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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保护概论论文:原生动物环境保护论文
一原生动物在环境保护中的优势
在实验室进行的污染物的毒性生物测试,和在户外进行的生物测定研究,其中鱼类、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大型浮游动物、藻类等常常作为指示生物来进行测定和监测,而原生动物通常在环境保护中被人们忽略.比较来说,稍高等的动物无论是对实验室硬件设施的要求,还是在野外采集样品都会受到很高的限制.原生动物种类繁多,结构简单且特殊,分布广泛,由此看来,在环境保护的工作中原生动物作为指示生物也是合适的.与稍高等的动物相比较,原生动物具代表性的特征表现在生理和群落上,原生动物是单细胞生物,其细胞体积大,身体构造简单,细胞膜直接与周围环境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直接作用于细胞,因而对环境的改变所需的反应时间更短、也更迅速,因而影响群落组成、结构和行为等.原生动物采集简单,易于喂养,生长周期短,得到数据快.由于原生动物生命周期短分裂快,因此可以在快速的检测出有毒物质或污染物对其生长周期,分裂速度,代谢水平及身体内部结构的影响.原生动物的分布是世界性的,且其在形态、生态和遗传学等方面具有大体相似的特征,因此原生动物可以当做世界性的指示生物,这可以将不同区域的检测数据作比较.根据国内外的许多研究可以发现,环境的改变对原生动物群落所造成的影响反应也遵循许多高等生物反应发展的一般规律.无论是由金属离子超标还是由有机污物染引起的环境条件的剧烈变化,都会引起原生动物的细胞构造与生理生化的改变.
二原生动物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1原生动物作为指示生物
在污水监测中的应用指示生物又叫生物指标物,它是指那些在固定的区域范围内的,能通过其特性、数量、种类和种群等的变化,来指示环境或某一环境因子特征的生物.自然界中水质在遭受一定程度的破坏后,通过自然界的物理、化学及生物等过程,将会起到净化污染的作用.根据特点,水体被划分为为多污性水体,α—中污性水体,β—中污性水体和寡污性水体.在现实生活的应用中,适宜应用常见的优势种作为水体污染的指示物.通过原生动物群落的组成和演替规律来监测和评价水体的改变,是当前生物测定的发展方向.在原生动物群落水平的水质测定中,经常应用PFU原生动物群落生物监测.PFU(聚氨酯泡沫塑料块)方法是美国弗吉尼亚工程学院及州立大学环境研究中心的Cains等于1969年创建的用以测定微型生物的群集速度的一项技术,将该项技术引入并加以改善的是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的沈韫芬院士,该技术在生态效应水平来检测水质污染,并最终发展为我国水体微型生物群落监测的国家标准.李凤超等运用PFU微型生物群落监测方法,对白洋淀水质进行了监测,该水体经常处于低水位状态下.研究显示,由于受到府河污水的影响,白洋淀内的内源性污染物对原生动物群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除了群落水平的测定外,也有学者对原生动物的个体水平、细胞水平进行了测定研究实验.马正学等人以上海四膜虫为样本,以细胞生长和分裂等生物学特性为指标,针对黄河兰州段的水质情况进行了检测.王丽等将原生动物四膜虫作为研究材料,与检测DNA损伤与修复极敏感的彗星实验结合起来,检测不同来源的水质的四膜虫DNA的损坏情况.马世军利用原生动物的优势类群,及其对水质的指示作用综合评价了汾河太原段及晋阳湖两大水体的污染情况.
2原生动物在水质净化中的应用
原生生物不仅可以作为污水的指示生物,还可以通过其自身特性来净化受污染的水体.最近几年来,由于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很多国家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从而利用生物的生理性能,建立可以迅速并有效净化污染物质以及将污染转变为资源的技术系统.利用原生动物能够使受污染水体得到净化的性质,建造多种污水处理厂.一般采用活性污泥法、渗透过滤、流离生物床法等.
2.1原生动物在活性污泥系统中的应用
活性污泥法处理城市污染水体和有机工业废水主要利用的是好氧微生物(包括兼性微生物).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活性污泥净化过程中细菌和真菌表现的最为活跃,占主导作用,通过直接处理观察细菌的生长情况,来分析受污染水体在处理过程中的变化或处理后水体的好坏.由于细菌很微小,对于细菌的观察和分类需要较长的时间,对于生产的指示和预警不能及时的产生效应.原生动物较细菌个体大,更有利于观察和计数,更能敏感的反映出环境的变化,可以直接观测原生动物的种类组、数量、生长繁殖的变化情况,由此来分析细菌的生长和变化状况,间接地分析污染水体的处理过程和处理效应的好坏,从而指导生产.
2.2原生动物在渗透过滤过程中的应用
渗透过滤系统是由沉淀池、无氧消化池和滤床等几部分组成.有机废水通过沉淀池、无氧消化池进入滤床,在适宜的滤床上流动时,能够使得细菌快速繁殖.细菌将有机碎屑作为食物,在基质上形成菌膜,然后可以发现藻类和真菌,最终会产生原生动物.纤毛虫是原生动物中的优势种,很常见,纤毛虫在游动的过程中,会向环境中分泌粘多糖物质,使悬浮得颗粒状物质粘连成絮状沉淀,从而使浑浊的水体变得清澈.
3原生动物在土壤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生活在土壤中的动物能反映出土壤环境的微小改变,土壤原生动物也包括在内.Foissner认为原生动物作为监测生物较其他土壤生物更具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的特征:(1)基数很大从而产生很大的生产力,土壤的形成及肥力受其数量的变化和群落结构改变的影响;(2)原生动物具有分裂繁殖迅速的特点,由于细胞膜直接暴露于周围的环境,能够非常敏感地感觉到外部环境的细微变化,可以将其作为预警生物;(3)原生动物是真核生物,与细菌等原核生物相比,原生动物同后生动物对于环境变化的反应更为接近;(4)原生动物在形态、生态和遗传上分化较低,分布在不同地区的原生动物不都很接近,从而可以作为世界性的指示生物;(5)原生动物对于生境的要求较低,很多高等生物无法生活的恶劣环境,一般原生动物都可以生存.
三原生动物在环境保护中的研究进展
对于原生动物在环境测定中是否可行,国内外研究人员作了很多有价值的探索.为日后的监测研究的应用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目前针对原生动物在环境测定中的应用,有很多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对于这些问题,笔者归纳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1)自身的问题,原生动物自身有许多缺陷.如敏感性问题,部分原生动物在实际环境检测中仍有缺陷,且在污染物中同种原生动物的灵敏度和反应状况也有不同;(2)许多其他环境因子也会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在自然水体中,除了污染物外,许多环境因子,如季节、地域、温度等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3)认为制造的环境和自然环境存在一定的差别,当前许多原生动物检测是在实验室环境下进行,这些都是人为的,脱离了天然性;(4)受科技环境的制约,现今的实验室设备、技术方法等对原生动物检测没有办法做到无误,特别是对其生化变化的因由、各种生理指标均无法进行定量分析.因此,今后的用原生动物检测环境时,不能仅局限于理论研究,要走出实验室,从理论中跳出来,在实践中运用理论,做到理论与实践并重.与此同时,也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在研究时应与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数学分析与统计结合起来,为进一步做到监测的科学性、严密性,应建立数学模型,以监测预报环境质量的预警系统;(2)为提高预警系统的性,重要的是要控制信号传导偏差,这就需要建立具有高敏感性和性的原生动物传感器;(3)当今在多种污染物的联合毒性监测领域,仍是一片空白,这是因为环境污染物中有许多不可确定的复合污染物,它们之间存在拮抗、抑制和协同作用,要攻克这一空白领域,生物预警系统研究的发展前景不可限量.
四结语
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在未来社会发展中越来越重要,要不断加环境保护的投入和环境监测的应用.应充分意识到原生动物在生态系统占据的重要位置,对于原生动物测定方法的探究,应不断改善,持续进步,做到与理化检测相互补充.其中数学模型对原生动物在环境监测中的利用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建立数学模型,把实验数据与应用数学分析和计算机处理结合起来,在严谨的科学实验和扎实的实践中,原生动物在环境保护与监测中的作用会日益凸显.
作者:张宗瑶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动物的民法保护法律论文
摘要:在现代,人们越来越关注动物的保护题目,民法也应当发挥自己的作用。自从德国民法典第90a条规定“动物不是物”之后,我国学者也开始围绕着究竟动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还是客体,以及是否应该建立物格制度来保护动物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结合民法的基本理论,应将物依然作为客体,只不过通过法律物格制度,对不同性质的物区别对待,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现实意义来探讨关于动物在我国民法的法律地位以及其保护的题目。
关键词:动物;法律地位;法律保护
长期以来,动物一直是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来看待的,是权利主体支配的对象。但有一些学者以为,这样的规定是很不公道的,由于“从自然的角度看,人并不比动物更优越,在大自然的宴席上,一切存在物都是同等的。一切存在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价值和意义。”在大陆法系,1990年8月20日,德国立法者在《德国民法典》第90条项下增加了关于“动物不是物,他们受特别法的保护,法律没有另行规定时,对于动物适用为物确定的相关规定”的a款规定之后,这一修改被一些学者以为是动物由权利客体上升为权利主体的立法实例而加以引证,并以为这代表着近期的立法动态,代表着人类对动物态度的转变在法律上的体现。英美法系也存在同样的题目。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相对而称,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所针对的事物。关系的权利主体为实现其权利,而对客体处于支配或者有权要求的地位。关系的义务主体则必须向权利主体作相应的给付或者予以满足,主体相对客体处于必须向其给付或者满足其要求的地位。
2.关于客体范围的不同学说
关于客体范围存在三种不同的学说:一种以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仅为物;一种以为法律客体仅为行为;第三种观点以为民事法律关系多种多样,法律关系的客体形式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多种表现形式: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权利等等。
二、关于动物的地位和保护题目的不同学术研究观点
1.主张动物在法律上具有的权利主体资格
该观点就是主张改变动物的传统法律地位,赋予其有限的法律主体地位。其理由是:民法要加强对动物的保护,就要对动物赋予人格权,法律应当规定,动物不仅享有生存权、生命权和健康权,还应当享有人格尊严和人格独立的权利,也就是享有一般人格权,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护动物,有效阻止人类对动物的不善行动。
2.主张动物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主体资格,但是享有的范围是有限的
基于这一观点,动物可以作为权利主体,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可以成为权利主体,一般说来只有野生动物和伴侣动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为人类生存发展所需的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以及工作动物则不在此范围之内。即使是作为权利主体的动物,其所享有的权利也是有限的,只享有某些种类的权利,如生存权、生命权等等,“在主张动物权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考虑,动物的权利必须有限度吗?正如任何权利都必须有限度一样,不同主体之间权利与权利之间的平衡,是我们下一步应思考的题目。”
3.主张动物在法律上不具有权利主体资格,应作为特殊物看待和保护
此观点有二:一是以为赋予动物以“人格”混淆了民事主体和客体的根本区别。在民法中只存在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一是人,二是物,人作为世界的主宰,支配其他的任何物,而物则只能被人所支配;二是以为假如赋予动物以人格,实践中会出现实际题目无法解决:首先,动物享有了主体地位,那么它们又将如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呢?其次,假如赋予了动物人格权,让动物享有了生命权、健康权以及人格尊严和人格独立的权利,那么又将如何解决人类饮食和日常品的需求呢?假如一定要对动物赋予“人格”使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那将会改变民法的性质,也会改变市民社会的性质。
笔者以为:民法是人法,在民法上,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就是,动物永远受人支配,永远也不会与人平起平坐,成为世界的支配者。动物的属性是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这个基本事实是无法改变的。《德国民法典》将动物从物的范畴中分离出来,但是并不表明动物因此就具有迈出向主体地位的契机。它仍然与其他物一样,属于客体。即使不这样规定,只要存在动物保***,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理,在动物保护题目上,民法也应让位。可以说,没有动物保***,《德国民法典》的规定也是形同虚设;有了动物保***,即使民法不昭示,仍然能实现对动物的特殊保护。因此,笔者以为《德国民法典》只是一个具有倡导性和宣示性的条款,可以为全世界其他国家就动物保护题目敲响了适时的警钟,没有多少具体的规范意义。
但是,究竟应当在法律上怎样落实对动物的特殊保护,还应当符合民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并在实践上具有可操纵性和实践性。这就是以下的内容———动物法律物格制度。
三、动物法律物格制度
1.法律物格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物格,即物之格,即物的资格、规格或者标准。法律物格则是指物作为权利客体的资格、规格或者格式,是相对于法律人格而言的概念,是表明物的不同种别在法律上所特有的物理性状或者特征,作为权利客体所具有的资格、规格或者格式。“法律物格”描述了一个不拥有法律权利的资格的实体,该实体被作为法律上的人对其享有权利和对该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的财产来对待。很多学者一致赞同的观点就是建立“物格”制度,具体的设想为:一是野生动物和宠物;二是普通动物和植物;三是人体器官和组织;四是货币和有价证券;五是虚拟财产;六是一般物格。
2.确立法律物格制度的意义
笔者以为,确立民法上的物格制度的意义就在于对物的法律物格的不同。规定权利主体对其行使权力的不同的规则,主要有如下的三点:
及时,确立法律物格制度,能够确定作为权利客体的物的不同法律地位。区别不同的法律物格制度,就是为了表明不同的物在法律上的不同地位。第二,确立法律物格制度,能够确定权利主体对具有不同物格的物所具有的不同的支配力。第三,确立法律物格制度,有利于对具有不同法律物格的物作出不同的保护。
我们建立法律物格制度,并不是赋予动物以权利,使动物成为民事主体,我们讨论的基础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理论指导下,将物依然作为客体,只不过通过法律物格制度,对不同性质的物区别对待,建立一种更为公道的制度。现代民法人格是同等的,要求法律眼前人人同等,这应当是基于人的属性,但是在这个世界上,物是各种各样的,千差万别的,假如对物同等对待,显然不公道。假如建立了法律物格制度,对不同属性的物设立不同的规则,可以更为公道地行使权力、保护各种物。
法律主体的法理障碍
1.与民法的基本价值相悖
民法的基本理念之一为私法自治,其旨在于个人得依其意思表示形成私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私法自治表现在民法的各个制度上。意思自治被否认,民法还称得上是民法了吗?动物没有明确意思表示,无法进行自我认知和表达,假如将动物纳进民事主体的范畴,有违民法作为“人法”的根本性制度价值。而法律始终是人制定的,是规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则,动物也不可能参与到法律制定的过程,这样,即使赋予动物权利事实上也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2.与权利义务关系的逻辑关系相违反
对于动物行为能力的欠缺,有些学者提出建立监护制度来补救,比如为动物设定保护人或人。那么动物的人如何确定;动物的法律诉求有哪些;怎么来定个标准来衡量监护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被监护动物的利益呢;动物如何行使诉讼权;动物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能力如何确定;如何追究动物的法律责任等题目的解决都会对传统观点形成一定的冲击,造成立法、司法、执法的混乱。
