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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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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论文

人与自然论文:人与自然环境法论文

一、别法与法律

在分析法的本质之前,作者认为有必要先搞清楚法和法律的区别,这对于认识环境法能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此处所说的法是比法规、规章、条例等更加广义的法,是自然界中的各种法则的总称;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体现阶级意志的规范总和。早期的马克思从自然法学的某些观点中吸取并指出,“法是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而法律则是法的表现”。这里自由无意识的自然规律所指的法是客观存在的法则,而不是主观的认识,法律则是将这种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法规,也就是说法律是立法者通过自己的大脑和笔将自己所认为的法的样子描写了出来,法律的样子就取决于立法者的思想和认识。再后来,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时候指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他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他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也就说明法的内容都是根据物质条件而变化的,物质条件的改变会引起法的表现形式和体现的意志有所变化,但是这不会改变法的本质,它所改变的都是法的表现形式———法律。

二、法的本质与环境法的本质———内容与形式的体现

作者认为,法的本质是调整关系,调整是促进、抑制、保护、协调等,它有很多种方法;关系有很多种,利益关系、身份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等。这种本质是客观存在的,环境法只是其中的一种表现形式。有些学者提出法的本质是变化的,但是这种变化的核心是利益,法的本质是随着利益的变化而同时发生着改变的,作者同样认同法的本质变化的观点,但是这种变化的根据是物质基础,也就是生产力,这是从意识根源到物质根源的转变。法的本质在于调整自然界中各个生物之内和生物之间的法则。法的价值、目的等都是法的本质的体现,以为在不同时期环境条件下,法的这些体现都是不一样的,因为基础不同,所以体现的内容和形式也就不一样。

三、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宏观方法———公法与私法的重新界定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从古罗马时代就有法学家提出过,他的分类标准是根据法律调整的主体和调整对象是否涉及社会利益。这种划分方法虽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作用,但它的划分也不是的,法律公私性质的划分应当是在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内才能够进行的。例如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就超出了传统法律公私划分的边界,呈现“法律理论的基础与社会生活的状况极不一致的现象”。作者想指出的是,这种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对法律的划分,不是对法的划分,是对意识形态的进一步区分,而不是对法这个客观存在进行的分类。这也就说明,这种叫法是不的,应该是公法律和私法律。那么,以类似的标准———调整对象,对法进行分类的话,公法应该是自然之法或宇宙之法,私法应该是人类之法,私法调整人之间以及人组成的社会组织、团体、机关、国家之间的关系,公法调整其他物种之间以及人与它们的关系。

四、环境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微观方法———人的行为

关系如何产生,作者认为在于行为,没有行为,就不会产生任何关系,人与人之间是如此,人与自然之间亦是如此。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中,形成依赖关系;人类利用自然资源,形成利用关系;人类保护自然,形成保护关系。这一切的关系都是因为人的行为而产生的。这也就是作者想要阐述的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方法,通过调整人的行为来实现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虽说这种方法还是调整人的行为,但是它所调整的行为背后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再是人与人的关系。,针对学界各种讨论作者认为,都是法学研究者在对于法的表现形式的一种讨论,是在研究发现哪种表现的形式或者研究方法最适合当今社会的需要,最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界的稳定和谐。因为法的本质是物质条件所决定的,他们是客观存在着的,人们只能做的就是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基础上来发现它的内涵并不断完善。

作者:郭伟 陈照青 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人与自然论文:人与自然生态女性主义论文

1柏格森太太——传统的家庭天使

美国是个有梦的国家,一直以来“美国梦”的概念贯穿于社会的发展,其所宣扬的“民主、自由、平等”的理念激励着一代代人为之追求奋斗。最早的“美国梦”可以说是“拓荒梦”,美国总统林肯在1862年签发了土地令,许多美国人向西部进发,融入了“西进运动”的潮流之中,他们向往着开垦“肥沃、富饶”的土地,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做斗争,希望可以战胜自然、扎根土地。在西进运动中,有这样一群人不容忽视:数以千万计的美国妇女。她们跟随着丈夫来到西部,每天都在繁杂的家庭生活中忙碌,作为美国传统妇女们的代表,有着“家庭天使”的美称,她们勤劳、善良、吃苦耐劳、全心全意照顾家人。在男权社会当中,男性被认为是社会和家庭的主宰,女性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生活等方面,地位都比男性低下。从社会大环境来说,要求女性拥有传统美德,固守家庭这方寸土,作品中的柏格森太太就是这样一个传统女性的典型。与男人们开垦荒地、征服自然不同的是,及时代拓荒女性与自然的关系是断开的。生态女性主义首先体现的是对女性与自然的认同,但是及时代的拓荒女性对于自然首先是顺从的,面对残酷的自然环境,她们没有能力改变自然的一切,能做的就是从自然中获取物质,这一点可以从她们恪守老的传统上看出来。“柏格森太太的习惯势力是很强的,这个家庭没有解体,没有出现得过且过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她为坚持在新环境中恢复她旧时的生活规律而进行的不屈不挠的斗争。”(18)。从某种程度上讲,柏格森太太将荒野变成花园,保存老的生活习惯,是用一种文明的方式在延续从前的生活。对于周围人亲近自然的举动,她感到是一种道德的退化和不能容忍的事情,也就难怪“有一次柏格森太太到挪威河沟去的路上顺道看看李老太太。那老太太藏到了干草堆里,说是怕柏格森太太撞见她光脚丫”。(19)作为一名保守主义者,始终希望恪守传统的生活方式,在她看来,一切破坏文明而与自然接近,不收拾屋子,光脚走路等,都是不可理喻的,也就难怪周围邻居都觉得柏格森太太高傲了。尤其对自然之子老艾佛来说,柏格森太太认为他是一个疯子,让孩子们都远离疯家伙。老艾佛定居在村外一个小山坡下面的洞穴里,与自然为友,动物为伴。他过着一种悠然自得的“野蛮生活”。但是在这里,作为“自然之子”,老艾佛是一个保护生命,敬畏生命的使者,他对飞到池塘附近的一切生命,不管是野鸭,还是大鸟都给予关照和保护,他极力阻止小伙子们打鸟,因为这些都是上帝赐予的。不仅如此,老艾佛还能体会到动物的情感,帮他们治疗伤痛,与他们对话,所以他被称为“美国的自然神”。(Rosowski:50)柏格森太太对自然之子的不能接受,表现出她对于自然的不认同和疏离。从生态女性主义视角来看,及时代拓荒者对于自然的开垦体现了男权主义的传统,因为不懂得尊重自然,当然得不到自然的回报,一味地征服土地,带来的却是像书中卡尔说的:“不可一世地压制着在阴暗的荒野上挣扎起步的人类社会。”(11)他觉得,“人类太软弱,无法在这里留下痕迹,这儿的土地不想被人打扰”。(11)老艾佛身上对自然的生态行为不仅透露出女性般的特质,而且更有慈母般的爱惜和关怀,是对自然的尊重、认同和爱护,但得到的却是嘲笑和不解。及时代的拓荒女性,以传统的柏格森太太为代表,她们没有能够看到自然与女性之间的关系,被动地接受自己受压迫的地位,在与自然的关系上也是疏远和陌生的。

2亚历山德拉——大地的女儿

与柏格森太太不一样的是,女主角亚历山德拉脱离了繁重的家务,从如父辈一样传统的大自然征服者到走进大自然,认识自然、了解自然,再到真正成为大自然的女儿,与自然的命运融为一体,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对自然的认识以及自身身份的认知和回归的追寻过程。亚历山德拉出生于一个瑞典的移民家庭,父亲早年带着全家到这片荒原上准备开创一番事业,然而,十多年的努力却未能在这片土地上留下显著的痕迹。在弥留之际,他出乎意料地没有将家庭的重担留给儿子,而是选择了女儿来承担起这份责任。在他心中,女儿充满责任心和智慧,不必像她母亲那样固守于家务,而是可以也具备这个能力成为后继的拓荒者。所以,作品中亚历山德拉一出场,就是高大丰满的形象,穿着一件男人的长外套,戴着一顶圆的帽子,用一条厚头巾来扎紧。不经意间露出的那一头按德国样式盘在头上的乌发,路人对她的赞赏却换来了她的一番抵抗,连作者自己也说“大可不必这样严厉”。(7)在亚历山德拉心中,她不能接受自己作为一个物品被男人把玩,挑逗。女性主义者认为:反抗男性统治的标志并不是简单地反对生活中的每一位男士。亚历山德拉的过度反应,说明她否定了自身的女性特质,而戴上了一个男性征服者的面具,也折射出她对于男性权利的渴望与追求。这也是为什么柏格森先生“在他女儿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父亲正当盛年时的特点:意志坚强、思维敏捷。他当然更愿意能在某个儿子身上看到这样的相似之处,但对此他无能为力。”(16)凯瑟赋予她坚强的意志、独立的性格以及希腊女英雄般的气质,她表情严肃,走路行色匆匆,“快而坚定地走着,仿佛很清楚自己的方向和目标。”(6)她的眉宇间透着一股刚毅,给人一幅胸有成竹的女战士形象,大有要在这片土地上大干一番的气魄。她这样一个外表坚强、内心坚定的女强人也难怪被她的弟弟们称为“原本根本没有把她想成一个女人,只是姐姐就是了。”(123)但她接近40岁依然一个人独立生活,在精疲力尽时的一个幻觉让她总是梦到自己被一个强壮的、具有男子气概的人举起抬着走。在她的内心深处,也是本能地渴望被人理解和得到疼爱的,但当她醒来时,她又非常生气,总是使劲擦澡,以往身上浇几桶凉水而告终,在这个征服自然的阶段,她觉得女性的特质意味着软弱和无助。这一点是万万不能表现出来的,哪怕只是在一个小小的梦里,因为这是不利于开垦拓荒的,必须坚决压制下去,这与拓荒所需要的勇敢和坚强的特质是格格不入的。两个弟弟对姐姐所持的态度其实也是代表了男性主义的观点,在父权制社会中,女性的成功就是非正常的,女性就必须套上传统居家型的枷锁。蔑视女性其实是文明与自然对立的根源。他们认为一个家庭的财产实际上是属于这一家的男人的(91)。但是亚历山德拉不会理会这种说法,而是勇敢地反抗,甚至说“你们到县政府去问问谁是我土地的主人。(90)亚历山德拉的性情沉稳,有着巨大的勇气和敏锐的观察力,凭着她的实地勘察和周到的考虑,才得以在这片令人心碎的荒无人烟的土地上,看到来年春的希望,最终成为土地真正的女主人,她处在和男人平等的位置上,冲破社会角色的樊篱,和男人一样努力创造土地的价值。但是在这个阶段,亚历山德拉对土地的认知程度依然是停留在延续父辈开荒征服的模式上,这种征服式的胜利也只能是短暂的。只有对土地和大自然的不断了解和贴近,将土地从沉睡中唤醒,才能听到来自大自然自己的声音。“因为土地只是一开始跟人类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起初假装贫瘠,因为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对付它;后来忽然一下子,它自己工作起来了,从沉睡中觉醒,舒展开来,真大,真富!”(64)大自然是一个客观的固有存在,女性和自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女性用柔情去尊重她、同情她、理解她时,自然所展现出的是与人类的和谐发展,这也正是生态女性主义所追求的理想。在柏格森去世十六年之后,亚历山德拉感受到土地的觉醒,好像那土壤的活泼生机融入了自己的身体。她是土地的化身,当她紧贴那个褐色的平坦世界,她才感受到什么是真正的幸福。(109)亚历山德拉充当了人与自然的中介,她能够读懂自然,能读懂土地。在小说的结尾,亚历山德拉说:“我们是这里的过客,而土地是长在的。真正爱它、了解它的人才是它的主人。”(160)正是对土地的了解和热爱,使亚历山德拉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作者揭示了受传统男权思想压迫的女性以及大自然的觉醒。曾经的亚历山德拉用冷水使劲地搓澡,压抑自己正常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没有将自己看作一个正常的女性,而是一个肩负使命地拓荒者。但在经过和卡尔的两次分离和艾米的悲剧后,她才慢慢意识到自己内心缺失什么,又真正需要什么。男性特质的收敛和女性本质的逐步回归,让她学会倾听自己的声音,也最终给自己找到了身份回归的路途。及时代以柏格森先生为代表的拓荒者们,试图以武力和男性的力量去征服土地,结果却以失败告终。而当男人们都失败了的时候,亚历山德拉却用理解和尊重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收获和成功,这也正是生态女性主义者不懈追求的理想。亚历山德拉作为女性对土地投入了特有的女性关怀,把土地视为亲人和朋友,了解他们的需要,对他们细心呵护,终于唤醒了大地沉睡的心。第二代的拓荒女性,以亚历山德拉为代表,经历了一个对自然和女性身份的认同过程,随着对土地理解的深入和内心情感需要的展露,她内在的女性意识也被大自然所唤醒,最终得以将自然和女性的特质化为她内在意识中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所以在作品结尾,“她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属于土地”。(160)男性以理性自居,而女性则是感性的,通过细腻的情感观察生活、体验生活,又关注土地需要、关怀土地成长,最终亚历山德拉突破了社会和传统强加给女性的角色限定,既对土地和自然有理性的掌握,又有感性的呵护,才得以唤醒土地,让丰收的喜悦传递给每一个人。

3麦丽——挣脱束缚的新女性

麦丽是在作品中跟亚历山德拉形成鲜明对比的一个女性形象,她长着一头洋娃娃一样的棕色卷发,一张可爱的小红嘴和一双黄褐色的圆眼睛,看起来像个雅致的少妇。(9)麦丽的叔叔总是喜欢把麦丽举在肩上,作为展览品吸引男性欣赏和崇拜的眼光,而麦丽也特别好脾气地接受周围人逗她的玩笑。“麦丽风度优雅地向艾米走去,后面跟着她的一群精力旺盛的崇拜者。(10)麦丽无形之中所具有的男性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美丽、优雅、顺从让她成为一个男人崇拜的客观存在,她开始也是接受传统女性的观点:女人是男人的仆人,是为男人服务的,基于这种观点,她不能自已,过着依附男人的生活。当麦丽长大后,她性情活泼,热情开朗,在说说笑笑时,眼睛里总有点点黄色的闪光跳动着,但就是这样一个能给别人带来欢乐的女人,为什么没有能够获得自己的幸福,却以悲剧收场呢?麦丽在16岁时,就和一个青年私奔,后来父亲原谅了他,买下了一片农场,这才和亚历山德拉做了邻居。曾经的年少不懂事,与丈夫草率的私奔结婚后,并没有得到想象中的那种幸福,当她与周围人说笑,她的丈夫却能将每个人生吞活剥了一样。(85)在丈夫强烈的控制欲下,麦丽没有屈从;在丈夫自我吹嘘的时候,她也没有像一开始时那样崇拜得五体投地,听他摆布,她独立的性格和思考的能力让她表现出的是沉静和无言的厌恶。麦丽不像其他妇女一样,婚后成为家庭天使般的传统女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具有的女性特质,代表着美丽、活泼、勇敢、淳朴和旺盛的大自然生命力。作品中,野外的玫瑰、旺盛的杂草、水塘里的野鸭、小褐兔、蝴蝶都是她的象征;她膜拜自然,觉得“这棵树似乎知道我坐在这里所想的一切事”(82),与古老的“树崇拜”如出一辙。她走路一蹦一跳,跟小兔子似的;她又像一只飞蛾,在田野上空飞来飞去……与亚历山德拉繁忙的农作比起来,麦丽更多的时间是沉浸在自己的精神世界当中,她没有将开垦荒地、播种、收获作为自己的工作,而是将她的情感融入在大自然当中,不仅喜欢在老艾佛的池塘玩耍,也喜欢在樱桃树下休息,仰望天空。这样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注定了她不同于传统女性固守的那一方寸土,她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不愿意在象征“夫权”的那根黄手棍下生活,连她的丈夫也说:“他知道她的感情一定寄托在什么地方。”(116)随着他们之间距离逐渐扩大、僵化(116),她冲破世俗的观点,敢于和艾米在一起。这样的行为连亚历山德拉也没想到这个已婚妇女会和自己的弟弟产生爱情。有一次,麦丽和艾米到老艾佛的池塘去玩耍,几只野鸭被艾米射杀,麦丽心疼地拿起其中一只,“艾米,你为什么要这么干呢?它们刚才玩得多好啊,我们把这一切都给破坏了。”(70)作为大自然的女儿,野鸭的悲剧也预示着麦丽爱情的悲剧,这样的结局也让我们看到,麦丽作为一个深受传统观念束缚的女性,敢于挣脱男性的精神羁绊,试图摆脱丈夫的奴役而与富有浪漫气息的艾米展开生死恋,虽然双双殉情于枪口之下,但是她的爱情悲剧却给予男权社会以重重一击!第三代的拓荒女性,以麦丽为代表,在一个根深蒂固的男权社会中,不仅在社会地位,自身能力方面受到限制,在情感方面也无法挣脱男权的压制和限制,但是,麦丽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传统宣战,虽然她的死亡是命中注定的,但是在花园中“静静地躺着,听任鲜血流尽而死,她的脸上却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心满意足的表情”(141),这是一个用自己的生命向传统宣战,精神女战士表现出的满足和胜利。她似一簇奔放的野玫瑰,挣扎地生长,但终究芬芳会洒向大地,从她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西部拓荒新一代女性的精神在重重涅槃中渴望获得新生的勇气和魄力。

4结束语

本文尝试用生态女性主义的视角去理解和阐释文本,以作品中三代女性与大自然关系变化的脉络为着眼点,梳理出女性在大自然中身份追寻与认同的过程。薇拉•凯瑟在这样一个以男性作家为主流的美国文坛,以其细腻的笔触和独到的视角塑造了一群与传统男性拓荒者不同的女性拓荒者的成功形象,改变了故有的人与自然互相征服的二元对立关系,宣扬了人与自然可以和谐依存、共荣共生的理念。在如今这样一个生态环境恶化,生态危机凸显的大背景之下,用女性的视角去认识自然、以女性的情感去关怀自然,让我们今天在重读《啊,拓荒者!》的时候,心里会多些许宽慰吧。

作者:汪文君 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人与自然论文:人与自然科学技术论文

1科学技术的本质决定科学技术必须以人为本

人类运用客观规律对自然界的能动改造就是我们常说的技术,人类对自然现象及其本质的规律性认识就是所谓的科学,人类不断的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也就形成了科学技术的形成与发展。所以在本质上来说,科学技术是人的能力的表现或延伸,体现着人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科学技术这样的本质,就决定了科学技术是为了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了整个人类的自由和幸福做贡献。因此,以人为本应是科学技术的价值基准。以人为本的科学技术价值基准,要求人们在进行科学技术探索和实践中,一定要高度关注人类社会问题,注重从人性和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使科学技术的发展服从于人类社会需要,要以人类自身的存在与发展决定科学技术的取舍选择和发展方向,对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实行社会控制,使科学技术正面价值尽量地放大,更好地造福于人类,而使科学技术的负效应削弱到“可容忍”的限度内,以保障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健康发展。

2社会协调发展是科学技术的价值追求

(1)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马克思曾说过:“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由于其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自然界这个生态系统,维护着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坚实基础,是人类文明大厦的基石。正因如此,我们应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避免科学技术人为的滥用、误用和恶用,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技术发展理念,严格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把握科学技术运用的伦理标准,把科学技术发展与人的发展这一崇高目标联系起来。人类既要利用、改造自然界,发展生产,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又要考虑到自然界的承受能力、调节恢复能力,考虑给予自然界什么,使自然界始终处于一个动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2)实现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科学技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源泉是人的能力、智力、体力,推动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人的需求,人类知识的不断更新和提高更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智力保障,所以说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主体是人;而人的智力、体力、能力的提高也达到了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目的,从而更好地实现人的发展。社会以一定的活动方式来满足人的社会需要而获得进步的过程综合就形成了社会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应把密切关注科学技术发展与人类社会进步的和谐统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技术发展理念,人类社会发展与科学技术发展联系起来,推动科学技术始终朝着推动社会整体进步、对人类终极关怀的方向发展。科学学创始人英国的贝尔纳指出:“科学是我们时代的产物,是指引和推动这种生活前进的思想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经济生活必要的组成部分”。科学作为一种手段,满足了我们的物质需要;科学作为一种方式,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

