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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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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财论文

金融理财论文:个人理财实务课程金融专业论文

一项目教学法在个人理财实务课程中的设计及实施

1以岗位需求和职业能力

培养目标为依据设计项目目前市场上对理财人才的需求呈现两极化趋势。高端岗位需要从业人员具有较扎实雄厚的金融理论基础和较好的经济判断与分析能力,能够研发理财产品;而一线的零售岗位以及一般管理与业务岗位要求从业人员能够分析个体客户的财务状况及风险偏好,结合客户的理财目标或帮助客户制定切实可行的理财目标,为客户制定理财规划,或是在众多的理财产品中挑选出适合客户实际需求的产品进行销售及后期维护。大多数高职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从事的是一线工作,在对毕业生回访调研过程中及访问相关金融机构的行业专家后,对理财业务岗位群进行了分析,以就业为导向,确立了项目开发的依据,即以银行助理理财规划师、理财经理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服务岗位为核心,以专业技能、应用写作、规划能力为基本职业能力,以沟通、分工合作、创新、管理这四种能力为职业拓展能力。同时,在项目设计的过程中还需考虑以下的因素:项目内容应包括教学计划中的具体内容,这样才能在完成项目的同时保障学生掌握学习内容;项目要具备完整性,项目内部各个子项目要具备逻辑连贯性,使学生的学习过程符合认知常理,从浅入深;项目多少、大小要与课时匹配。由此,确定了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整体项目———设计个人的理财方案,编写理财规划书。

2分解整体项目,提炼相关知识点

以实现能力培养目标学生学习的过程应是由浅入深的,在学生对什么是理财、为什么理财、如何理财等基础知识毫无了解的情况下,在学期初就让学生做整体项目显然是不现实的。鉴于此,将整体项目根据授课内容的递进性、授课计划及项目内在的逻辑性,将整体项目进行细化,分解成若干个子项目。学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相对简单的子任务,能够增强学习的信心,为在教师引导下完成整体项目打下比较好的基础。根据理财工作的一般流程和工作内容,结合讲授的知识点和能力培养目标,设计个人的理财方案,编写理财规划书。整体项目可以分解为“制定储蓄计划”“贷款与你的生活”“制作合理使用信用卡的小贴士”“在投资中生活,在生活中投资”“安居乐业———制定房地产规划”等子项目。学生在完成每个规划项目的过程中既学到了知识点,又培养并锻炼了岗位能力。

3有效组织项目实施

首先,教师要向学生作必要的知识铺垫及项目介绍。通过知识铺垫及项目介绍,学生可以在掌握基础知识储备的基础上较好地了解项目的内容、目的以及为完成项目需要做的工作。例如,在完成“房地产规划”这个子项目上,先向学生讲解房地产的概念、类型、相关专业词汇、选择适合房产的原则、购房与租房的抉择等基础知识,然后向学生介绍房地产规划这个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即要求学生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一套目标房产,向大家介绍这套房产(如从面积,单价、户型、地段、周围配套、容积率、绿化率、物业公司资质、历史价格走势等方面),同时说明选择的理由及房款偿付计划。其次,项目的实施。在教师介绍基础知识之后,学生在课堂上或课堂下,通过上网查阅资料、小组讨论、实际情况分析、社会调研等方式,形成可视化成果,如Word或PPT形式的规划报告等。以“房地产规划”子项目为例,学生在完成规划的过程中,会积极主动地去了解容积率、历史价格走势等知识内容,这样能够锻炼学生收集和分析资料、写作、人际交往、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展示工作成果。学生完成项目任务并形成可视化成果后,需要在班级中展示自己或团队的工作成果,教师再对此进行必要的点评。这一环节既为学生提供了互相学习的机会,又锻炼了学生的口才。教师在这个环节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以便为后期的教学改革提供参考基础。

4采用多元化评价

方式为了客观评价学生对各个项目的参与及完成情况,同时也为了避免学生产生“平时不用学,考时背背书”的不端正的学习态度,在个人理财实务课程中,采取多样性的评价方式,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采取自我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企业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过程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具体做法如下:将每个子项目均作为考核单元,即每个子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与否均以一定比例影响到总评成绩,除此之外,对于结果性考核主要看整体项目的完成情况。通过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企业评价、四维评价模式确定每个学生在每个子项目和最终整体项目的成绩。评定因素除了项目成果的展示效果外,还包括参与积极度、团队贡献度、其他成员的满意度等。

二教学效果评价

通过应用项目驱动教学模式,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项目内容贴近生活,考核方式多样化,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学生如要顺利地完成项目,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交技巧、组织能力、责任心、文字表述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办公软件应用能力等。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和网络资源的教育思想,应用项目驱动教学模式,能够培养学生各项能力与综合素质,使他们从被动接受变成主动探索,具备在未来就业中与岗位零距离的优势。

作者:侯锐董相勇单位: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法律投资理财论文

一、我国个人理财和个人投资的长期发展对策

(一)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

针对国家在构建金融法律体系上的误区,本文建议我国应该构建一套综合性较强的金融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几点内容:1.理财业务的门槛设置。法律体系中要指明理财业务的门槛:一是理财公司的理财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二是理财公司的财务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三是公司内部的控制制度足够完善;四是公司的资本达到一定的要求。2.信息公布的规范。法律体系中要说明信息公布的规范:一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理财收费、投资类型和收益率等信息;二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公司业绩、管理能力和公司资质等信息;三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支付方式、计费方法和计费标准等信息。

(二)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

在保险行业、证券行业及银行行业中,理财人员几乎都是对自身所在行业的情况了解较多,而对其他两大金融行业的了解偏少。因此,当这些行业的理财人员在面对行业跨度较大的金融产品时,往往很难给出客户较为的参考建议。于是,本文建议这三大金融业都要充分认识到理财人员的这种不良现状,除了要求理财人员熟知本行业的知识,还必须要求理财人员多学习另外两个相关金融行业的知识,从而打造出一批适应当前金融业发展的综合性理财人员。

(三)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

本文建议三大金融业可以采取“守旧创新”的基本发展策略。所谓金融业的守旧是指:金融业拓展现有的宣传渠道,尤其在新兴媒体上多做广告,让更多居民熟悉行业所拥有的金融产品,从而吸引和拉拢更多居民来选购理财产品,保持行业的持久竞争力。所谓金融业的创新是指:各大金融业在坚持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一些新的理财服务或理财产品,让这些新服务和新产品来进一步吸引客户,从而让行业的综合竞争力能够更上一层楼。

(四)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虽然,理财投资者在选购了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之后,理财公司都会给理财投资者配备一名专业水平较高的理财人员。但是,理财投资者不能依赖于理财人员的看法和建议,而是应该加强自身理财与投资水平的修养。本文建议理财投资者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修养:一是理财投资者一定要树立理财、投资都有风险的意识,而不要一味相信理财人员所说的毫无风险;二是理财投资者要尽量学习每款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具体内容,通过自我分析来正确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与投资产品;三是理财投资者要多向理财人员了解所选购产品的真实情况,时常关注选购产品的近期动态;四是假如理财投资者碰到了理财公司或下属的理财人员侵权的情况后,要立刻向理财公司或下属理财人员提出索赔的请求,假如对方拒不索赔,那么理财投资者好跟监管部门反映真实的情况,请监管部门帮助自己维护权益。

二、结束语

首先,本文阐述了在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中最显著的几个误区:一是法律上的误区;二是人员配置上的误区;三是产品种类上的误区;四是宣传上的误区。其次,本文具体阐述了解决的方案和对策:一是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二是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三是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四是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作者:罗文平单位: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理财与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的发展优势

以余额宝为例,阿里巴巴之所以推出这项金融理财产品,有其固有的优势,具体有以下几点:①庞大的网络客户资源。截至2012年底,支付宝注册账户突破8亿,至2014年底实名用户已近3亿,2004年到2014年据支付宝平台的数据显示:生活缴费、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转账等便民支付的交易总笔数约为60亿笔。庞大的客户资源,为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余额宝一经推出就获得了巨大的用户资源,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快速发展。②余额宝的投资准入门槛低。大多数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的认购都设有低金额(大多是低5万元);但互联网金融产品则不同,以余额宝为例只需1元就可以加入理财军团,低准入门槛无疑能更好的实现支付宝中拥有小量余额用户的需求。可以这样估算,支付宝8亿的注册用户每位用户仅往余额宝内转存1元的闲置资金,余额宝将获得8亿元的沉淀资金,可见其聚少成多、聚沙成塔的效应。余额宝的投资低门槛不仅充分调动了小量余额用户的投资积极性,同时庞大的沉淀资金将有助于其更高效地进行金融资源的组合配置。③余额宝的流动性强、操作便利且交易成本低。余额宝和银行活期存款相比具有相似之处,即随时支取、流动性强。用户在保障联网的状态下可以随时实现从余额宝内提取资金进行消费或支付,且整个过程不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这无疑增加了用户的资金活跃度,能更好的满足用户的现实需求。④余额宝的收益可观。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活期存款年收益率为0.3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0%,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4.25%;2014年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如下图2所示。相较而言余额宝的年化收益率,远高于上述银行的一般存款业务,甚至在2014年一季度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图22014年各收益类型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走势资料来源:普益财富。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监管主体缺位。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缺乏明确的监管者,进而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理财行为的审批和准入门槛限制等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互联网金融理财处于实际上的监管真空状态。同时,也造成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合法化问题尚得不到妥善解决。以余额宝为例,支付宝仅持有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而非销售牌照,整个余额宝服务过程不过是将天弘基金的直销系统内置到支付宝网站中,从而使用户在将支付宝余额转入余额宝之时同步创建了基金账户。尽管支付宝一直宣称只执行支付功能,不过种种迹象,如网上倾向性宣传以及基金销售业绩,均事实上推翻了其自身言论。可以说,长此以往继续打政策擦边球,支付宝面临的法律隐患只会越来越严重。另外,目前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规定,余额宝是由天弘基金直销的,支付宝扮演的是支付角色,因此从监管政策规定上来说余额宝并不具备合规性。尽管由于监管主体缺位,暂时余额宝还没有受到政策禁止,但于长远来看目前的监管真空不利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健康发展。②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到目前为止,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理财是一种金融创新,是为规避现有法律法规制度而产生的创新性的交易方式和行为,这些方式和行为改变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不能用现有法律制度来调整。目前我国还没有推出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行为进行规范,可以说我国目前处于无明确法律可循的状态。正是由于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理财处于肆意发展的阶段,导致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在现有的金融领域的双轨特征不断被放大,市场化受到很大挤压。以余额宝为例,自推出以来就不断侵蚀传统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业务和金融理财业务的利润。余额宝是货币基金,它属于基金产品的一种,这就注定了余额宝同银行和证券机构所授的基金一样,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但是,阿里集团自推出余额宝这项金融理财业务以来,单方面注重宣传产品收益率而对运作模式、产品规模等信息揭示不足,特别对产品风险提示明显警示不足。随着货币市场行情的变化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今后也会发生收益降低,甚至亏损关闭可能性。这就很有可能会造成诸多法律纠纷,尤其是支付宝用户众多,一旦纠纷反作用于支付宝,就会造成更多法律上的纠纷,而监管层却无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来解决此类纠纷问题。③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本身存在各种风险,主要涉及到的信用风险、支付与结算风险、操作风险等。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在验证时较为困难,这样容易发生信用风险;而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金融网络都会因网络瘫痪而导致支付及结算出现问题;金融行业内部人员利用自身职权及操作漏洞通过网络进行金融犯罪则会导致操作风险。而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使得各方主体在面临上述风险时应对不足。以余额宝为例,如果客户扎堆赎回基金或天弘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均会导致余额宝无法支付用户事先垫付的资金。如余额宝“随时支付消费”的特点极大增加了节假日、网站购物促销时期大面积赎回的可能性,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基金管理将会面临巨大流动性风险,尤其是回赎资金不到位极有可能引发信用危机。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对策分析

网络时代的消费观、理财观日新月异,以余额宝所代表的碎片式理财产品将是未来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的重要方向,其未来发展前途不容小觑。因此,加强我国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和规制将势在必行。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在此报告中针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问题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大原则,不仅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创新行为,同时也提出了监管的总体方向。因此,在此原则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理财加强监管:①明确监管主体,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目前应首先理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行为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明确金融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范围。要明确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微观审慎监管覆盖的监管理念,推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些部门逐步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这种跨行业、跨区域的经营模式,要加强上述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进而实现正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跨部门跨地域的多层次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避免出现互联网金融中的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以余额宝为例,它是第三方理财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两者相互合作的金融产品,因此其监管体系也应围绕上述主体从两方面展开。及时,针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平台的监管。首先,“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明确支付平台的业务定位,分别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进行的审慎监管,严格审核理财机构的相应资质和业务范围等情况,谨慎决定市场准入名单,并对准入的理财机构进行严格监督;其次,工商、信息、司法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推出机制进行审核,保障客户的切身利益;,互联网金融行业应加强企业自律,明确其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方支付公司须在合同中明确资金回赎的相应条件,同时按照服务协议规定承担将相应的法定货币存入用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其他金融账户的义务,提高其信用程度。从而构建多层次互联网的金融监管体系,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第二,针对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监管。第三方理财机构在获得合法性以后,应当严格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加强资金管理的安全性,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诚信体系的建立,从而扩大机构规模,提升业绩。同时,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专门监管,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促进第三方理财机构运行的规范化。②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法规建设。首先,法律法规是国家实施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安全的根本依据,目前我国应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可以借鉴境外法律监管经验的精华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在美国以《美国统一商法典》为基础及大量可循的金融管理判例所形成的完善的市场法治经济制度有利于市场经济法制化;而香港,只有拿到港府多个牌照才有资格开始经营业务,并且不同牌照的经营范围均不同,这就防止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与国外的法律法规相比,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律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其立法基础是传统金融行业和传统金融业务,鲜少涉及互联网金融相关内容,因此目前亟需及时修订和完善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配套法律体系;其次,还应梳理与互联网有关的现有法律法规,并结合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特点加大基础性立法工作。修改现有法律体系中对互联网金融不适用的条款,进一步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补充制定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准则以及安全法规。③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交易中的快速性、频繁性和虚拟性等特点,监管部门除了加强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建立有效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外,还应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商业信用数据平台。同时,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完善网络金融信息的方式及内容等信息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虚假、漏报、瞒报信息的行为。如通过财务信息披露将各种网络信息进行公示,并对各种相关信息及网络业务的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公示。近年来,我国先后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机构,但是距离构建完备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领域,还是十分薄弱。在虚拟的互联网环境下,信息采集、传播速度及规模都达到空前的水平,面对过量化、复杂化、非对称性的信息,消费者在识别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难度大大增加,使其知情权受到挑战;且消费者各类交易信息,如: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资金信息等在互联网传输过程中受到网络自身安全漏洞的影响而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直接影响到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因此,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应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这一领域,加强对消费者特别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方面的教育,从而构建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

