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曲华美飞扬的西汉英雄乐章。西汉武帝时期,一个在狼群中长大的女孩被一名寄身匈奴帐下的汉人所救,取名玉瑾,并随之学习汉族的诗书谋略,不料匈奴政变,玉瑾最终流亡到了长安,改名金玉,并在流亡途中结识了年轻的霍去病和儒商孟九,深谙谋略的金玉很快在长安立足,却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对孟九的痴恋,更跳到了诡谲难测的政治漩涡中。孟九的一再拒绝,霍去病的痴心守护,让精明的金玉也左右为难,最终的选择又是谁的心伤。
桐华经典古言作品全新修订版本。
狼烟阵阵起边疆,马踏匈奴汉风扬。
盛世的耀眼光芒,一代名将的绝世风采,一段不悔相思的爱情传奇,给你留下刻骨铭心的记忆。
桐华:“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是从小惯看的景色。向往着“小桥流水人家”,工作后索性跑到南方,领略一番芭蕉夜雨,薄暮昏冥。现定居美国。一直觉得人生不管是“大江东去,浪淘尽”,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都该体会经历。已出版作品:《步步惊心》《大漠谣》《云中歌》《被时光掩埋的秘密》《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曾许诺》《曾许诺 殇》。
上册
及时章 往事
第二章 初遇
第三章 重逢
第四章 美人
第五章 窗影
第六章 沉醉
第七章 身世
第八章 惊遇
第九章 心曲
第十章 刺
第十一章 送帕
第十二章 请客
第十三章 落花
第十四章 赏星
第十五章 相约
第十六章 离去
番外 盼双星
下册
及时章 绑架
第二章 情愫
第三章 鸽魂
第四章 失身
第五章 初吻
第六章 逃命
第七章 蹴鞠
第八章 灿笑
第九章 情乱
第十章 怒吻
第十一章 吵架
第十二章 生病
第十三章 哀恸
第十四章 情舞
第十五章 出征
第十六章 中毒
第十七章 毒计
第十八章 险计
第十九章 信任
第二十章 死计
第二十一章 偶遇
第二十二章 逍遥
番外 伤只影
后记
日子轻快一如沙漠中的夜风,瞬间已是千里,不过是一次受伤后的休息,草原上的草儿已经枯萎了三次,胡杨林的叶子黄了三次。三年多时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随着狼群,从漠北流浪到漠南,又从漠南回到漠北。打闹嬉戏中,我似乎从未离开过狼群,与阿爹在一起的六年似乎已湮没在黄沙下,可惜……只是似乎。
沉沉黑夜,万籁俱寂,篝火旁,我和狼兄一坐一卧,他已酣睡,我却无半丝睡意。白日,我再次看到了匈奴军队——三年中的及时次。措手不及间,隆隆马蹄声惊醒了尘封多年的过去。
九年前,西域,沙漠。
一个人躺在黄沙上。
我盯着他的眼睛,他也盯着我。有蜥蜴从他脸上爬过,他一动不动,我好奇地用爪子轻拍了拍他的脸颊,他依旧没有动,但微不可见地扯了下嘴角,好像在笑。
我从太阳正中研究到太阳西落,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躺着不动,他快要渴死了!
直到现在,我依旧不明白为什么要救他。为什么把自己很费力、很费力捉住的小悬羊给了他?为什么莫名其妙地给自己找了个阿爹?难道只因为他的眼睛里有一些我似乎熟悉,又不熟悉的感觉?
