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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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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论文

经济基础论文:浅谈生态建设必须在循环经济基础之上的论文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生态城市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紧缺,循环经济理论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并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生态城市建立的条件和步骤,并提出了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的几点建议。

所谓循环经济,就是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把传统的、依赖资源净消耗线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其理论萌芽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的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具体原则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末杜邦公司提出的“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原则。它的思路是改变传统经济中“资源一一产品一消费一污染排放”的单向流动线性经济模式为“资源一产品~消费一再生资源”的自然生态模式.其理想境界是追求污染的“零排放”,最基本的精卒叶I足清洁生产。总之.就是按照生态经济规律来利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最早利用循环经济的国家是德国.亚洲搞得好的国家是日本,而我国的循环经济娌沦是从2003年起才进入了实践推进阶段。

1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制约条件及步骤

1.1生态城市的内涵

生态城市慨念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BA)计划研究巾提出的。是代表一定地域空问内人与自然系统和谐、持续发服的城市类型的高级阶段、高级形式。具体的说,生态城市是全球或区域生态系统巾,分享公平承载系统份额的可持续发展子系统,它是基于生态学原理建立的自然和谐、社会公平和经济高效的复合系统,更是具有自身人文特色的自然与人工协调、人与人之问和谐的理想人居环境。一个城市不管多么贫穷或富有,只要能高效利用资源,在系统内部及外部建立和谐的生态关系,城市拥有充沛的活力,这个城市就处予健康状态,即生态城市。生态城市建设和发展要充分融合社会、文化、经济等诸多因素,才能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自然与自然的充分和谐,因此,根据现代化进程生态城市可以被分为工业型生态城市、人文型生态城市。

1.2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制约条件

国内外研究认为,生态城市应是资源高效利用、环境和谐、发展持续的社会一自然一经济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人类居住区,而良好的生态城市规划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1984年,联合国在其“人与生物圈”(MBA)报告中提出了生态城市规划的五大原则,其实也就是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五大条件:第~,生态保护战略。就是把整个生态城市建立成为田园城市、花园城市、森林城市、理想城市、健康城市、无污染城市、绿色城市和风景城市的综合体。第二,生态基础设施。生态基础设施可以包括污染净化处理设备、能源基础设施、资源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服务体系、社会基础设施等。第三,居民的生活标准。作为生态城市的居民希望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较低的环境污染、良好的城市绿化、完善的资源利用体系、舒适清洁的环境、齐全的区域生态格局、良好的城市生态基础、可恢复的生态系统。第四,文化历史的保护。就是要建立一个高素质的社会人文生态文明体系,把古老的文化和现代文明结合起来。第五,将自然融入城市在发展高效增长的城市经济体系巾,优化投入产出的生产系统,布置合理的经济产业格局,发展绿色产业体系,不会因为城市发展而破坏环境。

1.3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步骤

在目前的研究领域中,虽然人们都认为生态城市不同于以往“绿色城市”、“健康城市”,但是在实际建设中,却大多偏重于自然生态系统和整齐划一的城市规划,没有以循环经济模式来估量生态城市的系统,即包含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人文、肖费等各方面的设置。要建立好一座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其应遵循的原则和步骤是,首先减少进入生产和肖费体系的物质消耗量}其次,通过精良的售后服务等手段延长产品的使用时间和服务时间;,通过工业净化等人为或自然净化的手段来将废弃物重新变成资源后再次循环利用。经过循环经济的实施,就可以将工业废料或半成品用于农业,把净化后的城市废水用于农业灌溉,把种养的动植物作为工业原料、消费产品,从而将工业、农业、消费连接成为大的循环圈。

2对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几点建议

2.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垃圾处理等环保产业的发展

2.1.1发展生态农业。耍积极开发生态种植业、生态畜牧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使农业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减少农业的白色污染,还原土地原始状态,形成了生态大农业的良性循环。

2.1.2发展生态工业。工业发展要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原则。在产业方向上,关、停、并、转一些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对新上的工业项目特别是化工项目,实行集中布点或将其放在非城区的下风方向,避免空气污染物对城市的排放,保持城市使用清洁能源,恒久保持清洁生产,以符合国家的需求

2.1.3发展生态旅游业。良好的环境和自然生态是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作为以红色旅游闻名于世的南昌,不仅制定了南昌一吉安一井冈山线、赣州一瑞金一于都~会昌一长汀一上杭一古田线、井冈山一永新一茶陵一株洲线和黄山一婺源一上饶一弋阳一武夷山4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而且在泰井等高速公路种植了四季常绿的易活植物,树立了一系列井冈山斗争题材的雕塑,让游客们感受到“历史红、山林好”的特色,是典型的文化生态之路。

2.1.4发展环保产业。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途径,2002年10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向社会公布了处理城市垃圾的《国家行动方案》,在方案中规定,今后中国的城市垃圾将进行填埋处理,并把垃圾填埋产生的气体收集起来发电。未来5年内,中国将建30家垃圾气体回收填埋场,计划到2015年,建~_3oo家这样的垃圾处理场,年处理垃圾l亿吨。利用垃圾等废弃物发电不仅无污染而且能解决大部分城市的供电不足,是循环经济理论的较好运用。

作为被国家授予的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贵阳市分批启动了生态农业、生态工业、旅游服务、基础设施、生态建设、支撑保障体系等6大类254个项目,总投资达479亿元。可见,未来的产业结构将是以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环保产业为主体的大循环体系

2.2制定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从宏观上支持环保产业发展

环境优美、宜人是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标志,良好的城市环境能带来良好的投资环境。为了鼓励个人、企业和城市建设者们提高环境保护的综合能力,应加大立法步伐合理的制定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从宏观上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对个人,应赋予原先“谁污染,谁付费”条例新的内容,提高个人污染的罚款力度;对企业作到优惠政策引导,从价格、税收、资金、水电等方面优惠那些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而生产出来的产品;对于城市建设者而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生态城市发展的关键,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深度,鼓励节约用水,为此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如涉及到筹建污水处理厂以及铺设相应的管网项目,应尽量参考国际惯例将厂、网分开,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全部进入市场,而污水管网投资则仍主要由政府承担。目前,我国全国人大已经通过并实施了《清洁生产促进法》,这是从法律上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开端。

2.3树立绿色消费观念,建立新的循环经济理论体系

绿色消费应包括绿色产品、物资的回收利用、能源的有效使用、对生存环境和物种的保护等。其不仅应涵盖生产过程,还应和人们生活消费过程息息相关。要树立绿色?肖费观和价值观,建立新的循环经济理论体系,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法律上,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的法令、法规来强制规范人们的行为,如加大罚款力度和强制实施ISO14000等措施;二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加强“道德”、“意识”方面的宣传和社会舆论来自觉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们充分意识到环境和资源对可持续发展的制约,以及循环经济模式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目前,中国大多数消费者已经逐步认识到,环境的破坏,必将危及到人类的生存,所以带有“环保标志”的产品和绿色食品特别畅销。超级秘书网

2.4推行住宅生态化

进入21世纪后,购房和装修成为人们的主要消费之一。生态住宅作为一个新兴的概念,也随着房地产热和经济发展渐入人心。生态住宅是应符合以下三大主题的住宅,即以人为本,呵护健康舒适;资源的节约与再利用;与周围生态环境的协调与融合,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居住的环境作为生态住宅的主要着眼点在于城市居住环境的系统化、生态化、经济化和人性化,使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协调统一。在建设部的《绿色生态居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的征求稿意见中,对能源、燃气的优化、室内外公用场所等环节都有了相应的规定。

2.5完善绿色循环经济核算体系

据统计,美国20世纪90年代,用于环保投资的额就占工业总产值的12;英国电力公司计划耗用70亿美元的防治费用以达到欧共体SO排放指标;我国每年用于改善环境的经费高达2830亿元。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所产生的费用和效益必然是各大中型企业考虑的问题,所以在传统的会计核算体系中应增加补充考虑绿色资产、社会成本、环境成本、绿色利润等诸多问题,特别在编制会计报表中,应重点突出绿色会计的核算资料,充分披露绿色会计信息。在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中还应客观揭示企业生产活动所消耗的资源、环境污染的程度及所造成的社会责任成本、罚款等情况。

总之,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建设将有助于人类利用有限的资源,有利于协调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和谐关系,符合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关键性的保障,也是未来社会发展前进的目标。

经济基础论文:社会的经济基础研究论文

(M.波斯坦是英国著名中世纪经济史家,新人口论的奠基人。本文是他1950年在巴黎第九届国际历史学家大会上宣读的论文,集中反映了他的新人口论理论。现据1973年波斯坦论文集译出。原文本附有大量注释,引用许多文章专著。因有些材料国内不易查找,有些亦显陈旧,实际用处不大,故从略。——译者)

本文的题目是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这个题目含有某种早期马克思主义的意味。不过它通常的意思还是很清楚的,那就是指人口和土地垦殖,生产技术以及经济活动的总趋向。总之,它包括可以离开法律和社会制度以及阶级关系讨论的所有经济事实。

这些问题下面将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本来,把它们和别的制度的以及社会的现象截然分开,实际上就是和整个历史过程分开,已经是够糟的了。如果再要把人口和土地垦殖分开,把垦殖和技术分开,把这三者和物价以及生产的总趋向分开,那就更是生硬的割裂了。因此我准备大体上把它们结合起来论述。

所以有必要和有可能把这几个问题合并讨论并且把它们和中古史的其他问题区分开,是因为它们都牵扯到近来的经济活动总趋向的讨论中,或者用时髦的术语来说,牵扯到社会收入的“长期运动”的讨论中,史学家们不会忘记最近十余年来涉及中古经济发展方向和速度的主要争论:若干世纪以来经济活动是否持续高涨?它究竟是增长了抑或是衰落了?是什么影响它运动的方向和规模?实际上它引起历史发展的整个体系问题。因为即使能够表明中世纪的发展经过了独特的以至显然不同的各阶段,也仍然还需要考察这些阶段是否长得足以称之为“长期趋势”。

“长期趋势”是个新名词。它几乎是半生不熟就出炉的。但它的基本内容,至少是其某一方面,却早巳为中古史家所熟悉。多布舍和皮朗的功绩是提出了这个问题,由此和十九世纪史学家的既定原理决裂。十九世纪史学家大都主张,中世纪的事是于罗马帝国灭亡之际从无有或者几乎是无有开始的,之后持续发展并无中断,直到十九世纪社会达到繁荣阶段。但多布舍和皮朗却着手证明在罗马和中世纪之间有某种连续性,并从而推翻了(虽然似乎是十分荒谬)中世纪的发展只是简单的持续的观点。因为他们主张黑暗时代并不是新的持续进化路线的起点,而只是晚期罗马衰落趋向的阶段,很快就继之以早期中世纪的上升趋势了。皮朗本人则走得还要远一些,他主张加洛林时代中期是一个中断,这样使经济衰落和高涨的平衡更复杂化了?/p>

从那时以来,争论的焦点有了一些转变。已经不是把罗马与中世纪的联系解释得使人人都满意的问题了。人们的兴趣已由罗马—蛮族的联系转到以后时代之间的联系上。中古经济的上升究竟开始于五世纪抑或是八世纪?它是否不间断地一直发展?如果它有中断的话,这种中断的大小与深度是否足以表现为一个时代?如果能划出这个时代的话,是不是能说有一个高涨的时期继之以衰落的时期?

这里,皮朗的理论再次预言了后来讨论的某些方面。他的著名的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研究,首次提出了中世纪早期商业扩张和贸易自由,中世纪晚期商业停滞、贸易受管制的假说。但他的理论只限于贸易,而贸易虽然十分重要,却并非中世纪时人们的主要经济活动。但在他之后,各国的一些史学家,有德国的阿贝尔、挪威的什里纳、比利时的万·窝威克、法国的佩华以及英国我们几个,几乎同时研究出,划分整个中世纪经济至少为两个相关的阶殴:发展阶段,以十四世纪初为较高点,衰落阶段,包括十四世纪大部分和十五世纪。

举不出多少重要的新材料来支持这种划分。各地区的史学家常常注意到十一、十二和十三世纪农业和贸易的高涨。关于垦殖和农业发展的各地方的材料是如此明显,大多数史学家都准备接受这一事实。另一方面,中世纪晚期农业生产和垦殖事业衰落的问题都有着许多争论。关于它的事实也早是众所周知的了。从十六世纪开始,德国人就知道并且记下了关于他们的“荒废的村落”,法国史学家也一向知道并且写下了晚期中世纪的耕地荒废和人口减少,比利时史家也同意视十四世纪晚期和十五世纪早期为弗兰德斯城市发展的低点。但直到最近,大多数这种研究都是由一些对地方事件感兴趣的史学家对有限的地区进行的。科瓦列夫斯基的重要著作也许是的一种恰当地着重指出全欧洲经济衰退问题的较老的通史。不过近年来,经济史家越来越多地倾向于主张,许多地方性的经济衰落事例是涉及西欧大部分地区的普遍趋势的一种标志,这一衰落趋势占了十四世纪后半期和十五世纪的前半期或前七十五年。

反对的论点自然也有。最近,一位杰出的和备受尊敬的研究英国中世纪农村的苏联史学家科斯敏斯基,在《历史问题》的一篇文章中总结了中世纪晚期农业史的一些英文著作,并批评(确是大力批评)了把十五世纪当作经济停滞和衰落时期的论点。科斯敏斯基教授认为应对这一论点负责的剑桥史学家,是受了其庄园资料的蒙蔽。当时封建的经济结构形态无疑地正处于崩溃之中,但是具有封建性质的庄园资料必然要夸大衰落的规模并忽视封建村落之外的新发展。如果剑桥史学家不这样盲目的话,他们就会看到新的高涨——纺织业、城市扩展,自由农民和无产者人数的增加,而这些都会使经济趋势衰落或停滞的理论成为空话。所以如果把这些新高涨都算上的话,那十五世纪应当是前进发展的辩证系列的最初阶段。

这个问题下面还会谈到。其他的反对意见则没有如此激烈也不是从总的方面来的。大多数提出反对意见的史学家看来并不怀疑西欧大部地区农业衰落和人口减少。他们的怀疑大都限于某些地区和某些经济部门,认为那些地区并未参加这一运动,那些经济部门并未从农业衰落中受害,相反反而得益,例如贸易和工业就是如此。

但是除了这些分歧和意见不一之外,流行的讨论大多未集中在这一变动的事实方面,而是集中在它可能的解释上。在试着估价晚期的衰落和早期的高涨时,历史学家附带把物价、通货、技术、人口等的作用问题中本来所包含着的中世纪发展的根本问题,提到表面上来。

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二)

(英)M.波斯坦

通常都认为物价在中世纪早期上升,晚期下降。确实,已公布的中世纪物价材料是很少的。有少许的德国的地方物价零碎材料,达维纳尔的一些颇不完整的数字汇集,以及一些地方性的物价汇集如佩尔克关于克拉科夫的物价汇集等,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几乎全部大陆上的物价材料了。但是托罗多·罗吉士和贝弗里治关于英国物价的巨著却对历史学家很有用,提供了许多宝贵情况。这些情况明显指出农产品价格在十四世纪中期前上升,在中世纪晚期则有下降趋势。在法国和德国的许多地方,这个趋势被更厉害的货币金银含量减少所掩盖了。但甚至在物价用通行的货币表示出继续上升或至少是稳定的地方,它们按白银计算也是下降的。当然可以说把中世纪的物价用金银来计算是错误的。这一主张对某些商品和某些阶级来说是正确的,对于小麦和裸麦来说却不对。但是也用不着把通行的价格折合成相等白银的谷物来确定农产品价格的下降。因为在通行价格的明显浮动中,很容易发现实际价值下降(有时是急剧下降)的信号。

物价的早期上升和晚期下降实际上已被历史学家普遍接受。讨论已转而追溯到另一阶段,即物价运动的基本原因,主要是通货和人口问题。

通货或货币的状况总的说来影响物价的变动,这是经济史家所易于取得的至为明显的结论,尤其是因为这一结论碰巧还被贵金属供应情况的说法所支持。现在普遍认为,当十二,三世纪欧洲物价上升时期,它从匈牙利、哈尔茨山、蒂罗尔等处得到的白银供应也迅速增加。而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上半期物价下降时,同时也是老银矿产量迅速衰落时期。因此物价的下降和上升是由于新的贵金属矿供应变动所引起的这个结论很难反对,而事实上也从未受到多大反对。它可以在讨论中世纪早期和晚期经济发展趋向的大部分著作中找到。

最近,新出现的通货假说,提出了一个忠实反映我们当代经验的问题,即欧洲的支付平衡问题。马克·布洛赫在其论黄金的著名论文中,试图表明从晚期罗马帝国以来,欧洲一直用黄金作为其主要国际支付手段。主要根据他的提示,伦巴第教授又在这一题目上做了大量工作。

自然这个题目还只能说是一个提要。只是等到伦巴第对它增加了一切必要的论据和材料,才使我们有可能估价它甚或批评它。但即使伦巴第的论点得到证实,也只适用于意大利城市的国际贸易或者那些受意大利贸易直接影响的家庭手工业和商业部门。中世纪经济的大宗是不涉及国际贸易的,而且有一些还不涉及任何贸易。对外贸易的涨落不能直接用来说明十三世纪的新的耕地,新的村庄,更多的谷物收成和牲畜以及更多的人口,也不能说明晚期中世纪农业产量和耕种面积的下降。也许我们幸运的是正在摆脱教科书中夸大了的自然经济的观念,并且准备较十九世纪史学家给予早期中世纪以更多数量的贸易和一般说来更多的经济上的多成份性。但也有可能在相反的方向走得太远,把中世纪的农民想象成马来亚的橡胶种植者或阿根廷的牧场主,认为他们是根据国际价格的经济刺激来播种和收获,考虑的全是国际收支平衡问题。这简直就象把黄金供应和中世纪经济总运动的上升与下降的主要问题混为一谈一样。

银币是地方贸易的主要中介。我们大家都准备同意布洛赫和万·窝威克的竞见,即黄金主要用来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白银则是日常交换的中介。但即使白银也不易用来计算经济的趋势。如果白银供应的变化引起物价高涨,那这种高涨应该是“普遍的”,即它大体上影响到进入中世纪地方性贸易的所有商品。但是大多数当代的研究者指出,农产品价格和工业品价格的运动是不一致的。十二、三世纪时,工业品价格不像小麦价格上升得那么高那么快,而到中世纪晚期也没有下降或停滞。仔细考察欧洲不同地区物价起初上升然后下降的日期,就会发现很难使物价运动的时间和我们所知的白银供应增加以及减少的时间相一致,同样也很难把物价运动的地理分布和矿区的位置连系起来。

更为困难的是,白银储量经常是充裕的,十三世纪末时更为充裕,因此对于用于铸币的全部贵金属供应来说,新开采的金属的减少只有相对地小而又小的影响。更为重要的必定是现有白银储量的使用上发生了变化——首先是窖藏或非窖藏的比例、或在用作信贷基金的比例有所不同。用更时髦的语言来说,就是“易换现金的选择性”的变化定会较每年新增加的金属量更影响于物价变化和经济活动。

因为我们对“易换现金的选择性”的变化和贵金属的流通知道的很少,所以很难如同把它联系于当代经济的讨论中那么容易地把它和中世纪经济发展的长过程联系起来。十二、三世纪时,信贷和支付的技术有很大改进,商业周转总的来说也迅速多了。一些金银被从埋藏之处或其他非货币使用之处吸引过来。货币的数量一定是大大增加了,这样也从而提高了物价水平。但是难道我们同样能肯定十五和十四世纪流通量缩减了吗?当时的动乱可能引起一些窖藏,可是王室的和其他的税收增加了,从而就会使更大比例的国民收入投入流通。此外,商人和银行家的财政技术并未衰退而且甚至更进步了。因此就绝不能肯定说中世纪晚期整个货币数量减少了,即使有点减少的话,这点减少是否足够扭转当时的整个经济趋势,也是大可怀疑的。

根据以上所述重新考虑一下的话,新的金银量和物价以及经济活动之间的联系,大部分就失去作用了。于是定会引出另外一个较以上讨论过的更重要的因素,即人口。从一般的理论观点来看,人口的升降适用于说明我们的证据所提出的所有现象,并且不会引起像其他的解释所引起的那些反对意见。当人口上升时,农业在经济学家所谓的报酬急剧递减的情况下扩展,农产品价格必定上涨。另一方面,当人口下降时,相对于用于农业生产的资源总量和食物需求来说,农产品的供应将较为丰富,粮价也相应下跌。人口的升降还会对物价产生所谓选择性效果,即它会引起农产品价格的相应运动,但是对于不大服从报酬递减律的商品阶格,即大多数的工业品价格来说,却很少影响。

这些还只是理论,而且和所有的理论一样,初看起来,要它适应中世纪经验的无穷变化,似乎是太简单了。但碰巧这个说法还适用于我们从中世纪人口中所知的单独例证。这种例证之一——即垦殖问题必须在此略加详述。这对于人口学家的一般兴趣来说也许相距太远,而且由于它涉及本文所述经济史的各个方面,其内容也太广泛了。

中世纪早期,内部移民,新村落及新居民点等事例,是说明人口上升的主要证据。英国垦殖事业的研究还属初创阶段,十一至十四世纪人口增长的某些情况可由庄园记录得知。但

在法国和德国,垦殖的研究已较为深入而庄园记录又少,内部移民的证据自然就拿来作为人口增长的证明。同样,晚期中世纪人口的减少可用土地抛荒,耕地缩减来证明,这样人口增减的历史就和农业盛衰的历史溶合在一起了。在农业如此重要,农民如此众多的社会中,它也应该是这样的。

于是,物价,人口、农业生产三者遂以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而出现,经历着大致同样的发展阶段,联系着并且影响及于中世纪经济史的每一重要事件。但是它们之间如此紧密作用,使得很难指出其中那一个是经济变化的主要推动者。有时人口的运动较其他经济变化是更为基本的,但仍然很难把人口趋向当作的或终极的原因。这里正如在历史的其他领域一样,找寻终极原因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循环论。因为如果人口的升降引起中世纪经济总的变动,那么又是什么引起人口的升降呢?从理论上说可能是(但从历史根据上说不大可能)生物学的因素在起作用,即人类的生殖能力起了某种突然的变化。黑死病也许可以看成是一场生物学上的灾难。但黑死病甚至再加上十四世纪的其他大瘟疫,是否能决定中世纪晚期人口的趋向仍然值得怀疑。因为人口下降趋向的信号在黑死病之前出现,而当大瘟疫的直接后果不再被感觉到之后也没有消失。至于其他更重要的生物学的变化,我们一无所知,而且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值得知道的东西会被发现。

这一变化能否从地理学、首先是从气候的原因上加以解释呢?有一切理由可以认为,农业衰落是由十四世纪二十年代连续的歉收引起的。在英国,连续的阴雨和水灾使全国遍布饥荒,在德国和法国,1309—1323年之间也是气候不佳,收成减少。一些北欧学者也把西挪威和冰岛农业经济的持续变化归之于气候剧变。两国在十四世纪前粮食本可自给,到中世纪晚期则要大大依靠进口,实际上停止了自己种植粮食。

这个论点值得称赞但并不完善。拿英国来说,一、二十年的歉收不足以影响到一个半世纪的经济趋势。即使能证明那时英国东海岸下沉,不列颠的水利分布发生了长期性变化,但仍然难于理解为何气候的变化是以“长久地”影响农业衰落直到十五世纪二十五年,而后又能使农业于十六世纪出现高涨。同样难于理解的是何以所谓的雨季周期不但使那些歉收主要由于雨水过多的英国这类的多雨国家农业衰落,而且也使像南欧和西南欧这些歉收主要由于雨水不足的干旱区域的农业也衰落下去。至于说到西挪威和冰岛,仍然需要证明的是,他们从前的几世纪本来靠自己粮食生产能过活,而以后几世纪的农业衰落并非由于纯经济原因,例如由波罗的海输入廉价谷物所致。

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三)

(英)M.波斯坦

这样,我们不可避免地又回到更通行的、更纯粹社会学的解释上。通过和欧洲史上其他相似世纪的比较以及和其他文明相似情况的比较,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一定会想到按照马尔萨斯的生存标准来说明的人口本身所固有的趋势。我们关于远东人口过多国家人口趋势的了解,尤其是最近对十七,八世纪瑞典人口的研究以及对马铃薯灾荒前夕爱尔兰人口的研究,使我们能知道一些人口过多国家生活资料处于边际状态时会发生什么情况。在爱尔兰,马铃薯本来在新垦地上长得很好,但上一世纪四十年代主要由于病害突告无收。人口随着婚嫁生育,先前曾使马铃薯产量增加,此时突然面临饥荒。因此认为中世纪的情况有某种相似之处,其晚期生产的下降是对早先过度膨胀的自然惩罚,也不是过手幻想的了。当移民运动发展,新土地不断开垦时,从处女地上得到的收获不断鼓励人们建立新的家庭和居民点。但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边际土地的边际性质定要显示力量,而高产的蜜月就会继以长期的报应,那时贫瘠而不再是新的土地,给其耕作者以不断下降的产量和牛羊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一些偶然的不幸事故,如十四世纪二十年代的连续灾荒等,就足以扭转整个农业生产的趋势,并使人口指数下降了。

这种发展一旦开始,至少从理论上说,就会继续到土地和人口所曾达到的稳定平衡点之外,而由于瘟疫的结果,不适于种植的土地也不再耕作。耕种面积的缩减是如此持久,延续、愈演愈烈,以致在欧洲似乎开始了“长期的抛荒”时期。这个长期过程是否确实存在还未得到证实,但是总的说来,存在抛荒的假设是和中世纪农业以及垦殖的经济基础一致的。在一般情况下,十四,五世纪放弃边际土地的压力,正和前些世纪开垦新土地的需要同样持久而强烈。

这个压力可能是垦殖不当或土地肥力衰竭的后果。人们终于发现他们已达到土地生产力的极限,不仅因为他们开垦着新的贫瘠的土地,而且因为他们耕作旧土地的时间也太长了。自然,历史学家不愿主张中世纪土地普遍贫瘠化的理论。但是重要的是不能忽视这一可能性;中世纪时并未敝出足够努力以保持大面积耕地的肥沃程度,尤其是在依附农民的土地上。英国庄园上的小农负担是如此沉重,饲养牲口又受限制,定必很难使他们锐意经营其土地。

当土地受到过度的或不顾后果的耕作时,就需要减少旧的定居面积并迁居人口到新的处女地,以维持日益增多的人口,同时也取代旧的已经衰竭的土地。由于处女地的储备消耗净尽而造成十四、五世纪时对新土地的垦殖中止的事实,使得旧土地的衰竭无法得到补偿。

如果情况确是这样,那么大瘟疫年代人口的减少与垦殖的衰落就不应仅只归咎于瘟疫,而且还应归咎于更根本的历史性原因。人口与农业生产在瘟疫之后走向恢复所经历的缓慢而曲折的道路,可以用瘟疫正爆发于人口和生产处于衰落之际的事实加以解释。持久性的人口过剩也需要由这种下降趋势来纠正,犹如由瘟疫年代的高死亡率来纠正一样。从意大利的例子来看,一直要到第三次,也就是发生于十四世纪二十五年时的一次瘟疫大流行之后,人口与生产的平衡,甚至还可说是新的增长的可能性,似乎才又重新建立。

这一假说极而言之还只是试探性的,还只是一种猜想,可能变得不对。这里把它提出来,不是为了说明人口的趋势,而是为了强调历史的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人口的增减,也许是作为生产增减基础的所有过程中最基本的一种,但它本身又可被中世纪农业的上升和下降趋势所影响。进一步研究还可发现影响人口运动的其他力量,首先是农业增长时家庭结构的革命性的与不可逆转的变化。中世纪史学家应当还记得大份地与小份地的老问题以及“大家庭”某时分裂为当代性质的“小家庭”的可能性。最近的考古发掘,特别是在丹麦,提出了间接的证据,支持早期中世纪的某一时期北德意志的家庭规模曾起了急剧变化这个假说。但是家庭为什么要分裂呢?对这个问题可能有多种回答,其中最受称道的似乎是,移民运动使建立新家庭有了可能,并且普遍开创了破坏大份地的父家长制家庭的一致性的环境。于是移民,生产增长和人口基本单位的革命性变革又一次同时既作为原因又作为结果而出现。

生产的增减和技术变化,尤其是农业技术变化有关,尽管整个中世纪技术的发展是相当停滞的。农业技术的变化在早期中世纪也许比晚期还要大,但即使在那时它也并不像一度认为的那样重要。我们曾被告知说,人们在中世纪早期驾驭畜力时把轭具放在牲口肩上,以取代罗马时放在角上或颈项上的办法。但是有证据表明中世纪的习俗既不一致也非一贯,老办法在欧洲某些地区不仅继续存在,而且易于恢复。同样难于按照字面采纳日耳曼移民带来了八牛牵引的具有轮、犁刀和犁板的重犁的普遍使用这一说法。现在的证据认为,从早期的轻型犁到后来重犁的过渡是逐步而缓慢的,重犁在欧洲北部当日耳曼人来了数世纪之后仍未普遍使用。而且只要是在正常耕作的土地上,无论如何潮湿和粘结,轻型犁和较少的畜力同样可以耕出深的犁沟和把土翻转,其效果并不亚于重轮犁。重犁在经常耕作的土地上并不像开垦处女地那样必不可少。当早期中世纪人们扩大占领粘土地带时,重犁和大牛队的使用才变得重要并流行起来。如果确是如此,则起作用的因素并非新犁所代表的技术革命,而是人被召唤去进行的向低地森林大规模开垦的巨大工程。如果不怕说成诡辩的话,值得注意的是,中世纪早期所证明的,并非一次使开垦成为可能的重大的技术革新,而是一次迫使人们使用最适合于这一目的的工具和技术的大规模开垦运动。

对平原和森林的开发是黑暗时代欧洲经济的突出事件。但即使这件事,也并非如历史学家一度相信的那样,它既不是新的,也不是一桩大规模的企业。由于最近研究的结果,考古学家现在认为,用火焚烧森林和林区间歇耕种,早在史前时代已经开始,当日耳曼人进入西北欧时已发展很长时间了。我们也不再认为转换耕地和间歇耕作制只是史前的情况,当中世纪之初就被更高级的轮作制代替·厂。大部分英国农业史家现在准备通过整个中世纪,实际上直到十八世纪,以探索在英国被称之为“内田一外田制”的耕作制度的痕迹,这种制度有一小块长期耕作的核心土地,周围绕以间歇耕作的大片地区,这一地区德国也称之为“外田”。

耕作制度发展的古老历史便是这样地“演奏”出来,散布于大大拉长了的历史时代中。但无论如何延长,这一历史仍然把中世纪土地利用方面的主要进步归之于中世纪早期。以二田制或三田制为基础的长期性田制变得普遍了;从英国的例证看,十二世纪末到十四世纪初之间,田制进一步改善,首先是三田制代替了二田制。这一时期到处都可看到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方面的巨大革新。尼德兰人民完善了他们排干沼泽和筑堤防海的技术;不列颠的牧羊人饲育出高质量的大批羊群,是十二世纪英国农业的主要特征;全欧洲的水磨工人学会了制造和使用上击式水车,加斯科尼的葡萄种植者于十二、三世纪创建了闻名于欧洲史的大面积的专业化葡萄园。

