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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管理现状分析论文
[论文关键词]建筑业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论文摘要]安全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底线”,它关系到投资效益的较大化,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分析我国建筑业安全现状,提出实现建筑业安全管理的控制措施。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建筑业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使得效益成为各企业竞争的目标,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各企业家的共识。而安全却是效益的前提,因为安全的结果决定了效益的大小。为此,多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定了“安全及时,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目的就是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二、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安全及时,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但现在仍有许多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的同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三、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安全意识淡薄。由于企业领导长期对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抓安全生产形式主义严重,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不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肆意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工人长期处于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另外,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员工相应的安全意识淡薄,很容易引起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识淡薄,理不清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缺少市场化的政策导向和经济激励措施。施工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与安全防护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二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普遍偏低.安全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对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不懂.无法对施工队进行管理。
(三)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安全规章制度职责不清,管理目标不明确,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四)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规模,难以深入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四、安全控制的措施
(一)宣传问题。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全体员工要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内容深思熟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克服单调枯燥的方法,变传统说教方式为寓教于乐,采用安全演讲、知识竞赛、报刊、安全漫画展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把基本精神广泛宣传贯彻。
(二)加强培训教育问题。培训教育的重点是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各级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而且要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实现本质安全。
(三)责任问题。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咬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不放松。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四)制度执行问题。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因此,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没有安全许可证、没有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企业坚决不允许施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较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分散企业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还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巡查和不良安全行为记录公式等制度。
(五)治理问题。要控制事故的发生,就要从源头做起,搞好专项治理。从近几年各地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种类来看,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触电等。故要定期开展企业项目部、班组检查制度,要做到查问题、找隐患、对存在危险源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牌、标志牌,发挥其警示作业人员促进安全的作用。事实表明,针对薄弱环节实施的专项治理是遏止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手段。
(六)监督问题。建设施工安全,加强监督是大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执法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和专业齐全的执法监督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切实履行职责,监督人员要时刻牢记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责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提升安全监督档次。
(七)查处问题。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并对其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凡有章不循,违规不纠,屡出事故的企业应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另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给予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执业资格或停止投标的处罚。典型案例要进行新闻媒体曝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促进工作的目的。
建筑安全类论文:公寓类建筑安全用电研究论文
摘要:智能控电管理系统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数据管理功能强大,既满足了不同用户提出的各种管理要求,又使得配电设计方案简单、合理。设计系统在工程实践中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应用前景值得期待。
关键词:智能管理;安全用电;公寓
1公寓类建筑安全用电智能管理系统
本系统分为标准通讯型和网络通讯型两种。主要区别在于售电PC机与管理机之间的传输介质不同,标准型配置中售电PC机与管理机通过CPU卡数据备份实现通讯,对每个用电单元实行用卡管理;而网络型配置中售电PC机与管理机之间则是通过485HUB实现通讯。标准通讯型系统由售电PC机、读卡器、IC卡、管理机、机柜等几部分组成。网络通讯型系统由售电PC机、485HUB、管理机、机柜等几部分组成。
2公寓类建筑安全用电智能管理系统功能
(1)常用功能:单元用电计量计费,单元预存电量低限提示,预购电量,无费关断;(2)管理功能:单元用电储值查询,定时控电,单元限电,免费基础电量设置,房间调换数据转换,退费管理;(3)保护功能:短路、漏电保护,故障自动报警,非法操作或误操作提示,账户操作日志的追踪审计,掉电数据保护、断电恢复,关断失效报警,通信线路诊断等。
3网络通讯型系统部件及功能
3.1机柜
机柜分为集中式和分层式两种。集中式机柜可控房间数为96,112,128,144,160个:分层式机扣可控房问数为8,16,24,32个。集中式机柜比较适合规模较小的单元式、通廊式公寓配电使用;分层式机柜的主要优点为布线方便、减少工程量、节约工程费用、减少电压损失等,特别适合于较大规模公寓配电使用。
机柜主要由柜体、单元计量板、数据传输板、空气开关、接线端子、电压表等部件组成。(1)电压表:三个电压表分别显示Ll、L2、L3三相的交流电压;(2)接线端子:包括机柜的用户线输出端子和单元计量板接线端子排;(3)空气开关:用于房间用电的短路、过载保护;(4)数据传输板:数据采集和传输及控制继电器;(5)单元计量板:计量和控制房间用电的单元模块。完成电能的模数转换,控制用户的送电、断电状态。
3.2管理机
管理机由显示屏、键盘、插卡口、通讯口、状态灯、电源灯等组成:
(1)功能:建立房间号与机柜行列号的对应关系,设置机柜的初始参数如初始电量、电流限流值等。
(2)卡的分类:分为用户卡、管理长和数据传输卡。用户卡:①插长冲值;②查询电量;③插卡恢复供电。管理卡:①查询房间信息;②查询开关时间;③查询断电房间;④设置开关时间;⑤设置系统时间;⑥手动房间送电;⑦手动房间断电;⑧取消开关时间;⑨购电提醒明细;⑩断电房间明细。数据传输卡:①对管理机的初始化;②数据传输:用于电脑控制中心与管理机之间的数据传递。将数据传输卡放入管理机中,管理机中数据将自动导入数据传输卡中:数据库中的各种数据导入卡中后,将数据传输卡插入管理机中,管理机将自动读取数据。
(3)管理机与机柜、机柜与机柜之间的连接见图1:
①管理机与机柜之间通过485通讯进行连接,管理机使用220V电源;②管理机与机柜之间的通讯线长度不应超过1200m;③机柜与机柜之间通过485通讯线进行连接。
3.3485通讯智能控电操作系统模块功能
(1)房间信息管理此模块是485用电管理系统的核心部分,分为购电管理、换房管理、预约退房、退房管理、补电管理、断电/送电管理六个子功能模块:①购电管理:用户买电时使用。可以输入购电金额或购电度数,系统自动转换,操作完毕可将数据发送到管理机,并且可以打印单据;②换房管理:用户换房时使用。换房前,应将管理机中的电量导入数据,确保数据。换房管理分为单个换房和批量换房两种;③预约退房:将房间内的剩余电量结算到这时刻为止,为退房管理做准备;④补电管理:将管理机下所有房间按初始化时的月补电量进行补电操作;⑤断电/送电管理:可以选择特定或全部房间的断电/送电手动操作。(2)综合查询此模块的功能是为了方便用户查询所需的各种信息,分为历史查询、房间信息查询、用电统计查询、电量报警查询四个子功能模块。
(3)统计分析此模块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图形来显示某一公寓或某一管理机或某一房间在某一时间段的用电量情况,可以按月份或按日期统计显示出相应的数据分析图。
(4)通讯管理:通讯管理主要完成的功能是PC机与管理机进行数据传输。内容包括:向管理机写入房间初始化信息、向数据库内写入现存电量、向管理机写入换房信息、向管理机内写入退房信息、向管理机内写入增加月补电信息等。
(5)数据备份:数据备份主要完成的功能是将数据库数据备份到磁盘和从磁盘上恢复数据的操作。
(6)系统维护:系统维护主要完成的功能是在系统使用之前对房间、用户卡、设备、用户的初始化等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模块:数据维护、参数设置、用户管理。
4公寓类建筑安全用电智能管理系统应用前景
4.1各种计量设备的比较
(1)机械式电度表:机械式电度表仅可以完成电能计量功能,设计简单、成本低廉。如用于公寓,在管理使用上有以下不足:需要管理人员抄表、收取现金,当电度表数量很多时,工作量相当人。机械式电度表价格约为70~100元/台,安装时需要另加表箱、空气开关费用和安装费。
(2)电子式IC电度表:电子式IC卡电度表可以完成用电计量及预收费,减轻了管理人员的工作负担,但用在公寓上同样有不足之处:如果IC卡表安装在寝室内,则电表容易被人为损坏;如果IC卡表集中安装,会造成插卡使用时非常不方便。电子式IC卡电度表价格约为300~400元/台,安装时同样需要增加表箱、空气开关等配件以及安装费用。
(3)智能控电管理系统智能控电管理系统是专为公寓设计的一种产品,与机械式电度表和电子式IC卡电度表相比,不仅可以完成用电计量,同时还具有以下优点:①可以实现预收费,特别适合于公寓的物业管理;②有强大的智能控电功能,例如完成定时关断功能、负荷控制功能;③具有用电数据统计分析功能,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④机柜内己包含了表箱、空气开关等配件,不增加额外费用;⑤安装简单,操作方便,设备集中管理,不易损坏;⑥系统配置数据管理机,有统一的插卡孔,使用方便;⑦本系统价格低于电子式IC卡电表,市场报价约为250~300元/户。
4.2应用前景
智能控电管理系统在许多集中应用场合开始显示出独到的优势,这使它开始引人瞩目并取得相应的发展空间。它将逐步改变和发展原有电度表应用领域的产品概念,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更大的发展前途。智能控电管理系统具有较高的性能价格比,大大减少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公寓智能化管理水平,对需集中情理的公寓尤其适用工程实践中,由于不同业主对本系统的认知程度不一样,实际采购及应用洋细数据均有待进一步调查。
5电气设计与各专业间的协调
5.1与建筑专业的协调
电气设计时应向建筑专业提供智能化系统弱电机房和强电设备用房的布置要求。弱电机房主要用于综合布线系统、电话系统、电视监控系统、广播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智能控电管理系统等,它可以和公寓底层的值班室合用,面积约为30~40m2。强电设备用房指变配电室或配电室,一般位于自行车库层或底层,设备用房面积大小应按建筑规模和具体工程的用电设备情况来确定。设计时还应向建筑专业提供强、弱电竖井的布置要求。规范规定强、弱电竖井宜分开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强、弱电电缆应布置在竖井两侧。电气竖井的位置应保障至平面上任何一点的计算机信息插座的线缆距离不大于90米,电气竖井除了敷设强电、弱电电缆桥架以外,还要考虑放置智能控电管理系统机柜、网络机柜及其它弱电配线箱。电气竖井的门应选用丙级防火门并向外开启。
5.2与结构专业的协调
电气设计时应向结构专业提供有关设备用房的荷载情况、进出建筑物管线穿地下室剪力墙孔洞大小、数量和位置,还要提供电气竖井内的楼板预留洞尺寸和定位。根据结构梁的低标高确定水平干线桥架的安装高度以及部分电气设备的安装高度,根据框架柱(或构造柱)内钢筋分布情况确定作为防雷引下线的主筋直径及数量。
5.3与给排水专业的协调
根据给排水专业提供的消火栓位置做出消火栓按钮直接启泵线路图,并复核消火栓箱是否与配电箱位置冲突。确定公寓顶层是否有消防水箱及稳压泵(稳压泵属少消防负荷)。如果公寓为三级负荷,稳压泵的供电须从进线配电箱百供单回路电源外加EPS组成双回路电源供电。
5.4与暖通专业的协调
与暖通专业的协调主要是房间内暖气片的安装位置以及卫生间内通风器的配电。在布置房间内电气设备时,应避免与暖气片打架。同理,采暖进出户管道也应与MEB端子箱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建筑安全类论文:国外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研究论文
摘要:通过学习德国、英国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对比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可知我国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具体做法与西方国家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现状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因此,要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必须建立全新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安全
1国外发达国家建筑安全管理体系
对于一些发达国家来说,他们在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做的比较好。特别是德国、英国以法律法规确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注重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的中间作用,通过企业自治自律,达到以人为本,促进工人自觉维护生产安全的目标。
(1)德国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
a.德国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机构。德国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模式立法、监督和执行三部分。德国政府设联邦社会与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委员会,各州、地(市)均有其分支机构。联邦和州有立法、监督的双重权力,行业联合会及其相关的组织(如安全工程师协会、安全联盟等也具备监督的作用)。企业的责任就是自觉、严格地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
b.行业联合会。行业联合会属非政府、非盈利机构,与政府机构共同监督企业对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德国建筑工伤保险协会就是现有的35个行业协会之一。法律规定:每个企业和员工都必须是某个行业联合会的会员,并要根据工资额度和工作的风险度交纳会费。会费除用于预防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及咨询、行业规程编制和监督外,还用于保险。在德国,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由行业联合会组织。在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行业联合会处理理赔等相关事务,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劳动保护委员会。此报告也是劳动保护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这种做法的优点是:行业联合会成员以行业专家的身份组织、参与事故调查,有利于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行业内的事故,政府也摆脱了事故牵涉的各种事务纠缠。
c.安全工程师协会。安全工程师协会是民间组织,由各行业的安全专家和管理人员参加。协会的主要功能是:与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安全法规和标准,对上岗的安全工程师进行专业培训,组织完成或协调企业的安全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外的技术交流等。安全工程师应了解行业的安全状态,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具备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在企业中主要提供咨询,并根据掌握的现场情况提交安全状况报告,但无权停止员工的工作,且无处理事故的义务。
