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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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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理论论文

经济学理论论文:就业保障经济学理论论文

一、西方早期经济学思想对劳动就业的认识

在西方早期经济学思想中,学者们对就业的认知和理解主要是劳动就业能够创造财富以及如何通过增加就业机会产生更多财富。十五世纪资本主义开始萌芽,重商主义逐步兴起且影响一直延续到十七世纪中叶,他们以增加货币财富积累为目的,主张强大的中央政府干预经济活动,鼓励增加人口和对劳动力的投入。[1]重商主义者认为,造成失业的原因在于商品充斥与货币稀少并存,政府需要采取各种保护政策和宏观调控手段,为穷人提供就业岗位。受重商主义影响,当时的政府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就业水平。在经济不景气时,政府和公共舆论为确保就业,往往会向雇主施加压力,使其不得解雇工人。如,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为防止失业的发生,雇主在不赢利情况下也会被迫开工营业,甚至还要支付高额工资。[2]但这一时期的就业政策是出于增加统治者财富的目的而制定的。

二、古典经济学对就业保障制度的影响

十七至十八世纪,以威廉?配第为代表的早期古典经济学思想逐渐兴起,古典经济学者强调自利的经济行为。配第是宏观经济学的开拓者,主张政府尽量少地干预经济。他在《赋税论》中最早提出劳动决定价值的基本原理,还认识到教育和训练会使人的劳动生产能力出现差别。[3]配第认为,应该雇用那些失业的人来修路、挖河道、种树、造桥、采矿和制造各种商品。从这个意义上说,配第是提倡在公共服务领域雇用劳动者,从而减少结构性、周期性失业的经济学先驱。[4]十八世纪下半叶,随着亚当?斯密揭示了市场经济可以通过自行调节的市场机制运行的规律后,经济学界在此后的两百年间开始了自由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干预之间的争论,两种思潮的争论围绕如何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失业问题、实现充分就业而展开。亚当?斯密强烈反对重商主义的政府干预理论,并在《国富论》中阐述了“经济人”思想,认为“人们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使整个社会获得较大利益;而将国家定位于“守夜人”角色,负责巩固国防,健全司法体系和建设公共事业。在生产劳动方面,斯密认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国民财富的增加不仅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取决于劳动者数量的增加。[5]同时,斯密并不否认国家针对特定领域和情形进行有限干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国家设计和管理税收体制,为公共支出提供资金或减少不平等,包括对弱势成员的保护等。斯密所处的时代是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繁荣时期,因此,他对失业、生产过剩问题都未作出具体考虑。斯密的自由市场机制理论先后得到古典自由主义、新古典学派、新自由主义货币学派、供给学派等的推崇和继承。十九世纪初期,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李嘉图批判地继承了斯密理论,坚持经济自由主义,反对政府干预,主张废除《济贫法》,倡导通过个人努力摆脱贫困状态。李嘉图认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能使劳动供求达到平衡,价格制度会自动产生充分就业,而不会发生由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造成的大规模失业,充分的生产和就业是常态化的,过剩仅是暂时现象。早期效用学派的代表人物、法国经济学家萨伊认为,供给和需求经常趋向平衡,只会产生局部失业,而不会有大规模失业,并提出萨伊定律,即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马歇尔把古典经济学供给分析和边际效用学派的需求分析加以综合,创立了新古典学派,形成一个以生产成本分析为中心的供给理论和以边际成本分析为中心的需求理论相结合的新经济学体系,同时提出“自愿失业”和“摩擦性失业”概念。新古典经济学派认为一个没有资源被闲置或被浪费的、均衡的市场,就会是一个“充分就业”的市场,所以要解决失业问题首先要解决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充分问题。[6]正是在十九世纪中叶至二十世纪初,私人职业中介组织相继出现,此后许多国家开始建立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雇主与求职者的联系,填补岗位空缺。

三、凯恩斯学派国家干预理论促进就业保障制度的发展

十九世纪末,工业革命和城市化的负面效应开始显现,失业和贫困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古典经济学、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无法解释和解决当时社会的现实问题,使人们对这些理论产生怀疑。先是马尔萨斯、西斯蒙第从需求不足角度出发,对单纯依靠市场解决经济问题提出质疑。马尔萨斯将失业和贫困归结为人口过度增长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有效需求不足。马尔萨斯认为,增加非生产性消费可以增加有效需求,并建议政府增加用于公共事业的支出。他指出:“在目前我们致力于帮助工人阶层的时候,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知道雇用工人从事修路及其他公共事业劳动等是一个好的办法。”西斯蒙第虽然同为古典经济学的继承者,但他倡导政府干预,否定市场能自发达到均衡的理论。西斯蒙第看到经济危机下失业严重的英国,认为造成失业的原因是单纯的市场竞争只重视经济效率而没有兼顾公平,倡导由政府干预失业。到上世纪三十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持续发生,积累的巨额财富迅速消失,社会中充斥着失业者,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理论上否定萨伊定律,并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国家干预主义的宏观经济理论,提出由政府通过税收、利率、政府投资等手段对经济实行调节,以实现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凯恩斯认为,社会的就业总量决定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价格之间的变化,社会有效需求的不足将导致非自愿性失业。凯恩斯将国家经济干预和调节的范围扩大到再分配领域,主张“用累进税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增加消费需求,促进充分就业”。凯恩斯从维持再生产的连续性角度提出国家应采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及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以实现充分就业,这为政府促进就业和提供就业保障奠定了理论基础。[7]凯恩斯在承认存在马歇尔的摩擦性失业和自愿失业的同时,提出还存在第三种失业即非自愿性失业,认为只要消灭非自愿性失业,就可以实现充分就业。在凯恩斯看来,一个存在大量失业的社会,不仅无法充分利用其生产能力并创造出较大化的商品和劳务,而且失业人口自尊心的丧失和饥饿足以威胁到社会的存在,所以社会改良的首要条件就是消灭失业。1933年,美国总统罗斯福按照凯恩斯主义理论,实施干预经济的新政以期摆脱危机,其中包括通过大规模实施公共工程以增加就业机会。1944年,也是在凯恩斯主义影响下,英国政府发表《就业政策白皮书》,提出“政府承担维持高度和稳定的就业水平为其主要目标和责任。”随后,澳大利亚、加拿大

和瑞典等国家宣布将实现充分就业作为战后施政的主要目标。由于凯恩斯理论中存在不可回避的缺陷,一些经济学家试图继承、补充和完善他的经济思想,其中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后改称为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调节理论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结合,认为由于劳动力市场是不竞争的市场,因此失业与岗位空缺并存的结构性失业是现达国家常见的现象,其原因归结于产业结构的剧变、就业市场供给与需求的信息不对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为此,解决失业问题不仅要采取宏观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还必须依托劳动力市场和社会政策来实现充分就业。[8]如,通过发展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业务,帮助失业者及时了解劳动力市场需求,实现供求双方信息对接;政府投入公共财政资金对失业者进行再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使其能够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制定促进劳动力在不同区域流动的相关政策,等等。[9] 四、当代西方经济理论中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主张

上世纪六十年代,二战中经济遭到重创国家的国民财富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劳动、土地、资本等传统要素的耗费速度。为破解这一难题,以舒尔茨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人力资本理论。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投资在劳动者身上的一种资本类型,它的价值是以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即劳动者的知识程度、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健康状况来体现和计算。人力资本质量的提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现代经济增长水平,改善穷人福利的决定性生产要素不是空间、能源和土地,而是人口质量的改善和知识的增进。他据此提出的政策主张包括:政府应承担人力资本投资的大部分费用,特别是资助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增加对劳动者的教育、培训及与此相关领域的投资,尤其重视低收入者的人力资本投资,防止人力资本的闲置和老化。舒尔茨关于人力资本的投资理论促使劳动力市场政策由“消极”转向“积极”,从而使政策由保障失业者生活为目标转变为以充分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为目标,最终解决失业与职位空缺并存的结构性失业的矛盾。[1]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西方国家经济纷纷陷入失业与通货膨胀并存的“滞胀”危机,凯恩斯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受到质疑与批评,供给学派、货币主义学派等经济自由主义流派开始倡导福利的市场化供给,反对政府干预。供给学派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在美国出现,主张通过减税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来促进就业,里根推行的“经济复兴计划”主要依据的就是供给学派的论点。货币学派的奠基人和主要代表人物弗里德曼继承和发展了新古典综合学派结构性失业理论,提出自然失业率概念,所谓自然失业率指在没有货币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自发供求力量发挥作用时应有的处于均衡状态的失业率。也可以说是充分就业时的失业率。这种失业在经济衰退时期和繁荣时期都会存在,它包括自愿失业和摩擦性失业。货币学派经济学家认为,就业水平应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一般条件,而不是政府的就业措施,政府对失业的治理政策只是暂时的,而不具有长期效果。但政府也不是对解决失业无能为力,政府可以通过使用劳动力供给管理政策改善劳动力市场,减少自然失业率。他们提出的具体就业政策包括:建立和完善就业培训、咨询和指导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及时而的就业信息,加强就业的咨询和指导;对就业工人和失业工人进行岗位培训,以提高其再就业的能力;用减税的办法鼓励企业为就业工人进行再培训;改进和进一步完善失业救济制度和低工资标准制度;政府对失业率高的地区提供工资补助,对环境差、工资低的就业部门和岗位给予特殊津贴,以减少不愿从事艰苦和低工资工作所产生的自愿失业等。[11]这一阶段,各国促进就业的政策呈现出从宏观向微观转变的特征,更加侧重于劳动力供给。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面对自由主义经济学者对凯恩斯学说的攻击,埃德蒙?费尔普斯、斯蒂格利茨、曼昆等经济学家坚持不竞争和价格、工资刚性等凯恩斯主义的核心理论观点,同时借鉴微观经济学中的利润较大化原则和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理性预期假设,弥补凯恩斯经济学的一些缺陷,在西方经济学界逐渐形成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派。新凯恩斯主义者发展了效率工资、隐含合同和局内人———局外人等多种模型,进而研究了各类市场,着重解释劳动力市场的工资粘性及其引发的失业等非均衡现象。新凯恩斯主义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具有稳定经济的积极作用,政府采用相应的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的同时,也应更多地考虑长期失业者的利益,利用社会政策手段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避免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而引起的经济周期性波动和失业。[12]2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很多国家利用多种政策手段,增加政府开支,减缓经济衰退,为企业和雇员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以稳定就业。

五、结语

一直以来,西方经济学理论从对劳动、就业作用的认识发轫,到将就业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再到围绕政府是否应采取干预经济手段促进就业,争论从未停止。虽然受到不同经济理论的影响,但各国在一定历史时期都实施了不同的就业政策措施。随着理论探讨逐步深入,国际社会对保障就业的认知已逐渐达成共识,各国政府不但把治理失业、促进就业作为施政的重要目标,而且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责任,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困难群体,注重运用综合性的社会经济政策解决就业问题,使就业保障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展。我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针对国企下岗职工开展的再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可以说是就业保障制度的最初形式。此后,从22年开始采取一系列积极就业政策,向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各项就业保障,包括免费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培训,鼓励企业聘用下岗职工并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自主创业者给予税收优惠,开发公益性岗位并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等等。这些政策和措施对促进就业产生了积极效果,尤其是27年《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促进和保障就业的政策体系更上升到法律层面。我国提出把解决好就业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岗位,建立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各项经济调节政策促进就业,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性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通过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等一系列社会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尽快实现再就业。当前,我国进入经济转型期,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同时还受到全球化等外部因素深刻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就业压力。为此,通过梳理西方经济

学中就业保障思想,可以吸收其有益部分为我所用。

经济学理论论文:基于经济学理论的税收征管论文

一、信息经济学基本理论概述

在现实生活中,信息不对称现象广泛存在,不对称信息可能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是事前发生,指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参与交易的一方可能隐藏自己的私有信息,借着提供不真实的信息以求增加自己的利益,但是这种行为却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道德风险是事后发生,指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参与交易的一方在双方签订契约后会作出某种选择,一旦契约中所包含的刺激设计不佳或是没有考虑到信息不足的缺陷,极可能会引起一方浑水摸鱼,致使另一方权益受损。例如在同质的情况下,花巨资广而告之的商品因为比不做广告或少做广告者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所以它们更容易为消费者接受;在“囚徒困境”中,囚犯互相不知道同伴是什么样的选择,因而选择坦白交待;产品市场上著名的“柠檬市场”(次品市场),卖主比买主拥有更多的关于产品的信息,从而产生了较大的信息差价,逐渐地买方会刻意压价,而卖方通常会选择以次充好,形成恶性循环。信息不对称理论是信息经济学的核心,信息经济学就是研究在不确定、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如何寻求一种契约和制度来安排规范当事者双方经济行为的理论。

二、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分析

税收领域中的信息不对称具体表现在政府与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税务机关内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本文主要研究征纳双方以及税务机关内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以及税务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一)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税收信息本身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税收法规的复杂性以及纳税人作为“经济人”追逐利润的本性,决定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天然存在。

1.从税收政策方面看,税务机关是信息优势方。

税务机关作为税收法规的参与制定者和解释者,其对税法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必然高于纳税人。同时,纳税人经济能力与知识水平的不同也会影响其对税收法规的掌握与理解。如果纳税人长时间地不能获取充分信息,就会对税务机关缺乏信心,对纳税行为产生抵触,导致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的降低。由于信息的获取和处理需要付出成本,因此在获取税收政策方面投入大的纳税人比投入少的纳税人掌握更多的信息,这时不对称信息可以被看作是对信息成本的投入差异。具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以凭借信息优势获利,这些纳税人利用掌握的信息进行税收筹划,少缴税款正是为了补偿先前付出的信息成本,是利用信息投入差异获取利润,实质上是资本的获利性在另一种层面上的体现。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这种行为可以激发其他纳税人学习税法的积极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税法的完善,促进整体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2.从纳税人生产经营方面看,税务机关是信息劣势方。

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人的信息主要通过要求纳税人申报的各种报表及相关资料,一方面由于纳税人税收知识的欠缺,可能会存在非主观错报的情况;另一方面有些纳税人为了少缴税款,可能会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越少,就越难发现纳税人的偷漏税行为,纳税人违法成本很低,在利益驱动下这些纳税人倾向于提供更少的信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这种行为不仅造成国家税款源流失,而且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原则,降低了依法纳税的纳税人的市场竞争力,由于税务机关很难区分诚信纳税人与非诚信纳税人,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会选择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出现阿科尔洛夫在《柠檬市场》中描述的“劣币趋良币”现象,造成纳税人整体质量的下降和诚信纳税人的减少,这就是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纳税人逆向选择。

(二)税务机关内部的信息不对称

在税务机关内部,由于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人员掌握的资源不同,也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

1.从不同层级方面来看

上级税务机关掌握本地区的宏观数据,但是不能掌握某下属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税源分布情况,同时也不能了解下级税务机关征税的努力程度。这种信息不对称会造成下级税务机关从本位主义出发,出现应征未征或者收过头税的现象。

2.从不同部门方面来看

税收管理部门掌握纳税人的基础资料,收入规划核算部门掌握纳税人的缴税情况,税政部门掌握税收政策,信息部门虽然掌握的数据比较,但是缺乏税收业务知识。这种信息不对称会造成信息利用效率降低,有时还会存在多头采集的现象,加大税收成本,也会造成纳税人的不满。

3.从税务机关与税务工作人员方面来看

税务工作人员更加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同时税务机关不可能了解税务人员的家庭情况以及工作能力。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引发税务人员的“道德风险”,具体表现在税务人员不努力工作,或者利用信息优势寻求信息租金。

三、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信息不对称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良好的信息传递机制

1.主动对外提供信息。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认为: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信息贫乏的一方传递信息获益。所以税务机关应该率先共享信息,加强税法宣传,创新纳税服务手段,以此来换取更大的纳税遵从。例如可以对纳税人进行分类,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行业、性质的不同,提供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税收专业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困扰纳税人的税收难题。

2.减少信息传递环节。

在信息科学研究领域,著名的美军传递有关哈雷彗星命令的案例说明信息在一级级传递的过程中,从上到下不断发生变化,最终得到一条面目全非的信息。也就是说信息传递的环节越多,出现消减、误差或者变形的概率就越高,减少信息传递环节是实现信息传递的关键要素。所以在税收征管体制上可以尝试进行机构扁平化改革,合并内部机构,减少中间层级,重点抓住两头,即基层工作人员的信息采集和总局、省局的信息。

3.加强信息共享。

整合不同部门掌握的信息,消除信息孤岛,特别要重视整合后的信息应用,让所有部门共享统一信息。统一操作标准,规范流程,努力将一线税务工作人员掌握的纳税人信息纳入管理系统作为征管依据,同时还可以防范信息不对称背后隐藏的道德风险。

4.加强培训。

通过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数据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强化数据质量意识,减少由于非主观因素形成的信息不完整和不。

(二)设定合理的奖惩机制

1.建立纳税信用等级制度。

对失信纳税人采取在社会上公告、增加检查频次等方式,引导和提升纳税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对信用等级较高的纳税人,开辟绿色申报通道,享受更多的纳税服务和一定的税收优惠,简化办理涉税申请的手续。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纳税人申报纳税的积极性,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另一方面税务机关也减少对他们的税务检查力度,降低征税成本。

2.建立考核机制。

主要针对税务机关内部,包括信息质量考核、绩效考核、风险点考核等。例如:对按照规程操作,数据采集质量高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反之则进行教育与处罚;对税务人员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风险的关键点定期审核、公布,防患于未然。对税务人员的激励考核机制应以鼓励税务人员努力工作为目标,同时防范道德风险。

(三)加快信息化建设

推行征管手段现代化、全程化,建立涵盖税收各项工作,贯穿数据采集、审核、加工、分析、应用各个环节的信息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便捷、高效的办税系统,提高纳税人获取、申报信息的能力;使用先进工具简化信息采集,例如建立电子影像系统,保障信息一次采集,长期使用;建立规范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平台,积极获取第三方信息,加快全社会的信息共享。

(四)强化信息甄别

运用审计技术对纳税人信息进行分析审核,包括两个方面:

1.对税务人员采集信息的审计,测重于审核采集信息的完整性、性和及时性。

根据数据采集标准,对不完整信息进行提示或,根据数据内在逻辑,查找可能不的数据,根据工作规范要求,排查超过时限未办结的任务。例如:税务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在一定时限内要求税务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纳税限定,可以定期对超期未限定的纳税人进行筛选,防止漏征漏管。

2.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审计,侧重于审核申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通过对纳税人申报的各种资料,如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基本信息表等进行比对,尤其是要和第三方信息进行核对,如从工商部门获取的股权转让信息、国土部门获取的土地信息、建交部门获取的立项信息等,同时还要对本地区相似企业进行横向对比,甄别纳税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对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对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会产生负面影响。运用信息经济学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剖析,并探讨解决方案,以积极获取信息,努力缓解不对称信息的制约,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作者:张红霞单位:天津市财政局

