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讲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
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美国,密苏里州。来自偏远农场的农家子弟、19岁的威廉·斯通纳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自一堂选修文学课为起点,他的一生就此悄然改变。未来的斯通纳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在他生命的尽头,或许他可以坦然面对这个问题: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
一部蕴含着真诚、激情与紧凑力量的小说,探究了历史洪流所忽视的人性之间的冲突、溃败与幸存,重新唤起思考每个个体独特存在的意义。作者约翰·威廉斯向世人展示了凡人中的勇者在如何生活。
一部被7家出版社退稿的小说,在作者43岁时,终于被一位年轻的编辑慧眼识中(另一位由他发掘的作家是托马斯·品钦),却因为销量不济,很快绝版。但50年来,这本在书店难觅身影的书,却疯狂流传于二手书店与地下文学圈。
蒙尘50年,重新出版,《斯通纳》一年销售超20万册,成为水石书店、英国广播公司(BBC)、美国《纽约时报》、德国《明镜周刊》年度必读书,位列荷兰、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和以色列等多国文学畅销榜。《纽约客》刊发书评:" 《斯通纳》)出版50年后的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美国国家图书奖得主科伦·麦凯恩将《斯通纳》列为自己十大挚爱小说之首,汤姆·汉克斯称《斯通纳》是令其爱不释手的五本小说之一。
《斯通纳》的故事关乎于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却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的生活,所幸追求成就完整的自我。
眼阅读《斯通纳》,你也许看到的是故事,第二眼阅读《斯通纳》,你也许感受到的是经典,第三眼你看到了生活,第四眼你会发觉,你看到的不是他者,正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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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威廉斯(John Williams, 1922—1994)美国作家,诗人,学者。辍过学,当过电台播音,从过军。退役后入大学就读并获博士学位。
于1945年-1985年间在母校丹佛大学任教,教授大学英语及创意写作。
曾编辑出版学术文集《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诗歌》,也创作过两本诗集。一生只写了四部小说:《惟有黑夜》(1948)、《屠夫十字镇》(1960)、《斯通纳》(1965)、《奥古斯都》(1973,本书当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
对约翰·威廉斯的写作,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评论:"当我称之为`绝佳`,我的意思是它们(《屠夫十字镇》《斯通纳》)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内的评价标准。"
他开始跟为数不多的几个同学熟络起来,他们也在系里担任代课教师。他跟其中两个即戴夫·马斯特思和戈登·费奇成了好朋友。
马斯特思是个肤色略微浅黑的年轻人,舌头犀利,眼睛温顺。跟斯通纳一样,他也刚刚启动博士学位课程,但比斯通纳年轻一岁左右。在教师和研究生中,马斯特思以狂妄自大和莽撞著称,大家普遍认为,他最终拿到学位会有些困难。
斯通纳想,他可能是自己见过的最的人,而且对他俯首听命,毫无嫉妒和怨言。戈登·费奇体魄高大,满头金发,二十三岁的时候就开始直奔肥胖。他本科毕业于圣路易斯的一所商学院,在密苏里大学又尝试修习经济学系、历史系、工程系的各种高级学位。他开始攻读文学学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拖到可能会在英文系弄份不起眼的教导工作。他很快就让大家看出自己是系里差不多最满不在乎的学生。可是他在新生中颇受欢迎,而且跟年纪稍大些的教员处得相当融洽,跟管理部门的职员也处得不错。
他们三个人—斯通纳、马斯特思和费奇—逐渐形成一个惯例,星期五总是在哥伦比亚的下城区聚会,喝着大瓶啤酒,海阔天空闲聊到深夜。虽然发现那是那些晚上自己所能知道的社交乐趣,斯通纳还是经常对他们的关系感到纳闷。虽然大家处得相当不错,可并没有成为亲密朋友;他们并不吐露心声,也很少在每周的聚会之外见到对方。
他们谁都没有提起过那种关系的话题。斯通纳知道,这事戈登·费奇没想过,但他怀疑戴夫·马斯特思可能想过。有一次,夜已很深,他们坐在黑暗的沙龙里一张后排桌边,斯通纳和马斯特思谈着各自的教学和学习,用那种拙劣的诙谐口吻谈论着极端严肃的事情。马斯特思从店里提供的免费餐里高高举起一只煮得有些过老的鸡蛋,好像举着一只晶体球,他说:"诸位先生可曾考虑过这所大学的真正本质吗?斯通纳先生?费奇先生?"