所以,笔者以为:不管是从民法的基本理论还是从法理上来分析,赋予动物民事关系主体地位都是不妥当的,有其无法克服的障碍,这些障碍的根源实在超出了法律的范围,说到底法律根源于社会现实,只要人类与动物本质差异存在24小时,赋予动物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就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空想。
五、对我国关于动物保护的立法和司法建议
1.应将动物看做是特殊物来看待
我国尚未制定出民法典,因而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题目还缺乏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但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第127条关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规定,是将动物作为物看待的,1998年颁布的《野生动物保***》也是将动物视为一种特殊物而予以保护的。这些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笔者还想就动物的法律地位的保护题目提出个人的不成熟意见:
已经明确了的题目:在法律上动物还是物,不是人。但是这种物又不单纯地等同于一般物,这是一种有生命的物,是与人类命运息息相关的物,所以应当加以区分地对待,即作为特殊物来看待。德国立法者的最主要意图只是要表达:“动物是特殊的权利客体”以及动物的所有人不能像对普通物一样随意处分动物的意思而已,其法律上的意义只是对物权的必要限制,说明在无公法施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动物依然是一类可以适用规则的司法客体;在财产法上,动物依然是一类特殊的具有财产属性的特殊客体。由此可见,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站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角度,立法保护动物的必要性是不问可知的,但是立法保护动物不即是赋予动物权利或者将动物上升为法律主体,这样是矫枉过正的做法。
我们对动物的保护的范围还过于狭窄。只对濒临灭尽的野生动植物做出立法,实在对一些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存在的、对人类和自然有益的动物的保护都应该予以法律化,规范化。
2.对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规定
动物是有生命的,随着现代人生活水平的进步,宠物充斥着人们的日常生活,针对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也应该对此领域加以规范。比如假如宠物出现咬伤他人或者其他人的宠物的时候,究竟如何承担相应法律义务,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和做出怎样的赔偿,都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定。动物的主人应该对他人负担义务,这实际上也就是物权人如何妥当行使物权,不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题目。
3.加大动物保护的立法力度
对于动物的保护也应该根据不同的等级进行划分,分为禁止交易物、限止交易物和可交易物,对于不同的范畴,应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医学利用动物进行对人类健康有益的实验———比如用小白鼠来研究攻克癌症的实验,就无需纠正医疗单位的行为。所要做的是应当加强现行立法对动物保护的力度,对动物的滥捕滥杀的罪行进行重办。曾经在网上看见这样一幅真实的画面:在青躲高原上,躺着数以万计的躲羚羊,肚皮被残忍地剖开,内脏统统挖走作为可以变卖的药品,羚羊角也被割下,血几乎染遍了整个山坡。对为了牟取暴利采用如此残暴的手段野蛮掠夺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法律应该予以深切关注。针对不同的“物”实施不同程度的法律保护,不需要对动物的法律地位做无谓的争论就可以对动物实施最有效最现实的保护,而不仅仅是纸上谈兵。
4.完善动物保***律体系
我国有学者指出:“动物的治理是操纵在一个复杂的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亚系统是:种群、生物环境和人。这三个系统相互影响,互为运动,野生动物治理就是维护三者的平衡。”动物保护的法律应是一个系统。为了更好地保护动物,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
比如众所周知的“虐猫事件”,相应地应该建立《反对***动物法》。无论是野生动物还是非野生动物,本质都是相同的,他们也有生命,也有感觉,善待动物也是一个人健康人格和美好心灵的折射。人对动物的关爱,也能够体现出人对人的关爱。目前已经建立的《野生动物保***》,主要是针对保护濒临灭尽的动物,实在其范围应该涵盖所有的物种,由于假如不把范围扩大,等到物种濒临灭尽再亡羊补牢恐怕为时已晚,未雨绸缪的有所规范岂不更好。再比如可以单独设立《濒临物种保***》,《自然保护区法》等等,对于以动物为资源的药制品、皮革制品的贸易也应当有相关的法律限制和规范。
民法在将动物定位为特殊物的同时,应该更多地将目光集中在动物的保护上面。究竟任何法律法规确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实施,利用制定的法律、法规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才能体现民法的公平和公正等基本理念。对动物的保护,更深层次的意义也就是对环境的保护,对生态平衡的维护。德国人提出的“动物不是物”的理念也并非没有现实意义,正是由于题目的存在才引发了这些相关的思考和初期的探索。我们应当从立法、司法实践的角度来对动物的法律地位及其保护进行理性客观的分析,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有应用价值。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保护动物公益广告平面设计论文
一、绪论
1.1选题背景
公益广告是以为公众谋利益和提高福利待遇为目的而设计的广告;是企业或社会团体向消费者阐明它对社会的功能和责任,表明自己追求的不仅仅是从经营中获利,而是过问和参与如何解决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这一意图的广告,它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为社会公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风尚服务的广告。它具有社会的效益性、主题的现实性和表现的号召性三大特点。现实社会比较缺失人文关怀,人们想要在公益广告里面体现互帮互助与团结友爱。其实以上两点人们心里都明白,可即使这样又有多少人能这样去做呢。让人们在看到公益广告的瞬间就能从内心开始深刻的反思,这样才起到公益广告的实际意义。同时公益广告应该尽量在黄金时段和少儿频道播放,看到的人越多越能产生实际的社会意义,在儿童频道可以使孩子从小就能接受到公益广告的教育,因为每个人的习惯大部分是从小养成的,在他们小的时候能接受好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现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都有公益广告。于是分析各国的公益广告就出现了‘公共’的意义。有的国家有人口禁止的问题,不过有的国家却有人口减少的问题。所以公共性概念使得各个地方公益广告的功能也五花八门,不尽相同,再者就是所选目的标准也不一样了。但是共同题目上的公益广告也有问题。PhilipKotler在《PrinciplesofMarketing》(1980年)书上介绍过,吸烟对身体不好,在医学上也已经得到了证实,所以戒烟的公益广告是有道理的。可是戒烟以后因为神经紧张而过食多糖等食物使得结果却让自己变胖。吸烟对人的寿命缩短率平均为7年,然而肥胖的缩短率平均却是14年。PhilipKotler在书上警示公益活动目的所带来的危险性。公益广告如果脱离了政治、宗教、商业目的也就不能成真正意义上的公益性活动。人的生活和价值观等各种因素对公益广告的影响很大,这样的情况下对公益广告研究是很重要的。公益广告的在世界上是很少被研究的,其活动的内容也并不突出。到现实社会公益广告的传媒并不是很重要,因为其广告所在、产生的价值对企业利益的影响并不是那么明显。
1.2选题的意义
公益广告的历史已经有60多年了,不过人们对其研究甚少。公益广告不是销售活动,对企业而言也不产生直接的厉害关系。平面公益广告设计已不停留在以往标语式的说教以及单一性的表白,而是要把社会问题以一种新奇的、独特的、鲜明的、超出常理的艺术手段来表现,使人们在瞬间被打动。由于人类的破坏,与栖息地的丧失等因素。地球上濒临灭绝生物的比例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科学家发现,对环境质量高度敏感的两栖爬行动物正大范围的消逝。许多动物物种灭绝或濒临灭绝,保护动物成为人类迫在眉睫的大事。本文通过对动物公益广告相关实例及相关理论的分析研究,对公益广告的设计风格进行了深入的、系统的、的探讨,希望能够通过对动物保护题材体现出公益泡面广告的重要性。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2.1国内研究现状概述
公益广告在我国有近二十年的发展历史,也经历了从萌芽到发展、繁荣的过程,一些耳熟能详的公益广告至今还深深地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公益广告作为一种高层次的广告形式,自有它不可估量的特殊的社会价值,它发挥着规范社会行为、改善社会风气、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作用。可是,近几年我国公益广告的发展处于做做停停、时断时续、愿做就做应付差使的状况,除了以能引起全国震动、关注的重要事件和热点问题为素材制作的公益广告短时间内还能引起人们的关注外,其他公益广告基本不被重视。一方面,国内公益广告多是由政府指令、媒体制作播发的,正因为如此,我国公益广告的策划和制作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政府部门的支持和行政手段的规定。媒体在公益广告的制作、播发中也不够自觉,表现得随意、分散。有硬性任务时,媒体为完成任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一定量的主题公益广告;没有任务时就可发可不发,或是有时段和版面空闲时用来填充。另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的改革还在进行中,企业尚未从再分配体制下脱离出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独立的经济实体和完整的社会身份还未最终形成,企业普遍缺乏对社会的热切关注和社会责任感;而且多数企业习惯认为发展公益事业是政府的责任,极少涉足公益广告。很多企业对公益广告的认识远远落后于对商业广告的认识,有些企业只有在市场行销受到挫折以后,才会想到用公益广告来装门面。这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和将公益广告视为企业的调节品的想法影响了公益广告的发展。再者,公益广告的制作是需要经济支持的,一些重大的、的广告制作更需要大的经济投入。我国公益广告的发展还未建立起政府、市场和社会领域三者间的协调关系,还没有一个专门的非赢利机构负责组织、策划、创意公益广告,同时也缺乏借鉴、运用商业广告的传播技巧来推动公益广告发展的方法。所以,不被重视和缺乏健全的公益广告运作机制,是我国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的现状。
2.2国外研究现状概述
公益广告的形式从世界第二战后开始的。世界及时战的时候英国的招军广告、美国的鼓吹战意的广告也可以说公益广告。但现在公益广告好从美国战时广告协议(TheWarAdvertisingCouncil,WAC)和战后AC开始。美国AC(当时WAC)的及时广告拍了世界第二战后要聚集国民的力量。美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所以对国家的忠心也很少。世界第二战的时候很多美国人对战争没什么关心了。这样的情况下WAC的广告目的是“战争时最危机的就是无关心还有怠慢”。当时世界第二战是对美国最重要的公共的、社会的课题。公益广告的概念被国家的情况、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等受影响。比如,美国的黑人大学联合基金(UnitedNegroCollegeFund),和平军队(PeaceCorps),言论自由(FreePress),消除文盲(LaunbackLiteracyAxtion)等的广告在别的国家不选公益广告,英国的招军、韩国的国家安全保障广告也一样,一个国家内可以成公益广告,但不能确定的说是公益广告。所以我们先要看看公益广告的概念。美国的公益广告‘PublicServiceAdvertising(PSA)’就是公共服务的意思。这里放映了美国社会的志愿主义、自愿主义(Voluntarism)。就说‘公共服务广告’。在日本一开始用‘公共广告’,韩国是‘公益广告’,中国和台湾用‘公益广告’。在中国徐百益在《公共关系与广告》上用过‘社会广告’。日本的话植条则夫在NHK的‘新学文事情(1987.5.27)’‘社会广告’的题目上说过公共广告了。‘公共’的概念在JürgenHabeimas的《公共性的构造转换》上研究‘市民的公共性’作家在序论上写“公共性的类别在传统‘政治学’的研究对象矿大的范围上研究需要社会学和历史学的方式”。日本的长谷川公一1993年说公共性是“一般来说比私面公共的性质和价值的。具体的含义和社会技能对于社会不一样”。公益广告在广义上包括一切道德的广告,但狭义上包括公共问题和公共关注等要推行。还有公益广告是公益广告机关与企业或政府一起解决社会问题得逞公共的利益,用传媒对社会人民诉求的。公益广告的英文叫“Publiccommunicationcampaign”。传媒是给人们认识或影响的媒介。WilianJPaisley(1981)说了reform(改革或改进)是公益广告最重要的原则。所以公益广告必须要包括大众变化的意旨。国际广告协会(IAA)说“公益广告是广告的一种形态。一般接受大众社会、经济的利益活动或帮助工作的传媒”。
三、‘保护动物公益平面广告类型和特点
保护动物的意义:及时、保护动物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第二、可以减少疾病;第三、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在人们意识到保护动物越来越重要的同时关心和保护动物也成为平面广告的一种宣传方式。这种公益上的宣告让人们意识到保护动物和主动解决动物生活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3.1‘保护动物’公益平面广告的类型
及时,对于动物皮毛的保护;第二,动物生存环境保护;第三,制止动物屠杀;第四,给动物更多的关照。
3.2‘保护动物’公益平面广告的特点
恰当的主题、广泛的工艺性质和教育性质。相比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在创意方面是相对自由的。主要体现在商业广告是限制商品,而公益广告则是各国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这让创意者能发挥更大的想象力。①广告的内容,简明的分析事件。因为对象是广泛的大众群体,故而使用简单的画面,通俗的语言更容易让人接受。②按照平面广告的特点进行教育引导的作用。将广告本身所具有的感染力再通过合理利用和发挥获得很高的教育价值。③适当的夸张,鲜活的语言和图解其魅力在于能带给我们新鲜、刺激且深刻的影响。通过欣赏‘保护动物’的平面广告,人们会理解、尊重和保护动物。提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达到保护动物的宣传目的。
四、‘保护动物’公益平面广告的分析
4.1分析
4.1.1的公益平面广告
当今社会,人们不再单纯地追求物质享受,而更多地追求精神生活和心理满足。广告设计者把人性化设计融入受众感情的同时还需要多考虑受众的心理感受,启迪受众的想象,使平面公益广告更加深入人心。以下列举的几张公益平面广告图片主要是以动物为主题,把专业的设计语言转化为大众容易接受的大众语言——让大家了解动物的珍贵和稀少,并共同去珍惜动物。的公益平面广告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色彩很鲜明。对比度很强或者很弱,不强不弱的内容会很糊涂。同样重视形态和空间的对比关系,文字的统一性,色彩的统一性也是很重要的。(2)突出的主题。将内容的侧重等级进行划分,最重要的主体应突出在平面的中心,用各种各样的文字,构成主体的形象。主体的周围需要空白处,比如用较多的文字放在主体形象下面会使主体形象更加鲜明。(3)简洁的设计布局可以让人感受到秩序的、分明的视觉效果。编辑的安排越简洁的话,整体性就会越强,视觉的效果就能更大。(4)指向视觉,使用一部分的元素主动地引导读者的方向,从重要的开始到次重要的,平面上各个构成因素联合成一个整体,这样信息宣传的作用就会更大。
4.1.2‘保护动物’公益平面广告创意特点
‘保护动物’的公益广告创意有几个特点。下面看‘保护动物’系列的公益广告创意的特点。及时,强调动物的可怜性和人的残忍性。现在很多人喜欢动物,有的人在家里养动物。所以‘保护动物’的公益广告里面也强调动物的可怜性。强调可怜性就相对人的残忍性。那么可怜的动物人就屠杀的。第二,‘保护动物’公益广告一般包括环境系列的公益广告。其实‘保护动物’广告是环保类型公益广告的一种系列。所以一个广告上出现两三个的内容也很好的。
4.2分析结果
通过前边作品的例子分析:在公益平面广告里图片和文字一起能让内容更加简易实在,并能传达正确的信息。按照广告的主题发挥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通过简单、生动的题目和广告语,能够个性的表现和强化平面广告的原始性和艺术性。能让人们在一瞬间就能获得其传播的主体思想。在“强调残忍性”的例子中,应用了广告符号学文化批判的广告符号学这一原理,动物是世界上生物链的一环,人类为了谋求自身的物欲的满足,来对动物大量的残杀,是对生态系统的违反与践踏。在这个例子中,形象的刻画了动物的可爱形象,却被血腥的画面所打破了和谐的画面,三副画面,分别用人类的双脚,剪刀,拖充满血迹的皮草可以看出人类的残忍。这幅画充满了强烈的批判思想,让人触目惊心!要深入分析视觉符号,首先要了解“符号”的概念和符号的组成。就其本质而言,符号是某种代表另一事物的东西。大部分符号为语言中所用的口语或书面语,但也有很多其它符号形式。“符号的形式可以是语言、图像、声音、气味、动作或实物,但这些东西并无内在意义,只有当人们赋予其含义时,这些东西才能成为符号……任何人们认为意指(即指代或代表)另一种东西的东西都可以成为符号。”
