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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司法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北京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下)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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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司法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北京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下)

学术讨论工作作为一项探索司法改革前沿问题、研究审判执行规律、加强理论实践创新的重要活动,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开放性的特点,特别是在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学术讨论工作的作用愈加重要和紧迫。多年来...
  • 所属分类:图书 >法律>法学文集/经典著作  
  • 作者:[杨万明] 编
  • 产品参数:
  • 丛书名:--
  • 国际刊号:9787510917578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17-05
  • 印刷时间:2017-05-01
  • 版次:1
  • 开本:16开
  • 页数:--
  • 纸张:胶版纸
  • 包装:平装-胶订
  • 套装:

内容简介

学术讨论工作作为一项探索司法改革前沿问题、研究审判执行规律、加强理论实践创新的重要活动,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开放性的特点,特别是在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学术讨论工作的作用愈加重要和紧迫。多年来,在北京各级法院党组领导下,在广大干警积极的参与下,北京法院学术讨论活动已经成为促进审判工作开展的重要方式,成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成为展示北京法官素质能力的品牌和名片,成为实施人才战略,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选拔人才的重要平台,在提升法官理论创新能力,研究解决审判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学术讨论工作作为一项探索司法改革前沿问题、研究审判执行规律、加强理论实践创新的重要活动,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开放性的特点,特别是在推进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学术讨论工作的作用愈加重要和紧迫。多年来,在北京各级法院党组领导下,在广大干警积极的参与下,北京法院学术讨论活动已经成为促进审判工作开展的重要方式,成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成为展示北京法官素质能力的品牌和名片,成为实施人才战略,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选拔人才的重要平台,在提升法官理论创新能力,研究解决审判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全国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由高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以“深化司法改革与行政审判实践研究”为中心议题。北京高院于2016年4月7日收到高法院学术讨论会的通知后,迅速成立了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毅为组长的北京市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筹备领导小组,并在政治部教育培训处设立学术讨论会办公室,统筹开展全市法院学术讨论活动。截至2016年6月24日,学术讨论会办公室共收到三级法院报送的论文389篇。为确保评审质量,学术讨论会办公室邀请来自法学院校、高法院和本市法院约72位评委对全部论文按选题分类进行评审,确保每篇论文能从法学理论、应用法学研究及司法实务等三个角度得到多方位评价。所有评委都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评审职责,严格执行评审规则和程序,恪守双向匿名评审、同行评审、同类择挑选拔制度。经过认真评选及学术规范筛查,北京法院共评出特等奖5篇、一等奖32篇、二等奖23篇、三等奖30篇等。北京高院从中精选论文,报送高法院参加全国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共计84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32篇、三等奖20篇等,北京高院连续三年在全国法院总分排名第1,连续第21次获得高级法院“组织工作先进奖”,市第1、第2、第4中级法院、海淀区法院、门头沟区法院被评为中基层法院“组织工作先进奖”。

目录

上册

及时编 司法体制改革

一、法院管理

科学合理的法官评价机制之建构

——以优化法官评价指标设置为切入点

改革纵深:法官考评机制向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回归

——兼论绩效管理与司法管理的理性融合

双重体制改革背景下的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体制机构研究

——以内设监察部门建设为侧重点

论法官助理单独序列绩效考评体系的科学构建

规范与重构: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设置的实证研究

从“行政区域”到“司法区域”

——论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制度

跨行政区划法院设置与管辖制度研究

矫枉不能过正:对法院内部行政管理部门改革的检视与修正

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路径探索

从“弥散”到“交互”:司法知识的组织化管理

——提升法院审判能力的信息化路径

京津冀地区跨区划法院集中管辖制度的探索与思考

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清单制度的厘定与构建

从“管理需求”到“用户体验”

——论我国传统司法统计体系的“大数据 ”改革

法官头上的紧箍咒:我国法官惩戒事由检讨与完善

基层法院人员结构与岗位配置的均衡性探讨

大数据背景下刑事司法统计改革研究

建立大数据背景下的司法改革过程评价体系

——一个方法论的视角

论基层法院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和方法

二、审判团队建设

三、司法公开与文书制作

……

第二编 行政审判与其他诉讼制度

下册

限缩与扩展:新法环境下行政诉讼司法建议的新面向

行政诉讼中鉴定意见审查的检视与建构

——以100例涉鉴定意见审查的行政诉讼案件为样本

过程性信息豁免公开制度探究

——以A市法院40份判决文书为研究样本

新《行政诉讼法》下行政协议受案范围探析

——以法院实践现状为契口

审视与构建: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制度研究

——司法分流与减负路径之探索

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下统一裁判尺度的困境与出路

论我国行政协议案件审判标准的完善

——以德国“双阶理论”为借鉴

问题与对策:土地行政案件中一并解决民事争议规定之“唤醒”

