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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服务论文:谈农业科技服务体制建构策略
1海原县农业科技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
1.1基层领导重视不够部分基层领导不能充分认识到农业科技在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农民收入中的支撑作用,弱化了基层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
1.2科技服务机制不顺一是农业科技工作存在多头管理现象,县农牧局、科技局、科协、人社等部门都管科技,但各部门科技服务的条块划分不清晰,负责统筹的部门不明确。二是乡镇机构改革以后,各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的技术人员成为乡镇干部中的主力军,除负责做好农业科技服务外,还承担着乡镇行政事务,科技服务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农业科技推广者和运用者之间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环节没有很好对接。
1.3科技人才力量不足自1999年后,海原县农口各部门基本没有补充过大中专毕业生,专业人才出现“断代”,全县在编的农、林、水、牧等科技人员不足500人,与41.7万农业人口相比,每1000农业人口配备1名科技人员,科技人员总量存在严重不足。
1.4新型服务装备不足县、乡两级科技服务机构缺乏用于监测、试验、分析、检验的新型设备,依然采取“鉴定靠目测、推广凭经验、服务靠嘴巴”的原始手段。特别是乡镇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电话、电视、电脑等先进的通信设备配套不全,信息收集与交流、质量检测、宣传推广等都跟不上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1.5科技服务方式不活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和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联合协作不足,科技服务方式仍停留在办班培训、技术咨询、印发材料、示范带动等基本层面上,加上农民接纳能力较差,导致农业科技应用率、转化率不高。
2对策及建议
2.1创新体制机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纯政府型的服务机构和纯公益性的服务方式已无法满足农民需求的多元化,也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迫在眉睫。应由政府统一规划,科技部门牵头,农、林、水等涉农部门配合,对现有的科技人力资源、装备资源进行优化组合,按主导产业分布成立若干个科技服务分队,使公益性科技服务覆盖各产业、各流域,同时出台扶持政策,放开搞活非公益性科技服务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公益性服务、市场主导经营性服务的科技服务网络,既发挥政府公益性服务机构的作用,又有私营农资企业的参与;既发挥专家型人才的作用,又发挥乡土人才的作用。利用政策导向,吸引壮大农业科技服务队伍,补充基层科技力量的不足,逐步形成服务主体多形式、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对象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促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
2.2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县、乡、村三级农业科技网络建设中,县、乡服务机构建设虽然还很薄弱,但有机构、有人员、有基本的服务设施,而相当一部分村级网络建设还是空白,县、乡服务缺乏承接。从这一实际出发,海原县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建设在继续重视加强县乡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主攻点应放在村一级。对主导产业优势突出的村,扶持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对优势产业不明显的村,扶持发展农资经营户、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联系点,对经营者和种养户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担当起对当地农户的基本生产技术指导,辐射带动千家万户。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媒技术,办好农业科技信息网站、“农业科技110”、“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专家咨询交流的服务作用。
2.3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农口部门应通过内部调整优化人员专业结构,使农技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比例低达到70%以上;另一方面,要重视补充新鲜血液,县人社局在制定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时,应把农业科技人员列入计划,适当放宽招考条件,把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进农业科技人员队伍。还要加强农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鼓励通过自学、进修深造和短期培训等形式,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他们服务农村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2.4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要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服务行政驱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通过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养殖大户和产业化基地签订技术推广、承包合同,积极探索按合同要求提供规范化的有偿技术服务途径;通过以资金入股、项目技术参股等形式领办创办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等经济实体,探索农业科技推广投入回报新机制;通过转变服务方式,促使科技服务由单纯的技术推广向信息、技术、购销一体化综合服务转化 ,向农科教一体化转化,通过整合资源,引导组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产业协会等途径,提高技术的集成化水平,降低推广成本;通过科技骨干带头承包或公开租赁、转让等方式,流转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经营权,规范园区、基地后续建设。
2.5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服务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把农业科技服务当做公共事业来办,把增加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逐年提高农业科技资金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充分利用国家关于乡镇农技站建设、畜牧站建设、产业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建设上的扶持政策,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市场化经营为补充的新模式、新机制。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各国农业科技服务的启发
国外农业科技服务模式
州立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是整个体系的核心和关键,其较大特点是依托州立农学院开展工作,州立农学院负责制订本州的农业发展计划,负责本州的农业教育、科研、人员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州立农学院的教师是美国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的核心力量,其工作时间也有明确的要求,如:工作时间的40%用于教学,30%用于科研,30%用于农业科技服务等[1]。而且农学院教师的职称晋升与农业科技服务紧密相关,按规定每位教师每年下乡服务时间不能少于3个月,并有严格的服务考核指标,凡达不到要求者不能晋升职称。各县级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是整个体系的基础,由州立农学院直接管理,主要负责农业生产一线技术问题的解决,向农民传授近期的农业技术和市场信息,及时了解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并向州立农学院反映。美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另一大特点是经费的立法保障,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农业科技服务经费的投入。美国政府规定,用于农业科技服务的财政支出必须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联邦和各州政府的农业科技服务经费按1∶4配套,各州县必须通过财政预算来确保经费的落实,并从法律角度界定联邦、州、县各级政府在农业科技服务方面的责任、资金的划拨及分配使用。
法国、荷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典型的公私合作模式,政府与民间涉农组织充分合作,较大限度地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和参与作用。在整个体系中,诸如法国的国家成果推广署和农业发展署,荷兰的中央、省级农业咨询局等国家机构代表政府起主导作用,主要负责一些基础性、公益性工作的开展,包括农业科技研究、农业教育发展、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储备、科普宣传、涉农无息贷款等。法国、荷兰模式中的具体工作主要由农业合作社、农业科技咨询服务公司等营利性的私人企业承担。如法国的农业合作社,有将近4000个涉农企业入社,其社员遍及全国,涉及农业发展的每个环节,具体实施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工作。荷兰也有完善的农业合作体系,涉农私有企业在农业咨询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进行商业农业科技服务工作,政府机构不参与任何商业活动,只负责制定相关经营规则并进行有效监督。而且荷兰将农业科技服务融合于区域经济发展之中,对大田作物、园艺作物、畜禽乳业等不同农产品划分不同的服务地区,结合不同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其农业科技服务有很强的区域特点。法国、荷兰模式将私有涉农企业作为农业科技服务的主要载体是体系的一大特色,涉农企业是国家农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中介。该体系的较大优点在于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及时发现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有效地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引导私有企业良性竞争,为国家农业发展直接服务,最终形成政府、企业、农民三赢的局面。
日本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以农业协会为基础的官民结合模式,源于1948年日本政府颁布的《农业科技改良助长法》,高速发展于20世纪70年代,分为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3个层次,对日本社会经济转型,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两个鲜明的特色:1.重视科研、教育日本政府在农业科研方面有非常明确的分工和严格的要求,国立科研机构是科研骨干和核心,集中国内外的科研人才,主要从事基础性、公益性或应急性的科研工作,其成果要求有学术、社会价值。地方科研机构是国立机构的延续和补充,从事普及性、应用性的研究。日本政府同样重视农业教育工作。其较大特点就是中等农业教育的产学合作,即企业和学校、学校和学校之间相互承认学员在对方所学的课程和学分。其主要做法是在《学校教育法》的约束下,普通高中、函授制高中及涉农企业的培训机构三方合作,以委托制、实训、巡回指导等方式实现中等农业教育的产学合作,让学生尽可能多地接触生产实际。2.政策机制保障得力早在1956年日本政府就以法令的形式颁布了《农业改良资金援助法的有关规定》,对都道府县的涉农资金予以保障,以稳定农业生产经营[2]。政府作为农业科研的投资主体,为公立科研机构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和经费保障。目前,公立涉农科研机构95%以上的经费来源于各级政府,而且经费充足。另外,日本政府善于用相关激励机制来营造充满竞争活力和富有创新精神的研究环境。从日本农业科技服务模式中不难看出,有政府的重视、政策的支持、企业的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才有发展空间。
以色列政府将农业科技服务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是一种政府主导模式。政府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是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的主体,所需经费几乎全部来自政府财政拨款,以色列的农业科技服务经费投入比重超过农业投入的3%,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属于政府公务员序列,这从资金和人员层面有效地保障了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开展。在整个体系中,私营企业、行业协会仅仅是补充部分,基本上游离于体系之外。以色列模式的另一特点是强调资格认证。正因为有政府的主导,所以对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就好严格控制,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首先必须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然后再参加政府组织的从业考试,合格后才能录用,成为国家公务员,可以说以色列每个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都是某一方面的专家,能及时有效地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启示
中国农业科技服务模式中还有太多计划经济的影子,是以政府序列的服务机构为主体、多层次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直线模式,中间很多机构仅仅是起到传达上级精神的功能,在实质服务中几乎发挥不了作用。
现行模式的动力源主要来自行政手段,市场机制在其运行中作用不明显,也就导致了科研机构、服务部门、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把政府当成了及时负责对象,而非农业生产经营者。从而变相引导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忽视了与农村、农民的直接信息联系,很多推广计划、项目的实施是面向政府和上级,而非农业生产和市场,科研成果和生产需求严重脱节,不利于发挥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企业、农民等各方的积极性。因此,在认清现状的基础上,优化农业科技服务模式,才是推动中国农业科技服务发展的前提条件。首先,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政府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政府隶属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是核心力量,包括各层次农业高校、各类科研院所和各级农业科技服务站。其次,从现阶段中国私有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的实力和规模来看,应该是政府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得力补充,政府还需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其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将市场竞争机制融入整个体系之中,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的社会化参与程度,促进多元化服务体系的建立,最终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合作的市场竞争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 目前,中国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多为农业行政部门的隶属单位,有的甚至与行政机关的办事机构混为一体,从而导致了权责不明、机制不畅、效率不高等实际问题。因此,明确体系中各组成部分的权责,是推进中国农业科技服务的基础条件之一。政府农业科技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基础性、公益性的服务项目,同时将服务职能延伸至产前、产后,拓展至农业科技服务的市场、管理、信贷、法律保护等各个方面。以中国现状来看,尤其需要加强县、乡两级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对于县、乡两级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要一改放任自流、自主创收的涣散局面,将其纳入国家事业单位体系,工资、基本福利由财政全额拨款,在待遇上予以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同时在工作权责上予以明确,将县、乡两级的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经费投入不足也一直严重制约着中国农业科技服务的发展。据了解,美国、法国、日本等国的农业科技服务经费占农牧渔业总产值的1.6%~2%,而中国仅为0.5%~0.7%[3]。而且这些国家农业科技服务的社会化水平非常高,非政府农业科研投入所占比重均超过了50%。因此,要想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最直接、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加大有效投入。一方面,政府需建立农业科技服务经费硬性增长的长效机制,保障农业科研、农业科技服务的有效实施;另一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强调社会各行业承担农业科技服务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向农业科技服务行业投入。
美国、日本、法国、以色列等国对农业科研、教育、人才的重视程度的启示是: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高素质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是推动农业科技服务发展的关键。要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效率,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必须有效地实现教育、科研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只有先进的农业技术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新成果才能快速被推广应用,科技才能较大限度地满足生产的需求。同时,高新农业技术的应用又离不开专业人才推广,这就需要教育这种有效途径,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中国的农业科研水平相对于农业发达国家并不低,每年的科研成果很多,但学术性、基础性的成果比例较高,农业科技成果中高达40%左右的属于农业生产者不感兴趣的“冷型成果”,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比例太低,不到20%。此外,农业教育和农业技术人才储备应该说是中国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一个短板。受传统“跳出农门”思想的影响,大多数人还是不愿选择农业学校学习和从事农业工作,农业教育、农业行业均属于弱势行业。因此,政府需高度重视农业科教,将农业科教提升至关系到整个国家命运和社会发展的高度。另外,政府还应从政策上引导和宣传,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改善和提高基层服务人员的待遇,从而形成一支稳定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并让他们自己认识到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开展与国家、社会及个人发展的重要关系。
国外农业科技服务的成功经验表明,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得力的政策机制是农业科技服务高效发展的根本保障,农业科技服务的快速发展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予以引导、支持和规范。目前,中国也出台了一些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的法律法规,如《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法》、《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建设的通知》、《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农民专业协会指导和扶持工作通知》等。一些省份也通过各种文件对农业科技服务工作作了相关的规定和保障,但很多仅仅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并没有切实的执行实施。尤其是在中国引导社会组织和资金投入农业科技经营服务的过程中,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对其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另外,中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管理隶属权不清晰,各部门分头管理,还没有一个跨部门的具有决策、协调、指挥能力的机构,不能打破部门间的限制,不能较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效率。因此,政府必须在进一步修订已有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基础上,制定出一套覆盖农业科技服务各个环节的法律条文,形成完备的农业科技服务法律体系。在政策方面,为社会力量的融入创造有利条件,如为农民合作组织贷款提供便利、对研发型的企业实施特别税收政策等,鼓励以赢利为目的公司、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其中[4]。此外,还要建立系列监督体制,以督促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实施。
在农业新技术的宣传推广方面,各国都各具特色。美国充分利用网络工具,建立了终端到户的网络数据库,并提供交 流平台,及时有效地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科技服务和信息资讯。荷兰的农业科技服务宣传以政府为主体,通过会议、农业巡展、巡演、演讲、印刷品发放等方式向一线农民传授新技术。以色列充分利用多媒体工具,以电话咨询、推广站接待日、集中示范等方式推广新技术。中国农业科技服务的现代化程度很低,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主要应集中在农业科技资源、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市场流通等领域的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媒体、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等为农业生产者提供生产技术、市场流通、信息咨询、教育培训等多方位的服务。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状况调研思考
