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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论文:工业园区道路交通论文
1、影响工业园区道路交通的因素分析
1.1园区建设时序在道路交通规划时,往往采用规划适当超前、建设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因此在道路交通规划分析时,应给业主提供建设时序,减少园区前期资金投资的压力。
1.2人口出行的方式和目的工业园区的货物流是由特定的工业园未来的发展定位来决定,在一些特定的工业园当中,不论是材料、产品亦或者是半成品,其所进行的货物流种类都比较固定和单一。由于在工业园的人口结构当中外来人口通常占据着多数的比例,这些外来人口在工业园区内居住,其所出行的范围也只是在工业园区以内,且出行的距离也普遍较短,一般都会选择步行或者是自行车、公交车等。出行的次数也普遍较少,且其出行的目的也比较单一,一般都是上下班或者购物等,主要也是为了满足其基本生活方面的需求。
2、工业园区道路网规划布局
工业园区道路系统规划布局必须要满足车流和人流方面的安全和畅通,因此园区内的道路必须具备多种功能。在进行规划的同时必须要按照其功能的主次来进行协调管理,以此来形成道路分级系统。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交通分流体系,在这套分流体系当中,园区的道路系统要能够保障满足人流和车流所具备的安全和通畅的性之,要实现人与车的交通道路进行分行以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分行等方面的要求,也即是人车互为分流。这种分流主要是指保障两者能够自成系统,实现其自行其道互不干扰的局面[3]。人车分流的规划工作,就需要在园区方面的主干道上设置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并以此来建设和规划人行道,规定好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以及工程管架等不得挤占人行通道。有一些化工园区为了增加园区内部的绿地面积,直接取消了人行通道,从而在人行通道上面种植草皮,甚至有的直接将人行道转移到了机动车道,这就直接增强了危机性。另外,在进行设计规划的同时,还应当充分的满足在救护、抗灾以及消防避灾方面的硬性要求,必须结合市政设施方面的布局来进行,要充分的考虑到地下管线的布局。在其他的一些市政基础设施方面,进行布局的同时必须要注意所作出的配套是否齐全,并要求其中的各项工程管线真正能够包含电力、电讯以及给水系统等地下的敷设设施,并以此来减少对工业园区方面的干扰行为,必须保障园区内的各项设施之间要保持相互协调的性质,以便其能够充分的发挥出应有的功能。
2.1平面线形含起终点坐标、平曲线半径、交叉口进行控制(未完成)
2.2竖向设计园区道路竖向设计应首先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其次要考虑片区道路与各功能地块土石方工程量的经济合理性,另外就是考虑片区雨水及污水能尽可能集中收集进行处理是本规划高程控制的一个关键点。雨水出口主要考虑通过现状河道,有返坡地方予以技术性处理。①主干道较大纵坡控制在5%以下,最小控制在0.3%以上。②次干道较大纵坡控制在6%以下,最小控制在0.3%以上。③支路较大纵坡控制在7%以下,局部困难位置适当予以放宽,最小控制在0.3%以上。
2.3道路断面设计园区内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道路断面设计应在考虑交通需求、地下管线的敷设、绿化景观的要求。城市道路横断面一般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以及排水设施和各种管线等组成。横断面形式的选择必须考虑该道路的功能定位,结合道路的功能制定相应的断面形式。园区内道路一般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主干路往往构成一个区域交通的骨架,承担主要的交通通行与疏解,其交通量及设计车速均较高,因此推荐采用较宽车行道断面形式。
3、结语
综上所述,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通常是在一些未开发的地段来进行的,这样才能留存更好的条件来规划和建设良好的道路交通网。工业园区的道路规划和工业园区的发展定位、用地自然条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多个方面都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而交通系统一般都比较复杂,特别是符合工业园区规划发展的道路交通规划更是需要结合多个方面的内容来加以考虑,以此来实现工业园区道路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王理单位: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道路交通论文:机动车事故道路交通论文
一、交强险制度及完善
及时,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参照三者险,设置一定的档次。目前我国规定的责任限额为两种:1、有限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2、无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对于限额的确定首先应当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损害的基本需求。对于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比例来确定责任限额的比例比较恰当。第二,应当考虑将一些具有危险性的交通工具纳入交强险范畴。交强险主要针对机动车进行保险。但是现在一些交通工具例如高速运转的助力车等,在生活中的使用非常广泛,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也应当考虑对其实施交强险制度。
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及完善
由财政部、公安部等五部委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基金试行办法》)中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从目前我国社会救助基金运行情况看,还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确保基金来源稳定。根据《基金试行办法》,目前我国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主要有七个方面。按照国际惯例,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作为行政保障性质的制度,应该由政府财政拨款,但就从我国的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看,最主要、最稳定的部分来源于从强制责任保险费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这不但占用了强制责任保险的一部分资金,而且也意味着机动车所有人成为了社会救助基金的承担者,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作为承担主体的政府应该主动拓宽社会救助基金的渠道,确保其来源稳定。
(二)扩大救助范围。根据《基金试行办法》,社会救助基金的救助范围主要包括: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从这三种类型的含义看,显然是从道路交通事故非责任一方的角度,但就实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而言,肇事方的驾驶员和乘客也往往会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受到伤害甚至危及生命。社会救助基金作为强制责任保险的有益补充,其目的在于为急需救助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的生命和健康提供及时的救济,不能因为受害者所处的位置不同而不进行及时的救助,所以,社会救助基金的救助人群应包括所有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而不区分侵害方和受害方。
作者:罗孝先游争艳朱芳芳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道路交通论文:公益广告宣传道路交通论文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公益广告应用的现状
(一)公益广告在国外的发展与应用公益广告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于20世纪40年代初最早出现在美国,之后陆续在日本、法国、德国、葡萄牙等国家出现并得以发展,并以惊人的速度成长壮大。今天公益广告在国外,特别是欧美等国已较为普遍且成效显著。由于公益广告产生于国外,国外对该领域的研究相比国内而言要早且深入。例如,法国每年都会举办全国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周活动,且其主题每年各不相同。其间,在城市主要街道张贴有关标语,电视台专门播放宣传片,请酒后驾车的司机讲述车祸给家庭带来的不幸,以此加深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印象,增强交通安全出行的理念。据统计数据,15岁至24岁青年人是交通事故主要的受害对象。为此,法国政府决定从娃娃抓起,自小学三年级开始增设道路交通安全课程,讲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让学生熟悉各种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以增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时,法国对青少年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志愿者(家长)陪同学生集体上街步行,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学校设立交通安全顾问,向学生介绍学校周边的交通状况;在校外学生活动场所设立交通安全基本知识广告宣传板;在中学阶段开设“道路交通安全执照”课程,为今后考取机动车驾驶执照作准备。
(二)公益广告在我国的发展与应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享受社会主义物质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对精神生活追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益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热点词汇和关注焦点。公益广告则依托于电视等传媒载体,以政府、媒体、企业等为主体,围绕“人的发展”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和谐发展”等主题开展的广告活动,具有引导和规范公众行为,唤起人们对于社会问题的关注,增强人们社会公德心的作用。1986年,贵阳电视台首次播出我国历史上及时则经过专业创作的公益广告——《节约用水》之后,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收视效果,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随后的1987年10月26日,我国及时个电视公益广告栏目、中央电视台的《广而告之》公益广告栏目设立,首次播出了真正意义上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别挤了》,呼吁公众文明乘坐公交车。《广而告之》栏目开播不久,不少电视媒体积极响应,也纷纷效仿设立了公益广告栏目,如北京电视台的《广角镜》、四川电视台的《公益广告》、河南电视台的《兴利除弊》等。这些栏目制作、了大量的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作品,贡献巨大。目前,在我国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电视媒体仍然以中央电视台为主体,辐射全国各地方电视台,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信息传播网络。
(三)公益广告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中的运用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交通安全为主题,以户外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警示牌、车身广告为载体的交通安全户外公益广告开始出现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它创新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模式,对展示城市文明交通形象、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从总体上来看,交通安全户外公益广告可分为户外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警示牌等固定宣传和公交车车身广告等流动宣传两种形式。户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设置范围较为广泛,可以设置在道路、广场、市场、工地或住宅小区等场所,又可以设置于社区、农村、学校或厂矿企业等户外地方,其面对的主体是各式各样的社会人群,只要是走出户外的各类交通参与者,都可以从不同场所的户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中吸取有益的“养料”。进入21世纪,户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其体积大小也不受限制,可以大至几十、上百平方米的大型警示牌,又可以是小至不足一米的小型提示牌。利用户外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能及时地将各时期、各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内容以最快的方式让群众知晓,从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配合和支持道路交通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潜移默化地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同时,好的交通安全户外公益广告本身就是一件赏心悦目的艺术品,给人带来视觉上美的享受,具有营造良好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促进警民公共关系、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形象等作用。近年来,随着户外广告行业市场领域的细分,在公交车辆上喷涂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可让交通安全宣传信息随公交车辆深入到城市各个区域,尤其是对边远农村地区进行宣传教育,对这些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能起到极大的辅助作用。公交媒体每天不停地流动于城市各个区域,穿行于广大交通参与者身边,极大地提高了广告受众率和接触率,在流动过程中可以让市民群众反复接触广告信息,接受感官视觉刺激。这与传统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广泛采用的悬挂固定式横幅、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方式相比,流动的车身交通安全公益广告能以其特有的宣传模式,更加贴近交通参与者,从而引发市民群众对车身交通安全宣传广告信息的共鸣,不断增强对宣传信息的印象和记忆。
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存在的问题
(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具体贯彻落实中存在着一定的现实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广告宣传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广播、电视媒介每套节目用于公益广告的时间应不少于全年商业广告时间的3%,平均每天在19:00至21:00时段每套节目公益广告的时间应不少于该时段商业广告时间的3%;第三条规定,报纸、期刊媒介每年刊出公益广告的版面应不少于商业广告版面的3%;第四条规定,商业广告的互联网站也要按照商业广告3%的比例公益广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责任主体规定较为明确,但在落实方面缺少具体的指引,只有较为宽泛的公益广告比例规定,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告又是公益广告的组成部分,真正用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公益广告份额就更为稀少,这与我国现在的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现有专职从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行政机构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该部门承担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和宣传等职责,在实施宣传教育方面,除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驾驶人在审验过程中强制其接受安全教育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拥有其它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传媒资源,而其下辖的宣传部门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时也缺少法律授权的“抓手”,陷入了只有职责没有职权的尴尬境地。