(3)实现人与人的协调发展。地球上有了人与自然的关系,相应的也就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利己利他的平衡、当代与后代的公正、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发展、自律互律的制约等等在内的均是人与人的关系。促进人的自由发展,造福人类,并且不能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是科学技术的最终目的。只有这样,和谐社会才能建成,并有利于后代人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技术发展理念,以人的长久和整体利益为根本目标,促进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科学技术协调发展,提高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人群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我们的子孙后代保留一片适合生存的净土,让他们地、自由地、长久地生存在这个美丽的星球上。

作者:阚方军 单位: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人与自然论文:人与自然关系研究论文

摘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问题受到了伦理学界的广泛关注。探讨和确认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内在机制,不仅能够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伦理价值提供形而上学根据,也能够为人们从实践上维护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提供持久的内在动力。

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根源

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一致,内隐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以及当代人对这种不和谐的深深忧虑。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在创造丰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制造了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即人类拼命地掠夺和奴役自然界,大自然也对人类每一次胜利都进行疯狂的报复。生态危机作为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标志正在诅咒着人类,威胁着人类的在世生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从而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解除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正在承受的生态危机苦难,成为时代的呼唤和价值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意味着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意味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人与自然和谐是一种善,甚至是一种较高的善;相反,人与自然的不和谐由于其隐喻或象征着毁灭,所以它是一种恶,甚至是一种大恶。扬善去恶是人类价值追求的目的之一,因而解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将生态从危机中拯救出来,便成为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价值指向。消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关键是确认产生这种不和谐的根本性原因,以便能够为人类找到拯救生态危机的正确道路。尽管对人与自然不和谐的原因人们有种种猜测和分析,其中也不乏精辟的见解和论道,但笔者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本源性原因,正是在人性方面人与自然发生本质的对立,才在实践行为方面造成了自然生态环境的灾难性的后果。

在人类早期观念中,人与自然之间并不存在一种价值关系意义上的紧张和分裂,无论是中国的儒教、道教和佛教,还是古希腊的哲学自然观,都以各种不同的理解或解释方式将人与自然纳入一个统一的整体之中,人之为人的人性与自然世界之为自然世界的本性在古人那里总是难解难分地纠缠在一起。中国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道法自然”、古希腊人的“小宇宙”与“大宇宙”和谐一致的主张,都表达着人与自然本质同一的看法。古人的这种人与自然一体的人性见识,导致了“万物与我齐一”和“顺应自然而生活”的价值追求,形成了与自然宇宙保持和谐一致,千万不要僭越最伟大灵魂为人类安排的这一必然秩序的行为规范。然而,古人的这种存在维度和意义维度却被现代人所遗忘,西方近生的启蒙运动彻底颠覆了古代人的有机论自然观,自然世界由此变成了一台既没有灵魂、也没有生气,由力学支配,进行机械运动的机器。自然概念的含义也由古希腊的“生长”、“涌现”、事物发生的“内在根据”,变为了现代的自然界和自然事物的总和。自然世界从一个活的有机体沦落成为死一般的物质世界,人由此也就从自然宇宙中分裂出来,成为与自然世界对立的存在。笛卡尔首开先河,将人与自然界区分为两个各自独立且平行存在的实体,他们之间互不依赖,互不决定,互不派生。物质的根本属性是广延,心灵的根本属性是思维。斯宾诺莎反对笛卡儿的二元对立说,主张在自然宇宙中只存在一个实体,那就是上帝,而心灵和物质仅仅是上帝这一实体的两个属性;两个属性之间并不发生直接联系,它们互不产生、互不限制。结果斯宾诺莎在建立实体一元论的同时,又在事实上造成了一种属性二元论。斯宾诺莎以后,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等人也力图克服机械论自然观的缺陷,消弭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但他们却走向了与古希腊哲人相反的道路,把人看作是自然价值的显现根源。如康德提出“人为自然立法”和“自然向人生成”;黑格尔则把自然世界看作是“精神”的外化,认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属于“主—奴关系”,即人是主人,自然是奴隶。经过现代形而上学的努力,人从自然宇宙中彻底脱落出来并成为与其对立的存在,人与自然从此分别归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自然存在物属于仅具有广延特征的物质世界和客体世界,人类则属于能够思维的心灵世界和主体世界,“目的王国”和“自然王国”之间从此产生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道德鸿沟。

现代人不再像古人那样,以自然宇宙为背景认识自己与自然的同一性,而是将人与自然的对立、不同作为人之为人的标志。这意味着,启蒙之后人从本质方面与自然发生了彻底的断裂,或者说从人的本质方面与自然世界划清了界限。人不再是自然世界之中的存在,而是收缩到以自身为参照系统并仅仅向自身认同的独立存在。如仅仅向自身的认识能力认同,从而认为人是理性存在物;仅仅向自己的类特征认同,从而认为人是一个社会存在物。启蒙运动将人从自然宇宙一体中独立出来,似乎解放了人类,争取了人的尊严,但事实证明,近现代人的这种自我启蒙和自我解放在给人类带来自由和享乐的同时,也对人自身和自然环境制造了灾难性后果。首先,近现代人解构了人与自然的存在同一性,从而造成了人类自我的迷失,使人类无法确认自己在宇宙中的合理位置,误把对自然界的宣战、掠夺和奴役视为人之为人的象征。其次,人不再向自然认同,而成为仅仅向自身认同的存在物,这势必导致自我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强势运行。如现代人类扭曲了生物进化的意义,把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理性,以及生物进化最为辉煌的一幕——人类的诞生,理解为人优越于自然界和强暴自然物的固有资本。人拥有理性,自在地就具有价值,自在地就是目的,所有自然存在物仅仅是服务于人之目的的工具,成为现代性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引发人类对自然的促逼和宰制,并直接造成人与自然的现实不和谐。所以,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是人与自然最根本和最深刻的分裂和对立,这种断裂直接规定了人类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并为人类占有自然和统治自然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合理而正当的理由。作为人与自然现实不和谐标志的生态危机,正是这种本质断裂的直接逻辑后果。

二人与自然的本质同一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内在根据

当我们确认了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分裂和对立的深层原因之后,隐含在这一分析中的一个逻辑推断就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即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应该是保障人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的根本性原因。也就是说,人只有在本质方面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才能确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一个与自然和谐的现实世界。尽管古人提出了人与自然在本质上同一的思想,但这仅仅是一种天才的猜测,其中还不乏泛神论糟粕,以及人屈从于自然的自卑心态。真正科学而合理地揭示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是人与自然现实和谐的基础,进而是人类社会和谐基础的是马克思。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提出了这一思想,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的分裂、对立的“权力意志”和话语霸权,遮蔽了其思想的灵光,造成现代人对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同一性产生了遗忘。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人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并以此作为历史的逻辑起点和分析社会和谐与不和谐的人性论基础。马克思对人的这一规定蕴含着深刻的意义,至今人们还很少论及其中表达的深邃思想。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包含着两种规定性:一方面他必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1](P.106);另一方面人也必然是其他自然存在物表现它的生命本质的对象,“假定一种存在物本身既不是对象,又没有对象。这样的存在物首先将是一个惟一的存在物,在它之外没有任何存在物存在,它孤零零地独自存在着。因为,只要有对象存在于我之外,只要我不是独自存在着,那么我就是和在我之外存在的对象不同的他物、另一个现实,也就是说,我是它的对象”[1](P.106)。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像所有自然生命一样,在以它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同时,又作为表现其他自然物生命本质的对象而在世生存。正如太阳是植物的对象,是植物所不可缺少的、确证它的生命的对象,同时植物也是太阳的对象,是太阳的唤醒生命力的对象一样。人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并不是以某一种或某一类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而是以所有自然存在物或整个自然界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同样,人类在作为表现它物生命本质的对象时,也不是表现某一自然物的生命本质,而是表现整个自然界的生命本质。人以自然为中介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自然也以人为中介表现它的生命本质:人与自然是互为中介、互为对象的。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人又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人是自为存在的存在物,是超越自然而然本性的存在物。人作为人的存在,不像动植物那样直接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也不是直接成为其他生命表现它自己本质的对象,而是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实现人是对象性存在物的本质;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人类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同时也把自然界的本质内化为自我意识,受到自然界的本质的规定。“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它所以只创造或设定对象,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1](P.105)这就是说,人化自然的同时也被自然化,客体被主体化的同时主体也被客体化。由于人是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主体,人被自然所设定也是通过人领悟自然并对自身设定实现的,所以人与自然互相“设定”也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自由活动。人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意味着自然界是人的自然界,人在自然世界之中;人被对象所设定,意味着人“本来就是自然界”,本来就是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即自然世界也在人之中,人在自然世界之中,自然世界在人之中,这表明人与自然界在本质方面是一体的,是内在一致的。人以自然界为对象和作为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是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不可分割的两个规定性,割裂了这两个规定性也就割裂了人的本质存在,使人成为“非存在物”。马克思在确立了人与自然本质一致这一人性论观念之后,就用这一观念来审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发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一体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了异化,在此基础上又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异化现象。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异化劳动过程中发生了人同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人同劳动本身的异化、人同自己本质的异化。这三种异化现象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为人与自然的异化。没有自然界,就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和劳动产品,劳动本身也就不能存在,人也就不能实现人之为人的本质。人与自然相异化,意味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和人的对象性本质的丧失:自然界不再是人的自然界,而变成了支配人的异己力量,“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所奴役”,即“他给予对象的生命是作为敌对的和相异的东西同他相对立”;人也不再表现自然界的本质,而成为自然界的占有者和掠夺者,“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感觉都被这一切感觉的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所代替”[1](P.85)。人与自然发生本质断裂,人类在加工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中就与自然处于严重的对抗状态。用恩格斯的话说,我们对自然界的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2](P.158)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导致人类对自然物的疯狂剥夺,这使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更为惨烈。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根本性的关系,正是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和异化才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以及社会的不公正和社会的不和谐。因为人们为了占有由人与自然关系生化出来的物品和财富,才造成了人与人的分裂和人对人的剥削与压迫。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人与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关系即人与自然界的异化关系的分析,揭示了人与人的异化关系和社会的不和谐。“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1](P.59)

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较大不公正,也是人类社会最不和谐的表现。因此扬弃异化劳动、实现人的解放必须首先消解作为社会不和谐根源的人与自然的分裂与对立,实现人与自然界的本质性的统一,在否定之否定的层面上向合乎人性的人复归。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P.81)马克思在这里表明,扬弃私有财产也就是扬弃人的自我异化,即扬弃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向合乎人是对象性的人这一合乎人性的人复归。这种复归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马克思在这里用“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和“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再次表达了人与自然一体的思想,并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融合为一个整体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内在本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依据。“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P.83)共产主义社会无疑是最和谐的社会,它不仅包括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解决,也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通过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生成的人性是人与自然现实关系的内在根据,也是社会和谐不和谐的基础。当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人类社会就处于不和谐状态之中,扬弃这种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完成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才能使人获得解放,进而产生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人的和谐。

三人与自然的两种和谐关系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人与自然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和谐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关系,另一是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关系。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关系,即在人类的自我观念中包含自然界的本质规定性,在人之为人的意义上人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这种整体性是通过人向自然生成为人而显现出来。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存在物和谐相处,人类与自然界协同发展,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营造出一个美丽、完整、稳定的现实自然环境。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是人性意义上的和谐,它存在于人的本质之中;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是现实性的和谐,它表现在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活动之中。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与外在和谐的关系是;内在和谐是外在和谐的根据,外在和谐是内在和谐的表现。人只有首先达成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才能创造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笔者前面所说的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或同一,是指人与自然的内在关系,而人与自然的和谐与不和谐则是指人与自然的外在关系。目前人们更多的是强调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的价值与意义,忽视了产生这一价值和意义的内在源泉,即人性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问题,这就使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为了确保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我们必须首先对人性与自然的关系做出形而上学的和谐建构。人与自然达成了内在一致,才能担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在行为方面与自然界和谐一致。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人是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物而在世生存的。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他必须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将其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即给自然界打上人的加工印记,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成为表现人之本质的对象。现实自然界经过人的加工改造,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界,而变成一个凝结人的智慧、表现着人之本质的自然界。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现实自然界是“人本学的自然界”,是“对象性的人”或是“人本身”,从现实自然界的状况中能够直观到人的身影。从人与自然界的这种对象性关系出发我们不难理解:人有怎样的本质必然会对象化出一个怎样的现实自然界,现实自然界的状况怎样表现和确证着人的本质怎样。人类拥有与自然和谐的本质,他必然能够对象化出一个和谐的自然界,人类在本质方面与自然发生断裂,他也必然会制造出一个残破的自然界。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生成的本质决定着他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结果。反过来也可以说,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结果也反映着人与自然的内在状况,现实自然界的真善美,意味着人性的真善美;现实自然界的假恶丑,显示着人性的假恶丑。由此我们可以肯定地指出: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关系是和谐还是不和谐,直接受制于人与自然内在关系是和谐还是不和谐,有了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才能对象化出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

对人与自然内在关系的确认,实际是人对自己“是什么”或“人是谁”这一身份的确认。人对自己在自然界身份的理解和把握具有重要意义,它内在地规定着人对自然界的价值态度和实践行为,决定着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实际结果。“人是什么?这无疑是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因为许多其他问题的解决都取决于我们对人性的看法。人生的意义和目的何在?我们应当做什么?我们可以期望达到什么目标?所有这一切,都从根本上受着我们心目中的人之‘真实’或‘真正’之本性所影响。”[3](P.4)如果我们确信人是由上帝创造的,那么上帝的目的就规定着我们应当做什么,我们不能指望自己拯救自己,只能依赖上帝的帮助和救赎;如果我们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由的并且永远逃脱不了个人选择的必然性,那么现实的态度,就是接受我们的现状,并对我们所选择的任何行为负责任。同样道理,如果我们把自己理解为自然界的主人和占有者,那么我们必然把统治和掠夺自然界当作普遍追求的价值目的;相反,如果我们将自己看作是与自然本质一体的存在物,我们必然像呵护自己的人性那样呵护自然界。人与自然达成内在一致,保护自然环境、谋求人与自然的现实的和谐一致就会成为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说,人类拥有了与自然和谐一致的人性,维护与自然的现实和谐一致便会成为人的自觉的价值追求,与自然和谐一致的人性赋予了保护自然环境之行为的价值合理性与社会正当性。所以,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担保着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有了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

人与自然论文:恩格斯人与自然关系思想漫谈论文

摘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人类面临生存困境。消除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正确认识和定位人与自然的关系。笔者指出,早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提出了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为实现“人类同自然界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人类必须摆正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必须尊重和掌握自然规律,深入地支配人们的生产行为以及预测可能引起的比较长远的社会影响;必须协调物的生产与人的生产的关系;必须认识到私有制是生态危机产生的社会根源,从而建立社会主义。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阐述对于探索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深化认识可持续发展理论具有重大意义,至今仍是我们解决生态问题的行动指南。

关键词:恩格斯;人与自然的关系;客观规律;天人合一

一、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

恩格斯作为唯物主义哲学家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它不依赖于人的精神而客观存在。自然界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前提,是人进行实践活动的客观基础,自然界先于人,先于人类社会,而“生命是整个自然界的结果”,是“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人是从动物中经过长期劳动实践进化而来,人和人类社会都是自然界自身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离开了自然界也就没有了人的存在。他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32自从地球有了人类以后,人类便成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并参与整个自然界的发展。不管今后人类还有怎样高级理性的发展,人始终是自然界中的人,必须依靠自然界生活,离开了自然界,人类将无法生存。因此他指出:“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象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2]518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自身的生产都离不开自然,保护好自然就是保护好人类自身。他批判把人类与自然界对立起来的反自然的观点,强调人与自然界的一致性,认为人类实践得愈多,便“愈会重新地不仅感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2]518。无论人类多么高贵、能干,始终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损害自然就是损害人类自己,离开自然环境人类就无法生存。

人类与动物本质区别在于人在自然界中具有主动性,能够认识和改造自然,“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2]517,而动物是单纯地适应自然。因此,“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2]517,即人能够依据自己的目的,能动地作用于自然使之为我所用。恩格斯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正是通过劳动即人类特有的实践活动形成的,通过劳动人类从动物之中提升出来,并使自然界的面貌和人类社会的面貌都发生根本的改变。人作为能动的、社会的人,能够认识自然界的本质,掌握和运用自然规律来为人类自身服务。他反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认为:“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2]384他强调人在环境面前具有主动性,人对自然环境有积极的能动作用。但是,他同时也强调指出了人类的这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以自然规律为前提,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具有受动性。人类不能过于自负,盲目地以为自己是“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而滥用人的实践能力。恩格斯针对当时已经出现的一些生态失衡现象,警告人类:“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3]159恩格斯举例说,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光了,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还有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当他们在山南坡把在山北坡得到精心保护的同一种树林砍光用尽时,并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就把本地区的高山畜牧业的根基给毁掉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可见,如果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只注重眼前的明显利益,而不考虑由此可能产生的较远的影响,那么,人们很可能会得到对自身不利的并远远大于既得利益的结果。因此,人类的行为要受到自然规律的约束,违背了自然规律会遭到自然界的惩罚。在当人类行为没有超出自然界所允许的阈值时,自然界通过自我的调节,能恢复原有的自然平衡状态;而一旦超出了大自然所能“忍受”的限度,自然界就会以“报复和惩罚”的方式来否定人的行动。

二、人类必须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合理利用科学技术

自然界本身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们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界时,必须使自己行动建立在对其客观规律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只有对自然规律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减少我们在改造自然过程中的盲目性,为我们的行动提供最的思想保障。恩格斯认为,人类需要经过长期的劳动才会稍微学会估计生产行动的比较远的自然影响。虽然人类比其他一切动物强的地方,就在于人能有意识、有目的地对自然界进行改造,通过改造自然界的物质形态来使自然界适合自己的需要,“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2]516。但由于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局限性,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对于一些更深层的结果和影响往往难于发现,以致人们每一次对自然界的胜利都遭到了自然界的报复。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一次胜利,在及时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不同的、出乎预料的结果,常常把及时个结果又取消了。”[2]517因此,人们只有学会正确地理解和利用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而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才能增强自己行为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减少行为的盲目性和负面影响,从而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要使人类社会协调、持续、健康地发展,就必须根据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从全人类共同的、长远的利益出发规划生产,发展经济。恩格斯指出:“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2]518人类“统治”自然界的本质,总是在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实现的,从而使人的有机生命与自然更好地融为一体,真正展现人类所具有的比其他一切动物强大的创造活力。因而人的主体性的发挥必须以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为前提。不尊重自然,不以自然规律为指导的人类行为必然会带来对大自然的破坏,要实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就必须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

科学技术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恩格斯充分肯定了它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他在批评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时就曾指出:“这种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界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4]329因此,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受到周围自然环境的制约,因而要尊重和服从自然规律;另一方面,人类又通过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能动地改造自然界,创造出“人工自然”,改善人类的自然生存条件。“17世纪和18世纪从事蒸汽机制造的人们也没有料到,他们所制作的工具,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能使全世界的社会状态革命化。”[4]385科学技术的使用,使“我们在的工业国家中已经降服了自然力,迫使它为人们服务;这样我们就无限地增加了生产,使得一个小孩在今天所生产的东西,比以前的一百个成年人所生产的还要多”[4]458。尽管科学技术的进步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它在改善人类生存条件、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已使它成为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力量。恩格斯说,例如“欧洲传播栽种马铃薯的人,并不知道他们也把瘰疬症和多粉的块根一起传播过来了”[3]160,“但是和工人的生活降到吃马铃薯这一事实对世界各国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所发生的影响比起来,瘰疬症算得了什么呢?1847年,爱尔兰因马铃薯受病害的缘故发生了,饿死了一百万吃马铃薯或差不多专吃马铃薯的爱尔兰人,并且有两百万人逃亡海外,和这种饥荒比起来,瘰疠症算得了什么呢?”[3]161同时他又指出,由于人类在自然界中具有主动性,“能够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因而科学技术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会随着人类认识的进步,对自然规律的把握程度的加深而逐渐减少。虽然科学技术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我们没有预料到的环境问题,加速了自然资源的消耗,造成了污染,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这种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可能正是因为我们的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对于我们的行为没有正确的预测。没有科学技术,人类不可能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振奋人心的历史阶段,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人类的希望都在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之所以敢于妄称征服自然,就因为人能够认识自然规律;而人之所以不仅未能征服自然,反而屡遭大自然的报复性惩罚,又正因为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还不够充分。从根本上讲,环境问题的解决要依靠科学技术。我们要利用科学技术进一步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增强行为的合理性,减少盲目性,防止新的污染的产生;利用新的科学技术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科学技术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重要手段。

