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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控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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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控制论文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投资管理公司内部控制与措施

1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

监督对内部控制有着重要作用,它影响着企业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一些投资管理公司通过内审部门进行监督,这样以来,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属于同一个团体,不能有效的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监督机制应该具备独立性,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就难以保障其公平性,对企业的发展不利。

2加强投资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

2.1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包括日常业务管理、人事管理、信息管理及特殊业务管理,只有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保障企业管理质量。由于受各种因素的而影响,一些投资管理公司存在着制度执行率低、责权不统一等问题,这就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给管理工作提供正确的执行依据,然后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将内部控制工作落实到实处。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要坚持相互制约、有效性、独立性这三项原则,其中相互制约原则是指企业内的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互相监督,有效性原则是采用合理的手段保障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独立性原则是保持企业内部控制机构的独立性。依据这三项原则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2加强风险管理工作

投资管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风险,为了避免风险的发生,企业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控制每一个环节,进行性管理。首先,企业要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让他们学习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评估等相关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观念。其次,要制定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企业部门之间的沟通,使各部门相互合作、相互监督,进一步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2.3优化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机构的建设

企业要有条不紊的运营,首先要优化内部管理机构,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公司内部,高层管理人员负责经营决策,是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发起者。企业内部控制直接关系着经营决策的性,一些企业只注重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定,而忽略了内部控制管理的重要,这样以来,容易导致财务风险,有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损失。会计管理人员在做好财务控制工作的同时,也要不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让其他人能够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使财务控制工作有效进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面临的竞争风险日益加剧,为了降低竞争风险,企业必须要优化内部管理机构,保障企业管理质量,不断提高自身应对风险的能力。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投资管理公司经过了多年的发展,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企业内部控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容易导致财务风险的发生。为了保障投资管理公司的有效运行,降低投资管理公司的财务风险,需要我们加强监督力度,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做好财务风险管理工作,进而使其更好的为其它公司服务。

文章来源自文秘站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几点建议

摘要: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各种形式控制的总称。从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含义入手,论文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阐述了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并从营造良好的公司控制环境、形成宽领域多方位的控制观念、构建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五个方面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出操作性建议。

关键词: 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控制环境内部审计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我国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都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是企业迎接新世纪挑战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通信运营商相继在海内外成功上市,完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适应境内外资本市场监管的客观需要,满足公司实现现代企业治理的要求,是各大运营商和所有上市公司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内部控制制度是在一个单位中,为实现经营目标,维护资产完整,保障会计信息真实正确和财务收支合法合规,贯彻经营决策、方针和政策,以及保障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在本单位因分工产生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基础上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由此所形成的一整套严密的控制机制。

由于每个企业的情况各不相同,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具体内容也会不同,概括起来,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大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授权分权控制,授权又包括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二是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这在上市公司中体现的尤其明确。三是业务程序标准化控制。四是会计记录控制,又包括建立健全凭证制度,制定合理的会计记录程序,建立和加强复核制度,以及严格规定各项会计记录应遵守的原则。五是资产安全控制。六是人员素质的控制,又包括严格上岗制度、岗位培训制度、职务轮换制度等。

2.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一些上市公司的财务内部控制还没有达到能够使各类财务决策权利、各项财会业务过程、各个操作环节和各个财会人员的行为都处于紧密的内部制约和监控之下的科学、有效的财务控制水平。比如,财务内部控制尚未形成覆盖各个部门和环节的系统,还有薄弱点和空白点;财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还不够,互相衔接也不够严密;管理力度呈逐层递减趋势,管理效应也层层弱化。

理论上忽视对上市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及其风险的研究,误导财务管理实际工作对财务内部控制的疏忽和松懈,是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

(1)上市公司的企业管理层重生产、轻经营,重开发,轻内部后续管理,甚至把财务内部控制看成仅仅是财务管理部门的事,而没有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放到全局的战略高度来思考和对待。

(2)有的上市公司虽然有为数不少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但仅仅是纸上谈兵,流于形式,不能得到切实的贯彻和执行。

(3)忽视财务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的作用。有的公司没有财会部门的稽核,有的虽有但不规范,未形成制度。

(4)在日常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方面,思想工作不深入,对职工的个人行为和思想状况了解不够,使一些管理隐患长期得不到发现和纠正。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实质和必要性

1.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实质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形式管理控制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产生的基础是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其目的在于帮助企业的经营活动更具合理化,具有经济性、效率性及效果性,保障管理决策的贯彻,维护资产和资源的安全,保障会计记录的和完整,并提供及时的、的财务和管理信息。

2.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1)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我国的上市公司经过近年的大发展,各上市公司的资金、人员、市场等都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公司的机构设置、财务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的配备等方面必须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因此,加强公司管理,实现管理创新,使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过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2)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提升管理效率的必然要求。为了提升管理效率,有效保障公司经营效益和财务报告的性,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性,上市公司必须形成一整套内部控制 体系,通过对贯穿于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自行检查、自行制约和自我内部调节,规避公司经营风险,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不仅是公司内部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治理机制问题,更是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公司得以生存、避免内部运行失控和潜在管理效率损失的必然要求。

(3)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要求。虽然我国上市公司自我发展比较快,但还没有实力按照国际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市场认可度不高。一个规范的、有效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提高公司的市场认可度,提高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和信心,适应境内外资本市场监管的客观需要。

三、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具体举措建议

1.营造良好的公司控制环境

公司控制环境包括董事会、公司管理者的素质及管理哲学、公司文化、组织结构与权责分派体系、信息系统、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等。控制环境直接影响到公司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以及公司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完善公司的控制环境,最主要的就是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2.形成多方位、宽领域的控制观念

要在公司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从公司整体的角度来考虑内部控制问题、从公司整体角度来定义和设计内部控制体系,打破传统公司内部控制的狭隘性,由局部的会计控制、财务控制扩展到整个公司治理权控制、公司资源和运营控制,真正构建完整的公司内部控制系统。

3.构建风险管理机制

风险分析不仅要贯彻在公司战略目标的制定过程中,而且也贯彻在公司日常的内部控制过程中。构筑灵敏的信息系统与监控系统,对不利事件及主要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类、评估和控制,当内部因素及外部因素发生变化时,能及时调整和应变。管理层应向董事会保障已经采用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了必要的风险评估,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等对管理层的报告进行审核,公司的风险管理必须贯穿并渗透于公司控制的全过程。

4.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要努力建立健全包括两个相对独立层次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时层次是组织制度。第二层次是管理制度。层次化的内部控制体系是通过明确各方关系人的权利和责任实现的,使得每个群体或个人的行为都处在他人的监督和控制之下,避免出现控制的真空地带或控制盲点,而使控制流于形式,难收成效。

5.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是一个组织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以确定既定政策是否贯彻,建立的标准是否已落实,资源的利用是否合理有效,以及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否已达到。首先,要从地位上保障内部审计的充分独立性,以更好地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设立审计委员会,增强内部审计的性和独立性。

上市公司是以人为主体的经济实体,内部控制的实质就是要规范公司内部各组成人员的行为。上市公司在实行内部控制制度时,要让所有人都认识到公司内部控制不仅是公司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或董事会的事,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对内部控制负有责任,明确这种责任有利于公司员工团结一致,使其主动地维护及改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因此,上市公司要树立以人为本、以人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充分挖掘人的创造潜力,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通过各种途径对全员进行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让全体职工认识到自己在内部控制中所负的责任及内部控制对于公司和自身的重要意义,从而使所有的人都处于制度的控制之中。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分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分析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财务风险的重要举措。没有内部控制系统的企业财务报告不一定无性,但是财务报告一旦不,则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必定无效。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只能合理保障企业财务报表的性,内部控制制度不是万能的,也存在着局限性和风险性。分公司内控风险点有可能是存在于分公司内部的隐患,也有可能是在外部环境影响下隐藏的痼疾。

一、公司集体舞弊带来的内部控制风险

当分公司高管集体进行财务舞弊时,由于内部利益的纽带作用,易形成攻守同盟,其财务丑闻很难被总公司监管发现或被发现成本很高。内部控制对于这类事件不可能控制,只有靠外部的监督机制了。即使被发现,也是受益者、授意者不受罚,执行人却“代人受过”的现象,或者出现法不责众现象,只惩罚一两个替罪羊。内部控制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将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处于不相容职务上的有关人员相互串通、相互勾结,失去了不同职务相互制约的基本前提,再好的控制措施也无能为力。

二、控制成本超过控制收益带来的内部控制风险

成本效益原则要求一个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不得超过预期的效益。任何单位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都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这些的付出未必能带来预期的结果。中小企业如果设计的控制环节过多,控制措施越复杂,相应的内部控制成本也就越高,最终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率。大企业虽然有能力设计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实践中内部控制制度所发生总成本的主观判断与控制效益难以计量,这就使得各分公司很难找到内部控制成本与效益的最适宜点。由于信息的不性、财务人员工作效率低下和对内部控制制度所花费成本上限的忽视,理应保障的内部控制成本等于并略小于内部控制效果的基本拓扑原则可能无法如愿以偿。因此,在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时,企业必须要考虑控制成本与控制效果之比。一般来说,控制程序的成本不能超过风险或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否则,再好的控制措施和方法也将失去意义。

三、大概率事件造成的内部控制风险

内部控制的对象仅是大概率事件,不可能预见所有财务风险,有可能存在控制死角或真空。即使公司有足够的财力去进行内部控制,也可能因为没有足够的理由(比如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和隐私)、时间和精力去监控。因为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只能是提供一种合理保障,而不是提供一种保障。它不能保障预防或察觉错误和不正常现象。

四、人为错误带来的内部控制风险

如果单位内部行使控制职能的人员在知识、经验、能力、责任心、独立性、心理上、技能上和行为方式上未能达到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如执行人员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身体不适、理解错误、判断失误、曲解指令、趋迎奉承等,致使有些财务问题没有能够及时察觉,或已经察觉但被疏忽,没有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补救措施欠妥当而酿成大祸,那么再好的内部控制也很难发挥作用。执行人员的错误会给企业内部控制造成影响,但是设计人员在设计方面没考虑周密而造成了后来在执行中的困难。任何“的”内部控制系统,都会因设计人员经验和知识水平的限制而带有缺陷。因此,企业在制定控制制度时也不能苛求百分之百的。

五、管理越权带来的内部控制风险

如果单位内部行使控制职能的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喜欢越俎代庖,或为某种私利越权行事,加上知情人的官本位思想、洋奴哲学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痼疾,往往使越权发号施令畅通无阻。很多领导表面上大谈特谈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骨子里始终认为自己可以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内部控制制度是给一般职工制订的和遵守的,给上级部门检查看的和同行学习的,作为公司领导永远都是例外。即使设计再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由于特权阶层故意避开或指示其下属避开某些预定的控制程序,也不会发挥其应有的效能。 六、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内部控制风险

内部控制一般都是针对经常而重复发生的业务而设置的,而且一旦设置就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如果出现不经常发生或未预计到的经济业务,原有控制就可能不适应,而临时控制又可能招架不住或仓促迎战而给分公司带来损失。另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也经常进行调整和修订,原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程序和细则可能会赶不上法规的变化,或者新内部控制规范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造成内部控制失效。

七、社会大环境使然带来的内部控制风险

外部市场规范和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是增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效果的有力保障和外在压力。再加上总公司其他分公司以前管理的惯性使然,某一个分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做法难唱独角戏。另外主管有不法前科记录、管理当局逃避责任、管理层频繁变动、内部控制薄弱、决策高度集权化、经常更换外部注册会计师、人力资源短缺、存在巨额法律诉讼、夕阳工业或濒临倒闭的产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等都可能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了提高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效率,可以采取由独立于企业的设计人员制订分公司高管人员风险准备金,建立了内部控制匿名举报系统,不定期的进行秘密调研,加强舆论监督和惩罚力度等举措。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和盈余质量关系研究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自 2001 年安然事件以来,不管是国际上还是我国国内,大公司财务丑闻事件层出不穷,如世界通信、默克制药、施乐、蓝田等公司,这也使得投资者对盈余数据的真实性和性产生了怀疑,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实际当中披露的信息与投资者的期望值之间总是存在着差距,差距的大小又与风险、收益紧密联系,尤其是对于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亟待加强和规范。2006 年我国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内容只包括基本规范和几个具体规范,其中部分还只是以试行文件,还有一部分是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虽然对于当时我国的证券市场来说,这些规范已经能够给企业做好会计控制工作提供结构上以及操作性方面的指导,但是,这些规定更多的是宏观地把握而忽视了应有的细节关注,实际上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应用体系。2008 年,我国财政部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从内容上可以看出我国在不断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管,相对 2006 年的规范内容,此时已更加具体,在金融危机爆发的背景下,内部控制暴露的问题使得整个企业链遭遇重重危机,基本规范的完善也是适时而出;2010 年 4 月 26 日,财政部又联合各大部委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该配套指引由相应的应用指引、审计指引以及评价指引等 18 项具体内容构成,以此为依据,代表将国际先进经验融入我国特殊国情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对制度的不断完善说明我国对于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正在不断提高,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不再是衡量公司价值的标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在某种程度上比经营业绩波动更具风险性,因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成为评价上市公司发展的稳定性及性的“晴雨表”,投资者也将其视为关注的重点。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文研究思路:首先,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选题意义以及创新点,并确定文章研究所用的具体方法。认真阅读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文献,并对其进行归纳总结,通过文献分析法,综述前人不同的研究成果;然后根据前人研究中存在的局限性,引出本文研究所要验证的假设,并建立实证模型;根据实证结果分析得出结论,并提出未来展望。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查阅文献,对国内外研究文献及相关理论进行了归纳总结,从而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另外,本文选取深市主板 A 股上市公司 2009-2013 年数据作为研究对象,首先进行了我国上市公司内控缺陷披露状况分析,发现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以此作为本文研究的契机;在实证阶段,先运用比较分析法进行描述性统计,通过将样本对象分为缺陷披露组和未披露组,比较目标值进行初步验证;继而采用相关分析、线性回归分析等分析方法,对研究假设进行深入验证,并提出建议。

第 2 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2.1 内部控制缺陷研究文献综述

内部控制缺陷的基本定义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或运行无法合理保障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自安然事件以来,内部控制已成为诸多学者研究的新领域,从基本理论研究到实证研究,可归纳为以下几大类型:不管是我国学者还是国际上的审计准则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定义都是相近的,也已经普遍被人接受,但是对于具体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得到不同的缺陷类别: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在 2004 了第 5 号审计准则,在准则中委员会按照既定的标准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信息进行了分类,其中,最重要的参考标准就是公布的内控信息最终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后果的严重程度,并以此划分出三大具体类型:控制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这和我国审计准则中最常见的划分标准是相近的,我国的审计准则中是按照上市公司公布的缺陷信息对自身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将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以及重大缺陷,这在我国一直以来得到了广泛认可以及应用,在诸多学者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中都有体现。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是国内外学者更好地研究内部控制必要的步骤,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同年也了针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控制例外和缺陷两项内容的评价规范,虽然不是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是这些规范被视为划分内控缺陷严重程度的的参考;在对缺陷的重要性分类方面,综合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判断等方法,并通过将缺陷按照控制活动、信息系统控制等要素进行重要性分析。

2.2 盈余质量研究文献综述

Ball 和 Brown(1968)在对盈余信息质量研究上打破了原先只围绕理论研究的模式,他们收集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盈余数据与股票价格等信息,对相关数据进行整合、分析,结果发现在上市公司其会计期间内的盈余信息后,市场上的信息使用者会根据自身关注的需要提取出所需要的信息,并在一段时期之内,根据各自的风险偏好、投资能力等因素将这些盈余信息归为“好的”与“坏的”两大类,而这样的市场反映又会反过来直接影响公司是股票价格涨跌,这就体现出盈余信息的有用性。2002年,美国会计学会举办了关于盈余质量的研讨会,会上对一直以来模糊不清的盈余质量的定义进行了统一界定。盈余质量被定义为“在公司一定的经营期间内,在应计制下确认的收益数额与公司实际发生的现金流入的匹配程度”,也就是说,盈余质量的高低与会计收益转化为现金的能力大小息息相关:现金是被视作没有风险的已实现的会计收益,而应计利润则是在未来一段时间才会实现的会计收益,而在收回之前

这项收益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因而若是应计利润在会计盈余中占有高比例的话,其自身的风险性必将影响盈余的稳定性和预测力,带来低质量盈余;反之现金等已实现的会计收益在当期会计盈余中占有较高比例的话则会带来高质量盈余。Schrand(2004)认为公司现阶段的运营指标良好、未来运营预测指标良好以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内在价值这三个方面得到满足时就能判断公司盈余质量较高。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机械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及建议