作者:刘洋 陈静娜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机构银行个人理财论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现存问题

1.电子化程度低,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作为二十一世纪金融产业的主导,商业网络银行具有广阔的前景与廉价的成本,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和人们的重视。虽然科技已经如此发达,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还在通过宣传资料、图表等传统的工具,很少使用计算机,缺少专门的个人理财业务软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与网络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计算机技术滞后,开发应用软件的速度滞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工作效率较低,这限制了商业银行发展各项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克服这一现状,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办理个人理财业务,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实现差别化服务。

2.缺少个人理财业务运行系统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性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客户经理制的出现就是这种理念的有力说明,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制度上和服务理念上的一种创新。国外银行的客户经理是把客户作为中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品的设计,目标是满足和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投资为核心。但是国内众多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考核仍然是基于客户经理完成吸收存款任务的情况,客户经理缺乏对客户需求、市场发展的了解,因为其并不用承担管理分析客户细心和市场信息的责任。各商业银行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设计开发,极少考虑到客户的需要,更不用提投资了。

3.缺少适当的市场定位在中国,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环境不同,收入分配差距大,个人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行业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同的地区、不同收入层次的人有着不同的投资偏好。要求商业银行明确不同市场的不同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理财产品的开发。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正确的市场定位,缺乏这种服务模式。银行向个人提供的服务几乎无差别,都是一些大众化的服务,因为商业银行只把个人业务作为筹资的一种手段。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解决对策

1.转变经营模式,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金融产业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自从二十世纪末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的出台,结束了金融分业经营时代。在全世界混业经营的刺激下,我国放开了对创新银行中间业务的限制,开始鼓励创新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借这一机会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调整,调整个人理财服务中的中间业务,改变中间业务的产品结构,把握客户多方位的信息,掌握客户的理财需要,通过客户经理进行针对性的理财服务。配套服务分析工具和投资理财专家的理财建议,提升客户的资产增值能力,培养更大的利润增长点。

2.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金融业人才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培养个人理财业务人才,一是构建专业的理财规划师认证体系,让理财业务人员需要持证上岗,规范个人理财业务人才队伍。二是培训现有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必须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首先要指定培训计划,然后要挑选高素质的候选人才,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其次要让理财人才熟悉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独立操作各类业务,这需要对理财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岗位轮替。金融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走出传统教育体制的模式。推进联合办学模式和订单式教育模式。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可以将企业的实践设备优势和学校的教育技术优势结合起来,为金融行业培养需要的人才,同时为学校的教育提供实践的场所。订单式教育可以让企业参与到学院金融相关专业的设置、制定金融业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金融教学课程等环节中。在金融业人才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人才培养的层次性,满足商业银行对不同层次人才的不同需求。改进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让学校和企业得到各自所需的东西,实现校园与社会的接轨。

3.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银行电子化的发展,尤其是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在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计算机化网络化的同时,商业银行要注意保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通过银行内部资源的整合,计算机理财软件的辅助,增加客户需求的满足度,为客户设计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个人理财计划,并可以通过计算机辅助软件实现实际操盘操作。

4.完善客户经理制,提高客户经理的金融水平客户经理制是为了迎合现在正在逐渐转变的金融服务方式、经过改革后的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同行之间的竞争出现的新型的服务观念。各个商业银行虽然自从客户经理制这一服务观念推出,就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也从中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完善客户经理制,需要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客户经理的素质;加大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科技投入,建立健全客户经理信息系统;在客户经济中开展新型的服务观念传递;实行责任制,明确客户经理的职责,设置专业的客户经理从业人员组织机构。除了需要专业知识,客户经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承受压力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能力等一系列综合能力。为了顺应金融的全球化、国内商业银行对人才的急缺的现实情况,组建全能、高效、专业的个人理财人才队伍迫在眉睫。

5.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服务商业银行而已通过设置个人理财业务柜台和细分客户实现差别化服务等方式调整经营策略。个人理财业务专柜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个人理财服务,培养固定的客户群体。通过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性地提供理财服务。因为不同情况的客户对个人理财服务的要求不一样,这就要求银行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差别化的服务,追求经济利益的较大化。根据客户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建议,满足更多客户的不同需求。

三、结语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和理财产品的营销体系,大力开拓国内金融理财市场,增加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份额。利用多种多样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多种投资方式创造更多价值,帮助客户实现财产增值的目的,同时还能提高银行盈利,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作者:刘晓靖单位:绥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银行理财论文

一、对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之评析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条、第29至33条、第73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条、第37条都有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消费者进行保护的规定。除了这些法律规定外,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的保护目前主要是通过监管部门颁布的一系列法规和部门规章。如近年相继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指引》等十几个部门规章。另外,2010年7月,中国银行业协会了《中国银行业公平对待消费者自律公约》(以下称《公约》),该公约是行业自律性的公约,不具有行政性质。

(二)上述相关规定的缺陷1.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随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实践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亟需法律对此进行规范,但相应的立法较于实践来说已经相当滞后,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及时,我国没有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基本立法,因此不能更好地保护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的利益。虽然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也包括在内,但涉及到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只有第28条,并且仅仅是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经营信息。第二,《商业银行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中,对处于弱势地位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数量极少并且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因此可操作性较差。第三,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所发的规章、规范过多,互相之间既有重复,又有矛盾,并且效力层次较低,缺乏足够的性,影响了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政府机构执法也造成了影响。第四,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10年7月22日的《公约》,仅仅属于行业自律文件,效力等级低,缺乏相应的惩戒措施,并且要依赖于商业银行的自觉性与充分的服务意识才能实现,因此,可行性较低。2.缺乏对处于弱势地位的金融消费者的倾向性保护,显失公平由于金融领域的高度专业性与技术性,消费者与商业银行比起来,明显地处于弱势地位。这需要对理财产品的购买者进行立法上的倾斜保护,但我国法律不仅没有如此规定,反而偏向保护金融机构而忽略了消费者的利益。如《商业银行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它客户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立法者的初衷将存款人及其它客户的利益置于商业银行的利益之后。相关法律中对消费者的权益也鲜有涉及,也没有强调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金融消费者进行倾向性保护。3.缺少商业银行承担法律责任的条款我国的金融法律条文在性质上是以行政监管规范为主,即从监管执行的角度出发规范金融机构及其业务行为,同时对于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至于金融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义务以及金融机构民事责任等的规定则十分有限。《办法》一共有80条,其中用了大量的篇幅大概63条规定银行的义务,但在第十章法律责任中,却只用3条规定银行的法律责任,并且仅仅是由“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也只能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另外“对商业银行违规销售理财产品的,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等类似的行政责任。《指引》中涉及到了赔偿条款,这是其进步之处。但其规定“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银行业产品和服务,造成损失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向银行业消费者进行赔偿或补偿”,但消费者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银行业产品和服务存在举证上的困难。因为所有的理财合同均使用格式合同,里面包含复杂的法律文书与免责条款,使得销售误导追责难、取证难、索赔难。

二、对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建议

(一)完善相关立法体系英国于2000年通过了《金融服务和市场法》(FS-MA),这是英国政府在立法上及时次将对消费者的保护列为首要目标。紧接着,2001年l2月,英国又颁布实施了《英国金融服务和市场法》。该法明确了负责金融服务监管的机构是英国金融服务局(FSA),并且在该法中明确规定了金融服务局有四项监管目标,其中一项就是“使消费者得到适当的保护”。2006年10月,英国金融服务局出台了新的《金融机构业务规则》,制订了判断金融机构是否符合监管标准的11条规则,其中有5条涉及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2010年4月英国又通过《金融服务法案2010》,赋予金融服务局更为广泛的立法权,以打击少数金融机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以看出,英国有专门针对金融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法律。因此,我国应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由立法机关制定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为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提供立法依据。可以借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侧重规定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和金融机构的义务,最终形成以《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为基础,其它相关法律为补充的立法模式。另外,可以在《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金融法律、法规中引入“金融消费者”的定义,有针对性地增加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条款和措施,在理财产品、存贷款、黄金产品、银行卡、支付清算、个人金融信息等方面达到对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的目的。

(二)立法上对处于弱势地位的金融消费者进行倾斜保护如同消费者与经营者地位悬殊一样,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相比,同样处于弱势地位。其在选择金融产品、接受金融信息、购买相关金融产品时都要依赖于对方的介绍。而金融机构在此方面有着充分的信息、技术、资金以及专业优势。这就使得二者之间根本无法形成公平交易。因此,只有从立法上给予消费者应有的倾斜保护,才能减小交易双方的力量差距。如可以效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方面多规定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以及民事责任,另一方面,多规定金融消费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另外,可以规定商业银行推荐的金融产品与消费者之间必须有针对性与适合性,如果超过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一定的比例,可视情况将该理财产品视为“缺陷产品”,从而进行召回。再者,可以从诉讼程序上体现对金融消费者的倾向性保护。如简化金融机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应当是金融消费者民事保护制度的特别要求。

(三)构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外部投诉与救济机制2005年,英国金融服务局《关于金融服务投诉指引》,就消费者进行投诉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英国在FSA下设立了金融调查服务部(FOS),这是一个专门处理消费者对金融机构进行投诉的机构。一般发生消费争议后,先由金融机构内部自行处理,如果在一定期间内,金融机构内部未能解决争议或消费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再进入FOS处理机制。FOS最终处理的结果仅对金融机构一方产生拘束力,这就对英国的金融消费者产生了极好的保护。除此之外,为形成对FSA的制衡机制,英国成立了专门受理FSA投诉的独立机构,即投诉专员办公室(简称OCC)。OCC是根据英国《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的要求设立,专门处理FSA及其工作人员未能履行职责所导致的投诉。可以看出,英国有两套处理纠纷的解决程序,即金融机构内部处理机制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处理机制。我国各金融机构目前虽然都设立了一定的投诉渠道,但这毕竟只是内部处理机制。因此消费者投诉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往往不能顺利解决。2011年7月22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立了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这是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一个重大进步,但其充其量是一个行业自律性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受中国银行业协会领导,其成员单位是各商业银行,难免与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建议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下增设“金融消费者保护协会”,这样就可以使其独立于各金融机构,在处理纠纷时更易于处于中立位置。另外,除全国性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协会”外,各地应设立地方性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协会,受理各地群众的金融消费纠纷投诉。2010年年7月19日,我国及时个针对金融消费的投诉中心在无锡成立,这对于中国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建议“12363”热线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开通,更好地为金融消费者的投诉提供便捷的途径。与之配套的,各地金融消费者保护协会可以设置专门的网站,为金融消费者解答问题、处理投诉、提出建议与意见提供更好的平台。

(四)建立商业银行多方位的赔偿制度日本《金融商品销售法》规定,在销售金融产品时,如果金融机构没有履行重要事项的说明义务(包括没有履行说明义务与只履行部分说明义务),而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害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此为侵权行为的特别规定(类似于我国的特别侵权),并且归责原则为无过失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消费者在举证时能证明其损害与金融机构未履行说明义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可。另外,在消费者损失的数额上,《金融商品销售法》推定为消费者的本金损失额,以此增加对消费者的保护。可以看出,日本法律中有金融机构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因此,我国应当借鉴日本的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明确商业银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如当商业银行不能提供理财产品业务的完整交易记录、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和提供理财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进行误导性陈述、商业银行未能按规定向金融消费者履行其重要事项的披露与说明义务、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在设计与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商业银行违规销售有严重缺陷的理财产品等情形下,给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失时,金融消费者应有权要求银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承担责任是使商业银行规范销售理财产品最根本的途径。因为只有在法律的保障下,才能使商业银行真正做到“卖者有责”,从而从本质上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王浩云单位:福州大学

金融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影响下的个人理财论文

一、网上借贷业务

P2P网贷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和意愿的人群。P2P网贷平台整合了搜索引擎、社交网络、信息处理和云计算的优势,能够有效克服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达成点对点的直接交易,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在该类业务中,借款项目的收益由市场决定,由平台运营方或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担保,多个资金出借人可共同分担一笔借款项目的额度,以此分散风险、共享收益。截至2013年上半年,以人人贷、拍拍贷为代表的P2P网贷平台,已近400家,网贷平台上成交规模或可达到600亿元。