(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机制不健全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缺乏长效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已经明确了政府和各相关行政部门的职责和义务,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大多数部门至今没有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职机构,也没有配置相应工作人员,更没有场地和设备,这使得宣传工作成为纸上谈兵,无根之木。所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旧没有太大改变,社会成员以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重视程度不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缓慢的主要根源。交通安全宣传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目前交通安全宣传队伍主要来自公安交管部门,而公安交管部门专门从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绝大部分还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要应对庞大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可谓“分身乏术”。同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资金保障不力,使得宣传教育工作无法深入持续地开展。要真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作为支撑。目前,交通安全宣传的经费主要还是从有限的交管部门办公经费中抽取,可以说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运营资源配置不合理近年来,公安部交管局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新的宣传教育路径,拓展了新的媒介传播资源,但目前依然有许多基层公安交管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中采取挂横幅、制展板、上电台和电视节目等形式。其操作流程往往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好宣传教育材料或音视频等数码资源,再通过公益广告平台实施宣传教育。而在宣传教育经费的预算执行、宣传教育材料的制作与等各个环节,采取的均为行政化手段。运行机制的行政化对宣传教育材料及音视频的质量保障起到了关键控制作用,在制作和等环节方面的法律规范不明确前提下,其质量和效率相对于市场化的运行方式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传媒资源一般是指广告企业、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通讯社等媒体单位每天生产的大量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数据,即这些数据和描述这些数据的元数据以及它们的版权信息等,也包括视听觉空间、数字传输空间、信息载体等硬件。我国的新闻出版行业和社会文化产业大多数属于国有性质,在使用公共视听觉空间、公共数字传输空间等传媒资源平台方面的政策较为宽松,资源配置行政化手段比较明显,市场在其配置过程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其成本过低导致了使用效率不高。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改革,传媒资源也会像有限的国土资源一样实施有偿配置,这将使公共传媒资源更能有效率地发挥其社会效能。
(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理念与交通管理形势的发展不适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交通管理形势日趋严峻,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凸现,人民群众出现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这也使公安交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许多政府职能部门认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公安交警部门的事,与自身关系不大,从而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的主体仍然局限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时受传统宣传观念的影响,不少公安交管部门依然采取固定的、僵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模式,往往是为应付上级的布置而工作,出现问题才去被动地解决问题,不但无法实现宣传教育的真正目的,而且还采用高消耗、高成本的工作模式,缺乏前瞻性,缺乏理性的分析判断和科学的宣传手段。另一方面,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理念基本停留在“管理本位”的水平,宣传教育的角度也往往以满足管理需要为目标,视点选取以管理者的姿态俯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问题,采用受众被动地接收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的方法,平视受众的服务理念还有待更新,未采用问题导向的思维模式制定宣传教育措施。在受众的接受、认同乃至参与等方面,还有待开展“入耳、入脑、入心、随行、倡行”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的编排途径不均衡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一般采取户外广告、电台和电视等手段传播,受众泛指所有的市民群众。这并没有对受众群体根据时空的变化进行分层,导致占用公益广告份额本就不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信息源和需求方适配率下降。例如,在深夜时间段播放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在车行道上方悬挂“行人通过路口需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的横幅,等等。这些特定人群的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没有契合时空条件加以配置,导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能满足特定人群的需求。通过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的传播模式,特定人群的宣传教育需求和宣传教育信息供给失衡的局面将会得到有效均衡。另一方面,近年来依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全国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了“春运”、“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周”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其宣传声势不能说不大,如悬挂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材料、展示宣传图板、开设安全教育课等,但由于多数宣传教育内容的编排枯燥乏味、宣传形式的单一,其宣传的效果不佳。
(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效果的评估不科学从我国传统的公益广告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公益广告,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对公共传媒资源的行政化支配功能促成其使用成本相对商业广告成本近乎于零。没有社会效果的评估体系,更没有进行过社会效果或影响力的科学评估,导致涉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工作始终停留在“填补空白”以满足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考核要求的水平上。公共传媒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果缺乏较为科学系统的评估,造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也往往流于形式。
三、完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运用的策略
(一)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落实各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1.要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和信息的制作、经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所需公共传媒资源的保障等方面予以规范,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体系,将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列为一项政府定期的公开信息。要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政府各部门、教育机构、传媒主体的工作范围及其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将其履责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中。2.政府要建立行政监督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应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职责和义务引入行政监督机制,督促相关的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避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孤军奋战的局面。各级政府要确实承担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和监督责任,教育机构要落实具体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举措,传媒主体单位要按照法律规定搭建公共传媒资源的应用平台。3.要明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将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配合交通安全管理者开展宣传工作的做法纳入到法制化轨道。4.确立机动车驾驶人定期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完成考试的法律地位,对机动车驾驶人按照等级和职业属性进行分类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引入市场化的宣传教育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客体是全体人民群众,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依靠政府(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必须建立社会化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公共传媒资源配置方面,要将市场化的活力融入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之中。1.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社会化进程。各地政府在制定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目标后,应按照项目类别开展公开的招投标工作,签订服务合同,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任务交由中标的服务企业,这样可以有效缓解基层交通警察警力资源紧张的压力,把有限的警力资源从“五进”宣传工作中解脱出来而从事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理工作,提高警力资源的社会效能。建立交通安全宣传经费保障机制,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警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让党委、政府领导了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支持,提请市、县(区)、镇(街道)等各级政府每年划拨固定的宣传工作经费,并定期向政府职能部门汇报宣传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做到经费使用公开、透明、合理。同时,要进一步利用社会资源,鼓励社会企业、单位出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各项公益活动,通过活动既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又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强单位部门协作。要建立公共传媒资源占有者、使用者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效率调查机制,从而调动社会各类品质资源服务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拓展社会筹资渠道。交警部门要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用好、用足、用活政策,不断拓宽社会筹资渠道,积极深入相关单位、部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主动联合社会各部门、企业及愿意从事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扩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规模和影响力。可以考虑的合作模式有:一是企业出资赞助。即宣传活动主要由交警部门策划,企业出资赞助,授予企业冠名权或广告权。二是共同合作。即通过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共同设计、策划,在宣传载体上既有交通安全知识,又有企业产品信息。三是企业自筹资金、自行策划,组织员工进行设计策划,交警部门进行业务指导。3.保障企业及设计者作用的有效发挥,实现多方共赢。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的设计审核、评比机制,促使设计开发的实物、音视频等数码资源信息的“人本化”,帮助设计者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如对于宣传小物件、音视频及手机游戏等产品,赋予其品牌的价值,这样可以有效激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设计者的创新热情,同时也能保护设计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利用社会资源过程中,既倡导企业热心公益事业,也让企业看到实际利益,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为企业扩大影响,提高企业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同时,我们也要紧紧把握原则与尺度,各项活动必须以交通安全宣传为前提,决不能喧宾夺主,不允许走商业化运作的路子,更不能以赢利为目的。各项活动要以交通安全宣传为根本目的,同时要选择产品质量用户信得过的企业,不能因企业自身的问题而影响交警部门的形象。4.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着有限的广告传媒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形势,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等方面应实现创新与突破。伴随着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和学习模式的发展,宣传教育的内容呈现出微型化态势,学习供给也在时空方面变得更加便捷,这将化系统知识为碎片,并由受众根据自身的学历背景和学习能力自行整合,再组合成符合自身需求特点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结构,从而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需求。如货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可能更加注重于选择货物的装载量及轮差等符合货运机动车驾驶特点的安全知识,小型客车驾驶人更加注重于备刹车、高速驾驶安全策略的学习,行人作为最弱势的行为主体则可能注重于如何避免被车辆碰撞或剐蹭的安全防护知识。针对不同时空背景下的人群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变得可能,宣传教育的效率也将大为提升。
(三)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评价体系,拓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渠道1.要建立政府部门、教育机构、传媒主体的业务考核评估体系,由第三方机构对其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作出等级评价。在当前崭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的职能已经由传统管理型向现代服务型转变,交管部门必须树立起公安工作为改革开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全新理念,融服务于宣传教育工作之中。2.对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质量开展测评,主要针对受众的知晓率和守法率由专业调查机构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质量评价权交给广大受众,为政府部门、教育机构、传媒主体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活动提供基础数据,并帮助责任主体改进工作。在具体操作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明确各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职责,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单位进行批评、处罚。此外,各级交警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宣传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引导、督促、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学习及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责任的情况记入档案,为个人诚信档案的建立提供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基础参考数据。同时,要进一步利用社会资源,鼓励社会企业、单位出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及各项公益活动,通过活动既宣传了交通安全知识,又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结束语