一、内部控制的含义

内部会计控制,是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内部控制发展的主线,会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在内部控制中,内部审计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和监督性,利用内部审计的有效沟通与协调,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文化氛围,防止“越权、侵权、强权甚至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我国内部控制的现阶段可以说是一个过渡阶段,由消极防弊向积极兴利发展。但内部控制发展至今的理论基础仍然比较薄弱。

二、河北太行机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河北太行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68年,通过对该企业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的分析我们看到,该企业的财务效益状况不太好。总资产周转次数和流动资产周转次数均低于行业水平,说明企业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大量的闲置资产,使企业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正是由于内部控制的失效,导致了企业存在货币资金管理和物资管理方面的问题。内部控制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固有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会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内部控制在执行中受人为错误的影响,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受串通舞弊的限制,受管理越权的限制,受制度的限制。其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除以上固有的局限外,还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目标及对象的理解存在偏差。作为大型国有企业,虽然制定了较为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并未较好地去执行落实。同时,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存在偏差。首先,内部控制目标定位太低。内部控制的目标不仅仅包括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财务报告目标,还应包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经营性目标。其次,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企业中的每一个成员,任何人都需要遵守。该公司有些领导不顾有关的职责分离、授权批准等内部制度要求,认为内部控制是针对一般员工制定的,与自己无关系,从而造成了管理上混乱。

2.公司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改制公司,其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经营者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利用职权浪费资产,出于私心而不去重视内部控制的建设,或者建立了较好的内部控制却不认真去执行,从而加重了企业制度的不健全,形成恶性循环。

3.公司机构设置不合理。受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公司存在着机构繁复、管理层次多等问题,造成部门间缺乏足够的信息沟通与交流,难以达成良好的协调。同时,其二级单位及子公司没有专门的内部控制机构,其内部控制的职责由审计、财务部门代为行使,不利于内部控制的执行。

4.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没有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执行体系。公司在进行改制前内部控制就存在,但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把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从2000年以后开始的。虽然外因的变化是促进其内部控制发展的巨大动力,但其内因却没有发生太大变化。虽然形式上也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还很不规范。

5.企业对文化建设不够重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有赖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和维护。在良好的企业文化基础上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得到有效执行,但该公司员工对自己企业的企业文化以及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却知之甚少。

6.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着社会监督的责任,虽然也对国有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评估,但由于缺乏科学的标准,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国资委承担着政府监督的责任,但其力量十分有限。不能形成有效监督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一套科学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以及专门的评价机构。

三、完善河北太行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对策建议

1.创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或程序所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从外部因素上来说,是制定完整的内部控制规范标准体系,扩充内部控制规范的内容范畴。从内部因素上来时,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强化人文因素。(3)提高管理者的内部控制意识。(4)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2.进行的风险评估。将风险评估作为主要的控制手段。企业控制能力越差,其潜在的损失和风险就越大。因此,将内部控制纳入风险管理是企业愿意接受的方式,从而使得内部控制的实施更富有效果。

3.建立良好的控制措施。建立授权批准及集体审批制度。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以授权批准来进行控制。同时,企业在遇到重大问题需要进行决策时,应避免个人意愿,建立集体审批制度,避免因个人主观原因做出不公正决定。

4.增强信息流动与沟通。一个良好的信息系统有助于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这就要求河北太行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必须对获得的适当信息进行沟通,确保组织中的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其所承担的特定职责。

5.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是指由河北太行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具有检查、监督、评价的职能。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性,赋予了该部门行使对内部控制进行再监督和再评价的重要职能。

加强内部控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企业员工的团结合作,相互激励,内部控制一定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动企业不断创新。只有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浅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结构

内部控制结构包括三个部分:

(一)控制环境。所谓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和程序效率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具体包括:管理者的思想和经营作风;企业组织结构;董事会及其所属委员会,特别是审计委员会发挥的职能;确定职权和责任的方法;管理者监控和检查工作时所用的控制方法,包括经营计划、预算、预测、利润计划、责任会计和内部审计;人事工作方针及其执行;影响本企业业务的各种外部关系等。

(二)会计系统。会计系统规定各项经济业务的鉴定、分析、归类、登记和编报的方法,明确各项资产和负债的经营管理责任。健全的会计系统应实现下列目标:鉴定和登记一切合法的经济业务;对各项经济业务按时进行适当分类,作为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将各项经济业务按适当的货币价值计价,以便列入财务报表;确定经济业务发生的日期,以便按照会计期间进行记录;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表述经济业务以及对有关内容进行揭示。

(三)控制程序。控制程序指管理当局所制订的用以保障达到一定目的的方针和程序。包括下列内容:经济业务和经济活动的批准权;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分工,防止有关人员对正常业务图谋不轨和隐藏错弊,职责分工包括指派不同人员分别承担批准业务、记录业务和财产保管的职责;凭证和账单的设置和使用,应保障业务和活动得到正确的记载;对财产及其记录的接触和使用要有保护措施;对已登记的业务及其计价要进行复核。

二、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由于内部控制设计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和证券公司内部各种因素的影响,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往往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虽然证券公司已经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在实际工作中各个管理层的职责划分并不很明确,所以也很难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规进行运作。

(二)资金和业务控制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证券公司大部分都缺乏中长期资金的来源和渠道,从而导致其在经营决策上的短期行为,无法根据自身长期发展的需要设计投资经营的战略。由于自有资金的严重不足,特别是流动资金的不足,生存与发展的压力迫使其开始参与各类违反证券市场规定的业务,例如挪用客户保障金、大量变相拆入资金、变相吸收各种公司存款、非法套出银行信贷资金等违规行为。特别是近几年来一级市场包赚不赔的现状,使许多没有证券自营资格的经纪证券公司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违法经营自营业务。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不力和设计不足,造成资金和业务管理的混乱。

(三)公司内部行使控制职能的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蓄意营私舞弊、恶意串通等行为,会使相关内控制度失去作用。例如营业部的会计人员和电脑部人员相互串通,非法修改证券交易系统数据,在其控制的若干保障金账号上空添资金,从而挪用资金用于个人股票买卖,从中牟利,然后再以凭空减少资金的方式将挪用的资金填回,以隐瞒其挪用资金的行为;或者与其他企业合作,利用非法资金炒股等。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理所当然要按照管理人员的意图运行,执行出了问题,内部控制也就失去了控制效能;而且,处于不相容职务的人员相互串通,失去了相互制约的基本前提,内部控制也就很难发挥作用。

(四)内部审计。很多证券公司都设有内部审计机构一审计部,但是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常常是走马观花,很少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审计,往往是遵循领导的意愿,审计部门形同虚设。

另外,公司职员素质不适应岗位要求、实施内部控制的成本效益、临时控制不及时等因素都会影响内部控制制度的作用。

三、建立健全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定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得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制衡机制行之有效,保障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较大限度地控制管理风险。

(一)控制环境

从控制环境入手,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结构,加强董事会的职能及其独立性,经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日常管理活动和公司运作中正确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力;提高员工素质,实行激励机制,明晰权责;明确内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通过内部审计加强风险的评估和管理,不断地进行自我监督和改善;结合自身经营领域的特点,制定各项具体制度等。

(二)控制程序

1、业务控制。

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实行垂直领导、横向监督的管理模式,实行交易审批制。即计划财务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业务控制统一,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在授权的范围内实施彼此的监督制约,二者形成相辅相成、相互监督的有机整体。董事会在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有效地行使经营决策权。重大机构设置活动、投资活动及经营活动,由有关部门进行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估算投资项目报酬与风险, 报告总经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相应的批准手续后实施。重大经纪业务、资金借贷和大额现金支付、资产调整、营业部的设置必须经总经理核准。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在年度中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总结成绩,纠正问题,达到集中控制的目的。同时,为了防范和管理证券经济业务中存在的诸多风险,根据交易特点及服务的各个环节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而且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保密制度,事先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防止新的电子交易方式风险;制定统一的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客户资金的存取程序及授权审批制度,对客户的开户资料制定统一保管制度;实行证券交易法人集中清算制度,严格资金的及时清算和股份的交割手续。

2、资金控制

资金的管理控制是贯穿于公司各个内部控制环节当中的,是内部控制的重中之重。根据资金管理的这一特性,公司管理层应根据资金的流向层层审批,严格资金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强化重大资金投向的集体决策制度,凡对外开办的每一笔资金业务都要按业务授权进行审核批准,对特别授权的资金业务要经过特别批准;建立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制度,于年末考核各责任单位资金循环的成本与效益,实施严格的奖惩制度;此外,公司还应根据规定在具有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户头开设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及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放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并在符合条件账户的商业银行开设客户清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及自有清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将客户和自有的清算备付金也分户管理。清算部、下属营业部应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清算备付金实行定向划转。清算部对下属营业部的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监督,同时接受证券登记公司及上述银行的监督,杜绝挪用客户保障金现象的发生。

(三)会计系统控制

一个有效的会计系统能够及时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企业资产安全完整,并为企业内部管理及外部投资提供真实的管理和决策信息。因此要做到:1、健全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结构体系,界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视会、总经理及各财务部门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2、制定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3、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个会计岗位的职责,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和;4、建立有效的内部稽核制度;5、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6、加强会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交流与沟通。

随着相关部门对证券公司法制建设的进一步规范,成熟与完善的内部控制必将为证券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研究

「摘要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缺陷直接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内部控制环境的缺陷突出表现为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之间的权利失衡。本文从内部控制的目标、构成及内部控制环境出发。论述了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权利失衡的表现形式及其风险,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环境 控股股东 社会公众股东 权利失衡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和外部监管力量的加强,在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1300多家公司在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未能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其重要原因之一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存在重大缺陷,具体表现在公司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之间的权利失衡。笔者从内部控制环境出发,分析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权利失衡问题及其所带来的风险,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分析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通常指的是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效率的各种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权限及职能的行使情况,管理当局监控和检查的方式、方法,公司核心人员素质以及所处的工作环境等方面。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要素,是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其他内部控制要素得以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也就是说,离开了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其他构成要素作用的发挥将受到限制,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经营目标、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会计信息的真实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遵循等内部控制目标也难以实现。

从近几年深沪两地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政府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反映出的问题看,许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失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低。很多上市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达不到招股说明书中预测的业绩水平,一些公司的“一年盈利,二年持平,三年亏损”。据统计,目前有近1/10的上市公司因连续多年亏损已经被戴上ST或PT的帽子,有的已退市到了“三板市场”。(2)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可信度差。近年来,会计做假丑闻时常发生,有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问题,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失真。(3)公司依法经营观念弱。尽管有关法律、制度不断建立和健全,行政监管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但一些上市公司有法不依,有规则不遵循,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存在缺陷密不可分。我国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环境建设中,很少关注委托关系中的委托方,即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之间存在的权利失衡而产生的问题,忽视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股东之间利益的冲突以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各项权利,导致内部控制环境等内部控制要素失去应有的作用,其结果不仅使委托关系中的受托方,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成为维护控股股东利益的工具,而且最终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因历史原因,我国绝大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家股股东和国有法人股股东占据控制的地位,社会公众股股东因其占股本比例小并且持股分散,没有实质性发言权,这就是我国上市公司委托关系中委托方的特殊性。在这种控股股东“超强控制”的内部控制环境下,控股股东不仅可以决定股东大会的决议,更可以通过选“自己人”为董事来决定董事会的决议,从而影响董事会对经理层的选聘,获取自身的利益,如采取不分红利的股利分配政策。客观上讲,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股东之间的利益是不一样的,有时相互冲突,如社会公众股东更多关心的是眼前利益,希望获取资本利得,而控股股东考虑的则是公司长远发展,关注市场占有率,需要进行融资,少分或不分红利,这将影响受托方即公司管理当局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目标。可以说,作为委托方的股东股权结构状况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决定着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所以研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不能回避委托关系中组成委托方的各类股东权利失衡问题以及受托方是否按照委托方共同的意志去管理、经营受托管理的公司,履行受托责任,实现经营目标。

二、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权利失衡的表现形式及其风险

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的权利失衡主要表现在出资权、决策权、监督权及收益权等方面。

1.股东出资方面的权利失衡。我国《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并上市流通的公司。这些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没有作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因为在发行股票时,发起设立的公司对发起人发行的股票是按其投入资本额折股的,一般是每股1元。这样股份公司经营满3年后,只要其净资产收益率满足公开发行股票要求,经批准就可发行新股。假定新股发行前3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达到25%,这样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也不到2元,何况在公开发行股票前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真能达到25%的公司又少之又少,所以大多数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原发起人(控股股东,下同)每股净资产值通常都远低于按20倍左右市盈率发行的新股发行价格。这样社会公众股东每认购一股股票的价格要比发起人折股价高出几倍,有的甚至更多。可见,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起人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在出资方式、资产的增值程度及每股出资额方面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2.公司股东大会中的权利失衡。一般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通常都会比公司原有的净资产还要多。也就是说,对于新上市公司而言,所有者权益中通常有一大半来源于社会公众股东,如果说出资是每个股东的责任的话,那么在股东行使其职权时,这些对公司出资过半的中小股东却没有了相应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较高的权力机构,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均应由股东大会来行使职权。而所有这些重大权力的行使实际上均没有中小股东的份儿。由于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了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其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广大中小股东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上很少能去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这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实际上只是前几大股东的大会,所谓保护所有者权益,实际上是只“保护”主导股东大会的控股股东的权益,而社会公众股股东在出资之后就没有什么权利可言了。

3.公司董事会中的权利失衡。公司董事会是上市公司的执行机构,是委托关系中的受托者,是内部控制较高层面的履职者,它的结构与运作在公司内部控制环境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情况看,董事会一般由公司前几大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推荐组成,至于广大的中小股东在董事会中根本就没有任何代表,所以也没有任何发言权。由于公司董事会受控股股东支配,而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股东之间的责权利又不统一,在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议事项中,既使发生控股股东侵害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情况,广大中小股东也无从知晓,只能任人宰割。

4.公司监事会中的权利失衡。公司监事会是与董事会相互制衡的监督机构。《公司法》第124条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从监事的产生可以看出,监事要么来自股东代表,要么来自职工代表。股东代表是控股股东的代表,职工代表虽代表职工的利益,但通常也听命于控股股东,因为职工的命运都掌管在由控股股东把持的董事会手中。可见监事会也是由控股股东把持的,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的权利失衡的状况在监事会中也没有得到改观。在实际经济生活中,许多上市公司的监事会都形同虚设,起不到对公司财务及董事、经理进行监督的作用,这样在公司董事会做出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决议时,从监事会那里也得不到相应的监督和纠正。

5.公司经理层中的权利失衡。上市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由公司经理层负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由于董事会由控股股东掌控,这样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也变成了控股股东意愿的执行者,实际中很多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就由董事长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的经理层也变成了控股股东的经理层,当控股股东做出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决定时,经理层就成了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执行者。

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股东权利失衡除影响内部控制环境外,还蕴藏着巨大的财务风险与市场风险,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经营水平、获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侵占社会公众股的利益,把上市公司变成“提款机”。因缺乏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公司股东会、董东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相互牵制的作用丧失了,均由控股股东把持和操纵,控股股东可以采取各种手段直接占用中小股东投入到上市公司的资金,有的占用数额相当巨大,严重影响了上市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近几年股市中发生的“棱光”、“苏三山”、“大洋”“猴王”、“济南轻骑”、“吉发”、“三九医药”事件,都存在大股东直接侵占上市公司巨额资金现象,致使这些公司有的沦为“T”族,有的只剩下一个“空壳”,有的已被拖至退市。

2.违规关联交易时常发生,降低上市公司获利能力。关联交易本身无可厚非,问题是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通常都不是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的,而是按照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意愿,采用与市场价格相背离的非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尽管财政部早在1997年就了《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会计准则,又于2001年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但一些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仍“情有独钟”。据统计,2004年1—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505家公司中,有225家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现象,占上市公司总数的44.5%。目前,采取关联交易的手法、花样不断翻新,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现象越来越普遍,也越来越隐蔽。有的公司把违规关联交易变成获取控股股东自身利益的工具,这不仅严重侵占社会公众股东利益,而且也掏空了上市公司的资金,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获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违规担保花样翻新,存在巨大财务风险。近年来,控股股东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直接或间接地以上市公司资产作为担保,从银行获取大量的贷款。上市公司由于给控股股东贷款提供担保,被动地变成了控股股东的连带责任方,承担巨大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据统计,2004年1—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505家公司中,涉及担保的公司有311家,每家平均担保金额为1.35亿元,其中违规担保金额每家平均0.42亿元,逾期担保金额每家平均0.36亿元。上市公司一旦卷入复杂的违规担诉讼保链中,将难以自拔,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存在因此而亏损甚至退市的风险。