结合当前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科技局最近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科技局作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部门,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已初步形成了一个集示范引领、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培训提高为一体的服务体系,对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十大基地建设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一)示范体系初步形成
针对市委、政府确定的农业十大基地建设目标任务,转变传统科技推广方式,加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力度,增强农业科技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品种引进和示范推广的同时,建设8个绿色(有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涉及水稻、设施蔬菜、高酸萍果、奶牛养殖、设施园艺等,重点在产品结构调整和种养技术上进行示范,不断提高示范引领作用和带动效应。 一是增强示范功能。 坚持在产品质量上做文章,在提高农业产出效益上下功夫。一方面,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8个科技示范基地引进新品种,调整结构,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另一方面,采取基地+企业+乡镇+农户或基地+协会(合作社)+科研院所+农户的方式,高起点建设,实行订单种植,发展绿色(有机)产品。如,在马莲渠乡陈木闸村建设的500亩有机水稻科技示范基地,由科技局牵头组织,协调塞外香公司与乡镇、农民签订6元/公斤订单种植合同,使水稻种植效益提高一倍多;引进山东寿光星博蔬菜有限公司投资800多万元,在金积镇田桥村建设绿色设施蔬菜科技示范基地,为农户提供产前信息、产中技术、产后保护价收购的全程服务,带动设施蔬菜向绿色方向发展。 二是因地制宜建设示范基地。 根据各乡镇产业发展实际,按照乡、村(协会、企业)搭台唱戏、科技立项支持、农民自主建设的原则,建设各具特色的绿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如,针对板桥乡高酸萍果种植面积大,品种杂、管理粗放的实际,建设绿色高酸萍果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在高位嫁接、后续管理上进行示范,提高苹果产量、品质和整体经济效益。目前,除郭桥、古城以外,其他乡镇都建设有自己特色的绿色农产品科技示范基地。 三是实施标准化生产。 按照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要求,在品质粮食、设施瓜菜、设施园艺、高酸苹果、奶牛养殖等产业大力推广应用标准化生产的组装配套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和节约型农业,促使农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二)服务体系形式多样
坚持从典型带动、品种引进、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等方面着手,发展形式多样的服务体系,与农牧局形成了功能互补、各有侧重的科技服务体系。
一是夯实科技推广网络。 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平台,建设科技“110”专家服务团和技术服务队伍,及时解决农户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去年以来,“110”共为农户提供电话咨询1600多次,现场技术服务1223次,各类涉农信息2100多条。以科技特派员为抓手,培育示范典型和创办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目前,利通区科技特派员已发展到86人,其中,法人科技特派员13个。共引进新品种65个,示范推广新技术72项,培育科技示范户4500人,培训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农民近万人。创办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协会15个,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由科技特派员创办的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吸引农户参加的最少户数达30多,最多达470多,不仅有效地示范推广了先进适用技术,也提高了农户的生产效益。 二是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中心 。针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研发能力不高的实际,帮助和支持企业与区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加大对农副产品系列产品研发的投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先后以科技项目扶持、牵线搭桥联合院所的方式,培育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已培育农字号龙头企业技术中心5家,今年再培育5家农字号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在清真牛羊肉精深加工、绿色奶产品开发、绿色设施蔬菜种植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不断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 三是开展科技合作和对外交流。 坚持把对外开展技术合作和交流作为解决人才不足的重点来抓,促使6家企业和外省区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如,万胜生物公司与天津大学生命科学院开展技术合作,共同攻克谷氨酸生产工艺中的技术难题,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的转化率、产酸率、提收率),增加了经济效益。国家农业园区管委会 引进宁夏农科院等区内外25名专家驻点服务,组织实施无公害蔬菜生产关键技术等15个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科技项目,为市区及周边地区的设施农业、品质粮食、奶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技术服务体系。 围绕建设农业科技信息网络体系及农业技术咨询服务系统,加强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构建网络化、数字化的农业科技信息平台。利用科技信息网平台,每年本地科技动态信息150余条、科学普及小常识近100条,在与宁夏科技信息研究所共建宁夏网络科技环境工程项目中,结合利通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建立了清真牛羊肉产业数据资料35篇,向社会广泛推介,得到宁夏科技信息研究所的认可,被评为20__年全区科技信息网络建设一等奖。在市区98个行政村建立了三网合一的信息服务站,市区、乡镇、村三级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三年内,将各服务站的信息员过渡为信息科技特派员。今年选择20个示范点,发展30名信息科技特派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技物结合、自我发展的运作模式,为农户提供信息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村级信息服务站的作用。(三)培训体系逐步健全 。总体看,利通区农民的种养技术水平还是比较高,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实际相比,其科技素质和生产方式还不适应,需要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时季节,因材施教,逐步健全培训体系,加强农民培训,不断提高科技素质。 一 是聘请专业技术人才,驻点服务和指导。 从20__年开始, 针对设施农业、高酸苹果等产业种植面积大幅增加,专业人才紧缺的实际,通过内引外联的方式,从区内外引进技术人才32名,其中市区从山东寿光聘请了7名专家和技术人员在5个乡(镇、区)驻点服务,共解决农户技术方面问题 100多 项,培训农民67场次、2400多人。 二 是集中培训。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
和农民种养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技术问题,集中开展培训。去年,先后通过“科技入户”工程、“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周等活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44期,培训农民12万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0万余份。今年,按照政府要求,对全市培训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科技局将根据设施蔬菜、设施园艺、高酸萍果、有机水稻、富硒水稻、精品果等产业发展需要,对种植大户进行集中培训,培养本地乡土人才,共培训2200人次。 三是通过科技特派员进行实地培训。 科技特派员在创业基地,通过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并利用合作社、协会等组织形式,根据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实地培训,培养了一批农村实用人才。 20__ 年全市科技特派员在创业基地开展培训380期,培训农民近1万人次。 二、存在问题虽然科技服务体系在不断完善,但当前还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农业科技服务工作。 一是人才资源比较短缺。 农产品加工企业从事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的高技能、高层次人才不足,懂技术、会管理、能科研、善经营的综合性人才就更少。农业推广体系中公益性科技人才队伍青黄不接,人才紧缺、技术支撑能力弱,不能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农业科技投入不足。 近年来,市财政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方面的投入,今年科技三项费由去年的150万增加到200万,但科技活动经费、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只有0.6%,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与农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 三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 主要是农产品企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高,表现在农产品深加工能力弱、附加值低、产业链条短。如,利通区粮食加工企业10几家,但像塞外香这类具有超前发展意识的企业几乎没有。 四是科特派创业层次不高。 主要表现在创业基地项目规模不大,筹资能力不强,亮点不多,特别是建立利益共同体的比例还不适应科技创业的需要。
三、意见建议
解决好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统筹协调,明确相关部门责任,解决好体制机制问题,推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农业生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的推动作用,通过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整合公共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支持三个层面的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一是加强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为重点的农业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其加强与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加强以科技中介机构为支撑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整合现有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农技推广部门,形成整体联动、优势互补的技术创新力量。同时,大力发展农业创业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功能完善的创新服务体系。三是加强重点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支持农产品重点龙头企业设立研发基地,运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品,支持对尚未进入产业化开发和大面积应用的科技成果,进行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实验,尽快形成组装配套技术,在生产中大面积推广应用,实现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二)健全三个体系,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一是健全农业良种工程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支撑体系。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农业园区、部分协会为基地,引进推广品质高产的蔬菜、园艺、水稻等新品种,研究建立良种繁育体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万胜、沙漠王子、夏进、红果、娃哈哈等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体,研究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食品和其他生物制品,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加工增值水平。二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重点抓好动植物防治关键技术的研究应用,健全防疫与农产品安全信息网络,提高对重大病虫害和动植物疫情的检测预警、应急控制能力,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推进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加快绿色(有机)产品开发和生产基地认证工作,提高绿色(有机)产品比重,修订和完善技术规程,形成适应国内市场需要、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三是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以农技推广部门为主体,以科技特派员创业为补充,以农业科技园区、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种养大户为载体,示范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新品种和综合配套技术,引领农业、引导农民发展高产、品质、高效、安全、生态农业,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普及。
(三)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把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逐步提高农业科技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和法定标准。二是鼓励农产品企业自主创新投入。采取政策引导、以奖励代补等方式,扶持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区内外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农业科技服务领域,解决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建设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措施
一、湖南省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SWOT分析
(一)优势(Strengths)分析。
1.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多元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湖南省逐渐打破了以政府为主的一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格局,基本实现了多元化。农村能人、农业龙头企业、乡镇涉农技术站所、多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农产品行业协会等都成为了提供湖南农业科技服务的重要力量。湖南农民合作组织更是实现了多元化,涌现了众多新型组织,有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以及专业协会,如保靖县葫芦镇黄金村、双峰县农村科技合作社、汉寿县金穗米业有限公司、长沙宇田农业合作社、湘潭溢绿园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等。近年,湖南省农科院积极开展科技兴农富民活动,组建了诸如农业经济、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信息等数十种科技服务队,为构建湖南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供新的力量源泉。
2.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平台的建立和完善。湖南省科技兴农富民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农业科技与农民实现了零距离对接。该平台不仅具有远程语音视频、短(彩)信互动、电话热线、网络在线咨询等服务功能,而且推动了科技进村入户。2013年2月,湖南在原有的“一体两翼”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上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从而实现了与国家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2013年2月湖南省商务厅通报了湖南参加2012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情况。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湖南各地区共上报供求信息239,430条,比夏季对接会增长77.5%。其中供应信息227,510条,求购信息11,920条,上报产品信息6,710条,共涉及有效商户27,624个,信息量全国排名及时。共促成成交129598.517万元,比夏季对接会增长29.6%。其中意向成交71031.704万元,实际成交49237.618万元,成交额全国排名第二。
3.拥有一支庞大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湖南省农业科研队伍实力雄厚,以袁隆平、刘筠、官春云院士为领军人物,拥有湖南省农科院、14家农业科学研究所和上百家科研企业。截至2008年底,全省农村实用人才达95万人,占全省实用人才总量的21%。2012年底,全省发展农民合作社14,435个,比2008年末增长3.5倍,172.68万农户加入合作社,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尤其是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建立更是为湖南扩大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提高科技人才水平提供了可能。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科技特派员服务范围已覆盖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在岗的科技特派员达到3,768人,累计选派10,512名科技特派员。共实施科技开发项目2,385个,创办和领办专业合作组织880个,创建利益共同体791个,形成龙头企业459家,带动项目总投资达44亿元。每年都有数千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乡村的田间地头,为农业科技的发展服务。
4.湖南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引领农民合作。从2009年开始,湖南省委、省政府每年将建设100个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支持省级示范社的发展。在省级示范社带动下,很多农村能人、龙头企业和乡镇农业技术站所等,尤其是一些返乡创业农民和大学毕业生已成为推进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快速发展的主力军。如安化阿香柑橘专业合作社的“阿香”成为湖南兼领柑橘和黑茶两大产业优势的“农字号”品牌。2012年,安化阿香柑橘专业合作社在8个乡镇发展基地32,000亩,销售柑橘1.2万吨;入社成员人均柑橘纯收入4,670元,比同乡未入社的农户高出1,110元。
(二)劣势(Weakness)分析。
1.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偏低,知识结构及层次分布不合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年轻力壮的农村“精英”大量外移,致使农村“空巢”化现象加重。而“留巢”人群多是传统耕作观念和种植习惯根深蒂固而市场观念淡薄的低文化人员,他们很难快速地吸收和转化现代科学技术和耕作方式,造成了农技推广举步维艰。据统计,2008年湖南省农业农村人才仅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1.2%、占农村人口的2.1%。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仅为2.7%,本科学历26.18%,具有高级职称的仅为8.94%,大多是低学历、低职称人才。农业行政管理人才绝大多数特[文秘站:]别是基层管理人员和农业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现代化的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法制意识。现有农业经营管理人才18,520人,仅占农村劳动力的0.08%,远低于国家2%的平均水准。农业科技人才地域分布极不平衡,绝大多数分布在长株潭地区和省市级农业部,极少分布于湘西地区(张家界、自治州、怀化)和县乡以下农业部。其中,43.2%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就职于省级农业部门,32.8%的就职于市级农业部,县乡以下仅占24%。而全省乡以下单位中仅有9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的仅占6.6%。这种农业科技人才文化素质低、知识结构分布不合理的局面限制了农技的发展。