五、结论
公益本身就是一种奉献精神,所以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人们向往与追求的大部分都是物质的满足,这在无形之中就阻碍了公益事业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意识的提高,今天的人们已经能逐渐意识到了公益广告的重要性。当然“动物保护”公益平面广告的发展也正需要迎合这样的一种公益模式,而其本质还在于教育,教育的质量可以体现这个时代的整体素质,而人们素质的提高,则是公益广告向前发展的动力。总之一句话:“动物保护”公益平面广告,其属于公益广告世界的一名成员,但其重要性却影响着整个生物圈,其发展更是公益事业的发展,是人类自身的发展,它的影响甚至波及整个自然界,所以我们一定要通过改正其中存在的不足,让其宁缺毋滥的出现在人群中,起到真正的实际效益,然后通过人类整体素质的提高,周而复始让公益事业发展强大下去。平面公益广告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以上的研究结果说明中文平面公益广告以频繁使用象似符号和标记符号为特点,这点与前人有关商业广告中视觉符号的分析结果一致。虽然这里使用的语料不多,但是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在视觉符号使用上的相同点。本研究的研究结果有助于公益广告制作人从的商业广告中找到灵感,同时也可成为我们评价公益广告优劣的一个标准。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自然保护论文:动物破坏农作物监测与对策透析
作者:蒙萌 蒙大鹏 覃文更 单位:广西木论部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监测方法
在保护区域及监测限定距离的外围内耕地较少。因此,两区域所监测到的野生动物损害作物的次数和受损面积少。西面因交通闭塞,村屯分散,群众在区域内种植作物多、面积大,这些耕地更近保护区域,受损程度严重(表略)。损害作物的动物、受害作物种类和季节变化规律主要损害作物的动物种类有黑熊、野猪、猕猴、松鼠、鸟类等。本次监测时段未发现有黑熊、野猪危害,但访问得知,黑熊、野猪是危害(玉米)程度较大的动物种类之一,曾有一夜之间,黑熊就损坏近0•2hm2玉米地的记录。主要受损害的作物种类有玉米(包谷)、黄豆、火麻、猫豆、辣椒等。1—4月为农作物耕种期,鸟兽损害,呈零星现象,如农民对种子拌施农药,或者制作草稻人驱逐,受损程度较少。7—8月是玉米(包谷)成熟期,受损严重,较为集中成片,许多地块的玉米杆被踩踏得七零八乱,损失过半,收成大幅减少。11—12月份为红薯、火麻成熟期,但由于红薯是地下果实,火麻群众种植分散,为零星受损,成片受损相对玉米少,监测发现仅有6处。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的成因分析木论自然保护区始成立于1991年,1998年晋升为部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建立后,采取封山政策,聘请当地村民进行巡护管理,过去自由进山采药、捕猎受控制,特别是木论部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立后,管护力度得到有效提高,巡护制度化,持续化,公安机关依法收缴猎枪,加大对偷猎案件的打击力度,减少了乱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的发生。同时,木论自然保护区加强了法律法规和环境宣传教育,争取周边群众对保护区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他们的自然环境保护意识,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讯速增长。由于环境质量的提高和野生动物数量的增长,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的次数和强度也不断增加,损失逐年加重,在有些区域群众种地已呈负收入现象,造成弃耕丢荒,社区群众收减少。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社区群众情绪的影响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是与民争食问题,影响了农民收成,有的地块甚至颗粒无收,导致群众生活水平下降。群众有怨言,产生不满,有的干脆丢弃耕地。长此以往,必然影响到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的趋势分析保护区成立前,村民就在保护区域内的弄场开垦种植,封山禁猎后,野生动物种群增多、数量增多,活动越发频繁,野生动物对农作物肆意践踏,与人争食的矛盾不断加剧。结果是侵扰范围、种类、面积呈逐年增长,侵害程度加重,农民逐渐丢弃不种,区域内被丢弃地越来越多,野生物逐步向外览食,损害范围呈现向外扩展趋势。
对策与建议
制定补偿政策,建立补偿基金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推动制定补偿政策,建全补偿政策依据,设立补偿基金,建立制度化的补偿机制,解决农民因保护野生动物,农作物受害的损失。同时,认真思考实际操作中,自然保护区、或者说野生动物造成损害比较严重的地方基本上是老少边穷地区,交通欠发达,地方财政困难,很难安排资金或粮食进行补偿。所以,应着重考虑以国家财政安排补偿为主,执行地方配套的办法,彻底解决补偿难操作问题。加大保护区内扶贫开发项目支持力度,发展替代产业因保护要求,社区依赖资源受控制,应设置小额项目贷款,支持有利森林资源增长的替代项目,如合箱养蜂、中草药种植、野生动物驯养与繁殖、生态旅游、地方特色产品种植与开发等,转换种植作物品种,减少野生动物践踏对象,争取群众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稳妥推进生态移民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因保护野生动物与农作物被损害的矛盾木论自然保护区在2005年实施一期生态移民工程,搬迁核心区居民19户87人,实现当年外迁,当年脱贫,群众很支持。此后,保护区周边贫困村屯、农户要求外迁意愿强烈,生态移民有群众基础,但迁移资金没有着落,无法进行。所以,安排迁移资金,稳妥推进,对野生动物保护有重要作用。加强宣传,积极开展补偿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明白,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也要引导教育群众增强对危害农作物进行防护,减轻危害。同时,农作物受到损害,要主动察看灾情,做好损失评估,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做到既要保护野生动物,也要维护村民利益,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维护社会稳定。合理猎捕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物种的密集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或者在监管部门监督下,结合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需要,适当猎捕,控制繁殖过快的物种,减少损害。在环境日趋恶化,全社会都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建设步伐得到了加快。但是,以人为本的时代,特别是保护区周边群众为保护野生动物已作出了很大的牺牲,有必要对群众损失加以思考,进行调查研究。通过监测,基本摸索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情况及基本规律,充分地认识到群众呼声,希望上级决策部门制定科学的补偿机制,减缓社区矛盾。这次监测时间仅1年,可能因为林木果实年份丰硕差异而对监测结果有一定的影响;其二,几年来,弃地丢荒已相当严重,很多弄场已经全部变成荒地,影响了损失评估结果。此外,木论自然保护区与贵州茂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相连,本来就是一个整体,贵州境内没能同时进行监测,显得有些缺陷。如果条件许可,与贵州茂兰自然保护区联合,再进行一次监测,同时对野生动物践踏而弃地丢荒的情况进行调查,作为影响监测结果的因素加以分析,可能结果更、更、更客观。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宠物动物保护的法律研究论文
一、我国动物保护的现状
(一)立法缺失。
新中国成立后,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我国都制定或缔结了一系列与动物保护有关的法律。国际方面有1959年的《南极公约》,1973年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等。国内方面有1988年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1998年实施的《动物防疫法》,2004年实施的《兽药管理条例》等等。然而,看似保护动物的立法,实则是为了保护人类的利益,这是我国与西方国家动物保护立法的区别。所以,总的来说,中国目前的动物保护立法非常落后,在宠物动物保护方面存在着大量的空白。
(二)民众的宠物动物保护意识差。
1.虐待、屠杀、扑杀现象严重。
首先,虐待宠物动物的现象屡见不鲜。被台湾网友称为“杀猫魔”的台大博士班学生李念龙,2008年领养逾10只出生不到2个月的幼猫,不过多久,就对猫进行了残忍的虐待。其次,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滋生了人类驱逐利益的温床。基于人类贪婪的本性和金钱的驱使,把动物当作获利工具,屠杀动物的现象随处可见。有些人强制盗窃、捕杀归个人所有的宠物动物,做成食物,取悦人类。
2.不当饲养现象的大量存在。
人类饲养宠物动物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往往因为饲养知识的匮乏和条件限制,饲养方式的不正确,给动物带来不仅是身体,也是心理上的伤害。有的人为了动物看起来更加美观,带它们去美容院美甲、剪耳、剪尾等,对动物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另外,还有人饲养动物是为了训练它们表演,使自己盈利,动物的营养和休息跟不上,造成动物的疾病、死亡。
二、关于建立宠物动物保护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行政管理途径。
应当明确对宠物动物进行管理的行政机关。笔者认为,应当将管理权力交给动物防疫部门,并在此将收费和免疫事项一并解决。宠物的主人先带宠物到动物免疫部门办理登记,并在动物皮下植入便于管理的芯片。这样能时刻给动物定位,更好进行管理,还能将登记和免疫放在一个部门处理,减少了当事人来回跑的麻烦。
(二)行政立法途径。
目前,我国有关动物的立法体系的层次是比较丰富的,有国际条约、国内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但是,在我国,尚无全国性的统一的动物保护基本法律。只是在2009年9月18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结果到现在还没有正式通过,更不用说针对宠物动物的专门立法了。基于目前我国动物保护的困境,可以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动物保护的立法。我们可以降低立法的层次,从低到高,逐步推进。可以从地方性法规入手,作为试点改革,制定动物保护条例。待实施一段时间后,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等时机比较成熟,地方性法规实施地比较好的时候,可以适时地将立法层级上升为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在全国范围进行动物保护的立法,制定《动物保护法》。另外,针对宠物动物,也应该有特殊的管理方法。应充分分析宠物动物的特点和不同情况,专门立法,或者在总的动物保护法里分章节对其进行规制。
(三)社会团体的参与。
如果公民的宠物动物保护意识没有提高,真正实施起来还是存在很大困难的。所以,提高公民的宠物动物保护意识势在必行。及时,充分借助社会媒体或者网络的力量,进行保护动物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保护动物的热潮。第二,举行爱护动物的宣传活动,利用其影响力,增强社会各界对宠物动物保护的重视程度。鼓励公民爱护自己和他人的宠物动物。
作者:徐金金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浅谈动物保护壁垒给予动物产品出口启迪论文
关键词:贸易壁垒;动物福利;农场动物
内容摘要:文章指出我国应一方面完善动物福利法规,加强行业领导,多方位地开拓国际市场,另一方面积极利用并参与制定WTO相关规则,反对他国滥设动物福利壁垒。从食品安全和人道主义角度看,动物福利的规定是合理的,但一旦进口国滥用本国的动物福利法,就演变为动物福利壁垒。动物福利壁垒也对我国畜禽产品、水产品和中药出口构成威胁。
动物福利内容和动物福利壁垒
动物福利概念是休斯(Hughes)于1976年提出的,指动物与其环境相协调一致的精神和生理健康的状态。1990年,台湾学者夏良宙把动物福利概括为“善待活着的动物,减少死亡的痛苦”。
动物福利立法最早起源于英国,1822年英国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动物的议案——“马丁法令”获得了通过,这是世界上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动物利益,保护动物免受虐待,是动物保护史上的一座里程碑。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动物福利法规,如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这些法律大都是以英国动物福利法为基础制定的。
动物福利法中的动物通常可分为六类: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其中农场动物与国际贸易的关系最为直接密切。农场动物福利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农场动物的饲养。农场不得以使动物受到额外伤害的方式饲养农场动物,应为农场动物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如英国《蛋鸡福利法规》规定,每天必须记录鸡群的饲料和饮水消耗量、蛋品质、健康状况、行为异常情况以及鸡舍的较高低温度、氨气浓度,饲养品种必须适合相应的生产系统。
农场动物的运输。运输者必须预先考虑到动物在运输中可能受到的痛苦和不安;运输工具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如安装必要的温度、湿度和通风调节设备,地板要平坦但不光滑等;动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得到充足的饮食和休息时间,如果出现动物患病、受伤及引起额外痛苦,就必须停止运输,如国际上对猪的运输规定时间超过8小时后要休息24小时。
农场动物的屠宰。英国《动物福利法(屠宰)》规定,屠宰房应保障动物的基本安全,其结构、设备和工具不会引起动物的刺激、痛苦及伤害,动物屠宰场应远离动物,实施单独屠宰等。
动物福利方面的规定有其合理性,因为农场动物是人类的重要食品来源,其卫生状况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近几年出现的疯牛病、禽流感等事件表明,农场动物在饲养、运输、屠宰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按照动物福利的标准执行,就会降低这些动物产品的卫生状况,影响食用者的健康;另外,从人道主义出发,重视动物福利,可以改善动物的康乐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痛苦。但一旦进口国滥用本国的动物福利法,对进口商品执行苛刻的动物福利标准,以阻止进口,保护国内厂商时,就会发展为贸易限制措施,演变为动物福利壁垒。目前,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已经开始将动物福利与国际贸易紧密挂钩,运用动物福利法对国际贸易施加影响,动物福利壁垒的贸易限制效应和贸易禁止效应正在显现。
动物福利壁垒对我国动物产品出口的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对动物福利问题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但是随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动物福利壁垒对我国动物产品的出口存在着日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对我国畜禽产品出口的影响
我国畜禽产品动物福利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其负面影响已经显现或正在显现。
1.生产方式不达标带来的负面影响。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一些生产者在动物饲料中添加有害物质,许多动物被注射生长激素,造成动物免疫力下降,许多养殖场动物饲养过于密集,生存环境恶劣。这些做法与欧美国家规定相差甚远,对我国相关产品出口构成严重威胁。
2.屠宰方式落后带来的负面影响。欧美国家在宰杀动物时,一般都是一头动物进入屠宰房后立即阻断,在一个单独的空间用高压电快速击中动物的致命部位,使动物在很短时间内失去知觉,再进行宰杀。而我国目前的屠宰流程是让动物排着队进屠宰场,动物能够看到自己的同伴惨叫、流血、被分割。在民间动物屠宰更加残忍,2004年10月17日,瑞典电视4台播放的《冷酷事实》,报道了我国东北地区活剥狗皮的残忍场面,引起了瑞典社会的强烈反响,瑞典议员要求中国立即制止这种不人道对待动物的方式,一些动物保护组织要求政府抵制进口中国相关产品。
3.运输方式不合格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减少运输费用,运输动物的车厢大多都装载过度,也未给予动物足够的休息时间,造成有些动物被热死、被闷死或被同类踩死,如果这种状况得不到改变,极有可能被其他国家拒绝进口。例如乌克兰的一批生猪经过60多个小时的长途运输,抵达法国,却被法国拒之门外,理由是没有考虑到动物福利,在长途运输过程中没有按规定时间休息。