如股市中早期的“ST海洋”和“ST九洲”就是由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最终被拖至退出股市。近期股市中的“啤酒花”和“中关村”也是由于提供巨额违规担保,使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股价一落千丈,不仅侵害了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而且大大增加了公司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利失衡及其所产生的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以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1、在首次发行股票环节方面,实现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具有相同的出资责任。首先,在股票首发环节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与发起人股东,每股出资额相等,具有相同的出资责任。也就是说,对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发行价格确定之后,发起人股东要以现金补足发行价格与每股净资产之间的差额;或者按照发行价格对评估的净资产重新折股,而不管发起人是国家股、法人股还是内部职工股,以免控股股东利用不良资产恶意圈钱,真正使股东之间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从一开始就落到实处。其次,积极推进在出资权相同的前提下实行股票全流通。股票全流通的本质是产权的变革。在保持证券市场稳定且给社会公众股东合理补偿的前提下,逐步实现股票全流通,这样才能实现合理、公平的公司间收购兼并机制、委托权竞争机制,以约束控股股东、公司管理层经营行为,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和经营目标。

2、在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强化社会公众股东各项权利的实现机制,实现同股同权。首先,在《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中充分体现社会公众股股东权利和利益,以抗衡控股股东‘’超强控制‘’的内部控制环境,使社会公众股股东有一个良好的维权环境。其次,在公司权力机构的股东大会上,给社会公众股股东充分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机会,允许因故不能亲自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的社会公众股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表达自己观点,行使自己的权利,如实行累积投票、邮寄投票、网上股票和其他电子投票等。另外,从制度上规定,对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事项,须经社会公众股东过半数同意才能实施,以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利益,实现股东利益较大化。

3、在公司经营决策方面,实现董事会内部利益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首先,从制度上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必须有社会公众股东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社会公众股东代表进入董事会的比例至少不能低于社会公众股东持股之和占总股本的比例。因为,公司董事会是控股股东与社会公众股东之间利益搏奕的核心环节,只有社会公众股进入董事会,才能切实维护自身的利益。其次,通过完善独立董事产生机制,增强独立董事独立性,扩大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比例,强化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第三,建立董事会工作业绩评价制度和工资薪酬制度,规范公司经营风险防范和经营业绩信息披露。第四,加大董事会义务,对社会公众股股东提出的各种质询、提案,董事会应定期给予答复,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的知情权、质询权和提案权。第五,强化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责任,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4、在公司日常管理方面,完善高管人员的约束与激励机制,提升公司获利能力。首先,加强和完善对公司高管人员的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应充分重视公司经营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以保障董事会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经营计划和业绩做出独立、的判断,对高管人员能够客观、科学的绩效评价。其次,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构,可以通过与高管人员工薪业绩挂钩或持股以及加大股权等形式,使公司的管理层及员工能够长期、有效地工作,与公司同甘共苦。另外,加强管理和教育,增强高管人员的诚信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和经营目标。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分析

上市公司上市之初一般都是基础较好的企业,而且基本上实行的是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管理模式。即便是先天不足的企业,经过近几年不断改进,也大体符合国家法令法规的要求。然而,一些原本不错的企业,为什么面临摘牌的危险?我们从理论上设立的那么多风险防范机制和预警控制系统,为什么没能发挥效用呢?

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我以为,除了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不力、中介机构严重失职之外,与上市公司缺乏完善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很大关系。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风险防范体系,它是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职员实施的。为保障公司营运的效率、财务报告的性,相关法令制度和公司章程的遵循等目标的达到而提供合理保障的管理架构和制度保障。一个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层次;公司所有权、决策经营权和监督权的制衡;公司的决策权和经营权的制衡;公司内部审计的组织模式及职权;公司的财务(会计)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的操作规范。

一、三权制衡问题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及时个层面是所有权、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的分立与制衡。它由三个部分组成。即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由主要股东组成的董事会及其领导下的经理班子、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的监事会。按理,这一控制体系既解决公司的所有权(股东)与经营权(经理)分权制衡问题,也解决所有权之间(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这种三权分立,既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应该是一个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体系,为什么在我国企业中会频繁出现管理失控、监督乏力、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遭到侵害的情况呢?我们先来看看三权制衡体系。

从股权结构上讲,我国的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大股东的控制之下,而在企业经营困难时,以资产重组之名入主企业的大股东更是被视为企业的救星。从理论上讲,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由于股东大会每年一般只召开一次,大多数中小股东由于种种原因很少参加会议,即使参加,由于每股一票的表决权,数量众多的中小散户很难形成统一的声音。股东代表大会实际上成了有权选派董事的股东之间的会议,其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成了董事会。

董事会是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大问题的机构。但由于董事长一职多由及时大股东选派,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及时大股东所在企业的总经理的意图,往往对上市公司有着决定性作用,实际上控制着上市公司。有时几家主要大股东之间为了某种利益也往往相互妥协,因此牺牲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不足为怪了。

作为监督机构的监事会到底是什么样的机构呢?《公司法》规定:职权上,监事会主要是检查公司账务,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违反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但《公司法》并没有规定监事会对不监督或监督不力或失察负有任何责任。从人员组成上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由于监事长一般也由大股东委派或许可,职工代表受制于经理班子,其性大打折扣。从活动经费上看,监事由于行使职权往往受制于经营层的反制。放在相当多的企业,监事会形同虚设。因此,公司的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其执行者,而执行的好坏基本得不到监督,大股东常常以较少的投资操纵着十几倍、几十倍甚至数百倍于其所投的资产。这种四两拨千斤的游戏是极有诱惑力的,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体系不正常,外部监控不得力的环境下,一旦出现企业领导层集体犯罪,法人犯罪,或经营决策失控,恶意收购实等情况,企业将遭受毁灭性的打击。而大股东们往往可以利用已有的资金便利和信息便利,保护自己的利益,将损失留给成干上万的中小散户。

二、决策仅与经营管理权的制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公司,其决策权与经营权应分治。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制定公司的具体管理制度;公司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施董事会决议;决策权与经营权的制衡是公司第二层次的制衡,以防止公司经理层过分专权而损害股东利益和企业利益,但在不少企业,这一制衡也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原因之一是:长期以来,一些企业的董事会与经理班子基本重合,董事会大体等于经理层,经理层大多过董事会。所有权、决策权与经营权对于某些人是三者合一了。其原因之二是:即便是决策权与经营权切实分离的企业,由于代表主要股东利益的董事在企业经营方面并非人人都“懂事”,而且由于董事大多是兼职,对企业真正了解不多,每年召开董事会次数有限,仅靠几天的会议就决定企业经营方针,显得草率。既然董事会权限被严重弱化,或与经理班子重合,对经理的制衡更成为一句空话。公司的经理实际上就成了企业控制人。一旦经理决策失当,违法乱纪,便会影响整个公司的命运。这往往是造成我国企业短命的原因之一。近几年,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已开始仿效美国企业设立独立董事,聘请与公司无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为独立董事,中国证监会也开始重视此事,并将之作为一项要求。从理论上讲,独立董事不仅有参与决策的专业水平,而且能独立、公正地发挥作用,特别是独立董事一般都是某一方面的专家,都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但实际上,专家作为一个决策咨询顾问是可取的,但一旦成为保护股东利益的、与经理层相互制衡的独立董事时,所发挥的作用就会改变。其一,独立董事的候聘人选一般是董事长提议,股东代表大会通过,这种独立董事实际上成为代表大股东利益的增补董事;其二,董事会的决策权与对经理班子的监督权仅限于有限次数的董事会会议,而在有限的时间内要独立董事行使决策和监督的权力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仅不现实,也不公平。

三、内部审计的地位及其职权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设置的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进行审核稽查的机构,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力屏障。我国的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隶属关系上有以下几种情况:①隶属于经理班子,由公司分管财务的经理或总会计师分管;②隶属于经理班子,由公司经理直接分管;③隶属于董事会,由董事长分管;④隶属于监事会,由监事长分管。

及时种模式独立性和性低,效果也最差,现在已基本淘汰。

第二种模式独立性和性稍高,但它只能对公司各部门是否贯彻经理班子的思路,是否执行公司已有的管理制度进行审计。

第三种模式的独立性和性较高,能深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确保董事会对生产经营风险了解与控制。

第四种模式的独立性较高,能够检查公司账务,对董事、经理违反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但由于在大多数公司中,监事会有职无权,这种模式效果不甚理想,较少被采用。

在上述模式中,第二种模式对经理层的违法乱纪和滥用职权难以监控,而第三种模式下,若是一个强有力的董事会,则内部审计能有效地防范风险,及时纠正错弊;但若在一个弱化的董事会,或一个与经理班子几近交叉的董事会领导下,内部审计的作用将难以发挥;而且,这一模式对董事会本身无法监察。

四、财务(会计)控制

财务(会计)控制是公司经理层自身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又一个层面,它要解决的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风险控制和经理层经营方针的贯彻与落实等方面的问题。

一个完善的财务(会计)控制体系,不仅能防止公司内部经营风险和错弊,也能遏制经理班子乱用职权与违法乱纪的行为。而无数事实证明:一家公司的经营失误。管理混乱与财务(会计)控制不当密切相关。企业的财务(会计)控制者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角色?

《公司法》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由于财务负责人责权的特殊性,在公司重组或经理人员变更时,财务负责人往往是被更换的。一般情况下,财务负责人是公司经理的心腹是个不争的事实。我们当然不希望经理与财务负责人相互摩擦,但我们应该明确,这是两种应分别向董事会负责的不同的岗位。两者的适度牵制,能使管理更科学,更透明。当公司存在重大隐患,可能出现风险时,决策者能及时制止,投资者也应能从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中被告之。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由少数大股东组成的董事会在上市公司主要维持决策权,对经理层的监督则相对分散。即便是在董事会领导的内部审计模式下,也由于审计只是事后监督,而无法保障其及时性,一旦经理的目标与所有者的目标不一致,假如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合谋”,情况就变得更加复杂,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企业和投资者的风险也更大。

五、内部控制制度和岗位的操作规程

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操作流程,同样也是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能有效地防范风险。遗憾的是在不少上市公司由于人员变动频繁,内部控制制度或极不完善,或流于形式,往往为经济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公司操作规程十分粗放,由于缺乏统一的、详尽的、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岗位操作流程,对同一笔经济业务,不同的人处理会有不同的结果。有些公司核算制度弹性过大,使信息的可比性较差,误导决策,造成重大损失。

六、建议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的确存在许多缺陷。千里长堤,溃于蚁穴。在市场经济时代,稍有不慎,五年老店便会灰飞烟灭,因此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尤为必要,对此,笔者认为:

1.改进“三权”制衡体系。首先应适时修改《公司法》和《证券法》,建立征集股票表决权法,并允许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代表广大中小散户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权力,使股东大会真正成为代表全体股东利益的机构,而不是少数大股东的俱乐部;其次,明确规定的中小投资者代表进入董事会的名额,防止少数几家大股东操纵董事会;再者,强化监事会的权力,明确监事会失察的法律责任,同时从会计制度上规定监事会履行职责的资金来源,确保监事会责权利的落实。

2.切实保障两权分离。法律应严格限制董事会与经理班子的重合,并将重合的比例限制在25%以内。同时加强董事会的建设,在董事会下分别组建各种专门委员会,使之成为一个有能力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能力对经理班子进行检查监督,有能力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机构。当然,法律也应保障经理班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制衡过度。

3.建立监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机构。既然监事会的超然地位决定了它的公正性,我们就不能让它形同虚设,而必须保障它责权利的完整性,使它切实发挥作用。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和公正性决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应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而不仅仅是少数大股东的利益,因此隶属于责权利完整的监事会领导,独立于决策经营机构之外,是内部审计机构的选择。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监事会后,应从法律和公司章程上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能所必须的经费和略高于公司同类员工平均水平的工薪收入。

4.实行财务负责人董事会推荐制。财务机构人员应相对稳定,财务负责人不应因经理班子的变动而变动,以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比性。

5.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各种岗位操作流程。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目的必须是防范风险,堵塞漏洞,而不是装门面或应付检查。而各种岗位操作流程也必须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内部审计部门应将对内部控制制度和各种岗位操作流程的制定与执行的审计作为一个必查的内容。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失控

「摘要郑百文于1996年上市,1997年各项经营指标在国内上市公司中均名列前茅。正当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学习“郑百文经验”之际,1998年公司出现巨额亏损,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本文首先对郑百文近几年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描述,然后,运用美国COSO报告提出的控制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五个方面(①控制环境;②风险评估;③控制活动;④信息和沟通;⑤监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力求寻找出供我国上市公司借鉴的制度建设方面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内部控制;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

一、公司发展基本状况

ST郑百文(股票代码600898)前身是郑州市百货文化用品公司,于1987年6月在郑州市百货公司和郑州市钟表文化用品公司合并的基础上组建成立。1988年12月该公司进行股份制试点,改制后的公司定名为郑州市百货文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于199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通过几次送、配股,截至200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97,582,119万,其中国家股28,877,869万,占总股本的15.08%;法人股61,605,050万,占总股本的35.16%;流通股为107,09,200万,占总股本的54.20%.

郑百文称:在1986——1996年间,公司的销售收入增长了45倍,利润增长了36倍。1996年实现销售收入41亿,全员劳动生产率470万元。1997年其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6.7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为20.7%,这些数值均名列同行业前茅,并进入国内上市公司100强,成为当地企业界改革新星和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1997年7月,郑州市委、市政府将其树立为全市国企改革的一面旗帜,并将其经验大张旗鼓地推向全国。

然而,正当“郑百文经验”被轰轰烈烈地推广之际,戴在公司头上的数条光环突然消失了。1998年郑百文亏损5.02亿,每股收益由1997年的0.4649元一下子变为-2.5438元,净资产收益率变为-1148.46%,郑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1999年,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年亏损额达到9.57亿,每股亏损4.8435元,每股净资产已达6.5766元;2000年8月19日,中报显示每股净资产为-6.8856元,创下了上市公司亏损之最。

1999年12月,中国建设银行将公司所欠债务本息19.36亿元转让给中国信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2000年3月,信达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要求郑百文破产的申请书。4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对其99年财务报告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导致郑百文由盛转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其内部控制的极度薄弱是主要原因之一。本文拟用COSO报告提出的标准和评价方法对其进行分析,以求寻找出供我国上市公司借鉴的制度建设方面的有效方法。

二、郑百文内部控制制度的分析

内部控制制度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发展比较快。1992年美国国会的“反对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NCFR)”下属的美国会计学会(AAA)、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内部审计师协会(IIA)、财务经理人协会(FEI)及管理会计师协会(IMA)等专业团体组织参与的“发起组织委员会(COSO)”提出《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报告,将内部控制分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个组成部分。1994年,COSO委员会对报告又进行了增补,指出:“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资本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实现而提供合理保障的过程。”下面就从控制环境等五个方面对郑百文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

1、控制环境(Control Environment)分析

企业的核心是企业中的人及其活动,人的活动在环境中进行。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和程序效率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控制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郑百文的内部控制环境进行分析:

经营者的思想和经营作风

1992年12月,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所募集的资金数以亿计被公司领导以投资、合作为名拆借、挪用出去,有10多家公司拆借的近2亿元的资金至今仍无法收回。连续不断的追款讨债的官司也影响到了其正常的经营活动。

公司上层领导如此,其分公司的经营者的品行及价值观又如何呢?在1997年,各分公司仅购置交通工具的费用就高达1000多万元。为完成销售收入指标,以得到公司的奖励,各分公司不惜采用购销价格倒挂的办法,商品大量高进低出。从1998年下半年起,设在全国各地的几十家分公司相继停业,数以亿计的货款要么直接进入个人的腰包,要么成为无法回收的呆坏账。公司至今仍有4亿多元账款未收回。其分公司的一名经理在任职期间拥有了价值上百万的宝马轿车和北京罗马花园300多万元的豪宅。

仅从几个事例可以看出,不论总公司,还是分公司,经营者往往只注重个人的利益而不顾及公司的整体利益,这种思想和经营作风又怎么能使郑百文持续走向繁荣呢?

