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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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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论文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问题研究论文

“核心期刊”已经成为当前衡量一个杂志学术地位的基本指标。能否进入“核心期刊”的队伍,对一个杂志社,特别是学术期刊和技术期刊来说,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因为被评为“核心期刊”就意味着杂志学术水平被社会承认,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可以得到中国所有的高校、研究所等职称评定机构的认可。杂志能否进入“核心期刊”,更是杂志社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导航标!

一、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现状

中国科技期刊的发展与繁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数量的增加,以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1949年建国时,我国有科技期刊80种,1956年增至200种。1978年新闻出版署成立,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对全国正式出版期刊进行了重新登记,换发了新的期刊登记证,获准正式出版期刊6000种,其中,自然科技期刊2800种(占48%),10年增长了7倍。2005年经过整顿提高,期刊稳定在4957种。[1]二是已办期刊质量的不断提高,这是期刊整体质量的根本保障。在期刊总量迅速上长的同时,如何有导向性提高期刊质量,成为期刊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评价“核心期刊”就产生了。

1992—2004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先后有4版问世。纵观4版《总览》中的核心期刊,特点显著:一是刊源数量不等:第1-3版《总览》的候选刊物约1万种,分别遴选出2174、1596和1571种核心期刊。核心期刊约占期刊总量的21%、16%和15%。第4版《总览》待选刊源约1.2万种,筛选出1798种核心期刊,入选率为15%。[2,3]二是核心期刊的筛选指标不同:编制第1版《总览》,主要采用载文量、文摘量、引文分析综合筛选;第2、3版《总览》增加了“影响因子”;第4版《总览》将“他引量”和“获国家奖或国内外重要检索工具收录”2项指标纳入筛选指标,去掉了“载文量”。[4,5]

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核心期刊”的学术引导效应不力

科技核心期刊是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期刊”战略的实施应该结合我国科技计划重点方向、科技发展的学科优势和新生长点的实际格局,遴选一批国内经验丰富和国内重点培育两个层次,进行重点支持。可是,在我们现行的“核心期刊”遴选指标体系中,没有这方面的指标要求,使其学术引导效应严重不力。

(二)“影响因子”对“核心期刊”的学术质量评价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作为“核心期刊”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的影响因子,与两个因素直接相关:一是分子,该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统计当年被引用的次数;二是分母,该刊前两年发表的有实质性的论文和述评的数量。活跃的学科其期刊的影响因子要大大超过不活跃学科的期刊。有的学科领域的研究比较窄,从事同一领域或相关领域研究的人数不是很多,即便所有有关的科学家都加以引用,其引用次数也不会很高。所以,某一期刊的影响因子高,只能说明该刊的总体质量高,并不能得出该刊上发表的所有论文质量都高。[7,8]

(三)科技“核心期刊”缺乏人力资本质量评价

纵观4版《总览》中的“核心期刊”评价指标体系,期刊采编人员综合素质评判指标缺乏。期刊业是知识密集的智力型产业,采编人才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期刊出版质量的差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办刊人员素质的高低。有的科技“核心期刊”编辑部只有1个固定编辑,为了节约出刊成本,其他采编人员都是聘用无业人员,他们没有学术专长,也不懂期刊行业知识,只是完成错别字校对等低级工作。所以,科技“核心期刊”缺乏采编人员素质考量,“核心期刊”的核心竞争力就会受到极大的质疑。

(四)科技“核心期刊”的行业分类不明确

科技“核心期刊”不在于多,而在于精,“核心期刊”应该起到行业风向标的作用。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广泛发展,人们对科技期刊多样化需求增大,综合科技期刊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各种专业期刊应运而生。同一行业、同一研究领域可能出现多种刊名的科技期刊。这些期刊如何提升其质量,行业内的科技“核心期刊”的设立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将为同行业科技期刊标准化、规范化、高学术水准起到排头兵的作用。

三、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的遴选原则与方法

(一)遴选原则

1.科技“核心期刊”实行三年动态管理:三年评定一次,一次评定三年有效。这对所有科技期刊都是一个动态激励机制。也给科技“核心期刊”管理和评定办法的进一步改进留有一定空间。

2.严格科技“核心期刊”学科领域总量指标限制:同一学科领域最多一两种“核心期刊”,宁缺勿滥,使评定出来的“核心期刊”真正起到该学科领域的风向标作用。

3.确保学术专家对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性:在期刊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成立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动态专家委员会,某个学科领域的科技期刊的学术水平如何,一定要是科学学术专家说了算,不能由期刊管理部门独家评定。每次期刊评定,专家委员会人员应该有所调整,不能固定,以免走“后门”,以保障科技“核心期刊”的学术质量。

(二)遴选办法

1.遴选范围。创刊5年以上的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按国家有关规定,期刊社必须满足采编人员数量和质量规定的科技期刊;优先考虑我国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的科技期刊,优先考虑具备集约化发展趋势、由全国性学术社团或科研机构主办的科技期刊。

2.遴选指标体系建设。(1)定量指标:一是根据来源期刊的引文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计算各种期刊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即年指标、被引半衰期、论文地区分布数、基金论文数和自引总引比等项科技期刊评价指标,并按照期刊的所属学科、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和期刊字顺分别进行排序。二是知名度指标,包括被国内外要数据库,特别是与专业相关的重要数据库收录情况;被国内外重要文摘期刊收录情况;被国内重要图书馆,特别是与专业相关图书馆收藏情况。(2)定性指标:一是编辑队伍考核。对编辑人员从数量到质量进行严格审核,这是保障期刊质量的持续提升的基础。执行主编或常务副主编必须具备该专业期刊高级职称或相当于该职称的学术水平,并在本专业有持续的在研项目,使其学术水平有不断的提高。其他编辑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必要的数量都要有所要求。二是期刊编辑部要有良性的经济循环和较高的社会效益考核。三是期刊在评定期内的获奖情况,以及期刊中论文获奖情况。

(三)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由期刊主办单位直接向当年的“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资格审查。由“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按照遴选原则、范围和评定指标的要求对报送的“核心期刊”评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本着宁缺勿滥的责任精神严格资格审查。

3.评审。对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交送当年的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动态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由申报单位简介报送材料,然后进行评委质疑答辩,,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择挑选出不同学科领域的科技“核心期刊”。

4.公示。由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对评审通过的被选“核心期刊”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示。公示期内,“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对于有异议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严格处理,还公正于民。

5.审定。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反馈意见,由“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上报当年的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动态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研究正式批准当年科技“核心期刊”,并向社会公布当年入选的期刊名单。

四、强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强化科技“核心期刊”组织管理体制

我国现阶段,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工作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政出多头,管理分散,即新闻出版总署、科技部、中国科协、国家各个部委、部分大学图书馆、还有一些经济实体都可以进行“核心期刊”的评定工作,形成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各自为政的局面。这不仅给科技“核心期刊”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增加了难度,也给科技界科技评价和人才激励造成导向混乱,无所适从。因此,必须强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笔者建议: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设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牵头组织三年一度的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和监督工作。

(二)实施科技“核心期刊”的分类指导,个性化管理

不同学科领域和不同性质的期刊,有时缺乏可比性。要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针对性的管理,应对不同类型的科技“科技期刊”实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克服“一刀切”管理带来的弊端,使科技期刊遵循不同性质、社会功能、社会需要而科学合理地发展。国家主管部门对其实施正确引导和宏观管理。

(三)强化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风向标作用

在核心期刊的评审中,期刊指标起着重要的作用。杂志要想提高自己的影响力,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提高杂志的论文质量和学术水平,但是一个杂志要想在短时间内有一个大的改变难度很大,很难想象许多高水平的论文会选择一个非核心期刊来发表。提高杂志影响力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办法就是让读者能更方便地读到自己杂志,杂志文章被人阅读的多了,引用的概率自然就会提高,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即年指标、扩散因子也会随之提高。

目前,读者来阅读杂志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到图书馆查阅或自己订阅,另外一种办法就是到互联网上查看,而且到互联网上查询的比例越来越大,互联网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期刊编辑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扩散作用,提高期刊影响力。

摘要:中国科技期刊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如何评价期刊质量成了期刊界的重要课题。然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存在很多问题:学术引导效应不力,“影响因子”对“核心期刊”的学术质量评价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科技“核心期刊”缺乏人力资本质量评价,科技“核心期刊”的行业分类不明确。如何优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的遴选原则与方法显得尤为重要,遴选原则、遴选范围、遴选指标体系建设、遴选程序等方面必须进行优化;而且需强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管理:强化科技“核心期刊”组织管理体制,实施科技“核心期刊”的分类指导,实施个性化管理,强化争创科技“核心期刊”,提高期刊学术水平的良性循环。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现状与展望

发展现状

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都是综合性的,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人员,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专业,都是综合性的孵化器,主要是提供一些场地、设施,技术咨询和市场连接上的服务,现在看来这种类型仍然是最多的。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在高新技术园区里,这样可以依托高新区的好环境,依托它的政策、服务和硬件环境。因此在中国的孵化器高新区得到了很好的支持。另外,还有一些是高新区外的,主要分布在一些大中城市。在中国做孵化器的事情,大致涉及到这样的一些组织。科技部是一直在领导孵化器事业的国家较高部门,相关的有教育部、人事部、外专局,在留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上有一些事务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负责审批孵化器,并且给予经费支持。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为什么跟科技非常密切呢?我们看到国外的孵化器,也不都是技术型的,而中国孵化器绝大部分都是科技型的,因此现在我们都叫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国开放以后,最初走出去的是一些学者,因此带来的更多的是跟技术方面有关的,而且感觉到中国要实现一个比较快速的发展,应该把技术和经济很好地结合起来。反映最快和最敏感的也是在科技这样一个部门,因此在中国造成了孵化器首先接受的是科技部门而不是经济部门,后来经济部门也发展起来了,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但后来孵化器的工作仍然是在科技部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得益于几个方面。一个是根据中国的国情,政府在里面的推动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纳入火炬计划,作为高新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不断推动,至少没有把孵化器的火熄下来,关键的时刻又发展上去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第二是中国市场的发展。中国原来是计划经济的体制,后来十几年中往市场方面推动,并且法律上确认了私人企业发展的地位,这些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这么多企业都要找地方,这是孵化器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市场,因此孵化器就像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发展起来了。

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现在孵化器发展是很好的,但是发展当中,我这里要提出几个问题。我要申明的是,及时,这些问题不是所有的问题,第二,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可能国际上都关心这几个问题。

及时,物业化问题。比如盖一个楼,有物业管理中心,要和这个有区别。在孵化器发展过程中,场地是很重要的,要增加场地,提供一个非常好的环境。现在如何加速产业化,使它尽快成长是大家的一个目标,仅靠物业就很难了。孵化器的定义有三个方面,一个是场地,一个是公共设施,一个是服务。在这三方面,物业应该是没有问题了。公共设施也有一些了,更主要是企业成长、企业营销、企业融资等等相关的服务如何提高的问题。在提高方面,服务的机制要提高。

第二,孵化主体与创业主体的区分。有一些说是孵化器,是自己在办,找一些人打工,你们进行研发,创业中心一个一个企业出来了,是我控股的。在国际交往中,创业主体还应该是那个企业,企业家很重要。孵化器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包办,说有了孵化的经理,企业肯定能成长起来,不是这样,你应该创造一个环境,一个温床和条件,能否成长起来还是看企业家,这个环境对锻炼企业家很有好处。中国的孵化器这方面应该多注意。过去一些综合性的创业中心问题不是很大,但是现在增长数量很快,大家交流比较少,各种的理解就出来了。有一些说是办孵化器,实际是在自己干企业,也影响了企业家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第三,政府的角色定位。政府的推动作用非常非常大,这在中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现在存在着一个问题,对具体事务干预比较多,孵化经理有多少时间用在为企业服务上?实际很多人是围着领导转。政府不仅创造很多条件,还干预企业,说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甚至财务,也管起来,就安排几个人看看房子,打扫卫生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讲的意思不是说政府的作用就不需要了,在中国来说,政府推动和创造环境方面还是非常重要的,关键是找准定位。

第四,短期行为。建孵化器,特别是科技型孵化器,大家还是希望未来有一个非常大的回报,对社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回报。但是由于各方面,包括各种投资者的要求,认为孵化器要赚钱。造成孵化经理对企业来说不是孵化器了,而是催化器了,让企业快速成长起来。有的人到孵化器参观,说我到这个企业十次了,怎么还没有成为上市公司啊?这使孵化器的经理压力很大。

解决办法

一是大孵化器内部拆分的设想。我不是说把每一个人都拆分,都不要搞这么大。现在孵化器有的是几十万平方米,面积很大,企业也很多,有一百多家,二百多家,甚至还要多。孵化器有十几、二十个人,这样你能给企业提供什么服务?我做了一些简单的调查,孵化器经理跟每一个企业家认识不认识?经理说认识50%,这已经不错了,有的连认识部不认识,找你很困难。企业家非常希望你能随时给他们出出主意,联系联系事情,但是找不到。那么多企业,孵化器那么少人,能做什么事情?只做物业。不是说干大了不好,从内部设置来讲,除了综合性的部门以外,我建议有一些孵化小组,把企业进行归类,生物的,IT的,三五个人对准二三十家企业可能更好一些,这样对企业的发展和成长更有好处。如果说孵化只是简单的一些东西,就谈不上孵化了。

第二,政府办的孵化器。国外有非常成功的非盈利的财务管理模式, 政府管理的孵化器过去沿用的是事业单位的制度,事业单位也不一样,有的靠政府很近,有的靠市场很近。靠政府很近的一些孵化器有自身的待遇、激励问题,为企业服务创造了很多机会,跟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关系,那么他们如何有积极性继续为企业尽心尽力做服务呢?政府办的毕竟有一个战略目标,希望创造社会价值,因此要把这个跟孵化器管理、经营,财务问题结合起来,国外有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学习,个人的工资、报酬应该尽量满足,应该比社会中等水平好一些,如果做得好,应该有奖励,但是现在有的做不到,说应该跟政府一样,拿公务员的工资。这样就没有激励机制了。

第三,私人投资的,还是公司制的,追求利益。虽然不是战略的,但是对社会有直接、间接的促进作用。本身中小企业创造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小企业来了,房子租出去了,自己得到好处了,但是社会也应该得到好处。这些应该鼓励发展。我考察过国际上的公司,很重要的是要掏的起房租,否则对不起,不要进。这跟公司制度是一致的。

第四,要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民间促进机制。一些协会、研究机构要关注,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案,使孵化器得到政府和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对下一步正常、健康的运转是非常有好处的。

发展趋势

及时是多样化趋势。主要是形式上,有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还有专门对博士的创业园。根据经理人的背景不同,关注点不同,因此产生了多样化。最初我们见到的都是创业中心,全国是一样的,一开始是这样的,但是今后肯定是多样化的。

第二是多元化。这主要是指投资方面。孵化器不仅政府关心,风险投资人也关心,私人机构也关心,各方面都关心。有的希望通过一些孵化,找到很好的项目,愿意投资,造成多元化的投资方式,这是孵化器发展的一个很有利的情况。

第三是网络化。孵化器之间的合作。企业今后的发展不能局限于一个点上,应该走出去,一个是要走出本市,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可能的话走到国际市场上,这样的发展会对你很有利。区域性的,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大中华区这样的孵化器,在亚洲我们成立了MBI这样的组织,国际上有MBIA,中国孵化器协会和太平洋的孵化器也有合作关系。这是不同的网络层次关系。

第四是专业化。这是指服务上,应该往专业化上发展,给企业提供一些更深层次的,企业需要的技术方面的支持。因此有一些专门对生物的,有IC设计的,有软件的。

第五是国际化。我们今年参加MBI的年会,明年还要参加在日本的会议,中国的孵化器应该多了解外面的情况,走出去,我们加入WTO了,企业也要到国际市场上发展。

第六是集群化发展。在高新区里,不仅孵化器有孵化区了,各式各样的孵化器在一起。一些中介机构围绕着这些孵化器提供会计事务所、投资、融资等各方面的服务,使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