(二)对我国水产品出口的影响
我国是世界较大的水产品养殖国家,水产品具有比较大的出口竞争优势,但我国水产品不管是养殖、捕捞还是宰杀都达不到美国、欧盟等国家的动物福利标准。一些养殖者为追求高产量,在养殖过程中采用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的药、激素类药、有毒化学药品,严重影响水产动物健康。养殖者往往忽视保护水产品养殖环境,未定期检测养殖水体,造成水体污染严重。美国1973年通过的《濒危物种法案》将海龟列为法案保护对象之一,捕捞海虾的拖网必须装有海龟隔离器,便于误入拖网的海龟逃生,不符合装备要求的国家或地区捕获的野生虾及虾类产品不准进入美国市场。
(三)对我国中药出口的影响
我国是中药生产大国,它独特的原理和神奇的疗效倍受世界关注和认同,但最近几十年,中药遭到西方国家的批评和抵制,中药的出口屡屡碰壁。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药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动物入药的情况,且入药方式残忍,为的是能够发挥动物的药用价值。如制造企业为使龟鳖丸比直接食用龟鳖更容易被人体吸收,直接将野生龟鳖冷冻到零下192度,这种生产方法遭到一些国家的强烈抗议,由此引发的市场萎缩成为龟鳖丸停产的重要原因。
动物福利壁垒对我国的启示
(一)增强全社会的动物福利意识
我国公众的动物福利意识比较淡薄,对动物福利的意义及如何实现动物福利保护的知识了解甚少。因此,应加强动物福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动物福利的公众意识,扫清人们思想上障碍;加强科普宣传,培养理性消费观念,改变传统饮食方式,以人道方式利用动物资源;帮助出口企业更新观念,使其了解目前我国动物产品出口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充分了解国外有关动物福利发展状况和有关国家的政策。
(二)健全动物福利法规
我国很早就开始了对动物的保护工作,但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寥寥可数,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检疫法》外,其余的散见于《森林法》、《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零散条文中。而《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保护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对于其他的一些动物,如农场动物、伴侣动物则不保护。近几年,有关法律法规中已开始出现针对动物福利的条款,如2004年12月北京市通过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正在修订和准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但和国外动物福利立法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应借鉴国外动物福利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整独立、切实可行的与国际接轨的动物福利法。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良好的动物福利监管制度,组建专门的监督动物福利法实施的行政机构,并予以特殊的行政职权,对违反动物福利法的行为给予一定的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三)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监督行业内动物福利标准的执行。不失时机地利用现代传媒,提高中国动物产品的形象,以营造我国动物产品出口的良好环境。加强搜集国外关于动物福利保护的信息,向企业提供国外动物福利的法律条文以及有关的案例供企业借鉴,有针对性地研究反壁垒措施,及时向企业和生产者提供分析研究结果,为可能遇到的贸易壁垒做好准备,提高应变能力。当行业内企业遭受动物福利壁垒时,行业协会可代表出口企业向相关部门反映,进行申辩,并对外应诉。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动物保护法研究论文
关键词:动物福利、动物保护法、严禁虐待动物、普法教育及宣传
一、在《动物保护法》草案公布后,现阶段倍受人们关注的保护客体
今年九月,我国公布了《动物保护法草案》。人们对此草案的出台形成了两个派系,赞成及反对的声音来自全国各地。这两派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看法及立场,即动物保护法是否应纳入我国法律体系以及人对动物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应受法律限制。这其中包含了对虐待宠物的惩罚和屠宰牲畜应采取人道手段以及如何来处理那些流浪猫狗等一序列问题的规定。
早在2008年,我国就动物保护法律建设性问题在北京举行了国际性研讨会,这体现了我国已经开始重视动物的保护及管理。加强动物保护的法治建设,既可以体现我国对动物保护的决心,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在经济建设的同时兼顾精神文明建设。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可以提高我国国民的道德素质,促进人类和动物的和谐状态以及对环境的保护,其对整个社会的意思是不言而喻的。动物保护法在欧洲国家已有一两百年的历史了,他们这些国家在动物保护法律方面比我国先进,人们对动物的保护意识也比亚洲国家的人们要强些。毕竟他们在这个法域里是比较成熟的,人们的意识也就自然而然形成了一般共识。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涉及到有关动物保护方面的只有:1、《刑法》,只对珍稀动物的保护有明文的法律规定及违反此法的相关刑罚处罚【3】;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4】。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一般动物的保护意识也开始在大众中逐渐得到认同并受到关注,动物保护法也因此成为了当今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
当我国《动物保护法草案》公布后,人们将受此法保护的客体大多数理解为狗狗猫猫,即家养宠物以及生活在居民环境周边的流浪猫狗这个范畴,同时《动物保护法》对此类动物所作出的篇幅也最多。这种现象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因为动物保护法要保护的一般是那些生活在我们人类生活周围的动物。根据就近原则,这些动物是人们在自己生活中可以接触得到的,并且经常受到人的行为影响的动物。因此,我们需要理性化、人性化地协调人的行为与这些动物之间的关系。我们只有处理好这些就近的动物之后才有可能关注别的领域里的动物。因此,《动物保护法》草案出台后,人们最关心及争执最激烈的也就是这些家养的宠物猫狗与流浪猫狗的问题。至于应以何种人道的方式宰杀那些被饲养在棚里的动物(即后期成为人类肉类食品的动物),人们现阶段不是很关注。这是因为这些动物已被商业化了(即从这些动物的出生到死亡),确切地说它们是生产线上有生命的产品。因为不管是在国内国外,人们一般看不到它们的生命过程(即从开始的饲养棚到最终的宰杀场),所以即便宰杀过程很残忍,人们对此也感触不深。例如法国鹅肝残忍的制作过程【5】。当然,我们不能否认,等待宰杀的那些动物它们其实也是有血有肉、有神经、知疼感喜的动物。这就是中国人所谓的眼不见,心不烦。而关于对所有野生动物的保护则有赖于国家的相关法规及条例的健全(如禁止猎捕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违反者应受到何种处罚等)。因此,现阶段人们关注的焦点也自然就是那些宠物猫狗方面的问题了。但流浪猫及流浪狗其实与人们所饲养宠物的特性相差并不大,所以它们同样能牵动那些关注动物福利人士的心,同时它们的存在也会令那些受到干扰的人们或是厌恶那些流浪动物的人们产生反感。当然,《动物保护法》实际需要调整的及涉及保护的客体超出了这些人目前关注的范围,即涉及面更广,而不只是这些接近民生的动物【6】。
二.如何正确看待《动物保护法》超前说与滞后说
动物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话题。关注动物的生存状况,保护它们免受不必要的痛苦和虐待,是当今世界的一种文明。不仅欧美各国有动物保护的法律系统,我们的亚洲邻国以及香港特区和台湾地区也都有动物保护法。我国虽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其主旨纯属保护和更好地利用“资源”,与保护动物受到适当照顾、免受虐待与痛苦无关。所以自从《动物保护法》草案公布后,中国国内民众及国外人士对我国即将颁布此法道出了不同的心声。
(一)《动物保护法》在中国实施持超前说观点者的理由及论据:
我国有部分学者及部分民众认为,此《动物保护法》的颁布在我国现阶段不合时宜,脱离了中国国情。“动物被赋予权利,有其必备的历史条件:首先是中产阶级兴起,一些动物由役畜变为宠物,人与动物的情感联系加强了;其次是物质技术条件的发展,使人权有了一定保障,然后始能惠及动物;第三是保护动物权利的社会共识,没有保护动物权利的社会共识,法律就不会得到普遍遵守。不具备这些经济社会条件,即使进行立法,最终也是纸上谈兵。选择一个国际场合公布立法建议稿,体现了法律专家的‘国际视野’,但有国际视野的法律专家可能忘了,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有8亿农民,而农民与动物关系复杂,其中既有人对动物的悲悯,也有人对动物的工具性、物质性利用。在城市,人的权利意识刚刚觉醒,人对动物的权利意识自然还很淡漠。保护动物权利,需要价值观念、法律制度作为前提,但真正的基础还是经济发展水平。发达国家对动物权利与福利的保护,是在人权得到保障、福利国家成为现实之后,人的权利和福利向动物世界的自然‘溢出’。中国刚刚解决人的温饱,人的就业、居住、卫生、出行乃至丧葬问题成堆,要同时承认和保护动物权利与福利,确实不切实际。所谓法律,并非人的发明创造,它应该早就存在于社会风俗、习惯、道义中,立法只是对法律的‘发现’。如果城乡居民爱那些动物,在迫不得已时必须按照习惯处置那些动物,而法律专家弄出一部法律禁止那样做,那么很多国人就会一夜之间变成法律上的罪人。这样的立法,显然就不是对法律的发现,而是一种专家专断意志,是对西方制度的生搬硬套。这不是说,中国不应当立法保护动物,而是说,中国城乡之间、职业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在今后较长时期内,都不宜出台法典式动物保护法,对人们要求过多过猛。可以针对动物实验、工业屠宰、动物园及演艺业等,先行出台行业性动物保护规范,有条件的可以专门立法。城市可以完善养犬法,可以将养犬法规拓展为保护宠物的法规。但所有的这些法律都一定要有可操作性【7】”。
(二)《动物保护法》持滞后说(即支持实施此法的学者)之所见:
动物福利法在西方国家已有一百年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动物福利作为道德问题在西方成为社会意识和广大公众关心的社会运动却不过三四十年的时间,而动物法作为一门学科更是近几十年才新兴的法律分支。所以动物法从来就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今在中国,目前一个普遍存在的观点是动物法和动物权利在中国现阶段太超前,为时过早。“人们认为现在制定动物福利法不现实,即使制定了也无法实施。人们常常说,人的福利、人的法律及权利还顾不过来呢,哪能顾得上动物。然而,动物保护立法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普遍实施,不仅在欧洲各国,而且在许多亚洲国家均有动物福利法,那么为什么在中国就为时过早、超前呢【8】”?常纪文教授主张中国在努力考虑和探讨制定动物保护法的同时,需要对动物的地位进行广泛的公众讨论和知识界的探讨,相信对动物福利理念的公众探讨和普及教育将有助于中国的立法,同时也将确保普通国人和知识界重新认识动物作为有感知生灵的地位并接受作为伦理道德关注的动物福利是21世纪中国社会进步的上一个台阶的新观点。“不管我们现在是否贫穷,不管人权得没得到保护,我们都要人道地对待动物,这也是人权保护的一种延伸【9】。”
(三)笔者本人对此所持的观点:
在此,笔者本人也非常赞同常纪文学者的观点。在欧洲传统的道德观是基督教的道德观,根据圣经创世纪的记载:动物和人类是上帝在不同阶段先后所创造出来的,都同是“上帝的造物【10】”,从这个信仰上来说,这两者的关系从“在上帝面前平等”演化成“生存权的平等”。在上帝面前,人和动物都是他创造的生物,人与动物在世界上均应有生存权。虽然人类强于动物,但强者应该保护弱者是人类文明进化高尚之处。中华民族传统的思想中,以天地人和为人类思想较高境界。印度名人甘地曾说过:“一个国家的伟大程度和道德进步的标准可以用她对动物的态度来衡量”。结合国外在此法领域的成熟发展以及人们对动物保护的意思及对生命的重视,显然我国在现阶段出台《动物保护法》是比较滞后的。尽管我国经济整体水平还不谈不上发达,但出台一部《动物保护法》难道就会阻止或影响中国现在经济增长的步伐吗?在笔者看来,人道地对待动物与我国经济状况绝不是个难以化解的矛盾体。打个比比方来说,这就像我们对幼儿的教育一样,不因为他们不会说话也不会明白大人的话以及不识字和分不出人间是非而不给他们交流和受教育的机会,我们还是很乐意地尽一切可能让他们明白人们的语言及风俗习惯,让他们能在我们父母及社会现有的条件下快乐及健康成长,而不是等他们自己具备了这些自身条件才积极地配合他们。同理,我们不能一味强调中国经济不发达,所以不能在此法领域效仿西方发达经济国家超前颁布动物保护法。动物保护立法绝不意味着向西方盲目靠拢,这些理由都是说不过去的。任何法律的颁布实施到该法的稳定与成熟都是需要经过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动物相对我们人类而言是弱势群体,很多情况下它们的生与死掌握在我们人类的手中,这是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因此,中国是时候该填补这个法律的空白领域了。万丈高楼平地起,众人拾柴火焰高,法律的完善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当人类的行为违反人类道德,仅依靠道德及社会舆论又无法制止这种行为的蔓延及恶意传播时,我们在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让法律成为其一道阀门也是最难逾越的屏障。所以保护动物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体现,也是人类义无反顾的责任。
三、如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体现动物的法律地位才能更确实有效地保护动物的生存权
(一)动物的法律地位在一些国外法律体系中的体现:
在动物福利立法建设中,动物应该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而受到保护。《德国民法典》规定“动物不是物”【11】,这一定语没有的解释清楚,动物在人类的法律体系当中它到底是什么。又如《俄罗斯民法典》规定:“动物是物权的客体,并不意味着权利人能随心所欲地支配和役使动物,而应该受到合理限制”和“在行使权利时,不允许以违背人道原则的态度残忍地对待动物。在动物受赔偿的问题上,要注重动物的生命价值,不能单纯地以动物市场的市场价值来界定赔偿标准【12】”。动物的法律地位问题是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的核心问题之一,即动物究竟是继续作为法律关系保护的客体加以保护,还是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来加以认定。因此动物能否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成为了法学讨论的焦点,学者观点大致有三种:1.是动物依然是法律关系的客体;2.动物可以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3.动物是类主体或是准主体。不难看出此三种观点是基于不同的思考方向而形成的。
(二)笔者本人对此所持的观点:
笔者则认为动物不可能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因为法律毕竟是人的法律,法律关系是由人类行为而形成的关系,即由人类相互行为所产生相应后果的各种法律状态。而动物怎么可以和人同为法律关系主体呢?动物的权利最终还是有赖于人的行为及意识得以实现。因此,笔者认为动物只能属于被人类所保护的客体这一形式体现在法律当中。因此,动物成为法律保护客体的规定应该在不同的相关法律部门中有相应的明文规定,如《刑法》、《民法》、《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各地方政府单行条例等等法律法规,其内容应相互一致,不得相互抵触。也可以考虑是否将虐待动物行为列入我国刑法领域或单独进行立法,以此来规范及制止残忍虐待动物的行为,更有效地保障及保护动物的生存权。保障无辜的生命免受来自人类无理和非人道的侵害及剥夺。
因此,也只有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才能确实保护动物的生存权不受人类无谓的侵害及剥夺。在诸多国际社会动物保护法中,禁止虐杀动物已经成为最基本的底线规则,其理念是尊重动物的生命及保护动物的权利,并将保障满足动物的基本需求纳入到法律和司法制度中来,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使人类承担起保护动物的责任。“而我们之所以这样做(保护自然),最终是出于对人类全局的,长远的生存利益的终极关怀【13】。”现在生物物种在逐渐消失,对整个生物金字塔即食物链来说都是一个阶梯式的毁灭,也就此可断言:“在世界上生物消失之日,即是我们人类的灭亡之时。”毕竟动物为我们人类所作出的贡献及牺牲是无法用统计学里的数字来恒定及衡量的,从物质的供应到精神的供应…是无法估量的。例如导盲犬对残疾人的帮助、警犬对国家警务工作及边防工作的贡献、看门犬对单位及家庭的财产安全起到的作用、宠物在带给人类的精神快乐的同时人们也被他们那忠诚及知足的特性所影响着从而优化及促进了我们人类性格的不足及缺陷…等等。
四、我国动物保护立法面临着诸多实际问题及为何地方性《饲养宠物法规》难以见效?
