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阅读“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之《混血豺王》。
本书主人公白眉儿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排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猎犬。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句号。它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
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它,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它偷偷放跑了兔嘴。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的眼睛。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的“苦豺”。
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情感纠葛,更加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更加云谲波诡的命运沉浮,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亲爱的读者,你想知道半狗半豺的白眉儿究竟怎样含泪告别它深爱的主人阿蛮星,重新回到尔虞我诈的埃蒂斯红豺群,又怎样奇迹般地击败众多的竞争对手,荣登豺王宝座,成为叱咤风云的新一代豺王,又有怎样让人惊心动魄的结局吗?
亲爱的读者,你想知道半狗半豺的白眉儿究竟怎样含泪告别它深爱的主人阿蛮星,重新回到尔虞我诈的埃蒂斯红豺群,又怎样奇迹般地击败众多的竞争对手,荣登豺王宝座,成为叱咤风云的新一代豺王,后又有怎样让人惊心动魄的结局吗?
敬请阅读“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品藏书系”之《混血豺王》。
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宇。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
精彩提示
及时章 雨裂沟里的秘密
第二章 血管里一半是豺
第三章 老黑狗的报复
第四章 丧家犬回到豺群
第五章 豺狼大战
第六章 荣登王位
第七章 兔嘴殉身
第八章 迟来的爱情
第九章 艰难的抉择
第十章 大屠
第十一章 自我毁灭
动物档案——豺
闯入动物世界
获奖记录
珍藏相册
阿蛮星什么也没察觉,转了个身,牵着老黑狗就准备顺着白眉儿指引的方向继续追撵。
白眉儿暗暗舒了口气,想不到诓骗人类那么容易。
突然间,节外生枝的事发生了。
老黑狗黑虎咆哮起来。
从动物的眼光看,人类的嗅觉真是糟糕透了,近在咫尺的气味也闻不出破绽,空长了一条鼻梁两只鼻孔。但这事瞒得过阿蛮星的鼻子,却瞒不过老黑狗的鼻子。老黑狗虽然老态龙钟,但毕竟是狗,嗅觉比阿蛮星要灵敏得多,走过那条雨裂沟时,它闻到里头有股豺的气味,心里一惊,停了下来,站在雨裂沟前,使劲耸动鼻翼——嘿,里头果真有股新鲜的豺的气味,那气味还凝结成一团呢。不难判断,那匹逃亡的恶豺此刻正蜷缩在这条雨裂沟的某个角落。“汪汪”,它朝白眉儿提醒式地叫了两声,小子,你别搞错了,这豺明明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嘛!
白眉儿仿佛聋了似的,根本不理会老黑狗的提醒,还在阿蛮星面前蹿跳着,朝小河沟方向呜呜低声叫着,竭力怂恿主人快离开这里钻进小河沟去。
恶豺就在眼前这条雨裂沟里,白眉小子却执意要把主人引向小河沟,这是在搞什么名堂?老黑狗困惑地眨巴着眼睛,思忖道,是这白眉小子一时疏忽,没觉察到恶豺已逃进雨裂沟?不不,这不可能,再蠢笨的狗也不可能反应这般迟钝,连猎物逃跑的大方向也掌握不住;是这白眉小子嗅觉出了毛病?不不,也不可能,这家伙既没伤风感冒,也没鼻子堵塞,平时嗅觉比哪条狗都好,这条雨裂沟里冒出来的恶豺的气味那么浓烈那么新鲜,它黑虎这么大把年纪都一闻就闻出来了,白眉小子绝不可能闻不到的。那白眉小子为啥急不可耐地要把主人引向根本没有任何豺气味的小河沟去?这只有一种解释:白眉小子想包庇躲藏在雨裂沟里的恶豺,有意要把主人引入歧途!