二、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了冲击和替代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通过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制定客户财务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选择金融产品以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一系列服务过程,是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而如今,互联网金融以其“关注用户体验”、“致力界面友好”的设计理念、独特的经营模式和迅猛的价值创造方式,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传统的经营模式形成直接冲击甚至替代。

(一)银行支付功能日益边缘化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在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中,包括了阿里巴巴、腾讯、盛大、百度和EBay等互联网巨头,在2012年度3.66万亿的互联网支付规模中,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家企业就占据了69.2%的份额①。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业务也已经能够实现个人客户的收付款、转账汇款、水电煤代缴、保险理财购买、缴纳学费等日常支付结算服务,对商业银行的支付功能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这种替代主要体现为:在线上,网上支付市场被支付宝、财付通等网络公司所占据,银行开展网上支付业务往往不得不依赖于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渠道;在线下,越来越多的传统个人支付业务纷纷“触网”,支持网上支付,继而又被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线上支付所取代。银行传统的通过网银、USB-Key进行认证支付、转账的功能日趋被冷落。

(二)加快储蓄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互联网余额理财模式的出现,将货币基金的投资价值、流动性、支付功能与用户体验立体结合,既满足了个人客户的对流动性和支付便利性的需求,又提供了高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收益,给银行储蓄存款,尤其是活期存款带来了不小的竞争压力。如上表可见,虽然从产品性质上而言,互联网余额理财产品挂钩于货币基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类产品没有可比性,但从其产品的变现能力、支付功能和风险等级上看,已与储蓄存款差别不大。个人客户从实用性角度出发,当然偏向选择功能趋同、风险相近但收益率更高的“余额宝”“、活期宝”产品。由于国家对存款利率的控制和银行自身对存款利差的依赖,商业银行之前并没有动力调整利率或开发类似的个人现金管理账户或产品。但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理财业务的日趋成熟和互联网商业生态的日益完善,在支付习惯和巨大利差的吸引下,会诱使越来越多的个人客户选择将存款从银行搬离,导致银行存款吸引力下降和大量流失现象。这将迫使银行不得不主动寻求开放存款利率控制以及提高存款利率等途径,有利于加快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也对银行未来的资产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银行间个人理财产品竞争更加激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带来了银行间理财产品的竞争加剧。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基础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其强调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核心业务的深度整合,以客户体验为根本诉求,而需求响应、期限匹配、管理等业务流程被大大简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将不再遵照原有的自主推介销售的模式,而是逐步转向第三方销售平台的自助性销售模式,对于一些同质化程度较高的中低端理财产品,个人客户可以不再通过银行进行了解、选择、购买,而是在第三方网站上对所有银行发售的所有同类产品直接搜索、比价(比较收益率),并完成购买。这种销售模式上的改变将使得银行对个人客户的影响力减弱,银行之间的竞争增加,销售成本提升。

(四)银行个人客户跨行业分流加速客户是银行各项业务的基础,个人理财业务就是基于银行对客户信息和财务状况的分析,为客户提供符合其收益需求和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不断成熟完善,银行将不再是个人客户办理理财业务的首要选择,也将不再是提供理财产品的主要机构。目前,一些平台化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已经可以依托自有客户信息数据和行为数据来分析判断客户的消费习惯和理财需求,如再能整合现有互联网理财业务和产品、P2P网贷业务,建立金融产品数据库,则可以为个人客户建立独有的理财数据模型,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方案。这将使银行失去对客户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并颠覆现有银行理财管理体系。

三、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应对措施

(一)增强业务创新研究,提升传统业务生命力活期存款因为其变现快、无风险,被视为个人日常备用支付资金,用于零星小额的支付或周期性缴费之用(如还信用卡、交水电费等)。客户选择“余额宝”类理财产品,就是因为其不仅拥有以上功能特点,还较活期存款有更高的收益。因此,银行在产品设计上应该围绕客户对日常支付、提现、风险和收益的需求,借鉴国外账户管理经验,利用利率市场化的契机,创新储蓄存款业务模式。例如,可采用对同一客户的不同用途账户给予差异化利息收益的办法,针对其用于刷卡消费、网上购物、代扣缴费、贷款还款等的支付结算账户,可提供比活期储蓄账户高的利率;而针对定期购买理财产品、基金、保险、贵金属等的理财类账户,则可提供比支付结算账户更高一级的利率。

(二)增强数据技术支持,提升理财产品竞争力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产品设计、数据处理、业务操作以及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撑,科技系统的研发能力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将是决定商业银行竞争能力和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对于理财业务而言,一是要充分整合银行的客户信息、产品信息,形成完善的信息数据库,通过大数据技术手段进行系统化的数据收集、筛选、分析和应用,建立理财产品的精准营销体系。二是充分利用银行专业能力,大力开发不同特点、不同功能的理财、基金、保险产品,尤其是加大对中高端理财产品、理财业务的开发和拓展力度,在理财产品的质量上做文章,用差异化的产品来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

(三)增强银行服务意识,提升个人客户忠诚度与互联网金融这类后起之秀相比,银行拥有明显的优势,资金雄厚、信誉保障、网点众多、客户资源丰富,在个人理财领域也是深耕多年,体系完善、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其不足之处恰恰在于对客户体验的把握上不如互联网企业深刻、到位。因此,银行一是要在进行业务设计和产品开发时,应花更多时间关注客户的操作体验,理解客户的真实意图,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二是要充分利用网点资源,经常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让客户亲身感受到专业理财服务。三是要在财富顾问、专业信贷、风险控制、私人银行等方面为客户提供高端理财服务和增值性服务,并形成标准化的服务体系。总体来看,互联网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发展速度虽快,但交易量相对较小,短期不会动摇银行理财业务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但银行也应尽早转变观念,密切关注互联网发展动向,通过整合互联网技术与银行核心业务,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互联网金融给传统业务格局带来的冲击,谋求新的发展机遇。

作者:陈小天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专业化的银行理财论文

一、理财金融业态的现状与问题

纵然上述圈中各金融子行业发展多年,相对成熟,但通过简单复制与模仿而迅速构建起的理财金融业态却不成熟,未经过优胜劣汰的进化,尚存诸多弊病。同质化现象严重,产能过剩,资源浪费。银行理财领域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不同类型机构间的合作模式同质化现象严重。从理财资金的投资标的来看,对于债券组合投资或特定资产投资,银行通过信托计划、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或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均可实现。证券、基金、信托和保险行业为了争夺理财资金的标准化资产管理和非标资产的通道份额,竞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银行理财圈内的重复建设大量存在,大量功能与业务范围雷同的通道机构产能过剩。伪创新削弱了金融创新驱动。近几年来,金融同业业务发展迅速,创新不断。基础资产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拓展到信贷资产、票据、信用证、股权、应收账款等,交易结构有收(受)益权直接受让、各类返售形式的收(受)益权转让、结构化设计等。但在银行理财业务的投资创新中,各类金融机构的实质性创新较少,多数是通过通道形式的变换或通道加层来规避监管限制。这种伪创新虽然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和扩张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也弱化了一些金融机构推动实质创新的意愿,进而削弱了金融行业的创新驱动力。逐利有碍于金融专业化的推进。股票市场长期低迷,指数和市场成交量长期处于低位徘徊。证券公司自营和经纪业务鲜有起色,基金公司高效益的偏股型基金持续萎缩,保险资金的权益类投资难有作为。各类机构在业绩压力下,纷纷转战商业银行理财领域的通道业务,以薄利多销的竞争策略,追逐于此种简洁的创收模式。经营多样化、降低经营风险无可厚非,但也许钻研和锻造能够穿越经济周期的持续投资盈利能力更有价值。理财圈中便捷的通道服务机构很多,具备持续创造收益和不断推陈出新的合作顾问越发难觅。券商的研究与投行、基金的精细化投资、保险的大类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等专业化专长,不该在转战通道业务过程中被搁置或受影响。行业监管难度大。目前,银行理财业务在金融领域跨度大、投融资形式灵活多变,极大地增加了行业监管难度,资金来源与运用未能清晰应对、影子银行的困扰一度成为社会焦点。监管难度之大,一方面在于投资交易结构及主体变换多样,投资定性与归类常引发争议,监管评判标准和尺度难以把握;另一方面在于银行理财业务衍生出的很多跨市场交易或处于监管真空地带。监管行为常常疏惹诟病、堵招非议。

二、理财金融业态优化建议

2010年以来,经过监管层的不断努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治理初显成效,机构治理以及行业治理方面基本明确了方向,但这只是银行理财业链条中的一环。整个理财金融业态的优化还需“一行三会”等监管部门的监管引导,还需银、证、信、基、保等金融子行业的自律和共同努力。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视角概括而言,应以促进各行业错位竞争、打造专长,形成不同领域的优势互补、供需平衡,营造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百业待兴的金融业态为方向。强化银行的行业发展引擎作用。在金融生态圈内,银行理财业务可谓活水源头,其资金募集功能是整个金融链条的起源和根本性生态功能。因此,在银行理财行业推动风险隔离、净值型产品转化的规范转型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其在产品端的设计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提升,并保持在投资端泛资产管理的广度和与其他金融机构可以深度融合的开放度。此外,还可关注私人银行理财产品的开发,开拓更广泛的投资渠道,在非上市公司股权、衍生品等普通理财业务限定领域开辟与其他金融机构更广阔的合作空间,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更多地催生金融创新。强化证券公司的创新驱动力。在金融领域,证券公司的创新能力是得天独厚的,股票和债券的一、二级市场业务、股指期货、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上述基本业务衍生出来的量化、套利交易策略等都是证券业的专长。而且,证券公司及其下属研究所的研究能力最为突出。目前,证监会积极鼓励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证券公司应该将其低级形态的通道业务边缘化,力争在融资类、资产证券化、衍生品以及私募业务等领域开拓出更多的基础投资资产、新型业务模式或者创新交易策略。这样,证券公司在银行理财业务链条乃至金融圈中将成为不可替代的创新驱动力。发挥基金公司的精细化投资优势。在长期的公开排名竞争中,基金公司的精细化投资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一些的基金公司具备将主动、被动投资管理策略发挥到的实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从预期收益率型向净值型转型是各商业银行面临的必然选择,在一定程度上来讲,基金公司的发展方向代表着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趋势。目前,基金公司多以子公司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形态参与通道竞争,这一做法也许站在银行理财业务的立场上,从长远来看是逆潮流的。而基金公司持续夯实其传统的优势业务,为未来的银基理财合作做好技能铺垫则不失为很好的战略性安排。

巩固信托公司非标投资专长优势。信托公司经营范围广,信托财产运用和处分形式多样,与资金运用范围无明确限定范围、投资主体身份不明确的银行理财形成了良性互补。近两年,其他类型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的拓展、理财产品开立证券账户政策的放开,冲击了信托公司通道项目的优势。但在租赁、贷款等财产运作方式上法律关系的明晰,使得信托公司在非标项目上仍占据明显优势。因此,信托公司应重点挖掘其特殊身份优势,在传统的信托贷款以及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等新兴业务中巩固优势,形成竞争专长。促进保险公司与理财业务的新融合。目前,保险机构参与银行理财业务的形式主要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为银行理财资金提供投资性产品,同时也在积极拓展非标资产投资通道业务。虽然个别保险资金在运用方式上具有特殊的政策优势,但终究算不上正统的业务,其实更具银保理财合作潜力的领域在财产保险。自2013年起,《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明确了更为严格的资本约束导向——2018年底前各商业银行要达到资本充足率要求。因此,银行大力发展资本节约型业务是总体趋势。当前,银行理财业务规模中有大概1/3是保本或保障收益型产品,属于表内理财业务,存在一定的资本占用。银行的非保本产品能和财产保险公司的信用保险或者保障保险结合起来,引入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机制,开发表外保本理财产品,是具有潜力的发展方向。

作者:蒋岩枫单位:邮储银行金融同业部

金融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冲击下的银行理财论文

一、余额宝产生原因及运作模式

“余额宝”是将基金公司的基金直销系统内置于支付宝账户管理系统,资金在支付宝与余额宝之间转移相当于购买和赎回基金。余额宝收益为用户购买货币基金的收益,余额宝沉淀资金由基金公司进行管理,基金公司将筹集的这一部分资金投入到货币基金的投资中。由于募集到的资金数量大,所获得的收益比散户分散投资要多,基金公司将这些收益中的部分收益与用户和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享。支付宝的起点最少1元,大大降低了理财投资的准入门槛,因此在成立后很短时间内就得到迅速发展。

(一)急需解决第三方平台沉淀资金的问题沉淀资金又称作“客户备付金”,指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杨国明、李宝华,2006)。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设立过渡账户,使收支款项在支付平台上实现可控性停顿,在双方确立交易关系后可以直接转移资金去向。这种支付模式带来的必然后果就是资金沉淀。沉淀资金按其来源的不同分为在途资金和支付平台所吸存的资金。支付平台吸存资金充值后的资金由于还没有使用而停留在支付平台的账户上,就产生了第二种资金沉淀。支付平台的资金流动性很大,甚至每时每刻都有资金被支取或转走。但是由于互联网的特点,每天都会有大量的资金对其进行补充,因此还是有大量的资金沉淀生在支付宝的备用金账户上,这样就产生了数量可观的孽息。2011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颁布规定沉淀资金所产生的利息除必须计提10%的风险准备金以外,剩余的九成可全部归属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有。沉淀资金的价值取决于存放时间和投资回报,通常市场利率越高,资金沉淀时间越长,沉淀资金价值就越高,但是又有短期流动性,一笔固定的沉淀资金一般只能用于短期投资。而余额宝的出现应对了沉淀资金所产生的问题。支付宝通过和天弘基金的合作,把用户账户上“闲置”的钱“盘活”起来。把散户的资金集中到一起后进行货币基金的投资。当资金带来投资收益后把这些收益划出一部分给支付平台和支付宝用户。余额宝的使用者能体验到小额理财的收益;支付平台解决了被人诟病的沉淀资金的孽息问题并能大大减少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所产生的影响;基金公司则得到很好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余额宝的推出带来一个三赢的局面。