人事工作方针及其执行

前面已经述及,企业的核心是企业中的人及其活动,人事政策及员工的素质对企业整体运营状况将起到决定作用。郑百文经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和众多的销售经理。从1996年起,公司投入上亿元资金,建立起40多家分公司;1998年又在全国9个城市和地区建立了12个配售中心,公司规模进一步膨胀。与此同时,各分支机构又饥不择食地招聘各类人员达上千人,却不注重对职工的上岗培训和考核。公司的扩张过程始终伴随着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是迅速膨胀的分、子公司,另一方面是大量素质较低的业务经理和普通职员。

(3)内部审计的状况

人理论认为,由于公司经理人与股东、债权人的利益不一致,从而产生人成本。经理人就会通过各种方式来使自己的收益较大化,最终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审计是保持经理人与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化的控制器。

郑百文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其作用发挥的如何呢?在“郑百文事件”被披露以后,记者曾采访公司董事会秘书,她说不清楚关于报道中提到的做假账一事;她还说,在1998年开始出现亏损时,公司才进行的内部审计。在她的印象中,以前内部审计比较少,内部整顿也是在公司出了事以后。由此可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没有内部审计部门的事前预测、计划;事中检查、控制;事后分析、评判,又怎能保障郑百文经营战略得当,经营渠道顺畅呢?

2、风险评估(Risk Appraisal)分析

COCO报告认为,环境控制和风险评估是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和效果的关键。企业必须设立可辨认、分析和管理相关风险的机制,以了解自身所面临的风险,并适时加以处理。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郑百文的风险评估状况进行分析:

(1)片面追求财务杠杆的运用,忽视经营风险

作为一家以批发为主的上市公司,通过财务杠杆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本无可厚非。但是,运用财务杠杆,提高经营业绩,必须要有较高的总资产报酬率和销售利润率来作为保障,这样才可以弥补这种经营方式所带来的风险。

在郑百文发展过程中,“工、贸、银”资金运营模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即郑百文购进长虹产品,不须支付现金,而是由建行郑州市分行对长虹开具6个月的承兑汇票,将郑百文所欠货款直接支付给长虹公司。郑百文在售出长虹产品后再还款给建行。正是由于有建行这一强有力的资金后盾,公司业务迅速扩大。1997年建行为其开具的承兑总额突破50亿元,郑百文一举买断长虹两条生产线的经营权。1997年销售收入达到76.78亿元,销售净利润率为1.06%,总资产报酬率也仅为3.15%.如果说1997年公司还可以维持其暂时的繁荣,但是到了1998年的下半年,这种状况彻底发生了转变。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1998年销售收入为33.55亿元,销售年利润率为-14.98%,总资产报酬率为-17.13%.由此可以看出,郑百文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仅是一种虚假的繁荣:一方面是大量的短期借款和巨额的销售收入,而另一方面则是数额很小的利润,甚至亏损,其财务风险可见一斑。同时也使我们看到所谓“工、贸、银”资金运营模式背后潜在的金融风险。

(2)市场分析不充分,影响了公司经营战略的及时调整

郑百文历史上是以经营百货文化用品为主,90年代初进军家电销售业,家电批发曾给公司带来了辉煌的业绩。但是,随着家电生产厂家的日益增多,产量不断上升,市场竞争逐渐加剧,特别是从98年下半年开始,各家电企业对彩电、冰箱、洗衣机等产品持续大幅降价。作为郑百文的主要供应商,长虹为稳定并进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一再降价,直接导致了郑百文先期购入的存货实际价值大幅贬值,最终形成购销价格倒挂。

面对市场潜在的危机。郑百文没有能够及时转变经营策略。不仅如此,在98年上半年,公司又将配股资金1.26亿元在全国9个城市和地区建立了12个配售中心,形成了大量的资金沉淀。随着家电销售量的急剧下降,98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只有33.5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3%,其中家电公司下降了59.26%,百货文化各分公司下降了19.54%.目前,公司拖欠银行债务的90%仍在家电公司。

郑百文对市场分析不充分,不仅体现在规模盲目扩张上,还体现在经营战略调整滞后。近年来,随着零售业的崛起,仓储形式的超市大量出现,企业多采用与生产厂家直接大批订货的方式降低商品采购成本,扩大商品销售量。郑百文未能及时认清商品批发业正在走向末路,仍坚持原有的经营策略,其最终的失败也就成为必然。

3、控制活动(Control Activity)分析

控制活动包括政策和程序两要素:政策规定应该做什么,程序则使政策产生效果。企业必须制定内部控制的政策和程序,并予以执行,以帮助管理阶层实现控制的目标,下面我们仅从公司货币资金业务的控制情况进行分析。

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助于防止货币资金业务中舞弊行为的发生。同时,货币资金制度也是企业内部和外部审计人员要求管理当局必须予以提供的基本控制制度。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前面已经提到,公司领导以投资、合作为名,随意拆借、挪用上市募集的资金,近2亿元有去无回。1998年股东大会决定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配股资金将用于组建异地商品销售中心、兼并郑州市化工公司等五个方面。不久又召开董事会,决定更改配股资金投向:(1)组建异地商品销售中心;(2)兼并郑州市化工公司;(3)补充流动资金。可是在1.26亿元配股资金到手后,仅组建异地商品销售中心,就支出近2.7亿元,何谈补充流动资金?由此可见,公司在资金预算、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管理失控现象。在郑百文跌入困境之际,数亿元的货款因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善而不能正常回流总公司,这更说明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混乱程度。

4、信息和沟通(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分析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良好的信息系统应能确保组织中的每个人都能清楚地知道其所承担的特定任务。对于经营者,他需要了解相关企业的经营状况,了解市场的发展变化。同时,他也应该通过财务报告等形式向社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在企业内部,管理者需要了解员工的业务水平、思想状况;而员工同样需要了解管理者的品行及经营能力等。企业应建立良好的适应企业发展的信息系统,这样才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那么,郑百文的信息和沟通情况又如何呢?

(1)信息披露严重失真

公司的一位财务经理曾回忆说:“郑百文其实根本不具备上市资格,为了达到上市募集资金的目的,公司硬是把亏损做成盈利报上去,蒙混过关。”为了上市,公司曾组建专门作假帐的班子,采用虚增资产、虚减负债、增加待摊费用等手段,最终骗取了上市资格。甚至在1998年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时,管理层仍汇聚深圳,讨论公司98年财务报告是反映亏损,还是继续用盈利欺骗投资者?如果公司对外财务报告中的数据均由企业管理者通过“讨论”而得出的话,那么,上市公告及财务报告的虚假程度之深就不言而喻了。

(2)会计制度不规范

截至到99年底,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共计9.77亿元。由于公司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许多往来款项缺少应有的凭证,无法做到账证相符。另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实核对时发现:由于管理薄弱,相关人员更迭频繁,会计记录混乱,会计处理随意,致使财务与经营业务运作脱节。甚至连存货的生产日期、进货时间及存货可变现净值等资料都不能完整地提供。这种混乱状况不仅影响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客观审计,而且也不利于公司管理者对本企业相关信息的掌握,同时也不利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正确分析和判断。

公司内部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系统

从96年起,郑百文为建立全国性的营销网络,投入上亿元,建立了40多家分公司。其中控股子公司达到18家,全资子公司有3家。由于公司规模扩张过快,总公司对分、子公司在财务及人员管理等方面缺乏必要的控制措施,致使公司下属部分外地分支机构的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应有的经营理念;特别是对财务工作缺乏必要的认识和重视。同时,由于会计人员多在当地招聘,且人员变动频繁,造成部分公司会计记录混乱,会计处理随意,内部往来长期不进行核对和清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总部对企业整体资金运营的掌握程度,最终必将影响到其宏观经营决策。

5、监督(Monitoring)分析

内部控制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它是一个“动态过程”。不论是制度的制定、执行,还是最终的评判,均需要恰当且必不可少的监督,以使内部控制系统更加完善,更加有效。郑百文内部监督的情况又如何呢?公司董事会齐秘书一语道出公司内部审计的状况:“以前内部审计比较少,内部整顿也是在公司出事以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其98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也指出:“因贵公司所属家电分公司缺乏可信赖的内部控制制度……”。这都反映了郑百文不仅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而且也缺乏必要的监督。公司领导可以随意拆借、挪用巨额资金;不对市场进行科学分析,盲目投资,造成资金大量沉淀;数以亿计的货款被分支机构经营者或藏入私囊,或成为无法回收的呆、坏账等,这无不反映出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缺乏。

三、对我国上市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思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郑百文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及监督等五个方面均存在问题,其最终走向衰败也就成为必然。尽管它只是我国上市公司中的一个案例,但是,近年来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而导致ST、PT公司的不断增加已成为上市公司中的一道风景,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随着我国加入WTO日期的临近,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面对来自世界各国企业的激烈竞争,我国企业应如何迎接挑战呢?我国企业的现实状况令人担忧:财务信息严重失真、违规违法现象有扩大趋势,这无不反映出企业内部控制基础的薄弱。我们认为,建立健全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内部控制制度的监控对象范围应涵盖所有经营管理者。

以往传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所监控的对象主要限于中层以下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对单位高层管理者的控制相对薄弱,有的单位由于对高层管理者的约束严重失控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郑百文就是一个典型事例。我们在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时候,首先应建立涵盖所有经营管理者的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时,必须在巩固和完善日常管理控制的基础上,从资产所有者的角度,把高层管理者行使权力的过程纳入内部控制制度的监控范围。在控制内容上,不仅监控其消费性支出,而且对其决策过程(如对外投资决策、重大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决策等)的控制更应做到科学严密,加大防护性监控力度,以避免关键控制点的失控。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执行有效,提高防护性功能。

任何一项制度,不管其制定的如何健全严密,如果执行无效,还不如没有制度。有些单位表面上存在比较健全的内控制度,但不能有效地执行,造成了贪污、挪用公款等重大经济案件的发生。在我国,上市公司一般具有良好的行业背景、符合我国的产业政策、经营前景广阔、内部控制度比较健全。然而,证券市场上却存在着严重的“包装”现象。郑百文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上市募集的资金数以亿计被公司领导以投资、合作为名拆借、挪用出去,近两亿元的资金有去无回。由于管理混乱,1996年4月才上市,其经验曾被全国商业企业广泛推广学习的郑百文目前已陷入破产的境地。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方面,我们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会计监控力度,增强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1)通过对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是会计控制,财会人员的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的高低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弱的关键。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财会队伍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的重要保障。

(2)加强企业的内部监督。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通过纳入管理过程的大量制度及活动实现的。因此,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内部控制就必须被监督。监督可通过日常的、持续的监督活动来完成,也可以通过进行个别的、单独的评估来实现,或两者结合。在内部控制的监督上,克服重程序监督,轻对“内部人”监督的偏向,真正做到以下三点:首先,加强对企业法人的内部控制监督,建立企业重大决策集体审批制度,以杜绝管理者的独断专行;其次,加强对企业部门管理的控制监督,建立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的制度,以杜绝部门权力过大或集体徇私舞弊;,加强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控制监督,建立关键岗位人员轮岗和定期稽查制度,杜绝企业中层干部和供销、会计等重要岗位人员以权谋私或串通作案。

在内部监督过程中,企业要注重发挥的内部审计作用。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对相关人员、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以确定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既定的政策是否得以贯彻,单位的经营目标是否达到等等。在企业各个层级的人员中,就内部控制而言,内部审计人员具有极其重要而又特殊的地位。内部审计既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部分,也是监督内部控制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美国著名内部控制专家迈克尔。海默教授(Michael hammer)曾说过:“内审机构应将自己视为公司的一种资源。在帮助管理当局更有效地达到预期控制目标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内部审计师的使命将从简单的‘我们实施审计’向‘我们帮助创建一些程序,以期达到组织成功所需要的内部控制水平’的方向发展”。因此,内部审计的含义非常广泛,也非常深刻。

(3)加强信息流动和沟通。一个良好的信息系统有助于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信息系统不仅处理企业内部所产生的信息,同时也处理与外界的事项、活动及环境等有关的信息。一个良好的信息系统应能保障组织中每个人均清楚的知道其所承担的特定职务。一般而言,企业的信息系统包括企业的财务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财务信息系统以会计为主,尽管内部控制的目标呈多元化趋势,但会计控制在内部控制系统中的核心地位始终未被动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过程正是围绕会计控制这一核心环节来进行。

制定明确的职责权限,并以行政、法律手段予以约束。

在我国,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是新《会计法》的配套规定。要使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就应当以新《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为基础,对内部控制制度各个控制点的责任人进行行政、法律约束,明确法律责任关系。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能有效保障各种制度的贯彻执行。

当然,内部控制制度的加强不是短期内就能完成的,也不是单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就能达到的。国家应给企业塑造一个重视开发和研究内部控制的宏观环境。2000年11月28日至30日,财政部在南京主持召开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研讨会,就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明确了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总体思路:一是将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会计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配套制度,纳入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范畴,由财政部制定;二是内部控制制度采取分批分步制定实施的方式进行,即根据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制定最为迫切的内部控制制度,成熟一个一个,并在此基础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满足不同单位经营管理需求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2000年12月2日,经过多方的共同努力,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和应泰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郑州市政府、三联集团四方在京联合正式宣布:三联将以3亿元的价格购买郑百文的债务约15亿元,进入郑百文“借壳上市”。当然,这项重组议案能否最终实施还只是一个未知数。但不论结果如何,“郑百文”这曾辉煌一时的名字最终必将从中国股市中消失。“郑百文事件”留给我们的思考是久远的。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浅谈基于公司治理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善路径探析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 完善路径

【论文摘要】现代企业制度下,满足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系统才具备更强的监督和管理作用。根据公司治理结构,确定正确的内部控制目标;改善公司股权结构,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系统;重视董事会特征,挖掘内部控制系统运行潜力,;关注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这是完善内部拉制系统和制度的有效措施。

一、由公司治理入手正确定位内部控制目标

无论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实践上证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都对其内部控制系统产生较大影响。但就当前我国企业经营现状分析,企业内部尤其是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之间大多处于相互脱节、彼此孤立状态,则构建一套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控制系统,对上市公司来讲十分必要和适宜。在寻求公司治理结构下的内部控制系统过程中,上市公司应立足干内部控制目标,为内部控制框架的建立和评价提供指导性参照物。

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仍存在较多不合理性因素,使得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健全存在一些阻力,诸如内部人控制、运作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等诸多弊端,造成企业决策时难以实现科学化、民主化。现代企业制度下,以保护资产、查错纠弊为管理目标的传统式内部控制机制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经营所需,以革新内部控制结构为主体的内部控制机制由此出现,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须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此种条件下,确保企业财产安全性和完整性、检查会计资料性和性,进而改善企业经营方针、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在管理目标上,企业应能够掌握公司治理控制权,使内部控制范围渗透至企业各个层次的管理系统,并贯穿企业公司治理机构完善的全过程。则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下,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应构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创设科学合理的执行机制、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换言之,企业应从公司治理角度着手内部控制系统完善工作,坚持协调配合、相互牵制、成本效益原则,使企业经营管理者更加清晰地把握内部控制权限和范畴,又能较大限度地发挥内部控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改善股权结构以完善内部控制系统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其所有者的组成状况及股东大会起到决定作用,并对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人员的结构产生根本性影响。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四大利益主体,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人员与内部控制系统之间关系尤为密切,股权结构合理的企业,才具备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可能性,也才可能拥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经营策略。那么,优化股权结构、推行所有权多元化,已成为企业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

逐步降低国有股权集中度,是改善股权结构的基础举措。在国家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转向战略领域的精神指导下,处于非国家经济命脉行业的上市公司可逐步将国有股权予以退出,使国有股权集中程度降低、非国有股权增加。特别是2005年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其不仅为彻底解决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问题提供了宝贵方法,更为提升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一则改变了国有上市公司内部“一股独大”的状况,以国有股减持的方式降低国有股权比例,建立由控股股东、几大大股东及诸多小股东构成的股权结构;二则创造有利的条件,满足公司内部中小股东参与企业决策的需求,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内部临时股东大会应根据董事会提交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决议,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则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条件被加以完善,各方投资者利益得以保障。

鼓励企业法人相互持股,是改善股权结构的有效途径。与日本企业内部实施的企业法人相互持股状态不同,我国推行企业法人相互持股有自己的特征,但又具备与之相通的作用和机制。对比日本的企业法人相互持股状况,日本大企业股东数量较多,不过单个股东持股率较低,则企业内部并不存在“一股独大”现象,十几个或者几十个大股东联合起来方可控制企业的现象非常常见,而我国在原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基础上开始推行法人相互持股行为,同时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间相互持股现象同样亦可与日本企业法人间相互持股,并达成稳定的协作关系。举例来讲,企业可出于保障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等生产物资的供应及稳定的产品销路等目的,恰当选取合适的供货伙伴或购货伙伴实行投资决策,以便能够掌握对象企业的一定股份,并在影响其经营过程的情况下,保障自己具有较为稳定的上下游市场环境。不难现象,经过较长时间的选择及组合后,我国企业必将迈向股权多元化、分散化发展之路,即使相互持股的企业所有制并未改变,其所有权也仍由国家掌控,但其治理结构一定会更为合理和完善。