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没有安全就没有社会的和谐。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珍惜生命、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目标所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因素。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管理措施、出行安全常识等及时传递给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从根本上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以最终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目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好则惠及万民,差则贻误苍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这一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的系统工程,其面临的情况复杂而多样,但是从构建依法治国的社会、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等几个方面来讲,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作者:庆启航单巧斌单位: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道路交通论文:建筑道路交通论文
1.交通设施不健全影响建筑的使用
一个城市与道路交通相关的各种设施均由政府出资建造,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在各项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建设过程中,政府由于自身财力等方面的限制,可能无法保障城市中所有交通设施的完备性。例如,城市中一些相对落后的交通设施没有及时得到更换,部分地区的道路交通网络较为稀疏,以及城市高架桥、立交桥等机动车道的配套设施还不完善等。加之部分新城区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缺乏规范,这就容易出现交通混乱或者无法有效控制等问题。
2.城市建筑同道路交通之间的关系探讨
城市建筑与道路在进行规划与设计过程中,其用地面积均有一定的规范与标准,如一些公共建筑区的停车场等不能占用正常的道路用地,并且建筑用地需要根据道路用地的需求适时进行调整。同时建筑物的外部装饰与道路安全也有一定影响,可见两者时间的联系是十分密切的[3]。
2.1建筑与交叉口设计的关系城市道路设计时要想在节省用地的情况下,多设置一些交叉路口,并让建筑用地以及道路红线不被影响,可以通过偏移车道线、减少机动车道宽度以及压缩隔离带等方式来完成。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无法通过上述方法实施,或者应用上述方法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就需要对道路红线进行适当的后退,这样进出口车道的宽度也相应增加。对于部分与道路交叉口相邻的建筑物,应该保障其在道路展宽或渐变之外,这样交叉口与建筑就不会直接相对,而道路通行也更为顺畅。同时靠近道路两旁的居民也不至于被噪声、车辆尾气所困扰,可谓一举两得[4]。若部分建筑物与道路交叉口相交,也需要符合相应规范,如快速路缘石曲线终点与建筑物入口中心的距离应控制在一百米的范围内,而建筑物与主干道的缘石曲线终点的距离应该控制在八十米范围内。
2.2建筑与公交车停靠站设计的关系当前要解决我国大部分城市的道路拥堵等问题,就需要增加公共交通的容量,这可以说是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而一个城市公交车停靠站台的设计是否合理,很容易影响到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这是因为其处在人行道与车行道的转化处,在进行公交站台设计时就需要考虑如何在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进行动态转化。同时公交车在停靠站后上、下乘客过程中,或者在行驶过程中进行减速或转道时,容易阻碍车道中其他车辆的运行,这样就会出现一定的运行延误。部分城市为解决这一问题,会设置专用公交车道,并将公交站台设置为港湾样式,也可以让道路红线的宽度增加。要对公交车停靠站进行港湾式设计,首先应该考虑到车型的差异,让每一个停靠站点足够让两辆车经过,这样来看所需的道路平面空间应该以三十米长和三米宽为宜,而设置二十米与十五米为公交车加速以及减速路段的长度。在设计停靠站点的同时也需要配置必要的隔离设施,如绿化带等。并且统一规划停靠站附近的各种建筑元素,让各个区域形成休息区等功能空间,并保障各个区域的有机结合。通过这样的公交车停靠点设计,不仅能够延缓城市道路的压力,拓展道路两旁的功能空间,也让人行系统得到延展,保障了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的顺畅运行。
2.3建筑装饰与道路交通安全的关系城市建筑在进行装饰时会根据需要采用不同的风格,如设置玻璃幕墙或者照明灯等,而不同的装饰设计也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相应的影响。具体表现在:(1)玻璃幕墙的影响。我国大部分城市在近年来得到了飞速发展,很多城市建起了各种类型的玻璃大厦。这些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的现代化建筑,无疑为城市增添了一道风景,并且应用各色玻璃进行建筑外墙装饰可谓是一种风尚[5]。但是由于玻璃幕墙导致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如玻璃容易引发光污染,而司机由于在行驶过程中被玻璃反射光等干扰,容易出现目眩、分神等情况,由此导致的交通事故并不鲜见。统计表明,约有百分之五十的人认为玻璃幕墙反射的光,对于司机正常驾驶有很大的干扰,如分散行车时的注意力等,更多的人认为光污染很容易引发车祸。特别是在阳光普照的天气,城市道路两旁强烈的反射光让人眼花缭乱,这也让驾驶者难以看清红绿灯或方向,当车辆在高速行驶时由于反射光的影响也会对交通安全不利。(2)沿街照明设施的影响。城市道路沿街设置的各种照明装饰,尤其是位于繁华路段的各种闪烁的灯光在夜间尤为刺眼。这些照明装饰可以让建筑更加醒目,并让城市中心更加引人注目,但是这些或明或暗的灯光对于驾驶者是有很大影响的。在行车过程中由于五颜六色灯光的干扰,容易让驾驶者产生错觉,或者由于驾驶时间过久,他们容易出现反应迟钝、视力减退等,因此也增加了出现交通事故的概率。研究表明,绿色光源引发交通事故的概率较大,所以在重要交通路段应该避免使用闪烁灯,以保障道路行车安全。
3.结语
通过对城市建筑与道路交通不协调问题的分析,并从道路交叉口、公交车站点以及沿街道路装饰等方面探析了两者的关系,可见建筑同道路之间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的。在建设设计时应该兼顾为道路交通服务的理念,以此更好的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的发展。
作者:陈士强于德义单位:大连世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连信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道路交通论文:农村安全道路交通论文
一、湄潭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三台共建1.建立网格平台为了夯实基层基础,湄潭县着力构建“四个一”(一办、一队、一点、一委)网格平台,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格管理。“一办”即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形成镇政府主抓、相关部门联动、网状覆盖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格局。“一队”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职协管分队,全县配有协管分队16支、人员160人,将其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一点”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点,在镇域主要交通干道设立,由镇道安办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交通登记、劝导、违法违规移交处理等工作。“一委”即村道路交通委员会。全县成立村(居)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132个,负责本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红白”酒席“打招呼”、交通信息采集与报告等工作。2.建立信息平台及时,建立信息台账平台。即建好“机动车、驾驶证、公路里程、道路隐患及宣传教育”五个基础台账,并形成电子台账。第二,建立短信服务平台。专门建立“平安相伴•幸福相随”道路交通安全短信服务平台,及时向重点管理服务对象天气状况、路况、交通安全宣传知识等信息服务。第三,建立宣教信息平台。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剖析典型案例,搭建宣传教育群众大平台。3.建立培训平台定期组织各镇道交办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镇、村干部培训内容,充分利用桃坝村作为“中组部、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全省‘村官’教育培训基地”、全国交通安全示范村这一重要平台,分期办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截至目前,已为省内外1000余名村官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展了10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二)三网共融1.健全公路网湄潭县从2010年至2013年累计投入8.8亿元修建农村公路1400余公里,做到农村公路规划建设与产业发展、连通与通达、与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发展“四个结合”,构建县内公路“局域网”“互联网”,形成“两横两纵四连线”的骨干网络连接15个镇,形成1.5小时经济圈。2.健全客运网按照“路通到哪里,车就通到哪里”的思路,湄潭县在全县15个镇建成了汽车客运站,科学规划农村客运路网和运力投放,率先在全省实现村村通客运目标,开通县城到附近集镇的公交线路,着力解决群众“出行难、乘车难、运输难、致富难”等问题。3.健全安保网湄潭县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资金投入新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投入近亿元。如今,湄潭县国省道、县道的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完善,乡村道路安全设施正在按计划推进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保网基本形成。
(三)三创共进1.服务创优湄潭县创优服务,推出“柔性管理”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人,通过观看宣传片、撰写心得、以案说法、抄写法规、交心谈心等形式,让其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牢记交通安全知识,懂得交通违法危害,降低警民矛盾,强化本源治理。2.社会创安湄潭县顺应农村基层经济社会组织不断涌现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创新,变交通行政管理为社会治理。及时,交警队与各镇人民政府联合召集辖区内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业主开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第二,各镇人民政府与业主、业主与工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第三,在生产基地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阵地,组织工人开展宣教学习。第四,在生产基地设置交通安全标识标牌,提示工人学习和遵守。3.农家创星以小康创建为载体,将交通安全作为“十星级小康户”中“遵纪守法星”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十星级小康户”创建评选,组织群众广泛参与、自觉投入,截至目前,全县共创评“十星级小康户”5000余户。
二、湄潭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与启示
(一)理念创新是先导“整体性治理”是一种理念和思路创新,湄潭县将道路交通安全由部门单打独斗管理向党政同责、部门同管、上下同治等综合治理转变,由行政管理向基层经济社会组织自治、群众自治转变,由行政管理向行政服务转变等等,开辟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新天地。
(二)方法创新探路径湄潭县始终坚持公路网、客运网、防护网三网同步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三网”融合发展;同步加强“四个一”(一办、一队、一点、一委)网络平台、信息台账平台、干部群众培训平台等建设。由于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增强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统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载体创新寻抓手湄潭县积极探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载体。一方面,认真扎实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村、学校等创建活动。另一方面,结合农村小康、“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平安村寨等创建活动,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整合资源打造,集中力量提升,有效推动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上台阶、上水平。
(四)制度创新做保障湄潭县不断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部门联合执法、警民联调、信息公开、柔性管理、阳光执法等一系列制度,并着力抓实抓细抓长抓常,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作者:谭克贵单位:中共湄潭县委
道路交通论文:交通噪声道路交通论文
1相空间重构理论和延迟时间
一般认为,混沌就是一种低阶确定性的非线性动力系统所表现出来的复杂行为。从数学上讲,对于确定的初始值,由动力系统就可以推知该系统的长期行为,甚至追溯其过去形态。
1.1相空间重构理论相空间重构是根据有限的数据来重构吸引子,以研究系统动力行为的方法。其基本思想是:系统中任一分量的演化都是由与之相互作用的其他分量所决定的,这些分量的信息隐含在任一分量的发展过程中。上述定理简而言之就是把具有混沌特性的时间序列重建为一种低阶非线性动力学系统,通过相空间重构,可以找出混沌吸引子在隐藏区的演化规律,使现有的数据纳入某种可描述的框架之下,从而为时间序列的研究提供一种方法和思路。
1.2延迟时间的确定对于无限长的时间序列,可以任意选择延迟时间τ,但实际时间序列一般是有限长的,因此在相空间重构过程中τ值的选取很重要,笔者采用自相关函数法计算延迟时间,自相关系数定义。一般取自相关系数衰减到一个较小的值时所对应的τ值作为延迟时间,而这个较小值不能选择太小,否则对应的时间延迟会很大。文献[10]中给出了一个合理的经验值为1/e,约为0.4。根据采集到的交通噪声时间序列,参照式(5),得到采样时间分别为20,40s时自相关系数,如图2。由图2可知,当延迟时间为τ=12s时,自相关系数衰减为0.4左右,因此选择τ=12s为重构交通噪声系统的延迟时间。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混沌判定
2.1关联维数关联维数是判别吸引子类型以及复杂程度的表征量,它可以描述系统在整个变化中稳定性和确定性的程度,同时也确定了描述系统所需独立变量的个数。显然,C2(r,m)是一个累计函数,它描述了吸引子上两点距离小于r的概率,表明某点(参照点)距离小于r的相点的聚集程度,所以称C2(r,m)为关联函数。一般r的选取要保障0<C2(r,m)<1。考察C2(r,m)和r的关系,给定一个微量δ,用它来探测吸引子的结构。如果吸引子是一维线性的,则与参照点相关联的点数正比于r/δ,如果吸引子是二维的,则相关点数正比于(r/δ)2,依此类推。由式(11)可得,D2(m)是嵌入维数的函数,一般称为关联维数的估计值。在求解时,一般增加嵌入维数的值,求出不同嵌入维数下关联维数的估计值,直到估计值不再随嵌入维数的增大而改变为止,此时的嵌入维数称为饱和嵌入维数mc。这在lnC2(r,m)-lnr图中表现为斜率不再发生变化,此时的斜率就是所要求的关联维数D2=D2(mc)。如果估计值随m的增长而增长,并不收敛于一个稳定的值,则表明所考虑的系统是一个随机时间序列。而关联维数的存在表明系统具有混沌特性,并为相空间重构中嵌入维数的选择提供了依据。
2.2混沌特性的判定采样时间为20s(360个噪声值)时,利用前300个时间序列值作为训练集来构造初始相空间,余下的60个值(检验集)用于检验模型精度。将m值由1依次递增至6,分别获得lnC2(r,m)与lnr关系图。限于篇幅,只列出m=6时二者的关系(图3)。由图3可知,当嵌入维数为6时,曲线的斜率接近不变,即关联维数保持为5.34468E-08,从而可以确定20s采样时间交通噪声序列的饱和嵌入维数为6。在混沌预测时,一般选取饱和嵌入维数的1/2作为系统的嵌入维数(当饱和嵌入维数为奇数时,选取饱和嵌入维数1/2的下一位整数作为系统的嵌入维数),因此确定系统的嵌入维数为3。由此可判定,交通噪声时间序列存在混沌现象。同理,采样时间为40s时,交通噪声时间序列的饱和嵌入维数也为6,系统的嵌入维数为3。
3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混沌预测
3.1混沌预测理论如果在重构的相空间中,将交通噪声时间序列由式(12),如果能够得到f(δ),就可以对未来时刻的相空间点做出预测。在高维的相空间中,轨迹拟合较难,且非线性函数拟合误差较大。局部预测是在N个状态点中挑选出与预测点邻近的k个点(X1,X2,…,Xk)对函数f(δ)局部拟合,这种拟合可以是线性的,也可以是非线性的。笔者采用线性回归的方法进行局部拟合。拟合求得A,B后,通过X(j+1)=A+BX(j)得到相空间中轨迹的趋势,从而求出交通噪声时间序列中x(j+1+(m-1)τ)的预测值。
3.2交通噪声的混沌预测根据计算结果,选择重构相空间的嵌入维数m=3,延迟时间τ=12,对20s采样时间的交通噪声时间序列进行相空间重构,得到维数为3的相空间,其中相点个数k=N-(m-1)τ=276。对检验集中的60个点进行预测。假设当前的状态点为X(270),分别计算各点与X(270)的欧氏距离ρ=(X(270)-X(i))(0<i<276),近邻相点数p选择5。经过计算,最近邻相点分别为X(5),X(32),X(133),X(172),X(204)。由图4,实际值和预测值相差不大,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时间序列混沌预测结果平均相对误差为8.56%,精度较高。同理,对于40s采样时间的交通噪声时间序列进行混沌预测,平均相对误差为9.33%。
4结语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与多因素相关,笔者采集了交通噪声时间序列值,应用相空间重构理论获得了关联维数和嵌入维数,证明了噪声序列具有混沌特性。利用混沌模型对短时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进行预测和比对,预测精度较高。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混沌行为是否存在与采样时间关系不大,但与混沌预测的精度有关。随着样本量的增加,相空间中相点的密度相应增加,近邻相点的选择会更加合理,预测精度也会提高。