中国科技论文:知识经济与中国科技体制改革

知识经济与中国科技体制改革

知识经济是由于高技术的产业化而导致的第三次产业革命的产物,同三百年前的由工业发展带来的第二次产业革命一样,它将引起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组织结构、价值观等的变化,这是中国经济发展和文化发展遇到的又一次历史性机遇。面对新的产业革命机遇,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迎头赶上呢?下面,本文就结合知识经济的内涵与特征及其对当代科技发展的影响来谈谈有关看法。一、高科技与知识经济的内涵及特征知识经济概念的内涵,是目前学术界讨论的一个热门话题,观点不一。大致来说,学术界流行的观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及时种观点以世界经合组织为代表,也是学术界最为流行的观点,它认为知识经济是“指建立在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之上的经济”。软件是能够真正发挥所有这一技术之功能的关键部件,软件是核心,软件行业将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行业。第二观点以我国学者吴季松为代表,按照该观点,知识经济是一种智力经济,是“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以科学技术为主的知识的生产、分配和使用(消费)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第三种看法以微软公司董事长比尔·盖茨为代表,按照该观点,知识经济主要是一种“信息产业”,“这种信息依靠的是软件的成功,软件的成功之首是依靠软件的创新、技术、研究,并倾听用户的声音”。我们认为,以上的各种观点分别抓住了知识经济的某些主要特征来强调,各有所长,但都没有抓住“高科技”这一知识经济的根本特征,容易造成理解上偏差。及时种观点单纯强调知识在知识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但忽略了知识有高科技知识和一般科技知识之分,在知识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一般科技知识,显然不。第二种观点强调智力资源和科学技术在其中所起的关键作用,也忽略了科学技术有一般科学技术和高科技之分。第三种观点倒是强调了信息产业这一高科技产业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但是高科技产业不仅包括信息产业,还包括其它产业,这一观点显然有失偏颇。实际上,知识经济是一种以高科技为支柱产业(其中又以信息产业为主)、以高科技知识创新推动生产力发展、以便解决人类由于工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生态危机和资源短缺危机的一种新型经济,是一种将导致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发生根本变化的新型经济。同传统的工业经济相比,知识经济具有如下特征:1.知识经济是直接建立在高科技知识基础上的新型经济。在知识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而是指建立在高科技基础上的新知识,是一种可推动产业发展的新知识,可简称为“可产业化的高科技知识”。所谓“高科技”是一个具有自己的特定内涵的概念,不是传统科技的简单创新,按照联合国组织的分类,它主要有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新材料科学技术、空间科学技术、海洋科学技术和有益于环境的高新技术和管理科学技术。即使注入了高科技的传统科技也并不就是高科技,只有当高科技组成分大大提高,按国际科技工业园区的规范是超过70%时,传统科技才被创新为高科技。在知识经济中,经济增长主要不是取决于劳力资源或自然资源,而是更直接地取决于高科技知识的投入。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知识产业在有关国家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看得出来。所谓知识产业,包括教育、通信媒介、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据统计,在美国,1958年知识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9%,1960年其比例就增加到34%,1974年超过46%,1981年达到49%。1997年,经合组织主要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近50%来自以知识为基础的产业。2.高科技产业是知识经济的支柱产业,其中又以信息产业影响较大。知识经济的支柱产业是高科技产业,并不是传统的农业或工业,其中又以信息产业最为重要。目前,发达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依赖于高科技来发展经济,尤其是依赖于信息产业的发展。1994年,美国制造业中高技术产业所占的份额已达24.2%,日本和英国所占的份额已达到22.2%,德国达到20.1%,法国达到18.7%。此外据统计,在过去的五年里,美国经济增长的1/4以上归于信息技术。3.知识创新、尤其高科技知识的创新是知识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创新,而是知识创新,尤其高科技知识的创新。如长期以来“重应用,轻基础”的日本,由于基础科学力量较薄弱,科技后劲不足,在高科技领域,特别是在电子工业、汽车工业、造船工业和部分高科技领域陷入困境,并被美国重新占据优势,如美国电子计算机公司、芯片制造公司及其汽车工业都已替代日本居世界经验丰富地位。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人类目前已进入了“大科学、高技术”时代,出现了科学技术化、技术科学化以及科学、技术与生产一体化的倾向,其具体表现是科学转化为技术的周期以及技术转化为生产的周期已大大缩短。据研究,从科学发现到技术发明,在20世纪初以前大约需要30年,到20世纪初至20世纪中叶大致为10年,至20世纪下半叶缩短为5年左右。因此,只有立足于基础性研究的“突破性创新”,才能形成全局的牵动力,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更新或调整,为经济注入新的活力。4.知识经济是人类为解决传统工业经济面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而创造的第三次产业革命产物,它将导致全球经济、社会以及文化发展发生的变化。在传统的工业经济中,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有限的劳力资源和自然资源。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以及由于掠夺自然资源而导致的生态危机,造成了人类生产与发展面临严峻的可持续性危机,以至于罗马俱乐部在七十年代大胆提出了经济发展的“零增长”战略。知识经济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中出现的,它以高科技产业为依托来解决传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在知识经济中,经济的发展依赖的是具有巨大潜力的智力资源。通过对智力资源的开发,人们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科学的、综合的和集约的配置,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通过对智力资源的开发,人们可以不断开发出富有的自然资源,从而创造出新的巨大财富,这样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由于传统经济发展而带来的自然资源短缺危机和生态平衡危机。与传统经济相比,它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注重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所以说,它实质上是人类为解决传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而创造的第三次产业革命产物。作为一次新的产业革命,它不仅会对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会对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文化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从社会发展角度说,知识经济是建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 信息全球化背景上的,这样就使得人类社会的发展从那种区域经济走向了全球经济时代,一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将不再取决于本国的资源、政治经济体制,还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全球的相关因素。社会体制也更加趋向于民主化,过去那种靠垄断知识、垄资源来维持的传统作法,随着信息的全球化和智力资源的多样性而被逐渐淘汰。从文化发展的角度说,世界将从工业时代的二元文化(即资本主义文化与反资本主义二元文化)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多元文化,这主要是知识经济的高科技特征决定的。正如我国学者指出的,“高技术产业较之以前钢铁、机械和纺织等产业不同,产业技术领域十分广阔,仅以信息科学技术为例,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在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芯片技术、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光纤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和软件技术以及层出不穷的新高技术中经验丰富,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智力资源,‘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世界大市场中占一席之地,成为世界经济一体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也是冷战以后世界多极格局的经济基础”。世界经济的一体化与多元化,也就决定了世界政治和文化的多元性与统一性,因此,人类文化将进入一个灿烂绚丽的多元时代,各种文化和各种价值观将在地球村这个背景下进行竞争。二、知识经济对当代科技发展的影响知识经济的发展,对当代科技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概括起来说,当代科技发展出现了如下趋势:1.在科技管理方面,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得到了加强。这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的,一是提高国家在科技管理与决策机构的地位,国家主持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二是国家加大对科技研究经费、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投入比例。为迎接知识经济的到来,发达国家提高了国家科技管理与决策机构的地位。如美国前总统乔治·布什任职期间,把科技政策办公室主任提高到内阁部长级。克林顿上台后,于1994年初成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统筹与规划研究开发工作,委员会的主席与副主席由总统和副总统兼任。此外,它们还确定了科研开发重点,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合理分配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力与资金。美国的“技术与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计划、欧盟“科技发展与研究框架计划”、日本“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等,都是它们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具体措施。在资金支持方面,发达国家还增加研究与开发经费,尤其是重点支持知识产业。1994年,美国的研究与开发投资就已达1730.2亿美元,占美国GDP的2.61%,OECD成员国平均研究与开发费用占其GDP的2.3%。1996年,美国用于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和产业的投资已达2060亿美元,比1995年增加12.5%。2.在科技体系内部的发展重心上,基础科学研究与开发受到高度重视,注重产、学、研三方面的结合。由于知识经济是一种高科技产业化经济,科学、技术和生产一体化以及科学转化为技术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的周期的缩短,一国科技发展和社会生产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基础研究的发展,因此,基础科学研究与开发越来越受到重视。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基础研究经费投入的规模来看。在国际上,基础研究经费投入的规模一般可以用基础研究投入占R&amD经费的比例(FR/R&amD)的大、小来衡量。根据有关资料,1970~1995年间美国基础研究投入的规模大致占R&amD经费投入比例的14.2%,1993年较高曾达到17.4%。日本在1990年的比例为12.6%,印度的比例为16.4%。受其影响,对人力资源开发的研究也受到高度重视,一些发达国家因此将教育视为“立国之本”,提倡在职教育,甚至提倡终生教育。目前OECD成员国的教育经费已占其政府支出的12%,在职培训方面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达到2.5%。3.在投资方向上,增加风险投资已成为促进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知识经济是建立在大科学基础上的高技术经济,而开发高技术本身不仅需要高额投资,而且高技术的生命周期短,更新快,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失败率相当高的任务,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建立风险投资机制,是推进知识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以至在西方被人们称为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推进器”。目前,美国有400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居世界首位,它们每年为10000多家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据统计,1997年美国的风险投资商共向1484家公司投入114亿美元的风险资本,比上年增长16%,其中投入信息产业的风险投资为70亿美元,占全部风险投资的62%。4.在科技组织形式上,科技工业园区成为科学、技术与生产紧密结合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是符合时展需求的有效组织形式。正如主席指出的,本世纪在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是兴办科技工业园区。科技工业园区(我国称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智力资源、信息、知识和高技术,通过现代管理实现规范化、网络化、国际化和产业会议来解决高技术产业的资金、技术、市场和风险问题,创造了高于传统工业几十倍的劳动生产率。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广泛兴建高科技工业园区,至今全世界已有900多个比较规范的科技工业园区,从业人员达数百万,美国硅谷已成为科技工业园区的成功典范。三、我国科技体制的现状及其对策以高科技为基础的知识经济的发展,对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科技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加强了改革的紧迫性。从知识经济发展的需求来讲,我们认为,我国科技体制主要存在着如下问题:及时,科学、技术与生产缺乏有机协调性,造成科技体制不能适应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的要求。经济建设中急需解决的科技课题,往往不能很好地反映到科研单位来,对于科研单位的成果,生产单位也不大了解或不感兴趣。造成这种情况的深层原因是,在科研组织内部,人们主要是根据专业来组织研究,而不是根据社会需要来组织研究,科研组织缺乏整体的经营意识。人才结构存在极为不合理的现象,科研单位主要由专业人才组成,缺乏经营人才。针对上述情况,我国政府近年来尽管实施了“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科技体制改革政策,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在“稳住一头”方面,由于政府下拨的事业费太少,以至于维持科技人员的工资和 行政费用都不够,因此,该稳住的也没有真正稳住。在“放开一片”方面,因为采取了“层层分解创收指标的方法,结果使科研机构变成了科技人员个体经营的小作坊式的组合,并没有真正达到“放开一片”的目的。第二,部门之间壁垒森严,互相封锁,人才不能流动,信息不能沟通,以致出现有相同的课题,许多单位都在搞低水平上的重复劳动。有些很有经济效益的课题,却无人问津。第三,基础研究投资比例严重偏低。目前发达国家基础研究投入经费占R&amD经费的比例已经达到12%~20%的规模,而我国目前的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存在着比例偏低的现象,而且自1991年以来,逐年下降,到1994年基础研究投入经费占R&amD经费的比例仅为6.6%。第四,科技成果转化率很低。根据有关资料,我国专利技术的实施率非常低,仅仅为10%,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并且取得规模效益的比例为10%~1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高技术产业产值仅占工业总产值的8%左右,也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30%~40%的水平。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何在呢?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及时,我们在科技体制上还没有真正走出计划经济的模式。如“稳住一头”没有真正稳住,从表面看是政府下拔的科研经费总量不够造成的,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就会发现,“稳住一头”并不就是政府拔款的事情,它也是企业本身寻求发展必须解决的事情。如果企业和一些非营利机构能够参与进来,就能够缓解国家资金总量有限的问题。在“放开一片”的问题上,我们目前采取的是层层分解创收指标的方法,“科研机构在科技体制改革中仍然没有从技术生产单位转化为技术经营单位,没有从计划经济模式走到市场经济模式。特别是,科研机构的领导人仍然是上级任命的技术生产的学术带头人,而不是市场中摔打出来的技术经营者”。第二,我们没有建立科学、技术与生产相互作用的科研组织机构。从美国等发达国家看,现代科研组织要由政府、高校、工业研究机构和非营利机构这四个部分组成,政府实验室组织大型的、符合国家需求的科学技术研究,大学主要进行自主的基础科学研究,工业研究机构则主要进行符合企业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科学研究,非营利机构则除了组织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外,还大力支持民间基础科学研究。这四大组织之间的关系是,由国家制定科学技术发展的具体目标,通过签订合同和提供研究资助的方法,组织政府、大学和私人企业的研究组织以及非营利机构在一定期间齐心协力,分工合作,进行攻关式的研究开发活动。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了科学、技术与生产的一体化发展。在我国,只有政府和高校的研究机构是比较发达的,其它两种科研组织还处于萌芽状态。第三,我们没有建立适应高科技发展需要的风险投资机制。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如此之低和产业化进程如此缓慢,从投资方面看,除了有资金总量不足和投资结构不合理因素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就是缺乏专门从事风险投资的产业投资机制。根据有关资料,在我国已经转化的科技成果中,成功转化的资金主要靠自筹的占56%,国家科技计划贷款占26.8%,风险投资仅占2.3%。国外专利成果转化率高,风险投资起了关键作用,尤其是种子型创业基金更是如此。正如美国前总统的科技顾问基沃斯博士所指出的那样,“至少有50%从事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在其发展中得到风险投资的帮助”。从世界各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经验看,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和发展创业基金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必然选择。由此可见,我国在科技体制上应当采取的对策是:及时,在科研组织上要吸取国外的有益经验,建立适应时展需求的科研组织,以便从根本上解决科技成果的转化问题。根据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现代科研组织要由政府大型科学中心、高校科研机构、工业研究机构和非营利机构这四个部分组成,只有它们的相互作用才能适应科技与生产的一体化以及“大科学,高技术”发展的需要。在工业研究机构中,目前出现的近期组织就是以硅谷为典范的科技工业园区。因此,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科技与生产的一体化问题,就必须大力发展后三种科研组织,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与指导下进行协同研究与开发。第二,加大基础研究比例,这不仅指国家,也包括企业在内。第三,提高科研人员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待遇,真正做到稳住一头。第四,在科研机构内部,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为面向市场,科研机构的负责人应是一个合格的经营者。第五,为促进和保护知识经济的发展,除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外,我们还需要建立金融保障体制,加强高科技发展的风险投资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问题研究

摘 要: 中国科技期刊数量不断增加,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如何评价期刊质量成了期刊界的重要课题。然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存在很多问题:学术引导效应不力,“影响因子”对“核心期刊”的学术质量评价存在较大的局限性,科技“核心期刊”缺乏人力资本质量评价,科技“核心期刊”的行业分类不明确。如何优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的遴选原则与方法显得尤为重要,遴选原则、遴选范围、遴选指标体系建设、遴选程序等方面必须进行优化;而且需强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管理:强化科技“核心期刊”组织管理体制,实施科技“核心期刊”的分类指导,实施个性化管理,强化争创科技“核心期刊”,提高期刊学术水平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科技“核心期刊”;评定问题;遴选方法;指标体系建设

“核心期刊”已经成为当前衡量一个杂志学术地位的基本指标。能否进入“核心期刊”的队伍,对一个杂志社,特别是学术期刊和技术期刊来说,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因为被评为“核心期刊”就意味着杂志学术水平被社会承认,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可以得到中国所有的高校、研究所等职称评定机构的认可。杂志能否进入“核心期刊”,更是杂志社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导航标!

一、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现状

中国科技期刊的发展与繁荣,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数量的增加,以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1949年建国时,我国有科技期刊80种,1956年增至200种。1978年新闻出版署成立,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对全国正式出版期刊进行了重新登记,换发了新的期刊登记证,获准正式出版期刊6 000种,其中,自然科技期刊2 800种(占48%),10年增长了7倍。2005年经过整顿提高,期刊稳定在4 957种。[1]二是已办期刊质量的不断提高,这是期刊整体质量的根本保障。在期刊总量迅速上长的同时,如何有导向性提高期刊质量,成为期刊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评价“核心期刊”就产生了。

1992—2004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先后有4版问世。纵观4版《总览》中的核心期刊,特点显着:一是刊源数量不等:第1-3版《总览》的候选刊物约1万种,分别遴选出2 174、1 596和1 571种核心期刊。核心期刊约占期刊总量的21%、16%和15%。第4版《总览》待选刊源约1.2万种,筛选出1 798种核心期刊,入选率为15%。[2,3]二是核心期刊的筛选指标不同:编制第1版《总览》,主要采用载文量、文摘量、引文分析综合筛选;第2、3版《总览》增加了“影响因子”;第4版《总览》将“他引量”和“获国家奖或国内外重要检索工具收录”2项指标纳入筛选指标,去掉了“载文量”。[4,5]

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技“核心期刊”的学术引导效应不力

科技核心期刊是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期刊”战略的实施应该结合我国科技计划重点方向、科技发展的学科优势和新生长点的实际格局,遴选一批国内经验丰富和国内重点培育两个层次,进行重点支持。可是,在我们现行的“核心期刊”遴选指标体系中,没有这方面的指标要求,使其学术引导效应严重不力。

(二)“影响因子”对“核心期刊”的学术质量评价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作为“核心期刊”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的影响因子,与两个因素直接相关:一是分子,该刊前两年发表的论文在统计当年被引用的次数;二是分母,该刊前两年发表的有实质性的论文和述评的数量。活跃的学科其期刊的影响因子要大大超过不活跃学科的期刊。有的学科领域的研究比较窄,从事同一领域或相关领域研究的人数不是很多,即便所有有关的科学家都加以引用,其引用次数也不会很高。所以,某一期刊的影响因子高,只能说明该刊的总体质量高,并不能得出该刊上发表的所有论文质量都高。[7,8]

(三)科技“核心期刊”缺乏人力资本质量评价

纵观4版《总览》中的“核心期刊”评价指标体系,期刊采编人员综合素质评判指标缺乏。期刊业是知识密集的智力型产业,采编人才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期刊出版质量的差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办刊人员素质的高低。有的科技“核心期刊”编辑部只有1个固定编辑,为了节约出刊成本,其他采编人员都是聘用无业人员,他们没有学术专长,也不懂期刊行业知识,只是完成错别字校对等低级工作。所以,科技“核心期刊”缺乏采编人员素质考量,“核心期刊”的核心竞争力就会受到极大的质疑。

(四)科技“核心期刊”的行业分类不明确

科技“核心期刊”不在于多,而在于精,“核心期刊”应该起到行业风向标的作用。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广泛发展,人们对科技期刊多样化需求增大,综合科技期刊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各种专业期刊应运而生。同一行业、同一研究领域可能出现多种刊名的科技期刊。这些期刊如何提升其质量,行业内的科技“核心期刊”的设立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将为同行业科技期刊标准化、规范化、高学术水准起到排头兵的作用。

三、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的遴选原则与方法

(一)遴选原则

1.科技“核心期刊”实行三年动态管理:三年评定一次,一次评定三年有效。这对所有科技期刊都是一个动态激励机制。也给科技“核心期刊”管理和评定办法的进一步改进留有一定空间。

2.严格科技“核心期刊”学科领域总量指标限制:同一学科领域最多一两种“核心期刊”,宁缺勿滥,使评定出来的“核心期刊”真正起到该学科领域的风向标作用。

3.确保学术专家对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性:在期刊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成立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动态专家委员会,某个学科领域的科技期刊的学术水平如何,一定要是科学学术专家说了算,不能由期刊管理部门独家评定。每次期刊评定,专家委员会人员应该有所调整,不能固定,以免走“后门”,以保障科技“核心期刊”的学术质量。

(二)遴选办法

1.遴选范围。创刊5年以上的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按国家有关规定,期刊社必须满足采编人员数量和质量规定的科技期刊;优先考虑我国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的科技期刊,优先考虑具备集约化发展趋势、由全国性学术社团或科研机构主办的科技期刊。

2.遴选指标体系建设。(1)定量指标:一是根据来源期刊的引文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计算各种期刊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即年指标、被引半衰期、论文地区分布数、基金论文数和自引总引比等项科技期刊评价指标,并按照期刊的所属学科、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和期刊字顺分别进行排序。二是知名度指标,包括被国内外要数据库,特别是与专业相关的重要数据库收录情况;被国内外重要文摘期刊收录情况;被国内重要图书馆,特别是与专业相关图书馆收藏情况。(2)定性指标:一是编辑队伍考核。对编辑人员从数量到质量进行严格审核,这是保障期刊质量的持续提升的基础。执行主编或常务副主编必须具备该专业期刊高级职称或相当于该职称的学术水平,并在本专业有持续的在研项目,使其学术水平有不断的提高。其他编辑人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必要的数量都要有所要求。二是期刊编辑部要有良性的经济循环和较高的社会效益考核。三是期刊在评定期内的获奖情况,以及期刊中论文获奖情况。

(三)遴选程序

1.自愿申报。由期刊主办单位直接向

当年的“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资格审查。由“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按照遴选原则、范围和评定指标的要求对报送的“核心期刊”评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本着宁缺勿滥的责任精神严格资格审查。

3.评审。对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交送当年的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动态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由申报单位简介报送材料,然后进行评委质疑答辩,,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择挑选出不同学科领域的科技“核心期刊”。

4.公示。由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对评审通过的被选“核心期刊”进行为期3个月的公示。公示期内,“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对于有异议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严格处理,还公正于民。

5.审定。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反馈意见,由“核心期刊”评定办公室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上报当年的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动态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核,研究正式批准当年科技“核心期刊”,并向社会公布当年入选的期刊名单。

四、强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强化科技“核心期刊”组织管理体制

我国现阶段,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工作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政出多头,管理分散,即新闻出版总署、科技部、中国科协、国家各个部委、部分大学图书馆、还有一些经济实体都可以进行“核心期刊”的评定工作,形成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各自为政的局面。这不仅给科技“核心期刊”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增加了难度,也给科技界科技评价和人才激励造成导向混乱,无所适从。因此,必须强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笔者建议: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设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牵头组织三年一度的科技“核心期刊”评定和监督工作。

(二)实施科技“核心期刊”的分类指导,个性化管理

不同学科领域和不同性质的期刊,有时缺乏可比性。要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针对性的管理,应对不同类型的科技“科技期刊”实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克服“一刀切”管理带来的弊端,使科技期刊遵循不同性质、社会功能、社会需要而科学合理地发展。国家主管部门对其实施正确引导和宏观管理。

(三)强化科技“核心期刊”评定的风向标作用

在核心期刊的评审中,期刊指标起着重要的作用。杂志要想提高自己的影响力,最根本的办法就是提高杂志的论文质量和学术水平,但是一个杂志要想在短时间内有一个大的改变难度很大,很难想象许多高水平的论文会选择一个非核心期刊来发表。提高杂志影响力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办法就是让读者能更方便地读到自己杂志,杂志文章被人阅读的多了,引用的概率自然就会提高,被引频次、影响因子、即年指标、扩散因子也会随之提高。

目前,读者来阅读杂志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到图书馆查阅或自己订阅,另外一种办法就是到互联网上查看,而且到互联网上查询的比例越来越大,互联网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期刊编辑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扩散作用,提高期刊影响力。

中国科技论文:提高中国科技期刊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举措

一、我国科技成果的发表现状

中国加入WTO以后,科技期刊的国际化发展趋势已成为融入国际科技大舞台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科技期刊有4600多种,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品种上,都已跃居世界前列,并且,中国科学家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国家加大力度重点支持原创性研究,科研立题、研究思路和论文质量逐步和国际接轨。据2002年12月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的统计分析,与1997年相比,2001年我国国际论文数在《SCI》、《EI》和《ISTP》三系统中由世界排名第11位上升到第6位。(1)2001年《SCIE》共收录我国科技工作者的论文35685篇,比上年增长17%。就论文数而言,据世界第8位。与1997年相比,5年间我国被《SCIE》收录的论文数排序上升了4位,被收录的论文数增长了2倍多,年平均增长17%。(2)2001年《EI》收录的论文为18578篇,比上年增长32.79%,世界排名稳定在第3位,仅落后于美国和日本。(3)2001年我国被《ISTP》收录的会议论文10263篇,比上年增长4247篇,增长率为70.6%,由上年的第8位跃至第6位。目前,世界六大检索系统,如美国的《SCI》核心版收录我国期刊14种,《EI》收录107种,《CA》收录721种,英国的《SA》收录129种,俄罗斯的《РЖ》收录493种,日本的《JBST》收录140种。[1]

随着中国科学家频频亮相《自然》、《科学》等国际杂志,中国科技期刊也渐渐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据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2002年12月公布的统计分析数据[2],《细胞研究》、《世界华人消化杂志》等刊物的学术质量开始向世界水平看齐。2001年我国《细胞研究》的影响因子达到2.102,《世界华人消化杂志》达到1.445,两种期刊均为中国英文版科技期刊。在美国ISI(美国科学情报所)的JCR(期刊引证报告)中,有指标数据的中国科技期刊60种,总被引频次超过1000次的只有《高等学校化学学报》(中文版)等4个。2001年我国被《SCIE》收录的数量虽然从63种上升至67种,有60种有计量指标,但期刊的平均影响因子只有0.386。并且,根据美国ISI的2001年的JCR提供的指标计算,所收录的5667种科技期刊的平均影响因子为1.467,我国2001年按照中国为及时作者发表的论文统计,发表的期刊的平均影响因子为1.093,低于世界平均值。而美国的学术刊物——《免疫学年度评论》和《生物化学杂志》分别以50.340的影响因子、344256的被引频次,荣登2000年全球最有影响科学刊物排行榜之首。[2]这说明,我国现有的科技期刊中,真正能在国际上有很大影响或是的期刊为数不多,这与我国的声望和综合国力以及我国科技高速发展的现状是极不相称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尽快把我国的科技期刊引向世界,真正提高中国科技期刊的国际竞争力。

二、我国科技期刊现存的问题

1.学术质量问题。我国科技期刊的学术质量尚未达到国际水平,国际影响力也低。期刊的影响力包含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及时率和半衰期等指标。期刊的总的被引频次是反映期刊被使用和重视的程度,期刊的影响因子是国际上通行的评价指标,是一个相对的统计量,可以公平地评价和比较期刊,影响因子越大,其学术影响力和作用也越大。我国的科技期刊影响因子较低,科技论文被转载、摘录、索引较少,进入国际检索系统的也较少。我国科技期刊的影响因子和被引频次虽呈上升的趋势,比前几年有所改观,但总的来说还很低。2001年我国科技期刊总的被引频次最多的是《世界华人消化杂志》,为6468次,影响因子大于1的只有26种,较高的《世界华人消化杂志》也只有3.733;而英国着名的刊物《自然》1999年的影响因子为29.491;着名的《CELL》杂志,1999年的总的被引频次超过30万次,影响因子为36.242。由此可见,我们和世界有影响力的期刊相比差距还很大。