d.企业员工的培训。在德国,所有员工必须与雇主签订含有安全生产内容的合同。员工有权知道作业的安全规程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等相关知识,同时遵守事故预防的制度。企业必须对作业时的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并提供装备、规程,采取确保作业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员工的培训、教育,既是企业的责任,也是所有员工的权利。德国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认为:知识就是安全。如果员工认识到具体的风险,避开的机会就高得多;如果员工看到了潜在的危险,就会更好地防护自己。员工必须经常地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的培训和自觉安全行为的教育。员工就作业环境中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书面报告,并向企业提出建议。
(2)英国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
a.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模式。英国设有健康安全委员会(HSC),该委员会负责制定条例,并就有关安全健康状况向政府报告,它是介于政府与行业之间的组织,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枢纽。委员会的人员由政府指定,但必须有一定的行业人员参加,现由12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健康安全执行局(HSE),是执行条例、监督企业的健康安全体系的职能部门,现有3500人,全部为公务员,其中1/3的人员为安全督察员,2/3为制定方针、规程等工作人员。
b.英国建筑安全管理的法规体系。英国在1974年至1999年颁布和修订多部法律规定雇主具有保障雇员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工作的责任,明确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和责任。
c.安全与健康监察。英国的安全与健康的监察主要由安全与健康执行局执行,在全国设有很多分支机构。安全调查员根据所颁布的法律,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建筑安全监督工作,包括发出强制执行命令和诉讼。
d.工会及行业协会组织。在英国,工会、行业协会等其他组织约有750人,不同程度的参加政府的有关健康安全组织。这些组织经常派人与国家监察员一起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e.企业对安全健康的管理。企业的安全健康管理遵循的是法律法规和开工前完成的、经业主批准的安全与健康计划书。一般来讲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安全与健康方案。在英国一般25人以上的工地就要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工地的安全与健康的日常管理事务。同时要设立安全与健康培训和教育基地,包括用房、设施、资料等配备、购置,收集、安全信息,上岗前的教育、班前教育、进入工地的教育等。英国政府要求企业须尽量通过技术、设备来代替人工操作,以减少危险源。
2我国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取得的成就
(1)法律法规体系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颁布实施,奠定了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体系基础,把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引入建筑行业。到2002年我国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用以规范和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规范体系。
(2)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993年国发(1993)5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3)安全文明施工
1991年,建设部发出通知,在全国四级以上施工企业所属的施工工地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把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控制的重点放在了施工现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这是建国以来建筑业企业及时次、系统地组织开展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改善了现场作业人员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条件同时使安全管理的实施得到加强,减少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应用相关科研成果进行建筑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极大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结论
综观西方国家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现状,我国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具体做法与之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因此,我国的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1)政府应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管理与监督的义务和职责。政府职能部门应强化监督职能,弱化管理职能,将大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由行业协会和企业去办。
(2)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中介、行业协会组织,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以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或组织的咨询、服务、管理等中介职能。
(3)国家应制定强有力的政策法规,由业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来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费用投入,从而避免建筑市场恶性竞争导致安全生产防护费用不能保障的问题。
(4)应尽快完善全社会的伤亡事故保险制度,用经济杠杆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5)应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同时政府与一些相关组织要制定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必要的强制性手段加强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管理现状分析论文
摘要:安全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底线”,它关系到投资效益的较大化,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分析我国建筑业安全现状,提出实现建筑业安全管理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建筑业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一、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建筑业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使得效益成为各企业竞争的目标,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各企业家的共识。而安全却是效益的前提,因为安全的结果决定了效益的大小。为此,多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定了“安全及时,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目的就是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二、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安全及时,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但现在仍有许多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主要体现在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的同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应建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三、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
(一)安全意识淡薄。由于企业领导长期对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抓安全生产形式主义严重,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不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肆意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工人长期处于超负荷、高强度的工作状态,必然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另外,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不够,员工相应的安全意识淡薄,很容易引起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识淡薄,理不清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比较薄弱,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作相对滞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缺少市场化的政策导向和经济激励措施。施工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与安全防护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二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防护技术、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还相当落后.标准化、定型化和工业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素质普遍偏低.安全人员文化素质偏低,对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不懂.无法对施工队进行管理。
(三)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落实其安全责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管理的问题;安全规章制度职责不清,管理目标不明确,导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
(四)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目前,我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制还未形成,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监督方式和管理手段无法适应日益增大的建设规模,难以深入地开展建筑安全监督工作。
四、安全控制的措施
(一)宣传问题。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全体员工要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内容深思熟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克服单调枯燥的方法,变传统说教方式为寓教于乐,采用安全演讲、知识竞赛、报刊、安全漫画展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把基本精神广泛宣传贯彻。
(二)加强培训教育问题。培训教育的重点是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各级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而且要加大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方面的投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实现本质安全。
(三)责任问题。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咬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不放松。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制度执行问题。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因此,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没有安全许可证、没有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企业坚决不允许施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较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分散企业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还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例会、安全巡查和不良安全行为记录公式等制度。
(五)治理问题。要控制事故的发生,就要从源头做起,搞好专项治理。从近几年各地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种类来看,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触电等。故要定期开展企业项目部、班组检查制度,要做到查问题、找隐患、对存在危险源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牌、标志牌,发挥其警示作业人员促进安全的作用。事实表明,针对薄弱环节实施的专项治理是遏止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手段。
(六)监督问题。建设施工安全,加强监督是大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执法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和专业齐全的执法监督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切实履行职责,监督人员要时刻牢记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责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提升安全监督档次。
(七)查处问题。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并对其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凡有章不循,违规不纠,屡出事故的企业应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另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给予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执业资格或停止投标的处罚。典型案例要进行新闻媒体曝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促进工作的目的。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经济学论文
据统计,由于各种事故,我国建筑行业每年夺去近两千条人命。2003年1月至10月,全国建筑施工发生事故1001起,死亡1174人,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642,与往年相比,虽然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略有下降,但事故的起数和死亡数呈上升趋势,2004年1月至5月15日,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285起、死亡360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事故351起,死亡39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8.8%和8.17%.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4起,死亡70人,比去年同期(事故10起,死亡48人)分别上升40%和458%(以上数据统计时间2004年5月20日)施工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人们有目共睹的,同时伤亡和损失是无法逆转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非常迫切地从不同角度来研究建筑安全的原因。
1、一般均衡论对建筑安全的分析
经济学中的一般均衡论一直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中占统治地位,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曾说过:一旦以这样的方式来思考问题,很难想象还会由什么别的方法让你感觉自己可以更加接近真理。
一般均衡论,既多个产品市场在价格引导下的同时出清的理论,无论在宏观经济学还是在微观经济学中都是基础的理论,在建筑安全的领域也可以得到很好的应用。从时间上分析,建筑安全利益一般经历负担期———微利期持续强利期利益萎缩期无利期的阶段循环。
从建筑安全的作用对象上看,建筑安全的目的首先是避免或减少人员的伤亡及职业病;第二是使设备、工具、材料等免遭毁损以及保障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维护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是消除或减少环境危害核工业污染,使人的生存条件免遭破坏,促进人类整体利益的增大。从经济的着眼点看,建筑安全具有两项主要功能:一是避免与减少事故的经济损耗和损失;二是,维护生产力与保障社会经济财富增值的双重功能和作用。
事故损失函数L(S)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它随着建筑安全性的增加而不断减少。当系统无任何建筑安全性时,系统的损失为较大值(趋于无穷大),既当系统无任何建筑安全性时(S=0),从理论上将损失趋于无穷大,具体值取决于机会因素;当建筑安全性达到时,损失趋于零。损失函数和增值函数曲线在建筑安全性为S0时相交。当建筑安全性小于S0时事故损失大于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当建筑安全性大于S0时建筑安全增值产出大于事故损失,此时系统获得正的收益,建筑安全性越高,系统的建筑安全效益越好。
最适建筑安全:建筑安全系统的功能与社会经济水平的统一,与科学技术水平的统一,在有限的经济和科技能力的状况下,获得尽可能大的建筑安全性。人们对建筑安全度的要求是尽可能地提高以使建筑安全投资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潜在的经济效益,应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地考虑提高建筑安全投资量;要大幅度地提高系统建筑安全度和建筑安全的总体效益,其根本出路是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人的建筑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而不是一味地追求较大的投资额。但考虑到建筑安全是“功能产品”:具有建筑安全条件、健康保障减损和免害的功能,还应该考虑事故与建筑安全的独特性。