因此,即使保守地估计,也大致可以肯定技术进步在中世纪早期的农业发展中起了作用。但这种改善在晚期是否足以抵偿生产的衰落却是大可怀疑的。从十三世纪末起,技术改进越来越慢,规模也越来越小。小片的圈地,少数地区脱离二田制,散落各处的蔬菜栽培之增加,这大致上就是英国十五世纪的全部技术进步。这时葡萄种植明显传布于全德,大部分系取代耕地而致。经济作物——亚麻、大青,茜草,大麻、啤酒花等,在德国过去种植小麦和裸麦的一些地区发展起来了。尤其是在荷兰,经济作物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但是如果估计一下价值和面积的话,这些新的收获是否足以抵偿像德国这样受到严重衰落伤害的国家农业衰退的损失,仍然可疑。只有在意大利,十五世纪农业投资的复兴使农业产量整个上升。其他各地则投资和农业都在衰落而不是上升,技术的进步也不足以补偿人口减少和不利的物质条件。

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四)

(英)M.波斯坦

自然不应过份指望这种趋势在整个欧洲是一致的,也不能指望它在每个经济部门都同样强烈。我们关于早期中世纪的知识太少,很难在明显的经济一致高涨现象后面探知其地方性特点。不然的话,我们无疑地会知道某些地区在停滞或衰落,而别的地区都在繁荣。我们确有把握说来因河三角洲的贸易并未加入十一,二世纪时的大前进;十三世纪时挪威的经济尤其是贸易下降了;而法属弗兰德斯和阿尔土阿由繁荣走向衰落,同时弗兰德斯却达到全盛。我们还知道,西西里和普罗旺斯十二世纪早期大有希望的发展并未进行到十三世纪,当意大利的和法国的其余地方稳步前进时,它们的经济却处于停滞之中。巴伐利亚则十二世纪末时对平原的移民已经完成并宣告结束。而十二世纪的大部分时间英国的整个北部和西北部以及英格兰中部的西面一些地方,则处于移民缩减和地价下降的时期。

由于史料相对丰富,比较容易指出十四,五世纪的衰落有例外的地方。意大利的十五世纪在许多方面都是例外。根据间接证据(有些确实是非常间接),一些意大利史学家最近指出十五世纪时北部和中部意大利仍在逐步前进,农业发展也刺激了内部贸易。其他例外也有发现。北荷兰于十五世纪进入巨大的海上贸易发展时期,而这时英,法,弗兰德斯以至汉萨同盟的商业却处于停滞或衰落之中。很可能就在这时,勃拉邦的巨大集市和南德诸城开始由于汉萨的灾难而受益。在英国,伦敦,也许还有南安普软和布里斯特尔处于繁荣,而其他大部分城市却经历着衰落。在一段时间里,纺织业地区的兴起在有限范围内补偿了农业的衰落。英国、北荷兰,勃拉邦以及弗兰德斯小城市等处的纺织业似乎得益于巨大的呢绒出口中心佛罗伦萨和弗兰德斯四大“来登”的衰落。某些德国史家最近提出,晚期中世纪应视为德国城市繁荣的较高点,而城市的建筑活动应看作是对荒废的村落之补偿。

虽然这个观点尚未证实,但很可能紧接着大瘟疫之后,许多欧洲城市受到资本相对过剩的刺激而经历了一个短暂又令人心迷的繁荣时期。

这类的变态是如此之多,足以推翻一种单一发展路线的想法。它们加强了史学家固有的对概括和总结的怀疑。但任何对这种怀疑的舒适享受却是与经济史家不相容的。在论述经济发展时,经济史家必须假定西欧史上有一种普遍的长期的发展趋势,否则1950年欧洲的经济社会图景看起来就会很像来自950年的了。中世纪晚期材料性质上的矛盾之处,正好可以证实经济史家的某些怀疑,即十四世纪尤其是十五世纪,欧洲经济究竟是否经历了一个发展趋势上的普遍倒退。

如果说我个人倾向于打消这种怀疑、接受普遍衰落的假说,这主要是(虽然不是)因为如果认真衡量和验证一下,证据是指向这个目标的。

最重要的验证就是历史的一致性。当然,一致性是很难验证的,因为它需要从一开始就有辨认主要事实和情况的能力。但是,资料总是不断地供给我们以清楚的证据。我们必须尝试在弗兰德斯和汉萨的背景上来说明工商业在各地方的兴隆。同样地方纺织业的繁荣发展也必须和工业总的衰落联系起来,这一衰落不仅影响及弗兰德斯和佛罗伦萨的老纺织业中心,而且影响及大部采矿业。

我们还可对历史的一致性做进一步的验证。我们可以主张,很难把工商业的高涨和经济生活的总情况,尤其是农业的衰落协调起来。在中古晚期,仍然和早期一样,农业是最主要的就业部门和较大宗的国民收入源泉。大致按人口计算,它占到西欧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九十。我们如何能使继续增长着的工商业和一世纪以上衰落的农业生产和国民收入相一致呢?

自然可以设想一个不寻常的作用相反的情况,它可以允许工商业高涨而农业和国民收入却从而陷入缩减之中。如果对城市的商品和劳务的需要主要来自城市居民本身,则情况就可能是这样。它也可能是由于瘟疫引起土地收入的重新组合而致。事实上从未有人主张,农村居民货币收人的增加,是瘟疫导致的社会与人口变化的结果。

这样的变化也许发生过。但即使它发生的地方,它对于城市贸易的普遍影响,也很难说如像最近某些史学家所主张的那样有利。如果在国民收入与个人收入之间划上一条明确界线的话,那么这方面的许多混乱就可以避免了。个体村民的平均实际收入可能上升,但这一上升并不一定需要导致对城市产品有更高的现金开支总额。这个支出最终要看乡村生产者和地主的全部货币收入而定,这项收入却来自农村居民自己不消费而用来出卖的农产品的总量。这些产品的量不会上升很多,实际上可能降低。乡村消费者的人数肯定减少了,同样全部生产也下降了,而个体消费者的个人消费则可能上升。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农产品价格普遍有下降的趋势,因此即使这里或那里在市场供应上有些微增加,它的影响也大有可能被较低的价格所抵消。这方面的例外也许是那些主要饲养牲畜的地区以及由于畜产品的较高阶格而受益的地区。但是我们知道,城市物价较谷物价格相对要高,所以相对的物价运动可能遏制住对城市产品的有效需求。

贸易繁荣和农业衰落的必要条件是很少同时出现的,一切农业社会中的商人和贸易中心很易于受荒年和农业收入降低的严重影响。单凭这个理由,我们主张中世纪晚期大多数城市处于停滞状态也是正确的。确实,德国的城市最近被说成是这一原则的例外。在接受这个例外之前,需要对德国城市的发展给予更的、纯粹经济上的分析。城市繁荣的直接证据十分缺乏。这种证据一些是由兴起的南德城市的日趋繁荣所提供的。但对大多数德国城市来说,只有间接证据可用,主要就是十五世纪修建的漂亮建筑。这一证据不幸与市民的消费问题无关。宏伟的建筑并不表明城市财富日益增加和经济活动扩大。城市进行最辉煌建筑之际,常常并非其工商业最为发展之时。城市建筑的兴建可由一系列社会原因引起,其中居民平均收入水平高并非必要条件之一。

和上述这些社会学的理解相比较后,城市建筑这一单纯事实就很简单了。但它们只是由于不曾附有必要的建筑时间和价值估计而显得如此简单。如果把它从年代上和数学上地计算一下,建筑的证据有时同样可以用来证明城市的停滞。例如在英国,广泛流行的教堂兴建被用为十五世纪繁荣的证据。但是很明显,许多据说是十五世纪修的教堂,实际上是十四世纪或者十五世纪之末兴建的。更不能肯定,以十五世纪教堂为标志的建筑活动较之十二、三世纪时的建筑活动为更大,乃至只是一般大,那时大量的修道院,教堂,教区教堂,王室和贵族的堡垒都在英国兴建起来。

这里和别的地方一样,发展总趋向的问题和例外的意义问题都会是一个量的问题。把这些繁荣的地区和繁荣的经济部门都算在一起,它是否和欧洲经济的其余部分一样大或差不多一样大?很可能还没有那么大。如果我们先把意大利放在一边(即使是意大利,它十四世纪经济的衰落也是没有疑问的),繁荣的区域并不足以使天平倾向于这一面。如果某些史学家不这么想,那大多是因为他们研究的是十七,八世纪时起了重要作用的地区,因此通过后面繁荣的放大镜来看十五世纪。

由于这种歪曲的认识,十六世纪的殖民地贸易就似乎比最近研究所证明的还更为重要。同样的,见识短浅也导致了对北荷兰和南德城市经济繁荣顶点时日的提前。更仔细观察一下,则会发现奥格斯堡和纽伦堡之于十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其起源相对较晚。这两个城市作为重要商业中心已有相当时日,但只是当采矿业于十五世纪三分之一时期重又复兴,同时汉萨与弗兰德斯冲突使横越欧洲大陆的贸易有了新的渠道,穿越阿尔卑斯山口的贸易转移到布伦纳之后,它们才迅速发展,在欧洲贸易上取得前列地位。

在北荷兰我们从十三世纪起就能看到缓慢而一贯的高涨。但这并不能证明,十四世纪后半期或者甚至十五世纪前半期,北荷兰已经大致达到它在十六、七世纪时的经济重要性。直到十五世纪之末,北欧贸易仍在汉萨、在国外部分的商站、弗兰德斯和勃拉邦的港口和集市以及英国的东海岸和南海岸之间进行。在这个强大而又日趋衰微的汉萨贸易区域内,北荷兰还只起着从属的、地方性的作用。当然,荷兰人在航运方面已达到显著地位,但即使这方面他们在本世纪二十五年之前,也迄未在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航运上建立统治地位。

当把量的分析应用于研究新工业的发展时,也得到同样的结论。很成问题的是荷兰、勃拉邦和弗兰德斯小城市纺织业的发展是否能够平衡佛罗伦萨和弗兰德斯纺织业的衰落。原料的供应反映了呢绒生产的下降。英国羊毛的输出量(直到十五世纪二十五年高质量呢绒生产到处仍仰赖英国羊毛)在十四世纪末和十五世纪降低到1350年前的三分之一,而英国的全部羊毛生产无疑也下降了三分之一。

对一致性的验证当然不能只是量的方面。当除了地方性情况以外无法证明非典型时,我们之能够从地方性的或例外的情况中区分出主流来,终究要以替典型寻找出普遍的原因为依据。人们可以逻辑地、历史地把欧洲中世纪晚期的农业和贸易衰落和人口问题联系起来,也许还可和通货和物价状况联系起来。但另一方面,人们却不能为南德和勃拉邦城市的突然繁荣提出任何相似的普遍理由,因此我们必须把贸易的衰落看作“典型的”发展,是一个时代的独特特征和其发展的主流之表现。

我们的论证就这样以循环而告终。如果这里所提供的从前业已提出的解释——不论它们是人口运动或是货币变化——被推翻了,那么衰落本身的事实就要较它今天所呈现出来的那样更成问题。除非它们被推翻并且来自资料所得到的文献根据的平衡急剧地改变,我们就必须接受这一下降趋势作为工作假说。

自然,这个假说的意义、范围和效力都不应估计过高,不应用于表明衰落到处都同样严重而持久。虽然衰落的信号在例如说1325到1475年这段期间内的所有时间和大部分地区都能找到,但有些地方比起其他地方,衰落开始得要晚些,结束得要早些。这个假说所指的主要是总的经济活动,而非个人财富,更少涉及全体幸福或者至少是大多数个人的幸福。在欧洲的许多地方,农业生产和贸易及工业的衰落同时伴之以个人财富的新分配及平均化。因此经济缩减或停滞的假说并不能得出每个人都较前更为贫困的结论。它同样也并不是说没有一些团体或制度兴起。上面引述的经济高涨的例子就是新发展和新开始的证明,在后来的世纪中就要有巨大的进步继之而来。因为经济发展的倒退并不意味着历史过程的中断。它的全部意义只是说,一段时间内新的增长不足以抵消经济衰落和社会收缩的下降效果。

总之,我们在这里只是涉及到一项工作假说,决不能看作是结论。它的主要的目的只是向下面的人提出一些需要证明的问题,这些人坚持说所有的经济变化都应看作是地方性的事件,除掉偶然的情况外都应看作是既非彼此联系也非相互作用的事件,而且它们也并未长久持续到足以在欧洲留下其长期不可改变的痕迹。

经济基础论文:国有经济基础论文

论文关键词:国有经济基础;社会主义所有制;股份制

论文摘要:国有经济基础论是一个过时观念,违背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两个决定,在已经明确了国有经济的定位,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体以后,还强调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脱离了中国改革实践,阻碍国企改革;国有经济基础论,成为维护垄断行业既得利益集团的一个借口,是国企改革一大障碍;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论述,是顽固坚持斯大林的模式,忘记了“一大二公”的历史教训。

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对它的认识涉及到目前所有制改革,以及未来所有制的塑造。当前国有经济在我国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它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对象,因而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占据什么地位,国有经济是否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否是主体地位,就成为目前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改革就难以推进,甚至会出现倒退。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论述中,运用最多的有四种:国家所有制、社会所有制、自由人联合体、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在这四种论述中,笔者认为可以概括为三种,社会所有制是一个总称,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区别于一般公有制。自由人联合体和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可以理解为同一内容,属于两种不同表述。另外一种是国家所有制,即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时,剥夺剥夺者的财产形成的。但在经典著作家论述中,没有一个全民所有制,这是斯大林杜撰的,是一个内含和外延谁也说不清的非科学概念。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无产阶级在掌握政权以后,必须把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建立国家所有制,以便保障革命的胜利和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但应注意:其一,马克思、恩格斯讲的剥夺只限于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而不剥夺其他人的生产资料,允许其他所有制存在,不是一律公有。其二,国家所有制是暂时的,一旦阶级消灭,国家立即消亡,国家所有制也随即过渡到自由人联合体。由国有制过渡到自由人联合体,在《共产党宣言》和《反杜林论》中,都讲得非常清楚。《共产党宣言》指出:“当阶级差别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资料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中的时候,公众的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73页)将生产资料“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中”,“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同上,237页)马克思把自由人联合体的内容界定为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表明:一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并不消灭个人所有制,而是个人所有与公有制相融合。二是个人所有制不等于私有制,不能利用这一所有制去剥削他人。可见,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将公有和个人所有有机的结合,二者融为一体,这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而不是国家所有制。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是判断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我们努力追求的目标。

斯大林在1936年宣布苏联已建成社会主义时,阶级差别应当消灭了,可是他并没有将国有制向自由人联合体过渡,来实现公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相反的他虚构了一个全民所有制来掩盖国家所有制,剥夺了个人所有,并将这种单一公有制凝固化,使其成为官僚所有制。由于这种公有制排斥个人所有,就使公有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对立,严重地脱离了群众,没有一个缓解矛盾的机制,使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导致苏联解体。

二、我国对国有经济的定位

我们过去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解没有达到马克思所说的理论高度,但我国改革的实践是和马克思所指出的方向是一致的。改革开放初期,首先将国有制作为改革对象,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解决公有制凝固化的问题。其次,允许在公有制之外发展私有经济,使两种不同所有制并存,这就克服了单一公有制的弊端,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但是公有和私有还是两张皮,没有达到马克思所说的公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对国有经济应有一个科学的定位。

我国的改革实践,经过试错的选择,对国有经济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定位。这就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它指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骨干企业。”

及时,这一国有经济定位,就大大缩小了国有经济的控制领域,削弱了国有经济控制的力度。将国有经济界定为涉及到国家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业,其他领域均应退出,这就为非公有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二,这一国有经济定位,是从《共产党宣言》提出国有制后,一百多年来及时次明确了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胜利以后所处的地位,首次回答了要国有经济干什么——为国家的安全和为社会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是为国家的职能服务的,揭示了国有经济职能转变的必然性。

第三,这一国有经济定位,就排除了经济基础论,表明国有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无关,它的存在不是作为社会经济基础,而是作为国家执行职能中的一种经济手段,这就纠正了国有经济占的比重越大,社会主义制度越巩固的错误观点,避免再次发生“一大二公”的错误,为国有经济大刀阔斧的改革扫除障碍。

第四,这一国有经济定位,就为民有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在国有经济退出的领域民有经济可以进入,是在先有国退,后有民进,不是民逼国退。

第五,这一国有经济的定位,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只可惜人们对此重视不够,只将其作为一项政策,而忽视了它的战略意义和理论意义。目前应强调这一《决定》,决不能从这一《决定》上后退,否则我国的改革会裹足不前。

党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打破了单一公有制的模式,允许私有经济存在,比斯大林模式大大前进了一步。但公有和私有还是两张皮,还不能表明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什么样的经济结构,公有制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的,什么公有制应为主体。党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回答了这一问题,指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一《决定》,一方面表明,目前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是混合经济,不是公有制一统天下。另一方面表明,公有制主要存在形式不是国有制,而是股份制,应占主体地位,应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这就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定了型。将股份制定性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也是有理论依据的。马克思说:(股份公司表明)“那种本身建立在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并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在这里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而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493页)马克思又说:“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与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相互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436页)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制是“社会资本”“与私人资本相对立”,“社会企业”“与私人企业相对立”。这种“对立”的性质,马克思把它定性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这种“扬弃”是表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范围内,股份制引起私人资本局部的质变,不再是私人资本,而是社会资本,但整个资本主义制度还存在。这种“社会资本”马克思特别注明,它是“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这种“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就意味着是个人所有。所以,股份制一方面是社会资本,另一方面是个人所有,可以实现公有和个人所有相融合,即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而股份制是通向这一目标的“过渡点”。

三、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的股份制定性为社会资本

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的股份制定性为社会资本,笔者认为有如下原因:及时,股份制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社会集中为前提的资本。”即适应生产社会化的资本。

第二,股份制可以实现资本公众化,将私人资本转变为个人资本。第三,股份制是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资本家被排除在外,由社会精英来经营。第四,由社会来承担股份公司的经营风险。第五,由社会对企业进行监督,股东举手投票和股市的波动,都牵动着公司的神经。将资本主义股份制定性为社会资本,这就表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产生了社会主义因素。马克思在1871年,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所写的《法兰西内战》一书中指出:“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新社会因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选集》第3卷,60页)这一“新社会因素”应是社会主义因素,股份制应是其中之一。这就证明: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所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不能产生社会主义经济萌芽的观点是错误的。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社会主义因素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一是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客观规律作用的结果,是不以社会形态为转移的。从资本主义发展历史来看,股份制不仅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所有制变化的一种趋势。英国的煤矿、电力改革,日本的国铁民营化,都是改为股份制,而不是私有化,股权的公众化趋势,是符合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规律要求的,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二是社会发展连续性的继承。

股份制虽然是社会资本,但它还不是自由人联合体,并没有充分实现个人所有制。美国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公众持股比例较高,但目前家庭持股才接近一半,并没有普及化。所以,马克思指出:股份制是“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一个必经过渡点,以便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所有,不过这时它已经不是当做一个一个分立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当做共同生产者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资本论》第3卷,502页)在这一段话中,一是指出股份制是向自由人联合体的“一个必经过渡点”。二是指出经过股份制,“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所有”,这是一个质的飞跃。三是指出这种生产者所有,“已经不是当做一个一个分立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四是指出这个财产是“共同生产者共有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把这四点用一句话来概括,即在公有制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也就是自由联合体。所以,建立股份制首先突破斯大林模式的单一公有制。其次建立股份制突破公有私有的分离,成为混合经济结构。三是建立股份制使资本转化为个人所有。这三点的实现,是靠股份制。所以,马克思、恩格斯一再强调股份制是“通向一种新的生产方式的单纯过渡点”,是有深刻道理的。

四、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国有经济基础论是一个过时观念,其危害极大。

及时,国有经济基础论,违背了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两个决定,在已经明确了国有经济的定位,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体以后,还强调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经济基础,是脱离了中国的改革实践,是明显地倒退,是制造混乱、扰乱视听,阻碍国企改革。

第二,国有经济基础论,成为维护垄断行业既得利益集团的一个借口,是国企改革一大障碍。

第三,国有经济基础论,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论述,是顽固坚持斯大林的模式,忘记了“一大二公”的历史教训。

第四,国有经济基础论,在苏联形成的国家对权力的高度集中、对资源的高度垄断、对舆论的高度控制,导致苏共的灭亡。我们应该引以为戒。

目前,一方面应重视我国改革所取得的成就,特别是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成果,它们来之不易,应特别珍惜,如国有经济不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不要轻易丢弃和倒退;另一方面也应重视马克思一些重要理论的研究,作为我们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在这二者结合的基础上才能与时俱进,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经济基础论文:经济基础与统治地位分析论文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内含着一个深刻而重要的思想和前提,即确认和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的重要构成部分,这意味着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基础不只是指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同时也还包括着不占统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的这一重要思想,作为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和总结,从理论上也就确认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这就从根本上彻底否定了将经济基础界定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传统观点。实践和理论都要求我们必须重新对经济基础的传统观念进行深刻反思,正视对其提出的挑战,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

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抹煞不同社会质的区别

何为经济基础?传统观点认为,是在一定社会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譬如,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照此推论,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不属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反而是其对立物和异己力量。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中,也就难免不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视为资本主义经济加以限制、排斥。然而,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却是不正确的。应当看到,经济基础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并不是等同关系,在一般意义上两者之间只是一种包含关系,前者包括着后者,但不能将前者归结为后者,当然,这并不否认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经济基础中根本的起决定性作用的方面。

首先,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在传统的观点看来,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其基本理由之一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各社会形态的性质。”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其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的,而经济基础的性质则又是由其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在明确了它们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我们说,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这是正确的。但却不能因此就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传统观点之所以拒绝承认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是认为,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的,若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纳入经济基础范畴,那就会影响、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从而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我们认为,这种担心或推论是没有根据的。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这并不会影响、改变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这一基本关系或原则。根据唯物史观,上层建筑的性质的确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但就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而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既不是直接也不是独立地对上层建筑性质起决定作用的,若是可以直接、独立决定,那么一个社会同时存在着几种不同的生产关系,这样上层建筑的性质将如何确定?应当看到,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直接决定的是经济基础的性质,进而才是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了上层建筑的性质。当说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时,这实际上是在表明,这一生产关系的“统治地位”是以相对于同时并存的处于从属地位的生产关系而确定的,它是以经济基础或者说是以同时并存的各种生产关系“代表”的身份决定上层建筑性质的。否则,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也就不能以“统治地位”的身份出现。在这里,“统治地位”正体现在它对经济基础性质的“统治”上。我们说,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能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从而不能决定社会形态的性质,这并非因为它不属于经济基础,而是因为它在经济基础中不占统治地位。由此可见,上层建筑的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这样一种内在联系决不意味着经济基础只能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一种生产关系能否占统治地位,这是在同时并存的不同形式生产关系之间,就其地位、作用相互比较而体现出来的,这种比较不是在经济基础之外,而是在经济基础内部或本身不同组成部分之间进行的比较。所谓“经济基础是指社会的生产关系”,这只能理解为,一种生产关系当它一经产生作为生产关系而存在时,它同时相对于上层建筑也就作为其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而存在,至于它能否占统治地位,这是在确立自身经济基础地位之后的另一个问题。就经济基础意义上,硬要给生产关系加以“占统治地位”的限定,这岂不是画蛇添足!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和能够决定经济基础的性质,这是两个既有联系但又有区别的不同问题,不可混同。一个社会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这只是在经济基础内部作为生产关系在地位和作用大小上的区别,而决不是经济基础与非经济基础之间的区别,决不是具有经济基础地位与不具有经济基础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的区别。同时并存的占统治地位与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内部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根据唯物辩证法关于一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其矛盾的主要方面所决定的原理,当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时,由于它在经济基础内不占统治地位,不是经济基础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它既不能改变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也不能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所以,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并不会被改变,在此基础上所决定的上层建筑的性质,仍会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保持一致。这就如我国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同时承认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并在一定程度上积极鼓励其发展,而这并不会改变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性质一样。因此,在坚持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这一关系时,根本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必要非要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

其次,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不会抹煞不同社会质的区别。传统观点认为经济基础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另一理由是,“只有把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看作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才能确定该社会的性质,才能把一个社会形态与另一个社会形态区别开来。”言外之意就是说,若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那不同的社会,特别是相继或并存的不同社会形态之间就没有质的区别了,人类历史就不再有时代、性质的不同了。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从思想方法上说,要么是过高地估计或夸大了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作用,将其作用提高到了可以改变经济基础性质的程度;要么是低估或缩小了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的主导决定作用,似乎是只有当它独立存在时才可能显示或保持其统治地位。若真是这样,其实际情况也许只能是占统治地位的某种生产关系本不配占统治地位,那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倒是应该占统治地位。

诚然,经济基础是从质上区别不同社会的重要方面,譬如,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有自己不同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的这种特殊性显示着不同社会质的区别。那么,一个社会要体现出其经济基础的特殊性,要使不同社会的经济基础在质上区别开来,是否必须将经济基础归结于或净化为这一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若是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包括在经济基础之内,是否就会改变这一社会经济基础的性质,就会抹杀或湮没不同经济基础的特殊性,而不能再将不同的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无论是否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它都不会改变经济基础的性质,不可能具有抹杀不同社会质的区别的作用和能力,这也正是它之所以不占统治地位的基本表现。一个社会究竟存在哪些形式不同的生产关系,将形成怎样的经济结构,何者占统治或从属地位,归根到底要由这个社会的生产力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所决定。但一种生产关系不占统治地位,这并不表明它不是经济基础。我们说,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能使不同社会从质上区分开来,这仅仅是因为这些生产关系不能决定经济基础的基本性质,而决不意味着这些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本身不属于社会经济基础的范畴。应当看到,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和能否在其中占统治地位,起到从质上区分不同社会的作用,这是两个虽有联系但又是不同的问题。一种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这是它相对于上层建筑的关系而言的。一定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存在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只要它客观存在着,那就必然要对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不论是否占统治地位,这并不影响它是现实社会的经济基础。但是,一种现存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能否具有从质上区别不同社会的作用,这是相对于经济基础中其他生产关系的关系而言的,结果如何,这就看它在与同时并存的其他不同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经济基础中能否占统治地位,能够发挥多大作用。使事物相互区别开来的是其自身的特殊性,对于不同的社会特别是相继的或同时并存的不同社会形态之间,重要的不在于有哪些生产关系,而在于这些生产关系中是何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不同社会的经济基础的特殊性主要就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不同,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才使不同的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至此,必然的逻辑结论只能是:使不同社会从质上区别开来的,不是在于只有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是经济基础,而是在于由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经济基础中何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例如,使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社会区别开来的,不是因为只有公有制才是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而是因为在由公有制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共同构成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中,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

二、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被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有悖于唯物史观

传统观点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范畴之外,不仅没有成功的实践根据,而且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来看也不能自圆其说。一般来说,在一定社会形态中除了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同时还有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表现在从前一社会形态中保留下来的旧的生产关系残余和在后期产生的新社会生产关系的萌芽。如在封建社会,除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之外,与此同时并存的还有奴隶制的残余,而在后期则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同时还有为几种社会形态所共有的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不论是旧的生产关系残余在一定时期被保留着,还是新生产关系萌芽的产生,从根本上说这都是由现实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来决定的。就此而言,对一个社会具有决定意义的不是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力;不在于有哪些生产关系,而在于哪些生产关系更适合现实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哪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一种生产关系的主体地位是相对于同时并存的其他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言的,是在这些不同生产关系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中确立并体现出来的。否则,“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个命题就根本不能成立。的确,哪种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这对社会经济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但若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只留下通常所说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或者说,整个社会只允许一种生产关系存在,那么,生产关系的这种“统治地位”就无从体现,也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尽管说它是“占统治地位”,可是在经济基础这个意义上它还能统治谁呢?这种“统治地位”岂不是名存实亡!把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不论主观用意如何,但在客观上不仅没有得到充分地展示和肯定,而是在否定或取消这一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的统治地位。

不占统治地位和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应该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就这两者的具体的存在形式、所起作用的程度、发展的基本趋势来看,相互之间是有区别的,但是,作为两种处于不同地位的生产关系之间肯定具有其内在的统一性,否则,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会被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所取代。一种生产关系只有在与其他生产关系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中才能存在。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这种统一性就应在于它们都是现实社会的经济基础,这也是一种生产关系尽管不占统治地位,但却又能得以存在的基本客观依据。若只见其对立,而不承认两者间的这种统一,是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这实际上也就是否认了不占统治地位生产关系存在的合理性、客观必然性。如所周知,经济基础,连同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被马克思、恩格斯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范畴来概括整个人类社会现象,并用以揭示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的历史理论,这些范畴之间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若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那就意味着这些生产关系已经没有了自己的生产力基础,在客观上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既然它不属于经济基础,它也就不能与之相对应的上层建筑发生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试想,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性,它既不能影响或决定上层建筑,也不能受到上层建筑的反作用,那么它又何以能够产生、发展或消亡?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这就意味着不占统治地位的新的生产关系萌芽只有在取得统治地位后才能转化为经济基础,可是它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连经济基础的资格都没有,它又依赖于什么条件上升到统治地位?可以说,一种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是其取得统治地位的先决条件或基本前提,没有这个先决条件它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上升或转化到统治地位的。任何一种具体的生产关系都有一个从产生、发展再到消亡的转化过程,但这只能是在作为经济基础的统一性的基础上,由从属地位向统治地位,再向不占统治地位的转化,是在经济基础内实现的转化,而决不能是在经济基础外,由非经济基础向经济基础再向非经济基础的转化。从经济基础这一范畴的外延来看,肯定不能小于其现实的生产关系范畴的外延。因为,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不能认为还有存在于社会形态之外的生产关系,要么马克思何必要强调是由“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恩格斯在谈到生产资料对社会的决定作用时说:“正如没有自在的资本一样,也没有在社会之外并对社会不发生影响的自在的生产资料。”(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170页。)同理,由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内在联系,那也决不会有在社会之外并对社会不发生影响的自在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曾这样说:“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无中发展起来的,……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发展过程内部和流传来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内部,并且与它们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35页。)这就非常明确地指出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地位、新旧不同的生产关系,并肯定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事实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同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只要它客观地存在着,我们就无法,也不能人为地在两者之间筑起一道屏障,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隔离在经济基础之外。一种生产关系不占统治地位,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也决不意味着它不属于经济基础。一种生产关系不论其是否占统治地位,它都会对上层建筑起着一定程度的决定作用,同时还要受到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就对上层建筑的作用而言,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关系之间,只有地位、作用程度大小的差别,而绝不存在有无作用的区别,不对上层建筑发生作用的生产关系是根本不存在的。上层建筑并不是只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服务,而必须是为包括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在内的整个经济基础服务。否则,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就无法存在,也就没有“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一说。既然存在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它就必然作为经济基础发挥作用。这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这本来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的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类似“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或“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表述: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起决定作用的、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151页。)在原始社会中,“原始共产主义占统治地位”;(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40页。)奴隶制度“很快就在一切已经发展得超过旧的公社的民族中成了占统治地位的生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96页。)等。但是,在他们的著作中,还没有看到把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把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的论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写道:“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这里所表达的思想,是被马克思称之为指导他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由此不难确信这一思想的重要性,以及论述中所用概念和表述的严肃性和科学性。马克思是认为,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经济基础的是“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显然,我们不能把“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理解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将这两者等同起来,而是应该将“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理解为包括占统治地位和不占统治地位在内的各种不同“生产关系的总和”,事实上,也只有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才可能成为“相适合的生产关系”。因为,一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不可能是平衡的,处于同一个层次和发展水平上,特别是当一个社会刚进入新的社会形态时,或者说在它的新社会形态的初级阶段时更是如此。所以,也决不能只用某种单一的生产关系,或者说仅由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去适应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一般情况下即使是旧社会遣留下来的“残余”,也必须是在伴随着生产力的长期发展过程才会逐步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一定的生产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并不在于是否占统治地位,而在于它是否与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马克思在这里说得十分明白,所要告诉我们的是,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的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决不是传统观点所坚持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从马克思这一清楚明了的论述中,丝毫看不出经济基础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总和”的含义。可以断言,传统理解是无中生有。不论对生产关系的“总和”作何理解,但其最根本、最重要的含义,就是指同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现实存在着的各种不同生产关系的“总和”,不论它是否占统治地位,都必然地属于这个“总和”的构成部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谈到资产阶级两大集团的斗争时曾表达过这一思想,他说:“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上,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49页。)非常明确,这是把现实的不同所有制形式都视为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恩格斯在致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也写道:“我们视之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在有分工的情况下)的方式。……包括在经济关系中的还有这些关系赖以发展的地理基础和事实上由过去沿袭下来的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这些残余往往只是由于传统或惰性才继续保存着),当然还有围绕着这一社会形式的外部环境。”(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731页。)所谓“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就是指经济基础;而“先前各经济发展阶段的残余”,显然是指已经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等。恩格斯十分明确地肯定了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的“残余”的经济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其实,从理论上说,经典作家也决不可能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在经济基础范畴之外,若是这样,他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又何以能成为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因为,若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这就意味着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中没有自己的位置,无容身之地,因而这种生产关系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也就不可能在唯物史观中得到科学的说明和揭示。难道马克思在其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会留下如此显而易见的矛盾和问题吗?