三、由董事会特征着手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健全

对上市公司来讲,董事会成为公司内部连接出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桥梁,其能够为股权资本出资者及经理人员的职业合同提供较为合理的保障。在股权分散情况下,投资者行使剩余控制权的高额成本及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得出资者虽然能在契约未预见事项发生情况下,借助于剩余控制权行使决策权力,但实施该权力过程的重点势必要落在董事会手中。内部控制系统可有效帮助董事会抑制企业管理者在搜去短期盈利机会中的机会主义倾向,也可解决企业管理中信息流动不畅、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则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中的核心地位不可动摇,并且要由公司治理结构及机制的安排实现。

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升其运作水平。董事会结构是否完善,是能否增强董事会有效性的关键所在,实现董事会有效性的目标,则应做到: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根据业务相近及同等规模的公司运作情况,对董事会规模加以确定,并要适当增加外部董事比例,促进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之间的相互配合与相互制衡,创建具有市场活力的董事会机构,以便于董事会能够独立、自主、科学、理性地决策;革新董事会成员知识结构,从财务、法律、管理、技术、金融、营销等各个方面人手,选取相关领域的专门人才,使得董事会成员在经验上、技能上都能实现互补;明确各董事会成员的分工权限,使之各司其职、各尽职守,退避工作中的疏漏;分设董事长与总经理职位,对二者职权和分工予以明确,以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独立董事作用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能。由于我国新《新公司法》中并未具体规定独立董事的权利及义务,则为了增强公司治理准则可操作性,我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不妨按照新《公司法》内容,出台《独立董事条例》;在增加上市公司选择余地、培养高素质独立性董事人才基础上,创建独立董事人才市场,强化独立董事的自律意识和群体意识。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能方面,应保持委员会人员独立性,使之为董事会内部控制系统内部核心地位的发挥提供必要性条件,也使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一道掌握着公司运作有关的详细信息。一言以蔽之,董事会的高效运转在于董事之间的精诚合作和相互信任与尊重,在重大间题上获得一致性意见,在焦点问题上能够增强企业管理价值、提高企业预测质量。

四、实现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监管职能重要措施

由于我国国有企业传统等弊端,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特征缺失,不能以财务部代行其职责,必须加强二者建设,发挥其作用。上市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后定期对其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部,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审计部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与指导下,定期与不定期对公司财务管理、采购销售、合同管理、存货管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等方面进行审计与例行检查,并出具审计报告,及时发现或防范问题的发生,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持续规范运作,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稽核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子公司各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组织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公司主要内控制度的专项培训。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司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不断对内控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上市公司审计部不断提高审计涵盖面,审计范围要涵盖财务、采购、销售、合同、仓储、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同时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进行交流。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都要正式开展工作,根据要求和需求开展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自我评价公司严格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并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过程、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着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充分有效,总体上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为股东创造较大利益奠定了的制度保障。随着上市公司不断发展需要,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还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

五、结语

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权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征等不同角度人手,积极完善内部控制系统,这是现代企业制度下,满足公司治理所需,改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重要举措。但同时还应积极寻找新的完善途径,比如从监事会层面革新内部控制系统,或者重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体系的完善路径等,对于前者,应明示监事会工作程序,强化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通过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的专业经验加大监事会监督力度;对于后者,则应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规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对上市公司披露行为加以规范,并切实加大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等。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的探讨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造假案件的数量逐渐上升且金额也越来越大,影响面也越来越广。每一种现象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其复杂的原因,首先,有需求才会有供给,正是市场有对虚假信息的需求才会有上市公司的供给;其次,是上市公司为虚假会计信息付出的代价很小;再次,是大多数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失效,导致权力集中,缺乏制衡等。正是这些因素共同作用,才导致了这一系列的造假案。本文希望能通过对内部控制环境的改善和加强,来遏制此类事件的频频发生。

一、我国内部控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企业核心人员的个别属性和所处的工作环境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变得越来越重要,而作为信息的接受者、传递者和使用者的人无疑也变得越来越重要。要深入探讨目前上市公司核心人员的个别属性,需要引入经济学中对人的行为的研究。经济制度建立在人的心理基础之上,任何行为都需要不断地被激励,这种激励可以是物质的奖励,他人的认可,也可以是自我的认可。重要的是一个人必须感到其努力能带来自身福利的变化。为了激励行为者,必须让其能够获得自身的劳动成果,这是市场经济理念的一个基本点。

对上市公司核心人员的个别属性,笔者无法获取可信的资料,因此假定他们都是诚信正直、有正确的道德价值观的经济人。在此假定条件下,他们的经济行为将取决于其所处的环境,所有能影响合理性的经济人的因素,归纳起来也就是激励和约束的问题。正是由于激励与约束的扭曲,使得上市公司的核心人员利用虚假的会计信息在股市上“圈钱”,谋求自身利益的较大化。

(二)经营管理的观念、方式和风格

管理当局在建立一个有利的控制环境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下面三个方面的经营管理的观念、方式和风格,可能会极大地影响控制环境:(1)管理当局对待经营风险的态度和控制经营风险的方法;(2)为实现预算、利润和其他财务及经营目标,企业对管理的重视程度;(3)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所持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动。在不考虑其他控制环境因素的情况下,如果管理当局是受某一个人或几个人支配,那么,以上这几个方面的影响可能会增大。目前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控制现象很严重,而作为能够控制公司的大股东或者是内部人在缺乏相应的约束下,更容易出现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而利于自身利益增长的短期行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大股东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来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来抬高股价,不断从股市上获取巨额资金,受损失的只能是中小股东。

(三)董事会

董事会对一个公司负有重要的受托管理责任。在董事会里成立一个有效的审计委员会,有利于公司保持良好的内部控制。董事会监督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而审计委员会则监督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除了协助董事会履行其职责外,还有助于保障董事会与公司外部及内部审计人员之间的直接沟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而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看董事会能否发挥作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形式上是完整的,但从内部分析来看,不难发现其弊端。据有关调查表明,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100%为内部董事的公司占样本的22%,50%以上为内部董事的公司占有效样本数的78%,董事长和总经理一人兼任的公司占总样本的50%,由此可见,这种所谓的公司治理结构不过是给中小股民表面上的一个交代而已,几乎没有相互制约的力量。

(四)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企业自我独立评价的一种活动,内部审计可通过协助管理当局监督其他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来促成好的控制环境的建立。内部审计的有效性与其权限、人员的资格以及可使用的资源紧密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必须独立于被审计部门,并且必须直接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人事政策和实务

一个好的人事政策和实务,能确保执行公司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具有胜任能力和正直品行。公司必须雇佣足够的人员并给予足够的资源,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这是建立合适的控制环境的基础。公司职员的胜任能力和正直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有关雇用、训练、待遇、业绩考评及普升等政策和程序的合理程度。而我国上市公司有很大一部分是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因此在人员的聘用上或多或少都带有国有企业的色彩,同时也没有建立适合本企业的人力资源流转机制,加上外部的劳动力市场存在的约束不力,雇员极有可能产生短期行为。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浅谈论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及应对措施

论文关键词:公司管理 内部控制 现状 应对措施

论文摘要: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重大影响之下,我国公司面临的生存环境日益严峻,使得公司内部控制问题日益被人们所重点关注。因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效果好差,很大程度上与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科学有着很大的关联性。但是,由于人们对于内部控制缺乏清晰和统一的认识,使得我国公司的内部控制现状不容乐观。笔者作为重庆明爱沼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名会计人员,想藉此文提出一些有效应对内部控制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引言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一种制度性的规划和安排,是把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来,不能职责不清,而是要让公司的经营权与监督权相互制约。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实需求下,公司必须建立好内部控制制度,以应对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多元利益关系和主体对象,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以利于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有效实施公司的经营管理者政策,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种经营风险,预防各种潜在舞弊行为的发生。我国及时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颁布于三年前,在里面明确规定了对于公司内部控制的定义,统一了大家对于内部控制的认识,避免了不必要的误解和偏差。按照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在合理的范围内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而通过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内部控制的理论发展由来已久,已经成为现代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是从最初的内部牵制思想逐步发展而来的,随着公司经营实践经验的日益丰富,公司对内管理的加强以及对外社会需求的尽量满足,内部控制已经逐步发展成为自我检查、自我调整和自我约束的系统。它包含了经营性目标,财务报告目标以及遵循性目标。一个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至少应该具备以下五个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并且要分为两个层次,即管理者和所有者两个方面。但是,目前,我国的公司由于仍然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只不过是表面文章,但却忽略了其实施的有效性,使得内部控制制度缺乏一定的实用性和科学性,还有些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内容上有较大的局限性,忽略了风险管理、组织管理内容上的控制,甚至把内部控制等同于日常的具体管理,使得很多公司对于内部控制的内容显然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说相关机构和人员之间缺乏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制定不合理,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安排不合理等。此外,公司的内部控制方法也不够规范化,公司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甚至,有些公司的内部控制严重违反了控制原则,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也不够到位等。

三、努力构建现代公司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随着国际国内经济条件的日益开放化,我国公司的发展面临着日益开发和激励的市场环境和竞争,传统的经济体制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公司发展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出路。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公司面临的风险也较大较严峻,公司必须管控好潜在的风险性,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才能走向国际社会,与国际市场进行顺利接轨。这些都决定了我国公司必须尽快做好自己的内部工作,即建立健全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但是,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是盲目进行的,而是要遵循的一定的基本原则,才能构建好公司内部的控制体系。一般来说,现代公司应该按照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目标性原则,系统性原则,性原则,成本与效益、效率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前瞻性与引导性原则以及发展性原则来具体实施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1)公司负责人必须首先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制度对于公司资产安全与完整、防范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单位经济目标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从思想上首先给予内部控制建设一定的关注,然后,公司负责人要从行动上来积极投入到对于内部控制知识的学习和实践体验当中去,采取相关措施来领导实施并加强对于公司内部的控制,使得公司负责人起到领头羊的作用,保障会计及相关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公司还要认真贯彻执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针对其中的具体规定要严格执行,并结合各个公司自身的特殊性来确保内部控制的可控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规范的政策性、针对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作用。(2)公司里的会计及相关人员对于内部控制的执行和实施有着不可小觑的关键性作用,因为他们虽然不是公司领导和负责人,但却是具体的操作者,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因而,公司要注重对于会计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政策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及业务学习,努力把他们建成一支信息灵敏、指挥灵活、协调一致、高效运行的会计中坚力量。然后,公司还要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制度,并保障执行不走样,从而建立一个有着强大规范性的内部控制系统。(3)公司要加强以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制观念,加大会计法规的普法力度,使会计法规更加深化人心,并结合各个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丰富多彩的会计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公司营造一个全员知法、懂法、守法、执法的良好的内部机制环境。公司还要尽快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认真履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保障内部控制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地运行。此外,公司还应该加强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做好试点、指导、推广工作,促使各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4)公司还要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理清责任,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特点、规模、管理理念和经营战略、外部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来搞好公司内部的职责分工,明确职位层次顺序,保障信息沟通渠道流畅,从而充分发挥各级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运转的效率和效果。这样,公司才能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此外,笔者所在的公司既然是有限责任公司,就会涉及到董事会的建设。因而,笔者认为,公司还应该强化董事会的职能,建立一个独立、专业、有效的董事会,能够帮助公司内部控制在高层次上获得支持。监事会是由股东派出的,为了各个股东的利益,公司也必须加强对于监事会建设,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5)现代公司除了基本的生产经营以外,还要建设属于软环境的公司文化,因为公司文化是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一种无形的影响力量,能够潜移默化的影响到公司由上而下领导和员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因而,公司也必须注重对于公司文化的建设,努力培育一种积极向上健康的公司文化氛围,使得公司各个层面上的员工都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成为公司的主人翁,有利于引导他们自觉正确的履行责任,使控制环境逐渐与企业文化相融合。(6)公司还要建立一套严密而科学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这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性工作,明确的授权控制,不相容的职务分离,严密的审核制度以及建立严格而科学的业务流程控制。公司要根据经营活动的性质和重要性实行严格的职责划分和授权控制,建立授权管理控制体系,实现预定的目标。事实上,公司的预算管理也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公司还要实施预算管理,重构组织结构,建立预算决策机构,制定合理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的检查与评价制度,健全风险评价和监督机制,完善信息传递与披露制度,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更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融入传统文化“人本主义”思想,实现“自我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探讨

一、加强和完善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已经成为我国证券公司目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证券业是特殊的高风险行业,证券公司由于在证券市场上同时担任多种角色(发行中介、交易中介、投资者、融资者、信息提供者等)而处于证券业的核心位置,从而成为证券业风险的聚合处和汇集点。现代证券公司的业务具有高信用性、高流动性、高预期性、高虚拟性的特点,使得证券公司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和难以把握。

我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环境存在着严重的先天不足。一是证券公司赖以生存与发展的证券市场存在着诸多突出的问题;二是证券公司缺乏规范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随着我国加入WTO,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日益迫近,证券业发展环境将发生剧烈变化,在为我国证券公司走向国际化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的同时,也使其高风险的行业特征充分暴露。一方面,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动增强,证券公司将面对快速传递的全球性宏观经济风险和金融市场风险;另一方面,为改变目前因资本规模小、业务结构趋同、管理体制落后等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的劣势,国内证券公司将加大改革步伐,这意味着其将面对更多更新的不确定性。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规模扩张风险。为迅速壮大实力,缩小与境外同行的资本差距,证券公司将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发行上市等途径来实现跨越式增长。如果管理能力、管理水平没有同步跟上,就会演变成粗放型数量增长和外延式规模扩张,在防范和化解风险方面尤其显得薄弱。(2)业务创新风险。随着行业竞争的激化,证券公司为突破业务雷同、种类单一的瓶颈,纷纷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将从传统、单一的证券发行、经纪、自营业务拓展到金融产品的创新与应用中去。但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杠杆效应,若管理不善、经验不足,其风险也将是成百上千倍放大的。(3)网络运用风险。信息产业革命为证券公司的发展带来多方位的深刻变革,我国证券公司业已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开展网上在线证券交易,而随之而来的是网络安全、系统稳定性等问题,管理风险增大。

二、我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现状分析

我国证券公司起步较晚,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起步更晚。在证券公司发展的初期,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缺乏动力。一是工作重点和注意力过分集中于如何开拓市场,扩大业务,内部控制意识薄弱;二是在证券市场不规范、投机性强,证券业法规、法制建设滞后及业务监管不力的环境中,证券公司在利益驱动下不惜进行违规操作,违法操纵,根本无视巨大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但是经过多次恶性违法违规事件之后,特别是经历了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之后,无论是证券监管部门,还是证券公司,都深刻地认识到了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性,走上了探索建设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良性道路。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控制环境看:一是监管部门制度建设初见成效。从1997年出台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南》,1998年的《证券法》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一直到2001年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和《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为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指明了方向。二是证券公司的产权结构得到较大改善。通过增资扩股、重组合并,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明显向多元化发展,公司制衡的组织结构开始建立与规范。从内部风险管理体制建设看:一是逐步重视建设专门的风险监管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内部稽核部门等;二是逐步制定涵盖公司内部交易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自营等各项具体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保障各项业务依据授权进行;三是探索建立公司内部风险预警和控制系统,通过建立以指标VAR管理为目标的风险限额预警系统,寻求将公司经营风险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及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的具体办法;四是开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公司内部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

但是,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一是在管理理念上,没有站在影响公司生存的战略高度上重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部分证券公司领导在思想上甚至认为建设内部控制机制,是用条条框框束缚自己的手脚,不利于自己大胆工作,在行动中仍然重外延扩张,轻内涵发展;重业务拓展,轻风险防范;重部门短期经济利益,轻公司长远发展目标;重被动地迎合外部监管法规及制度的要求,轻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系统建设。二是证券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的有效程度明显不理想,缺乏确保各项制度得以履行的落实机制。比如虽然制定了明确的授权审批制度,但由于公司内部缺乏及时高效的信息传递机制,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越权行为。三是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合理,激励手段单一,主要表现为即期物质奖励,目标过于短期化,约束机制中的决策咨询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四是还需要花大力气建立集中统一、高效运转的资金管理控制体系。五是在重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大力发展网上交易等新业务的同时,对网络交易系统的风险控制与防范不够,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相互牵制制度。