作者:张文会罗文文李卓徐慧智单位:东北林业大学交通学院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汽车工程系
道路交通论文:机动车道路交通论文
1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种类与原因分析
1.1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原因图1示出2006—2012年刮撞行人死亡人数比例。从图1可以看出,2006—2012年,因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行驶以及未按规定让行违法比例高,平均每年分别导致0.98万人和0.82万人死亡,分别占机动车事故死亡人数的13.85%和10.07%;因无证驾驶、逆向行驶、违法占道行驶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导致的死亡人数分别占7.59%,5.03%,3.87%,3.70%。从变化趋势看,因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会车及违法占道行驶肇事导致死亡所占比例呈下降趋势。
1.2各种形态碰撞特征从事故形态看,2006—2012年,中国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尾随相撞和刮撞行人多发,分别致死人数所占比例,如图2所示。 图3示出2006—2012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变化趋势图。从变化趋势看,侧面碰撞和尾随相撞致死人数呈下降趋势,而正面碰撞和刮撞行人致死人数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刮撞行人致死人数从2006年的5972人上升至2012年的12155人,增加了103.53%,年均增长14.79%;所占比例从2006年的6.68%上升至2012年的20.26%,提高了13.58百分点。
2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分析
2.1高速公路尾随相撞与撞固定物事故多发图4示出2007—2012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形态分布图。从事故形态看,2007—2012年合计的中国高速公路事故,尾随相撞占总事故比例的40.81%,与同时期中国道路交通形态相比,高速公路尾随相撞致人死亡比例高出2倍多。另外,高速公路撞固定物事故多发,高速撞固定物事故比例占16.55%,在道路事故中撞固定物事故比例仅占2.71%。
2.2低驾龄驾驶人肇事比例呈上升趋势图5示出2006—2012年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驾龄分布图。从驾驶人驾龄看,2006—2012年,中国因3年及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导致的人员死亡占机动车事故死亡人数的31.04%。其中,因1年以下、2年及3年驾龄驾驶人肇事致人死亡所占比例分别为12.40%,9.66%,8.98%。中国因3年及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人死亡所占比例呈波动上升的趋势。3.3青少年死亡人员比例较大老龄人口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图6示出2006—2012年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年龄分布图。从死亡人员年龄看,2006—2012年,青少年占死亡人员比例较大,死亡人员主体由21~55岁人员组成。其中,20岁以下、36~40岁、41~45岁及65岁以上死亡人员比例较高,分别占11.45%,11.56%,11.59%,10.94%。值得关注的是56岁以上死亡人数从2009年的15505人上升到2012年的16768人,增长了8.1%。这说明随着机动车的普及,老年道路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及时救助应得到重视。
3结论
2006—2012年,尽管中国总体交通事故的发生呈下降趋势,但统计数据仍然令人担忧,需要对道路运输达到或接近零死亡目标投入更多关注。世界卫生组织也强调,虽然在过去的15年内中国死亡率已经下降,道路交通伤害仍然是导致死亡和残疾的一个重要因素。按预碰撞、碰撞和碰撞后时序模式提供对策,并考虑人-车-环境交互的系统方法被认为是解决这个困难和具有挑战性问题的有效途径。汽车安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消费者需求和政府监管双重力量驱动的。近几年,为增强汽车安全性能,主被动汽车安全系统得到发展,被动安全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汽车的防撞性能。主动安全系统以相似的、并行的趋势进行设计,20世纪90年代的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刹车辅助、21世纪的自适应巡航、盲点监测和车道偏离检测,在道路运输安全改进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作者:张大伟贺锦鹏孙立志周大永刘卫国冯擎峰单位: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汽车安全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道路交通论文:驾驶员道路交通论文
1结果
1.1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共调查907例,其中男性为825例,女性为82例,其比例为91.0%、9.0%;城市地区为354例,农村地区占553例,其比例为39.0%、61.0%;18~44岁年龄段为690例,占76.1%、45~59岁年龄段为197例,占21.7%、60岁以上为20例,占为2.2%。
1.2驾驶行为分析
1.2.1头盔佩戴情况30d内乘坐或驾驶摩托车时,经常佩戴头盔的比例为39.1%,有时佩戴的情况为15.4%,很少佩戴的情况为9.8%,没有佩戴的情况为35.8%。男性中有35.3%从来没有佩戴头盔,女性为41.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79,P=0.375);城市人群经常佩戴头盔者的比例为40.4%,农村为34.7%,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71,P=0.054);各年龄组中60岁以上的人群没有佩戴头盔的比例较高,为58.8%。22.2%的人群疲劳驾驶,10.9%的人群酒后驾驶,34.3%的人群无证驾驶。男性中有23.4%的人在30d内有过疲劳驾驶,女性为9.9%,男性高于女性(χ2=8.082,P=0.018)。城市中为22.3%,农村为21.7%,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223,P=0.894);男性中有11.9%的人在30d内有过酒后驾驶,女性为4.2%,男性高于女性(χ2=8.772,P=0.012)。城市中为6.9%,农村为12.7%,农村高于城市(χ2=6.565,P=0.028);男性中有44.9%的人在30d内有过无证驾驶,女性为22.3%,男性高于女性(χ2=17.293,P<0.01)。城市中为19.6%,农村为40.7%,农村高于城市(χ2=39.935,P<0.01)。
1.2.2安全带佩戴情况最近30d内驾车时经常佩戴安全带的比例为24.3%,有时佩戴的为24.8%,很少佩戴的为11.1%,没有佩戴的为39.7%。男性从来没有佩戴安全带的比例为40.0%,女性为36.6%,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373,P=0.541)。城市没有佩戴安全带的比例为44.2%,农村为29.5%,城市高于农村(χ2=17.43,P<0.01);各年龄组中没有佩戴安全带的情况以60岁以上的人群最多,为70.0%。见表2。
1.2.3不安全驾驶行为在调查对象中,30d内有22.2%的人群疲劳驾驶,10.9%的人群酒后驾驶,34.3%的人群无证驾驶。男性中有23.4%的人在30d内有过疲劳驾驶,女性为9.9%,男性高于女性(χ2=8.082,P=0.018)。城市中为22.3%,农村为21.7%,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223,P=0.894);男性中有11.9%的人在30d内有过酒后驾驶,女性为4.2%,男性高于女性(χ2=8.772,P=0.012)。城市中为6.9%,农村为12.7%,农村高于城市(χ2=6.565,P=0.028);男性中有44.9%的人在30d内有过无证驾驶,女性为22.3%,男性高于女性(χ2=17.293,P<0.01)。城市中为19.6%,农村为40.7%,农村高于城市(χ2=39.935,P<0.01)。见表3。
1.3饮酒情况在过去1个月中,驾驶员中饮酒的比例为49.0%,其中有18.3%为每天饮酒者,有5.2%为每周饮酒5~6d饮酒者;1个月前饮酒的比例为10.4%,不饮酒的比例为40.6%,见表4。男性每天饮酒的比例为18.7%,女性为5.6%,男性高于女性(χ2=24.742,P<0.01),城市中每天饮酒18.9%,农村为17.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5。
1.4视力发黑与平衡障碍在过去1个月中,调3.6%的驾驶员人群发生视力发黑状况,1.8%发生平衡障碍状况。视力发黑的情况在不同性别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发生视力发黑与平衡障碍的比例在60岁以上比18~59岁年龄段间要高的多,分别达到20.0%与15.0%。均高于18~44岁与45~59岁两年龄组。
1.5睡眠时间情况在调查的驾驶员中,有62.6%的驾驶员睡眠时间为7~8h,而睡眠时间在6h以下的占12.9%,在4h以下的占1.6%。
1.6血糖情况所有调查对象中,有0.4%的驾驶员空腹血糖值在2~3mmol/L,6.7%的驾驶员空腹血糖值在3~4mmol/L,38.8%的驾驶员空腹血糖值在4~5mmol/L。
1.7身高情况在调查驾驶员中,有0.9%的人群身高小于145cm,9.3%的人群身高在145~155cm之间,88.9%的人群身高正常。
2讨论
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与机动车状况、道路路况、驾驶员驾驶行为有关。国内外较多的研究表明,驾驶员的不安全驾驶行为对造成交通事故,具有最直接的因果关系。本次调查显示,贵州省驾驶员的不安全驾驶行为阳性率均高于国内其他地区如江苏省,广东省,上海市,广西省同时期的调查结果。我国摩托车安全头盔佩戴率历来较低,从2002年到2010年这一期间内的头盔佩戴率没有明显的提升,摩托车驾驶员因车辆稳定性,能见度等问题,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伤害,造成严重创伤甚至死亡。安全头盔作为一种保护装置,能够有效降低摩托车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因头部受伤导致严重伤害或致死性伤害的危险性[14,15],贵州省驾驶员中有不佩戴头盔经历的比例为61.9%,应引起重视。随着年龄的升高、人体各方面机能如反应速度、视力、协调性均开始下降,高年龄段驾驶者在驾驶时,发生交通伤害的几率也相应增加,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中对于机动车驾驶员年龄、身体条件的相关规定,驾驶中小型车辆的年龄不应超过70周岁与60周岁、驾驶中小型汽车的低身高不应低于155cm[16],而本次调查中,年龄在60岁以上的17.8%,而在70岁以上的占到了7.1%;身高低于155cm的占到了10.1%,身高对驾驶员的视线具有决定性因素,若身高过低,驾驶的视野范围将会缩小,同时,脚踩离合器与刹车的反应性将会降低,肇事的风险将增大。因此,建议交管部门对于驾驶员的“门槛”应该制定宽进严出的考核标准以及严格机动车驾驶申请的审核力度。对于年龄偏大、身高偏矮的驾驶员要尽量避免,对于已经驾驶年龄限制的老年驾驶员采取有效的提醒措施,提醒佩戴安全头盔和安全带防止自身伤害,采取安全交通驾驶行为检查。
本次调查中,近1个月内饮酒的驾驶员比例占到49.0%,每天饮酒的驾驶员占到18.3%,1个月内有10.9%的驾驶员有酒后驾驶的经历。酒精也是引起车祸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随饮酒量的递增,车祸发生的相对危险性增加。酒精对驾驶员的操作能力起决定性作用,它可造成感觉神经传导延迟,使驾驶驶员视觉和触觉功能下降,反应迟钝,思维判断力降低,操作精度减弱,不能控制自己的意识和行为,从而引起车祸的发生。因此,在国家制定强制严厉的检查机制下,加强对于酒后驾车的检查力度、惩处力度、同时,也要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规范性驾驶行为。无证驾驶是导致道路交通伤害的直接因素。贵州省无证驾驶率达34.3%,高于酒后驾驶行为和疲劳驾驶行为的报告率,尤其值得引起重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只有经过正规交通驾驶学习和训练后方能驾驶机动车[19],任何无证驾驶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未经训练后驾驶,对于各类交通规则与突发状况无法做出正确驾驶意识判断,极易导致行人与驾乘人员的伤亡。本次调查显示睡眠时间不足6h的比例为12.9%,不足4h的比例为1.6%,长时间的睡眠不足,会影响人的学习、工作效率和健康状态,由于睡眠不足和驾车时身体不适均能明显增加发生道路交通伤害的危险性,这与驾驶员在困倦状态下或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对车辆的操控能力和驾驶期间的专注力会因此而产生偏差有关。机动车驾驶员作为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应努力改变自身的不安全驾驶行为,较大限度降低和避免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树立规范的驾驶意识,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况的发生。
同时,因为驾驶员自身健康状况引起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样也不容忽视,驾驶行为属于消耗体力的行为,尤其处于长时间驾驶中,无法及时进食,易导致体内血糖消耗大,极易出现低血糖;另外,部分驾驶员,例如出租车驾驶员、公交车驾驶员等,时常不能按时进餐,加上工作强度大,驾车时思想必须高度集中,每天要消耗大量的精力、体力,极易导致血糖降低。而低血糖容易导致四肢发冷、面色苍白、出冷汗、头晕、心慌、恶心等症状的出现;当血糖浓度低于45mg/dl时,还容易出现低血糖晚期症状(除早期症状外还出现惊厥及昏迷等)。根据DonaldA等人的糖化血红蛋白与机动车事故的关联性研究,得出了糖化血红蛋白每降低1%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性就增加26%的观点是一致的。尽管本次调查显示,只有7.1%的驾驶员出现过血糖水平低于4mmol/L,但是所带来的交通伤害风险却仍然不能忽视。
3.6%和1.8%的驾驶员出现过视野模糊和平衡感障碍的情况,驾驶员保持良好的视野清晰和平衡感是保障其正常行驶的重要条件,人的正常视野范围是60°左右,可视距离在180~420m,视野模糊将导致驾驶员对路边的标识,指示灯辨识不明从而做出错误判断。同时,平衡障碍是由中枢神经系统病变而导致感觉功能障碍,将会出现辨向错位,行走偏向等特征,因此,在驾驶过程中出现视野模糊与平衡感障碍时,就可能会出现无法辨识限速标示导致错误加速、偏离行车道与对向车辆相撞、或者急停从而发生追尾等意外的发生。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驾驶速度过快、行驶急弯、桥梁、下坡、隧道等路况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概率将会增大,后果更加严重。安全的驾驶得益于驾驶员良好的身体状况与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可以通过增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知识讲座等方式进行,而驾驶员身体状况,只能通过驾驶员自身来进行有效的调节。因此,有效减少隐患驾驶的风险只有提高驾驶员定期体检的意识,保持身体的良好状态,应规范驾驶员的定期体检,早期发现可能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或症状,从根本上减少道路交通伤害发生的可能性,共创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作者:赵否曦刘涛张益霞李凌张静李晓松孙良先单位: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研究所
道路交通论文:物联网框架下道路交通论文
1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治理现状
1.1公交体系落后观公交体系落后观认为不完善的公共交通体系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此类观点建议大力发展快速公交(BRT,busrapidtransit)系统,设置公交专用通道将会促使一部分私家车主放弃开车的频率而选择公交出行[5]。从载客量方面讲,公共交通工具确实比私家车更有优势。但是,公共交通工具的添置不仅会增加政府财政压力,还有可能在非交通高峰期间造成资源闲置或浪费。此外,公交车与私家车可能存在更加激烈的道路资源竞争,从而带来更严重的交通拥堵。因此单方发展公交系统对于缓解交通拥堵是有争议的。
1.2资源过分集中观资源过分集中观认为优良的医疗和教育资源过分集中在城市,导致人口向城市聚集,从而更加依赖交通工具,是产生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该观点认为降低人口流动频率或将人口流动限制在某个特定范围是解决交通拥堵的根本措施[6-7]。对此,城市的总体规划设计需要充分论证,且实施应具连续性,同时地区甚至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仍不可少。随着人们对生活多样化的追求,过分限制人口流动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合理设计、有效分散、协调发挥城市优良资源,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在短期内难以成型。综上分析,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很难通过单一的方法解决,需要大量的物力、财力、时间和政策机制等资源的统一协调,且不同城市情况各异,没有统一的参考模式。伴随着信息时代的蓬勃发展,物联网应用逐渐走进了大众视线,它将为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提供较好的解决方案。
2发展物联网的需求分析
造成交通拥堵的原因有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员对道路交通情况不了解、交通事故、占道停车、车辆故障、恶劣天气、交通信号灯故障、道路施工,以及道路标示不清等,概括起来,主要是4种因素:人、车、路和环境。为避免交通拥堵,实时地获取人、车、路、环境信息对于选择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出行时间以及出行地点显得十分重要。
2.1对人因素的需求分析首先,从安全出行角度来看,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例如超速占道、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药物驾驶、冒险驾驶以及攻击性驾驶[8]等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而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横穿道路、攀爬道路中央护栏或与机动车抢道造成的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数。这些都是造成交通拥堵的潜在隐患。其次,从出行服务角度来看。为了选择合理的出行时间和线路,所有出行者往往希望能够通过互联网、手机、车载设备等手段随时随地获取道路交通情况,例如哪些出行线路比较通畅、沿线交通信号灯的个数、当前红灯的剩余时间、公共交通工具是否准点到等,以便及时调整出行计划。,从快捷停车的角度来看。机动车驾驶员在到达目的地之前更关心的是停车需求,包括目标停车场是否有空位、能否预定车位、如何找到该停车位等。这些都是驾驶员想要获得的信息。