三、不占统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属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基础范畴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的思想,社会主义应该是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前提,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组织生产的社会。但我国是经过新民主主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所以,邓小平讲:“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5页。)所谓“不够格”,主要是指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与发达国家相比经济还比较落后,而这一现实的客观经济状况则又意味着,在我国现阶段,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仍具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合理性,仍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国现阶段进一步发展生产力的必要经济形式。事实上,由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很快就能完成的过程,而是要经过一个伴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才能逐步实现的长期过程。这个过程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非公有制经济由过去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转变到从属地位,待其所能容纳的生产力全部发挥出来之后,才能最终为公有制所取代。非公有制作为不占统治地位经济形式的存在过程,是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是不能任意取消的。恩格斯在谈到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度废除时指出:“不,不能,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9页。)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废除私有制才意味着经济、社会的进步。我们虽一度把私有制消灭了,但结果还得再请回来。实践证明,在我国现阶段就拒绝非公有制经济,这并非是正确的选择。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现在较大的实际就是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也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发展生产力、巩固社会主义并进入更高级阶段创造物质基础的阶段。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过程或阶段。由于在理论上将经济基础归结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而把处于从属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并将这种论点“附加到马克思主义名下”,以至有很长一段时期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上拒斥非公有制经济,片面追求纯粹、单一的公有制,将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视为洪水猛兽、万恶之源,是社会中具有毁灭性、破坏性作用的因素,被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异己力量,将其与“消极”、“落后”、“反动”、“腐朽”联系在一起,甚至划上等号。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正本清源,创立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确立了“三个有利于”标准,逐步纠正了过去极其片面的错误观念,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非公有制经济有了比较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正确认识。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虽不占统治地位,但这决不意味着它没有存在的客观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它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还是相适应的,还是不能取代的可用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经济形式。只要它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就必然地属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基础范畴,是其重要构成部分。我们必须尊重实践,实事求是地在理论上还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关于经济基础范畴的本来含义,确认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其积极能动作用。

从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所发挥的重大积极作用看,也必须彻底纠正将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排除于经济基础之外的极端错误,而确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地位。实践证明,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虽不占主体地位,但却作为经济基础的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作用。正如所指出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满足人民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作用。”确认非公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合法地位,并进一步发挥其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之一。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构成与社会阶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最突出的一点是:私营经济在整个经济成分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据《人民日报》2002年9月20日报道,截止2001年,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为2423万户,私营企业202.86万户,从业人员达7474万人,注册资金21648亿元,共创产值19878亿元,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19675亿元。在过去十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增长为20%以上。面对这样的统计数据,我们还能否认非公有经济的经济基础地位和作用?许多个体私营企业者不仅重视自身企业的发展,关心中国企业改革,勇于探索、创新,而且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他们在为社会提供就业、税收、产品等有形财富的同时,也在探索和创造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企业管理模式,为中国企业的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借鉴,这些无形财富的意义更加重大。

我们必须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来分析、看待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要看到非公有制经济是存在于经济上以公有制为主体,政治上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社会条件之下的,它赖以存在、发展并为之服务的社会就是我们这个现实的社会主义社会,而不是资本主义或其他什么社会,社会主义制度影响、制约着它,公有制统治着它。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说的:“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①在一定社会存在着的各种生产关系中,必有一种占统治地位,并决定其他生产关系的地位和影响。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作为一种“普照的光”,必然改变着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使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十五大报告指出,“只要坚持公有制占主体地位,这就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这是客观事实,不能对此视而不见。非公有制经济被作为经济基础的组成部分并鼓励其发展,从根本上说,这是由我国现实生产力状况及其发展要求所决定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一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根据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公有制、社会主义制度这本身就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基础之上的,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如果不尽快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我们将用什么来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我国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和教训就是,未能充分认识先进生产力的基础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忽视发展经济和不断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等问题。非公有制作为发展生产力的必要经济形式,在发展生产力、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增加就业、为国家提供税收、充分发挥社会人、财、物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障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在我国现阶段是公有制还无法取代的,它还要继续发挥其经济基础组成部分的职能。

根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在我国现阶段要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必须确认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地位,并切实得到上层建筑的支持、引导、规范和保障,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服务。现在,有些地方仍不时地发生一些侵害个体和私营企业利益的现象,这与我们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否认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地位不无关系。当然,个别非公有制企业还有违反国家政策,如侵害职工利益、偷税、漏税等现象,问题的主要原因不在于它是非公有,而是由于监督管理不力。这些现象在国有企业中也并非不存在。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这一思想内含着对非公有制经济基础地位的确认,同时也表明要充分发挥上层建筑对不占统治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十分正确的。总之,确认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地位,把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其经济基础范畴,这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经济基础论文: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

(M.波斯坦是英国著名中世纪经济史家,新人口论的奠基人。本文是他1950年在巴黎第九届国际历史学家大会上宣读的论文,集中反映了他的新人口论理论。现据1973年波斯坦论文集译出。 原文本附有大量注释,引用许多文章专著。因有些材料国内不易查找,有些亦显陈旧,实际用处不大,故从略。——译者)

本文的题目是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这个题目含有某种早期马克思主义的意味。不过它通常的意思还是很清楚的,那就是指人口和土地垦殖,生产技术以及经济活动的总趋向。总之,它包括可以离开法律和社会制度以及阶级关系讨论的所有经济事实。

这些问题下面将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本来,把它们和别的制度的以及社会的现象截然分开,实际上就是和整个历史过程分开,已经是够糟的了。如果再要把人口和土地垦殖分开,把垦殖和技术分开,把这三者和物价以及生产的总趋向分开,那就更是生硬的割裂了。因此我准备大体上把它们结合起来论述。

所以有必要和有可能把这几个问题合并讨论并且把它们和中古史的其他问题区分开,是因为它们都牵扯到近来的经济活动总趋向的讨论中,或者用时髦的术语来说,牵扯到社会收入的“长期运动”的讨论中,史学家们不会忘记最近十余年来涉及中古经济发展方向和速度的主要争论:若干世纪以来经济活动是否持续高涨?它究竟是增长了抑或是衰落了?是什么影响它运动的方向和规模?实际上它引起历史发展的整个体系问题。因为即使能够表明中世纪的发展经过了独特的以至显然不同的各阶段,也仍然还需要考察这些阶段是否长得足以称之为“长期趋势”。

“长期趋势”是个新名词。它几乎是半生不熟就出炉的。但它的基本内容,至少是其某一方面,却早巳为中古史家所熟悉。多布舍和皮朗的功绩是提出了这个问题,由此和十九世纪史学家的既定原理决裂。十九世纪史学家大都主张,中世纪的事是于罗马帝国灭亡之际从无有或者几乎是无有开始的,之后持续发展并无中断,直到十九世纪社会达到繁荣阶段。但多布舍和皮朗却着手证明在罗马和中世纪之间有某种连续性,并从而推翻了(虽然似乎是十分荒谬)中世纪的发展只是简单的持续的观点。因为他们主张黑暗时代并不是新的持续进化路线的起点,而只是晚期罗马衰落趋向的阶段,很快就继之以早期中世纪的上升趋势了。皮朗本人则走得还要远一些,他主张加洛林时代中期是一个中断,这样使经济衰落和高涨的平衡更复杂化了?/p>

从那时以来,争论的焦点有了一些转变。已经不是把罗马与中世纪的联系解释得使人人都满意的问题了。人们的兴趣已由罗马—蛮族的联系转到以后时代之间的联系上。中古经济的上升究竟开始于五世纪抑或是八世纪?它是否不间断地一直发展?如果它有中断的话,这种中断的大小与深度是否足以表现为一个时代?如果能划出这个时代的话,是不是能说有一个高涨的时期继之以衰落的时期?

这里,皮朗的理论再次预言了后来讨论的某些方面。他的著名的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研究,首次提出了中世纪早期商业扩张和贸易自由,中世纪晚期商业停滞、贸易受管制的假说。但他的理论只限于贸易,而贸易虽然十分重要,却并非中世纪时人们的主要经济活动。但在他之后,各国的一些史学家,有德国的阿贝尔、挪威的什里纳、比利时的万·窝威克、法国的佩华以及英国我们几个,几乎同时研究出,划分整个中世纪经济至少为两个相关的阶殴:发展阶段,以十四世纪初为较高点,衰落阶段,包括十四世纪大部分和十五世纪。

举不出多少重要的新材料来支持这种划分。各地区的史学家常常注意到十一、十二和十三世纪农业和贸易的高涨。关于垦殖和农业发展的各地方的材料是如此明显,大多数史学家都准备接受这一事实。另一方面,中世纪晚期农业生产和垦殖事业衰落的问题都有着许多争论。关于它的事实也早是众所周知的了。从十六世纪开始,德国人就知道并且记下了关于他们的“荒废的村落”,法国史学家也一向知道并且写下了晚期中世纪的耕地荒废和人口减少,比利时史家也同意视十四世纪晚期和十五世纪早期为弗兰德斯城市发展的低点。但直到最近,大多数这种研究都是由一些对地方事件感兴趣的史学家对有限的地区进行的。科瓦列夫斯基的重要著作也许是的一种恰当地着重指出全欧洲经济衰退问题的较老的通史。不过近年来,经济史家越来越多地倾向于主张,许多地方性的经济衰落事例是涉及西欧大部分地区的普遍趋势的一种标志,这一衰落趋势占了十四世纪后半期和十五世纪的前半期或前七十五年。

反对的论点自然也有。最近,一位杰出的和备受尊敬的研究英国中世纪农村的苏联史学家科斯敏斯基,在《历史问题》的一篇文章中总结了中世纪晚期农业史的一些英文著作,并批评(确是大力批评)了把十五世纪当作经济停滞和衰落时期的论点。科斯敏斯基教授认为应对这一论点负责的剑桥史学家,是受了其庄园资料的蒙蔽。当时封建的经济结构形态无疑地正处于崩溃之中,但是具有封建性质的庄园资料必然要夸大衰落的规模并忽视封建村落之外的新发展。如果剑桥史学家不这样盲目的话,他们就会看到新的高涨——纺织业、城市扩展, 自由农民和无产者人数的增加,而这些都会使经济趋势衰落或停滞的理论成为空话。所以如果把这些新高涨都算上的话,那十五世纪应当是前进发展的辩证系列的最初阶段。

这个问题下面还会谈到。其他的反对意见则没有如此激烈也不是从总的方面来的。大多数提出反对意见的史学家看来并不怀疑西欧大部地区农业衰落和人口减少。他们的怀疑大都限于某些地区和某些经济部门,认为那些地区并未参加这一运动,那些经济部门并未从农业衰落中受害,相反反而得益,例如贸易和工业就是如此。

但是除了这些分歧和意见不一之外,流行的讨论大多未集中在这一变动的事实方面,而是集中在它可能的解释上。在试着估价晚期的衰落和早期的高涨时,历史学家附带把物价、通货、技术、人口等的作用问题中本来所包含着的中世纪发展的根本问题,提到表面上来。

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 (二)

(英)M.波斯坦

通常都认为物价在中世纪早期上升,晚期下降。确实,已公布的中世纪物价材料是很少的。有少许的德国的地方物价零碎材料,达维纳尔的一些颇不完整的数字汇集,以及一些地方性的物价汇集如佩尔克关于克拉科夫的物价汇集等,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几乎全部大陆上的物价材料了。但是托罗多·罗吉士和贝弗里治关于英国物价的巨著却对历史学家很有用,提供了许多宝贵情况。这些情况明显指出农产品价格在十四世纪中期前上升,在中世纪晚期则有下降趋势。在法国和德国的许多地方,这个趋势被更厉害的货币金银含量减少所掩盖了。但甚至在物价用通行的货币表示出继续上升或至少是稳定的地方,它们按白银计算也是下降的。当然可以说把中世纪的物价用金银来计算是错误的。这一主张对某些商品和某些阶级来说是正确的,对于小麦和裸麦来说却不对。但是也用不着把通行的价格折合成相等白银的谷物来确定农产品价格的下降。因为在通行价格的明显浮动中,很容易发现实际价值下降(有时是急剧下降)的信号。

物价的早期上升和晚期下降实际上已被历史学家普遍接受。讨论已转而追溯到另一阶段,即物价运动的基本原因,主要是通货和人口问题。

通货或货币的状况总的说来影响物价的变动,这是经济史家所易于取得的至为明显的结论,尤其是因为这一结论碰巧还被贵金属供应情况的说法所支持。现在普遍认为,当十二,三世纪欧洲物价上升时期,它从匈牙利、哈尔茨山、蒂罗尔等处得到的白银供应也迅速增加。而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上半期物价下降时,同时也是老银矿产量迅速衰落时期。因此物价的下降和上升是由于新的贵金属矿供应变动所引起的这个结论很难反对,而事实上也从未受到多大反对。它可以在讨论中世纪早期和晚期经济发展趋向的大部分著作中找到。

最近,新出现的通货假说,提出了一个忠实反映我们当代经验的问题,即欧洲的支付平衡问题。马克·布洛赫在其论黄金的著名论文中,试图表明从晚期罗马帝国以来,欧洲一直用黄金作为其主要国际支付手段。主要根据他的提示,伦巴第教授又在这一题目上做了大量工作。

自然这个题目还只能说是一个提要。只是等到伦巴第对它增加了一切必要的论据和材料,才使我们有可能估价它甚或批评它。但即使伦巴第的论点得到证实,也只适用于意大利城市的国际贸易或者那些受意大利贸易直接影响的家庭手工业和商业部门。中世纪经济的大宗是不涉及国际贸易的,而且有一些还不涉及任何贸易。对外贸易的涨落不能直接用来说明十三世纪的新的耕地,新的村庄,更多的谷物收成和牲畜以及更多的人口,也不能说明晚期中世纪农业产量和耕种面积的下降。也许我们幸运的是正在摆脱教科书中夸大了的自然经济的观念,并且准备较十九世纪史学家给予早期中世纪以更多数量的贸易和一般说来更多的经济上的多成份性。但也有可能在相反的方向走得太远,把中世纪的农民想象成马来亚的橡胶种植者或阿根廷的牧场主,认为他们是根据国际价格的经济刺激来播种和收获,考虑的全是国际收支平衡问题。这简直就象把黄金供应和中世纪经济总运动的上升与下降的主要问题混为一谈一样。

银币是地方贸易的主要中介。我们大家都准备同意布洛赫和万·窝威克的竞见,即黄金主要用来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白银则是日常交换的中介。但即使白银也不易用来计算经济的趋势。如果白银供应的变化引起物价高涨,那这种高涨应该是“普遍的”,即它大体上影响到进入中世纪地方性贸易的所有商品。但是大多数当代的研究者指出,农产品价格和工业品价格的运动是不一致的。十二、三世纪时,工业品价格不像小麦价格上升得那么高那么快,而到中世纪晚期也没有下降或停滞。仔细考察欧洲不同地区物价起初上升然后下降的日期,就会发现很难使物价运动的时间和我们所知的白银供应增加以及减少的时间相一致,同样也很难把物价运动的地理分布和矿区的位置连系起来。

更为困难的是,白银储量经常是充裕的,十三世纪末时更为充裕,因此对于用于铸币的全部贵金属供应来说,新开采的金属的减少只有相对地小而又小的影响。更为重要的必定是现有白银储量的使用上发生了变化——首先是窖藏或非窖藏的比例、或在用作信贷基金的比例有所不同。用更时髦的语言来说,就是“易换现金的选择性”的变化定会较每年新增加的金属量更影响于物价变化和经济活动。

因为我们对“易换现金的选择性”的变化和贵金属的流通知道的很少,所以很难如同把它联系于当代经济的讨论中那么容易地把它和中世纪经济发展的长过程联系起来。十二、三世纪时,信贷和支付的技术有很大改进,商业周转总的来说也迅速多了。一些金银被从埋藏之处或其他非货币使用之处吸引过来。货币的数量一定是大大增加了,这样也从而提高了物价水平。但是难道我们同样能肯定十五和十四世纪流通量缩减了吗?当时的动乱可能引起一些窖藏,可是王室的和其他的税收增加了,从而就会使更大比例的国民收入投入流通。此外,商人和银行家的财政技术并未衰退而且甚至更进步了。因此就绝不能肯定说中世纪晚期整个货币数量减少了,即使有点减少的话,这点减少是否足够扭转当时的整个经济趋势,也是大可怀疑的。

根据以上所述重新考虑一下的话,新的金银量和物价以及经济活动之间的联系,大部分就失去作用了。于是定会引出另外一个较以上讨论过的更重要的因素,即人口。从一般的理论观点来看,人口的升降适用于说明我们的证据所提出的所有现象,并且不会引起像其他的解释所引起的那些反对意见。当人口上升时,农业在经济学家所谓的报酬急剧递减的情况下扩展,农产品价格必定上涨。另一方面,当人口下降时,相对于用于农业生产的资源总量和食物需求来说,农产品的供应将较为丰富,粮价也相应下跌。人口的升降还会对物价产生所谓选择性效果,即它会引起农产品价格的相应运动,但是对于不大服从报酬递减律的商品阶格,即大多数的工业品价格来说,却很少影响。

这些还只是理论,而且和所有的理论一样,初看起来,要它适应中世纪经验的无穷变化,似乎是太简单了。但碰巧这个说法还适用于我们从中世纪人口中所知的单独例证。这种例证之一——即垦殖问题必须在此略加详述。这对于人口学家的一般兴趣来说也许相距太远,而且由于它涉及本文所述经济史的各个方面,其内容也太广泛了。

中世纪早期,内部移民,新村落及新居民点等事例,是说明人口上升的主要证据。英国垦殖事业的研究还属初创阶段,十一至十四世纪人口增长的某些情况可由庄园记录得知。但

在法国和德国,垦殖的研究已较为深入而庄园记录又少,内部移民的证据自然就拿来作为人口增长的证明。同样,晚期中世纪人口的减少可用土地抛荒,耕地缩减来证明,这样人口增减的历史就和农业盛衰的历史溶合在一起了。在农业如此重要,农民如此众多的社会中,它也应该是这样的。

于是,物价,人口、农业生产三者遂以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而出现,经历着大致同样的发展阶段,联系着并且影响及于中世纪经济史的每一重要事件。但是它们之间如此紧密作用,使得很难指出其中那一个是经济变化的主要推动者。有时人口的运动较其他经济变化是更为基本的,但仍然很难把人口趋向当作的或终极的原因。这里正如在历史的其他领域一样,找寻终极原因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循环论。因为如果人口的升降引起中世纪经济总的变动,那么又是什么引起人口的升降呢?从理论上说可能是(但从历史根据上说不大可能)生物学的因素在起作用,即人类的生殖能力起了某种突然的变化。黑死病也许可以看成是一场生物学上的灾难。但黑死病甚至再加上十四世纪的其他大瘟疫,是否能决定中世纪晚期人口的趋向仍然值得怀疑。因为人口下降趋向的信号在黑死病之前出现,而当大瘟疫的直接后果不再被感觉到之后也没有消失。至于其他更重要的生物学的变化,我们一无所知,而且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值得知道的东西会被发现。

这一变化能否从地理学、首先是从气候的原因上加以解释呢?有一切理由可以认为,农业衰落是由十四世纪二十年代连续的歉收引起的。在英国,连续的阴雨和水灾使全国遍布饥荒,在德国和法国,1309—1323年之间也是气候不佳,收成减少。一些北欧学者也把西挪威和冰岛农业经济的持续变化归之于气候剧变。两国在十四世纪前粮食本可自给,到中世纪晚期则要大大依靠进口,实际上停止了自己种植粮食。

这个论点值得称赞但并不完善。拿英国来说,一、二十年的歉收不足以影响到一个半世纪的经济趋势。即使能证明那时英国东海岸下沉,不列颠的水利分布发生了长期性变化,但仍然难于理解为何气候的变化是以“长久地”影响农业衰落直到十五世纪二十五年,而后又能使农业于十六世纪出现高涨。同样难于理解的是何以所谓的雨季周期不但使那些歉收主要由于雨水过多的英国这类的多雨国家农业衰落,而且也使像南欧和西南欧这些歉收主要由于雨水不足的干旱区域的农业也衰落下去。至于说到西挪威和冰岛,仍然需要证明的是,他们从前的几世纪本来靠自己粮食生产能过活,而以后几世纪的农业衰落并非由于纯经济原因,例如由波罗的海输入廉价谷物所致。

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 (三)

(英)M.波斯坦

这样,我们不可避免地又回到更通行的、更纯粹社会学的解释上。通过和欧洲史上其他相似世纪的比较以及和其他文明相似情况的比较,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一定会想到按照马尔萨斯的生存标准来说明的人口本身所固有的趋势。我们关于远东人口过多国家人口趋势的了解,尤其是最近对十七,八世纪瑞典人口的研究以及对马铃薯灾荒前夕爱尔兰人口的研究,使我们能知道一些人口过多国家生活资料处于边际状态时会发生什么情况。在爱尔兰,马铃薯本来在新垦地上长得很好,但上一世纪四十年代主要由于病害突告无收。人口随着婚嫁生育,先前曾使马铃薯产量增加,此时突然面临饥荒。因此认为中世纪的情况有某种相似之处,其晚期生产的下降是对早先过度膨胀的自然惩罚,也不是过手幻想的了。当移民运动发展,新土地不断开垦时,从处女地上得到的收获不断鼓励人们建立新的家庭和居民点。但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边际土地的边际性质定要显示力量,而高产的蜜月就会继以长期的报应,那时贫瘠而不再是新的土地,给其耕作者以不断下降的产量和牛羊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一些偶然的不幸事故,如十四世纪二十年代的连续灾荒等,就足以扭转整个农业生产的趋势,并使人口指数下降了。

这种发展一旦开始,至少从理论上说,就会继续到土地和人口所曾达到的稳定平衡点之外,而由于瘟疫的结果,不适于种植的土地也不再耕作。耕种面积的缩减是如此持久,延续、愈演愈烈,以致在欧洲似乎开始了“长期的抛荒”时期。这个长期过程是否确实存在还未得到证实,但是总的说来,存在抛荒的假设是和中世纪农业以及垦殖的经济基础一致的。在一般情况下,十四,五世纪放弃边际土地的压力,正和前些世纪开垦新土地的需要同样持久而强烈。

这个压力可能是垦殖不当或土地肥力衰竭的后果。人们终于发现他们已达到土地生产力的极限,不仅因为他们开垦着新的贫瘠的土地,而且因为他们耕作旧土地的时间也太长了。自然,历史学家不愿主张中世纪土地普遍贫瘠化的理论。但是重要的是不能忽视这一可能性;中世纪时并未敝出足够努力以保持大面积耕地的肥沃程度,尤其是在依附农民的土地上。英国庄园上的小农负担是如此沉重,饲养牲口又受限制,定必很难使他们锐意经营其土地。

当土地受到过度的或不顾后果的耕作时,就需要减少旧的定居面积并迁居人口到新的处女地,以维持日益增多的人口,同时也取代旧的已经衰竭的土地。由于处女地的储备消耗净尽而造成十四、五世纪时对新土地的垦殖中止的事实,使得旧土地的衰竭无法得到补偿。

如果情况确是这样,那么大瘟疫年代人口的减少与垦殖的衰落就不应仅只归咎于瘟疫,而且还应归咎于更根本的历史性原因。人口与农业生产在瘟疫之后走向恢复所经历的缓慢而曲折的道路,可以用瘟疫正爆发于人口和生产处于衰落之际的事实加以解释。持久性的人口过剩也需要由这种下降趋势来纠正,犹如由瘟疫年代的高死亡率来纠正一样。从意大利的例子来看,一直要到第三次,也就是发生于十四世纪二十五年时的一次瘟疫大流行之后,人口与生产的平衡,甚至还可说是新的增长的可能性,似乎才又重新建立。

这一假说极而言之还只是试探性的,还只是一种猜想,可能变得不对。这里把它提出来,不是为了说明人口的趋势,而是为了强调历史的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人口的增减,也许是作为生产增减基础的所有过程中最基本的一种,但它本身又可被中世纪农业的上升和下降趋势所影响。进一步研究还可发现影响人口运动的其他力量,首先是农业增长时家庭结构的革命性的与不可逆转的变化。中世纪史学家应当还记得大份地与小份地的老问题以及“大家庭”某时分裂为当代性质的“小家庭”的可能性。最近的考古发掘,特别是在丹麦,提出了间接的证据,支持早期中世纪的某一时期北德意志的家庭规模曾起了急剧变化这个假说。但是家庭为什么要分裂呢?对这个问题可能有多种回答,其中最受称道的似乎是,移民运动使建立新家庭有了可能,并且普遍开创了破坏大份地的父家长制家庭的一致性的环境。于是移民,生产增长和人口基本单位的革命性变革又一次同时既作为原因又作为结果而出现。

生产的增减和技术变化,尤其是农业技术变化有关,尽管整个中世纪技术的发展是相当停滞的。农业技术的变化在早期中世纪也许比晚期还要大,但即使在那时它也并不像一度认为的那样重要。我们曾被告知说,人们在中世纪早期驾驭畜力时把轭具放在牲口肩上,以取代罗马时放在角上或颈项上的办法。但是有证据表明中世纪的习俗既不一致也非一贯,老办法在欧洲某些地区不仅继续存在,而且易于恢复。同样难于按照字面采纳日耳曼移民带来了八牛牵引的具有轮、犁刀和犁板的重犁的普遍使用这一说法。现在的证据认为,从早期的轻型犁到后来重犁的过渡是逐步而缓慢的,重犁在欧洲北部当日耳曼人来了数世纪之后仍未普遍使用。而且只要是在正常耕作的土地上,无论如何潮湿和粘结,轻型犁和较少的畜力同样可以耕出深的犁沟和把土翻转,其效果并不亚于重轮犁。重犁在经常耕作的土地上并不像开垦处女地那样必不可少。当早期中世纪人们扩大占领粘土地带时,重犁和大牛队的使用才变得重要并流行起来。如果确是如此,则起作用的因素并非新犁所代表的技术革命,而是人被召唤去进行的向低地森林大规模开垦的巨大工程。如果不怕说成诡辩的话,值得注意的是,中世纪早期所证明的,并非一次使开垦成为可能的重大的技术革新,而是一次迫使人们使用最适合于这一目的的工具和技术的大规模开垦运动。

对平原和森林的开发是黑暗时代欧洲经济的突出事件。但即使这件事,也并非如历史学家一度相信的那样,它既不是新的,也不是一桩大规模的企业。由于最近研究的结果,考古学家现在认为,用火焚烧森林和林区间歇耕种,早在史前时代已经开始,当日耳曼人进入西北欧时已发展很长时间了。我们也不再认为转换耕地和间歇耕作制只是史前的情况,当中世纪之初就被更高级的轮作制代替·厂。大部分英国农业史家现在准备通过整个中世纪,实际上直到十八世纪,以探索在英国被称之为“内田一外田制”的耕作制度的痕迹,这种制度有一小块长期耕作的核心土地,周围绕以间歇耕作的大片地区,这一地区德国也称之为“外田”。

耕作制度发展的古老历史便是这样地“演奏”出来,散布于大大拉长了的历史时代中。但无论如何延长,这一历史仍然把中世纪土地利用方面的主要进步归之于中世纪早期。以二田制或三田制为基础的长期性田制变得普遍了;从英国的例证看,十二世纪末到十四世纪初之间,田制进一步改善,首先是三田制代替了二田制。这一时期到处都可看到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方面的巨大革新。尼德兰人民完善了他们排干沼泽和筑堤防海的技术;不列颠的牧羊人饲育出高质量的大批羊群,是十二世纪英国农业的主要特征;全欧洲的水磨工人学会了制造和使用上击式水车,加斯科尼的葡萄种植者于十二、三世纪创建了闻名于欧洲史的大面积的专业化葡萄园。

因此,即使保守地估计,也大致可以肯定技术进步在中世纪早期的农业发展中起了作用。但这种改善在晚期是否足以抵偿生产的衰落却是大可怀疑的。从十三世纪末起,技术改进越来越慢,规模也越来越小。小片的圈地,少数地区脱离二田制,散落各处的蔬菜栽培之增加,这大致上就是英国十五世纪的全部技术进步。这时葡萄种植明显传布于全德,大部分系取代耕地而致。经济作物——亚麻、大青,茜草,大麻、啤酒花等,在德国过去种植小麦和裸麦的一些地区发展起来了。尤其是在荷兰,经济作物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但是如果估计一下价值和面积的话,这些新的收获是否足以抵偿像德国这样受到严重衰落伤害的国家农业衰退的损失,仍然可疑。只有在意大利,十五世纪农业投资的复兴使农业产量整个上升。其他各地则投资和农业都在衰落而不是上升,技术的进步也不足以补偿人口减少和不利的物质条件。

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 (四)

(英)M.波斯坦

自然不应过份指望这种趋势在整个欧洲是一致的,也不能指望它在每个经济部门都同样强烈。我们关于早期中世纪的知识太少,很难在明显的经济一致高涨现象后面探知其地方性特点。不然的话,我们无疑地会知道某些地区在停滞或衰落,而别的地区都在繁荣。我们确有把握说来因河三角洲的贸易并未加入十一,二世纪时的大前进;十三世纪时挪威的经济尤其是贸易下降了;而法属弗兰德斯和阿尔土阿由繁荣走向衰落,同时弗兰德斯却达到全盛。我们还知道,西西里和普罗旺斯十二世纪早期大有希望的发展并未进行到十三世纪,当意大利的和法国的其余地方稳步前进时,它们的经济却处于停滞之中。巴伐利亚则十二世纪末时对平原的移民已经完成并宣告结束。而十二世纪的大部分时间英国的整个北部和西北部以及英格兰中部的西面一些地方,则处于移民缩减和地价下降的时期。

由于史料相对丰富,比较容易指出十四,五世纪的衰落有例外的地方。意大利的十五世纪在许多方面都是例外。根据间接证据(有些确实是非常间接),一些意大利史学家最近指出十五世纪时北部和中部意大利仍在逐步前进,农业发展也刺激了内部贸易。其他例外也有发现。北荷兰于十五世纪进入巨大的海上贸易发展时期,而这时英,法,弗兰德斯以至汉萨同盟的商业却处于停滞或衰落之中。很可能就在这时,勃拉邦的巨大集市和南德诸城开始由于汉萨的灾难而受益。在英国,伦敦,也许还有南安普软和布里斯特尔处于繁荣,而其他大部分城市却经历着衰落。在一段时间里,纺织业地区的兴起在有限范围内补偿了农业的衰落。英国、北荷兰,勃拉邦以及弗兰德斯小城市等处的纺织业似乎得益于巨大的呢绒出口中心佛罗伦萨和弗兰德斯四大“来登”的衰落。某些德国史家最近提出,晚期中世纪应视为德国城市繁荣的较高点,而城市的建筑活动应看作是对荒废的村落之补偿。

虽然这个观点尚未证实,但很可能紧接着大瘟疫之后,许多欧洲城市受到资本相对过剩的刺激而经历了一个短暂又令人心迷的繁荣时期。

这类的变态是如此之多,足以推翻一种单一发展路线的想法。它们加强了史学家固有的对概括和总结的怀疑。但任何对这种怀疑的舒适享受却是与经济史家不相容的。在论述经济发展时,经济史家必须假定西欧史上有一种普遍的长期的发展趋势,否则1950年欧洲的经济社会图景看起来就会很像来自950年的了。中世纪晚期材料性质上的矛盾之处,正好可以证实经济史家的某些怀疑,即十四世纪尤其是十五世纪,欧洲经济究竟是否经历了一个发展趋势上的普遍倒退。

如果说我个人倾向于打消这种怀疑、接受普遍衰落的假说,这主要是(虽然不是)因为如果认真衡量和验证一下,证据是指向这个目标的。

最重要的验证就是历史的一致性。当然,一致性是很难验证的,因为它需要从一开始就有辨认主要事实和情况的能力。但是,资料总是不断地供给我们以清楚的证据。我们必须尝试在弗兰德斯和汉萨的背景上来说明工商业在各地方的兴隆。同样地方纺织业的繁荣发展也必须和工业总的衰落联系起来,这一衰落不仅影响及弗兰德斯和佛罗伦萨的老纺织业中心,而且影响及大部采矿业。

我们还可对历史的一致性做进一步的验证。我们可以主张,很难把工商业的高涨和经济生活的总情况,尤其是农业的衰落协调起来。在中古晚期,仍然和早期一样,农业是最主要的就业部门和较大宗的国民收入源泉。大致按人口计算,它占到西欧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九十。我们如何能使继续增长着的工商业和一世纪以上衰落的农业生产和国民收入相一致呢?