2.语种问题。目前科学技术界国际交流中,普遍使用的语言是英语等少数几种。国际发行的科技期刊都是使用英语,这对于使用汉语出版的中国科技期刊是一道天然的屏障。2001年,《SCIE》收录中文论文为4151篇,英文论文为21724篇,英文论文的比例虽然比往年大大降低,但也达到83.91%。可见,良好的英文水平是科技工作者进行国际交流的重要工具。而我国科技期刊绝大部分用的是中文,有的期刊还没有英文摘要,或英文摘要不符合国际检索系统的要求。这样,在世界了解我国科技成果方面就存在极大的障碍,妨碍了我国期刊被一些重要检索系统收录,这也是我国科技期刊缺乏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原因。

3.期刊来源国际化程度低。期刊来源国际化包括作者、编委及审稿专家的国际化。一个有影响力的期刊,作者一般都是国际化的,论文由多个国家作者合作完成。论文作者的高度国际化既可以提高刊物的知名度,又可以吸收更多的国际研究人员在期刊上发表文章。编委及审稿专家的国际化,是指必须有世界范围内的专家对论文进行审稿。世界上许多着名期刊都有一批国际上的知名作者,如美国《科学》杂志,累计有100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此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英国《自然》杂志在过去的40多年里,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60多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此刊物上发表过1200多篇论文。[3]中国的科技期刊的作者、审稿专家一般都局限在国内。

4.期刊的出版周期问题。当今,缩短出版时滞已成为科技期刊的追求目标。有效控制稿件时滞,加快出刊的频率,往往能够提高期刊的影响力。一般情况,季刊的影响力低于双月刊,双月刊不如月刊,月刊又低于半月刊和周刊。国内的科技期刊普遍刊期较长,大部分为季刊、双月刊,月刊不多,周刊更是少见,出版时滞普遍较长。我国的科技期刊要提高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尽量缩短出版时滞,以便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5.期刊的发行量小,显示度低。与国外出版商完备的销售网络及先进的促销手段相比,我国的科技期刊发行工作水平还相当落后,科技期刊的发行量都比较小,显示度也比较低。这在现有的148种英文版科技期刊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目前中国大多数的英文版科技期刊在国外的订户只有十几份,大部分为赠送或交换,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结于海外发行渠道不够畅通。

三、提高我国科技期刊国际竞争力的策略

科技期刊如何走向世界,怎样提高国际竞争力是一个重要问题。按照传播学的原理,任何信息的传播总是从讯息通过信源传播给受众,传播的整个过程包括传播者、媒介、受众以及传播流通过程四部分,科技期刊信息的传播也不例外。因此,笔者认为,提高科技期刊的国际竞争力也就要求我们从期刊资源、刊物质量、期 刊流通和读者四方面来入手。具体策略主要是:扩大期刊来源(刊源国际化)、提高期刊质量(质量国际化)、减少期刊流通障碍(流通国际化)、扩大期刊发行量(期刊读者群国际化)等。

1.扩大期刊来源(刊源国际化)。期刊来源国际化包含作者、编委及审稿专家的国际化。它确保了世界范围内较高水平的科学家和较高质量的科学论文的有效集中。在国际化的稿源中才能选出国际经验丰富水平的论文,这也表明了世界范围的作者对期刊的声望、质量的肯定。如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编辑出版的近80种科技期刊,均被世界公认是相关专业的核心期刊,该学会会员遍布美洲、欧洲、亚洲、大洋洲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

编委和审稿国际化保障了稿源的国际化,论文评审的公正性,扩大了期刊市场,从而保障了学术期刊的性。如英国的《自然》拥有一个数千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网络,美国《科学》的编委会1/3的成员来自世界各地。[4]中国期刊的编委和审稿如果都局限在国内,就无法争取境外稿源,也不可能在国际市场上畅销。我国的华裔国际着名科学家、留学生、访问学者遍布世界各地,鼓励他们到国内的刊物上发表国际上有影响、学术水平高、学科前沿的论文,并通过他们广泛联络世界各国科学家,建立起一个庞大的作者、审稿和编委队伍。还可以通过在国内举办的区域性或全球性学术会议以及业界的展览会中穿插学术报告会,获取稿源;参加学术组织或媒体本身的国际交流活动,进行人员的互访等,扩大刊物影响。

2.提高期刊质量(质量国际化)。期刊质量国际化包含学术质量、编校质量、印刷质量、整体版式设计等方面的国际化。学术质量达到国际是期刊质量国际化的核心,它主要指研究水准始终保持世界经验丰富水平,在科技领域具有性和指导作用,表现为科学机构、广大作者、读者对期刊的认可。其主要指标有:刊物的影响因子、被引频次、即年指标、半衰期以及能否被国际着名检索系统所收录等。像《科学》、《自然》等都在《SCI》收录之列。保障科技期刊的高质量高水平,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必须有好的选题策划水平,较高的创新性,鲜明的学术特色和的学术定位。其次,要注意审稿人的选择,审稿人必须先考虑所研究问题的重要性以及研究工作的创新性,然后才是细节。再次,编辑要注重论文的可读性和论文的结构形式,以及相关论文的集中性、检索的方便性。

不断提高学术期刊编辑的素质和期刊的编校、印刷、纸张及装帧质量。为此,首先要求学术期刊编辑必须掌握研究领域的近期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约稿、组稿,加强对稿件的三审工作,确保稿件质量。其次,在编辑工作过程中,不能单纯限制论文的篇幅,压缩必要的图表,造成单篇论文的工作量太少。再次,应当认真贯彻文稿编排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语言、符号、数量、单位标准化、规范化;英文词法、语法、时态、语态等要符合国际要求;中文期刊应附有较详尽的英文摘要、关键词和图题。复次,要重视印刷质量、刊物设计和装帧,使其与国际接轨。如《JAMA》杂志,每期封面均刊有精美的名画,并配以相应的文字说明。这种做法不但可以从艺术角度吸引读者,而且使本来枯燥的专业刊物变得活泼、高雅,使人过目不忘。

3.减少期刊流通障碍(流通国际化)。期刊流通国际化包含国际化的流通语言及科技信息传播迅速、及时。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普遍使用英语,大约有1/7的人能够使用英语。而汉语及小语种与国外的情报交流语言障碍就比较大。调查表明,英国的科技工作者能阅读俄语者只占6%,能阅读日语者则只有1%。中文科技期刊基本上限于国内交流。

为了克服语言上的障碍,我国应尽快筹办英文版学术期刊。目前,世界各国的英文学术期刊占学术期刊总刊种的70%以上。日本编辑出版英文学术期刊1000余种,而我国仅151种。我们也可以通过与国外出版公司联合创办英文学术期刊,将我国的科研成果推向世界,以扩大在国际上的影响。日本以前的学术期刊国际化程度较低,1989年他们进行了学会志国际化实验,与荷兰、英国、美国、德国等出版公司合作出期刊,效果很好。[5]这些期刊由世界科学家组成编委会,由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出版社出版发行,期刊质量高、销路好,用户和读者多,国际化程度也比较高。

出版周期是当前国际学术期刊之间竞争的主要参数之一。因而,用最快的速度让新理论、新技术、新观点与读者见面,才能吸引的文章。英国的《自然》,常规出版时滞为12天;《美国医学会杂志》在60-90天内把重要文章刊出;《生物化学》对重要来稿只需40天左右就能刊出。而目前我国国内的许多学术期刊出版周期太长,时间少则半年,多则一年多,因此很难征集到好的文章。期刊从审稿到出版的许多环节大有改进的余地。例如:可以建立自己的审稿人网,并严格规定审稿期限;缩短排版、校对和印刷的周期;注重期刊的网络化发展等。[6]我们必须采用编辑流程的现代化管理,实现编辑出版手段的现代化,积极鼓励作者用电子邮件投稿,网上讨论修改以节约邮寄时间,使“在纸编辑”向“在机编辑”转变,从而有效降低出版周期,提高时效性,吸引大量稿件,确立期刊的性。

4.扩大期刊发行量(期刊读者群国际化)。期刊读者群国际化也就是读者遍及世界各地,发行量大。《自然》的读者遍及220个国家与地区,《科学》有16.5万订户,《JAMA》在全世界的发行量近40万册。期刊要做到读者国际化就必须使期刊发行向市场化发展,市场化是期刊国际化的重要平台。目前,我国许多学术期刊还存在相当深的“计划经济”的烙印。新形势下的科技期刊应充分重视海外的宣传和发行工作,树立远程服务、全程服务的理念;必须在加强成本核算的同时,努力开拓多种营销渠道;必须适应市场运作规律,接受市场的检验。要想做到这些,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及时,要建立Internet网站,特别是要建立英文版网站,信息,拓宽国内外读者群。利用网络向世界宣传和展示自己的期刊,打破传统的传播交流局限性,实现科技信息资源共享。第二,积极向国外同行、着名文摘数据库、国际重要检索机构推荐,并赠送样刊,扩大国际影响。第三,在世界主要地区建立期刊销售网点,进行海外宣传,邀请有影响的学者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刊评,在国外同类刊物上刊登征订广告等。第四,刊登广告。学术期刊可以靠自己的知名度、发行量来吸引广告业务,降低成本。同时在此基础上提高稿酬吸引稿件,降低期刊价格以吸引订户,形成良性循环。如英国的《自然》杂志社广告收入占总收入的50%-60%;美国的《科学》杂志社、德国的施普林格杂志社等年收入在数千万甚至数亿美元。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现状和展望

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都是综合性的,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人员,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专业,都是综合性的孵化器,主要是提供一些场地、设施,技术咨询和市场连接上的服务,现在看来这种类型仍然是最多的。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在高新技术园区里,这样可以依托高新区的好环境,依托它的政策、服务和硬件环境。因此在中国的孵化器高新区得到了很好的支持。另外,还有一些是高新区外的,主要分布在一些大中城市。在中国做孵化器的事情,大致涉及到这样的一些组织。科技部是一直在领导孵化器事业的国家较高部门,相关的有教育部、人事部、外专局,在留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上有一些事务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负责审批孵化器,并且给予经费支持。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为什么跟科技非常密切呢?我们看到国外的孵化器,也不都是技术型的,而中国孵化器绝大部分都是科技型的,因此现在我们都叫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国开放以后,最初走出去的是一些学者,因此带来的更多的是跟技术方面有关的,而且感觉到中国要实现一个比较快速的发展,应该把技术和经济很好地结合起来。反映最快和最敏感的也是在科技这样一个部门,因此在中国造成了孵化器首先接受的是科技部门而不是经济部门,后来经济部门也发展起来了,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但后来孵化器的工作仍然是在科技部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得益于几个方面。一个是根据中国的国情,政府在里面的推动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纳入火炬计划,作为高新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不断推动,至少没有把孵化器的火熄下来,关键的时刻又发展上去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第二是中国市场的发展。中国原来是计划经济的体制,后来十几年中往市场方面推动,并且法律上确认了私人企业发展的地位,这些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这么多企业都要找地方,这是孵化器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市场,因此孵化器就像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发展起来了。

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现在孵化器发展是很好的,但是发展当中,我这里要提出几个问题。我要申明的是,及时,这些问题不是所有的问题,第二,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可能国际上都关心这几个问题。

及时,物业化问题。比如盖一个楼,有物业管理中心,要和这个有区别。在孵化器发展过程中,场地是很重要的,要增加场地,提供一个非常好的环境。现在如何加速产业化,使它尽快成长是大家的一个目标,仅靠物业就很难了。孵化器的定义有三个方面,一个是场地,一个是公共设施,一个是服务。在这三方面,物业应该是没有问题了。公共设施也有一些了,更主要是企业成长、企业营销、企业融资等等相关的服务如何提高的问题。在提高方面,服务的机制要提高。

第二,孵化主体与创业主体的区分。有一些说是孵化器,是自己在办,找一些人打工,你们进行研发,创业中心一个一个企业出来了,是我控股的。在国际交往中,创业主体还应该是那个企业,企业家很重要。孵化器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包办,说有了孵化的经理,企业肯定能成长起来,不是这样,你应该创造一个环境,一个温床和条件,能否成长起来还是看企业家,这个环境对锻炼企业家很有好处。中国的孵化器这方面应该多注意。过去一些综合性的创业中心问题不是很大,但是现在增长数量很快,大家交流比较少,各种的理解就出来了。有一些说是办孵化器,实际是在自己干企业,也影响了企业家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第三,政府的角色定位。政府的推动作用非常非常大,这在中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现在存在着一个问题,对具体事务干预比较多,孵化经理有多少时间用在为企业服务上?实际很多人是围着领导转。政府不仅创造很多条件,还干预企业,说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甚至财务,也管起来,就安排几个人看看房子,打扫卫生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讲的意思不是说政府的作用就不需要了,在中国来说,政府推动和创造环境方面还是非常重要的,关键是找准定位。

第四,短期行为。建孵化器,特别是科技型孵化器,大家还是希望未来有一个非常大的回报,对社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回报。但是由于各方面,包括各种投资者的要求,认为孵化器要赚钱。造成孵化经理对企业来说不是孵化器了,而是催化器了,让企业快速成长起来。有的人到孵化器参观,说我到这个企业十次了,怎么还没有成为上市公司啊?这使孵化器的经理压力很大。

解决办法

一是大孵化器内部拆分的设想。我不是说把每一个人都拆分,都不要搞这么大。现在孵化器有的是几十万平方米,面积很大,企业也很多,有一百多家,二百多家,甚至还要多。孵化器有十几、二十个人,这样你能给企业提供什么服务?我做了一些简单的调查,孵化器经理跟每一个企业家认识不认识?经理说认识50%,这已经不错了,有的连认识部不认识,找你很困难。企业家非常希望你能随时给他们出出主意,联系联系事情,但是找不到。那么多企业,孵化器那么少人,能做什么事情?只做物业。不是说干大了不好,从内部设置来讲,除了综合性的部门以外,我建议有一些孵化小组,把企业进行归类,生物的,IT的,三五个人对准二三十家企业可能更好一些,这样对企业的发展和成长更有好处。如果说孵化只是简单的一些东西,就谈不上孵化了。

第二,政府办的孵化器。国外有非常成功的非盈利的财务管 理模式,政府管理的孵化器过去沿用的是事业单位的制度,事业单位也不一样,有的靠政府很近,有的靠市场很近。靠政府很近的一些孵化器有自身的待遇、激励问题,为企业服务创造了很多机会,跟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关系,那么他们如何有积极性继续为企业尽心尽力做服务呢?政府办的毕竟有一个战略目标,希望创造社会价值,因此要把这个跟孵化器管理、经营,财务问题结合起来,国外有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学习,个人的工资、报酬应该尽量满足,应该比社会中等水平好一些,如果做得好,应该有奖励,但是现在有的做不到,说应该跟政府一样,拿公务员的工资。这样就没有激励机制了。

第三,私人投资的,还是公司制的,追求利益。虽然不是战略的,但是对社会有直接、间接的促进作用。本身中小企业创造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小企业来了,房子租出去了,自己得到好处了,但是社会也应该得到好处。这些应该鼓励发展。我考察过国际上的公司,很重要的是要掏的起房租,否则对不起,不要进。这跟公司制度是一致的。

第四,要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民间促进机制。一些协会、研究机构要关注,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案,使孵化器得到政府和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对下一步正常、健康的运转是非常有好处的。

发展趋势

及时是多样化趋势。主要是形式上,有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还有专门对博士的创业园。根据经理人的背景不同,关注点不同,因此产生了多样化。最初我们见到的都是创业中心,全国是一样的,一开始是这样的,但是今后肯定是多样化的。

第二是多元化。这主要是指投资方面。孵化器不仅政府关心,风险投资人也关心,私人机构也关心,各方面都关心。有的希望通过一些孵化,找到很好的项目,愿意投资,造成多元化的投资方式,这是孵化器发展的一个很有利的情况。

第三是网络化。孵化器之间的合作。企业今后的发展不能局限于一个点上,应该走出去,一

个是要走出本市,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可能的话走到国际市场上,这样的发展会对你很有利。区域性的,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大中华区这样的孵化器,在亚洲我们成立了MBI这样的组织,国际上有MBIA,中国孵化器协会和太平洋的孵化器也有合作关系。这是不同的网络层次关系。

第四是专业化。这是指服务上,应该往专业化上发展,给企业提供一些更深层次的,企业需要的技术方面的支持。因此有一些专门对生物的,有IC设计的,有软件的。

第五是国际化。我们今年参加MBI的年会,明年还要参加在日本的会议,中国的孵化器应该多了解外面的情况,走出去,我们加入WTO了,企业也要到国际市场上发展。

第六是集群化发展。在高新区里,不仅孵化器有孵化区了,各式各样的孵化器在一起。一些中介机构围绕着这些孵化器提供会计事务所、投资、融资等各方面的服务,使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成果评审制度研究

中国科技成果评审制度产生于集权体制时代,显然与改革后的体制不相适应。本文的目的是剖析科技成果评审体系的问题及其根源,探讨适合未来发展的科学评价方式。文章先分析现行科技成果评审体系的特点和各种不同的评审形式(如科技成果鉴定、评奖评审等),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改革科技成果评审制度的建议。笔者认为,应当减少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数量,避免各种计划项目、基金项目的重复设置,基本上取消国家社科基金,逐步乃至最终取消科技成果鉴定制度,以更为有效的专利版权制度等来代替它。

一、“科技成果”、“评审”和“经验丰富”、“先进”:中国特色的科技管理概念

“科技成果”一词在中国的文献中出现得极其频繁,近期出台的《科学技术评价方法(试行)》(2003年9月22日颁布,以下简称“评价方法”)中也同样使用这个概念。但是,查阅《中国百科大词源》、《实用科学名词术语词典》、《词源》、《辞海》、《现代科学技术词典》等国内工具书,均找不到对“科技成果”一词的表述。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科技成果”无非是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简称,当然,它应该是指某项科学技术研究活动取得的具有价值的结果。据此来看,未经过科研活动,借用甚至剽窃来的结果肯定不是科技成果;同样,虽经过了研究活动,但取得的结果不具有价值也不能被称为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一词在中国的各种场合事实上被泛化地使用,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也错误地引导着科研活动的方向。许多项目或课题在尚未完成结果鉴定之前就自称为“科技成果”;各种“科技成果”鉴定会、报告会、评审会宣传得不亦乐乎,听起来好像并不是某个项目要进行结果鉴定,而是某个“科技成果”正在做宣传,专家到场是为了替这个“成果”作宣传,越是有名望的专家到场越是能为这个“成果”增光,于是不明就里的媒体便一哄而上,结果不是成果的“科技成果”就真的成了成果。何况,由于存在着评审失败以及评审腐败等诸多因素,即使经过鉴定、评审的项目也并不全是真的科技成果。

国际上通用的与中国特色的“科技成果”相对应的概念只有项目、技术、专利,而且国外的项目一般都是使用它本身的具体称呼,不使用“成果”这一层次的统称,中国本来应该参照这一做法进行管理。既然“科技成果”这一概念已经被滥用,中国的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做出规定,慎用以致于取消“科技成果”一词,用其他更为的词来代替[1]。实际上,科技成果这个概念带有很强的行政认可色彩,却不具备任何法律意义,它与国际上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利、版权概念有着本质的差别。未申请专利、也不受版权保护的中国式“科技成果”在国际上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这不利于中国参加国际技术贸易与竞争[2]。

“科技成果”一词与中国管理科研技术开发活动的行政体制有很深的渊源。中国的“科技成果评审制度“是科技成果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与计划经济下科技成果的非商品属性相适应。在计划体制下,科研和技术开发计划由政府下达,经费由政府拨付,研究结果归政府所有,由政府负责推广,所以政府必须管理和参加科技成果的“评审”工作。

“评审”是另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词,在英语或其他语言中很难找到与之对应的词。它具有评价和审定的双重含义,指由国家有关管理机构对取得的成果、成就以及某种资格进行评价、审定并最终给予某种形式的确认。科技评审的组织者一般是国家各级科技管理机构,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的国家基金机构、直属政府的事业单位等,由这些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的有关管理办法组织或委托专家评审小组对科技项目或成果进行评审。本文分析的主要是科技项目的事后评审。

最早的科技成果评审始于50年代,当时的评审主要采用鉴定的形式。1955年10月3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农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委员会,规定其任务之一是“负责鉴定科研成果”,这是最早的关于“科技成果鉴定”的说法。1958年开始“”后,“科技成果”迅猛增长,良莠不齐,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建立一套有效的评判标准和方法来辨别“科技成果”之真伪。当时国家科委开始了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并在1959年初步形成工作程序。1961年4月,国务院通过了《新产品、新工艺技术鉴定暂行办法》。1994年国家科委颁布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此文件规定,“科技成果鉴定”只用于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换言之,不属于这个范围的“科技成果”可以“评审”,但不组织“成果鉴定”。经过40多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一个“科技成果评审”方法体系,其中除了奖励评审外,其他评审形式多是从上述的鉴定制度演变发展而来。