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还必须合理解决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即“变革现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建立

社会主义制度,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

环境问题既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的过程,治理环境不但是个认识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恩格斯不仅强调人的认识的改变,同时还指出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途径是从改变现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入手。他说:“要实行这样的调节,单是依靠认识是不够的,这还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的变革,用社会化程度更高的共产主义社会来代替资本主义制度,以实现人和自然环境,人和社会环境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2]519恩格斯在这里提示了引发环境问题的社会制度背景。我们深入地思考环境问题,就会发现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技术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其更深的层次上,它是一种社会问题,是由于社会所倡导的价值取向导致的,人们只着眼于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而忽视了长期的社会影响。正如恩格斯所说:“到目前为止存在的一切生产方式,都只在于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那些只是在以后才显现出来的、由于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发生作用的进一步的结果,是被忽视的。”[2]519

恩格斯还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受社会形态制约的”[2]35,资本主义虽然造成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对自然的先进的占有,但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又导致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尖锐的对立,从而造成严重的环境危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造成环境危机的根源。他说:“在西欧现今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支配着生产和交换的一个一个的资本家所能关心的,只是他们行为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不仅如此,甚至就连这个有益效果本身——只就所制造的或交换来的商品的效用而言——也退居次要地位了;出售时要获得利润,成了动力。”[2]519-520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不断地追求高额利润,而不是满足人民的实际需要。为了实现利润的较大化、追求剩余劳动的极大化,其结果既使生命力(雇佣劳动者)遭到摧残,又使自然力(土地、资源、环境)遭到破坏。由于资本主义的这种生产方式处于无政府状态,资本家以利润为动力,这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根本对立的。他们所关心的只能是眼前的最近的直接效益,他们不可能自觉地掌握自然发展规律,更不可能考虑长远的社会效果,因此“只要获得普遍利润,他就满意了,而不再关心商品和买主以后将是怎样的,看待这些行为的自然影响也是这样。西班牙的种植场主曾在古巴焚烧山坡上的森林,以为木炭作为肥料足够最能盈利的咖啡树施用一个世纪之久,至于后来热带的倾盆大雨冲毁毫无掩护的沃土而只留下赤裸裸的岩石,这同他们又有什么相干呢?”[3]161这样,资产阶级对于自然界的资源、能源的索取是掠夺性的,资本主义在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也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恩格斯因此得出结论,要根本解决环境问题,就必须改变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即从根本上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他认为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将被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人们能自觉地掌握和运用自然规律,有计划地、合理地组织社会生产,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自觉地调节生产活动,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但是,恩格斯的这一结论鉴于当时历史的原因,是具有一定局限性的,不能作简单化的理解,以为只要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事实上,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出现过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片面地发展重工业、牺牲农业等现象,结果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可见,造成人类生存环境恶化的根源,并不是生产实践或科学技术,而是对科学技术和生产实践的发展起导向作用的传统的发展观。与其说是技术的发展及工业化、城市化不可避免地“引起了生态环境的危机”,还不如说生态环境的危机是由于只从追求利润的功利主义观点出发而采用新技术。罪魁祸首不在于科学技术本身,而是站在它后面决策和使用科技的人及其错误的自然观、发展史观。

四、结语

既然人类与自然休戚相关、生死与共,人类就应该像善待自己一样去善待自然界,任何对自然界的破坏和掠夺行为都最终会导致人类自身的毁灭,保护自然界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历史的、具体的人是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前提,离开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而谈保护自然不具备任何现实意义和可能性。中国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几十年来工业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与西方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势。中国是否误入了西方人走过的“技术治国论”而正在重蹈西方资本主义在工业化发展中走过的发展经济而最终破坏自然生态的覆辙?而几千年来,中国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上推崇“天人合一”思想,要求建立主体人顺应自然的“天人合一”的“伙伴”关系,这种以太极图为文化象征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并没有使国人从这种人与自然的伙伴关系中获得一种社会的真实进步和人类主体自身的解放,没从内封闭的自然经济中走出来,有效发展物质生产力,实现民族的经济现代化。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成就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甚至是环境问题的解决都要靠科学技术。加快科技创新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使自然界向有利于人类方向发展的手段与途径,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解的必由之路。

人与自然论文:人与自然关系和谐问题论文

摘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问题受到了伦理学界的广泛关注。探讨和确认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内在机制,不仅能够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伦理价值提供形而上学根据,也能够为人们从实践上维护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提供持久的内在动力。

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根源

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一致,内隐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以及当代人对这种不和谐的深深忧虑。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在创造丰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制造了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即人类拼命地掠夺和奴役自然界,大自然也对人类每一次胜利都进行疯狂的报复。生态危机作为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标志正在诅咒着人类,威胁着人类的在世生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从而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解除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正在承受的生态危机苦难,成为时代的呼唤和价值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意味着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意味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人与自然和谐是一种善,甚至是一种较高的善;相反,人与自然的不和谐由于其隐喻或象征着毁灭,所以它是一种恶,甚至是一种大恶。扬善去恶是人类价值追求的目的之一,因而解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将生态从危机中拯救出来,便成为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价值指向。消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关键是确认产生这种不和谐的根本性原因,以便能够为人类找到拯救生态危机的正确道路。尽管对人与自然不和谐的原因人们有种种猜测和分析,其中也不乏精辟的见解和论道,但笔者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本源性原因,正是在人性方面人与自然发生本质的对立,才在实践行为方面造成了自然生态环境的灾难性的后果。

在人类早期观念中,人与自然之间并不存在一种价值关系意义上的紧张和分裂,无论是中国的儒教、道教和佛教,还是古希腊的哲学自然观,都以各种不同的理解或解释方式将人与自然纳入一个统一的整体之中,人之为人的人性与自然世界之为自然世界的本性在古人那里总是难解难分地纠缠在一起。中国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道法自然”、古希腊人的“小宇宙”与“大宇宙”和谐一致的主张,都表达着人与自然本质同一的看法。古人的这种人与自然一体的人性见识,导致了“万物与我齐一”和“顺应自然而生活”的价值追求,形成了与自然宇宙保持和谐一致,千万不要僭越最伟大灵魂为人类安排的这一必然秩序的行为规范。然而,古人的这种存在维度和意义维度却被现代人所遗忘,西方近生的启蒙运动彻底颠覆了古代人的有机论自然观,自然世界由此变成了一台既没有灵魂、也没有生气,由力学支配,进行机械运动的机器。自然概念的含义也由古希腊的“生长”、“涌现”、事物发生的“内在根据”,变为了现代的自然界和自然事物的总和。自然世界从一个活的有机体沦落成为死一般的物质世界,人由此也就从自然宇宙中分裂出来,成为与自然世界对立的存在。笛卡尔首开先河,将人与自然界区分为两个各自独立且平行存在的实体,他们之间互不依赖,互不决定,互不派生。物质的根本属性是广延,心灵的根本属性是思维。斯宾诺莎反对笛卡儿的二元对立说,主张在自然宇宙中只存在一个实体,那就是上帝,而心灵和物质仅仅是上帝这一实体的两个属性;两个属性之间并不发生直接联系,它们互不产生、互不限制。结果斯宾诺莎在建立实体一元论的同时,又在事实上造成了一种属性二元论。斯宾诺莎以后,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等人也力图克服机械论自然观的缺陷,消弭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但他们却走向了与古希腊哲人相反的道路,把人看作是自然价值的显现根源。如康德提出“人为自然立法”和“自然向人生成”;黑格尔则把自然世界看作是“精神”的外化,认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属于“主—奴关系”,即人是主人,自然是奴隶。经过现代形而上学的努力,人从自然宇宙中彻底脱落出来并成为与其对立的存在,人与自然从此分别归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自然存在物属于仅具有广延特征的物质世界和客体世界,人类则属于能够思维的心灵世界和主体世界,“目的王国”和“自然王国”之间从此产生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道德鸿沟。

现代人不再像古人那样,以自然宇宙为背景认识自己与自然的同一性,而是将人与自然的对立、不同作为人之为人的标志。这意味着,启蒙之后人从本质方面与自然发生了彻底的断裂,或者说从人的本质方面与自然世界划清了界限。人不再是自然世界之中的存在,而是收缩到以自身为参照系统并仅仅向自身认同的独立存在。如仅仅向自身的认识能力认同,从而认为人是理性存在物;仅仅向自己的类特征认同,从而认为人是一个社会存在物。启蒙运动将人从自然宇宙一体中独立出来,似乎解放了人类,争取了人的尊严,但事实证明,近现代人的这种自我启蒙和自我解放在给人类带来自由和享乐的同时,也对人自身和自然环境制造了灾难性后果。首先,近现代人解构了人与自然的存在同一性,从而造成了人类自我的迷失,使人类无法确认自己在宇宙中的合理位置,误把对自然界的宣战、掠夺和奴役视为人之为人的象征。其次,人不再向自然认同,而成为仅仅向自身认同的存在物,这势必导致自我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强势运行。如现代人类扭曲了生物进化的意义,把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理性,以及生物进化最为辉煌的一幕——人类的诞生,理解为人优越于自然界和强暴自然物的固有资本。人拥有理性,自在地就具有价值,自在地就是目的,所有自然存在物仅仅是服务于人之目的的工具,成为现代性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引发人类对自然的促逼和宰制,并直接造成人与自然的现实不和谐。所以,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是人与自然最根本和最深刻的分裂和对立,这种断裂直接规定了人类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并为人类占有自然和统治自然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合理而正当的理由。作为人与自然现实不和谐标志的生态危机,正是这种本质断裂的直接逻辑后果。

二人与自然的本质同一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内在根据

当我们确认了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分裂和对立的深层原因之后,隐含在这一分析中的一个逻辑推断就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即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应该是保障人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的根本性原因。也就是说,人只有在本质方面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才能确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一个与自然和谐的现实世界。尽管古人提出了人与自然在本质上同一的思想,但这仅仅是一种天才的猜测,其中还不乏泛神论糟粕,以及人屈从于自然的自卑心态。真正科学而合理地揭示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是人与自然现实和谐的基础,进而是人类社会和谐基础的是马克思。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提出了这一思想,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的分裂、对立的“权力意志”和话语霸权,遮蔽了其思想的灵光,造成现代人对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同一性产生了遗忘。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人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并以此作为历史的逻辑起点和分析社会和谐与不和谐的人性论基础。马克思对人的这一规定蕴含着深刻的意义,至今人们还很少论及其中表达的深邃思想。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包含着两种规定性:一方面他必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1](P.106);另一方面人也必然是其他自然存在物表现它的生命本质的对象,“假定一种存在物本身既不是对象,又没有对象。这样的存在物首先将是一个惟一的存在物,在它之外没有任何存在物存在,它孤零零地独自存在着。因为,只要有对象存在于我之外,只要我不是独自存在着,那么我就是和在我之外存在的对象不同的他物、另一个现实,也就是说,我是它的对象”[1](P.106)。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像所有自然生命一样,在以它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同时,又作为表现其他自然物生命本质的对象而在世生存。正如太阳是植物的对象,是植物所不可缺少的、确证它的生命的对象,同时植物也是太阳的对象,是太阳的唤醒生命力的对象一样。人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并不是以某一种或某一类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而是以所有自然存在物或整个自然界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同样,人类在作为表现它物生命本质的对象时,也不是表现某一自然物的生命本质,而是表现整个自然界的生命本质。人以自然为中介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自然也以人为中介表现它的生命本质:人与自然是互为中介、互为对象的。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人又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人是自为存在的存在物,是超越自然而然本性的存在物。人作为人的存在,不像动植物那样直接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也不是直接成为其他生命表现它自己本质的对象,而是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实现人是对象性存在物的本质;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人类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同时也把自然界的本质内化为自我意识,受到自然界的本质的规定。“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它所以只创造或设定对象,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1](P.105)这就是说,人化自然的同时也被自然化,客体被主体化的同时主体也被客体化。由于人是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主体,人被自然所设定也是通过人领悟自然并对自身设定实现的,所以人与自然互相“设定”也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自由活动。人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意味着自然界是人的自然界,人在自然世界之中;人被对象所设定,意味着人“本来就是自然界”,本来就是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即自然世界也在人之中,人在自然世界之中,自然世界在人之中,这表明人与自然界在本质方面是一体的,是内在一致的。人以自然界为对象和作为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是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不可分割的两个规定性,割裂了这两个规定性也就割裂了人的本质存在,使人成为“非存在物”。马克思在确立了人与自然本质一致这一人性论观念之后,就用这一观念来审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发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一体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了异化,在此基础上又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异化现象。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异化劳动过程中发生了人同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人同劳动本身的异化、人同自己本质的异化。这三种异化现象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为人与自然的异化。没有自然界,就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和劳动产品,劳动本身也就不能存在,人也就不能实现人之为人的本质。人与自然相异化,意味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和人的对象性本质的丧失:自然界不再是人的自然界,而变成了支配人的异己力量,“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所奴役”,即“他给予对象的生命是作为敌对的和相异的东西同他相对立”;人也不再表现自然界的本质,而成为自然界的占有者和掠夺者,“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感觉都被这一切感觉的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所代替”[1](P.85)。人与自然发生本质断裂,人类在加工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中就与自然处于严重的对抗状态。用恩格斯的话说,我们对自然界的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2](P.158)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导致人类对自然物的疯狂剥夺,这使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更为惨烈。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根本性的关系,正是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和异化才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以及社会的不公正和社会的不和谐。因为人们为了占有由人与自然关系生化出来的物品和财富,才造成了人与人的分裂和人对人的剥削与压迫。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人与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关系即人与自然界的异化关系的分析,揭示了人与人的异化关系和社会的不和谐。“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1](P.59)

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较大不公正,也是人类社会最不和谐的表现。因此扬弃异化劳动、实现人的解放必须首先消解作为社会不和谐根源的人与自然的分裂与对立,实现人与自然界的本质性的统一,在否定之否定的层面上向合乎人性的人复归。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P.81)马克思在这里表明,扬弃私有财产也就是扬弃人的自我异化,即扬弃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向合乎人是对象性的人这一合乎人性的人复归。这种复归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马克思在这里用“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和“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再次表达了人与自然一体的思想,并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融合为一个整体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内在本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依据。“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P.83)共产主义社会无疑是最和谐的社会,它不仅包括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解决,也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通过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生成的人性是人与自然现实关系的内在根据,也是社会和谐不和谐的基础。当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人类社会就处于不和谐状态之中,扬弃这种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完成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才能使人获得解放,进而产生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人的和谐。

三人与自然的两种和谐关系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人与自然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和谐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关系,另一是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关系。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关系,即在人类的自我观念中包含自然界的本质规定性,在人之为人的意义上人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这种整体性是通过人向自然生成为人而显现出来。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存在物和谐相处,人类与自然界协同发展,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营造出一个美丽、完整、稳定的现实自然环境。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是人性意义上的和谐,它存在于人的本质之中;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是现实性的和谐,它表现在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活动之中。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与外在和谐的关系是;内在和谐是外在和谐的根据,外在和谐是内在和谐的表现。人只有首先达成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才能创造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笔者前面所说的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或同一,是指人与自然的内在关系,而人与自然的和谐与不和谐则是指人与自然的外在关系。目前人们更多的是强调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的价值与意义,忽视了产生这一价值和意义的内在源泉,即人性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问题,这就使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为了确保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我们必须首先对人性与自然的关系做出形而上学的和谐建构。人与自然达成了内在一致,才能担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在行为方面与自然界和谐一致。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人是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物而在世生存的。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他必须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将其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即给自然界打上人的加工印记,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成为表现人之本质的对象。现实自然界经过人的加工改造,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界,而变成一个凝结人的智慧、表现着人之本质的自然界。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现实自然界是“人本学的自然界”,是“对象性的人”或是“人本身”,从现实自然界的状况中能够直观到人的身影。从人与自然界的这种对象性关系出发我们不难理解:人有怎样的本质必然会对象化出一个怎样的现实自然界,现实自然界的状况怎样表现和确证着人的本质怎样。人类拥有与自然和谐的本质,他必然能够对象化出一个和谐的自然界,人类在本质方面与自然发生断裂,他也必然会制造出一个残破的自然界。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生成的本质决定着他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结果。反过来也可以说,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结果也反映着人与自然的内在状况,现实自然界的真善美,意味着人性的真善美;现实自然界的假恶丑,显示着人性的假恶丑。由此我们可以肯定地指出: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关系是和谐还是不和谐,直接受制于人与自然内在关系是和谐还是不和谐,有了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才能对象化出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

对人与自然内在关系的确认,实际是人对自己“是什么”或“人是谁”这一身份的确认。人对自己在自然界身份的理解和把握具有重要意义,它内在地规定着人对自然界的价值态度和实践行为,决定着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实际结果。“人是什么?这无疑是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因为许多其他问题的解决都取决于我们对人性的看法。人生的意义和目的何在?我们应当做什么?我们可以期望达到什么目标?所有这一切,都从根本上受着我们心目中的人之‘真实’或‘真正’之本性所影响。”[3](P.4)如果我们确信人是由上帝创造的,那么上帝的目的就规定着我们应当做什么,我们不能指望自己拯救自己,只能依赖上帝的帮助和救赎;如果我们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由的并且永远逃脱不了个人选择的必然性,那么现实的态度,就是接受我们的现状,并对我们所选择的任何行为负责任。同样道理,如果我们把自己理解为自然界的主人和占有者,那么我们必然把统治和掠夺自然界当作普遍追求的价值目的;相反,如果我们将自己看作是与自然本质一体的存在物,我们必然像呵护自己的人性那样呵护自然界。人与自然达成内在一致,保护自然环境、谋求人与自然的现实的和谐一致就会成为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说,人类拥有了与自然和谐一致的人性,维护与自然的现实和谐一致便会成为人的自觉的价值追求,与自然和谐一致的人性赋予了保护自然环境之行为的价值合理性与社会正当性。所以,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担保着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有了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

人与自然论文:人与自然和谐管理论文

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问题受到了伦理学界的广泛关注。探讨和确认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内在机制,不仅能够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伦理价值提供形而上学根据,也能够为人们从实践上维护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提供持久的内在动力。

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根源

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一致,内隐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以及当代人对这种不和谐的深深忧虑。资本主义工业社会在创造丰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制造了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即人类拼命地掠夺和奴役自然界,大自然也对人类每一次胜利都进行疯狂的报复。生态危机作为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标志正在诅咒着人类,威胁着人类的在世生存。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从而营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解除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正在承受的生态危机苦难,成为时代的呼唤和价值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意味着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意味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人与自然和谐是一种善,甚至是一种较高的善;相反,人与自然的不和谐由于其隐喻或象征着毁灭,所以它是一种恶,甚至是一种大恶。扬善去恶是人类价值追求的目的之一,因而解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将生态从危机中拯救出来,便成为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价值指向。消除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关键是确认产生这种不和谐的根本性原因,以便能够为人类找到拯救生态危机的正确道路。尽管对人与自然不和谐的原因人们有种种猜测和分析,其中也不乏精辟的见解和论道,但笔者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断裂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本源性原因,正是在人性方面人与自然发生本质的对立,才在实践行为方面造成了自然生态环境的灾难性的后果。