经济学理论论文:就业保障经济学理论论文

一、西方早期经济学思想对劳动就业的认识

在西方早期经济学思想中,学者们对就业的认知和理解主要是劳动就业能够创造财富以及如何通过增加就业机会产生更多财富。十五世纪资本主义开始萌芽,重商主义逐步兴起且影响一直延续到十七世纪中叶,他们以增加货币财富积累为目的,主张强大的中央政府干预经济活动,鼓励增加人口和对劳动力的投入。[1]重商主义者认为,造成失业的原因在于商品充斥与货币稀少并存,政府需要采取各种保护政策和宏观调控手段,为穷人提供就业岗位。受重商主义影响,当时的政府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就业水平。在经济不景气时,政府和公共舆论为确保就业,往往会向雇主施加压力,使其不得解雇工人。如,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为防止失业的发生,雇主在不赢利情况下也会被迫开工营业,甚至还要支付高额工资。[2]但这一时期的就业政策是出于增加统治者财富的目的而制定的。

二、古典经济学对就业保障制度的影响

十七至十八世纪,以威廉•配第为代表的早期古典经济学思想逐渐兴起,古典经济学者强调自利的经济行为。配第是宏观经济学的开拓者,主张政府尽量少地干预经济。他在《赋税论》中最早提出劳动决定价值的基本原理,还认识到教育和训练会使人的劳动生产能力出现差别。[3]配第认为,应该雇用那些失业的人来修路、挖河道、种树、造桥、采矿和制造各种商品。从这个意义上说,配第是提倡在公共服务领域雇用劳动者,从而减少结构性、周期性失业的经济学先驱。[4]十八世纪下半叶,随着亚当•斯密揭示了市场经济可以通过自行调节的市场机制运行的规律后,经济学界在此后的两百年间开始了自由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干预之间的争论,两种思潮的争论围绕如何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失业问题、实现充分就业而展开。亚当•斯密强烈反对重商主义的政府干预理论,并在《国富论》中阐述了“经济人”思想,认为“人们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在追求个人利益时使整个社会获得较大利益;而将国家定位于“守夜人”角色,负责巩固国防,健全司法体系和建设公共事业。在生产劳动方面,斯密认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国民财富的增加不仅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取决于劳动者数量的增加。[5]同时,斯密并不否认国家针对特定领域和情形进行有限干预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国家设计和管理税收体制,为公共支出提供资金或减少不平等,包括对弱势成员的保护等。斯密所处的时代是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繁荣时期,因此,他对失业、生产过剩问题都未作出具体考虑。斯密的自由市场机制理论先后得到古典自由主义、新古典学派、新自由主义货币学派、供给学派等的推崇和继承。十九世纪初期,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李嘉图批判地继承了斯密理论,坚持经济自由主义,反对政府干预,主张废除《济贫法》,倡导通过个人努力摆脱贫困状态。李嘉图认为,市场机制的作用能使劳动供求达到平衡,价格制度会自动产生充分就业,而不会发生由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造成的大规模失业,充分的生产和就业是常态化的,过剩仅是暂时现象。早期效用学派的代表人物、法国经济学家萨伊认为,供给和需求经常趋向平衡,只会产生局部失业,而不会有大规模失业,并提出萨伊定律,即供给会自动创造需求。马歇尔把古典经济学供给分析和边际效用学派的需求分析加以综合,创立了新古典学派,形成一个以生产成本分析为中心的供给理论和以边际成本分析为中心的需求理论相结合的新经济学体系,同时提出“自愿失业”和“摩擦性失业”概念。新古典经济学派认为一个没有资源被闲置或被浪费的、均衡的市场,就会是一个“充分就业”的市场,所以要解决失业问题首先要解决劳动力市场竞争不充分问题。[6]正是在十九世纪中叶至二十世纪初,私人职业中介组织相继出现,此后许多国家开始建立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雇主与求职者的联系,填补岗位空缺。

三、凯恩斯学派国家干预理论促进就业保障制度的发展

十九世纪末,工业革命和城市化的负面效应开始显现,失业和贫困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古典经济学、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无法解释和解决当时社会的现实问题,使人们对这些理论产生怀疑。先是马尔萨斯、西斯蒙第从需求不足角度出发,对单纯依靠市场解决经济问题提出质疑。马尔萨斯将失业和贫困归结为人口过度增长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有效需求不足。马尔萨斯认为,增加非生产性消费可以增加有效需求,并建议政府增加用于公共事业的支出。他指出:“在目前我们致力于帮助工人阶层的时候,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知道雇用工人从事修路及其他公共事业劳动等是一个好的办法。”西斯蒙第虽然同为古典经济学的继承者,但他倡导政府干预,否定市场能自发达到均衡的理论。西斯蒙第看到经济危机下失业严重的英国,认为造成失业的原因是单纯的市场竞争只重视经济效率而没有兼顾公平,倡导由政府干预失业。到上世纪三十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持续发生,积累的巨额财富迅速消失,社会中充斥着失业者,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理论上否定萨伊定律,并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国家干预主义的宏观经济理论,提出由政府通过税收、利率、政府投资等手段对经济实行调节,以实现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凯恩斯认为,社会的就业总量决定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价格之间的变化,社会有效需求的不足将导致非自愿性失业。凯恩斯将国家经济干预和调节的范围扩大到再分配领域,主张“用累进税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增加消费需求,促进充分就业”。凯恩斯从维持再生产的连续性角度提出国家应采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及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以实现充分就业,这为政府促进就业和提供就业保障奠定了理论基础。[7]凯恩斯在承认存在马歇尔的摩擦性失业和自愿失业的同时,提出还存在第三种失业即非自愿性失业,认为只要消灭非自愿性失业,就可以实现充分就业。在凯恩斯看来,一个存在大量失业的社会,不仅无法充分利用其生产能力并创造出较大化的商品和劳务,而且失业人口自尊心的丧失和饥饿足以威胁到社会的存在,所以社会改良的首要条件就是消灭失业。1933年,美国总统罗斯福按照凯恩斯主义理论,实施干预经济的新政以期摆脱危机,其中包括通过大规模实施公共工程以增加就业机会。1944年,也是在凯恩斯主义影响下,英国政府发表《就业政策白皮书》,提出“政府承担维持高度和稳定的就业水平为其主要目标和责任。”随后,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瑞典等国家宣布将实现充分就业作为战后施政的主要目标。由于凯恩斯理论中存在不可回避的缺陷,一些经济学家试图继承、补充和完善他的经济思想,其中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后改称为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调节理论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结合,认为由于劳动力市场是不竞争的市场,因此失业与岗位空缺并存的结构性失业是现达国家常见的现象,其原因归结于产业结构的剧变、就业市场供给与需求的信息不对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为此,解决失业问题不仅要采取宏观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还必须依托劳动力市场和社会政策来实现充分就业。[8]如,通过发展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业务,帮助失业者及时了解劳动力市场需求,实现供求双方信息对接;政府投入公共财政资金对失业者进行再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使其能够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制定促进劳动力在不同区域流动的相关政策,等等。[9]

四、当代西方经济理论中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主张

上世纪六十年代,二战中经济遭到重创国家的国民财富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劳动、土地、资本等传统要素的耗费速度。为破解这一难题,以舒尔茨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人力资本理论。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投资在劳动者身上的一种资本类型,它的价值是以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即劳动者的知识程度、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健康状况来体现和计算。人力资本质量的提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现代经济增长水平,改善穷人福利的决定性生产要素不是空间、能源和土地,而是人口质量的改善和知识的增进。他据此提出的政策主张包括:政府应承担人力资本投资的大部分费用,特别是资助农业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增加对劳动者的教育、培训及与此相关领域的投资,尤其重视低收入者的人力资本投资,防止人力资本的闲置和老化。舒尔茨关于人力资本的投资理论促使劳动力市场政策由“消极”转向“积极”,从而使政策由保障失业者生活为目标转变为以充分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为目标,最终解决失业与职位空缺并存的结构性失业的矛盾。[10]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西方国家经济纷纷陷入失业与通货膨胀并存的“滞胀”危机,凯恩斯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受到质疑与批评,供给学派、货币主义学派等经济自由主义流派开始倡导福利的市场化供给,反对政府干预。供给学派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在美国出现,主张通过减税和完善劳动力市场来促进就业,里根推行的“经济复兴计划”主要依据的就是供给学派的论点。货币学派的奠基人和主要代表人物弗里德曼继承和发展了新古典综合学派结构性失业理论,提出自然失业率概念,所谓自然失业率指在没有货币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自发供求力量发挥作用时应有的处于均衡状态的失业率。也可以说是充分就业时的失业率。这种失业在经济衰退时期和繁荣时期都会存在,它包括自愿失业和摩擦性失业。货币学派经济学家认为,就业水平应取决于劳动力市场的一般条件,而不是政府的就业措施,政府对失业的治理政策只是暂时的,而不具有长期效果。但政府也不是对解决失业无能为力,政府可以通过使用劳动力供给管理政策改善劳动力市场,减少自然失业率。他们提出的具体就业政策包括:建立和完善就业培训、咨询和指导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及时而的就业信息,加强就业的咨询和指导;对就业工人和失业工人进行岗位培训,以提高其再就业的能力;用减税的办法鼓励企业为就业工人进行再培训;改进和进一步完善失业救济制度和低工资标准制度;政府对失业率高的地区提供工资补助,对环境差、工资低的就业部门和岗位给予特殊津贴,以减少不愿从事艰苦和低工资工作所产生的自愿失业等。[11]这一阶段,各国促进就业的政策呈现出从宏观向微观转变的特征,更加侧重于劳动力供给。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面对自由主义经济学者对凯恩斯学说的攻击,埃德蒙•费尔普斯、斯蒂格利茨、曼昆等经济学家坚持不竞争和价格、工资刚性等凯恩斯主义的核心理论观点,同时借鉴微观经济学中的利润较大化原则和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理性预期假设,弥补凯恩斯经济学的一些缺陷,在西方经济学界逐渐形成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派。新凯恩斯主义者发展了效率工资、隐含合同和局内人———局外人等多种模型,进而研究了各类市场,着重解释劳动力市场的工资粘性及其引发的失业等非均衡现象。新凯恩斯主义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具有稳定经济的积极作用,政府采用相应的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的同时,也应更多地考虑长期失业者的利益,利用社会政策手段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避免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而引起的经济周期性波动和失业。[12]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很多国家利用多种政策手段,增加政府开支,减缓经济衰退,为企业和雇员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以稳定就业。

五、结语

一直以来,西方经济学理论从对劳动、就业作用的认识发轫,到将就业作为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再到围绕政府是否应采取干预经济手段促进就业,争论从未停止。虽然受到不同经济理论的影响,但各国在一定历史时期都实施了不同的就业政策措施。随着理论探讨逐步深入,国际社会对保障就业的认知已逐渐达成共识,各国政府不但把治理失业、促进就业作为施政的重要目标,而且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责任,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困难群体,注重运用综合性的社会经济政策解决就业问题,使就业保障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展。我国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针对国企下岗职工开展的再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可以说是就业保障制度的最初形式。此后,从2002年开始采取一系列积极就业政策,向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各项就业保障,包括免费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培训,鼓励企业聘用下岗职工并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自主创业者给予税收优惠,开发公益性岗位并优先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等等。这些政策和措施对促进就业产生了积极效果,尤其是2007年《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促进和保障就业的政策体系更上升到法律层面。我国提出把解决好就业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岗位,建立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各项经济调节政策促进就业,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性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通过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等一系列社会政策,保障困难群体尽快实现再就业。当前,我国进入经济转型期,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同时还受到全球化等外部因素深刻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就业压力。为此,通过梳理西方经济学中就业保障思想,可以吸收其有益部分为我所用。

作者:徐云辉崔力夫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经济学理论论文:国际贸易经济学理论论文

一、国际经济学中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的发展应用

(一)国际经济学中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变

国际贸易理论主要是假设商品要素流动这一前提下分析研究企业发生的具体贸易行为,以及国际贸易政策变动。国际贸易理论中提到了优势思想,这一优势简单阐述即是各个国家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中体现出的竞争力,形成了各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进入与退出,体现各个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上市场上的竞争优势。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变,国际贸易的优势从优势演变为相对优势,优势是指各国企业对同一商品的生产因为劳动生产率的不同形成的企业竞争优势,相对优势是指各国企业在生产不同商品是因为劳动生产率的不同而形成的竞争优势。相对优势与优势都是在不同的假设前提下对相同事物做出的判断。同时可以得出结论,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不受到资源约束的话,具备相对优势的企业则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具备优势的企业则可以在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在国际经济学理论中的发展应用

早期的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1,垄断优势理论,它形成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该理论认为因为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具备不性的特点,给跨国公司带来垄断的优势,比如跨国企业具备的专有技术,管理经验,以及销售能力等方面的优势,从而得到较高的垄断价格和利润,因此产生了不竞争的局面,这是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直接原因。2,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该理论是基于垄断优势理论提出的,因为产品在市场上有着周期性的变化,主要分为创新,成熟以及标准三个阶段,各个阶段都与企业的决策密不可分。因此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应该采取不同的投资战略。国际直接投资应该运用在产品生产已经成熟并且投入标准化生产,这样可以将生产投入到成本较低的区域,从而替代出口产生的成本。3,内部化理论,该理论基于自然性市场的性出发分析当前跨国企业的兴起以及外国投资现象的形成。该理论认为跨国公司是由于市场内部化形成的,市场内部化是指外部市场机制导致原材料,半成品等交易的效率呈现较低的状态。为了提高这一效率企业不得不通过行政结构将低效率的中间产品内部化。这一理论同时解释了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直接投资行为。

二、套利与平价理论在国际经济学理论中的发展应用

(一)基本概念阐述

套利是指在同一个市场中购进外汇,证券,商品等其他货物同时在另外一个市场中以更高的价格将其卖出。价差则是指同一个商品在不同的市场上有着不同的价格,包含时间上以及空间上的差异。交易成本是指套利者完成一项交易需要耗费的成本,主要包含直接成本以及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主要是指劳动力流动的交通费,资金流动的汇费以及隐含的工资,利息以及租金等,间接成本主要包含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等。平价主要是指价值对等,具体阐述为只要不同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超过交易产生的费用,那么套利者就能从中获取利润。

(二)购买力平价理论是套利与平价理论的基础

购买力评价理论是指同一个商品在同一个市场中只有一种价格,如果将一个商品在不同的国家存在的价格差异看成是两国货币的汇率引起的话就会形成竞相套利的交易行为,套利活动会在不平衡中停止,从而达到新的平衡。一般商品的国际跨市套利是国际贸易产生的直接原因,国际贸易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假设由于制度原因形成的交易成本为零的前提下,研究贸易利润是如何产生以及怎样分配的。同一商品在国际与国内市场上的价格差异可以说明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一直遵循的是商品以及资本等方面的差价套利。在国际经济学理论中存在开放经济与封闭经济,他们之间的差别就在开放经济可以从世界上的其他国际引进或者输出资源,如果一个的国家短期间内出现国民收入波动是,可以利用外债避免消费以及投资的萎缩。同样的一个国家如果有足够的资金储备,那么就可以顺利的参与到其他国家的投资项目以及对外发放贷款,从而在国际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作者:王如琛单位:海口经济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经济学理论论文:邓小平特色经济学理论扩展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邓小平经济思想;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论文摘要:邓小平经济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极其重要组成部分,对邓小平经济思想的研究,首先就要从整体上把握这一思想主要层面。本文从理论、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上,提出邓小平经济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关系及其规律的研究。揭示了邓小平经济思想包含了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三个层面及其内在联系,对我们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中国怎样建设、巩固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

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作为我们党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而邓小平经济思想是邓小平理论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邓小平经济思想正是在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史上百年探索的重大时代课题,及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问题的探索中,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理论观点。展示了这些理论观点的联系及其体系,同时也把社会主义经济学推到新的发展阶段。

一、从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的历史发展中,科学地理解和把握邓小平经济思想的主题

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科学探索,起始于l9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l9世纪70年代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拓展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研究的理论视野,从“世界历史”的角度,对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如何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问题作了最初的探索。

新中国成立后,以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及时代领导集体,不失时机地领导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一方面走出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奠定了新中国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强调向苏联学习,基本上按苏联既有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形成由国家集中统一领导的计划经济运行模式。到1956年春,经过经济建设的实践,以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及时代领导集体已经察觉到苏联模式的弊端,提出要以苏联为戒,正确学习苏联的经验。一是苏联的办法中的许多是错误的,已经给苏联经济发展造成危害,这些东西我们不要学;二是即使苏联对的东西,也有许多不合乎中国实际,不能生搬硬套。由此开始探索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在实践上取得了一些成就,理论上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其表现在在1956年4月撰写的《论十大关系》和1957年6月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及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所提出的一些重要理论观点。但是,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由于受到“左”的思想干扰,并没有沿着正确思路继续下去,使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遭到了如“”这样的严重挫折,特别是“”,更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遭到灾难性的破坏。

20世纪70年代未以后,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自身经济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态势和矛盾作出了正确的分析,并作出了科学的判断,科学地探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关系和发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从而在社会主义经济学史上及时次比较系统地解决了象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基本特征的探讨,是邓小平经济思想的基础性内容,这一探讨深化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本质及其特征的理论

邓小平经济思想的主题,决定了它在理论上的主体内容,可以概括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三个层面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

及时,对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的分析

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分析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邓小平认为,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所制结构只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并存共同发展。为了坚持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并发挥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邓小平还从理论上阐明公有制与商品经济有关系,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兼容性;结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公有制在现实经济中的实现形式作了探索;强调选择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等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是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也是有利于体现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基本要求的。

第二,对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制度的基本内容分析

依据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现实出发,邓小平坚持认为,按劳分配同公有制一样,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它们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原则”。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相适应,邓小平对社会主义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经济方式并存的结构作了探讨。他还对按劳分配实现过程中,体现在收人分配上的“先富”和“共富”关系作了理论的与实践的探索,提出了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大政策”。同时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两个大局”思想,“两个大局”思想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富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一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

第三,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的概括

认识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是搞清楚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论和现实的前提,邓小平以他对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长期思考和探索,并根据现时代世界与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把社会主义本质高度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揭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与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经济的内联系,极大地丰富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视野。

三、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探讨,构成邓小平经济思想中最富有创造性的理论层面,展示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的新课题和新领域

经济体制是一定经济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和管理形式。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理论分析,集中体现以下两个方面:

及时,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的科学论述

党的十一届中全会召开不久,邓小平指出,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改革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问题,对这一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作了充分的估计,他认为“为了有效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认真解决各种经济体制问题,这也是一种很大规模的很复杂的调整”。反思5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的形成及其演化,邓小平清醒地分析其基本特征和弊端,认为原有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就是国家运用指令性计划,直接掌握和控制人、财、物资源,权力主要集中在中央,所有的活动都在计划规定的范围内运行。这一经济体制虽然也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注意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并且在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初期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逐步开展,也暴露出不少弊端,如“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④等,为此,“如果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当时,邓小平就已经清楚地认识到。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我们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尤其要注意研究和解决管理方法、管理制度、经济政策三方面的问题”。