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与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之交叉关系探讨

——以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为参酌

二、民事诉讼制度

我国民事诉讼中法官越权取得证据之证据能力探析

民行交叉视野下的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研究

——以100件涉挂靠经营案件为分析样本

寻求规范化:民事诉讼鉴定费负担的原则与考量因素

——以80份民事判决书为分析样本

民事诉讼中电子证据的虚置与重构

梳理与重构:民事间接执行措施的体系化路径分析

非金钱债权执行和解未履行的法律规制

——以其转化为金钱债权为对象

检视与重构:当事人陈述证据价值之激活

民事案件事实认定的思维进路分析

——从客观事实到裁判事实的程序解构

剥夺当事人辩论权之再审事由的类型化分析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裁判为例

专家辅助人立场定位中的紧张关系及其消解

——以知识产权审判为视角

“文书提出命令”之司法适用研究

——以司法裁判者心理为切入点

“缺失”与“补位”:我国民事陪审案件事实认定制度研究

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抵押已查封房产贷款清偿之制度构建

——以我国《查封规定》第二十六条及时款之规定为基

……

三、刑事及其他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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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司法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北京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上册)》:

一、现状考究:现行法官评价机制的具体做法及成效

回首近些年来的审判实践,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国法院普遍缺少与审判规律相适应的系统科学的审判质量评价机制,制约了审判执行工作绩效水平的提高。我们尚未建立完整的法官考评评价机制,评价法官的标准仍比较单一,奖励表彰和评优评先主要以办案数量多、案件改发少作为标准。这种表面化、单一化的评价标准,带有较强的企业化、行政化色彩,不利于对法官的审判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更无法有效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功能相对滞后的矛盾,较大限度地调动法官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审判质效,较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正式了《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原来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形成了涵盖审判公正、效率和效果的31项评估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北京高院分别于2013年1月和2014年11月制定了《北京市法院审判质效考核办法(试行)》,构建了北京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北京法院充分依托信息化工作平台,对各法院审判质效情况实行网上公开评价考评,有效地发挥了激励、引导作用,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

二、问题呈现:现行法官评价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任何制度都不是的,也不是万能的,虽然近些年来,较高人民法院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被各法院广泛适用,各省市法院也根据自身情况做了积极探索,法官考评指标数据化现象日渐明显,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也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背离了其最初定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对评价体系认识存在误区

法院考评工作形式化倾向严重,为了考评而考评的情况时有发生,法官逐渐在日常工作中成为行政化的管理对象。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法院对评估体系的认识不清,混淆了对法院、庭室、法官的评价,一定程度上存在“唯数据论”问题,简单地将审判质效评估指标等同于考评指标,只在指标数据上“做文章”,存在指标较大化的粗放式管理。

(二)评价指标设置不尽合理

通过对考评指标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指标在功能定位上有所不同,如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等指标,具有直接反映审判工作质量的作用,可以作为绩效考评指标;但也有一些指标仅具有对审判工作进行评估分析的意义,如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等指标,其功能仅在于分析、评估与管理,因此不宜作为绩效考评指标。但即使是可以作为绩效考评的指标,其在设置上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削弱了指标的正向引导作用,如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这个指标,迫于二审发回改判的压力,法官往往会在公正审判和绩效管理之间做出选择,采取主动变通的做法,希望得到二审法官对裁判结果的明确指示。这种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内部沟通做法,直接架空了上诉和申诉制度,致使两审终审制“名存实亡”。

(三)评价指标数据发生异化

审判实践中,部分法官刻意以考评结果和排名来开展工作,为追求良好的成绩排名而使审判行为出现异化,严重背离了审判质效评估体系的初衷,如为追求一审案件陪审率,随意录入陪审员等。数据本身并无任何失当之处,数据管理出现异化的原因在于忽视了评价案件质效的多维视角及多元要素,以数字作为考评的依据或者主要依据。

……

网友评论(不代表本站观点)

来自匿名用**的评论:

见贤思齐,希望自己也能获奖

2017-05-26 16: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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