目前,中国科研单位的课题(项目)来源主要有4类。及时,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提出的指令性和指导性课题(项目),称为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内项目,包括各级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其中部级的科技计划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即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即973计划)”、“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前期研究专项”、“星火计划”、“火炬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计划”等。各部委、省市也都根据自身重点扶持的情况建立各级科技计划。至于各种基金项目,部级主要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省相应也有由省财政拨款建立的省级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第二,科研机构与其他部门通过横向联系形成的联合开发课题(项目)。第三,科研机构接受某些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的课题(项目)。第四,科研人员通过长期的积累和实地调查后自己提出的课题(项目)。

这些课题或项目研究结束后,成果的确认分别有不同的方式。及时,科技计划或者基金项目,属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按照国家的规定必须评审并登记科技成果。其中应用性技术成果必须有科技成果鉴定;而基础性研究成果由于主要表现为学术论文的形式,其评价本着“公开发表,自由评议”的原则获得认可,但是执行中还须提供由研究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做出的评定意见,从而形成了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第二,政府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项目结束时,往往采用委托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或验收的方式。近几年,有少部分项目已经开始由评估中心或国家认可的评估机构来评估[3]验收,通过专业化的评估程序对委托项目进行判断,提供给委托方的评估结论,但这种方法还不成熟。第三,某些有重大影响的自由研究项目,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也要进行鉴定或评审。第四,联合开发的课题(项目)按照主要完成单位为及时负责人的原则,由及时负责人申请鉴定或评审。第五,上述各项目在取得一定的评价之后,得由所在单位推荐向各级政府申报奖励,于是评奖的过程中又形成了评奖评审。

目前中国科技管理部门通常用“国际经验丰富、国际先进、国内经验丰富、国内先进”等概念划分成果级别。这种概念的含义是把科研项目成果与以往科学成果对比,从而评价其创新程度及意义。但是,一项新的科学成果的真正价值不只是体现在它是否比以往科学知识的积累前进了一步,还要看未来它能给学术界、技术经济界和教育界带来什么创造性效用。而这后一点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得到证明。可是中国的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奖却规定:所谓“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是指主要论著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学术专著出版一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引用或应用。学术成果发表后短短几年里被引用数次,岂能妄称被“公认”为“国际经验丰富或国际先进”?一项科学成果发表以后,多数情况下其价值是否在该领域内经验丰富只有经过同行的普遍认可才能定论,而同行们在认可其价值之前往往会展开学术讨论和评价,不同观点、不同发现、不同结论之间的讨论耗时经年,多年讨论后一项成果被推翻之例亦屡见不鲜。“国际经验丰富或国际先进”之评语是不能轻易判定的。进一步看,国际学术界评价一项新成果的价值,是由科学家们个体分散和自发地进行的,只有当个体的承认积累到相当数量之后才形成共识,尽管其中可能不同学派仍会有不同看法。这个过程很可能比该成果提出者个人的生命还长。如此来看,中国的许多科研结果公布之后就很快被“评审”为“国际公认”的“经验丰富或先进”成果,其实更大程度上是国内人的自说自话,如果不是借助于行政权力,甚至未必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真得到国内学术界的公认。中国的科技成果评奖结论的声望不高,与这种“中国特色”的评价概念及评价方法有很大关系[4]。

科技成果的管理是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的行政管理之重要一环,欲改革“科技成果评审”的方法和制度,就必须改革科技管理体制。科技管理体制与管理方法的法制化、国际化,是适应市场经济及国际大环境的必然结果,将知识产权概念引入成果管理,还科技成果的本质属性势在必行。

二、中国现行的科技成果评审制度:内容与问题

中国现行的科技成果评审形式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及项目验收评审、评奖评审、学术委员会评审等。另外,由于软科学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特点不同,这两类成果的评审有各自单独的规定,下面一一介绍。

1. 科技成果鉴定

在中国,科技成果鉴定是科技成果的主要评审形式。科技部发展计划司公布的“2001年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显示,该年全国共登记科技成果28,448项,其中采用鉴定方式确认的成果数为21,124项,占评价项目数的74.25%,比重很高。根据现行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5],科技部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这些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鉴定,或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主要有检测鉴定、会议鉴定和函审鉴定三种形式。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指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必要时,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检测机构聘请3至5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采用会议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7至15人组成鉴定委员会。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5至9人组成函审组。参加鉴定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鉴定的程序是,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根据任务来源或隶属关系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若符合鉴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经组织鉴定单位批准,组织或主持鉴定单位将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送达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参加鉴定的专家收到技术资料后进行审查,提出鉴定意见;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在这种科技管理体制下,科技成果之产权归国家所有,不是商品,一经鉴定便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均可无偿使用,科技人员获得的报答与成果的推广应用无关,通常是由成果完成单位根据成果鉴定给成果完成人员待遇、奖金、职称、晋升等。由于科技人员往往不关心科技成果的开发利用,许多成果通过鉴定、颁发奖励之后就被束之高阁。中国科技人员众多,但科研成果开发利用的情况却相当落后,这种科技管理体制是一个重要原因。科技成果鉴定的目的在于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然而,对于(绝大多数)应用技术成果来说,得到市场承认的项目才是有意义的、高质量的,市场的接纳也就宣布了它广阔的推广和应用前景,引入市场竞争才能真正促进这类科技项目研究水平的提高,而应用型技术成果本身也非常适合于在市场上进行评价。所以,成果鉴定的目的通过市场可以完成,而且会完成得更好、更有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单纯的由行政部门组织的鉴定其意义其实相当有限,只不过是满足了科技管理行政部门自身的需要。

这种体制的另一个问题是,科技管理部门既是鉴定的管理者又是鉴定的组织者,同时还是鉴定的监督者,这充分显露出计划经济的特征──政府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对政府机构及其官员的监督付诸阙如的情况下,从项目审批到项目评审各个环节上的腐败就日益猖獗。此外,这种成果鉴定方式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审专家的选择,而参与鉴定的专家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字号(3){[6],鉴定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监督者存在。在这样的状态下,鉴定的派生利益可能成为参与鉴定者的动力,由此又导致国内普遍存在的所谓“学术腐败”。

国家计划内项目及基金项目结项后,除了规定要实行鉴定的以外,其余项目都要验收,于是验收评审成为科技成果评审的又一种方式。验收是指由验收单位按计划任务书或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做出结论。其一般步骤是,先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负责课题验收,编写项目结题总结报告及课题验收报告,会同依托部门向科技部业务主管司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然后由科技部组织验收专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由于验收工作是从鉴定发展而来,验收中的专家评审过程大体与鉴定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2. 科技奖励评审

科技奖励评审往往在鉴定或者其它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现有的科技奖励体系有官方和民间奖励二个层次,以前者为主,这里的讨论也以政府的科技奖励体系为对象。这个科技奖励体系是一个上下对应的垂直体系,中央层次有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较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除一项的受奖对象是对中国科技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其它奖项均为国内科技工作者而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了省一级科学技术奖(其中又分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省以下地方政府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所属各部中仅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公安部和国家安全部设立了部级科学技术奖,其奖励范围是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不便公开的项目。

根据1999年4月28日通过并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技部负责科技奖励的评审组织工作,为此专设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其主任委员由科技部部长担任,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著名科学家及有关专家15至20人为委员。“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各个奖项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委员会下设9个学科评审组,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下设29个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奖项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相应的评审委员会。

科技奖评审对象指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完成单位或国家科技奖推荐人选。“国家较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授予对象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技发展中有建树者以及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科学家。“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技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完成重大科技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或组织。后三种奖每年奖项总数不超过400项。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奖程序如下:个人申报-有关部门推荐-奖励办公室形式审查-学科(专业)评审组初评-异议公布-评审委员会复审-奖励委员会决议-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其候选人由推荐产生,遵循“逐级上报推荐”的原则,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奖励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推荐材料提交相应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评审组或组织具有评审资格的同行专家进行初评。初评由学科(专业)评审组以会议方式或书面方式进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各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方式进行评审,记名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并向奖励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种类及等级的建议。奖励委员会以会议方式对各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7]。

在现行评奖体制下,奖项设立过多,奖励对象分散,单项奖金数额小,这是平均主义观念的产物。奖励因其崇高性与稀缺性而对科学家产生吸引力,奖金额高才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力,激励科技工作者向难度大、周期长的项目挑战。目前的奖励方式对获奖者的激励作用不足,在社会上产生的荣誉导向效果也有限。此外,评奖过程有明显的行政化色彩。比如申报和推荐要按行政级别层层上报,一项科技成果若因各种原因在基层单位得不到承认,就失去了“参赛”机会。前一段时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蒋春暄”现象决不是偶然发生的\字号(3){[8]。其实,可以进一步放宽推荐人的资格,允许性学会组织或著名刊物出版机构推荐参与科研成果评奖者,或制定复合量化标准(如发表的刊物质量、被引用次数达到一定数量等),允许达到这个标准的成果完成者自荐参评。

3. 学术委员会评审

这里讲的学术委员会是指在研究院所、高校、学会等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组织内设立的由教授、专家的代表组成的学术审议机构,其主要职能之一是评审各类科学研究成果。在高等院校里,除校学术委员会以外,还设有院级和系级学术委员会,一般由本单位的“一把手”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的成员相当一部分是单位的中层领导,如高校中的院长、系主任、所长,也有一部分是老教授。这种制度本身是集权体制和审批经济的产物,违反学术发展的规律。教授与教授之间的地位本来应该是平等的,但在行政权力的支持和背书下,学术委员会的存在人为地把教授分为两类,一类(多数人)的命运掌握在另一类(少数人)手中,前一群体中每一位教授的权力利益都要受制于后一群体,从而允许后者垄断支配前者的命运。

即使学术委员会的成员均能做到公正,它也缺乏行使权力的能力。因为学术委员会要评审几乎所有学科的成果,而选自每个学科的委员人数非常有限,在隔行如隔山的情况下,只有被评审项目相关学科的少数委员在具体的评审过程中有发言权,多数委员往往是门外汉,所有评审过程易被少数人控制。事实上这种委员会只能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分学科委员会没有最终决定权,后者的决议时常被学术委员会所否决。假如院系的分委会起决定性作用,则校级学术委员会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按照目前的科研管理体制,各院校完成的政府各级计划内项目的基础研究成果一般要由校学术委员会出具评价意见书,这是校学术委员会承担的评审功能之一。但是,现实中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这种研究成果实际上根本不是认真严格地评审,而是把“评审”变成了促进该成果通过验收的过程。由做项目的单位出具对项目的评价书,无论如何这个评价书都不会是客观的,因而也没有实际意义,这种形同虚设的评审早就应该取消。

4. 软科学项目评审

自从中国科学院撤消了哲学社会科学部,政府将该部另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后,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科委只管辖自然科学学科的研究。由于自然科学某些学科的发展已经越出了传统的自然科学边界,而中国科学院和国家科委又不愿意把这些新学科的管理权交给中国社会科学院,于是就在其管辖范围内另设了一个独特的介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之间的“软科学”研究领域。由此在中国的科研管理上出现了自然科学、软科学、社会科学3大领域的界分,这也是“中国特色”,世界上没有别的国家实行这样的管理模式。在中国,软科学研究是指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研究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课题。

目前,科技部归口管理全国的软科学研究,其政策体改司软科学处为软科学研究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各级政府机构相应设有软科学管理机构。软科学成果评审由各级软科学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方法、程序和标准,对软科学成果的质量、水平等进行审查、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其评审程序与管理方式与鉴定相似,只是在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评审时侧重考查的指标方面,由于软科学自身的特点而有所不同[9]。

由于软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各种社会发展问题,其成果主要是一些咨询意见或政策备选方案,这些成果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可行性要由政府有关部门或经济部门来判断,而不应当只由同行内的学者专家从学术角度判断。所以,从其特性考虑,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审应以政策被采纳的部门或委托咨询机构评审并奖励,而不必由科研管理部门自行评审,政府不必再设软科学方面的评审。

5. 社会科学评审

目前社会科学界尚没有一个关于社会科学项目评价的条例,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项目结项都采用鉴定的办法。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刚出台了《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鉴定结项办法》,对2000年以来立项的院重大课题的结项鉴定工作做出规定。其程序包括:重大课题的成果定稿后由课题主持人向所在研究所提出召开课题结项报告会申请,经研究所同意并由所科研处组织课题结项报告会;报告会后由研究所向社科院科研局提出鉴定结项申请,科研局组织成果鉴定,核定成果鉴定等级,并将结果报院里审批;科研局公布课题最终结项结论,下达院重大课题结项证书或院重大课题终止通知书[10]。按此办法,一项课题结项实际上要分别举行结项报告会和专家鉴定会。前者邀请研究所内外同行专家、所学术委员、院科研局和财计局的有关人员,报告内容包括研究概况、成果主要内容、成果在学术上的贡献和创新等,报告会上要求有质询程序。后一个会由院科研局主持,请专家就课题成果进行评议和鉴定。

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是对于一个问题的研究结论可以多种多样,百家争鸣,一个结论是否正确或可行,要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进行检验,绝非一个鉴定会或几位到会学者就能断言并辨明其成果等级或优劣,何况在这种鉴定会上很可能会得出主观的、不负责任、迎合某些意图的鉴定结论。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可以取消。如果课题属于基础理论研究,可利用其发行量、引用次数、发表或录入的刊物等级以及同行评价等作为学术评价的辅助手段;如果课题属于应用类研究,则应由应用者来评价。

三、应当如何改革中国现行的科技项目“评审”制度

1. 逐步减少乃至最终取消“评审”,对不同的科技项目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

“评审”并非评价科技项目可行的方式,也不是最有效的方式。“评审”本身属于有目的、有组织地在短期内强制性地对某项研究结果做出评价,由于其人为性、短期性、强制性,所以并不适合所有类型项目的评价。一个真正的成果必然会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同或市场的承认,无需官方组织的“评审”;相反,由政府部门介入的“评审”过程未必能“评”出真正的成果。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从来不组织什么由政府机构参与的层层上报的“科技成果”“评审”,这丝毫不妨碍各国的科学研究和学术成果。从根本上来说,中国的“科研成果”“评审”制度源于集权体制下政府包揽一切、控制一切、决定一切的管理需要,改革20多年了,却从未触动这种科研管理制度,以至于到现在这种落后的管理方法和制度依然如故。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腐败日益泛滥的情况下,现实证明,多一种政府机构参与的“评审”就可能多一种寻租的机会,如此则“评审”的正当性就更成问题了。在一些情况下,组织“评审”可能会成为有关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里某些人获取不当利益或学术圈某些人瓜分学术研究资源的途径,这些人为了从中上下其手会千方百计地维持这种“评审”制度。

严格控制“评审”的数量直至取消“评审”这一方式势在必行。科技部最近颁布的《评价办法》也开始考虑到这一问题[11]。欲逐步乃至最终取消“评审”,代之以更为有效的评价制度,应该考虑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当逐步乃至最终取消“科技成果鉴定”制度。这是目前中国“科技成果”“评审”的主要形式,它只适用于评价政府科技计划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开发项目结果的评价不必依赖于上述的“鉴定”形式。从科研发展的趋势、成果推广应用的要求、政府职能的转化、成果保护各个方面来看,“科技成果鉴定”制度是早晚要取消的,何况它还助长了学术腐败。随着经济的市场化,企业正在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大量科研活动尤其是应用性技术的研发将主要由企业推动支持,政府组织的各类科技计划不应该仍然占据主要地位。评价应用性科技项目结果的目的是转化推广,必须为推广应用者提供切实可信的专家意见,而不是为满足主管科技的政府部门文档管理的需要“走过场”,现行的鉴定制度只提供过于简单又十分抽象的鉴定结论,并不能满足对应用性科技成果评估的专业性需要。上述“鉴定”制度切断了科研与技术开发之间的必要衔接,只有取消这种制度,让市场机制来评价科研项目的结果,科研人员与科研机构才会真正关心技术开发和面向市场需要的研究课题,才能大大减少科研项目立项和研究过程中的盲目性。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上述“鉴定成果”不符合鉴别知识产权的法律要求,无法获得产权法的保护,申请鉴定方因为担心其知识产权在“鉴定”过程中或“鉴定”之后受到侵害,不敢在“鉴定”会议上提供核心技术细节,因此参与“鉴定”的专家事实上无法了解关键性内容,如此“鉴定”的质量也就可想而知了。

其次,科研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3大类,对这3类科研项目应采用不同的评价方式。评价基础研究项目的标准应该是学术影响,其客观依据是研究成果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后被同行学者引用的次数以及是否被国际上性文摘所摘录。在一项研究结果尚未获得国内外同行自发的评价之前,政府的科研管理部门匆匆忙忙地找几个专家组织“鉴定”“验收”,其实缺乏学术意义上的性。这种“中国特色”的“评审”结论并不为国际学术界所承认,不过是“关起门”来“孤芳自赏”而已。至于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项目的评价则应当向专利管理靠拢。中国早在1985年就颁布了《专利法》,专利申请与审查程序比现行的“科技成果鉴定”办法既科学又有效,也可以减少“鉴定”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中国应该与国际接轨,用专利申请和审查代替应用类“科技成果鉴定”。为此科技管理部门应该指导研究者申请专利,鼓励获专利权的单位对获得职务发明专利的研究者先给少量物质奖励,专利投入应用后获专利权的单位从所得收益中按比例给与发明人提成,效益越高、社会贡献越大,个人收益越多。这样的做法与市场经济直接挂钩,不再拘泥于行政性“评审”的名额限制和奖金分配。以专利管理代替“科技成果评审”之后,科研人员的注意力就会从关心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国内“评审”给的“国际经验丰富”虚衔,变成关心一项获得专利的应用型技术成果能不能带来收益。另外,以著作、电脑软件为形式的科研项目可以用发行量的大小作为其成果的评价依据,这种成果评价方式向版权管理靠拢,以版权费作为智力劳动的主要报酬。而软科学项目则可由委托或采纳项目结论的收益部门根据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之大小给予评价[12]。

2.釜底抽薪──减少政府部门对评审的需要

“科技成果”“评审”之所以会在中国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科研评价方式,根本原因是科研管理部门依赖于它,计划项目的完成验收需要“评审”,政府奖励工作也需要“评审”;一旦政府部门参与的“评审”成为主要的科研评价方式,连科研机构完成自选课题后也会主动要求上级部门“评审”,以获得政府部门的承认。要减少乃至取消“评审”,就必须减少乃至消除政府部门对“评审”的需要,同时减少政府部门对科研活动的直接控制,这就必然涉及到科技体制改革。

首先,应当加快国有科研院所的民营化步伐。在科研院所国有化的状态下,科研院所与政府是隶属关系;政府的计划项目以指导或指令性计划方式下达到科研院所,经费由政府拨付,项目完成后成果属于政府。这样,政府对国有科研院所的管理就是理所当然的,而国有科研院所也只能通过政府组织的“评审”结果取得评价和奖励。对科研院所来讲,通过评审、获得奖励的项目越多,下一年度能申请到的经费就越多,因此,为了激励研究人员多申请立项,多数科研院所把政府“评审”的结果与参与项目研究人员的各种待遇、福利挂钩。正是这种体制本身产生了日益膨胀的对“评审”的需求,也导致扭曲的“评审”结果和科研激励机制。假如科研院所是民营机构,政府部门委托科研机构承担研究项目,二者之间就是一种契约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政府部门不能以“上级领导”的身份对民营科研机构处处约束、发号施令,在这种情况下,由政府机构出面主持项目“评审”并决定项目成果的“等级”就不再是公允的安排了,那时会需要由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承担项目评估。

其次,要减少政府资助科研项目的数量,消除各种计划项目、基金项目的重复设置。目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每年资助的项目有上千个之多,如2003年确定的资助项目中,除教育、艺术、军事3个单列学科外[13],其余22个学科的总资助项目数为987项。其实,与自然科学研究相比,绝大多数社会科学研究并不适合以基金资助形式进行,因为无法在事前或项目完成后的短时期内清晰地判定研究成果本身的价值,因此也不易判断预定目标是否确实实现。此外,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本身不需要多少设备和实验费用,除了进行社会调查之外,其主要的资料收集方法是查阅资料,许多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可以在没有多少资助的条件下完成,而通过基金支持提供大量研究经费给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却未必真能在学术上取得重要进展。所以,我们认为可以基本上取消“国家社科基金”,只保留对考古学、历史学等极少数学科及社会调查的资助,将“国家社科基金”改造为国家社科奖励基金,对于成果突出的,给予奖励。自然科学领域的政府资助项目也同样存在着大量的重复设置现象。例如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已经设立的资助领域,在“863计划”、“973计划”中又重复设立,评审验收则由不同部门管理,互不沟通,有的项目可能既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又申请“863”或“973计划”,造成资金浪费。重新构建中国的科技项目管理框架,重新设计科技项目的资助体系和评价体系是减少“评审”需求的有效方法。

目前政府所设科研奖励看来还需要“评审”,但可以通过减少奖项来抑制对评奖“评审”的需求。而且“评审”中不少工作可以交由各类专业学会或评估中介机构来做,政府的任务是制定严格的评价规则,监督这些中介机构的工作。如此政府部门才能从它并不擅长的专业性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实现职能上的转变,而评估机构则应当对评估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3. 改善中国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