在人类早期观念中,人与自然之间并不存在一种价值关系意义上的紧张和分裂,无论是中国的儒教、道教和佛教,还是古希腊的哲学自然观,都以各种不同的理解或解释方式将人与自然纳入一个统一的整体之中,人之为人的人性与自然世界之为自然世界的本性在古人那里总是难解难分地纠缠在一起。中国儒家的“天人合一”、道家的“道法自然”、古希腊人的“小宇宙”与“大宇宙”和谐一致的主张,都表达着人与自然本质同一的看法。古人的这种人与自然一体的人性见识,导致了“万物与我齐一”和“顺应自然而生活”的价值追求,形成了与自然宇宙保持和谐一致,千万不要僭越最伟大灵魂为人类安排的这一必然秩序的行为规范。然而,古人的这种存在维度和意义维度却被现代人所遗忘,西方近生的启蒙运动彻底颠覆了古代人的有机论自然观,自然世界由此变成了一台既没有灵魂、也没有生气,由力学支配,进行机械运动的机器。自然概念的含义也由古希腊的“生长”、“涌现”、事物发生的“内在根据”,变为了现代的自然界和自然事物的总和。自然世界从一个活的有机体沦落成为死一般的物质世界,人由此也就从自然宇宙中分裂出来,成为与自然世界对立的存在。笛卡尔首开先河,将人与自然界区分为两个各自独立且平行存在的实体,他们之间互不依赖,互不决定,互不派生。物质的根本属性是广延,心灵的根本属性是思维。斯宾诺莎反对笛卡儿的二元对立说,主张在自然宇宙中只存在一个实体,那就是上帝,而心灵和物质仅仅是上帝这一实体的两个属性;两个属性之间并不发生直接联系,它们互不产生、互不限制。结果斯宾诺莎在建立实体一元论的同时,又在事实上造成了一种属性二元论。斯宾诺莎以后,莱布尼茨、康德、黑格尔等人也力图克服机械论自然观的缺陷,消弭人与自然的二元对立,但他们却走向了与古希腊哲人相反的道路,把人看作是自然价值的显现根源。如康德提出“人为自然立法”和“自然向人生成”;黑格尔则把自然世界看作是“精神”的外化,认为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属于“主—奴关系”,即人是主人,自然是奴隶。经过现代形而上学的努力,人从自然宇宙中彻底脱落出来并成为与其对立的存在,人与自然从此分别归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自然存在物属于仅具有广延特征的物质世界和客体世界,人类则属于能够思维的心灵世界和主体世界,“目的王国”和“自然王国”之间从此产生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道德鸿沟。

现代人不再像古人那样,以自然宇宙为背景认识自己与自然的同一性,而是将人与自然的对立、不同作为人之为人的标志。这意味着,启蒙之后人从本质方面与自然发生了彻底的断裂,或者说从人的本质方面与自然世界划清了界限。人不再是自然世界之中的存在,而是收缩到以自身为参照系统并仅仅向自身认同的独立存在。如仅仅向自身的认识能力认同,从而认为人是理性存在物;仅仅向自己的类特征认同,从而认为人是一个社会存在物。启蒙运动将人从自然宇宙一体中独立出来,似乎解放了人类,争取了人的尊严,但事实证明,近现代人的这种自我启蒙和自我解放在给人类带来自由和享乐的同时,也对人自身和自然环境制造了灾难性后果。首先,近现代人解构了人与自然的存在同一性,从而造成了人类自我的迷失,使人类无法确认自己在宇宙中的合理位置,误把对自然界的宣战、掠夺和奴役视为人之为人的象征。其次,人不再向自然认同,而成为仅仅向自身认同的存在物,这势必导致自我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强势运行。如现代人类扭曲了生物进化的意义,把大自然恩赐给人类的理性,以及生物进化最为辉煌的一幕——人类的诞生,理解为人优越于自然界和**自然物的固有资本。人拥有理性,自在地就具有价值,自在地就是目的,所有自然存在物仅仅是服务于人之目的的工具,成为现代性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不可避免地引发人类对自然的促逼和宰制,并直接造**与自然的现实不和谐。所以,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是人与自然最根本和最深刻的分裂和对立,这种断裂直接规定了人类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并为人类占有自然和统治自然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合理而正当的理由。作为人与自然现实不和谐标志的生态危机,正是这种本质断裂的直接逻辑后果。

二人与自然的本质同一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内在根据

当我们确认了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是人与自然分裂和对立的深层原因之后,隐含在这一分析中的一个逻辑推断就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即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应该是保障人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与自然保持和谐一致的根本性原因。也就是说,人只有在本质方面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才能确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创造出一个与自然和谐的现实世界。尽管古人提出了人与自然在本质上同一的思想,但这仅仅是一种天才的猜测,其中还不乏泛神论糟粕,以及人屈从于自然的自卑心态。真正科学而合理地揭示人与自然的内在一致是人与自然现实和谐的基础,进而是人类社会和谐基础的是马克思。马克思早在1844年就提出了这一思想,但由于资本主义社会人与自然的分裂、对立的“权力意志”和话语霸权,遮蔽了其思想的灵光,造成现代人对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的同一性产生了遗忘。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人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并以此作为历史的逻辑起点和分析社会和谐与不和谐的人性论基础。马克思对人的这一规定蕴含着深刻的意义,至今人们还很少论及其中表达的深邃思想。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包含着两种规定性:一方面他必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1](P.106);另一方面人也必然是其他自然存在物表现它的生命本质的对象,“假定一种存在物本身既不是对象,又没有对象。这样的存在物首先将是一个惟一的存在物,在它之外没有任何存在物存在,它孤零零地独自存在着。因为,只要有对象存在于我之外,只要我不是独自存在着,那么我就是和在我之外存在的对象不同的他物、另一个现实,也就是说,我是它的对象”[1](P.106)。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像所有自然生命一样,在以它物为对象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同时,又作为表现其他自然物生命本质的对象而在世生存。正如太阳是植物的对象,是植物所不可缺少的、确证它的生命的对象,同时植物也是太阳的对象,是太阳的唤醒生命力的对象一样。人类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并不是以某一种或某一类自然存在物为对象,而是以所有自然存在物或整个自然界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同样,人类在作为表现它物生命本质的对象时,也不是表现某一自然物的生命本质,而是表现整个自然界的生命本质。人以自然为中介表现自己的生命本质,自然也以人为中介表现它的生命本质:人与自然是互为中介、互为对象的。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人又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人是自为存在的存在物,是超越自然而然本性的存在物。人作为人的存在,不像动植物那样直接以其他自然存在物作为表现自己生命本质的对象,也不是直接成为其他生命表现它自己本质的对象,而是以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实现人是对象性存在物的本质;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存在方式。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人类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同时也把自然界的本质内化为自我意识,受到自然界的本质的规定。“对象性的存在物进行对象性活动,如果它的本质规定中不包含对象性的东西,它就不进行对象性活动。它所以只创造或设定对象,因为它是被对象设定的,因为它本来就是自然界。”[1](P.105)这就是说,人化自然的同时也被自然化,客体被主体化的同时主体也被客体化。由于人是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的主体,人被自然所设定也是通过人领悟自然并对自身设定实现的,所以人与自然互相“设定”也是人的一种有意识的自由活动。人将自己的本质对象化,意味着自然界是人的自然界,人在自然世界之中;人被对象所设定,意味着人“本来就是自然界”,本来就是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即自然世界也在人之中,人在自然世界之中,自然世界在人之中,这表明人与自然界在本质方面是一体的,是内在一致的。人以自然界为对象和作为表现自然界本质的对象,是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不可分割的两个规定性,割裂了这两个规定性也就割裂了人的本质存在,使人成为“非存在物”。

马克思在确立了人与自然本质一致这一人性论观念之后,就用这一观念来审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从而发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这种一体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生了异化,在此基础上又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异化现象。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异化劳动过程中发生了人同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人同劳动本身的异化、人同自己本质的异化。这三种异化现象某种意义上可以归结为人与自然的异化。没有自然界,就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和劳动产品,劳动本身也就不能存在,人也就不能实现人之为人的本质。人与自然相异化,意味着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和人的对象性本质的丧失:自然界不再是人的自然界,而变成了支配人的异己力量,“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所奴役”,即“他给予对象的生命是作为敌对的和相异的东西同他相对立”;人也不再表现自然界的本质,而成为自然界的占有者和掠夺者,“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感觉都被这一切感觉的单纯异化即拥有的感觉所代替”[1](P.85)。人与自然发生本质断裂,人类在加工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中就与自然处于严重的对抗状态。用恩格斯的话说,我们对自然界的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2](P.158)人与自然的严重对抗导致人类对自然物的疯狂剥夺,这使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更为惨烈。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根本性的关系,正是由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和异化才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以及社会的不公正和社会的不和谐。因为人们为了占有由人与自然关系生化出来的物品和财富,才造成了人与人的分裂和人对人的剥削与压迫。马克思正是通过对人与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关系即人与自然界的异化关系的分析,揭示了人与人的异化关系和社会的不和谐。“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1](P.59)

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和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较大不公正,也是人类社会最不和谐的表现。因此扬弃异化劳动、实现人的解放必须首先消解作为社会不和谐根源的人与自然的分裂与对立,实现人与自然界的本质性的统一,在否定之否定的层面上向合乎人性的人复归。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的,自觉的和在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范围内生成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P.81)马克思在这里表明,扬弃私有财产也就是扬弃人的自我异化,即扬弃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向合乎人是对象性的人这一合乎人性的人复归。这种复归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马克思在这里用“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和“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再次表达了人与自然一体的思想,并认为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融合为一个整体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内在本质,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依据。“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P.83)共产主义社会无疑是最和谐的社会,它不仅包括人与人之间矛盾的解决,也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通过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生成的人性是人与自然现实关系的内在根据,也是社会和谐不和谐的基础。当人与自然在本质方面发生断裂,人类社会就处于不和谐状态之中,扬弃这种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完**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才能使人获得解放,进而产生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人与人的和谐。

三人与自然的两种和谐关系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人与自然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和谐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关系,另一是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关系。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界的本质统一关系,即在人类的自我观念中包含自然界的本质规定性,在人之为人的意义上人与自然融合为一个整体。这种整体性是通过人向自然生成为人而显现出来。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关系是指人与自然存在物和谐相处,人类与自然界协同发展,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营造出一个美丽、完整、稳定的现实自然环境。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是人性意义上的和谐,它存在于人的本质之中;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是现实性的和谐,它表现在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活动之中。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与外在和谐的关系是;内在和谐是外在和谐的根据,外在和谐是内在和谐的表现。人只有首先达成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才能创造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笔者前面所说的人与自然的本质断裂或同一,是指人与自然的内在关系,而人与自然的和谐与不和谐则是指人与自然的外在关系。目前人们更多的是强调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的价值与意义,忽视了产生这一价值和意义的内在源泉,即人性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问题,这就使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所以,为了确保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和谐关系,我们必须首先对人性与自然的关系做出形而上学的和谐建构。人与自然达成了内在一致,才能担保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在行为方面与自然界和谐一致。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人是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物而在世生存的。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他必须通过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将其本质对象化给自然界,即给自然界打上人的加工印记,使自然界成为人的作品和人的现实,成为表现人之本质的对象。现实自然界经过人的加工改造,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自然界,而变成一个凝结人的智慧、表现着人之本质的自然界。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现实自然界是“人本学的自然界”,是“对象性的人”或是“人本身”,从现实自然界的状况中能够直观到人的身影。从人与自然界的这种对象性关系出发我们不难理解:人有怎样的本质必然会对象化出一个怎样的现实自然界,现实自然界的状况怎样表现和确证着人的本质怎样。人类拥有与自然和谐的本质,他必然能够对象化出一个和谐的自然界,人类在本质方面与自然发生断裂,他也必然会制造出一个残破的自然界。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生成的本质决定着他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结果。反过来也可以说,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现实结果也反映着人与自然的内在状况,现实自然界的真善美,意味着人性的真善美;现实自然界的假恶丑,显示着人性的假恶丑。由此我们可以肯定地指出:人与自然界的外在关系是和谐还是不和谐,直接受制于人与自然内在关系是和谐还是不和谐,有了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才能对象化出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

对人与自然内在关系的确认,实际是人对自己“是什么”或“人是谁”这一身份的确认。人对自己在自然界身份的理解和把握具有重要意义,它内在地规定着人对自然界的价值态度和实践行为,决定着人类加工改造自然界的实际结果。“人是什么?这无疑是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因为许多其他问题的解决都取决于我们对人性的看法。人生的意义和目的何在?我们应当做什么?我们可以期望达到什么目标?所有这一切,都从根本上受着我们心目中的人之‘真实’或‘真正’之本性所影响。”[3](P.4)如果我们确信人是由上帝创造的,那么上帝的目的就规定着我们应当做什么,我们不能指望自己拯救自己,只能依赖上帝的帮助和救赎;如果我们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由的并且永远逃脱不了个人选择的必然性,那么现实的态度,就是接受我们的现状,并对我们所选择的任何行为负责任。同样道理,如果我们把自己理解为自然界的主人和占有者,那么我们必然把统治和掠夺自然界当作普遍追求的价值目的;相反,如果我们将自己看作是与自然本质一体的存在物,我们必然像呵护自己的人性那样呵护自然界。人与自然达成内在一致,保护自然环境、谋求人与自然的现实的和谐一致就会成为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说,人类拥有了与自然和谐一致的人性,维护与自然的现实和谐一致便会成为人的自觉的价值追求,与自然和谐一致的人性赋予了保护自然环境之行为的价值合理性与社会正当性。所以,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担保着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有了人与自然的内在和谐一致,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外在和谐一致。

人与自然论文: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意义

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而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种和谐的发展便便科学的发展,科学的发展观.

因为首先和谐是指系统中各要素、各部分之间配合得匀称和得当。一个生态系统,尤论是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都是复杂的牛物群落与所处的环境(包括水、大气、土、岩石等)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对稳定又有自组织功能的一个系统,水是其中最活跃、最重要的控制性要素。在润泽万物的同时,水又以其自身的丰枯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生态系统所有生命要素因水而生,依水而存,对水的量变和质变十分敏感。兴水利、除水害,人类社会在与水的相依相伴中,在与水的抗争中,得到了繁衍和发展。在治水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已经成为人类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所谓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指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框架下,处理好人类活动与水利水害的关系,合理地趋利避害,正确对待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降低水污染等人为灾害,在将水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程度降低到可以承受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干扰,减少人对水的侵害;处理好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其他用水的关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能够保持水体基本功能、水资源可以持续利用的状态,使水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能够为整个自然界造福。

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反映出价值取向的变化。由“以人为中心”和人控制自然、统治自然的价值理念,转变为以人为本、、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在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体现了思维方式的变化。由孤立的、单目标的思维模式,转变为系统的、的、辩证的思维模式,由以往的经济增长为目标,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统筹考虑各种利弊得失,在改造自然满足人类需要的同时,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兼顾自然界的和谐与稳定。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涉及治水的方方面面,从思路、对策、措施,到规划、设计、管理,都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创新。

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阶段的必由之路,是人类总结经验教训后的必然选择

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漫长历史中,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人类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较小,人与自然保持着相对和谐的状态。在哲学上,强调“天道”和“人道”、“自然”和“人为”的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观点。庄子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天本来合一;孔子提倡“天命论”,把“天命”奉为万物的主宰,要人们“尊天命”“畏天命”;老子主张 “自然无为”,认为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是无能为力的。这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的观点,造成了中国古代一种人与自然亲近和谐的关系。在对待洪水方面,“择丘陵而处之”“顺水所向,迁城邑以避之”进行避洪,“疏九河”进行分洪,在大河两旁留出足够空间使水“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进行行蓄洪,这些都足这种思想的反映。在水土资源开发上,先秦时期,强调“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不树者无椁”,对于保护植被、植树育林等起到很好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的急剧增加,人类经验和知识的积累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人类改造自然、影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人定胜天”“人是自然界的主宰”的思想日益增强,把自然界逐步看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肆无忌惮地掠夺式开发利用,同时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无底的垃圾箱,毫无顾忌地向其中排放废水、废渣、废气。近几十年来,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建起一个又—个蓄引提工程,可以让黄河断流,让海河干涸,把地下含水层疏干,利用每一滴水;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人江河湖泊。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指出,人类可以通过改变自然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但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人类统治自然界决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

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人人心的今天,面对我国水资源领域存在的种种问题,由“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转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成为治水实践的必然选择。当然,这种选择不是遥远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的发展和升华,是基于对治水规律更深的理解和把握,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在治水中把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紧密结合起来,走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路子

日月运转不止,江河奔流不息,大自然有其自身运行的规律;人类取水、用水、排水,水进入了人类社会,治水活动又需要遵循社会规律。只有在治水实践中不断发现规律、认识规律,并遵循规律、利用规律,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的框架下,统筹考虑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对策

流域是水资源的载体,任何河流、湖泊等水体都与其所在的流域休戚相关。健康的河流、湖泊必须有健康的流域生态系统作为基础和支撑。治水实践不能就水论水,要从整个流域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的框架下,考虑水资源问题的解决。

流域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既包括湖泊、河流、湿地等水生态系统,也包括森林、草地、农田等陆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主要是指对流域内的水、土地、湿地、植被等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限制或消除引起生态系统退化的各种干扰,实现水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流域内植被、湿地等保护和修复,对于缓解洪涝、干旱灾害,减轻土壤流失和水污染问题将发挥一定作用。从水文学的角度看,森林植被及其下面的土壤,就像海绵一样,当降雨发生时,可以吸纳一定数量的雨水(洪水),然后逐渐释放出来,流人河流或渗入地下含水层。如果森林植被遭到破坏,土壤涵养水源的能力减弱,雨水汇人河流的速度加快,对于我国降雨在时间上分布极不均匀的现实而言,这无疑加重了汛期洪水和非汛期干旱缺水的程度。另外,植被的退化,也将使土壤受到雨水侵蚀的程度加重,增加了江河湖库的淤积,加重了洪灾,也对水资源开发利用造成不利影响。湿地具有类似的作用,在雨季涵养洪水,在旱季可以逐步利用。有研究表明,流域每增加1%的湿地面积,河流的洪峰就会减少近4%。同时,植被、沼泽和其他形式的湿地,可以自然地过滤水流中的污染物和过量养料,阻滞沉淀物,提高水体的抗污染能力。

近几年,在植被恢复中,强调利用自然规律,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结合局部的人工措施,许多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践表明,一些退化土地封育三五年后,植被的覆盖度可大于0.6。对于大规模的退耕还林 (草)、封山禁牧、退牧还草等生态修复工程,虽然可以从大的区域范本文来源:文秘站 //围内考虑其经济效益问题,但是必须从长计议,解决好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人民 生活水平提高等问题,建立良性发展机制。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坡改梯、小水窖、集雨水柜等措施,建设一定数量的高标准农田,解决农民吃粮和发展问题;通过发展人工草地灌溉的“牧

区水利”,解决休牧、禁牧后的牧业发展问题;通过发展小水电代燃料、太阳能、沼气、薪炭林,解决农村能源问题,使大面积植被恢复可以持续进行下去。

’98水以后,在长江中下游等地区进行了大面积的退田还水(江、湖),保护湿地和水域,使入水争地问题的解决有了良好开端。但是,我国毕竟是人口大国,土地资源宝贵,需要做好水体、湿地利用的文章,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利用好水体、湿地,需要统筹考虑水土资源利用,核心是利用好水,如种植水生经济作物、水产养殖、发展旅游农、业和湿地牛态旅游等,形成洪水经济和湿地产业,使人与水找到新的平衡。

近几年来,我国加强了涵养水源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超采区进行回灌、补给利保护,对生态脆弱区的牛态系统调水进行修复,对干旱湿地进行补水等,这些有益的尝试和实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洪涝灾害不可避免,洪灾损失可以减轻,建立人水共存的洪水管理模式

我国江河下游约有100万km2的冲积平原,是江河洪水泛滥、泥沙淤积的产物,也是我国受洪水威胁较大的地区。由于土地肥沃、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许多地区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已经成为我国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我国业已形成的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不可能、也没有办法作大的调整和变化。洪水泛滥、河流改道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是当今社会所无法承受和容忍的。因此,那种让河流不加约束、任意流淌、回归自然状态的思路是不现实的,也绝不是人与自然和谐的表现。

洪水足不可能根治的,即使防御洪水的标准达到了规划设定的标准,仍有发生超标准洪水的可能性,况且我国江河的防洪标准还很低。因此,必须抓紧水土保持、水库、堤防、蓄滞洪区、调度体系等防洪安全体系建设,将防洪安全标准提高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程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在易被洪水侵害的地区,要建立有利于减轻洪灾损失的生活模式、经济模式和水土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在与洪水的抗争中,学会人与水共享空间,减轻洪灾损失。此外,研究洪水规律和特性,利用洪水的冲刷和造床功能来减少淤积,治理河流,如黄河的调水调沙试验;加强水库汛限水位的研究,提高雨洪资源化利用程度等,都是利用洪水、变害为利的探索。

3.干旱问题不可根治,缺水问题可以缓解,建立合理协调的用水模式

干旱是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由于可更新利用水资源的有限性和丰枯变化,十旱问题不可避免,也不可能根除。在我国干旱、半干旱等生态系统卜分脆弱的地区以及半湿润地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充分考虑流域内生态系统的用水需求,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牛态和环境的用水需求,维系基本的生态系统平衡。