2.农技服务机构设置单一,服务方式滞后。目前湖南公益性农技机构一般实行单一功能的“官办、官包、官管”服务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化的农村种养 结构,技术、品种快速更新,生产规模悬殊带来的多样化、个性化的农业科技服务需求。并且现有的农技推广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知识结构老化,仍采用以典型示范为主,辅以培训、咨询、发放技术资料、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提供服务。而农村现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不齐全,提供信息化服务有限,因而无力应付当前品种结构复杂、服务需求多样、新品种新技术层出不穷的局面。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时间长、见效慢,风险高,地区差异特别大。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的2012年510项应用技术成果中,有103项农业科技成果,占比20.2%,其中50%以上来自长株潭地区,湘西地区仅占8%左右。据湖南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2154.2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904.1亿元,却只比上年增长了3%,及时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仅为3.6%。
(三)机遇(Opportunity)分析。
1.信息化机遇。国家自2005年起为推进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如《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并多次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会,大力推进农业生产信息化、农业经营信息化、农业管理信息化和农业服务信息化。湖南借此机遇于2011年底推出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方案,并通过了论证。
2.农业经营方式发生重大转变的机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3]。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湖南各地掀起了农民工返乡热潮,返乡农民工与工商企业、合作组织3股主导力量积极投身于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当中。公司化、园区化、合作化成为湖南省当前农业经营方式变革的三大趋势。
3.国家进一步加大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力度。农业机械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并能够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尤其是在2011年颁布的《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之后,农业机械化政策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十一五”期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计351亿元。而在全国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湖南可以乘势而上,取得长足发展。
(四)威胁(Threat)分析。
1.经济全球化风险。经济全球化不仅能为湖南农业科技的发展带来机遇,更多的是带来多方面的威胁。一方面,跨国公司提供的丰厚待遇吸引了湖南省大量农业科技人才,直接导致了本土农业科技人才的大量流失;而另一方面,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自主创新的农业科研成果保护意识较差,大量未被及时有效利用和转化的科研成果被国外一些科研机构抢占,有些甚至被抢先获取专利,严重制约了本省农业经济的发展。
2.市场机制风险。在计划体制时期发展起来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实际运行中主要仍是自上而下的服务传递模式,或称行政指令驱动模式。各地政府根据自身偏好选择和应用农业科学技术,而在许多新的技术未经证实或并未被充分掌握时即被广泛应用了,致使事倍功半。目前湖南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农、牧、林、水部门自成体系,分属不同管理机构,各体系之间缺乏沟通联系,并存在利益冲突,从而造成农业科技服务资源的重复浪费。因而,湖南省新型农业科技体系的构建将会面临以市场导向为主的运行机制的威胁。
3.自然灾害。近年来,农业自然灾害加剧、工业化致使生态环境更加恶化、农业自身污染越加严重、以及各种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迫使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越发举步维艰。2011年成灾面积高达1879.82千公顷,增长24.13%,因灾经济损失合计2,670,254万元,与上年相比虽有所降低,但是仍占农业生产总值的5.5%。自然灾害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危害可见一斑。
(五)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SWOT战略组合分析。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拥有较好的内部优势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长株潭地区更应以SO战略为主体战略,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及加大农机扶持力度的重大机遇,将自身优势发挥至。湘西地区农业科技服务发展落后,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好以WO战略为主体战略,抓住机遇弥补自身不足之处。湖南各地区农业科技服务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为弥补区域差异性,建议湖南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时辅以ST战略,因为诸如经济全球化、市场机制、自然灾害等风险是很难避免的,唯有以己之长规避风险或者尽可能降低风险的危害程度,做好防御措施。虽然不适宜采用WT战略,但是建议学习其所采用的防御性措施,如加强农村教育、完善农村金融等。综上,湖南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本着利益较大化和地区差异化原则采取混合战略组合,整合现有资源,“构建主体多元化、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二、构建湖南省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对策
(一)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一些地区认真学习近期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主张“建立健全多元推广制度,加快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所谓“一主多元”是以农业科技推广部门为 主导,会同科研院所、涉农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基层组织,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完成现代农业技术“一公里”的推广[4]。之所以选取这种“一主多元”的推广体系,是因为该体系有利于有效地建立起农业新型化社会服务体系平台,并使得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进村入户的效率大大提高。为了更好地实现“一主多元”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还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及时点是要以地方主导和特色产业为核心,实现农业技术推广关键技术成果开发的产业化;第二点是建立起由龙头企业、开发基地和生产农户合作联动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第三点是要抓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
(二)提高农业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为提高湖南农业科技技术成果转化率,各市州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业科技计划的市场引导、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由基层政府牵头,联合企业和高校院所,集中人财物重点支持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当地企业的转化,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企业。为保障项目的实施质量,应抓住本省农业技术强的特点,在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品质丰产高效种养等,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注重原始创新,扩大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突破,着力培育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农转资金转化项目的管理上,注重各个环节的协调。
(三)创新农业科技多样化服务方式。立足湖南农业现状,针对农业市场和产业发展的需求,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多样化的农业科技服务。包括利用广播、报刊杂志、电话、互联网等多种信息化手段进行信息的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的开展,尤其要重视产前、产后的信息服务质量。通过频繁的信息交流来了解农民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引导其采用恰当的技术。开展生产和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技术服务,尤其是利用物技结合、连锁经营服务等方法,推广应用品质农产品生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重大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创新成果。开展技术指导和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尤其是依靠科技示范园区(场)。
(四)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整体科技文化素质。参考中国农科院与北京雷力公司合作采用的“大讲堂、农博士、样板田”模式对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进行培训、指导与示范。各科研院所与农民合作组织密切合作,采用基层现场培训与信息化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让省农科院的专家对基层农技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进行培训,培训数百名智能农博士直接在田间地头为农民服务,并在农民身边建立农业新技术应用的“样板田”,让老百姓看得见、学得会、用得着,不仅能达到提升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整体科技文化素质,而且能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集成示范推广效果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莆田市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基本构成及发展对策
摘要结合当前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莆田市建设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基本构成,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了具体的实践,总结了对策,以期促进莆田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
关键词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基本构成;设想;对策;福建莆田
近年来,党和政府根据深入改革开放和加入wto的大环境,先后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随着我国城市化浪潮的迅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留守农村的主要对象是部分妇女、老人以及缺乏技术、技能的劳动者,而我国农村传统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本身早已“网破、线断、人散”,其残存的部分服务已经无法满足上述形势的新需求,为我国农村的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莆田市作为改革开放和地多人少的沿海省市,作为海西建设的核心区域,这方面的矛盾尤其突[1-3]。因地制宜地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灵活高效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成为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议题。
1基本构成
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任务也对福建省莆田市的农业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为此,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就必须建立一个队伍健全、普惠、机制灵活、高效运作的综合性科技服务体系,其基本构成如下。
1.1异军突起的网络科技平台
进入21世纪,随着网络技术在我国的迅速应用和普及,一大批依靠网络运营平台而开发的现代信息服务应运而生。这种迅猛扩张的现代信息服务方式正以前所未有的形式、规模向农村渗透、蔓延。因此,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必然包含无缝覆盖、方便简捷、成本低廉、运营灵活的多种网络服务平台。如音像服务平台、互联网服务平台、无线网络平台等。这方面,福建省及各地的网络通信网、广播电视网等已具备了良好的基础。
1.2日渐盛行的专家服务团队
10年前,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农村大量劳动力转移进城的背景下,面对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网破、线断、人散”这一严峻的现实,由福建省南平市率先提出并实施的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制度创新之一。现已成为我国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莆田市委市政府结合推进海西经济区战略部署的实施,提出了实施农业“三百工程”和组建“科技服务团”的工作计划。目前已建立起一支由108位专家学者组成、融合了八大专业服务内容的技术团队,为“三百工程”的实施和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支撑性的人才队伍。
1.3应运而生的民间服务社团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应运而生的民间农技社团组织迅速成为支撑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4]。虽然其中各社团的发展不平衡,部分社团的运营也存在诸多问题。但经过几年的发展和市场的考验,一些了解市场需求、善于经营管理、贴心农业农民的民间社团正焕发出新的生机。纵观世界农业的发展趋势,随着农业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农业市场化、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农民的个体生产必将日益向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方向转变,从而逐步实现由个体经营向现代化家庭农场与社会化组织相结合的形式演变。这种演变加快了农业科学化、现代化进程,提高了农业的竞争能力和生产效率。我国陕西杨凌、山东寿光、上海嘉定、台湾等地的实践和成效充分肯定了这一发展趋势。福建省莆田市农业发展的历程也逐步呈现出这一演变的发展趋势。把民间农技服务社团纳入新型农技服务体系既是拓展民间服务社团的有效服务领域,也是增强新型农技服务体系而实现双赢的必然选择。
1.4形成合力的政府涉农机关
党和政府一向高度重视“三农”问题,近年来连续几年发出一号文件,力图在新形势下统筹解决日益扩大的城乡差异,带领广大农村逐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各地党委政府也把解决农村发展问题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协调,纷纷加大投入、扶持力度,政府各涉农的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支农惠农举措[5],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发展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各地新农村建设进程。目前政府的各涉农机关支农、惠农的举措还比较分散,尚未形成有效的合力,亟需在加快新农村和海西建设的热潮中,拧成一股绳、织成一张网,为加快福建省、莆田市的“三农”发展提供保障。
1.5探索新型的乡村农技队伍
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在进一步稳定、加快农村经济提升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乡村农技队伍成为我国各地推动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6]。近年来,农业部先后对30万人左右的基层骨干农技人员进行指导培训,这是“全国基层农技人员冬季大培训”活动启动后首批开展的培训之一。江苏省从2009年起将在3年内实现所有行政村农技员全覆盖。2009年在8 000个村先行实施的农技员“包村联户”服务机耕已启动。该服务将集中培育18万户农民科技示范户,以示范户带动高效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辐射推广。浙江省慈溪市建立网络平台,对180名农技义务信息员进行网络技术培训,方便农技信息和交流。福建省直接从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力度入手,由省、市、县(区)、乡镇为农村技术员给予专项固定补助,表明了福建省各级政府对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高度重视。上述的农业专家科技服务团,以及近日国家提出的大学生村官等,更是对这一基础性工作在人才管理、培育和使用上的制度创新。
2初步尝试和近期设想
最近,在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结合莆田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海西经济区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努力探索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其一期工程初步建立了市级网络技术服务平台(12396网络平台)和1个区级分中心,在3个县区的5个乡镇、21个行政村分别建立了信息站和信息室。构建了部分农村适用技术、农业专家和科技文献、专利技术等数据库,在所建的市、县(区)、乡镇和行政村基本形成了4级互联互通的技术服务网络,并着手对乡镇、特别是村级农技员、信息员的技术培训,积极推动技术网络服务功能的实现与拓展;积极参与市科技服务团的组建,并充分利用其人才优势,初步形成了网络内外互动、专家学者和基层农技员互补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同时,还在积极争取把该服务体系纳入福建省和我国的农村科技服务网络——12396农技服务体系。
下一步计划与莆田市其他涉农部门、民间社团、通信运营商携手共同拓展、建设具有莆田市特色的新型农技服务体系。其基本构思是,在莆田市“三百工程”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基础上,构建并完善莆田市星火科技12396农村科技多媒体信息远程服务平台,促进科技信息进村入户到企,为农村生产者、经营者和广大农民、农村技术人员、党员、干部提供个性化的农业、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初步选定条件较好的部分行政村建立首期多媒体远程服务信息点,主要包括开通星火科技12396专家电话服务热线;建立星火科技短信息系统和互联网视频qq群;进一步完善12396网络平台,丰富网站内容,提高服务功能;加强农业相关信息资源的规划和数据资源整合,争取实现与全福建12396平台的信息共享。
3对策
3.1加强领导
当前,认真抓好农村新型科技服务体系的重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海峡西岸经济区、促进福建省莆田市农村又快又好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现行农技服务管理体制不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一体化的需要,也不适应农业国际化对农业进行灵活和有效的宏观调控的要求。要尽快建立一个真正能对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实施有效服务的综合体系,必须重构农业服务管理体系,建立起一个多部门参与、政策配套、服务规范、监督严密的宏观调控机构,以便加强领导、协调、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服务队伍,才能促进农业的持续协调发展。
3.2科学规划
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工程,它牵涉到各方面的问题和矛盾,也必将影响当地未来农业的发展。需要对此进行、稳妥的科学规划。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海西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在深刻认识和了解当地未来农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组织涉农部门对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架、组成、目标、任务、管理及运行机制等进行深入的剖析、探讨,从而制定一个合理可行的科学规划,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清晰地描绘出一幅蓝图。
3.3因地制宜
农业生产是一个具有强烈地域和气候特色的产业,现代农业的范畴更拓展了它的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可以学习、借鉴其他地市的经验和做法,但切不可照搬照抄或生搬硬套。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地域特点、气候条件、主种(养)品种及产前、产中、产后的不同环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较大程度地满足各种多样化的需求,为当地的农业持续发展提供更的保障。
3.4齐抓共管
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又是一个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基础的重要产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逐步下降,但决不能被忽视。对于我国,农业生产永远是一个基础性、决定性的产业,要求各涉农部门齐抓共管,才能促进农业的稳定、协调发展。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探究
摘要:
农业科技服务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经济水平和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现有的县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不适应当代农业的发展。本文重点探讨建立一种新型的县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关键词: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新型农业
引言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发挥科技对农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生产的快速提升,使农业的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和农业从业者素质的提升上。建立一个政府主导,科技工作者和农民广泛参与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现阶段县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1农业服务体系存在的现实问题
现实情况表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离不开健全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否则科技成果和适用技术就不能被广大群众所掌握,就不能得到很好地转化。现阶段农业先进县并不是缺少技术、缺少科技成果,而是有技术,缺乏推广途径和手段,技术干部大都停留在上面,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只有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才能把科技成果送到千家万户和各个生产环节,使科技成果的研制者、传播者、接受者能够融为一体。
1.2运行成本高、效率低下
尽管近年来推行的农业科技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基本上将农业行政和事业单位的责、权、利明确区分开来,但是两者之间仍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农业科技服务人员仍然要花费很大的心思去应付各种行政事务,极大地分散了进行科技服务的时间和精力。由于各种服务机构、组织之间实行条块管理,相互之间缺乏应有的协作,人为设置了农业科技服务的障碍。
1.3基层农技推广依然薄弱
现阶段我国部分县市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人员和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导致其基本处于半停业状态,在中西部部分地区问题突出。资金匮乏是导致该现象的主要原因,很多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人员得不到基本的生活保障,致使很多员工离职。农业科技推广网络不通畅也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原因。
2建设新型县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2.1促进农业科技研发单位和农村农民的交流
农业科研院所和大学是我国农业科技的主要研发力量,很多成果需要在大面积推广中进行检验和完善,农民也十分渴求利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这2方面的人员交流太少,导致信息不畅。在新型消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应定期组织科技工作者进入乡间地头,了解农民最需要的技术,反馈上一批农业技术的应用情况。
2.2建立完善的农民教育培训机制
农民是农业科技成果的直接使用者,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直接影响农技的推广应用效果。传统的农民培训体制已经不能适用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民教育机构,是县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还需要创新农民教育形式,丰富和完善教育培训内容,从农民的生产实际出发,立足于农民现阶段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掌握情况,实行分批次、分阶段的培训手段。既要培养中高知识水平的农业科技带头人,更要重视广大农村青壮年的技能提升。
2.3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资金来源
资金投入不足是制约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一问题,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建立各种政府农业补贴的阳光运行机制,让政策的实惠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加大农村信贷的投入,结合每个县的具体情况,建立专门金融机构主导,社会力量与政府力量共同参与的农村信贷体系,降低农村信贷成本;带动农户加大资金投入。在这一过程中,既要让农户得到具体的现实实惠,更要让农户了解未来应用先进农技的效果和可能带来的收益提升,让农户在增加农业投入的时候没有后顾之忧。
2.4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农业科技快一秒投入使用,农户得到的实惠就多一点,以往的科技服务体系信息流通不畅,科技工作者和农户的沟通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技的使用。在构建新型县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应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手段,例如信息交流平台,专业技术交流QQ群、农业技术推广热线等,减少信息沟通中的壁垒,降低农户获取科技信息的成本。
2.5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结构稳定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
队伍建设是基层农技服务体系的根本,在人才的选拔过程中,应本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建立能上能下、可进可出、合理流动、积极勤奋的农技服务推广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和薪资管理制度。
3结语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新型县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中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体制机制、融资手段、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进行改革。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农业科技服务发展研究
[摘要]
文章主要根据河南省农业科技服务的现状成效,提出了影响农业科技服务发展的因素,并根据这些影响因素提出了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机制、提高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科技应用能力的建议。
[关键词]
河南省;农业科技服务;影响因素;建议
1河南省农业科技服务发展的成效
近年来,河南省逐步探索研究了良种推广、科技入户、创建高产等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对农村购置农机的补贴金额呈现连年递增的趋势。实施科技人员下乡指导政策,提倡土地集约化管理,鼓励大企业家回乡承包土地,对种粮大户提供补贴。加强乡镇农业科技服务站点的建设,加大农业推广人员的队伍,在河南省内组织农业科技人员下乡指导农民种田,组织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对农民进行培训,将科技应用到农业生产过程中去。例如,我所看到过的汝州的益人实业公司,首先通过在农村承包农民的土地,然后再对土地进行划方圈整,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种植,公司负责种植、灌溉、喷洒农药、农收等全部工作,收获之后根据每家的土地面积进行平均分配,农民也可以将粮食存入该企业的粮食银行,该企业会给出一定的利息,当然也可以根据农民的意愿直接分钱或者分粮食。这可以成为农业科技服务发展的一种模式。
2影响河南省农业科技服务发展的因素
2.1农业科技投入较低,市场化程度不高
对农业科技资金投入量直接影响到农业的发展,目前我省在农业科研方面的资金投入量较少,一是省级的农业科研项目仅投资几万元,最多的农业招标项目也就投资十几万,在农业科研方面投资太少。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仅仅依靠政府的投资不能快速的服务于农业的发展,在加之社会涉农企业发展不完善。二是对基层的农业科技推广部门投资不足,影响了农业科技推广的效果,目前河南省县、乡两级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有固定的工资来源,但是农技推广服务的费用却没有纳入预算,造成两级的人员没有农业科技科研经费,促成推广服务人员的浪费,制约了推广服务工作的进展,再加之部分的推广服务站点设施陈旧、设备老化、没有试验基地等原因,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只能通过亲身传教推广农业技术,这种服务模式相对太低,使得农业科技服务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2.2农民科技素质较低,运用农业技术能力有限
河南省是人口大省,粮食生产大省,大部分的农民都是科技素质较低不能够快速地接受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使农业科技推广推广人员很难进行科技服务,农村劳动力中,没有受过教育的占5.2%,受过小学教育的占22.5%,受过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毕业的分别占60.4%、10.7%,可以得知,在农村劳动力中初中以下的劳动力比重为80.1%,农民的素质较低。科技需求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再之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新技术培训跟不上,导致农民对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差,影响到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的速度和规模。目前,河南农村受培训教育的农民只有16.7%,其中政府组织、企业组织、自愿参加培训的人数分别占总培训人数的24.3%、18.5%和37.2%,可见目前农民的专业技术培训依然不足。
2.3农业科技服务专业化人才少
统计表明河南省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凭的有6398人,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930人,而农业科技创新人员的比例更低。这么的科技人才远不能满足河南省对于人才的需求。同时,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也导致农业技术人才更加缺乏。还有就是有的人接受过农业科技的专业化培训,但是却从事了其他工作,并且原来的从事农业科技研发的人员年纪相对较大,对新的知识接受速度不快,从而导致了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欠缺现象。
2.4不重视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对农业的进步起重要作用,能够引导农民接受和使用农业科技,促进粮食的增产。由于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一直以来都受到高度重视,但是在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方面政府投资较少,要想促进农业的现代化水平政府必须加大科技投入,特别是省内的科研所和农业院校的农业实验室,都应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大投资,对此提供全方面的资金支持。但是我省目前的状况是政府对这些农业科研示范基地不重视,农业科研所或者高校的农业实验基地,大多数是自己建设、依靠自己的科研项目、成果奖金、科研经费等维持运转,政府没有提供资金支持,所以规模一般都比较小,规模太小不能引起重视,进而没有说服力,并且质量不能得到保障,所以起到带动和示范的效果。
3河南省农业科技服务的政策建议
3.1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
一是政府投入,政府要加大农业科技的投资力度,设置专项专款,鼓励科研人员研发和推广服务工作,二是社会融资,鼓励社会大企业投资农业科技,创建涉农企业或者农村合作社,对从事研发或者推广的社会个体进行无息或者低利息贷款。
3.2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机制
为了促进农业科技的进步,政府要发动我省的各种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积极参与,首先要利用好我省的农业科研所,对其科研所的工作人员提供资金支持,让其尽力研发新的品种或者新的农业技术,其次要充分利用好高校研发的农业科技成果,要完成农业高校实验室和政府农业科技服务站点的紧密对接,这样就能够充分地利用高校实验室研发出来的成果。要利用社会上的涉农企业,农业服务公司、农业专业化协会、农业大户等提供的工业服务。增加农业推广人员的进村服务率,只有做到科技成果推广给农民,农民接受使用了才是做到了农业科技服务的完善。
3.3提高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我省农民获得的农业科技主要是还是来源于县、乡两级的农技推广人员。因此必须重视培养基层农技人员的素质水平。一是利用好河南农业科研机构、高等教学的人才优势,对农技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二是设置农技推广人员从业证书,制定严格的考试制度,从事农技推广的人员必须拥有农技证书,考试要有针对性,内容要符合实际的需要,选择出具有较高农业技术基础的人员;三是组织大学生下乡支农,在农业院校宣传农业推广工作的优势,吸引大学生对从事农业推广的兴趣,帮助大学生在地头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指导农民应用农业科技。
3.4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科技应用能力
农业科技在农业方面推广是否顺利主要在于农民科技素质的水平和接受能力的大小,首先政府要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要改变我省依靠农业推广人员进行农技推广的单一情况,要利用农业院校的资源,进行宣传推广。一是应用技术示范村的带动作用,以及组织农业推广人员下乡进行农业技术推广等模式,实现对农业科技骨干人才得培养;二是注意推广方法的改变应该通俗易懂让农民懂得需要掌握的农业科技,方便在农业方面应用;三是全省各种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社。专业技术企业等积极参与,探索出一条有利于提高我省农业科技推广的途径,最终实现农业的现代化,进而使农民增产增收。
4结语
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农业科研成果的载体,一方面要加大农业技术的研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要重视建立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农技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农民的科技素质,充分利用农业科研机构的资源,对农民进行农业科研培训使其应用农业科技从而推进我省的农业现代化进程。
作者:李丽丽 单位:河南工业大学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问题研究
【摘要】
农业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在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过程中,科技服务质量正在呈现出不断进步的趋势,这就需要进一步对农业科技服务以及管理的概念进行更加明确的界定,对于实现城乡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重点对该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并且对相关的结构要素加以重视,在今后农业发展的进程中,通过不断的优化发展以及对城乡建设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希望能够有效的实现我国农业产业的突出发展,为社会经济增长作出宝贵的贡献。
【关键词】
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科技管理;基本特点;基本作用
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及时产业,在社会不断变革的过程中,农业的主要地位始终没有得到忽视,随着现代技术水平的提升,我国各行各业都在利用技术的进步来突出各自领域的优势,在此基础上,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是进一步深化农业主体地位,优化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无论是在理论基础上还是在社会的实践应用中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当前的农业科技服务还存在众多的不足之处,有进一步的发展空间,通过多方面的探索,加强对农业科技服务以及管理相关内容的研究,可以有效的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的基本内涵
首先,农业作为发展的根本,对于我国的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农业科技服务中,主要包含了两方面的要素,一方面是在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为农业发展创造出来的一些的成果,这些都是以农业科技的自然原理为基础得以实现的,并且在此基础上,利用多种途径将这些发展成果传递为接纳者,有效的促进了农业生产操作方式水平的提高。另外一方面,在整个农业体系中,不仅包括了农户自身,还有农业合作社以及相关的企业等,他们通过对科技的应用,将生产活动更加贴合市场的需要,从而获得更加理想的效益,并将生产活动中产生的问题向科研者得到反馈。这是农业科技服务中两点重要的内涵。其次,在农业科技管理中,与农业科技服务具有一定的差异,在这一概念中主要是在科技流通的创新环节得以实现的,以参与主体为中心,通过特有的目标集合在一起,并且共同为这一目标作出努力,方式以及组织等相关的内容可以是多样化的,在整个过程中,都是由参与主体自行加以控制,对于现代化的农业发展建设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农业科技服务与农业科技管理的过程中,二者既具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一定的不同点,例如前者更加注重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能够在互动的过程中实现农业的发展,是一种外向性的表现形式。而后者是对现有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再分配的过程,与之相反,属于内向性的表现形式,将二者进行有机的结合不但可以有效的促进整个农业发展水平的进步,还能使之形成一个更加完善的生态系统,在崇尚生态化的今天,这一系统的形成无疑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2、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的基本特点
将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体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首先一个特点就是主体复杂性,因为在整合的过程中,其中涉及了众多的单位,例如农业企业,又包含了农业企业中的科研单位,还有合作社等等,这些都是农业在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为农业创造了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其次是具有阶段明确性的特点,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贯穿在整个农业服务的进程中,尤其是在创新以及流通的过程中,这一变化极为明显。在创新阶段,主要是农业院校以及在企业中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就是通过对某一技术的发明与再创造。另外一个阶段是扩散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要对技术加以推广,使得更多的农户了解科技手段,应用科技手段。还有一个阶段属于接纳阶段,科技能够得到广泛的应用,主要还是需要得到应用效果的见证,只有农户看到了发展的希望,才能普遍的接受这一技术手段,所以在科研成果的接纳阶段,更加需要对某一科技的认知,为今后农业的创新发展作出突出的贡献。一个阶段是对信息的反馈,整个农业科技推广的过程中,只有发现不足并且改正不足才能实现农业的进一步优化发展,因此才要向农业科研机构反馈信息。
3、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的基本作用
将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进行有机的结合,主要是为了缩短城乡之间的差距。众所周知,在我国建设的过程中,城市的发展十分显著,但是乡镇却在资源以及发展途径上受到了一定的局限性影响,这是造成城乡发展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如果城乡经济的差距不能有效的缩短,那么对于乡镇居民的生活以及收入等都会具有较大的影响,所以基于这一情况,通过将科技服务与管理进行有效的结合能够得以实现。在内外兼修的发展契机下,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以“赋权”的方式激发其潜力,同时加大外部资金的投入,共同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这样一来我国城乡之间的距离也就可以得到有效的缩短,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鲜的理念以及资本。另外,可分层性地为农民提供科技成果。农民按照其生产规模还可被分为大户与散户,兼业户与纯农户,他们之间由于生产规模与收入来源不同导致的风险承担的预期也有差别。相比而言,大户与纯农户对农业新技术更具有敏感性,但在采用新技术时具有保守性;散户与兼业户由于其生产规模较小,收入来源多样,因此对新技术的采用具有滞后性,但在模仿先进农户时又具有积极性。另外,按照农民新科技采纳的时间长短,又可将农户采纳者分为创新者、早期采纳者、中期采纳者与落后者等。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要求对不同的农户采取区分性原则,不能进行填鸭式的科技注入,必须依据不同的农户生产心理与生产模式去推广一项科技成果。
4、结语
随着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信息化的推进和农民素质的普遍提升,农民对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只有通过农业科技服务与管理宏观上的指导与微观上的观察来调各种体系内部的主体,从而形成一个富有活力的系统,各体系之间才能形成有效沟通与对接,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
作者;姜晓峰 单位: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四0五队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国内外农业科技服务体制的创建及借鉴
一、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成功经验
(一)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成功经验