自然可以设想一个不寻常的作用相反的情况,它可以允许工商业高涨而农业和国民收入却从而陷入缩减之中。如果对城市的商品和劳务的需要主要来自城市居民本身,则情况就可能是这样。它也可能是由于瘟疫引起土地收入的重新组合而致。事实上从未有人主张,农村居民货币收人的增加,是瘟疫导致的社会与人口变化的结果。

这样的变化也许发生过。但即使它发生的地方,它对于城市贸易的普遍影响,也很难说如像最近某些史学家所主张的那样有利。如果在国民收入与个人收入之间划上一条明确界线的话,那么这方面的许多混乱就可以避免了。个体村民的平均实际收入可能上升,但这一上升并不一定需要导致对城市产品有更高的现金开支总额。这个支出最终要看乡村生产者和地主的全部货币收入而定,这项收入却来自农村居民自己不消费而用来出卖的农产品的总量。这些产品的量不会上升很多,实际上可能降低。乡村消费者的人数肯定减少了,同样全部生产也下降了,而个体消费者的个人消费则可能上升。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农产品价格普遍有下降的趋势,因此即使这里或那里在市场供应上有些微增加,它的影响也大有可能被较低的价格所抵消。这方面的例外也许是那些主要饲养牲畜的地区以及由于畜产品的较高阶格而受益的地区。但是我们知道,城市物价较谷物价格相对要高,所以相对的物价运动可能遏制住对城市产品的有效需求。

贸易繁荣和农业衰落的必要条件是很少同时出现的,一切农业社会中的商人和贸易中心很易于受荒年和农业收入降低的严重影响。单凭这个理由,我们主张中世纪晚期大多数城市处于停滞状态也是正确的。确实,德国的城市最近被说成是这一原则的例外。在接受这个例外之前,需要对德国城市的发展给予更的、纯粹经济上的分析。城市繁荣的直接证据十分缺乏。这种证据一些是由兴起的南德城市的日趋繁荣所提供的。但对大多数德国城市来说,只有间接证据可用,主要就是十五世纪修建的漂亮建筑。这一证据不幸与市民的消费问题无关。宏伟的建筑并不表明城市财富日益增加和经济活动扩大。城市进行最辉煌建筑之际,常常并非其工商业最为发展之时。城市建筑的兴建可由一系列社会原因引起,其中居民平均收入水平高并非必要条件之一。

和上述这些社会学的理解相比较后,城市建筑这一单纯事实就很简单了。但它们只是由于不曾附有必要的建筑时间和价值估计而显得如此简单。如果把它从年代上和数学上地计算一下,建筑的证据有时同样可以用来证明城市的停滞。例如在英国,广泛流行的教堂兴建被用为十五世纪繁荣的证据。但是很明显,许多据说是十五世纪修的教堂,实际上是十四世纪或者十五世纪之末兴建的。更不能肯定,以十五世纪教堂为标志的建筑活动较之十二、三世纪时的建筑活动为更大,乃至只是一般大,那时大量的修道院,教堂,教区教堂,王室和贵族的堡垒都在英国兴建起来。

这里和别的地方一样,发展总趋向的问题和例外的意义问题都会是一个量的问题。把这些繁荣的地区和繁荣的经济部门都算在一起,它是否和欧洲经济的其余部分一样大或差不多一样大?很可能还没有那么大。如果我们先把意大利放在一边(即使是意大利,它十四世纪经济的衰落也是没有疑问的),繁荣的区域并不足以使天平倾向于这一面。如果某些史学家不这么想,那大多是因为他们研究的是十七,八世纪时起了重要作用的地区,因此通过后面繁荣的放大镜来看十五世纪。

由于这种歪曲的认识,十六世纪的殖民地贸易就似乎比最近研究所证明的还更为重要。同样的,见识短浅也导致了对北荷兰和南德城市经济繁荣顶点时日的提前。更仔细观察一下,则会发现奥格斯堡和纽伦堡之于十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其起源相对较晚。这两个城市作为重要商业中心已有相当时日,但只是当采矿业于十五世纪三分之一时期重又复兴,同时汉萨与弗兰德斯冲突使横越欧洲大陆的贸易有了新的渠道,穿越阿尔卑斯山口的贸易转移到布伦纳之后,它们才迅速发展,在欧洲贸易上取得前列地位。

在北荷兰我们从十三世纪起就能看到缓慢而一贯的高涨。但这并不能证明,十四世纪后半期或者甚至十五世纪前半期,北荷兰已经大致达到它在十六、七世纪时的经济重要性。直到十五世纪之末,北欧贸易仍在汉萨、在国外部分的商站、弗兰德斯和勃拉邦的港口和集市以及英国的东海岸和南海岸之间进行。在这个强大而又日趋衰微的汉萨贸易区域内,北荷兰还只起着从属的、地方性的作用。当然,荷兰人在航运方面已达到显著地位,但即使这方面他们在本世纪二十五年之前,也迄未在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航运上建立统治地位。

当把量的分析应用于研究新工业的发展时,也得到同样的结论。很成问题的是荷兰、勃拉邦和弗兰德斯小城市纺织业的发展是否能够平衡佛罗伦萨和弗兰德斯纺织业的衰落。原料的供应反映了呢绒生产的下降。英国羊毛的输出量(直到十五世纪二十五年高质量呢绒生产到处仍仰赖英国羊毛)在十四世纪末和十五世纪降低到1350年前的三分之一,而英国的全部羊毛生产无疑也下降了三分之一。

对一致性的验证当然不能只是量的方面。当除了地方性情况以外无法证明非典型时,我们之能够从地方性的或例外的情况中区分出主流来,终究要以替典型寻找出普遍的原因为依据。人们可以逻辑地、历史地把欧洲中世纪晚期的农业和贸易衰落和人口问题联系起来,也许还可和通货和物价状况联系起来。但另一方面,人们却不能为南德和勃拉邦城市的突然繁荣提出任何相似的普遍理由,因此我们必须把贸易的衰落看作“典型的”发展,是一个时代的独特特征和其发展的主流之表现。

我们的论证就这样以循环而告终。如果这里所提供的从前业已提出的解释——不论它们是人口运动或是货币变化——被推翻了,那么衰落本身的事实就要较它今天所呈现出来的那样更成问题。除非它们被推翻并且来自资料所得到的文献根据的平衡急剧地改变,我们就必须接受这一下降趋势作为工作假说。

自然,这个假说的意义、范围和效力都不应估计过高,不应用于表明衰落到处都同样严重而持久。虽然衰落的信号在例如说1325到1475年这段期间内的所有时间和大部分地区都能找到,但有些地方比起其他地方,衰落开始得要晚些,结束得要早些。这个假说所指的主要是总的经济活动,而非个人财富,更少涉及全体幸福或者至少是大多数个人的幸福。在欧洲的许多地方,农业生产和贸易及工业的衰落同时伴之以个人财富的新分配及平均化。因此经济缩减或停滞的假说并不能得出每个人都较前更为贫困的结论。它同样也并不是说没有一些团体或制度兴起。上面引述的经济高涨的例子就是新发展和新开始的证明,在后来的世纪中就要有巨大的进步继之而来。因为经济发展的倒退并不意味着历史过程的中断。它的全部意义只是说,一段时间内新的增长不足以抵消经济衰落和社会收缩的下降效果。

总之,我们在这里只是涉及到一项工作假说,决不能看作是结论。它的主要的目的只是向下面的人提出一些需要证明的问题,这些人坚持说所有的经济变化都应看作是地方性的事件,除掉偶然的情况外都应看作是既非彼此联系也非相互作用的事件,而且它们也并未长久持续到足以在欧洲留下其长期不可改变的痕迹。

经济基础论文:的市场经济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

【摘要】和谐社会必须要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资源"的占有程度决定了对社会财富的占有程度。一个人、一个社会团体,不管他(它)对社会财富的创造是否有贡献,都不防碍其对社会财富的占有;因为,对市场资源的占有程度越大,所占有的社会财富的程度也就越大。但是,如果对社会财富创造的贡献程度较小与其因占有过多市场资源所获得较大社会财富的程度形成太大反差,或者相反的情况,则一个社会就是不和谐的,就充满着矛盾。和谐的社会就是要努力建构一个对社会财富创造的贡献程度与其获得社会财富的程度成正比的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这就必须要打破因对市场的过多干预与管制而形成的对市场资源的垄断占有,使市场利润得到均衡。一句话: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市场利润的均衡化。

【关键词】市场经济,竞争,超额利润,均衡利润,市场资源,行业分工,和谐社会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提倡建构和谐社会。一方面,社会复杂关系的和谐能够使国家各方面的发展更稳定与迅速,如果没有和谐的社会关系,则国家发展必定产生更多颠簸,阻碍发展速度。另一方面,国家的发展则为建构和谐社会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基础,因此,和谐社会的建构需要相应的经济基础,一个经济落后,财富稀缺的社会,必定存在更多的生存竞争,无法想象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那么,如何从经济学论理上说明经济的增长发展对社会和谐的意义呢?

首先,社会经济采取什么方式最适合于增长发展。如果不能采取最适合的经济运行方式,致使经济难以发展,则建构和谐社会最终只能是一句空话。过去中国采取计划经济的方式来运行社会经济,虽然也能 "集中力量"办了一些"大事",但事实证明,由于难以发挥各方面、各因素的积极主动作用,所以它并非发展经济的一个适合方式。因此,1978年后,中国经济也随世界潮流,在改革开放思想的倡导下,续步将经济运行方式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当今世界经济运行的基本方式,尽管每个国家的市场经济运行各有特点,但都采取市场经济的大方向来发展社会经济,除了极个别国家外,基本上不再采取与市场经济正相对立的计划经济方式来运行社会经济了。

市场经济的基本运作模式就是商品交换,市场不过是商品进行交换的一个互动场所而已。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商品交换所形成的关系是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虽然有许多社会关系并不是商品交换的关系,也不能直接用这种交换关系来说明,但是,作为经济基础,商品交换的关系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这个基础在背后、在更深层次支配着所有社会关系。因为商品交换的关系实质上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利益关系,而这种利益关系无论是善是恶,都是人得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实际上,无论一个人精神上有多高尚,有多么强烈的献身精神,要维持他某种善良慈爱的行为,就必须有一定的利益相伴随、相维持,无利益之事,是无法长久坚持的。因为,一个人的善行是需要相应的物质条件的,如果他没有过去和现在的利益积累,就不可能发挥他的高尚献身精神。比如,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建立了拥有资金量世界较大的公益基金会,它经常向全球重点疾病防治研究提供捐款。显然,如果没有比尔·盖茨在商品交换中的赚钱利益,就不可能有这个公益基金会的存在。可见,商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

在商品交换中,每个人既必须是生产者,又一定是消费者,每个人,必须在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向市场提供有效供给中获得利益收入,才有必要的购买力去消费自己应该消费的物品。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人的消费,既是生活性消费,同时也是生产性消费。因为一个人所拥有的劳动力资源同样需要从日常生活消费中不断产生、不断维持。一个人如果是简单劳动的劳动力,那么他为维持与再生这种劳动力所需要消费的水平可能较低。相反,如果一个人的劳动是复杂的、智力性的劳动力,比如是科学家、艺术家、律师、政治家、思想家、等等,他们为维持自己相应身份的劳动力所需要消费的资源就比一般人大得多,同时他们对社会发展的贡献也会大得多。这就使我们意识到一个重要道理:如果社会经济生产力足够强大,能够为广大民众提供足够的消费资源,就可以维持更多的人从事复杂的智力性劳动,使更多人的素质得到提高,社会产生更多科学家、艺术家、律师、政治家、思想家等等。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在生产与消费互相依存又互相矛盾的关系中,生产只是手段,消费则是目的,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关键;通过更先进的生产方式,获得更高水平的消费,从而"生产出"更高素质的社会民众。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在政府的经济政策中,侧重于社会生产方面还是侧重于社会消费方面,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关系到社会经济能否增长发展。在利益上往往互相矛盾与冲突、此消彼长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如果国家政策侧重于维护生产者的利益,则有可能使生产者形成并维持相应的垄断经营特权,从而使消费者不得不承受其所提供的质次价高的产品。相反,如果国家政策侧重于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就必定在生产经营市场上引入更多的供给竞争,迫使生产者向社会提供品种更优、品质更好、价格更低的产品。实际上,消费并不仅仅是指人们的生活消费,还包括所有生产活动中需要的原料性消费。侧重于"消费"的经济理念通过"生活消费"与"生产消费"两个方面的充分满足而使社会经济得以兴旺繁荣。因此,这也是对社会生产的支持与维护。

自亚当·斯密开始,我们就认识到"行业分工"对社会经济增长发展的基本意义。可以说,观察一个社会经济是否先进发达,就看这个社会经济的行业分工程度是否足够高。因为一方面,分工程度越高,经济所获得的生产率必定越高,从而使经济产出更大;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发达,可以容纳更高程度的分工,可以消化更高程度的分工所带来的更高生产率。象亚当·斯密所说,能否有足够的市场空间容纳更高程度的分工所形成的更高生产率,是分工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基本条件。如某人想专门从事某行业,但他周围的市场却难以容纳他专门从事这行业所形成的更高生产率,这个市场无法消费吸收他专门生产后所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这样他自然难以专门从事这一行业了,同时也制约了他的生产力发展。

亚当·斯密从"行业分工"的角度观察市场经济,而马克思则从"劳资关系"的角度观察和理解市场经济,这是到目前为止仍然很有意义的观察市场经济的两个基本角度。在马克思看来,全部社会经济的生产关系分为"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分为工人阶级(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关系,在此,所有工人,无论从事于什么行业,都被认为具有相同利益关系,同样,所有资本家,无论从事于什么行业,也具有相同利益关系。但是从"行业分工"的角度看,事情并非这样,在许多时候,相同行业中的工人与资本家之间,要比不同行业的工人之间(或资本家之间)具有更大的利益共同性。比如,钢铁行业是向汽车行业提供制造汽车用钢铁原料的一个上游行业,我们假设钢铁行业为P,汽车行业为Q,两者内部都存在着"劳动"与"资本"的关系,都存在劳动者a与资本家b两种身份的人。这样,对于钢铁行业P来说就具有劳动者Pa与资本家Pb,同样,对于汽车行业Q来说也具有劳动者Qa与资本家Qb。于是,按马克思的观点,Pa与Qa之间 、Pb与Qb之间所具有的利益共同性,大于Pa与Pb之间的利益共同性,也大于Qa与Qb之间的利益共同性。但按亚当·斯密的观点情况则正好相反,Pa与Pb之间、Qa与Qb之间的利益共同性,要大于Pa与Qa之间 、Pb与Qb之间所具有的利益共同性。这种情况体现在:如果钢铁行业所提供的钢铁产品质次价高,造成汽车行业成本负担加大,并难以保障汽车的品质,导致消费者对汽车的消费减少,这势必使整个汽车行业的市场利益遭受损害,汽车行业的劳动者与资本家日子都不好过,甚至全行业亏损,企业纷纷破产。但是,钢铁行业产品质次价高却对这个行业的资本家及工人有利,因为产品价格高就可以使他们获得更大利益,而品质低劣也可以转化为更低成本下的更高利润。

显然,从行业分工来看,如果上游行业的劳动者所获得的利益分配很大,肯定会通过价格机制,直接影响到分工的下游行业所有从业者(劳动者与资本家)的利益,使下游行业的劳动者与资本家不得不承担上游行业的高福利所转嫁过来的经济负担。比如,我们知道,如果电力行业的从业者们获得很高经济福利,工资、奖金及其它经济利益很高,那么,在一般情况下,这些福利始终要转化为更高的电力价格,使电价(比如)从0.5、0.6元/度提高到0.7、0.8元/度,这显然是要消费电力商品的下游行业及广大消费者承担电力行业从业者的高福利利益,最终使一方面利益受损,另一方面利益超额,造成分化与不平等,形成不和谐的经济局面。亚当·斯密"行业分工"的基本意义就是从这种行业关系来观察社会经济,从"提供产品"的上游行业与"消费产品"的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来观察经济;它进一步包含着更深意义:上游行业在供给上的充分竞争,是下游行业得以充分发展的必要条件。这也就是亚当·斯密高度称赞"市场"这"看不见的手"的根本原由。一个社会经济体存在着充分的供给竞争(尽管我们很难看到"充分竞争"的存在),是这个经济体得以充分发展的前提条件。因为,这种竞争可以迫使各个生产要素的成本价格大大下降,从而使需要利用这些要素的广大经济部门和每个人获益;同时,要素低廉价格所形成的强劲需求反过来促进了要素生产部门的繁荣与增长发展。比如,当今中国之所以获得巨大的经济发展成就,一个基本原因就是生产要素(比如劳动力)仍然是廉价的,这个因素既可以使中国制造品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价格低廉的竞争优势,又可以吸引全球资本在华投资,以充分利用低廉生产要素所带来的好处。当然,中国这种"低要素成本"的发展模式仍然是低层次的,并且不是长远之计;比如,近年广东等地出现"民工荒"是经济学家们很感兴趣的问题,他们相当关注广东等地的经济发展对低廉劳动力的依赖程度到底有多大。必须依靠技术提高与进步,形成强大的"独特性经济",才是高层次的发展模式,获得经济强国的地位。

实际上,马克思"劳资关系"模式也可用"行业分工"模式加以理解。劳动力是资本家经营生产活动所需要的一个生产要素,它从劳动力市场中获得。因此,劳动力商品可以被看作一个上游行业所提供出来的一种原料性产品,它同样需要充分的供给竞争以提高其有效供给能力,才能对利用它的其它行业的生产活动有利,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生产的繁荣,使社会经济得以增长发展。可见,"劳资关系"同样是"行业关系",劳动与资本,分属上游与下游两个不同又互相依存的行业。我们经常看到西方经济学对现今西方社会工会组织力量过于强大的抱怨,因为这使西方国家的劳动力供给不能得到充分竞争,致使社会经济所必须采用的劳动力成本过高,无法有效提高其经济的竞争力(不过今天的西方工会势力已经有所削弱)。于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西方国家的资本源源不断地流出其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寻求利用低成本劳动力资源,就成为一个难以抗拒的趋势。

今天,社会贫富分化与城乡二元结构等问题的存在,是中国建构和谐社会所遭遇的根本性问题,是中国各种不和谐社会问题的根源。许多人认为市场经济导致了这样的结果,这是非常错误的;正相反,是市场经济不彻底、不够纯粹的结果,是市场运行遭受种种不当垄断侵袭,被非市场力量所扭曲与利用的结果。解决这个问题,仍然需要发挥以"行业分工"为主导的市场的力量。

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如果一个行业有大于其均衡利润的超额利润,则市场运行的自由性就会引起更多社会资本进入这个行业,从而使这个行业产出增大,价格下降,过高利润被削弱。就象水流从高水压处流向低水压处一样,投资由无利润、低利润行业流向高利润行业,直至将所有超额利润削平为零。所谓"超额利润"就是价格大于投资成本与劳动耗费成本之和所具有的利润。假设投资成本为C(包括不变资本与体现为工人工资的可变资本),劳动耗费所形成的剩余价值为m,则当所生产的全部产品的总价格W=C+m时,所形成的利润M即是均衡利润(可表示为M0),此时它等于剩余价值m,即M= M0=m。而超额利润则是总价格W大于C+m时的情况,即W〉C+m。一个行业M的超额程度越大,所吸引到的投资额也就越大,最终这个行业的产品价格下降直至使M=M0。当出现M=M0的情况时,这个行业投资量变动情况最小,既没有新的资本流入,也没有资本流出,从而出现投资均衡状态。均衡状态说明没有谁能够获得超额利润,同时,也没有谁亏损,从而缩小社会贫富分化。当然,如果一些资本寻找到超额利润更大的行业,则有可能从这种投资均衡状态下流出;因此,一个封闭经济体的局部均衡是难以持久的,一般均衡才是持久的均衡状态,除非有更强有力的因素(比如重大的技术进步使某个行业出现生产率革命)。

但是,如果资本不能自由流动,自由而低成本地从一个行业进入另一个行业,就会出现两种情况:<1>一部分资本与劳动力没有办法脱离低利润的行业,因为<2>这部分资本与劳动力没有办法流向高利润的行业。这样,低利润行业就没有办法以减少资本与劳动力的方式减少产出,以抬高过低了的价格。而高利润行业则由于其它资本与劳动力难以进入而长期维持产品的过高价格,从而获得高额利润。这显然会使在低利润行业从业的人员陷于贫穷,而高利润行业的人员则畸形地富裕。这是社会贫富分化加剧的基本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财富的分配,无不是市场资源的分配,当你获得更大的市场买卖的资源,从而能够在市场交易中获得更多利益时,你自然就可以占有与分配到更多社会财富,相反,如果占有的市场资源小,则你只能获得更小的财富分配。如果你能够垄断一个需求巨大的行业,从而拥有巨大的市场资源,则你无疑会拥有巨大的社会财富,虽然你拥有的这些财富并不是你创造出来的,但通过市场机制却是属于你的。比如当你垄断一个国家的电力商品市场,使得这个国家的电力需求都由你供给时,你在电力价格上的决定权就非常大,定得很高的电力价格会使你非常富有。

中国由于刚刚从过去计划经济时期过渡到今天的市场经济状态,市场经济还不成熟,甚至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性质还未认识清楚。比如,前面所说"社会财富的分配,无不是市场资源的分配"就没有得到人们的充分认识,认为分配只是某种与市场状况无关的人为的财富分配。但是所有的分配权额,无不都是对生产经营所获利润量的分配,而利润的获得,又与相应产品所占市场资源的份额有直接关系。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仍然受到较多计划经济残余的渗透与限制,市场准入、行业管制程度仍然较高,社会资本与劳动力不能充分自由的流动,致使某些行业垄断经营的程度较高,从而使其占有更多社会财富。相反,某些市场竞争已相当充分的行业,由于竞争迫使其产品价格低化,利润已经非常微薄,其从业人员所分配到的社会财富量就相当少。这样自然形成社会财富分配上的差距。如果这种分配差距越来越大,就说明某些行业(特别是基础性行业)市场准入与行业管制程度提高了,而另外一些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却更大了。比如,众所周知,石油、烟草、钢铁、电信、电力、金融等在今天仍然是由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行业,从垄断经营中获得的社会财富的分配额相当高。另外,提供垄断性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率超过18%,速度提升了5个百分点以上。垄断程度高的"较高行业"与竞争程度高的"低行业"之间,职工平均工资之比由"八五"末期的2.2和"九五"末期的2.6上升到3.0以上,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根据以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中,解决社会财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以"开放"精神为指导,在垄断行业中引入更多竞争。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够在垄断行业中扩大就业容量,因为更多资本进入这些行业,必定能吸收更多的人员就业;二是垄断行业的充分竞争,迫使其产品价格下降,从而为其它行业的更大发展创造必要条件,比如如果电力价格下降,则会对其它用电行业的发展创造很大的利好条件;三是以上述这些市场行为解决问题,自然而然,相比于强制征收更多税额以加大"政府转移支付",或者规定垄断企业职工应得多少工资等办法,不会遭遇太大的反弹力量。

由此可见,如果我们能够不断打破对市场的不合理准入与管制所形成的垄断局面,各个行业共同兴旺繁荣的局面就可以形成,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就是可能的。而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是和谐社会得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论文:辛亥革命的经济基础——甲午战争后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走向

辛亥革命的起源可以推溯到1894年。是年既是中日甲午战争失败之年,也是孙中山在美国檀香山成立兴中会开始反清革命之年,其直接动因便是甲午战争失败而带来的民族危机,也使辛亥革命从一开始就具有明显的争取民族独立和民主政治的民族和民主革命性质。在1895~1911年孙中山组织和领导资产阶级革命派进行辛亥革命的17年间,也是清政府,特别是资产阶级在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的激发下,大力进行实业救国和振兴实业活动,力图通过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与西方列强的经济侵略抗衡。由此形成了这17年间的反清革命和实业救国这两股救国救民的潮流。这两股潮流虽然按照各自的轨迹发展,但是在实业救国潮流中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及其载体——资产阶级,随着自身力量的逐渐壮大而日益要求民族独立和民主政治,他们不仅与孙中山领导的反清革命上下呼应,而且成为辛亥革命的经济和阶级基础。作为辛亥革命阶级基础的资产阶级已多有论述,而且资产阶级发展壮大的基础则在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因此认识1895~1911年间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走向,有利于理解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的必要性和历史作用。

一、官办工业的新方向

甲午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对华经济侵略开始从商品输出转向资本输出,掀起了一股攫夺中国的铁路修?权、矿产开采权和投资设厂的狂潮,从而进一步激发了中国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潮流。面临这种外患和内忧,清政府把“振兴实业”摆在了挽救自己生存危机的“切要之途”的位置上,并要求各级官员劝工兴商,号召民间兴办实业。为了适应振兴实业的需要,中央政府于1898年设立了矿务铁路总局和农工商总局,于1903年设立了商部,1906年又改商部为农工商部,并设立邮传部主管铁路和电报事宜。除了这些政策和机构改革之外,清政府还各方筹集资金,扩充旧有官办企业,开办新设企业;并进行企业制度改革,把有些官办企业改为官督商办企业,把官督商办企业改归商办,推广公司制度,试图以此改变旧有企业的亏损局面,缓解政府的财政困境,增加国家的经济实力。

甲午战争以后,随着清政府对兴办企业的指导思想从洋务运动时期的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主转向以“振兴实业”为主,其直接投资开设官办企业出现了新的工业化发展意义,这主要表现为下述三点。

及时、表现为工矿企业数量的较多增加、规模的扩充和产业种类的扩大。就工矿企业数量的增加而言,在1895~1911年间,以官办、官督商办、官商合办的形式新建工厂44家、开采矿山45处。这些新建的工矿企业,包括军用和民用工业两个方面。在建立新的军用工厂方面,清政府不遗余力,先后新建了山西制造局、江西子弹厂、河南机器厂、湖南枪厂、北洋机器局等5家。在地区分布上比甲午战争前更为广泛,除了新疆、西藏等少数地区外,几乎各省都有了相对独立的军火生产厂。不过这些新设工厂规模都很小,除了北洋机器局之外,其几乎类同于机器修理厂。 [①]在新建军用工业的同时,清政府投资新建的采矿企业也有大幅度的增加。在甲午战争之前,清政府创办的资本在1万元以上的官办和官督商办矿场约29家,1895~1911年间则新建矿场45家,比前一时期增加了64%。而且这一时期采矿业的发展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以解决财政困难为目的的金银矿开采被摆在最突出的地位,新建矿场达14家之多;二是以“收回利权”为动力的赎买外资在华矿场和自建新矿场成为一个主要的途径,赎买收回者中如安徽铜官山矿、四川的江北厅煤矿;自建新矿场中如直隶滦州煤矿、云南个旧锡矿等。

就原有企业的规模扩充而言,主要是对原有军用企业的扩充。不少企业经费大幅度增加,生产规模扩大,生产能力提高。如由张之洞创办的湖北枪炮厂,在原有枪炮、炮架、枪弹、铸铜等厂的基础上不断扩大,1901年设无烟火药厂,次年再建硝酸厂,1904年又费银29万余两扩建锅炉、机器、打铁、打铜、翻砂、木样等6厂。常年经费亦由原来的40万两增至70万两,与上海机器制造总局(以下简称沪局)持平,1898年和1900年还曾高达75万和84万余两。 [②]并从德国引进设备,提高产量。其主要产品快枪的产量,由1904年的日产50支增加到1908年的150支, [③]且质量精良,号称“新式最精之械” [④]。生产的武器除供应本省军队外,还拨解京师和其他省份。其地位和规模已取代沪局,成为全国及时大的军用工厂。其他如山东、四川、金陵、福建四个制造局,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展。

就产业种类的扩大而言,出现了许多新的产业。在工业中,出现了诸如棉纺织、丝纺织、毛纺织、制革、水泥、造纸、印刷等的新产业。其中主要的企业有:上海华盛纺织总局,湖北织布、缫丝、制麻、纺纱四局(以下简称湖北纺织四局),苏州的苏纶纱厂和苏经丝厂,武昌毛呢厂和北京清河溥利呢革公司,武昌皮革厂,广东士敏土(水泥)厂和启新洋灰有限公司,南洋印刷官厂,汉口度支部造纸厂,北京度支部印刷局等。