第二,对建设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创造性的探索

在对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最初十年实践的反思中,邓小平强调创造良好的环境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提出与当时所开展的治理整顿相关的经济体制目标模式,只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当经济体制改革进人深化阶段时,邓小平审时度势,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对人们在改革中一直非常关注的计划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了新的概括。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他把计划、市场经济机制同社会经济制度“剥离”开来,把计划和市场都看作经济手段,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他又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的角度论述了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关系,说明两者是有机统一的。这一理论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是社会基本制度的传统观念,诊治了我们在市场和市场经济问题上常犯的“恐资病”,为我们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极为重要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四、对经济运行及其机制的探讨,构成了邓小平经济思想的富有特色的内容,拓展了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的视野

人类社会经济形态足一个在一定的经济作用下运行和发展的有机整体。经济运行机制简称经济机制。它是一定经济肌体内各种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制约关系及这种关系对经济的调节功能,通过经济运行机制系统自动而稳定的运转,推动社会经济正常发展,调节社会资源的有效分配。邓小平非常重视对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研究,对社会主义发展不同时期如何运用计划和市场的运行机制,以及运用计划和市场的经济运行机制的重要性等问题作了深入的论述。他认为,“在调整时期,我们可以加强或多一点计划性,而在另一个时候多一点市场调节,搞得更灵活一点”计划和市场作为经济运行的机制,运用得适当,就可以提高社会生产力,更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优越性。“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决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

邓小平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首先表现他对保持中央问题的论述上。他明确指出,中央是指中央领导集体的,保持中央就是中央能令行禁止,说话算数;掌握足够的财力是保持中央的物质前提,科学地制定政策是保持中央的重要基础。其次,表现在他探讨了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在宏观经济运行中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他认为,政府职能必须由直接调控为主转向间接调控为主.由微观调控转向宏观调控,由搞项目审批、分钱、分物转向利用经济手段搞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政府机构必须由臃肿重叠转变为精干、高效,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才得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才得以充分发挥和体现。再次,表现他分析宏观经济运行中的调节手段,如财政调整手段、金融调节手段、法律调节手段、行政调节手段等。此外,邓小平还对国民经济的速度、比例、效益之间的关系,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战略问题,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等问题作了精辟的分析。

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分析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及时,对农业生产方式作了“两个飞跃”的概括。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及时个飞跃,是废除,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第二,在国有工业企业管理方式的变革上提出了“要来个革命”的思想。在企业体制改革的不同时期,邓小平提出了建立和加强以“责任制”为特点的企业管理方式.实行以“承包制”为特点的企业管理方式,以及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落脚点的企业管理方式。第三,对发展企业所需要的技术和人才问题作了较为深刻的论述。邓小平强调发展企业所需要的技术可以采取“引进”的办法,对引进的技术不能只是“学会”,还必须“创新”。使企业拥有更高的技术水平。同时,先进的技术要有先进的管理方法,发展企业所需要的人才靠的是“培养”,对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必须是在“很好地使用”中进行培养。公务员之家

五、对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整体关系和过程的研究,构成邓小平经济思想的主体内容,展示了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发展的广阔前景

以往的社会主义经济学,较多地注重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研究,而忽视或轻视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的研究。这种研究取向的产生,一方面与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对象理解的偏误有关,往往把对生产关系的研究误解成仅仅是对基本经济制度特征的研究,对经济体制、对经济运行的研究易于被排斥在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外;另一方面也与长期存在的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模式有关,现实中单一经济体制模式窒息了对这一体制及其运行研究的活力,从而使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脱离了生动的,丰富多彩的经济实践。邓小平在形成和发展其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过程中,果断地摒弃了社会主义经济学专注于经济制度研究的偏误,使社会主义经济学的研究由对经济制度的研究扩展到对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及其内在的联系的研究范围。这不仅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新见解,而且也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学理论的必要前提和重要的条件。

在经济关系整体中,经济制度、经济体制、经济运行三个层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邓小平既注重对三个层面的统一性的研究。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经济制度决定着经济体制的基本性质和职能,经济体制则遵循并实现着经济制度给定的基本经济关系,作为经济制度的具体存在形式。邓小平在论述发展经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改革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必要性的同时,也看到了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的统一性。他认为,我们既要看到改革经济体制的目的就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也要看到:“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经济体制只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具体存在形式,而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经济运行也是在一定经济制度下发挥作用的,一定的经济制度同样会存在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邓小平在对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分析中,既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计划机制、市场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作了分析,也对计划机制、市场机制与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作了较为透彻的分析,使人们从计划、市场等同于经济制度的思想束缚下解放出来。在经济体制与经济运行机制的关系上,邓小平强调了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从而说明一定的经济体制中总是存在着与之相适应的经济运行机制,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对经济运行机制进行选择或实现经济运行机制的转换。

经济学理论论文:基于经济学理论下市场营销分析论文

摘要:把营销概念化为皮埃尔•布迪厄意义上的场域,营销场域就是一个市场实践的社会空间。运用营销场域理论,对周宁人在上海经营的钢材市场可作这样的分析: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中,周宁人把这种境遇内化为自身习性并融合自身拥有的各种资本,形塑了一个在上海从事钢材贸易和拥有几十个钢材市场的庞大群体,这是一个行动者与市场同质双向建构的市场现象。

关键词:营销场域;场域-资本-惯习;钢材市场

一、基于经济学与社会学的市场研究

市场本意是指“贸易”或“贸易的场所”,西方市场含义从原初的“一个交易者进行交换的物理空间、人们的聚集以便从事相关的经济活动、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权利”,到近代的市场意味着“一般性的买卖关系”。从那时起,经济学家把市场视为一种抽象的价格机制(朱国宏,1999)。当前,主流经济学仍然把市场视为理性个人决策者基础上的价格机制。

从历时维度梳理市场的经济学研究,可从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与论点中得到体现:亚当•斯密《国富论》中把市场的主题定义为市场与劳动的分工及市场对价格的影响;马歇尔的边际主义学派分析市场的局部均衡理论——生产者对利润的较大化追求与消费者的效用较大化需求;以米尔斯(L.V.Mises)和哈耶克(F.A.Hayek)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的市场过程理论——自发秩序的市场,排除外在干预如国家、法律等;凯恩斯对萨伊定律的批判——强调国家政府干预的市场无效问题;以及二战后以诺思、威廉姆森和科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对市场的研究——把市场当作一种社会制度。

经济学家关于市场的研究忽视了“市场本身是什么”的思考,存在把复杂的市场现象简单化为纯经济问题来处理的弊病。当然这其中经济学制度学派的市场理解——把市场视为一种制度,为经济学与社会学共同关注“市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窗口。正如乔治•斯蒂格勒(GeorgeStigler)曾提到,“经济学理论是关注市场的,(而同时)它也正是造成一种困窘境地的根源,即人们很少将注意力关注于市场理论”(GeorgeStigler,1967);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North)也指出,“非常奇怪的是,经济学文献关于新古典经济学的核心制度即市场的研究是如此之少”(North,1977);科斯(R.H.Coase)更是认为“经济学家宣称要研究市场,但是在现代经济理论中,市场自身比公司的存在更为模糊”(Coase,1988)。

市场现象是复杂的,正由于市场现象的复杂性以及经济学自身对市场研究的反思——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努力,促使了对市场研究的“社会化”。与此相应,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研究市场的古典作品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分析,认为资本主义的市场实质是一种社会性的构成形式,市场是由社会关系组成的;韦伯强调的权力竞争的市场——在市场中发生的社会行动往往是以竞争的形式开始而以交换的形式结束的;波兰尼在《大转变》一书中力图进行的工作就是认为具体的市场是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并由现实的社会结构所决定;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Parsons)与尼尔•J•斯梅尔瑟(NeilJosephSmelser)在《经济与社会》中,他们主要是在结构——功能的系统分析中阐述了社会体系支撑下的市场。

瑞典著名的经济社会学家理查德•斯威德伯格(RichardSwedberg,2005)把市场看作是一种社会结构的市场,强调市场是各方间通过交易而维持的不断发生的一种固定互动模式;美国的社会学家尼尔•弗雷格斯坦(NeilFligstein,2008)主要从市场的制度角度出发,认为一个稳定的市场需要产权、治理结构、交换规则和控制观等制度的需要才有可能。在如何塑造市场的问题上,弗兰克•道宾(FrankDobbin,2008)主编的《经济社会学》一书中的作者们,特别关注影响市场形成与演化的四个因素:政治制度、经济模型、社会网络以及经济理念等。正如理查德•斯威德伯格认为还存在另外一些从事经济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它就是在法国发展的一种他们自己独特的市场社会学方法,其代表人物就是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dieu),而且构成了市场研究的最前沿(斯威德伯格,2003)。布迪厄在经济社会学方面的主要著作,包括《1960的阿尔及利亚》(Algeria1960)、《区隔》(Distinction)、《经济的社会结构》(TheSocialStructuresofEconomy),以及《经济人类学原理》(PrinciplesofEconomicAnthropology)一文中的纲要性阐述。布迪厄对市场问题研究的切入,主要是应用他的场域-资本-习性概念工具及其理论框架。

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源于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这是对经济发展模式的另外一种思路,这种思路显然不同于西方经济发展的模式。“中国经验似乎是对我们现有经济发展理论之主要原理的一个巨大挑战”(弗雷格斯坦,2008),是否存在一种特殊的市场营销模式,本文意欲以周宁人在沪建构钢材专业市场为例,探讨周宁人的市场营销实践所带来的理解市场建构的新视角。本文主要探讨以下几个问题:为什么一个人口不到20万的小山县现在却有6万人在上海(主要集中地)及周边从事钢材贸易行业,周宁县人在上海的几十个钢材贸易专业市场是如何被建构起来的?以及钢材专业市场内部运作逻辑是什么,为什么近十多年来周宁县人纷纷涌入钢材专业市场从事钢材贸易行业,而不是其它的行业,钢材是同质性强且资金密集型商品,在市场中竞争强烈的企业如何获得利润从而进行自身的再生产,以及钢材专业市场的发起、稳定与变迁的内在动力、变化机制是什么。

二、营销场域:市场运作的分析方法与范式

(一)“场域-资本-习性”及其分析

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dieu,1930-2002),是近40年来在西方学术界中被人们引用最多的当代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思想家,布迪厄的作品主要是创建了一种“建构的结构主义”的独特思想风格和理论研究的新视野。布迪厄的理论虽然艰深,但有一组核心概念和社会学的分析方法,即“场域-资本-习性”。布迪厄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提炼出一般的场域理论分析方法的同时,“确信只有深入一个经验的具有历史处境的现实的特殊性中,才能理解社会最深刻的逻辑”(布迪厄,2007)。针对本文研究的钢材专业市场,这个方法论的意义在于根据钢材市场具有的特有运作逻辑,寻找钢材专业营销场域的“本土”性的现实机制——经验的特殊性。

要运用布迪厄的场域理论理解市场的运作,首先必须理解布迪厄研究方法论上的“关系性思维”;其次是要分析他的性情倾向行为哲学——习性概念,这是分析与理解营销场域的关键;第三,要理解不同场域有不同的“逻辑与运作规律”。场域具有“场域的同构性”特征,即“差异中的相似”(BoudieuandWacquant,1992;2004),以及掌握“场域-资本-习性”的一般特征与分析营销场域的方法和步骤等。布迪厄研究方法论上的“关系主义”,主要是认为“社会科学无需在这些极端(行为与结构)之间进行选择,因为社会现实既包括行为也包括结构,以及二者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历史,而这些社会现实的材料存在于关系之中”(布迪厄、华康德,1992;2004),其场域与习性概念的分析体现了关系性思维的分析特点:“一个场域由附着于某种权力(或资本)形式的各种位置间的一些列客观历史关系构成,而习性则由‘积淀’于个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的关系所构成,其形式是知觉、评判和行动的各种身心图式”。

布迪厄认为习性是作为一种生成的自发性,在与不断变化的情境的临时遭遇中确定自身,它遵循着一种实践的逻辑,这种逻辑虽然含糊,带有大约的性质,但却确定了与世界的日常联系(布迪厄,2005)。习性体现了“结构化了的结构(structuredstructures)”和“促结构化的结构(structuringstructures)”两层含义,结构化了的结构是指习性源于早期的社会化经历,是结构的产物,为行为设置了结构性的限制;促结构化的结构是习性作为一种结构化的机制,是实践的产生者,为实践的生成提供原则(布迪厄,2005)。总之,习性的核心意义在于它表示行为的身体基础与认识基础,强调创造性、生成性,但同时又是习惯性的行为方式。如戴维•斯沃茨阐释道,“它们指向一种实践的而不是话语的,前反思的而不是有意识的、身体化的同时是认识的、再生产的但又是创新的行为理论”(斯沃茨,2006)。

何谓场域,布迪厄曾如此定义:“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对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制度所产生的决定性影响都是客观决定的;而决定这些位置的是它们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分配结构中实际的和潜在的处境,以及它们与其它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支配关系、屈从关系、结构上的对应关系等等)”(布迪厄,1997)。按照布迪厄的观点,场域即游戏的实践空间,场域运作与转变的原动力在于场域的结构形式,特别是根源于场域中各种特殊力量之间的距离、鸿沟和不对称关系;场域中不同位置的占据者用各种策略来保障或改善自己在场域中的位置,获取更大的利益,以便进行自身的再生产;场域就是处在不同位置的行动者之间利用手中的资本依靠各自的习性进行争斗的空间。

资本是积累的劳动(以物化的或“具体化的”、“肉身化的”形式),当这种劳动在私人性即排他的基础上被行动者或行动者小团体占有时,这种劳动就使得他们能够以具体化的或活的劳动的形式占有社会资源。资本是以同一的形式或扩大的形式去获取生产利润的潜在能力,资本包含一种坚持其自身存在的意向,是一种铭写在事物客观性之中的力量(布迪厄,1997)。布迪厄认为资本主要有四种形式:即经济资本(财产)、文化资本(尤其是教育资历)、社会资本(主要体现为社会关系网络,尤其是社会头衔)和符号资本。资本与权力是相连的,一个人拥有资本的数量和类型决定了他在场域空间中位置,各种资本之间存在相互转换的可能性,经济资本是具有决定性的力量。

布迪厄认为习性、资本和场域之间是一种双向互构关系,这主要表现在:(1)习性取决于场域中行动者的位置,而位置是由资本的占据而构成;(2)场域对习性是形塑关系,同时场域制约着习性;(3)习性对场域有认知的建构关系,场域是一个被赋予了价值和利益,值得行动者去投入的世界;(4)资本与场域是相依共存的,资本的价值取决于它所处的场域,行动者使用资本的行动策略也决定于行动者在场域中所处的位置;(5)场域是一种网络结构,如果没有资本,空洞的结构也是没有意义的。

布迪厄认为根据事物具有“结构与功能的同构性”特性,说明了不同场域具有差异中的相似性——场域具有同构性特征,即“在场域发展出同型的特征——诸如统治位置与被统治位置、排除策略与侵占策略、再生产机制与变迁机制等——的意义上,不同的场域具有同构性”(沃尔茨,2006)。这是布迪厄场域分析的重要方法论原则,也是场域理论的解释原则。正基于这种观念,本文提出的“营销场域”就具有了布迪厄场域理论的依据。

另外,布迪厄认为开展场域研究的必要性步骤是:及时,必须分析与权力场相对的场的位置,即要把特定的实践场域与更大的权力场域结合起来;第二,必须描绘出行动者或群体所占据的位置之间的关系的客观结构,这些行动者或群体是为争夺在这个场域中的特殊的合法形式而展开竞争的;第三,分析行动者带入他们在场域中的相应位置的习性,以及他们在竞争场域中追随的社会轨迹(包亚明,1997;布迪厄,华康德,1992;2004;沃尔茨,2006),这为人们分析营销场域提供了研究进路。

(二)营销场域:一种市场运作的分析范式

营销场域理论的基础假设主要包括:其一,人类的行为无法用理性行为假设分析,更多地是考虑行为合法性,表现在具有在特定情境中人的“习性”实践上;其二,行为的选择偏好来自特定场域,即经济性行为是嵌入在场域的社会结构中,同时制度、规范以内生的形式,建构理性行为选择的偏好。营销场域中的行动者在界定自身的利益与目标和制定实现目标的策略时,总是从所在的具有一定的市场结构中寻找资源。

营销场域从分析的意义上说,可以定义为营销场域里各个行动者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网络或构型,强调营销场域就是处在不同位置的行动者之间利用手中的资本依靠各自的习性进行竞合关系的社会实践空间。这样理解的市场其特征主要有:强调市场中个人或组织之间的互动、市场出现统治结构或联盟、能勾画出市场中行动者各个位置之间的客观结构,以便行动者的策略选择、行动者明确占有资本与它们之间的转换以及强调习性的实践性。

从概念化的意义上看,营销场域理论必然是一种市场社会学的分析范式。市场被概念化为场域的一部分,或者说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场域,它主要说明的是市场是如何运作的,以及市场的动力机制问题。比如以价格为例,价格是由该营销场域的结构所决定,而非其他,这与经济学分析市场中价格的形成机制是不一样的,“价格不能决定整体结构,而整体结构能决定价格”(Bourdieu,2000)。针对作为场域部分的市场,布迪厄强调经济生活主要是由行动者与特定的行动习性在营销场域的遇合,同时市场深受某一完整的经济场域影响。营销场域的社会结构包括了不同位置间公司的权力关系,它通过各种资本(包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以及象征资本等)的联合与竞争加以维持,其中一些公司占支配地位(在位者),另一些处于被支配地位(挑战者),它们之间一直充满着竞争。另外,在这一场域之外,尤其在国家层面上所发生的一切,比如某个产业政策的变化,在市场内部的竞争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斯威德伯格,2005)。场域理论贯通了微观实践习性个体与宏观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的互动以及具体的市场起着桥梁中介作用,即市场传达了个体的实践引起社会的变化,同时宏观层面的政策变动通过具体营销场域而影响场域中个体的策略抉择。公务员之家

布迪厄关于市场的最经典论述在于《经济人类学原理》一文中的表达:“人们所说的市场是两个互相竞争的行动者之间的交换关系的总和,正如齐美尔所说,这些‘相互作用’建立在一种‘非直接的冲突’基础上,即依赖于通过权力关系建构起来的场域结构。该场域内的行动者往往不同程度地强化着这种权力关系,他们往往变相使用所能运用的权力,尤其是控制和操纵国家权力”(转引自斯威德伯格,2005;Bourdieu,2000)。布迪厄强调行动者在场域中实际占有的位置、客观关系的社会结构而进行竞争,从而不断进行自身的再生产。布迪厄用“场域-资本-习性”的分析范式,融通了市场中个体、企业、企业组织联盟,以及市场甚或营销场域之外政策层面的关系。