日本的农技服务经费由国家及各省共同承担。农技服务中的一切设施费用与科技人才培训费用由国家资助60%,其余40%由各县级政府划拨。农技服务资金实行贷款制度,其中,“农业改良资金”属无息贷款,偿还期为3~10年;“综合设施资金”年利率为5%,偿还期为25年。此外,农技人员享受国家“普及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约占月薪的10%。荷兰的民间组织是农技服务体系的核心,主要由农民合作社和农协组成。该国现有2000多个农业合作社,分中央、地区和基层3个层次,按行业分为25个中央合作社。荷兰的农民合作意识强烈,组织化程度高,平均每个农户参加3~4个合作社。同时,荷兰的农协分横向的“行业协会”和纵向的“商品协会”,二者共同保护和提高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2]荷兰政府每年划拨推广、试验示范经费约为9000万美元,近年来,农协每年以5%的速度增加对国家推广体系的投入。各地区农业推广站的推广工作经费由农业部支付60%,农协支付40%;私人企业农技人员推广经费由企业承担。
(二)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成功经验
我国正处在发展中国家水平,农业发展与印度、韩国等发展中国家相似。因此,梳理这些国家农技服务体系发展的具体做法,有助于我国农技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印度的农技服务体系最初是模仿美国建立的。其各邦有农业大学,各大学通过设立学术、研究及推广教育3个委员会进行农技推广。农业大学的教学、研究及推广人员实行轮换制,每2~3年进行一次轮换。农业大学通常下辖40~50个专业试验站,主要供学生实习和做研究。近年来,从事种子生产与销售、化肥、农药的公司积极投入物力人力向农民传播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展各类农业培训。此外,活跃在印度农村的1000多个非政府组织在整个农技服务体系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该国用于农技服务的经费全部来自国家财政拨款。韩国的农技服务体系属于政府和民间合作组织并行。该国成立的“农村振兴厅”对农技服务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农技服务经费以政府拨款为主,同时常年投入高额科研经费。其农业合作社发达,覆盖了农业科技的研发、选择、推广等领域,该国90%以上的农民都参加了合作社,这对韩国农技服务体系的发展起了关键作用。
二、国内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成功经验
国内农技服务体系发展比较好的地方属山东、浙江等省市。其共同特点就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利用先进的科技信息将本地的农业做大做活做强,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山东是我国的农业大省,2002年创建了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该省提供农技产品和服务。该省最初由“龙头企业+农户”的形式起步,通过发展以龙头企业为首的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创新农技服务体制,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现代农技服务体系。一直以来,山东省都非常重视“龙头企业”的发展,利用其优势资源先后吸引了60余家国内外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大专院校入驻,主要在良种、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业信息等方面进行多方位服务。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尝试,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的产地批发市场(如寿光)、加工龙头企业(如诸城)、专业大户带动型企业(如德州)、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莱阳)等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上,山东省积极培育良种工程,发展设施农业,兴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目前,山东省农作物良种率达到96%以上,建立各种新品种高效品质示范区2000多万亩,进行工厂化育苗达110万m2。浙江省近年来通过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现代农技服务体系。该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将各合作社组建成联合社,发展信用担保、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等业务,拓展农技服务功能。同时,组建“农民信箱”系统,有效地整合了“农业科技110”的咨询服务功能,集成强大的信息对接和搜索功能,便于农民与政府等部门进行双向交流。通过“农民信箱”系统,农民可向特定的农产品销售或收购企业发送买卖信息,在线向农技专家咨询农技知识和反映问题,也能够在“买进卖出信息”栏目农产品供求信息。企业也可以通过该系统收购农产品,相关供求信息,使得农产品“网上集贸市场”初具雏形。
三、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启示
通过对国外先进国家农技服务体系的分析研究,我们发现,这些国家都普遍重视农技服务体系的发展。我国山东、浙江作为农业大省,农技服务体系发展更是细致和完善,因此,我们可以借鉴以上国内外经验,为国内很多地区搞好农技服务体系发展以重要启示。
(一)健全农技服务体系,稳定农技服务人员
从以上各国可以看出,健全的农技服务体系在农业发展中起关键作用。如美国自上而下(联邦政府—>州政府—>县政府)都设有为农技服务的专门机构。联邦政府级机构归农业部管,州级机构归州立大学农学院管。州级农业服务站主要对农技推广项目进行决策,对农技推广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同时,发达国家通常都拥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农技人员,从事农技工作需通过严格的资格考试。发达国家健全的农技服务体系和稳定的农技服务人员保障了农技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其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二)重视农业教育,大力发展大学农业
我们必须承认,在我国的农技服务体系中,大学的作用在整体上是零星而分散的。在国外,很多发达国家通过大学真正解决了技术与产业发展间“一公里”的难题,改善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条件,使农业产业全程服务得以实现。美国将大学农业纳入国家公益性农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其教育和培训职能。日本也充分发展农业教育,开办各类农业大学,用知识和科技武装农业,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它们的经验,充分发展大学农业,举办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弥补我国现有农技服务的不足。
(三)积极发展民间组织,实现农技服务主体多元化
通过以上各国及国内地区的农技服务体系发展可以看出,民间组织在农技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民间组织的兴起在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近几年,我国山东、浙江地区通过发展“龙头企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使农技服务体系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些民间组织能够更高效、直接地将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联接起来,实现农技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保障农技服务体系发展的稳定性。
(四)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农技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从国外的农技服务体系发展可以看出,政府的经费投入力度非常大,各国的经费投入方式、投入比例不尽相同,但目标都是保障农技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我国在农技服务体系发展中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对此,我们应该积极拓展资金投入渠道,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除保障国家必要的财政投入外,政府可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或民间组织参与科研和技术推广,鼓励大学等科研机构向农业企业有偿转让实用技术,加强合作交流。
作者:黄燕 张晓莉 单位: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建设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措施
一、湖南省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SWOT分析
(一)优势(Strengths)分析。
1.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多元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湖南省逐渐打破了以政府为主的一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格局,基本实现了多元化。农村能人、农业龙头企业、乡镇涉农技术站所、多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农产品行业协会等都成为了提供湖南农业科技服务的重要力量。湖南农民合作组织更是实现了多元化,涌现了众多新型组织,有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以及专业协会,如保靖县葫芦镇黄金村、双峰县农村科技合作社、汉寿县金穗米业有限公司、长沙宇田农业合作社、湘潭溢绿园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等。近年,湖南省农科院积极开展科技兴农富民活动,组建了诸如农业经济、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信息等数十种科技服务队,为构建湖南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供新的力量源泉。
2.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平台的建立和完善。湖南省科技兴农富民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农业科技与农民实现了零距离对接。该平台不仅具有远程语音视频、短(彩)信互动、电话热线、网络在线咨询等服务功能,而且推动了科技进村入户。2013年2月,湖南在原有的“一体两翼”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上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从而实现了与国家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2013年2月湖南省商务厅通报了湖南参加2012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情况。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湖南各地区共上报供求信息239,430条,比夏季对接会增长77.5%。其中供应信息227,510条,求购信息11,920条,上报产品信息6,710条,共涉及有效商户27,624个,信息量全国排名及时。共促成成交129598.517万元,比夏季对接会增长29.6%。其中意向成交71031.704万元,实际成交49237.618万元,成交额全国排名第二。
3.拥有一支庞大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湖南省农业科研队伍实力雄厚,以袁隆平、刘筠、官春云院士为领军人物,拥有湖南省农科院、14家农业科学研究所和上百家科研企业。截至2008年底,全省农村实用人才达95万人,占全省实用人才总量的21%。2012年底,全省发展农民合作社14,435个,比2008年末增长3.5倍,172.68万农户加入合作社,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尤其是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建立更是为湖南扩大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提高科技人才水平提供了可能。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科技特派员服务范围已覆盖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在岗的科技特派员达到3,768人,累计选派10,512名科技特派员。共实施科技开发项目2,385个,创办和领办专业合作组织880个,创建利益共同体791个,形成龙头企业459家,带动项目总投资达44亿元。每年都有数千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乡村的田间地头,为农业科技的发展服务。
4.湖南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引领农民合作。从2009年开始,湖南省委、省政府每年将建设100个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支持省级示范社的发展。在省级示范社带动下,很多农村能人、龙头企业和乡镇农业技术站所等,尤其是一些返乡创业农民和大学毕业生已成为推进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快速发展的主力军。如安化阿香柑橘专业合作社的“阿香”成为湖南兼领柑橘和黑茶两大产业优势的“农字号”品牌。2012年,安化阿香柑橘专业合作社在8个乡镇发展基地32,000亩,销售柑橘1.2万吨;入社成员人均柑橘纯收入4,670元,比同乡未入社的农户高出1,110元。
(二)劣势(Weakness)分析。
1.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偏低,知识结构及层次分布不合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年轻力壮的农村“精英”大量外移,致使农村“空巢”化现象加重。而“留巢”人群多是传统耕作观念和种植习惯根深蒂固而市场观念淡薄的低文化人员,他们很难快速地吸收和转化现代科学技术和耕作方式,造成了农技推广举步维艰。据统计,2008年湖南省农业农村人才仅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1.2%、占农村人口的2.1%。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仅为2.7%,本科学历26.18%,具有高级职称的仅为8.94%,大多是低学历、低职称人才。农业行政管理人才绝大多数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和农业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现代化的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法制意识。现有农业经营管理人才18,520人,仅占农村劳动力的0.08%,远低于国家2%的平均水准。农业科技人才地域分布极不平衡,绝大多数分布在长株潭地区和省市级农业部,极少分布于湘西地区(张家界、自治州、怀化)和县乡以下农业部。其中,43.2%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就职于省级农业部门,32.8%的就职于市级农业部,县乡以下仅占24%。而全省乡以下单位中仅有9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的仅占6.6%。这种农业科技人才文化素质低、知识结构分布不合理的局面限制了农技的发展。
2.农技服务机构设置单一,服务方式滞后。目前湖南公益性农技机构一般实行单一功能的“官办、官包、官管”服务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化的农村种养结构,技术、品种快速更新,生产规模悬殊带来的多样化、个性化的农业科技服务需求。并且现有的农技推广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知识结构老化,仍采用以典型示范为主,辅以培训、咨询、发放技术资料、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提供服务。而农村现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不齐全,提供信息化服务有限,因而无力应付当前品种结构复杂、服务需求多样、新品种新技术层出不穷的局面。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时间长、见效慢,风险高,地区差异特别大。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的2012年510项应用技术成果中,有103项农业科技成果,占比20.2%,其中50%以上来自长株潭地区,湘西地区仅占8%左右。据湖南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2154.2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904.1亿元,却只比上年增长了3%,及时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仅为3.6%。
(三)机遇(Opportunity)分析。
1.信息化机遇。国家自2005年起为推进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如《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并多次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会,大力推进农业生产信息化、农业经营信息化、农业管理信息化和农业服务信息化。湖南借此机遇于2011年底推出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方案,并通过了论证。
2.农业经营方式发生重大转变的机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3]。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湖南各地掀起了农民工返乡热潮,返乡农民工与工商企业、合作组织3股主导力量积极投身于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当中。公司化、园区化、合作化成为湖南省当前农业经营方式变革的三大趋势。
3.国家进一步加大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力度。农业机械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并能够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尤其是在2011年颁布的《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之后,农业机械化政策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十一五”期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计351亿元。而在全国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湖南可以乘势而上,取得长足发展。
(四)威胁(Threat)分析。
1.经济全球化风险。经济全球化不仅能为湖南农业科技的发展带来机遇,更多的是带来多方面的威胁。一方面,跨国公司提供的丰厚待遇吸引了湖南省大量农业科技人才,直接导致了本土农业科技人才的大量流失;而另一方面,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自主创新的农业科研成果保护意识较差,大量未被及时有效利用和转化的科研成果被国外一些科研机构抢占,有些甚至被抢先获取专利,严重制约了本省农业经济的发展。
2.市场机制风险。在计划体制时期发展起来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实际运行中主要仍是自上而下的服务传递模式,或称行政指令驱动模式。各地政府根据自身偏好选择和应用农业科学技术,而在许多新的技术未经证实或并未被充分掌握时即被广泛应用了,致使事倍功半。目前湖南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农、牧、林、水部门自成体系,分属不同管理机构,各体系之间缺乏沟通联系,并存在利益冲突,从而造成农业科技服务资源的重复浪费。因而,湖南省新型农业科技体系的构建将会面临以市场导向为主的运行机制的威胁。
3.自然灾害。近年来,农业自然灾害加剧、工业化致使生态环境更加恶化、农业自身污染越加严重、以及各种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迫使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越发举步维艰。2011年成灾面积高达1879.82千公顷,增长24.13%,因灾经济损失合计2,670,254万元,与上年相比虽有所降低,但是仍占农业生产总值的5.5%。自然灾害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危害可见一斑。
(五)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SWOT战略组合分析。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拥有较好的内部优势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长株潭地区更应以SO战略为主体战略,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及加大农机扶持力度的重大机遇,将自身优势发挥至。湘西地区农业科技服务发展落后,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好以WO战略为主体战略,抓住机遇弥补自身不足之处。湖南各地区农业科技服务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为弥补区域差异性,建议湖南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时辅以ST战略,因为诸如经济全球化、市场机制、自然灾害等风险是很难避免的,唯有以己之长规避风险或者尽可能降低风险的危害程度,做好防御措施。虽然不适宜采用WT战略,但是建议学习其所采用的防御性措施,如加强农村教育、完善农村金融等。综上,湖南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本着利益较大化和地区差异化原则采取混合战略组合,整合现有资源,“构建主体多元化、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二、构建湖南省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对策
(一)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一些地区认真学习近期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主张“建立健全多元推广制度,加快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所谓“一主多元”是以农业科技推广部门为主导,会同科研院所、涉农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基层组织,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完成现代农业技术“一公里”的推广[4]。之所以选取这种“一主多元”的推广体系,是因为该体系有利于有效地建立起农业新型化社会服务体系平台,并使得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进村入户的效率大大提高。为了更好地实现“一主多元”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还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及时点是要以地方主导和特色产业为核心,实现农业技术推广关键技术成果开发的产业化;第二点是建立起由龙头企业、开发基地和生产农户合作联动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第三点是要抓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
