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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论文:环境管理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1在环境管理中容易忽略的具体错误
1.1环境中的大气、土壤和水污染
建筑工程中,在运输、装卸施工材料,平整施工场地、开挖道路等都会产生一定地面扬尘,造成环境的大气污染,从而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与身心健康。建筑场地施工人员平时的生活废水、施工中的废旧材料、用具以及像漆桶、沥青桶、废旧灯管等原料随意的丢弃也会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导致附近土壤恶化,水质变坏,施工人员的不注意都容易造成污染。
1.2噪音污染
施工场地有很多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混凝土搅拌机、货车等,这些机械在使用当中都容易产生不同程度的噪音,也会影响周边的居民的生活与健康。
1.3固体废弃物污染
在建筑施工中,主要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是建筑垃圾,如果处理不当,也会造成环境的污染。
1.4桩基挤土与挖土造成的环境影响
由于高层建筑的日益增多,地下空间的日益加大,建筑基坑也越挖越大,越挖越深。在基坑开挖时,随着环境的越来越复杂,基坑对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严重。比如,遇到降水或者开挖措施设计处理不当,容易引起基坑变形、流土以及维护体系遭到破坏等,都危及到基坑周边的建筑物。
1.5装饰材料污染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要求越来越高,各种建筑新材料不断的涌现,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源也就越来越多,引起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其中造成污染的主要有甲醛、苯系物等。
2针对环境管理提出注意和具体措施
2.1环境管理应注意的几点
一是建筑设施资源不足:建筑环境管理的有效实施主要靠的是有关部门和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并对各级部门、人员提出任务、职责的明确界限,并予以传达。兵器要求管理部门在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二是预防不力,设备配备不足:要确保建筑项目环境管理有效性的运行,关键在于要素的纠正与预防上,目的在于环境行为的改进。
2.2对员工环境管理的具体措施
2.2.1一是,认识建筑人员环境污染培训的必要性:从建筑的管理角度来说,项目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与实施,必须依赖所有的施工人员的参与;二是,深化培训: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不是纸上谈兵,不同的施工场地有着不一样的环境污染因素,对他们需要针对性的培养。在培训时,要针对具体的需要,制定出培训方案,让施工人员的培训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2.2.2在施工项目中,实行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列出岗位责任制和承包责任制,建立一套环境保护控制体系。作为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环境保护的及时负责人,也是现场环境保护监控体系的领导者,作为建设项目工程,应当把环境保护的指标作为项目经理一个重要的考核内容。
2.3对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具体措施
在对施工现场环境的检查和监控中,应当做好对现场粉尘、废弃物污染的监控工作。要把施工的进度、质量和文明施工联系在一起。
2.3.1防止大气污染
施工场地应该经常洒水,保持场地湿润,施工项目部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粉尘材料扬尘、散落造成环境的污染。除了设置必须符合施工规定以外,应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焚烧橡胶、皮革、树叶等有毒、有害的物质,对化学药品加强管理,防止其泄漏、溢出。
2.3.2防止噪声污染
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环境保护的自觉性,科学的、合理的选择和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将运用大型机械的时间调整到不影响周边人员生活环境的白天,严禁在夜晚动用噪声过大的机械进行施工。在对施工机械的方面,应做到定期对机械进行维护,对设备惊醒保养,减少机械施工期间因振动、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3.3防止水、土污染施污染
施工剩余的废弃物不能随意倾倒, 应按照管理规定运送到指定倾倒场地。不得在饮水处处理施工机械和化学药品等,应设置隔油池或者沉淀池,防止施工期间的生产和生活废水直接倒入。施工当中的搅拌废水、磨石废水等如果经过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则可以排入城市管道。存放施工现场的油料的仓库,必须经过防渗处理,防止油料出现跑、漏等现象,从而造成环境污染。
2.3.4加强回收处置和重复利用
对建筑产生的垃圾,可以进行分类处理,像塑料桶、盒子、编织袋等都可以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在搅拌混凝土的地方,建立好蓄水池、集水井等,废水经过一些处理可以用来冲刷或者再利用。在一些大型的施工场地,可以在厕所附近建立处理垃圾、粪便的沼气池,不仅消除了污染,还能够降低用工成本,节约能源。
2.3.5防止装修、装饰对环境的影响
对施工进出场得装饰材料要进行严格的检查,严禁有害物质超标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尽量采用无污染施工工艺。例如基体与板材连接的方式可以由胶结改为钉接来固定。
3建筑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的发展趋势
3.1环境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现在科技的飞速发展,经济的进步,人类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高科技文明,但是也伴随着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生态破坏等。经济的飞速发展是建立在环境破坏的基础上的,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人们意识到了开发自然资源需要尊重自然界得客观规律。环境与发展齐步,走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因此,为了更好的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不被破坏,让建筑施工的经济和环境能够协调发展,就必须对建筑项目施工实行环境管理。
3.2环境管理的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业不知不觉中已经在面对一种新的形势。一是:国家、社会对建筑业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当地政府对建筑行业的环境监督工作也在不断加强,让项目管理者也不在像以前那样子忽略环境保护,实际考虑到环境保护对建筑成本的重要影响;另一方面,建筑施工附近居民对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加强,也能成为除了政府以外的对建筑施工监督的有力主体,居民对建筑单位形象、声誉等态度也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发展以及未来的市场,所以一定要注意在建筑期间施工对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施工环境管理也将越来越重视社会人员意见。再有,我们建筑行业逐步参与到全球经济话得过程中,面对国际社会日益严峻的“绿色施工”、“绿色建设”等壁垒。种种因素表明,我们建筑业已处在环保压力影响建筑施工顺利进行的形势之下,原有的建筑环境管理已经不能处理目前的环保压力。这时,部分的建筑企业就尝试运用一些国外的先进手段来调整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所以,项目施工的环境管理正逐步走向依靠社会人员的意见、尝试国外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上面。
综上所述,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为防止和减少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需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环境管理,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环境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设计与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环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条例等,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将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低,让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重塑人类与自然生存环境的和谐发展。
环境管理论文:新时期城市环境管理论文
1加强城市环境管理的建议
1.1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城市环境现状做好城市环境管理的前提是要掌握城市环境现状,找出城市环境的污染源有哪些,解决环境污染的出路在哪里。这就需要加强调查研究,夯实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城镇发展调查,进一步搞清楚城市发展规模,扩大环境执法的监管范围和监管重点,为制定监管措施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做好城市人口及分布状况的调查分析,尤其是生活区、集贸市场的位置等等,进一步明确城市环保的工作重点;三是加强城市经济增长情况的调查,掌握城市发展的模式,明确城市环保的主攻方向,落实基本职责;四是加强城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调查,掌握城市污染物排放的特点、污染源的主要集中地等等,为城市环保管理明确未来工作的切入点。
1.2制定预期目标,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我国环境保护“八项”制度之一,该机制落实以来,对我国城市环境污染防治和改善发挥着重要作用,也为城市环境管理提供了综合决策依据。目前,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首先是要提高各级政府及其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从某种程度上说,地方和城市主管领导对环境问题的重视是实现地区和城市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看作是事关民生问题解决的一项重要考核机制,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切实担负起这一责任;其次是完善目标责任制的兑现机制。通过法律法规等强制性法规的出台,明确将环境保护责任制纳入到地方政府考核之中,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兑现机制,对于重大环境项目切实落实终身制。
1.3完善制度,出台环境管理法规政策针对新时期环境管理的现状,需要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管理,构建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制订相关的环保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财政政策,扶持环保型企业,并对污染企业进行适当限制或实行淘汰,以实现更清洁和更安全的生产与消费方式[1]。通过立法来确保各个部门落实环境管理时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严密的法规体系的构建,保障整个环境管理走入科学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上来。
1.4鼓励多方参与,走共同管理之路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实践表明,政府包办的环境管理机制难以有效应对新时期的环境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必须要发挥社会各方力量,首先走市场化之路,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积极参与到环境管理事业中来;其次是加强环境管理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等播放环境宣传片,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生活习惯和方式,自觉抵制各种陋习,积极参与到环境管理中来;是政府要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的效能和效率,加强环境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素能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1.5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督体系环境监测是掌握环境现状、提升环境质量的基础和核心,许多发达国家拥有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目前,我国省以上基本都建成了环境监测中心。未来,有条件的地区,应该逐步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机构,与省、市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建立起一道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此外,还要加强环境监督体系建设,加大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罚力度。
2结语
环境保护是人类为了使已经存在的或者潜在的环境问题得以解决,尽量使人类与环境保持协调的关系,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2]。城市环境管理效果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一座城市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要对城市环境管理给予足够重视,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探索一条管理科学化的道路,当前,政府要通过各种渠道,特别是新闻媒体唤起全民的环境意识;企业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到生产污染零排放;广大普通公众要积极参与进来,共同为建设一个整洁、干净、美丽的城市环境而努力。
作者:祁德帅单位:赣榆区环境保护局
环境管理论文: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管理论文
1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项法律
为使中国的土壤污染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可从土壤保护规划制度、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土壤污染监测管理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度、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法律责任制度等方面建立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通过土壤保护规划制度对土壤用于生产生活前进行合理安排,在投入使用后通过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土壤污染监测管理制度对土壤状况进行评估,再以排污许可制度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度作为依据来判断生产单位是否违法,一旦出现问题则依据土壤污染法律责任制度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追究生产单位的法律责任并责令其进行治理[5]。