2.2对车因素的需求分析车辆在行驶的过程中,车辆本身的未知缺陷或其他原因可能引起停车或交通事故,导致交通拥堵。与车辆相关的因素包括轮胎的磨损情况、胎压大小、制动灵敏度、转向、底盘悬挂、发动机运行状态、油箱剩余油量等,此外维修保养、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及保险是否到期也是值得关注的。
2.3对道路因素的需求分析道路因素导致的交通拥堵主要包括路面损坏、道路施工、道路标示不清以及交通信号灯故障等。路面损坏和道路施工将导致车辆临时避让,造成交通瓶颈致使交通拥堵。道路标示包括路面标示和路旁标示,道路标示不清将导致机动车驾驶员左顾右盼、注意力不集中、车辆方向乱打、出现交通冲突,致使交通拥堵的发生。在交通高峰时段交通信号灯出现故障,若无外部行为指挥协调,交通拥堵压力将会加剧。
2.4对环境因素的需求分析恶劣天气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主要环境因素,例如雨雪天气致使路面湿滑,轮胎抓地能力下降,车辆剐蹭机率增加。而雾、霾、大风天气使得空气能见度降低,行车速度下降可能导致交通拥堵的发生。明确上述4个方面需求将有利于出行者及时掌握道路交通信息,变被动出行为主动,对于安全、快捷、便利出行,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本文将从信息化智能交通角度入手,围绕物联网体系结构,设计了一种智能化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导引系统。
3物联网框架下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导引系统设计
3.1系统搭建物联网通过射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ID)、无线传感器网络(wirelesssensornetworks,WSN)、无线通信网络将各种信息采集设备(各种类型的传感器、定位装置、扫描装置)与现有互联网连接起来,实现物理对象与互联网的无缝连接,使得物体间、人物间能够实时通讯,从而达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和管理的目的,是未来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9]。物联网体系结构自下而上依次是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感知层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网络层负责信息的处理或传输,应用层负责具体应用。
3.1.1感知层感知层针对人、车、路、环境4个方面的信息需求,主要采集面向个人的驾驶信息和面向公众的交通信息。前者包括2个功能:其一,评估当前机动车驾驶员的身体、精神状况信息,判断其当前驾驶行为是否适合规范、安全;其二,对当前车体进行自检,实时提醒驾驶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驾车。后者会采集城市道路和环境信息。
3.1.2网络层网络层的作用是实现人、车、路、环境之间的互联互通,主要包括2个方面:及时,负责各类交通拥堵因素信息的接入,主要的接入方式有:3G/4G网络、DSRC(DedicatedShortRangeCommunica-tions,专用短程通信技术)、WLAN技术、ZigBee、UWB(UltraWideBand,超宽带)、Bluetooth(蓝牙)或卫星通信等;第二,基于原有的电信网络、电视网、电话网实现信息的远程传输,与出行者实现信息交换。
3.1.3应用层应用层可细化为上下两层:下层业务管理单元和上层出行体验单元。下层控制中心模块实现交通拥堵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研判,上层通过现有终端设备实现各类交通信息的融合以多媒体界面呈现。用户群体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功能模块来掌握实时的道路交通状况。
3.2系统架构该系统将铺设覆盖全市城区范围的传感网节点,构建广泛互联的交通拥堵要素感知互联网络,为公众出行提供人性化界面。本文以物联网体系结构为基础,结合集中控制和分布式处理[10-11]搭建系统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
3.2.1集中控制方面主要包括了应用层中业务管理单元的11个模块,除控制中心、反馈监督模块外其余9个模块均与感知层中的2个信息采集单元有直接的数据交换。1)控制中心模块它是整个应用层的核心,包括2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集中管理、集中控制、集中操作其余模块的数据信息,为上层应用提供人性化数据信息;二是协调其余模块的数据信息在时间上同步,保障数据信息的实时有效。控制中心模块需要系统管理员权限才能访问,一般用户无权访问该模块。2)反馈监督模块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反馈,接收用户在数据信息使用过程中提出的疑问,甚至是投诉、建议和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二是监督,若政府、相关企业或其他业务归口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用户的问题,可按照规定给予对应部门一定的处分或物质惩罚,若驾驶员一旦出现酒驾、疲劳驾驶或危险驾驶等违法违规驾驶时,这些记录将会以告警呈现的形式在及时时间反馈至相关政府行政部门,这些部门会立即对驾驶员电话提醒、约谈甚至做出行政处罚,并将记录备份至驾驶员的驾驶档案中,规范其以后的驾驶行为;三是设备养护提示,当系统检测到故障或失效设备(传感器、定位设备、网络设备等物联网硬件设备)时发出告警,提示相关企业对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换,且设备的养护信息应及时至系统平台,接收公众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3.2.2分布式处理方面大量的数据采集传感器和网络通信设备设置在车辆内部和城市道路附近,为道路交通状况数据信息的采集提供支撑。1)驾驶员信息模块集中管理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疲劳状态和危险驾驶数据。驾驶员血液内或呼气中的酒精含量是衡量其酒驾的标准,①为此将酒精传感器节点安装在主驾驶座位附近,通过传感信号分类处理算法[12]辨识驾驶员或乘客体内酒精含量是否超标。同时,可以在车内外安装光电传感器(例如CCD或CMOS),根据驾驶员疲劳驾驶时面部表情的变化和在危险驾驶时行车路线和车速变化的图像特征结合相关算法模型估计出当前驾驶员的疲劳状态或驾驶的危险程度。若驾驶员面部出现疲劳状态或行车路线异常,车载警报系统将会实时提醒驾驶员。另外,通过身份识别系统明确该驾驶员的驾驶证信息,车辆一旦启动,则该驾驶员与所驾驶车辆信息就进行绑定,整个驾驶过程日志将会被上传至驾驶员信息模块并保存至该驾驶员的驾驶档案中。一旦出现酒驾、疲劳驾驶或危险驾驶行为,相关监督部门将立即收到告警提示,然后通过控制中心模块访问该驾驶记录并对该驾驶员进行问责。驾驶员信息模块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2)车辆自检信息模块集中管理车辆主设备运行数据,它的作用相当于ECU(electroniccontrolunit,电子控制单元或行车电脑)。驾驶员不但可以随时关注车辆的运行状态,同时车辆服务企业(例如车辆4S店、保险公司)通过访问终端可实时或定期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时提醒驾驶员进行维修保养。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车辆服务企业将会在及时时间获取告警提示赶赴现场救援,将交通拥堵的程度或影响降到低。3)事故处理与道路施工模块这2个模块分别管理交通事故和道路施工的方位数据。当出现交通事故或道路施工时,事故当事人员、施工人员或者附近群众将会在及时时间通过分布在道路周边大量的传感器节点(采集事件位置数据)和网络设备(传递事件数据)建立连接,并及时向系统平台事故或施工信息,提醒路人可能会造成交通拥堵的可能。针对交通事故,必要情况下交管部门也会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处理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平台提示处理完毕;针对道路施工,施工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平台提示施工完毕。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在这2种情况下当事人员没有及时或解除事件提醒,造成严重交通拥堵的,相关部门将会通过反馈监督模块获取举报信息,经查证后将会对相关当事人员进行必要处罚。4)道路标示模块集中管理道路标示的提示数据,其功能为:一是将各种传感器节点、通信网络和卫星定位系统嵌入到道路标示内,把标示牌“由死变活”,成为可显示和可远程访问的标识;二是道路标示信息不仅附近的人员(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可见,而且凡是登录到系统平台的所有人员均可见。5)智能信号灯模块集中管理信号灯运行故障数据,这里关心的是出现故障的信号灯方位、红灯剩余时间和下个路口信号灯灯颜色[13]。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内嵌入具有定位、信息处理、有线或无线通信等功能的传感器节点,可实现自身故障上报、自行计算交通信号灯等待时间、实时变换交通信号灯的亮灭时间[14]等功能,其流程如图3所示。6)气象模块集中管理实时与未来气象数据,将大量分布在城市中的气象传感器采集的实时数据上传至气象模块,经过数据信息的融合,在系统平台上呈现当前和未来的气象信息,为出行者提供天气预报。7)停车诱导模块集中管理停车方位与车位数据,主要包括:一是定位功能,集成城市GIS地图,明确目的地附近公共停车场的位置信息,由车载导航系统实现位置导引;二是查询功能,集成停车场车位管理系统,实时显示停车场剩余车位信息及对应的收费标准;三是预约功能,在车辆出发前预订目标车位,实现远程缴费。8)公交运行模块集中管理公交实时运行数据,主要是为出行者提供公共交通工具的到发时间、停靠站点、距离、最近一班车的到站时间等。它是系统的辅助模块,便于非驾车人员公交出行,有利于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压力。
3.3通信网络通信网络设置的原则是安全、简单、方便、成本低。首先,在业务管理层收发数据前设置防火墙(例如VPN-虚拟专用网络),确保信息安全和通信质量;其次,各数据信息采集设备通过自身的无线信号收发装置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换、互联、上传和反馈。例如,移动的车载终端、公共交通工具通过设置在道路两旁的无线通信接入点(无线AP)实时与交通信号灯、道路标示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实现交通流量控制;固定的交通信号灯、道路标示则是通过WSN中的汇聚节点以有线或无线方式接入到Internet;故障或事故车辆、施工、停车场方位信息可以通过自身的GPS或北斗导航系统或道路两旁的无线AP在系统平台进行,实时提醒机动车驾驶员调整行车路线;系统使用者可以通过无线/有线终端访问附近的局域网实现对当前交通拥堵、天气、公共交通等相关信息的查询。系统网络布局见图4。
3.4系统功能由图1可知,该系统的用户群体包括出行者、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因此不同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系统所反映的功能侧重点是不同的。
3.4.1对于出行者人是影响道路交通最活跃的因素,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和其他行人。对于机动车驾驶员而言,主要关注以下几点:一是车载导航设备可以实时更新显示道路两旁传感设备釆集的交通拥堵信息,以及时调整出行线路;二是车载提醒系统随时提醒个人驾车行为是否规范合法;三是可以实时关注车辆主要部件的运行状况,对于安全行驶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可以提前预约目的地附近的停车场车位及收费标准,做到顺利、规范停车。对于其他行人而言,则可以提供便利的出行信息,包括天气状况、公共交通工具到发时间及换乘信息等。
3.4.2对于相关企业主要包括车辆售后服务商、负责数据信息采集和传输的传感器、网络设备售后服务商、道路施工承包商。对于车辆售后服务商,提供的信息包括:一是实时接收来自车辆主要设备的故障告警信息,并在必要时提醒驾驶员,确保车辆及时得到维修保养;二是接收来自客户的反馈监督,及时回答或满足客户提出的问题或诉求,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对于数据信息采集和传输设备售后服务商,首要的工作就是维护好设备的正常运行,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检修或者更换,将交通拥堵的可能性降到低。对于道路施工承包商,如道路附近基础设施出现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施工道路的方位消息和撤销道路施工的提示信息,有效疏散交通拥堵。
3.4.3对于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公安机关道路管理部门和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于公安机关道路管理部门,首要任务就是指挥疏导道路车流,包括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和撤销交通事故方位信息,以及通过信息媒介定时城市交通道路状况信息。对于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主要是接收来自公众对相关企业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法规,为个人、企业的问责或处罚提供制度和法律依据。同时本级部门受上级直属部门的监督,监督不力同样要接受追责。
4结束语
本文基于物联网体系结构设计了一款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导引系统,将驾驶员、人、车辆、事发点方位、道路标示、信号灯、天气、公交等“隐藏”信息“显现”出来,起到道路交通导引作用,使出行者由“被动”变为“主动”,从而缓解交通拥堵。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解决许多问题,例如:在稀缺的道路资源附近如何利用、架设、集成新旧数据信息采集设备与网络通信设备;各业务部门之间如何协调合作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如何在法律、制度层面完善系统监管机制;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安全;如何确保信息安全等。总之,代表信息化发展方向的物联网为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提供了一种全新方案。
作者:赵凌张冰菲单位:铁道警察学院治安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网络管理中心
道路交通论文:信息化道路交通论文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面临的问题
道路交通本身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由人、车、道路、环境等诸多要素组成,并呈现动态分布,这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处理分为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向法院起诉六个步骤,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当事人的意愿将有所差异,因此处理的时间也有很大的不同。但无论如何,日益呈现出这样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传统的处理方法很难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快速的生活节奏,复杂的环境因素,尤其是事故人员的跨地域性日益占据着较高的比例,都增加了交通事故处理的复杂性。
2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几种有效的解决方法
2.1利用模糊责任加快处理进程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突破传统观念,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创造性地提出“模糊责任”概念,使困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现场定责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运用“模糊责任”概念10多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目前已达到98%。大大降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难度[1]。模糊责任简化了处理流程,省略或者弱化了次要环节,将责任认定的结果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统一。并提供了相关的机制和平台,对尚未或者可能引起纠纷的事故进行相应的处理,完善了处理流程。与此同时,事故的快速处理,本身也是一种交通拥堵的缓解措施。
2.2利用交通事故快速定位系统提供效率
当事故发生,其处理效率将直接影响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和交通畅通程度[2]。因此,对交通事故的快速定位将显得十分重要。我们可以通过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监控设备等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比如可以通过基于计算机视觉的交通事故快速定位系统,对采集的交通图象进行去噪处理,提供图象质量,综合利用小波变换方法提取交通事故特征,通过计算机视觉技术进行快速的定位[3]。本方法是通过计算机进行辅助处理,快速分析现场的图像资料,缩短人为参与的时间,从而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
2.3利用PC-CRASH软件快速确定事故责任方
PC-CRASH是一款交通事故再现软件,事故分析的过程主要是根据事故现场的采集、记录、调查与分析,将事故涉案车辆由碰撞后的终止位置反推回碰撞过程,再反推回碰撞前的运行状态,来分析事故原因,然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责任认定[4]。由于道路、环境以及人为等因素,将为事故认定造成一定的影响,通过再现软件,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提高公信力,减少了事故认定的时间,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是一种解决事故认定难题的科学合理的有效途径。道路交通本身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由人、车、道路、环境等诸多要素组成,并呈现动态分布,这给交通事故的处理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处理分为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向法院起诉六个步骤,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当事人的意愿将有所差异,因此处理的时间也有很大的不同。但无论如何,日益呈现出这样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传统的处理方法很难适应当前的社会发展需求。快速的生活节奏,复杂的环境因素,尤其是事故人员的跨地域性日益占据着较高的比例,都增加了交通事故处理的复杂性。