他们笑着摇摇头。
"我敢说你们没有。我想象,斯通纳把大学当作一幢巨大的仓库,像座图书馆或者货栈,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进出挑选能够成全自己的东西,大家在里面共同工作,犹如一间公共蜂巢里的小蜜蜂。代表着真、善、美。人们总是想绕过角落,去下一条走廊;他们就想看到下一本书,你没有读过的书,或者走到下一排书架旁边,你还不曾到过的书架。但有24小时你终究会抵达。等你到了——等你到了——"他又看了看那只鸡蛋,然后大大地咬了一口,又转向斯通纳,下颏颚在动着咀嚼着,漆黑的眼睛闪闪发亮。
斯通纳别扭地微笑着,费奇纵声大笑,不断拍打着桌子。"他听懂你的意思了,比尔。他非常懂你的意思。"马斯特思又嚼了会儿,然后吞咽下去,接着又转过来盯着费奇。"还有你,费奇。你有什么想法?"他举起自己的手。
"你会声称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你想过。在直率和热诚的外表背后,活跃着一颗单纯的心。对你来说,大学就是善的工具——当然,总体上对这个世界而言,而且顺便对你自己而言是如此。你把它当作一种精神的硫黄和糖蜜,每年秋天你都给他们服用,让那些小混蛋渡过下一个冬季。你是个仁慈的老医生,善意地拍拍他们的脑袋,把他们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
费奇又是一阵放声大笑,不停地摇头。"我发誓,戴夫,等你准备——"马斯特思把剩下的鸡蛋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了会儿,又美美地喝了口啤酒。"可是你们两个都错了,"他说,"大学就像一个庇护所或者——他们现在怎么称呼来着? ——是给那些体弱、年迈、不满以及失去竞争力的人提供的休养所。看看我们三个——我们就是这个大学。陌生人不知道,我们有这么多共同点,可是我们明白,不是吗?我们非常清楚。"
费奇仍然笑个不停。"是什么,戴夫?"
看到别人对自己要讲的很感兴趣,马斯特思就专注地从桌子对面倾过身来。"先说你吧,费奇。我尽量说好点,我想说你是低能儿。你自己也知道,其实你并不很聪明——虽然这不影响任何东西。"
"接着说。"费奇还在笑着。
"可是你也够聪明——但只是够聪明——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会怎么样。你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知道这个。虽然你有能力当个混账家伙,可是你不够无情到坚持不懈地当下去。虽然你不是我认识的最诚实的人,你也没有那种异常的不真诚。一方面,你有工作能力,可是你又太懒,工作不够勤勉,达不到这个世界要你达到的程度。另一方面,你又并不那么懒惰,你又给世人一种印象,一种你很重要的感觉。你并不走运——真的不走运。从你的身上看不到升起的光环,你总是带着副迷茫的表情。在这个世界上,你总是处于成功的边缘,你会被自己的缺点毁掉。所以,你被选中,被挑出来;天意,它的幽默感经常让我觉得很有意思,老天已经把你从这个世界的大嘴里抓出来,安全地放在这儿,放在你的兄弟中间。"
他仍然面带微笑,带着恶毒的冷嘲热讽的表情,转向斯通纳。"你也别想逃掉,我的朋友。真的别想。你是什么样的人?一个单纯的土地的孩子,像你对自己假装的那样?噢,不是。你也在弱者之列——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但没有自己的桑乔,在蓝天下欢跳。你足够聪明—只是比我们共同的朋友聪明一点。但是你有这个瑕疵,那个顽疾。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
"你呢?"费奇问道。"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呢?"