要缓解干旱导致的缺水问题,必须采取综合对策,需要从人、经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来构建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体系,从开源、节流、保护的齐抓共管来构建水资源的供需平衡体系,从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互配合来构建降低旱灾损失的保障体系。我国年用水量已经占到全国年可更新水资源量的 20%左右,但是流域间很不平衡,许多地方还存在开发利用的潜力。适当建设雨水集蓄工程、调水工程,可以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压力和水资源区域不平衡的问题。同时,扩大对非传统水源,如洪水、污水、劣质水、海水等的开发利用规模和范围,将是一条有效的途径。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利用效益,建立适应当地水资源条件的用水模式,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缓解缺水问题的根本举措。此外,必须进行一系列必要的防旱非工程措施建设,通过制订和实施防旱规划、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旱情监控、信息研究与旱情预报、旱灾救助、公众教育等措施,提高整个社会抵御干旱的能力。

4.水污染问题是人类发展过程中

对水体的侵害,应该也能够得到解决如果说洪水、干旱还有部分天灾的因素,水污染则纯粹是人祸。水体的严重污染不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给国民经济造成严重损失,也影响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同,我国在低发展阶段和较短的时期内遭遇了严重的水污染问题。美国和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着手进行污染防治时,人均 gdp要高出我国现在水平的10多倍,我国面临着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和

对环境质量要求提高的双重压力。

控制和治理水污染,恢复业已受到污染的水体,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做出长期、艰苦努力。首先,要控制污染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要明确责任,严格执法,改变目前“以交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来换取“合法”排污权的做法,杜绝行政管理机关的不作为和排污企业的不作为。二是增加水体的环境承载能力。通过科学合理地进行河湖疏浚,减轻内源污染;加强水库、闸坝的科学调度,保持水体的适当流动,达到流水不腐的目的,增加水体的自净能力;探索大面积修复污染水体的技术可行性。三是加大对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一把化肥催绿一片庄稼,一瓶农药保障粮棉丰收。但是,过量化肥、农药的使用,导致了土壤酸化、板结,地力下降,有益生物大量死亡,造成水体严重污染。要大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积极推行绿色农业,推行绿色的耕种方式。

5.辩证地看待人类治水活动的利与弊,树立、长远、辩证的观念

治水活动的出发点无疑是为人类造福,但相对于不同的参照系、不同的目标、不同的时间,对人类治水活动利弊得失的评判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随着认识水平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追求目标的变化,对治水活动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目前,对 水利工程的要求已经提高到不仅要对人类有利,而且要对生态有利,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近几年,我国在堤防建设中,进行了生态保护、环境美化等方面的实践,如避免使用不透水材料对河道护砌、重视河流与岸上的联系、尊重河流的多样性等等,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国外,一些激进的环保主义者,要求拆除大坝、让河流回归自然的做法,又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当然是不可取的。

治水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关键是遵循自然规律,尊重和慎重处理人与整个流域的关系。对于水资源问题,从流域整体可持续发展的层

面上,从陆地、水系、生物圈共同组成的复杂动态系统和谐发展上,思考问题,探索问题,解决问题。应该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利益应该也必

须得到必要的保护和满足,但是,从长远看,保护了整个自然界、保护了生态系统,归根到底还是保护了人类自身。

编辑本段人与自然关系究竟如何定位

文/张耀海

在大力倡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对传统的人与自然关系重新进行深的思考。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命题。我们以往接受的人与自然关系的观念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论断——人定胜天。人对生产力的共识——战胜自然、改造自然,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就是一个证明。但是,人类的社会实践告诉我们,这样的共识并不是我们人类的理念。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以往人与自然关系及其主导下的思维和行为重新作一审视。那么,人与自然关系究竟如何定位,我们应从人类和各国的历史和实践中得到启示。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核心命题,应是二元论,而不是一元论。在倡导科学发展观的今天,人们普遍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就能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但历史告诉我们,现实与我们的认识并不一致。因为坚持以人为本的一元论是人类以主人自居的主人论,其结果就是把自然当作奴役的对象,把自然看作无生命状态的客观实体。以人为本一元论的先进性是相对于以物为本而提出的的命题,但是,并不是说以人为本的一元论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好证明。以自然为本,并不是说人类就是面对自然无所作为,而是顺应自然规律(也就是客观规律)利用自然规律而有所作为。因为客观规律是改变不了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提倡并遵从以为人本和以自然为本的二元论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者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前提必须是坚持以自然为本。否则,其结果就是自然对人类社会无穷无尽的无情报复,一直到毁灭人类自身为止。

二、人类与自然关系的本质命题,是伙伴是朋友,而不是主人或仆人。以主人自居,仆人自居,还是以伙伴相处,朋友相处,是确立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又一个基本课题。人类自有文明以来,我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始终停留在不是主人就是仆人这样的一个层面,始终没有超出这个层面。主人就是人类自身独立于自然界之外,把人类自身与自然界割裂开来,以统治者自居,而忘记了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亲,人类是自然界的婴儿。仆人就是人类在自然界面前无所作为,面对自然的侵害逆来顺受。从世界文明史来看,这个层面已远远不能适应时展的需要。我们必须超越这个层面,从思维上进行理性的探讨与前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必须抛弃旧的观念,注入时展新的要素,扩充新的内容。那么究竟该如何做呢?人类走过的足迹告诉我们。我们与自然的关系既不是“自然界是主人,我们是仆人”的关系,又不是“我们是主人,自然界是仆人”的关系,而是共同前进的伙伴关系,是共同发展的朋友关系。这就要求我们放下主人的傲态,放下仆人的卑态,平等地与自然对话,理性地与自然握手,与自然共同发展,共同前进。只有这样,自然界才会越来越美好,人类的前景才会越来越来光明。

三、人类与自然关系的现实命题,是共生、共赢、共荣,而不是征服、改造、索取。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既然是伙伴关系,朋友关系,那么要求人类在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必须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前提,克服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思想,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并进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人类的思维视点,不能关注在征服上、改造上、索取上而是放在共生、共赢、共荣上;就是要求人类去爱护自然、保护自然,对自然抱有一种敬畏的心情,努力为失去平衡支点的自然界做些“亡羊补牢”式的修补或调整;就是要求人类适应顺应自然,利用自然自身固有的运动规律,更好地创造美好的生活;就是要求人类克服急功近利、自私自利思想,摒弃短视眼光,着眼现在,放眼未来,倡导并树立一种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是人类较大美德的观念。

人与自然论文:深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这两个体现新的发展观的重要历史文件,不仅是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和体制保障,也对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和环境资源法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时代赋予环境资源法的历史使命

自及时次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也尝到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能源危机的苦果,而酿成这种苦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没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干了许多违背自然生态规律的蠢事。我国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时期”和“十年动乱时期”,盲目推行毁林毁草开荒、围湖围海造田和打虎灭雀等征服大自然的运动,在“人定胜天”、“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唯意志论的支配下,搞什么“开荒开到山顶,种田种到湖底”和“大炼钢铁”,结果造成了植被覆盖率降低、水土流失严重、生物多样性锐减、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等一系列严重后果。近几十年来,尽管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措施,退田还林还草,治沙治水治山,但由于欠账过多、积重难返、治理污染艰难和恢复生态缓慢,至今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恶化的趋势。实践和教训使人们认识到,谁违背大自然的规律谁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自然生态失衡即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的根本原因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只有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的、不断发展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互为前提和影响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主要内容和理想目标。马克思把“人类历史的及时个前提”确定为“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和“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1]人与自然的作用“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2]马克思在《一八八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揭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与自然关系总和的统一,“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 [3]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把“人类整个进步”及“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变更”,即他心目中所追求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主要内容,理解为“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 [4] 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及人与人的和谐这两个方面。

目前,国际社会已经普遍认识到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性和和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必要性。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于1987年4月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一著名报告,同年秋天由联合国第42届大会审议并接受。该报告提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5]同志在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最早源于环境保护,现在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6]可持续发展是以人为中心、以环境为基础的发展,实质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观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人与环境系统维持最和谐的关系,认为只有当人与人、人与环境和谐共处时,可持续发展才能变成现实。《我们共同的未来》在其第二章“走向可持续发展”的结论中指出:“从广义上来说,可持续发展战略旨在促进人类之间以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7]

李瑞环同志认为:“一部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史。……在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必须调整发展的模式,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8]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提出:“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改善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9]他在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中国环境保护的领导者和见证人,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曲格平,在香港城市大学发表演讲时将当代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称为绿色革命,强调这种绿色变革“是一种从物质生产方式到政治、法律及社会文化观念的整体转变,是一种‘大转变’,需要采取涉及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各个方面的‘大战略’”:“从政治、法律和道德上看,要把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然的生态系统的爱护纳入到政治、法律和道德体系中,把生命和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与‘人’一样公正、公平对待的‘主体’,同自然平等相处,崇尚简朴的生活和有节制的物质消费,人类的需求不能超越地球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10]2002年8月,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报告强调,中国将以人为本,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发展经济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科技和体制创新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和竞争力,推进经济、社会与人口

、资源、环境的持续发展。2003年10月,同志在三中全会上的讲话强调,要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和谐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发展。这是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共同任务。

目前,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已经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已经成为建设小康生活和重要目标;各有关行业都在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努力,各有关学科正在努力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理论指导。环境资源法是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法律保障,应该在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环境资源法学工作者应该为调整人与自然关系这一伟大实践进行理论创新。因此,正确处理和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和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伟大时代和实践对环境资源法提出的要求。

二、环境资源法的性质和特点,决定它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正确处理和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环境资源法十分有效。环境资源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是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志,也是环境资源法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和公益性的基础。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又调整和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反映包括环境资源法在内的法的共性,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环境资源法的特性。从具体的环境资源法律关系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往往交织在一起,互为因果关系、目的与手段关系;从总体上看,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环境资源法这一独立的法律部门产生的基本原因、发展的决定因素、长期存在的根本目的,是环境资源法的主导方面、本质方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是为了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需要,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途径和手段。

所谓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是指作为主体的环境资源法律影响、改变、协调(包括建立、产生、确认、赋与、作用、控制、改进、改善、消灭等)特定对象(包括人、人的行为、状态、关系、事项、工作和秩序等)的活动。在这里,主体是环境资源法。环境资源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包括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所发生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所谓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环境资源法通过其制定和实施,影响、改变、协调(包括建立、产生、确认、赋与、作用、控制、改进、改善、消灭等)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资源法律调整是从法的运作方面描述法的实现、法在生活中如何起作用的一个范畴。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原因或理由是因为环境资源法律是人们的环境行为的行为规则。行为科学认为,行为是指人在环境的作用下有目的的活动,是人和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和表现。法律中的人是由人的一系列行为构成的,人等于他自己的一连串行为。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11]行为是法律世界中最经常、最普遍、最常见的东西,是贯穿法律运行过程的一个具活跃性、能动性的驱动器和关键因素;法之产生、存在的初始动因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化;行为是法律控制的直接对象,是法实现其价值功能的立足点;行为是法的根本内容──权利的载体。法律规范作为人的行为规范或行为规则,其主要功能和作用是规范人的行为,即法律规范规定人应该如何行动,包括禁止什么行为、限制什么行为和鼓励什么行为。所谓人的环境行为(环境资源行为的简称),是指作用或影响环境资源的各种人的行为或活动的简称,主要指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的各种活动或行为。显然,环境资源法律中的人的法律行为都与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和结果(包括人与人关系的变化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发生联系。人们的行为既可以作用于人也可以作用于物(包括自然、环境、资源,下同);作用于人的行为可以影响(包括形成、维持和改变等,下同)人与人的关系,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除了直接影响人与人的关系外,还可能间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作用于物的行为可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直接作用于物的行为除了直接影响人与物的关系外,还可能间接影响人与人的关系。在制定、改进并实施环境资源法的前后,人与自然的关系及与此相关的人与人的关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因而通过制定、改进并实施环境资源法既能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能调整与此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基于法律的作用和功能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可以为人调整的关系这一基本性质。环境资源法律之所以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是由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性决定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演变是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主要动力,人与自然关系发展演变到一定程度,无论当时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是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都会要求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的调整范围是与日俱进的、也是可变的,在某个时期的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不愿意或不能够调整的关系或对象,在另一个时期可能成为伦理道德或政策法律愿意或能够调整的关系或对象。随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危机的恶化,环境保护事业的发达,以及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发展,当今所有的环境资源法律或法规,都毫无例外地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一部良好的环境资源法律就是一张人与自然关系的关系网,就是一幅反映、描绘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关系的蓝图。另外,法律具有调整、保护、教育、指引和评价功能,法律调整人与人的关系或人与自然的关系是指法的作用或功能。随着法律的发展和演变,法律的目的、任务、作用和功能正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法律具有越来越广泛的任务、作用和功能。环境资源法的作用和功能之一,就是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就是协调或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资源法学与整个环境科学一样,都认为人可以协调或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或调整的方式、途径或工具、手段可以多种多样,而法律只是其中一种重要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资源法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又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还因为在环境资源工作或环境保护活动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环境的关系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有你无我的关系,而是一种共存、互容、密不可分的关系,即凡是对环境有影响的人为活动都可能同时产生这两种关系。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做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12] 恩格斯在批判那种“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在决定人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主义历史观时指出:“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13]“随着对自然规律的知识的迅速增加,人对自然界施加反作用的手段也增加了”。[14] 马克思主义认为,不断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人类社会的进步、生产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社会地控制自然力以便经济地加以利用,用人力兴建大规模的工程以便占有或驯服自然力,──这种必要性在产业史上起着最有决定性的作用”。[15]人类可以通过各种工具和方法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法律手段、行政

手段、经济手段、科学技术手段和宣传教育手段等。当代人类社会对人与自然关系调整(包括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的主要任务,是将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关系(主要表现为人类随意污染、破坏、浪费、掠夺自然环境资源)调整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主要表现为尊重、热爱、保护、改善、合理利用、可持续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资源)。环境资源法学主要研究通过法律手段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即法律调整机制。

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机制,是指由环境资源法律调整主体、调整对象、调整行为(包括调整方法和调整过程)结合起来的整个系统的内部结构、内在联系和运作方式的统一,主要指环境资源法律对其调整对象实施影响、实现其调整功能的运作机理和运作方式。环境资源法律调整机制包括环境资源法律调整方法、调整对象、调整要素和调整过程等内容。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方法是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调整机制是各种调整方法的集合或整合,是对各种调整方法运作的动态反映、系统控制。

随着当代环境资源法学的兴起,环境资源法正在形成其富有特色的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简称环境资源法的调整机制)。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可以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狭义上仅指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所特有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即生态化调整机制。广义上是指环境资源法律部门所采用的各种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包括其他法律或法律部门所采用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以及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所特有的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

环境资源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人与自然关系以及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各种法律渊源的总和。环境资源法律部门包括环境资源专门法或专门法律规范,以及与调整人与自然关系有关的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简称环境资源法专门法)是环境资源法这一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主体部分。环境资源专门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是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专门机制、主要机制、核心机制。与环境资源专门法相比较而言,其他法律或法律部门则处于次要地位,他们有关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规范数量较少、较分散、较单一。研究阐明并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法的特有的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即生态化调整方法和调整机制,是环境资源法学理论研究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生态化”是原苏联学者创用的一个词,原意是将生态学原则渗透到人类的全部活动范围之中,用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观点去思考问题,根据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具体情况,地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

环境资源法调整机制特别是生态化调整机制,是区别于传统法律调整机制的、具有特色的、环境资源法所特有的调整机制。它是对传统法律目的、法律价值、法律调整方法、法律关系、法律主体、法律客体、法律原则和法律责任的绿化或生态化。它以环境正义、环境公平、环境民主、环境效益、环境安全和生态秩序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以明确主体人和客体自然之间的法定关系、赋予人和非人物种的特定法律地位为特色途径,主要采用环境治理(environmental governance)方式(强调政府行政组织、营利性企业组织和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之间的合作、协调和结合,提倡环境民主和公众参与),达到保护人和保护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环境资源和可持发展经济、社会,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共处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目的。生态化调整机制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根据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而由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新创立的调整方法和机制;二是根据人与自然关系的特点以及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需要,而由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将其他法律部门的传统调整方法和机制予以绿化或生态化(指用生态观点、环境观点进行改造、完善),而新创立的调整方法和机制。运用生态化方法,目前环境资源法已经形成一整套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或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具体来讲主要是:环境资源调查(监测、监视、勘查、普查、抽查等)机制,包括环境资源调查、监测、监视、勘查、普查、抽查等制度;环境资源信息显示(报告、统计、公告、牌示等)机制,包括环境资源信息收集、统计、报告、公告等制度;环境资源问题预防机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功能分区和预警),包括环境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环境资源功能分区和其他预防预警等制度;环境资源行为机制(对环境资源行为的禁止、许可、行政要求、行为规范等),包括对环境资源行为的禁止、许可、行政要求等制度;环境资源整治、补救机制,包括环境资源治理、恢复、补救、补偿制度;环境资源行为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包括各种激励制度、奖励制度、惩罚制度以及追究环境民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环境资源刑事责任的法律>,!司法监督、环境资源公众参与制度等。

各国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实践证明,环境资源法不仅能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可以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环境资源工作和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出发,研究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机制,是当代环境资源法学的主要任务。为此,必须打破包括法学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不能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陈旧观点。人文社会科学应该与自然环境这一基础相协调,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综合、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科学研究中的综合,是科学发展的方向和趋势。通过对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对社会、人与人的关系这两个方面的综合研究,恩格斯得出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结论,即:“我们不仅生活在自然界中,而且生活在人类社会中,人类社会同自然界一样也有自己的发展史和自己的科学。因此,任务在于使关于社会的科学,即所谓历史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总和,同唯物主义的基础协调起来,并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改造。”[16] 站在综合自然和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高度,马克思指出了今后科学发展的趋势,即: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即自然界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

人与自然论文:人与自然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人与自然和谐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时期,正以历史上最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着最庞大的人口,进行着最空前的经济建设,以最快的速度消耗着可再生和不可再生的资源,面临着最突出的人与自然的矛盾。因而,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走符合国情、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深化的结论

人类与自然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人类的生存发展依赖于自然,同时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所从事的一切活动又影响改变着自然,而自然反过来又通过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生态退化、资源耗竭对人类产生负面影响,制约人类的发展。

人与自然关系反映的是人类文明与自然演化的相互作用。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与自然关系经历了从原始的和谐状态,到农业社会局部的、阶段性的不和谐,再到工业社会的严重失衡。今天,人类社会表面上的繁荣进步背后,人与自然的矛盾正在日益积累:经济高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消费迅猛增长,而自然资源正在迅速减少甚至枯竭,人类生产生活排放的废弃污染物质已经大大地超过了环境容量。全球性的气候变暖,一些地区洪水、干旱的肆虐,沙尘暴频频发威……这一切都昭示着以往作为被征服对象的大自然开始向人类宣战。人与自然的关系正处在一个关键性的转折点:或是走向新的更高的和谐状态,或是矛盾迅速激化,大自然的报复可能使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不再适合人居。

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不断深化。古代社会原始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智者产生了“天人合一”的认识,而芸芸众生面对自然力的不可抗拒产生了对自然的神秘和崇拜。近代工业社会生产力和科技的进步,使征服支配自然的认识在很长的时间里占了主导地位。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日趋严重的人口资源环境问题迫使人们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大量的相关研究深刻地揭示了工业繁荣背后的人与自然的冲突、有限环境与无限增长的矛盾,由此诞生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自1992年里约环发大会以来,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和国际公约的问世,标志着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世界的共识。

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问世。20__年党的十六大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树立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前不久,同志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讲话中,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这是我们党对人类文明成果兼收并蓄,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不断深化而得出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结论。

人与自然发展不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严重障碍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我们常说我们以7的土地、8的淡水养活22的人口,这些数字本身就凸显了我国的生存压力。由于地理和气候的原因,我国的生态系统比较脆弱,一半以上的国土面积不适宜人类生活和生产。我国自然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维系人基本生存的淡水、耕地、草地、森林资源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4、1/3、1/2和百分之十几,支撑经济增长的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铜和铝等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储量也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1、4.5、79、42、18和7.3。

