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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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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经济学论文

行为经济学论文:价格垄断行为经济学论文

一、当前价格垄断问题的行为表现

(一)企业价格联盟行为

新古典经济学认为追求利润较大化是企业的本性,因此,在市场中企业总有协调生产和定格行为的动机,通过合谋限制产出和提高市场价格,最终增加自身的利润和共同的利润。公开协调定价和产出行为的企业联盟被称为卡特尔,包括一个行业中所有企业的卡特尔实际上构成了垄断,成员企业分享垄断利润。这种价格联盟行为实际上造成价格垄断,掠夺了消费者的利益。2011年,宝洁、联合利华、立白、纳爱斯等知名日化企业集体对日化产品涨价,这四家企业占据全国日化产品八成以上份额,虽然没有公开的价格垄断协议,但它们利用市场的优势地位,集体涨价行为仍然属于价格协同行为,涉嫌价格联盟。

(二)价格歧视行为

在竞争市场中,企业无法制定自己的价格策略,是市场价格接受者。然而,在现实经济中竞争市场是难以存在的,不竞争市场往往是常态,这就给企业实施自身的价格策略以“可乘之机”。企业为实现利润较大化而采用非统一定价,价格歧视是企业常常采用的手段。所谓价格歧视就是企业利用其市场势力来较大化利润的非统一定价策略。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常见的非统一定价形式是三级价格歧视,即企业对购买不同数量同一产品的不同消费者收取不同的价格。当前在服务业领域价格歧视现象非常普遍,例如餐饮、娱乐、医疗、服装等领域,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购买不同数量的产品或服务价格相差甚远。无论何种价格歧视最终都是掠夺了消费者剩余,使社会福利水平下降,因此,政府对价格歧视必须予以高度关注。我国政府处理价格歧视的典型案例就是2011年4月,国家发改委根据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所接到的举报,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公司互联网专线接入价格情况进行了反垄断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备的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歧视。这一反垄断调查在社会上引到了积极反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中间品价格垄断行为

当前,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不仅表现在消费终端,在企业生产的中间品市场也逐渐出现价格垄断行为。这类中间品厂商往往具有某些方面的市场支配地位,它们为谋取超额利润,往往对下游厂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最终导致终端消费品价格扭曲。这种价格垄断行为不仅造成中间品市场价格扭曲,资源配置失效,而且对整个产业上下游企业发展也极为不利。因此,相关部门必须重视这类价格垄断行为。例如: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通过调查认定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曾因非法控制复方利血平原料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导致相关制药企业停产。被国家发改委分别处以687.7万元及15.26万元罚单,被认为是我国自2008年《反垄断法》出台后的“首起垄断重罚案”。同样,2014年,国家发改委针对豪车进行反垄断调查,一个主要的证据就是豪车“零整比”过高,反映了豪车生产企业通过控制零部件等中间品实施价格垄断行为。

(四)排他性协议行为

在现实经济的价格垄断行为中,除了直接与价格相关的行为外,还有一类行为虽然不直接与价格有关,但它排除、限制竞争,间接对价格施加影响,这就是我们常见的排他性协议行为。排他性协议常常在买卖双方之间约定特殊条款,从而排除或限制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获取同等待遇,使自身取得优势地位,从而创建一个不竞争市场,有利于实施自己的价格策略。近年来,这种排他性协议行为在销售渠道争夺上越来越显现,例如:2011年7月,工信部公布《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规定今后运营商不得与学校签订排他性协议,也不能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手机卡等;2012年,康师傅、统一两企业为争夺终端销售渠道,对销售商进行补贴,采取排他性协议,这些都属于排他性协议行为。

(五)平台价格垄断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发展,各种平台企业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平台企业可分为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实体平台诸如大型商场、超市等;虚拟平台诸如各种B2B、B2C的电子商务网站、团购网站、支付平台等。近年来,随着国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平台企业发展迅猛,然而面对双边市场,很多平台企业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地位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获取垄断利润,从而使平台企业的双边市场客户“苦不堪言”。这种平台价格垄断行为虽然能为平台企业带来暂时的超额利润,但对平台产业的发展是不利的,也使整体社会福利水平下降。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对这一平台价格垄断行为予以高度重视,亟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为约束。例如:2011年10月10日,淘宝商城公告,大幅提高技术服务年费和商铺的违约保障金,引起中小卖家不满,淘宝商城受到数千自称“中小卖家”的网民集体攻击,商务部就曾表示“淘宝事件”源于我国网络管理的法律基础薄弱,网络零售领域法律缺失以及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另外,大型商场和超市的“进场费”在国内零售业已是人人皆知的“潜规则”,一些大型零售商凭借市场优势地位,对中小供应商收取进场费、条码费、陈列费、节庆费、返点等数十项费用,这些费用大多不写入合同,随意性极强,商务部等部门在治理这一乱收费现象时也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而受到诸多阻碍。

二、价格垄断行为产生一般解释及其缺陷

价格垄断问题一直与市场经济发展“如影随 行”,传统经济学对于价格垄断问题产生的原因也作出了多种解释。

(一)“市场失灵”论及其缺陷

在传统经济学看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资源配置起着基础性作用,然而现实中市场也常常“失灵”,导致市场均衡状态偏离帕累托配置,而这就为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埋下了“伏笔”。从市场失灵角度来看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及时,不竞争。在竞争市场,企业只是价格接受者,而无法影响价格。由于竞争市场的种种约束条件,使其在现实中难以实现。而在不竞争市场中,由于技术、规模经济等原因,企业要进入一个市场必须支付一定成本,特别是要支付一定的已进入企业不需支付的成本,从而形成了进入壁垒,产生垄断,给垄断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以“契机”。第二,不信息。自由竞争理论假定市场活动的主体拥有市场全部充分的信息,然而现实却事与愿违,参与市场活动的主体往往无法掌握市场全部信息,而企业往往拥有产品(包括服务)生产的全部信息,从而拥有更多信息主动权,为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创造了条件。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当有效需求增长、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因而大大超过自然价格时,运用其资本以供应这种市场的人常常小心翼翼地对这种变化保守秘密。”可见,“市场失灵”论认为不竞争和不信息是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获取垄断利润的原因。“市场失灵”论解释了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产生的客观原因,阐明了市场功能性的失灵为价格垄断行为提供了条件,但这更多是从企业外部角度考虑,因而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市场失灵无法解释在某些充分竞争的领域,诸如电子产品以及日用商品等行业,企业依然企图通过价格联盟,谋求价格垄断;另外,市场失灵也没能解释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究竟是企业主动行为还是受外部环境诱使所为,以及为何企业面对市场失灵没有自我约束行为。

(二)“利润较大化”假说及其缺陷

“利润较大化”是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另一种解释。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视为生产函数的集合,是一个生产计划集,企业的目标就是追求利润较大化。基于“利润较大化”假说,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为了实现利润较大化目标,企业会采取以下行为:及时,尽可能降低成本。企业会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各项生产要素成本,努力使自己的平均成本低于行业平均成本,并使企业产量扩大到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有利于企业获取租金;第二,谋取垄断地位。为了实现利润较大化,企业总是有谋取垄断地位的动机,因为垄断者可以自己设定价格而不需要担心竞争对手会压低价格,垄断者可以设定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从而获取更多的生产者剩余,获得垄断利润。正如亚当•斯密所言:垄断者通过使市场经常存量不足,通过绝不使有效需求得到充分供给,就可以将其商品大大超出自然价格出售,使自己得到的报酬(不论为工资或利润)大大超出其自然率。“利润较大化”假说说明了企业追求利润的本质属性,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利润较大化”假说把企业只是作为一个“黑箱”,没有把企业看成一个组织,也没有关注外部环境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因此,“利润较大化”假说对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解释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企业作为一个组织,它的行为就并非仅仅是生产函数的集合,企业的交易成本被“利润较大化”假说掩盖,而企业大量交易成本的存在对价格影响不容忽视;再者,“利润较大化”假说也没能回答企业追求利润行为对外部环境有何影响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对企业价格行为又有何影响。

(三)“市场结构”论及其缺陷

面对“市场失灵”论和“利润较大化”假说对于企业价格垄断行为解释共同的缺陷———忽视企业内部行为的考察。有一种“市场结构”论试图从“结构—行为—绩效”(SCP)的角度来分析企业行为。在SCP范式中,一个产业的绩效———为消费者提供利益的成功程度———取决于卖者和买者的行动或行为,而这些行动又取决于市场结构(卡尔顿,佩罗夫,2009)。“市场结构”论认为:及时,企业的价格行为与市场结构紧密相关,并最终影响企业绩效,因此,企业在制定自身价格策略时不仅会考虑外部市场结构以及产业集中度的状况,还会考虑自身成本收益问题;第二,绩效也与市场结构密切相关。换句话说,企业产品价格与边际成本之间的定价关系,最终取决于市场结构;这就说明了市场集中度越高,垄断程度越高,企业越有机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两者往往是正相关的。SCP范式对于分析价格垄断行为把企业内部决策与外部环境以及绩效相联系,具有积极的意义。然而“市场结构”论也存在明显缺陷:SCP研究者始终无法说清结构与价格之间的系统关系;另外,产业集中度本身就是由产业的诸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因而它不是一个可以解释定价和其他行为的产业特征。

三、价格垄断行为的行为经济学解释

前文所述的几种价格垄断行为的一般解释,各有侧重,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这些解释都存在缺陷,无法解释现实中价格垄断行为层出不穷的现象。现实中,企业价格垄断行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传统经济学理论对价格垄断问题趋向于用理性的、稳定的、简单的数理式的解释,但往往难有功效;行为经济学理论关注人类的心理动机和行为人在特定环境下心理调整过程,本文拟从这一角度对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进行分析。

(一)预期理论

传统经济学以“经济人”为假设,认为人的行为是理性的,决策行为具有稳定一致的特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的行为往往背离理性,尤其在所处环境发生变化时,更是非理性行为凸显。在企业产品定价行为上,传统经济学认为企业通过成本收益等分析方法很容易决策,而实际上却大大忽略了企业对市场和消费者的预期,而这预期反过来会大大影响企业的定价行为,产生非理性定价。Kahne-man和Tverskey(1979)提出的“预期理论”认为人在面临“获得”的时候是“风险规避”的,而在面临“损失”的时候是“追求风险”的。这里就隐含了一个问题,所谓的“获得”和“损失”都是有一个参照点的,不同的参照点所产生的“获得”或“损失”的心理感受是大相径庭的。在价格垄断问题上,企业往往选择的参照点是政府反垄断的惩罚以及惩罚的概率大小,从而决定企业是否会采取冒险行为。假设企业有A、B两种定价策略:A策略采取垄断价格,可以盈利300万,但有50%的可能被政府反垄断惩罚100万;B策略采取竞争价格,50%的可能盈利200万,50%的可能盈利100万,因此这时就要看企业的盈利目标定位,假设企业盈利目标是200万,那么A策略即使被反垄断惩罚也要完成盈利目标,而B策略可能刚好完成,也可能完不成目标,按照“预期理论”观点这时企业会“追求风险”选择A策略;而如果企业目标为100万,则A、B策略都能达到目标,这时企业会“风险规避”选择B策略。按照企业逐利的本质属性,企业一般会把盈利目标就高不就低,因此采取垄断价格成为企业的冒险行为,但也是企业在主客观条件下的一种理性选择。

(二)心理账户理论

传统经济学认为钱是可替代的,也就是说不论取得方式,同等的钱是同价值的,没有任何区别。然而,行为经济学研究发现,人们对不同的钱有着不同的“心理账户”,也就是说不同的钱是不可替代的。企业之所以积极谋求价格垄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企业有其自己的“心理账户”,企业作为行为人对于不同的企业收入并非同等看待。企业对待正常利润和经济利润在心理上是有区别的,是分别列入不同的“心理账户”的。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正常利润视为企业家才能的报酬并且计入企业的成本中;而经济利润则为企业总收益和总成本的差额,企业追求利润较大化,其实就是指追求较大的经济利润,而在实际企业经营中,即使企业的经济利润为零,企业仍然可以获得全部的正常利润,但企业是不会仅仅满足于获得正常利润,因为正常利润只是企业家的机会成本而已,这时“心理账户”问题就出现了。企业会把不同的利润分到不同的账户中去,对于正常利润企业家会认为这是因其才能报酬所得,而对这一账户企业家会认为是“辛苦所得”,并非经营企业的最终目的,即使获得了正常利润企业也不会再有扩大生产的动力。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建立任何一种新的制造业、任何一种新的商业部门或任何一种新的农业措施总是一种投机,设计人期望从而获得特别利润。”而这特别利润正是企业另一个“心理账户”———经济利润,企业为追求利润较大化,最终会体现在价格上。亚当•斯密(1776)指出,资本的利润随用它来生产的商品的价格变化而变化。通过价格垄断有利于获取超额利润,而对超额利润这一“意外之财”,企业的边际消费倾向较大,反过来又会扩大生产,维持市场的支配地位。可见,“心理账户”理论有力地解释了企业总是谋取价格垄断行为的心理动机。

(三)自我约束问题

新古典经济学效用理论认为人是理性的,人们的偏好是稳定的、不会改变的。然而现实中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人们的偏好往往随时间、地点、条件等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这就产生了“自我约束问题”。行为经济学认为“自我约束问题”普遍存在,那么如何使当事人意识到这一问题就显得格外重要。对于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也存在一个“自我约束问题”,企业明知道价格垄断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但是受自我约束的局限,企业却总有谋求价格垄断的冲动。Rabin(2001)根据对“自我约束问题”意识程度的不同,分为成熟型、幼稚型和偏幼稚型。这三种类型都会导致企业价格垄断行为的出现。及时,成熟型企业充分意识到存在“自我约束问题”,并且倾向于地预测将来的行为。当企业充分意识到自身的市场优势地位,企业会认为自己是价格制定者,并认为垄断价格可以为其获取超额利润,并利用这种优势地位构筑进入壁垒。当前许多自然垄断行业以及大型企业采取各种价格垄断行为就属于这种类型;第二,幼稚型企业根本没有意识到“自我约束问题”,因而会错误预测自己将来的行为。这类企业认为垄断价格在市场竞争中终究会回归竞争价格并等于其产品边际成本,从而产生拖延行为,企业最终仍然是采取各种措施维持垄断价格。当前企业价格联盟、排他性协议等价格垄断行为就是属于这一类型。第三,偏幼稚型企业虽然能够意识到“自我约束问题”,但低估了其造成的影响。这类企业虽然认识到价格垄断违背市场规则,但认为其行为对市场影响甚微,因而忽视“自我约束”。当前许多企业采取平台垄断行为、中间品价格垄断行为就属于这一类型。可见,“自我约束问题”有效地解释了价格垄断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四)信息不对称的市场行为

传统经济学以理性、信息为假设前提,认为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可以天然满足供求双方的需求。然而科斯认为,以理性为假设的新古典经济学是“黑板经济学”,随后新制度经济学家以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为前提,分析企业价格、谈判、契约以及合同执行等问题。从而打破企业“黑箱”,更加微观地观察企业一系列行为。Kreps(1990)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中(谈判各方具有私人信息),无效率的结果就会出现。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对于市场来说就是一种无效率,而产生价格垄断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及时,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易产生“道德风险”。由于买者对产品的信息相对于卖者总是处于劣势,这就为卖者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创造了条件,卖者会声称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涨价以及限制产量等行为以提高价格;第二,企业间信息不对称,易产生“不可验证性”问题。同行业的企业间对彼此生产状况是了解的,相互间看似没有什么私人信息可以隐藏,但是这些信息只是“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当一方产生价格垄断行为,由于相关信息的不可验证性或者验证的费用高昂,另一方往往只能“哑巴吃黄连”,这就导致企业间往往存在价格垄断的机会主义行为;第三,企业与政府间信息不对称,导致发生“逆向选择”问题。由于政府的有限理性,对企业的生产、组织以及销售等信息往往无法掌握,监管疲软。企业意识到这一点就会认为即使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政府也会难以知晓,即使知晓调查取证的费用也是高昂的,因此遵纪守法就成为企业的次挑选择,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企业纷纷谋求价格垄断。可见,信息不对称的客观现实为企业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创造了充分的条件。

四、利用行为经济学规制价格垄断行为

行为经济学为解释价格垄断行为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面对这些内外部因素,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既有经济利益的驱动,更是源起心理变动的影响,而面对这些复杂的企业经营心理活动,传统经济学的外部规制政策往往显得软弱无力,因此必须利用行为经济学从内部改变企业经营心理,从根本上约束企业相关行为。

(一)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重构企业合理预期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后文简称“国家发改委”)负责“查处价格垄断行为”。2011年2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两部规章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为依法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从目前反价格垄断实践来看,打击价格垄断行为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通过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重构企业合理预期。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应严厉打击价格垄断行为,在社会上创造积极影响,从而改变企业价格行为的“参照点”。假使企业价格垄断的收益为A,巨额罚单为B,当A≤B,企业就会意识到遵纪守法并不吃亏,这时企业就会“风险规避”,从而使企业建立合理预期,自觉摒弃价格垄断的图谋。

(二)建立惩罚机制,改变企业“心理账户”

正如定罪可能性和惩罚轻重受到社会控制,惩罚形式也受到社会控制。法律通常规定某种违法通过罚款、缓刑考验、教化,还是通过某种综合形式予以惩罚。反价格垄断最直接的惩罚就是根据价格垄断的情况不同进行罚款,近年来,我国反价格垄断实践中主要采取的就是罚款措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仅仅罚款惩罚是不够的,必须要建立一套综合惩罚机制,诸如:责任追究机制、市场禁入机制、举报奖励制度以及补偿机制等。通过建立一整套的反价格垄断惩罚机制,促使企业改变“心理账户”,企业不仅在心理有收入账户,而且也会增加损失账户,而这些损失账户在企业采取价格垄断行为时就会随时转化为沉没成本,除非永远无法被政府发现或被举报。现实中,面对一系列的惩罚措施和不确定的沉没成本,企业往往是“损失厌恶”的,企业价格垄断的冲动就会得到遏制。

(三)加强企业内部组织建设,促进企业自我约束

价格竞争是企业竞争最直观的表现。随着我国企业的不断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不仅要熟知国内反价格垄断的法律法规,更要知晓国际反价格垄断的法规制度。为了使企业适应全球化竞争,很多世界500强企业均设有自己的反垄断法规体系。很多企业设有专门的竞争法律和竞争政策研究组,时刻关注和防范本企业在生产、经营以及交易方面可能存在的反垄断法律风险,包括制定本企业的反垄断合规指南、组织企业员工进行专门的反垄断合规培训,以及在合同、交易条款上进行反垄断合规审查。因此,我国企业必须要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积极加强企业内部组织建设,逐步在企业内部建立反垄断合规组织框架体系,从组织和制度上促进企业自我约束。可见,加强企业内部组织建设,提高企业反价格垄断合规意识,可以促进企业自我约束,改变企业价格行为心理。

(四)加强市场监管,减少信息不对称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信号的正确显示是保障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前提条件。然而这一点很难由市场自身提供,需要政府通过对市场信号显示机制的规制来形成。因此,政府必须要加强市场监管,健全监管体系,保障市场信息公开透明。在反价格垄断市场监管方面:及时,规制企业相关行为,保障买卖双方信息对称。诸如:广告、售后服务、产品信息披露等;第二,建立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政府作为第三方应定期公布相关市场信息,诸如:原材料价格、劳动力价格、土地以及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等;第三,政府应建立价格违规举报举证以及奖励等市场监管配套制度。市场信息瞬息万变,政府很难实时掌握,而同行竞争对手相互监督、消费者监督等都有利于协助政府进行监管,从而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

作者:邹俊 徐传谌 单位:安徽工程大学人文学院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

行为经济学论文:宏观行为经济学和宏观经济行为

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人们对经济学家工作的描述有一个转变。在那以前,微观经济理论通常被认为是分析以利润较大化厂商和效用较大化消费者为基础的竞争一般均衡模型。那个时期的宏观经济学,所谓的新古典综合派,在这样一个一般均衡系统上附加了一个固定的货币工资。“粘性货币工资”解释了不就业和商业的周期性波动。从那时开始,宏观和微观经济学都发展出了一批Scarry式的模型,这些模型把多种实际行为地纳入经济理论中。例如,“柠檬市场”分析了有不对称信息的市场是如何运作的:在这种市场中买者和卖者通常拥有不同的信息。我的论文考察了在这些更加实际的情况下出现的变化。

在20世纪60年代晚期,新古典经济学家发现了宏观经济学微观基础的薄弱,标志是一篇名为“后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论文。在20世纪70年代他们创造的新版宏观经济模型成了这个领域的标准。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以竞争的一般均衡模型为基础。但不同的是,它更强调所有的决策都是和化行为相一致的。为了将失业和经济波动纳入分析之中,新古典经济学家首先是求助于不信息,而后是技术变革。

新的理论至少在一方面有了进展:价格和工资决策有了清晰的微观基础。但是其中的行为假设过于原始粗糙,以至于至少有六种经济现象不能得到解释。在一些情形中和新古典假设的矛盾导致了对这些现象的否认。在其他的情形中,新古典的解释只不过是同义反复。六种现象如下:(1)非自愿失业的存在:在新古典模型中,只要失业者接受只比市场出清水平低一点点的工资,他马上就可以找到工作。所以非自愿失业不可能存在。(2)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的作用:在新古典理论中,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没有作用。一旦货币供给被预期到,价格和工资就会相应地变化。真实工资和相对价格是保持稳定的;实际经济不会受到任何影响。(3)高失业下通货紧缩并未加剧:由新古典模型可推导出自然失业率的菲利浦斯曲线。如果失业率低于这一自然率,通货膨胀就会加速;反之通货膨胀会持续减速。(4)普遍的退休储蓄不足:在新古典模型中,个人决定消费和储蓄的数量已较大化其跨期效用函数。这样的话私人的储蓄额应该是的。但是人们却常常对他们的储蓄感到失望。而且,如果没有社会保险计划的话,许多人都认为他们会过少的储蓄。“强迫储蓄计划”非常流行。(5)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6)自暴自弃的低下阶层的长期存在。

我将从我的一个最早的尝试开始,这个尝试导致了对非对称信息在市场中的作用的发现。

一、非对称信息

信息问题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于所有的市场中。在一些市场中,不对称信息可以由于重复交易和声誉的存在而较为容易得到解决。在其他市场,如保险市场、借贷市场、劳动力市场中,买卖者之间的非对称信息并不容易解决,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市场失效。例如,老年人不容易买到保险,小公司的贷款受到限制。同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少数者”会受到统计歧视,因为人们总是被归入根据可观察的特征确定的各种类型中。借贷市场失效是失业的主要原因。即使在声誉和重复交易克服了不对称信息的地方,这些惯例也影响了市场的结构。

要了解不对称信息的根源,知道哪个时代正在进行的一场更加广泛的思想革命是很有用的。在20世纪60年代初以前,经济理论家们很少为刻画特殊市场的特殊制度而建立模型。张伯仑的垄断竞争模型和琼·罗宾逊的相似的理论出现在研究生课程甚至一些高年级本科生的课程中。但这些是少之又少的例外。然而在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增长理论家们开始建立有特殊技术特征的模型——如边干边学等,“特殊”模型开始增加。把这些特殊因素纳入模型中并未损害原有的价格理论,但是它们播下了即将到来的革命的种子。

二、非自愿失业

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非自愿失业是不可能存在的。失业者是那些正在寻找工作(否则他们不是失业,而是非劳动人口)但是拒绝了不能提供使他们满意的工资的工作的人,因为他们期待更高的工资。由于找不到能提供符合自己要求的工资的工作而失业是不如人意的,但是受到低工资规定和工会讨价还价影响的人除外,他们是自愿失业者。在市场出清价格下每个人都能找到工作。在新古典理论中,就业下降的时期——商业周期低潮——可能是由于意外的总需求水平下降造成的。同样的,就业下降也可能是由于负的供给冲击,这造成了劳动者退出劳动市场,放弃可得到的工作。然而任何关于由自愿的工作决策引起的商业周期的描述都遇到了经验上的困难——先于周期的辞职行为是不争的事实。

行为经济学家并不否认非自愿失业的存在,相反他们对此给出了自成一体的解释。20世纪70到80年代首次出现的效率工资模型使得非自愿失业这一概念有了意义。这些模型假定由于道德、公平、内部力量或非对称信息的存在,雇主有强烈的动机向劳动者支付高于低水平的工资。这种“效率工资”高于“市场出清”的工资,所以使工作机会受到了限制。一些劳动者因此找不到工作,这些人就是非自愿失业者。

有许多关于同质的工人所得工资的经验研究证明了效率工资是普遍存在的。早在效率工资进入宏观经济学家的视野之前,劳动经济学家就记录了在相同的工作或有相同特征的工人之间收入的广泛差别。看起来确实有“好工作”和“坏工作”之分。好工作和坏工作的存在使得非自愿失业有了意义:失业者愿意接受但是没能得到那些被同等能力的人把持的工作。

但是为什么厂商们会支付在低限以上的工资呢?就我看来, 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解释在经验上是最有说服力的。三个要点如下:互惠(人类学中的礼物交换理论),公平(心理学的平衡理论)以及对集体规范的遵循(社会学中的参照群体理论和心理学中的群体信息理论)。在最早的基于礼物交换理论的“社会学”版本的效率工资理论中,厂商给劳动者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劳动者则回报以对公司的忠诚。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公平的考虑:根据心理学的平衡理论,劳动者可能会由于认为他们的工资低于“公平”水平而不积极工作。集体规范通常决定了工人们关于礼物互惠的交换形式以及公平工资的概念。Fehr和其同事用实验的方法确定了互惠行为和集体准则对工人效率的重要性。我最喜欢的效率工资模型是内部人—外部人模型。其中内部人阻止公司以低于现行工资的市场出清工资雇用外部劳动者。一个暗含的假设是内部人有能力破坏公司雇用外部劳动力的努力。Donald Roy的一份细致的关于伊利诺斯机动船厂的研究也许反映了这种行为的发生机制。内部人针对外部人的串谋是许多公司支付高于市场出清水平工资的原因。

另一个版本的基于非对称信息的效率工资模型把高于市场出清工资看作是纪律工具。在夏皮罗·斯蒂格利茨模型中,公司支付“高”工资来减少员工的偷懒行为。然而当所有公司都支付“高于平均水平”的工资时,平均工资提高了,使得失业出现。失业作为一种纪律工具起作用,因为工作不努力而被炒鱿鱼的工人只有在过一段时间之后才可能找得到工作。

工人纪律模型比基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模型更符合经济学的标准逻辑。但是心理学和社会学模型,虽然依赖于标准经济学分析之外的因素,却可能为非自愿失业提供了更好的总体解释。行为模型刻画了凯恩斯在“通论”前几章所强调的重点:公平以及相对工资的比较。

三、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新古典经济学家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只要被预期到,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没有作用。对货币供应量变化的预期使得理性的工资和价格确定者会以适当的比例调整名义工资,使得产出和就业不发生变化。这种新古典假设和关于货币政策的经验证据以及人们对中央银行对经济作用的普遍信念是相矛盾的。

宏观行为经济学的一个主要贡献是清楚地展示出在合理的行为假设下货币政策确实能够影响实际经济,就像凯恩斯经济学很早就断言的一样。认知心理学把决策者描述为搜集信息,并把决策建立在简化的意识结构上的“直觉科学家”。依赖拇指定律(rule of thumb),而忽略那些对利润或效用影响很小的因素是这种心理节约机制的一个应用。在工资—价格体系中,简单法则造成了总工资(价格)水平对外部冲击反应的惰性——被新古典经济学家所轻视的“粘性价格/工资”行为。在新古典的批评中,“新古典综合派”所假定的惰性的工资行为是非理性的,于厂商和工人是不利的,因此是不合理的。相对的,行为经济学家指出包括“货币幻觉”在内的拇指法则不仅是广泛存在的,而且是合理的。因为以此原则行事带来的成本是很小的。

在和Janet Yellen合作的文章中,我用一个有效率工资和垄断竞争特征的模型首次展示了这一结果。我们假定一些定价者遵循拇指法则,在需求冲击(由货币供给造成的)之后仍然保持价格不变。我们说明遵循“拇指法则”而没有根据货币供应量变化调整价格的厂商的损失是“第二性”的(小的),而货币冲击对产出的影响在这样一个经济环境中相对冲击的水平而言是及时性的(显著的)。我们把厂商采取的粘性价格确定的拇指法则称为“近似理性”,因为它们由于偏离较大化行为而承受的损失是第二性的(小的)。

关键性结论——近似理性的价格粘性足以赋予货币政策显著的力量——的逻辑是简单的。在垄断竞争条件下,每个厂商的利润函数都是对其价格二阶可导的,所以在价格的领域内是平坦的。因此任何对利润较大化定价行为的偏离带来的利润损失都是较小的——相对于偏离本身而言是第二性的。但是如果大量公司的偏离行为都是相似的话,那么真实的均衡——去除价格水平之后的货币供给——相对于化行为下的情形而言将会产生及时性的变化;真实均衡的及时性的变化,反过来又引起总的需求、产出和就业的及时性的变化。因此对理性行为的微小偏离——实际上是小而合理的偏离——反驳了认为被预期到的货币供给变化不能影响实际收入和产出的论点。

近似理性的拇指法则模型解决了Lucas的关于在理性预期条件下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问题。新古典经济学家很难发现货币政策和产出之间除了暂时的关系之外还有任何联系。新的行为经济学以相当数量的近似理性行为为依据,确定了货币供应量变化同产出之间紧密的联系。

四、菲利浦斯曲线和自然失业率

也许菲利浦斯曲线代表了最重要的宏观经济关系。菲利浦斯曲线把通货膨胀率同失业率、通货膨胀预期以及影响总供给的各个因素如食物或油的价格联系起来。在这个关系中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定义了货币政策的“可行性范围”,并且因此对其制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菲利浦斯曲线首先在英国得到估计,然后是美国和其他国家。

菲利浦斯曲线的基础是供给与需求。菲利浦斯认为当需求水平高或失业低的时候,厂商的定价方针会将工资通货膨胀(根据生产力调整过的)传递到价格通货膨胀中。因此,对定价者而言,在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存在一个可接受的权衡。

在20世纪60年代,米尔顿·弗里德曼(1969)和爱德华·费尔普斯(1968)提出了一个新见解。他们认为工人们是为实际的而非名义的工资讨价还价:工人理应预测到通货膨胀并由此得到补偿,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讨价还价。在低失业的时候要求更高的预期实际工资。又一次的,定价方针将工资通货膨胀传递给了价格通货膨胀。这样一个微小的假设的修改(人们为了实际的而非名义的工资讨价还价)的效果是巨大的:可接受的失业—通胀权衡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惟一的“自然”失业率,与稳定的通货膨胀率并存。有了“真实工资”讨价还价这一假定,长期的菲利浦斯曲线——与实际通货膨胀和通货膨胀预期的恒等式并存的价格/工资组合——是垂直的,因为有且只有一个失业率——“自然率”,实际通货膨胀和通货膨胀预期在这个失业率处相等。

要了解为什么长期菲利浦斯曲线必然是垂直的,让我们想象一个中央银行希望通过货币政策把失业率维持在自然率以下。在劳动力市场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工人们要求超过通货膨胀率的工资增长额。相应的,厂商将相关成本的增长转嫁到价格中去,所以通货膨胀超出了工人们在讨价还价时所预期到的值。因此当失业率在自然率之下时,实际通货膨胀率超过了预期通货膨胀率。,工人们被愚弄了。所以在较长时期内,通货膨胀预期,相应的还有通货膨胀都不断加速。相似的弗里德曼·费尔普斯模型预测如果中央银行尝试把失业率维持在自然率之上的话,最终将会造成不断加速的通货紧缩。只有自然失业率才能产生稳定的通货膨胀率。弗里德曼和费尔普斯首次提出自然率假设之后,经济学家们以惊人的速度接受了它。但是我怀疑这个理论在失业率很高的时候依然适用。

我对自然率假设的怀疑得到了一个经验事实的支持,它揭示了自然率的适用性不是普遍的。毫无疑问,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失业率极度地超出了任何合理的自然率。根据自然率假设,在整个十年中价格通货紧缩应该是持续加速的。但这并没有发生。价格下降了一段时间,但是通货紧缩在1932年之后停止了;在接下来的十年中没有明显的通货紧缩,虽然失业率非常之高。这个证据说明,至少在有些时间段里,存在高失业和低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自然率假设失效了。

在最近的论文中,William Dickens,George Perry和我探讨了两种行为假设。这两个假设和自然率假设不同,它们使得失业和通货膨胀之间稳定的此消彼长关系在足够高的通货膨胀率和足够低的失业率下成为了可能。及时个假设是“纯凯恩斯”的:工人抵 制、厂商很少实施名义工资削减;第二个假设考虑了通货膨胀预期在工资讨价还价中的地位:我们认为在通货膨胀率很低的条件下,有相当数量的工作者并不把通货膨胀作为一个足够显著的因素而纳入讨价还价的考虑当中。

凯恩斯关于工人抵制裁减工资的假设反映了他深刻的心理学洞见。这个假定也是和心理学理论以及证据相一致的。期望理论认为个体通过将损失或获益与一定的参照点比较来评价他们面临的环境的变化。证据表明比起获得新收入,人们更加注意避免损失。Kahneman和Tversky的研究已经表明许多与预期效用函数较大化理论不相符的现象在期望理论中都是理性的。如果人们把现有工资作为一个参照点的话,可以看出向下的工资刚性是期望理论的一个自然的应用。Shafir,Diamond和Tversky(1997)在一项问卷调查中发现人们的意识结构不仅仅是像古典经济学假设的那样以现实单位为基本定义,而是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货币幻觉,这一发现支持了以上观点。

如果存在对名义工资下降的抵制,在低通货膨胀率下通货膨胀和失业就存在长期的此消彼长关系。弗里德曼·费尔普斯模型中这种关系是暂时的,现实情况则是长期通货膨胀率上涨(如果它是接近于0的话)会造成显著的失业减少和产出增加。逻辑如下:不论经济处于景气或是不景气的时期,总有一些厂商的表现要比另一些厂商好。工资因此需要做出调整,以和这些不同的经济境遇相适应。在通货膨胀率和生产增长适中的时期中,相对工资是很容易调整的。“不幸”的公司可以将工资上涨率确定在低于通货膨胀率的范围之内,而“幸运”的公司可以把工资上涨率确定在平均水平之上。如果生产增长率低而不存在通货膨胀,需要减少实际工资的厂商则只能通过减少名义工资来达到效果。在关于公司面对的需求冲击的现实假设下,减少名义工资的需要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下降而上升。公司不愿意采取名义工资裁减的措施使得长期失业率上升。因为在低通货膨胀条件下在每个就业水平中决定劳动供给的真实工资都更高,与稳定通货膨胀率并存的失业率会随着通货膨胀率逐渐下降到0而不断上升。对于那些不能降低工资的厂商来说,这种溢出产生了超出这些公司内就业变化的总就业效应。因此,有一点低通货膨胀的好处是它“润滑了劳动力市场前进的车轮”。

对包括了交叉冲击和不愿减低货币工资的厂商的模型的模拟结果表明,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数的条件下,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在低通货膨胀和低生产增长率下是很明显的。例如,通货膨胀长期性的从2%减少到0%,每年会造成失业率的大概2%的长期性增加。相应刚才提到的对模型的模拟,用美国二战后的数据估计菲利浦斯曲线可以得到相似的结果。当这个菲利浦斯曲线被用于模拟20世纪30年代的通货膨胀率的时候,得到了和大萧条时期美国通货膨胀实际情况惊人相似的结果。而一个具有可比性的标准自然率模型的模拟结果则和事实相反,它表明20世纪30年代一直有加速的通货紧缩。

另一种行为理论也可以推导出在低通货膨胀条件下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长期性的此消彼长关系。其基本观点是由于低通货膨胀是不显著的,所以在讨价还价过程中人们会忽略掉感觉到的价格水平变化。在垄断竞争和效率工资条件下这种对通货膨胀的忽略是近似理性的。显著信息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都表明人们倾向于忽略那些对他们的决策不重要的变量。允许由于通货膨胀高低不同而使得当前通货膨胀对通货膨胀预期的形成其不同作用的Phillips曲线的经济计量估计和这个假设是一致的:在高通货膨胀时期,过去通货膨胀的系数和接近于1;在低通货膨胀时期,这个系数和则接近于0。相似的,使用预期通货膨胀的调查值作为自变量的回归分析在高通货膨胀时期会得到比低通货膨胀时期更高的通货膨胀预期项的系数。

宏观行为经济学所展示的结果——很低的通货膨胀率会带来高失业和低产出——有很重要的政策意义。大多数人都认为中央银行是小心的、保守的、安全的。但是我认为许多中央银行是危险的司机:为了避开通货膨胀的车流,他们在道路的另一端远远地行驶,使得通货膨胀率过低而失业率过高。

五、储蓄不足

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来说,储蓄的太少或是太多就像非自愿失业一样,是和其基本假定相矛盾的。因为储蓄是个人较大化行为的结果,因此在不考虑外部情况的条件下,它必定是的。相反,行为经济学发展出了理论上和经验上的方法来增进人们对这种时间不一致行为的理解。

使得时间不一致行为分析成为可能的关键理论创新是认识到人们可能在较大化一个和代表“真实利益”的效用函数不一致的效用函数。一旦这一点被接受,“储蓄太少”就成为了有意义的概念。要确定人们是否储蓄过多或过少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他们是否有一个(跨期的)效用函数,而较大化另外一个。既有的证据潜在地表明两个概念之间有重大的区别。很高的负贴现率是解释实际的财富—收入比的首要因素。然而,对于人们认为应该实行的消费—储蓄权衡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跨期贴现率是正的(虽然很小)。

曾被用于研究跨期储蓄决策的双曲线贴现函数可以用来表现决定实际储蓄的效用函数和评价这种储蓄行为的福利结果的效用函数之间的区别。双曲线函数描述了人们在自控制中遇到的困难。和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标准的指数递减贴现率不同,双曲线函数假定随时间范围增加,人们用来比较相邻时间的权衡的贴现率是递减的:人们在评价需要在当时做出牺牲而在未来得到收益的选择时使用的是较高的贴现率,而同样的选择如果被推到较远的将来,人们对它进行评价时使用的是较低的贴现率。因此,当所需要做出的牺牲被推迟的时候,人们有耐心选择那些延迟支付的行为;但是对于近期的延迟支付却显得不耐烦。因为现期消费比未来消费更显著,人们总是拖延储蓄。

双曲线贴现可能产生两种形式的拖延行为。当人们认为在未来他们的效用函数会发生变化时,会出现“幼稚拖延”。他们错误地认为,虽然今天明摆着是这样的,但是明天会有所不同。他们没能意识到明天的自己也将不再是今天的自己,因此当明天到来时,它明摆着也会是这样的。幼稚拖延者错误地认为明天的自己会去储蓄(节食、锻炼、戒烟……),虽然今天自己并没有这样做。而且他们会惊奇地发现,明天的自己也将和今天一样拖延下去。更成熟的拖延行为的形式是提前行动——根据O’Donoghue和Rabin(1999)的术语。提前行动者对未来的自己有充分的认识。他们对自己说:如果明天我会把今天的储蓄都花光的话,那么为什么我今天还要储蓄呢?