三、案例:上海周宁人的钢材专业市场

人们可以对钢材专业市场做这样的理解:从物质存在方式看可以理解为具体的钢材交易市场,同时从市场承载的内容与功能看又是钢材商品流通的领域,是利益相关人的社会关系枢纽与窗口,它还连接和反映着特定文化、制度与政策的环境,并且具有“自我强化”、“自我再生产”的机能。做这样理解的钢材市场,恰是布迪厄意义上的场域概念化市场所具有的意蕴。由此,周宁人在上海的钢材专业市场可以理解为:它是由为获取经济利益而进驻的行动者——周宁人及相关利益者(企业家、商人、雇工以及与市场相关的利益者,如当地政府等)占据特定的社会关系网络来确定其社会位置的,行动者凭借各自拥有的特定资本与具有的习性,在一定的营销场域中生活、经营与管理,同时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经济环境与社会结构变化中,不断地创造、建构、经营和不断再生产身处其中的市场与自身。周宁人是通过在实际情境中不断调整其行动策略的(遵循“习性”实践逻辑的),这种策略是构成营销场域的社会结构和行动者心态结构的基础,是市场与市场参与的行动者双重结构获得不断重塑,进行同步同质双向互动的结果。

闽东山县周宁人外出务工经商,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闯大上海的习性来自三个方面:及时,由于地僻土薄、交通不便及历史上迁徙文化的影响,以“走的越远越好”的社会心理为驱动;第二,山高丘陵多,隔山一方造就宗族观念强,在外出务工经商者的族亲隐射中形成习性的“前结构”铸模形态;第三,每年春节期间沪上老板小车闹山城,成功人士的创业事迹给平常宁静的山县笼罩一层厚厚的创业商业气氛,创业文化习性得以形塑。另外,中国经济转型中的宏观政策支持,也为周宁人到上海务工经商创造了不可或缺的条件。

四、结语

把市场当作布迪厄意义上的场域看待,它注重“场内”运作以及与“场外”场域的互动。应用营销场域理论理解周宁人在上海的钢材市场,能更地理解市场不仅仅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单纯价格机制问题,更应把市场当作一种社会结构。这样理解的市场,其“场”中有鲜活的行动者、行动者之间的互动(竞合)、场内行动者和场域本身文化的功能体现与意义表达,以及营销场域与场外权力场的关联,等等。

经济学理论论文:生态经济学理论的应用研究论文

生态学是由德国生物学家赫克尔于1861年首次提出,并于1886年创立了生态学这个学科。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包括植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微生物生态学、进化生态学、地理生态学、生理生态学、应用生态学。生态学不仅是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学科之一,而且与农、林、牧、副、渔、医都有密切关系的应用基础学科之一。从研究的对象来看,生态经济学是生态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

经济学是研究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及其应用科学的总称。包括理论经济学、技术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经济数量分析和计量方法、经济史、经济思想史生态经济学是从生态学系统来看待社会经济问题,研究生态变化的经济因素。包括部门生态经济学、理论生态经济学、专业生态经济学、地域生态经济学。是研究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复合系统—生态经济系统的矛盾运动发展规律及其应用的经济学分支。

生态学与经济学两个名词同源于希腊字母(Oikos)。分别是指有关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问题与管理。生态经济学是一门跨生态学和经济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与有机结合形成的一门新兴的交叉边缘科。具有综合性、整体性、战略性和实用性特点。在中国它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至今只有20多年,在此期间,生态经济学在中国有很大的发展,旨在整合生态与经济系统,提供新的思考方向,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许多有远见卓识的经济学家和生态学家及时投入这一崭新的学科研究与应用。研究成果中部分内容。在推动建立全民生态意识和用生态经济理论指导中国现代化建设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取得令人瞻目的成就。公务员之家

生态经济系统是由生态系统和经济学系统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相互耦合而成的复合系统。在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之间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与此同时,还存在着价值流循环与转换。生态经济系统划分范围可大可小,从层次上看,有由地球表层的生物圈和经济界复合而成的生态经济系统、国民经济总体生态经济系统、部门生态经济系统、行业生态经济系统。按地域大小分:有国土生态经济系统、区域生态经济系统、庭院生态经济系统。生态经济系统组成包括人口、资源、环境、科技四大要素。

“现代生态经济系统是由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不可分割的生态经济统体,因而现代社会是一个由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融合而成的生态经济有机整体。按照这个理论,中国现代经济不是个封闭系统,而是建立在生态系统基础之上的巨大开放系统,这个开放系统就是生态经济的有机整体”。生态经济学包括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生态经济有机整体理论、生态经济要求理论、生态经济生产理论、生态经济价值理论、生态经济循环理论。生态经济学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和生态学理论为基础,运用现代系统理论的分析方法,从结构、功能、平衡、效益、调控高度揭示生态经济系统这一客观实体的运动发展规律。

经济学理论论文:经济学理论的模式演变分析论文

摘要:从构建学科理论体系的来源看,目前国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形成三种模式:经典模式、传统模式和现代模式。这三种模式反映了国内经济学界对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探索的演变过程。当前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需要解决好研究对象、逻辑主线、研究方法和内容创新等问题。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本论》;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我国理论经济学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发展方向,形成科学性与逻辑性高度统一的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当前国内经济学理论界对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探索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这不仅反映了目前我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太好局面,也反映出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探索的方向。

一、当前国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三种模式

按照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不同来源,当前国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的探索可以划分为三种模式。

及时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经典模式”。这种理论体系是以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六册计划”和《资本论》为基础建立的。

多年来,国内多位学者对马克思早期经济研究的著作和书信等材料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并形成了初步的理论成果,他们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计划是一个内容庞大的宏伟体系,包括在1857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的“五篇计划”和1858年提出的“六册计划”。而已经出版发行的《资本论》四册仅仅是这一理论体系的一小部分,“六册计划”认为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由“绪论”(商品和货币)、“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国家”、“对外贸易”和“世界市场”六册构成。

汤在新教授认为应从“六册计划”出发来探索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他首先考察了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界定,认为马克思、恩格斯从开始经济学研究一直到完成《政治经济学批判》,他们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的界定是一致的,即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特定生产关系下的物质生产或者财富增长。其次,他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使用的科学的叙述方法是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的关键。

杨国昌教授则以“六册结构”和《资本论》为逻辑起点,从导论;构建广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依据;商品经济形式的产生、发展过程和一般原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当代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六大块构建了广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第二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传统模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主体仍是以《资本论》和“苏联范式”为蓝本构建的(周冰,2004),并以此形成了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构建的传统模式。传统模式按其构建理论体系的方式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将政治经济学分为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分别形成理论体系,另一种形式则是试图将社会主义部分与资本主义部分有机统一起来。及时种形式的发展和创新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学的社会主义部分。政治经济学的资本主义部分以《资本论》和“苏联范式”为基础,一般秉承《资本论》的体系框架,再加入垄断资本主义部分和经济全球化等内容,就构成了对资本主义经济分析的理论体系,从研究对象到研究方法、叙述方法基本一致。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反思和超越“苏联范式”的过程中,出现了一股“回到马克思传统”的潮流,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在遵循《资本论》的体系方法的基础上出现了许多突破“苏联模式”的理论体系,如许涤新的《社会主义生产、流通与分配——读(资本论)笔记》、谷书常教授1979年主编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简称北方本)、蒋学模教授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材》等。这些教材都以其性在国内经济学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多次再版。90年代末,谷书堂教授主编的《社会主义经济学通论——中国转型期经济问题研究》(1989、2000),蒋学模教授的《高级政治经济学》(2001)等都结合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特别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不断创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理论体系。

蒋学模教授主编的《高级政治经济学》包括社会主义总论(2001年4月)和社会主义本体论(2001年10月)堪称严格遵循传统模式的典范。他以社会主义劳动为起点范畴,研究了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历史演变(总论部分)、社会主义的生产过程、流通过程、生产总过程等,并形成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贯穿全书的逻辑主线和主要范畴,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利益、政府等范畴进行了深刻而详细的本体论分析,并最终形成了到目前为止少有的以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为隐含假设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蒋学模教授的理论体系以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为前提,在本质层次上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涉及到的范畴的研究析析较为深入。但该理论体系对经济运行的研究涉及不多,现实感不足。

谷书堂等主编的《社会主义经济学通论——中国转型期经济问题研究》和“北方本”,在构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上重视反映我国经济建设实践和理论成果,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经济制度作为分析前提,探讨了我国现阶段微观经济运行、宏观经济运行及经济增长和发展。这理论体系的特色在于突出我国经济转型的特征,是对我国理论经济学有益探索和创新,其现实性不言而喻,但作为统一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如何解决研究对象的二元性和其研究主线的二元性(即“三过程”与“四环节”)(周冰,2004)将是这一理论体系面临的较大考验。

传统模式的第二种形式就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将政治经济学的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有机统一起来的创新模式,这方面的主要代表包括程恩富教授主编的《现代政治经济学》和逄锦聚教授等主编的《政治经济学》等。

程恩富教授在其主编的《现代政治经济学》中,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体系的“三过程论”,首创“五过程体系”,除了导论、尾论之外,包括直接生产过程、流通过程、生产的总过程、国家经济过程及国际经济过程。构筑这一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历史渊源是“六册结构”和《资本论》的逻辑框架,遵循从“一般范畴”到“特殊范畴”,从“基本原理”到“基本原理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应用”的原则,组织起了反映当今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理论体系。

逄锦聚等主编的《政治经济学》力图突破传统政治经济学在体系上分为两部分、内在逻辑上不相一致的缺陷,在理论体系上形成了三篇结构。及时篇:政治经济学的一般理论,重点阐述了政治经济学中具有一般意义和普遍适用性的范畴及其运动;第二篇:资本主义经济;第三篇:社会主义经济则主要结合不同社会制度的生产关系阐述了政治经济学中一般范畴的特殊或具体形式,并将经济运行纳人到了体系之中。

这一理论体系体现了将两部分有机统一的尝试,同时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高度来界定一般范畴和特殊范畴,结合当代资本主义近期发展的现实和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对政治经济学的相关范畴的含义及其运动进行了探索,可以说较好地体现了科学性与实践性的统一。第三种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现代模式探索。进入90年代,随着我国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设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出现了对现实经济问题解释力差、研究方法单一等一系列问题,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结合新的实践进行理论创新,需要现代化则是共识。当前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的现代模式探索方面形成了三种观点:一是保留政治经济学的传统,沿用政治经济学的原有研究力法和构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和发展,可称之为“修补”方式;二是借鉴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并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基本制度特色重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学,可称之为“嫁接”方式;三是彻底放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式,以现代经济学。的范式具有普适性为前提,用现代经济学范式来构建中国的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可称之为“重建”方式。及时种观点认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科学的、与时俱进的理论,仍然是我国理论经济学的主流,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基础。因此,必须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不断地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形成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现代模式。

第二种观点则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制度分析特色的同时,更多地借鉴现代西方经济学原理和方法。这种观点认为现代西方经济学是反映现代社会化大生产规律和经过现代市场经济实践检验的经济理论,我国正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也是现代市场经济,因此现代西方经济学原理和边际分析的方法应当也能够成为我国正在构建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元素。在构建现代形式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上,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制度分析为前提,从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经济增长理论等方面来分析,从而形成以市场经济运行为主的理论体系。公务员之家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经济学具有超越一切社会制度的属性,上个世纪60年代形成的现代经济学代表了经济学理论和实践的主流。具有非常的普遍性和高度的规范性和逻辑的一致性。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我国理论经济学理论体系建设应该大力引进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并用于对中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种种经济问题进行解释和指导,建立中国理论经济学。钱颖一教授认为包括视角、参照系或基准点和分析工具在内的三个部分构成了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这是理解现代经济学的关系键所在,也是当代在世界范畴内被经济学家们广泛接受的经济学范式。田国强教授认为这种分析框架具有非常的普遍性、高度的规范性和逻辑的一致性,不仅包容了西方经济学,也涵盖了“东方”经济学甚至中特色的经济学,因为不同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可以发展出不同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模型,但绝不是不同的“经济学”,创建不同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模型所用的都是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和研究方法。他进一步指出,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基本上由五个部分或步骤组成:(1)界定经济环境;(2)设定行为方式;(3)给出制度安排;(4)选择均衡的结果;(5)进行评估比较。他们二人均认为发源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下的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和方法同样适用于对中国转型经济的分析和现实经济问题的解决,因而也代表了中国理论经济学的未来的主流发展方向。

二、对当前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几点认识

一个学科理论体系的真正形成取决于其科学性和实践性。从科学性来说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研究对象的统一性。即提出明确的研究对象,有统一的逻辑主线贯穿整个学科过程。二是其逻辑体系的严密性,一个学科的理论体系是由概念(即范畴)、推理、结论构成的逻辑严密的体系结构,要有以起始范畴和核心范畴为基础,有众多层次不同的范畴构成的逻辑体系。三是科学的研究方法。科学的研究方法能够将现实经济问题归入一个规范、科学地分析框架中,并能形成有效结论,用以指导社会经济实践。从实践性的角度来看,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要有对现实的解释力。

在当前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过程中仍需要在以下几点形成共识。

及时,明确的研究对象是建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前提条件。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呈现出不同的模式,首先是由于对研究对象的不同界定形成的。特别是从不同角度去理解和解释对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界定。其次,部分国内经济学者认为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是既研究生产关系又研究稀缺资源的配置问题,其科学性值得商榷。

从本质上来讲,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的科学性是不容置疑的,这一研究对象的形成是政治经济学历史演变的必然结论,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了的,即只有正确处理社会生产关系才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决定力量。以生产关系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以生产关系的运动来形成多层次的、多角度的生产关系体系,也就形成了逻辑严密、结构完整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第二,界定贯穿整个学科体系的主线是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

作为科学的学科体系,贯穿政治经济学的逻辑主线也是构建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到目前为止,所有的政治经济学学科体系都比较重视逻辑主线的构建,传统模式中仿照《资本论》形成的逻辑主线包括社会必要产品的运动(雍文远,1985)、生产的三个过程(谷书堂,1999)、生产的五个过程(程恩富,2002)、经济利益的运动(谷书堂,1999;蒋学模,2001)等。从总体上看,以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不同的逻辑主线,各种范畴、概念在一条红线的牵引下多层次充分展开的逻辑过程。这是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三,借鉴科学的研究方法是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关键。

当前,国内许多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抽象法对于揭示经济运动规律的本质是有效的,但在应用层次上,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需要创新,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建立经济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使政治经济学更具有时效性、应用性和针对性。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上除了采用唯物辩证法从历史纬度来分析人类社会的经济规律,从而构建纵向内容的理论体系,也要分析特定历史时期经济社会中的现实问题,即借鉴现代西方经济学建立经济模型的方法,从横向角度来构建理论体系,从而最终形成纵横交织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

第四,拓展研究范围是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创新的内在动力。

拓展研究范围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保持创新活力的源泉,应该主要从两个方面突破:一是立足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和理论成果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建设的源泉。我国的基本国情,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的基本前提;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研究的主要命题;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我们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包括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构建的理论源泉。二是要不断开拓创新,增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经济全球化和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趋势方面的解释优势。

经济学理论论文:宪法学与经济学理论历史探讨论文

内容摘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宪法是法治的基石,市场体制的孕育成长需要宪政制度的协调配合。将视野局限于政治宪法、过于注重定性分析的传统宪法学理论显然不能适应经济建设与宪政建设同步发展的要求。在西方学术界,正式将经济学和法学结合起来研究的努力,始于本世纪20年代的制度经济学;到70年代美国法学家波斯纳吸收经济学家科斯等人的成果,创立了法律经济学;从宪法的角度研究经济发展,把经济学与宪法学联系起来研究,则始于以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回顾宪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交融的历史,有助于宪法学关注经济宪法,借鉴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宪法问题,实况宪法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与研究方法的更新,走向经济宪法学。

关键词:宪法学,经济宪法,经济学

经济学关注政治、法律问题,法学注重相关经济因素,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学术传统。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紧密关联,学科理论高度综合化的条件下,总结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交融的历史过程,对于更新宪法学理论与方法,实现经济宪法学理论创新,是很有意义的。

一、法学与经济学交汇中的宪法理论

把政治、法律和经济联系起来思考的最初尝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和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墨翟等古代先哲。到了近代,亚当。斯密率先结合政治和法律制度分析经济发展,从而开创了古典政治经济学[1]。美国实用主义法学家霍尔姆斯大法官在19世纪末曾预言:未来的法律属于研究统计学和经济学的人们[2]。这些早期探索已经昭示着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交融的前景。

在法学与经济学相互融合的过程中,经济学家在研究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方法的更新方面充当了理论先导。法学家则提供阵地扮演了组织者的角色,并将两个学科的结合引向系统化。

(一)旧制度经济学的领域拓展

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世界经济大萧条,暴露了市场体制的缺陷,动摇了人们对“看不见的手”的信念。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使经济活动与法律事务的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学开始向法学渗透,形成了以美国经济学家康芒斯等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主张“法制居先于经济”,明确地将财产权和法律制度纳入经济学范围,宪法在其中也受到重视。康芒斯认为,法院对经济利益冲突的调节“系根据宪法上关于合法程序、保护财产和自由以及平等的法律保障这几方面的条款来行动的”,制度经济学试图把“法律制度配合到经济学里面,或能配合美国司法机构所采取的这种根据宪法的路线”[3].制度经济学虽然通过把宪法和法律纳入经济学范围实现了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但由于未能更新研究方法。以致法律与经济的结合显得随意而松散,宪法问题也未得到充分的研究。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更新

根据研究法律制度的需要更新经济学方法的任务。是由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学派完成的。1960年科斯在《法与经济学杂志》发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提出后来被称为“科斯定律”的基本思想:如果市场交易是无成本的,则权利的界定对经济效率没有影响;但事实上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因而权利的初始界定必然影响经济制度的运行的效率[4].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费用为理论基础,以财产权为逻辑起点,考察制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为对法律制度进行经济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更新了经济学研究方法。该学派对宪法与政治已有一些探讨,以道格拉斯。诺斯和哈罗德。德姆塞茨的分析最有代表性。

诺斯在研究制度变迁时十分注重作为基本制度规则的宪法,认为宪法的“目的是通过界定产权和强权控制的基本结构使统治者的效用较大化”[5].其目标是:建立财富与收入分配方式;为竞争界定一个保护体制;设立执法体制的框架以减少经济部门中的交易费用。诺斯指出:“离开产权,人们很难对国家作出有效的分析。”[6]他运用产权理沦研究国家,提出了“新古典国家理论”,认为国家决定产权结构,因而应对产权结构造成的经济增长、衰退或停滞负责。国家有三个特征:一是为取得收入而提供“保护”和“服务”作为交换;二是为使收入较大化而为每个不同的集团设置不同的产权;三是面对其他国家或国内潜在统治者的竞争。因而国家有双重目的,既要使统治者的租金较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总产值较大化以增加国家税收。这两个目的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对抗,就成为国家兴衰的原因。