我国的动物保护、管理立法体系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动物保护法制系统性不强,制度建设不周全,难以对所有的动物予以应有的保护;二是立法目的没有体现中华民族继承和发展了几千年的怜悯生命的道德传统,没有体现中国加入国际组织或者签署国际条约、宣言的有关保护生物内在价值的要求,难以处罚一些遗弃或者虐待动物、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三是没有充分响应国际上动物福利贸易标准建设的要求,难以逾越西方发达国家设置的动物福利贸易壁垒【14】。
近年来,我国社会频频出现的“活熊取胆”、“活猴取脑”、“硫酸伤熊”、“虐猫事件”、“虐狗事件”等一系列事件引起了社会及媒体的关注,严重损害了国家及国人的国际形象。一些行为是为了经济利益,一些行为则是为了满足特殊心理刺激。人们不难发现,在人类社会发展到如今这么先进及文明的时代,竟有那么多的动物在苦难场承受着来自我们人类的折磨及残杀!这无不与我国有关于防止动物虐待的动物保护法还几乎处于空白阶段有关。依照现在的动物保护法规定,无任什么人采取何等残忍的手段来虐杀动物(除珍稀动物外)都不违反法律,只是会受到舆论的谴责。不妨试想一下,一个践踏无辜生命的人,怎会在乎社会舆论呢?行为人的恶行还经常明目张胆地经过电脑终端服务器以图片或视频的形式出现。其缘由便是目前我们国家在动物保护法域里几乎时处于无法可依的空白状态。而今老百姓支不支持动物保护立法呢?今年6、7月份的时候,部分网站搞了民意投票,有80%的投票网民赞成立法,有75%的网民赞成对虐待动物致死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民意非常高。网民是社会中知识层次比较高的人群,这说明立法既是理论需要,也是现实需要【15】”。然而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还是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此法在中国是起步阶段,很多条文的规定也许不能被人们所能接受,这其中也有包括了一些动物爱心人士对此法规定的不满声,他们认为在短期限内如果没有被人收养的动物由相关部门的兽医人员实施人道处理(即安乐死)的规定极不合理,表示强烈抗议的同时也有众多爱猫机构或人士已经纷纷展开行动向草案组提出修改建议。根据“动物保护法草案的第八十四条(巡查和流浪犬、猫的收容)——按照这个法律,流浪猫狗的存在是非法的,一经发现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有权利捕捉送进所谓的留检、收容所等待领养,如果无人领养便要被处死,而这个过程只有15—30天。试问这是保护还是屠杀!因为没人要养就该死么?【16】”。相反地,有人也极力反对此法的出台,这其中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法典式动物保护法在中国应该缓行【17】”。
(二)我国在此法领域内没有一套健全的机制及专门机构来对即将实行的动物保护法进行专门的监督。
(三)我国大多数民众对动物生命的尊重及如何保护动物的生存权几乎没有概念,甚至有些市民对此法的观点很极端,通过各种途径来表达他们不希望此法出台。自从9月18日《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正式对外公布,作为该法案的首席起草人常纪文教授说:“我昨天晚上又接到了威胁电话,一上来就骂,说我是神经病,我现在真的很愤怒!”更有甚者当即拿起手机给常纪文的助手发来短信:“你很无聊”,“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鄙视你一万年”!”这个低调温和的学者被瞬间抛向舆论的风口浪尖,面对种种非议甚至污言秽语,保持沉默显得很难【18】。颁布此法难道就真的这么难吗?其实推敲后不难得出这么一个事实,那就是许多人的生活经济来源是要依靠动物来实现的,毕竟无论是在中国及外国,人类许多的物质来源于这些动物,换而言之:这些物质的来源是以各种动物经过人为处理后所形成的各种生命状态为代价的。然而《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对这些群体而言是给他们在大刀阔斧的经营及牟利时带上了一把受到法律制约的锁链,令其行为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无所忌讳。另一方面,也许可从侧面反应出为何人们对这个动物保护法存在两种看法。对此我们首先应弱化这种强烈的反对声,然后再将此种反对声音慢慢转化为支持声。这个转化过程在中国也许需要时间来慢慢推动。不管是赞同的还是反对的,出来表态的这些人其实还是十三亿国人中的少数,而大多数国人则对《动物保护法》草案乃至今后此法的正式颁布到实施也几乎漠不关心,这就涉及到以后该法在社会上的实施效果及司法障碍问题,即该法是否能被大多数(大到城市小到乡村)的老百姓所接受并形成一般法律意识。因此,加大《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很有必要。
(四)地方法规对宠物饲养规定这块立法不合理,缺乏可实际可操作性,办理狗证猫证收费标准过高,对宠物随饲养人迁居到别的城市时,有关手续过于复杂且收费标准过高,宠物运输费标准过高,因此导致了不少流浪猫流浪狗的孳生。(这是因为与宠物为伴的人往往生活来源不丰富且多为寂寞孤独之人,即大多数是老人)
(五)收费金额的流向不明,监督管理职能不明,司法力度不强。对于这些专项收费的流向是否应该用于专项与动物有关的事业建设,在我国还没有明确及定性
五、依据本国国情,通过完善我国国内立法及借鉴国外经验来促进和协调动物和人的和谐相处
笔者拙见如下:
1.加大司法力度,对于无谓虐杀动物者应一律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毕竟法律的颁布是为了实施以限制及禁止某种行为的发生而不是为了流于形式。
2.启动群众监督制度,实行匿名举报电话及邮件,制定奖惩制度。发动群众的监管力度及积极性。
3.明确动物保护法的职能机构及司法程序。
4.结合各级地方政府的有关《饲养宠物法规》来限制及规范饲养人的饲养行为,使其饲养行为符合我国的相关政策。
5.地方各级政府应建立严格的城市居民饲养宠物的相关数据并存档,每年向中央相关职能部门汇总一次,这样就可以知道我国宠物的整体数量及其变化,从而有效地预防及控制宠物过多繁殖。
6.严格审批动物及宠物繁殖基地公司的成立。即繁殖基地的繁殖计划也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从源头上控制城市宠物以及流浪动物数量的急增。制定一套严格的动物繁殖基地经营法规体系来控制各繁殖机构盲目进行繁殖计划。
7.繁殖基地应按规定将出售的宠物动物进行归档,并上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登记,这样有利于明晰宠物的个体流向,形成一个联锁档案机制。
8.没有被注射疫苗的宠物猫宠物狗严禁在市场上待售,被出售的宠物狗或猫应佩戴标有宠物身份代码的胸牌(即宠物在出售时,胸牌已在网上注册并登记了买主的信息)。
9.进行法治宣传及编制相关教科书,教育我们的下一代如何正确了解及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灵,毕竟教育从娃娃开始抓起是关键。突出人与自然的重要性,及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的对人类的益处。
六、如何规范人们饲养宠物之行为及如何处理好“寄”生存在人们生活周边的流浪猫狗
人们是否应该有养宠物或动物的权利以及人们是否有反对养宠物或动物的权利呢?在我国目前的现状下,只要饲养人所养的宠物或动物没有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时,他人是没有权利来反对饲养人的饲养行为的。因此,目前动物保护法急需处理的动物问题首先是那些被人类饲养的宠物以及寄生存在人们生活周边的流浪猫狗的问题。那么,我们应如何处理这两类动物呢?
(一)首先应规范对宠物的饲养及管理(即对宠物狗及猫的规范管理).
对于被人饲养的宠物,除了需要我们对国人进行教育外,用法规来规范饲养人的饲养行为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因此即严格又要可行的法规是必要的。目前我国各地区都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法规体系来规范此类行为,即便是有也大多流于形式,难以实施及操作,主要原因是法规制定不合理,民众不愿配合,司法力度不强。其次是饲养人的饲养意识比较散漫及薄弱,也没有饲养人应尽的责任及义务的概念。根据我们立法的原则是既要保护人类及人类环境又要保障动物应有的生存权。笔者拙见如下:
1.对职业性饲养动物人的资格及场所的规定及限制
2.规定以家庭为单位来限制被饲养的动物数量。
3.饲养人必须为动物提供足量的、质量好的、适合卫生的食物和水及提供适宜宠物场所供其休息及活动。对宠物不能进行心理吓唬。
4.对宠物的管理(办证、及收费政策应该改革、打疫苗、绝育应纳入到强制行为)。
5.对宠物培育机构及销售市场的数量的限制及经营规范的规定。
6.对宠物医院的资格审批及经营性质的限定及按规范职业。
7.宠物致人伤害的应该如何赔偿及如何界定赔偿义务人。可结合我国现行《民法》的相关规8定来认定及处理,及时用可行的法律条文来替代不可行之法条
9.规定及明确饲养人对饲养场所及环境卫生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10.应禁止各类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学校宿舍饲养宠物。
11.饲养人不在居住地且家中无人看管宠物时,应该实施寄养行为。
如何认定遗弃宠物行为及应如何加大处罚力度,除非这种遗弃行为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例外情节。
12.有专门的行政部门处理因饲养宠物行为而产生的邻里关系。
13.要对饲养人人群进行医学知识科普宣传及相关《动物保护法》法规宣传。
(二)流浪猫-流浪狗――应该如何进行人性化安置及处理?
流浪猫流浪狗的问题比较特殊,其特殊性在于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人类的生活垃圾而存在,且这些流浪的猫狗生活在人类边缘,容易接近我们人类,因此大多数这样流浪的猫及狗都乐意接近人,接受人们给他们喂食物这一行为。也因为其中有许多是被人们所遗弃的宠物。例如北京著名的收养流浪猫300多只的丁奶奶【19】。令人感到欣喜的是,像丁奶奶这样关注这些小生命的个人及群体是越来越多了,这说明了中国人在自身经济改善的同时,还有那么一份额外的善心及爱心去关注这些流浪的动物,这也表明了我们中国人的内在修养及善良意识在不断的提高。那么,应该如何处理及安顿这些流浪的猫及狗呢?笔者拙见如下:
1.各个地方政府应该新增一个特殊部门,即流浪动物防控部门。招收具有兽医资格的人员为国家特殊性质公务员。用于专门处理流浪猫流浪狗的绝育及疾病救助。如何控制流浪猫流浪狗数量的问题其实就像我国二十年前实行人口计划生育的情况一样,绝育是最关键的一环,不管是雌雄的流浪猫及狗,只要被人抓住后送至救助所,在动物身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绝育手术,待其伤口痊愈后放归自然,这样即保障了动物的生存权又控制了流浪动物的增长势头,实行几年后,流浪动物的数量自然呈下降趋势。
2.每个城市都应该安置几个由政府出资的流浪猫狗固定救助所,每个救助所里应该有2-5名受领国家薪水的兽医执业。
3.对于在一定的领养期限内无人领养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流浪猫狗,可以实行人道的安乐死。但对有野外生存能力的流浪猫及狗,如在绝育后无人领养,则应放归自然,而不主张人为的安乐致死!否则这将有勃于《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出发点。同时也违反了人类情感及道德。
4.对于对生活不能自理丧失了野外生存能力的流浪猫流浪狗,应制定有关实施安乐死的条件及要求,并应该有两名医生在场,实施安乐死的兽医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及程序来执行,并留根存档,以便统计。
5.严禁国人食猫肉狗肉。一是狗猫身上的细菌,许多对人体是十分致害的细菌及寄生虫,如“裂头幼的成虫寄生在犬科、猫科动物的小肠、且成虫在猫体内寿命可达3.5年,偶然寄生在人体……”。食猫肉对国人的身体健康也存在隐患,而且容易传染给家人及朋友。在这个基础上,各个城市边防应该把好城关卡口,禁止放行装有流浪猫或狗的车辆流通关卡,一经发现,立即扣押车辆及相关人员。通知相关部门后,应将装有流浪猫及狗的车开回原省市,并对整批流浪猫在采取绝育措施,在认养期限过后,将剩余的全部放归自然。并对涉及人员给予相关规定的刑事处罚。
6.制定对被收养的流浪猫及狗应进行登记及拍照留档制度,对领养人进行必要的回访制度。
7.政府的这个职能机构在各个地区均可以设置流浪动物的捐款基金帐户,有这么一个平台让有爱心人士及有能力的人士为此事业作出自己的努力及贡献,这样一是可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二来可以唤起人们对动物保护的意识。这个救助流浪动物捐款基金帐户由专员负责管理,并由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严格审核。
8.政府应鼓励民间动物保护组织的建立及肯定其所实施救护动物行为的效果来以此推动及推广对动物保护的宣传。
总言之,笔者对《动物保护法》在中国开始实施总体上持赞同态度,强调的是《动物保护法》应着眼于“保护”二字,既然以《保护动物法》为名来提倡及促进动物的福利,那么就不能弃我们立法的宗旨而不顾。从宠物这方面来讲,笔者个人并不赞同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饲养宠物(如猫和狗),原因是城市居民的邻里生活相互关联。家庭或个人的生活空间一般是有限的,常年生活在缺少阳光及新鲜空气的环境中,也不利于宠物的健康生长。如果对宠物猫狗不加以卫生防范,有些寄生虫是很容易传染给人类,而影响人的身体健康。许多属于人兽共患的寄生虫病造成了社会巨大的经济损失。寄生虫病的传播与流行不仅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定、进步与发展【20】。”另一方面人们养宠物即耗资又费时。再说无论是猫猫还是狗狗,他们身上的寄生虫及细菌都有这样那样的机率传过给人类,对人们的本身健康而言也极为不利。“Let''''sStopKeepingPets-让我们停止养宠物【21】”。笔者认为是:如果没有足以提供宠物生活的好环境,如果对于已经有了宠物的人们来说,笔者还是坚持以尊重生命来论事,要以负责的态度照顾宠物。因此笔者建议,如果没有足以提供宠物生活的好环境及没有足够的时间的人们,在还没有养宠物的人们好别养宠物,养宠物千万不可心血来潮。如果已经饲养了宠物,则请让它们成为你的宠物,并对它负责到底。《动物保护法》在保护我们人类的生活环境的基础上来保护动物的生存权利、顾及动物的福利,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因此,《动物保护法》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牢固树立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22】。”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自然保护区开发旅游业对野生动物产生的影响分析
摘要:从生态旅游开发对野生动物产生的影响展开了深入研究,探讨了该领域实践发展的方向及科学监测管理策略,对促进物种多样性、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合理构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模式有积极有效地推进作用。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旅游业;野生动物;影响
1旅游活动对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的影响
为深入探究自然保护区开发旅游业对野生动物产生的综合影响,首先应确定开展生态旅游涉及的活动类型,进而明确自然保护区组织生态旅游活动的整体范畴。户外游憩与生态旅游共同涉及的活动包含观赏野生动物、宿营、摄影及环境教育等,当然前者包含的活动范畴更广泛,还包含一些消耗属性的利用,例如垂钓与狩猎等。另外生态旅游活动内容还包含走访社区或旅游保护区中包含历史及文化价值的地域环境。针对野生动物的旅游活动涉及的内容范畴要比生态旅游更具专业化,一般均涵盖目标物种,并包括野生动物园、动物园中的观赏活动。深入保护区对野生动物生活生长产生不良干扰性的活动主要包含观鸟、观赏野生动物从事的徒步游览、骑行游览、野外露营、机动艇或电动船游湖、从事溪涧漂流等。
旅游活动对野生动物产生的影响因子为游憩者行为、活动类型、干扰频度及大小、区域以及时间等。即不同类型的旅游活动会产生对野生动物生活生长的不同程度影响,游人骑车或行走对越冬鸭类野生动物产生的干扰要远远大于驾驶车辆,车辆运行中的减速或停止对野生动物产生的影响要超过匀速行驶状态。水上旅游活动项目中,汽艇的快速行进与装有舷外马达的小型快艇均会产生较大的干扰影响。同时噪音污染也是干扰野生动物生活栖息的影响因子,噪声越大的交通工具,对野生动物产生的影响干扰则越强,而嘈杂的人群、人声则会令水禽的取食、觅食等行为减少。倘若人们在旅游中带宠物通行或从事骑马活动,则会对野生动物产生高于旅游者自主行走带来的不良干扰。
2野生动物对旅游活动的反应
自然保护区人们从事的生态旅游属于非消耗类型游憩活动,会对野生植物动物产生直接的或间接的影响。在种群、个体与群落等层次上,产生最直接、直观影响的便是个体行为的转变,例如降低取食时间、放弃现行生长环境、改变生理指标、损耗过多能量、产生压力反应等,以上影响会进一步导致野生动物产生生长丰富性、分布趋势与物种多样性的显著变化。旅游活动产生的间接影响表现在改变生境,例如破坏植被、引入外来种,散布及对环境产生污染破坏等。那么野生动物如何应对人们从事旅游活动产生的干扰呢,一般认为动物具有3类不同习惯行为,即吸引、躲避及适应。其中鸟类的惊飞与兽类生物的惊走行为是野生动物最为直接的一种反应,其在实施躲避行为之前一般表现出增加机警等现象。而一些野生动物的警戒行为却相反更容易吸引大量游客,引发这一现象的原因多为食物因素,尤其当人们喂食动物时。据相关研究表明:鸟类的群体内部呈现的个体间距会由于人们的旅游行为干扰而产生较小变化,而当较大干扰出现时,鸟群便会立即飞离,它们之间形成的相互依赖关系也就不复存在了。
食物与温度等环境因素也会对野生动物的惊飞距离大小产生显著影响,在森林生长环境中鸟类惊飞距离会随着植被的高度、覆盖度提升而缩小。如果在密集游客区域设置篱墙结构,便可有效降低鸟类动物的惊飞反应,由此可见,障碍物可起到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作用。人们从事的生态旅游活动对鸟类动物产生的最主要影响在于打扰其取食并令其产生不良的能量消耗。旅游者就好比捕食者,因此鸟类必须在捕食风险逃避及获取食物间进行取舍或抉择,游人的存在令鸟类的警戒时间增加,必然会导致其取食时间与取食率不良下降,进而影响鸟类通过食物获取能量的来源,造成其能量消耗的不良增加。鸟类在处于繁殖期时应对干扰的反应则更为敏感,会影响其亲鸟行为,引起鸟类的弃巢、孵化以及幼雏、卵的存活。