在世界发展的进程中,我国又处于追赶发达国家的地位,总体科学技术水平还比较落后,长期沿用传统发展模式以拼资源换增长,不仅造成了资源迅速衰减、退化、枯竭,还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破坏:水资源短缺和水体污染严重,耕地质量不断退化,草地过牧,森林超采,海洋渔业过度捕捞,自然灾害频繁加剧。生态系统呈现出由结构性破坏向功能性紊乱演变的发展态势。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愈来愈面临资源瓶颈和环境容量的严重制约。建国50多年来,我国的GDP增长了10多倍,而矿产资源消耗增长了40多倍。如今我们已经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支撑高消耗的生产方式。与此同时,生态环境恶化也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据中科院专家测算,20__年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占GDP的15,人民群众健康也深受生态环境恶化之害。不少专家已经指出,当前中国经济存在的较大问题并不是电力、钢铁供求紧张,投资增长过快等等,而是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之间的“新结构危机”。在中国几千年文明史中,人与自然的矛盾从未像今天这样严重,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严重障碍。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实际上是两大和谐,即人与人和谐和人与自然和谐。人与自然和谐是和谐社会的载体,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持久的和谐;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将逐渐失去家园,中华民族将失去生存的空间,其他一切和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将无从谈起。由此,高度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

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核心

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必须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世界发展的潮流和我国的国情都要求我们以循环经济模式替代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以3R原则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准则,即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减量化(Reduce)、废旧产品回收再利用(Reuse)、资源再循环(Recycle),力图在不增加甚至减少初始资源消耗、不增加甚至减少污染排放、不破坏甚至恢复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循环经济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冲突,使我们走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使我们在文明发展的现阶段与自然和谐相处。

发展循环经济,化解人与自然的矛盾,需要国家、企业和社会联动,但国家意志至关重要。要通过制度创新(包括法律、体制、政策等)和加大投入,推进在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中,淘汰和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等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中,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降低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品使用量。以生态链为纽带,统筹规划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市与农村,建设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

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治理,是防治自然环境退化,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 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循环经济的一个核心内涵。要在充分认识和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开展生态建设,治理水土流失、荒漠化、草地“三化”,同时,强化城乡污染治理,特别是重点流域、区域和海域的水污染、农田污染治理。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既要解决制度、技术层面的问题,也要解决人自身的素质问题。一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合理的生存态度和需要定位,选择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二要确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观念,发展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能力。三要培养人们的环境伦理和道德,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在人与自然这一对矛盾的目前发展阶段,人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提高人的素质,义无反顾地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抛弃不可持续的消费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生态环境问题,保障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中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的工业化道路,将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的伟大贡献。

人与自然论文:科学发展观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和谐社会"实际上是一种整体性思考问题的观点,要求我们在把工作视野拓展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研究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问题。

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必要性

1、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人类社会内部本身无法生产与创造出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物质和能量,这些物质和能量必须来自于人类社会的外部&&即自然环境。没有为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提供必需的物质与能量的自然环境,就没有人类社会。

2、我国现阶段面临严峻的环境问题"严重的制约了我国的社会的和谐发展,长期以来,大规模盲目利用生态资源,使我国的生态资源质量下降,涝、旱、沙三大灾害成为威胁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

3、生态安全问题当代国际关系中的重要议题"我国面临不小的国际压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由于其温室气体排放量随着经济的加速发展而急剧升高,很快会成为全球气候变暖的众矢之的。我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不可避免的面临巨大压力。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条件

1、尊重与遵循自然规律"在承认环境容量的有限性的前提条件下发展经济。环境问题的实质就是人类社会的活动超出了环境的自我净化能力后使生态系统的脆弱的动态平衡已经处于显著失衡状态中。因此,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必须尊重与遵循自然规律,承认环境容量的有限性。

2、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提出、可持续发展"的议题后,、当代人的发展不能影响后代人的发展"成为发展所遵循的基本模式。

3、发展环境科技、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存问题,必须发展提高环境科技水平,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改变在低下的科技水平条件下生产产生废物的观念。

4、注重公平、实行环境法治、通过实行环境法治来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实对环境受害者的保护。

5、培养环境文化、确立合理的环境伦理观、"徒法不足以自行",环境法治的实现依赖于培养环境保护的文化意识,在全社会确立合理的环境伦理观。

三、科学发展观是满足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科学思想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与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条件一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尊重与遵循自然规律、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环境科技、实行环境法治、确立合理的环境伦理观。

四、结语

科学发展是尊重与遵循自然规律的发展,是经济、社会、生态相协调的发展,更是人的发展。科学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发展,没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发展就不是科学的发展,就没有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人与自然论文:浅论科学发展观视域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论文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整体论 后现代生态世界观 生态伦理思想

论文摘要:后现代生态观对于我们确立科学发展观视域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人对生命进化不同方向的智慧选择。它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强调用一种全新的价值观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后现代生态观的定义,起源与演变

(一)定义

后现代生态观,顾名思义就是在批判传统哲学理论,批判现代性基础上,以生态学的观点重新定位人类,重新看待人类在世界中的生存位置。认为人只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个生态系统中,所有生物和非生物都是相互联系的,每一种生物非生物都有其存在的生态理由,并对其他存在产生着或大或小的影响。而生态系统是有其自身的平衡规律与资源限制的。人类当代的经济增长繁荣,实际是以掠夺破坏自然资源,侵害其他物种甚至是人类下一代的生存权利换取,以地球的生态危机为代价的。而最终,将反过来伤害人类自身,导致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在地球上灭亡。因此,后现代生态观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强调用一种全新的价值观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用生态学整体主义的世界观和生态科学的方法论去观察、评价和调节自然,技术、社会的关系;以寻求人,自然,社会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二)起源

20世纪初至20世纪中叶,西方工业革命的兴起促进了生产力的巨大进步,同时也造成森林资源和野生物种的破坏,带来城市的空气、水源和生活环境的污染。人们开始关注人类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反思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1933年,德国哲学家阿尔伯特·施韦兹提出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原则。1949年,美国生态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的论文集《沙乡年鉴》出版,在该书“大地伦理”一章中,提出,为了保护“生命共同体的稳定、完整和美丽”,需要一种新的大地伦理。在这个生命共同体中,人类只是“普通的成员和公民”

(三)演变

20世纪80年代,“地球及时”的概念已经形成,许多哲学家、科学家以自己独特的思考方式论证自己的环境价值观念,提出自己的环境保护方式,并开始确立起相对稳定和比较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1981年,斯可利穆卫斯基在伦敦出版了《生态哲学:设计新的生命策略》。1983年,汤姆·雷根出版了在动物权利理论方面的重要著作《动物权利的情形》。罗宾·阿特弗尔德出版了专著《环境问题的伦理学》。生态哲学的突破之代表首数阿伦·奈斯提出的深层生态哲学。深层生态哲学的目的在于克服西方二元论哲学,摧毁西方哲学关于自然的陈旧的思考、范式,变革西方的经济、政治、社会和制度。所以,生态哲学的任务是人们在自然—技术—社会的关联中加强对我们生存基础和我们人类基础的反思。在技术的运用上趋利避害,在顺应自然的基础上利用自然,重新确立人与社会发展的方向,创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生活。

我国学者余谋昌在《生态哲学》一书中对生态哲学的特点作了概括:“生态哲学是一种新的哲学方向。它产生于人们对当代生态危机的哲学反思,以及生态学发展的理论概括。生态哲学是一种新的世界观,它用生态学整体性观点去观察现实事物和解释现实世界。生态哲学是一种新的方法论。它以生态学方式思考,是科学的生态思维。”

生态哲学家强调人类应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以及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与组织方式中违背生态规律之处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深层的改造。如一些生态哲学家指出的,“可持续发展”应以可持续的生态圈为前提。深层生态学从现代生态意识的整体性和相互依存性出发提出的现代环境价值新观念,对社会学来说是富有启迪的。它们从根本上有利于人们转变传统的思想价值观念,对人与自然环境作出新的观照与思考,促进人类与自然界和谐相处,推动人、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整体性的生态伦理思想

有机整体观是后现代生态观的一个基本主张,它认为世间万事万物是联结在一起的有机整体,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整个世界是一个生命整体,人在自然之中,人的生存与其他物种的生存状况密切相关,其他物种的存在状态关乎人类的生存质量。因此,整体的性质是首要的,部分是次要的;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差别是相对的,联系才是基本的。有机整体论也被称为新有机论,是一种生态主义世界观。它强调有机创造性、内在联系性,力图克服现代性的机械观和二元论方法,主张内在关系不仅是生命体的基本特征,而且是最基本的物理单位的基本特征。有机整体观承认物种的独特性和价值,但没有将价值总体化和化,与生物中心主义不同的是,它承认人的特殊性并对之有适度的凸显,在这种世界观看来,人类的经验也向这个星球注人了许多据我们所知其他物种所不能有的经验。人际关系和人类的创造力所特有的享乐的特性具有的内在价值。我们是自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点丝毫不有损于我们已实现的价值的独到之处。

在生态学中,人的悲剧性的弱点是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恰好相反),是其征服、人化、驯养、侵害、剥削每一自然事物的强迫症。另一位美国学者查尔斯·詹克斯也于1986年发表《什么是后现代主义?》,明确指出后现代主义世界观承认全球所有生物和非生物都是相互联系的生态学观点。到了1989年,英国学者史蒂文·康纳将生态思想定位为后现代思想:人们已经以各种方式指出,生态学思想是后现代思想,因为它不是要我们将文化与自然的关系设想为同一的、附属的或对立的,而是要我们将其设想为动态的、差异的、相互交流的。在同一年里,美国出现的建设性后现代主义声称:生态学为后现代世界观提供了最基本的要素。

后现代主义从解构转向建构时,其生态学维度已经逐渐生长起来。生态批评既是这种成长的结果,又是其内在动力。作为聚焦于文学的生态学实践,作为建设性的后现代的一支理论劲旅,它将现代性的思想基础即机械自然观、单一性的男性精神、经济主义意义观等视为现代性危机和生态危机的深层根源,并对之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检省。在深人发掘这些作为现代性的深层思想基础的各种理念、因素与生态危机之间的内在联系的同时,它倡导有机自然观、恢复女性的文化象征,标举后现代的生态世界观,提倡后现代的生活方式,从而消除现代性的危机,重建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地方的关系。其目的,是想探寻恢复生态、救赎人类的理想之路。

后现代生态观的批判目标是单一性的现代性世界观。对现代性世界观的深层思想根基的检省和批判,构成了这一思潮的主要内容。生态后现代主义者认为,现代性危机尤其是现代精神的危机,与男性精神的单向度膨胀扩张和女性文化精神的缺失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种文化维度的缺失引发了严重的结果,造成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紧张和恶化,时至今日,这种单面精神仍在继续产生着影响,而且,它在现代大规模破坏性技术中的体现使得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具有更大的破坏性。美国后现代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大卫·雷·格里芬批评笛卡尔式的自然观说:按这种观念,“在决定对待自然的方式时,人类的欲望及其满足是值得考虑的东西。这就意味着一种掠夺性的伦理学:人们不必去顾及自然的生命及其内在价值;上帝明确地规定了世界应由我们来统治(实质上是‘掠夺’)。

后现代主义则倾向于把人类当作自然的一部分,强调人类与其他物种之间连续性的亲缘关系。生物和生态系统的各种因素,包括生物因素、环境因素及它们的关联性,都是相互依赖的。因而,后现代生态世界观强调自然世界本身的“内在价值”,要求将道德关怀的对象从社会扩展到整个生命和自然世界。激进的生态中心主义者甚至说宁愿杀死一个人而非一条蛇,也就是说,对于自然生态平衡的维护来说,他们认为某些濒危物种的保护,其意义更有甚于某个社会成员的保护。

生态伦理学现在已经为许多环境主义者所认可,被当作判断人对环境的行为是否正当的价值基础:如美国生态学家奥尔多·利奥波德在《大地伦理》中所说的,“一件事情当它倾向于保持生物群体的整体性、稳定性和美时就是对的,反之则是错的”。和传统伦理学相比,生态中心伦理学的激进之处表现在它对所谓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激烈批判上。

由此可见生态中心伦理学和传统伦理学差别之大。生物中心主义者则体现了类似于佛教众生平等的观念,以此与形形色色的人类中心论或人类优越论抗衡。生物中心主义者认为,既然动物赋有与人一样的感觉痛苦与快乐的能力,那么也就理所当然地赋有与人同等的生存权利。英国学者彼得·辛格论证说:“如果一个存在物能够感受苦乐,那么拒绝关心它的苦乐就没有什么道德上的合理性。不管一个存在物的本性如何,平等原则都要求我们把它的苦乐看得和其他存在物的苦乐同样重要。”

地理解评价国外不同派别的生态学与生态伦理思想对落实科学发展观视域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科学发展观视域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追求的是以价值论为基础的生态伦理思想

伦理学的基础是价值论。价值论讲内在价值也讲外在价值。所谓内在价值是说事物x自身就是好的,就是目的,无须借助其他尺度来衡量;它自身就是尺度。这种价值显然就是人,也只有人。而外在价值刚好相反,它是指事物y相对具有内在价值的事物x而具有的意义,或被认为是好的;它的价值是由后者经过评价所赋予的,后者是其价值有无、高低和正负的衡量的尺度。这就涉及到了人在历史性的社会实践中与之相遇的自然界或自然界中万事万物的价值问题。自然界对人所具有的外在价值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自然界的属人本性”或“自然界的人类性”;这种本性或属性随着人的发展也会变得日益丰富,换句话说,外在价值是随着内在价值的提高而不断增值的。环境保护论者说的“大地的价值”、“森林的价值”等等应该指的是森林或土地相对于人(即内在价值)的外在价值。价值论总应是人本主义的,它认为只有人才是具有内在价值的。这种人类中心论至今没有修正的必要,而且今天西方大多数生态伦理观仍是这个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

从人类中心论的价值论出发仍然可以持对自然进行保护的态度或立场。它的两个基本方向是:1)属人的自然界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存在方式。它具有不断增加着的外在价值以及无限多样的可能性,同时也是人类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我们应为了自身发展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更好的利用它,保护它。这就是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当成人与家园的关系。2)属于人的自然在历史和社会中中介着人与人的关系,人对自然万事万物的关系实际上都是人与人(现实的他人、他民族、古人与未来的人)的利用关系。因此,应本着尊重基本人权和各民族平等发展权、尊重人类共同文明的原则处理有关自然、生态和环境的问题。这就是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成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这也就是所谓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的真正含义。

反之从生物物种的“内在价值”出发的“生态伦理学”在理论上是难以想像的;希望以自然科学为规范构建某种“科学的生态伦理学”,实际得到的只能是这个自相矛盾的术语本身,因为伦理学总是以价值论为基础的而自然科学总是标榜价值中立,于是“科学伦理学”最多是一个总拥有零的分配方案。

科学发展观视域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追求的是以价值论为基础的生态伦理思想。诗意栖居与和谐守望一直是中外大哲共同追寻的理想。不追求物质享受的较大化,而是追求生命之美和人生意境,使得生态中的日常生活超越了现实的功利追求。这些生活实践看似涓涓细流,却共同汇成了生态文明所需要的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这种从容有度的生活方式通过节制人的无限欲望,追求充实饱满的精神追求,能够纠正西方工业文明所带来的消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重重迷误。

科学发展观视域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体现了人对生命进化不同方向的智慧选择。尽管现代人类进化从形式到内容还很不完善,但已经使我们意识到了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是在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变化过程不断发展的。人类在自身与自然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实践中不断探索、实践并反思着人与自然的关系。

人与自然论文:恩格斯的人与自然关系思想探讨

摘 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人类面临生存困境。消除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正确认识和定位人与自然的关系。笔者指出,早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提出了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为实现“人类同自然界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人类必须摆正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必须尊重和掌握自然规律,深入地支配人们的生产行为以及预测可能引起的比较长远的社会影响;必须协调物的生产与人的生产的关系;必须认识到私有制是生态危机产生的社会根源,从而建立社会主义。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阐述对于探索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深化认识可持续发展理论具有重大意义,至今仍是我们解决生态问题的行动指南。

关键词:恩格斯;人与自然的关系;客观规律;天人合一

一、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是 “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

恩格斯作为唯物主义哲学家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它不依赖于人的精神而客观存在。自然界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前提,是人进行实践活动的客观基础,自然界先于人,先于人类社会,而 “生命是整个自然界的结果”, 是“劳动创造了人本身”,人是从动物中经过长期劳动实践进化而来,人和人类社会都是自然界自身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离开了自然界也就没有了人的存在。他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 [1]32自从地球有了人类以后,人类便成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并参与整个自然界的发展。不管今后人类还有怎样高级理性的发展,人始终是自然界中的人,必须依靠自然界生活,离开了自然界,人类将无法生存。因此他指出:“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象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 [2]518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以及人自身的生产都离不开自然,保护好自然就是保护好人类自身。他批判把人类与自然界对立起来的反自然的观点,强调人与自然界的一致性,认为人类实践得愈多,便“愈会重新地不仅感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2]518。无论人类多么高贵、能干,始终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损害自然就是损害人类自己,离开自然环境人类就无法生存。?

人类与动物本质区别在于人在自然界中具有主动性,能够认识和改造自然, “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2]517,而动物是单纯地适应自然。因此, “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2]517,即人能够依据自己的目的,能动地作用于自然使之为我所用。恩格斯指出,人与自然的关系正是通过劳动即人类特有的实践活动形成的,通过劳动人类从动物之中提升出来,并使自然界的面貌和人类社会的面貌都发生根本的改变。人作为能动的、社会的人,能够认识自然界的本质,掌握和运用自然规律来为人类自身服务。他反对自然主义的历史观,认为: “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2]384他强调人在环境面前具有主动性,人对自然环境有积极的能动作用。但是,他同时也强调指出了人类的这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以自然规律为前提,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具有受动性。人类不能过于自负,盲目地以为自己是 “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而滥用人的实践能力。恩格斯针对当时已经出现的一些生态失衡现象,警告人类:“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3]159恩格斯举例说,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光了,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还有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当他们在山南坡把在山北坡得到精心保护的同一种树林砍光用尽时,并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就把本地区的高山畜牧业的根基给毁掉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可见,如果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只注重眼前的明显利益,而不考虑由此可能产生的较远的影响,那么,人们很可能会得到对自身不利的并远远大于既得利益的结果。因此,人类的行为要受到自然规律的约束,违背了自然规律会遭到自然界的惩罚。在当人类行为没有超出自然界所允许的阈值时,自然界通过自我的调节,能恢复原有的自然平衡状态;而一旦超出了大自然所能 “忍受”的限度,自然界就会以“报复和惩罚”的方式来否定人的行动。

二、人类必须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合理利用科学技术

自然界本身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我们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界时,必须使自己行动建立在对其客观规律正确认识的基础上。只有对自然规律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减少我们在改造自然过程中的盲目性,为我们的行动提供最的思想保障。恩格斯认为,人类需要经过长期的劳动才会稍微学会估计生产行动的比较远的自然影响。虽然人类比其他一切动物强的地方,就在于人能有意识、有目的地对自然界进行改造,通过改造自然界的物质形态来使自然界适合自己的需要,“人离开动物愈远,他们对自然界的作用就愈带有经过思考的、有计划的、向着一定的和事先知道的目标前进”[2]516。但由于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局限性,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对于一些更深层的结果和影响往往难于发现,以致人们每一次对自然界的胜利都遭到了自然界的报复。正如恩格斯所说:“每一次胜利,在及时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不同的、出乎预料的结果,常常把及时个结果又取消了。”[2]517因此,人们只有学会正确地理解和利用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而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才能增强自己行为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减少行为的盲目性和负面影响,从而更有效地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要使人类社会协调、持续、健康地发展,就必须根据生态规律的客观要求,从全人类共同的、长远的利益出发规划生产,发展经济。恩格斯指出: “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2]518人类“统治”自然界的本质,总是在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实现的,从而使人的有机生命与自然更好地融为一体,真正展现人类所具有的比其他一切动物强大的创造活力。因而人的主体性的发挥必须以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为前提。不尊重自然,不以自然规律为指导的人类行为必然会带来对大自然的破坏,要实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就必须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

科学技术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积极成果,恩格斯充分肯定了它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重大作用。他在批评自然主义的历史观时就曾指出:“这种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界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 [4]329?因此,人类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受到周围自然环境的制约,因而要尊重和服从自然规律;另一方面,人类又通过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能动地改造自然界,创造出“人工自然”,改善人类的自然生存条件。“17世纪和18世纪从事蒸汽机制造的人们也没有料到,他们所制作的工具,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能使全世界的社会状态革命化。” [4]385科学技术的使用,使“我们在的工业国家中已经降服了自然力,迫使它为人们服务;这样我们就无限地增加了生产,使得一个小孩在今天所生产的东西,比以前的一百个成年人所生产的还要多”[4]458。尽管科学技术的进步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它在改善人类生存条件、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作用,已使它成为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力量。恩格斯说,例如“欧洲传播栽种马铃薯的人,并不知道他们也把瘰疬症和多粉的块根一起传播过来了” [3]160 ,“但是和工人的生活降到吃马铃薯这一事实对世界各国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所发生的影响比起来,瘰疬症算得了什么呢?1847年,爱尔兰因马铃薯受病害的缘故发生了,饿死了一百万吃马铃薯或差不多专吃马铃薯的爱尔兰人,并且有两百万人逃亡海外,和这种饥荒比起来,瘰疠症算得了什么呢?”[3]161同时他又指出,由于人类在自然界中具有主动性,“能够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 ,因而科学技术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会随着人类认识的进步,对自然规律的把握程度的加深而逐渐减少。虽然科学技术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我们没有预料到的环境问题,加速了自然资源的消耗,造成了污染,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这种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可能正是因为我们的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对于我们的行为没有正确的预测。没有科学技术,人类不可能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振奋人心的历史阶段,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人类的希望都在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之所以敢于妄称征服自然,就因为人能够认识自然规律;而人之所以不仅未能征服自然,反而屡遭大自然的报复性惩罚,又正因为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还不够充分。从根本上讲,环境问题的解决要依靠科学技术。我们要利用科学技术进一步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增强行为的合理性,减少盲目性,防止新的污染的产生;利用新的科学技术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科学技术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重要手段。

三、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还必须合理解决人与人的关系问题,即 “变革现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建立

社会主义制度,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

环境问题既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的过程,治理环境不但是个认识问题而且是个社会问题。恩格斯不仅强调人的认识的改变,同时还指出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途径是从改变现有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入手。他说:“要实行这样的调节,单是依靠认识是不够的,这还需要对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连在一起的我们今天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的变革,用社会化程度更高的共产主义社会来代替资本主义制度,以实现人和自然环境,人和社会环境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 ”[2]519恩格斯在这里提示了引发环境问题的社会制度背景。我们深入地思考环境问题,就会发现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技术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其更深的层次上,它是一种社会问题,是由于社会所倡导的价值取向导致的,人们只着眼于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而忽视了长期的社会影响。正如恩格斯所说:“到目前为止存在的一切生产方式,都只在于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那些只是在以后才显现出来的、由于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发生作用的进一步的结果,是被忽视的。”[2]519?

