花灵是从现代穿越回古代盛莲帝国的一个好吃、好睡,爱过舒服日子的米虫。她欣然接受"金主"李格非的包养。没想到,盛莲帝国是个男弱女强的社会,李格非更是个名声败坏的男人,花灵就此成了人人唾弃的堕落恶女。谁知道,满脑子怪主意的恶女与桀骜恶劣的坏男渐渐难以离弃……
她的人生原则是这样的——
只要能给她好吃、好睡的舒服日子过,其它随便你。
生活在哪里没有关系;
世界天翻地覆不必在意,有美食就行。
虽然不是一个米虫的崇拜者,
然而如果现实必须如此屈服的话,
那她也不会太过挣扎就是了,所以她同意了他的要求。
没料到,却因此成为人人唾弃的堕落恶女……
楔子非常堕落的一纸合约
1 欢迎光临盛莲
2 堕落的女人
3 我乃纤纤弱女子
4 原来丑男长这样!
5 出名了
6 谁嫉妒?嫉妒谁?
7 不要爱上她
8 我有一个梦
9 惊
10 幸福的可能
尾声序幕
浮出水面透个气
1 欢迎光临盛莲
天好蓝、风好柔、人好困……
呵……
好慵懒的再次打了个呵欠,纤纤素手为时已晚的掩上已经大张完的樱桃小口,没关系,意思意思做个样子就好,表示她至少尽力了。
"花主,要让人传午膳过来了吗?"一个相貌清秀的青衣男仆无声走过来,躬身低问着。
被称做花主的女子,抬头看了下天色,看了好一会,实在是看不出所以然,于是问道:
"已经中午了吗?"
"是。差一刻即是正午了。"
快中午了啊?都没有炎热的感觉呢,真好。花灵伸了伸懒腰,觉得自己快被"盛莲国"的好天气给宠坏了。她讨厌冬天是出了名的,而这里的冬天只有一个月,真是太好了。再者,虽然对夏天没有太大的意见,然而如果气温太高的话,她还是常常会直接中暑热晕过去以示对天气的抗议。而这里的夏天非常的舒服,平均温度不过二十五、六度左右,简直是人间天堂!
以前在台湾,夏天一到,老天爷动不动就甩下个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像是好奇的想知道人体瀑布汗可以壮观到什么程度。简直是欺负人嘛,就算是想吃人肉BBQ也不必这样是吧?
幸好,那种被烈日煎烤的日子对她来说已经像前辈子的记忆那么遥远了……虽然,其实,以她目前的处境来说,已经算是上辈子了没错,唉。
不过,还是要轻叹一下,活着真好。
对于花灵老是不理会别人,动不动就去神游外太空的恶劣行为,随侍在一旁的男仆已经无奈的习惯了。谁教她是他的主子呢?更别说她是个女人了!盛莲国是个阶级制度执行得极之严苛彻底的国家,主子是天,仆人只是主子的私有财,就算被主人任意打骂,他也是只能认了的。更何况现下主子只是忘了他的存在,迳自在发呆而已,自己只是辛苦的弯腰等吩咐,又算得了什么事呢?
虽然说,他已经有点撑不住了,汗水开始大滴小滴的冒出来……
"这是在做什么?"冷冷淡淡的声音从园子的入口处传来。
园子里正在一个发呆一个弯腰的两人同时回神,俱看向那个表情跟声音一样冷淡的男人。花灵捕捉到男子眼中闪过的一丝怒意,好奇的扬扬眉。怒意?从何而来?是谁惹他的?应该不是她吧?不过他直直看着她是什么意思?莫非她今天看起来特别的美丽可爱?
"去倒茶过来。"男子大步走过来,经过青衣男仆时,丢下这一句,便把弯腰弯到快断掉的男仆给打发了。然后坐进花灵对面的椅子里。
花灵的目光跟着青衣男仆的背影而去,看了好一会,才有丝疑惑的看回男子身上,道:
"这儿就有茶了,干嘛驱策他去跑腿?"她到现在仍然不适应有随身佣仆侍候,常常忘了仆人的存在就随便神游太空去也,所以对别人摆老爷派头的颐指气使行为不免有点意见。
可不是吗?茶几上不止摆了一大壶清凉解渴的冰莲茶,更有十来道以各式鲜花入味的甜点,份量多到可以吃到明天去了,何必叫人去奔走不是?说完,拿叉子叉了一块红莲晶冻吃进嘴里。嗯,不错吃。
盛莲国是个繁花盛开的国度,而花的本身,更是这个国家重要的经济作物。盛莲国的人一日只吃早、晚两餐,且菜色永远跟花脱离不了关系。不过煮法就没有中国人那么多变化,总不脱水煮、清蒸两种,调味料也不过盐与糖两样,贫乏得紧。虽然说这样对养生而言还不错,难怪盛莲人人长命百岁——不,不止百岁,他们的平均寿命有两百年,而如果能活到两百五十岁才叫长寿。哇!
可是,人活那么久要干嘛?
初来乍到时,无意中听闻这个令她惊讶的消息,总不免要怀疑一下这里真的是地球吗?或许她是到了外太空里的某个长得像地球的地方吧?中国人有一句老话是"人生七十古来稀",这句话放诸四海皆准。虽然步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因为生物科技的昌盛,人类寿命确实有所延长,但若能活过一百岁,仍是一种奢侈。可是这里的人随随便便就可以活到两百岁,实在太不可思议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尤其是这里的人也是二十岁就算成年,但不同的是,他们的青年期有一百年左右。在二十岁到一百二十岁之间,他们健康的身体都可以孕育出强壮的子女,而且过了一百五十岁才开始显老呢,真幸福。不过说到子女嘛……盛莲国的人口似乎并不太多,即使他们生育年龄拉得很长,却也不见子孙满堂的情况。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缘由?