(二)增加用户“黏性”2013年6月13日余额宝正式面世。6月30日当天,余额宝的有效基金户数为251.56万户,资金规模达到66.01亿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余额宝用户数为4303万,户均持有额为4307元,累计发放收益为17.9亿元。短短半年内,用户数从251.56万增加到4303万,这无疑是惊人的。从这巨大的“吸引力”上,我们可以看到由利益催生出的用户“黏性”。这正是阿里巴巴所期望的局面。

(三)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如何解决互联网金融在运作过程中的问题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推动力,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内容之一,解决第三方平台出现的问题需要不断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余额宝的出现,恰恰体现了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的特点。问题的出现推动着创新,创新又带来新的问题,对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又推动着新的创新出现。

(四)运作模式支付宝公司、基金公司(这里仅指天弘基金公司)和支付宝客户构成了余额宝的直接运作主体。支付宝公司推出兼具支付和增值功能的余额宝产品,是基金买卖客户资源和第三方结算工具的提供者。天弘基金公司推出增利宝基金产品,并嵌入到余额宝中,是基金的销售者。支付宝客户通过把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实现对增利宝基金的购买和持有,是基金的购买者。首次投资余额宝的用户可以在支付宝中建立一个独立的账户。通过银行的网上支付等方式把资金转入到支付宝中,然后申购天弘基金的增利宝基金。待基金公司确认其申购份额后,基金公司将其募集到的资金进行货币基金的投资。当用户需要用支付宝支付时,能即时赎回份额,然后去支付购买。用简单的语言表述这个过程就是:转入确认消费/购买转出。现阶段天弘基金主要是投资货币基金,货币基金具有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稳定收益型等特点。

二、银行理财产品与余额宝比较

(一)流动性余额宝能即时进行赎回,很大程度满足用户对资金流转速度的需求(见图1)。余额宝强大的流动性对传统银行业造成的“打击”无疑是十分沉重的。余额宝推出时的口号是即时赎回。余额宝的购买采用的是T+1模式,余额宝对以确定份额的用户计算收益,所得收益每天都计入客户的余额宝账户。余额宝资金可以随时转出或用于各种网购支付,转出金额实时到达支付宝账户,对于实时转出金额不享受当天的收益。银行的传统理财产品一般采用的是T+2的购买模式,而赎回模式则是有快有慢。

(二)收益性余额宝具有了理财和消费两重功能,收益按天结算,属于低收益的理财产品。从增利宝的特点和投资结构来看,增利宝与商业银行1天期的超短理财产品性质最接近。根据天弘基金公司公布的增利宝历史收益数据,自从余额宝上线以来,增利宝的日均年化收益率超过4%,大幅度超过多数商业银行的1天期理财产品。从表1可以看出,与其他短期理财产品相比,余额宝在收益率以及申购要求上占了很大的优势。能与之匹敌的就是工商银行工银瑞信推出的理财产品。其余产品都没有明显优势。在此,我们假设投资者A有50000元现金,期望短期的理财产品,按照2013年12月31日的收益率算,并按照资金到账时间计算(由于不同产品的赎回时间不同,我们统一定2014年1月5日为金额实际到账日,但每种产品的赎回时间不一致),到期日后能获得的收益如表2所示。从表2我们看到余额宝的收益远远超过了其他银行理财产品,在收益率上余额宝有明显的优势。

(三)风险性余额宝的风险及时种中收益风险。在余额宝开始之初,阿里巴巴就一直在弱化余额宝作为一种基金投资的风险,宣传上只是一直强调比活期储蓄高十几倍的亮点。余额宝只是因为其申购和赎回的时间短,操作比较快捷而能在时间和灵活性上与活期存款相媲美,却不具有活期存款所有的高安全性。余额宝的本质是基金的投资而不是储蓄。因此任何人都不能保障余额宝一直都是高收益。而商业银行因为有严格的监管,在申购任何理财产品之前都会和客户详细讲明投资的风险,这就会给客户形成一种风险意识,使得理财投资更理性更谨慎。第二种风险是互联网技术风险。从余额宝问世至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新闻报道余额宝账号被转走了几万甚至几十万。目前,余额宝方面推出一个新的服务协议,余额宝的资金将由平安保险承保,如被盗赔付,赔付无上限。与银行严密而又复杂的金融系统相比,网络金融存在的技术风险还是不容忽视。不仅如此,在2014年1月21日发生的全国“大断网”事件也让包括余额宝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等网上交易充满了“危机”。当天我国国内通用顶级根域名服务器解析出现异常,部分国内用户无法访问.com等域名网站。在此次事件中,面对客户一线的DNS服务器都把包括百度、淘宝等在内的许多网站解析到一个陌生IP地址上。如果这个IP地址是黑客的电脑,他可能会模仿支付宝建一个一模一样的网站,把用户账户和密码全都记录下,意味着用户访问的百度不是真正的百度,访问的余额宝都可能已经被盗走,甚至是网上的一切有关个人账号的信息将全部消失。这种风险也是余额宝所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无法与传统商业银行媲美的关键之一。

(四)合法性我国的法律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尚属空白。很多关于证明事项、举证责任划分、证明要求等内容未有清晰界定,不能在双方出现纠纷时提供具体可行的裁判标准。其次是支付宝没有销售基金的许可证,为了避免法律的监管,阿里巴巴称在余额宝的运作中,公司仅仅充当一个支付渠道的角色,不作为基金购买的协议方参与,也不对基金的盈亏承担责任。但是,一些专家认为余额宝的实质是借助天弘基金来实现基金的销售。如果一旦余额宝被界定为基金产品,那么作为主要推出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平台的支付宝就应当符合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标准并被严格纳入监管范围。但未取得基金销售牌照的支付宝就存在着监管的空白,这就对投资者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截至2013年6月21日,支付宝余额宝中有部分销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未能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督银行的协议,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29条、第30条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暂行规定》第9条。

(五)规模性支付宝的用户可以通过储蓄卡快捷支付付款,但暂不支持网银、集分宝、红包等进行转入支付。转入设有限额,但各种转入方式的限额有所不同: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无限额;储蓄卡快捷支付限额单笔2000元、单日2000元、单月1万元;储蓄卡卡通转入随卡通本身限额。各种转入方式转入单笔低金额为1元,1元以上为正整数即可。如果没有开通储蓄卡快捷支付的用户,就只能先把钱转到支付宝再从支付宝申购余额宝。网上银行转账用U盾每次限额100万元,用电子密码器是每次50万元、每天较高100万元。从这里可以看出余额宝对银行渠道的依赖度。只有通过银行的渠道,余额宝才有运营的渠道。一旦银行判定其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揽存业务,就可能会减少甚至关闭其资金渠道,这样就会对余额宝产生致命的影响。其次,从天弘基金目前的资产规模来看,笔者认为尚不足以应付更大规模的资金投资,这样余额宝的投资规模必然受限,而商业银行无疑在这方面拥有优势。

三、结论

(一)对商业银行的启示利率市场化趋势下,余额宝的出现似乎是向传统的商业银行敲了警钟。尽管其对银行“揽存”的短期影响还是“微不足道”,长期影响有待观察,很多人现在对余额宝这一新生事物持观望态度,一旦人们默认了这种新的互联网理财方式,对于银行造成的冲击是可以预见的。为此,我们首先分析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启示。1.重视互联网“长尾效应”银行是合法“吸存”的金融机构,银行通过吸收客户的储蓄然后进行贷款,利用贷款和支付利息之间的利润差来实现盈利目标。可以说,存款是银行开展一切业务的根基。活期存款是银行吸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银行资金重要来源之一。但是活期储蓄的利率却十分低,似乎与其带来的效益不相匹配。“长尾效应”认为,所有非流行的市场累加起来就会形成一个比主流市场还大的市场。银行“刻意遗忘”的这部分人群正好能带来巨大的市场利益。余额宝的推出很大程度上抢占了这一部分的客户人群,将目标瞄准了银行垄断的活期存款。近期,广发银行和易方达基金公司联手推出了“智能金账户”和“快溢通”业务。“智能金账户”和“快溢通”利用了广发银行客户的储蓄卡现金收入与信用卡还款的“时间差”,客户可以一边“花银行的钱”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贷款;一边在还款期到来之前“用自己的钱”(储蓄卡活期资金)投资易方达货币基金,获得理财收益,实现“一钱两用”的效果。智能金账户的利率基本都比活期利率高。从广发银行的应对措施,我们可以感受到商业银行正在转变观点,开始重视“长尾效应”,打破垄断思路,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在余额宝面世之后,各大商业银行一系列积极的应对措施表明,银行已经感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压力。在未来,商业银行要与一些稳定的基金公司合作,为这一部分客户提供更安全、便利和高收益的短期理财产品,加强客户服务个性化,发挥自身的系统和业务优势,开展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法开展的独特业务,才是未来出路。2.充分利用互联网潜力,扩大服务优势管理经验丰富、系统资源强大、有强大的国家后盾作为安全保障以及无可撼动的国家信用都是商业银行的优势。如何更进一步发挥这些优势,是未来银行管理层需要思考的问题。2012年和2013年两年网民人数年增长速度都在42%以上。网络化为未来发展的大方向,而金融业务易于数字化,因此金融业务和互联网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服务有天然优势。银行正在积极拓展自己的网络服务平台,纷纷加大了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推广力度。通过网上平台,客户可以减少到银行办理业务所耗费的时间和次数,银行也可以减少柜面业务办理压力,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还可以实现销售模式转变和创新。3.控股第三方支付公司,整合资源优势借鉴外国的经验,商业银行可以在有效监管的情况下直接参股或控股第三方支付公司,使其成为旗下的子公司,为其提供庞大的数据资料弥补商业银行在发掘市场需求的渠道上的不足,整合双方的优势。

(二)对互联网金融的启示1.解决风险问题首先是投资的风险问题。余额宝一直标榜自己的收益率是活期的几十倍,但是其基金投资的本质是难以抹去的。商业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虽然收益率低,但是明确是保本的,这也是银行能对抗网络金融理财产品的优势。第二个风险就是网络风险。有学者提出第三方支付数据涉及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掌握这些信息就可了解一个国家实时的经济情报和信息,对于这个行业应该从国家利益的角度考虑。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在其支付指令的传送过程中,商家和消费者资金账户信息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转结。从微观层面讲,这涉及到商户和用户的资金安全和消费者的信息隐私;从宏观层面讲,亿万用户的资金账户信息贮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系统中,这也涉及到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关乎社会安定。保护这些信息事关国家的金融信息安全。因此做好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2.加强监管,解决合法性问题网络金融在中国发展势头迅猛,涌现出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投资渠道,同时社会上也开始出现一些言论认为有些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涉嫌违法违规操作。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出席“2013年中国互联网大会”时特别提醒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注意防范风险,两个底线不能突破: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是非法集资。如何对这些在互联网上快速生长的电商公司进行监管、由谁来监管,一直都是很多人争议的问题。有学者提出从一开始政府就必须进行监管,但不能设置障碍,不能是扼杀式的监管。应该进行完善的制度建设,确定分层分级的监管体系,建立跨部门监管机制,要采取创新性的监管办法。余额宝运营到现在已经被监管部门多次“点名”关注。国家的态度似乎是支持这类创新性金融产品,但要求其落实好国家监管政策,处于一个合法受监管正当运营的状态。因此,互联风金融行业要想持续发展就要自觉合理合法地运营,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作者:莫易娴曾祥菁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高职金融服务投资与理财论文

一、目前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在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培育中的探索

(一)开设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服务意识培育的专门课程

目前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对投资与理财专业学生的职业礼仪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重视,而且也通过一定的途径开展了职业道德与金融意识的培养。跟大多数高职院校一样,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都设置开设了礼仪类的公共选修课,开展相关讲座,教师在进行专业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中穿插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但总体效果不太明显。针对这些问题,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针对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增设了《金融礼仪》这门课程,使得学生意识到金融行业自身的行业特点。另外还开设了《金融法规》这门课程,金融职业道德的自律性,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长期的金融实践中,在金融法规的约束下逐渐形成的,金融法规有利于金融职业道德观的确立。因而开始《金融法规》这门课程的学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依靠企业平台,利用顶岗实践推进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服务意识培育

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企业所需人才,既满足了企业提升人才素质、保障后备人才选拔的需要,同时也为学院实现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零距离”对接奠定了基础。尤其是对学生的职业价值观教育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依靠这个平台,积极开展这个方面的内容,例如在校园内显著建筑、走廊等位置上张贴校企合作企业的管理经验和企业的核心文化标语。专业实训实验室的布置要体现“教学工厂”的要求,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邀请企业家直接向学生宣讲企业精神等。

二、目前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在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培育中的问题