由于事故是一种“非正常事件”、“稀少事件”,从空间和时间上,人们对它们的把握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在处理建筑安全问题时,应使不平衡状态向“保守”、“冗余”、“超前”的“建筑安全过余”方向倾斜。这一点可从如下两方面论证:首先,从宏观过程上看,建筑安全对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滞后性”,既建筑安全活动的效果不是在一开始就能显现出来,而是贯穿于整个过程,甚至在过程之后相当一段时间才出现。因此,建筑安全措施和对策应先于服务系统功能的出现,“超前”着手。其次,从微观手段上看,建筑安全手段的效果往往是“预防型”的;而事后“抢救型”的,即从整体上分析,建筑安全措施具有时效性,建筑安全系统相对服务系统,是控制系统。因此,建筑安全系统在时间上应“优先”,在功能标准上应“优越”。基于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在制定建筑安全发展规划时,还应考虑建筑安全的超前发展原则,以充分实现建筑安全与社会经济的“本质协调”。
2、建筑安全的保险分析
意外导致的损失是一定会发生的,当它们发生时,人们必须采取某些融资措施予以弥补。损失融资可通过自留和转移来实现。一些潜在的损失被自留,是因为它们的重要性被低估了。许多单位自留某些风险,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而是因为他们认为不可能遭受这一损失。转移风险则是将风险的经济负担转给了别人。如保险公司利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本着一人受损众人分摊的办法来使受灾者相对减少损失。2003年5月7日,经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形式上是经济补偿,国外实践的成功经验表明:其运行的机制和措施包含事故预防作用,工伤保险“两个费率”的经济杠杆作用以及所展开的事故预防工作更容易为企业接受。
保险公司的经济效应产生于边际效用递减效率。投机和保险市场,由于信息市场失灵,会出现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市场失灵的两个重要因素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及风险较大者成为最能购买保险的人群和恶意。在市场失灵时,就需要由社会保险,即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保险来发挥作用。政府具有税收和调节权利,加上有能力通过扩大保险的覆盖面以避免逆向选择。
3、对策论在建筑安全理论方面的分析
由于对策论的推动,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现代对策论为经济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是进入当今主流经济学的钥匙和必经途径。1994年三位对策论专家荣获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人们都能看到用对策论重构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趋势,并且对策论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工具。用著名经济学家克雷普斯(Kreps.D.)的话来说,没有掌握对策论的经济学家不能算真正的经济学家,而只能在当代经济学殿堂的大门外徘徊。
从经济学本身发展的角度来说,由于对策论对经济行为从效用较大化拓展到效用均衡化,经济对策论在刻画人的行为方面所提供的方法的性,远远超过了其他方法。这就正好抓住了经济系统研究最关键问题的本质,该学科用于研究经济问题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也就不言自明了。
纳什均衡是一人在其他博弈者的策略给定时,没有一方还能改善自己的获利情况。
为什么纳什均衡反而在博弈双方收益,受益相对较少的时候存在?请记住亚当。斯密的格言:“做相同生意的人是很少相聚的……在一些人想努力提价时……谈话终止了。”“追逐个人利益的结果,是他经常地增进社会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的想要增进社会的利益时好。”
在现实世界,建筑企业在对建筑安全投入进行决策时存在的问题会更加严重。通常不仅是两个建筑公司的竞争,而是更多的家建筑公司之间的竞争,从而更难达成合作协议,仍然难以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这时的解决的办法就是外力的干涉,建立专门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表1左上角均衡下,建筑企业可以获得与非建筑安全世界同样的利润。
4、政府经济学在建筑安全方面的分析
政府决定一经形成,就有强制贯彻的效力,也就是说必然影响现实的经济。于是政府决定的形成过程是否符合效率资源配置的一种机制。政府决定的过程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它不可能像上述抽象模型那样去决策,而是要分析现实的机制,看他是否大体符合效率原则,是否可以进行某种改进。
对实际的状况的调查研究发现,发生事故后大部分的事故损失并非由企业承担,而是雇员及其家庭,以及社会共同承担。但是这种损失的转移,使事故的成本不进入企业的利润损失核算中。这样就会造成企业决策者对建筑安全投资的决策,在仅仅依据利润较大化原则指导下进行,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则建筑企业建筑安全投入的积极性是有限的,并常常处于亏欠的状态。
经济理论告诉我们,外部损失的存在使得个体投资决策这可能做出与社会利益较大化相违背的决策,看一下损失负担的结构,大部分损失由社会承担。由于通常是建筑企业控制事故风险方面起主导作用,事故水平将大大超过经济范围。这时,可以首先采取措施缩小内部损失和总损失的差距,使得损失更多的落在雇主肩上。在工业革命早期,即如此。其次,社会可以建立一个规范体系,使得建筑企业超脱利益限制,来改善工作环境。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满足建筑安全生产的需要。故此,我们提出“外部损失内部化”的策略:一方面加大经济激励,另一方面加强规章体系的约束力。
5、结论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建筑安全,其不再仅仅是死不死人、伤不伤人的问题,而是转变为真正的以人为本、关注每个劳动者的职业建筑安全健康上来。劳动者不但要求生命的保障,还对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环境、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提出了需求,这是人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有其特有规律性,本文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使其市场与现场的关系更加紧密,从决策的角度研究建筑安全理论。
建筑安全类论文:我国建筑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提要本文从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角度,分析现阶段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应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通过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运行机制,强化建筑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中介机构的发展等方式,开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新局面。
关键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是国家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世界各国产业发展的首要原则。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长期以来,建筑业一直是各国职业安全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工业部门之一,使得建筑业安全监督管理的难度不同于一般的生产行业。统计表明,在英国平均每周有1名建筑工人死亡,在美国平均每天有2名建筑工人死亡,而我国据不统计每天有3人死于建筑安全事故,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目前,我国建筑业在超常规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受到各级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构建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安全生产问题,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
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如图1所示,在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监督管理体系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障。而当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些缺陷,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手段来进行监督管理。自从《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颁布实施以来,目前我国75%的县级以上地区逐步建立了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它对减少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建筑施工安全水平提高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但是,在市场经济日益完善的今天,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监督管理体制远远未能解决建筑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因此当前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建筑业市场的发展。(图1)
二、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与建筑安全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相关条款比较抽象,操作性不强,且一些建筑安全生产行政规章的时间过久,不适合现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要求;另外,现行的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不够健全,如《建筑法》中规定了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但具体工程建设中,还涉及设备租赁、劳务承包、咨询等建设参与者,而对这些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法律法规缺乏明确规定。另外,法律法规对安全监督的执法主体设置不规范,安全监督机构国家设有安全生产监督局,行业设有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独立的安全监督站,但各职能部门职责重叠、交叉,存在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的弊病。
(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体制不健全。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仍有一些地区和城市没有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建筑安全监督执法人员,致使一些建筑企业不了解建筑安全技术的法规和标准,更无法贯彻执行;很多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权利过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不足、素质良莠不齐、安全监督经费紧缺等致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难以开展;目前我国没有足够先进的安全监测设备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应用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而多部门实施的集中执法更使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丧失了对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责任主体的处罚权,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普遍现象,从而也致使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的安全监管工作中严重缺乏性。
(三)建筑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之间缺乏相互监督机制。我国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缺乏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由于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单位内部安全行为的监管和对分包单位等安全行为的监管。同时,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监督管理和协调配合不够,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并不是直接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而是通过委托监理企业进行,而监理企业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又受限于业主的利益和权责范围。因此,监理企业的监督行为并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而由于我国的监理市场混乱,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更不能保障监督管理的质量。与此同时,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等之间的监督管理脱节,造成建筑企业之间缺乏相互的监督机制,因此难以保障建筑企业之间的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因而也就不能发挥企业之间相互监督管理的作用。
(四)中介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由于我国大多数中介机构是政府主管部门划分来设立和管理的,因此主管部门在与中介机构的利益关系被切断后,失去了监管的积极性。而有些社会中介机构脱钩后主管部门仍是政府机构,这些机构难以与政府脱钩从而独立成为一个真正的自律机构,实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目标,政府部门与中介组织之间的社会定位仍不够明确,长期存在政企不分等体制性障碍,政府职能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制约了中介机构的组织发展和行为规范,监督力度明显不够。
三、建立健全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对策分析
(一)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在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融入标准化、体系化的法律法规框架,明确划分建筑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制定完善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考核配套规章;认真做好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和及时更新地方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尽快形成国家和地方相互呼应、互为补充、比较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同时还要保障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因此,健全和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有利于保障建筑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有利于落实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运行体制。完善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运行机制,首先应明确监督机构的执法定位,确定其单位性质为行政部门,鼓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大胆执法,将监督机构的性质由执法类的事业单位直接转型为主体上由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执法单位,使其行使行政执法更加合理合法。其次应避免多部门集中执法,对于监督机构应实行垂直管理以排除行政干扰,使监督管理能充分运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现行规范标准。为了保障政府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性和性,监督机构应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检测手段,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不同时期要求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水平。
(三)强化建筑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建筑企业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主体,只有他们加强安全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良性开展,因此在认真执行现有建筑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建设各方主体应承担的安全监督责任。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自觉担负起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并增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同时,还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和其他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也要落实安全责任。在强调施工单位按事故鉴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的同时,业主也应对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间接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安全事故的监督失察责任,设计、勘察和咨询等企业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得建筑安全生产人人关心,从而建立一套良性的安全管理监督运行机制。