自然保护区开发生态旅游活动,兽类产生的反应主要表现为行为及适应性改变,例如浣熊、猩猩、猕猴等会受到游客食物的吸引,深入营地并引起游客的安全问题。当然多数兽类动物应对旅游活动均呈现一定的回避性,倘若人们频繁地干扰兽类会令它们放弃适宜的生活环境展开迁徙,即使是生长条件不良、资源贫瘠的区域一些兽类也会不顾一切地前往,进一步导致其种群数量持续下降。
3加强监测、研究和管理
3.1开发旅游对野生动物产生影响的研究
基于当前我国在生态旅游产生的野生动物影响研究现状,应开展基础性研究,丰富研究资料进而为自然保护区开展科学的生态旅游管理提供依据。
(1)应合理研究自然保护区开发生态旅游活动的类型、强度、影响范畴及时空等特征,同时确定野生动物应对旅游干扰的反应行为及生理指标产生的变化趋势。
(2)应科学预测旅游干扰行为对生物群落与种群产生的影响,例如物种分布变化、种群参数更新、捕食与干扰关系等。依据警戒、营巢、惊飞距离及生境选择等展开野生动物及游客间缓冲区域的合理设计。在实践研究中应注重对一些共识性、公认性研究结论的参考,例如野生动物反应旅游干扰的因素作用包含行进速度、活动类型、距离、位置、噪音大小、季节、时间、动物隐蔽与食物需求、生境状况、是否繁殖及其他生理、生态因素。近距离的游客行为干扰会令动物正常行为终止,甚至放弃其原有的生境条件,尤其在野生动物的繁殖期其更易受到干扰,造成幼体死亡机率的不良增加。针对一些野生动物慢慢适应了干扰影响的现状,可通过改变游客行为、构建缓冲区域的方式对此类干扰影响做适当的减缓处理。
(3)应深入探讨一些研究问题,例如旅游业开发产生的干扰怎样通过对个体存活及繁殖的影响作用在生物的多样性层面,适应影响是否会利于生物个体的存活,其进化及生态意义怎样,人们主体采用的减轻方式与措施是否会真正有效,怎样对其进行评价等。当前对于旅游影响的野生动物短期反应从事的研究较多,而对于一些积累性、长期性的效应研究却相对较少,因此在现实研究中应科学注重开发旅游业对野生动物产生干扰的作用机理与过程,进而构建长期的良好监测体系。
3.2监测途径与管理策略
(1)对开展旅游活动前期与后期进行区域影响数据的收集并开展积累对照区的互相比对。如果缺乏必要的原始数据,可通过BACI变通方式进行监测研究,例如在旅游活动强度产生变化的前后、对某一特定区域旅游活动实施开展的前后或针对某一减轻影响方案前后实施对动物个体的监测、评估生境与种群产生的变化。除了传统采用的观察动物行为、测定种群参数与记录植被方式外,还可创新研究技术,应用带有血压、心率监测能效的无线GPS电项圈监测动物活动状况,以便记录其应对干扰反应的生理指标变化,进而做出合理的测评研究。
(2)实施自然保护区旅游活动产生野生动物影响的管理进程中应完善考量3类目标,即生境、野生动物与游客。虽然对野生动物实施的管理因其物种不同存在差异性,但仍然需要在监测及研究基础上开展,尤其应注重冬季恶劣气候或繁殖季节条件下动物个体是否会受到游客旅游活动的干扰。为科学实施管理可在旅游活动区域设立专门的游客观测台,构筑篱墙,将游客有效隔离,科学建立动物与游客间的缓冲区。对于缓冲距离的科学设计应因物种而异,一般可将大型动物或濒危物种惊飞距离用作缓冲距离,对于鸟类生物则最小缓冲距离在30~100m之间,同时还应依据常见物种与生境条件展开具体确定。
(3)在生境管理层面应合理监测其质量变化,实施生境改造,在游径两旁栽种灌木令其发挥有效隔离作用,防止游客游径偏离并同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基于游客不良的投喂、接近行为会引发人身安全与疾病传播等不良问题,应实施科学的游客管理,控制好自然保护区游客人数、空间与时间的分布,掌握其旅游需求、行为及环境意识等信息,合理缩小其活动区域,实施必要讲解教育,构建游客中心、为其发放讲解宣传手册,并提升游客保护意识,自觉降低不良干扰行为。另外还可科学探寻游客表征影响指标,例如宿营地毁坏树木状况、踩踏程度,而后采用可接受改变极限方式提出适应性管理措施,实施管理后还应进行必要的效果监测与评估。
4结语
基于游客活动产生的对野生动物的不良干扰,只有明确人们旅游活动范畴,对野生动物生长生活产生的影响,动物针对影响的反应,制定合理的监测、研究与管理策略,才能在自然保护区为野生动物营造良好、稳定、健康的生态环境,适度发展旅游业,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完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疫病控制体制建设
摘要:从完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控制入手,探讨了当前实践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控制策略,基于保护区内涵丰富遗传基因库,分析了保护动植物建设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疫病控制
1引言
我国各类自然保护区均具有显著且的自然条件,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及珍稀物种,因而受到国家的重点建设与保护。同时丰富稀有的野生动物使得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建设有了更为明确、严格的要求,因此一旦管护不及时、监控不完善便会引起野生动物大面积爆发不良疫病,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野生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人畜共患病等,不仅给动物物种生存延续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同时还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2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其存在的问题
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监测疫源疫病工作主要指对野生动物种群、物种展开实时监测,发现其存在的异常行为或不正常死亡现象,对其物种生存信息进行完善记录、科学取样,细化检测并完善报告结果,制定应急处理预案,面向社会大众疫情状况的全过程。针对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产生的疫源、疫病进行完善监测控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高水平的技术要求,且内含一定的危险性,因此需要实施高度时效性工作与完善科学的实践管理。
基于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物种的丰富性,对其进行疫源、疫病的有效防控管理形式较为严峻,需要实施监测管理的范畴不断拓宽。现行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管理工作需要交通工具的大力辅助支持,同时需配备完善的监测设施设备,引进先进的现代化监测技术,否则难以满足监测工作需求。同时当前从事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的相关工作人员由于没有经受专业技能、技术培训,因而缺乏疫源疫病防控监测知识与实践技能。再者由于我国针对自然保护区开展的野生动物监测疫源疫病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管理经验不足,欠缺良好的实践管理策略流程,因而需要进一步提升处置应急能力,为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源、疫病打下坚实的基础。
3完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疫病控制体制建设
3.1提升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我国自然保护区相关政府部门与基层单位应站在战略化的全局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林业部门、省政府以及国务院关于有效防控野生动物产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相关工作部署,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个代表核心思想,由先进性角度出发,树立对国家、对党、对人民的高度负责态度,进而提升针对野生动物产生不良疫源疫病的科学防控监测工作的紧迫性与重要性认识,将该类工作纳入核心、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思想认识科学到位、领导组织到位、工作流程措施正确到位、制度责任细化到位。切实强化对监测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领导管理工作,实施科学的引导辅助。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实践措施,降低野生动物产生不良疫情的风险,杜绝由于防控管理措施不到位引发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疫情的持续扩散与不良交叉传播,进而确保动物卫生、动物产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自然保护区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2完善体制建设,促进相关制度的不断更新
依据我国林业部门要求,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应加快组织建设、科学编制、规划野生动物监测疫源、疫病的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密集发展监测点建设,扩充工作范畴,进而合理消除监测防控盲区,将针对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控制同保护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实践管理、检测鉴定、鸟类环志、生态观测与教育宣传等功能有效整合,实施一站多能的科学建设目标。实践管理中应本着基于当前、长效建设谋划的原则,细化制定研究防控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体系规划,将其合理纳入应急公共体系的建设实践中,进而持续提升监测控制能力与应急管控处置能力,从体制层面构建成为防控监测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应实施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监测巡护、科学教育培训,发挥应急职守能力,履行信息上报与反馈体制,进行完善的督导检查及工作考核,对玩忽职守、拖沓冗余的工作人员应追究其责任。进一步促进各项管控制度的持续更新与完善制定,面向广大工作人员进行上墙公布,使其在实践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突发疫情进行良好、完善的处置管理。
3.3健全机构,加强重大野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
(1)设立专业监测管理机构,主体针对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单位,设置科学监测规划、设计管理措施与年度监测计划。同时依据自然保护区构建特征及自然环境特点适应性布设试验区及观测点,完善确定试验项目、监测任务,针对野生动物丰富资源构建的信息档案。
(2)针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及保护展开相关科技知识的推广及普及,开展免疫管理工作,强化监测疫情报告环节,科学实施24h不间断的轮岗值班管理体制与实时报告监测体制,及时的掌握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动态疫情发展。倘若在监测管理中发现了可疑状况必须立即向相关林业单位、管理部门报告,通过工作人员深入现场的初步核查确认、监测单位的正式确认后,面向政府部门以及野生动物疫病防治监督单位进行如实、细致的报告。
(3)强化应急准备,实施规范、科学的应急程序,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管理,进而在做好针对重大动物疫情疫病综合防御控制管理的同时,深入强化对人畜共患疾病的预防控制。
3.4采取多重管控形式,提升监控防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工作的宣传力度
为提升教育宣传力度可广泛利用、报刊、网络媒体的报道宣传职能,主体采用活泼生动、易懂通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开野生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知识、相关保护知识以及疫源疫病防控监测知识的大力宣传,进而培养广大群众的主动防御庇护能力。针对自然保护区周边村庄以及社会各类企事业单位展开宣传材料的有针对性、广泛性发放,在公共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定期组织开展现场公益性讲解,使民众了解野生动物存在的疫源、疫病的可预防控制性,进而消除他们的恐慌心理,有效提升全社会民众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科学防控意识与自我防护能力。
3.5逐级落实岗位职责,联合开展监控工作
(1)结合实际情况依据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物种从事的集群活动特征以及生物学习性,展开各项工作的细化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策略及措施,完善健全疫情疫病实时报告的岗位责任制。
(2)合理明确监测控制范畴、划定重点防控区域,明确检测管控对象,细化落实物资储备与监测人员的责任到位管理。明确各项管理工作责任,对各监测区制定及时责任人,实现责任体制的层层落实,履行各部门职责,避免管理漏洞。
(3)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对各项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逐级建立追究责任体制,严肃各项工作纪律。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监测站的野外监测工作,合理利用监督站驻场资源、木材检查站、森林管护站、林业工作站与防火检查站、望台等设施及单位将野生动物存在的各类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相关监测部门,起到良好的辅助管理与联合监控作用。
3.6扩充投入资金提升监测人员综合素质
(1)为提升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控制执行效力,应合理扩充投入资金,构建长效经费支持机制,确保经费投入的落实到位。对政府下拨资金进行良好科学的统筹安排,强化监测站基础建设、完善设备设施的购置配备、防控监测物资应急与交通工具的完善配备,合理改善办公条件,升级野外勘察设施设备。同时主管单位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自然保护区从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管控监测经费应用分配情况展开实施监督,杜绝违法挪用资金的现象发生,倘若发现违规现象应依据财政制度深究到底,进而完善保障自然保护区监测预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投入经费的专款专用。
(2)收集监测情况,从分析、报告与处理调查等层面入手给予工作人员精心的指导,注重对他们的业务培训。通过丰富开展知识竞赛、针对干部职工组织专项学习、深入研究有效的防控措施、鉴定疫病程序及方法,提升全员的综合监测管理素质。为进一步扩充监测力量,有计划地招收自然保护、生命科学、环境科学、野生动物方面的专业人才,进而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控制监测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构建完善的人才力量支持。
4结语
为有效防控自然保护区各类野生动物大面积产生疫源疫病,本文从品质的监测管理入手,通过强化认识、夯实建设、完善体制、合理防控、扩大宣传、加大投入力度、提升整体素质等完善的策略制定,展开对野生动物疫病控制的科学研究,对丰富管理经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营造和谐、良好、品质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论城镇密集区野生动物的保护
摘 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生态文明理念受到重视。城市化进程中,城镇密集区的规模越来越大,相应的生态环境脱离自然状态的情形也愈加严重,被忽略的城镇密集区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与营建应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给制定和完善城市发展规划奠定决策基础,从地形地貌、水域生境和植被群落结构三个方面对城市化对野生动物群落的影响进行了探讨,指出了确定栖息地的适宜面积、种植林荫道、开展招引工程、城市特殊空间的绿化和健全法制与加强公众参与等保护措施,为建设生态城市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城镇密集区 野生动物 栖息地 保护
中图分类号: X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6-112-02
1前言