(二)提高农业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为提高湖南农业科技技术成果转化率,各市州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业科技计划的市场引导、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由基层政府牵头,联合企业和高校院所,集中人财物重点支持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当地企业的转化,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企业。为保障项目的实施质量,应抓住本省农业技术强的特点,在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品质丰产高效种养等,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注重原始创新,扩大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突破,着力培育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农转资金转化项目的管理上,注重各个环节的协调。
(三)创新农业科技多样化服务方式。立足湖南农业现状,针对农业市场和产业发展的需求,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多样化的农业科技服务。包括利用广播、报刊杂志、电话、互联网等多种信息化手段进行信息的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的开展,尤其要重视产前、产后的信息服务质量。通过频繁的信息交流来了解农民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引导其采用恰当的技术。开展生产和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技术服务,尤其是利用物技结合、连锁经营服务等方法,推广应用品质农产品生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重大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创新成果。开展技术指导和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尤其是依靠科技示范园区(场)。
(四)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整体科技文化素质。参考中国农科院与北京雷力公司合作采用的“大讲堂、农博士、样板田”模式对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进行培训、指导与示范。各科研院所与农民合作组织密切合作,采用基层现场培训与信息化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让省农科院的专家对基层农技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进行培训,培训数百名智能农博士直接在田间地头为农民服务,并在农民身边建立农业新技术应用的“样板田”,让老百姓看得见、学得会、用得着,不仅能达到提升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整体科技文化素质,而且能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集成示范推广效果。
作者:傅凌云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各国农业科技服务启发
本文作者:丁彦 周清明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国外农业科技服务模式
州立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是整个体系的核心和关键,其较大特点是依托州立农学院开展工作,州立农学院负责制订本州的农业发展计划,负责本州的农业教育、科研、人员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州立农学院的教师是美国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的核心力量,其工作时间也有明确的要求,如:工作时间的40%用于教学,30%用于科研,30%用于农业科技服务等[1]。而且农学院教师的职称晋升与农业科技服务紧密相关,按规定每位教师每年下乡服务时间不能少于3个月,并有严格的服务考核指标,凡达不到要求者不能晋升职称。各县级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是整个体系的基础,由州立农学院直接管理,主要负责农业生产一线技术问题的解决,向农民传授近期的农业技术和市场信息,及时了解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并向州立农学院反映。美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另一大特点是经费的立法保障,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农业科技服务经费的投入。美国政府规定,用于农业科技服务的财政支出必须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联邦和各州政府的农业科技服务经费按1∶4配套,各州县必须通过财政预算来确保经费的落实,并从法律角度界定联邦、州、县各级政府在农业科技服务方面的责任、资金的划拨及分配使用。
法国、荷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典型的公私合作模式,政府与民间涉农组织充分合作,较大限度地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性和参与作用。在整个体系中,诸如法国的国家成果推广署和农业发展署,荷兰的中央、省级农业咨询局等国家机构代表政府起主导作用,主要负责一些基础性、公益性工作的开展,包括农业科技研究、农业教育发展、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储备、科普宣传、涉农无息贷款等。法国、荷兰模式中的具体工作主要由农业合作社、农业科技咨询服务公司等营利性的私人企业承担。如法国的农业合作社,有将近4000个涉农企业入社,其社员遍及全国,涉及农业发展的每个环节,具体实施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工作。荷兰也有完善的农业合作体系,涉农私有企业在农业咨询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进行商业农业科技服务工作,政府机构不参与任何商业活动,只负责制定相关经营规则并进行有效监督。而且荷兰将农业科技服务融合于区域经济发展之中,对大田作物、园艺作物、畜禽乳业等不同农产品划分不同的服务地区,结合不同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其农业科技服务有很强的区域特点。法国、荷兰模式将私有涉农企业作为农业科技服务的主要载体是体系的一大特色,涉农企业是国家农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中介。该体系的较大优点在于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及时发现农业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有效地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引导私有企业良性竞争,为国家农业发展直接服务,最终形成政府、企业、农民三赢的局面。
日本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以农业协会为基础的官民结合模式,源于1948年日本政府颁布的《农业科技改良助长法》,高速发展于20世纪70年代,分为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3个层次,对日本社会经济转型,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两个鲜明的特色:1.重视科研、教育日本政府在农业科研方面有非常明确的分工和严格的要求,国立科研机构是科研骨干和核心,集中国内外的科研人才,主要从事基础性、公益性或应急性的科研工作,其成果要求有学术、社会价值。地方科研机构是国立机构的延续和补充,从事普及性、应用性的研究。日本政府同样重视农业教育工作。其较大特点就是中等农业教育的产学合作,即企业和学校、学校和学校之间相互承认学员在对方所学的课程和学分。其主要做法是在《学校教育法》的约束下,普通高中、函授制高中及涉农企业的培训机构三方合作,以委托制、实训、巡回指导等方式实现中等农业教育的产学合作,让学生尽可能多地接触生产实际。2.政策机制保障得力早在1956年日本政府就以法令的形式颁布了《农业改良资金援助法的有关规定》,对都道府县的涉农资金予以保障,以稳定农业生产经营[2]。政府作为农业科研的投资主体,为公立科研机构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和经费保障。目前,公立涉农科研机构95%以上的经费来源于各级政府,而且经费充足。另外,日本政府善于用相关激励机制来营造充满竞争活力和富有创新精神的研究环境。从日本农业科技服务模式中不难看出,有政府的重视、政策的支持、企业的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才有发展空间。
以色列政府将农业科技服务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是一种政府主导模式。政府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是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的主体,所需经费几乎全部来自政府财政拨款,以色列的农业科技服务经费投入比重超过农业投入的3%,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属于政府公务员序列,这从资金和人员层面有效地保障了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开展。在整个体系中,私营企业、行业协会仅仅是补充部分,基本上游离于体系之外。以色列模式的另一特点是强调资格认证。正因为有政府的主导,所以对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就好严格控制,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首先必须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然后再参加政府组织的从业考试,合格后才能录用,成为国家公务员,可以说以色列每个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都是某一方面的专家,能及时有效地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启示
中国农业科技服务模式中还有太多计划经济的影子,是以政府序列的服务机构为主体、多层次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直线模式,中间很多机构仅仅是起到传达上级精神的功能,在实质服务中几乎发挥不了作用。现行模式的动力源主要来自行政手段,市场机制在其运行中作用不明显,也就导致了科研机构、服务部门、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把政府当成了及时负责对象,而非农业生产经营者。从而变相引导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忽视了与农村、农民的直接信息联系,很多推广计划、项目的实施是面向政府和上级,而非农业生产和市场,科研成果和生产需求严重脱节,不利于发挥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企业、农民等各方的积极性。因此,在认清现状的基础上,优化农业科技服务模式,才是推动中国农业科技服务发展的前提条件。首先,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政府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政府隶属的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是核心力量,包括各层次农业高校、各类科研院所和各级农业科技服务站。其次,从现阶段中国私有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的实力和规模来看,应该是政府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得力补充,政府还需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其在整个体系中的地位,将市场竞争机制融入整个体系之中,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的社会化参与程度,促进多元化服务体系的建立,最终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合作的市场竞争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p#分页标题#e#
目前,中国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多为农业行政部门的隶属单位,有的甚至与行政机关的办事机构混为一体,从而导致了权责不明、机制不畅、效率不高等实际问题。因此,明确体系中各组成部分的权责,是推进中国农业科技服务的基础条件之一。政府农业科技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基础性、公益性的服务项目,同时将服务职能延伸至产前、产后,拓展至农业科技服务的市场、管理、信贷、法律保护等各个方面。以中国现状来看,尤其需要加强县、乡两级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对于县、乡两级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要一改放任自流、自主创收的涣散局面,将其纳入国家事业单位体系,工资、基本福利由财政全额拨款,在待遇上予以保障,解除其后顾之忧,同时在工作权责上予以明确,将县、乡两级的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此外,经费投入不足也一直严重制约着中国农业科技服务的发展。据了解,美国、法国、日本等国的农业科技服务经费占农牧渔业总产值的1.6%~2%,而中国仅为0.5%~0.7%[3]。而且这些国家农业科技服务的社会化水平非常高,非政府农业科研投入所占比重均超过了50%。因此,要想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最直接、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加大有效投入。一方面,政府需建立农业科技服务经费硬性增长的长效机制,保障农业科研、农业科技服务的有效实施;另一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强调社会各行业承担农业科技服务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向农业科技服务行业投入。
美国、日本、法国、以色列等国对农业科研、教育、人才的重视程度的启示是: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高素质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是推动农业科技服务发展的关键。要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效率,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必须有效地实现教育、科研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只有先进的农业技术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新成果才能快速被推广应用,科技才能较大限度地满足生产的需求。同时,高新农业技术的应用又离不开专业人才推广,这就需要教育这种有效途径,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中国的农业科研水平相对于农业发达国家并不低,每年的科研成果很多,但学术性、基础性的成果比例较高,农业科技成果中高达40%左右的属于农业生产者不感兴趣的“冷型成果”,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比例太低,不到20%。此外,农业教育和农业技术人才储备应该说是中国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一个短板。受传统“跳出农门”思想的影响,大多数人还是不愿选择农业学校学习和从事农业工作,农业教育、农业行业均属于弱势行业。因此,政府需高度重视农业科教,将农业科教提升至关系到整个国家命运和社会发展的高度。另外,政府还应从政策上引导和宣传,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改善和提高基层服务人员的待遇,从而形成一支稳定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并让他们自己认识到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开展与国家、社会及个人发展的重要关系。
国外农业科技服务的成功经验表明,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得力的政策机制是农业科技服务高效发展的根本保障,农业科技服务的快速发展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予以引导、支持和规范。目前,中国也出台了一些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的法律法规,如《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法》、《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建设的通知》、《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农民专业协会指导和扶持工作通知》等。一些省份也通过各种文件对农业科技服务工作作了相关的规定和保障,但很多仅仅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并没有切实的执行实施。尤其是在中国引导社会组织和资金投入农业科技经营服务的过程中,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对其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另外,中国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管理隶属权不清晰,各部门分头管理,还没有一个跨部门的具有决策、协调、指挥能力的机构,不能打破部门间的限制,不能较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效率。因此,政府必须在进一步修订已有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基础上,制定出一套覆盖农业科技服务各个环节的法律条文,形成完备的农业科技服务法律体系。在政策方面,为社会力量的融入创造有利条件,如为农民合作组织贷款提供便利、对研发型的企业实施特别税收政策等,鼓励以赢利为目的公司、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其中[4]。此外,还要建立系列监督体制,以督促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实施。
在农业新技术的宣传推广方面,各国都各具特色。美国充分利用网络工具,建立了终端到户的网络数据库,并提供交流平台,及时有效地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科技服务和信息资讯。荷兰的农业科技服务宣传以政府为主体,通过会议、农业巡展、巡演、演讲、印刷品发放等方式向一线农民传授新技术。以色列充分利用多媒体工具,以电话咨询、推广站接待日、集中示范等方式推广新技术。中国农业科技服务的现代化程度很低,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主要应集中在农业科技资源、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市场流通等领域的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媒体、农业科技服务工作者等为农业生产者提供生产技术、市场流通、信息咨询、教育培训等多方位的服务。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系统构造
1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1.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建设目标和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坚持政府的主导和引导,把握服务农业、农民的主题,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线,充分发挥北京市的资金、人才、科技、市场、管理和服务优势,率先建立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促进北京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1.2建设目标围绕北京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战略要求,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优化布局、充实一线、强化保障等一系列措施,争取在2~3年内率先在全国建成以政府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适应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农科教一体化、服务队伍人才化、制度建设合理化、保障手段多元化[1]。
2北京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基本架构
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指区别于传统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适应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以科技服务为主线的综合系统。该系统以各种科技服务组织形式或模式作为其构成要素或子系统,以农业产业化为目标,服务于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
2.1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结构按照推广主体进行剖析,北京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应包括6个子系统,这些子系统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新型科技服务体系(图1)。
2.1.1政府主管部门系统。该系统是整个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重要维护者,属于上层建筑,统筹整个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运行[2]。它是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农业、科技、财政、税务、工商、教育等众多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而形成的统一体系。这一系统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一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有力领导;二是各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并形成有效的协调与合作机责任编辑金炎责任校对卢瑶制。此外,体系中政府行使职能的主要方式也不再局限于通过兴办推广服务机构来直接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更重要的是通过综合运用法律、经济、金融、行政等调控手段,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导各类推广主题发挥作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整体推广体系的有效运转。当然,也不排除政府“看得见的手”在不同阶段、不同情况下的直接参与,以弥补市场“看不见的手”在公共产品或服务领域的缺位。