第二、表现为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交通通讯产业的较快发展。甲午战争以后,清政府及其官员在西方列强加紧侵占中国铁路修筑权的刺激下,从“振兴实业”和挽回路权出发,日益认识到铁路是“富强之本” [⑤]的重要性。于是清政府开始致力于铁路建设,一方面通过举借外债,另一方面放宽对民办铁路的限制,允许商人招股设立官督商办的铁路公司,从而加快了中国铁路建设的发展速度。在1896~1911年间,中国新建铁路9002余公里,是此前14年所筑铁路总里程415余公里的21·7倍,平均每年筑路562余公里,比此前14年的总数还多100多公里。其中由清政府借款修筑的4171余公里,占总数的46%;由清政府独立筹资官办和官商合办的各为1042余公里,占总数的23%;由外国资本直接投资修筑的2746余公里,占总数的31%。这种投资构成,既加速中国的铁路建设,奠定了近代中国铁路交通网络的基本框架,为经济发展改善了交通运输条件,也使中国的铁路主权大量落入外国侵华资本之手,从而也造成路政管理的混乱,降低了铁路的运营效力和经济收益。

在加速铁路建设的同时,清政府还投资建设新式通讯事业,开办和进一步发展了邮政、电话和电报事业。在邮政事业方面,开创了中国自己的邮政事业。1896年3月,清政府开始创办大清邮政,将此前设立的海关邮政部正名为“大清邮政局”,将各海关附设的寄信官局或书信馆和其他相应机构一律归属于大清邮局。以海关辖区为基础,把全国划分为35个邮区,每区设邮政总局,总局下设分局,分局下设支局和代办所等,初步建立起全国性的邮政网络。但是,这时的中国邮政尚处在起?i阶段,在管理权上尚未独立,清政府任命当时任总税务司的英国人赫德兼任总邮政司,归总理衙门节制,经费亦从海关经费内拨付,数量有限;在业务上新式邮务尚少进展,与驿站、文报局等旧式信息传递方式并存互补。到1906年清政府设立邮传部后,中国邮政才逐渐走向独立;1911年5月该部正式接管邮务,下设邮政总局,中国邮政才正式与海关分离,并得以迅速发展。

在电报事业方面,甲午战争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三项新的进展。一是对旧有的电报线路进行扩展、整顿。在地方线路的基础上扩展了支线,扩展总长度达四、五千里,加强了省间和地区间的联系;新架设了北京至恰克图、北京至汉口两大陆路干线;收回了英国大东公司和荷兰大北公司私设的上海经烟台至大沽(正线)、烟台至大沽(副线)的两条海线。二是新设了无线电报。1905年清政府创设无线电报,由官专办,限于军队和官方专用。三是统一电政管理。1908年,清政府拨款396万元,将所有商办电线和电报局股票买回,收归部办,从而除东北以外基本结束了中国电报由地方分官商两途建设和管理的局面,到1910年清政府实行了由邮传部对全国电政的统一管理。

第三、表现为军用企业的民用化倾向。随着甲午战争后中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一些军用企业迫于形势,或为追求利润,开始部分地转向民用品的生产,逐渐走向市场。如四川机器局,在1903年后,除了生产军火外,开始铸造银元和铜元;1904年又添置发电机发送民用电,在成都街头安装照明电灯。特别是江南机器制造总局的转产的幅度和影响更大。1905年,该局所属的江南船坞从总独立出来,“仿照商坞办法,扫除官场习气,妥筹改良”。此后,它的经营效益出现了重大的转机,产量迅速上升,1905~1911年间共造船舰136艘,相当于其自1865成立到独立之前40年间总产量的9倍。在产品质量上也有很大提高,1911年为轮船招商局所造的“江华”轮的质量超过了同期英商祥生船厂所造的“江新”轮和“江顺”轮,被誉为长江各轮之冠。船坞的营业额和利润也因此而大增,1905年4月至1907年4月,营业额为169万余元,盈利13万元;1911年1月至10月,盈利更高达26万余元,使生产进入了良性循环的状态。 [⑥]

第四、表现为官办企业的商办(民营)化倾向。甲午战争以后,面对外国商品和外资企业的激烈竞争,加之清政府财政拮据和企业自身的经营不善,许多官办和官督商办企业的经营每况愈下,难以为继,逐步经由承租而转变为商办的企业。在重工业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汉阳铁厂和大冶铁矿合并改组为商办的“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该二矿自开办到1896年5月已耗费官款近568万余两,生产却不见起色。甲午战后,官款难以为继,遂将厂矿改为官督商办,由盛宣怀招股100万两接办,1898年又招股100万两。在官督商办的1896~1908年期间,厂矿的经营状况虽说仍有种种弊病,负债累累,但是在生产和企业发展上取得了两项重要成就:一是适当地改造了生产技术,到1907年生铁的年产量比1894年投产之初提高了11倍多,达到6·2万余吨,并年产钢8538吨;二是投资500多万两开采江西萍乡煤矿,到1908年时日产煤量达1300吨,炼焦600吨,满足了炼铁厂的燃料供应。1908年,从企图改善经营亏损状况出发,又将三个厂矿合并扩充,改组为商办,名之为“汉冶萍煤铁厂矿公司”。改为商办后,企业虽仍未摆脱亏损状况,但到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到1911年时,年产钢达7万吨、铁砂50万吨、煤60万吨,成为亚洲规模较大的钢铁联合企业。

在轻工业中,一些纺织工厂几乎都转变为商办体制。如湖北纺织四局,因经费不足,产品滞销,生产停顿,经营严重亏损,不得不于1902年租与广东商人韦应南的应昌公司承办。其租赁合同明确规定:租金每年10万两,租期20年,经营资金由承办人自行集股;原有外债欠款由承租者归还,原有吸纳的商股由官府自行理清;承租期内,无论亏盈,官府“不得抑勒收回,商亦不得辞退”。 [⑦]从而明确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益,企业所有制性质也由实质上的官办官营转变为商办商营。改归商办以后,该四局经过整顿,逐渐扭亏为盈,到1907年时获纯利近15万两。其他如由李鸿章奏准朝廷发起的,当时规模较大的棉纺织企业华盛纺织总局,在1894年建成投产后,到1901年,其主办者盛宣怀借口亏损奏准添加商股,逐渐演变为私人企业。由张之洞发起建成于1896和1897年的苏经丝厂和苏纶纱厂,初建时虽在名义上采用官督商办体制,但官府不入股,不问盈亏,亦很少干预。到1898年,两厂由商务局招商承租,企业在原有自主经营的基础上又获得了用人、理财的自主权。到1908年又改归商办。

上述政府官办企业的发展状况表明,清政府的经济行为开始被迫从垄断专办转向引导商办。军用企业开始民用化和商办化,非军用企业的创办和经营主体开始向民间转移,从而不仅增加了民间资本的力量和自主创办企业的积极性,而且使资产阶级的队伍得以扩大,并进一步激发了他们要求清政府改革经济政策和政治制度的愿望和活动。

二、商办工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政府和绅商的革除弊政和抵制外资侵略行动,与实业救国思潮相配合,并互相促动,共同形成了一个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在这一有利环境中,民众投资兴办实业逐渐形成一股热潮,使商办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开始成为中国资本主义工业化的主导发展方向。他们首先从投资量较少,见效较快的轻工业入手,尤以棉纺织业、面粉业、火柴业、卷烟业为主要投资对象。

棉纺织业是这一时期发展最明显、最有代表性的一个行业。棉纺织工业的发展以张謇创办南通大生纱厂最富有代表性,张謇于1894年考取了为之艰苦奋斗半辈子的“状元”,但是他没有去作官,而是选择了“实业救国”的道路。他以自己的家乡南通盛产棉花和土布的社会条件,决定以创办纱厂作为自己实业救国事业的基点,于是从“通州设纱厂,为通州民生计,亦即为中国利源计”的思想出发,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冬开始筹办大生纱厂。按照张謇的计划是想依靠商资商力创办纱厂的,但是“通州本地风气未开”,“入股者仅畸零少数”;上海方面的招股计划,也因当时华洋各厂盈利不佳,“凡迭次劝成之股,一经采听他厂情形,即相率缩首而去”,甚或“一闻劝入厂股,掩耳不欲闻”,商办的方案已化为泡影。 [⑧]鉴此情状,张謇不得不利用他的状元身份去求助于时任两江总督的刘坤一,经与上海商务局道台桂嵩庆商议,决定以先前张之洞为筹建湖北纱局所订购而放置于上海杨树浦江边的40800枚纱锭,折价50万两作为官股入厂,另招商股50万两。由此将大生纱厂的建厂方案改变为官商合办。当时官商合办企业已不为商人所信任,商股仍难以招集,“凡以纱厂集股告人,闻者非微笑不答,则掩耳却走” [⑨]。于是,张謇再次与张之洞、刘坤一协商,将“官机”入股数和招商股数各减少一半,并由官商合办改作“绅领商办”,官股只到期领取“官利”,不过问经营,使企业基本回复商办性质。由于企业规模的缩小和商办性质的回复,加之张謇四处奔走劝募商股,最终集成195100两股金,使大生纱厂于1899年正式建成投产。投产后,适遇机制棉纱行情走俏,大生得以用“尽花纺纱,卖纱收花,更续自转” [⑩]的经营方法,克服周转资金短缺的困难而站稳脚跟,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大生纱厂的创办过程说明,实业救国思想是张謇决心办厂和不畏艰难的力量源泉,官方的有限援助是企业得以筹建的重要依靠,社会风气的不开是企业难以创建的主要社会原因,市场供求关系的转变和经营方法的合理是企业能否生存发展的关键。这既反映了当时商办工业产生发展的艰难,也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资本主义工业产生发展的特点。

在张謇创办大生纱厂的同时,也有几家纱厂成立。他们或因所在地区开风气较早,或因本人资本力量较大,未曾遇到张謇创办大生纱厂那样的困难,但是同样具有类似的创办发展过程特点。自1895年至1899年,先后开办的商办纱厂有:裕晋、大纯、业勤(以上1895年建立)、通久源(1896年建立)、裕通(1898年建立)、通益公、苏伦、大生、通惠公(1899年建立)。其中裕晋、裕通和通惠公3家由普通商人创办外,其余6家均由绅士创办,程度不同地借助了官力。如无锡的业勤和苏州的苏纶二厂,“所占格外利益,驾乎上海之上,一则人工价较廉,二则物料免税”;宁波的通久源纱厂,“申请得当局承允的一些利便,可以和绍兴、杭州两局(即通惠公、通益公二厂)一样,运货入内地时,按厘金规则每年纳银7000元,而不需在海关呈验运照,并按每担七钱缴纳关税” [11];杭州的通益公纱厂,“经丁绅丙、王绅震元等创办以来,其时风气未开,集资不易,故迭拨官款,以为提倡,先后共拨至401000两之巨” [12]。就是由普通商人创办的通惠公纱厂,也得到了与通久源一样的优惠待遇。但自1897年起洋纱进口数激增,加之花价和工价逐渐上升,各纱厂盈利逐渐减少。到1899年后益为严重,各厂难以维持,一些由普通商人创办的纱厂首先濒临倒闭的境地,裕晋纱厂“禀请将全厂售归德商;裕源厂亦禀请另招洋商入股;大纯、华新均岌岌自危,不可终日” [13]。在此后的5年中更无一家新纱厂创办成功。

1905年后,在收回利权运动和抵制洋货运动中,中国人的实业救国思想更加高涨,政府的惠商政策有所完善,洋纱输入额大幅度减少,于是商办棉纺织工业开始了新的发展高潮。到1910年时又有10家新厂建成,共计办成新纱厂19家,投资总额1035.9万元纱锭数304024枚,布机数516台 [14]。

面粉工业的发展状况与棉纺织业有所不同,绝大多数工厂创设于1904年之后。从1896年到1903年,有9家新厂开办。其中由绅士创办的,只有孙多森在上海创办的阜丰面粉公司,张謇在南通开设的大兴面粉厂,后者仅有资本 2.8万元。其余均由买办及一般商人创办。从1904年起,受日俄战争的影响,面粉畅销,加之继起的抵制洋货运动使外国面粉进口减少,促使华商积极投资于面粉工业,不仅前设之厂增加资本,扩大规模,新设之厂亦接踵而起。到1911年时,8年内共设新厂49家,加上前一阶段的9家,共达到58家,投资总额为895.6万元 [15]。

火柴工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1905年之后,且都由一般商人创办。1897年开办的长沙和丰火柴公司和汉口燮昌火柴厂,是这一时期首先创办的2家企业,但到1904年时,仅有4家企业成立。1905年到1911年则创建了27家新厂。其中北京的丹凤火柴厂虽系官商合办,但官方仅出资7000元,只占该厂资本10.5万元的7%,且无任何特权。这一时期共计设立火柴厂31家,资本总额144.2万元。这些火柴厂的地区分布状况与棉纺织业和面粉业不同,不是集中于上海、汉口等沿海沿江地区,而是散布于14个省,且以四川、广东、云南为最,成为分布最广的一个行业。 [16]这与火柴制造较易,投资较少,以及内地市场进口火柴较少等原因有较大关系。

卷烟业是在这一时期中产生的新工业部门。华商投资创办卷烟厂,始于1898年的天津北华制造烟草公司和宜昌茂大卷叶烟制造所,前者资本14万元,是卷烟行业中的大厂。至1904年共有6家工厂建立。1905年后出现了卷烟工业的发展高潮,到1908年又有20家新厂诞生,合前共计26厂,147.2万元创办资本 [17]。卷烟业的发展高潮较之其他各业显得更为脆弱而短暂。由于英美烟公司从1903年起迅速在上海、香港、汉口、沈阳设厂,中国的卷烟市场落入其手,使华商卷烟工业在发展高潮的同时就潜伏着衰败的危机。从1908年起,华商各厂开始连片倒闭,上海的6家卷烟厂仅剩下一家名为德隆的小厂,余均相继停业,其他各地的卷烟厂也无不受到影响。卷烟业的兴衰过程,突出显示了市场与本国工业发展的重要关系。

除了上述几种工业之外,其他各种轻工业也有程度不同的发展。发展较快的有织布业、缫丝业,其他各业如针织业、毛麻纺织业、榨油业、碾米业、造纸业、制革业、皂烛业、水泥业、制瓷业、玻璃业、酿造业、制糖业、印刷业等,或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或系新生产业。在产业结构上已涉及纺织、食品、日用化工、建筑材料和文化用品各部门,较之洋务运动时期已有较大程度的完整性。在各个行业内部尤以纺织业的产业结构最为完整,已形成一个包括棉、丝、毛、麻纺织和针织的纺织工业体系。

在商办轻工业发展的同时,商办的重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犹如洋务工业由军用工业引发民用工业一样,商办轻工业的发展,对能源、机器、运输的需求不断增加,加之收回路矿利权运动,从而推动了重矿交通工业的发展。如果说上述商办轻工业的发展,对洋务运动时期商办工业有着较多的继承发展关系的话,那么商办重矿交通工业的发展,则呈现出更多的开创性。发展程度比较突出的行业有:机器和船舶修造业、矿冶业、水电业、铁路和轮船运输业。

机器和船舶修造业虽在洋务运动时期已产生,并有所发展,但资本少、规模小、技术低。甲午战争以后,不仅工厂数量继续增加,而且规模扩大,技术提高,出现了拥资50万元以上的大厂。这一时期新设的机器和船舶修造厂,仅资本在万元以上的就有22家,若加上资本不及万元的小厂,当在80家左右,是前一阶段的5倍。22家规模较大工厂的资本总额达277.9万元。其中设立于1902年的上海求新机器轮船制造厂,资本70万元;1907年成立的汉口扬子机器厂,资本49万元;1909年在大连开办的顺兴铁工所,资本59万元 [18]。尤其是前两家,在当时和后来的中国机器和船舶修造业中占有首席地位。求新厂以制造轮船为主,汉冶萍、招商局及长江、内河各轮船公司,“皆先后向该厂订造船只” [19],先后造成几百吨的小轮船15艘。此外还承造汽锅、引擎、铁路桥梁、铁路客货车、民用机械等。扬子厂以制造铁路桥梁、车辆、岔轨为主,也制造轮船、引擎和冶炼设备。其余各厂大都能生产轧花、纺织、榨油、碾米、印刷等机器 [20]。

矿冶工业,在洋务运动时期仅有4家商办矿场,且不是以失败告终,便是规模极小,更无一家冶炼企业。甲午战争之后,新开商办煤炭及其他燃料矿36家,创办资本总额1260.5万元;新开商办金属矿及冶炼厂21家,资本总额670.7万元 [21]。值得注意的是煤矿中规模较大的山西保晋矿务公司和山东峄县中兴煤矿,都是在收回利权运动中成立的。保晋公司于1908年,由绅商刘懋赏、冯济川等筹集商股236.4万元,赎回英商福公司的矿权而设立;中兴煤矿原系中德合办,1908年收回矿权,改为华商自办,资本约200万元。此外,另有1家福建安溪煤铁矿亦有资本200万元。该三家大型煤矿的资本占该业资本总额的一半多。商办金属矿规模都不大,仅有直隶宣化兴华银矿有资本69.9万元,吉林磐石矿务公司有资本50万元外,余均在50万元以下。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开始出现了规模较大的金属冶炼厂。最早设立的是上海三和五金矿物提炼总公司,资本14万元,于1902年成立。此后相继设立的商办冶炼厂有5家,其中3家为炼锑厂,以1908年熊希龄、梁焕奎创办的湖南舜昌炼锑公司为较大,拥资150万元;同年由杨度创办的长沙华昌炼矿公司居其次,资本42万元。

水电业在洋务运动时期仅有广州电灯厂1家,可以说这一时期才是该业的真正产生和初步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共创办电灯厂38家,资本1413万元;自来水公司8家,资本1030.7万元 [22]。可见自来水公司的单个企业投资规模要比电灯厂大,平均每家资本达129万元,较大的天津济安自来水公司(1903年创办)和京师自来水公司(1908年由周学熙创办)的资本,分别达420万元和300万元。但分布地区不广,仅有天津、北京、上海、汕头、汉口(水、电同厂)、成都、开封、南京等大中城市。电灯厂中规模较大的企业是:1904年创办的京师华商电灯公司,资本300万元;1906年创办的汉口既济水电公司,资本300万元;同年创办的武昌竞成电气公司,资本近280万元,3家资本占全部电灯厂资本总额的62%以上,其余各家的资本多则数十万元,少则数万元。电灯厂的分布范围较广,已波及30个大中小城市,但大多集中于沿海沿江省份,内地只有吉林、太原、成都、开封、齐齐哈尔等城市。除了少数几家规模较大的电气厂之外,绝大多数电灯厂主要供应照明用电,而不能供应工业用电。因此,当时的电力工业尚未成为能源工业,而往往与自来水一样均属社会公用事业。

铁路运输业作为一种商办实业,是抵制外国侵占路权、收回路权运动的产物。1903年,清政府作为“新政”的一项措施,在新颁的《铁路简明章程》中规定:“无论华洋官商”都可请办铁路,而且“集股总以华股占多数为限”;“洋商请办”,亦“须留出股额十分之三,任华人照原价附股”。从而使华商获得了建筑铁路的权利,加之当时蓬勃兴起的收回路权运动,一并促使商办铁路公司在“及时筹筑铁路”、“以自保利权” [23]思想的指导下而相继兴起。当时集资创办铁路公司的有华侨商人和绅商两部分人。侨商的筑路活动始于1903年,由印尼华侨商人张煜南组织的潮汕铁路公司,集资302万余元。次年,又有美国华侨陈宜禧创设新宁铁路公司,集资500万元。本国绅商的筑路活动,以绅士乔树??于1903年发起创设川汉铁路有限公司为起点。此后,各省铁路公司先后设立,到1910年时,有四川、湖南、江西、云南、安徽、山西、浙江、福建、广东、江苏、广西、河南、黑龙江、陕西、湖北等15省,设立了铁路公司。各公司实收股金共计约5977万元,占预定股金总额19266万元的31%。其中川路公司实收1645万元,占预定额的78%;粤路公司实收1513万元,占预定额的76%;浙路公司实收925万元,占预定额的54%;苏路公司实收410万元,占预定额的41%,余下各路公司实收率均较低,并有3家公司分文未收。各公司实际筑成铁路422公里。其中浙路公司最多,计148.8公里,占总数的35.2%;粤路公司次之,计85公里,占20%;苏路公司又次之,计55.6公里,占13% [24]。可见,除了经济较发达的浙、苏、粤三省集股和筑路效果较好外 [25],其余各地均未取得多少实效。此中原因,既有帝国主义的干扰,清政府的缺少支持,也有筹办者经营乏力,所在地区资本力量不足等多种因素。

轮船航运业虽在洋务运动时期已有几家小轮船公司诞生,但较广泛区域和较大规模企业的发展,则是甲午以后的事情。甲午战争之后,随着外资在华航运业的进一步扩张和清政府实业政策的转变,对华商开设轮船公司的各种禁令也逐步解除,使商办轮船公司获得较快发展。到1911年时,新设的资本在1万元以上的的商办轮船公司共计达181家,其中有资本数记载的公司84家,共计664万元。如果计及资本在1万元以下的小轮船公司,则数量多达561家,资本总额797.6万元,共有小轮船978艘,总吨位为28274吨 [26]。在这数百家轮船公司中,规模较大的只有:由宁波商人虞洽卿等在1908年创办的宁绍商轮公司(资本100万元)、由陈昭常等在1910年创办的上海图长航业公司(资本67.2万元)、由盛昆山在1911年创办的天津直东轮船公司(资本50万元)。绝大多数公司的资本在10万元上下。还值得注意的是,洋务运动时期创办的轮船招商局于1909年改为商办。可见,商办轮船航运业在这一时期本国航运业发展中占有主导的地位。

三、商办工业的总体状况和特点

这一时期商办工交业发展的总体状况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商办企业的发展有下述状态和特点:及时、展速度较快。这一时期的商办企业的创办资本总额达20558.5万元,是洋务运动时期商办企业资本总额1717万元的近12倍。平均年增长率近16%,已超过官办和官督商办企业的平均年增长率14.5% [27]。可见,在这一时期中,商办工交业已开始转变成为本国资本主义工交业发展的主力。

第二、呈现为两次发展浪潮。1895年至1900年为及时次发展高潮。除去铁路业不计(下同),这一阶段新设企业182家,共计资本2013.7万元,分别占企业总数896家的20.3%和实收资本总额12144. 1万元(不含铁路业资本)的16.6%;1905年至1911年为第二次发展浪潮,这一阶段新设企业为589家,资本合计为7986.7万元,分别占企业总数的65.7%和资本总额的65.8%。相形之下,1901年至1904年趋于低潮阶段,所设企业及其资本额分别只占总数的14%和17.6%。需要指出的是,1901年至1904年之间,虽有5家铁路公司设立,但除了2家华侨所设的公司在此期间已招集一定股金之外,其余3家的股金绝大多数是在1905年以后招集的。另外,由于作为公用事业的水电业的兴起,使这一阶段的资本额所占比例超过了前一阶段。如果计及铁路公司的话,则更显出了1905至1911年的发展高潮。这种驼峰状的发展过程,实质上反映了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工交业发展的两期动力高峰。甲午战败而激起的国人实业救国热潮和所提倡的振兴实业政策,是推动资本主义工交业发展及时个浪潮的及时期动力高峰;1905年后高涨起来的收回利权和抵制洋货运动,以及清政府的提倡实业措施,是资本主义工交业发展掀起第二个浪潮的第二期动力高峰。

第三、产业结构显得颇不平衡。轻工业的资本占总额的43.9%,份量过大;而轻工业中又以棉丝纺织业和面粉及食品业为主,占去轻工业资本总额的57.7%。重矿工业相当薄弱,尤其是机器和船舶修造业更显落后,其所拥有的资本仅占总额的1.4%。铁路建设对工业发展来说虽然是必不可少的,但如此铺开,与国人的经济承担力难以相称,其所占的份量未免过大。

第四、单个企业的资本平均数较少,显得企业规模过小,力量薄弱。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单个企业的资本平均数为22.9万元,这只能是小企业的资本水平。从各个行业看单个企业的平均资本数额如下表所示 [28]。其中除棉纺、制革、水泥、建筑、自来水和铁路各业的单个企业平均资本额较高之外,其余都在30万元以下。尤其是机器和造船、燃料矿、金属矿冶等重工业和轮船航运业,本来都是需资较多的行业,但却资本额普遍微小,这更说明重工业和轮船航运业力量的弱小和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的低下。

经济基础论文:关于经济基础的概念

【内容提要】“单一经济基础”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理解为只是公有制的生产关系,这就离开了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和要求,不适当地排斥、限制了非公有经济成分,实践证明是一种超越了历史阶段的理论。而“综合经济基础论”符合实际,具有合理性。党的十五大已规定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际上我国的经济基础已经成为“综合经济基础”。我们的哲学理论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正确认识经济基础的概念。

【关 键 词】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生产力

【 正 文 】

经济基础是唯物史观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对于夺取了政权成为执政党的共产党来说,如何理解经济基础,直接地影响到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和采取什么样的方略来建设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被确定为改革开放所要达到的目标模式,依法保护非公有经济、使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已经载入我国宪法的今天,我们的一些哲学教科书仍然重复着曾被歪曲和误解的经济基础概念,相当一部分同志仍然循着旧的思维模式来看待和理解现实社会中的许多问题,一些重要的理论分歧就是由此而产生的。因此,有必要重新提及我国理论界关于经济基础的讨论,并根据新的实践经验厘定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概念。

一、实践的回答

我国理论界对经济基础的讨论是从50年代初期开始的,一直持续到“”前夕,长达十余年。争论的焦点是如何理解马克思的“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这段名言中“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一种意见认为是一定社会中各种生产关系的总和,即所谓“综合经济基础”论,另一种意见则坚持,经济基础不是指一定社会中现存的各种生产关系的总和,而是指占统治地位的那种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即所谓“单一经济基础论”。后来,“单一经济基础论”占了上风。从1962年艾思奇主编的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到今天的数十种版本的哲学教材,都依然在重复着“单一经济基础论”。现在是到了彻底打破这种思维定势的时候了。

理论的结论不应与现实相矛盾,被实践证明是不符合现实和实际的理论只能被认作是错误的理论。实践既包括历史的事实,也包括当下的实践后果。那么,历史上可曾有过单一经济基础的事实?回答显然是否定的。

从历史发展的情况看,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其生产力的发展都带有一定的不平衡性,所以总有自然形成的各种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在封建社会中,既存在前封建的生产方式,也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商品经济因素;在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它的早期,遗留的封建经济因素也是很多的,尽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的主导因素。即使发达的资本主义,也不能说在经济上就全然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至少还存在一定数量的个体经济。经济基础作为一个历史观的基本范畴,是以历史上业已存在过的经济事实为依据的,其实马克思早已对这一点有过明确的昭示,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写道:“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经济基础。“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即是一切社会形式中总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社会的上层建筑的性质和特点,就是由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决定的,也主要是由它们来说明的。

确实,马克思也用过“资本主义的生产力方式”、“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这些概念,这是特指那种以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生产关系的。这里我们必须明确地把这么两个概念加以区分,一个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一个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前者是作为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一个特定阶段、特定社会形态的经济制度或经济结构,后者则特指以生产资料资产阶级所有制为核心的生产 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无疑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属于主要矛盾,但不能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就只是由它构成,是它的几个方面的总和。如果这么理解,就势必会把不同层次的问题混为一谈,势必会造成一种理论困境。及时,无法理解和说明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例如,既然封建社会只以地主占有土地的生产关系为其经济基础,而把手工业、商品生产等都排除在经济基础之外,成为非经济基础的存在,那封建社会的这个经济基础怎么变更,才引起资产阶级革命,导致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代替封建地主阶级的上层建筑呢?第二,难以解释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何以有自己的特点的问题。同样是资本主义国家,同样在经济基础中都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而英国的资本主义与法国的资本主义就不相同,法国的资本主义与日本的资本主义也有区别。造成这种差异,除了文化传统方面的原因之外,更为重要的还是各自经济基础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其他生产关系的比重以及彼此之间的特定结合方式。

同样的道理,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应作出这样的区别。不幸的是,我们过去未能意识到这种区别的重要性,甚至还有意地抹杀和混淆这个区别。我们离开了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和状况,离开是否促进了生产力发展这个最基本的标准,更多地从伦理主义角度来理解阶级、剥削现象,片面地夸大非公有经济的危害性,过度地排斥、压制甚至干脆消灭各种非公有经济成分,试图建立一个以纯粹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其后果是我们大家都明白的,导致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拉大了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差距,也严重地败坏了社会主义的声誉。

如果说改革前中国国民经济的濒临崩溃从反面证明了“单一经济基础论”是错误的,那么改革开放的实践及其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成果,实际上则从正面证明了“综合经济基础论”的正确性。没有对非公有经济的解禁,没有非公有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肯定不会取得今天这么大的成就,我国的经济发展也肯定不会有今天这么大的活力。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把非公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有益的补充而加以肯定和保护,在单一所有制下就不会存在市场和竞争的必要性,恐怕也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的提出,改革开放的过程无疑会更为迟滞、更为曲折。

二、从“三个有利于”标准看“综合经济基础论”

邓小平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他一贯认为,社会主义要搞公有制,但不能简单地把社会主义等同于公有制。在农村改革的方向问题上,在关于特区建设利用外资的问题上,在关于是否限制私人经济发展的问题上,特别是关于市场经济的问题上,当时党内党外在认识上都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分歧,邓小平审时度势,先是要求“不争论”,干起来,看一看再说,“拿事实来说话”,后来在著名的南方谈话中明确批评了关于抽象地争论姓“社”姓“资”的问题,提出以“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改革开放的政策和措施正确与否的标准,发动了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

改革的过程是一个充满了阻力和艰难曲折的过程,其中既有既得利益阶层的阻挠,也有因为受旧的社会主义观念束缚的人们的反对,还有在改革策略和方式上不同意见的争执而造成的困难。反对者的理论旗帜自始至终都很鲜明醒目,这就是捍卫和维护社会主义;反对意见的攻击点也很集中,这就是改革削弱了公有经济,从而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埋下了隐患,甚至直接危害了政权的巩固。他们的理论基础就是单一经济基础论,既然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公有制的生产关系,那么允许、扶持、鼓励非公有经济的各种政策就都是削弱公有制的政策,在他们看来就是否定社会主义的政策。姓“社”姓“资”的问题,实质上就是这个问题的表现形式。

改革开放20年,以单一所有制的“一大二公”理念为蓝本的计划经济体制遭到了根本的否定,单一经济基础被“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存所代替,非公有经济成分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时至今日,多种经济共同存在共同发展已经成为中国大地上无法撼动的现实,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新通过的宪法也以最的形式肯定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实践标准的具体化和深化,如果我们用“三个有利于”标准来判断“单一经济基础”和“综合经济基础”的争论,答案就很明确。单一经济基础论是把社会主义纯粹化理想化的结果,同时又是论证纯粹化的空想色彩浓厚的社会主义观念的理论基础,是建立“一大二公”的所有制结构的理论依据。它不仅不适合中国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结果,依此理论形成的治国方略和建设实践使得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走了很大的弯路,受到了很大的挫折,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 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革命,既是对实行了二十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革命,也是对空想式的社会主义理念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治国方略的革命。改革开放打破了公有制一统天下的经济格局,针对生产力的不同发展水平,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和经营体制的共同存在,积极发展各种个体经济,允许国内外私人资本投资办厂,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规模。由于这些政策符合中国国情,从而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血液,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改善,激发和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古老的中华民族焕发出了新的活力。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得到了很大增强,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结论