目前中国现行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仍然是政府主导、行政型运作为主,需要通过改革逐渐形成另一种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同时,2003年以前,由于没有一部完整的关于科技成果如何评价及评价原则的法律法规,评价办法不完整,各种规定相互之间不协调,漏洞很多,十分混乱。比如有对应用性技术成果评审的鉴定办法,有软科学评审办法,却未规定对基础研究项目的评价办法,也没有对社会科学项目评价方法的明确规定;又如,研究成果应当如何归类也没有明确规定,只能由管理部门进行经验性操作,结果有些边缘性学科的成果无法正确归类。此外,没有关于对“评审”实行监督的机制,这大大影响了评价结果的质量。还有,有关“评审”的各种条例、办法一改再改,不利于科技管理工作的稳定。

在科技和社会各界的呼唤之下,中国在2003年5月15日颁布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对当前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性的意见和决定。同年9月22日,又颁布了《科学技术评价方法(试行)》,明确了评价目的、原则、分类方法、评价准则及监督机制等。但是,由于评价工作的复杂性和法规本身的不完备性,这两部法规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支撑。

发展各种学会组织作为科技成果评价的中介机构,有助于构建新的评价体系。专业学术学会组织有着知识优势和人才优势,组织专家进行科研成果评议正是它们的长项。学会组织也能较为客观、独立和公正地进行评价,它作为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法人,具有对所作评价结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目前,中国的各个学会组织基本上是政府机关的附属品、一些退休官员的“养老院”。要让专业学会组织发挥科研成果评价的新功能,就要实现学会组织真正的独立运营,其组织的内部管理和结构要重新改造,学会成员的组成、选举要向自治的方向发展。

由评估公司进行科研成果评估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一种方法,而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独立的评估公司。国家科委于1995年、1996年曾分两批组织国内部分省市以及产业部科技计划管理人员赴法国考察科技评估情况,学习国外科技评估经验。1996年又成立了“国家科技评估中心”,此后,科技评估工作在大部分省市陆续展开。由于科技评估机构是政府创立的,所以现阶段科技评估工作主要是为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服务,这使评估工作不可避免地受到科技管理部门的影响,不能真正独立进行。此外,科技评估机构在许多省市都是独此一家,缺乏竞争,因而评估水平难以提高。今后中国应当培育民间的评估中介机构,让它们承担大量的成果评价工作,政府则进行政策性引导,扶持有信誉的评估中介机构。

对于不得不保留的极少量的科研奖励的评审工作,应当加以改良。评奖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评审专家,所以首先要科学化地形成评审专家库。科技部新公布的《评价办法》对评审专家的遴选做了规定,提出了性、随机原则、回避原则、更换原则、公开性及开放性等要求。今后,为避免专家库的固化并增加其对创新的容纳力,还应吸收各种学派的专家和非博学专家加入,而不应用一些硬性的指标如职称等加以限制。在组织具体的评审组和委员会时,除了随机原则外,还应综合考虑学科构成、性别构成、年龄构成等,使结构更加合理。专家的资格方面还应设立限制条件,如年龄、健康状况、近几年学术活跃状况等;在参加某项评审时,亦应确定评审期间专家的时间保障,如现在正在承担项目的专家不要进入评审专家的行列。在评审方法上可采用国际上的一些常见方法,如“双盲法”等。评审材料可以是书面材料、视听材料、实物材料等,评审组织方式可以是通信评审、会议评审,还可以是互联网的网上评审。

目前中国科研成果评审中的一个大问题是缺乏监督,无法保障评审的公平性。新的《评价办法》第53条规定:委托方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科学技术评价监督委员会。但这样的监督委员会能否独立是关键问题。建议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而不单是有依附于委托方的可有可无的监督机构。更为重要的是,应当利用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严格评审过程的明示制度,特别是评审结论的明示制度,这会使专家对自己的评审结论负责,让评奖处于更加透明的状态中。

中国科技论文:后李约瑟时代中国科技史的发展趋向

李约瑟生前身后与中国人结下了不解这缘。昔人已乘黄鹤去,一代汉学大师李约瑟逝世有8年时间了,李约瑟的《中国科技技术史》撰著工程亦将告竣。于是,中国科技史界开始面对“后李约瑟时代”如何发展的问题,也开始了后李约瑟时代的探索——促进中国科技史研究的学科化、国际化发展。

1、中国科技史研究的学科化

中国科技史的研究并非自李约瑟始,李约瑟之前已有一些中国学者开展过这方面的工作并卓成效,他们也提出了“中国近代科学为什么落后”、“中国为什么在近代落后了”之类的问题,但中国科技史研究得到国际学术界的注目和认可还是在李约瑟的推动下出现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李约瑟的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功并赢得了世界性荣誉。李约瑟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李约瑟个人的因素,也与当时中国在世界之林的崛起有相当关系。⑴李约瑟的成功激发了中国学者研究科技史的兴致,自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中国的科技史研究成果迭现,继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之后,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也不甘人后,决定完成一部由中国人自己撰著的《中国科学技术史》,这本书在资料的搜集等诸多方面都有突破性进展。除此之外,数学史、化学史、物理学史、天文学史、地理学史、生物学史以及中国传统技术的历史研究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各方面的专史论著大量涌现。但是,所有这些成果的实现和《中国科学技术史》的完成并不意味着中国科技史研究已经达到顶峰,甚至可能如席泽宗院士1990年所讲:我们在总体上还没有超越李约瑟,李约瑟之后中国的科技史研究者还有更多的工作需要深入开展。

“后李约瑟时代”的概念是美国MTT的Dibner科技史研究所所长于2001年提出来的,既寄托了人们对这位西方汉学大师的热爱和留恋,同时也激励中国的科技史研究者对未来发展进行深刻思索。中国的科技史研究并不是简单地体现为一部《中国科学技术史》,也不是几十部甚至几百部中国科技史方面的学术著作所能涵盖的范畴,它反映的是中国人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研究,体现的是中国学者在科技史领域的体验和探索。近年来已经学者对中国的科技史现状进行了考察,指出了其中存在的诸多缺陷和问题。⑵如果说“后李约瑟时代”中国的科技史研究者要确立未来的发展方向的话,那么加强科技史研究的学科化发展则首当其冲。

中国科技技术史研究的科学化包含着三层含义,设置研究机构、培养宇术梯队、加??学科建设。前两个方面我们已经能够做了大量的工作,中国科学院设有部级的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中国科技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先后成立了科学史系、清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西北大学、山西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单位都有相应的研究机构。依托于此,很多机构也开展了博士、硕士人才的培养教育。

加强学科建设就要促进科技史研究在科学史的学科范围内规范化的开展各项工作。按照科学史学科的创始人萨顿的解释,科学史是能体现人类进步的历史,是科学的科学。科学史从学科结构上有内外史之分,内史探讨科学发展的内在机制,外史则侧重于科学与社会、经济和文化的相互关系上。如同天文、地理、数学、化学等学科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一样,科学史也有其独立的发展空间。⑶科学史不仅要勾勒出科学发展的历程,也要向人们指明今后科学发展的方向。⑷科学史研究领域有许多重要工作需要开展,诸如科学发展史、科学思想史以及科学家个人的学术成就等等。长期以来很多中国人把科学史学科等同于中国科技史研究,等同于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因而对李约瑟、对李约瑟的中国科学史研究、对中国人的科学史研究产生了许多诠释性错误,也曾一度出现了中国科技史研究中结构严重失衡的局面,即内史部分的大量研究和外史部分的严重不足,目前则表现为内史部分的停滞不前和外史部分的低水乎重复。

《中国科学技术史》的编撰是中国科书技术史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中国科技史研究者的终极月的是发展完善中国的科学技术史学科体系。李约瑟时代中国科技史研究得的主要工作集中于弘扬中国传统文明,后李约瑟时代则应走出李约瑟这座大山,把中国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放到人类历史文明的大潮中去考察,研究中西方古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这项工作的进行离不开理论指导,构建系统的中国科学史学科体系并发展产生出中国的科学技术史学派、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科学技术史研究工作已经是后李约瑟时代中国科技史研究者义不容辞的义务。作为学科建设的科学技术史离不开学科体系建设、研究内容拓展、研究方法改进等方面工作的支撑,当国际科学技术史已经成为一门比较成熟的学科的时候,中国的科学技术史研究整体上还停留在萨顿时代,迄今依然处于肤浅的成就描述和泛泛的外史探讨的阶段。⑸

科学史理论的探讨既包含了科学起源、科学革命、科学结构、科学的社会功能、科学的历史发展等一般问题,也涉及一些特殊问题的解释,“李约瑟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在科学史学科建设中这些问题都不能回避也回避不了,它们是科学史学科发展的永恒的主题。但是中国的科学史研究者还没有对科学史的理论研究进行深入探讨,也没有把主要的精力集中于这方面的工作。中国学者几十年来的科学史研究主要围绕“李约瑟问题”而展开,即使这一问题的研究迄今依然迷雾茫茫。

“李约瑟问题”是李约瑟在开始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史时提出来的,1976年,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思·博尔丁称之为李约瑟难题,其一般表述是:为什么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6世纪之间,在将人类的自然知识应用于实用目的方面,中国较之西方更为有效?或者,为什么近代科学,关于自然界假说的数学化学及其相关的先进技术,只是辉煌而短暂地兴起于伽利略时代的欧洲?尽管这一问题的研究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我们对问题的理解和问题的答案之间似乎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原因之一是我们把李约瑟写作《中国科学技术史》的意图理解为解释一个“李约瑟问题”是否符合李公的立题精神颇值得怀疑,⑹原因之二是“李约瑟问题”是一个多解的难题,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不可能解决这一难题,我们的许多续貂之作一时三刻也调理不出琴瑟和谐的音调。

中国学者在科技史学科建设方面的欠缺还表现在与国际科学史界存在阶段性差距。⑺20世纪科学史的发展经历了三次转向,即从学科史到通史的转向、从内史到外史的转向以及从外史到综合史的转向,⑻但中国的科学史研究迄今还偏重于内史的研究,促进外史研究和综合史研究的发展对中国科技史研究者来说已是十分紧迫的任务。受制于此,国际科学史界一些基本的研究方法和研究领域在中国科技史研究中基本还是一片空白,或者有待开垦,其中以科学编史学研究和辉格史学的方法表现最为突出。科学编史学是及时代科学史家乔治·萨顿等开拓出来的一片天地,他们在晚年开始思索科学史的性质、目标、研究标准与编史方法等问题,并以回忆的方式撰文陈述他们的编史学思想,后来科学哲学家对科学编史发生浓厚兴趣,1963年阿伽西(J.Agassi)就完成了及时部科学编史学著作《走向科学编史学》,科学史家直到1987年才出版了及时部科学编史学著作,即克拉夫(H.Kraph)的《科学编史学导论》。近年来,一些中国的科学史研究者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清华大学刘兵教授的专著《克丽奥眼中的科学——科学编史学初论》就是我国及时部科学编史学方面的著作。在这部著作中作者也论述了科学史研究中的辉格史学方法。辉格史学的基本范式是参照今日研究过去,也就是用今天的观点和标准编织历史,其名称来源于英国历史上的辉格党。辉格史学的方法在及时代科学史家的研究中得到相当普遍的运用,20世纪50年代以后科学史界开始接受反辉格式方法。⑼中国的科技史研究者对辉格史学的了解和认识很少,因此作者呼吁中国科学史研究者首先应补上辉格式研究方法这一课。

2、中国科学史研究的国际化

中国曾经有过一句很流行的口号——“科学是没有国界的”,但中国科学史研究领域的基本现状是画地为牢,研究中国的科学技术史的篇章占据了优势的地位,我们并没有像西方学者研究中国科技史那样放眼四海探索研究,研究西方科学史的学者廖若星辰,西方科学史的研究成果也屈指可数。因此出现的局面是中国科技史研究者的国际交流活动基本限定于海外汉学家的圈子里,长期游离于主流的国际科学技术史群体之外,在国际科学史研究的重要刊物——《ISIS》、《Orisis》、《History of Science》、《History of Technology》上,鲜见有中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国际科学史界最著名的萨顿奖章至今与中国学者无缘。这种倾向近年来已经有很大改观,一些中青年科技史研究者积极参与国际科学史研究领域的各种学术活动,有学者还成为国际科技史界的领域人物。中国科技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所长刘钝教授1993年当选为国际科学史通讯员院士后,2002年当选为院士,现在担任国际科学史与科学哲学联合会科学史分部第二副主席、国际东亚科学技术医学史学会主席等国际职务,韩琦教授1999年当选为国际东亚科学技术医学史学会副主席。

在世界科学的发展中出现了东西方两大系统,各自都有其独特的体系。近代科学的发生打破了这种两雄分立的局面,以实验为手段、以分析为方法的西方科学超越了崇尚阴阳理念和经验积累的中国传统科学,一时风靡全球。但中国的科技史研究者在批判欧洲中心论的同时,又出现矫枉过正的倾向。在世界科学技术史研究领域,中国科技史研究者目前普遍面临过语言关的问题,不但要学习英语,还要懂得拉丁文、法文、德文、阿拉伯文。一些老一辈的科学史家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并多次提出要加强世界科学史研究的意见和建议,中国科技大学钱临照教授生前就强调要开展世界科学史研究,不但要研究古希腊古罗马的科技史,也要加强研究古代两河流域的科技史,为此他还鼓励年轻人去以色列和一些阿拉伯国家学习进修。

科学史界还要加强与历史研究者的联系,紧跟史学研究发展动态,及时学习利用新的史学理论和方法以改进我们的工作。有论者多次指出我国科学史界对国外同行的新成果关心注意不够,封闭保守,科学史领域长期停滞于萨顿阶段,在研究理念上也以萨顿、李约瑟等人奉行的新人文主义观念和孔德实证主义编史方法论为标识,置年鉴学派和各种历史哲学理论的发展于不顾的境地。在这方面国内史学界的思想要比科学史界更为开明,也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典范。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史学界就大量介绍引入了欧美史学思想,如法国的年鉴学派、英国新社会史、美国的新经济史以及心理史学等,克罗齐、科林伍德、沃尔什等的历史哲学理论也成为史学界关注的热点,促使中国史学界拓宽了研究视野、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探索新的研究方法。

3、农史学科中被忽略的两个问题

农业史是一个很独特的学科,作为交叉学科具有农学、历史学、生物学、环境科学、土壤学、气象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特征,以至于现在农史界的学者也很难论清农业史学科的归属问题。划归理学范畴的科学技术史似不满意,放在历史学中也觉得不伦不类,纳入经济史、社会史、思想文化史领域也不可行。总之,农业史学科是一个具有普遍的相似性又显示出明显个性色彩的学科,在科技史领域农业史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在经济史领域农业史的研究必不可少,在社会文化史和思想史研究中也总是出现农业史的身影。如果我们把农业史简单地割裂为农业经济史、农业科技史、农村社会史和农业思想文化史等四个部分时很容易为它们找到各自的归宿,但农业史毕竟是农业史,四个部分密不可分成为一个整体,确实为当前的农史专家出了一个难题。农业史内部各要素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远远超过其他的部门史,古代的农民既是技术专家,又是经验农学家,同时也是农业生产活动的经济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史的内容就显得丰富多彩,妙趣横生,农业史的学科屑性也就很难用现代的学科门类来界定划分。其他各领域的专家学者虽多有涉猎,但农业史学科的复杂性也时常给他们的工作带来这样那样的困难,对历史学家来讲研究农业史较大的障碍是缺乏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对经济史家来讲研究农业中较大的障碍是缺乏对农业的把握,仅仅掌握经济学理论还不足以研究农村、农民、农业这个三位一体的问题。农业史是一个涉及面如此广泛、又需要一定的专门知识才能有所成就的学科领域。1997年国家把农业史等各个专门的学科史统一纳入科学技术史学科体系下,属于理学学科而统筹发展。尽管当时许多学者对此持有异议,但毋庸置疑,农业科技史是农业史领域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最为基础和关键的部分。

经过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农史研究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道路,也发展壮大为中国学术界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但面对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农史学科和科学技术史等其他学科一样需要反思、需要积蓄力量、需要革故鼎新,这是一个学科为了生存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近年来一些关心农史学科发展的年轻人已经为此而多次奔走呼号,但反映问题多集中在学科理论方法需要改进、研究领域需要拓展等方面,除此之外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也有一些地方亟待改进。

在农业史人才的培养上,近年来随着高校学生的大规模扩招农史界也出现了一种虚假的繁荣,很多考生都拥挤到农业史学科点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但考生个人专业基础薄弱的问题十分突出,农业史成为一个其他专业落榜生的栖息之地。或许对个人而言农史的虚假繁荣有助于功利进取(这种功利进取对个人也不见得是有利的,一个学生花费数年的时间却不能在农史研究领域做出成绩,付出的青春代价也是很沉重的。)但对这个学科来讲其后果是毁灭性的。很多人即使浪费终生精力在农史研究领域也难有成就。严酷的现实迫使我们不得不再一次反思辛树帜、王毓瑚、万国鼎、石声汉等前辈为农史研究殚精竭虑、呕心沥血的良苦用心,也迫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农史学科并非简单的交叉学科,它需要研究者具备扎实的农业科学基础、历史文献知识以及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语言文字学、经济学、哲学等方面极为宽泛知识积累,它需要研究者具有数十年如一日平心静气甘坐冷板凳的奉献精神,它也需要研究者能够读书而不拘泥于书本具有走出书山看世界广阔胸襟。因此农史人才的遴选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稍有失误便会出现后继无人学科消亡的悲惨局面。当今的农史界个别单位已经为此而自尝苦果。这种现象不仅在农业史领域有所表现,其他学科史研究中也存在类似情况。⑽

近年来农业史学科的处境极为尴尬。作为科学史的一部分,农业史学科的兴起是以农业科技史的研究为开端的。当时一批卓有成就的农业科学家参与其事,如植物生理学家石声汉教授、昆虫学家周尧、邹树文教授、农业经济学家万国鼎教授、植物学家夏纬瑛教授、水土保持学家辛树帜教授,他们置身其中能够高屋建瓴开展学科史研究并都取得丰硕成果。但近年来随着《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的完成以及农史研究队伍中知识结构的变化,在农业科技史研究中取得重要突破性进展的研究成果日渐稀缺,我们现在的研究队伍中还缺少像石声汉、游修龄先生那样既具备良好小学功底又精通现代农业科技的大师级学者,农业史学科正在逐步远离其赖以立足的科技史根基。另一方面,农业经济史研究则逐渐成为农业史领域的热门话题,加上社会科学的明珠——现代经济学学科体系中设置有经济史分支,因此很多农史研究者尽量把研究方向向经济史领域靠拢,一时出现了农业经济史研究一枝独秀的格局。但农业经济史研究的表面兴盛并不代表着农史研究成果的高质量高水平,一些农史局外的专家教授早就洞察其中弊端并提醒了农史学人。今后的农业经济史研究还需要加大力度,农业科技史研究也要加强力量,畸轻畸重都不足取。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现状与展望

发展现状

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都是综合性的,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人员,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专业,都是综合性的孵化器,主要是提供一些场地、设施,技术咨询和市场连接上的服务,现在看来这种类型仍然是最多的。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在高新技术园区里,这样可以依托高新区的好环境,依托它的政策、服务和硬件环境。因此在中国的孵化器高新区得到了很好的支持。另外,还有一些是高新区外的,主要分布在一些大中城市。在中国做孵化器的事情,大致涉及到这样的一些组织。科技部是一直在领导孵化器事业的国家较高部门,相关的有教育部、人事部、外专局,在留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上有一些事务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负责审批孵化器,并且给予经费支持。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为什么跟科技非常密切呢?我们看到国外的孵化器,也不都是技术型的,而中国孵化器绝大部分都是科技型的,因此现在我们都叫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国开放以后,最初走出去的是一些学者,因此带来的更多的是跟技术方面有关的,而且感觉到中国要实现一个比较快速的发展,应该把技术和经济很好地结合起来。反映最快和最敏感的也是在科技这样一个部门,因此在中国造成了孵化器首先接受的是科技部门而不是经济部门,后来经济部门也发展起来了,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但后来孵化器的工作仍然是在科技部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得益于几个方面。一个是根据中国的国情,政府在里面的推动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纳入火炬计划,作为高新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不断推动,至少没有把孵化器的火熄下来,关键的时刻又发展上去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第二是中国市场的发展。中国原来是计划经济的体制,后来十几年中往市场方面推动,并且法律上确认了私人企业发展的地位,这些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这么多企业都要找地方,这是孵化器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市场,因此孵化器就像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发展起来了。

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现在孵化器发展是很好的,但是发展当中,我这里要提出几个问题。我要申明的是,及时,这些问题不是所有的问题,第二,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可能国际上都关心这几个问题。

及时,物业化问题。比如盖一个楼,有物业管理中心,要和这个有区别。在孵化器发展过程中,场地是很重要的,要增加场地,提供一个非常好的环境。现在如何加速产业化,使它尽快成长是大家的一个目标,仅靠物业就很难了。孵化器的定义有三个方面,一个是场地,一个是公共设施,一个是服务。在这三方面,物业应该是没有问题了。公共设施也有一些了,更主要是企业成长、企业营销、企业融资等等相关的服务如何提高的问题。在提高方面,服务的机制要提高。