Laibson用双曲线贴现作为一个储蓄行为和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共同作者Repetto以及Tobacman(1998)一道,研究了在消费者提前行动的世界中,不同的税收激励政策的作用。他们的估计表明微小的激励政策的变化将会大大减少提前行动,从而产生巨大的正福利效应。

除了社会保险和其他“强制”储蓄计划的流行之外,储蓄不足的好证据是退休人口消费的大量减少。实际上,退休消费的下降是不连续的。那些有更多资产和补偿收入的退休者消费的减少量要少得多。这很难被标准的指数贴现的生命周期模型所解释。

Thaler和Benartzi(2000)设计了一个储蓄计划来克服人们的拖延行为,并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制造企业试验了这一计划:雇员们被邀请参加一个储蓄计划,在其中他们可以优先选择工资增量中多少比例留为存款。和双曲线贴现(而非标准的指数模型)相一致,雇员们把现在收入中的较少部分,以及未来收入中的较大部分留为存款。在短期内,平均储蓄率增加了一倍。

六、资本市场

凯恩斯的“通论”是资本市场的现代行为金融学视角的鼻祖。在凯恩斯的隐喻中“专业投资可能就像报纸竞争一样,在这 种竞争中竞争者必须选出上百张照片中最漂亮的六个脸蛋,其选择最接近所有竞争者的平均水平的竞争者获得胜利”。因此资本市场过于不稳定,对各种消息过于敏感。对股票市场的这种看法和有效市场模型是相抵触的:在这种模型中,股票价格是根据风险水平调整过的未来预期收入的现值。

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Robert Shiller对凯恩斯的过度活跃假定作了一个检验。他推论如果股票价格真的是未来收入的预测值,它们的波动应该小于它们的收人的贴现值本身。Shiller的洞见是一个简单的统计学应用:好的预测应该比被预测的变量本身有更小的方差。用美国100年的股票价格和股息的数据,Shiller(1980)比较了趋势平滑后股票价格的方差和趋势平滑后股息的当期贴现值的方差。他研究的结果和凯恩斯的预测是一致的:(趋势平滑后)股票价格的方差比(趋势平滑后)股息贴现值的方差大10倍。这个结果也被更成熟的允许股价和股息当期贴现值波动的检验所支持。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性也可由股票真实回报率的高频率变动得到解释。但这种周期变动和大多数的标准古典经济模型不符。在这些模型中真实回报主要是由技术状态和资本劳动比决定的。而在新古典模型中技术和资本—劳动比的变化是缓慢的。

虽然有如上的方差波动的检验结果,对有效市场的信念也得到了一些经验证据的支持,如根据月度数据,人们发现回报的自相关并不显著。对回报自相关假定的拒绝表明股票市场的表现近似于一个随机游走的过程。而相应地,Summers(1986)在一个“狂热”模型中——有对市场的序列相关偏差——说明自相关检验的说服力是很弱的。

除了确定过度波动的存在,Shiller也检验了它的可能的原因。在“非理性繁荣”(1999)中,他回顾了20世纪90年代对于股市泡沫的新闻报道,并解释了在金融市场和世界经济中的“新经济”的思想是如何传播的。当股价上涨时,“新经济”的福音在人间传颂;个人投资者按照媒体的意愿行动,这些媒体夸大了经济基础如网络对生产力的作用。这种股市泡沫是普遍存在的;它们在许多国家,在历史进程中曾多次发生。实际上,金德尔伯格的对恐慌和狂热的描写以及加尔布雷思的1929年大萧条的历史描写是“非理性繁荣”的前辈。

第二个对理性的股票市场提出质疑的实证研究是股票超额收益之谜。在过去两百年中,股票超额收益显著高于债券的收益。其差距之大,以至于拒绝理性假设是合理的:在跨期效用较大化的假设下,今天消费的边际效用和明天的预期边际消费效用应当是相等的。在确定的风险厌恶的效用函数下这个条件表明出售股票的收入应当等于风险规避系数与消费增长和股票回报的协方差的积。然而对合理的风险规避系数而言,这个积远远小于出售股票的收入。

非理性的进一步的证据来自于跨截面数据。与Shiller的关于伴随着向平均价格/股息率回归的过度波动的时间序列发现相似,DeBondt和Thaler(1987)在跨截面数据中发现了对平均股票回报的回归:由过去五年表现好的50家股票组成的成功的投资组合的表现远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而过去五年表现最差的50家股票组成的投资组合后来的表现则远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其他的股票市场异常现象也对有效市场假设提出了质疑。

资本市场的意义不仅在于它们本身,它们对宏观经济至少在下面三个方面也有重要影响。及时,资产价值影响收人,从而相应地影响消费。第二,与新资本价格相关的既存资产的价格——托宾的q——影响着投资,因为投资可被看作是在代表新资本的股票和相似的既存资产之间的套利行为。,资产价值影响着公司破产的可能性。接近于破产的公司发现很难借款,从而错失有利的投资机会。

七、贫困和身份

如果收入分配也是宏观经济学的一个主题,那么行为经济学也为长期困扰美国的一个问题——大多数的白人和少数的黑人之间的收人和社会境遇的巨大差距——提出了解答。黑人比白人贫困率多了大约7.7%。尽管只占美国总人口的1/8,黑人几乎占了美国贫困人口的1/4。实际的情形更加严重,因为最贫困的黑人面临的远远不只是贫困问题。他们有很高的犯罪率、药物和酒精滥用率、非婚生育率,单亲(母亲)家庭和福利依赖也大量存在。大概有4.5%的黑人男性被收审或入狱。黑人女性入狱率超过了白人男性的入狱率1/8。黑人男青年比白人男性在一生中入狱的可能性要大1/4。

标准的经济学理论不能解释这种自我毁灭的行为,Rachel Kraton和我发展出了一些基于社会学和心理学观察的模型以求解释美国黑人的长期不利地位。我们的理论强调身份的作用以及人们根据他们自己的理想身份所做出的决定。在我们的少数人贫困理论中,被剥夺了种族和阶级身份的人面临着一个Hobbesian选择。一个可能的选择是接受和主流文化相符的身份。但是这种选择的后果可能是这个人不被多数主流文化的成员承认。这种选择同样可能在心理上给个人造成负担,因为要求个人成为一个“不同的”自我;在主流文化之外的家人、朋友可能也不会接受这样一个接受了主流文化的人。因此人们可能会觉得他们永远不可能“过关”。第二种可能的选择是适应由历史决定的身份,对多数少数者来说,这是与主流文化相反的身份。每种身份有其理想的行为模式,对反面身份而言,这些模式和主流文化是相反的。因为主流文化赞同“自我成就”,所以反面文化就是自我毁灭的。对个人来说这种反面文化可能较为容易适应,但同时这种文化在经济上和生理上对个体是不利的。

某些贫困的身份理论的政策含义和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政策含义是不相同的。例如,标准的关于犯罪与惩罚的经济理论认为应该用威慑来阻止犯罪:将犯罪成本提到足够高,就像加利福尼亚的“三次就出局”法那样,可能的犯罪者就会三思而行了。但结果是监狱满了而犯罪仍未停止。以身份为基础的理论认为,入狱的巨大的负外部效应可能抵消通过严厉的判决来阻止犯罪的短期收益:监狱本身就是一个反社会文化的学校,也同样是未来犯罪的温床。而且,身份形成的外部性要求在犯罪发生之前有相应的预防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例如:有效易得的药物治疗,恢复计划以及提供给城市中心地区青年的公共就业机会。身份理论认为增加黑人聚居区附近的学校数量的好处是巨大的,也许我们应该在完成常规教程的老师之外配备老师,增加对和身份形成有关的学生事务的关注。

八、结论

如果经济学中有一个方面应该是行为主义的,这个方面应该就是宏观经济学。互惠、公平、身份、货币幻觉、损失规避、羊群行为可以很好地解释现实世界对竞争的一般均衡模型的偏离。宏观经济学必须建立在这些行为条件的基础之上。

凯恩斯的“通论”是在这个时代之前对宏观行为经济学最伟大的贡献。凯恩斯几乎无时不在强调心理特征(比如说消费中)和非理性(比如在对股票市场的观察中)带来的市场失效。经济是如狮子一般危险的 ,现代宏观经济学重新发现了宏观经济运行兽性的一面。行为经济学家正在充当驯兽员的角色,这个任务是艰巨的,但同时也是令人激动的。

行为经济学论文:行为宏观经济学的方法论意义

【内容提要】行为宏观经济学是西方宏观经济学中的新思潮。作为行为主义方法在宏观经济学中的应用,行为宏观经济学为解释宏观经济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理论视角。但是,行为宏观经济学并没有从根本上背叛主流经济学传统,其实质是多样化的偏好假设,辅以经济当事人理性化的选择,为宏观经济提供更真实丰富的微观行为基础。因此,进一步扩展偏好—理性选择的分析框架是行为宏观经济学未来的发展方向,储蓄不足和短期总供给的两个理论案例证实了这一点。

【摘要题】西方经济学

一、引言

一年一度的“宏观经济学与个人决策研讨会(又称行为宏观经济学研讨会)”,汇聚了当今世界上最著名的宏观经济学家和行为经济学家,从1994年迄今已经举办了十次,结出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从会议主页上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行为宏观经济学的含义:“宏观经济现象是个人决策综合的结果。行为宏观经济学方法从一个广阔的社会科学的视角,广泛利用各种研究方法来研究这些现象,认识经济现象背后的人类行为的复杂性”。

从西方经济理论发展的角度来说,行为宏观经济学的出现与凯恩斯之后宏观经济学的变迁密不可分。在宏观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有关宏观经济学微观基础的讨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其间,新古典综合派在一般均衡框架中加入了工资不变的条件,以此来解释经济的周期波动和对充分就业的偏离,而忽视了凯思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关于心理动机和社会因素对经济当事人决策行为影响的精彩描述。新古典主义宏观经济学认识到了这种空中楼阁式的理论架构所存在的弊病,转而寻求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他们认为,一切经济决策都和当事人的较大化行为相一致,在引入理性预期的关键性行为假设以后,工资和价格的决定有了一个明确的微观基础。但是,新古典宏观经济学认为经济当事人总能地、步调一致地进行决策,并取得合意的结果,因而经济在大部分时间总是处于充分就业的均衡状态,这与经验事实是明显抵触的,从而使得这一理论有关的行为假设显得过于简单粗糙,而且对主要宏观经济现象的解释也缺少说服力。

为了应对凯恩斯以后宏观经济学发展中上述两个简单化倾向,各种建立在理性预期和个体利益较大化基础上的价格粘性模型相继出现。20世纪80年代后期,伴随着整个西方经济学的行为转向[1],经济学家试图把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建立在更深层的个体行为之上。越来越多的宏观经济现象在引入了行为学分析之后得到了较为令人满意的解释,有迹象显示,行为分析将成为宏观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

不同于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与凯恩斯理论的纷争,行为宏观经济学并没有刻意为自己贴上凯恩斯主义或者反凯恩斯主义的标签,相反,其理论研究是问题导向的。20__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克洛夫在颁奖典礼上发表了题为“行为宏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行为”的演讲[2]。在这篇演讲中,阿克洛夫列举了新古典宏观经济学难以解释的六大宏观现象。这些现象包括:非自愿失业的存在;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有实质性影响;失业率与自然失业率的偏离并未导致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加剧;普遍存在的储蓄不足;股票市场的过度波动;社会底层阶级的身份认同和贫困问题。通过引入行为学和社会学的分析,行为宏观经济学为这些现象提供了具有行为基础的宏观经济学解释。

严格地说,行为宏观经济学并不能称得上是宏观经济学的一个流派,因为它没有提出一套完整的理论范式,也没有系统的可供检索和识别的方法论、假设和准则。这源于行为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的缺陷,但同时,这种方法论上的不确定性也使得行为宏观经济学具备理论建构上的开放性,从而有可能创造出一种超越传统凯恩斯主义的新理论。

本文的目的并不在于梳理行为宏观经济学的主要内容,而是要探究宏观行为方法的意义。有鉴于此,我们在一般性地论述行为宏观经济学之行为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之后,以较能体现行为宏观经济理论特点的储蓄不足问题和劳动市场的相关分析来探讨其方法论的意义。

二、行为经济学的分析方法

行为宏观经济学的方法论来源于经济学中的行为主义。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经济学中一股行为主义的研究浪潮逐渐兴起。这场理论革新运动至少可以追溯到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他所提出的“有限理性”假设下的决策科学直接推动了行为经济学的发展。而西蒙本人更是认为,包括马歇尔在内,康芒斯、凡勃伦、熊彼特、卡托纳(GeorgeKatona)、莱本斯坦(HarveyLeibenstein)、温特(SidneyWinter)等人都可以称之为行为主义者,因而制度经济学也被认为是早期正统的行为主义研究方法。

一般认为,行为经济学对主流经济学的反叛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及时,拒绝将实证主义作为经济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第二,认为将演绎推理作为社会科学的基础是不充分的;第三,不赞同均衡及均衡的比较静态分析,倾向于研究非均衡的过程;第四,批评经济学模型的简单化倾向,尤其反对以单一的理性当事人的化来使 所有的经济行为模型化。[3]行为经济学认为,在前提、理论形成及结果检验三个方面,经济学理论都应该有所革新。在理论前提上,行为经济学认为,应该充分借鉴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组织理论、决策科学的成果,以增强经济学理论假设的真实性;在理论形成上,应该更强调解释真实观察到的行为,而不是分析行为可能发生的逻辑条件;在理论结论的检验上,应该吸收更多样化的实证研究方法,比如利用调查和实验室数据进行的分析。

应该说,行为经济学对以新古典分析方法建立起来的主流经济学理论的评判是中肯的,他们所提出的建议对经济学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早期行为经济学的进展却并不大,原因在于,其相关理论要么流于简单的批判,却缺乏理论建构;要么是各家观点的大杂烩,没有规范的模型推导;要么只是提出解决特殊问题的特殊理论,无法进行理论的一般化。可以说,早期行为经济学较大的问题在于放弃了经济学最基本的研究方法——均衡和化,而这正是经济学得以建构并区别于其他社会科学的原因之所在。因此,他们不能把其他社会科学的成果很好地融合到经济学模型中,提出易操作的命题。

针对其自身存在的问题,行为经济学着力于提出更丰富的行为假定,并考察由这些行为假定所刻画的经济当事人如何调整决策方式,从而如何影响均衡结果。在这方面,阿克洛夫做出了开拓性的工作。

阿克洛夫1984年的论文集《一个经济理论家的故事集》(AnEconomicTheorist’sBookofTales)的前言可以看做是一篇行为经济学的宣言。阿克洛夫认为,新古典经济学家关心的是基于单个经济人自利行为的市场均衡;经济人的预期,即使不是,就其各自所面对的环境而言也是充分的,从这个意义上讲,预期是理性的。其中蕴含的潜规则是,只有那些自身利益较大化的经济当事人所采取的行动所表现出来的经济现象才会在经济模型中被考虑到。不放宽这一规则的限制,就无法解释一些显而易见但又有悖于新古典基本假设的经济事实,比如高非自愿失业率的持续存在。诚然,这种个人主义的较大化行为假定能够得出很多有趣的结论,但它同时也极大地限制了经济模型可能涉及的范围。阿克洛夫认为,所谓“好的”经济理论,就是能针对经济问题提出“若……则……”这样有趣的命题。新古典经济学所提出的“若阿罗—德布鲁模型得到满足,则帕累托的一般均衡存在”命题只是“好的”经济理论中的一个例子,因为现实中的经济问题不止一个。就微观经济而言,与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为谁生产相联系的资源配置是经济问题;而对宏观经济而言,失业、通货膨胀、产出增长是重要的经济问题,利率、汇率、投资、消费、税收、赤字等则是一些间接的关注点。所有解释这些变量的命题都可以认为是与经济问题有关的,而其中有趣的命题则是相对于通常的经济学文献而言出人意料的。因此,好的经济理论必须同时重视经济现实和经济理论,立足于经济现实,回溯现有的经济理论,从中发现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出人意料情况的存在,在矛盾的演进中发展经济学,扩展人们对整个人类行为的理解。为了得到好的理论,经济学应该借鉴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等的研究成果,充实自己的研究范围。

以阿克洛夫为代表的新的行为经济学强调人类行为中“非理性”的一面,而且认为这种行为并不是对经济理性的随机偏误,而是一种可以预测的、不容忽视的非经济理性行为。行为经济学以此为假设前提,研究当人类行为存在有限性和复杂性时的市场结果。[4]他们把有限性区分为有限的理性、有限的意志力和有限的利己心三种形式。与传统理论不同,行为经济学认为市场力量和学习演化机制不足以消除这种有限性,因而需要根据认知和社会心理学家对行为的研究结果,考察人类行为如何描述,以及这些行为在特定经济背景下的结果。因此,新的行为主义者试图为“非理性”行为提供理性的描述和解释。在这里,行为经济学采用了偏好与理性的二分法,认为偏好是先于理性或者是在理性之外存在的,理性不是决策结果的属性,而是决策过程的属性。人们不仅对状态产生偏好,也可以对状态信念产生偏好,这时信息就成为决策中的控制变量而不是只可以充分了解的外生因素了。借助于较大化偏好的理性选择,行为经济学解释了在新古典意义下的某些“非理性”行为,从而达到了经济现实和经济理论的协调一致。

所以,行为经济学方法的实质是多样化的偏好假设,辅以经济当事人理性化的选择。下面的两个例证再次说明了这一点。

三、储蓄不足与偏好的时间不一致性

消费和储蓄理论是总需求分析的重要内容。与凯恩斯理论强调消费倾向的变动不同,弗里德曼的长期收入假说(PermanentIncomeHypothesis)和莫迪利亚尼(FrancoModigliani)的生命周期假说(LifeCycleHypothesis)确信,人们会为他们自己的一生制定消费计划,以他们一生的收入作为预算约束,因此消费不会出现剧烈的波动,而呈现平滑态势,政府抑制消费和鼓励资本积累的政策是无效的。但事实却表明,人们往往消费过度,而为退休后准备的储蓄不足,因此需要政府制定政策,以便为人们退休以后的消费提供资金支持,也就是说,需要政府强制居民进行储蓄。

对于储蓄不足现象和社会保障政策的作用,传统经济理论将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归结为政府征收过高的资本税刺激人们用消费替代储蓄。这个解释不仅在理论上不够充分,而且也受到来自经验数据的否定。例如,波恩海姆(Bernheim)的实证研究表明,以理性化模型推导出来的时间偏好率、风险忍受程度、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劳动供给向后折弯的程度等都是站不住脚的。[5]

传统理论的一种变通说法是认为,一个人的效用并不仅仅取决于其自身的现时消费,也与其上期消费的数量以及他人的消费量有关。行为宏观经济学家在此基础上走得更远,他们并不是简单地将上一期的消费量或者将他人的消费量写进自己的效用函数,而是寻找模型构造的合理依据和行为基础,将消费的动态性内生化。比如,莱伯森(Laibson)提出了消费的暗示理论(Cue-TheoryofConsumption)[6]。他认为,听见杯盏交错之声就想喝酒,闻到面包的香味就会觉得饿,这些都是对消费的暗示,这种暗示提高了消费的边际效用,从而鼓励人们更多地消费。拉里·萨缪尔森提出了基于信息的相对消费效应(Information-BasedRelativeConsumptionEffects)[7],认为别人的消费之所以会影响自己的消费,是因为别人的消费水平传递了关于环境的信息,较高的消费水平意味着较宽松的消费环境,从而促进自己的消费。相反,较低的消费水平意味着较贫瘠的消费环境,从而不得不紧缩自己的消费。因此,消费者就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利用来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

就这一问题,行为宏观经济学中更多的文献强调偏好的时间不一致性,即今天的消费计划和明天实际的消费决策之间是冲突的(比如计划好明天不抽烟,结果到了明天还是忍不住),人们的偏好更偏向于现在,追求即时的满足,这被称为自我控制(self-control)问题。偏好动态不一致性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大家对不喜欢做的事情都有拖延(procrastination)的习惯,这意味着消费者是短视的(myopic),他们会对现期的努力赋予一定的贴水,对未来完成一件事情的能力过于乐观。[8]莱伯森正式构造了一个双曲线型的贴现函数,具备这种性质的个人将自身效用较大化就会导致储蓄的不足[9]。奥多诺休和拉宾(O’Donoghue&Rabin)以及阿雷利和沃腾布罗克(Ariely&Wertenbroch)扩展的拖延模型则进一步指出,人们不仅要选择什么时候完成一件事情,而且要选择完成哪件事情?付出多大的努力?当他能够部分地意识到自己的自我控制问题时又当如何?他会不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消除这个问题?[10]

从行为宏观经济学对消费—储蓄难题的解决方案中我们看到,在偏好—理性二分法下,该理论坚持了经济理性的假定,而同 时又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不同状态偏好的刻画。但这种理性实际上又是一种简单理性,因为当事人认识不到自己的偏好性状的奇异。这里我们可以充分看到行为宏观经济学在微观基础真实性上所付出的努力,他们遵循的原则是,既不能把人假设成极端老练复杂的“上帝人”,同时也不能把人假设成过分单纯的“幼稚人”,以免使理论走上另一个极端。目前,尽管行为宏观经济学还没有解决储蓄不足现象中表现出来的微观个体偏差向宏观系统偏差的转换,因而也就不能说已经完成了这一问题的行为学微观基础的确立,但无论如何,行为宏观经济学在大致的正确总比精致的错误要好这一信念的支持下取得了一系列进步。

四、短期总供给与通货膨胀惯性

行为宏观经济学另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研究领域是劳动市场的行为分析。我们知道,如何解释产出和通货膨胀的短期波动,凯恩斯主义者提出的解释是,存在工资和价格的粘性,使得市场不能迅速出清。在这一问题上,行为宏观经济学家的任务就是给这种粘性的形成寻找一个行为主义的原因。

工资粘性的著名解释是效率工资假说[11]。为什么企业削减工资不是有利可图的?这种假说认为,削减工资会降低工人的生产率,而维持原有工资水平能有效地防止和解决卸责(shirking)、劳动力流失(labor-turnover)、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等问题。行为宏观经济学基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理论对上述问题给出了更有说服力的解释。基于人类学中礼物交换理论,厂商给劳动者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劳动者则回报以对公司的忠诚;基于心理学的平衡理论,劳动者把低工资看成是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而不积极工作;基于社会学中的参照群体理论和心理学中的群体信息理论,工人和厂商都具有一个集体规范,他们据此决定了工人们关于礼物互惠的交换形式以及公平工资的高低。行为宏观经济学所建立的模型,虽然依赖于经济学分析之外的因素,却可能为非自愿失业提供了更好的总体解释。

对于价格粘性,流行的模型是价格交错调整模型。这个模型有效地结合了名义价格粘性和理性预期,但它无法解释一个关键性的事实,那就是经济萧条阶段通货膨胀的持续惯性,以及消除通胀需要付出的很高的产出代价。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理性预期是一种前向预期(forwardlookingexpectation)。而引入后向预期(backward-lookingexpectation)虽然能解决上述问题,但却逃不过著名的卢卡斯批评,因为货币政策发生变化,人们的预期自然就变了,而且后向预期的模型无法解释非持久性的通货膨胀。

对此,行为宏观经济学借用认知科学中的“大拇指规则(RuleofThumb)”,认为企业在调整名义工资时会基于经验和常识的一般性原则,只要求大概正确,而不需要。[12]对于遵循大拇指规则的企业来说,保持名义工资和价格不变带来的利润损失只是次要的,而货币冲击对产量的影响却是及时位的。在这一意义下,他们将非较大化行为的厂商称为近似理性的(near-ratio-nal)。鲍尔和富雷尔(Ball&Fuhrer)指出,在定价过程中,近似理性具体体现在人们只利用有限的信息来预测未来的变量,那就是过去的通货膨胀行为,他们对这个信息进行利用,而不利用其他信息,比如产出和利率的信息,从而降低信息收集和处理的成本。[13]

近似理性的这层含义更明显地体现在阿克洛夫对表示失业与通货膨胀关系的菲利普斯曲线的讨论上。[14]他指出,不管是货币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信奉的自然率,还是新凯恩斯主义者推出的不加速通货膨胀的失业率(NonacceleratingInflationRateofUnemployment,NAIRU),都是比较稳定的,那么,他们的理论就难以解释为什么存在通货膨胀率相对稳定而失业率波动很大的事实。阿克洛夫认为,问题的焦点并不在于人们是如何形成预期的,而在于是如何利用预期的。经济学家通常认为经济当事人会尽可能地利用一切可利用的信息,而心理学家则认为人们的决策基于简化提炼(simplifiedabstraction)模型,实施启发式的决策(decisionheuristics),人们会忽视某些枝节,只关注最重要的方面,以简化决策。在这个前提下,人们对待通货膨胀的方式与传统模型有三大不同:当通胀较低时,人们在进行工资和价格决策时会忽视通胀;即使当人们考虑通胀的时候,人们对这种预期的利用也是不充分的;人们对通胀的看法和经济学家不同,他们把通胀看成是价格的上涨和真实收入的下降,而不会()认识到通胀也意味着对他们的服务的名义需求上升了,相反他们会把名义工资的上升看成是他们的工作受到赏识,而没有意识到工作的机会成本也上升了。对理性的偏离给他们造成的损失是较小的,而使用理性是有主观或客观上的成本的,或者需要克服思维和行动的惯性。因此,存在一种的通货膨胀率,能实现较大的就业和产出。

一项更具行为主义特色的研究指出,在存在多重均衡的情况下,当事人无法推断其他定价厂商的未来行为,因为这些行为可能都是满足理性假设的,这时定价厂商过去的定价行为就成为一个均衡选择机制:在与可能的均衡相一致的所有行动中,当事人会预期其他当事人的行动与过去保持一致。[15]而这一多重均衡的生成机制是在工资谈判模型中加入了一项关键性假定:工人希望被公平对待,他们发现同行的工资高于他们所导致的满意度的降低要远大于他们发现同行的工资低于他们所导致的满意度的上升。

我们注意到,尽管存在一定差异,行为宏观经济学的分析与价格调整存在成本的说法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即使近似理性也可以被看做“认知”的菜单成本,而成本的衡量恰恰是标准的理性原则。阿克洛夫等人的理论之所以表现为更具有行为经济学的特征,原因是他们不仅给出了行为假定,而且试图寻找这种假定的基础,这种基础可能来自于心理学或其他学科。至于近似理性假说等是否对传统的理性概念形成实质性冲击,一个可能的理解就是把近似理性看成是货币幻觉(moneyillusion)的结果。经验研究表明,人们的偏好和对约束的认识受名义值的影响,人们不但自己具有货币幻觉,而且预期别人也具有货币幻觉。[16]而且实验还表明,在可以预期到的负向名义冲击之后,名义惯性持续存在,即使不存在不信息、价格调整成本和价格交错调整,这种货币幻觉在一个同样可以预期到的正向名义冲击之后要小得多。这再次表明,人们不仅对状态有偏好,而且对与状态有关的名义因素也有偏好。因此,我们的结论是,行为宏观经济学的研究仍然是针对偏好而不是理性的。

五、总结

结合储蓄不足和劳动市场两个研究领域,我们发现,行为宏观经济学在两个方面值得我们注意。

及时,行为宏观经济学试图在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与解释现实经济现象之间建立一个行为主义的桥梁,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正如我们在引言中所指出的那样,传统的新古典综合理论过于简化,并没有真正的微观基础,而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又过于注重形式的一致性,缺乏对现实经济特别是“奇异”现象的解释,即使是新凯恩斯主义者,他们也只是注重了对特殊行为的描述,而缺乏对这些特殊行为基础的解释。在这方面,行为宏观经济学充分利用了来自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极大地丰富了宏观行为的微观基础的讨论。行为宏观经济学寻求“更真实微观基础”的尝试正在引领西方经济学的变革方向。

第二,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行为宏观经济学富有潜力的方向主要是:放松关于偏好的传统假定,以理性较大化来解释特殊的现象;扩展原有对理性的认识,合理化“非理性”行为。就我们可预见的范围而言,经济当事人“理性选择”和使用“实证方法”仍是经济学家们难以割舍的情结。那么,试图把特殊行为纳入偏好—理性选择的框架也就成为行为宏观经济学的现实选择。因此,通过偏好和理性概念扩展而重新构建的一般均衡框架将继续成为宏观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 。

同时需要指出,行为宏观经济学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1986年出版的《行为经济学手册》的作者在解释为什么行为宏观经济学的成果远比微观经济学更少的时候认为,行为经济学家所反对的经济学中理性和经济人这两大根本命题生来就是微观经济学的话题[3]。现在看来,尽管行为宏观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日趋繁荣,但行为经济学家当时所面临的问题依然存在。似乎任何关于行为宏观经济学的讨论,尤其是关于分析方法和工具的讨论,总要落到行为经济学的微观层面上。也就是说,行为宏观经济学直接受到行为经济学发展的制约,行为经济学面对的困难也是行为宏观经济学所不可避免的。首先,理性的人都是一样的,但非理性的人却各有不同,因此,行为经济学很难有一致的理论框架。这就决定了行为经济学没有主流经济学那么精致,也很难被大多数以科学家自居的经济学家接受。其次,行为经济学的发展不仅要应对实证的考验,而且其对行为假定的真实性,还要极度依赖于心理学及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程度和性。再次,任何理论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抽象基础之上,追求假定行为真实的行为经济学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真实,这是一个没有判别标准的质疑。行为经济学家目前所做的工作实际上是把原先比较抽象的行为经济学假定具体化,这样的工作到什么程度上才能称得上完成?这类问题恐怕没有明确的答案。如果要求行为假定真实,那么,它就会像真实世界一样复杂,根本谈不上再去解释真实世界。这也正是我们注重其方法论意义的原因所在。