(一)对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服务意识培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虽然有专门开设职业道德与职业礼仪的课程,但在整个高职教育中,对职业道德与职业礼仪的教学一直让位并从属于专业课程的教学,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是主要的培养目标,虽然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普遍把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的能适应企业需求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但在实际教育培养中,还是把知识与技能的训练掌握作为主要的培养目标。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也是如此。

(二)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服务意识偏重知识和规范的传授,忽视能力训练的实践

虽然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开始了相关专业课程学习,但在内容上偏重道德知识和行为规范的传授,对道德选择能力和解决道德冲突能力的培养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忽视了个人面临道德问题时的能力培养和训练。

(三)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服务意识内容抽象泛化,缺乏专业性、职业性

大多数教师主要讲授一般性职业道德规范,对学生专业方向对应的职业道德内容则很少涉及,教学缺乏具体案例的支撑和职业化的有效引导。有关行业职业道德教育的教材、师资等资源也极其匮乏。

三、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学生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培养机制的构建

(一)依托区域文化,完成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对接,使学生形成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的认知

学院在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应该重视企业文化的引入。将企业文化教育列入到课程中,在组织学生进企业观摩学习、顶岗实习的时候,注重企业文化的熏陶;在校企合作时,突出企业文化的氛围营造以及增加企业文化课程,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同时,接受企业培训与实践及企业文化的熏陶,使学生直观地感受到了高职学生应具有什么样的职业价值观。

(二)学生在学习中对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的理论接触

1.把职业礼仪与职业道德多方位引入教学内容,在项目式教学中培养职业道德情感

具体说可以把职业礼仪与职业道德引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人才培养目标,把职业礼仪与职业道德作为一个重点内容融入专业课程教学,让职业道德与职业礼仪作为每一门专业课程教学甚至每一堂课要到达的一项能力目标。

2.建立合理科学的评价机制,明确把职业礼仪与职业道德纳入学生考核评价

考核方式的基本做法是将学生的平时学习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自学成绩和实践教学的成绩综合起来评价,即(平时成绩+自学成绩+社会实践+期末考试)。除了把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考核内容之外,平时成绩也非常重要。平时成绩包括学习态度(课堂纪律、到课率)、完成作业、讨论发言和测验测试(其中包括期中考试)四方面。其中作业形式有小论文、问答题,讨论发言包括辩论、回答、讲解等,测验测试以小型练习题为主。学生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的成绩也是总评成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四个方面的综合考核,可以促进学生态度的养成,帮助形成良好的职业态度。

(三)学生在工学结合的模式下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的形成

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不应拘泥于课本或教材,而应对原有课程进行改革与创新,突出现代职业道德意识,更新教学内容,“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不仅仅停留在实践实训环节,培养专业技能方面,双方更应该首先共同研发适合高职学生学习特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专题,共同促进职业道德与金融服务意识的培育。

作者:刘蓉单位: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金融教研室

金融理财论文:银行理财融资管理下新金融论文

一、新金融时代银行理财融资业务创新的必要性

从银行理财融资业务发展过程看,银行理财产品创新有规避监管的动机,而监管政策具有从简单规定到细化管理的特点。因此,新业务的兴起,总要经历创新、监管、调整、再创新的过程。《通知》的颁布体现出金融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短期内确实会对理财融资业务产生影响,但是金融创新化以及企业经济的真实需求又会催生出新金融时代下的理财融资业务创新形势。

二、新金融时代银行理财融资业务模式分类

1.资产组合模式。

是指将理财融资项目归于理财资产组合管理,银行通过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含理财融资项目在内的各类投资品种,将理财产品期限与融资期限进行结构性的匹配,融资业务模式可采取委托债权投资、债权收益权转让、券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贷款等多种形式放款。

1.1委托债权投资业务模式。

(1)业务简介。

委托债权投资是指有投资人委托并通过银行、信托公司等专业金融机构对特定项目的固定收益类债权进行投资。其本质是直接投资性固定收益类债权。委托债权投资业务主要依托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将其作为交易平台将理财计划以委托债权投资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以有效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

(2)委托债权投资交易的优势。

①客户融资需求得以满足。由于资金流动性紧张或缺乏贷款规模,或者要做大表外、增加中间业务收益等各种原因,银行面对品质贷款客户提出大额融资需求时,有时无法向其发放贷款,造成资金供求失衡。为了满足这些企业客户的融资需求,银行可将其做成债权投资产品在金交所挂牌。同时,银行通过发行针对该投资产品的理财产品向公众募集资金,募集结束即用来投资金交所该笔挂牌债权,相当于用理财资金为企业客户融资。委托债权投资交易可以较大程度上满足客户大额融资的需求,使得资金链得以有效循环。②融资成本显著降低。委托债权投资是一种直接投融资行为,较大程度上简化了资金由投资方到融资方所流经的中间机构,精简了流程,从而也就减少了融资过程中的利润留存和分成。金交所委托债权业务佣金相对于券商、信托通道业务费率较低,可以显著降低企业融资的综合成本。企业所付出的绝大部分资金转化为投资人的投资收益而不是浪费在融资过程中。③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明显增加。随着银信合作通道受限,委托债权的挂牌不失为银行资产出表的新途径。银行通过委托债权投资业务,可以节省信贷规模,减少理财产品占用的的信贷资产计提拨备和资本,从而使得银行资本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银行还能扩展理财产品所涉及的投资领域,进一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1.2债权收益权转让业务模式。

(1)业务简介。

债权收益权转让模式指由第三方作为委托人成立信托计划,向融资客户发放信托贷款,第三方将该信托贷款债权的收益权转让给银行理财,实现理财间接投资信托贷款。对于在银行办理理财融资业务的客户,通过债权收益权转让模式放款的资金属于第三方向客户发放的信托贷款。该业务模式中信托公司虽然仅起到通道作用,但对于业务操作风险控制有直接作用。

(2)模式监管合规性分析。

目前从银监会关于理财业务对于银行监管的相关条款看,银监会只是规范了需变更信托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对于信托收益权并没有明确提出监管要求。因此,该模式未直接违反监管部门对银行的要求。从银行角度看,银监会对银行的正式发文中,未提及信托受(收)益权投资,仅在《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号)中明确定义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范围,根据该定义,受(收)益权信托业务和建议采用的信托资产收益权投资模式,均不属于银信理财合作业务。

1.3券商委托贷款业务模式。

(1)业务简介。

券商委托贷款业务模式指银行委托证券公司成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委托人,委托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为银行指定的客户提供融资服务。券商委托贷款业务模式是信用放款类理财融资项目放款时使用的业务模式之一,操作包括成立资产管理计划和发放委托贷款两个过程。

(2)创新背景下定向资产管理通道业务类型。

在银信合作受限之后,银证合作的模式应运而生。目前银证合作以定向资产管理通道类业务为主,资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银行票据资产、债券、信托等。银证合作的基本运作方式与银信合作类似,银行将理财资金以定向资产管理的方式委托给券商资管,从而规避了监管部门对理财资金运用的限制。

2.定向理财模式:

2.1业务简介。

是指银行为满足高端客户的资金增值、低成本融资、多元化融资或存量资产盘活等需求,利用投资银行专业技术手段,为客户设计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提供顾问与交易安排服务,并面向特定客户发行理财产品募集所需资金,理财产品期限与融资期限匹配的理财融资业务模式。定向融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股权类理财产品、信托受益权类理财产品、信托收益权类理财产品、租赁收益权转让类理财产品等。

2.2银行效益分析。

(1)通过定向理财融资业务,可进一步深化银行与客户的合作,在市场竟争中获得先机。

同时,发行理财产品可以满足理财客户的理财需要,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营销存款等传统业务创造有利条件。

(2)办理定向理财业务可获得可观的中间业务收入。

三、新金融时代银行理财融资业务风险管理

1.关注监管动态,坚持信贷原则。

新产品往往设计了规避性的交易模式和条款,创新业务标准往往不明确,存在监管部门出台新规的情况。因此,需要及时根据监管动态调整业务流程,防范合规风险。相比传统信贷业务,理财融资业务在投前调查、风险审批、资金使用等环节较一般自营贷款要简单快捷,虽然能够较好的满足客户需要,但从本质上看,理财融资业务仍然是基于信贷资金需求,风险并未降低。所以银行必须坚持信贷审查制度,强化授信管理。严格客户准入条件、认真开展投前调查工作的同时还应合理确定理财产品期限。根据客户实际用款周期和未来现金流状况确定期限,避免短贷长用出现错配风险。

2.强化投后管理,监管资金流向。

银行对于理财融资业务投后管理要按照自营贷款贷后管理来进行,在理财融资业务的各个关键环节应严格控制:首先,应随时掌握资金的真实流向,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其次,要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非标资产在存续期内发生变更或产生风险的,必须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还要随时跟进客户资金状况和时点安排,及时联系客户确保还款资金能够按时到位。在为银行降低资本占用率,调节资产负债结构,以及提高中间业务收入中起到了显著地作用。在信贷规模紧张、流动资金短缺和新的监管政策对于经济资本约束的背景下,理财融资业务可以利用“非标资产”投资,满足客户大额融资的需求,从而实现资金在信贷市场上的供求平衡。因此,银行应抓住发展机遇,创新发展理财融资业务,同时做好营销推广和风险管理,抢占市场先机,树立新金融时代的银行专业金融服务形象。

作者:张亚娜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

金融理财论文:行为金融学理财研究论文

一、对行为金融学概述

行为金融学对于两大传统假设的挑战为我们研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1、传统金融理论关于人的行为假设。传统金融理论认为人们的决策是建立在理性预期(RationalExpectation、风险回避(RiskAversion)、效用较大化以及相机抉择等假设基础之上的。但是大量的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的实际投资决策并非如此。比如,人们总是过分相信自己的判断,人们往往是根据自己对决策结果的盈亏状况的主观判断进行决策的等等。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研究表明,这种对理性决策的偏离是系统性的,并不能因为统计平均而消除。

2、有效的市场竞争。传统金融理论认为,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理性的投资者总是能抓住每一个由非理性投资者创造的套利机会。因此,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幸存下来的只有理性的投资者。但在现实世界中,市场并非像理论描述得那么,大量“反常现象”的出现使得传统金融理论无法应对。传统理论为我们找到了一条化的道路,告诉人们“该怎么做”,让我们知道“应该发生什么”。可惜,并非每个市场参与者都能理性地按照理论中的模型去行动,人的非理性行为在经济系统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行为金融学是将行为学、心理学和认知学成果运用到金融市场上产生的一种新理论,是基于心理学实验结果提出投资者决策时的心理特征假设来研究投资者实际投资决策行为的一门学科。

二、行为金融学的主要理论

1、期望理论的基本内容

这个理论的表述为:人们对相同情境的反应决取于他是盈利状态还是亏损状态。一般而言,当盈利额与亏损额相同的情况下,人们在亏损状态时会变得更为沮丧,而当盈利时却没有那么快乐。当个体在看到等量损失时的沮丧程度会比同等获利情况下的高兴程度强烈得多。研究还发现:投资者在亏损一美元时的痛苦的强烈程度是在获利一美元时高兴程度的两倍。他们也发现个体对相同情境的不同反应取决于他目前是赢利还是亏损状况。

2、后悔理论的主要内容

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常出现后悔的心理状态。在大牛市背景下,没有及时介入自己看好的股票会后悔,过早卖出获利的股票也会后悔;在熊市(bearmarket)背景下,没能及时止损出局会后悔,获点小利没能兑现,然后又被套牢也会后悔;在平衡市场中,自己持有的股票不涨不跌,别人推荐的股票上涨,自己会因为没有听从别人的劝告而及时换股后悔;当下定决心,卖出手中不涨的股票,而买人专家推荐的股票,又发现自己原来持有的股票不断上涨,而专家推荐的股票不涨反跌时,更加后悔。

三、行为金融学在实务中的应用

实际上,各种积极管理模式都假定市场定价失真或无效。他们认为通过投资于定价失真的市场或资产可以获得增值。然而所有的人都知道这种无效性是转瞬即逝的,这样,这些无效性可能会为有耐心的投资者提供收益。“耐心”是一个好的投资策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为金融学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诸如阿莱悖论、日历效应股权溢价、期权微笑、封闭式基金之谜、小盘股效应等等金融学难题。还提出了成本平均策略、选择策略参考点来判断预期的损益、动量交易策略等投资策略。一些金融实践者已经开始运用行为金融学的这些投资策略来指导他们的投资活动。

成本平均策略。成本平均策略是在股市价格下跌时,分批买进股票以摊低成本的策略。采用这一策略不是追求效用较大化,而是降低投资活动。

行为金融学认为,人们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往往会选择一个决策参考点来判断预期的损益,而非着眼于最终的财富状况。在心理预期的过程中,人们会把决策分成不同的心理帐户来考虑,常常拥有自信情节,高估已经拥有的商品或服务,并且倾向于增加这里物品或服务的使用次数。还对预期的损失过于敏感,把同样价值的损失计算成远高于同样价值的收益,而对已经形成损失的东西却表现出一种“处置效果”,由于期待机会收回成本而继续经受可能的损失。因此在行为金融学中的“心理”帐户和“认知偏差”这两个概念,应该在日常理财中关注。运用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与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时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当处置效应在证券市场上比较严重时,其带来的股票基本价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幅就会更大;当价格向价值回归时,可利用动量交易策略,通过差幅获利。

四、股票基金投资策略

1、股票基金的特点:

①与其他基金相比,股票基金的投资对象具有多样性,投资目的也具有多样性。

②与投资者直接投资于股票市场相比,股票基金具有分散风险。费用较低等特点。对一般投资者而言,个人资本毕竟是有限的,难以通过分散投资种类而降低投资风险。但若投资于股票基金,投资者不仅可以分享各类股票的收益,而且已可以通过投资于股票基金而将风险分散于各类股票上,大大降低了投资风险。此外,投资者投资了股票基金,还可以享受基金大额投资在成本上的相对优势,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获得规模效益的好处。

③从资产流动性来看,股票基金具有流动性强、变现性高的特点。股票基金的投资对象是流动性极好的股票,基金资产质量高、变现容易。

④对投资者来说,股票基金经营稳定、收益可观。一般来说,股票基金的风险比股票投资的风险低。因而收益较稳定。不仅如此,封闭式股票基金上市后,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在交易所交易获得买卖差价。基金期满后,投资者享有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

2、具备股票投资取胜的素质

对于我们来说,在股票业取得成功的素质应该包括:忍耐、自立、简单明了、能忍受痛苦、心胸开阔、有独立判断能力、百折不挠、谦让、灵活、愿做独立的研究工作、勇于承认错误,还有对普通的商业恐慌不屑一顾。这些素质的具备与巴菲特的忠告是一致的,与行为金融学是相符的,市场可能是无效的,积极管理者也有增加价值的潜力,但这些无效性既不简单,也不是静态的,利用起来代价也不低。换言之,市场无效性的一个特点就是容易消失。这就意味着市场无效性一旦被隔离出来,并广为人知,越来越多的资金追逐这一无效性时,这个特点就消失了。问题不在于投资者和他们的顾问很愚昧或麻木不仁,在于当信息收到之时情况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当乐观的金融信息广泛传播时,大多数投资人认为这个经济形势在近期内还会进一步高涨时,经济走势实际上已经向衰退迈进。头脑清醒的投资者可以在信息不、不理想的情况下做出正确决策,那种需要各种资料的“科学头脑”是不科学的。

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

投资基金可分为成长型投资基金、收入型投资基金和平衡型投资基金。成长型投资基金是指把追求资本的长期成长作为其投资目的的投资基金;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能为投资者带来高水平的当期收入为目的的投资基金;平衡型投资基金是指以支付当期收入和追求资本的长期成长为目的的投资基金。风险观念的根源在人类感情中可以找到。我们都是社会性生物,渴望与别人协调一致,达成共识。

结束语

以常规方式失败经常比非常规性失败痛苦较少。相应地,投资者更愿意冒常规方式失败的较大风险,而不愿意冒可能以非常规方式失败的较小风险。因此,不论股票市场狂升或猛跌,还是处于正常交易水平,恒生股票价格指数基本上能反映整个股市的活动情况。

金融理财论文:银行金融理财分析论文

我国投资者的以下特点决定了他们需要科学的理财理念与指导。

及时,人们的收入由主要用于支付基本生活需要转向支付住房、医疗保险、养老、教育等大宗长期金融产品。人们对金融产品的需求趋于稳定化、长期化。

第二,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分布不甚合理,超过80%的金融资产都是银行存款,与金融资产多元化的需求不相匹配。

第三,传统文化和习俗对我国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了显著影响。受封建小农意识的影响,社会信用意识不强,不喜欢将钱交给别人使用;对外人充满戒心,不愿露财,不愿交给专门的理财顾问进行管理;喜欢实业投资,不喜欢金融投资和长期投资;在财富形态上,偏爱硬资产,如房地产、珠宝等。重教育,对子女的投资不惜代价。

第四,传统社会制度的影响。长期以来,产权得不到严格的保护,降低了人们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财富的愿望。

第五,理财理念不清晰,缺乏统筹性,我国投资者心态不成熟。当看到利益时通常会蠢蠢欲动,追涨杀跌。

那么,什么是科学的理财理念呢?

金融理财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是指专业理财人员通过分析和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生活状况,明确客户的理财目标,最终帮助客户制订出合理的可操作的理财方案,使其能满足客户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最终实现人生在财务上的自由,自主和自在。可见,科学的金融理财不是简单的产品推销,而是综合金融服务;不是客户自己理财,而是专业人员提供理财服务;不是仅仅针对客户某个生命阶段,而是针对客户的一生;不是一个一次性产品,而是一个动态过程。

自2005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随之而来,各家银行都配备了自己的专业理财师。一个高素质的理财师,一份科学良好的理财方案,可以有效的使我们的财产增值,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一份良好的理财方案,应当是在充分了解客户信息的基础上,为客户制定的一个终身的规划,以稳健性为主,兼顾盈利性和流动性;方案应当具有综合性,合理组合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使其达到效果;方案本身要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表述上应逻辑合理,条理清晰。同时,理财方案对理财师也有较高的要求,理财师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能够廉洁自律,为客户保密,要认识到客户是银行的财富,做到对客户认真负责,真实反映产品特点,从而也是对银行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保障银行与客户的相互信赖与长期合作。

那么,客户是选择自己理财还是依赖银行中的理财师呢?这得从理财原理和金融产品两方面加以分析。另外金融理财有其自身的特点,人口的特征如年龄分布、受教育程度、城乡人口分布、传统人文文化等,一国的法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金融发展状况、投资限限制、税收规定等。

金融理财的核心原理,就是财务管理中价值风险体系在金融产品上的运用,可以从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管理方面加以分析。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当前所持有的一定量的货币,比未来获得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在金融理财规划中应用非常广泛,是最基本的工具和基础,任何有关现金流的分析都离不开时间价值的计算,如住房按揭、养老金、教育金等。其计算原理容易理解,并已有了现成的复利现值和终值表可查算。货币只所以具有时间价值可从三个方面揭示,一是货币占用具有机会成本,是用于当前消费还是用于投资而产生投资回报;二是通货膨胀可能造成货币贬值;三是投资可能产生投资风险,需提供风险补偿。所以货币时间价值的核心是时间的长短和机会成本(资本的租金或利息)的大小在现值和终值的重要作用。介绍一个简单公式帮助大家对时间价值有一个粗略的认识。据经验,如果年利率是为r%,你的投资将在大约72/r年后翻一番。这一经验公式被称为72法则。该法则只是一个近似结果,般说来,利率在2%—15%的范围内,使用72法则较为,利率过高或过低,该法则将不再适用。金融理财的风险原理可划分为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其影响因素与各金融产品和社会经济环境直接相关。系统风险是无法消除的,非系统风险则可以通过各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来化解。

经历了2005年至2008年证券市场的大起大落,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特别是股票和基金并不陌生,其风险和收益有了大致的了解。知道股权类证券风险高,流动性较强,通常用于满足当期收入和资本积累;基金类投资产品特点是专家理财,集合投资,风险分散,流动性较强,适用于获取平均收益的投资者;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期货等(目前银行中尚未开通),其特点是风险高,个人参与度较低;而实物及其它投资产品如房地产、黄金、艺术品等,具有行业和专业特征。这里只介绍一下银行中现有的黄金和外汇。

进行黄金投资首先要明确,它可以作为对冲通货膨胀和货币风险的工具;其次它是相对更稳定的货币形式,不像纸质货币那样被任意制造;它可以作为分散风险的选择。目前普通投资者最简便的投资方式就是商业银行的纸黄金业务。“买黄金”抗通胀是当下理财经理必用的口号,但黄金的抗通胀性是有条件的,就是不考虑货币贬值的因素。如果只看通胀与黄金的关系,会发现只有当实际利率为负,黄金才有高于纸币的抗通胀性。道理很简单,即使CPI高达5%,只要央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是6%,老百姓拿钱还是比拿没有利息的黄金合算。纸黄金相对盈利高,但风险较大,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强,喜爱博取短期收益的客户。而对于比较保守的投资者,他们可能更适合黄金的长期投资,他们不需要技术,只需耐心。他们把黄金视为保护资产的手段,将黄金世代传承。从影响黄金投资的相关性而言,与石油、通货膨胀、战争、社会动荡、消费需求、利率正相关,而与汇率、社会繁荣负相关。经济学家凯恩斯这样评价黄金的作用:“黄金在我们的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作为的卫兵和紧急需要时的‘储备金’,还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可以取代它。”

外汇投资则是为满足近年来境外旅游消费和孩子留学,从而将部分家庭资产转换成外汇资产。取得投资收益并非主要目的,主要目的是用于货币消费、化解汇率风险和本国货币贬值的风险。外汇投资也要有一定的投资技巧。选择币种十分重要。相对而言,美元、英镑、日元、欧元波动幅动大,投资风险也大;而瑞士法郎、澳元波动幅动较小,投资风险也较小。

了解了金融理财原理和金融产品的特性,再来谈谈投资者自己理财和选择银行中的理财师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二者之间并没什么本质的区别,但是你花在管理自己资产组合上的时间和精力是有机会成本的。如果将这种机会成本的补偿与支付给理财师的费用相比,再考虑专业和非专业理财所产生的投资结果的可能差异,可能选专业人士是合适的。现阶段银行中的理财师也并非一帆风顺,由于理财师们千方百计为满足客户的理财目标而努力,客户目标和限制性因素总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理财师们也要随时向客户清晰解释投资计划,以使客户对投资结果不会产生不满。目前,银行与客户之间交流的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所以无论软件服务(理财师的服务),还是硬件设施(网络信息平台)都有待于完善与发展。但无论如何理财理念日趋科学化,会给我国的广大投资者带来从财务角度审视人生的新篇章。

金融理财论文:银行金融理财分析论文

我国投资者的以下特点决定了他们需要科学的理财理念与指导。

及时,人们的收入由主要用于支付基本生活需要转向支付住房、医疗保险、养老、教育等大宗长期金融产品。人们对金融产品的需求趋于稳定化、长期化。

第二,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分布不甚合理,超过80%的金融资产都是银行存款,与金融资产多元化的需求不相匹配。

第三,传统文化和习俗对我国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了显著影响。受封建小农意识的影响,社会信用意识不强,不喜欢将钱交给别人使用;对外人充满戒心,不愿露财,不愿交给专门的理财顾问进行管理;喜欢实业投资,不喜欢金融投资和长期投资;在财富形态上,偏爱硬资产,如房地产、珠宝等。重教育,对子女的投资不惜代价。

第四,传统社会制度的影响。长期以来,产权得不到严格的保护,降低了人们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财富的愿望。

第五,理财理念不清晰,缺乏统筹性,我国投资者心态不成熟。当看到利益时通常会蠢蠢欲动,追涨杀跌。

那么,什么是科学的理财理念呢?

金融理财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是指专业理财人员通过分析和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生活状况,明确客户的理财目标,最终帮助客户制订出合理的可操作的理财方案,使其能满足客户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最终实现人生在财务上的自由,自主和自在。可见,科学的金融理财不是简单的产品推销,而是综合金融服务;不是客户自己理财,而是专业人员提供理财服务;不是仅仅针对客户某个生命阶段,而是针对客户的一生;不是一个一次性产品,而是一个动态过程。

自2005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随之而来,各家银行都配备了自己的专业理财师。一个高素质的理财师,一份科学良好的理财方案,可以有效的使我们的财产增值,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一份良好的理财方案,应当是在充分了解客户信息的基础上,为客户制定的一个终身的规划,以稳健性为主,兼顾盈利性和流动性;方案应当具有综合性,合理组合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使其达到效果;方案本身要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表述上应逻辑合理,条理清晰。同时,理财方案对理财师也有较高的要求,理财师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能够廉洁自律,为客户保密,要认识到客户是银行的财富,做到对客户认真负责,真实反映产品特点,从而也是对银行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保障银行与客户的相互信赖与长期合作。

那么,客户是选择自己理财还是依赖银行中的理财师呢?这得从理财原理和金融产品两方面加以分析。另外金融理财有其自身的特点,人口的特征如年龄分布、受教育程度、城乡人口分布、传统人文文化等,一国的法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金融发展状况、投资限限制、税收规定等。

金融理财的核心原理,就是财务管理中价值风险体系在金融产品上的运用,可以从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管理方面加以分析。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当前所持有的一定量的货币,比未来获得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在金融理财规划中应用非常广泛,是最基本的工具和基础,任何有关现金流的分析都离不开时间价值的计算,如住房按揭、养老金、教育金等。其计算原理容易理解,并已有了现成的复利现值和终值表可查算。货币只所以具有时间价值可从三个方面揭示,一是货币占用具有机会成本,是用于当前消费还是用于投资而产生投资回报;二是通货膨胀可能造成货币贬值;三是投资可能产生投资风险,需提供风险补偿。所以货币时间价值的核心是时间的长短和机会成本(资本的租金或利息)的大小在现值和终值的重要作用。介绍一个简单公式帮助大家对时间价值有一个粗略的认识。据经验,如果年利率是为r%,你的投资将在大约72/r年后翻一番。这一经验公式被称为72法则。该法则只是一个近似结果,般说来,利率在2%—15%的范围内,使用72法则较为,利率过高或过低,该法则将不再适用。金融理财的风险原理可划分为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其影响因素与各金融产品和社会经济环境直接相关。系统风险是无法消除的,非系统风险则可以通过各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来化解。

经历了2005年至2008年证券市场的大起大落,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特别是股票和基金并不陌生,其风险和收益有了大致的了解。知道股权类证券风险高,流动性较强,通常用于满足当期收入和资本积累;基金类投资产品特点是专家理财,集合投资,风险分散,流动性较强,适用于获取平均收益的投资者;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期货等(目前银行中尚未开通),其特点是风险高,个人参与度较低;而实物及其它投资产品如房地产、黄金、艺术品等,具有行业和专业特征。这里只介绍一下银行中现有的黄金和外汇。