恩格斯还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受社会形态制约的” [2]35,资本主义虽然造成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对自然的先进的占有,但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又导致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尖锐的对立,从而造成严重的环境危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造成环境危机的根源。他说:“在西欧现今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支配着生产和交换的一个一个的资本家所能关心的,只是他们行为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不仅如此,甚至就连这个有益效果本身——只就所制造的或交换来的商品的效用而言——也退居次要地位了;出售时要获得利润,成了动力。” [2]519-520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不断地追求高额利润,而不是满足人民的实际需要。为了实现利润的较大化、追求剩余劳动的极大化,其结果既使生命力(雇佣劳动者) 遭到摧残,又使自然力(土地、资源、环境) 遭到破坏。由于资本主义的这种生产方式处于无政府状态,资本家以利润为动力,这同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根本对立的。他们所关心的只能是眼前的最近的直接效益,他们不可能自觉地掌握自然发展规律,更不可能考虑长远的社会效果,因此“只要获得普遍利润,他就满意了,而不再关心商品和买主以后将是怎样的,看待这些行为的自然影响也是这样。西班牙的种植场主曾在古巴焚烧山坡上的森林,以为木炭作为肥料足够最能盈利的咖啡树施用一个世纪之久,至于后来热带的倾盆大雨冲毁毫无掩护的沃土而只留下赤裸裸的岩石,这同他们又有什么相干呢?”[3]161这样,资产阶级对于自然界的资源、能源的索取是掠夺性的,资本主义在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也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恩格斯因此得出结论,要根本解决环境问题,就必须改变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即从根本上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他认为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将被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人们能自觉地掌握和运用自然规律,有计划地、合理地组织社会生产,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自觉地调节生产活动,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但是,恩格斯的这一结论鉴于当时历史的原因,是具有一定局限性的,不能作简单化的理解,以为只要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就自然而然地解决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事实上,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出现过片面地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片面地发展重工业、牺牲农业等现象,结果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可见,造成人类生存环境恶化的根源,并不是生产实践或科学技术,而是对科学技术和生产实践的发展起导向作用的传统的发展观。与其说是技术的发展及工业化、城市化不可避免地“引起了生态环境的危机”,还不如说生态环境的危机是由于只从追求利润的功利主义观点出发而采用新技术。罪魁祸首不在于科学技术本身,而是站在它后面决策和使用科技的人及其错误的自然观、发展史观。

四、结语

既然人类与自然休戚相关、生死与共,人类就应该像善待自己一样去善待自然界,任何对自然界的破坏和掠夺行为都最终会导致人类自身的毁灭,保护自然界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历史的、具体的人是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前提,离开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而谈保护自然不具备任何现实意义和可能性。中国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几十年来工业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与西方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势。中国是否误入了西方人走过的“技术治国论”而正在重蹈西方资本主义在工业化发展中走过的发展经济而最终破坏自然生态的覆辙?而几千年来,中国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上推崇“天人合一”思想,要求建立主体人顺应自然的“天人合一”的“伙伴”关系,这种以太极图为文化象征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在中国历史上并没有使国人从这种人与自然的伙伴关系中获得一种社会的真实进步和人类主体自身的解放,没从内封闭的自然经济中走出来,有效发展物质生产力,实现民族的经济现代化。尤其是在现阶段,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成就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甚至是环境问题的解决都要靠科学技术。加快科技创新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使自然界向有利于人类方向发展的手段与途径,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解的必由之路。

人与自然论文:提升人与自然经济和谐发展

4月12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赵书记到省人口计生委调研,实地查看贵州省人口计生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听取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我省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汇报。他强调,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从高,落实工作从紧从严”的要求,以降低“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核心目标,坚持不懈做好我省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副省长刘晓凯陪同调研。

赵书记对我省人口计生工作多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人口控制是扶贫开发的主题之一,抓好人口生产直接关系到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省委、省政府对人口计生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始终把人口问题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来统筹考虑和部署。多年来,全省人口计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省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大幅下降,符合政策生育率不断提高,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赵书记指出,当前我省正处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省自然地理条件特殊,人口与外部环境的矛盾较为突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他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在大力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集中力量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实行从紧从严的生育政策,千方百计确保“双降”目标的实现。要针对我省农村人口比重大、贫困程度深、流动人口多的实际,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人口计生综合治理机制,大力宣传和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要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职责分工,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他要求,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扎实开展“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顾全大局,工作上开拓进取,努力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刘同志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人与自然论文:人与自然生态伦理学思考

一、“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践本质

“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生态伦理思维的对象,是在人们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实践中被发现的,本质上是一种实践范畴,其内涵的真理性问题应当回到实践中去理解和把握。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诱入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6]。因此,认识的真理性本质上“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6](503-504)。依据这种方法论原则,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生态伦理学对象的真理性,应立足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实践,分析其“现实性和力量”及“此岸性”理性要求之实践本质的三层内在结构。及时个层级的结构,受当今人类向自然索取物质财富之物质需求的支配,“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要求反映的是当今人类向自然索取物质财富所产生的人与自然失衡关系之后果的伦理反思。第二层级的结构,受当今人类向自然索取精神财富的价值祈望的支配,其动因正是为了置身于自然、寻求和体验与自然和谐的审美情趣,尽管这种祈望和动因不一定是出于“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自觉,甚至因此危害了“人与自然和谐”。第三个层级的结构,受当今人类“兼顾”或“照顾”未来人类的“未来学”意识支配,反映的是当今人类在当下追求中的伦理情怀。“人与自然和谐”这三个层级结构构成的实践本质内涵,及时层级是“主本质”,占据主体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第二层级是“次本质”,由“主本质”直接延伸和升华而来;第三层级是由“主本质”演绎和派生而来,体现“人与自然和谐”之实践本质的外延态势,具有某种“科学幻想”的虚拟性质,其“现实性和力量”的“此岸性”理性,如同美国的《猿人世界》和《2012》等科幻影片所描述的那样,虽具有生动且淋漓尽致的浪漫美感却并不具有可以实证的现实特质。列宁在分析事物的本质属性时指出:“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深化的无限过程,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7]是辩证法的要素之一,“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以至无穷。……不但现象是短暂的、运动的、流逝的、只是被约定的界限所划分的,而且事物的本质也是如此。”

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践本质,必须恪守其“主本质”、继而兼顾其“次本质”的立场,才具有现实的实践意义,其对未来人类的伦理关怀才是可信的,舍此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生态伦理学对象的实践本质。在呵护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上,当今人类需要反思和革新的是损害自然生态平衡的那些不良举措和行动,而不是要淡化以至于放弃改造和利用自然的欲望与冲动及其驱动下的创新。在这个关涉生态伦理学对象的基本问题上,争论人与自然孰为“中心”、甚至鼓吹“自然中心主义”或“非人类中心主义”,就脱离了“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践本质,不仅没有审美意义,反而会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批评所谓“人类中心主义”所采用的思维范式本身内含一种逻辑悖论的“基因”:批评者在未作批评之前就已用“优先逻辑”把自己安置在人与自然关系的“中心”位置上了。这就使得孰为“中心”的争论,如同要拽着自己的头毛离开地面一样永远不可能得出自圆其说的结论。这种隐藏的“悖论基因”表明,讨论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是不可以离开“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生态伦理学对象之实践本质的。麦金太尔在《德性之后》中指出:我们处在一个无法解决争端和无法摆脱困境的道德危机时代,这种状况与我们热衷于表述分歧而不是共识是相关的,它使得我们的争论永无止境[8]。在笔者看来,挑起人与自然孰为“中心”的争论,并在其间坚持“非人类中心主义”主张,正是麦金太尔批评的那种倾向,它在根本上诋毁了“人与自然和谐”之实践本质的生态伦理学的存在论意义。人与自然关系虽然不存在孰为“中心”的问题,却存在孰为“主导”的问题。这种“主导”只能是人而不可能是自然。“深层生态学”的发起者纳什(A•Naess)说过一个浅显的道理:“过量捕杀其他动物的狮子,不能用道德来约束它自己;但是,人却不仅拥有力量,而且拥有控制其力量的各种潜能。”

“人与自然和谐”作为属人的生态伦理学的对象,正是在人自己“各种潜能”的主导下被认识、被付诸实际行动和最终得以相对实现的。正因如此,古今中外一些讨论人与自然关系的不朽篇章都对“主导”之人做过极为精彩的赞颂。如《老子•二十五章》曰:“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矣。”《荀子•王制》曰:“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不仅说到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而且强调之所以如此的根本原因是人在“本性”上是讲道德的。西方人文主义一直推崇人是上帝创造和拯救的生灵的逻辑,认为人具有与上帝相似的理性生物,因而是万事万物中最可宝贵的。用似是而非的“中心”论替代含义确切的“主导”论,忽视了人是世界万物中之理性存在物这一根本事实,实则是对人文主义传统精神的一种倒退,就生态伦理学基本理论的建构而言也是一种学理误导。在“主导”论看来,人在与自然相处中如果犯了失之于和谐的错误,也应当由人自己来纠正,而不应当将人赶出所谓“中心”的位置,交由自然来担当审判和纠错的“权利”。本来,人类对于自己生存质量和空间的追求就是无限的,这决定了人与自然之实践关系的矛盾是普遍的、永恒的、的,同时也注定了人始终是人与自然的实践矛盾关系的主导方面。也正因如此,人与自然的和谐才成为人类自古至今共同的追求目标,从而在生态伦理学对象问题上具有科学原理和科学法则的学理意义。从事学术研究,人们可以在抽象思维中高谈阔论,用形式逻辑或线性逻辑释解和消解一切可感知和面对的矛盾,而在实践中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一点。离开人的需求及其实践便没有人与外部世界的一切关系。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不是要消除因人的需求而与自然发生的矛盾,而是要使矛盾双方实现共存共荣、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的实践逻辑,不是要消除两者之间的矛盾,而是要促使矛盾双方处于人作为实践主体可以主导、控制的状态。由此看,人与自然和谐不过是人与自然之间一种不必消除、不可消除的特殊的矛盾性状而已。人在实践中所面对的自然,包括自在自然和人工自然两个部分。两者所能给予人的资源和财富都是有限的,而人对于资源和财富的需求却是无限的,这决定人与自然的矛盾是不可能穷尽的。但是,人作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中的主导方面,会通过运用自己的智慧使人工自然所能给予人的资源和财富具有趋向无限的可能。这是人类正在把自己的生态伦理思维和生存梦想向地球未知领域和地球之外广袤空域扩展的深层原因所在。担心资源枯竭、财富断流而无视当今人类的欲望和追求,这样的生态伦理学固然有些“浪漫”,却缺乏现实性。立足于实践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生态伦理学对象,应是建构生态伦理学对象观的最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舍此之外,一切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命题和意见都难免带有伪问题、伪科学的性质,除了给人一种似是而非的心理满足,于生态伦理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并无实际意义,于推进生态道德建设更无实际价值。

二、“人与自然和谐”是历史范畴

生态伦理学是当代应用伦理学发展的一大成果,但生态伦理思想却由来已久,“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生态伦理学的对象既是实践范畴,也是历史范畴,而且由于对“自然”处置的差别又多带有国情特色。因此,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作为今日生态伦理学的对象需要立足国情反观历史,在历史逻辑的意义上找出其由史而来的共同理性。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考察资本的历史逻辑时,提出“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的逻辑观念,发表了“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的著名见解[10]。其实,这种逻辑程式反过来理解也是成立的:“解剖猴体”对于“解剖人体”来说也是“一把钥匙”。两类不同动物之间存在同质元素上的必然联系和发展演变的历史逻辑,对于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生态伦理学的对象,同样是适合的。在农耕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同现代社会有重要的不同,自然除了有限的田园和耕地之外大量的是自在的自然,即所谓的“天”及其不可测的神秘力量“天命”和“天道”。但是,不能因此就认为农耕社会没有生态伦理问题,没有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思考和学说主张。恰恰相反,实际情况是由于生产力低下、靠天吃饭,自力更生、自给自足,农耕社会的人们对于生态伦理问题尤为重视,在更加直接的意义上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极端重要性。这在中国可以追溯到西周。如《周易•坤》有“君子以厚德载物”的主张,意思是说君子要有效法大地之深厚而载育万物的德性;《周易•小畜》有“既雨既处,尚德载”、“既雨既处,德积载也”的主张,意思是(如果)需要的雨水恰到好处,那就犹如积累功德而可载物。[11]这表明中国人自古就有尊重自然、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观。先秦儒学的代表人物孔子、孟子和荀子,关于“天人合德”(《论语•泰伯》),“林木不可胜用”(《孟子•告子上》)和“谷与鱼鳖不可胜食”(《孟子•梁惠王上》),“天地者,礼之本也”(《荀子•礼论》)之类尊重和合理利用自然等思想主张,其和谐生态伦理观的意义取向则更为明显。后来,《礼记•王制》主张“草木零落,再入山林”,《礼记•祭义》认为“树木以时伐焉”,强调伐木要因时制宜,甚至将此提升为重要的道德规则,即所谓“不以其时,非孝也”。学界有人对荀子主张“明天人之分”、“制天命而用之”的主张很不以为然,认为这是最古老的“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主张。其实,这是望词生义的片面理解。荀子强调天人相分、制天命而用之和人定胜天,本义是要“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无之所以成?”(《荀子•天论》)用本文讨论的生态伦理学对象的术语来说,这些主张所强调的恰恰就是“人与自然和谐”。至于中国历史上的道家,众所周知,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主张正是其哲学和伦理学思想的学理基石,此处不再赘述。总的来看,“人与自然和谐”强调人在自然面前的主导地位与作用,是人类有史以来在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的共同认识和主张,并没有真正出现过“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意见,也没有发生过孰为“中心”的争论。古人如此看待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智慧,值得今人传承。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里,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本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人类看待和处置“人与自然和谐”的伦理关系问题也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在这种过程中,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有时难免会以“牺牲自然”来赢得自己的发展和进步,生态伦理学对此不应感到大惊小怪,而应以“历史理性”来看待。卢梭在考察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之后认为,人类“真正的青年期”是“野蛮”的蒙昧期,“后来的种种进步,表面上看起来是使个人走向完善,但实际上却使整个人类走向堕落”[12],他由此大发感慨道:“人类已经老了,但人依然还是个孩子”[12](80)。卢梭的这种“纯粹道德”历史观,当时就受到伏尔泰辛辣的批评,称其《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主张回到“使我们变成野兽”的蒙昧时期。后来又被约翰•伯瑞嘲讽为是在鼓吹“历史倒退论”,因为他认为“社会发展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人类越是远离纯朴的原始状态,其命运就越是不辛;文明在根本上是堕落的,而非具有创造型的”[13]。

我们在面对当前生态道德领域出现突出问题的时候,大可不必用“现代性”危言耸听的话语,把现代人类损得似“爬行动物”那样的堕落,而应当立足现实“反思历史”或“历史地看”,进而认知和把握应对当今生态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历史逻辑。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须厉行生态道德建设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无疑需要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人与自然和谐”这一命题本身,但是根本的理路应是研究和厉行生态道德建设。就目前我国学界的实际情况看,研究“生态哲学”甚于研究生态道德建设,生态道德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还是一个有待耕耘的撂荒地。诸如生态道德与生态伦理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生态道德的特定含义、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生态道德建设的规律和要求及其与全社会道德建设的关系等问题,目前都需要研究以给予明晰的理论说明和实践指导。生态道德及其建设问题的理论研究不能局限在纯粹的哲学思辨的层面,而是要有数理和质性分析方面的实证研究,在生态经验层面上引发社会普遍关注。作为生态伦理学研究的一个基本方向和领域,生态道德建设问题的研究还应当与社会学、法学乃至教育学等学科的研究联姻。生态道德建设作为维护和优化“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建设工程是一种系统。一是要开展当前生态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这个方向和领域的生态道德建设,贵在“厉行”,仅仅依靠媒体曝光的做法是难以奏效的。对于随意甚至肆意破坏人类生存环境的“低级错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加以制止和纠正。二是要立足于生态道德教育,让“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伦理观念成为新生代的思想道德素质,从小养成呵护“人与自然和谐”的道德责任意识和行为习惯。为此,要让相关的生态道德知识进入思想品德教育的课本、课堂,进学生的头脑。与此同时,有必要加强“人与自然和谐”的立法,促使一些生态道德的规则法律化、生态道德建设法制化。美国历史学家H.亚当斯在1905年曾做过这样的预测:“一百年以后,也许是五十年以后,在人类的思想上将要出现一个彻底的转折。那时,作为理论或先验论原理的法则将消失,而让位于力量。道德将由警察所代替。”[14]这种预测的根据是什么,今天是否真正实现了,我们没有必要考究。但是,就呵护和优化“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道德建设而言,我们可以窥得它的合理性。

四、余论

1842年,恩格斯第二次到英国考察,两年后写了题为《英国状况》的考察性著述,其中写道:“各门科学在18世纪已经具有自己的科学形式,因此它们终于一方面和哲学,另一方面和实践结合起来了。科学和哲学结合的结果就是唯物主义(牛顿的学说和洛克的学说同样是唯物主义的前提)、启蒙运动和法国的政治革命。科学和实践结合的结果就是英国的社会革命。”[6](97)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应用伦理学的人文科学,是现代科学技术与哲学联姻的产物,它同当代人类实践“结合的结果”无疑将会发生一系列深刻的“社会革命”,尽管我们现在还难以说明白那种“社会革命”终究会是怎么样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必定会增加最广大的民众的福祉,使得他们在享用现代科技文明成果的同时,享受“人与自然和谐”所赐予的幸福和美感体验。为此,研究生态伦理学的人们应当转换研究范式,走出书斋,在考察社会脉搏和倾听公众呼声中创新自己的成果样式。