行为经济学论文: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摘 要: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分析,“经济人”假设是其分析的基石。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信用问题,是一个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这里运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从众行为的原理,对信用的有限理性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三个层面提出了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关键词】信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从众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一、信用问题概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别人信誉差,希望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能在一个有序、安全的氛围中进行,但对自己这一方是否会遵守约定、恪守信用,却并不严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时就预留了不守信的伏笔。也就是说,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中,人们均希望别人守信、社会诚信,而惟独自己可以不诚信。当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维时,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差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普遍现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企业近七万,其中,自然人占两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业有三万九千两百七十五户,这些个人及企业,因为失信,被锁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他们将为各自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各地,因失信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甚至恶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区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汕头经济特区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视经济活动中的契约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国税部门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可信度低,而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不能作为出口退税之用,致使汕头特区1000多家外向性企业不得不外迁,严重影响了汕头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较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挑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挑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挑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障经济交易时收益较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较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挑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挑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 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

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挑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 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 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挑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挑选守信行为取向;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

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挑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及时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及时次赌”,尽管及时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及时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及时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及时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及时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 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及时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着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行为经济学论文:容隐行为出罪论的法经济学分析

[论文摘要]我国刑法对于窝藏、包庇类犯罪的规定并没有排除亲属主体,运用经济学原理对亲属间容隐行为以及出罪化的定量分析,计算出成本、收益、效率等核心价值,客观论证了容隐行为人经过个人利益权衡以及立法者对容隐行为出罪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对比,得出容隐行为当出罪的结论。

[论文关键词]容隐行为;刑法经济;成本;收益

容隐行为出罪是将容隐行为从犯罪评定圈中排出,给予其合法性。目前学界关于容隐行为出罪化的讨论各有所长,大部分学者对此持赞同态度,或源于社会的和谐,抑或源于刑法的伦理性、谦抑性,而有关对容隐行为人以及立法者在效用、价值、成本上的经济分析还为数不多。在经济发展炙手可热的社会环境下,从理论上来看,理性的东西可以用经济分析的方法来加以解释、衡量,罪犯大多是经过理性的计算而施以行动,法律亦是经过人的理性考究而成的理性产物,将经济分析的概念与原理纳入到法律中来,于立法、司法以及刑事政策等来说都是有用的,分析现实的多种选择,使人们看到可供选择的制度方案的多样性,由此选择方案。

一、行为人的交易权衡

(一)容隐行为的历史解读

“容”,容许、允许也,“隐”,隐瞒、隐匿也。所谓容隐,即对于亲属间的罪行,知而不举,帮助其掩盖犯罪事实或通报消息帮助逃捕、藏匿人犯、助其脱拘、伪证或诬告、变造或湮灭证据,资助犯罪人衣食住行等一系列行为。

有关容隐思想的萌芽,可追溯至春秋时期,而最早将这一思想法律化则当属秦律。秦律规定:“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而行告,告者罪。(《云梦秦简·法律答问》)。西汉初期,父为子隐在当时依然没有法律依据,到汉宣帝刘询继位时,双向隐匿的思想始出端倪。容隐权利在实体上得到承认,程序上“强相掠理”以取证言的做法也逐渐消除,这便是容隐思想法律化的第二个阶段。唐至清末,容隐思想进一步发展,并立法上起到导向性作用,双向隐匿制度正式确立。《唐律·名律》中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擿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元明清时期,亲亲相隐亦发展到同居相隐,确定了容隐为权利甚至义务,这也便是容隐思想法律化的第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容隐制度却被视为封建糟粕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二)行为人的“收益”

目前我国立法上涉及容隐罪名的相关法律规范有《刑法》第310条的窝藏、包庇罪;第349条的包庇犯罪分子罪;《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作证义务;第135条的证据上交义务,这些规定均没有排除亲属犯罪主体,下面我们从经济角度来分析亲属之间窝藏、包庇收益是否达到较大化以及行为的可能性。

本文所讲的收益是指罪犯从其犯罪行为中所获得的有形或无形的满足,成本则是指行为人因犯罪行为而消耗的各种费用、犯罪分子的时间机会成本以及遭受预期刑罚处罚的成本等。行为人之所以犯罪,原因在于行为人是理性的精于计算的价值较大化者,在他权衡犯罪所得大于因为犯罪而可能遭受的诸如刑罚惩罚的损失时,追求利益的动机刺激他实施了犯罪。[2]假设儿子A实施了犯罪行为,分析母亲B选择窝藏行为的可能性。笔者以下列公式论证:1.设B选择窝藏行为且成功的收益为y1(B) = G(A) + Q(B) - H(B),其中G(A)代表儿子A免于刑事处罚对B的收益,Q(B)代表亲人的理解、社会的认可的B之收益,H(B)代表B对受害人的愧疚之情即B的较大成本。2.设B选择窝藏行为但不成功的收益为y2(B) = Q(B) - F(A) - F(B) - H(B),其中F(A)代表儿子A所受刑罚的成本,F(B)代表母亲B所受刑罚的成本,Q(B)代表亲人的理解、社会的认可的B之收益,H(B)代表B对受害人的愧疚之情即B的较大成本,定量分析下F(A)与G(A)二者等值。现实分析,H(B)的收益远远大于G(A)。

经济学原理表明了罪犯所得收益是被计算在内的,而我们同样处于经济原理的考虑对人们道德观念进行考察之后得出结论:罪犯的收益与我们的道德判断不是没有关系的。

二、决策者的交易权衡

(一)规定容隐为罪导致刑法消费过高

刑法在社会上发挥作用的过程,可以视为法律的消费。所谓守法成本,是指公众依靠法律进行活动而增加的支出或放弃的利益,主要包括守法者缴纳各种费用等,其又可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前者指直接以支付金钱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资源耗费,例如当事人支付的诉讼费用;隐性成本是指不直接以金钱支付而以时间、距离等表现出来的耗费。对于决策者来说,不会不惜成本代价去惩治犯罪,那样会消耗巨大的社会、经济资源以及巨额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是指当人们按照法律要求做某事时所失去的机会收益。如果违法的机会成本高,则法律易于实施,若守法的机会成本高,则法律难以实施。预期效益主要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如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效益指执行刑罚带来的经济收入如没收财产、罚金以及罪犯的劳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必须担负起法律的制定者与消费者的双重角色,国家应在确保收益的情况下消费刑法,否则破产性的消费方式所产生的后果会与立法之初衷背道而驰。

陈兴良教授的观点是当国家在运用行政的、民事的手段不足以抗制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才可动用刑法。容隐是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伦理、重视和睦、重视道义的民族精神基础,违背人伦本性这一千载法则的法律是没有生命力的,刑法也不例外。实践中大多数包庇类犯罪中包庇人与被包庇人都是血浓于水的亲属关系,他们衡量得失,冒着入罪的危险也要大胆一试,维护亲人。然而面对刑法的不释怀,因容隐行为入罪可能导致的后果无非是亲情淡漠,家庭破碎或者双双入狱,仇视社会。这样的刑法消费方式属于过度消费,它所产生的收益为零甚至是负数形式。

(二)容隐行为出罪化的预期效益

如果法律从维护亲情的角度出发对亲属间的窝藏行为给予减轻处罚,社会成本与收益有怎样的变化?从社会成本角度来说,及时,司法人员的付出并无减少,无论亲属是否实施窝藏行为,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亲属所说的话持怀疑态度,即便亲属所说属实,工作人员也会花精力査证真伪。根据有关经济学研究,“亲亲不能相隐”对提高破案率无帮助。第二, 监狱成本降低。无论是监狱的建造、运行、狱警培训等都需要物质基础,并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要科以自由刑并且刑期长短应当合理。如果对亲属的窝藏行为减轻处罚不仅可以减少监狱成本也并不会减轻刑罚的威慑作用,将刑罚的有限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第三,社会成本会降低。这与监狱成本是相同的问题,罪犯服刑时间越长,则对社会造成的负担越重。从社会收益的角度来看,及时,对犯罪人的特殊预防作用不会减轻。无论法律对亲属的窝藏行为减不减轻处罚,对于犯罪的亲属来说基本不会有太明显的影响。母亲B及时次选择窝藏自己的儿子就是在接受刑罚与维护亲情之间选择了后者,那么如果A再次犯罪,B会不会继续选择窝藏不能妄下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B多数不会因为害怕刑罚而选择放弃自己的儿子,B在及时次选择窝藏行为时,已经明确地告诉了大家在其心里,儿子比自己重要,这种价值观是不会轻易改变的,这也是民众最根本的情感体现。第二,对民众的一般预防作用也不会减轻。第三,使法律更人性化,更具有亲和力,更容易被人们所认可。法律不能道德化,成为道德的衍生物,但是法律也是不能脱离道德而孤立存在。

三、博弈之下:容隐出罪,路在何方?

真正伟大的法律制度,其特征是将僵硬性与灵活性予以某种具体的、反论的结合,在这些法律制度的原则中,它们将稳固、连续的效能与发展变化的利益相联系,从而在不利的环境下也可能具有避免灾难的能力。

刑法具有谦抑性,一般来说,具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就说明不具备刑罚之无可避免性:(1)无效果,就是指对某一危害行为来说,即使规定为犯罪,并且处以刑罚,也无法达到预防与抗制犯罪的效果。(2)可替代,是指对于某一危害行为来说,即使不运用刑罚手段,而去运用其他的社会、法律手段,如道德教育,民事、行政制裁也足以达到预防和抗制的目的。再议亲属间的容隐行为,如果不是害怕自己的仁爱至亲会遭到刑事处罚,亲情会淡漠,行为人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几率会低很多,这种基于人性本能的选择,其社会危害性并没有想象中的大,道家治理规则尚有“以柔克刚”之说,而面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容隐行为,为何不可“以柔制柔”?(3)太昂贵,只通过刑罚所获得的收益小于其成本。刑罚对于抑制犯罪有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这种手段的应用并非一本万利的,它需要国家以及社会的一定成本的付出,并且刑罚作为惩罚的手段,这种资源并非永不枯竭而是有限的。

行为经济学论文:挑战道德的行为经济学

【摘 要】本文是读《会赚钱的行为经济学》后有感而就经济学中一些不道德的行为现象展开研究、分析。这种不道德的现象会导致许多有效地销售方式无法进行,甚至损害商家利益、加大不必要的成本。文章提出“道德指数”这个概念及应用。

【关键词】道德;不必要成本;风险;道德指数 不同于正统的经济学,在我看来行

为经济学更具有趣味性,它融合了心理学、经济学以及运营管理等,不仅在理论方面不断提出各种挑战,行为经济学还实实在在的探讨这日常生活中、职场中、商场中人们的种种行为背后的原因,给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指导意义。这本《会赚钱的行为经济学》写的通俗易懂,深入浅出。通过实验的方法,研究了人们对公平与互惠的感受,对风险和信任的态度,钻制度漏洞的倾向,以及预测的新方法等。

读完这本书,有两个章节探讨的问题引起我的强烈共鸣。及时个就是第六章“我们应该信任谁”。我觉得信任是个沉重的话题,就像诚信。这个词本身可能是美好的,之所以沉重是因为当这个词所代表的关系被破坏的时候,承担这个词的一方将会受到惨痛的打击,甚至就像书中的张树鸿一样遭受灭顶之灾,而这却源自于信任。经济学经常研究一些挑战人们道德水准的行为。比如各种促销活动,退订运费等举措,这无疑提高了风险成本,而且真的会有一大批人“不辜负”商家,无缘由退回商品,甚至试穿了一段时间后退回商品。这种无法测量与掌握的道德尺度的降低所造成的成本的浪费是无法避免的。它可能直接导致商家巨额亏损,违背初衷。即使生效了,这种促销手段真的无法定义对错,可能会带来利润的增加,但它也引导了人们道德的降低,这个成本是昂贵的。

随着身边出国的人数的增多,经常会有朋友和我讲国外优于国内的地方。我虽不热衷于这种话题却也不能否认。朋友说外国人的道德水准高一筹:路边两个相邻的公用电话亭,一个标注了“紧急”。提示语说无紧急情况请使用普通的那一个,以方便有紧急情况的人能顺利通话。于是就看到了一个感人的现象,经常是普通的电话亭排着队,紧急的电话亭在闲置。这时再来人,依然排在了普通电话亭后。这让我一度迷惑。这种做法是最经济的吗?是聪明的吗?在经济学家眼中估计这是很大的资源的浪费与市场调度的失败。我也在质疑这种做法。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这是一种保障。假设路边发生了一起车祸,及时个看到的人可以马上冲到紧急电话亭,拿起电话求救。不仅节约了冲过排队的人群的时间,还不用考虑怎么和正在那通话的人说明情况。极端假设耽误的这段时间,车祸中的伤者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这个代价是无法挽回的。而当时正在使用电话的人也会受到周围人鄙视的眼光,事后也会内疚,造成了双负面影响。所以我们不得不说这时最聪明的做法。这种对生命对意外的保障。彼此高道德水平的自我约束确实是值得赞扬的。其实想想信任的重要性,一个国家当国民都诚信的时候往往生活成本、交易成本等才是低的。由于欺骗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大的。

书中另外一个引起我共鸣的部分是及时章“善用不确定性”中的某几句话。大意就是说有些对消费者的保障反而会使整体的风险性风险成本提高。比如给车辆买保险。可能没有保险的时候车主开车小心翼翼,买了保险后就随意了很多造成更多的交通意外。这样就使本来可以规避的风险及不必要的损失发生了。造成更大的损失及成本。虽然保险公司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避免这种情况,比如说一年中很少出险的车主或者没出过险的车主第二年投保会得到相应的折扣价格,但这些在经常出险的车主看来并不那么具有诱惑性。毕竟这个差额往往力度小。这个情况在购物网上常常可见。A产品在退货卖家承担来回运费的情况下销量往往激增。但是退货率也是大的惊人。卖家的利润不一定增加。而消费者除了试用或试穿了一下也未得到什么利益。这一折腾“便宜”了物流公司。而其实物流人员大量运货送货,仓储量的增加等,这其实都是不必要的成本增加。其实算下来销量会比没有此项活动大一些,但相应付出的代价更大。这包括一部分不想购买的人本着试试不要钱的心理购买了再退回,还包括一些可退可不退,不退也吃亏的心理退回商品。可能在自理运费的情况下,一大部分的顾客就会留下商品,但更可能的是这部分顾客一开始就不会选择购买这个商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大胆设想,我们引入“道德指数”这个概念。道德指数应用于网络,尤其是网上购物。根据顾客长期以来的退货率以及退货缘由做出评判打分。对于无缘由高退货率的顾客道德指数打分就低,相反的道德指数高。根据这个指数,在新一轮的交易中卖家也占有主动权可以相应的调整承担运费比例。对于道德指数高的买家依然可以承担全部运费,而对于那些道德指数低的买家卖家可以选择自行承担运费。虽然这会损失这部分顾客,可是这种损失无疑是节约成本,反正是有利的,避免不必要的物流成本。至于这种道德指数的评判就由每一次成交或不成交的卖家为买家打出分数影响道德指数的最终结果。这也有利于新卖家通过以往与这位买家交易过的老卖家留下的信息判断这是不是一位诚心购买亦或是“免费试用”的买家进而制定自己的销售策略。而对于电子商务的同学而言这个很好实施,道德指数将直接与运费成反比自动收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卖家一一调整。或者更科学的是划分区间。这违背了第二章所讲了“公平之最”原理。但对于道德无法明确约束的网购时代,这似乎不失为一个办法。

我们不能说那些道德的沦陷归根于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但经济的飞速发展确实为不道德行为提供了有利的平台。在无法“自律”的情形下只好借助“他律”来加强道德约束。这是我们的无奈之举。

行为经济学论文:行为法经济学与法律经济学

[摘 要]法律经济学大量的借助于理性选择理论来考察法律规则和制度,然而随着这项理论在法律分析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并越来越重要时,许多学者却对这项法律经济学的理性选择基础理论表现出许多不满。行为法经济学的出现更是把矛头指向了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律经济学背后的理性选择理论。本文在分析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之间的冲突的基础上,探讨了行为法经济学对我国法律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启示,并初步分析了行为法经济学在我国法律实践中的应用问题。分析表明,我国法律经济学界亟待认识理性选择理论的前提与局限,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调和、充分利用行为法经济学的优势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行为法经济学 法律经济学 理性选择理论 经济理性 法律实践

一、前言

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一个法学和经济学整合的边缘学科,经过短短四十多年的蓬勃发展,已经在法学、经济学理论研究领域及社会经济和法律实践领域显现其日益强大的影响力、生命力。一般认为,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1960)(注: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的发表,开辟了法律经济学的新时代;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1972)(注: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四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的出版,则标志着法律经济学进入蓬勃发展期。随着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深入,我们注意到,法律经济学在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注:目前法律经济学涉及的经济理论主要包括:微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交易费用分析、比较制度分析等,其中微观经济学理论是法律经济学的经济基础;其方法主要有: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均衡分析、博弈分析、成本收益分析、供求分析、文化与历史分析、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分析等。)研究传统法律问题,并因此而激发人们极大兴趣的同时,也逐渐引发了人们一些质疑。典型的例证是,一些学者从质疑有限理性理论到行为经济学的形成再到行为法经济学概念的提出,(注: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Vol.50:pp.1471-1550.他们在该文中首先使用了“ 行为法经济学(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概念。)他们将矛头指向法律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理论根基——理性选择理论。他们认为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具有严重的缺陷,以此为基础产生的结论即使不应是直接拒绝,也是值得怀疑的。其中,行为法经济学论者直接把焦点放在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律经济学上。到底行为法经济学对目前的主流法律经济学将产生何种影响?主流法律经济学如何应对行为法经济学所揭示的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局限性?法律经济学将何去何从?如何把行为法经济学应用到我国法律实践?本文试图通过分析行为法经济学与传统法律经济学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来探讨以上问 题。

二、行为法经济学的概念

行为法经济学的起源可追溯到1974年西蒙(Simon)对经济学中的“理性经济人”作出了系统的批评(注:西蒙:《管理行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和提出“有限理性”的概念,并在随后的一系列学术研究中完善了这一概念,(注:Simon(1982),Models of Bounded Rationality.2 Vol.,Cambridge,Mass.:MIT Press.)认为当事人在经济决策过程中面临认知和计算能力两方面的局限性。“有限理性”的提出,引发了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开始联袂研究经济行为的发生机制和实际决策过程如何影响最终作出 的决策。到20世纪70年代,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和阿莫斯。特维尔斯基( Amos Tversky)通过吸收实验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等领域的近期研究成果,把心理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起来,重构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特别是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模型,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行为经济学”学派。(注:2001年美国经济学会较高荣誉—— 克拉克奖章得主马修。拉宾(Matthew Rabin)、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Gary S.Becker)、阿克洛夫(George A.Akerlof)、卡尼曼为行为经济学的代表人。)随着“经济 学帝国主义”向法学研究领域的延伸、法律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扩张——从市场行为领域到非市场行为领域,法律经济学背后的经济理性选择理论(主要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局限开始引起法律经济学界的注意。如托马斯。尤伦(1997)《法和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一文中对理性选择理论的批评,(注:作者强调,最近研究认知心理学者和熟悉这方面知识的经济学者们根据实验性的与理性选择理论难以印证的结果提出了一些问题,他们至少从以下四个方面对理性选择理论的含义提出了疑问:(1)当精心设计的试验中的主体知道对合作剩余的分享有违广泛接受的公平理念时,他们似乎拒绝互利的交换;(2 )在另一些需要进行若干个阶段的交易的试验中的主体似乎并不设计理性的策略;(3)由于有限理性,绝大多数决策者的选择背离了理性选择理论的预计,例如那些从事相同价值的拍卖的主体成了“赢者诅咒”的猎物,并且人们保持着这种状态,尽管一项其他的选择可能有利得多;(4)并不像理性选择理论预示的那样,实验证明人们对不确定的结 果不采取决定。)特别是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法律经济学的行为方向 》一文的发表,标志着行为经济学正式进入法学研究领域——行为法经济学开始闯进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视野,并悄然启动了法律经济学界的“行为革命”。

行为法经济学将心理学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引入到法律经济学分析中,其焦点落在主流经济学的某些基本假设与人类的真实行为不一致。他们认为建立在反映非现实的人类行为的基本假设上的分析结论(注:包括经济分析与法律经济学分析。)会导致错误的预测,通过运用从心理学、实证研究、行为实验中得到的经验材料和理论方法来验证理性选择理论,揭示了众多“反常现象”。大部分学者公认的行为法经济学定义为:运用行为科学和心理学的成果更好地解释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法律目标的手段,提高法律经济学的预测力和解释力。(注:Jolls, 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Vol.50:pp.1471 —1550.他们在该文中首先使用了“行为法经济学(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 概念。)行为法经济学的主要观点是在质疑理性选择理论中的理性预期、(注:理性预期概念由穆特(Muth,1961)引入,并由卢卡斯(Lucas)、普累斯科特(Prescott)等学者完善,他们完善了20世纪60年代以前对预期的定义和建模,并得到广泛的应用,最

终形成理性预期学派,成为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主流。这里说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严格来说,指的是理性预期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效用较大化、稳定偏好、拥有充分的信息处理能力四大假设的基础上,(注:详细论述可参看Thaler(1996),Doing Economics Without Homo Economics,。in Foundations of Research in Economics:How Do Economists Do Economics?(Steven G.Medema and Warren J.Samuels eds.))提出反映人类真实行为的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这些因素会使人们作出与理性选择理论相背的决策 ——即“反常现象”。具体分析及法律例证如下: 1.有限理性。有限理性突破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经济学中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 (注:对“理性经济人”持异议的论述最早可追溯到经济学家凡勃伦,而西蒙的有限理性论可谓对理性经济人或理性选择理论的最的批评之一。以科斯、威廉姆森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从交易费用角度对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的理性选择理论进行了批评,放松了“制度不相关假设”,阿罗等信息经济学家对“信息”假设提出了质疑,开创不信息的经济学分析,博弈论则进一步放松了“独立决策”的假设。此外社会学、经济心理学等都对理性选择理论提出了批评。霍奇逊:《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主张以“有限理性”假设作为分析基础。行为法经济学认为人类行为偏离理性选择理论的无限理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决策过程中的真实判断行为表现出与理性预期所推断的无偏预测的系统偏差,即有限理性会导致人做出判断 误差。启示和偏见(Heuristics and Biases)通过影响行为人对未来时间的概率判断, 来改变行为人的最终决策。这在行为法经济学中早已观察到,并进行了分析。启示具体包括了代表性启示、现成性启示;偏见包括过于自利偏见(Self-serving Bias)、自信偏见、偏见的自我强化、“事后诸葛亮”偏见、固执先见、潜意识偏见等。(注:代表性启示指行为人夸大事件现象与本质之间的认识趋势而错误地做出判断;现成性启示指人们是通过很容易想起的事例来判断概率,结果造成较高权重被分配给突出或容易记住的信息。自利偏见、自信偏见、偏见的自我强化主要指行为人常盲目认为能够进一步改善自身的利益,或人们往往只按照自身的观念来表述信息或描述事实等。“事后诸葛亮”偏见、固执先见、潜意识偏见则分别指人们在事件真实发生后所做的概率判断常高于 实际概率,先入为主,行为人的潜意识偏见会导致其作出错误的概率判断。参见魏建《行为经济学与行为法经济学:一个简单介绍》,《新制度经济学研究》2003年第2期。) (2)人类决策偏离了理性选择理论中的预期效用理论。(注:预期效用理论是传统经济学 分析的奠基石之一。)其中禀赋效应(Endowment Effect)是偏离预期效用理论的最典型 例子。此外,框架效应(Framing Effect)、沉没成本(Sunk Cost)与禀赋效应一样,都 对人类决策产生影响,使得人类决策行为有时出现与较大化目标不一致的现象。(注:Kahneman and Tverskey在“Prospect Theory:An Analysis of Decision Under Risk ”(发表在1979年Econometrics第47期:263—291)一文中提出“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作为预期效用理论的替代,提出了著名的框架效应理论以及基本点,指出人们 在不同的基准点上表现出来的风险态度不一,而预期效用理论认为人们的风险态度不会随着基准点的变化而不同。禀赋效应说明行为人对拥有的财产功利评价要高于对不拥有 的同样财产,损失厌恶就属于禀赋效应的一种。)

2.有限意志。行为经济学已经强调,限于有限意志,人们往往不能坚持选择与较大化自身总体效用相一致的行为。行为法经济学将有限意志归结到(1)习惯、传统、嗜好,(2)生理欲望(Cravings)以及(3)多重自我 (Multiple Selves)。这三类因素导致行为人无法有效控制自己的整体效用、无法对多重效用目标进行排序,最终令决策偏离效用较大化轨迹。如嗜好与习惯的形成。

3.有限自利。行为人无论是在经济活动中还是在法律事务中,其行为除了表现出不同类型的有限理性、有限的意志力外,还会表现出有限自利。贝克尔等学者的研究表明个体决策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受社会规范、道德规范等影响,并没有追求自我利益的实现,而且追求了自我利益以外的东西,比如“公平”、“社会认可”等。Kaplow and Shavell也曾提出人们对公平的偏好应该纳入经济决策等行为决策分析中。(注:可参见 Kaplow and Shavell(1994),Why the Legal System is Less Efficient Than the Income Tax in Redistributing Income.Journal of Legal Studies,23:pp.337-681;以及《理性选择理论与法经济学的发展》一文。)

4.行为法经济学在法律中的应用。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理论在经济学中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可见一斑,其在法律经济学中的前景明朗。行为法经济学试图将以上论断融合到法律程序、法律实体以及和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改善之中。目前行为法经济学已经开始将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方面的理论运用到法律经济分析中。其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注: 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 Vol.50:pp.1471—1550.他们在该文中首先使用了“行为法经济学(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概念。):

(1)将有限理性分析纳入到行为人决策过程中需要对不确定事件进行概率判断的法律分析。如环境立法涉及代表性启示和现成性启示的分析;关于诉讼当事人就法院审判结果进行谈判可用自利偏见、禀赋效应进行分析;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除了可用代表性启示和现成性启示的分析外,还能用自信偏见来研究;契约谈判的失败分析,可以融入自利偏见分析;法律事实或法律规则的研究都涉及事后诸葛亮偏见等。

(2)在涉及对法律后果进行评估的法律行为决策(如制定法律和设定法律程序)分析中增加有限理性研究。具体体现在: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需要对禀赋效应、损失规避进行探讨;合同法中的强制性条款分析也离不开禀赋效应的分析。

(3)通过有限理性分析,鉴别侵权法的严格责任和过失的效率选择因素:预防是单

方的还是双方的。因为认知能力的错误判断和局限及对于风险理性行动暗示了预防是单方的还是双方的之间的区别。如果损害双方都采取了防范措施,损害将不太可能发生,从而减少了发生事故的社会成本,但是损害双方不一定有经济学所假设的算计能力。即是说,处理不确定的结果的认知的局限性可能是决定预防是单方的还是双方的,相应的应选择过失责任还是严格责任的独立因素。 (4)有限自利理论应用大部分集中在行为人将偏离正常决策轨道的环境,如为了追求公平与正义等法律规范所倡导的价值而愿意承担额外的货币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又如诉讼过程中诉讼双方各自为追求胜诉或对已有利的判决等而力求通过自身的努力(包括贿赂法官)来寻求改变法庭审判结果的机会,以及法律严禁通过市场交易规则(即使这些交易对当事人而言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手段来购买人身和精神产品等。

三、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观点碰撞

我们不难看出,行为法经济学以行为经济学为理论基石。而主流的法律经济学——以波斯纳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乃是经济理性主义假说的主要主张者,认为法律主体会以一种理性主义的方式而为法律行为,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为理论基石。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争论的焦点自然而然地落在经济理性——理性选择理论的有效性之上,这也是行为经济学与主流经济学的争论焦点。具体来说,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观点碰撞,集中在理性选择理论假设条件上——理性预期、效用较大化、稳定偏好、充分的信息处理能力。

(一)理性的程度

在弄清楚行为法经济学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冲击之前,有必要分析“理性”之一概念。理性经常被认为是区别人与动物的自觉的合乎逻辑的行为过程。传统的理性定义主要关注的是一种做出决定的行为过程。理性、自觉等概念在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 、经济学家那里争议很大。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将理性作为一种技术性术语来描述经济主体的行为特征——行为人拥有必要的能力和知识去做一致的、效用较大化的选择,更技术性地说,他们将理性定义为满足偏好完备性公理、反省性公理和传递性公理(注:具体分析请参考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14页。),属于理性。由于在学术中性的要求,理性概念逐渐脱离了其习惯用法而变的模糊化。经济学家中对于这一前提性假设是否成立仍有争议。行为经济学家发现,经济主体的具体行为往往不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认为的那么理性的。(注:波斯纳的认为,这些无理性行为只是偶然现象,因而不能被理论化。然而心理分析理论认为无理性行为并不像波斯纳认为的那样是任意的,拉康认为那是一种固定的可预见的心理结构。此外,还可以从哲学认识论、经济认识论角度分析理性概念。马涛:《理性崇拜与缺憾 ——经济认识论批判》,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米塞斯:《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将“理性”定义为一种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满足(1)适合实现制定的目标,(2)而且在给定条件和约束的限度之 内,这也可称为是对经济理性的定义。

回到主流法律经济学和行为法经济学中的理性概念。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律经济学将法律经济学的实质定义在研究理性选择行为模式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法学,以人的理性化发展为前提的法学思潮,其坚持利益较大化原则,依赖效率标准来衡量法律制度,认为行为人具有理性。(注:值得注意的是,波斯纳并不认为所有的个人都是理性人,也不认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这些假设必然是真的,但坚持理性选择模型是已被经验、实证研究所证明的、非常有效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另一方面,法律经济学中所说的理性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所说的存在差别,前者以制度相关为前提,后者以制度不相关为前提。可参看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四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第12—20页。)而行为法经济学中的“有限理性”理论,认为行为人受认知能力和知识等因素限制,只能实现有限的理性。显而易见,主流法律经济学与行为法经济学均承认“理性”概念,分歧在于理性的程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第16条至25条对经营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法》第26条至39条就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这些法律的设定正是基于消费者的理性有限而不是理性,从而真正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各国对证券市场上的信息披露都作出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其基本假设也是现实的有限理性投资者。

正如西蒙所说,理性选择主义者看重选择的结果而非过程,行为而非心理;行为经济学所主张的有限理性属于经验主义的理性,偏重过程而非结果,心理而非行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性分别与行为法经济学中的这种经验主义的理性相区别,可以分别称其为实体主义与程序主义(或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二元对立。程序主义理性认为人们只能在其知识与信息的限度之内做出选择,它需要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背景。可以说,行为法经济学的理性程度假设更符合现实世界人类行为模式,也道出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理性假设的缺陷。

(二)偏好

主流法律经济学继承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偏好的假设:稳定,并满足偏好的八大公理。这意味偏好是井然有序且始终一致的偏好。波斯纳认为绝大部分的法律选择都必须做成本效益分析;对始终一致的限定建立在心理状态的不确定性和衡量市场行为的相对容易性之上。波斯纳对人们偏好经常变化这一事实的解释是个体可以分为许多相互竞争的下级自我,这对于解释人的一生中偏好的改变有一定作用,但不能解释为什么人们会为刚刚做过的事情感到后悔。不难看出,主流法律经济学坚持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偏好的假设,与此同时,也继承了众多对该假设的争议。

行为法经济学认为,他们对各种启示和偏见的分析表明偏好并非如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假设的一样。有限意志理论中的多重自我分析,说明行为人在任何给定环境下都有可能不具有法律经济学所主张的单一、有序、稳定、内在一致的偏好集,反而同时具有排他性的偏好集。非单一自我问题在跨期决策问题上,凸现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偏好的假设存在的问题。而有限自利理论中社会规范、对自身利益以外的公平等价值的追求等都给行为人的偏好形状和偏好集合带来了不稳定因素。阿马蒂亚森对于“同情”和“责任”这些术语的探讨说明,人们有时不是依据自身偏好,而是经验记忆中别人的偏好做出选择,他使用“同情”这一术语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责任是指人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出于纪律的要求做或不做某事,这些现象使始终一致性更难界定。人的选择与真实反映他的偏好有违,或者说人同时具有多重偏好集。可见,在经济理性对偏好的假说之内,多种喜好和赶时髦这些行为都不能得到解释,大量“反常现象”对稳定偏好假设产生了巨大冲击。以我国对企业劳动争议的程序规定来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才能进入诉讼程序,这种强制行规定可能导致当事人的真实偏好被隐藏,我们不能排除不少当事人宁愿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或在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后偏好直接选择诉讼程序的概率。可见,该条例的强制规定使得实际上偏好不稳定的当事人的选择减少、最终的选择无法反映当事人的真实偏好,基于该点弱化该强制规定或给当事人更多的选择将更能确保当事人的权利。

(三)期望效用理论(Expected Utility Theory)