2完善土壤污染的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当前的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并不完善,多是以政府为主导,缺少各种团体和社会组织力量的加入,没有形成全社会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6]。因此,需要通过完善合理高效的土壤污染监督管理体系对土壤污染加强预防和治理。当前我国土壤污染的监督涉及农业、环保、国土资源等多部门,为此责任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土壤污染的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能应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相对完善的管理权力分配制度和责任义务,其中以环保部门为主体,其他部门配合环保部门进行管理。在权力分配中,土壤污染防治总体控制和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应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监督职责为土壤监测、改良和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是农业土壤改良、农业用途土壤保持、农田土壤检测和农业土壤安全管理;水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监督职责水土保持、土壤侵蚀检测;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含矿土地规划、开矿修复、土地复垦等。通过各部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明确的监督分工,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体系。
3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制度
在土壤污染防治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公众参与到立法等一系列过程中来帮助政府建立合理的政策;另一方面,在土壤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执行中也需要公众的监督参与其中。通过政府和公众的相互作用,政府将公众意见作为施政参考,公众则依据政府的合理安排配合行动。一是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是公众参与到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前提,关系到民众能否真正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公开的程度决定了公众参与的程度。在土壤污染防治过程中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个别由于法律规定必保密的信息以外,凡是涉及到与土壤污染密切相关的公众权利都应当由环境主管部门或政府积极向公众公开。二是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听证制度。对与民众权利密切相关的和存在重大利益的可能引起土壤污染的土壤使用行为应启动听证制度,以便民众了解事实真相。在听证后需要积极完善并采纳公众意见,对于不合理的建议也需要积极回应并做出解释。同时还需要规范听证程序,为避免偏听偏信的现象,杜绝既得利益者对听证代表的影响,通过参与听证会的代表对给出的证明以及审核结果进行考证和询问,保障听证代表对听证信息的理解并表达对听证方案的意见,进而做到在知情的基础上平等表达意志。
4强化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制度
目前我国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没有完善的行业导则,因此在进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过程中,往往容易忽略对环境造成重大性影响的要素,为该地区土壤的质量安全埋下隐患,而且土壤环境评价的结果也未能发挥作用。目前我国也没有针对性的土壤环境质量考核制度。因此需要强化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制度。由于污染物对土壤的影响会根据污染物种类和数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可分为单一污染物的评价和多种污染物综合评价,如土壤物理评价、土壤生物评价和土壤化学评价或有机污染物评价、重金属污染评价、生物污染评价和放射性污染评价等,并应在目前评价的基础增加基于人体健康风险的评估、基于生态环境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评估。土壤环境评价制度应结合单项评价和综合评价对土壤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以建立完善的土壤环境评价制度。同时针对土壤环境的长期变化,还需要加强回顾评价、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以确保土壤环境的稳定[7]。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制度不仅仅是短期的评价,还可以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长期监控。与此同时,要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的考核制度建设。首先要建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考核内容,可以将区域内土壤的环境质量指标、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实行的环保和减排措施、土壤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立、区域内的土壤环境监管和土壤防治能力建设等作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考核的内容。其次要签订土壤环境质量目标责任状,并制订规范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及其结果应用,对未能达标的进行通报,在辖区内出现重大土壤污染事故的和污染物减排不达标的,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同时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考核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预警制度
由于土壤的特性决定了土壤污染具有复杂性和不可逆转性,因此要想解决土壤污染问题应该把“防”作为主要的方法。但目前我国对土壤污染突发性事件的预估性不足,土壤污染动态监测预警制度目前还没建立。因此需要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预警制度,确定土壤污染源,并分析显示土壤质量的布局情况以及土壤污染物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化规律,更重要的是利用土壤污染监测预警制度对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实行即时的预警来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的安稳。首先要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预警机制。可从预警分级、预警、疏散群众、封闭现场和预警调整5个方面设定土壤污染监测预警机制;从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4个等级设定土壤污染预警分级,分别用绿色、蓝色、黄色和红色代表这4个污染严重程度等级。土壤污染预警信息建立在预警分级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程度土壤污染,依次由县级、市级、省级和经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土壤污染预警信息公布后,相关的应急职能部门应当立刻做出回应并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其次要建立土壤污染合作预警制度。各职能部门的明确分工,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和分析由环保部门总负责,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协助完成;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国土部门等一同展开环境土壤质量报告和重大污染预警讨论,共同宣告土壤污染预警信息。通过多部门采集监测,综合会商的形式来污染的时间、范围、预警等级、污染的潜在走势,并为公众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等。
6结束语
本文从制定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法律、完善土壤污染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土壤污染公众参与制度、强化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制度、建立土壤污染检测预警制度五个方面探讨了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管理制度的构建,当然还可以包含土壤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度、土壤排污收费制度、土壤污染限期治理制度等需要探讨。通过多个制度的协调作用和管理以达到预防土壤污染、促进生态建设的作用。在5个制度体系里,通过专项法律的强制性来约束土壤污染行为的发生并给予相关责任方法律制裁,通过监督管理体系来监督和调查土壤污染防治的运行和管理情况,通过公众参与制度确保土壤污染防治的普遍性和公开性;通过土壤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制度来评判土壤防治工作的方式和成效;通过土壤污染监测预警制度来预警土壤污染时空变化和应对突发性土壤污染事件。
作者:殷茵李爱民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江西省工程咨询中心
环境管理论文:环境监测下环境管理论文
1应对突发事件,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经济建设飞速的发展,新污染源类别层出不穷,监测技术更新不断加快,迫切需要加强监测能力的建设。对于处置突发事件须有应急预案。通过演练提高应急人员对应急监测与处置的实践能力和应变能力,为快速、有序、高效应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积累实践经验。对涉及危险企业,应建立危险源专项档案,从危险源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避免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环境管理的规范化监管
2.1环境监测管理体系的健全环境监测管理应以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文件形式,管理各技术岗位人员专业化素质及实验室条件。对岗位职责和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监测管理须进行相应的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特别是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监测管理部门应利用充分的有利条件,联络两地区监测人员进行技术交流,相互学习互搓技术,以整体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选拔专业对口的人员融入到监测队伍中,提高整体监测管理的水平,完善环境监测管理的规范化和体系化。环境监测管理从搜集资料、现场勘察、制定监测方案、样品采集、运输条件、保存方法、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报告编制和结果报出等环节需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措施,对各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提高环境监测管理水平,为环境管理部门提供及时手数据信息。
2.2做好环保宣传和监管工作为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公众监督,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促进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设立曝光台,需要引导公众关注环保,鼓励公众参与环保行动,设立环保监督员,这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之一。拓宽执法范围,创新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设立环境远程视频监视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12369”自动投诉系统及地理信息系统化,对于环境信息网络功能需要不断升级,以形成支撑环保管理的信息网络平台。
2.3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但环保设施建设基础却相对薄弱,跟不上环保发展的需要。监测人员严重不足,成为监测事业发展的瓶颈。工作经费缺口较大,制约环境监测正常工作开展。工资待遇差别明显,影响了监测队伍的稳定性。人员素质不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监测业务拓展的需要[3]。
3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的几点建议
1)引进高素质人才,提高专业技术能力。拓宽进人渠道,解决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环境监测人员是环境管理的关键,培养一批高素质环境监测技术人才和环境管理人才,是环保部门的首要责任。由于科学技术和监测方法、标准化的发展变化,很多新知识、新技能需要重新学习,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环境监测管理尤其需要一批懂技术、会管理、专业性强的复合型人才。但如果人员配备不合理,监测效率和监测水平则难以保障。
2)加强现场环境监测全过程管理。影响现场监测工作的因素很多。采样容器的选择、采样点位布设、采样过程是否按照规范执行、样品运输条件及样品保存方法,会严重影响数据的性。需要对现场监测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完善和提高现场的监督监管,较大限度减少现场监测对分析数据的度。
3)添置先进仪器和技术创新,提高监测能力。监测在环境保护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有计划地配置先进的精密仪器,快速的分析方法和测试技术,可以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了实验室分析的度和时效性,有利于新项目的开展和科技研发工作。不断的技术创新、提高监测人员整体素质、增加监测项目、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合理分配技术结构也是增强监测技术和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
4)开展减排监测考核,推动监测整体工作。对于环境监督考核,国务院曾明确要建设科学、完善和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加强减排体系建设的考核办法,严格审查监测数据、监测质量及自动监控和实验室监测能力,确保监测结果性和性,提高环境监测水平,促进环境监测事业的发展[4]。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环境管理的质量,乃至影响环保决策的正确与否。
5)建立标准化的监测队伍,形成网络化体系。建立标准化的监测能力,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在环境监测全过程保障监测数据和信息具有代表性、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数据信息为管理决策提供有效、科学和的依据。在监测技术考核过程中,形成网络化管理,自动化采集样品,数据处理、统计分析、传输建档、监测技术的互联网化,使环境管理能力得到快速提高。建立一整套环境监测的标准化程序,实施、验收及考核为一体的法规和技术长效监督机制,技术能力与管理水平的提升,可提高环境监测和管理的综合能力。
6)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应急措施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5]。制定《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适应新时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需要。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掌握环境监测能力和规范化的监督体制,提高监测数据的性和性,形成社会监督与监管的统一。应急和专项环境监测仪器的配置,环境监测标准化机构设置、监测经费、监测用房、仪器配置和技术人员的合理配置,对人、财、物的合理利用,是监测能力建设的有力保障,使环境监测得以科学有序的发展。
4结语
我国的环境监测事业已度过了几十个年头,在这些时光中,通过我国监测人员的共同努力,环境监测事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中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在未来的环境监测中,工作人员要不断的进取和创新,使我国的环境监测事业不断提升、壮大。
作者:杨增荣单位: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管理论文:生活垃圾焚烧的环境管理论文