第二,孵化主体与创业主体的区分。有一些说是孵化器,是自己在办,找一些人打工,你们进行研发,创业中心一个一个企业出来了,是我控股的。在国际交往中,创业主体还应该是那个企业,企业家很重要。孵化器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包办,说有了孵化的经理,企业肯定能成长起来,不是这样,你应该创造一个环境,一个温床和条件,能否成长起来还是看企业家,这个环境对锻炼企业家很有好处。中国的孵化器这方面应该多注意。过去一些综合性的创业中心问题不是很大,但是现在增长数量很快,大家交流比较少,各种的理解就出来了。有一些说是办孵化器,实际是在自己干企业,也影响了企业家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第三,政府的角色定位。政府的推动作用非常非常大,这在中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现在存在着一个问题,对具体事务干预比较多,孵化经理有多少时间用在为企业服务上?实际很多人是围着领导转。政府不仅创造很多条件,还干预企业,说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甚至财务,也管起来,就安排几个人看看房子,打扫卫生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讲的意思不是说政府的作用就不需要了,在中国来说,政府推动和创造环境方面还是非常重要的,关键是找准定位。

第四,短期行为。建孵化器,特别是科技型孵化器,大家还是希望未来有一个非常大的回报,对社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回报。但是由于各方面,包括各种投资者的要求,认为孵化器要赚钱。造成孵化经理对企业来说不是孵化器了,而是催化器了,让企业快速成长起来。有的人到孵化器参观,说我到这个企业十次了,怎么还没有成为上市公司啊?这使孵化器的经理压力很大。

解决办法

一是大孵化器内部拆分的设想。我不是说把每一个人都拆分,都不要搞这么大。现在孵化器有的是几十万平方米,面积很大,企业也很多,有一百多家,二百多家,甚至还要多。孵化器有十几、二十个人,这样你能给企业提供什么服务?我做了一些简单的调查,孵化器经理跟每一个企业家认识不认识?经理说认识50%,这已经不错了,有的连认识部不认识,找你很困难。企业家非常希望你能随时给他们出出主意,联系联系事情,但是找不到。那么多企业,孵化器那么少人,能做什么事情?只做物业。不是说干大了不好,从内部设置来讲,除了综合性的部门以外,我建议有一些孵化小组,把企业进行归类,生物的,IT的,三五个人对准二三十家企业可能更好一些,这样对企业的发展和成长更有好处。如果说孵化只是简单的一些东西,就谈不上孵化了。

第二,政府办的孵化器。国外有非常成功的非盈利的财务管理模式,政府管理的孵化器过去沿用的是事业单位的制度,事业单位也不一样,有的靠政府很近,有的靠市场很近。靠政府很近的一些孵化器有自身的待遇、激励问题,为企业服务创造了很多机会,跟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关系,那么他们如何有积极性继续为企业尽心尽力做服务呢?政府办的毕竟有一个战略目标,希望创造社会价值,因此要把这个跟孵化器管理、经营,财务问题结合起来,国外有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学习,个人的工资、报酬应该尽量满足,应该比社会中等水平好一些,如果做得好,应该有奖励,但是现在有的做不到,说应该跟政府一样,拿公务员的工资。这样就没有激励机制了。

第三,私人投资的,还是公司制的,追求利益。虽然不是战略的,但是对社会有直接、间接的促进作用。本身中小企业创造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小企业来了,房子租出去了,自己得到好处了,但是社会也应该得到好处。这些应该鼓励发展。我考察过国际上的公司,很重要的是要掏的起房租,否则对不起,不要进。这跟公司制度是一致的。

第四,要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民间促进机制。一些协会、研究机构要关注,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案,使孵化器得到政府和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对下一步正常、健康的运转是非常有好处的。

发展趋势

及时是多样化趋势。主要是形式上,有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还有专门对博士的创业园。根据经理人的背景不同,关注点不同,因此产生了多样化。最初我们见到的都是创业中心,全国是一样的,一开始是这样的,但是今后肯定是多样化的。

第二是多元化。这主要是指投资方面。孵化器不仅政府关心,风险投资人也关心,私人机构也关心,各方面都关心。有的希望通过一些孵化,找到很好的项目,愿意投资,造成多元化的投资方式,这是孵化器发展的一个很有利的情况。

第三是网络化。孵化器之间的合作。企业今后的发展不能局限于一个点上,应该走出去,一个是要走出本市,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可能的话走到国际市场上,这样的发展会对你很有利。区域性的,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大中华区这样的孵化器,在亚洲我们成立了MBI这样的组织,国际上有MBIA,中国孵化器协会和太平洋的孵化器也有合作关系。这是不同的网络层次关系。

第四是专业化。这是指服务上,应该往专业化上发展,给企业提供一些更深层次的,企业需要的技术方面的支持。因此有一些专门对生物的,有IC设计的,有软件的。

第五是国际化。我们今年参加MBI的年会,明年还要参加在日本的会议,中国的孵化器应该多了解外面的情况,走出去,我们加入WTO了,企业也要到国际市场上发展。

第六是集群化发展。在高新区里,不仅孵化器有孵化区了,各式各样的孵化器在一起。一些中介机构围绕着这些孵化器提供会计事务所、投资、融资等各方面的服务,使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体制的历史回顾与当前面临的两个核心问题

摘 要 中国目前的科技管理体制已严重制约中国科技的进步,建立良好的科技体制是比具体科技大课题更重要的课题。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在理论上梳理科技体制历史发展过程就很有必要了,这里试图简短回顾一下中国科技体制50年来的阶段与性质,在问题意识的指引下,最终确认它与当今现实的联系方式与意义。

关键词 科技体制 历史回顾

科技体制是指从事对科学技术的机构设置、管理研究、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关系的一整套国家层面的结构体系和制度设置。从建国后形成真止意义上的科技体制至今,中国科技体制走过了新建与遭到破坏、重建与发展两个阶段,成就巨大,问题也很突出。

1 阶段与性质

50年的历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这里要特别提出的是,科技体制改革的50年和任何历史进程一样,是一个延续的过程。分阶段只是为了研究方便而设的工具,每一时代的特色,可因分段而显现,但是每一阶段终究是承袭前一期,开启下一期的转变期。分阶段是观念上分析工具的一种,却不是目的。

及时阶段:1949~1977年

建国后,党和国家将延安自然科学研究院与1982年国民政府建立的南京中央研究所,次年建立北平研究院,成立中国科学院,并于当年开始主管全国科学学术研究与日常管理,直至1956年国务院学科规划委员会的成立,这便是新中国科技体制的建立。据资料记录,建国时工业部门和高校的下属科研机构数量为190个,其中农业科研机构有112个,医卫有11个,地矿勘探有17个,建筑工程有32个,有一定成就的科学技术专家共865人。

1956年,国务院学科规划委员会提出建立一套“十二年规划”,它旨在建发作为当时的社会主义建设整体规划的子部分的中国科技。该规划具有浓厚的模仿苏联科技发展模式的色彩,具有强烈的计划分配和行政长官主导的特征。根据该规划提出的四条紧急措施,从1956年开始,一批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急需的研究机构相继成立。该规划的实行虽在后期遭到破坏,但在新中国科技体制的初建上仍是卓有成效的,基本形成了包括国防科研机构、部级研究机构、高校研究机构、工业研发机构、地方级科研机构。以及以中国科学院为较高学术中心、国家科委为较高科技管理中心的体制格局。

20世纪50年代后期陆续进行的政治运动,如“三反”“五反”“”,一直到殃及全国上下的“”,严重阻碍和破坏了正常的科技体制发展和运行。但在这个政治动荡的时期,中国仍然取得了一个个令世人瞩目的重人科技成果,如原子弹氢弹爆炸,卫星上天,人工合成胰岛素等。在这里,中国科技发展以一种特殊的形式表现出与政治因素紧密相连的特点。

第二阶段:1977至今

1977年我国改革开放,中国科技体制随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得到恢复重建。这一时期的体制突出特征是:首先,延用计划分配模式。其次,采用政府行政主导模式。在科技研究与开发投入、科技重人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占据主体作用,企业、民间、个人力量弱小。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利国内国际科技发展,这种残旧体制即对科技自身发展的限制日益明显,科技体制改革就此提上议事日程。

中国科技体制改革依照时间顺序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段①1982~1991年,起步阶段。另外这一时期我们仿照国外,确立了科学基金制,这标志着我国科技体制向着国际化方向迈出了一大步。②1992~1997年,推进阶段。这一段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速建立,市场大潮冲击而来,科技投入不足,科技人员纷纷下海,科技人才流失状况严重,基础研究相对萧条。③1998年至今,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时期。这一阶段延续至今的改革,强调科技体制改革导向要与“市场经济”结合,这样一来确显出了科技体制的滞斤性,再加上缺乏良好的研究环境与有效的评价机制,在科技界造成了一股延续至今的急功近利的浮躁风气。2004年温总理到中科院考察时,有针对性地强调“要从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地高度建立起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科技管理体制和国家创新体系”。

2 两个核心问题

科技体制改革进行20多年来,纷繁复杂,在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也许我们应该特别抓住那些一再出现的核心问题。问题。惟有问题才是改革的纲,纲举目张,提纲挈领,在这个前提下,再来讨论改革思路和指向才是有意义的。我们认为,这两个问题就是:

2.1 科技体制改革是否是“永恒的主题”

之所以一直听到科技体制改革的呼喊,是因为体制现状不尽如人意。改革,从一开始不是少数精英分子在前面“振臂一呼”,后面人众“云集跟上”的模式,在正式的体制改革开始之前,在基层已经积聚了很大的改革势能,改其实是被逼的。

曾有不同时期的两位科学院副院长声称,科技体制改革是“永恒的主题”,这话固然不错,但更关键的是:怎么改,改成什么,改的操作性和实际效果有多少?笔者私卜接触了不少科研院所人员,他们都反映,改革的合法性大旗飘扬在各部门各单位,遮掩住了很多实践中的问题。改革落实效果堪忧。

针对此种状况,我们认为,科技体制改革:

(1)必须有量化的目标和相应的期限。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宏观目标已经在国家文件里写明,但从宏大理论跨越到细密实践还必须搭建多层次的操作化平台,用科学社会学家R·默顿的术语来表述,就是“中层理论”,意即能够直接指导实践的理论细则。比如,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就缺少一系列的操作和考评条例,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什么,长远目标的达成是否应与短期目标相对应,各目标的期限如何?这些问题都是现行科技体制没有涉及到的部分。理想再高,这些看似“小”“细”的问题解决不了,就步伐不稳,凌空蹈虚。

(2)科技体制应该配套。科技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针对不同的改革对象,应有不同的层次。因此在实践中,各部门的改革应首先符合系统的整体大目标,其次遵循相互协调的原则,即改革对象应在内容;措施、层次上相互协调,在步骤上相互衔接,从而避免因任期、人事、部门出现的改革“效果抵消”亦即“零和”的现象。

(3)改革应有明确的考评指标。改革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的目标,改革的权利义务承担者,改革手法的运作空间,改革所达到的实际效果等等,都应当有一个明确的考评指标体系。设立这一指标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权责,避免出现“责任人逃逸”的情况,而这种现象是常常出现的。

(4)改革并非永恒主题,应有完成的标志。科技发展史告诉我们,科技的突破进展都是经过相当长一个社会环境的孕育而发生质的突变的。改革本质上是对环境的优化改造,是为了科技主体更好的发展而服务的,因此要在阶段目标之间形成相对稳定的环境,不能朝令夕改总是处于不稳定状态。改革完成阶段目标后相当长一段时间要保持机构、政策、运行的相对延续性。处于两阶段目标之间的渐变过程更多的不是要去“改革”,而是在体制内“演变”(相当于改良),这在实践中有利于减小既得利益者阻力,降低改革成本,所以更易于被接受。

2.2 科技体制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的关联

科技体制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是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意识形态体制、教育体制等社会子系统一起包容在社会大系统之内的,它们之间也有着密切相关的关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篇幅所限在此只论述前两者。

(1)科技体制与经济体制的关联。科技体制与经济体制的关系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也是改革者和理论界研讨的重点。改革开放后我国引进市场经济机制,近来又加入WTO卷入全球化浪潮中,科技体制相较之下更显滞后,与经济体制日益“脱节”。这表现为两方面:一是科技成果转化难,“走不出去”,在市场上产生的经济效益少:二是实业界没能和科技界“搭桥”,科技界作为“智囊团”的作用发挥不够。

对于此类现象,政策理论界分析有两种观点:一是以政府和实业界人十所持的“技术论”。他们的主要观点是,问题主要出在技术本身的熟化与配套设施不够,“我们所定义的成果,一般都是从纯科研水平上来判断的”,但除了科学上的可行性外,还应该考虑工艺、装备、技术和工程研发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的可行性,后面这些甚至制约力更强。还有一种观点是以科研院所人士所持的“市场需求论”。他们的主要观点是,“中国当前科技供需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经济发展对科技需求不足”。所以实业界主要还是追求短期效益,在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总是消极的“等靠要”,所谓“交钥匙工程”。这两种观点各有道理,分别从各自的方向“现象化”了科技体制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科技与经济体制的关联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理论归纳为三方面:①是科技体制有其自身规律,以市场为导向是需要的,但在什么程度上由现行的“研究—市场”计划模式转向“市场—研究”市场模式,还是要详细研究和考证的未竟之事。②是科技研发的风险制度和回报机制尚未建立。③是经营环境和制度环境不规范。

注重市场是针对应用研究与开发的,基础研究尤其是纯基础研究,需要突出的是创造性和自由探索,而不一定首先考虑市场,更不应以市场为导向。从这个角度来讲,技术利市场需求不应简单等同,这样可能会导致科技发展失落其白身规律性,成为市场的奴仆,而科技史证明很多经济发展的契机正是由于科技的突破所带动和开辟的。科技体制与经济体制的关系最终应达成有机结合状态。

(2)科技体制与政治体制的关联。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体制是国家政权的构成和组织形式,科技发展最终要造福于国家与社会,要能实现国家目标,要得到国家与社会力量的支持。同样科技体制改革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政治体制的影响与制约。

以上是从一般意义上论述政治体制对科技体制的影响,但在中国,这个问题有着特别的重要性。中国科技体制发展的最根本问题植根在此领域,仍未解决甚至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认真的考虑,所以我们听到了尖锐的“科技与政治分离”的呼声:中国科技管理目前仍然停留在“人治”阶段,社会和科技界的人际政治在多个层面起重要或主导作用,而科技的专业优势在现有体系不能发挥合适的作用。‘这种人治模式部分来自中国的历史传统,部分来自照搬苏联模式。其特征有二:计划管理与长官意志。在科技界最明显的表现就是,行政权力过大,直接掌握大课题甚至直接就是非专业的官员和中层行政人员主导计划的,也就是所谓的“处长政治”,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项目和经费的取得直接取决于研究人员是否和科技官员有更好的“合作”关系。还有,因为对科研行政考评认识片面,出现单纯追求SCI论文数目之类的现象,使得“有些人可能只做一些小的容易发表的文章,而不敢或避免去攻克有重要意义但非常艰难的科学问题,浮躁,急功近利,这样发展下去只会导致科学研究低水平重复”,比如最近宁波大学又冒山个“SCI教授”。关于现有科技规划制定也不乏“行政色彩过浓”的质疑。因为科学和部分含有原始创新的技术都有相当程度的不可预见性,并不是政府说有科技经费,科学界马上就有大课题,科技发展不是“表格道道”能规划出来的。目前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已各自取得较人进展,科技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因而,如何正确认识并处理好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政治体制的关联,是推进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往纵深方向发展所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发展战略转变动因分析

[摘要]2002年12个重大科技专项的启动,标志着我们在实践上开始摆脱多年来以跟踪模仿为主的科技发展战略,向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跨越式发展模式转变。2003年以来,按照“十六大”的要求,根据适度超前原则,科技部着手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制订工作,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的转变进一步国家意志化。对这一转变过程的基本动因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对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若干争论有一清醒的判断。有助于增强政策设计的系统性和前瞻性。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科技发展战略开始发生转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与科技部随后制订的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强调要在“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两个层面进行战略部署,在进一步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的同时逐步形成我国高技术产业的群体优势和新的比较优势。2002年12个重大科技专项的启动,标志着我们在实践上开始摆脱多年来以跟踪模仿为主的科技发展战略,向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跨越式发展模式转变。2003年以来,按照“十六大”的要求,根据适度超前原则,科技部着手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制订工作,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的转变进一步国家意志化。对这一转变过程的基本动因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对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若干争论有一清醒的判断。

一、国际政治动因:技术威慑成为斗争焦点

民族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选择,既决定于本国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也受国际政治因素的影响与制约。20世纪末以来,现代高科技广泛运用于战争使得技术优势成为各种威慑力量中具决定意义的因素。国际关系的强权背后是技术强势的支撑,科学技术水平是一个国家总体经济实力和政治实力的体现。今天的高科技已经成为影响国际政治军事格局的主要因素,技术上的经验丰富是主权国家参与国际政治较量、扩大国际影响力的物质基础之一,技术威慑是比直接使用武力更为有效的威慑手段。一个国家只有拥有符合时代特征和社会生产力发展趋势的现代科技工业体系,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追求实力和影响,获得国际政治中的战略主动权。在当代世界上的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竞争力问题的那些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央政府必须从整个国家和民族利益出发,通过科技发展战略的制订来引导其发展。

从科技发展史来看,引进吸收和自主创新是一个民族与国家技术进步的两种主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外部环境的制约,自主创新和“科技追赶”成为我们政策设计的基本特征。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随着世界安全观念的变化,各国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使得政治和军事因素不再是国家间关系的主导者,、发达国家将制造业向国外转移导致中国科技发展战略发生了某些变化。“以市场换技术”战略的实施,使得我们在一段时间内忽视了自身的科技积累和自主创新,将外资导向型经济发展带来的技术引进作为中国科技发展的主要途径。应该说,这种战略部署是与全球化的历史趋势相一致的,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我们必须看到,高新技术和一个国家在世界上的政治地位密切相关,其发展已经不单纯是一项经济范畴的活动。作为国家政治战略意图的一种表现形式,西方发达国家不可能把真正的高新技术转让给中国。由于一些国家将中国崛起视为是对既定国际格局的挑战,正在试图对中国的发展进行压制,因此经常把技术特别是高端技术问题政治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可能把技术合作和引进作为我国科技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我们必须分清科技发展的国家目标和企业目标。在企业运行的微观层次,可以继续坚持比较优势的技术引进,但是在国家战略层面,必须坚持把技术的赶超和跨越作为重点,大力发展战略产业。

在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代世界,维护生存权和发展权不受侵害是一国政府的两项基本职能,也是民族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目前我国的科技能力尚不足以承担起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历史重任,“技术瓶颈”是我国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从世界发展大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角度来看,在科技发展上摆脱过去的跟踪模仿向自主创新转变,是我们必须确立的战略思维,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的统一应该成为技术选择的出发点。未来一段时期内,中国的外部环境不可能有过去20多年那样好,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安全上的高风险期。我们必须从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综合安全利益出发,主动进行科技发展战略的调整,提高国家战略能力,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危机、冲突或者战争。21世纪是战略技术和战略产业竞争的世纪,自主创新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选择。没有自己的战略技术和战略产业,中国要在世界竞争格局中获得相对优势地位是不可能的。我们逐渐成型的新科技发展战略之所以强调要着重研究解决事关国家中长期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性和前沿性高技术问题,在一些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高技术领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在若干重要领域和关键产业实现技术发展阶段的跨越,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二、国内经济动因:经济增长模式转变

过去20多年中国的发展是以数量扩张为特征的“数量型增长”,经济增长明显超前于科技进步。在比较优势战略指导下,虽然技术引进对中国经济增长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中国自主科技进步进程缓慢,统计意义上的中国产业竞争力的知高并不等同于中国企业竞争力的同步提升。新世纪开始后,由于科技和信恩化的飞速发展,我国已经进入到不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就不能促进经济发展的时期。在全球化所导致的南北贫富差距拉大的情况下,在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单纯依靠消耗自然资源和发挥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来积累资本、换取技术、发展经济的做法已经落后于时代。只有提高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增强中国自主产业的发展潜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增长”的转换,我们才能在世界上立于不败之地。21世纪前10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科技创新能力需要实现历史性跨越的阶段。这一时期自主科技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决定了中国能否在21世纪中期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这是我国科技发展战略转型的一个主要原因。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到2020年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这个目标不仅是经济数量增长的概念,更是生产力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度提高的综合体现,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质的提升。作为从属于国家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战略的科技发展战略必须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服务。现在,我国科技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为了实现科技发展“三步走”战略设想,争取到2020年前后科学技术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中等水平的中期目标,形成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在高新技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形成支撑我国核心竞争力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基础,必须完成科技发展由跟踪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的战略转变。正因为如此,我们根据适度超前的原则,从2003年开始了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制订工作。经济全球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使我们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更高的层次上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科技资源、科技人才和科技市场,但是“开放、跨越发展”应该是我们在确定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时必须坚持始终的基本思路。

中国多方位地参与国际分工体系这一历史变化加快了中国工业化的进程。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一种“外来型工业化”。一方面工业化所需关键技术大多来自国外,另一方面东部和中西部经济联系不紧密,沿海地区的技术引进没有起到拉动内地经济增长的作用。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我们提出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即从世界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出发,结合中国的实际,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新型工业化是以科学技术为先导的高科技含量的经济,强调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这一变化意味着,我们的科技发展必须考虑可持续性,努力改变中国经济发展过于依赖外资和国外技术的局面。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是国内技术发展。新型工业化成效如何,主要看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是否提高。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普适性”:“科技是牵头的方面”应该落实到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正因为如此,科技部在2003年工作要点中强调,“制定科学和技术长远发展规划”是实现科技发展战略向自主创新转变,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力的重大措施,必须以原始创新为主,引进和创新相结合,实现我国技术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努力使中国成为技术创新型国家。