从前面论述可知,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理性

定义基于理性预期和效用较大化,换句话说,期望效用理论(注:确切的说是理性预期期望效用理论。)是人们决策的关键。主流经济学已经严格证明出在四大基本假设下,存在与反映主观偏好的效用函数(非),个体自身效用较大化的决策,也是使效用函数较大化的选择。效用函数本身并不具有任何功利意义,它的功能是方便地表现出个体的偏好。冯。纽曼和摩根斯坦(Von.Neumann and Mogenstern)创建的效用函数加上理性预期,即理性期望效用函数是经济学上常用的效用函数。按照期望效用理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认为:不同期望的偏好独立于判断和评价偏好的方法和程序;不同期望的偏好纯粹是相应期望后果的概率分布的函数,不依赖对这些给定分布的描述。主流法律经济学吸收了期望效用理论,加入功利 元素,认为个体总在成本收益比较上做出自身利益较大化的选择。 行为法经济学发现人类实际行为往往偏离该期望效用理论,集中体现在三个“有限”导致个体对期望效用理论的偏离。1979年卡尼曼和特维斯基提出“期望理论”来替代期望效用理论。卡尼曼和特维斯基等人经过广泛的实验研究发现,决策程序以及决策对象或环境的描述本身的确影响到当事人的偏好,偏好并不满足稳定假设(见前面论述)。有限意志通过模糊、混淆期望效用函数而使期望效用理论出现偏差。有限意志分析表明,基于习惯、传统、嗜好、生理欲望、多重自我等因素,人们往往不能坚持选择与自身整体效用较大化的行为,导致个体对自身效用较大化函数的模糊。而有限自利则通过模糊、影响偏好的稳定性实现期望效用理论的失效。个体对公平的额外追求等对个体偏好的影响都导致个体偏好集合出现波动性。此外,有限理性中提到的框架效应、禀赋效应、损失厌恶,不确定条件下的存在收益风险规避型、高概率损失风险追寻型、收益风险追寻型、低概率损失风险追寻型(注:详细论述见Kahneman and Tverskey(1979),Prospect Theory:An Analysis of Decision Under Risk,Econometrica.Vol.47:pp.26 3—291.)四种不同风险态度,这些都挑战了期望效用理论中风险偏好一致的假设。个体决策时出现的损失厌恶、框架效应、偏好逆转、后悔厌恶、过度自信、从众、攀比、炫耀、成瘾等期望效用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在行为经济学中得到了较好的解释。以“秋菊打官司”来说,秋菊认为解决该纠纷的理想结果是“讨个说法”,即更多的是追求社会认可、他人的尊重。而事实上经过法律程序后的结果是村长受到治安处罚,被判处15 天行政拘留,该法律结果让秋菊迷惑的同时,也说明相应的法律规定使得期望效用理论并不适用与秋菊。如果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村长进行了赔礼道歉,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这样秋菊在讨到说法的同时也使她的选择真实地表现其意愿与偏好。基 于在现实中期望效用常常会偏离,我们应该大力推广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

综上所述,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在经济理性上的分歧主要体现在:(1)理性是否成立;(2)偏好是否井然有序且始终一致;(3)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是否冲击期望效用理论的适用性。主流法律经济学继承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论点:基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四大基本假设,行为人在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实现自身效用较大化,以效率为首要原则来研究法律;而行为法经济学批判了其假设,认为反映人类真实行为的三个“有限”动摇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理论根基,只有以更现实的人类行为假设为基础才能更好地研究法律制度内容、结构、演变、效果和评估。

四、行为法经济学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启示

法律选择绝大多数是非市场选择,主流法律经济学采用经济理性、理性选择理论来分析,主要原因是由于法律选择类似于市场选择。之所以这样认为,是由于法律规则针对不同的行为分别制造了一个暗含的价格,行为人针对那些价格采取相应的行为,其选择与其在市场上针对不同的价格采取不同的决定如出一辙。主流法律经济学对垄断、反托拉斯法以及管制的分析充分体现了法律经济学的优势,除此之外对侵权法分析、财产权分析、契约救济分析以及婚姻家庭法、刑法等的分析,也显现出法律经济学的魅力。如今法律经济学的触角几乎遍及了法律和法学的每一个领域:侵权法、契约法、财产法、产品责任法、犯罪及刑法、环境保护法、婚姻家庭法、宪法、公司法、商法、反托拉斯法、金融法、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贸易法,以及法理学、立法学、法律史学、法律实施理论、诉讼程序理论等,以致于我们已没有理由怀疑其存在的意义。

但是,行为法经济学的出现及其前述行为法经济学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理论的冲击,加之传统法学、社会学、心理学长期以来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经济理性批判等,一切都表明传统法律经济学急需正视自身的局限——理性选择理论的适用范围及其缺陷。这也是处在理论初创阶段的中国法律经济学界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局限

行为法经济学以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理论和大量经验分析和实验数据,指明了主流法律经济学背后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基础——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前提并没有反映真实的人类行为,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行为法经济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行为法经济学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行为分析理论与经济法律运行规律有机结合,从而将心理学研究视角与法律经济分析科学结合起来观察主流法律经济学分析的错误或遗漏,并修正其关于人的理性、效用较大化、持续稳定偏好及信息处理能力等基本假设的不足。

换言之,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前提(四大基本假设)是将现实世界理想化的结果。在一定的情况下这些假设确实可以减少法律行为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给经济研究所带来的困难,能够利用定量分析工具来深入地分析法律问题。但这些纯理论的假设也因与现实脱节太多,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常常显得苍白和无力。阿罗曾经指出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本身是极为虚弱的,它的合理性和显而易见的力量仅来自于一些附加性的假设,如竞争、市场均衡

以及同质性假设等等。(注:其中行为人同质性假设更是否定了经济行为的根本假设——经济活动是建立在个人差异引起的交易的收益之上的。阿罗:《经济理论与理性假说》,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正如实践中人们所说的一样,以经济学指导公司运作,需要的是实际的理论而非假设的理论,同时也需要在经济学理论的抽象性与具体性中寻找平衡,确实需要一种比新古典主义的教条具体得多的经济理论。主流法律经济学者如要承认行为法经济学所主张的理性行为的种种限制,他就必须承认经济学应该研究在这些限制下经济主体真正选择的过程,承认理性选择理论的局限。 可见,当我们进行法律经济学分析时,要充分意识到分析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前提存在与行为人现实选择不一致的局限——行为人并非理性,偏好因受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等影响而不能保持稳定有序,偏好的非稳定性、理性的有限性使得期望效用理论出现偏差。这也正是防止法学与经济学界滥用法律经济学分析的关键。

(二)发展方向——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融合

1.理论根源视角

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特点是重视对人的非理性行为的研究,打破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界限及视域,在现实人的基础上发展了主流学派的理性概念。大部分行为法经济学家将行为法经济学的目的定位为通过分析更现实的人类行为来提高传统法经济学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但我们应意识到:正如行为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对主流经济学的补充和发展一样,行为法经济学也是法律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补充和发展。

行为法经济学的三个“有限”理论,并非全盘否决行为人的理性、否决理性选择理论,其只是发展了理性的定义和理性选择理论的期望效用函数。从根本上说,理性选择理论,即经济理性理论,只是目前借以分析人类行为选择最系统的工具。经济学中普遍认可的“理性”,指在给定条件下个体选择效用较大化的决策,这点在社会学、心理学里也是认可的,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的差异在于效用的定义及其前提。经济学对理性、偏好、效用函数的假设,是为了能系统地将理性、偏好、效用函数有机组合起来,构建理性选择理论。具体地说,主流经济学对理性、偏好、效用、效用函数、信息处理能力等严格的、超脱现实世界的假设,是确保经济分析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因为经济学已经从数学上严格证明了在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条件下,存在非的、能显示个体真实偏好的效用函数,并进一步分析了效用较大化、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为经济理性选择分析提供了系统工具和系统理论基础。

行为法经济学只是放松了理性、偏好稳定、效用、效用函数、信息处理能力的假设,将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纳入理性选择理论,提出“期望理论”,用过程理性来代替主流法律经济学中的实质理性,并通过认知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大脑和神经科学等的研究来揭示理性形成基础和过程,以此来更好地解释决策者的实际行为。其实质只是在较传统法律经济学更现实的人类行为模式上研究行为人选择问题,仍属于效用较大化范畴,差别在于效用函数的选择。从这一意义上说,行为法经济学是对法律经济学的改善,是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继承与发展。行为法经济学通过分析法律规章制度对有限理性、有限意志和有限自利的个体决策影响,以及个体对法律规章制度的反应,使得法律法规制度的设计能较大幅度地消除或减少有限理性、意志和自利引起的一系列 “反常现象”问题,即通过设计基于更现实个体选择行为模式的法规或制度,利用法规 或制度等对个体行为决策的影响来实现经济理性。

2.认识论视角

正如阿马森亚。森所言,就理性行为模型的其他目标即这些模型把握理性本质的能力而言,其背后有着大量复杂的哲学问题。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史,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部关于经济人主体认知理性能力探讨的发展史。主体认知理性能力的不同认识,构成了不同经济学流的理论基础。从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信息、认知能力,到理性预期经济学的理性预期、非信息、合理认知能力,到行为经济学的有限理性、有限信息、有限认知能力。主流法经济学与行为法经济学也类似地存在从认知能力到有限认知能力的发展进程。另一方面,从认识论中的认识方法角度看,行为法经济学是对主流法经济学的融合与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发展、经济学派的形成过程和方法的变化,反映了哲学认识论从唯理论、经验论到证伪主义论的发展,方法也从演绎法、经验和历史归纳法到证伪主义。主流法经济学在经济学中的唯理论、演绎法发展至极大推崇数学分析方法后,逐步由受经验论、经验和历史归纳法主要影响的制度分析,发展到综合利用唯理论和经验论,以解释力和预测力来检验法律经济学分析,即证伪主义论。由于行为法经济学以更现实的人类选择模式为基础,修正了理性选择模式,有利于提高法经济学的解释力和预测力。可见,法经济学与行为经济学均属于证伪主义方法论,行为经济学的有限理性等假设优化理性选择模型的同时,进一步平衡了法律经济学中理论假设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指明了法律经济学的又一新发展趋势。

总的来说,行为法经济学目前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与行为经济学发展步伐基本同步,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范式和理论分析系统,在模型化方面走得非常缓慢,这就给理论检验带来困难。但是,由于行为法经济学动摇了传统法经济学对理性的理解、理性选择理论的根基,给主流法经济学的发展注入一股新动力。传统法经济学与行为经济学的 调和,将是大势所趋。

(三)行为法经济学在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应用

行为法经济学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创新与冲击,意味着在我国法律实践中利用行为法经济学研究来补充、调整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分析,去提升法律分析的解释力与预测力的空间广阔。如何将行为法经济学应用到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乃亟待探讨的课题。

首先,通过引入行为法经济学研究来深化目前中国法律经济学者对理性选择理论的理解,尤其是对其理论假设前提的理解。充分认识传统法经济学的局限,是规范目前中国法律经济学领域学术研究的关键。自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法律经济学在我国法学界掀起了“法经济学”热潮,法律经济学在我国也从简单的理论引进阶段发展到吸收、创新阶段。与此同时,“法律经济学”也渐有“商标”的意味。法律经济学研究领域暗浮着“学术虚浮”的氤氲。而行为法经济学通过对三个“有限”的分析与论述,特别是行为法经济学针对法律行为者理性选择侧重于实证和实验方法的研究,恰好能起到启发中国法律经济学学者关注传统法经济学的背后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前提及其“形而上学化” 局限性。(注:美国学者让L.施罗德尔(1999)在《法律经济学中的经济理性》一文导言指出,法律经济学这个学术流派已经越来越形而上学化,成为一种既不能证明正确也不能证明错误的,没有多少实际用处,只需要人们接受并顶礼膜拜的玄学。他说他并非反 对法律的经济分析或理性概念本身,而是反对一个法律经济学流派(波斯纳流派)对“经 济”与“理性”这些术语的滥用导致的错误法律经济分析。所谓的“法与经济学”的潮流越来越变得像一种形式,一些不能被证伪的理论被用于没有经过实践验证的假说之上来获得一些没有办法证明的结论。然而尽管对于这一潮流屡有非议,但其仍然继续兴盛,其原因是那些提出非议的学者所采取的浪漫主义的哲学观点无意中重复了功利主义的错误,即试图以一些“理性的”论据反对理性概念本身。正确的批判应当是,在法律经 济学的领域,理性这一概念已经毫无意义。)

其次,借助行为法经济学研究推

动中国法律经济学理论的创新。目前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还停留在运用西方法律经济学的主要理论阶段。具体而言,目前中国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依然是理性选择理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契约理论、国家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比较制度分析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政府管制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以及博弈论等。行为法经济学的出现,将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集合扩张到行为经济学理论。行为法经济学构建更现实的人类选择行为模式这一新视角,掀开法律经济学界的“行为革命”的同时,也触发了中国法律经济学界从现实法律行为模式等社会学、心理学与法经济学、经济学的冲突点着手,进行原有理论修正或创新的“理论变革”。这样,不但促进了中国法律经济学的发展,而且有利于通过加快法律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来提升我 国法律经济学在世界学术论坛上的地位。 ,利用行为法经济学,丰富现有法律经济学对中国法律立法、执法、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根据前面关于行为法经济学在法律中的应用的介绍,可清楚行为法经济学在我国法律研究中的运用方向:(1)涉及行为人需要进行概率判断的程序法或实体法,如法庭审判、契约谈判等;(2)涉及对结果或事实进行评估的法律范畴,如合同中的强制性条款、法律法规实施等;(3)法律行为与法律后果存在时间差的法律领域,最典型的是对犯罪行为、刑法的研究等;(4)涉及伦理、社会道德等有限自利领域的法律范畴,如权利救济方面的法律如何考虑当事人的有限自利 ——追求公平、正义、责任等价值。

(四)案例分析

1.普法活动的意义

行为法经济学的一个分析例证是,恰当地解释了各国政府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法律宣传与教育等普法活动的目的及其作用机理。中国在法律实践中一直将法律宣传与教育作为立法、执法和司法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其原因在于普法是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方法之一。其作用机理在于利用普法活动,切实地发挥法规制度减少行为人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或有限自利程度的功能。首先,普法提高人们认知能力,主要 指对法律认知能力。当行为人意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将会纠正对是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和收益的估算。其次,普法通过提高行为人的意志控制能力,减少行为人决策对期望效用理论的偏离。刑法的执行以及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正是借助减少行为人的有限意志程度使行为决策向理性选择模式趋同来发挥其预警和防范作用。

此外,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中国日趋的法治化,也从另一方面证实了行为法经济学存在的意义。无论将法律定义为追求自由、秩序和正义,还是自由、秩序和效率,其存在的前提是人是有限理性的、具有有限意志力,而这也正是行为法经济学的理论前提。

2.新《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同旧的《机动车管理办法》相比,《安全法》更加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着眼于解决道路交通中的突出问题,从现实需要和交通管理的实际出发,确立了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该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立法体现,也体现了行为法经济学的观点。行为法经济学指出,人们存在过度自信偏见或乐观偏见,即人们通常低估自己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总认为自己较别人幸运。《安全法》并没有采用“撞了白撞”做法(注:1999年8月,东北某市出台的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违章,行人负全部责任。这一“撞了白撞”的说法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争论。),将大部分预防交通事故成本让机动车驾驶者承担。该项立法除了符合主流法律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效率原则外,保护了对相对于机动车而言属于弱势群体的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充分考虑了在现实生活中导致行人有限理性的乐观偏好,从而有效的保护了行人这一人数众多群体的合法利益。如果采取“撞了白撞”的做法,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成本转到行人身上,机动车驾驶者因而减少事故预防措施,行人这一群体的过度乐观偏见,将使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加,无法保障行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城市人口高度密集,在大多城市还是以混合交通为主的交通现状下,行人作为弱势群体,从立法本意的角度来讲,相对于机动车的通行权,基于行人的有限理性,通过《安全法》保护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则是更为重要的。不难看到,在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分析上,加上行为法经济学的分析,有利于构建更好、更现实地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法 律。

五、结束语

行为法经济学从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这一崭新的角度,弥补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的不足,揭开了法律经济学的新一轮发展——如何弥补其理性选择理论的局限与不足。行为法经济学提醒了法律经济学者在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分析时,要充分意识到其假设前提及局限。要充分利用行为法经济学的优势,实现主流法律经济学与行为法经济学的调和,实现法律经济学在理论与实践中的进一步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利用基于更现实的行为法经济学研究模式,充分发挥其通过法律消除偏差(debasing through law)作用,即通过法律法规实现在不同程度上降低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等对经济理性分析的约束,使主流的法律经济分析与实际情况更为接近,使法律经济学的解释力和预测力进一步提升,使法律更好地达到我们所期待的目标。

行为经济学论文:谈挑战道德的行为经济学

【摘 要】本文是读《会赚钱的行为经济学》后有感而就经济学中一些不道德的行为现象展开研究、分析。这种不道德的现象会导致许多有效地销售方式无法进行,甚至损害商家利益、加大不必要的成本。文章提出“道德指数”这个概念及应用。

【关键词】道德;不必要成本;风险;道德指数 不同于正统的经济学,在我看来行

为经济学更具有趣味性,它融合了心理学、经济学以及运营管理等,不仅在理论方面不断提出各种挑战,行为经济学还实实在在的探讨这日常生活中、职场中、商场中人们的种种行为背后的原因,给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指导意义。这本《会赚钱的行为经济学》写的通俗易懂,深入浅出。通过实验的方法,研究了人们对公平与互惠的感受,对风险和信任的态度,钻制度漏洞的倾向,以及预测的新方法等。

读完这本书,有两个章节探讨的问题引起我的强烈共鸣。及时个就是第六章“我们应该信任谁”。我觉得信任是个沉重的话题,就像诚信。这个词本身可能是美好的,之所以沉重是因为当这个词所代表的关系被破坏的时候,承担这个词的一方将会受到惨痛的打击,甚至就像书中的张树鸿一样遭受灭顶之灾,而这却源自于信任。经济学经常研究一些挑战人们道德水准的行为。比如各种促销活动,退订运费等举措,这无疑提高了风险成本,而且真的会有一大批人“不辜负”商家,无缘由退回商品,甚至试穿了一段时间后退回商品。这种无法测量与掌握的道德尺度的降低所造成的成本的浪费是无法避免的。它可能直接导致商家巨额亏损,违背初衷。即使生效了,这种促销手段真的无法定义对错,可能会带来利润的增加,但它也引导了人们道德的降低,这个成本是昂贵的。

随着身边出国的人数的增多,经常会有朋友和我讲国外优于国内的地方。我虽不热衷于这种话题却也不能否认。朋友说外国人的道德水准高一筹:路边两个相邻的公用电话亭,一个标注了“紧急”。提示语说无紧急情况请使用普通的那一个,以方便有紧急情况的人能顺利通话。于是就看到了一个感人的现象,经常是普通的电话亭排着队,紧急的电话亭在闲置。这时再来人,依然排在了普通电话亭后。这让我一度迷惑。这种做法是最经济的吗?是聪明的吗?在经济学家眼中估计这是很大的资源的浪费与市场调度的失败。我也在质疑这种做法。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这是一种保障。假设路边发生了一起车祸,及时个看到的人可以马上冲到紧急电话亭,拿起电话求救。不仅节约了冲过排队的人群的时间,还不用考虑怎么和正在那通话的人说明情况。极端假设耽误的这段时间,车祸中的伤者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这个代价是无法挽回的。而当时正在使用电话的人也会受到周围人鄙视的眼光,事后也会内疚,造成了双负面影响。所以我们不得不说这时最聪明的做法。这种对生命对意外的保障。彼此高道德水平的自我约束确实是值得赞扬的。其实想想信任的重要性,一个国家当国民都诚信的时候往往生活成本、交易成本等才是低的。由于欺骗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大的。

书中另外一个引起我共鸣的部分是及时章“善用不确定性”中的某几句话。大意就是说有些对消费者的保障反而会使整体的风险性风险成本提高。比如给车辆买保险。可能没有保险的时候车主开车小心翼翼,买了保险后就随意了很多造成更多的交通意外。这样就使本来可以规避的风险及不必要的损失发生了。造成更大的损失及成本。虽然保险公司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避免这种情况,比如说一年中很少出险的车主或者没出过险的车主第二年投保会得到相应的折扣价格,但这些在经常出险的车主看来并不那么具有诱惑性。毕竟这个差额往往力度小。这个情况在购物网上常常可见。A产品在退货卖家承担来回运费的情况下销量往往激增。但是退货率也是大的惊人。卖家的利润不一定增加。而消费者除了试用或试穿了一下也未得到什么利益。这一折腾“便宜”了物流公司。而其实物流人员大量运货送货,仓储量的增加等,这其实都是不必要的成本增加。其实算下来销量会比没有此项活动大一些,但相应付出的代价更大。这包括一部分不想购买的人本着试试不要钱的心理购买了再退回,还包括一些可退可不退,不退也吃亏的心理退回商品。可能在自理运费的情况下,一大部分的顾客就会留下商品,但更可能的是这部分顾客一开始就不会选择购买这个商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大胆设想,我们引入“道德指数”这个概念。道德指数应用于网络,尤其是网上购物。根据顾客长期以来的退货率以及退货缘由做出评判打分。对于无缘由高退货率的顾客道德指数打分就低,相反的道德指数高。根据这个指数,在新一轮的交易中卖家也占有主动权可以相应的调整承担运费比例。对于道德指数高的买家依然可以承担全部运费,而对于那些道德指数低的买家卖家可以选择自行承担运费。虽然这会损失这部分顾客,可是这种损失无疑是节约成本,反正是有利的,避免不必要的物流成本。至于这种道德指数的评判就由每一次成交或不成交的卖家为买家打出分数影响道德指数的最终结果。这也有利于新卖家通过以往与这位买家交易过的老卖家留下的信息判断这是不是一位诚心购买亦或是“免费试用”的买家进而制定自己的销售策略。而对于电子商务的同学而言这个很好实施,道德指数将直接与运费成反比自动收取就可以了。不需要卖家一一调整。或者更科学的是划分区间。这违背了第二章所讲了“公平之最”原理。但对于道德无法明确约束的网购时代,这似乎不失为一个办法。

我们不能说那些道德的沦陷归根于这个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但经济的飞速发展确实为不道德行为提供了有利的平台。在无法“自律”的情形下只好借助“他律”来加强道德约束。这是我们的无奈之举。

行为经济学论文:行为法经济学与法律经济学

[摘 要]法律经济学大量的借助于理性选择理论来考察法律规则和制度,然而随着这项理论在法律分析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并越来越重要时,许多学者却对这项法律经济学的理性选择基础理论表现出许多不满。行为法经济学的出现更是把矛头指向了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律经济学背后的理性选择理论。本文在分析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之间的冲突的基础上,探讨了行为法经济学对我国法律经济学理论与实践的启示,并初步分析了行为法经济学在我国法律实践中的应用问题。分析表明,我国法律经济学界亟待认识理性选择理论的前提与局限,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调和、充分利用行为法经济学的优势是大势所趋。 [关键词]行为法经济学 法律经济学 理性选择理论 经济理性 法律实践

一、前言

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一个法学和经济学整合的边缘学科,经过短短四十多年的蓬勃发展,已经在法学、经济学理论研究领域及社会经济和法律实践领域显现其日益强大的影响力、生命力。一般认为,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1960)(注: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的发表,开辟了法律经济学的新时代;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1972)(注: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四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的出版,则标志着法律经济学进入蓬勃发展期。随着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深入,我们注意到,法律经济学在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注:目前法律经济学涉及的经济理论主要包括:微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交易费用分析、比较制度分析等,其中微观经济学理论是法律经济学的经济基础;其方法主要有: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均衡分析、博弈分析、成本收益分析、供求分析、文化与历史分析、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分析等。)研究传统法律问题,并因此而激发人们极大兴趣的同时,也逐渐引发了人们一些质疑。典型的例证是,一些学者从质疑有限理性理论到行为经济学的形成再到行为法经济学概念的提出,(注: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Vol.50:pp.1471-1550.他们在该文中首先使用了“ 行为法经济学(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概念。)他们将矛头指向法律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理论根基——理性选择理论。他们认为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具有严重的缺陷,以此为基础产生的结论即使不应是直接拒绝,也是值得怀疑的。其中,行为法经济学论者直接把焦点放在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律经济学上。到底行为法经济学对目前的主流法律经济学将产生何种影响?主流法律经济学如何应对行为法经济学所揭示的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局限性?法律经济学将何去何从?如何把行为法经济学应用到我国法律实践?本文试图通过分析行为法经济学与传统法律经济学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来探讨以上问 题。

二、行为法经济学的概念

行为法经济学的起源可追溯到1974年西蒙(Simon)对经济学中的“理性经济人”作出了系统的批评(注:西蒙:《管理行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和提出“有限理性”的概念,并在随后的一系列学术研究中完善了这一概念,(注:Simon(1982),Models of Bounded Rationality.2 Vol.,Cambridge,Mass.:MIT Press.)认为当事人在经济决策过程中面临认知和计算能力两方面的局限性。“有限理性”的提出,引发了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开始联袂研究经济行为的发生机制和实际决策过程如何影响最终作出 的决策。到20世纪70年代,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和阿莫斯。特维尔斯基( Amos Tversky)通过吸收实验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等领域的近期研究成果,把心理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起来,重构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特别是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模型,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行为经济学”学派。(注:2001年美国经济学会较高荣誉—— 克拉克奖章得主马修。拉宾(Matthew Rabin)、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Gary S.Becker)、阿克洛夫(George A.Akerlof)、卡尼曼为行为经济学的代表人。)随着“经济 学帝国主义”向法学研究领域的延伸、法律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扩张——从市场行为领域到非市场行为领域,法律经济学背后的经济理性选择理论(主要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局限开始引起法律经济学界的注意。如托马斯。尤伦(1997)《法和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一文中对理性选择理论的批评,(注:作者强调,最近研究认知心理学者和熟悉这方面知识的经济学者们根据实验性的与理性选择理论难以印证的结果提出了一些问题,他们至少从以下四个方面对理性选择理论的含义提出了疑问:(1)当精心设计的试验中的主体知道对合作剩余的分享有违广泛接受的公平理念时,他们似乎拒绝互利的交换;(2 )在另一些需要进行若干个阶段的交易的试验中的主体似乎并不设计理性的策略;(3)由于有限理性,绝大多数决策者的选择背离了理性选择理论的预计,例如那些从事相同价值的拍卖的主体成了“赢者诅咒”的猎物,并且人们保持着这种状态,尽管一项其他的选择可能有利得多;(4)并不像理性选择理论预示的那样,实验证明人们对不确定的结 果不采取决定。)特别是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法律经济学的行为方向 》一文的发表,标志着行为经济学正式进入法学研究领域——行为法经济学开始闯进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视野,并悄然启动了法律经济学界的“行为革命”。

行为法经济学将心理学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引入到法律经济学分析中,其焦点落在主流经济学的某些基本假设与人类的真实行为不一致。他们认为建立在反映非现实的人类行为的基本假设上的分析结论(注:包括经济分析与法律经济学分析。)会导致错误的预测,通过运用从心理学、实证研究、行为实验中得到的经验材料和理论方法来验证理性选择理论,揭示了众多“反常现象”。大部分学者公认的行为法经济学定义为:运用行为科学和心理学的成果更好地解释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法律目标的手段,提高法律经济学的预测力和解释力。(注:Jolls, 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Vol.50:pp.1471 —1550.他们在该文中首先使用了“行为法经济学(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 概念。)行为法经济学的主要观点是在质疑理性选择理论中的理性预期、(注:理性预期概念由穆特(Muth,1961)引入,并由卢卡斯(Lucas)、普累斯科特(Prescott)等学者完善,他们完善了20世纪60年代以前对预期的定义和建模,并得到广泛的应用,最终形成理性预期学派,成为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主流。这里说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严格来说,指的是理性预期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效用较大化、稳定偏好、拥有充分的信息处理能力四大假设的基础上,(注:详细论述可参看Thaler(1996),Doing Economics Without Homo Economics,。in Foundations of Research in Economics:How Do Economists Do Economics?(Steven G.Medema and Warren J.Samuels eds.))提出反映人类真实行为的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这些因素会使人们作出与理性选择理论相背的决策 ——即“反常现象”。具体分析及法律例证如下:

1.有限理性。有限理性突破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经济学中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 (注:对“理性经济人”持异议的论述最早可追溯到经济学家凡勃伦,而西蒙的有限理性论可谓对理性经济人或理性选择理论的最的批评之一。以科斯、威廉姆森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从交易费用角度对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的理性选择理论进行了批评,放松了“制度不相关假设”,阿罗等信息经济学家对“信息”假设提出了质疑,开创不信息的经济学分析,博弈论则进一步放松了“独立决策”的假设。此外社会学、经济心理学等都对理性选择理论提出了批评。霍奇逊:《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主张以“有限理性”假设作为分析基础。行为法经济学认为人类行为偏离理性选择理论的无限理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决策过程中的真实判断行为表现出与理性预期所推断的无偏预测的系统偏差,即有限理性会导致人做出判断 误差。启示和偏见(Heuristics and Biases)通过影响行为人对未来时间的概率判断, 来改变行为人的最终决策。这在行为法经济学中早已观察到,并进行了分析。启示具体包括了代表性启示、现成性启示;偏见包括过于自利偏见(Self-serving Bias)、自信偏见、偏见的自我强化、“事后诸葛亮”偏见、固执先见、潜意识偏见等。(注:代表性启示指行为人夸大事件现象与本质之间的认识趋势而错误地做出判断;现成性启示指人们是通过很容易想起的事例来判断概率,结果造成较高权重被分配给突出或容易记住的信息。自利偏见、自信偏见、偏见的自我强化主要指行为人常盲目认为能够进一步改善自身的利益,或人们往往只按照自身的观念来表述信息或描述事实等。“事后诸葛亮”偏见、固执先见、潜意识偏见则分别指人们在事件真实发生后所做的概率判断常高于 实际概率,先入为主,行为人的潜意识偏见会导致其作出错误的概率判断。参见魏建《行为经济学与行为法经济学:一个简单介绍》,《新制度经济学研究》2003年第2期。) (2)人类决策偏离了理性选择理论中的预期效用理论。(注:预期效用理论是传统经济学 分析的奠基石之一。)其中禀赋效应(Endowment Effect)是偏离预期效用理论的最典型 例子。此外,框架效应(Framing Effect)、沉没成本(Sunk Cost)与禀赋效应一样,都 对人类决策产生影响,使得人类决策行为有时出现与较大化目标不一致的现象。(注:Kahneman and Tverskey在“Prospect Theory:An Analysis of Decision Under Risk ”(发表在1979年Econometrics第47期:263—291)一文中提出“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作为预期效用理论的替代,提出了著名的框架效应理论以及基本点,指出人们 在不同的基准点上表现出来的风险态度不一,而预期效用理论认为人们的风险态度不会随着基准点的变化而不同。禀赋效应说明行为人对拥有的财产功利评价要高于对不拥有 的同样财产,损失厌恶就属于禀赋效应的一种。)

2.有限意志。行为经济学已经强调,限于有限意志,人们往往不能坚持选择与较大化自身总体效用相一致的行为。行为法经济学将有限意志归结到(1)习惯、传统、嗜好,(2)生理欲望(Cravings)以及(3)多重自我 (Multiple Selves)。这三类因素导致行为人无法有效控制自己的整体效用、无法对多重效用目标进行排序,最终令决策偏离效用较大化轨迹。如嗜好与习惯的形成。

3.有限自利。行为人无论是在经济活动中还是在法律事务中,其行为除了表现出不同类型的有限理性、有限的意志力外,还会表现出有限自利。贝克尔等学者的研究表明个体决策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受社会规范、道德规范等影响,并没有追求自我利益的实现,而且追求了自我利益以外的东西,比如“公平”、“社会认可”等。Kaplow and Shavell也曾提出人们对公平的偏好应该纳入经济决策等行为决策分析中。(注:可参见 Kaplow and Shavell(1994),Why the Legal System is Less Efficient Than the Income Tax in Redistributing Income.Journal of Legal Studies,23:pp.337-681;以及《理性选择理论与法经济学的发展》一文。)

4.行为法经济学在法律中的应用。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理论在经济学中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可见一斑,其在法律经济学中的前景明朗。行为法经济学试图将以上论断融合到法律程序、法律实体以及和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改善之中。目前行为法经济学已经开始将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方面的理论运用到法律经济分析中。其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注: 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 Vol.50:pp.1471—1550.他们在该文中首先使用了“行为法经济学(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概念。):

(1)将有限理性分析纳入到行为人决策过程中需要对不确定事件进行概率判断的法律分析。如环境立法涉及代表性启示和现成性启示的分析;关于诉讼当事人就法院审判结果进行谈判可用自利偏见、禀赋效应进行分析;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除了可用代表性启示和现成性启示的分析外,还能用自信偏见来研究;契约谈判的失败分析,可以融入自利偏见分析;法律事实或法律规则的研究都涉及事后诸葛亮偏见等。

(2)在涉及对法律后果进行评估的法律行为决策(如制定法律和设定法律程序)分析中增加有限理性研究。具体体现在: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需要对禀赋效应、损失规避进行探讨;合同法中的强制性条款分析也离不开禀赋效应的分析。

(3)通过有限理性分析,鉴别侵权法的严格责任和过失的效率选择因素:预防是单方的还是双方的。因为认知能力的错误判断和局限及对于风险理性行动暗示了预防是单方的还是双方的之间的区别。如果损害双方都采取了防范措施,损害将不太可能发生,从而减少了发生事故的社会成本,但是损害双方不一定有经济学所假设的算计能力。即是说,处理不确定的结果的认知的局限性可能是决定预防是单方的还是双方的,相应的应选择过失责任还是严格责任的独立因素。

(4)有限自利理论应用大部分集中在行为人将偏离正常决策轨道的环境,如为了追求公平与正义等法律规范所倡导的价值而愿意承担额外的货币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又如诉讼过程中诉讼双方各自为追求胜诉或对已有利的判决等而力求通过自身的努力(包括贿赂法官)来寻求改变法庭审判结果的机会,以及法律严禁通过市场交易规则(即使这些交易对当事人而言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手段来购买人身和精神产品等。

三、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观点碰撞

我们不难看出,行为法经济学以行为经济学为理论基石。而主流的法律经济学——以波斯纳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乃是经济理性主义假说的主要主张者,认为法律主体会以一种理性主义的方式而为法律行为,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为理论基石。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争论的焦点自然而然地落在经济理性——理性选择理论的有效性之上,这也是行为经济学与主流经济学的争论焦点。具体来说,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观点碰撞,集中在理性选择理论假设条件上——理性预期、效用较大化、稳定偏好、充分的信息处理能力。