德姆塞茨用科斯定律研究民主政治,指出:“当政治竞争的功能完好无缺时,个人对从事政治活动的偏好不再与民主制度有较大的关系”[7].但是,了解政治和候选人情况需要信息费用,投票者个人不能决定政治结果,因而不愿进行政治投资。所以民主是不的,其中“少数人有权力去影响政治结果”[8]。这就为政党、政治投机、利益集团和政治垄断提供了一种解释。但新制度经济学忽视法律的自身价值,把研究的侧重点放在财产法、契约法和侵权法方面,对宪法的研究显得粗略。正如美国国际开发署经济政策与制度发展问题专家诺曼。尼称尔森所说:“宪法秩序还是制度分析中关于运行改进的对策中最不清晰的一块。”[9]

(三)法律经济学对宪法的经济分析

与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几乎同时出现的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直接导源于实用主义法学,其重要倾向之一就是“强调经济学”[10]。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率先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经济学课程,聘请经济学家执教。1958年,经济学家迪莱克特教授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创办《法与经济学杂志》,从而为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但是,直到70年代以前,法学家们在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领域并无很大的理论建树。1973年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波斯纳的巨著《法律的经济分析》问世,才从根本上改变了局面,标志着法学与经济学进入了系统化的双向融合阶段。波斯纳的经济分析不仅包括了普通法中的财产法、契约法、侵权法和刑法,也包括了政府调节市场、商业组织与金融市场、收入与财富分配等方面的法律以及程序法,宪法和联邦制也成为经济分析的对象,从而形成了法律经济学的庞大体系。

在对宪法所作的经济分析中。波斯纳认为:“宪法解释比一般法规的解释更灵活这条原则,表明变更宪法的成本要高于变更一般法规的成本。”[11]宪法在州与联邦之间、联邦政府内部分权,是为了提高改变宪法条文的成本,而对个人权利的宪法保护与此不同,是为了增加剥夺权利的成本。在谈及普选制、代议制和分权制时,波斯纳认为,对任何群体选举权的剥夺都会引起该群体的财富向选举中实力强大的集团再分配,选举权的普及将增加财富再分配的难度;由于昂贵的信息费用使民众通过直接民主形式不可能作出明智的决策,代议制可以节省信息费用:“分权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对国家强制性权力的垄断”[12],这种垄断形式的成本可能高于其他一切垄断形式。此外,波斯纳还就经济正当程序、联邦制的经济属性、种族歧视、思想市场等宪法问题作了专章阐释,颇有新意。

以波斯纳为代表的法律经济学对宪法问题的分析虽然比新制度经济学更加具体深入,但仍谈不上、系统和深刻的研究。而且,波斯纳以财富较大化目标和效率价值取代宪法的其他重要价值,因而据此得出了一些错误的结论。如在种族歧视问题上,波斯纳针对著名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一案提出,法院应该要求南部各州为黑人教育提供更多经费作为保留学校种族隔离的条件。从而把种族歧视视为可以通过支付一定成本后,如何阻止它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运用其经济和政治权力损害公众?“[13]

对此,公共选择派的答案有两个:其一是从政治上回归18、19世纪的立宪主义立场。布坎南声称,自己的理论是“18、19世纪传统智慧精华部分的表达和再现[14]”。公共选择以社会契约论和个人主义为政治信条。崇尚民主、平等、自由、公平和个人权利的宪法价值观,认为宪法须适应民主的要求,民主应有宪法保障。其二是,从经济上复兴亚当。斯密倡导收支平衡的政治经济学传统,把“限权政府”的要求重点放在限制政府经济权力方面。布坎南批评凯恩斯主义把家庭肆意挥霍的愚蠢行为当作国家理财的明智之举,主张国家和家庭一样需要节俭和量入为出[15]。因此。公共选择学派主张制约政府征税、财政和货币方面的权力,实行预算平衡。

公共选择自60年代出现以来,已经产生了广泛的实践和理论影响。自70年代开始,布坎南等人亲身参与倡导、草拟和讨论宪法修改建议,展开了宪法改革运动,在部分州获得了成功。到80年代,平衡预算与限制征税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得到了里根政府持续的支持,通过了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审查并被提交国会两院审议。该草案虽然于1982年秋被国会否决,但它在公众中的影响仍然长期存在。已有一些州吁请召集制宪会议,考虑限制政府的财政支出。从理论上看。新制度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的宪法与政治分析乃至一般宪法学和政治学理论,都受到公共;选择的影响,正统的西方经济学家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地位。应当承认,公共选择学派对宪法价值的重视、对宪法克服政府缺陷的功能分析、对集体行动的研究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一定的实际意义。但在运用理性经济人假定和主观价值论时则走向极端,甚至把公平税赋与个人或群体脱离共同体的自由联系起来,则是不可取的。而且,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具有高度的综合交叉性,包括了财政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和宪法学等诸多学科,在内容上相互交错,并没有一个完整、系统而一致的“宪法经济学”体系。

三、挑战与回应:走向经济宪法学

经济学在宪法领域的开拓和渗透,法学对经济学方法的吸纳,已经对传统宪法学理论形成挑战。宪法学不得不面对挑战。创新理论,走向经济宪法学。

(一)宪法学对经济研究的初步尝试

有人考证,“经济宪法”问题是由德国宪法学家F.伯姆提出的。目前,在德国、法国、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经济宪法”已经成为学者们公认的宪法学范畴,并受到专门的研究,经济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正在形成[16]。

在我国,宪法学理论一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马克思主义对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观点就是经济的观点,对宪法的经济研究本应成为我国宪法理论的优势,但遗憾的是,马克思主义对宪法的经济观被教条化。宪法的经济研究长期不受重视。直到1992年以后,宪法学界才对宪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恢复罢工自由等与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宪法问题进行探讨,有的学者还提出了经济宪法的概念,开始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宪政和公民权利保障[17]。这些探索显然是很有价值的,但还只是初步尝试,总的说来,表现出泛泛而论甚于深入具体思考,感性认识多于理性分析的弱点,尚未进入拓展研究领域、更新研究方法的阶段。

(二)经济宪法学:宪法学的视角转换、领域拓展和方法更新

首先,要正确估价并利用经济学与宪法学各自的相对优势。经济学面对生产、交换和分配领域内普遍存在的数量关系,成功地将数学工具运用于人类行为与制度分析,因而“获得了其他社会科学无与伦比的技术上的优势”[18]。经济学利用这种优势完善了实证分析方法。构造许多理论分析模型,因而得以向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扩张、渗透和入侵,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经济学的帝国主义”。有趣的是,“经济学的帝国主义”倾向在部分法学家身上表现得比经济学家明显得多。这些法学家不仅采信经济学,而且以效率概念取代正义概念,试图把传统的法律概念从法学中剔除掉,波斯纳代表了这一极端。另一方面,“不少传统的法学家瞧不起分析法律的经济学家的工作,却又因之忐忑不安。他们常常还没有弄懂经济的方法就试图反驳经济方法”[19]。著名法学家德沃金代表下否定经济分析的另一极端,[20]他的“法律帝国”与波斯纳的“经济帝国主义”适成对照。公务员之家

笔者认为,对经济学在技术与方法上的优势视而不见。简单拒绝它们对宪法的分析价值,或者采信经济学来替代宪法学,都是不可取的。前者可能使宪法学丧失自己的阵地,失去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后者忽视宪法价值,终将削弱宪法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节能力。因此,经济宪法学应当正视经济学在研究方法和技术上的优势,并予以吸收和采纳,使宪法学面向宪政建设、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实践,研究社会经济关系的宪法调整,摆脱单纯的条文注释和把目光盯在书面宪法上的局限性。同时,宪法作为根本法,是法律价值的集中体现,系统地确认了秩序、公正、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和人权等法律的基本价值,宪法学在对这些价值的规范研究方面具有优势。应继续拓展和深化这种研究,弘扬宪法的理想。可以说,经济宪法学就是要在坚持宪法理想的前提下,促使宪法学的视角从书面宪法向现实宪法转变。

其次,拓展宪法学的研究领域,在市场、个人与国家的动态关系中把握宪法。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市场与民主的联系,从多方面估量,乃是一个惊人的历史事实[21]。同样,平等、自由、人权、法治既不是个人主观愿望的结果,也不是来自政府掌权者的恩赐,而是内生于市场的价值机制、竞争机制的供求规律之中。不理解市场经济与宪法的关系,就不能理解市场,也不能理解宪法。

布坎南曾把当代社会面临的挑战说成是政治和制度方面而不是经济方面的挑战,是不的。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的看法更为中肯,他说:“在世界上所有的政治制度中,大部分政治是经济性的,而大部分经济亦是政治性的。[22]传统宪法学理论把宪法视为公法,宪法学眼中只有政治宪法,应当说是片面的。事实上,宪法不仅授予并制约公共权利,同时也确认、保障并限制私人权利,我们只能把宪法视为一切法律的母法。

因此,在经济学把政治、宪法作为自己研究领域的同时,宪法学也应向经济方面拓展。研究市场关系、市场机制及其对宪法的影响,形成经济宪法的理论。

再次,更新宪法学的研究方法。传统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单一而片面,只讲定性分析和规范分析,忽视定量分析和实证分析,定性分析被简化为揭示宪法的阶级性,规范分析被局限于宪法条文注释,因而难以说明复杂的宪法现象。

经济宪法学应继承和发展宪法学的现有研究方法,同时采纳经济学提供的新的研究方法与技术。定性分析应从宪法多层次的属性着眼,说明宪法的经济属性以及经济属性与法律属性和政治属性的关系,阶级性只是政治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宪法领域也存在着大量的数量关系,选举制度、个人与集体、重大利益与一般利益等等都需要进行定量分析。经济宪法学应从经济学中借鉴定量分析的方法与技巧。在运用规范分析方法时,应摒弃简单的条文注释。在对宪法现象进行价值判断时,必须把宪法价值与市场经济的机制联系起来分析。同时。宪法具有特定的经济功能,能够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宪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运用实证分析方法来说明。实证方法不等于实证主义,实证主义思潮的势头在当代已开始衰退。但实证分析方法并不因此而丧失其运用价值。此外,经济宪法学应广泛运用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资源的稀缺性和外部效应等基本假定,引入成本收益分析;均衡分析等经济学基本方法。以及效率价值,研究宪法及其与经济的关系,着重考察经济制度、经济权利和经济权力等经济宪法现象。

总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必须注重宪政建设,在理论上“注重对宪法进行经济学论证或者说对经济进行宪法学论证”[23]。经济学与宪法学对各自研究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方法的更新,使它们之间的相互渗透、交叉与融合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经济宪法学的产生乃是这一历史过程的逻辑结果,是宪法学对经济学挑战的积极回应。

经济学理论论文:经济学理论公共选择述评论文

一、导言

公共选择理论家们运用经济学方法对民主政治做了大量的研究,对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作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然而他们很少研究独裁政治。在人类历史中,独裁政治远远比民主政治普遍,人类在绝大多数时期都生活在独裁政治中,而不是生活在民主政治中。而且即使到今天,有的国家虽然已经走上了民主化的道路,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高度民主的理想还不会实现。可以预测到,在将来较长一段时期内,独裁政治仍然不会绝迹。

西方学者中运用经济学方法系统地研究独裁政治的主要有塔洛克和温特罗布。塔洛克的《独裁政治》出版于1987年,温特罗布的《独裁的政治经济学》出版于1998年。这两本书都还没有中文版本,所以中国学者对它们还不是很了解。在塔洛克和温特罗布之外,有一部分公共选择理论家专门而深入地研究了独裁政治中的一种特有现象——革命。

Groupsandindividualsinrevolutionarycollectiveaction",Rationalityandsociety,6(1)(January1994),139-66.)如果说,塔洛克的《独裁政治》和温特罗布的《独裁的政治经济学》主要研究的是独裁政治中统治者的政治行为,那么可以说,部分公共选择理论家对于革命问题的专题探讨则主要研究了独裁政治中子民(注:李慎之认为,说中国老百姓是“臣民”仍然不够确切,而说“子民”好些,笔者接受这种看法。见李慎之:《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化》,《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4期。)的政治行为、独裁统治者在“体制外”的竞争者的政治行为。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将不介绍公共选择理论中的革命理论,而只介绍塔洛克和温特罗布关于独裁政治的经济学理论。

二、塔洛克的《独裁政治》

在《独裁政治》一书中,塔洛克说,自从马基雅维利以来,再也没有对于独裁政治的科学分析了。[1](P1)作者意在填补这项空白,对于独裁政府进行一种连贯的研究,该研究的重点放在其内部机制上,而不是独裁政府的政策上。

(一)独裁者的目标

作者认为,各种类型的独裁者或君主的目标可以合理地描述为(1)先是获得权力,(2)抓住权力,(3)获得占有权力的某种享受。虽然创造一个帝国可以列在第三个目标之下,但多数独裁者似乎一旦执政就满足于追求权力的稳固和奢华的生活水准。独裁者为什么要追求权力呢?他想用权力做什么?独裁者可以大大地满足其愿望,其权力有两种用途:一种是提高生活水平;另一种是实施他认为好的政策。不过,一般来说,独裁者对于政策没有很强的偏好,各个独裁者的政策命令都会差不多,甚至与民主的立法机构的政策相似。我们可以通过研究一个长期在位的独裁者来检验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到,当发现其政策不够明智时,他是否还会坚持它们。由于独裁者对于多数政策没有很强的偏好,由政变导致的独裁者的更替也通常不会带来政策的剧变。成功地隐退的独裁者多数都很有钱,但不是巨富。

(二)独裁者面临的威胁

独裁者基本上是不安全的。他面对三个威胁:一个来自其政权中的高级官僚;一个来自外国干涉;一个来自群众暴动。不过,真正的群众暴动极少发生,除非独裁者不能调动其军队了。

大多数被推翻的独裁者是被其高阶官员推翻的,不是被群众起义推翻的。军队的军事成就容易激发其将军产生推翻现有独裁者的野心。军队力量越强大,国家越易于保存,然而其独裁者被推翻的机会也越大。独裁者的军事力量越强大,他遭到外国力量推翻的可能性就越小。经常更换军官和人员编制、把军队交给委员会集体领导都可以减少其推翻独裁者的可能性。企图推翻和取代独裁者的风险极大,一般不会有人冒这一风险的。一般来说,取代独裁者的人首先是爬到政府高位,然后,当机会来临时他才会推翻现有的独裁者。高阶官员之间的密谋活动很少能够顺利发展,而政变之后的执政团体会浓缩到由一个人独裁。

独裁者一般不会自动隐退,他们会执政到死,即使身患沉疴。当独裁者指定一个正式接班人时,他通常会废除这个人,因为他怀疑这个人。这一点可以这样检验:看看被指定的接班人能否(即使是短期地)保持其职位。大多数独裁者在位期间不会指定正式的接班人。要统计被儿子或其他接班人谋杀的独裁者人数是很困难的,因为谋杀者容易掩盖真相,但是,仔细的历史研究应该能够把这个数字弄清楚。作者的假说是,独裁者最通常的死因就是被谋杀。

(三)独裁统治下的子民

塔洛克转述了休谟的如下看法:一个统治者可以使用他的警察和军队的力量统治人民,但是他无法使用这一力量统治警察和军队;统治依靠观念。休谟没有阐明是什么观念,塔洛克补充道:独裁者要努力让其周围的人们知道的观念,不是他是个好人,而是转,如果你们反对我,我将胜利。[1](P21)

但是,为什么在一些情况下,合法性真的存在?也就是说,当一个公民支持政府所能够获得的收益小于不支持政府所能够获得的收益时,为什么他还是支持政府?合法性是指一部分人认为,其政府将会胜利(所以不反对它),这与某种神圣秩序无关。问题在于人们如何得到这一合法性的认识,独裁者如何鼓励这一认识。然而,这一问题也不太重要,因为对于独裁者的主要威胁并不是来自受合法性影响的普通百姓,而是来自高级官僚,而他们受合法性的影响不大。合法性对于独裁者是有帮助的,但是他在掌权初期得不到它,掌权时间长久之后自然能够得到它。尽管它有帮助,但是它不稳定。所以,塔洛克认为,相对而言,意识形态对于独裁控制和合法性问题来说不是那么重要。[1](P107)

真正的群众起义是很少的。本书有一个假说,即所谓的群众起义其实是政府内部的分裂,其中拥有较多群众的一方将获胜。真正卷入推翻独裁者活动的人是很少的,肯定少于人口的多数;很可能比人口的2%或3%还少。任何人们(除非是政府高阶官员)推翻政府的密谋很少有机会成功。使独裁者免于被推翻的人或组织通常能够得到物质上的奖赏,但是其权力会削弱。

为什么极少发生群众暴动?其回答是一个经济学关于公共物品的老式观点。对于一个理性的百姓来说,他参加革命将付出较大的私人成本,而且,他一个人的参加对于革命成功与否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革命的好处将被全体人民享受,他不过是享受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而已,而且,假设他保持中立,这种好处也少不了他的。[3](PP63-64)也有少数人似乎不计较个人得失而从事革命,尤其是一些宗教信徒们,但是,他们的宗教可能告诉他们,如果他参加革命,他在来世能够拥有22个美丽的姨太太,或者受到上帝的格外青睐。总的来说,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生命的革命者是极少的。许多公民似乎默认受某个独裁者的统治,即使他们较倾心于一种民主体制时也是如此。民主制和独裁制都能生存下去,也许较多地是出自公民的冷漠所培养起来的惯性,而不是它们先天的优越性。从一种制度向另一种制度转变的最通常的原因是,被一种外部力量所击败,这种力量强制性地改变政府结构。

(四)塔洛克的自我评价

塔洛克对于自己的贡献和缺陷有清醒的认识。他认为,自己的贡献在于,以一种比较一致连贯的途径或方法研究非民主政治的内部运行机制,而不是独裁政府所采取的政策等等。同时,他承认《独裁政治》一书的缺陷在于(1)大量的推理方式是归纳推理,这削弱了该书的逻辑性、完整性;(2)研究还比较肤浅。

三、温特罗布的《独裁的政治经济学》

温特罗布的《独裁的政治经济学》在发展独裁政治的经济学理论方面取得了较高的理论成就,表现为:及时,在公共选择理论家塔洛克之后,进一步贯彻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逻辑和方法,来研究独裁政治。第二,温特罗布将其理论高度形式化和体系化,克服了塔洛克的毛病。由于温特罗布的著作除了运用经济学方法分析政治行为之外,还研究了政治对经济政策、经济绩效的影响,并且做了一些规范研究。

(一)全书要探讨的问题以及重要结论

本书研究的问题是:独裁者主要使用什么工具来保持权力?是什么决定着一个政权的压迫性?政权的经济绩效、政治力量怎样影响政权的压迫程度?什么经济、政治条件影响着威权政权的稳定或不稳定?独裁政权比民主政权更能促进经济增长吗?它们较少受到寻租或再分配的压力吗?引入自由市场是否必然地导致独裁的衰落?什么因素导致民主的灭亡和独裁的兴起?民族主义如何兴起?独裁者如何、为什么促进它?政权犯罪时,其执行官员有什么责任?