(四)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中介机构的发展。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不断由政府监管向市场监管的转变,随着监督性质、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的不断调整,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成为以第三方签证审查为主要责任的中介机构,这些机构应得到持续、健康、有序的建立和发展。同时,政府监督对其他性质的服务机构(如保险服务机构)起到了促进作用,保险公司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投保单位进行安全咨询服务,并做好预防控制工作。这样能够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增加现场日常的安全管理力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就是把社会力量引入安全生产的保障之中,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培育引导这些中介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高建筑安全生产整体管理水平,开创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局面。
(作者单位:1.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四川省泸州合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政府建筑安全生产培训中的问题与对策
提要目前,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本文着重分析政府在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建筑安全;培训;问题;对策
当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各类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建筑安全生产培训是对建筑业从业人员进行短期安全教育,帮助从业人员迅速掌握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各种技能和知识,强化从业人员在建筑生产过程中树立“安全及时”的安全生产态度和观念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因此,政府应把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建筑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作为其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好。
一、政府在建筑安全生产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建筑安全生产较高管理者的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在实际的建筑安全生产培训过程中,政府所做的工作并没有真正到位,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视不够。一些政府领导,特别是地方政府领导,没有将建筑安全生产培训纳入部门或企业发展计划,缺乏对建筑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致使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在自己的行政区域内开展迟缓,严重滞后于蓬勃发展的建筑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
2、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府关于建筑安全生产培训的立法迟缓,导致一些急需的法规空缺,而一些已颁布的法规又重复和交叉,可操作性差。安全生产培训标准不健全,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3、安全生产培训机制不完善。我国各层次的建筑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在资格审定、任务分配、质量监督等方面没有建立起有机联系,形不成一个系统化的网络。各种培训机构遍地开花,管理混乱,甚至出现以办班为名,“主办单位为赚钱,参加人员为观光”的不正常现象。建筑安全生产培训所涉及的安全监管、劳动保障、质量监督、建设管理等多个部门相互协调配合不够,没有按各自的职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甚至相互纠葛争利,给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带来了诸多不必要的阻碍。
4、安全生产培训投入不足。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有的还没有树立“培训育人”的观念,在建筑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上投入严重不足。目前,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培训经费分担机制还不健全,如果建筑企业不肯对安全生产培训加大投入,安全培训工作很容易变成无米之炊。
5、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发证把关不严。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往往都是由培训部门自编教材、自己组织培训、自己出题考试、自己组织批卷,不管培训效果如何,只要参加培训,人人都可以过关。至于培训上岗后效果如何,培训部门很少进行回访或跟踪调查。由于对培训质量缺乏严格的考核认证,对培训机构和受训人员缺乏有效的双向制约机制,使培训中“宽进宽出”、“高分低能”、甚至“只要交了钱就能拿到证”的现象难以杜绝,这也是造成培训流于形式的症结所在。
6、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问题严重。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农民工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很大压力。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在建筑安全生产培训中,由于农民工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短、流动性大,企业为了较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减小企业的经济压力,一般不愿花费成本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再加上大部分农民工安全意识差,维权意识薄弱,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甚至不愿参加培训,这就为施工企业搪塞和草率应付安全生产培训提供了可乘之机。目前,国家还没有建立一个完善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也还很不健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投入渠道尚未建立,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还有很多问题需要政府尽快加以解决和改善。
此外,建筑安全生产培训还存在培训规划流于形式,培训内容单调、枯燥,缺乏针对性和趣味性;建筑安全生产培训覆盖面不足,众多中小企业的培训能力有限,培训工作十分薄弱等问题,这些都有待于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去解决和改善。
二、政府解决建筑安全生产培训问题的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政府在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现有针对性地提出如下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1、增强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改变安全状况不稳定、事故频繁的被动安全状况,必须建立全新的培训观念,明确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培训中所应当承担的职责,使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科学、认真地组织和指导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培训业务,并促使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要求,组织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保障经费投入。
2、完善安全生产培训法规、标准,依法严格进行安全培训。要完善建筑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必须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标准和规定,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教师资格标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安全监察员培训考核标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标准、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办法等。必须运用法律、法规、标准和行政手段,强制建筑企业依法对其各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接受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获得资格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来担任。否则,一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查获,将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3、健全培训机制,优化管理模式。在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必须采取“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严格考核”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培训保障机制,优化一切可供利用的培训资源,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安全生产监察员、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师资、注册安全工程师及相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认真落实建设部(现已改为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实行分级培训,统一管理。省级培训机构重点负责施工企业、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各地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地市有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经市一级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可以对本企业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并接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由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4、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纠正各部门和单位乱培训、乱收费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规范培训市场的相关规定及制度,实现培训市场的有序运行。政府要千方百计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特别要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上下功夫,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真正能使参加培训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有所提高。为此,政府安全生产培训部门应该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培训师资队伍。可以从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中选择一批专业对口、专业基础功底深厚的教师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专业基础课的师资;也可以从科研院所、建筑企业单位聘请一批科研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专业、技术师资;还可以直接从政府部门中聘请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师资。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建设一批的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加快认定确立一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形成一个覆盖范围广、力量雄厚、分布合理、层次科学的培训机构体系。应以现有一些基础较好的大中专、职业技术学校为依托,确立一批骨干培训机构;同时,选择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好、管理基础好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实践基地。
5、大力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政府应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地方安全生产培训总体规划。各相关部门应当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应的规划内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把农民工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提出明确的目标,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培训主体的责任,将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纳入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专项督查,督促建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员安全培训。对积极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的建筑施工企业,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尽快建立起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建筑安全类论文:信息追溯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提要本文通过借鉴其他行业的追溯管理制度,探索在建筑安全管理领域引进信息追溯管理模式,提高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效率。
关键词:信息追溯;建筑安全;信息管理
所谓可追溯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其定义为:“The ability to retrace the history,use or location of an entity by means of recorded identification”。即通过记录相应的识别信息,对实体的历史、使用或地点予以追踪的能力。这里的“实体”,可以是一个物体,也可以是一项行为。可追溯管理在许多行业已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良好的效益。建筑业属于高危行业,建筑安全事故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谐。而目前在建筑行业,信息追溯在管理中的应用却极少。本文旨在通过借鉴其他行业的追溯管理制度,探索在建筑安全管理领域引进信息追溯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管理的工作效率。
一、信息追溯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必要性
(一)消除建筑工程项目多方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建筑工程项目有多方的参与者,主要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使用者。各个主体之间存在管理、监督、合作等多种关系。而由于关系的多样性和地位、职责的不同,各个参与主体之间不可避免地将产生信息不对称。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可以借机牟取私利,从而对建筑安全造成恶劣影响,甚至直接引发安全事故。
信息追溯是建立在信息追溯系统基础上的管理模式。通过信息追溯系统,各个参与方能够随时查询项目的有关信息,并回溯信息的来源,从而确定相关的责任人。因此,在信息追溯的过程中,实际上形成了一种人人实施监督、人人受监督的局面,这就在无形中规范了各方的行为,使信息公开、操作透明,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信息不对称,构建了多方参与、相互促进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消除建筑工程项目各阶段的信息孤岛。建筑工程项目一般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流程。通常包括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招投标、建设施工、投入使用等阶段,每个阶段都包含大量与安全有关的信息。由于各阶段发生的时间不同,参与人员也不同,因此阶段与阶段之间往往缺乏信息沟通,甚至造成信息孤岛。最典型的信息孤岛就是项目的使用者通常都难以获得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的信息,同时也无法把对项目的使用意见传达出去。为了消除信息的流通不畅和信息孤岛现象,我们必须对信息实施可追溯管理。通过信息追溯系统,在项目建设的每个阶段,都能获得该阶段之前的每一个阶段的安全信息,为本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也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微杜渐,把安全事故扼杀在摇篮之中。(图1)
(三)提高建筑安全事故调查效率。近年来,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次数和造成的伤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对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如何高效地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及时控制损失,是建筑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传统的安全模式下,信息的记录和传递多以纸张作为媒介,因此存在大量繁冗分散的纸质信息,使事故调查产生巨大的工作量。而信息追溯系统以电子信息方式记录了每个环节的安全信息,能在发现问题和发生事故之后,从事故的发生点迅速追溯到问题发生的源头,不仅便于事故的调查,更能及时控制事故的扩大。
二、安全信息的构成及追溯管理流程
(一)安全信息的构成。安全信息,就是指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信息的总称。它是在安全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中产生的,在组织机构和各层面的相关人员之间,通过文字、图像、声音、视屏乃至人的表情和动作等载体,在特定的沟通渠道中以特定的方式进行传播和交换的,对决策、计划、组织、控制、激励、领导等阶段起到影响的一切相关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内容。
(二)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流程。建筑安全信息追溯是基于工程项目的建设流程。随着项目的推进,追溯系统不断搜集来自各方的安全信息,并在任何时间点都能往前回溯。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能快速地发现不安全因素的源头,并迅速解决问题,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后续环节的安全实施。项目的最终使用者也能通过信息追溯,获得建筑的安全信息,行使安全知情权。(图2)