2.1.2政府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系统。该系统涉及市、区(县)和乡镇3级农业技术服务部门或组织,在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其构成主体既是公益性科技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又是政府部门与农户间的桥梁与纽带。在科技服务体系中,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主要承担公益性推广服务职能,如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业资源、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农村公共信息和农民培训教育服务等。
2.1.3村级农技推广员系统。该系统的构成主体为乡土专家、农村能人、示范户、农村经纪人、科技协调员等。这些人既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又具有多年一线农技推广经验,他们承担着将农业科技知识传播给农户家庭的重任,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直接推动作用。建立健全这一子系统是有效解决农技推广“一公里”的村级服务缺位问题的关键,它延伸了科技触角、激活了推广末梢、完善了农技推广网络,为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1.4科研院校系统。该系统涉及北京市属、中央在京、各区(县)所属的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教育培训机构等主体。这些科研与教育机构汇聚着丰富的资源,是科技成果和农技人才的重要供给方,以及农业科技服务的有生力量,对改善和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和质量起重要作用。该系统的构成主体大多归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它们接受政府部门的指导,并承担向农户或农技人员提供技术服务的任务。同时,基于科研与教学需要,它们也会通过与其他技术服务系统的协作,开展各类农业科技服务活动。
2.1.5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各类新兴农民合作组织基于各自利益,自愿结合或协作而形成。组织内各行为主体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如农户与专业合作组织之间、不同专业合作组织之间,而是依据各自的利益诉求而产生相互联系。因此,该系统是根植于农户之中、能最真实地代表广大农户利益的中坚要素,是新体系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
2.1.6涉农企业系统。该系统包括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园区、示范基地、中介服务企业等。企业是市场经济最有活力的细胞,是经济效益最终实现的载体。企业最贴近市场,能将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农户和合作组织,促使和帮助他们采用最适合的技术,生产最能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相对于分散的农户而言,企业更具有承担各种市场和技术风险的能力,是新技术的主要使用者、先行采纳者和示范者。因此,该系统在新型农业服务体系中发挥着基础作用。
2.2农业科技传播途径当前,农业科技服务的各类主体相互合作,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科技服务模式。从纵向看,主要包括1个农业科技支撑途径和2个农业科技服务途径。
2.2.1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途径。农业科技成果大多具有一定公共物品的性质。纯公共物品由于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必须由政府向社会统一、无偿提供。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途径主要有2条:一是政府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直接供给;二是由政府出资,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由科研部门、企业或其他非政府组织生产和供给。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的较大特点是具有国家意志的导向性,有利于组织协调多部门、各主体的相互配合,使科技成果得到较大限度的扩散,从而对地区的总体形势产生影响。它实施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依靠宏观调控和行政命令督导目标实现的供给推动型策略。
2.2.2经营性农业科技服务途径。一方面,协会、产业化经营组织等通过示范基地、示范园、示范户、技术培训等方式向农户推广先进的科技成果;另一方面,农业服务对象通过上述组织,将科技需求反馈给科研机构或政府相关部门,由此形成了良性互动、反馈机制。龙头企业、协会和合作组织充分发挥了网络和传播优势,共同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专业化、区域化、产业化要求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政府主管部门发挥着宏观调控、购买服务与指导等职能。根据政府所起的作用,可将此类农业科技服务划分为政府引导型的经营性传播模式和市场化的技术传播模式。(1)政府引导型的经营性传播模式。该模式主要包括“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股份制合作社”、“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行业协会”、“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涉农企业”、“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园区”等推广形式。这一模式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农技推广力量不足与农户科技需求之间的矛盾。(2)市场化的技术传播模式。该模式是以民营科研机构为主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模式。民营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和技术中介服务组织利用自己的科研成果或政府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二次研发,形成自己的科技产品,并通过市场交易有偿转让的方式向农户或农村企业推广,或者通过科技产业化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形成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第2个网络。这种模式非常适合于生产经济条件较好、交通便利、信息传递迅速、农户科技意识较强的北京地区。
2.2.3农业科技服务支撑途径。在农业科技服务的产业化传播过程中,科研院校承担着科技创新和服务支撑作用。农业科研院校通过有偿(或无偿,实际上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公益性农用科技成果推广给行业协会、企业、合作组织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而农业服务对象的科技需求,则通过科研机构自身的实践、农业服务组织和公益性推广机构的反馈等途径实现传递。
3构建北京市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主要内容
3.1机构和组织建设
3.1.1加快推进政府农技推广机构改革。按照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进一步细化市、区(县)、乡镇3级机构的公益性职责,从而实现机构精简、责任到人、流程透明[3]。在原有农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改革并完善乡镇级(跨区域)综合性农业服务中心建制,由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实行人、财、物统一垂直管理;基于农村产业和农民需求,探索建立村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站点,并接受乡镇级(跨区域)综合性农业服务中心管理和业务指导。
3.1.2鼓励科研院校与各区(县)开展科技合作。通过项目支持、利益联结等方式,鼓励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更积极地承担或参与农技服务推广,探索科研、教育和推广三者有机结合的形式。同时,应出台“北京市院区合作促进办法”,明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与职能,并从财政划拨推广的专项经费;高校和科研院所应将农技服务作为农业人才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指标,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
3.1.3重点扶持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为解决一些区(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大、规模小、质量不高等问题,有关部门应明确合作组织的成立标准,严格施行准入制度,并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原则,引导和帮助其建立完善、科学的治理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对于有组织、经营、管理能力的农民合作社,特别是能够拓宽市场销售渠道、从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的合作社,以及一些规模较大、跨区域联合、带动农户较多、运行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政府应给予重点扶持和奖励。
3.1.4引导和壮大龙头企业。应为农业企业与科研院校的对接创造条件,帮助龙头企业及时引入先进的科技成果;对中央或市委有关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应加大科技项目、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并支持龙头企业到市外、省外的大中城市乃至境外建立名特优农产品展销窗口,开设销售中心,建立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等流通业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的贸易流通型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和农产品物流基地,促进农产品的市场销售。
3.1.5提升农业科技园的创新能力。农业科技园在平等竞争、条件相同的前提下,优先承担北京重大农业科技试推广计划项目;北京市各有关部门应优先支持农业科技园参与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使之成为首都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龙头,成为教育农民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带领农民致富的示范基地;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北京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享受北京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农业科技园的技术成果或产品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凡能形成相当创汇能力的,优先给予外贸自营进出口权;鼓励园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科技合作关系,走产学研之路,使农业科技园区真正成为农业高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孵化器。
3.2人才队伍建设
3.2.1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稳定公益性农业服务队伍,参照同级公务员工资标准提高基层专业人员的待遇。保障在农村一线工作的农业专业服务人员不低于全县农技人员总编制的2/3,专业农技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一是根据各区(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规模和需求,重新设置机构、核定编制;二是改革评聘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三是规范管理办法,包括绩效挂钩、综合考核、奖惩兑现等,充分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3.2.2设立“村级科技推广员”岗位。在乡镇级(跨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依托农民田间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选聘一批的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大学生村官等乡土化专业技术人才成为“村级科技推广员”。原则上每个大村设立1~2名,负责该村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及动植物疫情监测、农资农机协管、农业信息传递等。应探索建立一支直接对接农户的农村推广员队伍,承担政府公益性服务组织在农村一线的技术推广、物化服务、信息传递、政策宣传等辅助性工作,并逐步发展成为都市型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村级服务站点。在资金方面,应由市财政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2.3提高现有农技推广人员的素质。启动“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利用3年时间,完成基层农技人员的“大轮训”;制订农技人员的培训计划,建立专项资金,采取不定期的实用技能培训和中长期综合素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同时,建议设立推广培训专项资金,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市(县)财政在事业费的年度预算中划出一定比例(5%~10%)用于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而且要专款专用。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应与“持证上岗”制度相结合,从而逐步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的整体素质。
3.2.4加大乡土人才的开发力度。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充实到合作组织中,可对3年期满后进入合作社的大学生村官给予一定的工资补贴,从根本上提高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大对乡土人才的科技投入,建立乡土人才库和奖励制度,开展农村技术职称评审,为乡土拔尖人才提供必要的农业适用技术推广基地和实验基地;注重发挥乡土拔尖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对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农民应予以一定的补贴;充分发挥乡村职业中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文化技校、农民夜校等教育机构的作用,利用农闲时间广泛开展技术培训,为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奠定坚实的基础。
3.3体制与机制建设
3.3.1明确职能,合理定编。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的工作重点为技术的示范推广和信息服务;县级以上推广机构的重点应放在体系建设和队伍管理上。市级推广机构应注重对市、区(县)推广机构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与科研、教学、大型涉农企业的协作,注重检测、检验和技术、信息的交流;区(县)级推广机构应注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疫情和病虫害的监测、预报;乡镇推广机构的工作重点在疫病防治、技术推广、农民科技教育和科技咨询等方面。在原编制总数内应重新确定公益性岗位及数量。根据耕地面积、复种指数、生产规模、农户数量、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覆盖对象等要素,由同级编制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确定相应的岗位。
3.3.2实行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的分离。一是组织形式的分离。将农技推广机构原有的经营性事务分割出来,建立独立于事业单位法人之外的股份化企业法人,实行公司化运作、股份化经营,切实解决事企不分的问题。二是管理体系的分离。公益性农技推广部门与股份制企业是不同性质的2类独立法人组织,两者不存在组织上的隶属关系和经营法律上的连带关系。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应作为国家事业单位或纳入公务员管理体系,只承担公益性的推广工作,工作所需经费应由财政给予保障;而为农业服务的经营性业务可交由科研、教学部门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来承担,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从其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中取得,各项保险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
3.3.3推行资格准入制度。按照人事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从事公益性和经营性岗位的人员,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推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不仅可以清退农技推广机构的不合格人员,从而精简队伍、提高农技推广的效率;而且通过严格的考试录用制度,还可以确保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的人员拥有基本知识与技能,能够及时将近期的农业技术传播给农民。
3.3.4实行评聘分开制。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建立选用人才的评聘分开制。打破专业技术职称终身制,取消职称与工资的挂钩,逐步建立起按岗位定酬、按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以能力、业绩等为标定人员报酬,实现上岗人员在职务和待遇方面的浮动管理,解决目前存在的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等突出问题。
3.5支撑与保障
3.5.1强化财政投入的主渠道。政府对农技推广机构的经费投入应渠道明确、预算合理、增量保障、拨付及时,并纳入法制化轨道。这一投入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人员经费(工资、规定福利、劳保等);二是履行公益性职能所必须的业务经费、培训费、设施和设备购置及更新经费;三是农业专项经费。当前,我国农技推广财政投资额逐年增长,投资强度稳步增加,但仍远远低于工业化国家的平均水平(表1)。2002年,北京市农技推广投资强度为0.18%,远低于同期国内0.58%的平均水平。因此,建议北京市政府将每年农技推广经费投入占农业GDP的份额逐步提高到0.50%以上,且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经费总额应同步增长。要增加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资金投入,扩大项目覆盖面,延长项目实施期,以充分发挥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作用。
3.5.2加强财务监督与审计。造成目前基层农技推广经费短缺的原因除了经费的额不足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经费不到位,下拨经费经常被截留或挪用。因此,政府在增加相关经费的同时,应该加强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核拨与管理的财务监督与审计,确保经费的足额到位和合理使用。对科研高校、农民合作组织应按任务比例分别给予财政支持,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且采用直接拨付办法,以避免行政干预或“雁过拔毛”[5]。
3.5.3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应不断完善乡镇级(跨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如建立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教室、农产品安全速测设备室等。支持乡镇级(跨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规模在6.67hm2以上的农业基地,将其建成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集成熟化和示范展示基地,及农技人员和农民培训基地、大学生创业基地;搭建支撑院区合作创新的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和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建。
4结语
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支柱,是实现农业工业化、产业化、现代化的基本保障[5]。笔者的研究成果对构建北京市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仍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农业科技服务农业增收思考
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1、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升科技水平,依靠科技进步,在提质增效创品牌上下功夫。一是围绕棉花、草畜、特色种植,狠抓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普及推广。二是加快农业科技体制创新。大力推行农业新技术推广责任制、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科技示范工程建设,重点是*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乡镇农业综合示范点、科技示范户的建设。三是积极开展“三品”认证和申报工作,扩大品牌农产品的经营规模,做响做亮“中国蜜瓜之乡”、“中国锁阳之乡”两大品牌。四是立足*、柳园两大工业园区和现有产业优势,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的联系互动,加大后续和终端产品的开发力度。
2、按照“区域布局、优势开发”的思路,做强主导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做优特色产业,提升集约化水平。力争建成以西湖、*、南岔西片乡镇为主的品质高效棉花产业基地;以三道沟、布隆吉、锁阳城等东南片乡镇为主的牛羊养殖基地,以西湖、河东、锁阳城等乡镇为主的蜜瓜、蔬菜、酒花、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以北大桥集镇为龙头,沿县境312国道北侧为开发带的风电产业基地;以*、柳园工业园区为主的农副产品和矿产品精深加工贸易基地;以双石公路为通道,连接桥湾城、双塔湖、锁阳城、榆林窟等诸多景点为一体的旅游经济带。