(一)理性的程度

在弄清楚行为法经济学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冲击之前,有必要分析“理性”之一概念。理性经常被认为是区别人与动物的自觉的合乎逻辑的行为过程。传统的理性定义主要关注的是一种做出决定的行为过程。理性、自觉等概念在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 、经济学家那里争议很大。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将理性作为一种技术性术语来描述经济主体的行为特征——行为人拥有必要的能力和知识去做一致的、效用较大化的选择,更技术性地说,他们将理性定义为满足偏好完备性公理、反省性公理和传递性公理(注:具体分析请参考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14页。),属于理性。由于在学术中性的要求,理性概念逐渐脱离了其习惯用法而变的模糊化。经济学家中对于这一前提性假设是否成立仍有争议。行为经济学家发现,经济主体的具体行为往往不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认为的那么理性的。(注:波斯纳的认为,这些无理性行为只是偶然现象,因而不能被理论化。然而心理分析理论认为无理性行为并不像波斯纳认为的那样是任意的,拉康认为那是一种固定的可预见的心理结构。此外,还可以从哲学认识论、经济认识论角度分析理性概念。马涛:《理性崇拜与缺憾 ——经济认识论批判》,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米塞斯:《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将“理性”定义为一种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满足(1)适合实现制定的目标,(2)而且在给定条件和约束的限度之 内,这也可称为是对经济理性的定义。

回到主流法律经济学和行为法经济学中的理性概念。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律经济学将法律经济学的实质定义在研究理性选择行为模式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法学,以人的理性化发展为前提的法学思潮,其坚持利益较大化原则,依赖效率标准来衡量法律制度,认为行为人具有理性。(注:值得注意的是,波斯纳并不认为所有的个人都是理性人,也不认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这些假设必然是真的,但坚持理性选择模型是已被经验、实证研究所证明的、非常有效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另一方面,法律经济学中所说的理性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所说的存在差别,前者以制度相关为前提,后者以制度不相关为前提。可参看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四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第12—20页。)而行为法经济学中的“有限理性”理论,认为行为人受认知能力和知识等因素限制,只能实现有限的理性。显而易见,主流法律经济学与行为法经济学均承认“理性”概念,分歧在于理性的程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第16条至25条对经营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法》第26条至39条就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这些法律的设定正是基于消费者的理性有限而不是理性,从而真正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各国对证券市场上的信息披露都作出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其基本假设也是现实的有限理性投资者。

正如西蒙所说,理性选择主义者看重选择的结果而非过程,行为而非心理;行为经济学所主张的有限理性属于经验主义的理性,偏重过程而非结果,心理而非行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性分别与行为法经济学中的这种经验主义的理性相区别,可以分别称其为实体主义与程序主义(或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二元对立。程序主义理性认为人们只能在其知识与信息的限度之内做出选择,它需要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背景。可以说,行为法经济学的理性程度假设更符合现实世界人类行为模式,也道出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理性假设的缺陷。

(二)偏好

主流法律经济学继承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偏好的假设:稳定,并满足偏好的八大公理。这意味偏好是井然有序且始终一致的偏好。波斯纳认为绝大部分的法律选择都必须做成本效益分析;对始终一致的限定建立在心理状态的不确定性和衡量市场行为的相对容易性之上。波斯纳对人们偏好经常变化这一事实的解释是个体可以分为许多相互竞争的下级自我,这对于解释人的一生中偏好的改变有一定作用,但不能解释为什么人们会为刚刚做过的事情感到后悔。不难看出,主流法律经济学坚持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偏好的假设,与此同时,也继承了众多对该假设的争议。

行为法经济学认为,他们对各种启示和偏见的分析表明偏好并非如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假设的一样。有限意志理论中的多重自我分析,说明行为人在任何给定环境下都有可能不具有法律经济学所主张的单一、有序、稳定、内在一致的偏好集,反而同时具有排他性的偏好集。非单一自我问题在跨期决策问题上,凸现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对偏好的假设存在的问题。而有限自利理论中社会规范、对自身利益以外的公平等价值的追求等都给行为人的偏好形状和偏好集合带来了不稳定因素。阿马蒂亚森对于“同情”和“责任”这些术语的探讨说明,人们有时不是依据自身偏好,而是经验记忆中别人的偏好做出选择,他使用“同情”这一术语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责任是指人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出于纪律的要求做或不做某事,这些现象使始终一致性更难界定。人的选择与真实反映他的偏好有违,或者说人同时具有多重偏好集。可见,在经济理性对偏好的假说之内,多种喜好和赶时髦这些行为都不能得到解释,大量“反常现象”对稳定偏好假设产生了巨大冲击。以我国对企业劳动争议的程序规定来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才能进入诉讼程序,这种强制行规定可能导致当事人的真实偏好被隐藏,我们不能排除不少当事人宁愿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或在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后偏好直接选择诉讼程序的概率。可见,该条例的强制规定使得实际上偏好不稳定的当事人的选择减少、最终的选择无法反映当事人的真实偏好,基于该点弱化该强制规定或给当事人更多的选择将更能确保当事人的权利。

(三)期望效用理论(Expected Utility Theory)

从前面论述可知,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理性定义基于理性预期和效用较大化,换句话说,期望效用理论(注:确切的说是理性预期期望效用理论。)是人们决策的关键。主流经济学已经严格证明出在四大基本假设下,存在与反映主观偏好的效用函数(非),个体自身效用较大化的决策,也是使效用函数较大化的选择。效用函数本身并不具有任何功利意义,它的功能是方便地表现出个体的偏好。冯。纽曼和摩根斯坦(Von.Neumann and Mogenstern)创建的效用函数加上理性预期,即理性期望效用函数是经济学上常用的效用函数。按照期望效用理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认为:不同期望的偏好独立于判断和评价偏好的方法和程序;不同期望的偏好纯粹是相应期望后果的概率分布的函数,不依赖对这些给定分布的描述。主流法律经济学吸收了期望效用理论,加入功利 元素,认为个体总在成本收益比较上做出自身利益较大化的选择。

行为法经济学发现人类实际行为往往偏离该期望效用理论,集中体现在三个“有限”导致个体对期望效用理论的偏离。1979年卡尼曼和特维斯基提出“期望理论”来替代期望效用理论。卡尼曼和特维斯基等人经过广泛的实验研究发现,决策程序以及决策对象或环境的描述本身的确影响到当事人的偏好,偏好并不满足稳定假设(见前面论述)。有限意志通过模糊、混淆期望效用函数而使期望效用理论出现偏差。有限意志分析表明,基于习惯、传统、嗜好、生理欲望、多重自我等因素,人们往往不能坚持选择与自身整体效用较大化的行为,导致个体对自身效用较大化函数的模糊。而有限自利则通过模糊、影响偏好的稳定性实现期望效用理论的失效。个体对公平的额外追求等对个体偏好的影响都导致个体偏好集合出现波动性。此外,有限理性中提到的框架效应、禀赋效应、损失厌恶,不确定条件下的存在收益风险规避型、高概率损失风险追寻型、收益风险追寻型、低概率损失风险追寻型(注:详细论述见Kahneman and Tverskey(1979),Prospect Theory:An Analysis of Decision Under Risk,Econometrica.Vol.47:pp.26 3—291.)四种不同风险态度,这些都挑战了期望效用理论中风险偏好一致的假设。个体决策时出现的损失厌恶、框架效应、偏好逆转、后悔厌恶、过度自信、从众、攀比、炫耀、成瘾等期望效用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在行为经济学中得到了较好的解释。以“秋菊打官司”来说,秋菊认为解决该纠纷的理想结果是“讨个说法”,即更多的是追求社会认可、他人的尊重。而事实上经过法律程序后的结果是村长受到治安处罚,被判处15 天行政拘留,该法律结果让秋菊迷惑的同时,也说明相应的法律规定使得期望效用理论并不适用与秋菊。如果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村长进行了赔礼道歉,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这样秋菊在讨到说法的同时也使她的选择真实地表现其意愿与偏好。基 于在现实中期望效用常常会偏离,我们应该大力推广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

综上所述,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在经济理性上的分歧主要体现在:(1)理性是否成立;(2)偏好是否井然有序且始终一致;(3)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是否冲击期望效用理论的适用性。主流法律经济学继承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论点:基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四大基本假设,行为人在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实现自身效用较大化,以效率为首要原则来研究法律;而行为法经济学批判了其假设,认为反映人类真实行为的三个“有限”动摇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理论根基,只有以更现实的人类行为假设为基础才能更好地研究法律制度内容、结构、演变、效果和评估。

四、行为法经济学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启示

法律选择绝大多数是非市场选择,主流法律经济学采用经济理性、理性选择理论来分析,主要原因是由于法律选择类似于市场选择。之所以这样认为,是由于法律规则针对不同的行为分别制造了一个暗含的价格,行为人针对那些价格采取相应的行为,其选择与其在市场上针对不同的价格采取不同的决定如出一辙。主流法律经济学对垄断、反托拉斯法以及管制的分析充分体现了法律经济学的优势,除此之外对侵权法分析、财产权分析、契约救济分析以及婚姻家庭法、刑法等的分析,也显现出法律经济学的魅力。如今法律经济学的触角几乎遍及了法律和法学的每一个领域:侵权法、契约法、财产法、产品责任法、犯罪及刑法、环境保护法、婚姻家庭法、宪法、公司法、商法、反托拉斯法、金融法、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贸易法,以及法理学、立法学、法律史学、法律实施理论、诉讼程序理论等,以致于我们已没有理由怀疑其存在的意义。

但是,行为法经济学的出现及其前述行为法经济学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理论的冲击,加之传统法学、社会学、心理学长期以来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经济理性批判等,一切都表明传统法律经济学急需正视自身的局限——理性选择理论的适用范围及其缺陷。这也是处在理论初创阶段的中国法律经济学界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局限

行为法经济学以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理论和大量经验分析和实验数据,指明了主流法律经济学背后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基础——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前提并没有反映真实的人类行为,一定程度上证明了行为法经济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行为法经济学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行为分析理论与经济法律运行规律有机结合,从而将心理学研究视角与法律经济分析科学结合起来观察主流法律经济学分析的错误或遗漏,并修正其关于人的理性、效用较大化、持续稳定偏好及信息处理能力等基本假设的不足。

换言之,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前提(四大基本假设)是将现实世界理想化的结果。在一定的情况下这些假设确实可以减少法律行为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给经济研究所带来的困难,能够利用定量分析工具来深入地分析法律问题。但这些纯理论的假设也因与现实脱节太多,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常常显得苍白和无力。阿罗曾经指出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本身是极为虚弱的,它的合理性和显而易见的力量仅来自于一些附加性的假设,如竞争、市场均衡以及同质性假设等等。(注:其中行为人同质性假设更是否定了经济行为的根本假设——经济活动是建立在个人差异引起的交易的收益之上的。阿罗:《经济理论与理性假说》,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正如实践中人们所说的一样,以经济学指导公司运作,需要的是实际的理论而非假设的理论,同时也需要在经济学理论的抽象性与具体性中寻找平衡,确实需要一种比新古典主义的教条具体得多的经济理论。主流法律经济学者如要承认行为法经济学所主张的理性行为的种种限制,他就必须承认经济学应该研究在这些限制下经济主体真正选择的过程,承认理性选择理论的局限。

可见,当我们进行法律经济学分析时,要充分意识到分析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前提存在与行为人现实选择不一致的局限——行为人并非理性,偏好因受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等影响而不能保持稳定有序,偏好的非稳定性、理性的有限性使得期望效用理论出现偏差。这也正是防止法学与经济学界滥用法律经济学分析的关键。

(二)发展方向——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融合

1.理论根源视角

行为法经济学的研究特点是重视对人的非理性行为的研究,打破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界限及视域,在现实人的基础上发展了主流学派的理性概念。大部分行为法经济学家将行为法经济学的目的定位为通过分析更现实的人类行为来提高传统法经济学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但我们应意识到:正如行为经济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对主流经济学的补充和发展一样,行为法经济学也是法律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是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补充和发展。

行为法经济学的三个“有限”理论,并非全盘否决行为人的理性、否决理性选择理论,其只是发展了理性的定义和理性选择理论的期望效用函数。从根本上说,理性选择理论,即经济理性理论,只是目前借以分析人类行为选择最系统的工具。经济学中普遍认可的“理性”,指在给定条件下个体选择效用较大化的决策,这点在社会学、心理学里也是认可的,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的差异在于效用的定义及其前提。经济学对理性、偏好、效用函数的假设,是为了能系统地将理性、偏好、效用函数有机组合起来,构建理性选择理论。具体地说,主流经济学对理性、偏好、效用、效用函数、信息处理能力等严格的、超脱现实世界的假设,是确保经济分析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因为经济学已经从数学上严格证明了在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条件下,存在非的、能显示个体真实偏好的效用函数,并进一步分析了效用较大化、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为经济理性选择分析提供了系统工具和系统理论基础。

行为法经济学只是放松了理性、偏好稳定、效用、效用函数、信息处理能力的假设,将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纳入理性选择理论,提出“期望理论”,用过程理性来代替主流法律经济学中的实质理性,并通过认知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大脑和神经科学等的研究来揭示理性形成基础和过程,以此来更好地解释决策者的实际行为。其实质只是在较传统法律经济学更现实的人类行为模式上研究行为人选择问题,仍属于效用较大化范畴,差别在于效用函数的选择。从这一意义上说,行为法经济学是对法律经济学的改善,是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继承与发展。行为法经济学通过分析法律规章制度对有限理性、有限意志和有限自利的个体决策影响,以及个体对法律规章制度的反应,使得法律法规制度的设计能较大幅度地消除或减少有限理性、意志和自利引起的一系列 “反常现象”问题,即通过设计基于更现实个体选择行为模式的法规或制度,利用法规 或制度等对个体行为决策的影响来实现经济理性。

2.认识论视角

正如阿马森亚。森所言,就理性行为模型的其他目标即这些模型把握理性本质的能力而言,其背后有着大量复杂的哲学问题。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史,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部关于经济人主体认知理性能力探讨的发展史。主体认知理性能力的不同认识,构成了不同经济学流的理论基础。从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信息、认知能力,到理性预期经济学的理性预期、非信息、合理认知能力,到行为经济学的有限理性、有限信息、有限认知能力。主流法经济学与行为法经济学也类似地存在从认知能力到有限认知能力的发展进程。另一方面,从认识论中的认识方法角度看,行为法经济学是对主流法经济学的融合与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发展、经济学派的形成过程和方法的变化,反映了哲学认识论从唯理论、经验论到证伪主义论的发展,方法也从演绎法、经验和历史归纳法到证伪主义。主流法经济学在经济学中的唯理论、演绎法发展至极大推崇数学分析方法后,逐步由受经验论、经验和历史归纳法主要影响的制度分析,发展到综合利用唯理论和经验论,以解释力和预测力来检验法律经济学分析,即证伪主义论。由于行为法经济学以更现实的人类选择模式为基础,修正了理性选择模式,有利于提高法经济学的解释力和预测力。可见,法经济学与行为经济学均属于证伪主义方法论,行为经济学的有限理性等假设优化理性选择模型的同时,进一步平衡了法律经济学中理论假设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指明了法律经济学的又一新发展趋势。

总的来说,行为法经济学目前还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与行为经济学发展步伐基本同步,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理论范式和理论分析系统,在模型化方面走得非常缓慢,这就给理论检验带来困难。但是,由于行为法经济学动摇了传统法经济学对理性的理解、理性选择理论的根基,给主流法经济学的发展注入一股新动力。传统法经济学与行为经济学的 调和,将是大势所趋。

(三)行为法经济学在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应用

行为法经济学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创新与冲击,意味着在我国法律实践中利用行为法经济学研究来补充、调整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分析,去提升法律分析的解释力与预测力的空间广阔。如何将行为法经济学应用到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乃亟待探讨的课题。

首先,通过引入行为法经济学研究来深化目前中国法律经济学者对理性选择理论的理解,尤其是对其理论假设前提的理解。充分认识传统法经济学的局限,是规范目前中国法律经济学领域学术研究的关键。自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法律经济学在我国法学界掀起了“法经济学”热潮,法律经济学在我国也从简单的理论引进阶段发展到吸收、创新阶段。与此同时,“法律经济学”也渐有“商标”的意味。法律经济学研究领域暗浮着“学术虚浮”的氤氲。而行为法经济学通过对三个“有限”的分析与论述,特别是行为法经济学针对法律行为者理性选择侧重于实证和实验方法的研究,恰好能起到启发中国法律经济学学者关注传统法经济学的背后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前提及其“形而上学化” 局限性。(注:美国学者让L.施罗德尔(1999)在《法律经济学中的经济理性》一文导言指出,法律经济学这个学术流派已经越来越形而上学化,成为一种既不能证明正确也不能证明错误的,没有多少实际用处,只需要人们接受并顶礼膜拜的玄学。他说他并非反 对法律的经济分析或理性概念本身,而是反对一个法律经济学流派(波斯纳流派)对“经 济”与“理性”这些术语的滥用导致的错误法律经济分析。所谓的“法与经济学”的潮流越来越变得像一种形式,一些不能被证伪的理论被用于没有经过实践验证的假说之上来获得一些没有办法证明的结论。然而尽管对于这一潮流屡有非议,但其仍然继续兴盛,其原因是那些提出非议的学者所采取的浪漫主义的哲学观点无意中重复了功利主义的错误,即试图以一些“理性的”论据反对理性概念本身。正确的批判应当是,在法律经 济学的领域,理性这一概念已经毫无意义。)

其次,借助行为法经济学研究推动中国法律经济学理论的创新。目前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还停留在运用西方法律经济学的主要理论阶段。具体而言,目前中国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依然是理性选择理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契约理论、国家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比较制度分析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政府管制理论、福利经济学理论以及博弈论等。行为法经济学的出现,将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集合扩张到行为经济学理论。行为法经济学构建更现实的人类选择行为模式这一新视角,掀开法律经济学界的“行为革命”的同时,也触发了中国法律经济学界从现实法律行为模式等社会学、心理学与法经济学、经济学的冲突点着手,进行原有理论修正或创新的“理论变革”。这样,不但促进了中国法律经济学的发展,而且有利于通过加快法律经济学基础理论研究来提升我 国法律经济学在世界学术论坛上的地位。

,利用行为法经济学,丰富现有法律经济学对中国法律立法、执法、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根据前面关于行为法经济学在法律中的应用的介绍,可清楚行为法经济学在我国法律研究中的运用方向:(1)涉及行为人需要进行概率判断的程序法或实体法,如法庭审判、契约谈判等;(2)涉及对结果或事实进行评估的法律范畴,如合同中的强制性条款、法律法规实施等;(3)法律行为与法律后果存在时间差的法律领域,最典型的是对犯罪行为、刑法的研究等;(4)涉及伦理、社会道德等有限自利领域的法律范畴,如权利救济方面的法律如何考虑当事人的有限自利 ——追求公平、正义、责任等价值。

(四)案例分析

1.普法活动的意义

行为法经济学的一个分析例证是,恰当地解释了各国政府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法律宣传与教育等普法活动的目的及其作用机理。中国在法律实践中一直将法律宣传与教育作为立法、执法和司法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其原因在于普法是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方法之一。其作用机理在于利用普法活动,切实地发挥法规制度减少行为人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或有限自利程度的功能。首先,普法提高人们认知能力,主要 指对法律认知能力。当行为人意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将会纠正对是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成本和收益的估算。其次,普法通过提高行为人的意志控制能力,减少行为人决策对期望效用理论的偏离。刑法的执行以及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正是借助减少行为人的有限意志程度使行为决策向理性选择模式趋同来发挥其预警和防范作用。

此外,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中国日趋的法治化,也从另一方面证实了行为法经济学存在的意义。无论将法律定义为追求自由、秩序和正义,还是自由、秩序和效率,其存在的前提是人是有限理性的、具有有限意志力,而这也正是行为法经济学的理论前提。

2.新《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同旧的《机动车管理办法》相比,《安全法》更加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着眼于解决道路交通中的突出问题,从现实需要和交通管理的实际出发,确立了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该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立法体现,也体现了行为法经济学的观点。行为法经济学指出,人们存在过度自信偏见或乐观偏见,即人们通常低估自己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总认为自己较别人幸运。《安全法》并没有采用“撞了白撞”做法(注:1999年8月,东北某市出台的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机动车无违章,行人负全部责任。这一“撞了白撞”的说法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争论。),将大部分预防交通事故成本让机动车驾驶者承担。该项立法除了符合主流法律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效率原则外,保护了对相对于机动车而言属于弱势群体的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充分考虑了在现实生活中导致行人有限理性的乐观偏好,从而有效的保护了行人这一人数众多群体的合法利益。如果采取“撞了白撞”的做法,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成本转到行人身上,机动车驾驶者因而减少事故预防措施,行人这一群体的过度乐观偏见,将使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加,无法保障行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城市人口高度密集,在大多城市还是以混合交通为主的交通现状下,行人作为弱势群体,从立法本意的角度来讲,相对于机动车的通行权,基于行人的有限理性,通过《安全法》保护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则是更为重要的。不难看到,在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分析上,加上行为法经济学的分析,有利于构建更好、更现实地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法 律。

五、结束语

行为法经济学从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这一崭新的角度,弥补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的不足,揭开了法律经济学的新一轮发展——如何弥补其理性选择理论的局限与不足。行为法经济学提醒了法律经济学者在运用理性选择理论分析时,要充分意识到其假设前提及局限。要充分利用行为法经济学的优势,实现主流法律经济学与行为法经济学的调和,实现法律经济学在理论与实践中的进一步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利用基于更现实的行为法经济学研究模式,充分发挥其通过法律消除偏差(debasing through law)作用,即通过法律法规实现在不同程度上降低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等对经济理性分析的约束,使主流的法律经济分析与实际情况更为接近,使法律经济学的解释力和预测力进一步提升,使法律更好地达到我们所期待的目标。

行为经济学论文: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摘 要】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分析,“经济人”假设是其分析的基石。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分析信用问题,是一个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这里运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从众行为的原理,对信用的有限理性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据此从三个层面提出了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关键词】信用;确定性效应;分离效应;从众行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可以说是信用经济。信用的好坏是衡量、制约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针对信用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主流经济学已有诸多的阐述,笔者在此首次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遇到的信用问题进行诠释。

一、信用问题概揽

在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的交易各方,都在抱怨别人信誉差,希望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使得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能在一个有序、安全的氛围中进行,但对自己这一方是否会遵守约定、恪守信用,却并不严格要求,甚至自己在交易时就预留了不守信的伏笔。也就是说,在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活动中,人们均希望别人守信、社会诚信,而惟独自己可以不诚信。当大多数人都是这种思维时,整个社会信用状况差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普遍现象了。北京市工商局统计的数据显示,2004年,北京市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及企业近七万,其中,自然人占两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企业有三万九千两百七十五户,这些个人及企业,因为失信,被锁进“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他们将为各自的欺诈、哄瞒等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在全国各地,因失信而导致的经济纠纷,甚至恶性案件,拾俯皆是;有些地区因信用度普遍低下而严重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如汕头经济特区因90年代以前不太重视经济活动中的契约信用,甚至在90年代末因国税部门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可信度低,而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不能作为出口退税之用,致使汕头特区1000多家外向性企业不得不外迁,严重影响了汕头经济发展。

信用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彰显重要,传统主流经济学对此已有诸多的分析,“经济人”假设是传统经济学的基石,其核心内容是:人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利益较大化。传统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揭示了市场利益原则,把道德、情感等因素排斥于经济动机分析之外,使“经济人”成为纯理性的人,忽视非理性因素在经济主体行为中的作用,“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围绕着市场利益原则,并以此作为行为(包括信用行为)的动机。信用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信用行为作为“经济人”的市场行为,其出发点是利益预期,利益成为信用行为的经济杠杆,“商人是否愿意使用信用,则取决于他对赢利的预期。”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信用问题,特别是行为主体挑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从理论上归纳为以下几种解释:一是信用的成本收益核算。行为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恪守信用契约,关键在于守信或失信可能给他带来的成本收益预期,当经济主体守信的收益大于守信的成本,则挑选守信,反之,则失信;当经济主体失信所得到的收益大于失信的成本(包括受到惩处的成本),则挑选失信,反之,则宁愿守信。如医疗行业中,正规大型医疗机构中的少数医务人员做“医托”,把来就诊的病人介绍到私人机构就诊,从中提取回扣,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在西方国家则是吊销医疗执业资格而永不能从事医疗职业,失信成本远大于收益;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一番教育或罚款惩处后,仍继续原医疗职业,失信成本小于收益,并有机会在以后的继续失信中弥补失信成本。这就是同一事件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导致行为主体选择守信或失信的不同行为取向。二是信用行为的“劣币驱逐良币”(又称二手车市场或柠檬市场)现象。“劣币驱逐良币”是经济学上“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结果,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人们采取“舍优取劣”的行为取向以保障经济交易时收益较大化、损失最小化。在实际经济交易时,假设有甲、乙两方,尽管双方均深知守信是一种美德,若双方守信都会带来各自效益较大化,但因信息不对称而不知对方会采取守信还是失信的行为取向,为防止对方失信并规避己方守信可能带来的损失,而采取失信的行为取向是己方的较挑选择;假如甲方决定采用失信行为,交易的可能性是:乙方若守信,则损失;若失信程度与甲方一致,则双方各不沾对方便宜;若乙方失信比甲方更甚,则甲方损失。此后,甲方再与乙方或其他人交易,则会以失信行为为挑选。市场交易的结果是失信行为获得较大收益,守信行为遭受损失,其导向是守信者逐渐减少,失信者逐渐增多,失信者逐渐把守信者驱逐出市场。三是信用行为的重复博弈减少。 交易主体的重复博弈是诱导人们采取守信行为的有效机制之一,重复博弈机制在相对封闭的农耕自然经济社会是诚信维护的最有效机制;但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经济活动范围扩大、交易对象众多,交易主体之间重复博弈次数减少,甚至由重复博弈向一次博弈演变,在信用体系尚未完善之前,挑选失信行为是相对“明智”之举。

二、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诠释

传统主流经济学对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取向的解释是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但现实经济活动中,交易主体的信用行为并非理性,常呈有限理性状态。运用行为经济学理论来解释信用问题是一种新的尝试,能使信用问题的研究更趋完善和。

1、确定性效应。

行为经济学中的前景理论认为, 人们是厌恶风险的,与可能的结果相比,人们更青睐于确定的结果,既便可能的结果有更好的预期价值。例如在以70%的概率获得300元和100%概率获得150元之间选择,前景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后者;又如,纳税人在分项扣除和标准扣除之间选择时,预期效益理论认为人们会选择节税最多的结果,而前景理论认为,在风险与安全之间,纳税人更应选择后者,尽管两种都节税,但与标准扣除相比,分项扣除更缺乏保障、更不确定,故更有可能选择标准扣税。 对信用问题的分析,也存在确定性效应。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是挑选守信还是失信行为,关键在于哪一方的收益更有保障就易于选择哪一方,假如当选择守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选择失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失信行为,因为守信时有30%被蒙骗的可能性;当选择守信时收益300元的概率是100%,选择失信时收益500元的概率是70%,此时,该交易主体会倾向于选择守信行为,因为失信者有30%被惩罚的可能性。

我们可以推定,假如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挑选守信行为取向;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挑选失信行为取向。

2、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人们在最终决策时依赖于信息显示,尽管这些信息对决策并非真正有用。由于人们对信息处理的方法是多样化的,这可能导致其偏好与选择的不一致,即产生所谓的分离效应。如抛硬币就表明了分离效应对决策的影响:在及时次抛硬币打赌的结果出来以后,问所有参赌的人是否愿意再赌一次,大部分的回答是“第二次赌取决于是否赢了及时次赌”,尽管及时次赌的输赢与第二次赌的实际结果的影响不大;若及时次赌赢了,大多数人愿意再赌一把,否则,大都不愿再赌。

当期的风险态度和决策受前期决策实际结果的影响,前期盈利增强人们的风险偏好,以平滑当期的损失;前期损失会加剧以后损失的痛苦,人们的风险厌恶会增强。如果失信者在前期的收益经常大于成本,会助长其失信偏好,不断重复失信行为。如股市中的“黑幕”,就是因为违规者造假获得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利润颇丰,且每次违规后所受到的处罚很轻,所以,股市上存在不少职业造假违规的专业人士。股市中因不诚信而造假的触目惊心的案件,在初期只是小规模的造假失信行为,但因屡次造假成功而受到激励,以致愈演愈烈,演化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造假案例;相反,若伸手必捉、严惩不怠,失信者就会被强化为风险厌恶者,失信行为就会受到抑制,守信行为就会受到弘扬。

3、从众行为。

不守信用的从众行为源于行为主体的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从内因看,行为经济学由心理角度分析得出,人们在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往往受到身边因素的影响,即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众行为。我们可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说明。有两家饭馆相互紧挨着,每个顾客都要从中选择一家来就餐。及时位顾客选择在哪家就餐是根据他自己的意愿,而下一位顾客除了按他自己的喜好来做决定之外,还可能受及时个顾客的影响,如果前两个顾客的选择相同,则第三个人看到其中一家饭馆有两个人在用餐,而另外一家却没有顾客,也可能会选择人多的饭馆。最终的结果是,很可能所有的顾客都会选择同一家饭馆就餐。但是实际上,选中的那家饭馆很可能是差的。上述理论可用来分析信用问题,失信者通过观察别人的信用选择行为,或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选择失信行为而获得了利益,并且看到失信后被惩处的代价低于失信所获得的收益,即使被惩处,大多只是被要求弥补对方成本或罚点款了事,个人受到制裁甚少,这样,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消费者个人或企业管理者们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失信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不断总结和提高失信的技巧,后果更严重。人总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活动之中的,周围环境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从众心理在很多人的脑海中根深蒂固。根据行为经济学家的观点,人的行为不仅仅受到自私心理的支配,而且受到社会价值观的制约。价值观是用以指导人们行为的心理倾向系统,是浸透于个性之中支配人的行为、态度、观点、信念、理想的内心尺度。市场经济下,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各种诱惑随之产生,相应地,一些丑陋现象也相伴而生。一部分人以个人的利益为核心,直接或间接不守信用而欺骗另一方交易者。

从外因看,产生这种从众行为的外部原因在于对失信者的惩罚力度太小。行为经济学家指出,人们作决策、作判断时并非理性,而是有限理性的。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违法必定要受到惩罚。如果在理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选择触犯法律。失信者之所以“以身试法”,在于他们觉得失信带来的收益可能大于所付出的成本。正是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使得交易主体在作决策判断时,不会是理性的。正如一个小偷在他及时次行窃“成功”后,发现获得的“收益”远大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尝到甜头后胆子会越来越大,罪行也会越来越严重。同理,当交易一方发现不守信用带来的收益远大于失信行为暴露后所付出的成本,那么非理性的一方交易者会为了收益而放弃诚信操守。另外,监督成本过高,违规成本、诉讼收益太低,这就诱致众多行为人选择失信,失信案例层出不穷,社会信用普遍较差。

三、基于行为经济学的信用问题治理

信用问题治理是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不断探索并力求予以解决的课题,构建合理的信用制度是解决信用问题的主题。笔者根据以上对信用问题的行为经济学分析,从三个层面提出信用问题治理思路。

1、及时层面是根据确定性效应,构建规范、简明、易于操作的信用体系,交易主体易于辨析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把自己规范在自觉守信行为层面。按照前景理论中的确定性效应,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所以,应创造条件,增加人们面临“获得”的概率。为使守信的“获得”概率增加,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征信机制,使人们易于获得全社会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降低单一行为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获取成本;二是在操作上,尽量使社会征信机制和信用交换机制在规范的基础上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三是引导尽量多的大众在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尽量通过正式规范信用体系渠道获取各行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减少通过非正式渠道获取信用信息,如通过亲朋好友打听或道听途说。

2、第二层面是根据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使交易主体之间一对一的失信行为演变为失信者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通过与整个社会的信用对抗机制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强化为守信行为,使介于失信后至法律惩罚之间的灰色地带的失信行为得以递减。培育发达的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是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能够中断的关键,也就是在征信制度基础上,生产出可以交换的市场能够接受的信用产品,同时建立规范的信用产品交易市场。这样,一旦某一交易行为主体不守信用,其失信行为很快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和扩散机制,也即通过信用产品在信用交易市场上交换并扩散出去,导致失信者对交易另一方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失信者将会丧失与社会中任一交易主体之间的交易机会,作为他不守信用的代价,这种代价会伴随他较长时间甚至一生,其惩罚和威慑作用是很显著的。这样就能中断失信者的这种分离效应及对前期决策的依赖。

3、第三层面是根据从众行为特性,完善失信行为的法律机制,强化失信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弱化失信行为的示范作用,使失信的跟随者摄于法律的严惩,而由失信行为取向转变为守信行为取向。行为经济学家们研究发现,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人们面临“获得”,倾向于“风险规避”,故处罚比奖励对人的“刺激”更大。根据该理论,让失信者彻底放弃侥幸心理的最根本措施就是要加大惩罚力度,让违法者们意识到不守信用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为此,一是要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业监管,加大惩罚力度,以解决行业中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二是要加强执法机关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促使他们在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对违反法律的失信行为,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目前国内加快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如上海、北京、深圳的个人征信系统运行,浙江、江苏、湖北等省市的区域信用体系构建等,随着信用制度的完善,失信所获收益的成功率逐渐变得更为不确定,客观上强化了交易主体守信收益的稳定性,引致社会交往、经济交易中个人、企业守信行为趋于强化。

行为经济学论文:宏观行为经济学和宏观经济行为

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人们对经济学家工作的描述有一个转变。在那以前,微观经济理论通常被认为是分析以利润较大化厂商和效用较大化消费者为基础的竞争一般均衡模型。那个时期的宏观经济学,所谓的新古典综合派,在这样一个一般均衡系统上附加了一个固定的货币工资。“粘性货币工资”解释了不就业和商业的周期性波动。从那时开始,宏观和微观经济学都发展出了一批Scarry式的模型,这些模型把多种实际行为地纳入经济理论中。例如,“柠檬市场”分析了有不对称信息的市场是如何运作的:在这种市场中买者和卖者通常拥有不同的信息。我的论文考察了在这些更加实际的情况下出现的变化。

在20世纪60年代晚期,新古典经济学家发现了宏观经济学微观基础的薄弱,标志是一篇名为“后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论文。在20世纪70年代他们创造的新版宏观经济模型成了这个领域的标准。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以竞争的一般均衡模型为基础。但不同的是,它更强调所有的决策都是和化行为相一致的。为了将失业和经济波动纳入分析之中,新古典经济学家首先是求助于不信息,而后是技术变革。