饮过鲜血、恢复体力的他,做了据说人常做的事情——恩将仇报。他用绳子套住了我,把我带离了狼群生活的戈壁荒漠,带进了人群居住的帐篷。
他喝了小悬羊的鲜血,可是他却不准我再饮鲜血、吃生肉。他强迫我学他直立行走,强迫我学他说话,还非要我叫他“阿爹”,为此我没少和他打架,他却无所畏惧,每一次打架都是我落荒而逃,他又把我捉回去。
折磨、苦难、煎熬,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如此对我,他为什么非要我做人?做狼不好吗?他和我说,我本就是人,不是狼,所以只能做人。
当我开始学写字时,我想明白了几分自己的身世:我是一个被人抛弃或者遗失的孩子,狼群收养了我,把我变成了小狼,可他又要把我变回人。
“不梳了!”我大叫着扔掉梳子,四处寻东西出气。折腾得我胳膊都酸了,居然还没有编好一条辫子,本来兴冲冲地想在湖边看自己梳好辫子的美丽样子,却不料越梳越乱,现在只有一肚子气。
天高云淡,风和日丽,只有一头半大不小的牛在湖边饮水。我鼓着腮帮子看了会儿黑牛,偷偷跑到它身后,照它屁股上飞起一脚,想把它赶进湖中。牛“哞”地叫了一声,身子纹丝不动。我不甘心地又跳起给了它一脚,它尾巴一甩,扭身瞪着我。我忽然明白事情有点儿不妙,找错出气对象了。应该欺软不欺硬,这头牛是块石头,我才是那个蛋。
我决定先发制牛,弓着腰猛然发出了一声狼啸,希望能凭借狼的威势把它吓跑。往常我如此做时,听到的马儿羊儿莫不腿软奔逃,可它居然是“哞”的一声长叫,把角对准了我。在它喷着热气、刨蹄子的刹那,我一个回身,“嗷嗷”惨叫着开始奔跑。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骂固执蠢笨的人时会用“牛脾气”了。
狼和牛究竟谁跑得快?我边“啊啊”叫着,边琢磨着这个问题,等我屁股堪堪从牛角上滑过时,我摸着发疼的屁股,再没有空胡思乱想,专心地为保命而跑。
左面,急转弯,右面,再急转弯,左面……
“牛大哥,我错了,你别追我了,我再不敢踢你了,我以后只欺负羊。”我已经累得快要扑倒在地上,这头牛却蹄音不变,嘚嘚狂奔着想要我的命。
“臭牛,我警告你,别看现在就我一只狼,我可是有很多同伴的,等我找到同伴,我们会吃了你的。”蹄音不变,威胁没有奏效,我只能哭丧着脸继续跑。
我大喘着气,断断续续地道:“你伤……了我,我……我……我阿爹会把你煮着吃了的,别再追……追……我了。”
话刚说完,似乎真起了作用,远处并肩而行的两个人,有一个正是阿爹。我大叫着奔过去,阿爹大概及时次看我对他如此热情,隔着老远就大张双臂扑向他怀中,脑子一热,竟然不辨原因,只赶着走了几步,半屈着身子抱我,等他留意到我身后的牛时,急着想闪避却有些迟了。这时,阿爹身旁的男子一个箭步拦在他身前,面对牛而站。
我大瞪着双眼,看着牛直直冲向他,眼看着牛角就要触碰到他,电光石火间,他双手同出,握住了牛的两只角,黑牛愤怒地用力向前抵,蹄子踏得地上草碎尘飞,他却纹丝不动。我看得目瞪口呆,脑子里冒出的话是:他如果是狼,肯定是我们的狼王。
阿爹抱着我避开几步,笑赞道:“常闻人赞王爷是匈奴中的及时勇士,果然名不虚传。”那个少年侧头笑道:“一点儿蛮力而已,所能降伏的不过是一头小蛮牛,哪里能和先生的学识比?”
阿爹看我挣扎着要下地,放了我下去:“我所懂的不过是书上的死道理,王爷早已经从世事中领会。”
我走到少年身旁,照着牛腿就是一脚:“让你追我!还追不追?追不追?踢你两脚,竟然敢追得我差点儿跑死。”
本来已经被少年驯服了几分的牛忽然蛮劲又起,摇头摆尾地挣扎着。阿爹一把拽回我,对少年抱歉地说:“这是小女,性格有些刁蛮,给王爷添麻烦了,快些给王爷行礼。”
我立着未动,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彼时的我还不懂如何欣赏人的美丑,可那样的英俊却是一眼就深入人心的。我痴看了他半晌,叫道:“你长得真好看,你是匈奴人中好看的男人吗?不过於单也很好看,不知道等他长得和你一样高时,有没有你好看。”
他轻咳两声,欲笑未笑地看了阿爹一眼,扭转头专心驯服小牛。阿爹面色尴尬地捂住我的嘴巴:“王爷见谅,都是臣管教不当。”
黑牛戾气渐消,他谨慎地松开手,放黑牛离去。转身看见阿爹一手捂着我嘴,一手反扭着我的两只胳膊,而我正对阿爹又踢又踹。
他颇为同情地看着阿爹道:“这可比驯服一头蛮牛要费心血。”
把我和蛮牛比?我百忙之中还是抽空瞪了他一眼。他微怔一下,摇头笑起来,对阿爹道:“太傅既然有事缠身,本王就先行一步。”
他一走,阿爹把我夹在胳膊下,强行带回帐篷中。我看到过草原上的牧民用鞭子抽打不听话的儿女,阿爹是否也会如此?正准备和阿爹大打一架时,阿爹却只是拿了梳子出来,命我坐好。
“披头散发!左谷蠡王爷不一定是匈奴长得好看的男人,但你一定是草原上最丑的女人。”
我立即安静下来,一把拽过铜镜,仔细打量着自己:“比前一日我们看到的那个牙齿全掉光的老婆婆还丑吗?”