进行黄金投资首先要明确,它可以作为对冲通货膨胀和货币风险的工具;其次它是相对更稳定的货币形式,不像纸质货币那样被任意制造;它可以作为分散风险的选择。目前普通投资者最简便的投资方式就是商业银行的纸黄金业务。“买黄金”抗通胀是当下理财经理必用的口号,但黄金的抗通胀性是有条件的,就是不考虑货币贬值的因素。如果只看通胀与黄金的关系,会发现只有当实际利率为负,黄金才有高于纸币的抗通胀性。道理很简单,即使CPI高达5%,只要央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是6%,老百姓拿钱还是比拿没有利息的黄金合算。纸黄金相对盈利高,但风险较大,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强,喜爱博取短期收益的客户。而对于比较保守的投资者,他们可能更适合黄金的长期投资,他们不需要技术,只需耐心。他们把黄金视为保护资产的手段,将黄金世代传承。从影响黄金投资的相关性而言,与石油、通货膨胀、战争、社会动荡、消费需求、利率正相关,而与汇率、社会繁荣负相关。经济学家凯恩斯这样评价黄金的作用:“黄金在我们的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作为的卫兵和紧急需要时的‘储备金’,还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可以取代它。”

外汇投资则是为满足近年来境外旅游消费和孩子留学,从而将部分家庭资产转换成外汇资产。取得投资收益并非主要目的,主要目的是用于货币消费、化解汇率风险和本国货币贬值的风险。外汇投资也要有一定的投资技巧。选择币种十分重要。相对而言,美元、英镑、日元、欧元波动幅动大,投资风险也大;而瑞士法郎、澳元波动幅动较小,投资风险也较小。

了解了金融理财原理和金融产品的特性,再来谈谈投资者自己理财和选择银行中的理财师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二者之间并没什么本质的区别,但是你花在管理自己资产组合上的时间和精力是有机会成本的。如果将这种机会成本的补偿与支付给理财师的费用相比,再考虑专业和非专业理财所产生的投资结果的可能差异,可能选专业人士是合适的。现阶段银行中的理财师也并非一帆风顺,由于理财师们千方百计为满足客户的理财目标而努力,客户目标和限制性因素总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理财师们也要随时向客户清晰解释投资计划,以使客户对投资结果不会产生不满。目前,银行与客户之间交流的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所以无论软件服务(理财师的服务),还是硬件设施(网络信息平台)都有待于完善与发展。但无论如何理财理念日趋科学化,会给我国的广大投资者带来从财务角度审视人生的新篇章。

金融理财论文:城市商业银行金融理财管理论文

摘要:面对国内外银行理财业务的冲击,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必须做出自己的理财抉择。根据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现状,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理财业务的市场定位应为中小企业客户作理财服务;发展初期的理财产品以他人产品或与人联合开发为主,实行发散式营销;目的以强化客户关系为主,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客户群稳定和壮大后才能以理财为盈利手段;目前的关键是金融理财人才的培养。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中小企业客户理财;理财产品

一、中国银行业理财冲击波

金融理财是通过储蓄、贷款、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渠道,对个人(家庭)的资金和负债资产的科学管理和运作,以提高财产的效能,实现个人(家庭)的人生目标的经济活动。银行理财则是指银行利用自己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通过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以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制订客户财务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选择金融产品的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一系列服务过程。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增加迅速。客户对银行理财业务的需求随之增加。国家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就全国而言,约有70%的居民希望得到理财顾问的指导和咨询。国际的一项调查也表明,几乎百分之百的人们在没有得到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咨询时,一生中损失的个人财产从20%到之间。目前200多家外资银行已经介入中国金融市场,各家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新兴股份制银行都正在不断开发和推出自己独具特色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过去6年的时间里,中国理财业务每年的市场增长率达到了18%.未来10年,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将以年30%的速度增长,大约40%的“私人客户”持有4种或更多的金融理财产品。据我国有关部门预测,2005年全国理财的市场规模就达到了2000亿元左右,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和创造利润的空间。理财业务将像银行存取款、汇款一样成为银行的一项标准服务项目。像招商银行的“金葵花”理财、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广发银行的“真情理财”、民生银行的“非凡理财”等,正以各自的特色和超时空服务吸引着各个高端客户的眼球,丰富着银行理财市场。他们正在尽可能的、科学的、多元互补和动态跟进的理财服务,使客户实现终身快乐的理财目标;获取家庭和个人财务的较大自由。总之,这些银行正通过自己的理财智慧为客户进行着美好的人生财富规划。

二、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现状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自1995年开始组建以来,目前已经达到了118家,虽然经过了近十年的发展,仍存在着规模较小、人才不足、科技手段滞后、资本充足率低下、不良贷款多、风险管理手段落后、金融产品单一等一系列问题。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对金融理财业务还处于朦胧状态,银行理财产品几乎空白。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银监的要求下,为扩大中间业务收入仅仅做一些保险、基金、信托业务等初级理财产品。城市商行的理财观念有待灌输,理财市场有待定位,理财产品有待研发,理财渠道有待拓展,理财原则有待确立,理财人才有待培养。总之,城市商业银行要想在开放的金融市场中找到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必须做出自己的理财市场定位。

三、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定位

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小银行。在金融市场开放和金融自由化以后,绝大多数的城市商业银行将属于地地道道的小银行。“立足地方,服务市民,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市场定位的思维模式在未来的十年内不会有大的突破。这就决定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

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必须服务并服从于自己的市场定位。即在巩固现有客户关系的同时,发现和挖掘潜在客户。通过市场细分,找准目标市场,进行目标营销,实现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一个人一个尺寸”。懂得谁最有可能成为我们的服务主顾,然后由专业理财人员对其进行信息搜集、整理与评估,分析客户的生活、财务现状,依据客户理财目标,帮助其制定出可行的理财方案。总之,为中小客户和城市居民理财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理财定位。

四、当前城市商业银行的理财策略

(一)理财对象:为中小客户理财

首先,这是由城市商业银行的综合实力决定的。目前,全国现有城市商业银行118家,其中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总资产规模多在500亿元以下,它们还都属小银行之列。从当前情况看,其经济实力,人才资源,科技支持,研发能力,理财工具等都不具备同工、建、中、交、农、招等大中型银行竞争的能力,更不具备同花旗、汇丰、渣打等外资银行竞争的实力。不能为高端客户进行理财,是城市商业银行的硬伤。

其次,这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决定的。中小客户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基本客户群,中小客户需要理财。据有关资料显示,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地增长了26年。这种势头还在继续,GDP、人均收入、存款余额等这些对人民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个人家庭财富积累产生重大影响的指标都大幅度地增长。前25年,国民收入就提高了22倍以上(名义增长)。同时,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教育体制等改革也使人们不得不更多地关注自己的财务状况。通过综合安排,确保自己日后生活在理财方面达到独立、安全和自主,更好地享受生活已经成为人们追求的基本目标。富裕起来的中产阶层及广大的城市居民为城市商业银行提供了广阔的理财市场。以年均30%高速增长的理财需求,也要求城商行必须把握机遇,细分目标市场,为中小客户理财。

(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应以理财业务和联合运用开发为主

从目前全球银行理财产品的现状看,品种极为丰富。各种理财产品相互组合,分散风险,依照客户理财目标,“可控风险,追求较大利润”是银行理财专家理财的基本原则。

从城市商业银行的现状看,理财队伍的理财艺术刚刚处于“萌芽阶段”或“幼稚园阶段”(夏保罗语)的起步时期,“稳健经营”是首要原则。理财产品的选择可分步进行。

首先,低风险,低收益产品。如目前部分城商行正在营销的产品:保险,债券、基金均属初级理财产品。

其次,逐步介入自己相对熟悉收益较大的产品。如股票、信托和房产投资业务。随着理财人员经验的丰富,不断介入高风险,高收益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业务本身就是智慧(知识)、判断,经验和胆识(眼光)结合的结晶。的产品选择是理财客户取得稳定收益的保障,而收益的增长又是取得客户信任,增强客户忠诚度的基础。理财产品应及时推出。

再次,联合开发和创新新的理财产品。目前,从综合竞争力来看,城市商业银行没有必要也不大可能有精力和实力创造出高端的理财产品组合。据有关资料表明,发行100万张银行理财卡才能达到盈亏平衡点。而从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所处的地域环境看,绝大多数城市的人口在100万人左右。每个城市人均持有一张同一银行的银行卡是不现实的。因此,自行发卡不是明智选择。而同大中型银行联合推出理财产品,既能节约成本,又能提高效率,满足客户需求。联合开发有三个渠道:一是与新兴的股份制银行联合。他们的理财卡已形成品牌,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二是区域内城市商业银行联合。如唐山、秦皇岛、张家口、廊坊等商行同石家庄商行共同运用石家庄商行的“如意卡”的小范围的联合,初步形成了合力,利于市场发行和竞争。三是在银监会或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协调下,共同研发“中国城市商行业理财卡”,实现互惠共赢。

(三)营销渠道:发散式营销为主要模式

发散式营销是指在银行现有客户的基础上,通过客户经理或理财专家的指导和努力,使现有客户带动潜在客户,从而达到客户倍数增长的营销模式。城市商业银行经过近10年的发展,都培育了众多的基本客户群。许多客户正是在城商行的业务支持下由小到大迅速发展,获得了较为丰厚的收益。他们也以城市商业银行偏平化的管理模式,方便快捷的决策等灵活的机制,成了“赶不走的客户”,培育了相互的信任感和忠诚度,客户关系十分融洽。因此,在划分目标市场时必须首先熟悉市场所在的物理环境、情感环境、文化环境与智力环境。在此基础上,市场细分,选准目标客户。这样,理财的基础市场才会尽在掌握之中。如果营销方式得当,他们的上下游客户,乃至上下游客户的客户,就会从潜在的客户迅速转变为现时客户。

(四)理财目标:客户满意,保本微利为原则

2007年1月份,我国金融市场将开放,竞争将更加激烈。中资银行、外资银行间的相互参股和并购日益显现,实力强大银行的金融服务品种会越来越丰富,城市商业银行的边缘化地位更加严重。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就必须有明确的市场定位,有自己的目标客户,有自己的经营特色,有自己的强势产品,而理财成为了各家银行竞争的主要手段。但是,城市商业银行在理财方面是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虽然城市商业银行理财的终极目标是增加业务收入,提高盈利水平,但是近期目标应以“客户满意、保本微利”为理财的基本原则。一是稳定现有客户,使其财富在城商行的管理下照样能不断增值,以加强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二是通过理财,增加客户资产的额外价值,提高城商行超值服务水平,激发客户对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培养成长型客户;三是树立理财服务典型,扩大潜在客户,从而提高城商行在中小客户中的市场占有份额;四是在品质的客户稳步增加或减少流失的基础上,加快特色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使城商行逐步走向精品小银行之路。

(五)理财关键:打造精英的理财团队

银行理财对城商行来说是一个既陌生又可怕的概念,可怕之处在于缺少理财的主体———人才。打造精英的理财团队已是当务之急。

首先,培训人才。中国国民财富的持续增长正呼唤着我国金融理财师的出现和发展。为了迅速培养合格的理财专家,2003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第五批53项职业标准中,理财师正式被纳入了国家职业大典中。2004年12月11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通过了《金融理财师考试认证暂行办法》。2006年,中国注册理财规划师协会又正式成立。这为我国理财师快速培训成长奠定了基础。城商行必须赶上这班车,加快理财人才的培养。

其次,长留人才。人才是现代社会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承认人的需求,满足之;尊重人的个性,容纳之;重视人的价值,实现之;开发人的潜能,利用之;鼓励人的创造,奖励之。”这是招商银行的人本理念,也是他们的致胜之本。花旗银行前总裁史蒂尔曼。洛克菲勒在1965年就指出:“如果我们把最近这几年里所做的事情全部放倒,然后再把它们重新拼在一起,那么就可以看到,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所倾注最多的精力,花了最多的时间,并且今后也将继续这样做的事情是———人的问题,对这一点应该是毫无疑问。在花旗银行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岗位安排和发展,总是排在及时位的。”比人才更重要的是能人,而在人才的使用上,花旗银行前亚洲区资产融资部总裁,现任美国国际教育基金会会长夏保罗说:建立激励制度最重要,花旗银行为此实行了“九方格图”绩效考核制度。“重用人才、重奖人才、尊重人才、长留人才”是花旗银行的选择人才观,与招商银行同工异曲。这也是现代银行的成功之道。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要使自己的团队成为精英团队,在金融市场中有优势兵力,强打猛攻,较大限度地提高理财市场占有率,培养人才,长留人才是致胜的关键。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理财风险控制管理论文

论文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风险控制理财

论文摘要:作为规避风险和投机套利的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为金融机构、非金融性公司、企业和投资者进行保值、风险管理、资产组合管理提供了有效工具,同时,它以小博大的特性及在市场博弈中所表现出的较强的获利能力使其成为部分投资者投机获利的选择。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国家对衍生金融工具限制的逐步放开,衍生金融工具不断发展,其将成为企业理财的重要工具。本文通过对不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避险功能的分析,论述了企业选择和应用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控制策略。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特征

