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来,众说纷纭探计律师出书热,我不禁想起一句名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建立学习型律师队伍,无论从律师行业建设,还是国家法治建设,都应该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宏伟规划,律师出版专著,恰恰说明律师的理论与实践功底达到了一定层次,恰恰是律师学习型队伍建设的一种表现。而作为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的潘公明律师,竟然能在百忙中出版自己的专著,学习型队伍的影响可谓深远。
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而在这部法律中,将管理人制度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可以说是对中国律师增加了责任,开拓了市场。律师在企业破产中大有所为。这本书的内容为律师今后办理破产案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破产法在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是律师甚至其它担任管理人的单位和个人的一部启迪之书。
潘公明,1950年11月12日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原沈阳市及时律师事务所)主任,辽宁省暨沈阳市两级人大代表,辽宁省律师协会会长、全国律协常务理事,辽宁省法学会理事,中共沈阳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一级律师。
及时部分 律师办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指引
及时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人的申报
第三章 破产案件的受理
第四章 破产案件中管理人的职责
及时节 收案
第二节 查阅、摘抄、复制破产案件相关材料
第三节 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相关材料
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
第五节 管理人调查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初步处理意向
第六节 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的撰写
第七节 管理人决定债务人内部管理事务
第八节 管理人对债务人日常和其他必要开支的管理
第九节 及时次债权人会议前的营业状况决定
第十节 管理人接受债权申报
第十一节 债权表和职工工资及费用清单的使用
第十二节 出席债权人会议
第十三节 管理人对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
第五章 管理人在破产清算中的职责
及时节 破产宣告
第二节 破产财产的处理
第三节 管理人在破产程序终结中的职责
第六章 管理人在重整中的职责
及时节 管理人参与债务人重整的条件
第二节 管理人制订重整计划草案
第三节 管理人员监督重整
第七章 管理人在和解中的职责
第八章 管理人和律师在国有企业破产中的特殊职责
第九章 律师债权人或债务人参加破产案件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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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律师办理破产案件常用法律文书范本
第三部分 新旧企业破产法法律热点问题评析
第四部分 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典型案例选编
第五部分 与破产有关的判例评析
第六部分 与破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汇编
后记
及时部分 律师办理企业破产案件操作指引
及时章 总则
及时条 为保障和指导律师在参与企业破产案件中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笔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理解,结合笔者办理破产案件的实践经验,编辑本操作指引,供律师办理破产案件时参考使用。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及相关规定,律师依法在破产案件中履行管理人或人职责,其管理权与权应依法受到保护。
第三条 律师在承办破产案件中,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四条 律师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在破产案件中担任管理人应当以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认真履行管理人职责,勤勉尽责,公平、忠实地执行职务,确保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障破产案件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律师担任破产案件的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和行使权利,不受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意志干涉。
第六条 律师担任破产案件当事人的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律师承办破产案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及隐私。
第八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破产案件中同时担任管理人和当事人的人,不得同时担任债权人的人和债务人的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位以上债权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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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那么好,一般般
很受用
律所用书,还没看
买了之后才发现,里面的内容有点过时了,比如民诉法已经修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