新的理论至少在一方面有了进展:价格和工资决策有了清晰的微观基础。但是其中的行为假设过于原始粗糙,以至于至少有六种经济现象不能得到解释。在一些情形中和新古典假设的矛盾导致了对这些现象的否认。在其他的情形中,新古典的解释只不过是同义反复。六种现象如下:(1)非自愿失业的存在:在新古典模型中,只要失业者接受只比市场出清水平低一点点的工资,他马上就可以找到工作。所以非自愿失业不可能存在。(2)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的作用:在新古典理论中,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没有作用。一旦货币供给被预期到,价格和工资就会相应地变化。真实工资和相对价格是保持稳定的;实际经济不会受到任何影响。(3)高失业下通货紧缩并未加剧:由新古典模型可推导出自然失业率的菲利浦斯曲线。如果失业率低于这一自然率,通货膨胀就会加速;反之通货膨胀会持续减速。(4)普遍的退休储蓄不足:在新古典模型中,个人决定消费和储蓄的数量已较大化其跨期效用函数。这样的话私人的储蓄额应该是的。但是人们却常常对他们的储蓄感到失望。而且,如果没有社会保险计划的话,许多人都认为他们会过少的储蓄。“强迫储蓄计划”非常流行。(5)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6)自暴自弃的低下阶层的长期存在。

我将从我的一个最早的尝试开始,这个尝试导致了对非对称信息在市场中的作用的发现。

一、非对称信息

信息问题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于所有的市场中。在一些市场中,不对称信息可以由于重复交易和声誉的存在而较为容易得到解决。在其他市场,如保险市场、借贷市场、劳动力市场中,买卖者之间的非对称信息并不容易解决,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市场失效。例如,老年人不容易买到保险,小公司的贷款受到限制。同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少数者”会受到统计歧视,因为人们总是被归入根据可观察的特征确定的各种类型中。借贷市场失效是失业的主要原因。即使在声誉和重复交易克服了不对称信息的地方,这些惯例也影响了市场的结构。

要了解不对称信息的根源,知道哪个时代正在进行的一场更加广泛的思想革命是很有用的。在20世纪60年代初以前,经济理论家们很少为刻画特殊市场的特殊制度而建立模型。张伯仑的垄断竞争模型和琼·罗宾逊的相似的理论出现在研究生课程甚至一些高年级本科生的课程中。但这些是少之又少的例外。然而在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增长理论家们开始建立有特殊技术特征的模型——如边干边学等,“特殊”模型开始增加。把这些特殊因素纳入模型中并未损害原有的价格理论,但是它们播下了即将到来的革命的种子。

二、非自愿失业

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非自愿失业是不可能存在的。失业者是那些正在寻找工作(否则他们不是失业,而是非劳动人口)但是拒绝了不能提供使他们满意的工资的工作的人,因为他们期待更高的工资。由于找不到能提供符合自己要求的工资的工作而失业是不如人意的,但是受到低工资规定和工会讨价还价影响的人除外,他们是自愿失业者。在市场出清价格下每个人都能找到工作。在新古典理论中,就业下降的时期——商业周期低潮——可能是由于意外的总需求水平下降造成的。同样的,就业下降也可能是由于负的供给冲击,这造成了劳动者退出劳动市场,放弃可得到的工作。然而任何关于由自愿的工作决策引起的商业周期的描述都遇到了经验上的困难——先于周期的辞职行为是不争的事实。

行为经济学家并不否认非自愿失业的存在,相反他们对此给出了自成一体的解释。20世纪70到80年代首次出现的效率工资模型使得非自愿失业这一概念有了意义。这些模型假定由于道德、公平、内部力量或非对称信息的存在,雇主有强烈的动机向劳动者支付高于低水平的工资。这种“效率工资”高于“市场出清”的工资,所以使工作机会受到了限制。一些劳动者因此找不到工作,这些人就是非自愿失业者。

有许多关于同质的工人所得工资的经验研究证明了效率工资是普遍存在的。早在效率工资进入宏观经济学家的视野之前,劳动经济学家就记录了在相同的工作或有相同特征的工人之间收入的广泛差别。看起来确实有“好工作”和“坏工作”之分。好工作和坏工作的存在使得非自愿失业有了意义:失业者愿意接受但是没能得到那些被同等能力的人把持的工作。

但是为什么厂商们会支付在低限以上的工资呢?就我看来,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解释在经验上是最有说服力的。三个要点如下:互惠(人类学中的礼物交换理论),公平(心理学的平衡理论)以及对集体规范的遵循(社会学中的参照群体理论和心理学中的群体信息理论)。在最早的基于礼物交换理论的“社会学”版本的效率工资理论中,厂商给劳动者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劳动者则回报以对公司的忠诚。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公平的考虑:根据心理学的平衡理论,劳动者可能会由于认为他们的工资低于“公平”水平而不积极工作。集体规范通常决定了工人们关于礼物互惠的交换形式以及公平工资的概念。Fehr和其同事用实验的方法确定了互惠行为和集体准则对工人效率的重要性。我最喜欢的效率工资模型是内部人—外部人模型。其中内部人阻止公司以低于现行工资的市场出清工资雇用外部劳动者。一个暗含的假设是内部人有能力破坏公司雇用外部劳动力的努力。Donald Roy的一份细致的关于伊利诺斯机动船厂的研究也许反映了这种行为的发生机制。内部人针对外部人的串谋是许多公司支付高于市场出清水平工资的原因。

另一个版本的基于非对称信息的效率工资模型把高于市场出清工资看作是纪律工具。在夏皮罗·斯蒂格利茨模型中,公司支付“高”工资来减少员工的偷懒行为。然而当所有公司都支付“高于平均水平”的工资时,平均工资提高了,使得失业出现。失业作为一种纪律工具起作用,因为工作不努力而被炒鱿鱼的工人只有在过一段时间之后才可能找得到工作。

工人纪律模型比基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模型更符合经济学的标准逻辑。但是心理学和社会学模型,虽然依赖于标准经济学分析之外的因素,却可能为非自愿失业提供了更好的总体解释。行为模型刻画了凯恩斯在“通论”前几章所强调的重点:公平以及相对工资的比较。

三、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新古典经济学家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只要被预期到,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没有作用。对货币供应量变化的预期使得理性的工资和价格确定者会以适当的比例调整名义工资,使得产出和就业不发生变化。这种新古典假设和关于货币政策的经验证据以及人们对中央银行对经济作用的普遍信念是相矛盾的。

宏观行为经济学的一个主要贡献是清楚地展示出在合理的行为假设下货币政策确实能够影响实际经济,就像凯恩斯经济学很早就断言的一样。认知心理学把决策者描述为搜集信息,并把决策建立在简化的意识结构上的“直觉科学家”。依赖拇指定律(rule of thumb),而忽略那些对利润或效用影响很小的因素是这种心理节约机制的一个应用。在工资—价格体系中,简单法则造成了总工资(价格)水平对外部冲击反应的惰性——被新古典经济学家所轻视的“粘性价格/工资”行为。在新古典的批评中,“新古典综合派”所假定的惰性的工资行为是非理性的,于厂商和工人是不利的,因此是不合理的。相对的,行为经济学家指出包括“货币幻觉”在内的拇指法则不仅是广泛存在的,而且是合理的。因为以此原则行事带来的成本是很小的。

在和Janet Yellen合作的文章中,我用一个有效率工资和垄断竞争特征的模型首次展示了这一结果。我们假定一些定价者遵循拇指法则,在需求冲击(由货币供给造成的)之后仍然保持价格不变。我们说明遵循“拇指法则”而没有根据货币供应量变化调整价格的厂商的损失是“第二性”的(小的),而货币冲击对产出的影响在这样一个经济环境中相对冲击的水平而言是及时性的(显著的)。我们把厂商采取的粘性价格确定的拇指法则称为“近似理性”,因为它们由于偏离较大化行为而承受的损失是第二性的(小的)。

关键性结论——近似理性的价格粘性足以赋予货币政策显著的力量——的逻辑是简单的。在垄断竞争条件下,每个厂商的利润函数都是对其价格二阶可导的,所以在价格的领域内是平坦的。因此任何对利润较大化定价行为的偏离带来的利润损失都是较小的——相对于偏离本身而言是第二性的。但是如果大量公司的偏离行为都是相似的话,那么真实的均衡——去除价格水平之后的货币供给——相对于化行为下的情形而言将会产生及时性的变化;真实均衡的及时性的变化,反过来又引起总的需求、产出和就业的及时性的变化。因此对理性行为的微小偏离——实际上是小而合理的偏离——反驳了认为被预期到的货币供给变化不能影响实际收入和产出的论点。

近似理性的拇指法则模型解决了Lucas的关于在理性预期条件下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问题。新古典经济学家很难发现货币政策和产出之间除了暂时的关系之外还有任何联系。新的行为经济学以相当数量的近似理性行为为依据,确定了货币供应量变化同产出之间紧密的联系。

四、菲利浦斯曲线和自然失业率

也许菲利浦斯曲线代表了最重要的宏观经济关系。菲利浦斯曲线把通货膨胀率同失业率、通货膨胀预期以及影响总供给的各个因素如食物或油的价格联系起来。在这个关系中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定义了货币政策的“可行性范围”,并且因此对其制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菲利浦斯曲线首先在英国得到估计,然后是美国和其他国家。

菲利浦斯曲线的基础是供给与需求。菲利浦斯认为当需求水平高或失业低的时候,厂商的定价方针会将工资通货膨胀(根据生产力调整过的)传递到价格通货膨胀中。因此,对定价者而言,在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存在一个可接受的权衡。

在20世纪60年代,米尔顿·弗里德曼(1969)和爱德华·费尔普斯(1968)提出了一个新见解。他们认为工人们是为实际的而非名义的工资讨价还价:工人理应预测到通货膨胀并由此得到补偿,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讨价还价。在低失业的时候要求更高的预期实际工资。又一次的,定价方针将工资通货膨胀传递给了价格通货膨胀。这样一个微小的假设的修改(人们为了实际的而非名义的工资讨价还价)的效果是巨大的:可接受的失业—通胀权衡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惟一的“自然”失业率,与稳定的通货膨胀率并存。有了“真实工资”讨价还价这一假定,长期的菲利浦斯曲线——与实际通货膨胀和通货膨胀预期的恒等式并存的价格/工资组合——是垂直的,因为有且只有一个失业率——“自然率”,实际通货膨胀和通货膨胀预期在这个失业率处相等。

要了解为什么长期菲利浦斯曲线必然是垂直的,让我们想象一个中央银行希望通过货币政策把失业率维持在自然率以下。在劳动力市场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工人们要求超过通货膨胀率的工资增长额。相应的,厂商将相关成本的增长转嫁到价格中去,所以通货膨胀超出了工人们在讨价还价时所预期到的值。因此当失业率在自然率之下时,实际通货膨胀率超过了预期通货膨胀率。,工人们被愚弄了。所以在较长时期内,通货膨胀预期,相应的还有通货膨胀都不断加速。相似的弗里德曼·费尔普斯模型预测如果中央银行尝试把失业率维持在自然率之上的话,最终将会造成不断加速的通货紧缩。只有自然失业率才能产生稳定的通货膨胀率。弗里德曼和费尔普斯首次提出自然率假设之后,经济学家们以惊人的速度接受了它。但是我怀疑这个理论在失业率很高的时候依然适用。

我对自然率假设的怀疑得到了一个经验事实的支持,它揭示了自然率的适用性不是普遍的。毫无疑问,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失业率极度地超出了任何合理的自然率。根据自然率假设,在整个十年中价格通货紧缩应该是持续加速的。但这并没有发生。价格下降了一段时间,但是通货紧缩在1932年之后停止了;在接下来的十年中没有明显的通货紧缩,虽然失业率非常之高。这个证据说明,至少在有些时间段里,存在高失业和低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自然率假设失效了。

在最近的论文中,William Dickens,George Perry和我探讨了两种行为假设。这两个假设和自然率假设不同,它们使得失业和通货膨胀之间稳定的此消彼长关系在足够高的通货膨胀率和足够低的失业率下成为了可能。及时个假设是“纯凯恩斯”的:工人抵制、厂商很少实施名义工资削减;第二个假设考虑了通货膨胀预期在工资讨价还价中的地位:我们认为在通货膨胀率很低的条件下,有相当数量的工作者并不把通货膨胀作为一个足够显著的因素而纳入讨价还价的考虑当中。

凯恩斯关于工人抵制裁减工资的假设反映了他深刻的心理学洞见。这个假定也是和心理学理论以及证据相一致的。期望理论认为个体通过将损失或获益与一定的参照点比较来评价他们面临的环境的变化。证据表明比起获得新收入,人们更加注意避免损失。Kahneman和Tversky的研究已经表明许多与预期效用函数较大化理论不相符的现象在期望理论中都是理性的。如果人们把现有工资作为一个参照点的话,可以看出向下的工资刚性是期望理论的一个自然的应用。Shafir,Diamond和Tversky(1997)在一项问卷调查中发现人们的意识结构不仅仅是像古典经济学假设的那样以现实单位为基本定义,而是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货币幻觉,这一发现支持了以上观点。

如果存在对名义工资下降的抵制,在低通货膨胀率下通货膨胀和失业就存在长期的此消彼长关系。弗里德曼·费尔普斯模型中这种关系是暂时的,现实情况则是长期通货膨胀率上涨(如果它是接近于0的话)会造成显著的失业减少和产出增加。逻辑如下:不论经济处于景气或是不景气的时期,总有一些厂商的表现要比另一些厂商好。工资因此需要做出调整,以和这些不同的经济境遇相适应。在通货膨胀率和生产增长适中的时期中,相对工资是很容易调整的。“不幸”的公司可以将工资上涨率确定在低于通货膨胀率的范围之内,而“幸运”的公司可以把工资上涨率确定在平均水平之上。如果生产增长率低而不存在通货膨胀,需要减少实际工资的厂商则只能通过减少名义工资来达到效果。在关于公司面对的需求冲击的现实假设下,减少名义工资的需要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下降而上升。公司不愿意采取名义工资裁减的措施使得长期失业率上升。因为在低通货膨胀条件下在每个就业水平中决定劳动供给的真实工资都更高,与稳定通货膨胀率并存的失业率会随着通货膨胀率逐渐下降到0而不断上升。对于那些不能降低工资的厂商来说,这种溢出产生了超出这些公司内就业变化的总就业效应。因此,有一点低通货膨胀的好处是它“润滑了劳动力市场前进的车轮”。

对包括了交叉冲击和不愿减低货币工资的厂商的模型的模拟结果表明,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数的条件下,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在低通货膨胀和低生产增长率下是很明显的。例如,通货膨胀长期性的从2%减少到0%,每年会造成失业率的大概2%的长期性增加。相应刚才提到的对模型的模拟,用美国二战后的数据估计菲利浦斯曲线可以得到相似的结果。当这个菲利浦斯曲线被用于模拟20世纪30年代的通货膨胀率的时候,得到了和大萧条时期美国通货膨胀实际情况惊人相似的结果。而一个具有可比性的标准自然率模型的模拟结果则和事实相反,它表明20世纪30年代一直有加速的通货紧缩。

另一种行为理论也可以推导出在低通货膨胀条件下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长期性的此消彼长关系。其基本观点是由于低通货膨胀是不显著的,所以在讨价还价过程中人们会忽略掉感觉到的价格水平变化。在垄断竞争和效率工资条件下这种对通货膨胀的忽略是近似理性的。显著信息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都表明人们倾向于忽略那些对他们的决策不重要的变量。允许由于通货膨胀高低不同而使得当前通货膨胀对通货膨胀预期的形成其不同作用的Phillips曲线的经济计量估计和这个假设是一致的:在高通货膨胀时期,过去通货膨胀的系数和接近于1;在低通货膨胀时期,这个系数和则接近于0。相似的,使用预期通货膨胀的调查值作为自变量的回归分析在高通货膨胀时期会得到比低通货膨胀时期更高的通货膨胀预期项的系数。

宏观行为经济学所展示的结果——很低的通货膨胀率会带来高失业和低产出——有很重要的政策意义。大多数人都认为中央银行是小心的、保守的、安全的。但是我认为许多中央银行是危险的司机:为了避开通货膨胀的车流,他们在道路的另一端远远地行驶,使得通货膨胀率过低而失业率过高。

五、储蓄不足

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来说,储蓄的太少或是太多就像非自愿失业一样,是和其基本假定相矛盾的。因为储蓄是个人较大化行为的结果,因此在不考虑外部情况的条件下,它必定是的。相反,行为经济学发展出了理论上和经验上的方法来增进人们对这种时间不一致行为的理解。

使得时间不一致行为分析成为可能的关键理论创新是认识到人们可能在较大化一个和代表“真实利益”的效用函数不一致的效用函数。一旦这一点被接受,“储蓄太少”就成为了有意义的概念。要确定人们是否储蓄过多或过少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他们是否有一个(跨期的)效用函数,而较大化另外一个。既有的证据潜在地表明两个概念之间有重大的区别。很高的负贴现率是解释实际的财富—收入比的首要因素。然而,对于人们认为应该实行的消费—储蓄权衡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跨期贴现率是正的(虽然很小)。

曾被用于研究跨期储蓄决策的双曲线贴现函数可以用来表现决定实际储蓄的效用函数和评价这种储蓄行为的福利结果的效用函数之间的区别。双曲线函数描述了人们在自控制中遇到的困难。和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标准的指数递减贴现率不同,双曲线函数假定随时间范围增加,人们用来比较相邻时间的权衡的贴现率是递减的:人们在评价需要在当时做出牺牲而在未来得到收益的选择时使用的是较高的贴现率,而同样的选择如果被推到较远的将来,人们对它进行评价时使用的是较低的贴现率。因此,当所需要做出的牺牲被推迟的时候,人们有耐心选择那些延迟支付的行为;但是对于近期的延迟支付却显得不耐烦。因为现期消费比未来消费更显著,人们总是拖延储蓄。

双曲线贴现可能产生两种形式的拖延行为。当人们认为在未来他们的效用函数会发生变化时,会出现“幼稚拖延”。他们错误地认为,虽然今天明摆着是这样的,但是明天会有所不同。他们没能意识到明天的自己也将不再是今天的自己,因此当明天到来时,它明摆着也会是这样的。幼稚拖延者错误地认为明天的自己会去储蓄(节食、锻炼、戒烟……),虽然今天自己并没有这样做。而且他们会惊奇地发现,明天的自己也将和今天一样拖延下去。更成熟的拖延行为的形式是提前行动——根据O’Donoghue和Rabin(1999)的术语。提前行动者对未来的自己有充分的认识。他们对自己说:如果明天我会把今天的储蓄都花光的话,那么为什么我今天还要储蓄呢?

Laibson用双曲线贴现作为一个储蓄行为和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共同作者Repetto以及Tobacman(1998)一道,研究了在消费者提前行动的世界中,不同的税收激励政策的作用。他们的估计表明微小的激励政策的变化将会大大减少提前行动,从而产生巨大的正福利效应。

除了社会保险和其他“强制”储蓄计划的流行之外,储蓄不足的好证据是退休人口消费的大量减少。实际上,退休消费的下降是不连续的。那些有更多资产和补偿收入的退休者消费的减少量要少得多。这很难被标准的指数贴现的生命周期模型所解释。

Thaler和Benartzi(2000)设计了一个储蓄计划来克服人们的拖延行为,并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制造企业试验了这一计划:雇员们被邀请参加一个储蓄计划,在其中他们可以优先选择工资增量中多少比例留为存款。和双曲线贴现(而非标准的指数模型)相一致,雇员们把现在收入中的较少部分,以及未来收入中的较大部分留为存款。在短期内,平均储蓄率增加了一倍。

六、资本市场

凯恩斯的“通论”是资本市场的现代行为金融学视角的鼻祖。在凯恩斯的隐喻中“专业投资可能就像报纸竞争一样,在这种竞争中竞争者必须选出上百张照片中最漂亮的六个脸蛋,其选择最接近所有竞争者的平均水平的竞争者获得胜利”。因此资本市场过于不稳定,对各种消息过于敏感。对股票市场的这种看法和有效市场模型是相抵触的:在这种模型中,股票价格是根据风险水平调整过的未来预期收入的现值。

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Robert Shiller对凯恩斯的过度活跃假定作了一个检验。他推论如果股票价格真的是未来收入的预测值,它们的波动应该小于它们的收人的贴现值本身。Shiller的洞见是一个简单的统计学应用:好的预测应该比被预测的变量本身有更小的方差。用美国100年的股票价格和股息的数据,Shiller(1980)比较了趋势平滑后股票价格的方差和趋势平滑后股息的当期贴现值的方差。他研究的结果和凯恩斯的预测是一致的:(趋势平滑后)股票价格的方差比(趋势平滑后)股息贴现值的方差大10倍。这个结果也被更成熟的允许股价和股息当期贴现值波动的检验所支持。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性也可由股票真实回报率的高频率变动得到解释。但这种周期变动和大多数的标准古典经济模型不符。在这些模型中真实回报主要是由技术状态和资本劳动比决定的。而在新古典模型中技术和资本—劳动比的变化是缓慢的。

虽然有如上的方差波动的检验结果,对有效市场的信念也得到了一些经验证据的支持,如根据月度数据,人们发现回报的自相关并不显著。对回报自相关假定的拒绝表明股票市场的表现近似于一个随机游走的过程。而相应地,Summers(1986)在一个“狂热”模型中——有对市场的序列相关偏差——说明自相关检验的说服力是很弱的。

除了确定过度波动的存在,Shiller也检验了它的可能的原因。在“非理性繁荣”(1999)中,他回顾了20世纪90年代对于股市泡沫的新闻报道,并解释了在金融市场和世界经济中的“新经济”的思想是如何传播的。当股价上涨时,“新经济”的福音在人间传颂;个人投资者按照媒体的意愿行动,这些媒体夸大了经济基础如网络对生产力的作用。这种股市泡沫是普遍存在的;它们在许多国家,在历史进程中曾多次发生。实际上,金德尔伯格的对恐慌和狂热的描写以及加尔布雷思的1929年大萧条的历史描写是“非理性繁荣”的前辈。

第二个对理性的股票市场提出质疑的实证研究是股票超额收益之谜。在过去两百年中,股票超额收益显著高于债券的收益。其差距之大,以至于拒绝理性假设是合理的:在跨期效用较大化的假设下,今天消费的边际效用和明天的预期边际消费效用应当是相等的。在确定的风险厌恶的效用函数下这个条件表明出售股票的收入应当等于风险规避系数与消费增长和股票回报的协方差的积。然而对合理的风险规避系数而言,这个积远远小于出售股票的收入。

非理性的进一步的证据来自于跨截面数据。与Shiller的关于伴随着向平均价格/股息率回归的过度波动的时间序列发现相似,DeBondt和Thaler(1987)在跨截面数据中发现了对平均股票回报的回归:由过去五年表现好的50家股票组成的成功的投资组合的表现远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而过去五年表现最差的50家股票组成的投资组合后来的表现则远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其他的股票市场异常现象也对有效市场假设提出了质疑。

资本市场的意义不仅在于它们本身,它们对宏观经济至少在下面三个方面也有重要影响。及时,资产价值影响收人,从而相应地影响消费。第二,与新资本价格相关的既存资产的价格——托宾的q——影响着投资,因为投资可被看作是在代表新资本的股票和相似的既存资产之间的套利行为。,资产价值影响着公司破产的可能性。接近于破产的公司发现很难借款,从而错失有利的投资机会。

七、贫困和身份

如果收入分配也是宏观经济学的一个主题,那么行为经济学也为长期困扰美国的一个问题——大多数的白人和少数的黑人之间的收人和社会境遇的巨大差距——提出了解答。黑人比白人贫困率多了大约7.7%。尽管只占美国总人口的1/8,黑人几乎占了美国贫困人口的1/4。实际的情形更加严重,因为最贫困的黑人面临的远远不只是贫困问题。他们有很高的犯罪率、药物和酒精滥用率、非婚生育率,单亲(母亲)家庭和福利依赖也大量存在。大概有4.5%的黑人男性被收审或入狱。黑人女性入狱率超过了白人男性的入狱率1/8。黑人男青年比白人男性在一生中入狱的可能性要大1/4。

标准的经济学理论不能解释这种自我毁灭的行为,Rachel Kraton和我发展出了一些基于社会学和心理学观察的模型以求解释美国黑人的长期不利地位。我们的理论强调身份的作用以及人们根据他们自己的理想身份所做出的决定。在我们的少数人贫困理论中,被剥夺了种族和阶级身份的人面临着一个Hobbesian选择。一个可能的选择是接受和主流文化相符的身份。但是这种选择的后果可能是这个人不被多数主流文化的成员承认。这种选择同样可能在心理上给个人造成负担,因为要求个人成为一个“不同的”自我;在主流文化之外的家人、朋友可能也不会接受这样一个接受了主流文化的人。因此人们可能会觉得他们永远不可能“过关”。第二种可能的选择是适应由历史决定的身份,对多数少数者来说,这是与主流文化相反的身份。每种身份有其理想的行为模式,对反面身份而言,这些模式和主流文化是相反的。因为主流文化赞同“自我成就”,所以反面文化就是自我毁灭的。对个人来说这种反面文化可能较为容易适应,但同时这种文化在经济上和生理上对个体是不利的。

某些贫困的身份理论的政策含义和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政策含义是不相同的。例如,标准的关于犯罪与惩罚的经济理论认为应该用威慑来阻止犯罪:将犯罪成本提到足够高,就像加利福尼亚的“三次就出局”法那样,可能的犯罪者就会三思而行了。但结果是监狱满了而犯罪仍未停止。以身份为基础的理论认为,入狱的巨大的负外部效应可能抵消通过严厉的判决来阻止犯罪的短期收益:监狱本身就是一个反社会文化的学校,也同样是未来犯罪的温床。而且,身份形成的外部性要求在犯罪发生之前有相应的预防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例如:有效易得的药物治疗,恢复计划以及提供给城市中心地区青年的公共就业机会。身份理论认为增加黑人聚居区附近的学校数量的好处是巨大的,也许我们应该在完成常规教程的老师之外配备老师,增加对和身份形成有关的学生事务的关注。

八、结论

如果经济学中有一个方面应该是行为主义的,这个方面应该就是宏观经济学。互惠、公平、身份、货币幻觉、损失规避、羊群行为可以很好地解释现实世界对竞争的一般均衡模型的偏离。宏观经济学必须建立在这些行为条件的基础之上。

凯恩斯的“通论”是在这个时代之前对宏观行为经济学最伟大的贡献。凯恩斯几乎无时不在强调心理特征(比如说消费中)和非理性(比如在对股票市场的观察中)带来的市场失效。经济是如狮子一般危险的,现代宏观经济学重新发现了宏观经济运行兽性的一面。行为经济学家正在充当驯兽员的角色,这个任务是艰巨的,但同时也是令人激动的。

行为经济学论文:农民参加社保的行为经济学分析

【摘 要】本文以成都市金牛区农民面对优惠政策参加社会保险反应冷淡的事例,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对农民参加社保的行为进行分析。文章认为,农民受低收入水平、各地社保政策不统一、及时贴现心理和道德风险等的影响,参加社保的积极性远离了政策制定者的预期。为此,提出了增加农民收入、转变农民观念、统一社保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分析;行为经济学;农民;社保

社会保障是国家为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公民在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等人生风险而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制度。社会保障对于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妥善解决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是顺利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保障。

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由于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影响和国家当前经济实力的制约,农民参加社保,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既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给予优惠、资金上给予扶持,更需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不少地区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作为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从城乡规划、产业支撑、资源配置、政策保障等方面,多方位整体推进。不少地方政府纷纷把解决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问题纳入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从政策、制度、财政等方面给予倾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民对政府给予的相当优惠的社保政策反应不如预期的那么热烈,使不少地方政府陷入尴尬。为此,本文拟以成都市金牛区农民参加社保的实例,从行为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农民参加社保的有关问题。

成都市金牛区是成都市的中心城区,位于城市西北部,下辖1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3万,农村人口9.7万。金牛区一直是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好的城区,200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2亿元,人均GDP在2002年就已经超过3000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489元,明显高于全市、全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①。近年来,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金牛区加快了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并把解决农民的社保问题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保障。

2004年5月,成都市金牛区出台了将农村居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比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在全区农村推行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力图使农村居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社保待遇。意见规定,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政府给予20%的补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本村经济实力,也给予一定补贴。在医疗保险方面,对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和单独选择住院医疗保险的农民,政府分别给予30%和50%的补贴。为此,区政府每年将拿出4000万元资金用于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补贴。单就养老保险一项,每个农民可以享受3000多元的补贴,参加医疗保险,每个农民每年可以享受230元的补贴。想象当中,农民应该非常积极参与这两项保障,使自己的老年生活和求医用药得到保障。但实际情况却是,老百姓对这两项举措的反响并不积极。政策出台三个月后,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的只有700余人,买了医疗保险的仅有300来人,占全区9.6万农村人口的比例分别只有0.72%和0.31%。使政府陷入非常尴尬的局面。其实,像金牛区这样,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通过财政补贴,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地区不在少数,但是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仍然普遍不高。有的地区甚至发生了要求机关、村组干部托亲戚朋友求农民参加社保的滑稽现象。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禁要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一方面对自己未来的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顾虑重重,另一方面却面对优于城里人的优惠社保政策反应冷淡,原因何在?