三、加强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理论指出,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员工影响,旨在保障财务报告的性,经营的效果和效率以及现行法规的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动实现企业价值较大化或股东财富较大化的目标,而不仅仅局限在防范和控制风险与纠错防弊上。建设一个运行良好、高效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核心在于:一是要营造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良性运行的控制环境。控制环境的因素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员工的诚信原则、道德价值观及能力;责任的分配与授权;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等。二是能对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作出恰当评估,并相应设计高效的控制活动。证券公司必须围绕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报告等环节,对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自营和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加强控制,精心设计授权批准、资产保全、内部报告、人员素质、内部稽核等各项控制活动。三是要有及时、的信息生成与传递系统。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必须在合适的时间与地点辨识、取得的信息,并能在整个企业内进行及时沟通,以使整个企业的各个层次都能够恰当地履行责任。

依照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结合现今我国证券公司的实际,笔者认为,证券公司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育诚信为本的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1)继续拓宽融资渠道,引入各种性质的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本结构,彻底消除地域或部门行政控制的色彩,形成规范的制衡机制。(2)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企业的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体系中严重缺位的不利状况,强化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主导地位,突出董事会在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的核心作用。(3)大力推行独立董事制度,通过对董事会这一内部机构的适当外部化,引入外部的独立董事,以期对内部人形成一定的监督制约力,较大限度地维护所有股东的权益。(4)明确董事会内部分工,设立独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使其在公司内部审计、预算编制和控制、薪酬激励机制的建立、投融资决策等一系列对内部控制至关重要的活动中发挥监控作用,从而有利于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提高,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及保护所有者资产的安全和完整。(5)实施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实行职工持股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机制。

2.培育诚信为本的企业文化。(1)要以人为本,培养企业每一个员工的诚信意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无论多么,毕竟是人制定的,一定存在着漏洞。依赖规章制度,并不能解决问题的全部。真实、是规章制度的要求,但同时肯定也只能是与诚信共同作用的结果。人是最为关键的因素。企业内部控制的较高境界(目标)就是每一位员工能够做到自我控制,自我管理。必须强调沟通和感情的交流,消除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隔膜,从而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2)要明确和落实诚信责任。通过制定、完善制度、规则,明确提出各个层次的人员在企业运作中的诚信要求与责任。要通过经常性的检查监督促进有关各方切实履行诚信义务。要依法依规对违反诚信的人员进行制裁,真正落实诚信责任。

(二)建设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设立良好的控制活动,系统建设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1.建设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1)建立与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相适应的多层次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董事会、管理层、各业务部门,从职能部门一直到各个风险控制单元或关键控制点等多级控制结构,同时也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或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风险管理架构。(2)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建立按业务类型划分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网上交易业务等业务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以及建立按企业重大决策活动内容划分的投融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职能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3)建立风险管理的落实机制。充分运用现代化的财务管理手段,围绕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报告等环节,使风险控制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包括建立证券公司内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完成公司风险的识别与量化,分别把握公司风险的总体水平和各业务种类的风险水平。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违反制度可能付出的成本,远远高于可能得到的收益。

2.设立良好的控制活动。(1)梳理工作流程,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实现定岗、定人、定责,使每一员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互相监督。(2)明确关键控制点,实施重点监控。对在业务流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的控制环节,进行重点监控。(3)实行授权授信控制,明确授权批准的范围、层次、责任与程序。(4)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体系。(5)完善文件记录控制,建立全员岗位说明书、业务操作规程手册、授权审批权限等文件,对要求进行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和措施都形成文字材料,有据可查。

(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公司内部集团化、网络化、一体化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

建立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司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技术基础。建设良好的集团化、网络化、一体化的管理信息系统。(1)要将公司内部控制的思想和标准固化在软件程序之中,实现控制标准与业务处理控制的一体化,从源头上减少管理偏差或错误,规避企业经营风险;(2)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信息的时效性,较大程度地做到企业内部控制信息的实时传递。管理信息系统要能够按照内部控制系统的需要识别使用者的信息需要,在此基础上收集、加工和处理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及时、和经济地传递(包括向下的、向上的和横向的沟通传递)给企业内的相关人员,使他们能够顺利履行其职责。这样,企业的每一名员工就能够清楚地了解到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知道其所承担的责任,并及时取得和交换他在执行、管理和控制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信息,从而明显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包括有助于控制标准的建立和修正,控制活动成效的评定,控制报告的拟定以及改进建议的及时传达。(3)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一定要有助于实现集团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集约经营和集成监控,从根本上改变证券公司内部以前普遍存在的资金分散,违规使用的落后的资金管理状况,优化证券公司内部资金资源配置,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沉淀,在较大程度上控制资金违规风险,提高资金规模运作效益。

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行对国民经济的安全至关重要,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运行的中枢,其运作规范和健康发展问题自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保障证券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须从加强外部监管和强化内部控制两方面人手。国内外证券业的发展实践证明,外部监管固然是十分必要的,但证券公司自身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则是根本性措施。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浅议新时期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

【摘要】本文首先指出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新时期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

近期的管理理论研究表明,内部控制是管理层为了把错误降到低,并有效进行监控而建立的对业务经营活动的检查和相互制约的机制。早在1997年,为防范金融风险,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就制定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的金融机构,也包括保险公司。因此保险风险控制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必不可少的内容,保险公司也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保险公司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其目的主要有三:一是保障保险人的偿付能力,防止保险经营的失败;二是保障保险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三是保障保险经营的效率,提高被保险人的利益。需要从政府、保险行业、社会等各个层面对保险公司、保险经营活动和保险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分为政府保险监督、保险行业监督和保险信用评级三个层次。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险监督是一种外在的、强制的监督,而公司内部控制则是内部的、自觉的监督。从要达到保险监督的目的来看,外在的监督只有通过公司的自我约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自我约束是保险公司内在的、对保障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层次,而自我约束能力又取决于及时、有效的内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与保险监督管理是一个事物的两个层面,前者是内因和根据。

二、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建立在授权、转授权制度基础上的分层次多级管理,并未明确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而是直接列出了内部控制的内容。即内部控制还限定在业务项目如险种或部门层次上,缺乏采用内部控制

要素的观念,按照业务循环或作业流程来设计动态的内部控制机制,往往容易造成以下问题:

(一)保险公司不重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

目前,一些保险公司领导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意识淡薄、认识简单化。有的认为内部控制就是由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问题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重视“亡羊补牢”式的事后监督,而轻视“未雨绸缪”式的事前防范,更忽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式的动态事中控制,因此出现事故、案件屡禁不止的现象。

(二)对业务流程的控制不足

这主要表现在:有些保险公司的管理层认为规章制度既已制定,下面照章执行即可;还有一些管理者把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对立起来,认为加强了内部控制就会影响到业务的发展,把内部控制与公司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对立起来,缺乏把内控工作作为一项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以重视的意识。

(三)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过于放松

具体表现在:在财务上重会计核算、轻预算管理;承保业务上重“风险”合规判断、重要素是否齐全,轻风险管理指导和风险的评估工作;理赔上重赔付速度,片面强调结案率和结案速度,轻理赔质量。

(四)缺少检查评估和具体处罚条例

据笔者观察,目前一些保险公司比较重视自查和各类工作的常规性检查,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于责任划分不清、碍于情面或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作怪,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文件通报也是“隔靴搔痒”,不能切中要害,更缺乏必要的处罚力度和连带责任的追究制和问责制,致使内部监督和控制失去性和严肃性。

三、新时期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内部会计系统和内部审计控制

在会计制度框架内建立适应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统一下级公司的核算口径,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与方法,遵循会计制度规定的各条核算原则,同时建立内部审计,主要有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在企业应保持相对独立性,应独立于其他经营管理部门,好受董事会或下属审计委员会的领导。

(二)完善预算和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业务流程体系

保险公司应抓好预算体系的建立、预算的编制和审定、预算指标的下达及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落实、预算执行的授权、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预算差异的分析与调整、预算业绩的考核等环节;公司还应建立以核保、核赔、投资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双人勘查、交叉复核、分级核损、终审归案”的原则,防止假赔、骗赔案的发生。严格控制高风险、低流动资产比例,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和现金流量管理。

(三)着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体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障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职、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为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保障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内控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1.应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并以此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障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2.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地预测,有效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3.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进行控制。

(四)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保险公司应该具备全球化的战略眼光和合作意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低成本、产品、服务、较大份额、较高利润,是内外资保险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标。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合作,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从管理的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1.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控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控管理的意识;2.应注重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3.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4.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

四、结束语

内部控制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功犹如翅膀与飞翔,有翅膀的不一定会飞翔,但会飞的一定有健硕的翅膀。因此,各保险公司应积极探讨适合本公司的内控机制,促进保险经营再上一个新台阶。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

【摘要】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较简单,缺乏自愿披露的动力,这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机制问题。应建立由管理当局强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报告的机制,以加强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促使上市公司注重内部控制管理,进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出现了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违法事件的屡屡发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严重缺位或失灵。内部控制是影响公司经营状况和会计信息性的重要因素,愈演愈烈的造假丑闻使我国监管机构已经意识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

为了解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状况,笔者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不涉及招股说明书中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情况。鉴于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年度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高于一般性上市公司,笔者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年度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状况进行分析,同时随机抽取了沪市、深市上市公司(非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各100家作为研究对象。

(一)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总体情况

调查的207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92家公司(92.75%)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15家公司(7.25%)未披露相关信息。200家一般性上市公司中,有185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但都是简单的一句话,类似“本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的语句。7家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都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含量比一般性上市公司较多。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

在披露了内部控制信息的192家公司中,有173家(90.11%)公司是通过监事会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只有2家公司通过董事会来披露,另外有3家公司既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又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

由于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因此由会计师事务所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5家公司均是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207家公司中由董事会披露信息的有19家,其中7家是证券公司和银行,一般性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自愿披露的只有12家,这和证监会没有对一般性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有强制性披露要求有关。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尚缺乏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动力。

(三)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

前面已经分析了一般性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状况较差,仅仅由公司监事会披露简单的内部控制信息,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因有特殊披露要求,披露的内容较为详细。

证监会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具体披露内容没有做出相关规定,这就造成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会虽然都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披露,但是他们在披露的内容方面却存在较大的差异。

1.内部控制制度描述的侧重点不同

被分析的公司中,有57%的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描述只是泛泛而谈,其余43%的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较详细的描述,但是披露的侧重点不同。

2.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缺陷未披露

多家公司都没有承认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缺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会随着环境、情况的改变而发生改变,如果在董事会报告中仅仅声明内部控制有效,可能会使信息使用者产生某种误解,认为内部控制可以防止舞弊,并持续有效。

3.内部控制的不足及改进措施较少披露

只有少数公司在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了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及其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而其他公司的董事会均认为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现出了较好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多家公司都没有提出进一步改进内部控制的措施,只有简单一句表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决心。

4.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的表达方式不同

由于证监会没有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报告需对外披露,因此笔者翻阅的年度报告全文中只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性意见。在分析的几家公司中,只有少数公司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性意见。这几家会计师事务所都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发表了肯定的意见,但具体到表达方式上却又各不相同。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情况调查,笔者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化严重。一般性上市公司缺乏自愿披露的动机,披露往往只有简单的一句话,而上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披露的内容之间不具有可比性。笔者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可以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的外部原因

1.缺乏各界认可的内部控制规范

近几年,为严格监督公司建立和加强内部控制,我国各主管部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规范,但是,这些规范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理解并不统一,相互之间并不衔接甚至存在冲突。比如:财政部2001年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试行)》将内部控制定位于内部会计控制,上市公司如果根据此规范来建立内部控制,主要从各业务循环活动的情况(如: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对外投资、筹资等业务循环)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而证券公司如果按照证监会2003年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来建立内部控制,则主要从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几个方面来评价内部控制,并披露相关的内容。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4年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9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价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只是从审计的角度了内部控制规范,无法作为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直接依据。由于缺乏各界认可的内部控制规范来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和评价内部控制,导致上市公司在建立和评价内部控制时缺乏统一的标准,披露的内容不具有可比性。

2.缺乏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定

我国监管机构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主要是出于改善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完善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保障证券市场有效运行的考虑。但是由于这些规定没有明示披露的范围、内容、方式以及时间等问题,使得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存在较大的选择性和随意性,造成各个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形式化严重,降低了投资决策的有用性。现行规定对所有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都缺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格式和具体内容的详细规定与统一要求。除此之外,尽管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规定中,对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定较为严格,要求也高于一般性上市公司,但是并没有具体指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当不披露或披露不实的内部控制信息需要上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时,公司内部容易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对于其他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现行规定要求上市公司的监事会仅就“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表独立意见,并没有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发表意见,信息披露的规定过于简单,并且,现行规定依赖于监事会作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笔者认为,监事会并非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建立并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是管理当局的责任,监事会发表意见仅仅是对管理当局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的一种监督。这些规定容易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形式化,一定程度上为减少公司相关信息的披露和管理当局逃避责任提供了机会。另外规定也没有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发表意见,因此难以保障公司披露信息的性。证监会对招股说明书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仍然缺乏格式和内容的详细规定,不利于信息使用者获取信息。

3.缺乏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操作方法

现有规范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有具体的执业标准来指导其进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9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是中注协对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审计中内部控制测试的规定。内部控制测试与内部控制评价根本不是一回事,前者是通过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了解、测试来评估控制风险,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范围,进而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后者是注册会计师直接对内部控制是否完整、合理、有效进行评价。因此,这些规范都不能作为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此外,虽然中注协于2002年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但是该指导意见只是说明了内部控制审核的依据,规定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但是并没有涉及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操作方法,因此不能回答注册会计师应该对上市公司的哪些控制内容和要点进行测试,以及根据什么确定测试结果对应的评价意见类型。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评价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时往往无所适从。

4.缺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督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所出现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定本身存在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还缺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督。管理当局应披露而不披露或者披露了不符合实际的内部控制评价意见时,管理当局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如果提供了不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的评价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国在这些方面的规定尚处于空白阶段。不遵循规定却没有相应的法律监督规范进行惩处,会造成公司继续不披露、少披露或披露不实的内部控制信息,对投资者的决策不起任何作用。

(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的内部原因

1.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作用认识不足

我国证券市场还很不完善,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公司治理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体制的弊端造成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还没有市场化,加之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观念的更新速度较慢,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作用还认识不足。不少上市公司只是形式上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较差,因此,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积极性当然不高,大多数情况下的披露都是以满足证监会和交易所方面的要求为己任。

2.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成本的考虑

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往往会有成本因素的考虑。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必然会涉及成本的支出。一般提供内部控制信息会增加两类成本,一是上市公司直接承担为提供内部控制信息而发生的一切支出,比如评价、报告的成本等,这与评价、报告的范围、频率有关;二是同行业竞争公司的模仿给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公司所带来的成本,比如丧失竞争优势等。因此,出于成本的考虑,上市公司即使在强制披露的情况下,也往往选择以最少的成本进行披露。当以较少的成本进行披露时,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往往没有实质性的内容。而在自愿披露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宁愿选择不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以节约披露成本。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提出由管理当局出具内部控制报告的构想。

通过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没有得到切实有效地执行,一方面是由于相关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定本身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另一方面还在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动力不足。内控警钟的频频敲响显示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薄弱。我国目前的状况是监管机构如果不对内部控制信息做出强制性披露的要求,多数上市公司没有自愿披露的积极性。鉴于内部控制信息的重要性日益显现,笔者建议监管机构应强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使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加强信息向公众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这样一方面促使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另一方面使投资者获取更多与决策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目前,内部控制的信息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后负责披露,也可以由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后负责披露。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分析,笔者赞同由上市公司管理当局通过自测、自评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这主要是因为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并不能过分依赖于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更多的责任仍在于公司管理当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有效执行。监管机构强制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可以增强管理当局内部控制的意识和责任,使其意识到建立并保障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是管理当局责无旁贷的义务。管理当局对公司整个内部控制系统的运作情况进行评价,可以了解公司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如果在评价的过程中发现内部控制系统存在薄弱环节,管理当局可以从公司自身的情况出发,提出适当的改进建议并予以实施,防止舞弊的产生。那么管理当局应以何种方式来进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呢?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方式,可以包含在董事会报告或监事会报告中,也可以单独提供,即所谓的内部控制报告。为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可比性,便于投资者识别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我国监管机构可以强制上市公司以报告的形式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同时监管机构还应当制定内部控制报告的遵循标准,比如内部控制报告的范围、责任主体、时间和内容等等,以规范上市公司的披露行为。各个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及监督各有特色,如果不对内部控制报告的相关内容和格式进行规定,那么上市公司披露的内容之间不具有可比性,同时也不排除有些公司在不能说假话的情况下采取对内部控制的某些问题不予披露的政策。因此,为提高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便于投资者识别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管部门应当制定内部控制报告的遵循标准。