突然间,老黑狗呼吸加快热血一个劲儿往脑门上涌,激动得浑身哆嗦。狗和豺自古以来就是敌对的两大阵营,正直的猎狗是绝不会去同情怜悯一匹豺的,只有豺才会帮豺。换句话说,白眉小子是豺,所以才会包庇豺的。看来,自己的怀疑是对的。它半年前及时眼看到白眉小子,就觉得这家伙气味不正,眼睛深处有一股豺的邪恶,就疑心它是豺娘养的种。它黑虎千方百计排斥它打击它,目的就是想要把异己分子清除出去,纯洁猎户寨的狗群。殊料这白眉小子狡诈无比,偷鸡被捉了现行,不仅没受到惩处,反而摇身一变,从酒鬼苦安子手里转到阿蛮星门下来了,七弄八弄,竟然成了猎户寨狗群的明星。
过去,阿蛮星闲坐在火塘边抽水烟筒时,总要把它黑虎揽进怀里,用布满茧花的粗糙的手掌抚摸它的脊背,还会逗它玩,将一把钥匙或一颗玻璃球之类的小玩意儿扔进墙角或床底,让它嗅着气味去寻找;当它叼着小玩意儿摇着尾巴回到主人身边时,主人就会笑着夸奖它两句,或者赏给它一根骨头。这种令狗陶醉的情趣自从白眉儿来后,就永远打了句号。现在,主人手掌抚摸的不再是它黑虎而是白眉儿,主人结实的胸怀和有力的臂弯里也只有白眉儿才有资格钻进去享受。
有一次,白眉儿不在家,主人坐在火塘边的马扎上咕噜咕噜抽烟,它突然一阵冲动,想重温旧梦,想钻到主人怀里去,再一次享受被抚摸的幸福。可它刚挨近主人,主人就极不耐烦地瞪了它一眼,挥挥手作驱赶状:“去去,待一边儿去。”它不相信主人真会撵它,它想主人也许是在跟它闹着玩呢。它涎着脸硬往主人的两膝间钻,主人抬起脚来,在它胸肋上踢了一脚,沉着脸提高声音喝道:“去,别来烦我。”它无法形容当时自己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只觉得天旋地转,有一种坠入深渊的失重感。凭良心说,这一脚踢得并不重,轻飘飘软绵绵跟蹭痒差不多,胸肋并没任何疼痛的感觉,可它却觉得是在受酷刑。心灵的创伤和疼痛是无法估算的。对一条家犬来说,失去了主人的爱,活着还有多大意义呢。P16-18
他的小说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礼仪的粉饰、道德的束缚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现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他赋予这些动物的行为以强烈的感情色彩,去深深地感动读者,并给我们以生命的启示
文中对白眉儿这个混血豺王坎坷的一生进行了描述,动物和人一样都有双面性,对这本书的感觉是蛮好的, 故事很精彩,看了都不想放下,很吸引人,值得推荐。
混血豺王,出身独特,心理状态也在不断变化中,有吸引力。
书很棒,质量超好,一直在当当买书。这次是满200减100的活动买的,非常划算。书的质量一如既往的好。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连贯的故事,孩子喜欢。
很好的书,老师推荐沈石溪系列的书,孩子也很爱看,让把一整套都买回来,没事就自己抱着看,学了不少自然、动物知识,很是崇拜沈石溪,有时候不懂的问我,把我都问住了。
主要讲了豺狼白眉儿在被狼王驱逐后,给人类做猎狗,被发现后流落到豺群,经过战斗当了豺王,最后悲惨的死亡,终结了它的一生。孩子看了后感慨万分,这本书对孩子来说很有感染力。
女儿最喜欢的沈石溪动物系列小说,这本应该算中长篇了,没有和家中其他书的故事重复,印刷不错,字迹清晰,孩子追问了好几天了,总算到了,快递慢了些,让女儿等了好久,从昨晚收到就没离手过了,有喜欢的一定会再来的。
建议买书的人,把双面猎犬也一起买了,双面猎犬是上部 混血豺王是下部。小时候看的混血豺王是不分上下部的 都在一本书里,现在买回家一看有点小郁闷,上下部分开了,还得再买一本。书是很好看的书~!强烈推荐~!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它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掩饰的直接表现丑陋和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孩子就是看过一本之后就迷上了,要求一定要买全沈石溪的作品,感谢当当网正好有折扣,支持当当网,一直在当当买书。
如果白眉儿不是混血种,兴许不会有那么多麻烦
我家孩子可喜欢沈石溪的书了,有的来回看了好几遍,听他说书中的故事也可精彩了,偶尔还给我们来几句引用书中的话,描写景物的也特美,感觉对孩子的作文也特有帮助,值得一读!
孩子非常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已经买了十几本了,收货到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很快就看完了,每看完一本都会跟我分享书中精彩内容。沈石溪的许多书都很不错,推荐阅读。
豺王白眉儿为了救幼豺,不惜自己露出狗的血統,最后被艾蒂斯红豺群遗弃,非常感人.