1存在的问题
我国同国外发达国家一样,针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了较完善的制度,但缺乏专门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管理、利用及处理处置的具体标准规范。从而导致目前我国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管理、利用和处理处置方面存在着各种问题。
1.1未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技术目前还处于摸索和经验积累阶段,政府对飞灰的利用、处理处置监管措施不够,且产生飞灰的行业缺乏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符合国情的利用、处理处置工艺和设备。在技术不成熟、政府监管力度薄弱的部分地区,产生飞灰的单位对飞灰产生、处理处置去向档案记录不全,未能将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是一些地区的飞灰产生单位,将其产生的飞灰交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进行利用、处理处置,甚至随意丢弃或采用堆存或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的方式处置,这些情况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严重降低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效果。
1.2利用处置能力不足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的有关专家指出,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处理量与产生量不符,约有50%的飞灰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要求大力发展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各地方省市普遍增加了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规划和投入,但规划中对飞灰的利用和处理处置能力建设预计不足,导致目前对飞灰的利用处置能力有限。如武汉市,已经建成并运营5个垃圾焚烧厂,但飞灰的安全填埋场却未能同期建成;同时,武汉市尚无具有飞灰利用、处理处置运营资质的企业,导致产生的飞灰只能暂存在厂内;加上飞灰的产量大,会极大程度消耗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库容,处置压力凸现,如上海的飞灰填埋场仅用了三年时间就即将填满。
1.3利用处置技术有限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资源化利用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飞灰进行资源化处理,而且对于飞灰资源化后的产品也没有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如对产品中的有毒重金属的含量及浸出标准要求等,目前仅有危险废物浸出毒性标准;在处置技术方面,目前除了安全填埋之外还有许多飞灰处置技术,如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固化成型技术等,但是,几乎所有的标准规范都仅规定了飞灰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填埋,并无推荐其他处置技术。目前国内飞灰资源化工艺主要是制砖和做水泥辅料,其工艺简单,对飞灰中的重金属和二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由于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导致飞灰的利用、处理处置能力与飞灰的产生量具有较大的差距。因此,现有的资源化、处理处置技术尚存有一定的局限性。
2建议
2.1严格日常监管(1)加强源头减量。建议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减少包装材料过度使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垃圾科学分类,从而在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减少生活垃圾数量;推行厌氧发酵或堆肥等方式利用、处置城市生活垃圾,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焚烧处置中飞灰的产生。(2)如实申报、防范风险。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单位要将飞灰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依法向环保部门申报。飞灰产生单位如不能自行利用或处理处置的,应委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飞灰;在飞灰的转移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加强飞灰贮存期间的环境风险管理,其贮存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贮存时间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建议当年产生的飞灰应在当年进行利用或处理处置。飞灰产生单位应当以控制环境风险为目标,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3)规范利用处置行为。鼓励建立飞灰的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和协调机制,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对于欲从事飞灰利用、处理处置的单位,应当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而保障飞灰得到有效地利用、处理处置,避免造成二次环境污染,便于今后各级环保部门对其管理,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不规范利用和处理处置行为。
2.2增加利用处置能力(1)统筹设施建设。为控制飞灰利用、处理处置过程的风险,通过实际场地的跟踪监测及风险评估模型开发,对飞灰的产生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建议“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时,各地方省市要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2)建立示范工程。统筹国家和地方的科技资源,促进科研单位、企业、政府之间的联合,采用熔融、水泥窑协同处置以及等离子等工艺技术,加强飞灰的利用、处理处置技术研发,依托重点工程项目和其相关研究项目,以企业为主体,对较成熟的技术通过建立示范工程进行推广,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和处理处置提供参考依据。鼓励地方政府以企业为主体,设立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相关研究项目,进行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建立示范工程,对较成熟的技术和示范工程进行应用推广。
2.3提高利用处置水平(1)加强监管。飞灰的污染防治工作应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各地要把生活垃圾处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生活垃圾焚烧厂与飞灰利用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好飞灰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落实对飞灰产生、经营单位的属地监管责任,将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飞灰利用处置单位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范围。按照《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要求,依法严惩非法转移、无证经营等违反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以及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和个人。规范和治理整顿生活垃圾焚烧厂自建飞灰贮存和利用处置设施。依法整改、淘汰或关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无综合利用标准规范的飞灰利用、处置设施。(2)因地制宜。随着科技的发展,开展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成为未来的大趋势。同时,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的自然环境和经济水平差别较大,因此对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利用、处理处置,应针对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考虑飞灰利用、处理处置方式。如中部地区的人口密度较高,降雨量较东部和南部地区少,土质比东部地区好,建设安全填埋场和卫生填埋场的费用相对较低,因此建议中部地区适宜优先发展以安全填埋为主、资源化利用为辅的处理方式;而东部和南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较快,基础设施建设迅速,需要大量使用建材,建议东部和南部发达地区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采用熔融技术、玻璃化技术、烧结以及水泥窑共处置技术,固化、安全填埋[6]。(3)研发技术。根据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最理想的方式是把焚烧飞灰安全经济彻底地进行资源化利用。利用焚烧飞灰制造建材虽然较为经济安全,但这种处置方式主要利用的是飞灰中的SiO2、Al2O3、CaO等有用成分,其中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仍可能会在生产过程和制成后的产品使用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此类技术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开发新型的焚烧飞灰利用处理技术,如开发具有通用性、稳定效果好、处理费用低的鳌合剂;开发低温度的熔融、等离子处理技术等。(4)出台规范。为解决焚烧飞灰稳定化、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处置过程的操作难点,在对现有法律法规梳理的基础上,针对部分企业将焚烧飞灰未经处理或简单加入水泥固化后的不规范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不完善,极易引发新的环境污染等情况,建议对不同地区、不同来源飞灰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处理处置方式以及相应的环境污染防控、产品要求及无害化程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出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和处理处置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作者:郝永利肖红胡华龙单位: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环境管理论文: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管理论文
1技术内涵———协调各类生态关系
综合管理各类生态系统是环境管理中的一项核心内容,所以在定义技术内涵时应将协调地区间、上下游之间、城乡之间及产业之间的生态关系作为基本内容。(1)不地区之间的生态保护关系协调。相邻的两个地区之间存在联系紧密的外部及内部生态链,保护地区间的生态链是环境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因此对于不同地区间存在的生态链,尤其是脆弱生态链要进行强制性保护。在保护地区间的生态链时,应综合规划环境管理技术,以便能够将复杂化的生态关系理清,从而推动不同地区间的生态环境建设实现良性发展。(2)上游与下游之间的生态保护关系协调。上游流域与下游流域之间的生态环境通常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必须协调好上游生态保护与下游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首先,可以建立起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建设流域生态保护工程的基础上加快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区、生态镇及生态村的建设进程。对于农村等环境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的区域,则在环境管理中强化应用多种生态技术[3]。例如,可以利用生态保护技术对养殖业或农田种植中产生的污染进行治理,同时防止饮用水源受到污染,从而避免下游流域受到来自上游流域的污染。
2经济内涵———可持续发展
在工业文明形态下,人们多以牺牲自然环境谋求经济发展,环境管理工作也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但在生态文明视野下必须处理好环境管理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1)环境管理应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推动力。循环经济是生态文明社会所提倡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所以在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时应注重整合信息流、技术流及知识流,并由此提高利用能量流及物质流的效率,从而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实现提供有效的助推力。另一方面,应将建设“两型社会”作为环境管理的出发点与立足点,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能够与经济持续发展能够实现相互协调。此外,应将制定环境污染治理对策,处理收入与环境服务需求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结构效应及规模效应作为环境管理的重点。(2)环境管理的基本任务在于有效激活创新意识。保障社会经济实现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不断创新,因此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应注重充分激活创新意识,将建设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作为管理目标,通过实施环境管理工作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4]。
3制度内涵———管理工作的创新化
生态文明视野下的环境管理制度内涵主要指管理工作的创新化,环境管理工作的创新化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绿色化、生态化及主流化。(1)绿色化主要是指树立起绿色化政绩观,将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考察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工作效能及效率的重要指标,同时保障环境管理工作考核的制度化、真实化及透明化,从而为环境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上的保障。(2)生态化管理指的是,在对环境管理制度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应将生态化的方法作为基本原则,建立起符合生态系统秩序的管理制度。(3)主流化指的是确保环境管理工作可以得到社会大众的理解与支持,并确保公众能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为了使环境管理工作得到更多的支持,则不但要强化宣传工作,同时还要注意有效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有效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模及结构的环境管理制度,从而充分发挥公众对于环境保护的主观能动性。
4结语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丰富了环境管理的内涵,为了能够使环境管理工作能够与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协调发展,则应注意把握好生态文明视野下环境管理的实质内涵。
作者:罗胜单位:广东省河源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环境管理论文:基于三维结构的矿山环境管理论文
1矿山环境管理的霍尔三维结构
1.1知识维所谓知识维,即是一系列用于矿山环境管理工作的知识技能和工具方法的总和。矿山环境污染与防治也是一项动态的工作。在矿山环境管理过程中,主要运用有数学、物理、化学等基本理论知识和运筹学、控制论等项目管理知识。具体的工具和方法主要有:效益费用比较法、环境调查法、环境教育法、技术修复法和法律行政干预等。