“综合经济基础论”最初是作为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提出来的,也就是说,在它的提出者那里,只是意味着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基础是由多种经济成分构成的,一旦完成了过渡,似乎就该是纯粹的公有制经济了。换言之,这种理论确实带有为“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论证的味道。在理论上探讨经济基础问题并论证“综合经济基础论”的合理性,比仅将综合经济基础限于过渡时期,属于一种特殊时期的经济基础的观点来,无疑是更加深入了一步。但其中也有一定的问题。因为无论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当时人们都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历史阶段具有长期性,更没有认识到社会主义还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区分,因此,笼统地讲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多种经济成分的综合,就难以把问题讲清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是社会主义认识上的一个重大飞跃,也为人们理解“综合经济基础论”的合理性提供了根据。既然社会主义有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区分,在它的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并且发展很不平衡,为了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就不仅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从公有制在质上占统治地位,由此以保障国家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性质,到在量上扩展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直至消灭非公有经济,这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换言之,单一经济基础作为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目标,有它的合理性,而把它作为现阶段就要实现的任务,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当年“单一经济基础论”成为“正统”的哲学教科书的观点,并非因其更有根据、更具有说服力,而主要是非理论的原因起作用的结果。一旦成为了“正统”,便借助于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渠道大规模地向人们特别是青年学生们进行灌输,时间一久,便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和习惯。今天,我们一方面在改革实践中现实地变革着传统的“一大二公”的单一经济结构,寻求着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另一方面在各类学校中却继续教育着学生们只有公有制生产关系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种脱节和悖反造成了很严重的后果。

前文提到,应该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与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加以区分,这个区分非常重要。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是以公有制为特征的生产关系,这里突出的是这种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是这种生产关系区别于其他生产关系的标志所在。而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或者说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强调的则是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是一种国家制度不同于另一种国家制度的根据。社会主义的国家必然是在经济基础中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国家,但不一定是以的纯粹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的国家。占统治地位或主导地位是一种质的规定,至于在这个前提下扩大到多大比例为宜,则以其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以及历史传统的因素来综合决定,它并不影响这个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最多只是表现出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特色或发展阶段的区别。社会主义国家的上层建筑当然要保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统治地位,但同时也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扶持、保护那些非公有制的经济成分,除非它们已经成为危害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统治地位的因素。脱离本国实际、忽视非公有经济对公有经济发展的补充和促进作用,片面地夸大非公有经济与公有经济的对立性和对公有经济的危害性,是一种典型的形而上学观点,也是教条式的脱离实际的观点。

人类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这是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时形成的一个重要观点。马克思所谓“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强调的仍然是这些生产关系发生的自然性和必然性。马克思还说,即使人们认识到了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和规律,也不能取消这些阶段和废止这些规律,最多只能减少一些痛苦。确实,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前,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多表现为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的矛盾。而在社会主义建立之后,才出现了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而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问题。忽视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和内在要求,过分强调生产关系的反作用, 以某种理念为蓝本,运用国家行政命令的力量人为地改造生产关系,试图通过这种新式生产关系来拉动生产力的发展,这就是造成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发展阶段的根本原因。这种思路,虽然使用着先进的生产关系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理论术语,实质上是夸大国家政权的作用、国家决定社会的唯心史观的理论。这个教训是值得我们永远记取的。

经济基础论文: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

(M.波斯坦是英国著名中世纪经济史家,新人口论的奠基人。本文是他1950年在巴黎第九届国际历史学家大会上宣读的论文,集中反映了他的新人口论理论。现据1973年波斯坦论文集译出。 原文本附有大量注释,引用许多文章专著。因有些材料国内不易查找,有些亦显陈旧,实际用处不大,故从略。——译者)

本文的题目是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这个题目含有某种早期马克思主义的意味。不过它通常的意思还是很清楚的,那就是指人口和土地垦殖,生产技术以及经济活动的总趋向。总之,它包括可以离开法律和社会制度以及阶级关系讨论的所有经济事实。

这些问题下面将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本来,把它们和别的制度的以及社会的现象截然分开,实际上就是和整个历史过程分开,已经是够糟的了。如果再要把人口和土地垦殖分开,把垦殖和技术分开,把这三者和物价以及生产的总趋向分开,那就更是生硬的割裂了。因此我准备大体上把它们结合起来论述。

所以有必要和有可能把这几个问题合并讨论并且把它们和中古史的其他问题区分开,是因为它们都牵扯到近来的经济活动总趋向的讨论中,或者用时髦的术语来说,牵扯到社会收入的“长期运动”的讨论中,史学家们不会忘记最近十余年来涉及中古经济发展方向和速度的主要争论:若干世纪以来经济活动是否持续高涨?它究竟是增长了抑或是衰落了?是什么影响它运动的方向和规模?实际上它引起历史发展的整个体系问题。因为即使能够表明中世纪的发展经过了独特的以至显然不同的各阶段,也仍然还需要考察这些阶段是否长得足以称之为“长期趋势”。

“长期趋势”是个新名词。它几乎是半生不熟就出炉的。但它的基本内容,至少是其某一方面,却早巳为中古史家所熟悉。多布舍和皮朗的功绩是提出了这个问题,由此和十九世纪史学家的既定原理决裂。十九世纪史学家大都主张,中世纪的事是于罗马帝国灭亡之际从无有或者几乎是无有开始的,之后持续发展并无中断,直到十九世纪社会达到繁荣阶段。但多布舍和皮朗却着手证明在罗马和中世纪之间有某种连续性,并从而推翻了(虽然似乎是十分荒谬)中世纪的发展只是简单的持续的观点。因为他们主张黑暗时代并不是新的持续进化路线的起点,而只是晚期罗马衰落趋向的阶段,很快就继之以早期中世纪的上升趋势了。皮朗本人则走得还要远一些,他主张加洛林时代中期是一个中断,这样使经济衰落和高涨的平衡更复杂化了?/p>

从那时以来,争论的焦点有了一些转变。已经不是把罗马与中世纪的联系解释得使人人都满意的问题了。人们的兴趣已由罗马—蛮族的联系转到以后时代之间的联系上。中古经济的上升究竟开始于五世纪抑或是八世纪?它是否不间断地一直发展?如果它有中断的话,这种中断的大小与深度是否足以表现为一个时代?如果能划出这个时代的话,是不是能说有一个高涨的时期继之以衰落的时期?

这里,皮朗的理论再次预言了后来讨论的某些方面。他的著名的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研究,首次提出了中世纪早期商业扩张和贸易自由,中世纪晚期商业停滞、贸易受管制的假说。但他的理论只限于贸易,而贸易虽然十分重要,却并非中世纪时人们的主要经济活动。但在他之后,各国的一些史学家,有德国的阿贝尔、挪威的什里纳、比利时的万·窝威克、法国的佩华以及英国我们几个,几乎同时研究出,划分整个中世纪经济至少为两个相关的阶殴:发展阶段,以十四世纪初为较高点,衰落阶段,包括十四世纪大部分和十五世纪。

举不出多少重要的新材料来支持这种划分。各地区的史学家常常注意到十一、十二和十三世纪农业和贸易的高涨。关于垦殖和农业发展的各地方的材料是如此明显,大多数史学家都准备接受这一事实。另一方面,中世纪晚期农业生产和垦殖事业衰落的问题都有着许多争论。关于它的事实也早是众所周知的了。从十六世纪开始,德国人就知道并且记下了关于他们的“荒废的村落”,法国史学家也一向知道并且写下了晚期中世纪的耕地荒废和人口减少,比利时史家也同意视十四世纪晚期和十五世纪早期为弗兰德斯城市发展的低点。但直到最近,大多数这种研究都是由一些对地方事件感兴趣的史学家对有限的地区进行的。科瓦列夫斯基的重要著作也许是的一种恰当地着重指出全欧洲经济衰退问题的较老的通史。不过近年来,经济史家越来越多地倾向于主张,许多地方性的经济衰落事例是涉及西欧大部分地区的普遍趋势的一种标志,这一衰落趋势占了十四世纪后半期和十五世纪的前半期或前七十五年。

反对的论点自然也有。最近,一位杰出的和备受尊敬的研究英国中世纪农村的苏联史学家科斯敏斯基,在《历史问题》的一篇文章中总结了中世纪晚期农业史的一些英文著作,并批评(确是大力批评)了把十五世纪当作经济停滞和衰落时期的论点。科斯敏斯基教授认为应对这一论点负责的剑桥史学家,是受了其庄园资料的蒙蔽。当时封建的经济结构形态无疑地正处于崩溃之中,但是具有封建性质的庄园资料必然要夸大衰落的规模并忽视封建村落之外的新发展。如果剑桥史学家不这样盲目的话,他们就会看到新的高涨——纺织业、城市扩展, 自由农民和无产者人数的增加,而这些都会使经济趋势衰落或停滞的理论成为空话。所以如果把这些新高涨都算上的话,那十五世纪应当是前进发展的辩证系列的最初阶段。

这个问题下面还会谈到。其他的反对意见则没有如此激烈也不是从总的方面来的。大多数提出反对意见的史学家看来并不怀疑西欧大部地区农业衰落和人口减少。他们的怀疑大都限于某些地区和某些经济部门,认为那些地区并未参加这一运动,那些经济部门并未从农业衰落中受害,相反反而得益,例如贸易和工业就是如此。

但是除了这些分歧和意见不一之外,流行的讨论大多未集中在这一变动的事实方面,而是集中在它可能的解释上。在试着估价晚期的衰落和早期的高涨时,历史学家附带把物价、通货、技术、人口等的作用问题中本来所包含着的中世纪发展的根本问题,提到表面上来。

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 (二)

(英)M.波斯坦

通常都认为物价在中世纪早期上升,晚期下降。确实,已公布的中世纪物价材料是很少的。有少许的德国的地方物价零碎材料,达维纳尔的一些颇不完整的数字汇集,以及一些地方性的物价汇集如佩尔克关于克拉科夫的物价汇集等,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几乎全部大陆上的物价材料了。但是托罗多·罗吉士和贝弗里治关于英国物价的巨著却对历史学家很有用,提供了许多宝贵情况。这些情况明显指出农产品价格在十四世纪中期前上升,在中世纪晚期则有下降趋势。在法国和德国的许多地方,这个趋势被更厉害的货币金银含量减少所掩盖了。但甚至在物价用通行的货币表示出继续上升或至少是稳定的地方,它们按白银计算也是下降的。当然可以说把中世纪的物价用金银来计算是错误的。这一主张对某些商品和某些阶级来说是正确的,对于小麦和裸麦来说却不对。但是也用不着把通行的价格折合成相等白银的谷物来确定农产品价格的下降。因为在通行价格的明显浮动中,很容易发现实际价值下降(有时是急剧下降)的信号。

物价的早期上升和晚期下降实际上已被历史学家普遍接受。讨论已转而追溯到另一阶段,即物价运动的基本原因,主要是通货和人口问题。

通货或货币的状况总的说来影响物价的变动,这是经济史家所易于取得的至为明显的结论,尤其是因为这一结论碰巧还被贵金属供应情况的说法所支持。现在普遍认为,当十二,三世纪欧洲物价上升时期,它从匈牙利、哈尔茨山、蒂罗尔等处得到的白银供应也迅速增加。而十四世纪和十五世纪上半期物价下降时,同时也是老银矿产量迅速衰落时期。因此物价的下降和上升是由于新的贵金属矿供应变动所引起的这个结论很难反对,而事实上也从未受到多大反对。它可以在讨论中世纪早期和晚期经济发展趋向的大部分著作中找到。

最近,新出现的通货假说,提出了一个忠实反映我们当代经验的问题,即欧洲的支付平衡问题。马克·布洛赫在其论黄金的著名论文中,试图表明从晚期罗马帝国以来,欧洲一直用黄金作为其主要国际支付手段。主要根据他的提示,伦巴第教授又在这一题目上做了大量工作。

自然这个题目还只能说是一个提要。只是等到伦巴第对它增加了一切必要的论据和材料,才使我们有可能估价它甚或批评它。但即使伦巴第的论点得到证实,也只适用于意大利城市的国际贸易或者那些受意大利贸易直接影响的家庭手工业和商业部门。中世纪经济的大宗是不涉及国际贸易的,而且有一些还不涉及任何贸易。对外贸易的涨落不能直接用来说明十三世纪的新的耕地,新的村庄,更多的谷物收成和牲畜以及更多的人口,也不能说明晚期中世纪农业产量和耕种面积的下降。也许我们幸运的是正在摆脱教科书中夸大了的自然经济的观念,并且准备较十九世纪史学家给予早期中世纪以更多数量的贸易和一般说来更多的经济上的多成份性。但也有可能在相反的方向走得太远,把中世纪的农民想象成马来亚的橡胶种植者或阿根廷的牧场主,认为他们是根据国际价格的经济刺激来播种和收获,考虑的全是国际收支平衡问题。这简直就象把黄金供应和中世纪经济总运动的上升与下降的主要问题混为一谈一样。

银币是地方贸易的主要中介。我们大家都准备同意布洛赫和万·窝威克的竞见,即黄金主要用来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白银则是日常交换的中介。但即使白银也不易用来计算经济的趋势。如果白银供应的变化引起物价高涨,那这种高涨应该是“普遍的”,即它大体上影响到进入中世纪地方性贸易的所有商品。但是大多数当代的研究者指出,农产品价格和工业品价格的运动是不一致的。十二、三世纪时,工业品价格不像小麦价格上升得那么高那么快,而到中世纪晚期也没有下降或停滞。仔细考察欧洲不同地区物价起初上升然后下降的日期,就会发现很难使物价运动的时间和我们所知的白银供应增加以及减少的时间相一致,同样也很难把物价运动的地理分布和矿区的位置连系起来。

更为困难的是,白银储量经常是充裕的,十三世纪末时更为充裕,因此对于用于铸币的全部贵金属供应来说,新开采的金属的减少只有相对地小而又小的影响。更为重要的必定是现有白银储量的使用上发生了变化——首先是窖藏或非窖藏的比例、或在用作信贷基金的比例有所不同。用更时髦的语言来说,就是“易换现金的选择性”的变化定会较每年新增加的金属量更影响于物价变化和经济活动。

因为我们对“易换现金的选择性”的变化和贵金属的流通知道的很少,所以很难如同把它联系于当代经济的讨论中那么容易地把它和中世纪经济发展的长过程联系起来。十二、三世纪时,信贷和支付的技术有很大改进,商业周转总的来说也迅速多了。一些金银被从埋藏之处或其他非货币使用之处吸引过来。货币的数量一定是大大增加了,这样也从而提高了物价水平。但是难道我们同样能肯定十五和十四世纪流通量缩减了吗?当时的动乱可能引起一些窖藏,可是王室的和其他的税收增加了,从而就会使更大比例的国民收入投入流通。此外,商人和银行家的财政技术并未衰退而且甚至更进步了。因此就绝不能肯定说中世纪晚期整个货币数量减少了,即使有点减少的话,这点减少是否足够扭转当时的整个经济趋势,也是大可怀疑的。

根据以上所述重新考虑一下的话,新的金银量和物价以及经济活动之间的联系,大部分就失去作用了。于是定会引出另外一个较以上讨论过的更重要的因素,即人口。从一般的理论观点来看,人口的升降适用于说明我们的证据所提出的所有现象,并且不会引起像其他的解释所引起的那些反对意见。当人口上升时,农业在经济学家所谓的报酬急剧递减的情况下扩展,农产品价格必定上涨。另一方面,当人口下降时,相对于用于农业生产的资源总量和食物需求来说,农产品的供应将较为丰富,粮价也相应下跌。人口的升降还会对物价产生所谓选择性效果,即它会引起农产品价格的相应运动,但是对于不大服从报酬递减律的商品阶格,即大多数的工业品价格来说,却很少影响。

这些还只是理论,而且和所有的理论一样,初看起来,要它适应中世纪经验的无穷变化,似乎是太简单了。但碰巧这个说法还适用于我们从中世纪人口中所知的单独例证。这种例证之一——即垦殖问题必须在此略加详述。这对于人口学家的一般兴趣来说也许相距太远,而且由于它涉及本文所述经济史的各个方面,其内容也太广泛了。

中世纪早期,内部移民,新村落及新居民点等事例,是说明人口上升的主要证据。英国垦殖事业的研究还属初创阶段,十一至十四世纪人口增长的某些情况可由庄园记录得知。但

在法国和德国,垦殖的研究已较为深入而庄园记录又少,内部移民的证据自然就拿来作为人口增长的证明。同样,晚期中世纪人口的减少可用土地抛荒,耕地缩减来证明,这样人口增减的历史就和农业盛衰的历史溶合在一起了。在农业如此重要,农民如此众多的社会中,它也应该是这样的。

于是,物价,人口、农业生产三者遂以同一过程的不同方面而出现,经历着大致同样的发展阶段,联系着并且影响及于中世纪经济史的每一重要事件。但是它们之间如此紧密作用,使得很难指出其中那一个是经济变化的主要推动者。有时人口的运动较其他经济变化是更为基本的,但仍然很难把人口趋向当作的或终极的原因。这里正如在历史的其他领域一样,找寻终极原因不可避免地要导致循环论。因为如果人口的升降引起中世纪经济总的变动,那么又是什么引起人口的升降呢?从理论上说可能是(但从历史根据上说不大可能)生物学的因素在起作用,即人类的生殖能力起了某种突然的变化。黑死病也许可以看成是一场生物学上的灾难。但黑死病甚至再加上十四世纪的其他大瘟疫,是否能决定中世纪晚期人口的趋向仍然值得怀疑。因为人口下降趋向的信号在黑死病之前出现,而当大瘟疫的直接后果不再被感觉到之后也没有消失。至于其他更重要的生物学的变化,我们一无所知,而且我想也不会有什么值得知道的东西会被发现。

这一变化能否从地理学、首先是从气候的原因上加以解释呢?有一切理由可以认为,农业衰落是由十四世纪二十年代连续的歉收引起的。在英国,连续的阴雨和水灾使全国遍布饥荒,在德国和法国,1309—1323年之间也是气候不佳,收成减少。一些北欧学者也把西挪威和冰岛农业经济的持续变化归之于气候剧变。两国在十四世纪前粮食本可自给,到中世纪晚期则要大大依靠进口,实际上停止了自己种植粮食。

这个论点值得称赞但并不完善。拿英国来说,一、二十年的歉收不足以影响到一个半世纪的经济趋势。即使能证明那时英国东海岸下沉,不列颠的水利分布发生了长期性变化,但仍然难于理解为何气候的变化是以“长久地”影响农业衰落直到十五世纪二十五年,而后又能使农业于十六世纪出现高涨。同样难于理解的是何以所谓的雨季周期不但使那些歉收主要由于雨水过多的英国这类的多雨国家农业衰落,而且也使像南欧和西南欧这些歉收主要由于雨水不足的干旱区域的农业也衰落下去。至于说到西挪威和冰岛,仍然需要证明的是,他们从前的几世纪本来靠自己粮食生产能过活,而以后几世纪的农业衰落并非由于纯经济原因,例如由波罗的海输入廉价谷物所致。

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 (三)

(英)M.波斯坦

这样,我们不可避免地又回到更通行的、更纯粹社会学的解释上。通过和欧洲史上其他相似世纪的比较以及和其他文明相似情况的比较,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一定会想到按照马尔萨斯的生存标准来说明的人口本身所固有的趋势。我们关于远东人口过多国家人口趋势的了解,尤其是最近对十七,八世纪瑞典人口的研究以及对马铃薯灾荒前夕爱尔兰人口的研究,使我们能知道一些人口过多国家生活资料处于边际状态时会发生什么情况。在爱尔兰,马铃薯本来在新垦地上长得很好,但上一世纪四十年代主要由于病害突告无收。人口随着婚嫁生育,先前曾使马铃薯产量增加,此时突然面临饥荒。因此认为中世纪的情况有某种相似之处,其晚期生产的下降是对早先过度膨胀的自然惩罚,也不是过手幻想的了。当移民运动发展,新土地不断开垦时,从处女地上得到的收获不断鼓励人们建立新的家庭和居民点。但经过一段时间之后,边际土地的边际性质定要显示力量,而高产的蜜月就会继以长期的报应,那时贫瘠而不再是新的土地,给其耕作者以不断下降的产量和牛羊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再加上一些偶然的不幸事故,如十四世纪二十年代的连续灾荒等,就足以扭转整个农业生产的趋势,并使人口指数下降了。

这种发展一旦开始,至少从理论上说,就会继续到土地和人口所曾达到的稳定平衡点之外,而由于瘟疫的结果,不适于种植的土地也不再耕作。耕种面积的缩减是如此持久,延续、愈演愈烈,以致在欧洲似乎开始了“长期的抛荒”时期。这个长期过程是否确实存在还未得到证实,但是总的说来,存在抛荒的假设是和中世纪农业以及垦殖的经济基础一致的。在一般情况下,十四,五世纪放弃边际土地的压力,正和前些世纪开垦新土地的需要同样持久而强烈。

这个压力可能是垦殖不当或土地肥力衰竭的后果。人们终于发现他们已达到土地生产力的极限,不仅因为他们开垦着新的贫瘠的土地,而且因为他们耕作旧土地的时间也太长了。自然,历史学家不愿主张中世纪土地普遍贫瘠化的理论。但是重要的是不能忽视这一可能性;中世纪时并未敝出足够努力以保持大面积耕地的肥沃程度,尤其是在依附农民的土地上。英国庄园上的小农负担是如此沉重,饲养牲口又受限制,定必很难使他们锐意经营其土地。

当土地受到过度的或不顾后果的耕作时,就需要减少旧的定居面积并迁居人口到新的处女地,以维持日益增多的人口,同时也取代旧的已经衰竭的土地。由于处女地的储备消耗净尽而造成十四、五世纪时对新土地的垦殖中止的事实,使得旧土地的衰竭无法得到补偿。

如果情况确是这样,那么大瘟疫年代人口的减少与垦殖的衰落就不应仅只归咎于瘟疫,而且还应归咎于更根本的历史性原因。人口与农业生产在瘟疫之后走向恢复所经历的缓慢而曲折的道路,可以用瘟疫正爆发于人口和生产处于衰落之际的事实加以解释。持久性的人口过剩也需要由这种下降趋势来纠正,犹如由瘟疫年代的高死亡率来纠正一样。从意大利的例子来看,一直要到第三次,也就是发生于十四世纪二十五年时的一次瘟疫大流行之后,人口与生产的平衡,甚至还可说是新的增长的可能性,似乎才又重新建立。

这一假说极而言之还只是试探性的,还只是一种猜想,可能变得不对。这里把它提出来,不是为了说明人口的趋势,而是为了强调历史的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人口的增减,也许是作为生产增减基础的所有过程中最基本的一种,但它本身又可被中世纪农业的上升和下降趋势所影响。进一步研究还可发现影响人口运动的其他力量,首先是农业增长时家庭结构的革命性的与不可逆转的变化。中世纪史学家应当还记得大份地与小份地的老问题以及“大家庭”某时分裂为当代性质的“小家庭”的可能性。最近的考古发掘,特别是在丹麦,提出了间接的证据,支持早期中世纪的某一时期北德意志的家庭规模曾起了急剧变化这个假说。但是家庭为什么要分裂呢?对这个问题可能有多种回答,其中最受称道的似乎是,移民运动使建立新家庭有了可能,并且普遍开创了破坏大份地的父家长制家庭的一致性的环境。于是移民,生产增长和人口基本单位的革命性变革又一次同时既作为原因又作为结果而出现。

生产的增减和技术变化,尤其是农业技术变化有关,尽管整个中世纪技术的发展是相当停滞的。农业技术的变化在早期中世纪也许比晚期还要大,但即使在那时它也并不像一度认为的那样重要。我们曾被告知说,人们在中世纪早期驾驭畜力时把轭具放在牲口肩上,以取代罗马时放在角上或颈项上的办法。但是有证据表明中世纪的习俗既不一致也非一贯,老办法在欧洲某些地区不仅继续存在,而且易于恢复。同样难于按照字面采纳日耳曼移民带来了八牛牵引的具有轮、犁刀和犁板的重犁的普遍使用这一说法。现在的证据认为,从早期的轻型犁到后来重犁的过渡是逐步而缓慢的,重犁在欧洲北部当日耳曼人来了数世纪之后仍未普遍使用。而且只要是在正常耕作的土地上,无论如何潮湿和粘结,轻型犁和较少的畜力同样可以耕出深的犁沟和把土翻转,其效果并不亚于重轮犁。重犁在经常耕作的土地上并不像开垦处女地那样必不可少。当早期中世纪人们扩大占领粘土地带时,重犁和大牛队的使用才变得重要并流行起来。如果确是如此,则起作用的因素并非新犁所代表的技术革命,而是人被召唤去进行的向低地森林大规模开垦的巨大工程。如果不怕说成诡辩的话,值得注意的是,中世纪早期所证明的,并非一次使开垦成为可能的重大的技术革新,而是一次迫使人们使用最适合于这一目的的工具和技术的大规模开垦运动。

对平原和森林的开发是黑暗时代欧洲经济的突出事件。但即使这件事,也并非如历史学家一度相信的那样,它既不是新的,也不是一桩大规模的企业。由于最近研究的结果,考古学家现在认为,用火焚烧森林和林区间歇耕种,早在史前时代已经开始,当日耳曼人进入西北欧时已发展很长时间了。我们也不再认为转换耕地和间歇耕作制只是史前的情况,当中世纪之初就被更高级的轮作制代替·厂。大部分英国农业史家现在准备通过整个中世纪,实际上直到十八世纪,以探索在英国被称之为“内田一外田制”的耕作制度的痕迹,这种制度有一小块长期耕作的核心土地,周围绕以间歇耕作的大片地区,这一地区德国也称之为“外田”。

耕作制度发展的古老历史便是这样地“演奏”出来,散布于大大拉长了的历史时代中。但无论如何延长,这一历史仍然把中世纪土地利用方面的主要进步归之于中世纪早期。以二田制或三田制为基础的长期性田制变得普遍了;从英国的例证看,十二世纪末到十四世纪初之间,田制进一步改善,首先是三田制代替了二田制。这一时期到处都可看到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方面的巨大革新。尼德兰人民完善了他们排干沼泽和筑堤防海的技术;不列颠的牧羊人饲育出高质量的大批羊群,是十二世纪英国农业的主要特征;全欧洲的水磨工人学会了制造和使用上击式水车,加斯科尼的葡萄种植者于十二、三世纪创建了闻名于欧洲史的大面积的专业化葡萄园。

因此,即使保守地估计,也大致可以肯定技术进步在中世纪早期的农业发展中起了作用。但这种改善在晚期是否足以抵偿生产的衰落却是大可怀疑的。从十三世纪末起,技术改进越来越慢,规模也越来越小。小片的圈地,少数地区脱离二田制,散落各处的蔬菜栽培之增加,这大致上就是英国十五世纪的全部技术进步。这时葡萄种植明显传布于全德,大部分系取代耕地而致。经济作物——亚麻、大青,茜草,大麻、啤酒花等,在德国过去种植小麦和裸麦的一些地区发展起来了。尤其是在荷兰,经济作物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之一。但是如果估计一下价值和面积的话,这些新的收获是否足以抵偿像德国这样受到严重衰落伤害的国家农业衰退的损失,仍然可疑。只有在意大利,十五世纪农业投资的复兴使农业产量整个上升。其他各地则投资和农业都在衰落而不是上升,技术的进步也不足以补偿人口减少和不利的物质条件。

中古社会的经济基础 (四)

(英)M.波斯坦

自然不应过份指望这种趋势在整个欧洲是一致的,也不能指望它在每个经济部门都同样强烈。我们关于早期中世纪的知识太少,很难在明显的经济一致高涨现象后面探知其地方性特点。不然的话,我们无疑地会知道某些地区在停滞或衰落,而别的地区都在繁荣。我们确有把握说来因河三角洲的贸易并未加入十一,二世纪时的大前进;十三世纪时挪威的经济尤其是贸易下降了;而法属弗兰德斯和阿尔土阿由繁荣走向衰落,同时弗兰德斯却达到全盛。我们还知道,西西里和普罗旺斯十二世纪早期大有希望的发展并未进行到十三世纪,当意大利的和法国的其余地方稳步前进时,它们的经济却处于停滞之中。巴伐利亚则十二世纪末时对平原的移民已经完成并宣告结束。而十二世纪的大部分时间英国的整个北部和西北部以及英格兰中部的西面一些地方,则处于移民缩减和地价下降的时期。

由于史料相对丰富,比较容易指出十四,五世纪的衰落有例外的地方。意大利的十五世纪在许多方面都是例外。根据间接证据(有些确实是非常间接),一些意大利史学家最近指出十五世纪时北部和中部意大利仍在逐步前进,农业发展也刺激了内部贸易。其他例外也有发现。北荷兰于十五世纪进入巨大的海上贸易发展时期,而这时英,法,弗兰德斯以至汉萨同盟的商业却处于停滞或衰落之中。很可能就在这时,勃拉邦的巨大集市和南德诸城开始由于汉萨的灾难而受益。在英国,伦敦,也许还有南安普软和布里斯特尔处于繁荣,而其他大部分城市却经历着衰落。在一段时间里,纺织业地区的兴起在有限范围内补偿了农业的衰落。英国、北荷兰,勃拉邦以及弗兰德斯小城市等处的纺织业似乎得益于巨大的呢绒出口中心佛罗伦萨和弗兰德斯四大“来登”的衰落。某些德国史家最近提出,晚期中世纪应视为德国城市繁荣的较高点,而城市的建筑活动应看作是对荒废的村落之补偿。

虽然这个观点尚未证实,但很可能紧接着大瘟疫之后,许多欧洲城市受到资本相对过剩的刺激而经历了一个短暂又令人心迷的繁荣时期。

这类的变态是如此之多,足以推翻一种单一发展路线的想法。它们加强了史学家固有的对概括和总结的怀疑。但任何对这种怀疑的舒适享受却是与经济史家不相容的。在论述经济发展时,经济史家必须假定西欧史上有一种普遍的长期的发展趋势,否则1950年欧洲的经济社会图景看起来就会很像来自950年的了。中世纪晚期材料性质上的矛盾之处,正好可以证实经济史家的某些怀疑,即十四世纪尤其是十五世纪,欧洲经济究竟是否经历了一个发展趋势上的普遍倒退。

如果说我个人倾向于打消这种怀疑、接受普遍衰落的假说,这主要是(虽然不是)因为如果认真衡量和验证一下,证据是指向这个目标的。

最重要的验证就是历史的一致性。当然,一致性是很难验证的,因为它需要从一开始就有辨认主要事实和情况的能力。但是,资料总是不断地供给我们以清楚的证据。我们必须尝试在弗兰德斯和汉萨的背景上来说明工商业在各地方的兴隆。同样地方纺织业的繁荣发展也必须和工业总的衰落联系起来,这一衰落不仅影响及弗兰德斯和佛罗伦萨的老纺织业中心,而且影响及大部采矿业。

我们还可对历史的一致性做进一步的验证。我们可以主张,很难把工商业的高涨和经济生活的总情况,尤其是农业的衰落协调起来。在中古晚期,仍然和早期一样,农业是最主要的就业部门和较大宗的国民收入源泉。大致按人口计算,它占到西欧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九十。我们如何能使继续增长着的工商业和一世纪以上衰落的农业生产和国民收入相一致呢?