三、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构成
构建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是追溯管理的核心工作。安全信息追溯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子系统,即:信息搜集系统、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存储系统、信息维护系统和追溯系统。(图3)
信息搜集系统是整个追溯系统的基础,它的作用在于通过应用各种技术手段,搜集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各个主体的各种信息。在实际操作中,现场监控摄像头、会议记录等都属于信息搜集系统的有机构成部分;
信息处理系统是对信息进行整合的平台,剔除失真和重复的信息,对有效信息进行分类编码。该系统一般包含数据分析技术和编码技术;
信息存储系统是保存信息的仓库,通常是通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来构建的;
信息维护系统是定期对信息进行检查、反馈和更新的机构。信息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要对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把信息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到搜集系统,使信息搜集更有效率和目的性;
追溯系统是查询和获取信息的平台。它包含一些用户端口和检索网络。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追溯信息本身之外,追溯系统对于信息搜集的方式、信息处理的方法等也同样能检索。因此,追溯系统是构建在信息搜集、处理、存储和维护四个子系统基础上的全方面搜索引擎。
四、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注意点
(一)政府主导,企业自主。构建信息追溯管理体制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资金的投入和制度的支持,因此需要各方参与者的积极配合和参与。其中作为宏观调控者的政府和直接执行者的企业,在机制的构建和运行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政府的主导地位是显而易见的。政府通过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提供资金的技术支持,保障信息追溯制度顺利施行。同时,信息追溯制度短期内的投入产出比较高,因此许多企业不具有积极性,而政府则可通过宣传和政策支持,起到推动作用。对于企业而言,在政府的引导下,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具体情况,自主地实行具有自身特点的信息追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二)与新技术手段相结合。信息追溯管理涉及到信息流程的各个阶段和项目的各方参与者,因此需要与新技术手段相结合,才能处理好错综复杂的各种关系和问题。笔者认为,在信息追溯管理中引进和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GIS技术、信息编码、无线射频等技术,对促进追溯管理的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动预防,不要等事故发生了才追溯。我国安全管理工作的宗旨是“预防为主”,而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手段之一,因此也应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体现在工作中,即是把信息追溯作为一种常态的管理措施,而不仅仅是发生了事故之后才追溯。管理者要制定一套合理规范的信息追溯制度,定期对安全信息进行检索,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这样才能防微杜渐,把安全事故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同时,一旦发生了事故,也能迅速控制局面,不至于手忙脚乱、延误时机。
五、结语
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是一种新兴的安全管理手段。随着建筑业生产和管理过程的信息化,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能够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事故信息瞒报原因及对策
提要本文通过分析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对安全事故信息上报流程的规定,找出信息上报流程中容易导致信息瞒报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杜绝瞒报建筑安全事故信息的措施,使事故信息如实、及时地传递,有效降低事故,减少损失。
关键词:建筑;安全事故;信息瞒报
一、建筑安全事故信息传导流程
安全生产的宗旨就是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而一旦发生了事故,那么就该采取各种措施使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低程度,因此必须有一个合理的事故处理程序和方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指导下,国务院于2007年3月28号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就是对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行为指导规范。其中关于事故报告的条款明确规定了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即事故信息的传导过程。根据条例规定,绘出建筑安全事故信息传导流程图。(图1)
二、事故信息瞒报原因分析
事故信息能否如实上报,最重要的就是现场人员――单位负责人――安监部门这程阶段。其中单位负责人的作用尤为重要,是一个关键节点。当事故发生之后,一方面由于各种原因,如考虑到经济效益、社会影响、资质评审等,相关负责人通常会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和采取“破财消灾”的办法,极力隐瞒和掩盖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消除有关证据,对相关人员实施金钱、感情等方面的攻势,在项目内部把事故私了,而不按照规程,把事故信息如实、迅速的上报;另一方面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的上报。尤其是在建筑生产及时线的直接劳动者――建筑工人们,由于教育水平普遍偏低,经济条件比较拮据等原因,他们普遍没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在事故中发生了人员的伤亡时,直接受害人及其家属,乃至周边的工友们,往往觉得只要获得一笔相对满意的经济补偿费,事情就算圆满解决了,并没有主动上报事故信息的意识。他们对国家颁布的建筑安全方面的法律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对瞒报、谎报事故信息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也没有充分的认识,因此无形之中成为了隐瞒信息的帮凶。
当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也是信息传导流程上不可缺少的节点,他们也可能因为某些“私心”而隐瞒和谎报事故信息。比如,某些地区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当作管理部门工作表现的硬性指标,不仅关系到部门领导的政治前途,甚至也与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挂钩。在强大的压力之下,难免有人为了谋取个人利益而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做出违反信息上报规定的事情。
此外,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和数据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足、工作习惯不好、粗心大意、无心之失等非主观意识控制的因素,以及监督技术手段和统计方法的落后,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事故信息的隐瞒和谎报。
三、安全事故信息瞒报对策
(一)管理制度改进。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对安全事故往往采用指标控制的方法,将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和伤亡人数作为硬性指标,直接与业绩和利润挂钩。在许多安全事故信息瞒报的案例中,瞒报的最直接致因就是企业为保先进或不受处罚,从而人为地隐瞒或漏报事故信息。对此,笔者认为,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除了事故发生率和伤亡人数外,还应把对事故的处理情况也纳入业绩考核的范畴,对于及时、如实地上报事故信息,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故损失的企业,安监部门和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可给予一定的嘉奖,并推广事故控制的经验,从而提高企业如实上报事故信息的积极性。
(二)加强监管力度。安监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提高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频率和强度。不仅要对安全信息进行及时的检查,发现问题迅速解决,将事故瞒报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同时,对安全事故的瞒报事件,一经查实,应严惩不贷。通过严惩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制止事故瞒报的再次发生。
(三)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人员素质,应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提高企业领导的素质,树立“舍小我顾大我”的公仆精神,把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从而杜绝为保护个人声誉和工作业绩,在事故发生后千方百计地隐瞒真相的卑劣行径;二是提高员工的素质,尤其是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劳动的职工素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员工基本的文化知识和法律常识,使他们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手段,避免一旦受到威胁或蒙骗,不知不觉中成为事故瞒报的直接受害者和帮凶;三是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同样是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管理人员掌握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和杜绝瞒报事件的发生。
(四)技术手段。安全生产管理要不断与新的技术手段相结合,才能与时俱进。新的监控、测量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 技术的发展为事故防治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不仅能更快速、更地搜集到所需的安全信息,并对信息的性和真实性进行深入分析。同时,一旦发生事故,也能更快地开展救护工作。因此,提高安全管理过程的技术水平,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事故瞒报发生的可能性。
四、结语
事故瞒报现象在建筑行业屡禁不止,给全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害。我们要认真剖析其深层原因,同时从管理制度、监管力度、人员素质、技术手段四个方面着手,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使安全事故如实上报成为常态,较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恶劣影响。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管理的PDCA循环
摘 要:建筑业是安全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原因是多种不安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安全事故与安全生产有关,通过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进行编制的安全规程是安全生产的指导性文件,只有严格遵照执行,才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将质量管理(TQM)中PDCA循环的方法运用于建筑安全管理中,以保障安全技术、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等在建筑企业中得到正确实施,从而达到降低安全事故率和提高企业效率的目的。
关键词:质量管理;建筑安全管理;PDCA循环
1.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
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TOM )或质量控制(Total Quality Control,TQC)是已经得到普及的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其实质是依靠全体员工对生产、经营、服务过程进行多方位的系统化管理,较大限度地改进产品、工作以及服务的质量水平,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依据TQC(TQM)原理建立起来的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循环模式是企业质量管理中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20世纪己70年代以来,国际标准化组织(1SO)也把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引用为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的系列标准和lS01 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系列标准中通用的管理模式,而且PDCA循环也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所采用的管理模式。如果将其有效地运用到建筑安全管理之中,将使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过去的“群众运动式管理”、“安全月、安全年式管理”转化为连续、动态循环式的过程管理,由此将大大强化企业多方位的、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2.建筑安全管理的PDCA循环
2.1安全决策阶段―计划(Plan)
该阶段包括企业制订某段具体时间如一年、一个季度、一个月的安全管理计划;分析建筑安装生产系统的安全现状;提出安全工作指标;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四个方面。
选定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依据主要是企业该时期的安全工作方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以及企业当时的安全生产状况等。安全管理的目标一经选定就应该成为企业该时期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题。
分析生产系统安全现状的目的主要是根据安全工作目标编制安全措施实施计划。在进行现状分析时,应从企业当时的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状况着手,通过与历史上好阶段、一般阶段、最坏阶段以及与本企业具有可比性的其他企业的同类状况相比较,经过周密调查、细致分析和充分论证,确定出企业该段时间内具体的、可以量化的安全工作指标。在安全指标已经确立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关联图、因果图(鱼刺图)等工具对前期(一般为上一阶段)曾发生的事故(或隐患)进行分门别类的统计和汇总,找出导致事故(或隐患)发生的全部末端因素(可采取措施预防的因素),进而运用排列图、“0―1”评分法等工具找出其中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在施工生产现场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依据主要影响因素,提出企业的总体安全措施计划内容,然后依据企业各部门的职能划分情况,将其逐层细化到职能部门、项目部、工程队、班组以及个人的职责范围内,并指定各自的负责人、检查人和完成期限,同时绘制出目标管理图。
2.2计划实施阶段―实施(Do)
依据细化后的安全措施计划,企业中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应层层负责、逐级落实,按照既定进度进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或个人可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也可在自身的工作范围内进行新的PDCA循环(该循环包含于企业总的PDCA循环之中)。经过一定阶段的实施后,企业安全管理计划的总目标负责人应召集各分部目标负责人,分析和汇总各部门的实施情况,以便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实施进程进行分析、协调以及修正,必要时还可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定出下一阶段的实施计划,通过几次反复循环直到所制订的目标最终全部完成。
2.3效果检查阶段―检查(Check)
当制订的安全目标达到或按计划进行了一段时间后,企业各部门、各单位均针对自身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其最终的、整体的效果如何?还需在生产过程中检验和确认。这种对初步实施效果进行检验或确认的过程称为成果巩固期(一般需数月之久)。巩固期过后,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负责人或其业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的、最终的检查和评估。最终的检查评估与实施过程中的工作检查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正式的、的和最终的。
检查评估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安全计划的实施程度(哪些目标完
成了,哪些目标没有完成,原因何在?),完成的效果(与企业历史上好阶段比较,与基期比较,与安全工作目标比较)。使用的图表一般有:排列图、控制图、折线图、柱状图等。
2.4汇总总结阶段―处理(Action)
PDCA循环的关键环节是总结阶段,它是安全水平改进与提高的基础。具体做法为:对实施情况检查评估后,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负责人召集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对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系统的讨论、汇总和总结,并将有效的经验或措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依照既定的工作程序纳入企业有关的技术或管理标准之中。
3.结语