作者的重要观点可以极为简单地总结如下。及时,为保持其权力,独裁者可用的全部策略可以分为两类:压迫和购买忠诚。要购买一部分人的忠诚,就需要给他们格外多付好处,这些好处只能从另外的人群那里剥夺而来,对于这另外的群体,独裁者所采取的策略主要就是压迫了。第二,独裁政治是否比民主政治更加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效率?没有简单的回答,因为独裁政治下的经济体制各不相同。独裁政府确实比民主政府更有办好事或坏事的能力;另一方面,其再分配倾向(也就是把财富从一部分人转给另一部分人)也更强。那种将财富再分配给工人的独裁政治不利于经济增长;而降低劳方工资水平,保护资方利益的独裁政治能够刺激经济增长,并且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劳方。第三,如果西方民主政府以减少独裁政府对其人民的压迫为目的,那么,它对独裁政府的外交政策的基石就应该是:援助独裁政府或者和他们做贸易,但是一定要附加改善人权的条件。[2](P346)第四,谁对独裁政府的罪行负责?作者认为独裁政府官僚机器中的官僚要对其所执行的罪行负责,其理由和汉娜·阿伦特(HannahArendt)的理由(注:Arendt,Hannah.EichmanninJerusalem:AReportontheBanalityofEvil,(Rev.ed).NewYork:Penguin,1976.汉娜·阿伦特在她的这一富有争议的著作中论证说,纳粹官僚艾奇曼所作所为的真正祸害是官僚机器的浅薄,它让怪物看似平常——艾奇曼的没有头脑的平庸。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无知无识是不是政治祸害的某种必要条件,或者,积极开动人的脑筋是否真能使我们不去干坏事?阿伦特认为艾奇曼有罪,艾奇曼虽然是官僚机器中的一个小齿轮,但是该机器的行动的穷凶极恶性质使得小齿轮也要对罪行负责。阿伦特的论证是以通常的官僚理论为依据的,这和温特罗布的论证不一样。)不一致。温特罗布的理由是,这些官僚是理性的经济人,不是没有头脑的平庸人,他们的行动依据是向独裁统治者效忠和争宠。[2](PP347-348)

(二)独裁者的策略

独裁者可用的全部策略可以分为两类:压迫和购买忠诚。[2](P33)“压迫”指的是实施种种限制:限制公民批评政府的权利,限制出版自由,限制反对党反对政府的权利,或者,就像极权主义政府所做的那样,赤裸裸地禁止集会、结社、组织政党反对政府。这些限制的实施必然伴随着对人民的监控、对不服从行为的制裁。种种独裁的共同特点是:存在着政治警察力量,对表达反对政府的意见的行为、特别是组织反对政府的行为予以极其严厉的制裁。压迫是解决或缓慢独裁者的困境的一个方法。由压迫引起的问题可以用几种办法来对付:更多的压迫;给安全力量多付钱财;设置几种安全力量,使它们处于竞争状态,因而处于一种恐惧的状态。积聚权力的另一条途径是积聚政治忠诚,政治租金的分发能够起到激发忠诚的作用。“忠诚”被定义为个人对组织或制度的长期的归属或依附。对于一个典型的公民来说,对政府或政府的反对者的忠诚是一笔资本资产,公民积累这笔资产的目的是促进其与忠诚对象的政治交换。[2](P48)公民考虑的是忠诚的回报率和风险,当公民反对政府时,他实质上是把忠诚提供给政府的某个反对者,该反对者意欲提供另外的政策。

参加政治交换的主体是哪些人呢?温特罗布只说明了一方是独裁者,另一方是公民和利益集团;[2](PP48-49)他没有说明清楚这里的“公民”是否包括了全部子民,根据独裁者购买忠诚的主要方式(分发政治租金)来看,参与政治交换的公民只是公民中的一部分,而独裁者给予另一部分公民的东西似乎只有压迫。

压迫和忠诚这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它们都要耗费独裁者的资源,所以独裁者有一个“权衡”的问题;它们也不是相互独立的,压迫的程度影响着忠诚的提供。压迫增加时,公民若不忠诚于政府,其风险会增加,而相应的回报会减少。结果,在一个典型的公民看来,反对政府就不是那么吸引人了,而与独裁者或其代表做“交换”就更有吸引力一些。这种“替代效应”意味着,忠诚的供给与压迫程度是正比例的关系。然而,“收入效应”起着相反的作用。压迫增加时,或者要增加个人成为制裁的牺牲品的可能性,或者要增加制裁的范围,这会减少个人的财富,即使他或她是忠诚于政权的。只要公民在政治忠诚上所投入的是一般意义上的财富,压迫的增加就会减少独裁政权从公民的忠诚中所能获得的财富,政权的反对派从其支持者的忠诚中所能获得的财富也同样会减少。

(三)独裁政治的一般模型

温特罗布先论述了四类具体独裁政府的政治压迫和忠诚的均衡模型,然后论述一个更加一般的独裁政府模型,前面四类具体模型可以从后面的一般模型中推导出来。而要理解他的理论,好是从其一般模型开始。

独裁者的目标是使其效用较大化。他们的效用包括个人消费(C)和权力(π):U=U(π,C)。独裁者获得和保持其权力π,需要花费预算(B),使用它们的过程也就是将资源(简化的说法是金钱)转化为权力的过程。如果独裁者的金钱B无限多,那么其权力π将没有止境。但是,他的钱又是通过使用权力获得的。独裁者的权力和金钱所受到的限制必然是同时决定的:在某一均衡点E[*]上,独裁者拥有权力π[*]和预算B[*]。

(四)四类具体的独裁政府

独裁者会如何分配其预算B[*]呢?首先,独裁者要确定自己想要更多的权力呢,还是要更多的个人消费。这一步要确定其个人消费额。其次,独裁者要将(B-C)部分的预算资源分配到其获得和保持权力的两类手段上去,即分配到压迫和购买忠诚上去,他的策略是,使得用于压迫和忠诚上的资源的边际产出(权力)率相等。

如果独裁者对个人消费的偏好强于对权力的偏好,那么,他可能满足于刚好能够维持统治的最小权力,而将省下的资源用于个人消费。这样,压迫和忠诚都少,该类独裁政府被温特罗布称为“廉价独裁”。真正慈善的独裁者,例如作者谈到的罗马皇帝马库斯·奥里流斯,以荣誉为至上原则,真心关心子民福利,他能够获得很多的忠诚,而压迫又低,这样的独裁政体被温特罗布称为timocracy,该词在柏拉图那里是“以荣誉至上为原则的政体”的意思,这里意译为“慈善独裁”。

如果独裁者对权力的偏好强于对个人消费的偏好,那么,他的花费较多的钱在压迫(R)和购买忠诚(L)上。又假如独裁者控制了传播媒体,能够使用思想灌输和压迫机构,那么,压迫价格就比较低,投入一定成本进行压迫,就能产生更多的权力。这时的政府会有较严厉的压迫(R),该独裁政府就是暴政。假如独裁者不仅如此,而且还能够创造或利用发达的、先进的或现代的政治组织形式,例如政党,那么,他花费较少的资源就能够购买到较多的忠诚,那么,这时的政府不仅有严厉的压迫(R),而且有较多的忠诚(L),其权力达到,成为极权主义独裁。

(五)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类型的独裁?

为什么会存在不同类别的独裁政治呢?首先,温特罗布用独裁者的偏好不同来部分地解释,即有的偏好更多的权力,这就容易导致极权主义,有的偏好更多的个人消费,这就容易导致“廉价独裁”……偏好成为一个外生变量。

其次,温特罗布引入政治组织的状况作为外生变量,来解释独裁者将其所获得的资源(例如金钱)转化为权力的效率。前面已谈过,如果独裁者掌握了群众性政党来进行动员,忠诚的购买价格就比较低,那么,投入一定成本所能获得的忠诚或者支持就会更多,就能产生更多的权力。忠诚增加使独裁政体向极权主义或慈善独裁发展。假如独裁者控制了传播媒体,能够使用思想灌输和压迫机构,压迫价格就比较低,那么,投入一定成本进行压迫,就能产生更多的权力。压迫增加使独裁政体向暴政或极权主义发展。如果政府不仅有严厉的压迫(R),而且有较多的忠诚(L),其权力达到,成为极权主义独裁。

第三,温特罗布引入经济制度作为外生变量,来解释决定着独裁者将权力转化为预算收入的效率。他认为,对于不同独裁国家的不同的经济制度如何影响独裁权力的创收效率,没有一个一致或普适的模型,只能逐一加以分析。[2](P114)

(六)温特罗布的理论的缺陷以及留下的理论空白

首先,它以不同独裁者的偏好不同来部分地解释不同的独裁政体,这在理论上缺乏说服力。例如,我们很难回答,为什么东方独裁者几乎总是偏好个人消费,同时又在偏好至高的权力,而西方的独裁者却几乎总是偏好个人消费,较不偏好权力。其实,不同独裁者的基本偏好是基本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其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其次,将政治组织等方面的状况作为外生变量,或者说作为给定的变量,这就大大地降低了其理论的作用。政治组织形式的变化、思想控制和灌输以及其他压迫机构的状况正是一个独裁政治理论需要着力加以解释的变量,不宜作为外生变量处理。第三,认为独裁制度是外生的、给定的,这就无法解释独裁政体的产生和转型,从而缩小了其理论的解释范围。第四,没有系统分析独裁政治下的子民、觊觎政权者的行为规律,这当然不能算是温特罗布的理论的失误,只能说还留有空白。一个完整的独裁政治的解释性理论应当填补这一空白。公务员之家

四、评论:塔洛克和温特罗布都忽视了意识形态的功能

塔洛克和温特罗布的研究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他们都夸大了独裁者的困境,在他们的模型中,世界上所有独裁者基本上都缺乏安全,其处境简直是很可怜。[2](P20)他们的理论和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主义时期、古代埃及和印度的独裁政治历史事实不符,因为古代“东方”的君主一般来说安全而“幸福”,只有像明代末年的崇祯皇帝那样的独裁统治者才是可怜的。为什么会出现理论与事实的这种矛盾呢?原因是他们忽视了古代东方世界的独裁者的另一重要和有力的武器:意识形态。

塔洛克明确地说,独裁者要努力让其周围的人们知道的观念不是他是个好人,而是如果你们反对我,我将胜利。这句话的后一半是对的,独裁者一定会展示其强大,让人们知道,他是难以战胜的,好乖乖地服从其统治;但是前半句不太符合历史。事实上,独裁者不仅展示其力量之强大,而且还努力给其子民灌输一种观念,即他是个好人,关心子民的福利,只有他能够带给子民较大的幸福。在温特罗布的理论中,独裁者的全部策略就是两大类,即压迫和购买忠诚。他得到的忠诚是通过分发政治租金之类的行动“购买”来的,与意识形态灌输无关。其实,在能够实施思想独裁的情况下,如果独裁者支出一些资源,用于对子民的意识形态灌输,也是会导致忠诚供给的增加的。但是,温特罗布似乎没有把意识形态作为影响忠诚供给的一个因素,意识形态在其整个模型中似乎没有地位。

然而公民只是公民中的一部分,而独裁者给予另一部分公民的东西似乎只有压迫。

压迫和忠诚这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它们都要耗费独裁者的资源,所以独裁者有一个“权衡”的问题;它们也不是相互独立的,压迫的程度影响着忠诚的提供。压迫增加时,公民若不忠诚于政府,其风险会增加,而相应的回报会减少。结果,在一个典型的公民看来,反对政府就不是那么吸引人了,而与独裁者或其代表做“交换”就更有吸引力一些。这种“替代效应”意味着,忠诚的供给与压迫程度是正比例的关系。然而,“收入效应”起着相反的作用。压迫增加时,或者要增加个人成为制裁的牺牲品的可能性,或者要增加制裁的范围,这会减少个人的财富,即使他或她是忠诚于政权的。只要公民在政治忠诚上所投入的是一般意义上的财富,压迫的增加就会减少独裁政权从公民的忠诚中所能获得的财富,政权的反对派从其支持者的忠诚中所能获得的财富也同样会减少。

(三)独裁政治的一般模型

温特罗布先论述了四类具体独裁政府的政治压迫和忠诚的均衡模型,然后论述一个更加一般的独裁政府模型,前面四类具体模型可以从后面的一般模型中推导出来。而要理解他的理论,好是从其一般模型开始。

独裁者的目标是使其效用较大化。他们的效用包括个人消费(C)和权力(π):U=U(π,C)。独裁者获得和保持其权力π,需要花费预算(B),使用它们的过程也就是将资源(简化的说法是金钱)转化为权力的过程。如果独裁者的金钱B无限多,那么其权力π将没有止境。但是,他的钱又是通过使用权力获得的。独裁者的权力和金钱所受到的限制必然是同时决定的:在某一均衡点E[*]上,独裁者拥有权力π[*]和预算B[*]。

(四)四类具体的独裁政府

独裁者会如何分配其预算B[*]呢?首先,独裁者要确定自己想要更多的权力呢,还是要更多的个人消费。这一步要确定其个人消费额。其次,独裁者要将(B-C)部分的预算资源分配到其获得和保持权力的两类手段上去,即分配到压迫和购买忠诚上去,他的策略是,使得用于压迫和忠诚上的资源的边际产出(权力)率相等。

如果独裁者对个人消费的偏好强于对权力的偏好,那么,他可能满足于刚好能够维持统治的最小权力,而将省下的资源用于个人消费。这样,压迫和忠诚都少,该类独裁政府被温特罗布称为“廉价独裁”。真正慈善的独裁者,例如作者谈到的罗马皇帝马库斯·奥里流斯,以荣誉为至上原则,真心关心子民福利,他能够获得很多的忠诚,而压迫又低,这样的独裁政体被温特罗布称为timocracy,该词在柏拉图那里是“以荣誉至上为原则的政体”的意思,这里意译为“慈善独裁”。

如果独裁者对权力的偏好强于对个人消费的偏好,那么,他的花费较多的钱在压迫(R)和购买忠诚(L)上。又假如独裁者控制了传播媒体,能够使用思想灌输和压迫机构,那么,压迫价格就比较低,投入一定成本进行压迫,就能产生更多的权力。这时的政府会有较严厉的压迫(R),该独裁政府就是暴政。假如独裁者不仅如此,而且还能够创造或利用发达的、先进的或现代的政治组织形式,例如政党,那么,他花费较少的资源就能够购买到较多的忠诚,那么,这时的政府不仅有严厉的压迫(R),而且有较多的忠诚(L),其权力达到,成为极权主义独裁。

(五)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类型的独裁?

为什么会存在不同类别的独裁政治呢?首先,温特罗布用独裁者的偏好不同来部分地解释,即有的偏好更多的权力,这就容易导致极权主义,有的偏好更多的个人消费,这就容易导致“廉价独裁”……偏好成为一个外生变量。

其次,温特罗布引入政治组织的状况作为外生变量,来解释独裁者将其所获得的资源(例如金钱)转化为权力的效率。前面已谈过,如果独裁者掌握了群众性政党来进行动员,忠诚的购买价格就比较低,那么,投入一定成本所能获得的忠诚或者支持就会更多,就能产生更多的权力。忠诚增加使独裁政体向极权主义或慈善独裁发展。假如独裁者控制了传播媒体,能够使用思想灌输和压迫机构,压迫价格就比较低,那么,投入一定成本进行压迫,就能产生更多的权力。压迫增加使独裁政体向暴政或极权主义发展。如果政府不仅有严厉的压迫(R),而且有较多的忠诚(L),其权力达到,成为极权主义独裁。

第三,温特罗布引入经济制度作为外生变量,来解释决定着独裁者将权力转化为预算收入的效率。他认为,对于不同独裁国家的不同的经济制度如何影响独裁权力的创收效率,没有一个一致或普适的模型,只能逐一加以分析。[2](P114)

(六)温特罗布的理论的缺陷以及留下的理论空白

首先,它以不同独裁者的偏好不同来部分地解释不同的独裁政体,这在理论上缺乏说服力。例如,我们很难回答,为什么东方独裁者几乎总是偏好个人消费,同时又在偏好至高的权力,而西方的独裁者却几乎总是偏好个人消费,较不偏好权力。其实,不同独裁者的基本偏好是基本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其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其次,将政治组织等方面的状况作为外生变量,或者说作为给定的变量,这就大大地降低了其理论的作用。政治组织形式的变化、思想控制和灌输以及其他压迫机构的状况正是一个独裁政治理论需要着力加以解释的变量,不宜作为外生变量处理。第三,认为独裁制度是外生的、给定的,这就无法解释独裁政体的产生和转型,从而缩小了其理论的解释范围。第四,没有系统分析独裁政治下的子民、觊觎政权者的行为规律,这当然不能算是温特罗布的理论的失误,只能说还留有空白。一个完整的独裁政治的解释性理论应当填补这一空白。

四、评论:塔洛克和温特罗布都忽视了意识形态的功能

塔洛克和温特罗布的研究中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他们都夸大了独裁者的困境,在他们的模型中,世界上所有独裁者基本上都缺乏安全,其处境简直是很可怜。[2](P20)他们的理论和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主义时期、古代埃及和印度的独裁政治历史事实不符,因为古代“东方”的君主一般来说安全而“幸福”,只有像明代末年的崇祯皇帝那样的独裁统治者才是可怜的。为什么会出现理论与事实的这种矛盾呢?原因是他们忽视了古代东方世界的独裁者的另一重要和有力的武器:意识形态。

塔洛克明确地说,独裁者要努力让其周围的人们知道的观念不是他是个好人,而是如果你们反对我,我将胜利。这句话的后一半是对的,独裁者一定会展示其强大,让人们知道,他是难以战胜的,好乖乖地服从其统治;但是前半句不太符合历史。事实上,独裁者不仅展示其力量之强大,而且还努力给其子民灌输一种观念,即他是个好人,关心子民的福利,只有他能够带给子民较大的幸福。在温特罗布的理论中,独裁者的全部策略就是两大类,即压迫和购买忠诚。他得到的忠诚是通过分发政治租金之类的行动“购买”来的,与意识形态灌输无关。其实,在能够实施思想独裁的情况下,如果独裁者支出一些资源,用于对子民的意识形态灌输,也是会导致忠诚供给的增加的。但是,温特罗布似乎没有把意识形态作为影响忠诚供给的一个因素,意识形态在其整个模型中似乎没有地位。