3基于信息化的智能交通事故处理系统的构想
我们目前处于信息化的时代,计算机、网络、移动智能终端、大数据等技术和设备的出现,极大改变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那么能不能设计一种完整的系统,利用上述的技术和设备以及对交通事故处理的研究和分析成果,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带来极大的甚至是革命性的改变呢?当然这需要不断地努力和不断地实践。下面本文将提出初步的构想,以做引玉之砖。
3.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信息化
科技强警是交管工作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也是未来交管工作发展的必然。面对纷繁复杂的交管工作,近几年,公安交通管理努力构建信息警务,信息网络建设、信息查询、业务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已初见成效。改变了传统的手工模式,实现了电子技术化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系统、24小时事故快报、事故处理系统,逐步实现了事故处理网上办案和案卷电子化管理。现阶段交管执法、事故处理对网络和信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对信息采集、处理的速度要求越来越高,综合业务数据的不断采集、使用汇集,实现了跨区域、现代化办公。可以不受时间和地点的约束。通过数字证书登陆公安网络系统,就可以直接整合人口信息、机动车信息、驾驶员信息、在逃人员信息、被盗抢机动车等各类信息数据,能够基本满足交管工作的需求。但是,现阶段的信息化建设与科技强警、信息化管理的目标和现代化交通理念的实际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以科技为突破口,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率,不断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较大限度的利用现有资源,挖掘管理潜力,扩展公安交通科学管理能力,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所以,信息化建设是现代化交通管理理念实现的必由之路。
3.2系统的构成
本系统由手持智能终端、无线网络、软件系统、大型数据库系统和高性能服务器构成。通过智能终端的摄像头、客户端应用、录音功能将现场的信息进行采集并通过无线网络发送至服务器端,服务器通过软件系统和大型数据库系统进行分析和处理,将处理结果存储并以特定的方式反馈至客户端。由于智能设备已经相当普及而且配置和功能相当强大,可以推向社会进行应用。该系统结合了当前较为炙热和前沿的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本身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发展前景。
3.3系统的核心功能
本系统具有如下的核心功能:事故现场的采集、事故认定的处理、处理结果的记录、事故责任方的信息管理和必要的联系管辖、裁定处罚和赔偿管理功能、掌上法院、掌上交警、交通事故预测、道路交通智能决策。本系统不仅是交通事故的处理者和管理者,而且还是交通事故的预防者甚至是智能交通的决策者。防患于未然,远比亡羊补牢、处理交通事故更为重要。
3.4系统的现实意义
以一种信息化的理念,将传统的处理方法进行整合和优化,借助科技的手段实现了快速、、品质、持久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体系。而且还能对即将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对复杂的交通提供智能决策。这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乃是全球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发展智能交通都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本文立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之上,通过不断地研究和思考,结合当前的一些解决方案和技术路线,以移动终端、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科技前沿,提出一种基于信息化的智能交通事故处理系统的构想,藉此给出了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案。说是构想,实际上已经有一些实际的应用案例悄然步入我们的视野,虽然只是一个雏形,但是我们看到了其蕴含的潜能。
作者:李坤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道路交通论文:噪声控制道路交通论文
1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控制方法
城市道路交通的噪声控制是一项非常复杂又艰巨的工程,按照噪声控制的原则,我们主要应该从声源、传播途径、声音接收者三个方面考虑。首先是降低声源的噪声辐射,然后控制或阻断噪声的传播途径,对噪声接收者进行保护,当然做好道路路网规划以及对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加大监管也是很重要的。
1.1降低声源处的噪声辐射
机动车的发动机是交通噪声的主要来源。所以控制机动车发动机的噪声是降低声源处噪声的方法,但是该方法的技术攻关难度大,所以一直没有被采用。而另一种主要噪声来源于车辆轮胎与地面的摩擦,这种噪声的控制就相对简单了。早在上个世纪国外就已经针对噪声污染问题开展了对低噪声路面的研究。我国也进行过研究并初步取得成效。这种低噪声路面,其实就是一种多空隙沥青路面。具体做法是在普通沥青路面或水泥混凝土结构路面的结构层上铺筑一层孔隙率15%-25%的沥青混合材料,研究表明,这种多空隙沥青路面与普通路面相比可以降低3分贝至8分贝的交通噪声,降噪效果比较显著。
1.2控制交通噪声的传播途径
声音的传播需要传播途径,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置声音屏障或绿化带来衰减噪声,以此来降低噪声。声音屏障方法主要是利用声屏障材料来吸收和反射声波,通过这一系列物理反应来降低噪音。测试表明,采用声音屏障可以有效地使噪声降低10分贝以上。可以说声音屏障方法是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是声音屏障对道路两侧的遮挡会使驾驶员行车过程中比较单调,而且屏障的造价也比较高,所以目前大多数城市还很少采用设置声音屏障的方法。从城市规划层面来讲,考虑到景观要求,可以在有特殊要求的地方比如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地,以及景观要求不高的高架路段设置与城市规划相适应的、能够控制噪声传播途径的声音屏障。种植绿化带的方法也是控制交通噪声传播途径的方法之一。绿化带的宽度在10米以上就能降低4分贝-5分贝的噪声,主要原因是声音投射到植物叶片上,有26%被植物叶片的威震消耗掉,另外的74%则被叶片反射到各个方向,对噪声产生了极大的削弱。绿化带的宽度、高度、配置方式以及植物种类都会不同程度的对噪声的控制产生作用。
1.3对噪声接收者的保护
噪声控制的一个环节是对噪声接收者的生活和工作地采取一些降噪方法。比如使用隔音玻璃等材料来保持所处环境的安静。虽然这是一种被动的防治措施而且耗资比较大,但是对噪声接收者的保护也是刻不容缓的。
1.4做好道路路网规划工作
城市路网规划的目的就是合理分配城市车辆、人流和物流,为他们提供运转空间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噪声。比如在路网规划中使用快速轨道客运系统,该系统运输力大、噪声易于控制,所以在路网规划中,轨道优先。在一座规模比较大的城市,单纯使用地面路网中的公共汽车会产生很大的噪声,改为高架轨道不仅替代了公共汽车的运输,还极大地降低了噪声,而且其产生的噪声相对集中、易于控制。通过对城市地面路网、高架路网等的规划,使城市各道路协调分布,对于噪声的控制有极大的帮助。
1.5法律监管的完善
我国对噪声控制方面的法律要更加完善。对于机动车辆的监管,交警部门也要加大力度。在城市交通路口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如限速标志、禁止鸣笛标志、禁止高噪声车辆驶入等标志。机动车年检时也要严格把关,对于测试的发动机噪声排放没有达到标准的,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同时对驾驶员也要进行关于降低城市噪声污染的道德培训,增加驾驶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2结语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是影响城市发展的突出问题,它已经影响到人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也对环境产生严重的影响,所以对噪声污染的治理刻不容缓。在我国,交通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机动车辆,所以机动车数量的增加、路面状况差、法制不完善以及城市道路规划不合理都是造成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的原因。所以从控制声源、传播途径、城市合理规划等各个方面都能够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现在每一种降噪的措施都是有其自身缺陷的,在目前现有的条件下不可能消除道路交通噪声,只能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尽可能对噪声做到最有效的控制。
作者:罗润轩单位:东莞市东城区规划管理所
道路交通论文:交通安全影响下的道路交通论文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在长治市随机抽取11所小学,并在每所小学的4~6年级各随机抽取一个班,被抽取班级的全部学生作为调查对象。
1.2调查方法
参照青少年危险行为因素调查表,制作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调查表对学生进行调查。
1.3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共分为五部分,第1部分是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测试。第2部分是对学生道路交通行为的测试[7]。第3部分对小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态度进行调查。第4部分通过对学生设置调查问卷,了解学生父母自身交通行为、学历及教授学生交通知识3方面的情况。第5部分调查小学生车祸发生状况。
1.4统计分析
将有效问卷按照编号整理后,将所有数据用EpiData30软件进行双份录入,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处理。采用百分位数、构成比等对数据进行描述,用KruskalWallis2检验进行差异性检验,并作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298份,回收问卷共1272份,应答率为980%,去除不合格问卷5份,剩下有效问卷1267份。调查表有效率达976%。本次调查四年级431人,五年级390人,六年级446人;其中男生633人(500%),女生634人(500%)。
2.2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分情况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分P50为80分,年级之间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2360,P<0001),见表1。男女生知识得分差异也有统计学意义(2=2235,P<0001),且女生成绩高于男生,见表2。
2.3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得分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得分P50为94分,3个年级之间行为得分差异有统计意义(2=1882,P<0001),见表1。男女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1668,P<0001),见表2。
2.4小学生对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态度
在所有调查对象中,愿意接受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的占971%,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自己会认真看的占90%,而能主动提醒他人违反交通规则的仅占871%。
2.5父母对小学生相关知识及行为的影响
父母的学历与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得分高低无关。但家长平日里是否教学生安全知识与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得分有关,家长经常教育的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平均分为777分,家长偶尔教育的学生平均分为760分,家长从不教育的学生平均分为705分;家长告知学生的越多,学生的得分越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1553,P<0001)。同时发现家长经常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交通安全行为P50为843分,家长偶尔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交通安全行为得分P50为889分,家长从不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交通安全行为得分P50为925分,可见家长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越高,学生道路交通行为得分越高(2=2747,P<0001)。
2.6小学生车祸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在调查的1267名学生中有134名学生发生过不同程度的车祸伤害,车祸发生率为105%。将可能对车祸发生有影响的八个因素:性别、年级、父母学历、父母教授学生知识、父母交通行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得分、学生交通行为得分、学生学习交通知识,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赋值情况见表3。结果发现,只有性别、年级、学生交通知识得分、学生行为得分、父母的交通行为这5个因素对小学生车祸发生有影响(均有P<005),其余变量均无统计学意义(均有P<005),见表4。性别、年级、父母是否违反交通规则这3个影响因素的OR<1,说明性别女,年级升高,父母自身不违反交通规则是发生车祸的保护因素。而学生的交通知识和行为得分这两个影响因素的OR>1,说明学生交通知识、行为得分低是发生车祸的危险因素。在这5个因素中,其中学生行为得分对发生车祸的影响最为显著(OR=2046,95%CI:1518~2759,P<0001),其次为父母自身的交通行为。
3讨论
交通伤害是我国1~14岁人群主要死亡原因之一[8],事故一旦发生会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9]。所以交通安全问题必须从小抓起[10,11],源头上根除危险因素,从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家长在交通安全方面对学生的影响较大,结果显示,家长平日里是否教学生安全知识与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得分有关,家长告知学生的越多,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得分越高。结果还发现家长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越高,学生道路交通行为得分越高,而学生交通行为得分是车祸发生的最重要危险因素,所以家长的交通行为意识对学生车祸的发生意义重大。学生在进行各种交通行为时,大多是家长陪同,家长若在交通途中向学生讲解相关安全知识,并带其亲身实践,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能够增加儿童的知识,提高他们在道路穿行过程中的实践能力[12]。小学生模仿能力强,若家长不遵守交通规则,势必会造成小学生盲从[13]。所以广大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学生的交通行为做榜样,若从源头上杜绝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发生,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悲剧发生。长治市小学生车祸发生率为105%,大于2007年“深圳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伤害流行病学分析”中车祸伤害发生率51%,故加强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刻不容缓[14]。车祸发生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学生行为得分对发生车祸的影响最为显著,其次为父母自身的交通行为。由此可知学生的交通行为是发生车祸的直接原因,家长的交通行为是学生发生车祸的间接原因。而家长的行为对学生行为影响甚大,所以家长的交通行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意义深远。长治市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十分严峻,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家长的责任尤为重大,父母是孩子的及时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不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要呼吁广大家长同志应该以身作则,陪同孩子从小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只有家长的正确引导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15],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有力保障小学生健康成长。
作者:禚子群冯向先单位: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长治医学院预防医学教研室
道路交通论文:事故后城市道路交通论文
1模型建立与求解