(一)金融期货的风险特征。金融期货是一种不同于金融现货的交易方式,两相比较,前者具有独特的保障金制度、结算制度和数量限额制度。其中,交易保障金是金融期货投资者获取收益或承担损失的杠杆。从交易结果上来看,交易保障金既不限制收益,又不限制风险,合同持有者最终究竟是受益还是受损,关键取决于其对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是否正确。当然,有时即使判断正确,也有可能在短期的逆势中因支付不起保障金而被迫平仓受损。

由于金融期货主要是在场内交易的,各交易所完善的保障金制度、结算制度和数量限额制度,使得金融期货交易的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相对较小。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而形成的风险,若金融期货交易在交易所内进行,则每一个交易者最终都将和清算所进行结算,这样,清算所实际上承担全部可能违约的责任,在此情况下,即使有一部分交易者违约,对其他的交易者也不会产生影响。至于流动风险,在正常的交易过程中也是基本上不存在的,因为交易所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确保交易对象的流动性。

(二)金融期权的风险特征。期权是一种不对称的合同,所谓不对称是针对期权所特有的风险和收益机制而言的。正因为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所以期权的风险要分买卖双方来进行识别。在期权交易中,合同买方所承担的风险是有上限的(较大损失为期权费),而其获利的可能是无限;与买方相反,合同卖方所承担的风险是无限的,而其获利的却是有上限的(较大收益为期权费)。因此,从表面上看,期权交易对合同买方是有利的,因为合同购买者可以根据现货市场的价格来决定是否履行合同,从而既可得到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好处,又可避免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带来的损失,较大的代价只是付出一笔期权费。但是,在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获取收益的概率也是极不对称的,通常卖方获利的概率要大于买方,期权交易的首要风险是市场风险,而且在市场风险方面,合同卖方承担的风险要大于合同买方。不过,期权市场中的四种期权工具可以进一步降低交易者的市场风险,这四种期权工具是买入看涨期权、卖出看涨期权、买入看跌期权、卖出看跌期权,它们提供给那些刚做卖出或买入的一方,在发现价格波动不利于自己时做出反向对冲来弥补损失。一般来说,在行情看涨时,采取买入看涨期权或卖出看跌期权的做法,而在行情看跌时,则采取卖出看涨期权或买入看跌期权的做法。此外,就市场风险而言,合同买者支付的期权费的大小也是衡量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金融互换的风险特征。互换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系列支付款项的金融交易。互换主要包括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都蕴涵着远期合同交易思想,从某种意义上说,互换只是将远期合同的限定范围放大而已。然而,互换又具有其本身特有的功能,它的产生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回避因利率、汇率变动可能造成的风险损失;通过利率和货币互换来降低筹资成本;冲破当事人之间因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差异以及各国外汇管制法规所造成的壁垒以开拓更为广阔的筹资途径。这些背景对于互换的风险识别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金融期货和期权不同,互换在业务发生时就对交易双方都有利,即合同双方都可以通过互换来降低筹资成本、转移价格风险、调整资产和负债的货币结构等。但这并非意味着互换没有风险。互换不仅伴随着风险而产生,而且这类交易在风险上还具有独特之处,互换涉及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兑换风险、差额风险和替代风险等,其中兑换风险、差额风险和替代风险则是互换交易所特有的风险。(1)市场风险在互换中主要是指由于利率、汇率变化而给互换交易者造成的损失。互换包括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在市场风险方面是有区别的,就利率互换而言,由于互换的只是根据名义本金计算出来的利息支付,而本金并不参加互换,所以市场风险不是很大,远比金融期货和期权要小。而在货币互换中,由于本金要交换,因此交换的资金比利率互换交换的资金量要大得多,所以市场风险也就更大,当某一方换出的货币在将来汇率下跌时就有承担因汇率变动而发生的损失,所以,交易的关键在于交易者对未来汇率走势的判断上。(2)在信用风险方面,由于互换交易主要是在场外进行的,所以此类风险较大。就利率互换而言,当交易的一方违约时,交易的另一方将承担信用风险,这种风险的程度将视现行市场利率的水平而定。就货币互换而言,当交易的一方违约时,交易的另一方将承受比利率互换更大的信用风险,这种风险的程度视现行市场汇率水平而定。(3)在流动风险方面,由于早期的互换合同是无法转让的,所以此类风险也较大,但是,近年来,随着互换业务的迅速发展,很多商业银行也参与到互换交易中来,并在交易中扮演了类似期货交易所和期权交易所的角色,从而使得互换合同的流动性有所增强。而且国际互换交易协会和英国银行家协会共同推出了标准化的互换合同,使得互换合同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从而大大降低了互换的流动风险。

(四)金融远期合约的风险特征。远期合约在风险与收益的设计上类似于金融互换。它是在合约签订时就确定未来交易的日期、价格,这就意味着既避免了未来价格不利于自己变动而带来的风险,也失去了有利于自己变动而带来的利益。因此,远期合约的价格风险较小。但由于远期合约是由交易双方直接商定的,是一对一的预约交易,不仅流动性极差,而且还面临较高的信用风险。

二、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企业内部控制策略

(一)建立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内部管理体系

作为交易主体的企业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管理,是整个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基础,因为只有有效地限制了微观上的风险,才有可能有效地防止宏观上震荡。企业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首先要建立起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立自上而下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系统。企业的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高层和基层两个层次。(1)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是企业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高级管理层,他们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核心的作用。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意识就是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企业风险管理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级管理层。(2)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工作日益重要,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是必要的。衍生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是传统的风险管理办法所无法承担的。衍生投资的巨额亏损失败血案已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设置这样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它的独立性,即它被授权在监督、控制企业风险中能不受干扰地依制度办事。风险管理部门应与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具体操作部门分开,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要了解和掌握企业所从事的所有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同时,企业应有足够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能胜任这项工作的专业人才。(3)其他部门。交易部,是指企业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操作的前线部门,也是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交易部的风险管理责任有:遵守企业风险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定本部门投资策略及风险管理的各项办法,及时传递交易的有关信息,按时制作并传递部门投资及风险分析报告,配合其他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结算部,与交易部是相互独立的两个部门,人员不能重合,结算工作一般由会计部门处理,结算部门应根据企业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运作。财务部,根据企业财务状况的总体分析,从部门的角度提出对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的意见,并在税收、会计处理上做出适应金融衍生工具业务特性的相应安排。稽核部,对业务部门如财务部、结算部、交易部、风险管理部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查,对企业衍生金融工具的业务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有关结论和改进意见,是企业内部稽核制度的执行部门。法律部,对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信息部,保障业务操作中信息资源传递的畅通、、及时。

2.确立合理的风险管理过程。(1)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度量。应该以整个企业为基础把所有的交易业务和交易业务的风险尽可能地地进行度量。企业应保障管理层在综合的基础上对企业风险暴露状况做出估计。风险度量及风险度量的处理过程应十分明确,能正确地反映投资企业所面临的多种类型的风险,投资企业中所有层次的有关人员都应懂得风险度量的标准,而且这种度量标准应能为限制和监督各种承担风险的业务活动提供一个共同的框架。一个积极参与衍生金融工具和其他交易工具活动的投资企业应至少每天监督一次信用风险、交易头寸和市场变化情况。(2)风险限额。由整个投资企业的总风险限额和具体业务活动风险承担指导方针组成的健全的系统是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系统应对投资企业承受的风险设置界限,还应确保那些超出某一预定水平的头寸将及时受到管理层的注意。这一限额体系应与投资企业总的风险管理工作相一致,并与资金实力相一致。企业在进行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时,对不同投资组合所面临的各项风险不仅要制定总风险额,还要制定分项投资的风险限额,这些限额应与投资企业的总体风险度量方法相一致,并尽可能与企业范围内其他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同类风险综合起来。企业所能承受总风险的底线受该企业经济实力、高层管理者的风险偏好、衍生金融产品品种等因素的影响。如果风险限额被超过了,应告知高层并必须得到被授权的管理人员的许可。这些超额头寸对企业的总体风险承担情况的影响应立即加以研究。在实际工作中,常用的风险限额有以下几种:及时,名义头寸、合约头寸或总头寸限额。名义头寸、合约头寸或总头寸限额是最基本、最简单的风险限额方法。它们提供衍生金融工具业务活动量的信息,但不反映价格敏感性和波幅,对于即时的市场风险暴露情况也提供很少的信息。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参与者不能把这些限额作为所使用的的限额工具。第二,止损限额。这种限额是用于避免在某一头寸达到特定水平时的可能损失的限制性指标。在具体操作中,当这些限额到达时,须采取行动或者将其变现或对其进行套期。第三,缺口或到期阶段限额。这种限额是通过控制在一定时期到期或重新定价的衍生金融工具的数量或金额来控制损失的限制性指标。这种限制对利率风险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比较有用。与名义限额和止损限额类似,缺口限额作为其他限额的补充时较为有效,但单独使用时则不够理想,因为它不能合理地代表特定头寸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市场风险。第四,VAR限额。所谓VAR限额就是风险价值限额,这种限额能有效地反映特定的衍生金融工具组合可能给予企业带来的市场风险。在设定这种限额时,管理人员先计算头寸的当期市价,然后用统计模型来估计这种金融衍生工具给定的市场因素变化时可能造成的损失。(3)资讯系统。一个、信息量大而及时性强的管理信息系统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审慎运作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相应地,管理信息系统的质量是决定风险管理处理过程中整体有效性的一个重要因素。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应监视风险,并将风险度量情况报告给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在交易商的日常运作中,至少每日应将风险暴露情况以及损益情况报告给监督这些业务的管理人员。具体的讲,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提供即时和有意义的资料给各阶层的管理及有关人员;保持资料的完整和;提供早期警告讯号。高级管理人员须每天在适当时间审阅和了解机构的交易损益额、未平仓净额、未平仓总额。(4)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各部门在职能上有分工,做到既互相监督又互相补充、支持,使机构风险管理工作稳健地进行;内部审计指机构的稽核部门对其他部门及有关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二)强化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的内部控制策略

1.市场风险的内部控制。市场风险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一种主要风险,其内部控制可按如下步骤进行:及时步是计算风险敞口头寸,即市场价值。敞口头寸的大小决定需对该头寸可能遭受的潜在损失进行评估的次数。对于交易商(Dealers)来说,每天至少应评估一次;对于套期保值者(Hedgers)来说,一个月或一季度评估一次即可;第二步是确定交易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交易者的资信,计算其总敞口额度。确定下来后,若交易者超出额度交易,则可对超额部分采取对冲措施或要求其重组敞口头寸;第三步是严格交易程序。交易所应制订高效的信息系统,将稽核人员与交易人员独立开来进行审计。对衍生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模型进行定期检查,保障新开发的衍生工具品种只有在并入管理系统后才能运用;第四步是进行“压力测试”。模拟在市场崩溃或流动性极差引发价格剧烈震荡的情况下,交易者的承受能力。测试在极端情况下,敞口头寸所发生的变化,对冲还能否实现以及寻求防范或弥补的措施。同时,由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复杂性,对衍生金融工具市场风险的管理除了和其他资产的风险管理一样,对市场价格(如汇率、利率、证券行情等)有良好的判断能力外,还应注重对产品的特性加以了解,开发出合适的管理软件由专家实施管理。

2.信用风险的内部控制。信用风险存在于一切交易中,场外衍生产品交易最为严重。信用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主要有:(1)信用额度。信用额度是对单一信用风险敞口设定信用额度,以控制信用风险的集中度,这是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事前控制的主要方法之一。在设定信用限额时,应仔细分项以下信用额度的影响因素:一是外界评级(如标准普尔、穆迪公司)的评级结果;二是交易时间的长短。时间越长,额度越小;三是金融衍生工具价格的变动。价格变动越大信用风险也就越高。如在利率互换中,如互换期间利率上升,则支付固定利息的一方将受益。但由于对方支付浮动利息的成本增加,相应所承担的信用风险也会增大;四是第三者保障和抵押品可减少信用风险。一般抵押品(现金除外)价值作一定的折扣后确定交易额,折扣比例视抵押品不同而有差异。(2)运用信用金融衍生工具。信用金融衍生工具是参与方允许将信用风险进行剥离和转移的契约或协议,其实质是将信用风险与标的金融资产的其他风险分离,并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对于单个现金流的信用风险,可以通过购买信用期权来转移风险,对于来自多个现金流的信用风险,则可以利用互换产品来转移风险,信用远期和期货可以用来对冲信用风险。(3)在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中使用净额轧差协议来减少信用风险。净额轧差协议就是当交易双方有两个或多个交易时,这些交易的盈亏可以相互抵消的协议。根据美联储的估计,该协议会使金融衍生工具信用风险减少40%—60%。

3.流动性风险的内部控制。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产组合流动性风险,二是资金短缺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有效措施是实行多元化投资。在多元化投资组合中,每种投资都要有一定的额度限制,保障部分投资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以应付不时之需。如可将部分资金投到货币市场上,一旦期货或期权市场出现不利变动,需补充资金时,可立即将货币市场工具变现。对于资金流量也要实行多元化管理,避免各种货币、产品在某一时期集中支付。同时也可实行内部使用资金收费的方法以促使各方关心资金的使用成本。

4.法律风险的内部控制。在法律风险的管理中,企业应加强对法律风险的评估工作,认真分析金融衍生工具合约的合法性,严格审查内部授权文件,分析有关国家法律性制度在金融衍生工具合约方面的相关规定、分析由于这些规定给交易造成的影响、分析有关国家的破产法律、分析金融衍生交易担保文件的效力问题、关注有关国家法律变更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