自然可以设想一个不寻常的作用相反的情况,它可以允许工商业高涨而农业和国民收入却从而陷入缩减之中。如果对城市的商品和劳务的需要主要来自城市居民本身,则情况就可能是这样。它也可能是由于瘟疫引起土地收入的重新组合而致。事实上从未有人主张,农村居民货币收人的增加,是瘟疫导致的社会与人口变化的结果。

这样的变化也许发生过。但即使它发生的地方,它对于城市贸易的普遍影响,也很难说如像最近某些史学家所主张的那样有利。如果在国民收入与个人收入之间划上一条明确界线的话,那么这方面的许多混乱就可以避免了。个体村民的平均实际收入可能上升,但这一上升并不一定需要导致对城市产品有更高的现金开支总额。这个支出最终要看乡村生产者和地主的全部货币收入而定,这项收入却来自农村居民自己不消费而用来出卖的农产品的总量。这些产品的量不会上升很多,实际上可能降低。乡村消费者的人数肯定减少了,同样全部生产也下降了,而个体消费者的个人消费则可能上升。另一方面我们知道,农产品价格普遍有下降的趋势,因此即使这里或那里在市场供应上有些微增加,它的影响也大有可能被较低的价格所抵消。这方面的例外也许是那些主要饲养牲畜的地区以及由于畜产品的较高阶格而受益的地区。但是我们知道,城市物价较谷物价格相对要高,所以相对的物价运动可能遏制住对城市产品的有效需求。

贸易繁荣和农业衰落的必要条件是很少同时出现的,一切农业社会中的商人和贸易中心很易于受荒年和农业收入降低的严重影响。单凭这个理由,我们主张中世纪晚期大多数城市处于停滞状态也是正确的。确实,德国的城市最近被说成是这一原则的例外。在接受这个例外之前,需要对德国城市的发展给予更的、纯粹经济上的分析。城市繁荣的直接证据十分缺乏。这种证据一些是由兴起的南德城市的日趋繁荣所提供的。但对大多数德国城市来说,只有间接证据可用,主要就是十五世纪修建的漂亮建筑。这一证据不幸与市民的消费问题无关。宏伟的建筑并不表明城市财富日益增加和经济活动扩大。城市进行最辉煌建筑之际,常常并非其工商业最为发展之时。城市建筑的兴建可由一系列社会原因引起,其中居民平均收入水平高并非必要条件之一。

和上述这些社会学的理解相比较后,城市建筑这一单纯事实就很简单了。但它们只是由于不曾附有必要的建筑时间和价值估计而显得如此简单。如果把它从年代上和数学上地计算一下,建筑的证据有时同样可以用来证明城市的停滞。例如在英国,广泛流行的教堂兴建被用为十五世纪繁荣的证据。但是很明显,许多据说是十五世纪修的教堂,实际上是十四世纪或者十五世纪之末兴建的。更不能肯定,以十五世纪教堂为标志的建筑活动较之十二、三世纪时的建筑活动为更大,乃至只是一般大,那时大量的修道院,教堂,教区教堂,王室和贵族的堡垒都在英国兴建起来。

这里和别的地方一样,发展总趋向的问题和例外的意义问题都会是一个量的问题。把这些繁荣的地区和繁荣的经济部门都算在一起,它是否和欧洲经济的其余部分一样大或差不多一样大?很可能还没有那么大。如果我们先把意大利放在一边(即使是意大利,它十四世纪经济的衰落也是没有疑问的),繁荣的区域并不足以使天平倾向于这一面。如果某些史学家不这么想,那大多是因为他们研究的是十七,八世纪时起了重要作用的地区,因此通过后面繁荣的放大镜来看十五世纪。

由于这种歪曲的认识,十六世纪的殖民地贸易就似乎比最近研究所证明的还更为重要。同样的,见识短浅也导致了对北荷兰和南德城市经济繁荣顶点时日的提前。更仔细观察一下,则会发现奥格斯堡和纽伦堡之于十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其起源相对较晚。这两个城市作为重要商业中心已有相当时日,但只是当采矿业于十五世纪三分之一时期重又复兴,同时汉萨与弗兰德斯冲突使横越欧洲大陆的贸易有了新的渠道,穿越阿尔卑斯山口的贸易转移到布伦纳之后,它们才迅速发展,在欧洲贸易上取得前列地位。

在北荷兰我们从十三世纪起就能看到缓慢而一贯的高涨。但这并不能证明,十四世纪后半期或者甚至十五世纪前半期,北荷兰已经大致达到它在十六、七世纪时的经济重要性。直到十五世纪之末,北欧贸易仍在汉萨、在国外部分的商站、弗兰德斯和勃拉邦的港口和集市以及英国的东海岸和南海岸之间进行。在这个强大而又日趋衰微的汉萨贸易区域内,北荷兰还只起着从属的、地方性的作用。当然,荷兰人在航运方面已达到显著地位,但即使这方面他们在本世纪二十五年之前,也迄未在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航运上建立统治地位。

当把量的分析应用于研究新工业的发展时,也得到同样的结论。很成问题的是荷兰、勃拉邦和弗兰德斯小城市纺织业的发展是否能够平衡佛罗伦萨和弗兰德斯纺织业的衰落。原料的供应反映了呢绒生产的下降。英国羊毛的输出量(直到十五世纪二十五年高质量呢绒生产到处仍仰赖英国羊毛)在十四世纪末和十五世纪降低到1350年前的三分之一,而英国的全部羊毛生产无疑也下降了三分之一。

对一致性的验证当然不能只是量的方面。当除了地方性情况以外无法证明非典型时,我们之能够从地方性的或例外的情况中区分出主流来,终究要以替典型寻找出普遍的原因为依据。人们可以逻辑地、历史地把欧洲中世纪晚期的农业和贸易衰落和人口问题联系起来,也许还可和通货和物价状况联系起来。但另一方面,人们却不能为南德和勃拉邦城市的突然繁荣提出任何相似的普遍理由,因此我们必须把贸易的衰落看作“典型的”发展,是一个时代的独特特征和其发展的主流之表现。

我们的论证就这样以循环而告终。如果这里所提供的从前业已提出的解释——不论它们是人口运动或是货币变化——被推翻了,那么衰落本身的事实就要较它今天所呈现出来的那样更成问题。除非它们被推翻并且来自资料所得到的文献根据的平衡急剧地改变,我们就必须接受这一下降趋势作为工作假说。

自然,这个假说的意义、范围和效力都不应估计过高,不应用于表明衰落到处都同样严重而持久。虽然衰落的信号在例如说1325到1475年这段期间内的所有时间和大部分地区都能找到,但有些地方比起其他地方,衰落开始得要晚些,结束得要早些。这个假说所指的主要是总的经济活动,而非个人财富,更少涉及全体幸福或者至少是大多数个人的幸福。在欧洲的许多地方,农业生产和贸易及工业的衰落同时伴之以个人财富的新分配及平均化。因此经济缩减或停滞的假说并不能得出每个人都较前更为贫困的结论。它同样也并不是说没有一些团体或制度兴起。上面引述的经济高涨的例子就是新发展和新开始的证明,在后来的世纪中就要有巨大的进步继之而来。因为经济发展的倒退并不意味着历史过程的中断。它的全部意义只是说,一段时间内新的增长不足以抵消经济衰落和社会收缩的下降效果。

总之,我们在这里只是涉及到一项工作假说,决不能看作是结论。它的主要的目的只是向下面的人提出一些需要证明的问题,这些人坚持说所有的经济变化都应看作是地方性的事件,除掉偶然的情况外都应看作是既非彼此联系也非相互作用的事件,而且它们也并未长久持续到足以在欧洲留下其长期不可改变的痕迹。

经济基础论文:世界经济基础嬗变与国际经济秩序变迁

21世纪前十年,世界经济处于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呈现“新、变、乱”特征,新兴大国群体性崛起,多极化进程加速推进,全球发展不平衡加剧。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将呈“乱、变、新”趋势,“乱”于金融危机后遗症治理,“变”于国际力量格局,“新”于全球治理机构。大危机潜藏大风险,推动大变革,孕育大机遇。

解读1

世界经济发展态势生变

国际金融危机使世界经济陷入二战后最严重的“大衰退”,经济全球化则使所有经济体均未能独善其身。未来全球发展很难不受危机后遗症缠绕,但世界经济不会重蹈“大萧条”覆辙,原因是新兴市场正成为一股推动全球经济复苏的新生力量。中国论文联盟

一、世界经济复苏速度之快超预期

在世界经济史上,“大萧条”非常罕见,迄今只发生过两次,分别是1870年和1929年,前者引发通货紧缩并导致而后20年发展停滞,后者造成全球产能大量过剩,失业异常严重,经济持续衰退,且1937-1938年因政策失误出现“第二次衰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将自及时次大萧条以来的世界经济年均增长率作一统计,表明在过去137年(1870-2007年)中,世界经济年均增长3%,最近30年提高到3.25%(1977-2007年),其中2004-2007年高达5%。其用意在于给世人提供一个信息,免于大萧条后的世界经济前景应该是曲折多变的,但全球经济复苏仍能持续。

上世纪80年代初,拉美爆发债务危机,而后10年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年均减缓一个百分点,拉美经济在低谷徘徊20年,至今未摆脱“拉美陷阱”的阴影。上世纪90年代初,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而后经济一蹶不振,整个90年代与本世纪前十年景气持续低迷,迄今依然呈l型发展轨迹。今天,“大衰退”后的世界经济虽然结构调整难度大,但经济复苏速度之快超出国际机构预期。原因何在?关键是,当今世界经济增长引擎已经多元,力量格局趋于多极,呈现“西方不亮东方亮”态势。

据imf估计,2010年世界经济增长5%,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分别增长3%和7.1%。这一增速远远高于imf早前预期(2009年10月,imf预测为3.3%,2010年6月调到4.2%,2010年10月再调高至4.8%)。全球经济复苏明显好于预期,主要原因是本轮世界经济复苏由新兴经济牵引,而且东西方合作空前紧密,“同舟共济”应对危机,特别是主要具有极强的洞察力与决策睿智,采取的遏止衰退措施远比之前高明。imf估计,2010年全球名义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规模即可恢复到危机前水平,达到61.963万亿美元(2008年为61.187万亿美元),国际贸易将于2011年恢复到危机前水平,进出口商品总额将达35.967万亿美元(2008年为35.586万亿美元),全球直接投资(fdi)回复到历史峰值(2007年全球fdi达到19790亿美元)需要2-3年,估计在2012-2013年。imf预测,2011年世界经济将增长4.4%,2012-2015年将年均增长4.6%,其增速几乎恢复到危机前水平。

上述现象从一侧面说明,当今全球经济确实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经济基础不但量变加剧而且质变加速,观察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需要用新思维与新理念,才能号准未来全球经济发展脉络。因为,后危机时代世界经济正进入表面强劲、实际脆弱、不确定性上升的风险发展期。

二、新兴经济体以v型强劲复苏

本轮世界经济复苏主要靠新兴市场拉动,全球所有发展中地区经济增速均好于预期。据imf统计,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危机前5年世界经济增长的70%来自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世界银行近期估计,近3年全球需求增长的一半将来自发展中国家,其高劳动生产率与人口增长,将使gdp年均增长率高于6%。特别是亚洲发展中经济体首次成为世界经济“火车头”,且主要靠内需拉动。imf估计,未来五年(2011-2015年)全球经济将再现8-6-4-2发展格局,即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将年均增长8%、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将年增6%、世界经济将年增4%、发达国家将年增2%,亚洲整体经济依然鹤立鸡群。

受危机冲击后,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强劲,主要支撑因素有:其一,新兴市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远未结束,工业化与城市化依然是其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动力;其二,经济全球化进程未因金融危机而中断,区域经济一体化继续深化,全球化与区域化将是新兴市场保持经济强劲增长的外部动力,且与世界经济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其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将维持较高且合理价位,使非洲、中东、独联体、拉美等资源出口国外部收支持续改善,使内部发展环境相对宽松;其四,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的财富效应日益凸显,中产阶级消费群将迅速壮大;其五,南南合作因金融危机而加强,新兴市场的决策层驾驭和管理危机能力增强。其具备上述发展优势,且发展方式加速转型,有潜力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由此加大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新兴大国成为全球经济重要引擎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经济的较大特点是,新兴经济体先后进入稳定快速增长期,所有地区、绝大多数国家经济同步扩张,为历史所罕见,尤其是中国、印度、俄罗斯、巴西等新兴大国成为世界经济的领头羊。其经济先后崛起,在增强自身实力同时,改写着世界经济发展蓝图。即使面对二战后最严重的金融经济危机,imf仍对“后危机”世界经济前景持相对乐观态度,认为危机后全球产出将能恢复到4%以上的增长,依据主要源自对新兴大国经济的信心,认为在中国、印度等带领下,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仍将保持较好增长态势。

事实上,当今世界经济发展已离不开新兴大国,它们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据imf统计,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最近五年世界经济增长的70%来自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其中“金砖四国”占一半强,尤其是中国与印度名副其实地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引擎。以危机前的2007年为例,据imf按ppp汇率计算,中、印、俄、巴西与石油出口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美、欧元区和日本不足20%;按市场汇率计算,前者超过40%,后者不足35%。2009年,金融危机使发达国家经济全军覆没,仅澳大利亚因矿产资源出口及价格回升之惠,gdp增长0.8%,其余发达国家均为负增长,平均降幅达3.4%。新兴经济体则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起搏器”。oecd报告认为,非oecd国家经济率先复苏,特别是亚洲经济引领世界走出衰退,带领全球制造业恢复增长,使世界经济触底反弹。

后危机时代,“金砖国家”尤其是中国、印度经济增长依然强劲。imf估计,2010年中国、印度和巴西gdp分别增长10.3%、9.7%和7.5%,即使受危机严重冲击的俄罗斯经济亦增长3.7%。2011年“金砖国家”经济增速将有所放缓,但中国和印度经济仍可增长9.6%和8.4%,仍是全球增长最快的。imf乐观预测,未来五年中、印经济将分别年均增长9.5%和8.2%,俄罗斯和巴西经济将年均增长4%以上。期间,美国经济增势仍好于日本和德国,将年均增长2.7%,日、德经济只能维持1.7%左右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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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达国家深陷危机“后遗症”陷阱

后危机时代,全球面临的较大风险是,发达国家如何摆脱危机“后遗症”。这些国家经济遭遇金融危机沉重打击,结构调整难度大于上世纪70年代及时次石油危机。前者需制造业转型,后者涉及经济命脉——金融业改革、结构调整与发展模式转型,且需要更长时间。其实质是生财之道与生活方式转型,将提高融资成本,影响劳动生产率上升,降低财富效应,抑制居民消费,减缓发展势头。oecd据此认为,金融危机将长期性减缓发达国家的潜在产出水平。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经济复苏普遍呈现“三高三低”现象,即高失业、高赤字、高债务与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将制约其经济持续发展。中国论文联盟

一是“无就业”复苏。后危机时代,发达国家普遍面临周期性与结构性失业难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估计,2010年其成员国的失业人口比危机前(2007年)增2100万,失业率升至8.3%,美国、欧元区和日本分别达到9.7%、9.9%和5.1%。估计,近中期发达国家就业形势很难明显好转,恢复到危机前水平需要3-5年时间。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悲观预测,到2019年美国的失业率才能恢复到危机前水平。2010年3月,美国《大西洋月刊》刊登唐·佩克《一个新的无就业时代如何改变美国》的文章,认为到2011年甚至2014年,美国的失业率只会略有下降,要使失业率回到危机前的5%,就业岗位缺口达1000万个。由于人口增加,新人不断进入就业市场,仅为不使缺口扩大,美国每年需要创造150万个就业机会。周期性与结构性叠加,又以结构性为重,发达国家无就业复苏现象将持续很长时间,由此导致经济发展呈低消费与低增长态势。

二是资产重组与去杠杆化。危机使西方银行资产与家庭财富严重缩水,修复资产负债表要很长时间,无疑将影响私人消费与投资。imf预测,全球银行需减记2.2亿美元,已累计减记三分之二,但尚剩5500亿美元的有毒资产待处理。据oecd统计,房价与股市下跌,使美家庭净资产占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由危机前的6.3倍降到2009年第二季度的4.9倍,累计缩水14.2万亿美元,相当于当时gdp规模(14.266万亿美元)。如此庞大的财富损失,迫使居民储蓄与消费行为发生巨大变化。oecd估计,修复资产负债表将使美私人储蓄率提高3个百分点,欧元区提高1.5个百分点,日本提高1个百分点。

三是财政赤字与债台高筑。危机使发达国家财政赤字与政府债务攀升至二战以来较高,已经处于不可持续状态。oecd估计,2010年其成员国财政赤字占gdp比重将升至8.3%,比危机前高出7个百分点。高财政赤字影响美国经济增长0.9个百分点,影响欧元区与日本经济增长各0.8个百分点。后危机时代,西方债务危机是全球面临的较大风险。欧洲债务已被危机化,日本债务正内部化,美国债务将国际化。据统计,到2010年2月,全球政府债务总额突破36万亿美元,2011年将达到40万亿美元。与历史不同,当前世界主要债务国多为发达国家。oecd预测,2011年其成员国平均债务将超gdp规模。若不采取措施削减支出、提高税收、改革劳动力市场、提高竞争力,西方债务困局将拖至2025年。imf认为,发达国家债务高峰期尚未到来,最困难应在2011-2018年,若能削减政府开支达gdp的8.8%,2030年前才能恢复到60%以下。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更悲观,认为主要工业国(日、德、英)将深受债务之困直至2084年。可见,未来20-30年西方国家将深陷债务危机不能自拔。这无疑将影响其经济持续发展,新兴市场持有的债权安全风险将上升。我们面临的风险不仅来自债务国偿债能力减弱,更缘其偿债意愿下降。因为其货币可兑换,只要央行增发钞票,使债务货币化,并借助通胀或货币贬值,即可达到稀释债务目的。

解读2

国际力量格局加速调整

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三组力量——“旧与新”(美欧日与新兴经济体)、七国集团(g7)与“金砖国家”(brics)、三大经济板块(北美、西欧、亚洲)加剧重组,重心由西向东转移,暴露出上层建筑(全球治理)与经济基础(世界经济结构)严重脱节。

一、格局演进呈“北降南升”态势

近10年来,世界经济发展发生巨大变化,出现“一个世界,两种速度”现象,即发达经济低增长,新兴经济体高发展,导致全球力量格局出现前所未有变化。后危机时代,这种“一个世界,两种速度”的发展势头将持续,新兴经济体群体性崛起更明显,使全球力量重心由发达经济向新兴经济加速转移。

从经济规模看,上世纪80-90年代,西方国家在世界经济中占优势,且比重持续上升。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发展出现有利于新兴经济体迹象。据imf统计,按市场汇率计算,2000-2009年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在世界经济的比例累计增加10.1个百分点至33.6%,发达国家降为66.4%;按购买力平价(ppp)计算,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占全球产出的比例增加9.3个百分点,由40.7%升至50%,发达国家则由59.3%降到50%。imf预测,2010-2015年,无论按市场汇率还是ppp汇率计算,发达国家占世界经济的比重均呈下降趋势,前者降至58.1%,后者降到41.9%,分别减少5.7个和3.5个百分点。到2020年,即便按市场汇率计算,国际经济版图都将出现新兴经济与发达经济平分秋色局面。在商品市场上,新兴市场的商品出口占全球比重由2001年的29.7%增到2009年的43.5%,增加13.8个百分点。另外,新兴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中产阶层人口猛增,未来,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步伐加快,新兴市场的商品消费占国际市场比重将持续上升。特别是,新兴市场的跨国公司数量剧增,且国际竞争力提升,进军全球500强的企业明显增加,尤其是危机前几乎由西方掌控的金融、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新兴市场企业的竞争优势开始显现。

从板块经济看,三大地区经济——北美、欧洲、亚洲之间出现结构性调整,亚洲整体性崛起最明显,是导致21世纪国际力量格局嬗变的关键因素。有识之士据此预言,21世纪将是“亚洲世纪”(历史上,16-19世纪是欧洲世纪,20世纪为美国世纪)。21世纪能否真正成为亚洲世纪暂难断言,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亚洲经济作为整体将持续发展,应是不争的预期。从发展趋势看,未来十余年亚洲经济将是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的地区。据oecd预测,2007-2030年,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实际gdp将年均增长5.5%,明显高于北美的2.1%、欧洲的1.5%。根据imf以名义gdp计算,2010-2015年亚洲、北美和欧盟的名义gdp将分别年均增长8.3%、4.6%和2.9%;gdp规模将分别达到233190.8亿美元、216187.7亿美元和194820.8亿美元;到2015年,亚洲、北美和欧盟分别占世界经济的28.5%、26.4%和23.8%,而2009年分别为24.9%、28.4%和28.4%。如果不出意外,亚洲经济规模将于2014年超过北美,成为全球较大的地区板块经济。

从大国发展看,全球十大经济体排列将发生巨大变化,新兴大国将整体性量增位升,发达经济则量减位降。根据imf数据估计,到2015年“金砖四国”均将进入全球前10大经济体,依次排列为美、中、日、德、法、俄、英、巴西、意大利和印度。全球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预测,到2030年世界前10大经济体名次将重新洗牌,分别是中、美、印、日、巴西、俄、德、墨、法、英。如果普华永道的预测正确,那么届时新兴大国将在全球前10大经济体中占半壁江山,发达经济只有美国和日本能进入前5强。由此可见,未来20年将是国际经济版图嬗变的关键期。中国论文联盟

二、全球发展不平衡加剧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发展严重失衡,新兴经济体成为国际资本的净流出国,美国则变成全球较大的资本净流入国。上世纪60年代与80年代,世界曾发生过两次不平衡,但均在西方体系内,经常项目逆差方主要是美国,顺差方为日本和西欧国家。及时次以美元放弃与黄金挂钩,导致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第二次通过签订“广场协议”,让美元兑日元、马克等主要货币贬值,后又签订“卢浮宫协议”,以制止美元过度贬值,而后间接诱发日本经济陷入“长期低迷”至今不能自拔。然而,这一切都在西方体系即g7机制内调整解决。但在当前全球发展失衡中,经常项目逆差方依然是美国,顺差方则既有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更以中国等东亚经济体和中东等石油输出国为多。也就是说,本轮全球失衡包括体制内和体制外,且以体制外为甚。这是美国匆忙启动g20机制,又草草让其升级并替代g7,成为全球经济治理首要平台的真实用意。

一是新兴市场经常项目顺差不断增加。进入21世纪以来,新兴市场参与国际贸易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使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积累起大量经常项目顺差和外汇储备,总债务率下降,对外支付能力提高。据imf估计,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经常项目顺差由2000年的929亿美元增至2008年的7031亿美元,因受危机影响2009年降至3391亿美元,但后危机时代顺差将再次增加,到2015年将增至7638亿美元。其中以亚洲和中东为主,尤其是亚洲发展中经济体的经常项目顺差将由2010年2732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7312亿美元。故此,美国十分清楚,没有新兴经济体参与,本轮全球发展失衡根本无法解决,而失衡无序的世界经济将直接威胁西方经济恢复。

二是新兴市场外汇储备逐年飙增。即使受危机冲击,这些国家的外汇储备依然由2008年的49614亿美元增到2009年的55002亿美元(中国占43.6%,为23992亿美元),比2000年(为8025亿美元)增加5.45倍,年均增长26.3%。imf估计,这些国家的外汇储备将呈持续增长趋势,2010-2011年分别增到61944亿美元和67763亿美元。鉴于国内金融市场不发达,其外汇储备只能以购买国债等方式投资于美国等富裕国家。这种资本逆向流动现象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加速于金融危机爆发前5年。据联合国统计,由发展中国家流向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资本由2000年的1950亿美元增至2008年的8907亿美元,转型经济体则由515亿美元增到1530亿美元。从发展态势看,只要经济全球化趋势不被逆转,新兴市场经济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后危机时代全球资本逆向流动趋势不可能改变,尤其是美国等发达国家均面临严重的主权债务问题,更需要新兴市场资本流入,以解债台高筑之困。

三是美国成为全球较大的债务国。据美国财政部统计,截至2008年6月,美国长期债务规模由2002年6月的32.169万亿美元增到2008年6月底的51.543万亿美元,年均增长8.2%,尤其是2006年和2007年增幅分别高达15.8%和15.3%。进入21世纪以来,海外持有的美国债券规模和所占比重逐年增加。以长期债券为例,海外债权人持有的长期债券由2000年3月的3.558万美元增到2008年6月的9.463万亿美元(如果加上短期债券8580亿美元,其海外总债务高达103220亿美元),占美国长期债券的比例由2000年的9.7%升到2008年的18.4%。事实上,美国经济失衡很大程度上源自寅吃卯粮的生活方式,根源在虚拟经济,关键是发展模式,错在宏观经济政策。但奥巴马政府错误认为,由于中国等新兴市场“操纵货币”,使美国企业失去出口竞争优势,故此出台“全国出口计划”,强压人民币等东亚货币升值,推动产品出口,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重振美国经济。这是在g7机制内不能完成,必须由中国等新兴大国参与。

中国论文联盟解读3

国际经济秩序酝酿变迁

全球金融危机加剧国际力量格局演变,加速国际经济关系调整,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国际货币体系改革亦提上日程,凡此均为重塑国际经济秩序提供契机。

一、二十国集团成为全球治理主平台

历史上,每一场跨越国界的经济大动荡往往会撼动世界经济基础,导致旧体系瓦解,1945年即如此。本次金融危机使柏林墙倒塌后美国霸权不受挑战的单极世界不复存在,一个多极世界体系正在加速形成。事实上,此次金融危机已经成为国际地缘经济和地缘政治变迁的催化剂,推动国际经济关系重心由大西洋两岸向太平洋两岸、由西方向东方、由欧洲向亚洲转移。理念上,危机打破了人们对西方体系的迷信,西方不再独大,非西方国家开始寻找符合本国特色的发展模式;实践中,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已经开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正提上日程,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谋求更多话语权与影响力,以保护自身利益。结果将使滞后的全球治理机制与剧变中的国际力量格局更加协调。

同时,金融危机为全球提供观察国际经济规则与秩序变迁的新视角,建章立制候选创造新契机。因为,危机迫使美国等发达国家意识到,应对全球化下的金融经济危机,西方体系已力不从心,必须借助东方力量。改革国际金融体系、让渡部分话语权、寻求新兴大国支持,成为发达国家应对危机的无奈但明智选择。g20领导人峰会仓促上马,并匆匆替代g8成为全球经济合作主要平台,正是这一选择的现实反映。g20机制化为重塑国际经济新秩序提供巨大机遇,其对多极世界的形成影响深远。

g20机制化事实上等于向世界宣告,发达国家正为发展中国家揭去粘在其身上长达60多年的“配角”标签,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在imf、世界银行等的地位将不可逆转地向有利于新兴国家转移。这从去年世界银行和imf先后降低发达国家所占份额,增加新兴国家份额中可见一斑,以此相对削弱发达国家影响力,同时增加新兴市场的话语权。在全球金融体系改革、全球失衡治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及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g20机制成为商讨全球经贸合作的主平台,标志着中印等新兴大国将在世界金融经济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另外,作为地位、身份和影响力的象征,g7长达30多年的“霸业”步入历史终结期。可以预见,g7过渡到g20的全球治理架构,虽然始于金融经济危机,最终不会仅限于国际金融经济,其职能将不断扩大,影响范围日益拓展。

g20机制化为重塑国际经济秩序提供巨大机遇与动力。一是颠覆传统理论。g20峰会机制化已经打乱西方发展经济学有关“中心-外围”理论。在g20机制内,以brics国家为代表的“外围”国家与以g7为核心的“中心”国家开始平起平坐地(起码在形式上如此)磋商原先在“中心”国家集团内(g7内)商讨的全球性问题。二是瓦解西方体系。g20机制取代g7,说明全球治理体系(上层建筑)必须随世界经济结构(世界经济基础)嬗变而调整,开始由发达国家独霸向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平分秋色转变,“南北共治”格局初露端倪。三是挑战美国霸权。一方面,金融危机使美国经济实力呈阶段性衰落,美元地位显现趋势性下滑。另一方面,在g20架构内,美国仍是核心国家,主导地位短期难动摇,但霸气开始收敛,合作意愿上升。尤其是,作为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本质上是对美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尤其是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将最终触及美国的核心利益——美元霸权地位。四是认可中国和平崛起。g20机制化从另一侧面表明,以美为首的西方体系开始接纳中国,认可中国和平崛起有利于世界经济发展这一事实。同时,美欧欲以增加我在世行和imf的话语权,让我承担更多国际责任,让我在其设计的体系内崛起。五是开启国际新秩序构建。全球治理由g7过渡到g20,本身说明一个全新时代的开启。它虽然始于金融经济危机,但终将产生政治与安全影响。

中国论文联盟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提上日程

自194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后,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处于垄断地位。自上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逐渐形成以美元为主导、马克(后为欧元)、日元和英镑等货币为补充的“一极多元”货币体系,但美元的垄断地位不变。危机对国际货币体系冲击不小,美元霸权地位受到多方质疑。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于2009年3月撰文,认为“危机的爆发及其在全球的蔓延表明了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易受损性和系统风险”。文章建议“建立一种由国际机构管理的超主权主导货币,将有助于创造和控制全球资金流动”。联合国金融体系改革专家委员会主席约瑟夫·施蒂利茨持同样观点。他认为,“目前以美元为基础的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我们需要一种全球性的储备货币。”俄罗斯等新兴国家也表示,支持建立一种全球货币。在2010年5月的“金砖四国”领导人会议上,四国提出将探讨以本币进行贸易结算问题。虽然美元的主导货币地位在短期内无法撼动,但从长期看各国会加快外汇储备结构调整,从而威胁美元的国际地位。德国前财长施泰因布吕克认为,美国最终将失去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超级大国地位,国际金融体系将朝多极化方向发展,美元、欧元、人民币和日元等将共同成为稳定而重要的货币,国际货币体系趋向多极化。今年的g20东道国法国总统萨科奇已将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列入下半年召开的戛纳峰会议题之一,建议创建一种“以多种国际货币为基础的”金融体系。毫无疑问,后危机时代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势在必行。

三、国际经济体系酝酿转型

在世界近代史上,国际体系先后经历过两次大转型。及时次发生在16世纪初叶至19世纪末期,历时4个世纪。基本特征是分散孤立、不成体系的体系转变为整体发展的全球体系;第二次发生于20世纪初至2000年,历时约100年。国际体系转型的基本特点是,英国主导的全球国际体系朝美国主导的全球体系转型,即由所谓“英国治下的和平”向“美国治下的和平”转型。

当前,国际体系正进入第三次转型阶段。如果说2001年的“9·11”事件是正式开启国际体系第三次转型的发动机,那么当前金融危机则是加速国际体系第三次转型的催化剂。与前两次不同的是,21世纪国际体系转型是在西方国家整体力量与影响相对下滑,非西方国家力量与影响相对上升背景下发生。转型的结果应该是,东西方力量与影响加速向相对均衡方向调整,西方国家主导国际体系的连续性可能因此被中断。

我们不能指望一种新的世界经济秩序会因本轮金融危机而赫然建立。在多变、多元、多极世界中,国际经济秩序与经贸合作机制正步入一种多层次并存、功能性细分的时期。任何一种新机制的诞生,并不意味着另一旧机制注定要退出历史舞台。也就是说,一种更多边机制的出现,不需要匆忙整合现有各类合作机制,“新”与“旧”需要和平共处,互补有无,相得益彰,旨在保障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和均衡发展,以真正建立起更加有效、更加公平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需要认识到,国际体系转型是一个漫长、曲折、动荡过程,本次转型也不例外。期间,东方与西方之间、西方与东方内部之间,矛盾与冲突将不断,博弈将异常激烈。因为,这一切将发生于体制内与体制外,但时间可能短于前两次。估计,到“金砖四国”经济真正崛起时(估计于2030-2050年期间),东西方共治的国际体系将基本建成。g20应是现阶段由西方转向东西方共治平稳过渡的途径。