1.2时间维矿山的开发需要经过项目立项、规划与设计、基础建设、投产运营和停产后的矿区处理阶段。矿山项目有一个从产生到发展,再到繁荣,衰退的过程,因此,矿山环境的管理和保护应始终贯穿于矿山的整个矿山生产发展过程,并且应灵活变化以适应矿山项目的各个不同阶段。
2基于霍尔三维结构的矿山环境问题分析
以矿山开发项目的生命周期(时间维)为主线,在项目开发的不同阶段,结合矿山实际的环境问题(逻辑维),采用相应的方法和工具(知识维)分析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为矿山的安全生产和高效生产打好基础。
2.1矿山开发立项阶段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开发立项阶段是整个项目的开始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项目的策划—可行性研究—评估与决策—立项—融资和选址等。通过此阶段分析矿山资料可以了解矿山的地理地质和自然环境情况。对于矿山环境而言,此阶段并没有人为因素的参与,处于未开发阶段,但此阶段应做好预防准备工作。
2.2矿山规划与设计阶段的环境问题规划与设计阶段的标志是施工组织计划和方案的形成。在这一阶段,虽然人为因素未参与影响矿山环境,但是这一阶段中制定的规划范围和所采用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以后的矿山生产有较大的影响,矿山环境问题来源于矿山生产过程,不同的矿山规划范围有不同的地质特征,在不同的地质条件下,矿山生产所采用的设备和方法也有所不同,相应的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有差异。另外,这一阶段所形成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方案对整个项目的后续阶段有直接影响,如工艺方案、技术、设备以及原材料等,这一系列因素与矿山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2.3矿山基础建设阶段的环境问题基础建设阶段是整个矿山开发项目的重要阶段,其建设依据是矿山规划与设计阶段形成的施工组织计划与方案。随着一系列矿山工程的形成和设备设施的进入,经过基础建设阶段的矿山进入待产阶段,矿山的环境从这一阶段开始有了人为因素的参与。
2.4矿山投产运营阶段的环境问题矿山进入了正式的生产阶段,生产过程主要包括采矿、矿物加工和尾矿处理。采矿过程包含了大量的施工工程和机械设备的引入,并且随着矿石的采出,矿床的完整性受到了破坏,矿床开采的一系列工程也对环境造成了破坏,例如:爆破过程产生的炮烟,矿山机械运行产生的烟尘和噪声等。在矿物加工过程中,矿物的提炼和洗矿产生的污水,直接影响了矿区的水质。矿石经过矿物加工过程所产生的尾矿被排到尾矿库。随着矿山开采的继续,尾矿库也随之扩建,规模越来越大,占地面积越来越广,尾矿中含有金属矿物质,对尾矿库周围的植物和水源造成重金属污染,给生活在尾矿库周围居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2.5矿山停产后矿区处理阶段的环境问题矿物属于不可再生资源,随着开采的进行,矿物资源越来越少,最终开采完毕,矿山也随之停产,但是矿山开采项目并没有因此终止,矿石采出后的采空区和尾矿库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然而,矿山停产后便没有经济来源,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一般矿山企业不会对停产的矿山做任何处理,任由其自然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自然的变化,未经处理的采空区可能发生塌陷等地质灾害,再加之自然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严重的地质灾害,这是矿山环境管理不可忽视的问题,但也是最容易被轻视的问题。
3矿山环境管理措施
矿山环境管理的目的在于防止和控制矿山环境污染和恶化,重在防治。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先污染,后治理”的企业理念根深蒂固,肆无忌惮地对环境进行破坏。付出的代价都远大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因此,对于矿山环境问题,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好的管理方法。
3.1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基于利益较大化的目的,大多数矿山企业缺乏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不愿意投入过多精力和资金治理和恢复矿山环境。为此,从国家层面上来讲,应进一步完善矿山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的高度和严肃性来明确矿山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矿山企业必须对矿山环境负责,树立“谁开发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意识,保护生态环境。
3.2提高技术水平矿石的大面积开采必然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必须采用科学有效的技术和方法来治理和恢复矿山环境。近年来,我国在矿山土地复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然而,从专业的角度看,这些恢复治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缺少专门的规划与设计,治理工作不到位,所涉及的治理技术只是针对局部特点,未得到推广。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普遍适用的矿山环境治理操作规范,研究推广实用先进的技术工艺,以指导矿山环境的治理恢复工作。
3.3加强现场检查和监督在矿山开发的每个阶段都会对矿山环境造成或大或小的危害,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既是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又是对矿山工作人员环保意识的检查。对矿山企业进行环境检查监督方法是设立环境监测站,监测内容包括矿区和矿区影响范内的环境质量状况,矿区各个生产环节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等。矿区绿化还原情况;废水、废渣、废气和尾矿的排放情况等,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3.4调查分析矿区环境矿山开发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环境调查作为这个复杂大系统中的一个步骤应做到有序。首先分析矿山环境的污染源,矿山生产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地形地貌破坏、水污染、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等。其次调查并明确污染源的来源。例如:地形地貌的破坏主要由地下矿床的采出引起;水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的排放以及堆积物;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的运行和废气的排放。还应调查净化设备运转情况以及植被种植情况和规模等。此外,还需调查访问矿区影响范围内居民区,了解矿区污染物的性质以及污染范围,根据所存在的问题和要求研究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3.5科学化矿山环境管理矿山出现环境问题,将会对矿山企业各项工作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矿山经营管理必须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做到降低生产能耗的同时消除环境污染,从而达到科学经济的治理效果。环境管理工作应从基层展开,建立环保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确保基层环保工作的落实,将零污染生产的效果体现在基层。
3.6智能化、数字化矿山,将科技融入管理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智能化、数字化的时代已经到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数字化矿山不仅是当前时代的需要,也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智能化的生产设备不仅节约能源、效率高而且污染小;数字化的操作和管理模式安全性高、效果好。将科技融入生产和管理,是建立一个高效节能的绿色矿山的根本保障。
4结论
运用霍尔三维结构的思想,以时间维为主线,从逻辑维的角度分析矿山企业建设中各阶段的环境问题来源,用知识维这一工具综合探讨环保的方法。环境问题贯穿矿山生产的各个阶段,并且造成矿山环境破坏的因素复杂多样,因此,矿山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矿山企业应遵守国家的相关环保政策方针,采取科学有效的办法保护矿区环境。矿业作为国家重大的基础行业,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而矿业开发活动又涉及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保护矿山的环境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加强矿山环境管理既是维持生态环境稳定确保矿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又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
作者:叶剑盛建龙钱立叶鹏单位:武汉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环境管理论文:石油化工企业的环境管理论文
1.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
石化企业一直实行的是高污染的发展模式,其发展是以高能耗、高资源消耗和污染环境为代价的,在许多员工观念中,石化企业的生产就是如此。在这样的环境下,要转变其发展模式,必须要转变其发展理念,实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一是要转变管理人员的发展理念,国家通过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宣传,使各石化企业都能有所了解,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二是要转变生产人员的发展理念,许多污染的形成就是生产人员的环境意识不强,操作不够规范形成的,因而要加强对生产人员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教育,让其在生产过程中践行这一发展理念。
2.建立环境管理的保障机制
要实行环境管理,在明确环境与发展的重要性之后,还应建立一套制度对生产过程加以规范,保障环境管理得以实施。首先是法律手段,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重污染企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必须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标准之后才能排放。其次是经济手段,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对重污染企业实行适当补贴,帮助企业建立废弃物处理装置;同时对于排放超过标准的企业,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以保障环境管理在石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实行。是企业内部形成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的试行办法,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环境管理的要求进行,让环境管理有实施的保障。
3.在污染处理中以预防为主
环境管理重视化工企业生产中的环境效益,在这类的生产中,防治污染最主要的就是在生产中预防污染的产生。石化企业的生产需要经过众多环节,涉及到的设备也多种多样,要做好污染预防就是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积极措施处理漏油、漏气、跑油等事故。因此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定期开展对生产设备的检查,对漏油、漏气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保持设备的安全性与性,针对一些落后的设备要适当的淘汰,采用新型的设备和生产工艺。同时,对生产人员的生产操作规范程度进行抽查,查看生产人员的生产情况,对部分人员的不规范操作形成的污染进行指导,从而做到生产过程中的预防。此外,针对一些已经出现的污染,要及时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做到污染和治理的同步进行。
4.加强对废弃物的回收和利用
石化企业的污染主要是废弃物的排放超标,因而在生产中进行环境管理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控制废弃物的排放。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产生不可避免,然而部分废弃物并不是无用,也可以用来加以提炼重新进行生产。通过在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中加入一些化学成分,废弃物就可以变废为宝继续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从而也就减小了对环境的污染。因此,在石化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和利用,让这些材料重新发挥其作用,不仅可以节约生产材料,还可以减少污染,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5.结语
在石化企业的生产过程中,污染不可避免,环境管理主要就是针对其环境污染所采取的策略。文章分析了环境管理在石化企业生产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只有在生产中树立可持续发展意识、建立环境管理的保障机制、以预防为主和加强废弃物的回收和利用,才能够实现较好的环境效益,才能够达到环境管理的目标。
作者:秦艳单位: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管理论文:小型企业的环境管理论文
1小型企业的环境污染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小型企业的发展,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日渐突出起来。师宗县小型企业的环境污染目前呈现城镇向农村蔓延之势,小型企业建设项目,绝大部分未履行环保手续,自由分布于农村、农村与小城镇结合部,交通、水电能源较便利的地带。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布局,财力有限,技术力量不足又没有一定的环境保护意识,生产工艺过程中大量有毒有害污染物任意排放,给自然环境造成很大危害。从小型企业工业污染源调查资料及小型企业环境监测结果看:小型企业环境污染主要是废气、废水、废渣、噪声污染等,废气中尤其以烟尘最为突出,其次是硫化氢、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丹凤镇,主要以煤焦化、机械加工、塑料、建材、农副产品和粮食加工、小化工、造纸、陶瓷、铁合金、磷酸盐、洗煤、红砖等生产为主;竹基镇,主要以小炼铁、电石、红砖生产为主;雄壁镇,主要以原煤开采、洗选、焦炭生产为主;彩云镇,主要以红砖、粮食生产加工为主。以煤矿生产开发为例,师宗县的原煤开采,在“大矿大开,小矿放开,强化开采,有水快流”及“国家、集体、个体一齐上”的观点指导下,一度时间,曾给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管理混乱,盲目开采、私挖乱采,采富弃贫,造成大量矿产资源浪费,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一些小型企业在项目建设时,根本不履行环保手续,项目建设未按“三同时”要求办理,也未进行与环保规划同步进行的选址定点及环境影响评价。如几年前建在师宗县小石山水库旁的铁合金厂,现已作搬迁,但只只是一般意义上的搬迁,污染又从甲地转移到乙地。现在处于师宗县城西北侧的丹凤水泥厂,粉尘和噪声严重危害着周围居民的身心健康,代表、委员多次作为提案反映,要求根治污染,人民群众也上书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小型企业生产、任意排放污染物危害周围环境的扰民问题,形成现实生活中又一新的环境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倍增,反映了人民群众强烈要求治理小型企业环境污染的迫切愿望。
2小型企业环境污染成因