内部控制报告的建立和健全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虽然内部控制报告的提出会增加上市公司的成本,包括时间、人力和财力的投入,但是从战略的角度来看,好的遵从管理意味着经营得更好,内部控制报告所带来的改善经营效率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远远超越它本身。内部控制报告作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一种方式,不仅仅是概念上的改变,更是一种从公司内部控制的角度来提高财务报告质量的新理念。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闽南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问题探讨

摘要 良好的内部控制有助于组织降低隐患与意外,实现其目标。本文结合民营上市公司的特点,界定了民营上市公司的含义和基本特征,在分析闽南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健全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机制

一、民警上市公司的界定及基本特征

从经济发展的总体过程来看。民营企业最初是与国营企业相对应的企业类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国营企业概念逐渐被国有企业所取代,但民营企业这个概念却不但独立保存下来,而且内容还不断丰富并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叫法。目前,学者对民营企业概念的界定并无统一看法。有的依据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有的依据企业的产权关系、有的依据企业的资本构成、有的依据企业的经营模式。

尽管如此。从产权和企业理论的角度看。民营企业作为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则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其基本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一是民营企业一定是以盈利为惟一目标并依市场原则来运作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二是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形成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即建立在产权关系和产权制度基础上的,这种治理结果能够代表各方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形成较为合理的约束和监督制度;三是民营企业拥有较为灵活的内部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能够保持与市场机制的自然和谐。并在追逐利润较大化动力的驱使下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不断的技术创新。由此可见。民营企业是一种与国营企业相对应的新型的社会所有制形态,它在概念上既不等同于个体私营企业。同时也不排斥国有企业。

本文从产权的角度给出民营企业的概念,即民营企业是与国营企业相对应的一种企业类型。是民间主体经营,除国家投资、国家经营企业以外的企业形式。在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从产权制度的角度来讲有四种形式的民营企业:私有民营、集体民营、股份制民营和国有民营。民营公司则是上述民营性质的企业中符合公司注册条件的部分,包括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民营公司。民营上市公司则是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股票的民营公司,本文把民营上市公司界定为除国有上市公司及外资上市公司之外的其他所有上市公司。

二、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闽南民营上市公司经过长时间的经营,已积累了一定的内部管理经验。一般来说都有一定程度、一定范围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业务基本都有章可循,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笔者调查问卷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一些闽南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结论。

(一)控制环境先天不足

良好的控制环境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基础,它奠定了组织的风纪和结构,并且涉及到所有活动的核心——人。环境的好坏常常从更广泛的范围影响内部控制的效果。从问卷的调查及实地考察中,笔者看到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环境不是很理想,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 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结合《公司法》对公司制企业法人结构治理的规定和2001年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模式提出的具体要求。我国民营上市公司都在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治理模式。虽然都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和相应制度,逐渐向规范的现代公司制度靠近,但是家族控制的特征仍很明显,所有权和控制权重迭。实际控制人具有。

2 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不够重视

民营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重视不够、控制意识不强、控制环境不够理想。具体表现在:(1)自身缺乏对内部控制的了解和认识。也不重视加强企业员工的内控意识,从而使整个公司缺乏内控理念。(2)大部分经营活动虽然都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不健全。(3 j虽然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而且也较为,但仅仅停留在纸上而不严格执行、不能落到实处。

3 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够科学

在内部控制中。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内部控制的合理和有效性取决于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人。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实务能确保执行公司政策和程序的人员具有胜任能力和正直品行。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涉及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薪酬等内容。但通过对民营上市公司财会人员的调查发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特别是财会人员理论知识水平亟待提高。

(二)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风险管理是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效率和效果的重要环节。风险管理控制成功与否直接影响企业收益。最终影响企业价值。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对风险进行识别,对风险的性质、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的频率作出合理评估,以及对风险进行控制。从调查的结果来看。民营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重事后的风险控制、轻事前的防范;重经营风险、轻行为风险。

1 事前较少实行风险预防机制

闽南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偏向于保留或承担某些方面的风险(启动新项目等)。虽明知有风险存在而未加处理。在他们的意识中,冒险能获得收益,故权衡利弊后,不采取行动预防风险;偏向于在风险发生后采取补救措施加以控制。

2 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不健全

风险包括经营风险和行为风险。民营上市公司中对资产保管、错误、疏漏、延误、舞弊等传统的风险即经营风险,一般有风险识别机制;但是对于拙劣的人力资源政策造成的生产力受损的行为风险却很少进行识别和评估。

(三)内部控制活动中方法和内容存在缺陷

1 会计控制方法不完善、执行不力

有些岗位职责划分模糊,可能产生“自由区域”,也缺少协调各部门工作的机构。授权和审批程序上,由于考虑了问题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等原因,权限一般高度集中,特别是在各项支出上,“一支笔”审批现象普遍存在。虽然各单位都建立了会计系统。但是不适当或执行不严格的情况不少。不能很好地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作用。资产的保管制度执行不力。盘点制度未严格执行,财产被集体或个人侵占、侵吞的现象时有发生。未严格执行预算制度,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等不符合程序。造成投资时点、投资规模不合理,支出超标经常发生:对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未及时处理,也很少有预算执行改进措施。未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对于执行内部控制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人员没有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内部控制的部门和人员也没有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无法调动企业各部门、机构人员认真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积极性。虽然各公司都实现了会计电算化。但是网络安全也存在隐患,不能发挥对各项活动的监督与控制作用。

2 内部控制内容不完备

从问卷的数据上看,闽南民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还比较薄弱,不够广泛,还处在初级阶段。在制度的建立上,比较重视货币资金、资产保管、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方面的控制。而对工程项目、对外投资、筹资、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却不那么重视,这不符合科学的企业管理要求。在制度的执行上,执行不力的现象普遍存在,各种内部会计制度只是作为写在纸上的东西,未落到实处,只是表有其名。

公司领导内部控制意识淡薄,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人责任感也不强,使有章不循的现象成为“自然现象”。

三、闽南民营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

(一)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1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及时,淡化内部治理结构中的亲缘色彩。限制高管层之间。高管层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高管层、董事会、监事会与实际控股人之间过量的直系亲缘和旁系三代以内的关系。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

第二,强化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鼓励董事会吸收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引进外部独立董事,并且改变独立董事由大股东推荐的做法。保持独立董事的真正独立,强化董事会负有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职责。改变监事会是从属的被领导的思想,保障监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和构成比例的合理性,使监事会发挥监督董事会和经理层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作用。限制董事会和经理层独揽大权。

第三,弱化控股股东的影响。闽南民营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很普遍,而控股股东往往控制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掌握了企业的控股权、经营权和决策权。容易产生不按内部控制规范执行各项业务的情况。因此弱化控股股东的作用势在必行。可以通过限制控股股东在企业中的权利。强化中小股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表决权来实现。

2 转变管理者的理念,提升管理者的素质

公司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态度是影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只有公司的管理层从根本上认识到内部控制作用的重要性、重视内部控制,才能认真组织与领导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工作,并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采用相应的管理政策与措施以保障制度的切实执行,保障内部控制制度得到充分的发挥。管理层负责公司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因此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闽南民营上市公司要提升管理层素质,需要明确制定管理者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并要求管理者具备这些资格。首先,在人员招聘上。可利用外部经理人市场,从外部经理人市场招聘能力强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人才;其次,对于在岗管理者,定期对其素质进行综合考评,对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管理者,应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甚至撤职。以增加管理者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压力;再次,为管理者提供各种学习机会。使他们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知识水平,以满足岗位的需求。

(二)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1 认清风险管理机制的责任主体

只有认清了风险管理机制的主体,才能更好地督促责任主体建立并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框架中,董事会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因素,在企业风险管理方面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对风险管理负总体责任。

2 增加风险主管或风险经理职位

风险主管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分类与企业经营、财务有关的风险信息,帮助其他经理人报告企业风险信息。同时,风险主管也需要和其他管理人员一样。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建立起风险管理体系。

3 建立风险预警与风险报告制度

建立企业风险预警体系,并建立红黄牌风险警示制度;完善企业风险报告制度和报告流程,定期检查风险,并检查在新的环境下原有的风险处理方法是否适用;及时评估并报告企业风险状况,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进行企业风险管理。强化风险控制。

(三)建立良好的控制活动

1 明确职责分工

严格按照不兼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相互牵制的机制,以有助于防止同一员工在履行多项控制时发生错误和舞弊的可能,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还可以实行强制轮岗休假制度,以有助于发现前任员工的错误、舞弊等行为。

2 适当授权审批

改变高度集权的管理方式。适当的分权不仅可以提高效率、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也可以降低成本。授权应区分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对于普遍适用于某类交易或活动的一般授权,可以授予相关部门或岗位审核批准的权利;对于适用于特定类别的交易、活动或超过一般授权限制的常规交易的特别授权。实行集体决策的方式。授权审批还需要明确规定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公司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审批人应当严格按照授权批准权限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越权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权审批的事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3 强化预算控制  预算管理是实现内部控制的重要基础。预算体系不是一个简单的指标体系或指标分解下达的过程,在预算体系的运行中内含着各种机制作用即预算机制。预算机制是一种利益动力机制、责任约束机制、责权利协调机制、整体利益的保障机制(谢志华,2d04),它包括编制、执行、计量、分析、报告、奖惩、鉴证和技术支持八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前五个模块形成预算管理的循环,后三个模块则是预算管理系统运行的条件。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的现状及问题

【摘 要】 本文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分析美国和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制度背景,着重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当前经济危机大环境下如何完善内部控制鉴证的建议。

【关键词】 内部控制鉴证; 问题; 对策

一、引言

近年来,企业内部控制日益受到重视,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这部被专家称作中国版萨法的颁布,意味着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将取得重大进展。但由于企业在内部控制设计层面、执行层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内部控制鉴证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同时也有利于监管部门从企业外部对其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从而规范资本市场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利益相关者对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需求将呈现扩大趋势。

五部委就若干配套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即包括中国注册师协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鉴证指引”)。由于该指引尚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有些问题还存在分歧,企业和相关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鉴证工作时仍存在很多障碍。

二、内部控制鉴证发展的制度背景

(一)内部控制鉴证在美国的发展

21世纪初,安然、世通等舞弊事件的发生,极大地动摇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为强化上市公司的责任,美国国会于2002年7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302和404条款规定,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类似职务者必须书面声明对内控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负责,并要求随定期报告一同对外披露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该报告还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这标志着美国公司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报告由以前的自愿性披露改为强制性披露。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于2004年3月审计准则第2号《与财务报表审计结合进行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s2),就鉴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作出详尽规定,并提出了将两者整合鉴证的理念。至此,现代审计也走进财务报告鉴证与内部控制鉴证并重的新时代。自as2实施以来,pcaob一直密切关注其进展情况,关注结果显示,as2的部分条款存在问题,于是,pcaob于2007年审计准则第5号《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s5)取代as2。as5的主要目标是要求审计师能够将审计资源重点投向高风险领域,同时力求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导致报表重大错报前被发现。

(二)内部控制鉴证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对内部控制开展鉴证最初来自于证监会的要求。在2001年以前,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需求主要局限在拟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领域,而后证监会以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形式要求,将对内部控制鉴证扩大到了在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及申请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范围。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起,我国相关证券和金融监管法规开始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独立鉴证或评价。2002年2月,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核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障执业质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当时理论界和实务界以及管理当局在内部控制鉴证性质界定、评价标准、评价内容以及评价涉及的时间范围等方面都存在较大争议。《指导意见》虽然在技术层面对内部控制鉴证给予了指导,但距离监管层、投资者对内部控制鉴证的本质需求还有差距。

从2002年至今,我国证券金融监管法规已有了很大的变化,内部控制规范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的颁布,对注册会计师进行内部控制鉴证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也为内部控制鉴证提供了操作层面的规范指南。

三、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的现状及问题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披露现状

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具有强烈的需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有助于帮助预期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有助于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有助于增强财务报告的性并防止企业重大舞弊等。

目前我国监管机构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控信息,而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未作强制性披露要求(ipo公司除外),即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仍属于自愿披露范畴。据林斌、饶静(2009)统计,2007年沪深两市有186家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内控鉴证报告,而且审计师出具的内控审核评价意见均为无保留意见,认为被审单位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同时发现质量越好的公司越有动力通过对外披露鉴证报告向市场传递其品质的信号。

(二)开展内部控制鉴证存在的问题

中国在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开展内部控制鉴证的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和障碍,对这些问题的正确认识有助于相关执行者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鉴证工作,使其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进而避免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目前开展内部控制鉴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内部控制鉴证规范的法律级次低。《公司法》和《证券法》没有明确要求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及其鉴证制度。目前,证监会主要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要求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006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从2006年年度报告起披露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发表评价意见。

2.内部控制鉴证标准缺失。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推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由于条块划分和行业限制,不同的监管部门出台了不同的内部控制监管规则,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和内容的规定也各不相同。直到2006年7月15日,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起成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才开始制定中国规范统一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而笔者认为,《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只是一般性指导意见,将其作为注册会计师广泛实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执业准则还有待商榷。内部控制鉴证首先需要一套评价标准,中国到现在还没有形成一套内部控制鉴证的标准体系,严重制约着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发展。

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中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尚不完善,目前中国大多数公司属于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由于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不要求强制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所以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鉴证就缺乏必要的动力与强制性。要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就必须强制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同时强制进行内部控制鉴证。

4.内部控制鉴证工作环境较差。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也必然会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这就加大了内部控制鉴证的执业难度。现在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如审计执法、取证的强制措施规定较少;经济处罚权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此外,注册会计师相关执业能力有限也给内部控制鉴证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鉴证的举措

基于目前国际经济危机的大环境,结合中国内部控制鉴证的现状和问题,笔者现对完善中国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具体举措提出建议:

(一)确立内部控制鉴证制度法律法规地位

针对相关内部控制鉴证制度法律级次较低的现状,应当在借鉴国外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强制实行内部控制鉴证的法律法规,或者在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和《证券法》中对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针对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实施鉴证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建立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的执业准则

随着《基本规范》的正式,以此为纲领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标准框架将逐步建立起来,尽管《鉴证指引》目前尚存在不尽成熟完善之处,但这仅是发展中的过程。未来经征集各方意见修正的《鉴证指引》的实施,必将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规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

随着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应该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内控报告及其鉴证报告,以使利益相关者能够借助该报告判断公司的管理情况和财务报告质量,同时督促上市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并借以减少重大财务错弊。其他非上市公司,可由其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决定是否对外提供内控报告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核意见。

(四)提升注册会计师相关执业能力

随着内控报告鉴证业务的不断深入开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进行内控报告的鉴证工作。目前,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还缺乏评估内控制度的专门人才。因此,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审计人员应深化对内控报告鉴证业务的执业内容以及评价标准的掌握,学习国外开展该项业务的先进经验,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素质。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中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比较

【摘要】文章从中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入手,通过对两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比较,说明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

【关键词】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定期披露 分部披露 预测性披露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其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使投资者能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决策的一系列制度。在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证券监管体系中,信息披露制度是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监管制度。在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还很不规范,有必要借鉴国外发达、完善的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众所周知,美国证券市场是世界上较大、具透明性,也是具有影响力的资本市场。美国资本市场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其成功的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的重点即是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本文主要从两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制度来进行比较,并对我国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一、中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

1、美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现状

美国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经过了长期的过程。2002年以前,美国实行的是自愿的信息披露制度。2001年,安然事件和世通事件以及一系列会计丑闻引起了美国股市的巨大波动。2002年7月30日,布什总统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标志了美国新的资本监管时代的到来。相比以往的信息披露制度,该法案有三个方面突出的内容:

(1)将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纳入强制信息披露的范围之内。

(2)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需要由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证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对管理当局的自我评价进行测试并做出报告,确定其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充分合理的保存会计记录并对实施测试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违规进行描述。

(3)强化了上市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对财务报表的性和内部控制的责任。

可见,美国上市公司现行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保障,并提供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内部控制报告。信息披露也由原来的自愿披露转入强制披露阶段。

2、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现状

根据机构性质的不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又有所不同。对于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规定,这类机构在年度报告中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做出说明,并且应该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价报告。对于一般上市公司,根据2005年证监会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发表意见,对于年报摘要,允许公司监事会在认为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条件下免于披露。可见,我国针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监管要严于一般上市公司。

二、中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比较

1、中美上市公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比较

在证券发行方面,美国大部分州实行的是注册制。注册制主张信息披露,其含义是发行公司应该公开与投资判断有关的情报。我国在证券发行主要实行保荐制,即发行公司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由一至二名经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机构(即上市推荐人)推荐并出具上市推荐书。