笔者认为,这里面反映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保门槛较高,农民承受能力有限的原因,也有农民对政府政策不信任,害怕政策随时会变、害怕政策不兑现等问题,同时还有政策宣传不到位,农民对政策不胜了解的原因。但是,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城市,不管是企事业机关等收入相对比较固定的职工,还是工矿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对社会保障的依赖程度和积极参与态度都远远高于农村。并且,不少城市居民在已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往往还投入更多的资金购买名目繁多的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尽管在政策上城市居民并没得到像农民一样的优惠和补贴。出现这样的强烈反差,与农民作为经济人的投资消费心理和观念有很大关系。

近年来,行为经济学随着加里·贝克尔(Gary S.Becker)、乔治·阿克劳夫(George Akerlof)和丹尼尔·卡恩曼(Daniel Kahneman)、弗农·史密斯( VernonL Smith) 相继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而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传统经济学认为决策人具有“理性人”的特征,总是追求利益的较大化,而现实生活中的决策人往往受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和有限信息等的制约②,在作出决策选择时,不可避免地要受环境、经验、认知、习惯、偏好、生理欲望等的影响,往往无法达到效益(货币收益)的较大化,而更多地努力实现自我满足较大化。农民,特别是中国的农民由于受自身认知水平、生活传统和国家制度安排的影响,更难从专业化的角度去分析形势,作出“理性人”所预期的选择,因而其选择偏离,甚至极大地偏离所谓的“理性”选择应不足奇怪。

1、增收难制约了农民消费结构的升级

传统理论认为,消费与收入呈正相关函数,收入的多少决定消费的内容。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们可支配收入仅仅能够满足基本的日常生活开支的情况下,消费支出主要受收入水平的制约是比较合理的。行为经济学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在决定如何消费的问题上有了更大的自由度,居民的消费结构将发生明显变化,基尼系数明显下降,精神文化生活支出和公益性支出将明显增多,消费支出不只是取决于其消费能力或收入水平,还取决于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比较明显的例子是,80年代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大部分农民在短短的几年就迅速解决了温饱问题,在此基础上,随着农民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农民的消费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一些家用电器等城里人才消费的时尚用品开始步入农村家庭。但是,随着物价的上涨和农民增收速度放缓,相当一部分农民实际生活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呈相对下降趋势。因此,尽管从量上来看其收入也在逐年增长,但实际消费能力却相对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其消费意愿中首先考虑的是眼前的基本生活需求,如子女教育、生产资料购买、修建住房等,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文化娱乐、休闲旅游等对他们来说,还远远没有列入消费计划或者是投资计划当中。也就是说,目前我们许多农民的收入水平还没有高到可以让他们更多地根据自己的消费意愿来决定消费支出的地步。例如,2003年,成都市、四川省和全国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达到分别为46.0%、53.8%、45.6%③,即便是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金牛区,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也达45%④,农民的收入主要还是用于基本生活保障。

2、低收入水平导致了农民储蓄倾向的不断强化

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人们的储蓄倾向与收入水平是同向变化的,收入越多,储蓄的倾向越明显,收入越少,储蓄所占的比例就会减少。而行为经济学的有关研究表明,当收入增加时,人们购买汽车、住房、保险等耐用品的愿望更强烈,旅游、娱乐等支出所占的比例也明显增加,储蓄所占比例则相对减少。而当他处于不利的境地时,出于谨慎,则会尽量多储蓄,以备不时之需,储蓄率反而上升。当前,农村居民的储蓄率普遍高于城镇职工,而不愿意把钱投入到他们认为不能很快贴现或者根本就不会贴现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之中,主要的原因就是基于大部分农民对自身处境并不乐观的基本判断。

3、政策差异刺激了农民对政策优惠的过高预期

传统的供求理论认为,当某种商品的价格提高时,供给量将会增加而需求量将减少;当其价格降低时,供给量将会减少而需求增加。行为经济学则认为,商品的需求量并不一定有价格的变动决定,在很大程度上会受人们对未来价格变动的心理预期影响。如果人们普遍预期价格会持续上涨,或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下降,则人们反应的就不是减少现期需求,而是大量抢购,导致需求量上升;相反,如果预期这种商品的价格将可能继续下跌,或者上涨后将迅速回落,人们则会采取等待观望的态度,现期需求反而会降低。股市中“追涨杀跌”的现象是最有力的证据,还有就是20世纪80年代末的抢购风,也是人们对当时物价将迅速上涨的预期判断的结果。成都市各区(市)县相继出台鼓励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而且相互比拚谁的政策更优惠,这就让不少农民产生优惠政策还要继续向有利于农民的方向调整的心理预期,于是坐地等待、观望,不少人甚至产生政府出大头,自己出小头的心理预期。

4、接受偏好强化了农民规避风险的行为选择

传统理论认为,几种不同物品,如果给行为人带来的效用是相同的,行为人对这些物品的选择就不会有差异,不管它是否拥有这些物品。而行为经济学则认为,行为人存在“支付意愿”和“接受意愿”偏好的差异,而这种差异与行为人对物品的所有权密切相关,行为人对任何属于他的现实的东西都比那些非现实的东西有更高的评价,不管它是否会拥有对这些物品的所有权。因此,一旦他获得对某种物品(或者商品)的所有权后,就会马上赋予它更多的价值,并把这件物品作为他的禀赋的一部分。比如,对农民而言,这种偏见表现得更为明显。对于购买养老保险,尽管无论怎么计算都是只赚不赔的买卖,但农民觉得自己要到一定的年限以后才能开始领取养老金,这笔投入不能立即贴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失去了对这部分货币现实的所有权,使现在的生活景况受到影响;而对于医疗保险,农民则认为如果自己在购买以后真的生病住院,那这笔费用对他来说,是比较合算的,但是,如果自己不生病,这笔投资就没有任何收益,反而是一笔损失。现实中的中国农民有相当一部分都比较侥幸地认为自己的身体是比较健康的,因而要他每年从本来不宽裕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购买医疗保险就很不容易了。

5、贴现心理抑制了青壮年农民的积极性

行为经济学研究证明,跨时决策行为与人们对将来的耐心程度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人们对自己的决策行为能否及时贴现非常在意。人们在决策过程中,由于对将来认识的不确定性,对将来的行为结果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因而对将来才能贴现的决策的耐心会表现出不同的差异,同时,人们普遍具有对今天消费的倾向性愿望⑤,因此,人们作出跨时决策时往往会受到上述两个方面心理内在动机的制约。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农民的及时贴现心理要普遍高于城市居民,因而对跨时决策行为显得更为犹豫。购买养老保险属于跨时决策行为,从政策层面来说,获得正收益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农民来说,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他的贴现却显得缺乏耐心,特别是对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青壮年农民更是如此,年龄越小,耐心就越小,购买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就越小。目前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当中,接近和刚刚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最多就是好的证明。以金牛区为例,已经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当中,男55岁、女45岁以上的占90%以上⑥。

6、道德风险激发了农民投机社保的倾向

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人在较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也就是说,当行为人在得到第三方保障的条件下,将不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后果,因而对自己的行为变得不够谨慎。由于人的自利属性,都有道德风险的倾向,特别是在法律、制度本身不够健全的情况下,道德风险行为就更为突出。目前,个别农民对待养老保险和许多农民对待医疗保险的态度,就属于典型的道德风险行为。少数好逸恶劳的农民认为,反正在现在体制下,国家不会让老百姓饿死,老了生活没有着落的时候,可以申请吃低保,因此,今朝有酒今朝醉,宁愿现在大吃大喝,也不愿将自己的剩余部分用来购买养老保险。而在医保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称,普遍存在逆向选择的现象,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比较乐意购买医保,而自认为身体很健康的人则不愿意购买,这在农民群体当中表现得更为突出,特别是有的地方对购买医保的农民不体检、不设置等待期,更加助长了农民有病才投保的心理。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农民参加社会保障最主要的障碍是农民的低收入水平和思想观念中的短视行为。要调动农民参加社保的积极性,需要在这两个方面多做文章。

1、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在全社会经济水平还不是极大富裕的情况下,居民收入水平与居民参加社会保障的愿望呈正相关。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才能使居民的消费结构不断丰富,才会有足够的剩余用于社保、文化娱乐、旅游等。同样地,农民只有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有一定的剩余,才有参加社保的能力。因此,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强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特别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有效转移。

2、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由于村组几十年来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特殊地位,农民始终对村组都存在一定的依赖心理,要提高农民参加社保的积极性,村组决不能袖手旁观。要以股份制、股田制等形式为主体,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为农民参加社保提供组织援助,分担农民参加社保的即期经济压力,通过集体的力量削减农民参加社保的门槛,也以此对农民进行心理抚慰,形成农民参加社保的新的组织制度安排。

3、加强典型案例对农民的启发和引导。由于受传统农耕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农民的思想观念相对陈旧,行为的短视性十分严重,对政府、政策的依赖性也强于城镇居民,如果这样的思想观念不彻底改变,不管社保政策有多优惠,只要政策当中农民还要承担一部分费用,要想把农民参加社保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都只能是政府的一厢情愿。要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解剖,加强对农民的启发和引导,让农民充分认识参加社保对自身生活的保障意义,认识到参加社保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认识到融入社保体系是文明进步的体现。

4、统一各地社保政策。造成农民对参加社保等待观望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各地社保政策不统一。国家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多层次逐级推进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不同层级的地区制定不同水平的社保标准,处于同一层级的地区社会保障政策要大体一致,并保持政策在一定时期的稳定性,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政策进行调整时要做好前后政策的有机衔接,避免农民进行反复对比,对政府政策等待观望。

行为经济学论文:行为经济学主要内容概述及改进传统贴现模型

摘要:简要介绍了行为经济学的发展过程,并介绍了行为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思想。,利用行为经济学通过分析经济人心理来描述经济人经济活动行为的思路,对传统投资贴现模型作了一点改进。

关键词:行为经济学 经济人 有限理性 展望理论 价值函数

一、行为经济学的形成动因及兴起过程概述

行为经济学(Behavioral Economics)又称为“心理的经济学”或“心理学和经济学”,在心理学的基础上研究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是一门试图将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融入标准经济学理论的经济学分支学科。它认为,人类行为是有限理的,并且,经济人偏好不总是稳定的。

二、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决策

1.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的偏差

一个基本偏差是:小数法则。例如,当一位投资者观察到一位基金经理在过去两年中的投资业绩好于平均情况,就会得出这位基金经理比其他经理的结论。

2.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展望理论

莫里斯.阿莱提出实际情况中许多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与预期效用理论相背离的观点,提出了著名的“阿莱悖论”,并由此获得了198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用一个简单的实验来说明阿莱悖论。如,给定一组选择,a:以的概率获得3000元收益;b:以80%的概率获得4000元的收益,20%的概率没有收益。此时,被实验者往往会选择a选项。给出第二组选择,a:以25%的概率获得3000元的收益,75%的概率没有收益;b:以20%的概率获得4000元的收益,80%的概率没有收益。与及时组选择相比,两个选项获得收益的概率同时减为四分之一,但此时被实验者往往放弃a而选择b。

卡尼曼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大量的证据,表明许多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与预期效用理论相背离。在此基础上,卡尼曼与特韦尔斯基在1979年发表的《展望理论:风险下的决策分析》一文中,提出新的理论模型,即展望理论。

在展望理论中,相对于各种选择下效用的水平,决策者重视各种选择所带来的总效用的变化。 U=U[,I]-U[,0] 即效用值 U[,I]相对于初始效用值U[,0]的变化量,如果相对于初始效用值U[,0],效用值 U[,I]增加,则 U取正值,反之若见小,则 U 取负值。若事件A以P[,a]的概率发生,效用变化值为 U [,a];而事件B以P[,b]的概率发生,效用变化值为 U[,b],当且仅当下式成立时,决策者会选择A而放弃B。Σp[,a] U [,a]>Σp[,b] U [,a]

(1) 价值函数V( u)的解释:

价值函数V以效用值的变化为自变量。该函数呈S形,凹的部分表示收益;凸的部分表示损失。比如说,按照传统的预期效用理论,以80%的概率损失4000元,20%的概率免于损失,损失期望值大于3000元的确定损失,所以应该选择后者。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宁愿冒一下险,选择前者。因为如果幸运的话,20%的小概率事件一旦成功,可以避免损失。这就体现了损失上的风险偏好。

(2) 决策权重函数:单调上升,在0、1处间断,小概率高估,大概率低估。

三、由行为经济学思想想到的对投资问题贴现模型的改进

给出两个选择,a:在未来十年里,每年可获得1.2万元的现金流,总贴现值收益为10万元;b:立刻可以获得9万元收益。现实生活里,恐怕很多人会选择后者,因为相对于唾手可得不用等待的9万元,贴现10万元的收益还要求付出“等待成本”,而且,收益的性也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了。

所以,在传统投资贴现模型中添入一些影响人们行为的选择偏好因素及风险因子。并且,传统投资贴现模型假设每年现金流的贴现率相同,而实际经济每年在发展变化,客观经济环境也在变化,利率、通货膨胀率也随之变化,结果可能未必相等。

设Pi为投资者对于每年现金流的心理偏好权重,即每年现金流相对于投资者的价值体现;每年现金流为Ci ;n年里每年现金流的贴现率为 i;每年现金流可得性风险为Ri,实际的总贴现值对于投资者个人的价值体现为V:

V= Pi (1-Ri)

投资者会潜意识的依据自己偏好,根据贴现值在自己心理账户中的价值体现的高低,即V值的大小,来判断投资决策。

,行为经济学并不是否定传统经济学,而是对传统经济学的修正和补充,为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拓展了经济学的研究方向。虽然,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但作为一门新兴学科,行为经济学还没有建立起严密的理论体系,自身也没有建立起严密的逻辑理论模型。不过,随着研究的深入,行为经济学会逐渐建立起系统完整的理论框架。

行为经济学论文:宏观行为经济学和宏观经济行为

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人们对经济学家工作的描述有一个转变。在那以前,微观经济理论通常被认为是分析以利润较大化厂商和效用较大化消费者为基础的竞争一般均衡模型。那个时期的宏观经济学,所谓的新古典综合派,在这样一个一般均衡系统上附加了一个固定的货币工资。“粘性货币工资”解释了不就业和商业的周期性波动。从那时开始,宏观和微观经济学都发展出了一批Scarry式的模型,这些模型把多种实际行为地纳入经济理论中。例如,“柠檬市场”分析了有不对称信息的市场是如何运作的:在这种市场中买者和卖者通常拥有不同的信息。我的论文考察了在这些更加实际的情况下出现的变化。

在20世纪60年代晚期,新古典经济学家发现了宏观经济学微观基础的薄弱,标志是一篇名为“后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的论文。在20世纪70年代他们创造的新版宏观经济模型成了这个领域的标准。新古典宏观经济学以竞争的一般均衡模型为基础。但不同的是,它更强调所有的决策都是和化行为相一致的。为了将失业和经济波动纳入分析之中,新古典经济学家首先是求助于不信息,而后是技术变革。

新的理论至少在一方面有了进展:价格和工资决策有了清晰的微观基础。但是其中的行为假设过于原始粗糙,以至于至少有六种经济现象不能得到解释。在一些情形中和新古典假设的矛盾导致了对这些现象的否认。在其他的情形中,新古典的解释只不过是同义反复。六种现象如下:(1)非自愿失业的存在:在新古典模型中,只要失业者接受只比市场出清水平低一点点的工资,他马上就可以找到工作。所以非自愿失业不可能存在。(2)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的作用:在新古典理论中,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没有作用。一旦货币供给被预期到,价格和工资就会相应地变化。真实工资和相对价格是保持稳定的;实际经济不会受到任何影响。(3)高失业下通货紧缩并未加剧:由新古典模型可推导出自然失业率的菲利浦斯曲线。如果失业率低于这一自然率,通货膨胀就会加速;反之通货膨胀会持续减速。(4)普遍的退休储蓄不足:在新古典模型中,个人决定消费和储蓄的数量已较大化其跨期效用函数。这样的话私人的储蓄额应该是的。但是人们却常常对他们的储蓄感到失望。而且,如果没有社会保险计划的话,许多人都认为他们会过少的储蓄。“强迫储蓄计划”非常流行。(5)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6)自暴自弃的低下阶层的长期存在。

我将从我的一个最早的尝试开始,这个尝试导致了对非对称信息在市场中的作用的发现。

一、非对称信息

信息问题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于所有的市场中。在一些市场中,不对称信息可以由于重复交易和声誉的存在而较为容易得到解决。在其他市场,如保险市场、借贷市场、劳动力市场中,买卖者之间的非对称信息并不容易解决,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市场失效。例如,老年人不容易买到保险,小公司的贷款受到限制。同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少数者”会受到统计歧视,因为人们总是被归入根据可观察的特征确定的各种类型中。借贷市场失效是失业的主要原因。即使在声誉和重复交易克服了不对称信息的地方,这些惯例也影响了市场的结构。

要了解不对称信息的根源,知道哪个时代正在进行的一场更加广泛的思想革命是很有用的。在20世纪60年代初以前,经济理论家们很少为刻画特殊市场的特殊制度而建立模型。张伯仑的垄断竞争模型和琼·罗宾逊的相似的理论出现在研究生课程甚至一些高年级本科生的课程中。但这些是少之又少的例外。然而在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增长理论家们开始建立有特殊技术特征的模型——如边干边学等,“特殊”模型开始增加。把这些特殊因素纳入模型中并未损害原有的价格理论,但是它们播下了即将到来的革命的种子。

二、非自愿失业

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非自愿失业是不可能存在的。失业者是那些正在寻找工作(否则他们不是失业,而是非劳动人口)但是拒绝了不能提供使他们满意的工资的工作的人,因为他们期待更高的工资。由于找不到能提供符合自己要求的工资的工作而失业是不如人意的,但是受到低工资规定和工会讨价还价影响的人除外,他们是自愿失业者。在市场出清价格下每个人都能找到工作。在新古典理论中,就业下降的时期——商业周期低潮——可能是由于意外的总需求水平下降造成的。同样的,就业下降也可能是由于负的供给冲击,这造成了劳动者退出劳动市场,放弃可得到的工作。然而任何关于由自愿的工作决策引起的商业周期的描述都遇到了经验上的困难——先于周期的辞职行为是不争的事实。

行为经济学家并不否认非自愿失业的存在,相反他们对此给出了自成一体的解释。20世纪70到80年代首次出现的效率工资模型使得非自愿失业这一概念有了意义。这些模型假定由于道德、公平、内部力量或非对称信息的存在,雇主有强烈的动机向劳动者支付高于低水平的工资。这种“效率工资”高于“市场出清”的工资,所以使工作机会受到了限制。一些劳动者因此找不到工作,这些人就是非自愿失业者。

有许多关于同质的工人所得工资的经验研究证明了效率工资是普遍存在的。早在效率工资进入宏观经济学家的视野之前,劳动经济学家就记录了在相同的工作或有相同特征的工人之间收入的广泛差别。看起来确实有“好工作”和“坏工作”之分。好工作和坏工作的存在使得非自愿失业有了意义:失业者愿意接受但是没能得到那些被同等能力的人把持的工作。

但是为什么厂商们会支付在低限以上的工资呢?就我看来,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解释在经验上是最有说服力的。三个要点如下:互惠(人类学中的礼物交换理论),公平(心理学的平衡理论)以及对集体规范的遵循(社会学中的参照群体理论和心理学中的群体信息理论)。在最早的基于礼物交换理论的“社会学”版本的效率工资理论中,厂商给劳动者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劳动者则回报以对公司的忠诚。高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工资的另一个原因是对公平的考虑:根据心理学的平衡理论,劳动者可能会由于认为他们的工资低于“公平”水平而不积极工作。集体规范通常决定了工人们关于礼物互惠的交换形式以及公平工资的概念。Fehr和其同事用实验的方法确定了互惠行为和集体准则对工人效率的重要性。我最喜欢的效率工资模型是内部人—外部人模型。其中内部人阻止公司以低于现行工资的市场出清工资雇用外部劳动者。一个暗含的假设是内部人有能力破坏公司雇用外部劳动力的努力。DonaldRoy的一份细致的关于伊利诺斯机动船厂的研究也许反映了这种行为的发生机制。内部人针对外部人的串谋是许多公司支付高于市场出清水平工资的原因。

另一个版本的基于非对称信息的效率工资模型把高于市场出清工资看作是纪律工具。在夏皮罗·斯蒂格利茨模型中,公司支付“高”工资来减少员工的偷懒行为。然而当所有公司都支付“高于平均水平”的工资时,平均工资提高了,使得失业出现。失业作为一种纪律工具起作用,因为工作不努力而被炒鱿鱼的工人只有在过一段时间之后才可能找得到工作。

工人纪律模型比基于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模型更符合经济学的标准逻辑。但是心理学和社会学模型,虽然依赖于标准经济学分析之外的因素,却可能为非自愿失业提供了更好的总体解释。行为模型刻画了凯恩斯在“通论”前几章所强调的重点:公平以及相对工资的比较。

三、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新古典经济学家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只要被预期到,货币政策对产出和就业没有作用。对货币供应量变化的预期使得理性的工资和价格确定者会以适当的比例调整名义工资,使得产出和就业不发生变化。这种新古典假设和关于货币政策的经验证据以及人们对中央银行对经济作用的普遍信念是相矛盾的。

宏观行为经济学的一个主要贡献是清楚地展示出在合理的行为假设下货币政策确实能够影响实际经济,就像凯恩斯经济学很早就断言的一样。认知心理学把决策者描述为搜集信息,并把决策建立在简化的意识结构上的“直觉科学家”。依赖拇指定律(ruleofthumb),而忽略那些对利润或效用影响很小的因素是这种心理节约机制的一个应用。在工资—价格体系中,简单法则造成了总工资(价格)水平对外部冲击反应的惰性——被新古典经济学家所轻视的“粘性价格/工资”行为。在新古典的批评中,“新古典综合派”所假定的惰性的工资行为是非理性的,于厂商和工人是不利的,因此是不合理的。相对的,行为经济学家指出包括“货币幻觉”在内的拇指法则不仅是广泛存在的,而且是合理的。因为以此原则行事带来的成本是很小的。

在和JanetYellen合作的文章中,我用一个有效率工资和垄断竞争特征的模型首次展示了这一结果。我们假定一些定价者遵循拇指法则,在需求冲击(由货币供给造成的)之后仍然保持价格不变。我们说明遵循“拇指法则”而没有根据货币供应量变化调整价格的厂商的损失是“第二性”的(小的),而货币冲击对产出的影响在这样一个经济环境中相对冲击的水平而言是及时性的(显著的)。我们把厂商采取的粘性价格确定的拇指法则称为“近似理性”,因为它们由于偏离较大化行为而承受的损失是第二性的(小的)。

关键性结论——近似理性的价格粘性足以赋予货币政策显著的力量——的逻辑是简单的。在垄断竞争条件下,每个厂商的利润函数都是对其价格二阶可导的,所以在价格的领域内是平坦的。因此任何对利润较大化定价行为的偏离带来的利润损失都是较小的——相对于偏离本身而言是第二性的。但是如果大量公司的偏离行为都是相似的话,那么真实的均衡——去除价格水平之后的货币供给——相对于化行为下的情形而言将会产生及时性的变化;真实均衡的及时性的变化,反过来又引起总的需求、产出和就业的及时性的变化。因此对理性行为的微小偏离——实际上是小而合理的偏离——反驳了认为被预期到的货币供给变化不能影响实际收入和产出的论点。

近似理性的拇指法则模型解决了Lucas的关于在理性预期条件下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问题。新古典经济学家很难发现货币政策和产出之间除了暂时的关系之外还有任何联系。新的行为经济学以相当数量的近似理性行为为依据,确定了货币供应量变化同产出之间紧密的联系。

四、菲利浦斯曲线和自然失业率

也许菲利浦斯曲线代表了最重要的宏观经济关系。菲利浦斯曲线把通货膨胀率同失业率、通货膨胀预期以及影响总供给的各个因素如食物或油的价格联系起来。在这个关系中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定义了货币政策的“可行性范围”,并且因此对其制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菲利浦斯曲线首先在英国得到估计,然后是美国和其他国家。

菲利浦斯曲线的基础是供给与需求。菲利浦斯认为当需求水平高或失业低的时候,厂商的定价方针会将工资通货膨胀(根据生产力调整过的)传递到价格通货膨胀中。因此,对定价者而言,在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存在一个可接受的权衡。

在20世纪60年代,米尔顿·弗里德曼(1969)和爱德华·费尔普斯(1968)提出了一个新见解。他们认为工人们是为实际的而非名义的工资讨价还价:工人理应预测到通货膨胀并由此得到补偿,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讨价还价。在低失业的时候要求更高的预期实际工资。又一次的,定价方针将工资通货膨胀传递给了价格通货膨胀。这样一个微小的假设的修改(人们为了实际的而非名义的工资讨价还价)的效果是巨大的:可接受的失业—通胀权衡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惟一的“自然”失业率,与稳定的通货膨胀率并存。有了“真实工资”讨价还价这一假定,长期的菲利浦斯曲线——与实际通货膨胀和通货膨胀预期的恒等式并存的价格/工资组合——是垂直的,因为有且只有一个失业率——“自然率”,实际通货膨胀和通货膨胀预期在这个失业率处相等。

要了解为什么长期菲利浦斯曲线必然是垂直的,让我们想象一个中央银行希望通过货币政策把失业率维持在自然率以下。在劳动力市场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工人们要求超过通货膨胀率的工资增长额。相应的,厂商将相关成本的增长转嫁到价格中去,所以通货膨胀超出了工人们在讨价还价时所预期到的值。因此当失业率在自然率之下时,实际通货膨胀率超过了预期通货膨胀率。,工人们被愚弄了。所以在较长时期内,通货膨胀预期,相应的还有通货膨胀都不断加速。相似的弗里德曼·费尔普斯模型预测如果中央银行尝试把失业率维持在自然率之上的话,最终将会造成不断加速的通货紧缩。只有自然失业率才能产生稳定的通货膨胀率。弗里德曼和费尔普斯首次提出自然率假设之后,经济学家们以惊人的速度接受了它。但是我怀疑这个理论在失业率很高的时候依然适用。

我对自然率假设的怀疑得到了一个经验事实的支持,它揭示了自然率的适用性不是普遍的。毫无疑问,美国20世纪30年代的失业率极度地超出了任何合理的自然率。根据自然率假设,在整个十年中价格通货紧缩应该是持续加速的。但这并没有发生。价格下降了一段时间,但是通货紧缩在1932年之后停止了;在接下来的十年中没有明显的通货紧缩,虽然失业率非常之高。这个证据说明,至少在有些时间段里,存在高失业和低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自然率假设失效了。

在最近的论文中,WilliamDickens,GeorgePerry和我探讨了两种行为假设。这两个假设和自然率假设不同,它们使得失业和通货膨胀之间稳定的此消彼长关系在足够高的通货膨胀率和足够低的失业率下成为了可能。及时个假设是“纯凯恩斯”的:工人抵制、厂商很少实施名义工资削减;第二个假设考虑了通货膨胀预期在工资讨价还价中的地位:我们认为在通货膨胀率很低的条件下,有相当数量的工作者并不把通货膨胀作为一个足够显著的因素而纳入讨价还价的考虑当中。

凯恩斯关于工人抵制裁减工资的假设反映了他深刻的心理学洞见。这个假定也是和心理学理论以及证据相一致的。期望理论认为个体通过将损失或获益与一定的参照点比较来评价他们面临的环境的变化。证据表明比起获得新收入,人们更加注意避免损失。Kahneman和Tversky的研究已经表明许多与预期效用函数较大化理论不相符的现象在期望理论中都是理性的。如果人们把现有工资作为一个参照点的话,可以看出向下的工资刚性是期望理论的一个自然的应用。Shafir,Diamond和Tversky(1997)在一项问卷调查中发现人们的意识结构不仅仅是像古典经济学假设的那样以现实单位为基本定义,而是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货币幻觉,这一发现支持了以上观点。

如果存在对名义工资下降的抵制,在低通货膨胀率下通货膨胀和失业就存在长期的此消彼长关系。弗里德曼·费尔普斯模型中这种关系是暂时的,现实情况则是长期通货膨胀率上涨(如果它是接近于0的话)会造成显著的失业减少和产出增加。逻辑如下:不论经济处于景气或是不景气的时期,总有一些厂商的表现要比另一些厂商好。工资因此需要做出调整,以和这些不同的经济境遇相适应。在通货膨胀率和生产增长适中的时期中,相对工资是很容易调整的。“不幸”的公司可以将工资上涨率确定在低于通货膨胀率的范围之内,而“幸运”的公司可以把工资上涨率确定在平均水平之上。如果生产增长率低而不存在通货膨胀,需要减少实际工资的厂商则只能通过减少名义工资来达到效果。在关于公司面对的需求冲击的现实假设下,减少名义工资的需要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下降而上升。公司不愿意采取名义工资裁减的措施使得长期失业率上升。因为在低通货膨胀条件下在每个就业水平中决定劳动供给的真实工资都更高,与稳定通货膨胀率并存的失业率会随着通货膨胀率逐渐下降到0而不断上升。对于那些不能降低工资的厂商来说,这种溢出产生了超出这些公司内就业变化的总就业效应。因此,有一点低通货膨胀的好处是它“润滑了劳动力市场前进的车轮”。

对包括了交叉冲击和不愿减低货币工资的厂商的模型的模拟结果表明,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数的条件下,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在低通货膨胀和低生产增长率下是很明显的。例如,通货膨胀长期性的从2%减少到0%,每年会造成失业率的大概2%的长期性增加。相应刚才提到的对模型的模拟,用美国二战后的数据估计菲利浦斯曲线可以得到相似的结果。当这个菲利浦斯曲线被用于模拟20世纪30年代的通货膨胀率的时候,得到了和大萧条时期美国通货膨胀实际情况惊人相似的结果。而一个具有可比性的标准自然率模型的模拟结果则和事实相反,它表明20世纪30年代一直有加速的通货紧缩。

另一种行为理论也可以推导出在低通货膨胀条件下通货膨胀和失业之间长期性的此消彼长关系。其基本观点是由于低通货膨胀是不显著的,所以在讨价还价过程中人们会忽略掉感觉到的价格水平变化。在垄断竞争和效率工资条件下这种对通货膨胀的忽略是近似理性的。显著信息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都表明人们倾向于忽略那些对他们的决策不重要的变量。允许由于通货膨胀高低不同而使得当前通货膨胀对通货膨胀预期的形成其不同作用的Phillips曲线的经济计量估计和这个假设是一致的:在高通货膨胀时期,过去通货膨胀的系数和接近于1;在低通货膨胀时期,这个系数和则接近于0。相似的,使用预期通货膨胀的调查值作为自变量的回归分析在高通货膨胀时期会得到比低通货膨胀时期更高的通货膨胀预期项的系数。

宏观行为经济学所展示的结果——很低的通货膨胀率会带来高失业和低产出——有很重要的政策意义。大多数人都认为中央银行是小心的、保守的、安全的。但是我认为许多中央银行是危险的司机:为了避开通货膨胀的车流,他们在道路的另一端远远地行驶,使得通货膨胀率过低而失业率过高。

五、储蓄不足

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来说,储蓄的太少或是太多就像非自愿失业一样,是和其基本假定相矛盾的。因为储蓄是个人较大化行为的结果,因此在不考虑外部情况的条件下,它必定是的。相反,行为经济学发展出了理论上和经验上的方法来增进人们对这种时间不一致行为的理解。

使得时间不一致行为分析成为可能的关键理论创新是认识到人们可能在较大化一个和代表“真实利益”的效用函数不一致的效用函数。一旦这一点被接受,“储蓄太少”就成为了有意义的概念。要确定人们是否储蓄过多或过少需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他们是否有一个(跨期的)效用函数,而较大化另外一个。既有的证据潜在地表明两个概念之间有重大的区别。很高的负贴现率是解释实际的财富—收入比的首要因素。然而,对于人们认为应该实行的消费—储蓄权衡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跨期贴现率是正的(虽然很小)。

曾被用于研究跨期储蓄决策的双曲线贴现函数可以用来表现决定实际储蓄的效用函数和评价这种储蓄行为的福利结果的效用函数之间的区别。双曲线函数描述了人们在自控制中遇到的困难。和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标准的指数递减贴现率不同,双曲线函数假定随时间范围增加,人们用来比较相邻时间的权衡的贴现率是递减的:人们在评价需要在当时做出牺牲而在未来得到收益的选择时使用的是较高的贴现率,而同样的选择如果被推到较远的将来,人们对它进行评价时使用的是较低的贴现率。因此,当所需要做出的牺牲被推迟的时候,人们有耐心选择那些延迟支付的行为;但是对于近期的延迟支付却显得不耐烦。因为现期消费比未来消费更显著,人们总是拖延储蓄。

双曲线贴现可能产生两种形式的拖延行为。当人们认为在未来他们的效用函数会发生变化时,会出现“幼稚拖延”。他们错误地认为,虽然今天明摆着是这样的,但是明天会有所不同。他们没能意识到明天的自己也将不再是今天的自己,因此当明天到来时,它明摆着也会是这样的。幼稚拖延者错误地认为明天的自己会去储蓄(节食、锻炼、戒烟……),虽然今天自己并没有这样做。而且他们会惊奇地发现,明天的自己也将和今天一样拖延下去。更成熟的拖延行为的形式是提前行动——根据O’Donoghue和Rabin(1999)的术语。提前行动者对未来的自己有充分的认识。他们对自己说:如果明天我会把今天的储蓄都花光的话,那么为什么我今天还要储蓄呢?

Laibson用双曲线贴现作为一个储蓄行为和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共同作者Repetto以及Tobacman(1998)一道,研究了在消费者提前行动的世界中,不同的税收激励政策的作用。他们的估计表明微小的激励政策的变化将会大大减少提前行动,从而产生巨大的正福利效应。

除了社会保险和其他“强制”储蓄计划的流行之外,储蓄不足的好证据是退休人口消费的大量减少。实际上,退休消费的下降是不连续的。那些有更多资产和补偿收入的退休者消费的减少量要少得多。这很难被标准的指数贴现的生命周期模型所解释。

Thaler和Benartzi(2000)设计了一个储蓄计划来克服人们的拖延行为,并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制造企业试验了这一计划:雇员们被邀请参加一个储蓄计划,在其中他们可以优先选择工资增量中多少比例留为存款。和双曲线贴现(而非标准的指数模型)相一致,雇员们把现在收入中的较少部分,以及未来收入中的较大部分留为存款。在短期内,平均储蓄率增加了一倍。

六、资本市场

凯恩斯的“通论”是资本市场的现代行为金融学视角的鼻祖。在凯恩斯的隐喻中“专业投资可能就像报纸竞争一样,在这种竞争中竞争者必须选出上百张照片中最漂亮的六个脸蛋,其选择最接近所有竞争者的平均水平的竞争者获得胜利”。因此资本市场过于不稳定,对各种消息过于敏感。对股票市场的这种看法和有效市场模型是相抵触的:在这种模型中,股票价格是根据风险水平调整过的未来预期收入的现值。

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RobertShiller对凯恩斯的过度活跃假定作了一个检验。他推论如果股票价格真的是未来收入的预测值,它们的波动应该小于它们的收人的贴现值本身。Shiller的洞见是一个简单的统计学应用:好的预测应该比被预测的变量本身有更小的方差。用美国100年的股票价格和股息的数据,Shiller(1980)比较了趋势平滑后股票价格的方差和趋势平滑后股息的当期贴现值的方差。他研究的结果和凯恩斯的预测是一致的:(趋势平滑后)股票价格的方差比(趋势平滑后)股息贴现值的方差大10倍。这个结果也被更成熟的允许股价和股息当期贴现值波动的检验所支持。股票价格的过度波动性也可由股票真实回报率的高频率变动得到解释。但这种周期变动和大多数的标准古典经济模型不符。在这些模型中真实回报主要是由技术状态和资本劳动比决定的。而在新古典模型中技术和资本—劳动比的变化是缓慢的。

虽然有如上的方差波动的检验结果,对有效市场的信念也得到了一些经验证据的支持,如根据月度数据,人们发现回报的自相关并不显著。对回报自相关假定的拒绝表明股票市场的表现近似于一个随机游走的过程。而相应地,Summers(1986)在一个“狂热”模型中——有对市场的序列相关偏差——说明自相关检验的说服力是很弱的。

除了确定过度波动的存在,Shiller也检验了它的可能的原因。在“非理性繁荣”(1999)中,他回顾了20世纪90年代对于股市泡沫的新闻报道,并解释了在金融市场和世界经济中的“新经济”的思想是如何传播的。当股价上涨时,“新经济”的福音在人间传颂;个人投资者按照媒体的意愿行动,这些媒体夸大了经济基础如网络对生产力的作用。这种股市泡沫是普遍存在的;它们在许多国家,在历史进程中曾多次发生。实际上,金德尔伯格的对恐慌和狂热的描写以及加尔布雷思的1929年大萧条的历史描写是“非理性繁荣”的前辈。

第二个对理性的股票市场提出质疑的实证研究是股票超额收益之谜。在过去两百年中,股票超额收益显著高于债券的收益。其差距之大,以至于拒绝理性假设是合理的:在跨期效用较大化的假设下,今天消费的边际效用和明天的预期边际消费效用应当是相等的。在确定的风险厌恶的效用函数下这个条件表明出售股票的收入应当等于风险规避系数与消费增长和股票回报的协方差的积。然而对合理的风险规避系数而言,这个积远远小于出售股票的收入。

非理性的进一步的证据来自于跨截面数据。与Shiller的关于伴随着向平均价格/股息率回归的过度波动的时间序列发现相似,DeBondt和Thaler(1987)在跨截面数据中发现了对平均股票回报的回归:由过去五年表现好的50家股票组成的成功的投资组合的表现远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而过去五年表现最差的50家股票组成的投资组合后来的表现则远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其他的股票市场异常现象也对有效市场假设提出了质疑。

资本市场的意义不仅在于它们本身,它们对宏观经济至少在下面三个方面也有重要影响。及时,资产价值影响收人,从而相应地影响消费。第二,与新资本价格相关的既存资产的价格——托宾的q——影响着投资,因为投资可被看作是在代表新资本的股票和相似的既存资产之间的套利行为。,资产价值影响着公司破产的可能性。接近于破产的公司发现很难借款,从而错失有利的投资机会。

七、贫困和身份

如果收入分配也是宏观经济学的一个主题,那么行为经济学也为长期困扰美国的一个问题——大多数的白人和少数的黑人之间的收人和社会境遇的巨大差距——提出了解答。黑人比白人贫困率多了大约7.7%。尽管只占美国总人口的1/8,黑人几乎占了美国贫困人口的1/4。实际的情形更加严重,因为最贫困的黑人面临的远远不只是贫困问题。他们有很高的犯罪率、药物和酒精滥用率、非婚生育率,单亲(母亲)家庭和福利依赖也大量存在。大概有4.5%的黑人男性被收审或入狱。黑人女性入狱率超过了白人男性的入狱率1/8。黑人男青年比白人男性在一生中入狱的可能性要大1/4。