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师宗县的小型企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环境污染也蜂拥而至。初期,师宗的小型企业以煤矿开采、土法炼焦、土法炼锌、小水泥厂、小砖厂为重点。大片森林被砍伐,连未成年的幼林也被砍尽,致使荒山秃林大量出现,水土流失加剧,河水含沙量增加,野生动物明显减少。由于小型企业的快速发展,在雄壁镇、丹凤镇等乡镇形成了污染较重的区域,污染纠纷时有发生。能耗、物耗高,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重污染企业分布在村子上风向或饮用水源上游,且没有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局部地区污染危害突出,有害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大都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地表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直接影响了生产生活和人民健康。受中国传统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师宗县的小型企业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多数是以手工操作为主,拥有的部分机械设备多数也是东南沿海地区企业淘汰的旧设备,其生产效率不高,造成的资源、能源浪费大,因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治理污染设施不配套,内部管理不严形成了小型企业严重污染环境的主要原因。一些小型企业资金有限,又迫于急功近利,故在为国家创收高利税的同时,却给环境造成了难以估计的污染损失。另一方面是大多数企业结构布局不合理。师宗县的小型企业,打破了传统的工业布局,遍地开花,环境污染由点源污染向线源污染和面源污染扩散。一个小纸厂污染一条河;一个小化工、小盐酸污染一片地下水;一个小土焦,危害一片田地;一个废旧塑料加工处理点,污染相当范围内地区的空气。小型企业污染的另一个成因,还由于行业多,企业规模小,技术跨度大,且污染类型复杂,污染源点多面广,不便于进行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缺乏适用的治理技术和可以借鉴的示范工程。小型企业导致的面源污染具有排放主体分散、隐蔽、排污随机、不确定、不易监测。这使得对面源污染的管理存在成本过高,因此存在着只能对受害地监测、很难监控污染源的现状。师宗县的环境管理重点是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防治,对小型企业的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小型企业的污染治理滞后于小型企业的发展,导致其在解决小型企业环境问题上力量薄弱。例如,目前对污染物排放实行的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对诸多小型企业的污染监控,也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于实现。小型企业环境污染问题远比解决城镇大中型工业企业环境问题复杂、困难、阻力更大。
3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管理的举措
从发展小型企业,支持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门路,增强农民收入等方面来看,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个根本的原则就是要“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从师宗县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资源情况,技术条件、环境状况,落实规划,合理安排和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地发展无污染和少污染的行业,积极治理老污染源,防治新污染,使乡镇经济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3.1加强乡镇环境保护机构建设,理顺部门关系,大力开展小型企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境科学知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这是非常重要的。省、市、县环境保护部门应专人专职负责小型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一些小型企业污染项目就是在这样的空子下诞生,且堂而皇之的成为所在乡镇的重点污染源,处在这样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县环境保护局也是望尘莫及,要想根除污染,只有在乡镇建设一支业务过硬,敢于执法的乡镇环境保护队伍,且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家园的思想,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环境与资源、环境与人体健康等关系。
3.2小型企业环境管理的法规政策是依法进行小型企业环境管理的基础。所以,必须结合师宗实际,尽快建立健全并完善小型企业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出既有利于师宗县小型企业健康发展,又有利于师宗县生态环境保护的小型企业发展道路的规定。
3.3制定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合理布局,调整小型企业的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乡镇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最基层,我国的广大人民也居住于此,但目前我县同全国广大地区一样,乡镇环境管理滞后,环境保护规划没有制定,布局极不合理,这也是乡镇环境污染严重的一个主要成因。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好项目审批关,依法办事。对于严重污染环境,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并、转、迁”等措施。根据师宗县小型企业环境污染区域分布特点,制定环境功能区划,以“大分散、小集中”为原则合理选点布局,制定重点污染区和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治理规划,尽量减少小型企业环境污染的危害和损失。
3.4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或转移的小型企业,都应同国有大中型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审批权限,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手续,所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禁止在城镇上风向、居民稠密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区、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对于不执行“三同时”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追究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5坚持引导和限制相结合的原则。并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分步实施污染防治计划,突出抓好重点乡镇、重点污染行业的环保工作。及时阶段,抓好丹凤、雄壁、竹基、彩云等乡镇小型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污染危害大的小型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丹凤、雄壁、竹基、彩云四乡镇小型企业工业污染防治重点放在废水、废气、噪声、废渣的治理上。第二阶段,抓好师宗县境内公路沿线小型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第三阶段,重点放在原煤资源开采而产生的污染问题整治方面。
3.6运用经济杠杆,控制小型企业工业污染。我们一贯倡导“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对策就是对污染企业征收排污费,征收排污费的多少,可以看得出该企业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我县通过多年的开征排污费,以收促管、以管促治,促使了一大批污染严重的企业通过技术革新、结构调整、上环保设施等方式,切实改善了师宗县的环境空气质量,实践证明是可行的。
3.7小型企业的环境管理,所涉及的小型企业主管部门、环保、土地、建设、卫生、工商等部门必须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小型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变单纯的“管、卡”为“引、帮、促”,依靠科技进步,推广无废、少废清洁工艺,依法监督和强化小型企业环境管理。
作者:徐宏娜单位:曲靖市环境监测站
环境管理论文:环境管理体制与行政管理论文
1概述
伴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巨大危机,也是国际社会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因此,加强政府的环境管理职能已逐渐成为各国政府有效处理环境问题的根本手段。为了加强对环境问题的管理,很多国家都建立了环境行政管理的专属机构,并确定了相应的职责及管理规章制度。作为一个经济迅速发展的国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逐步推进,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更是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如何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对促进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以及生态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的内涵主要是指国家管理环境保护事务的行政组织结构体系、环保行政职权在各行政机构之间的配置原则以及环保职能的运行方式,它不仅包括各级环保行政机构自身内部的权力结构,还包括规范权力合理行使、保障政令有效运行的一系列规则与制度。
2我国环境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2.1环境管理体制立法体系不健全。及时,缺乏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组织法和环境管理机构设置法规。有关环境管理体制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责分工常散见于其他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的甚至以党委或政府的红头文件的方式来确定。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环境管理机构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从而大大影响了环境管理机构的稳定性。第二,各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不同方面的立法之间缺乏协调和配合。一般来说,法律的规定较综合和概括,行政法规的规定则较具体,而规章只规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但现有法律规定有时特别具体,而规章的规定反而比较抽象。第三,单行立法对环境管理体制的规定过于简单。作为环境管理主要法律依据的各单行法律,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本应对各相关部门的在环境管理方面的职责作出非常具体的规定,以便于各部门各司其职,并能相互配合。但实际上,目前有关的各单行法在规定管理体制时往往都过于抽象、简单,特别是涉及到有关部门时更是如此,以至于使相关的执法部门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摆设。
2.2中央与地方的双重管理体制不规范。在我国,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的双重管理,上级环保部门主要对其进行业务指导,人事权和财政权则由地方政府掌握。在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中,环境保护部门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就导致了地方环保部门只能看地方政府的脸色行事,而对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建议则置若罔闻。环境管理机构的职权和职责是履行环境污染执法监管,但在现实中,由于环境管理是属地管理,地方环境管理部门行政不独立,其环境执法能力受到很大的影响,比如执法力度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人员配给、经费提供和设备使用等得不到保障。同时,受地方政府意愿的制约,一些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还要帮助地方政府发展经济,有些地方环保部门甚至充当了污染企业的保护伞。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和政绩,往往对虽有污染但利润客观的项目或者企业给予特殊的保护和照顾,而受制于地方政府的各级环保部门只能是睁只眼闭只眼。这种双重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也严重制约了环境行政管理的发展。
2.3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评价制度不合理。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将生产总值作为地方政府领导考核的主要指标,当地的经济发展规模和经济增长速度是衡量地方政府政绩的主要标准,政绩考核“以经济数据和经济指标论英雄”,而环境保护未被列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只要能发展经济,自然资源的成本与环境代价的大小常常被忽略,因此,许多地区不惜以牺牲环境,过度消耗资源为代价,采取高消耗和高污染的方式来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一些地区为了招商引资,不惜采取降低环保门槛,一些项目还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就提前上马,环评报告流于形式等手段,这些做法给当地社会和环境带来了长期的包袱和隐患。由此可见,环境管理绩效评价在地方政府实际政绩考核中的淡化和缺失,难以抑制地方政府对GDP的片面追求,也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压力,从而弱化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的有效支持。
3完善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对策
3.1完善综合性环境管理体制的立法。法律是环境保护机构设立行使职权的基本依据,只有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各级各类环境管理机构的管辖分工、职责范围和行为规范,才能保障环境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因此,我们要借鉴工业发达国家在环境管理体制立法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在对我国现有环境管理体制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立法。一是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环境管理体制立法。立法内容应包括环境管理部门的职责地位、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各部门之间如何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和相互监督的程序,各部门不履行职责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责任追究的方式和方法等;二是将各单行立法中关于环境管理体制的规定具体化;三是在这种综合性立法的基础上,由各部门、各地方将自己的职责具体化。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具有系统性、协调性和一致性的环境管理体系,而这样的一个体系是保障各环境管理机构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
3.2形成统一管理为主、分工负责为辅的环境管理组织结构。完善环境管理组织结构,即是在加强国家环境保护部性的前提下,对各省、直辖市的环境保护部门由地方政府管理调整为环保部进行直属管理,各级政府机关协助管理。只有改革现行环境管理机构的隶属关系以及人事和财政管理体制,才使环境保护机构能摆脱地方政府的困扰,真正实现独立行政和独立执法。此外,垂直管理还可防止各种保护主义对企业污染的包庇袒护,防止各类腐败的孳生和蔓延。对于各省级环保部门,国家环保部垂直管理,各省政府进行协助的组织模式,采用建立环境行政事项的委托制度进行控制,保障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独立性;市及县以下的环境保护部门是环境保护的前沿阵地,需要由上一级环保部门也就是省市区环保局厅进行垂直管理,从整体上保障环境问题决策的独立性;县区级环保局是地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可以实行三至五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轮换,这样既能有效地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又能有效地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推进企业有效地治理污染,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