作者:钱进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博士生

人与自然论文:人与自然互动的城市景观设计探究

摘要:

城市景观是城市文化重要的物质载体,也是人们生活、居住、休闲的重要场所之一。从人与自然互动的角度来探索现代城市互动景观的设计方法及途径,旨在利用城市互动性景观设计引导人们活动方式,希望城市景观建设能够结合现代科技技术更多地融入互动性设计理念,为城市景观的建设提供一些设计思路。

关键词:

人;自然;互动;景观设计

对于城市景观设计来讲,对美的追求永远都是设计的主题之一,美是风景园林学科的灵魂和价值核心。本文从人和景观互动的角度,来探究城市景观中人、物、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倡导在景观设计中实现三者之间的和谐共生,强化互动景观设计的人性化、可持续性的观念。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人与场所的互动

景观设计首先要尊重地方性,这地方性是由环境形态与当地不同的气候、环境、地理特征并综合当地人们在此地世代生活所形成的生活习惯形成的。景观设计是与地域环境相融合,而不是一种适用于各种地区的设计模版,因此在设计的过程中应考虑人与场所的关系。

(一)行为与场所的互动

工业时代的景观消耗了大量的非可再生资源,将自己的使命与整个生态系统联系起来,探索更适宜在城市中人较大化的使用、又可减少环境影响的设计手法和景观元素,以此来达到人与场所的共赢。首先,在设计中要注重场所的共享性。“场所的共享性也指在同一空间中可容纳人群多样化的互动需求,不同的人、不同的活动在同一空间中交叉碰撞激发了新的互动行为产生的可能性,使得互动景观场所更多变更富有生气。”[1]如其设计时,既要预先考虑空间的灵活性,又要强调功能的复合性、兼容性。空间的情景转换使资源利用得更充分、更合理,能够较大限度地提高空间的利用率,实现各种活动的顺利进行。即在一个空间中,不同的时段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如早上满足老年人打太极等活动,晚上满足老人跳广场,其他时间还能满足另外人群的活动需求。此外人们还能通过运动找到共同兴趣点和话题的人群,从而产生更多交流与互动。其次,在设计中考虑空间的私密性。从人的行为习惯方面考虑,良好互动的空间不仅具有一定私密性,还能对周围环境有一个良好的互动。只有保障人们活动的相对私密性,才能使人在该场所中有较久的停留。如座椅数量由多人变为两人或者通过灌木植物与座椅结合起来设计,起到对视线的遮挡,从而达到一定的私密性。当人也可以通过空间的虚分割,如地面材质的不同、地面高低的不同等来界定特有领域感等。再次,设计中要注重空间的位置感。空间中的位置感让人有安全感的同时,也让人有良好的方向感及对空间的辨识度,我们可以运用高科技的显示设备,人在空间中清楚地知道空间位置,同时也应考虑到空间道路的设计易达性,使人们能短而便捷的到达相应的空间。

(二)情感与场所的互动

城市景观是人为景观,它是设计者审美和思想碰撞凝结出来的物质文化,为城市中人提供活动的场所,人便成为景观中的主题。景观中的人和景观外的人看待景观是不一样的,前者是景观的表达,后者是景观的印象或是更贴切地说是对景观的情感互动,正如卞之琳《断章》中所言:“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景观是人与自然秩序的融合,是人们对外部世界最直接、具体的感触,也是通过人们在特定场合下体验所定义的。如果我们与所在的场所产生了一定的互动,那么我们对场所的认同度就比较高,也就使自己对该场所产生了较为强烈的归属感。简单说,认同于该场所,是一个适应该地方的自然过程和格局及社会的过程和结构的结果,更是个体人的秩序和与其周围环境秩序协调融合的结果。如象山校区的建筑看起来仿佛自土地中生长起来,从形态上,设计师反城市主义,借鉴了民居建筑之间不对位、不阵列、不复制的做法,使建筑之间的间距更像一个被有意设计的空间。质朴而谦逊的砖墙、石墙、夯土墙、水泥抹灰本色墙,简单的砌筑方式,随自然而变,生趣盎然,间杂以简易木作、钢构,体现出人们长期与山水的共存中面对自然的本能的基本智慧。让建筑场所回到重新再造自然场景之中,回到一个有森林、花草、山水组成的原生态自然之中,山边原有的溪流、土坝、鱼塘均被原状保留,只做简单修整,清淤产生的泥土用于建筑边的人工覆土,土坡种满燕麦,溪塘边的芦苇被复种,还有诸多的向日葵。人们走入这个空间就会产生无形的归属感和亲近感。另外,上海徐家汇公园位于上海城市副中心徐家汇范围内,其中大中华橡胶、中国唱片厂和周边居民旧住宅区地块为公园的旧址。在公园的设计中,通过置换大型污染企业、兴建大型公共绿地,改善了原有的生态环境。耸立在原大中华橡胶厂的那根烟囱非但没有拆除反而增高了11米,用光导纤维发出的光亮寓意烟囱顶端冒出的白烟,这样既尊重了原有场地的历史,又具有现代公园的独特之处。同时,在贯穿公园的湖上,架设了象征徐浦、卢浦、南浦、杨浦大桥的4座桥,在桥的中央又设计了上海老城厢等。另外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山岐江公园,岐江公园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原是粤中造船厂所在地。设计师在公园的设计上,利用老厂的门式析、铁轨、龙门吊等组成新的景点,利用芦苇、水草等野生的植物构筑新的风光,利用一些旧机器作为重温历史文化的硬质雕塑,等等。这些都是对地域文化及原有场地的保护,让人们在公园中感受到历史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场所与人产生情感的共鸣。

二、人与动植物的互动

人与动植物的互动,首先要对该区域的生态因素和物种生态关系进行科学的研究分析,通过合理的景观设计,较大限度地减少对原有自然环境的破坏,以保护良好的生态系统。设计师利用生态的设计方法,减少人为干扰因素,保护着基地内的自然生态环境,协调基地生态系统,使其更加健康地发展。浙江省杭州市江洋畈生态公园,其前身是西湖淤泥疏浚堆积的场所,其拥有湿生林、浅水沼泽、湖泊池塘等多层次的湿地景观。设计师在整治的过程中,几乎没有拔掉一株原生态植物,而是完整地保留了原生态植被和动物,为鸟类、鱼类、水禽、两栖类等野生动物提供舒适的栖息环境,这样的设计在原有环境的基础上对环境适应的同时也使景观更好地发展起来。另外,公园里的房屋、道路建设都是以生态为前提,路面大部分采用砂石路,园内基础设施的承重材料都可作为回收材料。江洋畈生态公园的设计是对环境的补偿,设计成为了辅助,环境中的动物和植物成为景观的主题。每年春暖花开、草长莺飞、蜂飞蝶舞、虫叫鸟鸣等,其设计不仅具有良好的视觉景观,同时也能享受到悦耳的声音。另外,植物是城市景观设计中的主角,它们对划分空间以及营造景观中都起着主要作用。植物可以软化建筑边界,并且随季节变化的生长现象还能给建筑带来几分生气。而在如今的城市景观设计中,由于植物叶子质感不同、色彩不同,反射出的光线也略有差别,与景观中硬质设施融合,营造出不同空间的氛围,色彩给单调的场所带来新亮点,同时也体现着该地域的文化内涵。在满足人们视觉的同时,芳香类植物与人们在嗅觉上也有互动。很多不同的植物有特殊香气的花草,有的有镇静作用,有的是醒神作用;而观果类植物、具有药用价值类植物则与人有更多的互动,其在整个过程都与人有互动的作用。

三、人与景观小品的互动

景观小品是景观设计中的点睛之笔,对空间起点缀作用。其包括建筑小品———雕塑、壁画、亭台、楼阁、牌坊等;生活设施小品———座椅、电话亭、邮箱、邮筒、垃圾桶等;道路设施小品———车站牌、街灯、防护栏、道路标志等。其在设计中更加注重与场所的对话及与人的交流、互动,更加注重“社会精神”的体现。如中山岐江公园的重塑中将原有的烟囱、龙门吊、火车轨道、厂棚等景观小品经过更新重新运用到场所中,使人无形中与场所中的小品有一个情感的互动。再如秦皇岛汤和公园的设计,没有一丝的造作,运用本土的植物和一些本地廉价的材料进行设计,使走进来的人能够马上融入到环境中,使人们去享受这个环境。红色的飘带贯穿其中,与木栈道结合,可以作为座椅;与灯光结合,而成为照明设施;与种植台结合,则可成为植物标本展示廊;与标识系统相结合,又成为一条指示线。它由钢板构成,曲折蜿蜒,因地形和树木的存在而发生宽度和线型的变化。以乡土的狼尾草、须芒草、大油芒、芦苇、白茅为主要植物品种,构成五个节点。每个节点都有一个如“云”的天棚,五个节点分五种颜色。斜柱如林木;地上铺装呼应天棚的投影;在这天与地之间是人的活动和休息空间及专类植物的展示空间……充分体现本土文化设计尊重自然、尊重人、关怀人类精神需求的设计理念。换句话说就是设计要接地气,要从场地环境入手,了解场地不仅是对本地文化的尊重,也是对本场所使用人的尊重。

四、结语

本文从空间、场所、小品、情感等方面论述看人与景观互动的设计方法。在文化多元化的当下,我们要跳出一些框架,采用国外先进的手法,立足于本土文化,挖掘中国文化的深刻内涵,在创作中让人成为环境的主题,即要考虑设计初的绿植设施等的选择、设计中场地的处理、施工过程中工艺的处理、投入使用的维护等设计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而使景观与人成为互通、互补、互融、互动的艺术空间,最终实现人、物及环境的有机融合。

作者:周鸽 单位:郑州工商学院

人与自然论文: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人与自然的关系

摘要:

全球化进程是各国经济文化的扩展过程。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我国主动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也是适应全球化发展要求和将中国式生态文明向外交流的全球化过程。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基础上,本文将通过对经济全球化的认识进行分析,得出人与自然关系中两者地位的变化,最终阐述当代全球自然环境问题下,我国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依据,主动式的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榜样,向全世界推广,进而将中国生态文明全球化。

关键词:

人与自然的关系;经济全球化;生态文明

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

要认识经济全球化,就必须对其概念、发展状况和影响进行把握。经济的拓展力和开放性是全球化的有力物质保障,是人们持续交流和相互影响的客观基础,也是全球化的物质基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特别是当人类大步跨入21世纪之时,科技革命日新月异,世界经济迅猛发展,全球各国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联系愈来愈密切,世界成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其中一个最明显的趋势就是经济全球化。

(一)经济全球化的认识“所谓经济全球化就是在生产不断发展、科技加速进步、社会分工和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生产的社会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活动越来越超出一国和地区的范围而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一体化过程。”[1](P.194)它是世界范围内生产力发展的客观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一个世纪或更久以前,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一些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经营活动实际上就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组织,这意味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经萌芽。马克思恩格斯在150多年前就指出:“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2](P.276)

(二)经济全球化的新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惊人发展,使经济活动在世界范围内联成网络,大大缩短了世界各国和各种市场之间的距离,经济全球化成为一股迅猛发展的潮流。正如所说那样,“现代科技的进步,先进的交通工具和通讯手段的产生,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特别是近十年来,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3](P.19)

(三)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经济全球化的表现是多样性的,包括生产的全球化,贸易的全球化,金融的全球化,企业经营的全球化。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是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在全球化的进程中,世界各国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相互依赖越来越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引进别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经济的竞争力,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但我们都知道它是一把双刃剑,在产生积极效应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消极后果,比如爆发经济危机的风险不断增大,发达国家收益大,发展中国家获益少,有的甚至有被边缘化的风险,当然还带来具有破坏性的环境恶化问题,制约和破坏了全球生产力的发展,对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因此,如何实现世界各国的“共赢”,是如今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

二、人与自然的关系及发展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整体与其外部环境的关系。在人类产生之前自然界就已经存在,而人类社会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所以人也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中的一部分,具有自然属性。这就决定了无论社会怎样发展,科学技术怎样进步,也不管人类具有多大的能力,都不能脱离自然界而存在,人对自然界是永恒依赖的。这意味着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相处,顺应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

(一)人与自然的原始生态文明在最早期的原始社会时期,人们主要以采集和渔猎为生,而这两种活动都是直接从自然界中获取生CENTURY资料。这时许多的自然事物和自然现象,比如日月星辰,风雨雷电,河流山川,飞禽猛兽等等都无法从现实中得到解释,而且由于人类力量相对薄弱,在自然面前很渺小,故而只能顺应自然,服从自然,甚至对它产生崇拜和敬畏,通过各种原始宗教仪式以此来乞求上天的恩赐和庇佑。自然界提供什么,人类就攫取什么,而且是在有限的范围内,所以说这时期的自然是控制着人类的,起着主导作用。马克思在谈到古代人类和自然界的关系时曾指出:“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4](P.81-82)所以说在原始文明时代,人是自然界的奴隶。

(二)人与自然的农耕文明距今大约一万年前,人类由原始文明时期进入到农业文明时期。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手工业为辅的农耕时期,人类的活动方式主要是农耕和畜牧。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自然界的改造能力也进一步深化,他们不再简单的依赖自然界提供的生活资料,而是改变和创造某些条件,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尤其是在生产工具方面,各种金属工具的使用大大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人类对自然进行了初步的开发,自然的人化过程进一步发展。在这种生产和生活状态下,人们同大自然中的一切有着直接的接触,相互依赖,相互联系,因而形成了一种尊重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但此时仍然肯定自然对人的主宰作用,主张敬畏自然以护佑黎民。可这种没有污染或污染较小的能量转换活动的大规模发展也会对自然的破坏,如过度开垦、砍伐、捕猎等就对局部地区的生态造成破坏。

(三)人与自然的工业文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以及工业革命的发生,人类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由农耕文明走向工业文明。在资本主义社会时期,人类利用科学技术制造机器进行生产活动,以控制和改造自然。短短几百年的时间里,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远远超过了过去一切世代的总和。人和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就是较大力度的追求利润,资本家们只要能获取高额利润,不惜违背自然规律,破坏生态平衡和污染自然环境来满足自己的需求。这种对自然进行疯狂大肆掠夺式的开发和利用,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也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和对抗,最终也必然导致人的生存危机。这一时期,人类俨然成了大自然的主宰,认为自己可以征服和驾驭自然界的一切。但人与自然之间的这种不平衡的物质变换方式必须改变,转向一种即“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的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5](P.928)

(四)马克思主义下的人与自然观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人又是自然界的产物,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早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像人类发出警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取消了。”[6](P.383)当人们为了满足自己不断增长的欲望而对自然界进行大肆破坏时,自然也会以不同的方式向人类实施严厉的报复。正是由于生产力不断的发展,科学技术的飞速提高,所以21世纪人类面临的较大挑战必然是生态环境问题。

三、在全球化影响下的当代生态自然观基础上,主动的中国生态文明

随着生产力在全球各国的发展,它的开放性被全球化,以至于各国为了求发展而进行了在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各个领域的交流与沟通。而作为生产力组成部分的劳动对象,即自然界,也随之被全球化式地利用起来,从而不断地改造和转化为人们的消费品。在消费角度层面,人类经历了原始生态消费,线性消费,生态消费,因为在以资本主义主导下的经济全球化中,“资本主义通过扩大消费而非限制生产解决经济危机无异于舍本逐末,以掠夺自然为代价维系资本主义的统治导致当代资本主义的主要危机——生态危机。”[7]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在全球化背景下,在与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合作中,也势必会产生对自然界而言的生态问题,除了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适应消费观念,更重要的是顺应时展的潮流,由以前社会形态中的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转向新的生态文明方向上来,使全球化对人类生存的生态自然的负面影响得到切实解决,促进全球化生态文明的历史进程,并使党的十八大中提出的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精神得到具体贯彻。

(一)全球化造成的环境问题1.人口环境持续膨胀,老龄化现象严重与传统社会不同,在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和人们消费水平提高的条件下,高出生率和低死亡率共同导致全球化人口增长继续膨胀。1804年,全世界人口只有10亿,1987年增到50亿,1999年达到60亿,截止到2013年1月4日,全世界有70.57亿人,预计2040年前,世界人口将达到80亿。可见,人口的压力是对环境问题产生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在人口增长的条件下,老龄化则是另一种形式上的环境压力问题,对环境中产品的消费在时间上的延长,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社会环境问题。欧洲是世界上老龄化比例较高的地区,而我国将很多可能在未来的社会发展中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老龄化将使世界政治、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使国家降低革新能力,劳动生产率下降,社会负担加重,经济失去活力,生活水平下降,对综合国力产生潜在影响。2.自然环境恶化问题,生态规律遭受破坏自然环境中的土地、水、大气、生物等都是遵循一定的生态规律而存在着的客观实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所形成的稳定状态,如果遭到过度的外力破坏后,就会失去平衡能力或者恶化。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在工业化的推动下,全球化不断被各国自愿或不自愿地接受,而发展中的破坏现象则随之被扩大化,也就出现了区域性问题向全球性问题的跨步,全球温度升高的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酸雨蔓延、水和空气污染等被现实性地带了出来。3.资源短缺问题在全球化影响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利用资本优势,对发展中国家进行资源进口,而将本国的不可再生资源节约下来,进而使得资源短缺问题在欠发达国家中显得尤为明显。而环境是一个多元化和协调性突出的总体,资源短缺必然会造成相关资源的破坏,使资源间的联系被割裂,那么所谓的平衡就无法维持,最终使环境恶化,不利于人们社会的进步。

(二)生态文明的建设与可持续发展1.生态文明的含义“生态文明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和谐共生的一种文明状态。”[8]在自然界被不断地人化过程中,工业文明基础上的生态文明,从概念的把握上就明显的体现出生态观的重要性。在人们生产生活中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以此产生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人们对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对资源的节约,对生态的保护,都是在深刻把握生态文明概念含义的条件下进行的具体实践。2.生态文明建设在全球化的影响下,要进行更好的生态文明建设,首先应加强世界经济合作中的环境生态立法保障,在国际大环境中明确各国的经济责任和义务,减少将重度污染产业转嫁到发展中国家的现象。其次是在立法基础上的世界性环境生态监督体系的完善,要在明确法律规范的条件下,对各国造成的环境破坏进行实际约束和制裁。是加强全球性生态自然观的宣传与教育,让更多的国家和地区认识到环境问题是世界性的,是人类面对自然界的共同问题。3.可持续发展观的全球化自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后,、协调、可持续发展被提上历史议程,尤其是可持续发展,不仅适合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更适合应对在全球化影响下当代生态自然观问题,很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生态自然观上盲目追求资本增值,而忽视了在利用自然界物质生产时的可持续性,当发现没有利用的自然资源后,就改为另一个地区或国家的投资和生产,是一种不够可持续发展化的全球经济发展观。所以,可持续发展观在现实性上需要被全球化,被各国所重视。

(三)中国的生态观,在科学发展观基础上的“五位一体”1“.以人为本”的生态科学发展观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实践条件下的和谐共处关系,人们在自然面前,由奴隶地位到敬畏自然,再到工业革命后的主导地位,证明了人的能力越来越强,以至于可以主宰自然,摆脱自然界的束缚。但当人们狂妄自大后,就会对自然进行奴役,无限地滥用自然资源,破坏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结果就是不统一,而且是对立,是自然界生态的破坏,自然界以不规律的方式对人类进行抗议,而这些不规律就成了人们因把握不到而称为的“报复”。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讲究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发展,是中国式发展思维对生态自然的恰当反映。2“.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在正确认识到国际全球化影响以及当前我国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势和具体状况后,为了更好地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是针对现实发展状况的及时调整与适应。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是我们中华民族每一代人都应该承担的责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将更有利于我们每个人在生产生活中对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同时也形成一种更具时代性的生活方式与习惯。在全球化的不断影响下,每个国家的政府和人民都应重视生态自然的平衡,只有这样才会实现全球性的生态平衡,人们的生产与生活才能进入到一个常态化的发展境地,使全球文明更有利于推动人与自然的有效结合。

四、结束语

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最终的结果是人与自然的相处问题。总而言之,在经济飞速发展,科技水平愈来愈高的全球化影响下的今天,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共同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而我国必须做到,规避主要以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负面生态影响,在主动式的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下,推动我国人与自然关系中生态观的世界文明化,将我国的生态文明推而广之,促进世界生态文明的全球化。

作者:刘洋 单位:兰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