两段视频中事故发生后交通拥堵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其中XQ指道路实际通行能力,表示在实际交通条件下,单位时间内通过特定横断面的较大车辆数;BC指道路基本通行能力,表示在理想交通条件下,当具有标准长度的车辆与前后两车最小车头间距连续行驶时,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上指定断面的较大车辆数。其中,d表示视频中事故后当出现车队时的车队长度,由车队排位的车辆所对应的灯柱与事故横断面间的距离得到(灯柱间隔为40m);t表示在记录车队中大汽车与小客车的数量开始到相同数目汽车通过横断面结束的时间间隔。结合以上公式,可得到车辆平均速度v与道路实际通行能力XQ的对应数据,取每个时间段的中间时刻(以发生事故的时刻为起始时刻)作为计数时刻,运用MATLAB进行曲线拟合,可得出两段视频中道路实际通行能力随时间推移的变化规律如图2所示。
由图2可得,事故发生时,道路的外道和内道的通行能力无明显差异,由于发生事故前内道车流量比外道车流量要高得多,发生事故后,大量内道以及中间车道的车辆向外道挤去,造成道路的通行效率变低,因此,视频1中的道路通行能力下降速度要比视频2中的快,曲线下降幅度大;而发生事故过了一定的时间后,后段司机意识到内道和中间道无法通过,都向外道行驶,使得从内道和中间道挤过外道占位的车辆越来越少,视频1中的道路通行效率升高,通行能力也随之升高,而在视频2中,由于正处在17~18点间的下班高峰期,车流量逐渐增大,使得道路通行能力继续下降。在研究事故路段车队长度与事故横断面实际通行能力、事故持续时间、路段上游车流量的关系时,车队长度可采用上述方法求解,当我们确定某一时间点发生堵车的车队长度时,可得到对应的事故持续时间和路段上游车流量。
持续时间可定义为事故发生时刻到所确定发生堵车时刻间的时间长度。路段上游车流量可由车流的平均速度与密度的乘积表示,通过统计车队长度内的标准车辆数可得到车流密度,进一步用上述方法计算车流平均速度,进而得出车流量。以视频1为例,通过观察所有堵车时刻,并将可记录距离、车流平均速度和密度的时刻记录下来,得到数据后分别做每个自变量与应因变量的散点图如图3所示。由图3可得,散点图中的离散点并非线性,即每个自变量对应因变量的关系都不是线性的,因此本文运用多元非线性回归模型进行求解。观察图像可得,散点图围绕某特定值上下波动,类似于三角函数,因此其中含有;同时,结合波动分析,得出初始表达式如下。
模型参数的置信区间较小、误差较少,代入数据后得到车队长度理论值并与其实际值比较如表1所示。由于模型计算出的理论值和实际值存在一定偏差,因此考虑车队长度实际值与理论值离差随时间的关系图如图4所示。由图4可得,残差在0m上下波动,除去一些异常点后,其波动在可接受范围内,误差相对较少。而且,模型的值为0.92795,即决定车队长度的92.795%因素可由模型确定,合理性较强。
2模型的评价改进及推广
通过多元非线性回归得到的函数关系式,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实用性。同时,为了使模型更,本文在建立模型结构时,考虑波动理论,并根据各散点图得到了最初的数学模型,使结果更加合理。由于数据的收集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因此会为模型带来一定误差。由于模型针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因此数据对模型的影响较大。大部分交通拥堵均存在一个特点,就是因变量对应自变量之间的散点图都围绕某个值波动。然而,实际中影响堵车长度的因素还有道路服务水平、周边环境等,因此得到的理论数据需要进行进一步处理才能更加合理地进行预测。
作者:梁志鹏陈梓麟韦晴刘雨琦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金融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道路交通论文:噪声预测的道路交通论文
1道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型
国外从20世纪70年代起就开始了对道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型的研究,并相继建立了基于当地实际情况的预测模型,在运用中反复修正,不断得到完善。英国交通部于1975年了CRTN模型,1988年又了其改进版CRTN88。1978年美国联邦高速公路管理局了FHWA高速公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型,该模型自以来经过几次改进,现已日趋完善,并在许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德国交通部公路建设司于1981年了RLS81模型,并于1990年了其改进版RLS90模型。此外,法国、荷兰、意大利、西班牙、日本、新加坡等国家也都了道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型。我国实际工作中应用最多的是美国的FHWA模型,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国车辆状况、道路情况、环境标准等具体条件提出自己的道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型,国内许多学者已开始在这方面探索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在参考比较大量道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型,详尽分析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各因素的基础之上,以LAeq为基本评价量,得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型。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预测与实测对比分析
2.1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实测本次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实测选择在昭乌达路和锡林郭勒南路两条主、次干道进行。道路交通噪声的测量严格按照《声学一环境噪声测试方法》(GB/T3222-94)中规定的有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测量方法进行,测点选在两路口之间,测点离路口大于50m,离地面距离为1.2m;测量时间选在2013年6月工作日8:00~12:00和14:00~18:00;测量仪器为AWA6270+噪声分析仪,采样间隔设为1秒。在噪声测量的同时对按重型、中型及轻型车分别记录的车流量和速度也作了同步计测。
2.2预测值与实测值对比分析
2.2.1预测模型参数确定昭乌达路:路段长度L=700m,车道数n=2,及时车道距测点垂直距离D1=7.55m,第二车道距测点垂直距离D2=15.05m,测点距交叉路口平行距离D=62m。锡林郭勒南路:路段长度L=400m,车道数n=2,及时车道距测点垂直距离D1=8.95m,第二车道距测点垂直距离D2=18.45m,测点距交叉路口平行距离D=55m。所选两条道路路面坡度近似为零,即G≈0;因城市市区道路拓宽和建筑用地,地面植被覆盖率几乎为零,再者道路路面基本为沥青路面,故可不考虑地面植被影响,即α×C×101g(r0/r1)≈0;本文主要研究临近城市道路边的交通噪声,可忽略声屏障影响,即Cs≈0;大气影响可附加衰减常量Cm=0.5dB/100m;其它修正主要考虑车辆鸣笛的影响,根据实测记录可取车辆鸣笛影响平均值,即Ce=1.5dB。
2.2.2预测值与实测值对比分析对于两个实测路段,计算各时段的LAeq,参考相关文献得到L10、L50和L90,并分别与实测值对比,如图1和图2。由图1和图2可知:昭乌达路所选路段LAeq预测值与实测值之间较大误差为1.31dB(A),最小误差为0.14dB(A),预测值日平均LAeq为73.72dB(A),实测值日平均LAeq为74.41dB(A),误差为0.69dB(A);锡林郭勒南路所选路段LAeq预测值与实测值之间较大误差为1.52dB(A),最小误差为0.08dB(A),预测值日平均LAeq为72.47dB(A),实测值日平均LAeq为72.95dB(A),误差为0.48dB(A);除了锡林郭勒南路路段8:00~9:00的预测值比实测值稍大以外,其它预测值均比实测值小;昭乌达路路段L10误差范围在-2.17~0.52dB(A)之间,L50误差范围在-1.61~1.39dB(A)之间,L90误差范围在-0.11~2.47dB(A)之间;锡林郭勒南路路段L10误差范围在-2.61~-0.66dB(A)之间,L50误差范围在-0.57~2.26dB(A)之间,L90误差范围在-1.87~1.74dB(A)之间。初步分析误差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由于实际测量时条件所限引起的测量方法的不和测量者操作不规范所产生的误差;二是自行车和行人的通过带来的附加噪声和道路两旁商业区产生的附加噪声;三是测量日气温变化较大,对交通噪声衰减量不同所致。
3结语
(1)呼和浩特市区两个主要交通道路两侧噪声已超过规定限值,应采取相应措施来降低交通噪声值,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2)道路交通噪声预测值与实测值拟合较好,误差在0.08~1.52dB(A)之间,处于相关研究的误差范围内。
作者:柴俊霖林丽华陈永艳单位:内蒙古工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道路交通论文:突发事件影响的道路交通论文
1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要素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随机性,其事故成因错综复杂具有多方面性。一般而言,除去自然灾害的偶然因素,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是在特定交通环境状态下,由人为因素、设备设施、路网状态、环境状况、管理能力五大因素共同作用的复杂动态系统,突发事件是其中某一个或多个环节失调所引起,或者说是人、车辆、道路、气候等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驾驶员行为、车辆技术状况、路况条件、天气状况以及驾驶员心理因素等都可能导致突发状况。突发事故具有不可消除性,只能通过以往的案例,总结出突发事故产生的主要成因,采取相应措施,完善交通管理水平,以削弱或者降低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有关的因素可以划分为五类:人为因素、设施条件、路网状况、环境及管理因素。1)人为因素。主体人特征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及健康状况。人是交通行为的主体。当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对于减少损失尤为重要。车辆是由人来驾驶的,道路是供人使用的,车辆和道路是客观的,只有人是主动的、有意识的。因此,事故成因的关键在于人。这里的人除了指驾驶员外,还包括行人、乘客等交通参与者。根据突发交通事故成因的统计调查结果①,由人造成的突发交通事故所占比重很大。利用2009—2012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指标数据,选取事故平均值进行总体成因分析,可以发现:人为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5.48%,车辆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占3.45%,路和环境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占1.08%。由此可见:突发事故中人是主体,其中人的因素又包括违章行为、决策原因和生理原因(驾驶员状况,如年龄、驾龄、性别和健康状况)三个方面。图1显示了2009—2012年中国交通事故中不同驾龄驾驶人的失误致害统计结果。从图1可以看出,随着驾龄的增长,事故率呈降低-增大-降低的三角分布趋势,驾龄6年的驾驶人的事故率、致死率等指标均较高,6年以后平稳下降。2)车辆因素。车辆是交通运输的载体,车辆技术性能的好坏对是否会发生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具有一定影响。每年因车辆转向、制动系统失灵所致的交通突发事故不在少数。通过总结,可将车辆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车辆制动失效、制动不良、转向失效、车辆超载及所载货物未装牢固,或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各种机件翻飞交变加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定限度,导致车辆发生突发故障;一类是车辆的错误操作和不正当使用和维护使车辆带有行驶隐患。从图2可以看出,在驾驶机动车的情景下,正常状态下的车辆致害比例是较高的。这说明:在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起决定作用的并非机器的作业状态,绝大多数因素由系统能动者———人的主观意识行为所主导。3)道路因素。除人为因素和车辆因素外,道路作为构成道路交通的基本要素,其线形设计除了要较大限度地满足车辆通行的功能,兼顾安全、顺畅和舒适以外,还应较大限度地减少因结构设计而引发的交通突发事故。道路线形、坡度、线形组合、路面状况、交叉口的设计等都是诱发事故不可忽视的因素,这些都构成了交通突发事故成因中的道路因素[15]。4)环境因素。环境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工(社会)环境。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如地震、风暴、洪水、龙卷风等),它们可能给道路交通带来风险。自然灾害往往具有不可控性、季节性和周期性,加强对自然灾害影响要素的认识和了解,可以有效预防自然灾害的发生、降低其带来的损失。中国国土面积辽阔,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存在很大差异,自然灾害表现出种类多、频率高、区域性和季节性强等特点,道路具有全天候、跨区域的特点,各种自然灾害都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不利影响。对道路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气象灾害、地质地震灾害等,人工灾害包括道路施工、桥梁坍塌造成的交通堵塞等引发的道路突发事故。从图3可以看出:与车辆在正常状态下致害比例较高的状况相似,晴天时的灾发比例为73.95%,其次是阴雨天气时的灾发比例(23.45%)。这说明,在道路交通突发事故中,天气状况的作用亦不容忽视。5)管理因素管理既包括对道路上正在行驶或拥堵的车辆进行限制或疏导的动态管理,也包括对停车问题进行治理的静态交通管理,即充分利用技术、法制和教育等手段,正确处理道路交通系统中人、车、道路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使交通尽可能安全、通畅、公害小和能耗少[16]。交通管理科学化、法制化是预防交通突发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切实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要素指标,如表1所示。
2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致因机理
研究道路交通的致因机理,就是通过研究致因因子及其相互关系,揭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成因和发展过程。本文基于此思路逐项分析道路交通运营事故的成因。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因素繁多,并且每种因素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方式、影响规律和影响程度也可能不尽相同,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作用机理也有区别。即使同一种因素在不同状况下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也可能不一样。在很多情况下,这些影响因素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之间往往存在伴生、衍生、转化和耦合等相关关系。根据上述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因素的分析,本文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通过构造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因素的解释结构模型,来识别这些影响因素之间的层次结构关系,找到影响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最重要的关键因素。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致因机理体系如图4所示。
3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因素解释结构模型的构建
3.1解释结构模型说明ISM方法由JohnN.Warfield在系统论的基础上首先提出,是系统工程中结构模型化技术中最常用的一种技术,用于定性表述系统的构成要素及各要素间的层次关系。其核心思想是:系统具有复杂性;系统是可分的,由元素构成的;复杂系统具有层级性和结构性,各元素之间存在互为的或相继的、易于判别的因果关系,也存在难以辨析的、松散的耦合关系;从整体论的视角看,元素之间的较大耦合关系就是所有元素共同构成了系统。ISM方法的分析思路是:利用图论的关联矩阵方法标注出系统各元素间易于识别的因果关系和不易于辨析的耦合关系,借助N阶二元矩阵至多N次自乘布尔运算,结果即趋于稳定的特征,运用数理逻辑推导的方法解构复杂系统的层级结构。近年来,ISM方法在农业、经济和工程质量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如地区经济开发、企业安全生产、企事业经济管理等。
3.2模型构建本文用S1、S2、S3、S4、S5、S6、S7、S8、S9、S10、S11、S12和S13分别表示设施条件、人为因素、自然环图2ISM基本工作原理境、人工环境、道路基础条件、路网拓扑结构、交通流状态、专业人员比率/管理组织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预警管理、应急资源保障、交通安全决策、应急响应能力。运用解释结构模型进行结构解析的步骤如下:及时步,确立影响因素间的逻辑关系。在课题组会分析讨论并咨询道路应急专家学者和交通部门管理者的基础上,给出上述13个因素间的逻辑关系。其中,“V”表示行因素对列因素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A”表示列因素对行因素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O”表示表示彼此之间没有影响。第二步,建立邻接矩阵R。基于图3所示的影响因素间逻辑关系,结合式(3)得到邻接矩阵R。其中,“1”表示有影响,“0”表示没有影响。
4结语
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因素的解释结构模型图可以看出,利用解释结构模型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因素有助于将影响因素间的复杂关系层次化和条理化。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因素的分析结果说明:首先,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有最直接、最基本影响的因素是设施条件、道路基础条件、路网拓扑结构和交通流状态,它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内因,受下一级因素的影响,其他影响因素通过它们才能影响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因此,从基础架构的角度合理规划以降低道路交通系统的脆弱性,是减小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作用力度的最根本途径。其次,中间影响因素为环境因素,通过作用于承载体引发害,而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也即危险性直接考验系统的脆弱性。大型活动的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路段维修带来的对其他路段的干扰、蓄意的人为破坏和交通事故的严重性程度,都会影响路网拓扑结构、道路基础设施、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流流量。,最根本的影响要素是基础制度的完善程度和管理组织机构对突发性灾害的应对能力。在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素中,管理组织机构和基础制度建设为基本,是能动性因素;应急资源保障、交通安全决策和应急响应能力是减弱灾害危险性的操作性措施;提高风险预警能力有益于减少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事发前的准备工作争取到宝贵时间。