3.3建立环境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发展经济是政绩,保护生态环境也是政绩。改革现行地方政府的考核评价制度,切实建立环境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将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效益纳入经济发展的评价体系,将环境质量的变化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地方政府加强环境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将环境执法情况纳入政府考核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中央政府各项环保法规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本行政区域所制定的环境保护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健全性,环境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对污染事故的防治和处理情况等。二是加大政府治理环境费用所占GDP的比例,要求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区主要行业及其分布状况,分析本地区污染行业的分布情况,切实制定可行的环境治理方案和保护措施,使政府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
作者:陈昆鹏杨静刘盛世单位:商丘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管理论文:化工生产安全环境管理论文
1化工生产的特点
1.1复杂的生产工艺设备多样化
化工产品多样、生产工艺复杂,不同的生产方法,造成工艺路线差别较大。一种化工产品由多个工序组成,每个工序又有多个操作单元组成,每个操作单元有多台仪表和设备组成,工艺流程长,技术复杂、工艺参数多和严格要求操作的生产线。生产工艺中大量使用反应设备、塔设备、储存设备等静设备,同时使用输送设备、风机、泵、压缩机等动设备。还有部分高温、高压的特种设备。
1.2化工生产的连续化、控制保障系统的自动化
现代化工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大型化工产品的生产,同时还要求与其配套的副产物的生产。化工生产的大型化;要求工艺生产的连续化、控制系统的自动化。应用计算机技术管理,实现了远程操作系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控制。
1.3综合性强的生产系统
化工生产是将不同的原料在不同的工艺下转变成不同的产品,其综合性主要表现在由公用工程中的电、水、蒸汽、氮气、等能源的供给,电器、仪表、机械设备的保障和维护,副产物的综合利用,还体现在内部生产系统的原料、中间体以及成品之间的联系。
1.4生产过程存在较大的风险
由于化工生产的产品多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挥发性、有毒、有害的物品。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品种非常复杂,在运输和生产过程中存在极大的风险。化工单位应严格加强对原料和成品的管理,物料产品管理的任何疏漏,都会对企业的安全和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1.5化工生产的污染
化工生产易产生废气、废水和废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一旦发生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甚至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由于安全和环境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后果应在安全环境风险评价中如实反映。
2做好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环保生产
2.1确定正确的方针和理念
本公司坚持“安全及时,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生产中坚持“以人为本,领导保障,风险化解,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把安全和风险管理从“经验控制”和“过程控制”转变为“超前控制”。
2.2突出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地位
化工产品输送、生产和储存环节安全与否,是关系到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大事,应正确处理好安全和环境管理与生产、效益以及其他工作的关系,采取具体措施减少污染。
(1)对于本公司的新项目环氧氯丙烷装置产生的废气,采取的处理措施是:尾气先经尾气吸收塔碱洗吸收除去其中的HCL,然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空。针对皂化及精制单元产生的有机物尾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2)环氧树脂新装置采取的措施是:对反应釜采用DCS压力控制,反应釜达到设定的真空度时,自动切换反应釜的真空,降低尾气挥发及排放。采用尾气冷凝器进行将尾气捕集后,再用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进行回收,使排放的废气达标。
(3)对储存的化工产品,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储罐上设冷水喷淋装置或外涂凉胶,采用氮封或选用内浮顶储罐。
2.3积极开展安全评价和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重点进行策划和控制
策划的主要内容是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安全和环境风险的控制方案分为生产准备前的事前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事中控制以及对风险控制的分析总结、分析事故原因等活动的事后控制。对新建项目氧氯丙烷和环氧树脂装置产生的高盐废水,公司采用风险管理中事前控制的方法进行控制。高盐废水是一种难处理的废水,具有高温、高盐、高碱性、高化学需氧量等特点,直接采用普通的生化处理技术无法实现达标排放,采用事前控制的具体措施如下:通过配置回收盐处理装置,产生的二次废水部分返回原装置重新利用,产生的结晶盐作工业盐回收利用。经过处理的废水达到标准后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集中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2.4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责任制
对生产中各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进行明确规定,通过签订《安全和环境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并跟据规定追究责任。
2.5开展有针对性的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通过检查发现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和环境管理的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灭不安全和风险隐患,杜绝发生影响安全和环境的事故。针对现场的防爆生产装置,首先选用相应防爆等级电器设备,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有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和物品,如设备、管道等采用的防静电接地措施。对高大的设备、建筑物和储罐等采取的防雷接地措施,如在装置区内设置避雷环、避雷带和避雷针以防雷击。针对装置区内的设备,车间内进行自检、互检,主管领导和安全员应进行巡检和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逐条逐项落实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任务,并做到跟踪检查,彻底杜绝问的再次发生。
2.6强化安全和环境管理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制定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培训教育计划,做到教育培训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专业化和系统化,充分提高员工的安全和环境管理素质,未经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操作。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面应达到,金属切割、电工、电梯和起重机械、登高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锅炉、制冷、危化品等特殊工种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河南能源集团公司要求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人员经专业部门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持证上岗。实际工作中要求员工切实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掌握岗位技能,健全自身能力。在全厂上下构建“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工学一体化”的培训格局,满足不同素质员工的培训需求,消除培训短板,努力提高全员素质。
2.7从严把关,抓好票证管理
化工装置区内进行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各种安全作业证件,并严格实行票证管理制度,如“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动土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等。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的安全规程操作,做到控制严格,程序清楚,防范严格,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切实实行专人专证、专事专证和专人签字确认,并设专人检查监护。
2.8开展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
做好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关键是做好预防工作,做好事前控制的同时,定期对危险源和风险源进行安全和环境评价,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控制管理。对高中低压管网,按照使用时间长短和腐蚀程度及危害性分别进行评价。制定出检修控制计划,制定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环保。
3持续推进“安全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危险辨识能力,公司开展风险预控危险源辨识“口语化”工作,对体系内的危险源及后果、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进行“口语化”编制,按照员工岗位发放,使“风险预控管理”内容简单、易懂、会背诵、好掌握,真正地将“风险预控”运用到生产中来,运用到员工的实际工作中来。做好安全“双基”建设工作,本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积极开展“双基”考核工作,公司对分厂、分厂对工段、工段对班组,对照标准做到逐级检查,层层考核,不留死角,提高“双基”建设工作的性。
4加强环境管理,力求创建“零泄漏工厂”
根据集团公司的工作布置和节能减排及安全工作的要求,公司提出了“零泄漏工厂”的创建理念,并作为公司的一项创新管理项目,于5月份制定了“零泄漏工厂”创建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安排开展了“零泄漏工厂”创建的相关工作,建立了公司动静密封点统计台账,生产装置密封点数量统计,完成漏点治理工作。生产项目治理漏点196个,消漏率99%。各分厂首先根据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确定自身的实施计划,规划创建目标,分工段分岗位地做好零泄漏工作,按照规划目标逐步落实。
5结语
安全和环境管理是化工企业正常生产的重中之重,安全和环境管理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只有把安全和环境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当中,才能把管“安全和环境”上升到要“安全和环境”,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影响安全和环境的事故发生,切实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化工企业持续长久地发展下去。
作者:宋向东单位:焦作煤业集团开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管理论文:技校环境管理下的后勤管理论文
一、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其实施过程。
在组织(或企业)确定要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后,首先要在相关咨询机构的帮助下了解ISO14001标准知识、识别自身的环境因素,并建立和制定包括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指标、管理方案等在内的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并运行该体系。其次,当上述体系运行三个月之后向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提出注册申请,认证机构组织审核员对组织进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就是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断一个组织(或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的一个系统化并形成文件的验证过程。如果合格,认证机构将发给证书,如果不合格,认证机构将开出不符合项,组织(或企业)进行纠正,然后认证机构进行跟踪审核,如果合格就颁发证书。第三,颁发证书之后,表明组织(或企业)已经按照ISO14000标准建立起了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3年内,认证机构还要对企业进行监督审核,以确保企业有效实施已经建立起来的环境管理体系。3年期满之后,如果企业想继续获得证书,需要进行复审换证。通过上述过程中,组织(或企业)建立了一套程序:设立了组织的环境方针和目标,并通过污染预防、纠正、持续改进等措施和手段,遵守和符合环境方针和目标,同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
二、建立高级技工学校后勤环境管理体系的关键环节。
组织保障。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在某种程度上是组织(或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的一种管理方法,因此得到组织领导层的认可和支持就显得尤为重要。在高级技工学校后勤系统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首先要得到学校相关领导或后勤企业领导的认可和支持。其次还要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争取得到广泛的支持。环境方针的确定。高级技工学校后勤环境管理体系的环境方针,除了体现一般的防治污染、美化环境、谋求经济利益外,还要考虑相关方(如周边居民、学生家长、社会等)的要求,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要向广大师生宣传环保知识,树立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让广大师生严格要求自己,从日常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维护大家赖以生存的环境,不仅为社会输送高素质的劳动者,也为我国未来各行各业提供具有环保意识的人才。环境因素识别和环境目标指标的确定。根据制定的环境方针的要求,高级技工学校的后勤环境管理系统的目标制定要首先摸清全校范围的水、电、能源、垃圾产生、其他物资等的使用和消耗等的情况,并通过横向对比,科学定位学校目前的后勤管理水平。之后在充分了解现有节能环保技术的前提下,结合自身资金、人员、校园安全等因素,制定阶段性的环境目标,提出节水、节电、节能、减少污染排放等具体环境指标。
三、结论。
在高级技工学校后勤管理中引入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标:(1)通过节约能源、水、减少垃圾排放等措施,降低学校运营成本,不仅可以促进节约型校园的建设,又可以保护生态环境的平衡;(2)通过持续的环境管理,将环保意识灌输到每一个教职员工和学生意识中,有利于教师发挥专业所长,促进技术改进和环境保护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学生对环境的保护和节约意识的形成,顺应时代要求,推动社会的绿色化、低碳化。(3)推动实行环境管理,可以提高后勤管理机构或企业的运营水平,提高其社会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4)有利于完善和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达到教学与管理相互促进的目标。总之,ISO14000这一环境管理体系在高级技工学校后勤管理中的引入,是深入推进学校后勤改革和学校特色化办学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实践行动。因此,值得在实践中广泛运用和推广。