标准的经济学理论不能解释这种自我毁灭的行为,RachelKraton和我发展出了一些基于社会学和心理学观察的模型以求解释美国黑人的长期不利地位。我们的理论强调身份的作用以及人们根据他们自己的理想身份所做出的决定。在我们的少数人贫困理论中,被剥夺了种族和阶级身份的人面临着一个Hobbesian选择。一个可能的选择是接受和主流文化相符的身份。但是这种选择的后果可能是这个人不被多数主流文化的成员承认。这种选择同样可能在心理上给个人造成负担,因为要求个人成为一个“不同的”自我;在主流文化之外的家人、朋友可能也不会接受这样一个接受了主流文化的人。因此人们可能会觉得他们永远不可能“过关”。第二种可能的选择是适应由历史决定的身份,对多数少数者来说,这是与主流文化相反的身份。每种身份有其理想的行为模式,对反面身份而言,这些模式和主流文化是相反的。因为主流文化赞同“自我成就”,所以反面文化就是自我毁灭的。对个人来说这种反面文化可能较为容易适应,但同时这种文化在经济上和生理上对个体是不利的。

某些贫困的身份理论的政策含义和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的政策含义是不相同的。例如,标准的关于犯罪与惩罚的经济理论认为应该用威慑来阻止犯罪:将犯罪成本提到足够高,就像加利福尼亚的“三次就出局”法那样,可能的犯罪者就会三思而行了。但结果是监狱满了而犯罪仍未停止。以身份为基础的理论认为,入狱的巨大的负外部效应可能抵消通过严厉的判决来阻止犯罪的短期收益:监狱本身就是一个反社会文化的学校,也同样是未来犯罪的温床。而且,身份形成的外部性要求在犯罪发生之前有相应的预防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例如:有效易得的药物治疗,恢复计划以及提供给城市中心地区青年的公共就业机会。身份理论认为增加黑人聚居区附近的学校数量的好处是巨大的,也许我们应该在完成常规教程的老师之外配备老师,增加对和身份形成有关的学生事务的关注。

八、结论

如果经济学中有一个方面应该是行为主义的,这个方面应该就是宏观经济学。互惠、公平、身份、货币幻觉、损失规避、羊群行为可以很好地解释现实世界对竞争的一般均衡模型的偏离。宏观经济学必须建立在这些行为条件的基础之上。

凯恩斯的“通论”是在这个时代之前对宏观行为经济学最伟大的贡献。凯恩斯几乎无时不在强调心理特征(比如说消费中)和非理性(比如在对股票市场的观察中)带来的市场失效。经济是如狮子一般危险的,现代宏观经济学重新发现了宏观经济运行兽性的一面。行为经济学家正在充当驯兽员的角色,这个任务是艰巨的,但同时也是令人激动的。

行为经济学论文:安全道德行为经济学起点和管理框架

追求满足程度的较大化是人们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安全生产中,该目标的实现方式随机制的不同而转移。所以,促使员工做出安全道德的选择,不是要求他们放弃自己的利益或不再追求满足程度的较大化。而在于规范和完善安全系统的运转机制,使员工实现自我利益的方式与企业、社会的要求相一致,并升华为一种崇高感情的满足。SA8000标准给我们提供了相应的机制与运行模式。

员工的安全道德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与安全生产紧密关联的重要问题。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注重安全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可为什么长期以来,还有很多人只是单纯追究技术问题,不愿把事故同道德问题联系起来?可以肯定,安全是道德问题的具体体现,强烈的责任心是以一定的安全道德为基础的,不解决安全道德文化建设问题,责任心、劳动纪律、工艺规程等就无法增强;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的东西就难以纠正,习惯性违章等恶性行为就无法根除。其根源就是忽略了安全道德行为的经济分析和没有相应的对策。

安全生产道德起点的概述

道德的概述

人们所崇尚的道德是人类基于生存、发展本能的需要,共同生活、行为所产生的一种系列性、非强制的社会准则和规范。这种行为规范,虽不同于制度,但都具有经济的效用性。换句话说,将自己满足的方式,转移到促进他人和社会的轨道就是高尚与道德的体现。但其内涵不仅仅是对群体利益的维护也是对个人利益的维护。没有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维护,道德将失去最基本的特征,而没有对个人利益的维护,则不仅培养不起崇高的道德感情,甚至已有的道德感情也会崩溃,失去持久的动力。对他人危难的冷漠和无动于衷,肯定导致社会及其全体成员利益的损失。应该承认,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又是一种价值体系。人们通过价值评价、价值选择、自愿选择某一道德行为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意识行为。

安全道德起点

员工安全道德的起点是与经济学效用性起点一致的,即追求满足是员工行为的本质动力,其满足程度就指员工在安全生产中,对薪金,劳保、福利、工作环境的期望值与实际结果比较后,对企业、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一种满足程度。

员工内心的只能意会的道德法则,似乎很神秘。但作为企业只有增加对员工的安全道德起点的分析,才能清晰明了。例如:对习惯性违章的心理分析可知,不管是侥幸、取巧、逞能、无知,还是好奇、冒险、麻痹、从众以及逆反心理所造成的事故,基本都是追求一时满足的结果,而安全文明施工状态的恶化、习惯性违章的反弹,以及大小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也在于安全机制内部责权利的失衡,但道德与经济的一致性,决定了员工会在各种目标中遵纪守法,挑选安全生产以实现满足的较大化,并能升华为崇高的感情体验。可以肯定,和谐、安定与文明的工作环境,会提升员工的道德水平,从而心情舒畅、紧张有序地主动做好安全工作,所以,必须深入了解影响员工满足度的多方面因素。

根据有关文献可将员工满意度分成5个部分17个维度:

1.对工作回报的满意度:①对安全工作的认同度;②安全工作的成就度;③薪酬公平度;④晋升机会度;⑤培训机会度。

2.对安全工作本身的满意程度:①安全工作的适合度;②安全工作的胜任度;③责权明确度;④工作挑战度。

3.工作空间度:①对工作场所的文明条件和所处地区环境的满意程度;②安全设施的完善程度;③福利满意度;④工作休息制度。

4.对安全工作协作的满意程度:①合作融洽度(指领导的信任、支持、关心、指导,同事之间合适的心理距离,融洽的程度,下级领会意图完成任务的情况,以及上下级的有效沟通和相互尊重);②安全信息的明确度。

5.对企业的满意程度:①对企业的认知度(即员工对企业的历史状况、企业文化、经营战略、组织政策的理解和认同程度);②决策参与程度。

道德感情

道德表述的是合理性的问题,并且是人们追求较大满足方式感情积累的必然结果。但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感情会随着人们在不同经济体制下,实现满足较大化方式的变化而转移。对安全生产来说,合理的机制可以提升员工的安全道德水平与情感,并使之得到升华;不合理的机制会挫伤员工的安全道德素养。所以,在安全管理中,要注重感情投入,真心实意地关心每一位职工的工作与生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打破传统的管理模式,消除他们对安全管理罚款的模糊认识,建立相互沟通的桥梁,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道德与经济的一致性,表现为道德行为与社会(他人)利益、个人利益和个人感情满足三者同方向的变动。如果三者的变动不一致,个人的道德感情就会受到损害,社会的道德水平也会下降。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责任就是要从制度的构建上,确保三者的同方向变动。所以,提高员工安全道德的出路不在于改变人的本性,而在于改变有关的安全运行机制,使其更加符合人的本性,使其获得的表现形式。

利益互动的道德要求

市场经济中的搏弈可以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同样企业与员工之间相互制衡的利益关系,只要符合安全道德要求就能满足他们各自的利益。例如:交换目标(工资、奖金以及员工获得心理满足的各种因素)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利益互动关系,也是员工的满足目标。严厉的奖惩是保障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手段,但各交换群体和个人都有自己的交换目标及排序。企业组织的交换目标,表现为资源利用率和安全效益的较大化,难免和员工的交换目标及排序不一致。所造成的对立和偏差会导致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盲目的自我调节,以致习惯性违章、误操作和恶性事故反弹。

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要特别强调尊重人、关心人、以人为本,并采取必要切实的措施保障员工的利益,使员工有归属感,形成共同的价值观。例如,在火电工程文明施工中为保障电建施工安全,首先要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诸如独身公寓设施和管理的标准化、设立洗衣房定期为员工免费清洗工作服和床单被罩;管理好员工食堂的饮食、卫生与营养调剂;创建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包括厕所、生活排水沟的清洗与保洁等。还要保障《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拒绝权、避险权、求偿权、防护权和教培权。

员工追求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就必须深入理解他们,按照需求层次论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采取不同方法去激励、关爱他们。这种以亲情关爱员工,满足其生活需求的理念,是一种大安全观。因为员工追求和满足程度必然向高层次的安全生产的满足转移。这是一种事业的追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表明,人们首先要满足生存的需要,然后才要求满足有利于他们所属的群体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因为群体是个体的扩展和延伸,需求的满足也必须按照这个顺序。只有这样,员工才能不把安全工作看作是领导的事,而当作自己分内的事,看作是自己应尽的权力和义务,从而才能强化“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和“我不害人、人不害我”的行为规范,提高安全系统的性。

员工满足函数及其管理框架

人不是简单地为本能驱使,在各种目标之间做出合理的选择,以实现满足的较大化。如果把这些目标作为自变量,就能建立一个效用函数,这个效用函数可以反映这些变量与安全生产满足程度之间的关系:

U=f(v,w,x,y,z,…)

在这个函数式中,U表示人实现安全效益的满足程度,v,w,x,y,z等分别代表生存、财富、荣誉、道德、事业等。在安全生产中,员工必须遵守刚性化的法规、程序和规范,具体行为却取决于意识、观念、性格、习惯等诸多个性化的因素,具有离散性、发散性的特点。但都没有脱离道德与经济的一致性和效用函数自变量对满足程度的影响。

虽然人都是理性的,知道自己真正利益的所在,并能以恰当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利益。可往往也是非理性或非理性的,很可能为眼前较小的短期满足或快乐放弃他们较大的、长期快乐。这是习惯性违章的根源,只能说明他们素质差、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图一时效应,不遵守工艺规程,偷工减料、留下隐患伤及他人。选择目标的失衡,使个人担负不起使他人幸福,使自己也幸福的责任,说明低层次需求缺位或断层的可能性很大,追求目标不高。

低层次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之前,就追求高层次的需求,只能是不稳定的。一旦员工意识到低层次需求的重要性,很可能会不顾外界压力,悄悄地回到低层次需求上来,甚至可能放弃高层次的需求。这种错误或不当的“利己”方式常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应引起高度的警戒。所以,在安全管理中,将严、细、实与“情”有机结合在一起,就能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因为没有道德的约束,员工就可能想方设法不被安全法抓住,而不是自觉遵守法律的约束;没有法律的保护,没有违法者受制裁的示范效应,势必削弱员工遵守道德的自觉性。

企业也应意识到自己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责任,科学规范自己的组织行为。在企业管理中,员工满意度的提升有赖于人力资源管理的整个过程,所以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机制的特点,以及影响员工满足程度的主要方面,确定提升员工满意度的方式与办法,从而使员工始终处于激活状态。这就要将均衡原则充分贯彻和体现在所有管理原则和制度上,以便确保那些做出安全道德选择的人都能得到足够的补偿,并让背离安全道德要求的人都付出相应的代价。参考国内外管理案例,针对传统直线职能制的组织在知识资源利用方面的问题,员工满足度的管理框架可以用如下方式构建:

①必须注重员工的渴望,尊重与重视其需求。这就是“以人为本”的关心与信任,管理者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与员工平等地交流、沟通,从而使其自觉地把本职的安全工作做好。所以,要创造相互尊重的理念与机制。

②公平可以使员工踏实地工作,诚信是每个员工对企业的基本要求。公平竞争的氛围能极大地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与组织的活力,提升员工满足程度。所以要建立公平竞争的平台。

③和谐、创新的环境氛围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满足度,是安全生产发展的前提,所以要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

④员工的需求与发展离不开企业的繁荣,企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员工的发展,所以要关心、培训员工,支持员工在技术和能力方面寻求发展的需求,提供多种类型的培训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

⑤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既能消除安全隐患、又能提高员工的满足程度。

⑥为员工提供机会展示自己的技术和能力。有一定的自由度,并能提供信息反馈的工作也会使员工感到满足,所以,要为员工提供有适度的挑战性的工作。

⑦加强企业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道德建设。

⑧强调安全法规、制度、标准的严肃性、性和普适性。将同样的标准运用于所有的人,就能确立和维护社会的价值体系,最终有利于企业安全道德水平的提高。

总之,要不断完善和创新安全机制,使员工的安全道德行为既能满足社会、企业,他人以及道德实践者本人的利益,又能使他获得崇高的满足。施工企业应清除残存的计划经济色彩,改革直线职能制的组织形式,转变疏远、刻板和不平等的工作关系,淡化计划经济下的“无我”道德标准的宣传。“安全生产、人人有分、责任同担、利益共享”作为一个新的安全道德行为管理理念,可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安全道德的需求与SA8000标准的实施

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比西方发达国家落后,就是同东南亚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有较大距离,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直接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与对外贸易,甚至使我国在国际交往中处于被动。因此无论从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完善社会主义市场运行机制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还是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保障国际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都要注重安全生产、强调对职工的劳动保护。随着我国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安全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管理理念的日夜更新,我国应尽早推行与国际接轨的安全生产体系。

时代创造了机遇,它使我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发展大潮之中,但也对我国劳动力市场提出了尖锐的问题:一方面,发达国家提出的所谓“劳工标准”的问题,把发展中国家的劳动标准和劳工状况与国际贸易挂钩,实行其“绿色”的贸易保护主义;另一方面,我国一些地方和企业,用廉价劳动力降低成本,这是他们提高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如何使企业意识到自己应承担的社会义务和道德责任?国家正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这也是SA8000标准进入中国的社会背景。

SA8000标准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制定的,其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随着对这一国际性标准的了解,社会各界逐步达成一种共识:SA8000的实施对加强企业人性化管理、保障企业劳动者的权利、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起到推动作用。

以牺牲劳动者的权益获得企业的发展的作法必定缺少合理性和正当性,由此忽视安全、造成伤亡悲剧就不足为怪。中国企业联合协会、中国企业家协会2003年的全国千户企业管理调查研究报告指出:我国企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大多数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兼顾员工自身发展不够。只有15.98%的企业有员工职业发展计划并能按计划正常执行,有42.21%的企业有与经营战略相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并能按照规划正常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中仍以企业目标为重,考虑个人目标较少,或两者兼顾不够。这现象应当引起管理者的充分警觉和高度重视,因为企业家与一般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体现了企业利益与社会总体利益的一致性,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它的社会责任不再是一种道德的呼吁,而是一种与利益挂钩的市场机遇。“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员工安全道德行为是安全体系运转方式在观念形式上的反映,培育和维持良好的安全道德,不仅需要各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宣传和倡导,更需要的是经济体制的转轨。只有宣传的安全道德能够被安全机制的运行所证实,才能成为员工普遍自觉的行为方式。SA8000标准给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机制与起点,可以说是人类文明发展到现阶段的共同价值理念,应该引起各级管理人员的足够的重视。

行为经济学论文:供应链管理中的行为经济学实验设计分析

摘要:该文对供应链管理中的行为经济学实验设计和应用进行了研究,阐述了实验的有效性,描述了实验路线,且研究了在供应链管理中完成行为经济学实验的条件。通过行为经济学实验可以验证和修正供应链管理的理论模型,为学生提供企业供应链管理决策的直观感受,让供应链管理更加接近管理实践。

关键词:供应链管理;行为经济学实验;设计与应用

供应链管理是通过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管理,降低供应链供需不匹配的成本,提高供应链收益的理论和方法。供应链管理理论中存在着大量的数学模型,以描述某个管理决策寻求化的过程,如进行库存、定价、生产或协调决策,以实现成本低或利润较大化的目标。这些模型是对实际供应链管理问题的抽象和概括,具体的企业运营环境往往被忽略,这些模型预测的结果在管理实践中通常并没有出现[1]。要转变这种因离企业管理实践较远,导致的理论模型的实际应用问题,行为经济学实验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行为经济学实验是在一定的控制条件下,考察相关经济理论或被试在实验条件下的行为过程,对理论模型在真实世界中的表现进行验证或者修正的实验方法[2-3]。将行为经济学实验引入到供应链管理中,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解决供应链理论模型离管理实践较远的问题。通过合理设计的行为经济学实验,让被试以决策者的身份参与到实验中,对供应链管理的理论模型进行重复运用,在不断地模拟决策中,体会决策结果带来的利益或亏损,能够很好地加深被试对供应链管理理论模型的理解,知道这些模型的优点和不足,并对这些模型进行适当的修正和补充,为将来解决企业的实际供应链管理类问题奠定基础。

1供应链管理中的行为经济学实验目标及功能

学者和学生都可利用行为经济学实验对供应链管理进行研究和实践,对参加实验的被试,特别是没有接触过企业运营实践的本科生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在供应链管理中引入行为经济学实验,主要有以下两个目标:1)可以检验和完善已有的供应链管理理论模型。供应链管理的理论模型通常都包含有较强的假设,追求数学处理上的方便,用作一般的指导思想比较有效,但是应用于具体的供应链管理活动中,模型给出的化结果可能并不能实现。引入行为经济学实验后,可以对报童模型、牛鞭效应、供应链合同等供应链理论模型进行验证,并研究在不确定的环境下,人们的决策行为是否与模型相符[4-5]。2)发展新的供应链管理理论模型。如果通过行为经济学实验发现,决策结果与理论模型存在显著的差距,那么可以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探讨被理论模型忽略的人的行为因素,将决策者的心理因素如公平、信任、损失规避等加入到研究假设中,建立新的更加符合管理实践的理论模型[6-7]。行为经济学实验可以在理论分析模型和经济实践活动之间架起桥梁,这是它在供应链管理中较大的功能。虽然通过实证研究也可以检验这些模型,但是实证研究中的数据来源通常会遇到有效性的问题。比如,问卷调查都是二手数据,即使接近管理实践,但是很难通过这些数据建立不同变量之间的因果联系,因为这些数据不能为研究人员进行控制,只能被动地接受[6-7]。但是,在实验中,可以对价格、成本和需求等比较感兴趣的变量水平进行控制,通过实验数据对决策结果进行分析,找到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检验理论的正确性并进行修正。

2供应链管理中的行为经济学实验设计

2.1实验的分类设计

为研究供应链管理的相关理论模型与管理决策活动的区别,可以通过考察模型中的相关变量来进行。供应链管理模型的目标函数通常是较大化利润或最小化成本,决策变量包括订购或生产数量、零售价格或采购价格以及相关的合同参数等,行为经济学的实验设计要考察在决策过程中,决策者对这些变量的选择是否符合模型的预测,那么,良好的实验设计有以下两种方式。1)演示性实验。这种实验只需要一个实验组别就可以进行,主要作用是演示供应链管理中的某种特殊的现象。例如,牛鞭效应是指供应链需求的波动从供给端向需求端逐级扩大的现象,为了演示这种现象,可以设计从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到顾客的4级供应链实验,让每个被试扮演其中的一个角色,在零售价格、批发价格和需求等其他给定的情形下,为每一次自己下游客户的需求给出采购数量决策以最小化采购和库存成本,这种被称为“啤酒游戏”的供应链管理实验在研究和教学中已经被反复证明和采用。2)研究性实验。研究性实验至少需要两个实验组别,一个组别为基本组,另一个组别为对照组,对照组的某些实验条件与基本组有所不同。研究性实验的主要作用是在某个模型参数处于两个或多于两个水平以上时,考察两个组别被试选择的决策变量和供应链的效益是否符合理论模型,也就是验证理论模型的正确性,如表1所示。除此之外,研究性实验还可以通过对两个组别实验数据的分析,找出理论模型与实验结果之间偏差的原因。例如,在批发价合同下,供应链管理模型显示供应链上下游在各自较大化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它们的价格和采购等决策会导致供应链的总体利润低于双方一体化决策的情形,即所谓的“双重边际效应”。但是,在文献[6]的行为经济学实验中,相识和不相识的两组被试在双重边际效应上的表现却有显著性的差异,这里不相识的人组成了基本组,相识的人组成了对照组,不同的商品成本、价格或需求成了模型参数的不同水平。文献[7]建立了一个以公平因素为基础的供应链模型,解释了在批发价合同下,供应链成员之间考虑公平交易的倾向可以协调供应链。为了保障模型参数在实验中保持不变,需要将被试随机地分配给各个组别和角色。例如,如果一个组全部由大学生或女性组成,那么这种具有特别性质的决策者可能会导致实验结果的系统性差异,为了避免出现这种错误,将每一个参加实验的被试进行随机地分配,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2.2实验路线设计

供应链管理中的行为经济学实验的路线设计如图1所示。整个实验分为实验准备、进行实验和实验后期3个步骤来进行。在实验准备阶段,理论假设通常来自已有的供应链管理理论模型,为使得实验过程中方便操作,可以对理论模型中的各个参数进行赋值,通过实验来检验模型的决策变量是否符合模型的预测,这些模型预测的结果则可以作为待实验验证的理论假设。实验指导的编写主要是为了向被试介绍供应链管理的背景、实验的具体内容和流程。现在计算机成为行为经济学中常用的工具,特别方便于进行实验控制和数据的收集以及传输,所以编写适合供应链管理实验的计算机程序也很重要。在进行实验的过程中,首先是要尽量随机性地分配实验角色给被试,其次要让被试熟悉实验指导书中的相关内容,并在正式开始实验之前,试做实验以加强熟练程度,防止实验过程中出现误操作。在实验完毕后,则需要通过对实验数据进行统计,并验证理论假设是否成立,在实验结果与理论模型存在显著性差异时,对理论模型进行修正。

3有效的供应链管理行为经济学实验

在设计供应链管理行为经济学实验时,为了使得实验的结果真实有效,必须对一些实验过程中的环节进行精心地设计,避免出现系统性的误差。

3.1实验语境

在供应链管理的行为学实验中,通常需要向被试描述实验的一些基本内容,比如实验条件、扮演角色和决策顺序等,这些文字表达的语境框架应该简短而中立,尽量不要出现带有暗示性的话语。比如,在供应链管理中经常出现的“供应商”和“零售商”等词语,可以用“行动者1”和“行动者2”进行替代;做出“定价”“库存”和“采购”等商业决策,可以用让被试在一个行动集合中进行选择来替代。营造简短而中立的实验语境,有两个目的。一是防止被试出现无意识地决策偏差。例如,在考察公平因素对供应链上下游决策的影响时,应尽量避免在实验中使用公平类的词语,因为这可能会让实验参与者在进行决策时会无意识的出现不同的决策行为。另外,不同的研究人员对语义的理解可能不同,所以在实验中使用简短而中立的语言对供应链管理理论模型的验证和演示是很适用的。二是简短而中立的实验语境更具一般性,可以推广到其他的实验中去。

3.2被试

被试将成为在供应链管理实验中进行反复决策的参与者,他们的个人特征将会影响到实验的结果。最常见的情况是研究者喜欢邀请大学生作为实验的参与者,与全为企业管理者为参与者的实验相比,这两种情况下是否会导致实验结果的显著性差异则显得比较重要。在供应链管理的行为经济学实验中,大学生被试非常普遍,因为他们都集中于大学校园中,很容易进行招募,给他们支付的报酬也相对较低。研究显示,大学生和企业管理者分别组成的被试,在实验结果上并没有表现出统计学上的差异性,企业管理者在实验中做出的决策并不比大学生好或差,因此,为实验方便,可以将大学生作为实验被试的主要招募对象。

3.3激励

为了激励实验参与者更加认真地对待供应链管理实验,对他们进行酬金奖励是一个比较好的办法,而且发给他们的酬金数量应该基于他们在实验中的绩效表现,如实验完成后的平均成本或平均利润等。如果被试在实验中挣到的钱对他们来说有一定的吸引力,那么实验参与者特有的内在特征就会变得无关紧要,研究者可以基本上确认实验是按照自己期望的方式在进行。如果没有适当的激励措施,就很难让实验参与者将精力集中到实验中来,实验的数据和因此得到的结论都得不到保障。

4供应链管理的行为经济学实验案例

销售回扣合同是供应链管理中的一种协调机制,可以利用行为经济学实验来进行证明和修正。它是指零售商售出商品的数量超过给定界限,每超过一单位,上游的供应商就向零售商返还一定的金额。理论模型研究表明,销售回扣合同可以很好地协调供应链。为了证明理论模型的正确性,可以通过下面的行为经济学实验来进行。

4.1提出理论假设

在由一个零售商和一个供应商组成的供应链中,文献[8]研究表明,在销售回扣合同下,零售商的利润函数为:R(Q|T)=-wQ+pEmin(Q,ζ)+sE(Q-ζ)++uE(min(Q,ζ)-T)+(1)式中,w为批发价格,p为零售价格,Q为零售商的采购数量,s为处理卖不出去的单位商品得到的残值,u为单位返还金额大小,ζ为随机市场需求,其概率分布函数为Φ(ζ),T为销量的给定界限[8]。存在的合同参数组合{w*,T*,u*}协调供应链,其中,u*=(w*-c)(p-s)c-s,w*为下式的解:(p-c)∫Qw0ζΦ(ζ)dζ=k-ε(2)T*为下式的解:(p+u*-s)L(Q0)-u*(L(T*)+T*(1-Φ(T*)))=k(3)式中,L(x)=∫0xζφ(ζ)dζ,Qw=Φ-1[(p-w)/(p-s)],Q0=Φ-1[(p-c)/(p-s)],k∈(0,π(Q0)),π(Q0)=-cQ0+pEmin(Q0,ζ)+sE(Q0-ζ)+,ε∈(0,k),且ε足够小。行为学实验实验需要将上述理论模型结果化为一个算例。假定市场需求在[0,100]上均匀分布,c为12元/单位,w为18元/单位,目标数量T与回扣u为决策值,零售商每一期订购数量Q。未销售完的货物当期即作废处理,残值s为1元/单位。那么可以得到理论假设为:假设1(理论基准):在销售回扣合同下,供应链的订购数量为59,供应商设定的单位商品返还金额为14.72,销量给定的界线为43。假设2:与批发价合同相比,销售回扣合同协调了供应链,零售商、供应商和供应链的利润都会增加。

4.2实验

1)被试的招募。在进行实验前,可以在大学校园中招募大学生作为被试,或者让参加供应链管理课程学习的学生作为被试。随机地将两个人组成一组,一人扮演零售商,一人扮演供应商。2)进行实验。让他们先进行批发价合同的实验,然后再进行销售回扣合同的实验。在每个实验中,应先进行5轮实验,让学生熟悉决策规则,然后正式开始实验。在批发价合同中,供应商对批发价格进行决策,零售商对采购数量进行决策,然后随机的市场需求也开始实现,这时可以计算零售商、供应商和供应链的整体利润;在销售回扣合同中,零售商决定采购数量,供应商决定返还的单位商品金额,然后随机的市场需求也开始实现,参与各方的利润也马上得到计算。在两个实验中,商品的市场需求分布、生产成本、零售价格、残值等实验参数都是相同的,与4.1节中的数值保持一致,每个实验都将进行40轮。在实验前,应将撰写好的实验指南发给学生,详细说明销售回扣合同的运作机理,以及上述实验规则。3)激励。根据每个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实验结果,按照他们在每个实验中40轮的平均利润水平与理论结果的比例,对他们进行奖励,发放给每位参与者一定数额的人民币。

4.3验证假设与模型修正

收集得到的实验数据,对4.1节中的理论假设进行验证。可以利用SPSS等软件和统计推断的方法,验证在销售回购合同中,供应链订购数量的均值是否等于59,供应商设定的单位商品返还金额是否为14.72,销量给定的界线是否为43;还可以验证第二个假设,即销售回扣合同下的供应链利润水平是否比批发价合同高。如果假设都得到验证,那么表明销售回扣合同的理论模型与管理实践一致;如果假设没有得到验证,则表明销售回扣合同的理论模型和管理实践之间存在差距。为找出这种差距存在的原因,需要对销售回扣合同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并再次设计合理的行为经济学实验,证明分析中找到的影响因素,并将影响因素加入到模型中完成对模型的修正。

5结束语

供应链管理中引入行为经济学实验,不仅对供应链管理理论模型进行验证并修正,还可以让学生在学习中熟悉供应链管理的实践情况,逐渐在供应链管理的教学和研究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为使得供应链管理的行为经济学实验结论真实可信,需要对实验进行有效的设计,规划合理的实验路线,在实验语境的选择和设定上要尽量地简短而中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招募大学生作为实验参与者,并在实验过程中对实验参与者进行合理的酬金激励。

行为经济学论文:生活中的行为经济学现象分析

摘要:经济学作为一种实用性的学科,也是一种分析某种现实现象的工具和方法的存在,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经济学与人们的生活联系的越来越紧密。因此,随着我们对经济学的研究,对生活中身边某种经济现象都可以用经济学的知识进行解释,这是一个把经济学运用到生活中的例子,也是典型的把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可以使人们深入的理解生活中非理性的思维现象,并且将会产生触类旁通的效果。本文对生活中几种经济学行为及现象运用经济学的原理进行解释和分析,体现着经济学在日常生活中处处存在的现象。

关键词:生活中的行为经济学;羊群效应;明星代言;应用分析

引言

通过仔细认真的观察就会发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经济学现象的存在是十分普遍的,也是无处不在的,通过对经济学的研究,把所得到的经济学理论运用到现实的日常生活中去,就会得到更加深层次的理解和独特的见解,使得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理性和多彩。

一、羊群效应

1.从众现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肯定存在这样的现象,当你经过一家餐饮店,门口有三个人在排队,根据人们的先入为主和固有的思维习惯就会使你产生这家餐饮店一定很棒的想法,于是你业就会在这家餐饮店排队,后来再一些人看到这种现象的时候,也会产生相同或者相似的想法,于是大家都会在这家餐饮店前排上队,人们的这种行为被叫做羊群效应。所以根据上述的分析而得出,产生上述星巴克现象的原因是具有一定的羊群效应的。

2.现象分析

羊群效应就是把别人的某些行为作为评判一种食物的好坏的标准,并且以此来做是否要效仿的决定,这样的过程行为就是羊群效应,客观来讲就是一种经济个体从众和跟风的现象,羊群效应并不遵循主流金融理论,它是一种行为金融学中的一种较为典型的情况。比较形象的说法就是:实际的生活中,羊群作为一种组织身份分散的群体,日常的行为就是没有统一方向的左撞右撞,但是如果出现一头羊朝着一个方向行动起来,群体中其它的羊就会紧随这头羊跟上去,并不会考虑到前进的方向是否存在危险或者更嫩的草。通过上述形象的表述,就很容易理解羊群效应的本质,就是着重的描述人们的从众的心理现象,这种现象的发生比较容易引起盲目的从众进而被骗或者是失败。羊群效应还是社会群体中人们有着向着相似的想法和行为的方向发展的现象,日常生活中的反应就是:例如在一个群体中,如果对于某一决策的想法多数人是比较相似并且持支持态度的,而剩下的少数人并不会考虑决策本身的正确与否而变得支持这项决策。

二、广告效应

1.明星广告现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广告是随处可见的,夸张点的描述只要我们可以到达的地点就会有广告的出现,而种类繁多的广告中,明星代言是企业对于广告效应中的重要想象,当然明星代言也起到了很好的提高知名度的作用,广告中的广告词的朗朗上口也在很大程度上产生了对于产品的推动作用。

2.现象分析

由于这种明星代言的广告效应从侧面体现了某些信息,明星代言费的高低侧面反映着企业产品质量的好坏,如果代言明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且有一定的粉丝群体和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在娱乐行业的有一定的地位,由于明星的代言就会使企业的销售量得到很大的提升,也对企业形象和知名度的提升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一方面,请明星代言广告作为一种有效的宣传的手法,会使产品在一定的时间内使其知名度得到很大的提高;另一方面,请到的明星的知名度、粉丝群体、社会影响力和在娱乐行业地位的重要性都会直接影响产品的价格和形象,粉丝群的作用也带动着产品销售量的增长。整体来讲,企业的品牌形象和明星代言人的风格在某种程度上都表现着产品的形象,明星代言人对于产品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如果明星代言人随着形象的改变很可能也会改变绝大数消费者的口味,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产品的设计方向,也会对产品的营销模式产生变化。

三、学校小吃整改现象

根据各大学校的小吃街的存在,小吃街周期性的就会提供一切新的口味进入小吃街这个小市场和进行整改,在增加了营养餐的同时,小吃的价格都在上涨,上涨平均幅度在150%左右,但是不符合需求法则现象就是,虽然小吃的价格普遍的都的上涨了,但是针对消费者的行为来说,人数不但没有下降还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上升,针对这种现象来说,传统的需求法则并不能对其进行解释,下面我们从经济学的另一角度分析思考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针对上述现象的产生可以依据经济学的原理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1)提升了消费者的偏好,相比于整改之前,小吃街的食品的价格虽然比较低但是质量并不能达到我们的口味要求,但是在小吃街整改以后,逐渐的达到了一定消费者的要求,另一方面,相对于我们其他消费的场所而言,小吃街的整改明显相较于其他我们常去的场所产生了一定的优势,所以就阿合两方面而言,都使消费者的偏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2)通过周期性的增加小吃的种类,就会使一定数量的潜在的消费者变成小吃街的实际消费者,并且对于食堂等固有的小吃种类,小吃街整改在一定程度上占据了垄断的地位。(3)近些年,随着人们的消费水平的增加,学生的消费开支也有了一定的增大,对于劣质品而言,会使需求曲线朝着左边移动,而产生消费者的数量增加的现象。

四、结语

综上所述,经济学不仅仅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实用性的学科的存在,更重要的是行为经济学已经作为一种人们日常生活和合作交流的纽带,行为经济学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另一方面,人们的日常生活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当然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人们日常生活的推动和影响。不论是本文所提到的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现象分析,还有生活中的理财、工作和消费等方面,处处散发着行为经济学的智慧,同样也是行为经济学的具体表现形式。所以,通过研究人们的日常生活的一些行为就有引起巨大的经济学理论的可能,通过对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在其过程中获得的经验,是得我们的生活宾得更加的多彩与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