三、世界经济动因:贸易保护主义和知识产权争端加剧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世界经济发展已经由资源驱动、资本驱动向创新驱动过渡,同时促进经济增长的各种生产要素由过去单纯的纵向流动转向同时共存。这一变化意味着作为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没有必要严格遵照梯度转移的渐进式模式,而可以利用信息技术进步提供的有利条件实现本国科技的跨越式发展。在今天的国际经济格局中,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在国际分工中地位的提升主要表现为产业链条或者产品工序所处地位及增殖能力的提升上,发达国家更为注重科技研发,依靠知识产权来增加物质财富总量而把制造业等转向发展中国家,从而形成一种新的依附关系:技术上的依附。这使得落后国家的财富总量尽管与过去相比有所增加,但是却无法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整体差距。尽管我们不能因为加工制造环节的附加值低而否认参与新型国际分工的、承接发达国家加工制造环节转移的经济合理性,但却不能放弃对技术先进性的更高追求。跨国公司把制造部门转入发展中国家,其出发点是对利润获取的考虑。在这种格局中,东道国的产业发展由跨国公司而不是由本国决定,发展中国家除了提供廉价劳动力,很难涉足核心技术,生产规模的扩张并不能促进产业结构的同步升级和优化,很难谈得上真正的发展。我们提出落实人才、专利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切实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工作,就是从这种认识出发的。

现在,我国有关政府部门已经提出了2020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力争达到4 500亿美元的目标。但我们不得不面临这样一种现实,那就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很大变化。首先,入世后中外知识产权纠纷不断。自2002年 6C联盟向中国DVD生产企业征收专利费以来,类似事件不断增多,从而增加了中国企业的成本压力。这一现象要求国家应该从战略高度考虑制定相关的宏观指导政策,引导企业从追求短期效益转向通过增加创新能力谋求长期效益的轨道上来。其次,国外针对中国的技术壁垒和反倾销问题更为严重。

1996年至今,中国已经连续7年成为世界反倾销头号目标国,2003年前三季度国外对我国反倾销保障措施立案共计 42起,涉及金额 10.7亿美元;调查表明, 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损失达到 170亿美元,均高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不掌握专利和技术标准的危害性可见一斑。强势增长与弱势竞争力并存这一过程持续的时间越长,中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就越弱,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动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影响就越大,中国自主选择的空间就越小。另外,外资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使外国资本在中国获得巨大利益的同时挤压了中国企业发展的空间,中国企业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劣。如果国家不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中国企业的“走出去”战略就是一句空话。

全球化背景下区域合作加强的同时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事实说明,当今的世界市场并不是竞争的世界市场,政府依然在各国经济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因为技术壁垒和反倾销的运用都是借助政府力量,其应对显然不能仅仅在企业的层面上进行,同样必须动用国家资源。我们不能以自由贸易和静态比较利益来指导中国产业的发展,应该通过高新技术的发展创造动态的比较利益。中国的科技发展必须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组织协调相结合的原则,国家要掌握关键部门关键技术和行业技术标准。事实上,尽管20多年来我国一直坚持的是市场导向的发展战略,但是政府作用始终是我国经济增长内在决定性因素。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在中国加入WTO一年后对国内24个中央和地方经济研究单位的经济学家进行的问卷调查,近七成的专家认为政府行为是经济增长的主因。强化政府在科技进步中的战略决策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是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发挥政府作用,保持战略技术及产业领域的相对完整性和独立性,同样也是我国科技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利用WTO规则中的“国家安全”例外原则,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合理合法地保护国内产业。不然,依靠企业自身与在技术和资本上都十分强大的跨国公司竞争,中国科技进步的前景不容乐观。

四、科技动因:科技短缺与科技起飞问题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在经济活动中存在一种“短缺效应”,即经济增长水平和速度是由最短缺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决定的。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科技短缺是种普遍的现象,是制约经济增长和国际竞争力提升的关键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高新技术研发基础仍然较为薄弱。从目前来看,我国的科技短缺主要表现在缺乏原始性创新能力上,即自主知识产权少,由此导致中国在一些关键领域内形成强烈的对外技术依赖。为了改变这种状况,2002年科技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增强原始性创新能力的意见》,指出原始性创新是科技创新的主要源泉,是科技与经济获得重大发展和超越的前提,已成为决定国家间科技乃至经济竞争成败的一个重要条件,我们必须利用国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入WTO的机遇,把增强原始性创新能力作为我国新时期科技发展战略的重要指导思想。为了加快实施专利战略,切实提高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总量,科技部又于2003年2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以促进国家科技计划在高起点上创新,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

但是我国现在仍然有一些人认为,在比较优势基础上形成的产业分工体系是一种内生地促进产业升级和转换的机制。国内差距和国际差距的缩小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两大根本任务。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意味着我们必须在与世界经济的联系中取得超过其他国家的利益。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技术水平和附加值低,显然无助于这一目标的实现。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发展模式强化了对发达国家技术转移的依赖,使我们的科技开发能力呈惰性降低,无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民族国家政策设计的自利性,中国的科技进步不能放在国外技术的“本土化”上,而应该考虑把“国产化”作为追求目标。开放市场和加入WTO并不意味着不能有国家意志和国家发展战略;融入全球经济体系,也不是被动地接受国际分工,而应主动地调整战略,实现产业升级,增强国家的竞争实力。我们不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本土化”,不可能给我们带来较大的收益。当然,我们要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新特点赋予“国产化”以新的内涵。

科技短缺的消失意味着实现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在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技术差距的阶段,把技术引进、消化和吸收作为科技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无疑是正确的。但随着自身科技水平和经济实力的上升,我们有必要放弃跟踪和模仿的发展思路,通过自主创新使科技从经济发展的“外生变量”转变为“内生变量”。战略技术和核心技术是引进不来的,而且引进的目的也是为了在更高层次上自主创新,实现跨越。经费投入现在不再是制约我国科技竞争力的瓶颈,如何充分利用有限科技资源,使科技产出较大化已成为提升科技竞争力必须考虑的问题。根据国际经验,当一国的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后,其科技投入将会进入一个较快的增长期,即进入科技起飞阶段。2000年我国的 R&D投入首次达到GDP的1%, 2002年R&D投入总额1289.4亿美元,其占GDP的比重上升到1.23%,自1995年以来连续7年保持增长,并且企业投入大幅度上升,达到R&D投入总额的6O%以上。在科技起飞进程已经开始的情况下,如果我们还固守跟踪模仿的技术发展战略,将丧失科技赶超和跨越的有利时机。

由跟踪模仿向自主创新的转变是新世纪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的核心理念。这一转变的实质在于从国家战略层面上对市场和政府在科技发展中的作用进行重新界定,以摆脱比较优势的束缚,实现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在经历了20多年市场化条件下的技术引进后,这一转变将确保我们在全球化进程中获得不断增长的物质利益。科学分析中国科技发展战略转变的动因,有助于营造支持技术自主创新的社会心理氛围,加速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期刊存在问题探讨

1.1盲目随从,迷失自我

当前,有一种现象令多数科技期刊工作者感到很纳闷,国人非常勤奋、聪明,主管单位投入的经费、人力、精力不比外国的科技期刊少,但为什么我们刊物获得的认可度没有国外的高。当然影响因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盲目随从办刊所致。首先,我国评价机构近一二十年来一直依靠西方推崇的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等数据评价科技期刊,这些第三方数据绝大多数只能称其为关注度而已。采用这种与期刊论文质量相关度较低的数据[5]评价期刊的优劣,使得人事、科研部门管理简单化,多数职能部门甚至办刊人都误解了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评价的初衷,自然藏有后患。其次是办刊人不能独立思考科技期刊内在的主要矛盾和突破方向,一味盲目跟随评价机构、管理部门的指挥棒转;主管部门倡导将期刊做大、做强,不加区别地号召走国际化发展之路,许多一般性科技期刊也东施效颦,结果失去了自我,办成没有特色的“四不像”刊物。

1.2现行的评价结果与科技期刊的真实价值背离

由于模仿国外的科技期刊评价体系的建立,无论是核心期刊评价机构还是政府职能部门或学术团体,评价期刊时基本是依据统计期刊几大指标、收录情况评定期刊的优劣,导致许多科技期刊围绕指标转,一味追求热门、热点话题,一些期刊不发或少发纯理论性、引用率低、审稿专家难寻的论文,有的甚至为提高评价指标而弄虚作假。以论文数量、引用量为指挥棒的办刊模式,导致赶时髦、引用多者大红大紫、名利双收,而许多研究真理、做学问者反而得不到重视,甚至被打入冷宫[6]。这就使得中国基础研究走向歧途,就是有用的东西没有人愿意做,做出来的东西没有什么用或者缺乏深度。再就是目前科技期刊评价、评比结果与期刊真实价值出现严重背离。

1.3注重期刊“国际影响力”,轻视期刊首发权

“期刊不论大小,论文不论出处,唯以质量论英雄”,这应该是科技期刊工作者和科研工作者的共识。科技期刊的功能之一就是总结、存贮、交流、传播、推广科技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期刊是合法的、正规的,其论文首发权就会被承认,在其上发表的论文也就达到了目的。首发权是广义上的著作权,其论文既享有精神权利,又享有经济权利,刊发著作权人论文的期刊社就相应取得了论文的首发权,由此决定了首发权主体的性、专有性和排他性,它依法律而成立,依事实而产生。因此发表权属于作者,而首发权归属于期刊社[7]。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充分说明这一点: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屠呦呦1977年在《科学通报》第3期发表了署名“青蒿素结构研究协作组”的研究简报《一种新型的倍半萜内酯———青蒿素》(共1面不足2000字的简报,没有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是屠呦呦在题为《青蒿素———中医药给世界的一份礼物》的诺贝尔领奖演讲中提到的科技期刊《科学通报》。该文的发表对于青蒿素抗疟研究以及屠呦呦获得诺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8]。屠呦呦的论文并没有发表在《Nature》《Science》等国外名刊上,但丝毫没有影响她获得诺贝尔奖,其在《科学通报》的首发权得到国际机构认可。而当前,由于不恰当的引导,中国许多科技期刊却本末倒置,缘木求鱼,只注重期刊的国际影响力,忘却期刊的基本功能,忽视期刊的首发权。

1.4看重学术光环,轻视培养新人

科技期刊重要的功能之一是发现、培养和扶持青年人才,科技期刊本应该不论作者身份、出生、门第而择优录用稿件。近10多年来,由于一些职能部门不恰当地使用评价期刊的影响因子,崇拜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所谓大刊名刊,用简单量化的指标评价科学研究和人才,使得国内许多科技期刊这一功能正逐步丧失。期刊为了提高用于评价期刊影响因子的所谓数据,主要以作者职称、学历、出身、资助课题等非论文质量因素来决定文章的取舍。例如:某科学院一名博士生在读博期间所做的科研课题因为所在单位是某科学院,很快被国内某名刊采用,博士毕业被分配到某高专学校当老师;该作者同一课题另一篇论文以新单位名义仍然投至原先某名刊却被无情地退回,原因就是作者单位档次太低,真不可思议。我国近代许多著名学者根本就没有什么文凭、职称,其作品却得到世人称赞、认可、流芳百世。如果按照现在办刊人的思路、做法,他们一辈子都成不了才,更别想成名家了。2016年8月14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报道:我国一群80后研究团队,自己研发出中国首艘无人驾驶轮船成功下水运行;2016年11月17日华为等公司研制的5G技术,获得美国机构认可,华为在5G核心标准规则制定上拥有更多话语权[9]。如果像某些期刊录用标准:要有基金项目、博士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他们的论文可能在编辑初审时就被枪毙了。

1.5重英文期刊,轻中文期刊

中国近几年大量创办各种专业英文期刊,争取国际同行间的话语权。相关部门强调提高中国科技期刊的国际影响力,下大力气划拨专项经费创办英文期刊。现在国家每年拿出1亿多元的专项经费用于“中国科技期刊国际影响力提升计划”,这是我国用于科技期刊投入较大的支出,主要用于英文期刊。获得资助的期刊每年平均120万元,国内某些英文期刊1年通过不同渠道能获得300多万的专项经费,发表的论文每篇平均花费3万元。某些获得国家资助的英文期刊以高稿酬到海外组约高引用率的论文[10],而不少英文期刊发表的论文大多来自亚非拉国家[11]。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获得资助的中文科技期刊,不仅数量少,而且资助额度低,较高仅为每年50万元。结果很明显,这一急功近利的做法加重了我国论文的外流,期刊首发权的丧失,也挫伤了广大中文期刊办刊人的积极性,不利于中文期刊质量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现状与展望

发展现状

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都是综合性的,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人员,不管来自什么样的专业,都是综合性的孵化器,主要是提供一些场地、设施,技术咨询和市场连接上的服务,现在看来这种类型仍然是最多的。我国最初的孵化器大多在高新技术园区里,这样可以依托高新区的好环境,依托它的政策、服务和硬件环境。因此在中国的孵化器高新区得到了很好的支持。另外,还有一些是高新区外的,主要分布在一些大中城市。在中国做孵化器的事情,大致涉及到这样的一些组织。科技部是一直在领导孵化器事业的国家较高部门,相关的有教育部、人事部、外专局,在留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上有一些事务合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负责审批孵化器,并且给予经费支持。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为什么跟科技非常密切呢?我们看到国外的孵化器,也不都是技术型的,而中国孵化器绝大部分都是科技型的,因此现在我们都叫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国开放以后,最初走出去的是一些学者,因此带来的更多的是跟技术方面有关的,而且感觉到中国要实现一个比较快速的发展,应该把技术和经济很好地结合起来。反映最快和最敏感的也是在科技这样一个部门,因此在中国造成了孵化器首先接受的是科技部门而不是经济部门,后来经济部门也发展起来了,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但后来孵化器的工作仍然是在科技部的推动下发展起来的。

中国孵化器的发展得益于几个方面。一个是根据中国的国情,政府在里面的推动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纳入火炬计划,作为高新区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不断推动,至少没有把孵化器的火熄下来,关键的时刻又发展上去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第二是中国市场的发展。中国原来是计划经济的体制,后来十几年中往市场方面推动,并且法律上确认了私人企业发展的地位,这些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这么多企业都要找地方,这是孵化器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市场,因此孵化器就像雨后春笋般在中国大地上发展起来了。

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现在孵化器发展是很好的,但是发展当中,我这里要提出几个问题。我要申明的是,及时,这些问题不是所有的问题,第二,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中国的问题,可能国际上都关心这几个问题。

及时,物业化问题。比如盖一个楼,有物业管理中心,要和这个有区别。在孵化器发展过程中,场地是很重要的,要增加场地,提供一个非常好的环境。现在如何加速产业化,使它尽快成长是大家的一个目标,仅靠物业就很难了。孵化器的定义有三个方面,一个是场地,一个是公共设施,一个是服务。在这三方面,物业应该是没有问题了。公共设施也有一些了,更主要是企业成长、企业营销、企业融资等等相关的服务如何提高的问题。在提高方面,服务的机制要提高。

第二,孵化主体与创业主体的区分。有一些说是孵化器,是自己在办,找一些人打工,你们进行研发,创业中心一个一个企业出来了,是我控股的。在国际交往中,创业主体还应该是那个企业,企业家很重要。孵化器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包办,说有了孵化的经理,企业肯定能成长起来,不是这样,你应该创造一个环境,一个温床和条件,能否成长起来还是看企业家,这个环境对锻炼企业家很有好处。中国的孵化器这方面应该多注意。过去一些综合性的创业中心问题不是很大,但是现在增长数量很快,大家交流比较少,各种的理解就出来了。有一些说是办孵化器,实际是在自己干企业,也影响了企业家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第三,政府的角色定位。政府的推动作用非常非常大,这在中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现在存在着一个问题,对具体事务干预比较多,孵化经理有多少时间用在为企业服务上?实际很多人是围着领导转。政府不仅创造很多条件,还干预企业,说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甚至财务,也管起来,就安排几个人看看房子,打扫卫生就可以了。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讲的意思不是说政府的作用就不需要了,在中国来说,政府推动和创造环境方面还是非常重要的,关键是找准定位。

第四,短期行为。建孵化器,特别是科技型孵化器,大家还是希望未来有一个非常大的回报,对社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回报。但是由于各方面,包括各种投资者的要求,认为孵化器要赚钱。造成孵化经理对企业来说不是孵化器了,而是催化器了,让企业快速成长起来。有的人到孵化器参观,说我到这个企业十次了,怎么还没有成为上市公司啊?这使孵化器的经理压力很大。

解决办法

一是大孵化器内部拆分的设想。我不是说把每一个人都拆分,都不要搞这么大。现在孵化器有的是几十万平方米,面积很大,企业也很多,有一百多家,二百多家,甚至还要多。孵化器有十几、二十个人,这样你能给企业提供什么服务?我做了一些简单的调查,孵化器经理跟每一个企业家认识不认识?经理说认识50%,这已经不错了,有的连认识部不认识,找你很困难。企业家非常希望你能随时给他们出出主意,联系联系事情,但是找不到。那么多企业,孵化器那么少人,能做什么事情?只做物业。不是说干大了不好,从内部设置来讲,除了综合性的部门以外,我建议有一些孵化小组,把企业进行归类,生物的,IT的,三五个人对准二三十家企业可能更好一些,这样对企业的发展和成长更有好处。如果说孵化只是简单的一些东西,就谈不上孵化了。

第二,政府办的孵化器。国外有非常成功的非盈利的财务管理模式,政府管理的孵化器过去沿用的是事业单位的制度,事业单位也不一样,有的靠政府很近,有的靠市场很近。靠政府很近的一些孵化器有自身的待遇、激励问题,为企业服务创造了很多机会,跟自己好像并没有什么关系,那么他们如何有积极性继续为企业尽心尽力做服务呢?政府办的毕竟有一个战略目标,希望创造社会价值,因此要把这个跟孵化器管理、经营,财务问题结合起来,国外有成功的经验,我们可以学习,个人的工资、报酬应该尽量满足,应该比社会中等水平好一些,如果做得好,应该有奖励,但是现在有的做不到,说应该跟政府一样,拿公务员的工资。这样就没有激励机制了。

第三,私人投资的,还是公司制的,追求利益。虽然不是战略的,但是对社会有直接、间接的促进作用。本身中小企业创造这样的一个环境,中小企业来了,房子租出去了,自己得到好处了,但是社会也应该得到好处。这些应该鼓励发展。我考察过国际上的公司,很重要的是要掏的起房租,否则对不起,不要进。这跟公司制度是一致的。

第四,要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民间促进机制。一些协会、研究机构要关注,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案,使孵化器得到政府和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对下一步正常、健康的运转是非常有好处的。

发展趋势新晨

及时是多样化趋势。主要是形式上,有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还有专门对博士的创业园。根据经理人的背景不同,关注点不同,因此产生了多样化。最初我们见到的都是创业中心,全国是一样的,一开始是这样的,但是今后肯定是多样化的。

第二是多元化。这主要是指投资方面。孵化器不仅政府关心,风险投资人也关心,私人机构也关心,各方面都关心。有的希望通过一些孵化,找到很好的项目,愿意投资,造成多元化的投资方式,这是孵化器发展的一个很有利的情况。

第三是网络化。孵化器之间的合作。企业今后的发展不能局限于一个点上,应该走出去,一个是要走出本市,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可能的话走到国际市场上,这样的发展会对你很有利。区域性的,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大中华区这样的孵化器,在亚洲我们成立了MBI这样的组织,国际上有MBIA,中国孵化器协会和太平洋的孵化器也有合作关系。这是不同的网络层次关系。

第四是专业化。这是指服务上,应该往专业化上发展,给企业提供一些更深层次的,企业需要的技术方面的支持。因此有一些专门对生物的,有IC设计的,有软件的。

第五是国际化。我们今年参加MBI的年会,明年还要参加在日本的会议,中国的孵化器应该多了解外面的情况,走出去,我们加入WTO了,企业也要到国际市场上发展。

第六是集群化发展。在高新区里,不仅孵化器有孵化区了,各式各样的孵化器在一起。一些中介机构围绕着这些孵化器提供会计事务所、投资、融资等各方面的服务,使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作用。

中国科技论文:新中国科技创新实效分析

1新中国科技创新政策的文本分析

简单说来,所谓科技创新政策,即政府为促进科技创新而采取的各种直接与间接的措施。就新中国科技发展而言,在及至1996年前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实际上并未制定出独立的科技创新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一直是对以往科技政策与实践的延续,通过加强对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等的协调来促进科技创新活动的。具体是:

(1)科技创新发展目标:从常规变化模式到范式转换—平衡模式。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科技发展政策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其创新发展目标模式上的变化。依据托马斯•库恩的科学进步模式理论,政策变化大致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常规变化模式,即政策在保持基本方向或目标的前提下发展演化,或新旧政策之间保持较大程度上的连续性;二是范式转换—平衡模式,即政策连续过程出现中断或飞跃,新政策取代旧政策[1]。从政策文本上来看,以1996年为分界线,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目标变化正好经历了这样两种模式。