"噢,"马斯特思说着往后靠过去,"我是你们中的一员。事实上,还要更糟。对这个世界而言,我太聪明了,我总是无法闭上嘴不去评论这个世界,这是一种疾病,无药可治。所以我只好被封存起来,在那里我能够不负责任又很安全,我可以不伤害任何东西。"他又向前倾过来,对着他们微笑。"我们都是可怜的汤姆,而且是冰冷的汤姆。"
"李尔王。"斯通纳严肃地说。
"第三场,第四幕,"马斯特思说,"所以,上天,或者社会,或者命运,或者不管什么你想给它取的名字,给我们创造了这间小茅屋,这样我们就可以从暴风雨中走进去。这所大学就是为我们而存在,为这个世界的遗弃者而存在;不是为那些学生而存在,也不是为了无私地追求知识而存在,不是为你听到的任何理由而存在。我们释放出各种理由,我们让个别普通人进来,那些将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的人;但那不过是保护色。就像那座中世纪的教堂,它才不在乎俗众,甚至上帝呢,为了活下去,我们有自己的理由。我们应该活下去—因为我们不得不活下去。"费奇钦佩地摇着脑袋。"你真是搞得我们听上去很不堪,戴夫。"
"我可能是这样,"马斯特思说,"可即便像我们这样不堪,也比外面那些人强,满身污秽,比那些外面世界的混蛋强。我们不做坏事,我们心口一致,我们为此得到报偿,这是一种天然美德的胜利,或者快他妈的接近了吧。"
马斯特思从桌边往后靠过去,无动于衷,不再关心自己说的话了。
戈登·费奇清了清喉咙。"那好吧,"他热情地说,"你说的也许有些道理,戴夫。可是我觉得你走得太远。我真这么认为。"
斯通纳和马斯特思冲着对方笑了笑,晚上的那个话题,他们没有再多说。但是几年后,在某些离奇的时刻,斯通纳经常想起马斯特思的话;虽然那些话并没有让他对自己置身其中的大学产生幻想,那些话还是向他揭示了自己跟那两个人关系的某种东西,而且让他有机会瞥一眼青春那有害却不曾被破坏的苦涩。
威廉斯的写作显得澄澈、节制却。就像被打磨光滑的橡木上反射出本色、持久的光泽。它的行文结构潜藏得不为人察觉,且毫无瑕疵,像一栋房子,精妙绝伦到绝无仿制再建的可能。《斯通纳》一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以不带一丝一毫悲喜的冷静洞察了生活本质的全部。它从本质上触及了预见期待的与真实体验的生活间的落差……《斯通纳》迟到五十年后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纽约客》
斯通纳活过,然后死去,如你我一样。他生活中发生的每一件事就发生在你我面前,看似平淡。然而,写出这种"简单"却需要天才才能完成。读这本书是一本令人难过却又美妙的阅读体验。
——《星期日泰晤士报》
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刻画了一个将追求智识当作对抗无意义的战争、拒绝与外部世界作廉价妥协的人的一生。它的意义或许不只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它简直是一部几近的小说,机构精巧,语言优美,故事动人,展示着一种夺人心魄的。
——《纽约时报》
一件文学的珍宝。
——《明镜周刊》
超乎寻常的力量。直击生活的真相……语言清澈优美。它是一部献给所有热爱文学之人的传奇。
——伊恩·麦克尤恩(布克奖得主,《赎罪》作者)
这故事能让你沉迷。
——汤姆·汉克斯
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既丰富又忧郁,记录着伤痛与失去的同时也留存了美好温柔的时刻。这本小说展现了小说艺术的要素,它的叙事节奏与情节构架均堪称无缺。这本小说像一条河流,冷静而又流畅的平静笔调裹挟着磅礴延绵的力量。
——亚当·福尔兹(英国布克奖提名作家)
斯通纳》是我放在案头的常备书……它是被遗忘在上世纪的最伟大的作品之一。这本书的节奏和语言如此之美,是一本不容置疑的文学经典。
——科伦·麦凯恩(美国国家图书奖得主)
斯通纳里有一种高度有序的娱乐性,但并不容易被体察。作者威廉斯自己将之描述为"逃往现实",既痛且爱。这本小说的澄澈就是最深刻、最纯真的快乐。
——约翰·麦克葛汉(爱尔兰小说家)
一口气读完,经典风格,经典题材。福楼拜的语言,言简意赅,对人性的观察十分精确,对学术界的刻画极其生动,感同身受。完全是美国版的“农转非”苦战史。