总而言之,变化中的世界往往给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更多有所作为的机会与拓展空间,而且新兴经济体尚处于加速起飞阶段,可谓千载难逢。特别是,亚洲经济的整体崛起,使21世纪成为亚洲世纪的可能性增大,而国际经济体系变迁有助于中国和平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经济基础论文:探析中美股市联动的经济基础和传染现象

【摘要】随着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加入WTO经济贸易组织的时间越来越久,全球经济一体化在我国正逐步成为一个无可规避的事实。伴随着近五年新型金融市场开放以及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无论是金融信息还是金融风险在全世界传播的渠道和效率都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而这种风险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伴随着每一个资本市场互相之间的联系不断加深而产生明显的叠加增强的作用。本文主要探索中国股市和美国股市之间是否存在联动关系,以及这种关系是否可以通过经济基础进行解释,希望本文可以抛砖引玉,给同行提供一些意见。

【关键词】中美股市 联动 经济基础 传染现象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股市联动理论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被提出之后,近年逐渐被学术界普遍承认。1995年,美国学者罗晋和索拉里克利用分段检验的方法对全球包括美国在内的七个主要的股票市场进行了相关性的检验,所选用的周期是1960年到1990年之间的三十年波动。他们发现,在这三十年时间内,七个主要的市场之间股票的波动都呈现出了相关的波动攀升走势。兰格利德在2001年利用动态协整的检验思路对三个欧洲发达国家――英国、法国以及德国的40年数据进行了考察和分析,发现这三个市场在1980年之后出现了十分明显的协整模型构建,而这也意味着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股票之间的联动就逐步出现了增强的趋势。对于中国股市的研究,中国学者驼振心在2008年称,当中国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之后,中国和世界股市之间的协整关系开始变得尤为显著,而这也意味着股市的联动性得到了极大的增强,而费兆奇通过对于时变冲击溢出模型的建立,发现世界因素和亚州本地的区域因素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对于中国股票市场的影响程度呈现十分明显的上升趋势。

二、问题的数据描述

(一)股票市场的联动关系

为了验证这个理论的可行性,下表选用了若干个中国以及美国的股票市场指数,并且对于一些个别的行业指数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这些数据的样本区间是从2007年的一月初直持续到2012年的6月底共计66个月的全部每日数据,同时本数据对于那些因为不同节假日而造成错位的数据进行了删除。所有的数据都来自于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并且以本币为单位进行处理,数据来源是datastream。如下图1所示,黑色的实线主要表示美国的相关数据对于中国的相关数据的引导关系,而黑色的虚线则相反,表示中国的股市波动对美国股市波动是否造成影响。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对美国的统计曲线数值一直徘徊在0到1之间,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在进行检验的期间,中国的收盘价对美国股市第二天的收盘价没有产生引导关系,但是从2007年11月开始,美国股市的变化开始对中国股市的变化产生十分显著的影响。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首先中国在2005年开始进行了股权分置的改革措施,使得利率进一步市场化,这项措施让我们国家的股市得到了进一步的全球化推动;另一方面,2007年之后美国的次贷危机直接导致美国的进口逐步萎缩,中国作为较大的出口国之一也受到了出口萎靡的影响,这两方面因素使得美国股市对中国股市的牵引呈现出增强态势。

(二)股市联动的经济基础

下图2为中美两个经济实体一周期为单位的引导关系构建。因为我们所拥有的GDP数据仅仅为季度数据过于含混,因此我们可以选用工业生产增长率来作为经济增长的标志。图中的黑色实线代表美国经济自身对于中国的引导情况,而黑色虚线则相反,代表了中国对美国的引导关系。从图中看到两条引导方向的线条都在临界值1的上方波动,说明这种引导关系对于双方都是明显的。

从市场经济的基础角度对这种情况做出解释,这种经济联动直接导致股市联动的原因就在于,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国家的宏观经济情况会对这个国家的企业或者是和这个国家相关联的其他国家的上市公司在未来的企业现金流以及企业产品的折现率带来十分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最终会直接造成股票价格的逐步统一性。

(三)股市联动的传染现象

所谓的传染现象指的是在金融危机出现的时候,市场与市场之间并不能通过经济基础进行解释的各种相关性发生。因此在下图3中,本文使用了动态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进行探索。黑实线标记的GF统计量代表着种美德经济如果产生联动,那么是否可以构建成格兰杰原因。在这张图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这个样本的绝大多数时间,统计量都大于5%的临界值,这个阶段下,经济基础是可以对这两个国家的股市引导关系进行解释的,但是2008年10月之后数值暴跌到临界值的下方并长期在很低的一个界面进行移动,直到2009年2月才回到了临界值上方,这说明在这段时间美国股市向中国进行了传染。

传染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信息的不对称。在出现经济危机的时候,国际上的投资者因为没有掌握全部的信息,经常会因为恐慌而做出大量没有理性的投资决策,并且这种恐慌很容易形成羊群效应,进而干扰到其他国家对于股票的预期情况。我们国家的股票市场发育相对较晚,市场价格机制跟发达国家相比并没有处于十分完善的程度,因此这种冲击就极有可能造成传染的结果,使得股票之间的非理性联动成为必然。

三、结语

随着我国不断开放国际市场,美国股市的收盘价对于中国股市的第二天收盘价具有十分明显的引导关系,并且这种趋势还在不断增强。但是因为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尚不完善,因此美国股市很容易对我国造成传染效应。

经济基础论文:“一带一路”战略推行的经济基础及其战略意义

摘要:“一带一路”是新时期中国对外开放的宏伟战略,目前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已进入实施阶段,并被列为中国经济新常态下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重点实施的三大战略之一。“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深化与西部、南部大周边地区各国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构想,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一带一路”顺应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反映了沿线国家加强多边经济合作的利益诉求。由此可见,“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行有着深厚的经济基础和战略意义。

关键词:“一带一路”战略;经济基础;战略意义

众所周知历史上曾经有过海陆两条丝绸之路。从2100多年前张骞出使西域到600多年前郑和下西洋,这两条丝绸之路把中国的丝绸、茶叶、瓷器等输往沿途各国,送去了友好和文明,同时,中国也了解和吸收了世界各国的众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千百年来,各国的文化在古丝绸之路上交相辉映、相互影响,积淀形成了和平、开放、包容、互信、互利的丝绸之路精神。如今,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和腾飞,中国在更多方面需要实施“走出去”战略,为了适应这一战略,2013年秋,中国国家主席先后提出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合称“一带一路”。

一、“一带一路”战略推行的经济基础

作为国家对外开放新时期的大战略,“一带一路”战略目的是实现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共同增长,以此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和周边国家的繁荣与稳定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更深层次说,这一战略的实施是中国自身与周边国家多种因素契合升华的结晶。中国与外部的经济关系正处于转型的新阶段,“一带一路”战略正是中国与外部的经济关系调整的自然延伸,意味着中国正在努力将自身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关系向相互支持的发展方向上调整。

及时,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的新阶段,为这一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最主要的动力。

“新常态”是对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定位,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增长速度将从过去的10%左右下降到7%左右,还有经济增长结构、增长动力都将发生新的变化。这些变化促使中国加大改革力度,解决产能过剩等的问题,扩大市场,谋求更长远的发展。同时,这一战略的进行也同我国的经济实力的提升有关系。以前,在多种外交场合,包括一些国际合作组织中,尽管中国愿意对外部尤其是周边国家的经济增长予以支持,但是限于自身的经济实力,表现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今天,中国对周边经济增长的支持已经表现在了行动上,例如:中国推出500亿美元用于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目前,中国在尽力向周边国家和地区提供促进当地经济增长的政策计划,包括中国与多个国家签署的货币互换协议的升级、中国人民币清算中心的建立、提供对外援助计划,等等。所以是中国经济发展战略推行的一大动力。

第二,周边国家经济增长与结构转型的需求,为这一战略的实施创造了条件。

周边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有的在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迈进,有的在从工业化的初级阶段向中高级阶段迈进,有的在从工业化的中高级阶段向后工业化阶段过渡。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是经济处于快速增长与结构转型时期。这些国家会面临各种问题,如资金短缺、基础设施短缺、技术短缺、部分制度或政策短缺等。为解决上述问题,周边国家正在通过合作以获得更多的外部资源。这就为这一战略的实施开了一个国际通行证。

第三,现有的地区产业分工体系正在发生改变,有利于中国与周边国家建立友好关系。

过去,东亚地区生产网络是以日本为核心建立的,如今这一网络正在朝扁平化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东亚国家,如韩国和中国技术实力的提升正在打破以日本为核心的地区生产网络,使得地区产业分工等级正在朝减少的趋势发展。

第四,中国中西部地区与中亚国家有共同的经济发展趋向,为“一带”战略的实施提供经济基础。

一方面,中国中西部地区和中亚国家在经过长期的发展后,都具备了向新的发展阶段转型的条件。部分中亚国家已经不满足于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提出了新的发展战略,主要是以推进本国工业化进程、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为新的增长点。比如,2012年哈萨克斯坦开始实施《2010-2014国家加速工业创新发展纲要》,把农业、冶金业以及石油加工、电力、化工和制药、信息通信和交通运输、建筑业列为优先引资发展方向。其他国家也纷纷出台新的经济发展规划。中国西部省区也有类似的发展要求,它们不愿意长期成为东部地区的资源输出基地,而是要建立自己的高附加价值工业体系。简言之,中国中西部地区和中亚国家均处于谋求经济快速增长的阶段,这种内在的要求有助于中国中西部地区和中亚国家加强经济联系,为“一带”战略提供基础。

另一方面,中国中西部地区和中亚国家的发展有中国东部地区的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发展了,如今,有实力“援助”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这样,中亚国家就会积极谋求与中国的相互合作,以此来共享中国东部沿海发展的成果。

第五,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和部分周边国家产业升级的需要,为“一路”战略的实施提供经济基础。

首先,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和部分周边国家早已建立产业分工关系,他们的发展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且,具备了共同调整和升级产业的基础和前提。从中国和周边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未来产业发展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中国和周边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在发展经济的主观意愿方面具有一致性。

其次,中国在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有所作为为产业升级提供了力量,有利于巩固中国同周边国家的关系。如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新时期中国领导人提出的打造中国――东盟的升级版等举措正在为中国――东盟产业升级创造制度条件。同时,人民币在新加坡的成功交易有力推动金融领域的融合,为产业升级创造了资金条件。目前正在筹建的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在为亚洲国家基础设施的发展、解除产业升级的瓶颈创造环境条件。

另外,还可以利用日本、韩国等非“一路”国家的资金技术优势,将这些优势整合到“一路”战略中为我们所用。

二、“一带一路”推行的战略意义

“一带一路”战略,继承并发扬了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价值,又赋予其新时期的现实意义与价值期待,“一带一路”战略的构建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及时,有利于加强沿线各国的经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

主席多次强调,“中国梦是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之梦,我们追求的是中国人民的福祉,也是各国人民共同的福祉”。“一带一路”在助推中国实现“中国梦”的同时,也同周边国家分享了中国发展成就和发展经验。

“一带一路”标榜的是经济合作、互利共赢,它在给我国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沿线国家创造新的经济和就业增长点,增强各国经济内生动力和抗风险能力。沿线各国普遍制定了适合自己本国国情的发展规划,与“一带一路”建设规划相结合,使得各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比如在农业方面,总理提出了用中国高铁建设和泰国大米进行交换的提议,既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粮食安全,也促进了泰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在能源方面,我国加强与西亚合作,既能够满足我国的能源需求,同时我国为西亚提供工业制成品、制造业材料和轻工业产品,满足其工业发展需要。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涉及能源、交通、农业、金融、旅游、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推动中国和沿线国家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二,有利于沿线各国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

在“一带一路”战略步入务实阶段,中国与沿线各国积极合作,逐渐消除贸易壁垒,推动各国贸易发展。中国在向沿线各国输出物美价廉、品种丰富的日用品的同时,也向世界提供更多的技术和制造设备。并且“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普遍属于上升期,他们在公路、铁路、建材、通讯等众多产业有着巨大需求,而这些恰好是中国产能丰富、技术经验丰富的优势产业,因此,中国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对这些地区的贸易和投资,更重要的是,作为中国向各国进行资本输出的战略性平台――“丝路基金”,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合作等提供投融资支持。

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同时,中国抓住机遇,来解决我们产能过剩的问题,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我国不少基建相关行业均处于明显的产能过剩状态,通过“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可以寻求和开发这些沿线国家的市场,比如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会议纪要,初步确定了涉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能源、电力、矿业、化工等领域的63个项目清单,这将推动中国相对先进的过剩产能走出去,同时也是促进中国经济转型的选择。

第三,引领人民币进一步走出去。

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下,沿线各国在搭乘中国经济发展的快车的同时,人民币已经成为周边国家和地区贸易的主要结算货币,基础设施建设的引领,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金融平台建设的保障,人文交流纽带的加强等等都将巩固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地位,人民币在沿路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融资领域使用范围和使用规模将不断扩大,逐步实现人民币的“国际化”。

第四,对于国内而言,有利于统筹东西部地区发展,平衡对外贸易格局。

过去,西部地区一直为东部地区提供能源、原材料等资源,全力支持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逐渐东部发展起来,东西差距逐渐扩大。“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将全力提升西部开放力度,为西部对外贸易和投资提供契机,扩大西部的贸易总量,从而促进西北、西南地区的经贸崛起以平衡国家对外贸易的区域格局。

第五,有利于缓解我国外汇储备过多的压力。

数据统计,2014年12月末,我国的外汇储备余额为3.84万亿美元,在信用货币时代,持有过多的外汇储备对中国而言是一种负担。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将进一步走出去,将外汇储备用于对外直接投资,对外输出资本、投资实体经济这就为化解外汇储备压力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历史启发着未来,未来彰显着历史。陆、海两条“丝绸之路”,在带给我们美好回忆的同时,也给世界经济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这一战略是中国智慧的结晶,同时也将造福世界,新常态下,中国和世界理应携起手来,寻求共同发展,共同迎接挑战。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具体实施,相信我们在为实现“中国梦”这条道路上会走得更稳更好。(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基础论文:统筹能源交通发展夯实国民经济基础

“‘推进机关定位转型’学习讨论活动以来,基础司提出‘决心要大、定位要准、转型要快、行动要实’的工作方针,明确从思想、认识层面找差距,从措施、制度层面促转型,真正做到工作有部署、责任有落实、制度有保障、活动有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产业司司长费志荣如是表示。

能源、交通堪称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和血脉。作为宏观管理部门职能司局和行业管理领域综合司局,基础司承担着研判能源、交通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统筹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等重要职责。

费志荣坦陈,必须用“四个”的战略布局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战略判断引领全司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增强推进“四个转变”和加快定位转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改革创新,持续调适理念、调适政策、调适方法,形成新常态下的大视野、大思路、大格局,提升认识、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与本领,在抓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上下更大功夫、见更多成效,推动交通能源发展迈上新台阶。

基础司及时时间传达何立峰副主任在全委各直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全委活动方案,及时传达委党组要求并作动员部署。在深入理解全委活动方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基础司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推进定位转型学习讨论活动的工作步骤、任务分工,并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将责任分解到司领导、处室和承办人,切实做到措施配套、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考核有据。

“我们采取多种形式,系统学习研究。”费志荣介绍说,一是围绕重点开展专题学习,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召开四次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讨论,把学习讨论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破解发展改革工作难题、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紧密结合,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二是主动加压拓展学习范围,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2015年委党组(扩大)会议精神,以及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党建工作要点等,系统梳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交通能源发展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优化工作布局奠定基础。

三是借助外力加强学习研究,以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充分听取专家和地方意见,不断提升认识。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研究、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共同做好专题研究。

“基础司要求每位同志都要坚持边学习、边讨论、边思考,对照中央要求、地方期盼、部门对比和自身需要,聚焦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认真查找在理念、职能、政策、方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确保每个人都有思考、有心得、有行动。” 费志荣说。

费志荣表示,围绕讨论主题,通过组织讨论、征求部门地方意见等方式,逐条对应,形成推进定位转型的意见建议,并召开讨论成果交流会,全司在主动认识适应引领新常态、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性、谋划长远和重点工作、狠抓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等方面形成了共识。

为了使学习讨论活动更接地气、更贴实际,基础司深入地方,对接部门,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和方式,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出击,积极“走出去”上门服务,改变机关“坐等上门”“以不变应万变”的路径依赖。

在委领导带领下,3月份基础司有关同志先后赴湖北省、交通运输部、民航局、邮政局、铁路总公司等地方、部门和单位密集调研,虚心听取意见并消化吸收。同时,召开大型能源企业座谈会,分析行业运行趋势和特点,研究破解发展瓶颈和制约的办法,听取各方定位转型意见。

“基础司积极把学习讨论活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学以致用,同步转型。”费志荣说,顺应简政放权的要求,基础司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精简项目审批程序,对已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国务院批准的区域、专项规划的铁路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服务部门、企业和地方方面,也创新了工作方式主动服务企业。先后多次与地方、企业沟通并交换意见,深入了解发展需求和期盼,介绍工作推动、项目办理等程序及可能遇到的困难,主动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

与此同时,主动对接部门和地方协调推进工作。变审批为服务,对具备办理条件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并赴国土、环保等部门沟通工作,了解项目国土预审意见、环评批复等前置性文件办理情况,协调加快办理进度。

费志荣表示,能源、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基础司将继续深入扎实推进机关定位转型活动,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服务意识,下大力气研究能源、交通领域重大战略、重大布局、重大改革,努力推动能源、交通协调、高效、安全、持续发展。

经济基础论文:浅谈日俄战争中日本取胜的经济基础

[摘 要]在1904―1905年日俄在中国东北土地上进行了一场帝国主义战争,以沙皇俄国失败而终。战前日本从中日签订的战败条约中获取了大量赔款,又通过自身的经济改革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同时又获得了英美的帮助,这些一举让日本在日俄战争前成为经济优势较强的国家,可以说经济因素对日取胜有着重大的作用。

[关键词]日俄战争;财富积累

一、战争赔款

作为甲午战后日本“战后规划”基础的中国赔款,对于当时的日本是一笔了不起的巨款,中国付赔款的这几年,有三亿一千万日元可供日本政府任意支配,这在日本的预算周转额中是前所未有的款项,比1893―1894年度日本战前一年的预算支出几乎高出三倍。日本官方档案记载,甲午战争赔款的80%被日本政府投入工业建设和用于购置军备,特别是重工业,日俄战争时日本的战列舰全是在甲午战争后购入的。一位日本军事财政史专家承认,“光是战争赔款这一点就对当时的日本政府和国民的头脑产生巨大的影响,并成为中日战后财政经济勃兴的原因,这是日本明治维新史上跨时代的大事”。(1)这种勃兴的表现就是1893-1897年间银行存款从五千九百一十四万八千日元上升到二亿八千五百三十六万三千日元。相应的,1886―1895年这十年间大致保持在八千万日元这一水平上的预算支出,至1897年已扩大两倍,达到二亿四千零五十万日元,取得空前巨大的具有革命性的增长。日本政府已经在1895年底使军备和一系列生产出的规划得到批准,当时国会通过的原定计划包括加强陆海军力量的费用二亿九千万五百万日元和兴办实业(主要是铁路)的投资“一亿三千六百万日元,总计四亿叁仟壹佰万日元。”(2)“同时日本把陆军人数增加两倍,扩大到十三个师,平时编制十七万人,战时编制六十万人,把舰艇吨位增加三倍。从1895年的六万吨扩大到1903年的二十万八千九百吨。”(3)由此可见当时的日本把从中国攫取的财富更多的投入军事中,助长了他的扩张气焰。

二、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

19世纪60年代,日本在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冲击的背景下进行了由上而下、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西化与现代化改革运动。这次改革始于1868年明治天皇建立新政府,日本政府进行近代化政治改革,建立君主立宪政体;经济上推行“殖产兴业”,学习欧美技术,进行工业化浪潮;并且提倡“文明开化”,社会生活欧洲化,大力发展教育等措施。这次改革使日本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促进了日本资本主义发展。但是日本的资本主义在大工业方面,基础是不怎么雄厚的,1899年,在五千九百八十五个工业企业中只有二千三百八十八个是使用机械动力的,纺织业超过了其他工业部门,有四千一百五十家纺织厂。同商业和银行业相比,工业投资的百分比,在1892-1903年间从百分之十七点三下降到百分之十六,而商业和银行业投资的百分比却从百分之“四十七点上升到百分之五十点九。”(4)到了1895年,这后两个行业的投资超过了工业投资一样,直到1903年几乎超过了两倍,然而投资额虽如此大幅度的增长,1898-1901年间股份公司的数目却从二千一百七十三家减少到二千一百六十九家,而工业企业则从一千二百个减少到一千一百八十个,这证明资本积聚的增强。造船业在这方面增长显著。1893―1903,造船公司的资本从“二亿三千二百万日元增加到八亿八千七百万日元”,(5)而机器制造业方面的投资则从二百五十七万六千日元增加到一千四百五十万日元。1893-1903,贸易公司的数目从八百七十一家增加到了五千八百五十五家,实收资本从四千零三十万九千一百九十四日元增加到四亿五千一百六十八万零二十八日元,平均每个公司的资本从四万六千日元增加到七万七千日元,而且1899―1903,对外贸易额从二千万日元增加到了六亿日元,而且1899年的输出几乎与输入相等,1895―1903年工业投资的增长率还是超过了百分之三百,日本显然已经开始变成工业国。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异常迅速,中日战争至日俄战争这短短十年内就解决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任务,初具雏形的建立了日本资本主义的工业基础,并完成了过渡到金融资本主义时代和过渡到帝国主义政策的准备。

日本夺得了朝鲜和南满的原料市场,为日本工业建立新的煤铁基地创造了条件。日本为它的资本主义向广阔发展,利用新占的领土作为桥头堡,摆开阵势对付俄国。“日本资产阶级通过条约,实现了开放了中国若干港埠为通商口岸的要求,并最早获准在中国兴办实业,向中国输出资本铺平道路。”(6)日本于1887年开始实行所得税条例,总额为一亿二千万,自由兑换法也刚刚颁布。1894年,日本首次实行了商法。根据这个商法规定,该年成立的公司总数为2,844家,截至日俄战争开始的1904年公司总数发展到8,895家,即增加了3.14倍,其中商业资本占总数的一半以上。国营军需工业在造船和机器制造方面,民营的三菱和住友等其它公司也迅速发展起来。1901年,八幡制铁所建立后的及时年,出产的生铁占全国总产量的53%,钢材占83%,因而走上了钢铁自给自足的钢铁联合企业的及时步,奠定了军需工业的基础,1900年,大阪工厂的千吨平炉开始投入生产。日本以纺织业为中心的轻工业完成了工业革命。至明治维新到日俄战争前夕日本在商业、机器制造业、造船业等方面通过自身政策的变革以及不断努力,资本主义快速发展。

三、高桥与犹太军阀的经济往来及英美对日的支持

日俄战争期间,日本实际支出战费总共达17亿日元以上是向外国借款的。据统计,战争期间日本外债总数为8亿日元,将近全部战费的一半。这些贷款主要来自欧美犹太金融集团,其中较大的是犹太人雅各布希夫。战时日本从金融领域开始同犹太人建立互利关系。战后,俄国还是以犹太人帮助日本才使俄国输掉了这场战争为由大肆迫害在俄境内的犹太人,“及时批日本战争债券以6%息发行1000万英镑,期限为七年,日本可收到900,但返还100,以关税作为抵押”,(7)主要运作者是雅各布希夫、库恩、洛布等老资格的犹太金融。日本很快发现及时批借贷不能满足其对外战争经费支出的需要,“乃于1904年10月末,“又发行了1200多万英镑的债券。此次比5月的条件更苛刻,期限七年,6%利息,日本收到86.1,还款100,在此期间,在纽约、库恩、洛克是较大的保险商”。(8)在1904―1905年日俄战争期间,高桥在伦敦和纽约销售给英国、美国以及其后德国的投资者8200万英镑日本战争债务;在战争之后1905―1907年,又与欧洲商定发行了4800多万英镑债券。”(9)日本借助犹太人的资金,打败了一个强大对手,又为日本战后迅速崛起奠定了坚实基础,日本的政策与策略可谓大获全胜。日本和犹太人的交往还给我们留下了更多的思考。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犹太人给日本人帮了一个大忙,日俄战争日本取胜的成果也有犹太人出的一份力。

日俄战争爆发之前,1902年英日结成同盟,矛头针对俄国。美国自1899年提出“门户开放”政策以来,几度想插足东北,都被俄拒之门外,为了打破俄对我东北的垄断地位,美站在日、英一边,英担心俄罗斯势力不断扩大会威胁自己在长江流域势力范围,另一方面担心西伯利亚铁路和中东铁路及支线会严重损害苏伊士运河给英国带来的繁荣,更重要是英俄在中东和中亚(阿富汗)冲突不断,英急需在另一个战场给俄打击。这时英美同时注意到了通过明治维新强大的日本,他们试图通过日本牵制俄以保护他们在亚洲的利益不受侵犯。日俄战争前日本从英大量引进兵器、机械、火车等技术。日俄战争中日本军舰除了吾妻号是法国的,镇远号是德国的,几乎所有军舰是引进英国技术生产的。而美国多是在经济上支持日本,他在一定程度上默许了在美的犹太人对日的经济支持。

日本自19世纪后半叶明治维新以来,打破了封建的闭关锁国的状态,迅速发展资本主义,使日本较快的摆脱了半殖民地化的危机,建成了当时亚洲独立自主的资产阶级国家。经济基础包含的内容很广,但其核心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说,经济基础在社会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日本通过甲午战争赔款、自身资本主义发展、向欧美借款方式奠定了日俄战争前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论文:经济基础论文: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在全球化经济条件下,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自主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

经过几十年的艰辛努力,我们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确立了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重要特征,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一条根本原则。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就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行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同志指出:“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领导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权要有效运行,也必须掌握一定的经济和物质力量。没有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也就没有我们共产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这一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有清醒的深刻的认识。”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对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防止两极分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巩固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化经济条件下,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自主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我国作为一个后发工业化的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科技和经济上都不占优势,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够完善。公有制经济是加快推进工业化建设的依靠力量和实现手段,也是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的重要力量。要发挥后发优势,实现赶超战略,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国家需要通过必要的调控手段集中必要的资源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培育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从历史上看,欧洲的意大利、法国、西班牙等国家,都是以国有企业的形式直接投资于许多战略性产业,创办了一大批重要领域的大型企业,从而实现了对英国和德国等国家的追赶。后发的新加坡、韩国等国家最初在实现经济发展时,也都是以政府投资国有企业取得成功的。同时,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贫富差距加大,各种矛盾比较突出,也需要公有制经济发挥更大的调节作用。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外资等各种形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调整和优化所有制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更加具有活力,也可以为公有制发展提供多种有效的实现形式;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有利于引进吸收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促进国际经济合作;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改善人民生活,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

要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多种形式的经济发展,形成一个多元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体制环境,对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经济基础论文:浅议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经济建设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其中公路运输经济管理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主要是对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进行探讨,文章从公路运输经济的重要性出发,进而分析了公路运输经济与经济发展之间所存在的联系,提出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对于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措施,以作为促进公路运输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参考。

关键词:公路运输经济 市场经济 信息化 整合管理

一、公路运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构成之一

公路交通运输方面的经济发展,对于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现代的交通网络不断拓展,公路的交通运输成为了一种新的媒介,进而促进了各个城市之间的融合以及交流,对于城市发展而言,有着基础性的作用。公路交通运输相对于其他的运输方式而言,更具备便捷性以及灵活性,而且覆盖面更为广阔,可以促进城市各种物品的流通。

二、公路运输经济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

社会的经济不断快速的发展,同时促进了公路运输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不同的乡村以及城市之间,公路交通运输经济连接了天南地北,进而促进了各个地区跨越式地经济发展。公路运输的经济发展,和经济管理的发展,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及时方面,公路交通的运输,为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对于这些经济的管理提供了相对应的基础以及前提。尤其是对于传统交通并不是十分发达的中国西北部地区、内陆板块地区,公路交通运输的不断发展,成为这些地区进行运输的核心部分。公路的交通网络,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之上,不断地进行升级以及完善。公路交通运输成为了国民经济当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质的措施,并且组建成为了经济管理项目里面的核心部分之一。

第二方面,公路交通运输的事业,对于周边地区的经济进行可持续性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之中,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区域内经济发展,和公路交通的发达程度是成正比的。而落后的公路交通网络,则可能会对所在地区的国民经济的发展发生制约的效应。因此,对于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发展,从市场经济角度出发,更是具有必要性。此外,公路运输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也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对于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措施

在新时期新阶段,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公路的交通运输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对于市场经济条件基础之上,探索出更为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的方式,是当前经济持续性发展的要求。

(一)强化成本控制以及运算整合

虽然公路交通运输经济管理能够带动整个板块区域的经济发展,并且增加这种发展的可持续性,但是也不能够盲目的、不计成本地对公路运输经济进行发展。尤其是一些隐性成本,比如对于地区周边环境的破坏,以及居民的迁移成本等,都可能会给区域的可持续性的经济发展增加负担。国家在开展公路交通运输方面的发展,要更好地进行性的整合预算。经过预算的编制,能够更好地确定相关的公路建设以及维护工程所产生的成本,并且能够确定并且落实好相关的责任以及职责,更好地推进社会的公路运输规模的拓展。每一个相关的施工过程,所涉及到相关的各个利益实体,都能够通过成本的控制以及预算的编制,得到利益上的整合。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特别是对于实际情况的勘验,进而编制出符合实际状况的应急预算,可以更好地规避施工过程当中可能会产生的市场经济风险,进而避免产生大规模的损失。

(二)运用电子信息化的手段进行管理

随着当前科学技术不断地进行提高一级进步,公路的交通运输上的经济管理模式,也更进一步走向制度化以及规范化。因此,在实际过程之中,公路运输的经济管理过程,要更好地引入相关的先进科学技术,特别是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技术,进而将这种现代化的技术融入到经济的信息管理之中。面对市场经济的规模以几何级数的方式不断增长,要更为注重对于公路运输经济的信息化整合,收集更为具备针对性的经济数据,,对于公路运输经济的管理数字化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且电子信息技术能够运用数学模型,进行更好地模拟测算,进而可以更好整合相关的交通信息,从而对公路交通的运输经济进行合理地引导和管理。

(三)主要以经济手段进行管理,辅之行政手段

公路交通运输经济,目前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条件上进行运转的。因此不能够以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进行经营,不过,公路交通运输经济也涉及到社会的公共事业,具备比较强的公共服务特性以及非营利性质等。所以,在面对相对规模比较大的公路运输经济项目的时候,一方面要让这个项目放在市场交易的环境之中进行管理,但是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进行适度的调控,这种行政调控虽然不是整个管理方式中的核心,但仍然是保障公路交通运输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管理手段。主管公路交通运输项目的相关行政部门,要积极地区承担相关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上的责任。通过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进而让公路交通运输经济在可控的市场范畴之中可持续的发展,这一点和政府的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要求是符合的。

四、结束语

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只有吸收各种积极手段,对相关的公路运输经济进行科学的管理,才能够促进公路运输对市场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的服务,进而拉动区域经济发展,为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