于人而言,中医有云,通则不痛;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而言,道路交通系统犹如人体的血脉,通则达,达则恒久。因此,关注道路交通系统的风险要素———包括灾害危险性、脆弱性、应对能力和路网连通性———至关重要。一方面,人是系统中的能动要素或主力建设者,因此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带动性以完善法规制度、合理配置管理机构、发挥个人专长,并使应急人才专业化和应急队伍专门化;另一方面,由于灾害危险性和系统脆弱性对于道路交通风险而言是逆向作用因素,灾害危险性越高、系统脆弱性越大,则系统风险越大;而应对能力对于道路交通风险而言是正向作用因素,应对能力越强,则系统面临风险的作用程度越小。因此,减弱灾害危险性、降低系统脆弱性、增强道路交通突发性灾害的应急应对能力,可以有效应对道路交通系统的安全风险。
作者:王军梅董沛武曲国华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道路交通论文:标线设置的道路交通论文
1交通标线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道路交通标线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009)的规定来规范设置,交通标线的形状、颜色等都要认真地研究、严肃地对待,避免随意性。目前部分城市设置的交通标线存在文字、颜色、规格、种类等不规范等问题,随意性较大,既损害了交通标线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又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给交管部门的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1交通标线的种类使用错误交通标线主要分为黄色、白色、蓝色,不同颜色的标线有不同的含义和作用。然而有些地方在实际的设置中,没有充分正确认识到不同颜色标线的含义,存在滥用标线的情况,损害了标线的严肃性,并且存在一定的执法隐患。如图1-a)中,道路中心线采用四条白色单实线,应改为双黄实线;图1-b)中,同向车道分界线采用黄色单实线,应改为白色单实线。
1.2路面文字设置不规范合理正确的路面文字对于驾驶人的提示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路面文字字符顺序、字符大小都应符合驾驶人的识读习惯。然而某些路面文字的字符顺序错误、字符过大或过小,导致驾驶人识读不便,加重了操作负担。如图2-a)中,路面文字“公交车道”排列顺序不正确,图2-b)“公共汽车”排列顺序不正确,且字符大小不符合规定。
1.3交通标线的设计不够灵活,未充分利用道路空间在实际设置过程中,有些标线设置时未充分利用道路面积,也米有充分考虑到交通参与者的实际需求与使用习惯。较为普遍的现象是,有些城市在设置人行横道的过程中,无论路口大小,都采用一样的标准,例如5m、6m。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小路口,势必会造成行人过街较为随意,同时也是对路口空间资源的浪费。根据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人行横道线的最小宽度为3m,可根据行人交通量进行加宽。此外,在交叉口标线设计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车辆的转弯半径需求。因此,在交叉口渠化中,在转弯半径不足的情况下,往往通过设置后退式停车线来扩大相邻道路右侧车道左转弯车辆的转弯半径。而如果转弯半径足够时,就没有必要设置后退式停车线,但实际中,在一些城市的大面积交叉口渠化中,虽然路口车辆左转半径足够,但仍设置后退式停车线,浪费了路口的空间,降低了路口的通行效率。
1.4部分标线的设置不够人性化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中规定,导向车道的长度应根据路口的几何线形及交通管理的需要,一般不小于30m。然而在实际设置过程中,存在导向车道长度过长或过短的现象。有些路口设置过长,导致驾驶人在未看到指路标志前,就不能再次变道,影响到了驾驶人对道路的选择,就不利于交通参与人的出行,影响交叉口通行秩序。另外,有些导向车道过短,不能满足红灯时的排队需求,车辆在进口道换道频繁,容易带来交通拥堵和安区隐患,如图3-a)所示,导向车道仅有10m左右。此外,部分城市在路口设计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标线与周边道路设施的关系,从而导致交通标线连续性差。例如,图3-b)中人行过街横道与绿化岛相衔接,行人行走不通,不够人性化。
1.5道路交通标线的缺失市区主干道交通标线较为齐全,而城郊结合部道路、市区次干路、支路存在交通标线缺失的情况,标线在空间上不具有连续性,如图4-a)所示,非灯控交叉口大量缺乏让行标志标线。在有些畸形、面积大的路口,应根据需要设置左转弯导向标线以及路口导向线、导流线等,导致路口通行效率和安全性都不够高,如图4-b)所示。
1.6交通标线与交通标志或信号灯之间不协调交通标线应与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等传递的信息互相配合,互为补充。然而有些地方在设置交通标线时,由于对有些交通标线的含义理解不当或未及时调整等,未考虑与交通环境、交通组织方式以及其他设施的协调,造成道路交通信息不匹配,甚至互相矛盾,使得驾驶人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和执法困难。如图5-a)中,停车让行标志与减速让行标线不匹配;图5-b)中直行右转混合车道与右转专用信号灯不一致,在前方有直行车排队时,后面的右转车尽管有信号通行权,但由于直行车的阻挡,无法正常行驶。此外,不同的交通标线之间应该信息一致、不冲突。然而,在设计或施划中,由于疏忽等原因,造成部分交通标线之间相互冲突,不仅失去了交通标线应有的作用,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例如,在交叉口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往往通过设置左转弯待行区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然而在设计或施划的时候,却存在左转弯待行区与对向车辆的直行车辆的行驶路线相冲突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1.7未对交通标线及时进行调整、更新《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中增加了橙色和蓝色标线。同时对标线的类型进行了调整和细化,一是对部分标线的央视进行了调整,如用左转弯箭头代替左弯待转区的路面文字,二是新增了新型标线,如增设了4.5m的导向箭头,丰富了导向箭头的选型,增加了四六比例的黄色虚线,三是细化了标线的类型,如停车位标线根据停车对象分为蓝色标线、黄色标线和白色标线,分别用于免费停车、专属停车和收费停车位[3]。然而,有些地方的交管部门未及时按照修订情况对交通标线进行排查、更新,一方面,使得新型的标线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各地更新情况的不一致,容易让驾驶人形成误解,从而做出错误的操作。此外,部分城市在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发生改变后,未及时对标线进行调整,如图6所示,车道功能发生变化后,原有的左转加掉头标线仍清晰存在,既干扰了驾驶人的判断,增加了驾驶人的操作负担,又同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执法隐患。
1.8交通标线未及时维护,导致标线可视性差我国交通标线磨损情况严重,标线缺损、淡化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交通标志的视认性,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在一些城乡结合部,由于车流量大,尤其是大货车比较多,导致交通标线磨损严重,几乎无法辨认,如图7-a)所示,无法发挥交通标线的正常作用。市区特别常见的是路边公交停靠站,车辆较多地刹车、停留、起步,对路面磨损很大,造成站点周边的交通标线缺损、淡化,视认性较差。此外,部分交通标线清除不彻底,新旧标线同时存在,难以区分,容易造成驾驶人心理烦躁,带来交通隐患,如图7-b)所示。
2改进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道路交通参与者对于道路交通的要求必将越来越高,道路交通标线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针对交通标线设置中存在各类不规范之处,提出以下的几点改进意见,旨在促进交通标线的规范化设置,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首先,建议各地交管部门加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宣贯力度。在城市道路设计、建设、管理等部门开展标准宣贯工作,提高一线部门规范化设置交通标线的能力,从而促进交通标线的规范化,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二是加强管理民警队伍的学习和培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除了交通管理的基本知识外,还应具备交通工程、道路设计等专业知识。其次,建议各地持续开展交通标志的排查、养护和更新工作。建议交通管理部门成立专门机构,从事交通标线的设计方案的审查、验收、排查和维护。交管部门应定期、持续性地开展交通标志的排查工作,查找缺失、破损、不规范的交通标线,并及时进行养护、更新,保障交通变现功能的有效发挥[4],确保其清晰、醒目、、完好。同时严格执法,维护交通语言的性。
3结语
道路交通标线是向交通参与者传递交通信息的载体,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规范设置,确保传递的信息规范、,让交通参与者能在最短时间内识别交通标线的内容,并做出合理的判断与操作。
作者:黄成王运霞张建华李娅单位: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无锡公安局交警支队惠山大队
道路交通论文:事故归责的道路交通论文
一、休戚相关发挥社会组织及交通参与者的积极作用
政府部门必须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敢于创新交通安全治理,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发挥社会组织在交通安全方面作用,发动社会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治理工作。道路交通活动的主体是人,道路交通正常秩序的好与坏,交通安全事故的多与少,通常取决于人们是否正确和自觉地遵循交通法律、法规以及能否养成安全的交通素养。要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中,始终贯穿百姓关注、群众参与的思想,选择切口小、贴近性强的宣传点,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单位,如汽车生产和销售商、保险公司以及车友会、驾驶员协会等群众团体,以资金赞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实践活动,并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中来。“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和宣传,终极的目标就是提高全民的文明交通素质。首先,提高全民的文明意识。随着中国进入汽车时代,提高全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文明礼让意识迫在眉睫。其次,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让全体参与者学习并且掌握交通法律条例、法规和各项交通安全教育知识,逐渐增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实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目的,自觉地保护好交通正常秩序。第三,增强公民的安全意识。使全体交通参与者尽可能的认识交通安全中违法行为的巨大危害,在出行过程中改变旧的不良的交通习惯,逐渐更新和提升交通安全常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舆论关注发挥多种媒体的宣传作用
(一)广播电视等有声媒体。电视媒体应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推出专题节目,采取嘉宾访谈、分析典型案例、普及安全知识等方式,阐述汽车社会弘扬法治理念,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倡导、呼吁部门依法尽职,人人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重点选题包括:公安机关酒驾整治实践,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有机衔接,为法治社会建设带来诸多启示。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如客货车、危化车“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危害,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追责等。
(二)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可以利用平面媒体的优势开辟专题、专栏、专版,刊登系列报道、评论文章。剖析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性、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利用评论文章引起人们思考。要利用汽车杂志的受众定位目标准的特点,通过主题增刊、图文报道、专题文章等形式刊发相关报道,唤起汽车爱好者的关注,让其享受车辆的同时注意交通安全。
(三)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利用新闻门户网站点击率高的特点,在首页醒目位置推出专题页面、专题链接。充分发挥微博公众账号、微信公众平台互动性强的优势,开展“晒”、“评”、“议”等系列在线活动,吸引广大网民参与。除此之外,还可以创新宣传方式,例如协调电影院线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播放122主题贴片公益广告;邀请名人制作视频、音频公益广告在网络进行预播和“炒作”,在广播、电视进行播放。
作者:马继飙郑钊铭
道路交通论文:基于安全宣传的道路交通论文
一、休戚相关发挥社会组织及交通参与者的积极作用
政府部门必须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敢于创新交通安全治理,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发挥社会组织在交通安全方面作用,发动社会群众参与交通安全治理工作。道路交通活动的主体是人,道路交通正常秩序的好与坏,交通安全事故的多与少,通常取决于人们是否正确和自觉地遵循交通法律、法规以及能否养成安全的交通素养。要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宣传中,始终贯穿百姓关注、群众参与的思想,选择切口小、贴近性强的宣传点,鼓励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或单位,如汽车生产和销售商、保险公司以及车友会、驾驶员协会等群众团体,以资金赞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文明交通宣传实践活动,并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中来。“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和宣传,终极的目标就是提高全民的文明交通素质。
首先,提高全民的文明意识。随着中国进入汽车时代,提高全民的文明交通意识、文明礼让意识迫在眉睫。其次,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让全体参与者学习并且掌握交通法律条例、法规和各项交通安全教育知识,逐渐增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实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目的,自觉地保护好交通正常秩序。第三,增强公民的安全意识。使全体交通参与者尽可能的认识交通安全中违法行为的巨大危害,在出行过程中改变旧的不良的交通习惯,逐渐更新和提升交通安全常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二、舆论关注发挥多种媒体的宣传作用
(一)广播电视等有声媒体。电视媒体应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推出专题节目,采取嘉宾访谈、分析典型案例、普及安全知识等方式,阐述汽车社会弘扬法治理念,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倡导、呼吁部门依法尽职,人人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重点选题包括:公安机关酒驾整治实践,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有机衔接,为法治社会建设带来诸多启示。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如客货车、危化车“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危害,重大交通事故依法追责等。
(二)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可以利用平面媒体的优势开辟专题、专栏、专版,刊登系列报道、评论文章。剖析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性、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利用评论文章引起人们思考。要利用汽车杂志的受众定位目标准的特点,通过主题增刊、图文报道、专题文章等形式刊发相关报道,唤起汽车爱好者的关注,让其享受车辆的同时注意交通安全。
(三)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利用新闻门户网站点击率高的特点,在首页醒目位置推出专题页面、专题链接。充分发挥微博公众账号、微信公众平台互动性强的优势,开展“晒”、“评”、“议”等系列在线活动,吸引广大网民参与。除此之外,还可以创新宣传方式,例如协调电影院线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播放122主题贴片公益广告;邀请名人制作视频、音频公益广告在网络进行预播和“炒作”,在广播、电视进行播放。
作者:马继飙郑钊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