PDCA循环是质量管理的一种工作方式,它是指一项工作的开展要经历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四个阶段。把PDCA循环运用到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中,即:计划是根据建筑安全需要,结合本企业、本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方针、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实施是按照安全计划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执行等各项工作;检查是按照建筑安全计划的要求检查验收安全工作的进展情况;处理是根据安全计划的实施、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处理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保障安全计划的实现。对于一些重大的安全问题、安全事故隐患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对策,使安全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并作为新一轮PDCA循环的开始,从而形成了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改进的螺旋式上升过程。把质量管理中的PDCA循环工作方式运用于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可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工作质量水平,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从而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建筑安全类论文:我国建筑安全投入现状
提要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建筑安全投入现状,提出建立安全投入社会统筹基金、科学地安排安全投入结构等对策措施,以提升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概率。
关键词:安全投入;安全现状;安全效益
一、引言
长期以来,国家和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比较严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在具体的行业投入中,建筑业的投入占GDP的7.73‰,远落后于采掘业(20.15‰)、交通运输业(16.13‰)和电力煤气业(15.22‰)。由图1可以看出,与采矿业等行业一样同属于高危行业的建筑业,安全投入水平处于各行业平均水平之下,这是极不协调的。(图1)
二、建筑安全投入现状
虽然早在20世纪五十年代,国家就对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各地区、行业、部门在集中掌握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10%~20%作为安全措施经费,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安全措施费的组织形式与社会效能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安全投资模式和关系在政府、部门、企业之间还未理顺,合理开辟和稳定安全投资来源,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投资的体制,加强相关法制建设。我国一直坚持实行的“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安全管理体制,在宏观上反映了政府、企业和职工安全的分工协作关系。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这四个方面就是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不同方面来推动“安全及时、预防为主”方针的贯彻。企业在这其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经营主体,同时也是安全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者,国家和建筑行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投资的各种管理制度最终都要由建筑施工企业来实现。而影响企业安全投资行为及其效果的主要因素有两个: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投资意愿是指企业决策者对待安全生产及安全投资的态度,即决策者是否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而自愿合理地加大安全投入的意愿。投资能力是指企业决策者是否具备安全投资分析、策划、实施以及审核的能力。但目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表明,企业安全投资的效果并不理想。
三、建筑安全投入不足原因分析
(一)建筑安全投资意愿不足。长期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不完善,技术装备比较差,加上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进行安全投资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制定安全投资决策时,决策者主观上往往都是坚持从经济利益较大化的角度,不愿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继续投入,忽视安全风险的存在。监管部门安全执法检查的力度不够,对安全投入不达标的企业处罚轻。职工的法律意识与安全意识较差,出现安全事故获得的赔偿也较少,这些都是目前安全生产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的重要原因。
(二)建筑安全投资结构不合理。由于安全投资的种类繁多、结构复杂、体系庞大,所以要制定正确的安全投资方向决策是比较困难的。目前还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计算简洁的安全投资结构分析方法。这就使得安全投资的方向决策难上加难。目前所采用的安全投资方向决策分析方法主要有专家打分法、灰色系统关联分析法、安全投资效益目标函数法以及生产函数法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远不能满足决策者制定合理的安全投资方向决策的需要。决策者更多地是依赖企业或行业的历史经验以及决策者的主观愿望,这就造成安全投资的结构不合理,不能够合理、有效地分配企业有限的资源,从而不能较大限度地实现安全生产。这也是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如何为企业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工具,帮助提高安全投资效率,提升建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建筑安全投资效益差。安全投资并没有获得决策者期望的效益,结果往往表现为安全投入产出比低、经济效益差、社会效益不明显。仅从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角度来看,当然安全投资的数量越多越好。但作为安全投资主体的企业同时也是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这也是企业多重角色定位的基础,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壮大,它必须考虑利润。即使决策者能够认识到安全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长期不合理的投资而导致得不偿失的情况下,也会大大挫伤决策者的投资意愿。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广泛存在的现象是安全投资意愿普遍不够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内因是企业缺乏安全投资的原动力;外因是安全投资机制的不完善带来的约束力不足。因为安全投资并不直接增加产品价值,只起到避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从表面上看是一种“负效益”,如果没有健全、有效的安全投资保障机制进行引导和约束,靠企业自身的主动性和投资能力进行合理的安全投资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构建建筑行业安全投资的保障机制势在必行。
(四)建筑安全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尚不完善。目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经济统计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主要表现为没有一套综合的、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包括安全状况、安全系统条件、安全经济评估在内的统计指标体系。涉及建筑安全经济统计内容的各专业缺乏协调合作与管理,使相关的统计内容未形成完整的统计信息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没能及时设立新的统计指标来反映安全经济问题,特别是反映安全压力与安全成本的统计指标、反映安全投资与安全效益的指标以及安全经济评价指标等。当前我国采用的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中经济指标只有直接经济损失一项,难以对建筑安全经济系统进行有效的统计。此外,建筑安全统计人员的缺乏、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与专业素质不高、建筑安全经济统计法制体系建设薄弱、建筑安全统计的调查方法不成熟、建筑安全统计的现代化水平较低等都是制约建筑安全经济决策的原因。
四、解决建筑安全投入不足对策措施
(一)拓展建筑安全投资来源渠道。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安全投入从经济上提供可能性;其次,建立建筑安全投入统计体系,完善建筑安全投入的资金来源保障,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足额到位。对于处于困境中的国有企业,国家可采取相应的财税和金融措施,保障安全投入资金的顺利落实。
(二)建立社会统筹性的安全投入基金。社会保险的建立对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只是一种被动的做法,必须要逐步建立起对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起主动作用的机制,建立独立于社会保险之外的安全生产保障基金社会统筹制度。安全生产保障基金来源可由行政处罚收入、社会、政府财政、企业共同出资构成。建立安全投入基金的社会统筹,可以借鉴社保基金社会统筹的成功经验与做法。建立基金的社会统筹专门机构、建立基金统筹和管理机制,根据不同行业、工种的特点以及企业安全工作实绩,科学制定合理的费率,安全投入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等,以保障企业安全投入的顺利实现。
(三)科学安排安全投入结构。我国目前还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经济基础还很薄弱,安全投入资金也因此受到限制,要将有限的安全投入资金进行有效地运用,发挥其较大效益,就要科学地安排安全投入结构。通常我们要研究如下安全投入结构:安全措施费用与个人防护用品费用的结构;安全技术投入与工业卫生投入的结构;预防性投入与事后整改投入的结构;硬件投入与软件投入的结构等。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逐步强化企业安全卫生投入的良好循环;在近期,安全投入水平应适当加大投资力度,逐步使安全投入达到国民收入的1.5%左右,同时改进安全生产资金的管理方式,调整目前企业安全生产投资的结构。
(四)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首先必须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这是较大的维权。《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权利,各级工会组织要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把促进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物质投入和以人的因素为主的投入作为维权的重要职能和群众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企业的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检查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并合理提出增加安全投入的建议。如果企业的安全措施费使用不合理,要通过民主渠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从而与企业经营者一起,共同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作者单位:1.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2.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建筑安全类论文:浅析建筑安全质量的管理
摘要:建筑业属我国国民经济第二产业,也是的我国的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同时建筑业也是一个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行业,是国家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之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及时,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保障,如何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着重在“管理”两字。
关键词:建筑安全质量管理
近年来,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建筑施工现场的诸多不安全因素影响了建筑业效益的提高,也是建筑业及建筑施工现场不能吸引高素质人才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科学,现代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学与安全科学的交叉与综合。现代安全管理是以降低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标,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方法付诸实施,使目标得以实现。
一、建筑业安全现状及原因分析
长期以来,建筑业一直是各国职业安全事故率较高的工业部门之一。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英国平均每周有1名建筑工人死亡,建筑事故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项目成本的3%~6%;美国平均每周有2名建筑工人死亡,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项目成本的7.9%。近几年我国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据新华社报道:“我国每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在1 000亿元以上,加上间接损失达2 000亿余元,约占GDP的2.5 %。”
事故频频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
1.高位瘫痪的脱节管理模式。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相当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实际丧失了自主权和控制权,被动地依附项目承建人,仅收取管理费,从而被迫违心听从和放任于项目承建人,项目承建人又把工程进行层层转包或分包,从而造成部分建筑施工现场,未能很好贯彻落实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件,造成政令不通和建筑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
2.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视不够。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监管薄弱,检查、处罚不到位。
3.安全意识淡薄,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安全制度不落实,没有切实的安全保障。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认识不到安全管理的复杂性、科学性,盲目作决定,是酿成事故的祸根。
4.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有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投资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对上级行政部门安全检查也只是应付,检查一过,安全无人管理,检查一来,尽力掩饰应付。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随着我国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建筑业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也必须适应经济的发展,否则,经济发展的高速阶段,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阶段,因此,不少专家及有识之士要求改变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尽快普及现代安全管理
二、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公司和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
(二)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首先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第二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第三要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及时”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三)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事故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安全管理薄弱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四)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三、完善政府建筑安全监管措施
(一) 建立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制度
必须建立为安全生产提供费用的保障机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安全费用不得进入竞价,不得压缩。在施工中,监理、建设等单位及有关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做到安全费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由于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经费来源得不到保障,建筑安全监督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也不容乐观,目前除少数一、二级企业设有安全科,配备专职安全员,其他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主要是为了被动地应付检查,不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这样导致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松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无人抓,安全技术台帐无人理,使安全生产成为“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累赘”。
(三)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在办理安监手续时,为该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地产业的隐形伤疤
一场突如其来的震灾改变了我们的消费习惯,建筑的安全性被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如果说地震是天灾,那么建筑自身的质量安全问题一旦把握不好就会酿成“人祸”。
哪种建筑结构最抗震?