接连几天一有时间就拿起这本书看,仿佛看到了自己的人生。平凡的Stoner一辈子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做着同一件事,直到生命的最后阶段。大爱这本书。
读完了,可能是翻译过来的,也可能每个读者都是哈穆雷特,这本书我觉得略乏味~看的我打瞌睡,也为作者的生活感到悲哀,婚姻的不幸福,家庭的不幸福,事业的不幸福,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过了一生,难得碰到一个理解自己的小姐,结果为了事业选择妥协,放弃。
赶潮流读了这本,不过确实写得很好。开头十几页略无聊,我读了三次才读下去。但后面真的是越写越好。这样的书能畅销,不管是不是营销的功劳,都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
这是我最近几年读过的最令人我感动的小说。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或许有过被感召的体验,或许没有,但无论是哪种,我们知道有斯通纳,行走的路上每一个我们都不再孤单。值得一读!
很不错的一本书,普通人简单的医生。作者用客观独立的第三方视角进行描写,虽然客观但是又有点冷漠,其实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普通的一生才是通常所说的生活,没有狗血的恩怨情仇,没有丰功伟绩,甚至没有崇高的人生目标,生活中也不近满意,事业也没有飞黄腾达,但却又实实在在的度过了属于自己的一生。
没有想象中的好看,挺平实的一个故事,可能也比较接受现实生活吧。摘录: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斯通纳的一生都很安分,几乎没做过任何出格的事,就连唯一次可能去经历混乱的机会,他也是自愿放弃了,不自觉的,他选择象牙之内。唯一找到真爱的时候,也不去选择挣扎,只是默默的放弃了,守着平稳的生活,他所能找到归属感的职业与学校,他所能做的自己。
很有感触的是斯通纳的三个朋友,一个在学校教书,一个战死沙场,一个退役后回校留职。三个人,三种人生。也许,作者本意是展示这样的风情,琐琐碎碎是生活,挣挣扎扎是人生。
斯通纳的一生,在追求与妥协中度过,在无奈与悲伤中消逝。生命中的拥有和失去,都改变不了命运的节奏,即使也曾拥有波澜。怎能读不懂呢?我们每个人都是斯通纳啊。
买了5本书,感觉4本都是盗版,纸的封面质量太差。
书的质量很好,虽然很厚但很轻,适合携带阅读。故事读起来很容易,但简单的故事却发人深省,生活不会处处如意,也没有十全十美,但在妥协和抗争中不断地追求更好的生活,更完美的人生,每个人都和主人公一样。
在赫尔曼·黑塞之外,终于找到了一位同道中人。一个倾其一生与无意义斗争的人,一个败给别人却赢了自己的苦难者。他冷漠如石头,在战事纷扰的年代,却是一块与众不同的石头。毫不犹豫的五星,如有十星,依然毫不犹豫。
斯通纳,就是一个老实人。他从19岁进入大学,求学八年,做哲学博士,做母校助理,勤勤恳恳授课,写作,但由于受到某个同事,后来是上司的打压,一辈子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他知道六十几岁,得了癌症以后才从学校退休,死去。
还没看,先来评价,经典书目阅读起来总会有所感受的,书的味道有点大,不过不影响阅读。
《斯通纳》没有畅销书那种大众口味的吸引力,但读起来也并不枯燥。一个充满了失败与平庸的人,伴随着一些毫无效果的努力,孤独恒常如新,直到死亡将至,回首曾经的人生是否值得经历。加缪在《西西弗神话》中说,判断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本身就是在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在斯通纳身上,我们看到的不是力挽狂澜或强烈的有目的的追求,而是在失落中甘愿投入生活的品质。“看哪!我活着。”或许四十岁的人才更能读懂和体会这本书。
看完后写了一篇纸质读后感,真的能从中看到自己或者身边人的影子,斯通纳的一生平淡无奇,不争不抢,一直从事学术,追求自我。和妻子的感情也是让我感觉非常惋惜,最爱的女人,如果双方能够好好沟通,那么家就不会冰冷无情,女儿也不会再步后尘。斯通纳是悲惨的,也是幸福的。买书的过程中出现了断页,谢谢客服及时帮我解决,重新派送了一本,不错!