经济学理论论文:发展观的经济学理论探讨论文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人文关怀思想

(一)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是一切经济活动的主体

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时就明确指出,人类历史的及时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任何人类历史的及时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及时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在回顾马克思如何发现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时说,马克思首先发现的是历来为纷繁复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的事实”,就是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说明什么呢?那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是人类历史的及时个前提,人是社会历史的主体。

(二)马克思主义强调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强调要关心和重视作为社会历史活动主体力量的劳动者的需要及其满足,要求一切社会历史活动必须在根本上造福于广大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人民群众作为“人”所具有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充分发挥及其才能的发展。马克思在谈到理想的生产时认为“这种生产,是以满足社会以及每一成员的需要为目的的”;“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障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24小时比24小时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障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看法,造福于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及其满足。不断创造日益富裕的物质生活资料,是实现这一人文关怀所必需的条件。二是人的精神生活潜能及其需要。三是人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需要。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是人的社会性的根本体现,人的社会性在人类本质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是人类本质得以形成和实现的必备条件。要满足人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需要,就必须自觉地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及其制度安排,适时进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所以,搞好人类的制度文明或广义的“政治文明”建设,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人文关怀的必然要求。

(三)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是完整的人且强调人的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人是既作为主体又作为客体而存在。作为主体的同作为客体的人的统一,或者说,人的主体性和客体性的统一,充分体现了人的完整性。在唯物史观中,一方面,人是一个客体化了的主体,也就是说,当人作为社会历史的主体创造着社会历史的进程时,他们是受着客观制约的,因为他们是一个具有自然的和社会的客观规定性的主体,他们创造历史的活动是在这种客观规定性的范围内或前提下进行的,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因而他们的活动才是有规律可循的。从另一方面来看,人又是一个主体性的客体。

马克思研究完整的人,是为了更好地研究人的本质。马克思认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它“将使它的社会成员能够充分发挥他的各方面的才能。”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指出:“建立在资本基础上的生产发展本身要求造就发展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使资本主义生产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可能,这是一种客观趋势”。当今人类社会已经发展到这样的地步,“物质生产力的限制,取决于物质生产对于个人的完整发展的关系”,“在这个转变中,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础的,是社会个人的发展”。“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理论,是人文关怀思想的极大提升,也是马克思人文关怀经济思想的核心。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人本主义思想与科学发展观

(一)注重人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的发展理论始终占据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位置。在马克思那里,追求人本身的发展是人全部历史活动的目的,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由此,马克思把促进人的发展作为创建未来社会的本质要求。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灵魂和生命力所在。继承、坚持和发展这种科学的思路和方法,就要求人们在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中关心人、尊重人、依靠人,把人看作是一切经济活动、经济关系的主体、目的、基础和希望,改变在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单纯关心经济客体状态,而忽略对经济活动的主体和目的的人的关心。公务员之家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在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中被无止境地放大,导致经济活动中以人为本的价值矢量被倒转,主体被客体所湮没,目的被手段所代换。人逐渐变成了经济活动的工具,物质财富的生产和聚敛成为人所争相追逐的目的。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人的需要满足的价值主旨日渐远离,甚至两相悖逆。经济活动由人是主体的价值实现过程,异化为人被当作客体和工具手段受到支配和驱使的过程。结果人的发展和人的本质实现问题淡出经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把人只当作经济发展的手段或者把经济发展中的物质价值放在人的价值之上,都是发展观的偏颇。要坚持科学的发展,就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满足人的需求和促进人的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求,提供充足的物质文化产品和服务,围绕人的发展,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正确处理人类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

马克思认为人的发展的实质是人的本质力量即创造力的充分体现。从根本上说,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的需要。一般来说,低层次所需要的一定程度上的满足是高层次需要产生的基础。而低层次需要,尤其是物质享受需要的满足程度,是因人的价值观而异的。只有在满足基本需要的前提下,转变人的价值观念,提高人的素质,追求人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遏止恶性消费和恶性开发,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和非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所以,要正确处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必须在人的深层意识上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承认人类是自然界的普遍成员,承认自然界变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承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共同财富,承认人类在环境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从而建立起一种既符合人类持续发展的主观需要,又符合生态环境自然客观规律要求的、现代的、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平等、和睦、协调、统一、相互尊重。这应是人类追求的理想目标。要坚持科学发展,就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从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的视角理解人类生存,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只有这样,人类才能获得自身比较满意的存在和持续发展。

(三)正确处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关系

马克思研究完整的人,把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有机结合了起来,强调人类按照自己的利益、需要、目的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但必须要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强调社会发展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内在统一。马克思的这些重要思想,对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关系有指导作用。人文精神强调人之为人的尊严,其核心是对人的尊重,把人作为评价价值的尺度和标准。科学精神尊重客观事物和客观规律,把人的认识看作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科学精神重在“求真”,人文精神重在“求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社会以及人自身的过程中形成的两种价值体系,二者是互相统一而不是互相排斥的。要坚持科学发展,在现实生活中,就既要提倡人们对人生终极目标的追求,又要大力宏扬科学的理性精神。在发展过程中就要努力追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统一,使得求真、求善、求美之间走向一致和融合,使我们的社会不断完善、发展。

经济学理论论文:经济学理论看就业战略探讨论文

内容摘要:新兴古典经济学用分工网络的性、整数理论和分工结构的变化三种方式来解释失业现象。随着分工的演进,产业链不断加长,促使中间产品专业生产者人数增加。我国分工的自发演进受到阻滞和分工水平不足是造成我国就业形势严峻的重要原因,而分工演进阻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政府应当确立以分工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在各个方面采取有利措施促进分工深化,为分工的自发演进创造适宜的制度环境。

关键词:分工就业新兴古典经济学专业化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我国的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为此国家采取了各种措施和手段来解决日益严峻的就业问题。本文试图从新兴古典经济学的角度论述我国的就业促进战略。

新兴古典经济学的失业理论

新兴古典经济学以超边际分析来复兴古典经济学思想,把研究重点放在分工与专业化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上。在杨格看来,分工包含着三个方面:一是个人的专业化水平;二是不同专业的种类数;三是生产的迂回度。而生产的迂回度是工业化的一个主要特点,工业化发展的程度越高,迂回生产链条的长度就会越长。伴随着新技术的产生和个人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一个国家的工业化或经济增长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分工水平演进的过程,表现为个人专业化水平加深,生产的迂回程度提高,迂回生产链条上每个环节的产品种类数增加,而这意味着不断出现新的专业和分工领域。

根据新兴古典经济学理论,失业是与分工相关联的一种经济现象。如果没有分工,整个社会都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时,不存在失业;当整个社会处于分工状态,每个人都进行专业化生产时,社会也没有失业。失业发生在一定水平的分工阶段上。从一般意义上讲,当分工演进机制受阻,原来的专业化生产不能进行时,从事专业化生产的劳动力既不能重回自给自足状态,也不能跃进到新的分工水平状态,失业便会产生。具体而言,新兴古典经济学解释失业有三种方法。

及时种方式是分工网络的性,即交易风险来解释失业现象。在新兴古典产权理论中,若每个交易都有一个失败的风险,则当外生交易效率改进时,均衡的分工水平会上升,而整个经济分工协调失灵的风险也上升。但是因为外生交易效率改进时,增加的分工好处大于增加的总外生交易费用和增加协调失灵风险的坏处,所以人们会从这些相互冲突的效果之间的平衡角度,同时选择高分工水平和高协调失灵的风险。而高分工水平意味着商业化程度、大市场容量和高总量需求,分工协调失灵的风险则意味着人们在协调失灵中可能被迫回到自给自足的低生产效率。因此,整个经济分工协调失灵的风险意味着大规模失业的风险。

第二种方式是所谓整数理论来解释失业现象。所谓整数问题就是瓦尔拉斯均衡存在的整数条件,即能产生较高效用的角点均衡中,选择专业化模式的角点均衡人数必须是整数。假定一个经济中只有3个人,当交易效率提高到一定程度时出现分工,瓦尔拉斯全部均衡意味着每个专业有1.5个人,这与整数条件不符。因此瓦尔拉斯均衡可能不存在,但如果3个人中有一个人的生产率低于其他两人,则瓦尔拉斯均衡仍会存在。而两个生产率高的人会发现,与生产率低的人进行分工将会影响他们的收入。所以,他们将会形成一个瓦尔拉斯均衡并将生产率低的人排除在分工之外。生产率低并不是这个人被排出分工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整数条件不满足。因此他是在愿意卷入分工且当整数条件满足时也能卷入分工,但却因整数条件不满足而被迫处于市场和分工之外。这类失业就是非自愿失业。

第三种方式是分工结构的变化来解释失业。当交易效率或生产函数的参数变化时,均衡的分工水平、均衡的贸易品种类数、均衡的迂回生产链条的长度都会变化。这些变化就会要求某些人改行。若改行的费用很高,则在分工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产生失业现象。由于分工的特点是专业化熟能生巧的正面影响,所以改行也意味着过去的专业经验突然变得无用,而新入行者永远赶不上已有很多专业经验的人,因此再也难以找到就业机会。也就是说,一旦失业,就失去了边干边学的机会,因而效率会更低,形成恶性循环。

新兴古典经济学从分工角度探讨了失业产生的根源,在现实经济中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尤其是对处于高度分工水平的发达国家。我国现阶段的分工水平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比较低,新兴古典经济学提供了一个认识失业的新视角,对研究我国的失业问题具有启示意义。

分工演进阻滞是我国就业形势严峻的重要原因

新兴古典经济学认为分工可以带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好处,但同时又增大了交易费用。当交易效率十分低时,分工带来的好处小于交易费用,经济体系处于自给自足状态。当交易效率外生改进时,经济体系就会从自给自足向分工演进。供给和需求是分工的两个侧面。随着分工演进,社会的商业化和市场化程度也会随之发生演进。经济发展的实质是从分工不发达的经济体系演变为分工高度发达的经济体系的过程。

有学者从经济增长的角度分析分工和就业的关系后指出,传统的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就业问题只是市场需求的问题,总需求不足自然会导致对劳动力需求不足,失业也就成为市场机制排出剩余劳动力的必然结果。在以分工——就业为基础的、关于经济增长的新的分析框架下,市场需求是内生的,刺激需求不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最终办法,就业问题应该放在以分工为导向的经济增长框架中去考察。这个新的分析框架揭示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不同于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本质区别在于分工演进不足。由于分工水平低下,市场机制所能起到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也是低效的,经济增长的速度虽然较快,但其质量水平却不高,就业水平不高也就不可避免了。我国的就业问题是由低水平分工和低人力资本积累造成的,一味地靠刺激内需、增设工作岗位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为分工扩张创造更大的空间,提升分工水平是解决就业问题的基本途径。

杨小凯(1998)认为经济发展的实质是劳动分工的演进,而失业或隐形失业或是由于分工水平低,大多数人自给自足,找不到专业化的就业机会,或是分工水平很高时,由于大分工网络造成的协调失灵风险高,加上转业的困难等原因造成。但在经济起飞、分工演进加速的发展中国家,失业不是大问题。正如台湾、香港、温州经济起飞时不但不会有失业,反而劳力不足要从外地进口劳力。从一般意义上讲,充分利用分工经济的效果,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来缓解目前的就业压力。随着分工的演进,产业链会不断加长,会促使中间产品专业生产者人数增加。但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制度还不完善,制约了分工的自发演进。

我国分工演进阻滞的具体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不少地方政府抱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想,一味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地区经济结构,甚至不惜动用行政力量直接干预跨地区的分工,这种“自足自给”经济布局使得不少地区的分工长期处于低效率的状态,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分工的自发演进。二是很多企业的诚信程度不高,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不完善,使得不少企业认为企业之间进行交易的风险比较大,内生交易费用较高,因此宁可自己组织生产产品,也不愿意进行分工。这无疑是影响分工演进的重要因素。三是企业组织缺乏弹性。当企业内部组织生产某种产品的零部件的成本过高时,企业本应该放弃“自给自足”的方式,把这种零部件外包给专业化的企业,但这样做往往意味着要影响到原有的机构和员工的利益,从而使得这种专业化的分工因为遭到这些机构和员工的抵制而不能实现。企业组织的僵化现象在国有企业中尤其普遍,严重阻碍了整个社会分工的深化。

以分工促进就业是我国就业促进战略的指导思想

根据上面的分析,透过失业现象的表面,可以认识到我国分工的自发演进受到阻滞,分工水平不足,不能创造出更多的工作岗位,是造成我国失业现象严重的重要原因。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在制定就业促进战略时,应当确立以分工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在各个方面采取有利措施促进分工深化,为分工的自发演进创造一个适宜的制度环境。公务员之家

政府应当放弃片面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经济结构思想,真正树立起社会化生产的观念,放手让企业进行自发的分工协作。政府的行政干预往往会扭曲企业之间的分工行为,造成生产效率和交易效率的低下,最终压抑分工的深化。

加快全国性的企业信用档案体系建设,将目前分散在诸如银行、工商、税务等不同的政府部门和单位的企业信用数据进行集成,建立一个完整的企业信用数据库。定期向社会公布那些资信不好企业的名单,让资信不好的企业在市场上既筹不到资金也找不到合作伙伴,从而抑制欺诈、违约等内生交易费用的发生,让大多数守信的企业能在一个相对良好的市场环境中,打消顾虑积极进行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

改革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促进劳动力的自由迁徙和就业。社会化大生产的性质决定了劳动分工不可能只局限在某一地区,而是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劳动分工的这种超区域性意味着劳动力应当能够自由地跨区域进行流动,这样才能保障劳动分工的最终实现。因此,国家应当改革沿袭数十年的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区域之间劳动力流动和迁移的藩篱,建立起适合劳动力进行自由迁徙的制度安排。

我国各地区的分工水平有很大的差异,就业结构呈现出很强的区域性。从总体上看,东部地区以及省会城市分工水平高,就业机会相对较多。但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尤其是资源枯竭的矿城,军工企业密集的大三线地区,以及非省会城市的老工业基地的人口结构老化,人才流失严重,近年来就业岗位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在减少。这三类重点地区成为当前就业困难群体最为集中、就业矛盾最为突出的地区。对于这类地区,政府除了有计划的改造原有产业结构和布局以增加就业机会外,还应当鼓励劳动人口进行流动迁移,让有工作能力的群体积极参与到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劳动分工。

在市场经济中,社会化大生产所进行的劳动分工是自发形成和不断演进的,政府运用行政力量进行有意识的分工安排往往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有时反而会扰乱正常的分工秩序。分工的演进有赖于交易效率的提高,而交易效率的提高取决于能够有效减少交易费用的合理制度安排。我国正处在复杂的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应当不断地审视和分析与分工有关的各项制度运作的有效性,及时清理以前出台的各种阻碍和抑制分工的政策措施,为分工创造相对宽松和合理的制度环境。与此相应,分工的深化则会不断地创造出更多的工作岗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促进就业。

经济学理论论文:经济学理论的房屋拆迁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利用新制度经济学这一理论工具,阐明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产权性质,分析了土地使用权产权不明晰界定引发的拆迁交易成本上升问题,并论述将土地使用权产权界为居民独立产权的重大意义。鉴于我国房屋拆迁问题中涉及了有关产权和交易费用方面的问题,本文将使用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对其展开分析并提出对策性措施。

【关键词】房屋拆迁现代制度经济学产权交易成本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

一、引言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体系扩张了传统经济学的解释力,已成为一种能更和地解释现实世界的经济学工具。盛洪(1993)用两个词概括了其理论核心,一个是“产权”,即受制度保护的利益,产权制度既涉及对产权的界定,有涉及对产权的保护;另一个是“交易费用”,即指达成契约和保障契约执行费用。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工作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城市面貌更新及国有土地使用的合理布局等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然而拆迁工作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被拆迁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的不明晰界定,导致了拆迁补偿标准的确定机制不完善,进而降低了拆迁工作效率,严重增加了拆迁工作的交易成本,甚至引发了大量拆迁双方的矛盾纠纷,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合实际的建议措施,以图为建立健全房屋拆迁的法律法规,处理好加快城市改造、提高城市品位和居民生活质量与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关系提供借鉴。

二、实施拆迁行为的必要性分析

对于问题交互性质的认识将有利于人们更理性地判断某一行为的潜在收益和损失。科斯(1960)在分析涉及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工商行为时深刻指明损害问题具有交互性质,即外部侵害不仅起因于侵害者的行为,也起因于被侵害者的存在,避免对受损害方的损害将会使实施损害的一方遭受损失,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因此,在分析拆迁行为给房屋所有权人带来损失的同时,更应考察不实施拆迁行为给社会净收益带来的损失,唯有权衡两者轻重,才能更好地理解实施拆迁行为增加社会总价值的战略意义。

实施拆迁行为给被拆迁者带来的损失方面,暂不考察拆迁者(损害方)对于被拆迁者(受损害方)是否补偿及补偿是否合理,需考虑的是由于城市居民的房屋往往是一个家庭的命脉,承载着太多的东西,当拆迁方实施拆迁行为时,大多数被拆迁者将只能选择放弃原来市中心便利的生活设施和交通条件,到城市边远地区购买一套住房,这使得居民蒙受了原有物业和物业区域内土地使用权丧失,以及因搬迁而造成的生活、工作、学习成本增加等损失。

此外考察不实施拆迁行为带来的损失,亦即实施拆迁行为带来的收益。由于拆迁制度的实施,我国许多城市实现了住房资金的良性循环,加快解决了住房困难,大部分危房、棚户、简屋得到了改造,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因此,拆迁行为是我国进行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的重要手段。另外,拆迁制度也使中国城市住房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城镇住房以公有制逐渐转化为非国有为主,为房屋的市场交易奠定了基础。因此,比较实施与不实施拆迁行为的各自损失,我们可以发现,虽然目前拆迁制度受到了一定的诟病,但是放弃拆迁制度而将城市更新重新放归私法领域也是不现实的。

为了更好地分析实施拆迁行为的必要意义,在此引入科斯(1960)提出的“合法的妨害”这一概念,即有些行为即使对别人造成了损害,只要该行为的当事人采用了适宜的技术降低了侵害,受到侵害的人也只能承认这些行为的合法性,即他们只能忍受。这是法律根据对整个社会的成本与收益的考虑,作出的对私有产权适当削弱的调整。于是,从提高社会净收益的角度出发,受侵害一方应当允许并接受“合法的妨害”,即人民群众应当对城市房屋拆迁行为报以支持和配合的态度。另外,由于相对于实力较弱的、分散的居民,拆迁方及地方人民政府显然具有谈判优势,这使得拥有“合法的妨害”权利的当事人,会降低技术的适宜水平,从而使侵害的程度提高。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的不予以承认及不明晰界定导致被拆迁者损失加重的现象,便是拆迁方提高侵害程度行为的具体表现。