“嗯。”
“比那个胖得路都快走不动的大妈还丑吗?”
“嗯。”
我撅嘴看着镜中的自己,头发乱蓬蓬的,中间还夹着几根青草,鼻尖和脸颊上还染着几点黑泥,说多狼狈有多狼狈,唯独一双眼睛光华闪动。
阿爹替我把脸擦干净,细心地把草拣去,用梳子一点点把乱发理顺:“我们编两根辫子,我先编一根,你自己学着编另一根,等编好了辫子,你肯定是我见过的好看的小姑娘。”阿爹一面替我编辫子,一面笑说……
写这个故事的初衷是因为我的及时部小说《步步惊心》。我写那个故事,到,感觉犹如一只笼子中的困兽,左冲右突想要冲出笼子,却找不到任何出口。人物的命运已经被宫廷的大环境,被人物的性格局限,我给了故事脉络导向的结局,心中却很是压抑。然后在这种极度压抑的状况下,考虑写一个基调明快、张扬向上的故事,当我选择时代的大背景时,目光投向了汉唐。是呀!这两个朝代,我们是神采飞扬的,我们是自信的,我们是海纳百川的。然后,《大漠谣》的故事诞生了。
刘彻时代的汉朝是积极扩张的,疆域在他手中一再扩大。我在想一个民族用了这个朝代的名字来称呼自己,可想而知这个朝代对整个民族的影响。而这一切和刘彻,和卫青,和霍去病这些人密不可分。不管刘彻做过的诸多事情,但是在他手中,霍去病说出了:“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千里亦必诛之。”这句话千载而下,依然让闻者动容。
想要感受那个时代,那句话的力量,那就需要简单了解一下当时匈奴帝国的强盛。匈奴统治结构分为中央王庭,东部的左贤王,和西部的右贤王,控制着从里海到长城的广大地域,包括今蒙古、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中亚北部、中国东北等。如果没有文景之治的休养生息,如果没有汉武帝的雄心激昂,如果没有卫青、霍去病这些天才将星,汉民族会走向何处?
因为历史没有如果,所以我无法具体想象。但是当匈奴大败给汉朝后,他们向北远走欧洲。我们可以看一下之后的匈奴人对欧洲文明的冲击:一、他们将当时最强盛的帝国阿兰帝国灭亡,国王被杀;二、他们征服了日耳曼人所建立的东哥德王国,其辽阔的疆土东起至顿河,与阿兰人接壤;西至德聂特河与西哥特人为邻;南起黑海;北至德聂斯特河的支流,普利派特河沼地;三、匈奴人征服北方的日耳曼部落后,又夺取了匈牙利平原。由此,从黑海到多瑙河以北的大片土地,尽入匈奴人之手,导致了罗马帝国的灭亡;四、匈奴人对拜占庭和色雷斯各省的进攻,除东罗马首都君士坦丁堡城外,东罗马全军覆没,不得已与匈奴签了城下之盟。
这一切让我们从侧面感受到了汉族的强盛和激昂。
写《大漠谣》时,我一面感受着一个民族的崛起,为此激动振奋,一面会禁不住遥想着那些周边弱小民族的痛苦和他们在面临民族灭绝危机时的奋力抗争。所以,笔下有了李妍这种螳螂挡车、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人物,也有了孟西漠这样游走在中间的人物。墨子和庄子代表的两种理念,成为孟西漠内心深处的矛盾。其实,入世和出世这种矛盾一直是中国文人永恒的心理挣扎。入世又分为消极和积极,出世也是如此,这也是后来为什么结合了儒家思想的佛教思想会受到中国文人的喜爱,因为禅意给了他们精神退避的家园,是看似消极的积极。孟西漠的选择就是看似消极的积极。
李妍和金玉的人物塑造受一部电影《滑动门》的影响。那里面探讨着人生的无数可能,在一列地铁前,你赶上了,人生会是怎么样?赶不上,又会怎么样?李妍和金玉就是如此,我给了她们相似的遭遇,让她们有类似的命运,但是两个人选择不同,人生路口的际遇不同,的人生截然不同。
霍去病和孟西漠,一个代表着整个民族飞扬激昂的进攻姿态,一个展示了时代巨轮下对个体关注的守护心态,一个代表着当时痛打匈奴的激扬民族精神,一个反映了在战争下呵护弱小的仁爱之心。汉族反击匈奴固然让人热血沸腾,但是战争造成的殃及无辜也让人无奈。那些史册永远不会记录下名字的普通士兵李诚,那些因为战争流落异乡卖身的歌舞女,那些远嫁匈奴的汉家女儿,他们的遭遇不可以因为更高角度的利益,而被认为理所当然,个体生命只有一次!