作者:王建英工作单位:山西省大同市高级技工学校
环境管理论文:探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如何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论文
摘要:城市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和政府管理部门监督实施,并建立相应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行政,提升城市垃圾管理水平,塑造清洁环保、健康安全、温馨和谐的城市。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环境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目前我国垃圾的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运行监督和宏观管理由市环卫部门主管,垃圾收集处理的环境管理由环卫部门和所属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实施,收集处理费用由政府包办。环保部门除对垃圾处理场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监督外,没有对垃圾收集处理进行环境管理。垃圾环境管理行政部门、企业和公众都要参与管理。垃圾处理不仅关系到城市的荣誉,而且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的健康安全。在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如何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成为城市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环境管理的思路
首先强化职能。应强化现有垃圾处理场的基础上,强化垃圾处理场的职能,赋予应有的权力,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达到部级卫生城市的要求,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其次分类管理。试点城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是提高垃圾环境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垃圾环境管理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垃圾分类收集既提高废品回收率又便于危险废物单独处置。垃圾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难度。它具有一次性投入和运行成本低,以及对人员素质和技术数量程度的要求低的特点。垃圾分类收集有利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但垃圾分类收集增加了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数量,要求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垃圾收集,增大了环境管理的难度。
垃圾基本上分为有机垃圾、危险物质和可回收垃圾三类。上海将垃圾分三类:一是有机垃圾,即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主要是厨房垃圾;二是干电池等危险废物;三是废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的垃圾。垃圾分类收集要坚持“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应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境管理应从源头抓起,逐步过渡到垃圾收集企业负责社区、小区、居民住宅等源头的生产垃圾收集工作,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以各地经济能力、社会条件、分类收集现状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基础,合理安排垃圾分类收集环境行政管理、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措施。
再次政策指导。环境行政管理是按国家的垃圾分类收集的环境管理政策,组织开展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法规、政策调研。要制定适宜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政策,加强对城市环境管理的引导。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研究开发适合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第四全民参与。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分类收集。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分类收集——再利用——消费——再分类收集”的资源循环利用环,建立起完整的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持久。
二、环境管理的途径
一是填埋。填埋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大多数垃圾填埋方式都是简易填埋,忽视了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填埋导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二次污染严重。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兴建填埋场应当实施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二是堆肥。食物垃圾约占生活总量的1/3。食物垃圾和其他一些有机垃圾具有分散、量大、处理困难、容易污染环境的特点,对其集中处理,如堆肥,不仅减少了垃圾污染,而且与其他垃圾成分分离,加快了垃圾分类,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但堆肥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发酵不成熟堆肥效果不理想;堆肥产生大量甲烷,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爆炸。堆肥场所应远离地下水源地,易通风。三是焚烧。焚烧的成本很大,在我国应用不普遍。焚烧易产生局部大气污染。四是再生。加工处理二次利用。
三、环境管理的措施
我国大中小城市基本配套建设了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大多数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少数城市正在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措施一般为“四结合”模式:与源头控制、产生控制相结合;与收费管理等经济刺激手段相结合;与行政处罚相结合;与提高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为了使环境管理措施发挥应有作用,应重点抓好垃圾分类处理和集中处理末端源头和产生控制相结合的关键环节。市区两级政府应利用经济手段,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来引导企业和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整合平衡各方面的利益。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制定鼓励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再利用的具体政策,通过行政管理和市场机制,激活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外部良好环境和内在的动力,推动减量化、资源化发展,以获得经济效益。
垃圾的环境行政管理要与企业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结合,形成结构互补、功能配套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环境管理体系。政府应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具体实施,大类粗分,厨余垃圾就地绿化。国家颁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防治城市垃圾污染环境做出了规定,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城市垃圾管理水平,塑造清洁环保、健康安全、温馨和谐的城市。
环境管理论文:城市群旅游环境管理论文
1.相关概念辨析
1.1环境与旅游环境。环境(environment)是一个综合的、广泛的概念,一般理解为特定区域内各种因素的综合及其相互关系。旅游环境(tourismenvironment)是一切使旅游活动得以存在和进行的外部条件的总和,分为旅游社会环境、旅游生态环境、旅游经济环境、旅游自然环境和旅游资源环境。旅游环境的持续健康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标之一。本文仅讨论旅游生态环境,主要指山东半岛城市群范围内的旅游资源及其赋存基底。
1.2环境管理与旅游环境管理。环境管理(environmentalmanagement)是以实现生态可持续为根本目标,研究政府及有关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用一切手段调控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环境关系,保障生产、生活、生态3个目标协同实现的基本理论、方法及其规律的科学。旅游环境管理(tourismenvironmentalmanagement)是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经济、法律、以及教育和行政的手段,对一切可能损害旅游环境的行为和活动施加影响,协调旅游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使旅游业的发展既满足游客的需求,又保护旅游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1.3旅游环境管理体系。旅游环境管理体系(tourismenvironmentalmanagementsystem,简称TEMS)是指以可持续旅游发展理念和当代环境管理的先进思想为指导,围绕对旅游区域内各种环境因素的管理,由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各种管理要素组成的综合的系统,它是旅游区整个管理体系的主体。
区域旅游环境管理体系,是区域旅游综合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区域旅游环境保护方针、目标或政策,而需要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其目的是通过规范和加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旅游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改善区域旅游环境质量,促使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进而实现区域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2.区域概况及旅游业发展现状
2.1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山东半岛城市群是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城市群之一,是中国最接近日、韩两个亚洲发达国家的地区,辖济南、青岛、淄博、威海、烟台、潍坊、日照和东营8个城市,总面积7.3万km2,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该区域地面海拔大部分在300米以下,三面环海,岸线曲折,地貌类型有山地、丘陵、平原、滩涂和洼地,黄河入海处形成河口三角洲;暖温带湿润季风气候,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年平均温度11℃~14℃,年降水量650~850mm;水系发源于中部山地,南北分流,独流入海,河床比降大,源短流急;地带性土壤为典型棕色森林土(俗称山东棕壤),天然植被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山东半岛城市群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经济实力较强。山东省2007年推出“一体两翼”经济发展战略,从过去东、中、西横向发展转到侧重北、中、南纵向发展,山东半岛城市群处于经济基础雄厚的“一体”,显示出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2.2旅游业发展现状。
2.2.1旅游资源密集。山东半岛城市群是山东省旅游资源最富集的地区。全省旅游景区和资源点中,70%以上分布在这里,堪称国内旅游观光度假目的地。该区拥有3000多公里海岸线和长岛等299个大大小小的岛屿,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占全省总数的87.5%。山岳类旅游资源数量众多,总量占山东省的一半;海滨风光旖旎,港湾海衅连绵,浴场沙细坡缓,岛屿礁石奇美,碧海浩瀚多姿,景点星罗棋布;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保存了众多的遗址遗迹,有许多重要历史人物在这里留下了履痕、成就和影响;民风民俗资源极其丰富,且富有特色,民间节会数量多。
省会济南,百泉汇集,以“泉城”美誉蜚声海内外;青岛被誉为“黄海明珠”,其海岸风光独具魅力,崂山为道教胜地,古迹众多;烟台的芝罘岛、长岛、养马岛,“人间仙境”蓬莱阁,“海滨花园”威海的刘公岛、成山头,日照山海天风景区是理想的旅游、疗养、度假胜地;“世界风筝都”潍坊民俗风情丰富多彩;淄博的蒲松龄故居吸引了大量中外游客,以古老齐文化著称的齐国都城临淄,已逐步成为韩日游客旅游的新热点;东营黄河三角洲和入海口湿地是中国北方的以入海口湿地为主体的国家自然保护区。
2.2.2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山东半岛城市群的8座城市,基础设施完备,文化、历史、地理和区位、经济结构等各具特色,进而形成了不同的旅游特色。半岛城市群区域交通便捷,已形成铁路、公路、海运、空运相衔接的立体交通网络。京沪铁路纵贯南北,胶济铁路横跨东西,使国内外旅游者便于到山东旅游。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多方位的交通网络为开发半岛城市群的城市旅游、商贸旅游、会展旅游、度假旅游提供了便捷的条件。据统计,2007年半岛城市群8市的国内旅游游客接待量达12890万人次,占全省的63.41%;旅游总收入为926.75亿元、占全省的71.53%。
2.2.3区域旅游环境问题。
2.2.3.1区域旅游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山东半岛城市群横跨鲁东丘陵、鲁中山地和鲁北滨海黄河三角洲,发达的经济也带来了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给区域旅游业的发展带来较大压力。由于半岛地区处于季风气候区,区内径流季节变化大且流域狭小,水资源利用条件差,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35.36×108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6。自然生态环境日益萎缩,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扩张;土地资源破坏严重,生态承载力不足。
2.2.3.2旅游资源自然衰败速度加快。无论自然形成的还是人工创造的旅游资源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大自然的发展、变化都会影响其变化,使之受到破坏。山东半岛城市群部分景区旅游游客数量增加迅速,超出了区域旅游环境的承载力,加速了自然衰败的进程。
2.2.3.3旅游量众多,旅游区环境受污染严重。随着山东半岛城市群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客源市场的不断扩大,人们旅游活动的规模和范围也越来越广,旅游活动和旅游产业对半岛地区旅游环境的水、空气、土壤以及生物多样性所带来的影响日益凸显,主要表现为水体污染,空气质量下降,局部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旅游资源受到损害。旅游垃圾的产生和非有效处理引起了旅游景观破坏,旅游资源价值降低。
2.2.3.4部分旅游景区粗放式开发和管理,自然景观遭破坏。部分旅游景区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的科学论证、评估与规划,盲目地进行粗放式的开发。重开发、轻保护,造成了许多不可再生的珍贵自然景观资源的损害与浪费。
3.旅游环境管理体系(TEMS)的构建
山东半岛城市群旅游环境管理体系(TEMS)的构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系统解决区域旅游环境问题的要求,也是提高区域旅游经济效益的要求。根据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多部门参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持续改进等原则,初步建立起了山东半岛城市群TEMS的框架:
3.1环境政策和环境立法管理。法规建设和立法管理,是旅游开发及其环境保护的根本依据所在。构建山东半岛城市群TEMS,首先要确定环境政策,并建立相关的法律保障体系,以便对要管理的所有活动做出判断。环境政策确定所希望的环境表现水平[8]和开展旅游活动后旅游环境的表现状态。它可以有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对有效的环境管理的各种保障;这就要求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旅游资源与环境管理制度,在约束经营者管理行为的同时,也为其确立相应的环境政策树立标杆。
3.2完善的旅游环境评价系统。对旅游区进行旅游环境评价是明确其旅游环境管理现状的一种手段。通过专家组对山东半岛城市群旅游区域的环境问题、环境因素、环境影响、环境行为及有关管理活动的综合调查、监测、分析,将结果形成文件并进行信息交流以确定半岛城市群旅游环境管理的现状,并以此作为构建山东半岛城市群TEMS的基础。
3.3健全的组织机构。要确保山东半岛城市群旅游环境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还要提供一个健全的组织机构,并确定实施该旅游环境管理体系的明确责任与权限。各工作部门要及时进行信息的收集和交流,并形成相应文件,做好文件管理工作;同时,旅游区要有整套运行控制、应急响应的程序,由各部门负责监管与控制。另外,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全员培训,共同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能力,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人员要进行专门能力培训,如污水处理工、环境审核员、生态旅游导游和文物保护人员等。
3.4合理的旅游环境管理计划。首先组织有关人员对区域旅游环境进行初始环境评审,然后根据评审结果,制定半岛城市群旅游环境的环境方针、环境目标,环境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并根据这一系列决策做出有效的环境规划。旅游环境规划是为达到一定时期内旅游环境目标而做出的一系列严密的工作计划,以及的、长远的发展纲要。它是应用各种科技信息,在预测旅游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及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即初审结果)的基础上经过综合分析所做出的带有指令性的方案。
3.5监督和反馈。监督和反馈是实现半岛城市群旅游环境健康持续发展的调控与保障措施,但在理论与实践上往往忽视它的重要性。监督是对TEMS监测,并对结果进行反馈。根据所得出的结果,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以“旅游发展协调程度”为核心的TEMS系统控制优化模型,其基本涵义为:旅游的发展不断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因此需不断地将这些新的信息和数据库已有的信息进行对比与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加以修正,从而使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复合系统能朝着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演化。
4.保障措施与对策
4.1健全区域旅游法律体系,旅游环境管理系统运行法制化。完善区域旅游环境立法管理,健全旅游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是山东半岛城市群TEMS的实质,是旅游资源及其环境得以保护的强有力保障。要针对半岛城市群整个区域特有的旅游环境问题,制定出健全、完善、切实可行的法规政策,政府可以出台诸如《山东半岛城市群旅游环境管理条例》条款,强化半岛城市群TEMS的基础体制,保障半岛城市群TEMS的构建有更完善的法律支撑。
4.2加强区域旅游科学研究,旅游环境保护和管理科学化。对山东半岛城市群地区采取综合治理和区域治理技术,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计算每个旅游区的合理的环境容量值,在一景区接纳量可能超过其合理容量值的情况下,进行有效疏导,将游客分流至其它未饱和景区,促进整个区域旅游的协调发展;管理者要充分借助工程技术、空间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技术,对半岛城市群旅游区进行科学地旅游环境管理。
4.3整合管理组织,区域旅游业发展决策综合化。城市群内部不同个体之间,不同或相同等级的地域单元之间由于行政区划、经济利益、历史渊源、文化传统等因素存在着多种层次的矛盾;另外,由于城市群是一个多种发展成分,多个地域单元组成的城市—区域综合体,内部的旅游基础设施很难有组织的发挥整体效应,因此,基础设施不能共享,往往造成区域旅游业的发展与管理的障碍。整合区域环境管理组织,就是要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加强区域旅游合作,促进旅游要素的聚集和重组,把各市的分散优势,整合为半岛整体的竞争优势。
4.4普及环保知识,全社会参与旅游环境保护的主动化。半岛城市群区域旅游组织与管理部门要树立风险意识,采用一切必要的宣传和教育手段,通过学校、报纸、电视、电台等,大力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提高旅游者素质。杜绝破坏、践踏旅游资源等不文明的旅游行为,自觉保护旅游景区及区域生态环境。半岛城市群旅游环境管理不只是管理者的任务,也不只是当地居民的任务,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有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使他们愿意接受管理和参与管理。
关键词:山东半岛城市群旅游环境旅游环境管理体系
环境管理论文:行政环境管理论文
对于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传统法律制度采取的是单轨制保护模式,即由国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来维护环境公益。然而,对于没有监督与制约机制的公共权力,其权力本身的扩张性和腐蚀性,是每一个掌握公共权力的人仅仅依靠道德力量所无法改变的。环境利益是一种公共利益,其利益的保护同样受到制约。尽快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发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的巨大潜力,是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趋势。
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概念的界定
环境公益诉讼指致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公民、环保组织或特定国家机关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并不是独立于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之外的一种独立的诉讼类型,它只是一种与诉讼目的及原告资格有关的诉讼方式和手段。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
1.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一方为特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此处所指的特定国家机关为人民检察院,它最有权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社会组织及个人可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提起诉讼。
2.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为管理环境的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也包括按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
3.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对象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或抽象行政行为。
4.环境公益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而非提起诉讼当事人自己的私利。
二、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理论依据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将成为鼓励公民参与环境管理,加强对破坏环境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减少因环境纠纷导致社会问题的重要手段。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建立,主要理论依据体现在以下两点:
1.环境法中的环境权理论认为,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拥有享有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具体而言,就是有在良好,健康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有在环境保护方面监督、检举、控告和诉讼的权利等。因此,公民的环境权利遭到行政行为侵犯的时候,不管是否为直接利害关系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要求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环境权理论的兴起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环境资源就其自然属性和作为人类生活所必需的要素来说,乃全体公民的共享资源和公共财产,任何人不能对其任意支配、占有和损害;国家是基于全体共有人的委托而行使管理权的,因而政府作为委托人有责任管理好这些财产。
当行政机关只注重本地的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对日益恶化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现象漠然视之,行政机关在防治污染方面不依法履行职责时,任何公民、组织或国家特定机关均可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政府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履行其职责或管理环境的义务。
环境作为一种社会公共利益,与每个人的利益都息息相关,环境法是一种社会法,从社会法理的观点而言,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以社会法思想为底蕴,具有社会法理基础。
三、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在我国,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且可行的。
(一)必要性
在我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已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环境问题的危机不仅使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生活遭受到严重侵害,而且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环境公益问题,我国实行的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单轨制保护体制。这种体制下,不可避免的存在行政体制紊乱和软弱、行政监督缺位与低效、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因素。另外,政府环境管理行政部门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可能存在政策的片面性,甚至行政权利本身对环境公益构成侵害,不能实施保护环境的行政行为。可见,这种单轨制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寻求解决这种弊端的方法就是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积极吸纳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以期改变环境保护不力的状况。
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方式是预防为主,在立法上,法律有必要在环境侵害尚未发生或尚未时就容许公民采用诉讼等司法手段加以解决,阻止环境公益遭受无法弥补的侵害。由于政府的力量不足以保护环境,民众必须参与环境行政行为和环境司法过程。建立环境公益诉讼是公众参与保护公民环境权和环境公共利益的需求。
因此,基于我国单轨保护体制下,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不力以及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需求,我国有必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政府行政行为上,进行监督制约,在立法上,肯定公民参与保护和监督环境公益的程序,在渠道上,畅通环境公益诉讼,以便更好地保护我国的环境。
(二)可行性
我国已经存在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是可行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基础
《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同时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这些在法律上给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这就体现了公民有参与环境管理的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这些规定体现了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的精神,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提供了精神依据。由此可见,人民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对政府机构行为和权力形成强制性约束,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
2.民众法律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
随着我国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空前提高。另外,社会的各种民间环保组织和非政府环保组织将一定范围内个人的的力量聚合在一起,对政府决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对政府环境行政权力具有一定的监督性。民众法律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奠定了一定民众基础。
3.国外经验可以借鉴
国外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为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例如,在美国,环境法中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称作公民诉讼,即公民可以依法对违法排放污染者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联邦环保局提出诉讼。这种诉讼方式废除了原告适格理论,原告没有必要证明自己受到违法行为的直接侵害。在英国,检察长是在法庭上代表公众的人,是公共利益的保护人。私人不能直接提起组织公共性不正当行为的诉讼,只能请求检察长的同意,以检察长的名义提起。德国、法国的“越权之诉”“客观之诉”实际上也是类似于美国集团诉讼的模式。
实践证明,国外的公共诉讼对于维护公民的环境权、提高环境质量、实行法治发挥了极大作用,而且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也积累了经验,我们可以吸收其中的精华,并与我国的本土资源相结合,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
另外,我国已有公益诉讼的案例,这些案例从程序上、实体上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建立提供和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建立奠定案例基础。
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和政府单轨保护环境不力的状况以及民众要求参与环境管理与监督的社会现实,有必要尽快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而我国已经具备了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软环境,具有可行性。从保护公民环境权和环境公共利益出发,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