3、坚持用工业化的理念发展农业,提升产业化水平。采取一个产品制定一个规划、确定一批重点生产区域、推广一套配套技术、明确一个目标市场,培育发展一批重量级龙头企业。遵循“开发保护并重”的原则,培育壮大旅游业。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围绕“依托一个产品,建立一个组织,振兴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探索和推广“支部+合作经济组织”、“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逐步建立起以党支部为核心,以村委会、共青团、妇联为基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相配套的基层组织体系,提高服务带动功能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4、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泛利用各类农业资源,推进“一片一业”、“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发展。依靠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专业化生产,实现增值增效。适应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加快开发特色产业,努力发展健康食品,提高农业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综合经济效益。
二、建立农村科技服务平台,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坚持多元化方向,结合实际,引导专业技术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落实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农业专家大院等新型科技服务模式,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制度化的技术支持渠道,建设咨询服务专家队伍,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形成农村科技服务的长效机制。
在加强与高等院所、大专院校合作发展的基础上,重点以中国农业科学院为技术依托单位,充分利用县上先后聘请的中国农科院和省内外25个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32名专家教授,作为我县高级经济科技顾问的优势;同时,利用与中国农科院8个研究所的18名专家建立的随时联系指导的机制的优势;也利用全县已有10户企业与省内外18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建立的科技合作关系的优势,开展专家科技培训讲座、项目论证指导,以项目做支撑,抓示范促推广,以智力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健全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搭建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生产信息化,提高农民开拓市场的能力。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技术、社会事业管理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推进农民生活信息化。优化信息服务质量,丰富信息服务内容,提高基层农业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
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新型农民。一是实施农民阳光培训工程。制定千名科技创业示范带头人和万名致富能手培养计划,开展绿色证书培训、专业技术证书培训和乡土人才开发工作,使全县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深造的学生受培训率达100%,35岁以下的农民成为具有一定文化素养和较强就业能力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二是继续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程。坚持大力度组织、多渠道培训、多方位服务,把劳务输转这个投资少、见效快的绿色经济产业做精、做活。三是大力实施农村经济大户培植工程。努力培养一批大棉商、大畜牧商、大菜商、大粮商和大运销商,让更多农民拥有自己的财产,跨入中产阶层行列。
五、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引导现代农业发展。
按照建设一个科技示范园、扶强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个主导产业、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打造一个知名品牌的原则,大力实施“一乡一业一园”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1、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市场竞争力
及时,实施调整、转变、拓展、提升战略。调整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内部各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包括转变种植方式、养殖方式、传统加工方式等内容。拓展农业的功能和领域,加长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用现代的发展理念指导农业。
第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运用生态学规律,将传统的“资源——产品——废弃物”单项流程的线性模式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重点发展有机农业,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构筑现代的产业体系。包括棉花产业、草畜产业、瓜产业、粮食产业、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产业等。
2、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一是鼓励禾麟棉仁蛋白有限公司、神州棉纺厂、龙兴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锁阳城肉联厂、阳关种苗公司等现有农业产业化企业立足农业谋求发展,避免不切实际盲目上项目、铺摊子,使龙头企业向大(带动面大)、高(技术含量高)、长(产业链条长)的层次发展;二是要因地制宜把培育龙头企业与培育区域主导产业结合起来,做大做强棉花、草畜产业,对现有的棉花加工企业突破所有制界限,以股份制进行重组,建立棉花加工企业集团,发展棉秆造纸、纺纱、织布等精深加工,加快棉籽精炼油、脱毒棉仁蛋白等后续产业建设步伐,延伸产业链;引进资金技术对龙兴50万头只牛羊屠宰厂和锁阳城镇肉联厂进行技术改造,生产加工部位肉、分割肉和小包装肉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加大新型饲料、毛绒皮革加工等草畜产业产品转化力度;三是通过招商引资,广泛吸纳民间资本等方式,围绕番茄、食用瓜、中药材等特色作物生产基地,千方百计兴建番茄酱加工、蜜瓜保鲜储存销售、甘草切片加工等特色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推动瓜果保鲜、番茄酱加工、酒花加工等市场前景看好的产业起步,促进锁阳、苁蓉、甘草等中药材保健品开发加工业兴起,打响品牌,带动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挖掘农业增收潜力。
3、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并重,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农业科研投入体系,提高科技贡献率,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内在动力。一要大力提高良种研发技术。积极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建立和完善棉花、畜草、瓜果、蔬菜等为主的种子种苗管理、繁育和经营体系,推进良种产业化,提升种子种苗业。二要大力推广省工节本技术。坚持把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结合起来,扩大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水平,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加强生产过程各项技术的综合运用和产前、产中、产后技术的组装配套。大力发展标准化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大力发展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设施农业技术,创新种植模式,加快农业机械化,降低成本与节约资源,建立农业高产、品质、高效、安全的技术体系。三要健全农业技术推广网络。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的积极性,为社会提供更为直接、更加有效的服务。大力发展民营科技组织,使之逐步成为农业科技的主力军。加大农民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增加农业人力资本的积累。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区农业科技服务团驻村科技服务总结
区农业科技服务团驻村科技服务工作总结
为认真实践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支持驻村工作队的工作,区农经委组建了驻村工作农业科技服务团,抽调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部门的中高级科技人员为服务团成员,在区委组织部的直接领导下,以解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手段,围绕科技兴农战略,为各级工作队所驻行政村开展重点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现将农业科技服务团两年来的科技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科技服务工作成效
自成立驻村工作农业科技服务团以来,我们坚持每月两次以上进村开展科技服务,以举办技术讲座、发放科技图书资料、开展技术咨询、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难题等多种形式,为农民群众提供科技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两年来,农业科技服务团共服务行政村25个,举办技术讲座8场,开展科技下乡18次,发放科技图书500册、科技资料4000多份,接待咨询服务群众8000人次,现场解决技术难题42个。同时在全区开展了一次农业技术服务周活动,邀请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的技术专家,在我区4个行政村举办了4次专业技术讲座,服务群众1000多人。据不统计,通过农业科技服务团为农民开展科技服务,带动农民增收8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开展农业科技服务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区委组织部和区农经委的领导十分重视农业科技服务团的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台帐。每次开展科技服务前,组织部门都作了具体安排,每天到哪个村,开展什么服务,根据各村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而且在服务团进村之前,驻村工作队的领导和成员都提前做好准备,安排布置场地,组织群众参加。同时对群众进行宣传,让群众提前准备,有什么技术难题,需要什么技术,发展什么项目,到时向服务团成员请教。区委组织部和区农经委的领导每次都亲自带队,与科技服务团成员一起到各村开展技术服务,为驻村农业科技服务团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因村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全区各行政村的不同情况,农业科技服务团成员,准备了不同的讲稿和技术资料,针对种植、养殖等不同特点,采取专场培训,分类指导。如孙庄乡的孙庄和郭庄两个村都建立了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较多,群众迫切需求名优瓜果蔬菜的反季节栽培技术,服务团成员来到这两个村时,就着重带了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建造管理方面的科技资料,向群众传授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名优果蔬的栽培管理技术;翟庄乡柳庄村和干河陈乡小村铺村,是我区有名的养猪专业村,应这两个村驻村工作队的要求,农业科技服务团到村里重点讲授生猪饲养管理、疫病防治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干河陈乡挂刀营村80%的农户养殖奶牛,全村奶牛存栏量达600多头。农业科技服务团到村里后,在奶牛饲养管理、品种改良、牧草种植等方面给予重点指导和培训。总之,凡是群众要求的,科技服务团都尽量做到,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3、深入农户,现场指导。在科技服务活动中,对群众提出的模糊不清的问题,需要现场察看解决的,农业服务团的科技人员都会主动地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庭院,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就地解决技术难题。在孙庄村进行科技服务时,科技人员发现该村园区内的养鱼池,由于缺氧,长有很多有害藻类,对鱼类的生长很不利,就及时指导管理人员利用增氧机增氧,利用硫酸铜杀灭有害藻类,避免了鱼类缺氧死亡现象的发生;在翟庄乡柳庄村,一位养羊的农户喂养了40多只小尾寒羊,品种退化严重,而且死亡率高,经过服务团成员现场诊治,认定是由于近亲繁殖造成,指导该养殖户更换亲本品种,杜绝近亲繁殖;在后谢乡河东王村,该村养殖肉鸡的农户反映幼鸡得病死亡率高,农业服务团的畜牧兽医人员就现场对病鸡进行解剖,查找病因,对症下药,使群众很快掌握了防治技术。
4、发挥特长,造福于民。农业科技服务团的成员不仅集中地为农民群众开展各种技术服务,而且还利用各自的特长,帮助驻村工作队为农民办实事,造福于民。农业科技服务团的蔬菜技术人员,在2003年利用自己蔬菜种植的专门特长,帮助后谢乡河东王村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蔬菜生产。他们帮助村里调整80亩耕地,于麦收后种植早熟夏阳白菜,从种植到收获仅两个月时间,亩收入达500多元。白菜收获后,又帮助村里建起36座塑料大棚,种植秋延后黄瓜,实现亩收入2000多元;农业服务团的畜牧科技人员为扶持河东王村的养殖业,帮助该村建设一座300立方米的玉米秸秆青贮池,消化玉米秸秆40余亩,同时帮助养殖户建设了11座养鸡大棚,有效地推动了该村养殖业的发展。目前,该村生猪存栏1500多头,肉鸡存栏10000多只;水利科技人员为解除干河陈乡小村铺农民的饮有害水之苦,协调项目资金27万元,为该村打了一眼152米的深水井,并进行水泵、水塔、自来水供应管道配套,解决了群众的饮水问题;农业科技人员针对干河陈乡小村铺村大多数群众养猪,造成环境污染问题,指导该村建设了30多座沼气池,不仅节约了能源,还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为生态农业的发展探出了路子。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两年来的驻村科技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行政村对科技服务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组织不到位,没有取得应有的服务效果;二是科技服务时间较短,好象青蜓点水一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科技棚架问题;三是农业科技人员本身的科学技术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驻村科技服务工作重点是要抓好三个转变:
1、临时科技服务向固定科技服务转变:针对各村的产业优势,可挑选相应的科技人员为驻村工作队员,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带动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
2、单纯技术服务向实施科技项目转变:区直各部门争取的科技扶贫项目或农业产业化项目,可由驻村工作队带到行政村实施,驻村工作队也要确定科技项目,使每个项目成为农民致富的龙头,带动农民群众共同致富。
3、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开展农业科技服务要继续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台帐,结合各村实际,主动地、有计划地进行科技服务,重点向种养大户和科技示范户,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常驻进行技术指导,切实解决农村技术棚架问题,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农业科技服务论文:农业科技服务中大学生村官的作用思考
摘要: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已有一段时间,但随着农村环境的变化,这一政策的实施的作用发挥却不太理想,原因在于其角色定位并不明显。试图从全局角度深入剖析大学生村官在现代农业和农村科技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的主要方面。
关键词:大学生村官;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作用发挥
1充当农业科技推广员
1.1提供技术支持
大学生村官由于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其知识比较系统化,有较高的技能水平,他们能够带领农民践行新的科学技术。例如,带领农民进行反季节大棚蔬菜的种植,大面积养殖、特种畜牧技术等,发展特色农业、观光农业项目等,让农民能够因地制宜,利用现有的土地种出与原来不一样的作物,并在产量上较原来成倍提高,从而见识到依靠新观点务农的效果,新技术耕作的优势,新产业致富喜悦,促使他们能够主动地学习、接受新的技术而不是排斥,最终提高自我科技文化水平,达到终身受益的效果[1]。另外,大学生村官精通现代办公技术,如利用远程教学技术等,这是他们在大学学习时的一门必修课,这种高便捷方式可通过网络、媒体等信息系统将高技术含量的畜牧养殖和农作物的生产等技术、丰富的创业经验和销售信息等传授予农民,时间节约了,成本减少了,难度降低了,产量提高了,收益增大了。
1.2组织科技宣传
大学生村官对于现代化办公软件有着较为的掌握,他们能够通过所学办公知识,灵活地利用村内现有技能知识传播媒介,如公示栏、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同时,他们对于新信息的高灵敏度,如联系母校,当前高校特别是农业类高校通常都会举办“学生暑期三下乡”等活动,如湖南农业大学“双百下乡”实践活动,因而及时时间得知这样的信息,然后去与活动组织取得联系,将科技宣讲团等引到自己所在的村落,组织村民观看现代化农业科技节目,开展各种规模的农业科技培训,利用远程技术手段,将农业科技知识进行积极的宣传、推广和普及。
1.3提供生产全过程服务
首先,为农民提供农业产前的各类信息。大学生村官文化层次较高,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科学思维能力也较一般人要强,又受过专业训练,具备较强前瞻能力,对市场经济的一般发展规律掌握较好。在农民有意图进行现代化生产前,如想发展规模种植之前,他们能够提前给农民作好该产品的前期各项分析,甚至能够形成报告,明确指出其可行性和性,对于具有较高可行性和性的产品种植,他们再对农民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鉴定,引导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其次,进行产中技术指导。在经过性与可行性分析后,确认农民的意愿产品有可发展空间,他们再组织农民进行种养殖产出,在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如生产技术是否合理、过硬,如何提高产品的产量,如何保障质量等,他们都能够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帮助,且由于大学生村官长期工作于农村,与农民打交道多,沟通、交流都不存在太大的难度,为他们在生产中排解困难,避免农民有劳无收,有付出无回报,有投资无收益[2]。,帮助产后处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是大学生村官工作中一项基本工作,他们能够通过一些渠道帮助其建立专业化合作社,将小农户经营联系起来形成规模经营,使小型生产变大型连片生产,增进联合生产规模,使农民拥有农产品市场话语权。
2充当农业科技信息员
大学生村官有知识、有信息能力、文化素质较高、有一定的教育水平,充当农业科技信息传递人员,他们有着的优势。
2.1推动电子政务发展
大学生村官充当农业科技信息传递者,他们本身具有较好的信息基础,只要对他们进行适度的信息培训,他们就能够掌握信息技,熟练地运用农村电子政务等,一些与农业发展有较强关系的软件来管理各种信息,有效地避免了由于农村干部文化水平低而无法采纳新型技术的、新型网络、新型管理软件的弊端。
2.2农产品信息
当前,在我国农村区域,很多地方拥有较丰富的特色资源;同时,还拥有一定的特色产业,但由于缺乏合理的交易平台,致使这些品质资源与特色信息无法得到传播与推广;同时,会造成2种结局,要么就是无论知晓,要么就是特色产生所形成的多数收益被其他人拿走,真正落于当地农民手中的利益去很少。大学生村官却能解决这一问题,他们本身承担着一名农业科技信息员的责任,他们精通电脑技术,对网络有着的了解,他们可通过网站对当地的特色资源与产业进行系统地宣传,让更多人了解这些资源,并帮助农民就特色产业招商引资、寻找合作伙伴,因地制宜将这些特色产业发展好,提高特色产业的知识度,使农民通过特色产业得到更多的收益,然后发家致富,使信息均衡化。
2.3改进民生信息服务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多数农民其文化水平还比较低,各方面素质较差,对于农村中有关民生信息了解不多,现有的民生信息服务系统难以有效利用,这导致农村信息化建设停留于科研方面无法落实到位。大学生村官则能够帮助农民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可以帮助农民学习如何使用农村民生信息服务系统,通过系统来学习法律政策,引导农民查询信息,加强处理日常生产生活中的难题的能力训练。
3充当农业经济推动者
大学生村官有能力自主创业,他们有技术,也有一定的经验与学识,因而可以将技术与经验传播给农民,带领农民共同发展致富,他们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推动者。
3.1培养新型农民
农民本身就是一种人力资源,只是这种人力资源并未进行合理开发,他们还无法以“人才”的形象出现,也无法引以重任,自然也就无法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学生村官在这方面的优势相当明显,他们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思维活跃、眼见宽,能将已有的知识灵活地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利用科技创立一些项目,同时与企业取得联系,或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与培训基地,将农民急缺的科技知识传授给他们,引领农民掌握新的科技并应用于生产实践中,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业,调整生产结构,引导农民走科技致富之路。
3.2自主创业
大学生村官本身就具有较高人科技文化素质,他们有能力,有激情,有思维,有活力,能够为社会提供科技方面的指导;同时,他们可以借助农村这个广阔的平台,借助农产品的特色优势,借助农村中较多有价值但尚未开发或是尚未开发出来的资源,通过自己的能力去对现有资源进行进一步优化和开发,转现有资源进行化利用,转变为较高生产力,转变为较高额利润。例如,就地取材兴办小型企业,发展现代种植、特种养殖、科技资讯、物流运输等,都在他们的创业项目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