三、土地使用权产权不明晰界定引发的城市房屋拆迁问题

土地使用权是宪法确定的私有产权,在涉及对这种私人产权的征收、征用、拆迁时,就应当考虑补偿。然而近年来,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往往只是对房屋进行补偿,不对土地进行补偿,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补偿纠纷时有发生,从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此外,不合理的法定拆迁补偿标准使得居民在缺乏合理依据的情况下根据自己喜好提出要求,一旦前人的要求得到满足,后人会以此为依据提出更高的要求,这也致使拆迁方和地方政府承受了巨大的交易成本和财政负担。

1、城市房屋拆迁的本质及其所涉及的土地问题

为了考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独立产权性质,必须理解什么是产权。阿曼·阿尔奇安(1965)指出:“在任何社会里,资源的个人使用权(即产权)都能得到解释,产权意味着对于其他人在资源使用方面做出的违背我意愿的选择的一种保护”。E.G.弗鲁博顿和S.配杰威齐(1972)认为:“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应于物时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他与其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些关系的成本。”

土地使用权虽然是不物权,但仍然是独立的财产权利,具有对世性的特征。土地使用权者直接和不特定多数人发生法律关系,也都可以独立地行使物权请求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可以自主决定将该权利转让、出租或抵押,或在其权利上设定其他性质的物权。土地使用权人实施上述法律行为时,不受土地所有权人即国家及社会任何其它个体或组织的干涉。因此,土地使用权是其使用权人的一项独立产权。

尽管城市的土地按照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但这些国有土地上建立了各种不同所有权的房屋,这些房屋是因为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存在的。城市房屋拆迁的直接目的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被拆迁人的财产价值构成不仅涵盖房产,更应当体现出土地的价值。从表面上看,拆迁似乎指向的是房屋,但其本质却是在公权力干预下的平等主体之间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交易。基于土地使用权的独立产权性质,其流转交易应依法实行有偿转让,房地产开发及拆迁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城镇拆迁费等相关费用,以平等协商、等价有偿的原则上取得土地使用权。

然而无论是相关法律理论,还是拆迁补偿实践,大多有意无意地偏离了拆迁的本质。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和单位宣称拆迁方产权人购买的只是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利用地方规章和政策无视、模糊以至于抹杀公民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产权,不能给予被拆迁方公正合理的拆迁补偿。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产权的不明晰界定导致了对于受损失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而引发拆迁交易成本急剧上升、致使矛盾纠纷频繁涌现,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2、土地使用权产权不明晰界定引发的拆迁交易成本上升

“交易成本包括事前发生的为达成一项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和事后发生的监督贯彻该合同而发生的成本”(R.Matthews,1986)。樊纲(1992)对交易成本的具体成本支出内容进行了划分,本文所要分析的拆迁交易成本上升问题则主要涉及其中的议价成本,即为确定买者和卖者的真实要价而进行的讨价还价过程,此外还应包括因无法达成合同而产生的诉讼赔偿等方面的成本支出。交易与交换,无论是物品的交换还是劳务的交换,说到底都是一种权利即“产权”的交换,也就是放弃对某一物品的产权换得对另一物品的产权。产权不明确,事实上从两个方面使交易成本上升,一方面是造成交易对象之间发生议价博弈,双方为追逐私利引起了“有形交易成本”的上升;另一方面,模糊的产权会阻碍交换行为的发生,导致交易规模的缩小,使人无法通过交易行为提高经济效率,这一由产权不确定造成的效率损失,也被称为“无形的交易成本”。下面就有形和无形交易成本两个方面,对土地使用权产权不明晰界定引发的拆迁交易成本上升问题进行考察。

有形交易成本方面,假定拆迁方对其所致损失(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负责任,被拆迁方就没有任何理由修改他们的安排,因为对被损害权益的赔偿总是能够替代他们损失的市场价值。但是,如果拆迁方抹杀公民的土地所有权即不用负赔偿责任,他们就会坚持这一安排,这样轮到被拆迁方设法减少损失,采取与拆迁方进行议价博弈的形式。进而,在议价过程中,居民往往具有更高的博弈资本,由于一旦对某个地块进行拆迁,这个拆迁的程序是不可逆转的,政府和开发商无论投入多大成本都必须将这个工作完成,此时,居民就不会担心因为自己要价过高而使得开发商知难而退。因此,在后一种情形下即土地使用权产权不明晰的情形下,原先的拆迁补偿标准名存实亡,被拆迁方不合理地提高补偿要求,使拆迁方和政府承受了大大超出预算范围的有形交易成本。

无形交易成本方面,当拆迁双方就补偿标准进行议价谈判陷入僵局而无法达成拆迁协议契约,甚至引起双方法律纠纷时,就产生了无穷大的无形交易成本。即当我们以“机会成本”的观点来看该问题时,产权界定不清楚,事实上阻碍交易的实现,使任何交易成为不可能,事实上使潜在无形的交易成本无限大。

从这个意义上说,明确界定产权,不仅是减少有形交易成本的前提,而且本身也减少了“无形的交易成本”。对于我们分析的城市房屋拆迁问题带来的借鉴意义便是:承认并明晰界定被拆迁方应有的土地使用权产权,并为此建立公平合理的产权制度以保护公民的私人独立产权,将会大大降低拆迁过程的交易成本,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四、土地使用权明晰界定为被拆迁居民独立产权的意义

明确的产权界定,提供了人们进行一切交易活动的基础,它能有效减少和节约交易成本。进而,不同的产权界定所带来的资源配置效率也是不同的,换句话说,一种界定可能比另一种更有效率或更无效率,并且存在着产权界定。盛洪(1992)认为,“谁的行动给他人的既定经济利益带来损失,谁就要负赔偿责任,这便是达到产权界定的简化了的经济学规则”。公务员之家

对于房屋拆迁问题而言,要达到土地使用权产权界定,应当要从遭受利益损失的使用者的产权角度去考察,由于拆迁方的行为改变了既定的利益格局,为了使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不受影响,必须负赔偿责任。即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脱离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分离的思路,土地所有权公有化,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产权的公有化,应当按照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格,将其基本或界定为居民的独立产权。唯有如此,才能以最有利于社会资源配置为目的的土地使用权产权界定方式,有效减少拆迁过程中因土地使用权产权不明晰所造成的有形和无形交易成本,使拆迁交易活动更容易、更顺利、更高效率地进行。

同时,不能执行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不能有效地加以贯彻和保护的产权,只是“口头”的产权。因此,为使界定产权不流于形式,还必须有效地保护产权,即能对破坏产权的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既然产权的概念本身是一个社会概念,是在人与人之间才能划定的社会关系,那么也就需要以国家机器为物质基础的社会契约方式加以界定和保护,而产权制度便是这样一种社会法律契约形式。E.G.弗鲁博顿和S.配杰威齐(1972)指出:“产权制度是一系列用来确定每个人相对于稀缺资源使用时的地位和社会关系”。产权制度的价值,就是它所能避免的为争夺产权而付出的代价和因产权未定带来的资源配置的机会损失。因此,产权制度较之没有产权制度是优越的,有关拆迁立法和监督执行部门要在行政法规、地方规章和具体行动中真正明晰界定以及保护居民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加快建立起将土地房屋共同界为私人独立产权的公民产权制度,推动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

五、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对策性措施思考

1、以明晰界定被拆迁者土地使用权产权为基础对拆迁法规进行修订

国家应当尽快出台《房屋拆迁管理法》,确保城市政府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能够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而不是依据现行的行政法规。修订法规的核心任务是明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属民事范畴,应遵循“有偿”、“公平”、“平等”的原则,充分保护被拆迁人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改变对依附于房屋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被无偿征收的不合理状况。

2、逐步完善土地使用权补偿制度

应当在《土地管理法》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增加对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补偿以及区位变动补偿的具体规定,这既是尊重和保护私人财产的体现,也是市场经济中土地资源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通过设定较为科学完善的价格评估程序,合理确定被拆迁房屋及依附土地的货币补偿金额,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由于作价补偿时,必须考虑土地的价值因素,置换地段区位,应以合理的土地评估价,给予被拆迁人公正合理的拆迁补偿。因此,要推行市场化评估,拆迁房屋所依附土地的市场化评估要符合国家房地产评估规范的要求,紧跟动态的房地产市场。对于被拆迁房屋所依附土地和安置房屋所依附土地的评估,要参照同区位的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采用同一的市场化评估方法,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具体费用的计算标准和方法应该通过制定新的《行政征收法》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来加以规定和明确。

3、政府应合理定位并履行好自身职责

在土地管理过程中,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即土地所有者和行政管理者。实践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是因为没有理顺这两种角色的关系,若要有效推进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土地使用权产权有偿转让制度,政府必须正确行使土地所有权和行政管理权职责。拆迁是平等主体之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拆迁补偿应由双方当事人依法平等协商确定。除非涉及公共利益拆迁外,政府应保持中立。当然,由于土地的国有性,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存在管理服从的行政关系。但是如果政府能够严格区分其作为土地管理者与土地所有者的角色,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才不至于在实践中出现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情况。具体到拆迁补偿问题上,政府应谨守其财产所有人的中立角色,尊重土地使用权人的私人独立产权,做到“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让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自主谈判,无法达成协议的依法裁决;同时作为管理者,政府要把自己的工作定位在努力做好协调关系、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信息等服务工作,做到不从拆迁中牟利,不充当市场竞争的主体,不与投资主体之间存在经济利益或亲缘关系,不搞暗箱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因此,政府唯有成为超脱的居中管理者并努力践行上述职责,才能使其重新树立群众公信力,更好地推动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4、推行被拆迁人参与机制:对拟建项目的社会评价制度

城市发展项目是引致城市拆迁的动因所在,因此,必须要做好项目评价工作,把好城市项目审批关。然而现有的城市建设拆迁制度似乎在引导公众参与、协商、促进信息公开、减少负面社会影响等方面有所欠缺,在城市开发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缺乏对拟建项目进行必要的社会评价,难以识别开发中存在的社会问题。通过对拟定项目进行社会评价可以在拆迁户与拆迁人之间建立一种协商机制,赋予拆迁户协商权、发言权,把拆迁户的意见体现在拆迁协议中,确保他们的利益不受侵犯,达到城市发展以城市居民为本的目的。

经济学理论论文:宏观经济学理论发展及意义探讨论文

摘要:理性预期理论极大地丰富了西方经济学理论,建立在理性预期、市场连续出清和自然率假设上的新古典经济学,从货币和实际因素中探寻经济波动的原因,并提出独到的理论以解释当时出现的滞涨状况,得出货币政策无效的命题,因而主张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介绍了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产生的背景、用理性预期观点解释的“政策无效”命题,以及主要经济政策主张。

关键词: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理性预期;政策无效;自由经济

1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发展的背景、理论主张的简介

发展到现在,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已经经历两个时期:及时个时期,提出理性预期、持续市场出清的假说,并在此基础上强调了货币冲击对经济周期的作用,提出了货币与产出的相互作用中货币作为诱因的理论,并认为政府的货币政策是无效的,它并不能影响总产量的变化,而只有未被预见到的货币供给变化才能真正影响到实际总产量。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小罗伯特•卢卡斯,托马斯•沙金特,尼尔•华莱士等。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第二代则对卢卡斯的货币经济周期理论提出了反对意见,从实际因素方面寻找经济波动的根源,提出了信息下真实均衡的变动,强调了技术冲击和货币的内在性等理论,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主张。第二代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芬•基德兰德,明尼苏达大学的爱德华•普雷斯科特,罗切斯特大学的罗伯特•巴罗等。

具体来说,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一般都接受以下四个命题:

(1)私人经济是可以自身稳定的;

(2)货币在长期是中性的;

(3)货币在短期也是中性的;

(4)凯恩斯主义积极干预的经济政策是有害的。

第三个命题意味着,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家认为,短期的菲利普斯曲线也不存在。这是货币主义Ⅰ与货币主义Ⅱ的主要区别。

目前,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一起并列为西方主流经济学派中的两大流派。

2“政策无效”的命题、主张以其意义

理性预期学派认为,菲利普斯曲线的交替关系即使在短期内也不存在。因为在理性预期条件下人们已经估计到货币供应量增长后可能发生的实际后果,从而采取了预防性的措施(比如预先要求提高货币工资增长率和利息率)。这样,一旦货币供应量增加,就只能导致物价的上升,产生通货膨胀的变化,而不能使工资和利息率下降。所以,政策的变化连暂时的产量增加和失业率下降的目的都达不到。赫尔姆特•费里希对此说到:“理性预期导致十分不同的意义。由于经济当事人了解这个模型的各个参数,所以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的任何变化不仅引起通货膨胀率的变化,而且也引起通货膨胀率预期的变化,从而不会对这一体系的实际变量产生影响”。在理性预期学派的经济学家看来,“在货币政策的反馈规则之间做出选择对于具有合理预期的新古典主义经济中失业率的随机变化是无关的。

根据这样的观点,理性预期学派推导出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即是货币政策无效性命题。该命题认为,货币供给中的可预期部分对就业、产量或其他的实际变量均无影响,其中不能被预期的部分或货币供应量意外的不规则的变动,虽然能够对上述变量产生一定量的影响,但其作用只会加剧经济的不稳定与波动。因此,政府的经济政策,无论长期还是短期都是无效,其结果都是引起通货膨胀。下面用AD-AS模型加以分析。

AD代表总需求曲线,AS代表总供给曲线,Yn代表与自然失业率相对应的就业率水平下的国民收入水平。假定最初AD与AS相交于初始均衡点E。如果政府认为该国民收入水平不能达到充分就业的均衡,决定增加货币供应量来刺激需求。那么,按照凯恩斯主义者的观点,总需求将会从AD相右上方平移,产量和物价都会上升,失业会相应减少。现代货币主义者认为,短期内货币政策将会产生效果,但是,在长期中,货币政策是无效的,失业率会回到自然率的水平,而通货膨胀率将更加严重。理性预期学派认为,人们对价格水平的预期并非固定不变或者仅仅依据过去的经验得出,而是会考虑到未来货币供应量的变化情况。处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经济活动的主体会充分利用目前所得到的一切相关信息,较为的预期到货币政策的变化而造成的物价上升。于是,工资、利率等名义变量都会立即向上调整。结果,总供给曲线和总需求曲线分别从初始状态向左上方平移和右上方平移,新的均衡点仍然处在原来与自然失业率相一致的就业率水平上,只是价格水平因为货币政策的变化(增加货币供给量)而提高到了新的水平上。公务员之家

根据政策无效命题,理性预期学派认为,即便在短期内,菲利普斯曲线也是一条位于“自然失业率”水平上的垂直线。通货膨胀和失业率之间不存在任何替代关系。对此,卢卡斯说“当扩张的货币政策反复推行时,它就不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推动力消失了,对生产没有任何刺激作用。预期得到扩大,但结果却是通货膨胀,而不是别的”。

3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政策主张

由于理性预期学派的一个主要的原则就是:经济如果不反复遭受政府的冲击,就会基本上是稳定的。所以,他们认为,凯恩斯主义所主张的干预经济生活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能够生效的暗含前提是:政府可以出其不意的实行某种政策以影响经济生活。但是,政府要取得社会的支持,就不能在经济政策上对社会搞突然袭击,而要按照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办事,这样,在理性预期条件下,政府的经济政策就是无效的了。

对凯恩斯主义的“积极宏观政策”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三种批评看法:

(1)他们认为,日益增多的经验和理论证据表明,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政策在产量、就业或其他经济总量方面不会取得成效。即便在某些场合,凯恩斯主义的经济政策也许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经济生活,但他们不可能克服经济周期。

(2)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经济学家认为,任何一种理论都应该明确的告诉人们经济政策的后果。政策的结果确定性越小,实施政策就要越小心谨慎,因为任何一项错误的政策都会将事情弄得很糟。而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的结果大部分就是不确定的。因此,政策的制定就需要从容不迫,加倍小心,决不能用那些曾经使用过的大规模的凯恩斯主义措施去刺激经济。

(3)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家认为,对于许多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即使知道他们的结果,也仍然无法判断这种结果是不是符合公众的意愿。根据凯恩斯主义方法来制定经济政策的人,无法让经济中的个人去选择自己认为有良好结果的政策。他们是被迫选择这些政策的。其结果是,除非人们的偏好恰好和政策制定者的规定相配合,否则,这些经济政策很有可能是人们的处境普遍的变得更糟。

经济学理论论文:生态经济学理论重建的应用论文

生态学是由德国生物学家赫克尔于1861年首次提出,并于1886年创立了生态学这个学科。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包括植物生态学、动物生态学、微生物生态学、进化生态学、地理生态学、生理生态学、应用生态学。生态学不仅是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学科之一,而且与农、林、牧、副、渔、医都有密切关系的应用基础学科之一。从研究的对象来看,生态经济学是生态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

经济学是研究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及其应用科学的总称。包括理论经济学、技术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经济数量分析和计量方法、经济史、经济思想史生态经济学是从生态学系统来看待社会经济问题,研究生态变化的经济因素。包括部门生态经济学、理论生态经济学、专业生态经济学、地域生态经济学。是研究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复合系统—生态经济系统的矛盾运动发展规律及其应用的经济学分支。

生态学与经济学两个名词同源于希腊字母(Oikos)。分别是指有关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问题与管理。生态经济学是一门跨生态学和经济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与有机结合形成的一门新兴的交叉边缘科。具有综合性、整体性、战略性和实用性特点。在中国它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至今只有20多年,在此期间,生态经济学在中国有很大的发展,旨在整合生态与经济系统,提供新的思考方向,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许多有远见卓识的经济学家和生态学家及时投入这一崭新的学科研究与应用。研究成果中部分内容。在推动建立全民生态意识和用生态经济理论指导中国现代化建设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取得令人瞻目的成就。公务员之家

生态经济系统是由生态系统和经济学系统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相互耦合而成的复合系统。在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之间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与此同时,还存在着价值流循环与转换。生态经济系统划分范围可大可小,从层次上看,有由地球表层的生物圈和经济界复合而成的生态经济系统、国民经济总体生态经济系统、部门生态经济系统、行业生态经济系统。按地域大小分:有国土生态经济系统、区域生态经济系统、庭院生态经济系统。生态经济系统组成包括人口、资源、环境、科技四大要素。

“现代生态经济系统是由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不可分割的生态经济统体,因而现代社会是一个由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融合而成的生态经济有机整体。按照这个理论,中国现代经济不是个封闭系统,而是建立在生态系统基础之上的巨大开放系统,这个开放系统就是生态经济的有机整体”。生态经济学包括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理论、生态经济有机整体理论、生态经济要求理论、生态经济生产理论、生态经济价值理论、生态经济循环理论。生态经济学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和生态学理论为基础,运用现代系统理论的分析方法,从结构、功能、平衡、效益、调控高度揭示生态经济系统这一客观实体的运动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