1)1949年至1995年的常规变化模式:引进创新。在这一科技的历史发展时期,因为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科技发展政策必须是在学习外国的基础上进行赶超和创新,所以是时我国的科技创新发展目标虽几经变化,但总体而言,还都是在保持基本方向不变前提下的发展变化。具体提法主要经历了以下几次转换:新中国成立初期,在科技基础薄弱、科技发展任务紧迫的情况下,采借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成为解决我国科技现代化发展中矛盾的选择。1950年6月14日,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在其《关于中国科学院基本任务的指示》中确立的科学研究方向之一是:“根据近代科学研究发展的趋势,吸收国际进步科学的经验,从事有计划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以期赶上国际学术水平”。可以说,这既是新中国在成立初期对科学发展的最初部署和政策探索,也是其对科技创新发展之路的最初把握。1958年初至1960年末,在“跃进”的口号下,我国科技事业也被带入了“”的快车道,形成了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大规模的“群众性科技网络”。1958年5月,刘少奇在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工作报告中,要求“在尽可能地采用世界上近期的技术成就的同时,在全国的城市和农村广泛开展改良工具和革新技术的群众运动”。是时,党和政府为多快好省地发展我国的科技事业,在引进创新的科技发展道路上采取了不切实际的超常跃进政策。1961年至1966年,科技领域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制定并实施了《科研工作十四条》及若干政策条例,对科技界“左”的思想进行了有力的纠正,科技政策由此逐步走上了符合我国国情的轨道。在纠“左”的同时,同志对科技发展中的引进创新问题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明确指出:“我们不能走世界各国技术发展的老路,跟在别人后面一步一步地爬行。我们必须打破常规,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强国。”[2]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科技发展中的引进创新指明了正确的方向。“”爆发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科技领域的赶超政策一度排斥了此前学习外国的正确做法,将学习外国科技错误斥之为“洋奴哲学”、“爬行主义”。此间,这种科技排外政策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纠正,但“左”的科技政策事实上成了“”中党的科技政策的主流,最终使得我国科技政策中的引进创新发生了重大的扭曲。也正由于此,我国科技发展基本被隔离于世界科技发展的潮流之外,赶超政策演变成了空洞的政治口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科技政策重新回到了正确的轨道。198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其转发的《关于我国科学技术发展方针的汇报提纲》中,强调“在今后一个时期里,重点应当放在学习、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对我国适用的技术成果上”;与之同时,又指出“学习外国同自己的研究和创新必须结合起来,否则就谈不上真正的消化吸收。”可以说,这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及时次比较系统和比较完整地阐明科技引进和科技创新的关系。

2)1996年至今的范式转换—平衡模式:从引进创新到自主创新。1996年至2005年为范式转换阶段,积极探索科技自主创新。1996年3月,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科委分别着手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速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1998年6月9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国科学院关于开展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汇报提纲,决定由中国科学院先行启动《知识创新工程》,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试点。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要求把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相结合,防止低水平重复,实现在较高水平上的技术跨越,形成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增强持续创新的能力。2006年至今,为范式平衡阶段,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鼓励自主创新的机制。2006年1月9日,同志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决策,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创新型国家,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走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为此,2006年2月9日,国务院在其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简称《纲要》)中,确定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在了全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此后,为切实贯彻《纲要》的目标,国家又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技术标准目标,激励企业走出一条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自主创新之路。

(2)科技创新发展方式:内涵式发展为主,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从科技政策文本上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科技创新一直主张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注重发挥企业、国家科研机构和大学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通过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进而形成我国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1956年,同志在代表党中央所做的《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中,提出了我国赶超世界先进科学水平的主要途径,具体包括:派人去苏联学习,聘请苏联专家,向外国专家学习;集中最的科学力量和大学毕业生到科研方面;把科学院作为“火车头”,同时加强高校的科研力量;政府各部门加强科研工作;重视应用;等等。这些具体的科技政策体现了建国之初党对科技创新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追求。在“”的高潮中,党对科技发展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提倡专家和群众相结合、土洋结合,用群众运动的方式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及至1964年,又提出科技发展必须做到三方面的结合,即“学习外国必须同独创精神相结合。采取新技术必须同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相结合。必须实行科学研究、教学同生产相结合”[3],力图通过开展轰轰烈烈的群众性革命运动来实现对世界先进技术的赶超。“”时期,在极“左”思潮的支配下,宣扬开门搞科研,坚持科研要以工人、农民为主体,实行两个“三结合”,即工农群众、革命领导干部和科学技术人员三结合,科研、生产和使用三结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迎来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历史的新时期。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听取国家科委的工作汇报时,明确提出必须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科技发展计划结合起来,克服它们之间相互脱节的毛病[4]。在这一讲话精神指导下,国家将全国科技工作部署为直接为振兴国民经济服务、跟踪和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和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三个层次。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其的《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提出我国科技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科学技术是及时生产力的思想,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发展,努力攀登科学技术高峰。”这一方针深化了我国科技创新内涵式发展的理论。及至新的世纪,同志在2006年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又指出:“要继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大学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进一步形成科技创新的整体合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及时次对我国科技创新内涵式发展进行的系统阐述。

2新中国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效果评析

科技创新是一个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关键,是保持一个国家科技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源泉。在我国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定、贯彻和落实过程中,只有兼顾好科技创新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三者之间的平衡,处理好科技发展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才能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科技创新发展之路;否则,我国科技创新发展之路就会出现曲折。这已为新中国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的历史所应证。科技政策的作用通常是通过价值导向、相关政策渗透或直接的政策指向来实现的。新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科技领域贯彻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战略方针,旨在通过高度集中的国家计划实施科技的“赶超”战略,即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赶上乃至超过发达国家的先进科技水平。对于这一包含科技创新内容的科技政策的得失,用辩证法一分为二的观点来看或许是比较恰当的。客观讲,基于当时的国际环境和中国的科技现实状况,这样一个科技“赶超”战略的形成和实施,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因为在科技资源少、国力有限和国际封锁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优先发展国防工业、重工业及尖端技术的科技发展战略,使我国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重大成就,从而为此后我国的科技创新奠定了基础。以“一五”期间为例,在苏联援建我国156项重点工程的同时,我国还从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引进了5000多项科学技术成就,并积极与苏联科研技术部门合作,共同进行了122项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至此,我国一系列新兴技术从无到有地发展起来,极大地缩短了与世界科技先进水平的差距,开始走上现代化的道路。在国内局势发生变化尤其是中苏关系恶化后,作为一种回应,我国在科技引进创新的发展道路上开始提倡“自力更生”的科技发展战略,并由此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如“两弹”的研制、卫星上天、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结晶、陆相成油理论等。“两弹一星”的研制成功,不仅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而且以局部领域的优势带动了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建立和发展。

但毋庸讳言,就总体而言,因是时我国科技发展的主要目标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其最终的科技创新绩效是差强人意的。这集中反映在造成了科技与经济的严重脱节,出现了发展中的“两张皮”的现象,极大地束缚了科学技术作为“及时生产力”的发挥[5]。是时,由于党和政府的科技创新政策还比较模糊,且多属微观的管理,没有一套具体而又完整系统的科技创新政策,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偏差,以致我国科技创新的成果不仅比较零散,而且创造性的研究工作也比较少,尤其是十年的发生,背离了科学精神,使我国与世界科技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拉大,科技人才出现了断层,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遭到严重的挫折。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中国科学技术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我国政府通过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的配套改革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倡导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相结合,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八年科学计划》实施的结果是,1980年至1985年,重大科研成果有37722项,平均每年6287项,其中有些已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甚至有些还处于经验丰富地位。“863”计划的实施,则把我国推到了世界高科技竞争的起跑线上。据有关资料显示,该计划实施“10年来,在前5个领域共取得研究成果1200多项,其中540多项达到国际水平,567项获国家或部委级奖励,获奖率是45.6%,获国内外专利244项。对36项关键技术的评估分析,60%已进入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11%达到或保持了国际经验丰富水平,缩小了同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6],即取得了一大批具有世界水平的创新成果,突破并掌握了一批关键技术,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高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1998年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公布的《国际竞争力报告》显示,中国科技竞争力已从1997年的第20位上升到第13位。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1年12月2日在北京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显示:2001年至2011年(截至2011年11月1日)我国科技人员共83.63万篇,排在世界第2位,比2010年统计时上升2位;论文共被引用519.14万次,排在世界第7位,比2010年统计时上升1位;2010年,中国在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大幅上升到5203篇,排在世界第2位。

在推动科技创新的同时,20世纪80年代以来,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火炬计划”的实施也成效显著。在1995—2006年间,中国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78%增加到4.77%,而占制造业增加值的比重则从6.2%增加到13.9%,增加幅度都超过了1倍,年平均增长率都接近于20%,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这些数据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经过多年的市场化改革,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变得更加紧密,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源泉。但与之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我国这一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在具体实施中也暴露出了一些不足之处。以《八年科学计划》为例,因其规划指标过高,研究项目设置侧重于在科技前沿做出有国际水平的独创成就,对学习、消化吸收国外业已成熟的技术重视不够。为更加切合实际,我国政府在1982年不得不作出必要的调整,确定在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完成38项重点攻关项目。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创新是技术进步的一个捷径,但我国长期以来重引进、轻消化吸收再创新,关键技术自给率低,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还比较少。根据2004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用于引进技术的资金和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资金投入比例只有1∶0.07。我国这点用于消化吸收的费用,只能用来解释图纸以及对引进技术的效果做点验证,保障引进的设备可以使用,不可能做到吃透、消化,更不可能创新,以致陷入了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恶性循环,长期以来形不成有自主产权的技术和产品,自然也就缺乏核心竞争力。有研究报告认为,2004年中国科技创新能力在世界49个主要国家(占世界GDP总额的92%)中位居第28位,处于中等水平[7]。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专利申请量和授予量虽已大幅度增加,但却是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主,对技术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发明专利明显不足。我国的科技论文数量虽不断攀升,已经位居世界前列,但引用率低。在1995年至2004年间,我国科学论文被引频次排在世界第14位,篇均被引频次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研发强度来看,虽然经过多年的市场化改革,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变得更加紧密,科技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源泉,但投资不足的问题仍很严重。2006年,中国的研发强度,即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只有1.62%,与《纲要》中设定的2.5%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显示,在我国的大中型企业里,2003年技术开发投入只占销售比例的0.75%,2/3的企业没有自己的科研开发机构,3/4的企业没有科研开发活动。

3新中国科技创新政策推进的路径选择

科技创新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系统工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展紧紧依托科技创新政策而不断向前推进。通过上述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科技创新政策的文本与实施效果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科技的创新能力与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极不相称,科技创新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的科技资源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稀缺的,而为了实现经济赶超的目标,建设一个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就显得非常重要。当前,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展不仅对科技创新政策内容(科技创新政策客体),而且对科技创新政策主体和科技创新决策过程都有着深切的创新诉求。一是从科技创新政策主体角度来看,应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向度的中央政府选择模式,实现科技创新政策活动主体的多元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机构掌握和支配着所有科技创新资源和要素,各微观主体严格隶属于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并因缺乏对各种科技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支配权失去了创新的自由度,最终酿成、延展成所谓科技创新的行政极权模式。在这种科技创新行政极权的政策选择模式中,科技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产生了严重的裂变,认为科技创新行政极权的政策选择高于科技创新的自身逻辑性,即以行政计划取代科技创新的内在逻辑与发展规律,否认科技研究者的自主性和自由性,国家要素成为科技发展的刚性,科技研究丧失殆尽了其应有的发展弹性。这种单向度的中央政府选择模式的深层究因,主要在于其受制于计划经济的束缚,并认为市场处于失灵状态。在这种科技创新政策单向度的中央政府选择模式下,其利益博弈的结果是,中央政府作为宏观管理者,在保障科技发展满足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考虑我国科学技术力量的现状及其可能的发展速度的同时,力图实现科技事业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协同发展。至于作为科技事业发展相关利益者的地方政府和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由于缺乏影响科技创新政策制定的途径,只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在自身权力范围内确保自我利益的较大化,最终自然导致相对较差的科技创新绩效。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和发展,客观上要求科技体制也相应进行改革。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由1978年以来的试点和自发探索过渡到政府推动下的展开,政府管理科技的权力在不断进行解构和重组,“自下而上”的科技创新政策要求日益增多,科技创新政策活动的主体也由此走向多元化。因此,今后我国科技创新政策推进的路径之一,就是改变单向度的中央政府选择模式,实现科技创新政策活动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分权改革、下放权利,使得各级政府和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与科技创新利益相关者都能通过多种途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和监控,只有这样才能使不同权力主体之间的权力博弈趋向平衡,最终实现科技创新政策的有效性。二是从科技创新政策客体角度来看,应从注重单项科技创新转变为更加强调各种技术的集成创新,突出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发展模式。当今世界科技发展呈现出的态势是:你不上,别人就上了。正因如此,世界各主要国家几乎都把促进科技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基本战略,中国科技发展同样也面临着自主创新方面的巨大压力。归结起来,我国科技自主创新可分为三个层面或三种类型:以获取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为诉求的原始创新;将多种相关技术有机融合,形成新产品、新产业的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8]。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时期,我国包含科技创新内容在内的科技发展规划比较注重单项技术创新,而忽视集成技术创新,特别是无形的综合型集成技术创新。这虽是科技创新的必经阶段,但单项技术的研究创新由于缺乏优化组合与集成,事实上很难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产业,往往成果鉴定验收后就被束之高阁。这是因为技术本身固有的承接特性和关联特性,使得单项技术的研究创新难以形成力量,如果通过整合形成一个核心能力,则会产生更大的效果。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真正的核心技术是市场换不来、花钱买不到的,要提高中国科技的国际竞争力,科技创新能力是决定性因素。我国要实现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的重大转变,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也是必然的选择。至于是以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还是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工作重点,要根据国家、区域、行业或企业的具体科技生态环境而定,不能一刀切,即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发挥比较优势,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自主创新之路。三是从科技创新政策的决策过程来看,应去除经验决策的主观随意性,切实加强科技宏观管理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政策的科学化水平。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科技创新政策的决策过程带有很强的经验决策的痕迹。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学习苏联先进技术的过程中,有过于依赖苏联和排斥西方科学的倾向;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因照搬苏联科学的体制甚至苏联的科学思想,不仅带来不能选择其他国家的更有利于中国发展的技术,造成引进的技术来源相对单一,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提高自主开发创新和自力更生的能力,这为后来中国科技发展出现曲折埋下了隐患。虽然从深层次看,这是由于受到当时冷战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只有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愿意对华提供科学技术帮助,“一边倒”实际反映出的是我国政府一种不得已的无奈选择,但这一政策的出台明显受到了意识形态价值评判的驱动,存在着“以美划线”的偏差,对加强与资本主义国家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抱着的态度。如此,这样的决策过程就难免显得主观随意性有余而科学性不足。另外,我国科技创新政策应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新的科技创新政策与旧的科技创新政策之间应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补充的关系。然而,我国在目前科技创新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对这种政策间的关联性还认识不足,如:一方面,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政策中,大力鼓励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另一方面,国家又缺乏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开发投入的有效政策,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动尤其难以得到金融支持。这一政策内容的不协调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甚至在政策实施多年后,由此而引出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实践中各种矛盾和问题时,仍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从本质上说,科技创新政策是党和政府为促进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对科技创新进行宏观管理的工具和手段。“长期以来,由于传统体制的影响,我国科技资源配置上的部门分割、行业分割和条块分割,缺乏围绕国家目标形成分工合作的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活动实现国家层次上的统筹协调比较困难,造成了资源浪费和低水平重复。”[9]要跳出这种怪圈,就得改变科技创新政策的决策方式,进一步完善科技咨询和决策机制,推进科技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综上所述,针对我国科技创新政策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外科技生态环境,国际化、市场化和现代化将是大势所趋,我国的科技创新政策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有效应对这些趋势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作者:朱正奎工作单位:江苏理工学院

中国科技论文:中国科技文献与知识产权研究

本文作者:李励工作单位: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科技文献资源数字化是建设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系的基础,目前,我国对信息资源数字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还比较薄弱,不少问题还未形成共识,而科技文献信息资源数字化过程中首先必须正确处理知识产权问题。因此,知识产权研究将是浙江省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设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1浙江省科技文献资源共建共享主要内容

浙江省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分2个阶段:及时阶段,建立全省科研院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系,联合省内主要科研院所、信息机构,根据各自的地区特点、专业特点和重点学科的建设发展方向,建设特色数据库,合力建设全省的科技文献信息资源体系,为全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设奠定基础。第二阶段,建立全省公共、高校、科研三大图书信息系统的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系,根据浙江省科技经济的发展需要,按照统一协调、规范加工、联合上网、资源共享的原则,实现所有成员馆信息系统互联,开展联合采集与资源建设的馆际协调,馆藏书目数据的联网检索,充分发挥馆藏优势和资源共建共享公共网上信息优势,为建设浙江经济强省、科技强省和文化大省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信息服务。目前,为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和科研院所图书馆三大系统的信息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三方的文献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浙江图书馆、浙江大学图书馆和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三家根据各自的资源配置和网络建设情况,合作建设的浙江省联合知识导航网,于25年12月26日向广大读者正式开放。

2浙江省科技文献资源共建共享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要建立浙江省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必须以数字化为基础,科技文献信息资源数字化建设必然涉及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实行知识产权保护与为用户提供合理利用已有知识的权利和机会同等重要。在科技文献信息资源数字化的过程中,必须妥善解决两者之间的关系。

2.1科技文献信息资源数字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数字化技术是利用光电扫描技术把文字、数值、单色和彩色图形、静止和活动图像、声音等多种形式的信息转换成二进制数字编码输入计算机系统。关于信息资源数字化,国家版权局1999年发的第45号5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6中第二条将制作数据化制品规定为复制行为,最近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版权局共同起草的5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6也十分明确地将作品数字化定为复制权。这表明,对信息资源数字化属著作者的权利。因此,浙江省在科技文献信息资源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法律规定尊重知识产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争取知识产权拥有者主动授权,否则就会构成著作权侵权行为。

2.2特色数据库自身的知识产权的问题

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特色化的建设,开发具有专业特色的文献信息数据库,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是浙江省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建设面临的重要课题。由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牵头的全省重点科研院所信息资源建设的其中一个重要成果是根据各院所的专业特色建设一批特色数据库。特色数据库的开发制作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和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传播时则易被复制且隐蔽性强,如果开发者权益得不到合理保护,则会抑制特色数据库的生产。因此,利用法律手段、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保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数据库是十分必要的。

3解决浙江省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设中知识产权问题的主要对策

3.1建立强有力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的集中管理

任何一项工程,没有严密的组织管理和健全的协调机构,都不可能得到持续和稳定的发展。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同样需要严密的组织和科学的管理。浙江省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在实施严密组织时,应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的集中管理组织部门,联系知识责任者与知识使用者之间、图书馆与出版界、传播媒体、其他网站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使作者的著作权得到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也免去了共建共享过程中各环节的困难和麻烦,同时有力地保护共建共享自身信息资源体系的知识产权。共建共享协调机构通过这种集体组织的形式去争取有关信息资源建设、传播和利用的授权,从而解决信息数字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同时以集体组织的形式及时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出现的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矛盾和争端。

3.2加强与出版界合作,以规避版权

随着版权保护措施的总体走强,浙江省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调机构必须加强与出版界进行合作,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优先从有关出版社获得一些科技信息资源的使用权,或以酌量交版税、分级次交费等方式规避版权。这样出版社利用自己专业编辑的专业优势及经验进行优化选题,并利用授权上的优先和经济性为浙江省的科技文献资源共建共享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而共建共享通过网络技术优势,通过数据、展示平台、信息数字化传输来对出版社形成良好的宣传效应。因此,加强与出版者的沟通,以适度合作的方式妥善解决浙江省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建设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3.3充分利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随着数字资源的不断普及,因其可直接在网络上进行传输、下载、打印等非法获取科技文献资源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我国已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6中权利的限制条款规定了12种情况允许公众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用法律规定的方式,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作品的正当的合法行为。因此,通过充分利用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可以解决浙江省部分科技文献信息采集和信息资源数字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对于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界限的,我们应该在立法上争得5著作权法6赋予法定许可。法定许可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其作品,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也是著作权制度下的一种权利限制。较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5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6已将法定许可延伸到了网络媒体,且确认了网站信息传播者的法律地位,赋予了其类似报刊社享有的法定许可权利。为了解决新的版权问题,在浙江省科技文献共建共享体系建设中有必要更多的享受法定许可的权利。

3.4建立浙江省科技文献共建共享信息资源

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措施根据各自的地区特点、专业特点和重点学科的建设发展方向,以需求为导向,形成的各类特色数据库,以其实用性和新颖性,从整体上提高了浙江省科技文献资源的保障水平。作为浙江省科技文献共建共享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建立特色数据库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措施十分必要。这些特色数据库需要通过采用一系列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如访问控制技术、数据加密技术、信息确认技术、智能技术才能更好地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访问控制技术是一种访问者对特定网络资源是否能访问或者访问的深度和广度的技术。数据加密技术即将需要在网络上传递的信息先进行加密,当加密信息到达目的地之后再解密的一种技术。它是保护数据库知识产权的主要手段之一。信息确认技术通过严格限定信息的共享范围来达到防止信息被非法伪造、篡改和假冒。智能技术-.用户控制的范围内外散布和移动在各关键部位,具有部分的自治和自保护功能。因此利用法律手段、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