是双面猎犬的续集,孩子挺喜欢,看完了绘声绘色地讲给大人听。但觉得和沈石溪的其他小说相比,这部写得有些假,比如讲老黑狗自残以污陷白眉儿的情节,动物会有这么高的智商吗?如果真是这样,那它陷害人类也是有可能的,表示怀疑。
育儿即育己,父母能做的,就是跨过和孩子的年龄跨度去理解孩子,感受孩子。如果把孩子比作毛毛虫,我们就是蝴蝶,我们不可能要求毛毛虫飞翔,但我们可以收起翅膀和毛毛虫一起慢慢爬
纸质较好,印刷清楚,为少年儿童提供生命力奔放与灵魂提升的艺术载体,重在自然人格、生命人格、原始人格的启悟与烛照,使儿童在走向“社会人”生命的同时葆有“自然人”生命的基因与力度。
对这本书的感觉是蛮好的, 故事很精彩,看了都不想放下, 挺值得去看一看的,印刷得很清晰,而且对于主人公所写的和他父母所写, 还有同学所讲的也有着区分。包装得很不错,书本到来时,很干净,没有折痕。
白眉儿对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埃蒂斯红豺群是真心的,豺王夏索尔却处心积虑地要赶走白眉儿。白眉儿在一个黑夜不动声色地咬死了察迪,处理了尸体,救出了昔日的主人阿蛮星,并要阿蛮星起誓不再来伤害埃蒂斯红豺群。然而阿蛮星却背信弃义,召来了村内与邻村所有的猎人,捉走了所有的幼豺,关键时刻白眉儿用学到的狗的特征,救出了所有的幼豺,虽然引起了众成年豺的不满和轻视,但却与幼豺们建立了深深的感情。文章凄惨而动人,叙述了白眉儿至高无上的好品质。
先看双面猎犬,后看这本混血豺王,都相当精彩,尤其是结尾让人唏嘘啊。沈石溪的书都很好,这本也不例外,孩子很喜欢,今年9岁了,沈老出版的书看了至少一半,要不是有这么好的书我儿还未必会爱上阅读呢。
我三年级,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觉得:白眉儿有着不同的精神,有着舍己为“人”的精神,它爱它的妻子——蓝尾尖和它的孩子——黄圈、黑圈。它不希望它的群里所有的幼豺受苦,夏索尔却是那么卑鄙,白眉儿的死都是为了保护幼豺,我喜欢白眉儿!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混血豺王在和人类,豺群相处的过程中迷惘了,它用真心对待,却不知世人始终用怀疑的目光对它,最后非豺非人,落得惨死的下场,我为豺王悲惨的遭遇不平,同时我也困惑文章的寓意到底是什么?
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从人类整体生命的制高点上,为少年儿童提供生命力奔放与灵魂提升的艺术载体,重在自然人格、生命人格、原始人格的启悟与烛照,使儿童在走向“社会人”生命的同时葆有“自然人”生命的基因与力度。
对豺这种动物的了解不多,但是知道它和狼,狐都是狡猾残忍的动物,俗话说:狼狈为奸嘛!文中对白眉儿这个混血豺王坎坷的一生进行了描述,动物和人一样都有双面性,我们人类又何尝不是呢?很多时候都是身不由己的!很喜欢沈老师的小说!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混血豺王在和人类,豺群相处的过程中迷惘了,它用真心对待,却不知世人始终用怀疑的目光对它,最后非豺非人,落得惨死的下场,我为豺王悲惨的遭遇不平,难过.
书中描写了白眉儿从猎狗到豺王,从豺王到被猎人杀害的经过,每个细节都很生动。
这本书很好看,讲的是一匹名叫“洛戛”的忠诚的狼犬和一匹名叫“达维娅”的埃蒂斯红母豺在怒江上相依为命,不久,母豺达维娅就怀孕了,横渡过江刚到岸边的洛戛立刻抛弃妻子被主人阿蛮星叫去怒江对岸边去会合(中间有吊索桥),恼羞成怒的达维娅把洛戛从吊索桥上推到江中,狼犬洛戛就死于非命。母豺达维娅绕幸躲过猎人阿蛮星的子弹,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埃蒂斯红豺群。半个月后,母豺达维娅产下了一只幼崽,因为有在的眉上有一块浅黄色的圆斑,而取名为“白眉儿”,达维娅生了之后却一病不起。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在没有自己的呵护下能够平安健康的成长,达维娅谋杀了母豺黑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