长寿是很好,可一旦真的长寿了,长长的两百年,要怎么挨啊?花灵无聊时常常会想起这个问题——虽然这似乎与她无关。
她又不由自主的陷入发呆神游的状态,但眼前的男子可不会因为她的闪神而消失或坐视她的目中无人。就见他说道:
"怎么,你的人我驱策不得?"冷淡的声音中加入了嘲讽。
对喔,这个人还在,刚才是在谈什么呢?啊,对了,是在谈派遣小俊去跑腿的事。
"怎么会是我的人?是你的人才对吧?"不知道这家伙在阴阳怪气些什么,虽然不太想理他,但这会儿终于不情愿的想起他可是她的金主,不理他的话,太损职业道德,这样是不行的。所以她换了个话题问他道:"我正要吃午餐呢,你既然来了,要不要一同吃?"
"午餐?"疑惑的扬起那双过于浓密的剑眉。
"嗯。午餐。"点头。其实不是很期望有他这个饭友,不过既然人家都来了,而来到时正巧她要吃饭,要是没有客气的招呼他一下,不就显得她这个屋主太小气了吗?何况……他是金主,他是她的金主,他是她的金主!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这一点。所以她决定对他谄媚一点:"是这样的,我认为人24小时应该吃三餐,才能维持所需要的体力。"
"维持所需要的体力?"他缓缓问道。
这人是鹦鹉吗?干吗只会重复她的话?不愧是24小时只吃两餐的人,脑细胞迟钝到有剩。
当花灵正在偷偷腹诽金主时,她伟大的金主终于决定不再当一只鹦鹉。开口道:"即使有的人24小时需要多吃一食才能维持体力,我并不认为那人该是你。"
"哦?"看了他一眼,表示愿闻其详,径自又扠了块甜莲糕吃。
"你整天都呆坐在树下花前,也不见你做什么耗费体力的事,我看需要一日三食的人反倒是你的贴身侍仆青俊吧?"
"所以小俊当然也是跟着我一日三食啊。"不理会这个阴阳怪气男人口气中的不善,花灵眼睛一亮望着青俊端茶往这边过来,他后头跟着两个侍仆,想是送午餐过来了。看到好吃的心情就很好,笑笑的扫了眼金主道:"今天我让人做了披萨,你也一同吃吧,就当是吃点心,就不会觉得中午吃饭是件怪事了。"
"披萨?那是什么?"没听过。
"我家乡的美食,来,吃吃看。"侍仆已摆好食物等她享用了。花灵深深吸了一口食物的香气——噢!久违了的奶酪香、肉香、面皮香,经过火烤之后,融合成叫人难以抗拒的绝妙美味!她快手快脚的拿水果刀将披萨切好、分盘,端了一盘放在金主面前,然后就专心祭起自己的五脏庙,啥也不管了。
花灵的金主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讥讽她一下,可是见她没空理会自己,又吃得那样专注,仿佛在吃什么绝顶美味似的,看起来不就是一块奶酪制成的糕吗?还油得紧。一时不察,竟也学她用手将盘子里那切成一小片的披萨给放进嘴里了。
这是……什么味道?
全然陌生的口感让金主的浓眉霎时微蹙了下。对习惯了清淡无油口味的盛莲人而言,这种过于香浓、油中带酥脆的食物,一时教他不适得想吐出来,但不知怎么却只能是想想而已,嘴巴自有其意识地嚼啊嚼的,当油腻在嘴里化为甘甜,引诱他一口接一口的将手中食物吃完时,金主仍然不明白为什么这般味道浓重的东西,会让其实并不感到饿的肚子,发出强烈的进食欲。进食对他、对所有盛莲人来说,从来就只是活下去的必要动作之一。他们当然也会对美食动心,一般殷富的人家更是不惜重金请名厨入府,在食物上头下工夫,专图美味上的享受。而富裕如他,这些年四处奔走经商,可说是吃遍各国美食的了。然而生平及时次,被从未见过的怪食物引诱得口水涟涟、吃得欲罢不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暗暗苦思之余,没发现手里被塞进了一杯不知是何物煮成的饮料,不知不觉地喝了一口后,被那奇异的味道吓得猛然回神——
"这是什么?!"
……
我最喜欢席绢的书了,这是为了收藏的
现在正在收集席绢小说中
喜欢席绢很久了,伴我走过青春岁月
席绢,什么时候有新作?我还要买
书不错,买来收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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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地不错,印刷清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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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作者买的,没想到和想象中的书完全不一样。后悔中。
书的内容实在没什么意思,看不下去了。没有席绢以前的作品好。
看了一半的文,原来很喜欢席娟的书,以为可以保持一定水准。
有几部很喜欢的席娟的书,所以有时忍不住买她的新书,但现在感觉没以前的那么好了。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是席绢的小说,喜欢席绢的每一个小说,席绢写的每一本小说都很精彩。
这个题材很特别,男卑女尊,但作者写的很好,没有矫揉造作的感觉。
第一次看席绢的小说就是《交错时光的爱恋》那个穿越的女主角真是让人爱啊。如今又看到了一种不同的穿越方式,还有那么一点玄幻,呵呵,喜欢啊!
一直都很喜欢席绢,很早就看到过这本书,不过总不想去看,现在下定决心了,觉得挺好的
这本书很搞笑,我先是看的电子版,后来才买的书,内容搞笑,质量也不错,江苏文艺出版社的基本上都是这个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