城镇密集区,国外也称作多中心城市区域(Polycentric Urban Regions)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多个大中城市为核心,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发生着密切联系,城市化水平较高,城镇连续性分布的密集城镇地域。国内有一些相关概念与其近似,如城市群、都市圈、都市连绵区等,但又有细微区别 。城镇密集区具有城镇密度大、城市化水平高、区域整体性强、结构层次多等基本特征,是社会经济及城镇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城市野生动物主要是指栖息在环境、食物、繁殖条件等受人类活动干扰严重的城市化地区的野生动物,包括小型兽类、鱼类、两栖类、鸟类等。当前大部分城镇密集区均面临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过快与资源环境制约的突出矛盾,这些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经达到了自然环境所能承受的极限。因而,随着社会人文科学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野生动物已不仅仅是狩猎的目标,它们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有机成分,对丰富城市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搞好城市野生动物保护已经成为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2城市化对野生动物群落的影响因子探索
城市化对城市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生境的恶化和丧失,特别是食物和栖息场所的减少。随着现代城市的无序扩张、林地面积减少、工厂林立、河床变窄、环境污染,使得昔日的湖泊、沼泽、林木等景观大多日益缩减甚至不复存在,生境破碎化严重,引起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锐减。
城市化的加剧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显而易见,而究其本质,可从景观生态学等角度进行研究探索。景观生态学因强调景观水平的异质性,弥补了传统生态学只关注于野生动物与栖息地内部(within habitat或local-scale)异质性(如叶高多样性、树种、盖度等)的关系 。在与栖息地破碎化相关的保护生物学领域,它已成为重要的理论基础和有效的研究方法。
2.1地形地貌(Terrain landform)
地形地貌对生物群落构成影响主要体现在林地面积(Forest land area)、连通性(Connectivity)、岛屿化(Islands)等特性 。城市化是一个由原来相对自然的土地向城市用地转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中必定伴随着人工景观逐步取代自然景观,导致了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减少。而人工景观的类型繁多,且在分布上存在不规律性,不同的景观排列组合产生了丰富多样的边界,破坏了野生动物生境的连续性,影响了野生动物食物链和繁殖的延续性。
对城镇密集区主要存在的鸟类而言,林地面积是其群落丰富度的决定因素。许多鸟类(32%)主要是地面筑巢的鸟类和典型的森林鸟类,会避开小公园(面积小0.75 hm2),因为小公园内巢区竞争压力比大公园高,资源水平(如食物的量等)不能满足鸟类需求 。而面积大的公园可以提供更高的栖息地多样性,以容纳具有更多的不同栖息地需求的种类,比面积小的公园更适合鸟类生存。
2.2水域情况(Waters situation)
水环境是一个生态系统,其所研究的中心事物是人类,是指以人类为主体的周围与水域相关的综合体。野生动物生存的必要条件是食物、水和隐蔽场所 ,水环境并不是单单作为野生动物的饮用水,还包括栖息条件(如鱼类、两栖类、涉禽)、繁殖条件(两栖类、蜻蜓)等。但是作为人居环境的基本要素、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重要场所,水环境也是受人类影响和破坏最严重的地域。
在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的农药和杀虫剂使得农用水渠中含有大量有毒的化学物质,而两栖动物如青蛙,正是以这些水源进行繁衍,这就造成了许多两栖动物不能正常生育,影响了物种的延续。另外,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酸雨等工业污染也污染了水源,实验证明,两栖动物的卵和幼虫在PH值低于4.5的水中不能生存。而酸雨的PH值一般是3.5,它能使水塘溪流中正常的酸碱度下降到致死的水平 。
2.3植被群落结构(vegetation community structure)
一个地区的植被群落结构也是制约该区域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的关键因素。因为树种丰富、结构复杂的绿地植被,能为野生动物提供稳定的食物来源和隐蔽的繁殖栖息场所。此外,植被还可以通过四季更替的季节性特征变化影响野生动物的分布。
大多数城市规划中喜欢用阔叶树和灌木而是不是针叶树,主要考虑了城市鸟类多为阔叶林鸟。同时阔叶树和灌木树搭配,可以为鸟类提供较为复杂的植被结构,保护鸟巢的安全。另外,植物群落对水生动物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不仅可以通过光合作用为其提供氧气,也为鱼类提供了产卵繁殖的场所。
3城镇密集区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在探讨了城市化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因子之后,如何有效地提出保护措施亟待解决。西方发达国家对城市化带来的环境问题觉醒意识很强,提出了将森林引入城市,在城市建筑物、道路、农地、河岸之间以及一些闲置的土地上科学地选择树种营造片林,不仅美化、改善了环境,也为城市中的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
3.1确定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适宜面积
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面积与城市经济的发展相互制约,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是建设生态城市必须要解决的问题。确定野生动物栖息的适宜面积,是达到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在确定最小公园面积时,可利用一个被广泛应用的模型――种-面积关系的对数函数模型,即S=C+ZInA。式中Z是单位面积中的物种数,C为面积扩大e(自然对数的底)倍所增加的物种数,A为面积,S为面积A中出现的物种数(张金纯,《数量生态学》,科学出版社,2004)。这一方法为众多学者所采用,Fernndez Juricic等 对西班牙的马德里、日本的大阪以及美国、斯洛伐克和波兰的一些城市的研究发现,这些城市中鸟类需求的最小公园面积在10-35 hm2之间,这一保守估计为将来城市公园的设计提供了一定的生物学标准。
3.2种植林荫道
为缓解景观破碎化、削弱生境隔离效应、提高野生动物对城市栖息地的适应能力,可采用种植林荫道的方法,如种植环城绿化带,构建河岸带与绿色廊道等。这一方法可以使得城市绿地与郊区和农村广袤的农田、森林有机地连接在一起,使城市野生动物可以通过这条生境廊道在城区与城郊之间迁移和觅食。而构建河岸带主要是通过在河道规划建设和改造治理过程中,保护和重建沿岸次生植被以及芦苇、菖蒲等水生植物,增加河流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为鸟类、两栖类提供水生生物、昆虫等食物来源和栖息生境。因此,建设具较高栖息地复杂性的高质量林荫道,可以作为一项增加城市栖息地间连接的强有力措施,用以提高城市栖息地对野生动物的适应能力 。
3.3人工招引
人工招引的方法有很多,对于小型鸟类,悬挂鸟巢是一个有效方法。北京曾在圆明园、卧佛寺、北海、玉渊潭、南海子等公园做过悬挂鸟巢来招引小型鸟类,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产生了一定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而对于悬挂鸟巢的制作和选址应根据当地鸟类觅食区的地形和植物配置而定。
另外,营造舒适的人工水域环境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园林中可设计了一些小的水池和池塘,主要应用浅水池和缓慢流淌的小溪两种方式 吸引鸟类过来栖息。冬季饮水对鸟类尤为重要,特别是我国北方,冬季室外温度较低,放置在外面的水池会冷冻结冰,可使用加热式鸟类饮水盆 ,这点在国外较为普遍。据统计,我国湿地鸟类占全国鸟类总数的24.1%,每年约有200种数百万只迁徙水禽在我国湿地内中转停歇或栖息繁殖 。可见,营造人工生态湿地已经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关键举措之一。
3.4优化配置植物群落
在人工景观的建设中应充分考虑植物配置的层次结构,避免单一化。高大的阔叶乔木树冠茂密,枝叶舒展,占据的立体空间大,本身具有较丰富的垂直片层结构,可为鸟类提供隐蔽且较安静的栖息环境 。而中下层的灌木层和草本层增加了野生动物栖息生境的异质性,为鸟类、小型爬行动物提供昆虫、植物果实等食物和隐蔽的营巢地点 。
另外,城市区域内乡土植物的种植对保持生物多样性的作用广为人知。因此在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应采用种植乡土植物的方法,更好地满足野生动物的生存需求。
3.5采用城市特殊空间绿化技术
在自然或采取人工措施条件下,对植物能进行生长的城市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空间和表面进行绿化称之为城市特殊空间绿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剧,各种建筑物鳞次栉比,城市用地越来越少,能用于绿化的面积更是寥寥无几。因而利用城市的空间,如各种建筑物衍生的屋顶、墙面、桥面等大量的建筑空间 ,应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对其实施绿化工程将有效地改善城市野生动物(如鸟类、蝴蝶、蜻蜓等)的栖息生境,有效地缓解生境的岛屿化。
举世注目的上海世界博览会就有这样一面“生态墙”。它长180.0米,高26.3米,总面积达5000.0米,上面种植了经层层筛选下来的29种植物,其中大部分为本地物种,包括:红叶石楠、常绿六道木、亮绿忍冬、金森女贞等。这样一面生态墙不仅很好地运用了特殊空间绿化技术,也像全世界的人们展示了我国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视与关注。
3.6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公众参与
目前,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牟取暴力宰杀野生动物,严重威胁了生物的多样性。我国于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成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里程碑。当前,继续加强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立法,加强执法,打击迫害野生动物的行为,禁止野生动物贸易是野生动物多样性保护与恢复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动物管理中有关人类维护的研究日益引起重视。越来越多的实践证明,人对野生动物的态度正成为一个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项目成败的关键。我们在进行各项研究的过程中,应呼吁社会群众加入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借助群众的力量,营造生态城市。除从事研究工作外,还要对各级有关领导及全国自然保护区的干部进行自然保护及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培训。
4结语(Conclusion)
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化进程中带来的一系列环境污染和生态污染也不可避免。国外在城市野生群落生态学方面的发展非常迅速,新的理念如将自然引入城市、将森林引入城市、营造人工湿地、建设生态住宅区等逐步发展起来,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这些方法的实施使得城市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坚持人与自然、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的理念,积极探索新的保护技术,以实现城镇密集区野生动物的保护取得进一步发展,最终达到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野生动物保护容易忽视的问题
要防止对野生动物的软杀伤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存空间的柔性挤压
一次乘地铁,电梯旁边橱窗广告上的一组大象母子的对话触动了我:
“妈妈,我长牙了。”
“……”
“妈妈,我长牙了耶。”
“……”
“妈妈,我长牙了!”
“……”
“妈妈,你不为我高兴吗?”
在人类的世界,孩子长出稚嫩的牙齿,是成长的标志,母亲也会因此开心。但是发生在大象世界里的对话却没有让人体会到这种喜悦,小象长牙,标志着被猎杀的危险正向它袭来!所以大象妈妈才会处于情感纠结之中,不知是该喜或是该悲。
2009年11月3日,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对《濒临灭绝物种危急清单》进行了更新。在得到评估的47000多个物种中,有17000多个物种处于濒危境地。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蒋志刚博士告诉《经济》记者:“评估结果显示了全世界已知的哺乳动物、两栖动物和鸟类分别有21%、30%和12%濒临灭绝,在得到评估的爬行动物、淡水鱼、植物和无脊椎动物物种中,分别有28%、37%、70%和35%处于濒危境地。如果不采取措施,到2010年显著减缓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千年发展目标将无法实现。”此外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每年都会出版一本有关濒危野生物种的红皮书,这本书也从最初的几十页到几百页一直到现在的只有用光盘才能储存它的内容。其实,这也从一个侧面揭示了目前野生动物危险的处境。
1989年,我国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公布了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由此拉开序幕。之后针对不同的野生动物保护物种,国家出台了具体的保护法律法规。从目前来看许多物种的数量有所回升,例如麋鹿的数量从最初的39头发展到2009年的1502头。但蒋志刚指出:这些成绩虽值得大家欣慰,但这并不表示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不论是从现有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还是濒危物种的数目来看,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
在造成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破坏的诸多因素中,人们很自然地会想到猎杀这一直接的破坏行为。但是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蒋志刚将对野生动物的伤害因素分成硬杀伤和软杀伤。“所谓硬杀伤就是指人们对野生动物的猎杀。但是现在猎杀动物的行为在国家严厉打击和保护区巡护人员的管护下已经得到了有效遏制。现在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软伤害。”蒋志刚口中的软伤害首先是指生态环境的变化。人类不正确的生产生活方式造成了生态环境的恶化,频发的干旱、洪涝和泥石流等灾害无疑给野生动物生存带来灾难性的毁灭。其次就是人为的建设项目。比如盘山公路的修建、保护区道路的修建、在草原上修建铁丝围栏,等等;限制了野生动物迁徙路线和原来的栖息区域,阻挡了原有的物种的基因交流。这是对野生动物生存空间的柔性挤压。例如,有专家发现生活在公道两侧的蝴蝶种群的基因频次不一样,也有研究表明高速公路阻隔了道路两侧啮齿动物的基因交流。此外,也有风力发电站的修建使飞行的动物产生畏惧、电磁辐射无形中伤害的野生动物更多,修建水坝可能改变水生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研究报道。这些工程建设是为了改善人们的生活,但是却忽略了发展是以牺牲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为代价的。目前,我们对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的平衡点还很难把握。
社会在提倡一种理念时总会在加强人们的意识上花费很多的精力。野生动物保护也不例外,我国几乎每个省份和城市都会举办野生动物保护月、保护周活动,此外还有爱鸟周等活动。政府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的功能,增强人们的保护意识,在孩子中间普及保护的思想。在蒋志刚看来,在增强民众的保护意识方面也要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直接保护意识,另一部分是间接保护意识。直接保护意识现在的效果已经显现,但是在增强减少间接伤害野生动物的意识方面还不够。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多消耗一份资源不仅对环境造成破坏,而且对野生动物的生存也增加了一份威胁。例如现在的过度包装。超市中随处可见包装华丽的月饼、茶叶,其实这些包装都是在浪费资源。现在我们国家提倡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其直接目的是节约资源,也间接地保护了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近期,某省野生动物的放生被指形式大于内容,被炒得沸沸扬扬。蒋志刚指出,除非是人工繁育成熟的野生动物物种可以在适当的环境中放归自然,像麋鹿。然而,被查获的野生动物在查获地放生,比如北京查获的野生动物在北京郊区放生、上海查获的野生动物在上海郊区放生,这种放生会产生新的问题。因为现代运输业发达,野生动物被运到远离原产地的口岸,如果没有充分考虑到当地的环境是否适合放生的野生动物生存,那么,放生的野生动物可能会死亡;另一方面,一旦这些外来野生动物存活下来,就会成为一个入侵物种,会对当地的物种产生威胁。野生动物的放生必须要有专业人士的指导,否则会好心办了坏事。
看过动画片《狮子王》的朋友,可能对剧中辛巴和木法沙的一组对话还有印象:
木法沙:儿子,在这里生活的每一种动物都有它们存在的意义,包括爬行的蚂蚁和跳跃的羚羊。
辛巴:但是,爸,我们不是吃羚羊吗?
