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师专学报》现更名为《昌吉学院学报》。
《昌吉学院学报》杂志,季刊,由昌吉学院主管,昌吉学院主办的学术性刊物,本刊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其中主要栏目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学与艺术研究、语言与翻译研究、教育教学研究等。
《昌吉学院学报》是昌吉学院的官方学术期刊,致力于推动学校的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昌吉学院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综合性学院。杂志立足于服务学校发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刊方向,以推动学科交叉融合、促进科研创新为目标。学报刊登的文章涵盖了多个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文学与艺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昌吉学院学报》编委会由学院内外知名的学者组成,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编辑团队。对于投稿的论文,学报采取严谨的匿名评审制度,确保学术质量和独立性。同时,学报还定期邀约国内外专家学者撰写综述和学术评论,以促进学术讨论和思想碰撞。秉承开放、包容、创新的办刊理念,鼓励学院师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投稿。学报注重学科交叉和创新思维的融入,致力于推动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和应用,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文学与艺术研究 语言与翻译研究 教育教学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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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考文献应保持在5条及以上。参考文献中的作者为1~3位时应全部列出,多于3位时只写前3位,后面加“,等”即可;多位作者之间用逗号“,”隔开,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顺序要规范。
(4)所投稿件需附300字以内的中英文摘要、3~5个关键词,文章题目、关键词均应列出中英文。
(5)所有论文都应提供作者简介(第一作者):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学历(位)及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及联系电话、E-mail等。
(6)论文如系基金资助项目,请以题注形式注于首页页脚处。
(7)正文:内文选题思想新颖、观点明确、论据可靠、图表清晰、数据准确,稿件内容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8)注释:应与参考文献予以区别,格式为作者名:《文章或书名》,载《期刊名》年份期数卷数,出版社,页数。
(9)百分数和几分之几,一律使用“%”和“x/x”,而不用“百分之五十”、 “四分之一”。另x% - x%不能省略成x- x%。
(10)引文以“参考文献”方式尾注,参考文献著录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的规则,文献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外加())按其在正文中引用的先后顺序连续编排,同一文献如出现多次,用同一数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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