对于孟西漠和李妍,他们的出身就决定了他们身份的尴尬。不管在任何空间和时间,不能和时代主流思想一致的人,都会注定内心的痛苦与孤独。
不过由于及时人称所限,由于故事的定位,情节处理中,很多的矛盾其实淡化了,选择了字面的点到为止。
迄今为止写了六个故事,这个故事,大概是写过的故事里面,最让我心情愉快和幸福的故事,和写《步步惊心》是截然不同的感觉。
写它的时候,我自己会常常写着写着傻笑,也会走路的时候,望到蓝天,就笑了。
还会看到美丽热烈的花就想,人生就该这样呀!
轰轰烈烈地开一回,一回就够,甚至一次就够!只要开过,只要燃烧过,只要热烈过,一年,一月,甚至24小时。
很开心,很幸福的感觉。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他们都很年轻,十七八九岁的年级,到结束时,他们仍然很年轻,的也不过二十五六岁。所以这个故事本就该是年轻的,放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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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华
以前就知道这本书,但一直没有看,这次看了之后觉得不错,因为已经看过很多,这部应该是比较好的,感叹孟九阴差阳错,更喜欢霍去病的性格,错过就是错过了,霍去病更适合女主~另外想说说当当的快递,下订单时选了工作日10月8号送货,结果十一假期就送到单位……还理直气壮……
看完一遍后又看了一遍,思绪始终飘在书里面的情节中,霍去病、孟西漠,无论是谁都是很多女生心中的完美男友。霍去病对金玉的执着,孟西漠对金玉的疼惜,是每个女生所向往的,我只能说金玉很幸运,遇到两个对自己呵护备至的男人。不管她选择谁都是正确的。祝福他们!
满满的全是感动与心痛,第一次看小说竟会是这样的好,心疼九爷,如果一开始九爷就接受了金玉那么小说就没办法继续下去了,剧情需要,但是真心的希望剧情演的是九爷和金玉的故事。并且最后两个人还在一起了!小说写的非常好会继续看第二遍的!支持作者桐华
西汉初年,狼女玉瑾被匈奴头领帐下的一汉人救起,跟随他学习读书武艺。几年后,匈奴一场内乱让玉瑾的生活发生重大变化,汉人阿爹惨遭杀害。怀着对长安的憧憬,玉瑾化名为金玉来到长安,又遇到了曾在大漠有着一面之缘的孟九和霍去病。腿有残疾的孟九温文尔雅,对金玉的关爱有如春雨,金玉对他情根深种,却遭到孟九的拒绝。另一方面,英姿勃发的少年英雄霍去病,也对金玉一见钟情。金玉思虑再三,决心向孟九表白,但孟九的拒绝让金玉心灰意冷,却不知孟九另有隐情,决心重返大漠,此时霍去病却一意追随,两人在沙场上出生入死,终于缘定今生。再次回到长安后,曾与金玉…
这本书之前已经好想看,现在终于等到啦。里面的内容很丰富值得一买。纸的质量很好性价比很高当当网上买的信得过,已经买过好几本书了并且和正版没什么不同的地方非常喜欢这本书,又刚好遇上打折就立即下单很好。
一开始自己不喜欢九爷,可看到最后,觉得九爷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的,最后他得不到小月,也应该让他安安稳稳的走,不是吗???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小霍是幸运的!!感觉很伤感,自己的孩子做父母的都没在身边,总之看完后自己挺难受的!!