“这房子的抗震系数是多少?”如今,类似的问题经常会出现在大大小小的售楼处。据某房地产网站对16多万名网友的调查显示,73.72%的参与者已将买房最为关注的焦点转移至楼盘的建筑质量、居住安全系数和抗震系数等方面。目前,还有不少购房者希望把房屋的抗震烈度写进购房合同。
“以前的销售培训中从来没有房屋安全这一项,可是现在来咨询这个的顾客越来越多,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解答”,一位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抱怨道。其实抱怨的不只是楼盘销售人员,近期不少消费者也抱怨在购房时没有关于安全性的知情权。
针对大家较关心的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能问题,同济大学建设工程抗震鉴定委员会专家团余江滔博士表示,目前,建筑工程上主要采用五种建筑结构:木结构、砖混结构、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剪力墙结构。其中流行于上世纪80年代的木结构和砖混结构在城市建筑中已被淘汰,框架结构和框-剪结构多用于居民住宅,剪力墙结构多用于公共建筑。对于后三种建筑结构,余博士作了讲解:
框架结构:是指以钢筋混凝土浇捣成承重梁柱,再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浮石等轻质板材隔墙分户装配而成的住宅。框架结构的承载力和刚度都较低,楼层越高,水平位移越慢,但工程质量较好。框架结构的墙体是填充墙,起围护和分隔作用,框架结构的特点是能为建筑提供灵活的使用空间,但抗震性能一般。
框剪结构:即框架-剪力墙结构,这种结构是在框架结构中布置一定数量的剪力墙,构成灵活自由的使用空间,满足不同建筑功能的要求,同样又有相当大的刚度。框剪结构的受力是由框架和剪力墙结构两种不同的抗侧力结构组成的新的受力形式,所以,框剪结构较高不但可以建到百米高度,抗震性能还非常良好。
剪力墙结构:是用钢筋混凝土墙板来代替框架结构中的梁柱,能承担各类荷载引起的内力,并能有效控制结构的水平力。钢筋混凝土墙板能承受竖向和水平力,它的刚度很大,空间整体性好,房间内不外露梁、柱楞角,便于室内布置,方便使用。剪力墙结构形式是高层住宅采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结构形式,是目前建筑结构中抗震性能好的。
专家透析高楼大厦建造过程
行业博学专家、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唐世荣详细解说了一幢高层建筑从设计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2000余种设计规范、数不清的图纸、签名、监测为一幢高层建筑的安全设置了一道道严格关卡,所以建一幢高层建筑涉及的行业之广、工序之多、质量要求之高,最终的成品足以令人信赖。
与大多数人所想的不同,房子的修建最初并非是从设计开始的。
在高楼大厦的雏形呈现在图纸上之前,对即将兴建房屋的地块进行地质勘查才是整个“生产流程”的及时环节。
地勘工作很专业,针对的内容相当纷繁,几乎所有可能对建筑有所危及的因素,都在这个首要环节被考虑进去。根据规定,项目开动之前,必须先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对项目所属的地下条件进行综合测评。
地勘完成后,有资质的设计机构和组织会根据建筑设计规范,在图纸上完成对项目的设计。
唐世荣说:“一个工程涉及到的设计专业可以达到二、三十种之多,这些全是设计规范,建筑行业像这样成册的设计规范有2000多种。每本设计规范规定的条款又细又多,每一条相关设计师都要烂熟于心。”高层建筑的“底座”非常重要,基础打得好,才能较大限度保障上面主体的安全。
设计完成后,还不能马上施工。“如果把这些图纸1米收成一堆,一个常规项目光是设计图张堆上三五堆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唐世荣介绍,这么浩大的资料堆必须一张不漏奔赴建委审图中心进行图审。
图审通过的标志是盖章确认。完成一个简单的盖章动作只需要几秒钟,而审图的工作人员在这之前需要做大量工作。因为每一个章意义重大,它们和设计师的签名一样,会在档案馆存档,工作人员所负的责任是终身制。“这也意味着设计师必须为自己的作品承担风险,哪怕50年后出现设计问题你也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唐志荣强调说,在设计环节上,终身负责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建筑的科学、安全性能提供有力保障。
这样层层验收非常复杂,直到主体结构完成,再组织一次多方位验收,确保安全。竣工后,责任主体还会组织竣工验收,此时验收的范围再次涉及到结构安全,同时包括使用功能安全。水、电、气、消防、卫生防疫、电梯、管道质量、排污系统、生活垃圾处理等所有细节均被纳入验收范围。拿到竣工验收证明后,这个项目才能到相关部门备案、办理产权,每一位业主的小产权才能办理。这些规定动作缺一个,开发商都无法将房屋交付使用。
唐世荣表示,只要是严格按照流程要求和相关标准修建的高层住宅,其最终安全性能都可以得到百分之百的保障。
建筑安全配套机制滞后
国家对每一个城市的建筑抗震烈度都有官方要求,每一个建筑在设计、施工中都必须要达到相应的设防的标准。在建筑完工验收时也会出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障书》等相关证件。
但这些标准在现实中却往往成不了安全的“护身符”。多年来建筑质量问题一直是业界探讨和普通购房人关注的话题。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规委对于开发商的规划立项已经监管得越来越严,成立了专门的监察部门即执法大队,对开发商违反规划的行为进行查处,开发商也已经收敛了很多,不再像以前那样任意更改规划。但是,打“擦边球”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今年北京一消费者在大兴区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开始装修就发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房子顶部下沉,地板地面下沉,经质检部门检测得知,该住房的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值,楼板存在质量缺陷,墙用水泥标号严重偏低,施工部门不敢再继续施工了。
此外,还有可能出现开发商将原材料的采购全交给施工方,施工方为了获取较大利益,或因垫资等原因采用以次充好的材料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从目前客观情况来看,出现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集中体现在开发商人为因素上面,此外还有就是监管单位是由开发商聘请,所以即使发现此类情况,也基本是以听从开发商为主。
一定程度上来说,监理不能严格履行责任的原因在于违规成本低。我国《建筑法》只规定了两种情况下监理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是“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二是“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刑法》中监理人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是“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两法均只是对因监理人因有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才追究刑事责任,从目前北京市发生的房屋质量纠纷来看,大多属于非重大安全事故的质量问题。
对此业内建议,割断开发商和监理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监理费用好由开发商交付主管部门再转付。即开发商选聘监理公司后不直接付钱,钱要交到主管部门所属的中介,再由中介转付监理公司。通过这种不存在直接利益往来的方式,就可能形成三方的相互监督,实现监理单位的独立性,才能确保工程质量。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事故分析及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业的繁荣发展,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对社会经济和建筑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负面影响。文章对建筑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并对加强建筑业安全风险管理的途径提出了建议。
作者简介:桑毅红(1973-),女,山东菏泽郓城县,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监理工程师。
一、 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
针对建筑安全的管理必须从了解建筑安全事故的成因开始。为此,国内外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得出了一系列好的建筑安全事故成因分析理论。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这么几种:
及时种是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认为,建筑安全事故是由5大因素按照一定的顺序起连锁反应而引起的。即社会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A1促使人为过失A2的发生;又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质及机械危险A3:A3又导致意外事件A4的发生;并从而产生人身伤害或意外损失A5。这五个因素是彼此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五个因素的连锁反应就构成了建筑安全事故。
第二种是综合因素影响理论。该理论强调,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原因、在研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机理的过程中,一定要深入的研究造成这次建筑安全事故的基本要素,并将这些基本要素进行分类、排序,采用从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入手,找出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并分清其主次地位的研究分析方法。实质是分清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领域的主次矛盾。
第三种是人的失误理论。该理论主要是强调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类型和这些事故是怎样发生的。
但是上面的这些建筑安全事故分析的理论有一个共同的缺点,那就是虽然通过分析能够找到导致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但是对于为什么这个事故会发生以及它发生的关键原因是什么等等问题,这些理论没有给出满意的答复。所以在以后的研究中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尽管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建筑实践经验表明,建筑安全事故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建筑安全管理整个系统的漏洞。我们国家虽然在上世纪90年代后建筑业发展速度非常快,但是随着大量的乡镇企业的迅速建立,建筑业的队伍成分非常复杂。除具有一定规模、资金的等级企业外,社会中还存在大批的等外级企业既不具备企业执照的各种农村承包队。这些资质外的建筑队伍在给我国的建筑业带来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很多的安全隐患。
第三,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受教育程度及工作年限都偏低。其中,只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人员占43.3%,接受过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人员占16.7%,接受过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的仅为26.7%,可以看出,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这从根本上影响了管理水平的提高。另外,从管理人员从事工作的年限看,参加工作少于6年的竟然占到29.5%,将近三分之一。这一部分人从事实际工作的时间较短,在实践中对自己本身固有的管理理论检验机会也较少,这对其本人管理水平的提高也是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冯利军,2008年5月)
二、 建筑安全风险管理方法
1、借鉴发达国家建筑安全管理的经验,明确建筑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
制定严格的法律制度,并且严格监督执行是提高建筑安全风险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这也是发达国家在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得出的宝贵经验。