注册制和保荐制的不同,使得两国上市公司在发行信息披露上有很大差异。首先,注册制规定几乎所有的信息都要、充分、及时地披露,并对披露信息的文件格式都有规定,而保荐制下,保荐人负责确定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辅导发行公司董事了解并承担公司上市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协助起草上市申请书、上市推荐书,确保上市文件真实、正确、完整,协助股票上市等,其信息披露细致度不如注册制。其次,注册制规定,在注册资料送达监管部门前,不得从事任何市场推介和承销活动,在等待监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阶段,发行人与承销商可进行宣传并作口头要约,与潜在投资者接触,但不得进入实际销售过程。保荐制没在此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在证监会批准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公司大多会在报刊上作企业形象连续报道,亦会透露将要发行上市的信息。另外,按注册制进入证券市场的门槛较低,但是一旦违反信息披露的规定,处罚比实行保荐制的国家要严格。

2、中美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的比较

(1)定期披露制定的比较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范的规定,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主要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及报表注释、公司业务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等。美国10一k格式“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我国的年度报告相似,但是其内容比我国规定更加完备和充分。具体来讲,我国公司组织形式是双层制,设立监事会,而美国公司组织形式是单层制,没有设立监事会,所以美国年报中没有监事会报告。从年报准则上看,美国年报准则更加具体,更重分析,能给编报人员更多指导。比如,在年报中披露登记人的董事和经理时,美国要求披露董事身份、经理身份、重要雇员身份、从业经历、法律诉讼事项、审计委员会身份等,对于这些重要人员之间的关系,要做具体的说明。相比而言,我国年报准则第26条“公司应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要求披露基本情况、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经理和在除股东之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或者兼职情况,对这部分内容的规定十分简单。

(2)分部信息披露要求的比较

197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简称sfas)” 14号 “企业分部财务报告”,后又陆续颁布了sfas18号“企业的分部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表”,sfas21号 “对非公开招股企业中止报告每股收益和分部信息”,sfas24号“在其他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所列示的财务报表上报告分部信息”和sfas30号披露主要客户的信息等,对sfas14号做出了一系列补充和修订。在美国的招股说明书中,遵照《s一k》条例,应披露较为详尽的行业分部信息和地区分部信息。依据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其披露信息一般包括营业收人、利润、可辨认资产、资本支出、折旧费用、分部间营业收人、重要活动披露、交易定价基础、可报告分部最小规模检验等诸项内容。

相比而言,对上述披露内容的要求十分简单,财政部至今未就分部报告制定专门的会计准则予以规范,这都使得我国对分部信息的披露很不充分。首先,招股说明书上缺乏分部信息的披露要求,没有披露分部信息的规定。其次,年度报告上对分部信息披露的规定不详细。只要求“公司董事会报告”中的“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的明细项目,应当“分别按行业、产品、地区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人、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情况”,“应说明占公司主营业务收人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业务经营活动及其所属行业”。

(3)预测性信息披露要求的比较

1978年,美国sec了准则以鼓励预测性信息的披露,并于1979年采纳了安全港制度,该制度规定,发行人披露的公司盈利预测应当符合诚信原则和具有合理性,如果实际情况与预测不符,发行人只有被证明违反诚信原则才承担责任。现在,预测性信息披露在美国不但受到鼓励,而且普遍被认为有助于保障投资者且符合公众利益。

我国现行证券法规将预测性信息披露分为发展规则和盈利预测。前者指发行人已制定的有一定依据的、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安排。后者指在一般经济条件、营业环境、市场情况。发行人生产条件和财务状况等进行合理假设的基础上,本着审慎的原则对会计年度净利润总额、每股盈利、市盈率等财务事项做出预测。在实际的操作中,我国上市企业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必须提供盈利预测信息,属于强制披露,但是,没有相应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保障,目前很难保障预测信息公平性、公证性和公开性以及信息的可信度。

三、完善我国上市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议

1、关于法律体系和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主要通过《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刑法》等法律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但是在法律体系上还存在一些漏洞,执法力度不强。首先,在现行相关法律规范中,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辅之以刑事责任,较少涉及民事责任,故未对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负责条件和责任适用等基本问题做出具体规定。这种以行政责任为主体的责任体系显然难以起到有效的惩罚和威慑作用。因此,应完善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的刑事责任,尤其是民事责任规定,加大对有关主体的处罚力度,以遏制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披露虚假信息的动机。其次,现行相关的法律规范中对中介机构也是以行政责任为主,辅之以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虽然对中介机构的行政罚款和刑事处罚要比对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当局的处罚严重,使得这种责任追究制度已经具有相当的威慑力,但对中介机构法律责任的追究力度不够,使得有关部门对一些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执法追究力度,以督促其提高其监督质量。

2、关于证券发行制度

我国实行的保荐制对于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效对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进行监督,是有积极作用的。与此同时,我们应当引入美国注册制的优点,加大对虚假信息披露的处罚力度,使发行人对自己披露的信息负责,从而保障上市公司发行上市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关于分部信息披露和预测信息披露

针对分部信息披露会计准则缺位的情况,相关部门应加快对分部报告制定专门的会计准则予以规范,从而加强分部信息披露的详细度,并提高上市公司分部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力。在预测信息披露方面,应当加强对预测性信息的监管,建立类似“安全港制度”的法规,保障发行人的积极性和投资者的利益。

4、关于会计报表编制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体系缺乏较为详尽的编报指导,易于留下人为操纵会计信息的空间。因此,有必要借鉴美国的做法,为会计信息披露制定更为具体的编报指导,其至少应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条文解释。即对相关条文做出必要的解释,以增进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规则的理解,从而推动其在披露实务中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其二,拓展应用。编报指导应适应不同情况的需要,做出相应的补充。一是延伸其广度,比如:可涉及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能源类上市公司等特殊行业信息披露的特别规定;二是拓展其深度,比如:可涉及发行及上市时盈利预测资料的编制与审核、基本财务指标的计算,以及改制上市及购并时模拟财务资料的编报等特定情况下的相关规定等。

5、关于审计工作

首先,应当处理好独立审计准则与《公司法》、《证券法》和会计准则等其他法规的关系,保持它们之间的协调一致。其次,应增强独立审计准则的可操作性,同时,为了确保独立审计准则的贯彻实施,还应当在健全注册会计师管理制度、推进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体制改革、改革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加强审计业务监督力度和完善审计收费管理等方面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以便为注册会计师能够按照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公正客观地执行审计业务而创造更好的执业环境,使之能够为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浅议新时期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建设

【摘要】本文首先指出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新时期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的必要性

近期的管理理论研究表明,内部控制是管理层为了把错误降到低,并有效进行监控而建立的对业务经营活动的检查和相互制约的机制。早在1997年,为防范金融风险,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就制定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该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的金融机构,也包括保险公司。因此保险风险控制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必不可少的内容,保险公司也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保险公司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其目的主要有三:一是保障保险人的偿付能力,防止保险经营的失败;二是保障保险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三是保障保险经营的效率,提高被保险人的利益。需要从政府、保险行业、社会等各个层面对保险公司、保险经营活动和保险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分为政府保险监督、保险行业监督和保险信用评级三个层次。相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险监督是一种外在的、强制的监督,而公司内部控制则是内部的、自觉的监督。从要达到保险监督的目的来看,外在的监督只有通过公司的自我约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自我约束是保险公司内在的、对保障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层次,而自我约束能力又取决于及时、有效的内控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与保险监督管理是一个事物的两个层面,前者是内因和根据。

二、当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建立在授权、转授权制度基础上的分层次多级管理,并未明确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而是直接列出了内部控制的内容。即内部控制还限定在业务项目如险种或部门层次上,缺乏采用内部控制

要素的观念,按照业务循环或作业流程来设计动态的内部控制机制,往往容易造成以下问题:

(一)保险公司不重视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

目前,一些保险公司领导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意识淡薄、认识简单化。有的认为内部控制就是由监察部门或审计部门对问题的事后监督和检查。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重视“亡羊补牢”式的事后监督,而轻视“未雨绸缪”式的事前防范,更忽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式的动态事中控制,因此出现事故、案件屡禁不止的现象。

(二)对业务流程的控制不足

这主要表现在:有些保险公司的管理层认为规章制度既已制定,下面照章执行即可;还有一些管理者把内部控制与经营管理对立起来,认为加强了内部控制就会影响到业务的发展,把内部控制与公司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对立起来,缺乏把内控工作作为一项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加以重视的意识。

(三)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过于放松

具体表现在:在财务上重会计核算、轻预算管理;承保业务上重“风险”合规判断、重要素是否齐全,轻风险管理指导和风险的评估工作;理赔上重赔付速度,片面强调结案率和结案速度,轻理赔质量。

(四)缺少检查评估和具体处罚条例

据笔者观察,目前一些保险公司比较重视自查和各类工作的常规性检查,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于责任划分不清、碍于情面或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作怪,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文件通报也是“隔靴搔痒”,不能切中要害,更缺乏必要的处罚力度和连带责任的追究制和问责制,致使内部监督和控制失去性和严肃性。

三、新时期完善我国保险公司内控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内部会计系统和内部审计控制

在会计制度框架内建立适应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统一下级公司的核算口径,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与方法,遵循会计制度规定的各条核算原则,同时建立内部审计,主要有财务审计、经营审计和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在企业应保持相对独立性,应独立于其他经营管理部门,好受董事会或下属审计委员会的领导。

(二)完善预算和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业务流程体系

保险公司应抓好预算体系的建立、预算的编制和审定、预算指标的下达及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落实、预算执行的授权、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预算差异的分析与调整、预算业绩的考核等环节;公司还应建立以核保、核赔、投资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双人勘查、交叉复核、分级核损、终审归案”的原则,防止假赔、骗赔案的发生。严格控制高风险、低流动资产比例,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和现金流量管理。

(三)着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体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障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职、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力量聚集成为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保障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内控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1.应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并以此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障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2.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地预测,有效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3.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进行控制。

(四)建立内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合作机制

保险公司应该具备全球化的战略眼光和合作意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低成本、产品、服务、较大份额、较高利润,是内外资保险公司共同追求的目标。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合作,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从管理的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1.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控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控管理的意识;2.应注重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3.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4.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

四、结束语

内部控制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功犹如翅膀与飞翔,有翅膀的不一定会飞翔,但会飞的一定有健硕的翅膀。因此,各保险公司应积极探讨适合本公司的内控机制,促进保险经营再上一个新台阶。

公司内部控制论文:关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问题的探讨

摘要: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内容主要包括:承保控制、理赔控制、风险控制、费用控制、投资控制、偿付能力控制等方面。本文在调研的基础上,阐述了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演变与现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改善其内部控制的政策建议: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等等。

关键词:内部控制;保险公司;政策建议

一、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控制环境基础薄弱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贯彻。它涵盖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品行、操守、价值观、素质和能力,管理人员的管理哲学、经营观念,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信息沟通体系、业绩评价机制等。经调查得出结论,这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

1.公司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据调查,大部分公司尚未制订完善的内控制度,这一事实反映尚未认识到内部控制的意义。即使已经制订相应内控制度的公司大多也只是停留在“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给人看”的表面文章上,制度的落实存在问题。

2.公司文化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制度依存于企业而存在的共同价值观念的组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有赖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和维护。在良好的企业文化基础上所建立的内控制度,必然会成为人们行为规范,从而才能很好地解决因制度失灵而产生的种种问题。调查中发现公司提出了自己的经营理念和宗旨,也重视了企业文化的环境建设,但对企业文化内容以及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知之甚少,很多企业负责人只是在“作秀”。

(二)公司内控部门责权不对称

企业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而一般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内部会计控制。经过调查发现,大部分保险公司作为承担内部控制的主要部门是法律合规部门,但法律合规部存在严重的责权不对称现象。

法律合规部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充当的就是一个内部审计的职能,是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自我需要。但是调查发现,一些公司的法律合规部并没能真正履行其应有的职能,形同虚设,其存在问题主要有:

1.独立性不够

合规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本身就应从第三者的立场上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经济监督进行再监督,它的地位应当是超然独立的。而目前大多数公司合规部门的负责人为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这说明其合规管理工作只是服务于企业的领导班子。这就造成合规工作既不能监督上司,也不能监督同级,因为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都是在公司领导班子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各项重大经营行为大多数是领导班子知道授权下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各部分所长开展工作呢?合规工作不能在地位上实现独立,工作范围受限,也很难获得威信。经调查,合规人员成了公司最休闲的一个部门,在调查中听得最多的话就是“领导同意的”。

2.对内部合规工作的性质和作用不甚理解

经调查发现,大多数分公司管理人员经常将“合规管理”与“审计监督”混淆不清,使人们产生“合规管理没什么意义”的想法。由于指导思想上的误区,多数合规人员未能摆正自己的位置。有些人将自己等同于领导的行为工具,处处依领导的旨意行事,有些则由于工作不好开展而心灰意冷或充当好人,使合规工作形同虚设。

(三)公司内控监督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一般公司担任日常合规管理监督工作实际上只有1-2人,且多为返聘人员,或者由其他部门人员兼任。这些人员对其原工作岗位工作和流程比较熟悉,而对涉及内控的核心工作,例如财务方面的工作都是一知半解,无法担任起内控监督所应承担的职责。

二、完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应策略

(一)合理确定公司内部控制目标

所有者与经营者内部控制目标之间存在差异,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公司的经济利益,协调公司内部控制各个具体目标不一致、不对等。可以把公司内部控制达到目标确定为:建立完善的符合现代经济管理要求的内部管理组织结构,形成科学解决机制、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及时向所有者提供财务报告及其它会计信息。

(二)对公司科学运用内部控制方法

只有在合理运用各种内部控制方法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将内部控制落到实处,从而实现内部控制的目

标。研究和运用内部控制的各种方法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根据内部控制的配套指引以及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尝试提出以下控制方法。

1.组织规划控制

对公司组织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适当的控制。公司组织机构主要是确定各部门管理的广度和深度,由此产生集权管理和分级管理的组织模式;职务分工主要解决不相容职务分离。

2.会计系统控制

在会计制度框架内建立适应公司的统一会计政策,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统一公司的核算口径,明确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与方法,遵循会计制度规定的各条核算原则。不随意变更会计政策。

3.授权批准控制

建立授权批准体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的范围、层次、责任、程序等。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4.财产保护控制

财产是企业资金、财物及民事权利义务的总和。保障财产安全特别是资产安全,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目标之一,其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财产记录和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和账实核对;限制无关人员接近。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能够接触资产。妥善保管企业各种文件资料,通过对资产投保增加实物受损补偿机会,建立资产个体档案,实现财产记录监控。

5.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的内容涵盖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应抓好预算体系的建立、预算的编制和审定、预算指标的下达及相关责任人或部门的落实、预算执行的授权、预算执行过程的监控、预算差异的分析与调整、预算业绩的考核等环节。比较、分析内部各部门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不良后果采取改进措施。

6.人力资源控制

建立严格的招聘程序,保障应聘人员符合招聘要求;制定员工工作规范,引导考核员工行为;加强和考核奖惩力度,对职工业绩进行考核和奖惩;对重要岗位员工建立职业信用保险机制;工作岗位轮换,通过轮换及时发现存在的错弊情况。

7.内部审计控制

内部审计部门在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提出改进建议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应独立于其他经营管理部门。企业应当授予内部审计部门适当的权力以确保其独立地履行审计职责,好受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领导。

(三)从培育制度人手,建立公司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立足于防范,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内部控制要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转变,必须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内控机制。需要对现有内控制度进行认真清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充分研究。在建立内控机制上,要坚持两项原则:一是体制牵制原则。体制控制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当前,要从体制上着手,重新设计执行与审批、监管三分离的运行机制;业务经营与前台服务、后台支撑的协作机制等,以避免各职能部门之间出现不必要的磨擦和控制环节中的漏洞。二是程序牵制的原则。对业务流程的不同环节,应由不同的人员完成,通过业务流程设计使不相容的职务相分离,达到岗位牵制的目的。要坚决杜绝任何个人独揽业务的全过程,否则必然导致管理失控。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防止公司风险的关键,也是内部控制的基础。建立内控制度,应注重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任何工作和业务制度的建立,都要从该项工作和业务的控制目的出发,针对其中的主要环节,做出相应的规定。二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注重程序牵制。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任何业务的处理,都应有授权、审批、执行、记录、检查等程序,并且,这些程序不能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去完成,特别是不相容的职务一定要分离。

三、结论

总之,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它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相互联系的因素。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管理和效益被提上了保险公司的议事日程,过去那种只要规模不注重效益,只抓业务不重管理的观点还存在于保险公司之中。为了增强自身竞争力,保险公司应该从内部控制入手,公司决策者应认真制定和切实执行公司控制风险、加强管理、稳健经营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风险防范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提高对内部控制在保险风险防范及维护整个金体系安全的重要性的认识,进而加速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进程是当前保险行业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