书中把人物进行了鲜明的 对比,并善于运用心理和细节描写,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该作品的另一特色就是将动物进行了人情化的改造,使小说更具灵气,再配合作者那深厚的文学功底,便打造了精彩的《大漠谣》
读时不同于《步步惊心》带来的伤感与压抑,整本书是比较明快的,读来是让人心情愉悦的。金玉是个当机立断洒脱独行的人,没有之前看的小说中女主不停在男一男二中徘徊不定,让人无语的感觉,但或许也正是这份洒脱,让人更心疼孟九。
霍去病只是比孟九晚那么一点点遇到他的玉儿。就忍受了那么多的爱而不得。可他也是幸运的。他的玉儿最终选择了他,孟九真正的悲惨是他面对心爱之人次次做出的抉择。明明爱得不行,却要出口拒绝。
作品中的人物有贯通及串联,但彼此又是独立的故事。《大漠谣》以西汉武帝时朝为背景,以波澜壮阔的浩瀚大漠和繁华富庶的都城长安城为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在狼群中长大的女孩金玉(玉谨)因为遭遇政变走出大漠,与少年将军霍去病以及儒商孟九发生情感纠葛,更牵连出的诡谲难测的政治
开始很喜欢孟西漠,希望玉儿能跟他在一起,但是后来觉得霍去病对玉儿也很好,玉儿也慢慢被霍去病的真挚的爱所打动…哎,顺其自然吧…看了桐华两部小说《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和《大漠谣》,读完总会感觉意犹未尽,感触颇深。下一本入手的书是《云中歌》,嘻嘻!
美好的爱情故事背后总有受伤的人,孟九就是这样的人!刚开始觉得玉儿应该是跟孟九一起的,霍去病有点讨厌,但是看到后面,其实霍去病跟玉儿也是很幸福的!
我很喜欢这本小说,很喜欢金玉这个角色,她值得被两个好男人深爱。但我也很心疼他们三个人,有时候爱的很辛苦,但是结局好就够了。书中的孟九背负了太多以至于错过了金玉,然而霍去病爱的很坦诚最终得到金玉的真心。这本书没有把坏人写的很坏,所以让人觉得这个故事很美。
很喜欢桐华的书,尤其是古代小说,书质量不错,版本和视觉效果也很好。书的价格也很实惠,支持当当网,可读性非常非常强,很棒的一本,让我看完爱不释手,支持当当网,当当网的配送快递也很棒,谢谢当当网,当当网加油吧,书设计的封面也很不错,就是棒,就是好!
当当评价可以积累积分,积分可以换钱真不错。我是当当的钻石级别的客户了,现在买书基本上都在当当上解决了。几乎什么类别的书都能在当当上找到并购买,真好。物流现在也比以前快多了,包装也很严实,书的质量和书店里的一样都是正版图书。
。《大漠谣》以西汉武帝时朝为背景,以波澜壮阔的浩瀚大漠和繁华富庶的都城长安城为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在狼群中长大的女孩儿玉谨(金玉)因为遭遇政变走出大漠,与少年将军霍去病以及儒商孟九发生情感纠葛,更牵连出的诡谲难测的政治漩涡。
《大漠谣》以西汉武帝时朝为背景,以波澜壮阔的浩瀚大漠和繁华富庶的都城长安城为视角,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在狼群中长大的女孩玉瑾(金玉)因为遭遇政变走出大漠,与少年将军霍去病以及儒商孟西漠发生情感纠葛,更牵连出的诡谲难测的政治漩涡
一直觉得桐华的文笔有金庸的遗风,后来才知道她是北大文学系的才女,是金大师的学生。其文笔并不华丽,但是字字有功底。大漠谣算是桐华比较轻快向上的一部作品。看的时候心情也不是那么沉重。不知道大家喜欢哪个男主,我是比较倾向于霍去病式的霸气型,只是电视剧是彭于晏演的,不免有些威武不足。让人多少有些遗憾。这部作品取材新颖,又充分结合历史,没有太多篡改架空,是一部难得的好作品。推荐大家阅读!!!
比起其他的,这个结局还是让人安慰的。虽然大家都心疼孟九,可是我更欣赏霍去病的紧紧相随,永不放弃。这样的爱如四爷般沉稳,经得住考验。第一人称所限,除了三个主角,其他人的内心挖掘也有限。有些遗憾,但是还是很值得一读的。
好看,电视剧基本忠于原著,霍去病的霸气,深情,戏谑,忧伤让人心动,抚书欲罢不能,彭于晏演活了这个人物,书和电视结合在一起看,看官才能体会桐华的微妙情节。奉劝桐华,不要再把任何版权卖给于胖,历史证明此人拍一部毁一部,我为云中歌甚忧。
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书里;终于明白书中可以选择完美与永远。而,现实往往却与之相反。 最近吞了好多书,品了好多字。在看完全部的那一刻,瞬间感觉空了好多。不是没书看了,而是发觉,书和现实的残酷差距让我残喘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