在建筑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方面,美国除一般的法律规定以外,主要依据1970年颁发的适用于美国各州和地区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该法明确规定,每个雇主都应遵守下列要求:及时,必须为每个雇员提供没有被认为对雇员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生理伤害危险的工作和工作场所;第二,必须遵守根据本法令颁布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可见,按照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的规定,业主和承包商要承担相当大的安全责任风险,建筑安全事故的最终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大部分落到了业主身上。因此在美国,业主和总承包商对安全问题已越来越重视。业主在工程项目招标时,一般都将承包商良好的安全施工记录列为取得投标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2、利用经济杠杆作用,有效调节建筑安全管理的成效
我国的建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市场经济杠杆对建筑安全业绩没有发挥应有的积极调节作用。主要表现在:建筑市场安全制约机制不健全,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重视安全业绩,有关安全的强制保险制度不完善,违规处罚力度较轻等。由于保险法制不健全,没有及真实的安全业绩纪录,建筑企业安全状况无法判断,保险公司不敢过多涉足建筑市场,直接导致建筑保险市场发展缓慢,保险险种单一,保费高昂,理赔困难,大多数建筑企业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利用业主、承包商、监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各个方面经济上的相互制约,加强建筑业强制保险的建设。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前,业主和承包商必须办理有关强制性保险(Forced Insurance),否则将无法从事相应的业务活动。同时,投保费率按市场规律协商确定。承包商交纳安全保费的多少,严格和其安全施工的业绩与信誉密切相关。这样在经济杠杆的作用下,不仅承包商自己安全施工意识十分强烈,而且保险公司为自身利益,也对施工安全极为重视,积极参与到施工安全管理之中。
3、制定完善的安全量化考核指标
制定完善的安全量化考核指标,以此来加强风险管理,是评价建筑企业安全风险管理水平的关键所在,同时也能够为业主和保险公司提供判断依据。我们国家在这方面还尚显欠缺。国外,比如美国,根据施工企业历年的安全记录计算出了一些很有参考价值的安全风险管理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经验调整指数、伤害事故率、损失时间事故率、劳工索赔率等,从不同角度科学地反映出企业安全状况,为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可比量化依据。
建筑安全类论文: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1. 前言
“安全生产、效率及时”、“安安全全上班来、高高兴兴回家去”等安全警示标语醒目地挂在建筑施工单位的现场,时时刻刻提醒建筑工人以安全的工作行为实施科学、规范的建设生产。然而,由于各种利益的驱使与诱惑使人们看到了快速建设、快速竣工所带来的巨大生产价值,建筑单位为了自身利益不顾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偷工减料、简化必要操作规程的快速建设。近期上海罗阳高层的坍塌事件敲响了警钟。
建筑施工业的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监管部门努力营造,共同协作的广泛目标,是维护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稳定建筑生产秩序、促进各生产环节良性循环的重要因素。为了达到安全、稳定、快速、高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减少不安全因素带来的危害,降低事故发生率,需要建立一套具有时效性、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的安全质量评估体系,并充分的按照该体系的指标规定进行科学的监控、及时周密毫无疏漏的评估,从而为安全的建设生产提供坚实的理论依据及执行标准,为整个建筑行业的健康、安全、可持续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规范模式。
2. 现行绩效评估方式的特点及缺陷
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是有力的规范行业秩序、监控行业生产质量、建设职能、建设任务、施工过程及最终实现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目前,我国对于建筑安全工作的绩效评估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仅停留在对安全数据的简单考核与指标落实上,即对比每年的死亡人数指标是否超过既定的规定标准,从而完成简单的安全质量考核工作。不可否认,此种简单的评估方式能使安全生产的理论数据得到有效的控制,起到对其有利的控制作用,然而却使我们严重的忽略了安全建设来源于实际生产环节的重要现实,往往造成重数据指标、重生产结果轻环节建设、轻施工过程投入的肤浅安全控制局面。事实上此种只关心事故指标却忽视对其他指标的宏观调控的评估方式是无法适应当今建筑行业广泛发展需求的。我们应充分的认识到生产、效率及经济效益的均衡发展模式,利用绩效评估的原理强化相对指标的建立,而非指标的局限性考核。我们不应片面的追求事故发生率的下降,要知道产业规模的扩大、生产人员的扩充是呈逐年变化趋势的,市场的风险因素、挑战因素是逐步加强的,事故率连续下降的空间是越来越小的,我们只有充分的考虑到各类综合的影响因素,基于相对的考核目标有效的实施绩效考核、的开展激励机制、奖惩机制,充分的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强化建设管理部门的监控力度,才能使他们实事求是的承担责任、积极规范的生产建设,有效科学的严密调控从而共同营造完善、优越的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 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原则
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涵盖、内容夯实的原则使之充满了实效性、科学性、连续性、可行性的为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与规范导向。
3.1 充分适应建筑安全管理特点的原则
建筑安全绩效评估的工作内容涉及到建筑管理部门、建筑生产部门的通力协作与积极管理,他们是绩效评估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建筑行业涉及的工作流程、环节较为复杂,对其安全工作的管理也具有管理对象特殊、管理权限丰富、工作流程纷繁复杂的特点。因此我们应充分的考虑到建筑行业的生产特性,制定与其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安全管理策略及绩效评估指标模式,来源于实际、充满时效性的对施工的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进度、安全质量进行定期的监控及综合的管理从而充分的为建筑行业营造安全生产的广泛空间。
3.2 过程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相适应的原则
结果导向是指只注重评估的最终结果,而对实现这一结果的必要措施却不关心。过程导向则注重实现目标的过程环节,注重整个事态的发展方向及实现过程,强化过程引导结果的决定作用,即认为评估体系的建立重要在于施工评估过程的措施建立、制度建设。我们认为过于单一的强调哪一方的导向作用都是不科学的,一味的追求结果导向,会忽视管理部门的协调评估作用,忽视生产建设部门的努力建设及共同发展;而单纯的强调过程导向又将淡化绩效评估结果的规范作用及评价特性,因此只有我们有机的将这两种导向原则充分的结合,才能科学的实现评价指标体系的指导性,从而塑造建设工程在良性循环的环境中得到的发展。
3.3充分把握综合治理的原则
我们应充分的发挥建设安全管理部门的综合治理职能,使建设施工企业在安全及时,注重实效、预防为主的生产环境中得到长足的发展。我们应注重把握统筹兼顾、宏观调控、综合管理的安全方式在企业从设计预算到招投标管理、施工进程、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实施综合管理的安全手段,通过及时的督导、现场的勘察配合工程监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把关,强化规范建筑市场的行业秩序。
3.4实现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的转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变革的深入,建筑安全工作的指标考核也由原有的计划经济控制下以行政手段、普查运动式为主的监管方式向法律化、经济性、智能性、综合化的管理方式变更。因此,我们应主张运用差别化、精细化的管理方式,充分适应政府职能及管理方式的转变,设计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体系,从而实现建筑行业健康、快速、创新的发展。
3.5充分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阶段
构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应合乎规律、符合我国建筑行业发展水平及实际需求,应充分认清我国落后生产力与人们物质文化需求严重不相符的局面,的考察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水平与各类技术指标、管理水平的相适应程度,从而建立以相对指标为主、指标为辅的考核指标体系。
3.6充分重视定性与定量的有效结合
建筑安全工作多元化、多视角的发展特点决定其涉及到各行各业的制度规范与工作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法规等诸多方面,因此很难用定量的指标进行规范,而政府的弹性管理方式及公立性也决定了其绩效指标很难量化考核,因此我们应在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中以定量的方式规范业绩指标并以定性与定量的有效结合规范工作指标。
4. 建立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4.1工作指标
工作指标是建设主管部门针对质量控制、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率的现实目标而采取的指标控制手段,包括基础指标、能力指标、保障指标和措施指标。基础指标即是法律法规指标与制度建设的综合体现,建设管理部门必须依法的遵循法律法规为建筑安全工作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同时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发展水平制定相适应的变革与创新,以国家法规为统筹、地方法规为导向配合具体、、细化的工作制度实施充分科学的工作指标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包括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事故安全通报预警制度、事故约谈制度等。能力指标则是针对建设管理部门实行的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工作作风的规范。我们应在权责的范围内以正派、严明、具有公信力的工作作风有效的实行行政许可、处罚及上报的职责,强化有效、科学、及时处理事故的能力,通过民众投诉率、满意度、事故上报、解决周期等能力指标充分的体现对建筑安全实施的有效管理。保障指标是责任计划与监管力量的统筹规范,我们应有效的建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网络体系建立信息共享化的监控预警体系,努力的发展电子政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项负责的监督管理、执法人员,保障各项经费的正常投入,从而做好安全建设工作的保障环节。措施指标包括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专项工作等具体指标。其中监督检查是保障建筑安全的核心,我们要实施覆盖率高、检查高度频繁、无规律性的措施,及时的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从而使建筑企业在及时检查及时整改的状态中得到健康、安全的发展。针对建筑行业一线从业者文化素质较差、安全生产意识较薄弱的现状,我们应制定合理的培训上岗措施,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控制基础建设人员的安全意识,使他们以关爱生命、注重安全的行为规范实施安全的生产。
4.2业绩指标
业绩指标分为四项一级指标,它们是相对指标、指标、较大以上事故指标和专项指标。相对指标分别考察建筑企业在生产总值、建设面积、从业人员基数上的事故死亡率,指标则单纯的规定事故总数及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指标包括较大、重大及特大事故的指标,死亡3至9人的为较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的为重大事故而一次死亡30人或以上的事故为特大事故。
5. 结语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建筑安全工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需要建设部门、管理部门全员的努力配合、共同探索才能结合建筑施工的特色、重点环节、难点核心建立多级的安全管理指标框架、事故评价体系。今后我们还应进一步加强对指标权重细化、评估责任划分等环节的探讨从而为建筑行业的安全规范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单位:广东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