竟然少了这么多页,太不严谨了,简直让人愤怒,还自己去找丢失的部分
想要看荡气回肠的故事,没有。想要感人至深的语句,没有。斯通纳是一杯苦酒陈酿,我想,多数人的一生都是这样。也许当年某一刻的福至心灵,被岁月消磨成低叹,我们也只能故作沉静,继续走生无可恋的人生。
一部蕴含着真诚、激情与紧凑力量的小说,探究了历史洪流所忽视的人性之间的冲突、溃败与幸存,重新唤起思考每个个体独特存在的意义。作者约翰·威廉斯向世人展示了凡人中的勇者在如何生活。经典作品,建议大家看看
次日收到,物流一如既往的给力。活动日半价买入,箱子有点走形,但是里面的书完好,很满意!每一本书都有塑封保护。此书虽然有点厚,排版还不错。附图可以帮助想买的书友们参考。宅急送快递小哥很nice,上午有事家里没人,特发短信给他让他下午再送。看过后追评。
喜欢故事中有关爱情与毕业论文答辩的情节,尤其对于一个研究生读者来说,深有体会,对于一个治学严谨的教授来说,最是痛恨与鄙夷那些胡思乱想胡鬼混的人,尤其是有后台撑腰的家伙!但是开篇比较沉闷气结,可能多数的外国作品都是循序渐进的吧
这本书讲述了斯通纳的一生。整体氛围比较忧郁、无奈,有很多斯通纳心里活动的描写,很深刻。斯通纳沉默,内心却情感丰富,有自己的想法,却又性格随和,也努力争取,却不够坚决彻底,最终遗憾的走完人生。是很精彩的一本书。
值得一读的好作品。主人公一辈子都是一个普通人,也一直在试着做一个好人。应该说大多数读者都能在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但是生活待他并不好,即便不说他是失败的,至少也是极其平庸的,他死的时候我流泪了,不知道该赞颂他还是嘲弄他。
这是一本相当坦诚的书,某种意义上,坦诚也许是最高的文学标准。在首次出版的六十年代那风起云涌的文化思潮中,在摇滚乐和颓废派艺术横扫北美大陆的时候,《斯通纳》确实显得古板固执又不合时宜,但很庆幸,还好我们在半个世纪后的今天又重新读到了曾经被埋没的它。这本书的内容和它半个世纪的遭遇,也许恰好和毕晓普的诗集名“唯有孤独恒常如新”构成某种微妙的互涉。
《斯通纳》不是一本有着喜剧结尾的书,但它的意义深刻,内容让人感慨,一个教师,拥有无上的才华。本应在大学里大展宏图,有所作为,却因某些比较阴暗的原因,不能将自己的本事最大的展现,最后难过的结局,也给人以深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