木法沙:你说得很对,儿子,但是我们死后,会变成草,而羚羊是吃草的,这就是伟大的食物链……
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食物链,这个食物链是由不同种类的无数物种构成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会影响人类的生存。近年来与野生动物保护有关的事件层出不穷,但是,如何避免对野生动物的软杀伤,避免对野生动物生存空间的柔性挤压,仍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如何协调社会发展与自然保护,达到人与野生动物共存,这一命题考验着当今人类的智慧。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孔雀河畔的动物保护神
放归黄羊“小贝”,营救“雪山之王”,呵护“天外来客”,武警新疆森林总队巴州支队的官兵守好驻地“绿色家园”这道防线流血流汗,在所不惜……
在祖国西北边陲,驻守着一支年轻而又特殊的武装力量……武警新疆森林总队巴州支队。他们常年战斗在森林,防火执勤、灭火作战和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时线,悉心呵护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绿色家园。组建6年来,官兵们穿林海,攀雪山,翻达坂、渡急流,与当地林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治理行动50余次,抓捕非法盗猎野生动物犯罪分子250余名,收缴猎具1043套、救助野生动物108只,被各族群众亲切地誉为“野生动物保护神”。
放归黄羊“小贝”
巴音沟地处和静县北部山区,沟内层峦叠嶂,怪石嶙峋,林木密集。时有北山羊、盘羊、狗熊、棕熊、马鹿、狐狸、黄羊等野生动物出没。然而,一些惟利是图的不法分子屡下黑手,滥捕滥猎野生动物,对它们的生存造成严重威胁。
2008年5月12日7时15分,朝霞刚刚从地平线上缓缓升起,整个山沟万物俱寂。中队长王玉虎深呼几口清新的空气,透过窗户静静地观察着对面郁郁葱葱的山林,盘算着今天要巡护的路线和行程。“叮铃铃,叮铃铃……”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打乱了他的思绪,那头传来岔子沟护林员巴图的紧急声音:与岔子沟一山之隔的巴音沟发现盗猎分子!放下电话,他立刻拉响警报,集合所有官兵。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我们将坚决执行上级命令,圆满完成打击非法盗猎行为的光荣任务……”指导员毛秀民进行了简短而有力的战前动员。至此,一场保护野生动物的战斗悄然打响。
山体呈60度角,官兵们克服海拔3200米强烈的高原反应,吃力地向前攀爬着。衣服早已是湿了又干,干了又湿。上等兵曹相森手持砍刀开路,作训服被树枝、乱石划破了好几道口子。“有情况……”突然,中队长王玉虎举起右手,示意队伍停止前进。几名盗猎分子似乎发现了执勤官兵,企图逃跑。
“追!”王玉虎一声令下,15名官兵荷枪实弹,如离弦之箭冲向盗猎分子……上等兵王少尉一个“抱腿锁喉”,迅即将猖狂的盗猎分子头目张某按倒在地。根据张某交代,参战官兵顺藤摸瓜,在一山坳旁简易帐篷里,没费一枪一弹,当场抓获8名盗猎分子,收缴猎枪8支、鲜血淋漓的旱獭皮30张、受伤的小黄羊1只,一举捣毁这个盗猎分子藏匿的窝点。12万余亩原始森林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官兵们将小黄羊抱回营区,尹海龙找来消炎药和奶瓶,悉心照顾它,并给它起名“小贝”。久而久之,“小贝”对尹海龙有了感情,时不时转动着圆碌碌的眸子跑过来与他“亲热”一番。
经过40多天的悉心照料,“小贝”伤口已痊愈,它该寻找它的亲人了。晨雾漫漫,官兵们起个大早,为“小贝”喂完一次食物后,把它带到巴音沟。“小贝”蹦蹦跳跳,跑出几十米远,一步一回头地看看向它挥手告别的官兵,渐渐消失在烟雾弥漫的山林里……
营救“雪山之王”
雪豹,又名草豹,艾叶豹,荷叶豹。属国家濒危保护动物,外形似虎,终年栖息于海拔2700米至6000米的雪山之上,被誉为“雪山之王”。在中国,主要分布于青藏高原和新疆高山地带。有资料显示,目前全球雪豹种群数量大约在4000只,而新疆大约只有1000多只。雪豹的皮张、骨骼价格昂贵,因而常常成为盗猎分子捕杀的对象。
“01,01,我是05,我是05!刚才一牧民报告左侧山顶上发现一只雪豹被盗猎分子的铁夹夹住了后退,鲜血直流,危在旦夕!”2005年7月9日上午10时许,驻防官兵刚刚进入林区,对讲机里就传来前方的情况报告。“01明白,01明白,我们马上过来营救!”
急!雪豹生命垂危。快!官兵迅速出击。
海拔3200米的高山,处处悬崖峭壁,处处险境丛生。经过40多分钟的艰难跋涉后,营救小组循着一串新鲜的足迹和粪便,发现了奄奄一息的雪豹。眼前的情景令人震惊:雪豹的后腿被死死地嵌在铁夹锋利的尖齿上,皮肉被撕开露出森森白骨。钻心的疼痛撕咬着雪豹遍身的每个细胞,只有腹部微弱的起伏告诉官兵它还活着,它眼角一颗晶莹的泪珠向世人控告着罪犯的滔天罪行。
为防止出现意外,卫生员钱宇小心翼翼地给它打了一针麻醉剂。随后,两名战士费了很大力气,才将夹子掰开。排长阿不都轻轻地扶起雪豹受伤的左腿,钱宇对它进行了止血包扎并喂给它几口矿泉水,官兵们终于松了一口气。然而,雪豹受伤地点处于乱石陡峭的山顶,车辆根本无法靠近,离山下最近的简易公路也有5公里。
抬!官兵们将雪豹放在一个网袋内,一步一步小心地朝山下挪去。“轻点、慢点……”一路上,中队长王玉虎一边提醒官兵注意安全,一边打电话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报告情况。一级士官吴立鹏被乱石滑倒,左手擦出了血,但右手紧紧抓住网袋,看到雪豹安然无恙,他高兴地笑了。上等兵王少尉的腿被尖石刺破,血顺着脚踝流进了鞋子,他挽起裤腿说:“没事……”,又继续为官兵开路。
1个小时后,雪豹被抬上早已等候多时的汽车上。官兵们将其移交给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人员时,虽然已是筋疲力尽,满脚血泡,但大家都没有丝毫在意。看着扬长而去的汽车,官兵们恋恋不舍地频频挥手,默默祝愿“雪山之王”早日康复,早日回到自己的家园。
呵护“天外来客”
穿城而过的孔雀河,是一个富有诗意的名字。她水草丰茂、鸟语花香,犹如一条婀娜多姿的彩带,把支队驻地库尔勒市分为南北两半。近些年,库尔勒市从实际出发,利用孔雀河穿城而过的优势建设了孔雀河风景旅游带,给市民创造了良好的休闲、娱乐、健身场所,吸引了无数游人到此观光旅游。
每到春节前后,大量的“天外来客”――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天鹅、绿头鸭等珍稀鸟类相继从巴音布鲁克草原飞抵孔雀河建设桥一带“安家落户”,它们时而结伴游戈,时而钻水觅食,时而优雅地浮在碧波之上梳理羽毛,时而振翅欲飞,引来不少市民驻足观赏和拍照留念。
然而,这些野味儿十足的“天外来客”给寂寥的孔雀河畔展现独特景观的同时,也使一些不法分子垂涎欲滴,蠢蠢欲动。
2008年2月19日傍晚,支队官兵接到群众举报:孔雀河边有人趁着夜色大肆捕杀白天鹅!
制止犯罪,刻不容缓!参谋长杨柏军带领10名官兵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忽然,3名不法分子见势不妙,拔腿就跑。二级士官于海龙不等车停稳便一跃而下,举枪喊道:“不许动……”经检查,袋子内藏有受伤流血的白天鹅1只、铁夹12只、鸟食8袋。官兵们随即将不法分子扭送到森林公安局,受伤的白天鹅逃过一劫。包扎治疗后,官兵们将白天鹅移交到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为了保护这道亮丽的风景,给这些尊贵的“客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栖息环境,防止市民燃放烟花爆竹惊吓和不法分子捕杀鸟类,倡导市民爱鸟护鸟、文明观赏,支队官兵主动请缨,派出20人组成的护鸟小分队,在孔雀河一带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爱鸟、护鸟行动,直到4月中旬,鸟类再次飞回巴音布鲁克草原。与鸟相伴的60多个日日夜夜里,官兵们24小时不间断地对鸟类聚集区域进行巡逻、宣传和投放玉米、小鱼等食物。同时在河道两岸悬挂“请勿打扰天鹅野鸭”的警示牌,播放录音,向过往群众发放《爱鸟手册》,介绍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以唤起更多的群众自觉加入到保护鸟类的行动中来。让群众真正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官兵们也因此被各族群众誉为“孔雀河畔护鸟使者”。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滦河上游鹿科动物自然保护工作现状及对策
摘要 介绍了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的历史沿革、自然风貌及鹿科动物自然保护现状,提出了严防鹿只逃逸与法律保护并举、从治理“白色污染”与给鹿只增加营养入手防治“瘤胃食滞”,防范秃鹫危害以及加强森林防火等对策,以加强对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鹿科动物的保护。
关键词 鹿科动物;自然保护区;历史沿革;现状;对策;滦河上游
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直属的部级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历史上是清朝皇家猎园“木兰围场”的一部分,建国后经过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多样,其中鹿科动物既有梅花鹿、马鹿、麋鹿等国家重点保护品种,也有可狩猎的狍等。但在自然保护上,却遇到了围栏自然驯养逃逸、误食塑料制品患“瘤胃食滞”死亡、天敌秃鹫危害严重、森林火灾隐患等问题。应加强对河北省部级“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丰富野生动物资源,特别是鹿科动物的自然保护。
1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的历史沿革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由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直属,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域西北部。而围场自治县则是民国初年在清朝皇家禁苑猎场“木兰围场”内所建县治,新中国建立后于20世纪80年代改建为民族自治县。
据清史资料载,康熙皇帝玄烨(以下简称康熙)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在现在河北省最北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域及其周边建立了南北100 km、东西150 km、周环650 km供皇家专用的封闭式禁苑猎场,后被称为“木兰围场”。“木兰”为满语,汉译为“哨鹿”,即以“吹哨诱猎鹿”的意思,表明当时的围场虽然不仅仅猎鹿,但是围场内鹿科动物,如鹿、麝、獐、狍乃至麋鹿等可猎数量较多[1-3]。当时可能为便于围猎,又根据野生动物分布区域或植物生长情况或其他自然特点,把木兰围场区划为约70个猎区(二级围场),号称“七十二围”,并分别以蒙古语或满语或满汉混用语命名,如“珠尔噶岱围”、“巴尔图围”、“布扈图围”、“巴颜陀罗海围”、“哈里雅尔围”、“永安湃色钦围”。
据《清圣祖实录》记载统计,康熙在位62年,其中亲政55年,其中有39年到“木兰围场”行围猎,进出1 080 d,最长一次达59 d。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阴历8月行围,18日驻跸于现在的棋盘山镇五道川城子,19日在皇幄中口谕近御侍卫说:“朕自幼至今,凡用鸟枪弓矢获虎一百三十五、熊二十、豹二十五、猞猁狲十、麋鹿十四、狼九十六、野猪一百三十二、哨获之鹿凡数百,其余围场随便射获诸兽不胜记矣[1]。”
清道光四年(1824年)停止到木兰围场行围,后经清同治二年(1862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及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先后3次开放“木兰围场”募民伐树、垦荒,售卖国有山林土地,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麋鹿乃至各种野生动物锐减直至绝迹[2]。
新中国建立后,国家不但在滦河上游,而且在围场全境先后设立16个国营林场,后又建立2个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直辖的处(县)级国营林场管理机构,即“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与“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同时当地县、乡(镇)建立健全了林业行政执法与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全县范围大力进行“封山育林”、“护林防火”及“人工造林”。经建国60年来全县各级干部、群众的努力,围场全县的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自然生态得到恢复,成为世人瞩目的森林草原生态和谐发展先进县,成为河北省最北部京、津、唐、秦的绿色屏障。继“塞罕坝部级森林公园”、“红松洼部级草原自然保护区”、“御道口部级森林草原风景区”后,2008年,在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所属的燕格柏、桃山、孟滦3个国有林场基础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了“河北省部级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
2 保护区的自然风貌与鹿科动物自然保护现状
2.1 自然风貌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位于今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域西部滦河上游小滦河与伊玛图河流域,即“木兰围场”时期“巴颜陀罗海”、“哈里雅尔”、“永安湃色钦”等10余个二级围场所在地。该保护区的地理坐标为北纬41°51′~42°09′,东经116°40′~117°27′;较高海拔1 829 m(石桌子山),低海拔990 m(于家湾村公路大桥下),相对高差850 m;其气候类型为大陆性季风型、深山冷温、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年均降水量440 mm;年均气温3.1 ℃,年有效积温1 900~2 380 ℃;年均无霜期106 d;年日照时数2 800 h以上。保护区管理处下辖3个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50 637.4 hm2,是河北省面积较大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保护区,在华北地区不失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地方,按野生动物区系划分,围场境域属古北界华北区、蒙新区和东北区动物地区的交汇地带。
2.2 鹿科动物资源
据近年河北师范大学等单位科考成果,仅哺乳纲即有6目15科35属51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的珍稀动物有金钱、梅花鹿、马鹿、猞猁、兔狲、石貂、水獭、豹猫、黄羊、青羊等[4-6]。可供狩猎而贮量丰富的野兽如:狍、野猪、野兔等。在鹿科动物中:马鹿(Cervus elaphus),除野生贮量较多外,并有人工养鹿场2处,现饲养量300余头。梅花鹿(Cervus nippon),野生贮量较少,人工饲养量达500余头。狍(Capreolus capreolus),野生贮量丰富,有人工养狍场10余处,现饲养量1 200余头。麋鹿(Elaphurus davidianus),在清康熙、乾隆朝的“木兰围场”时期,曾多次狩猎大角鹿(麋鹿),但早在开放“木兰围场”伐树垦荒时已绝迹。2008年,北京麋鹿生态实验中心把所繁衍的成年麋鹿10头,放养到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沙沟天然养鹿场内(人工电围栏),现已繁衍到19头。
2.3 鹿科动物自然保护现状
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所属的沙沟天然养鹿场,面积为300 hm2,是一个以阔叶乔灌混交林为植被并有泉水自溢的盆地林班,周边以3 m高围栏网封闭。现驯养梅花鹿400头,马鹿180头,麋鹿19头。但近年来,这里的鹿科动物保护却受以下4个方面的困扰。一是越围栏逃逸。每年逃逸达10余头,被周边的不法民众猎杀。二是患“瘤胃食滞”死亡。即因误食塑料袋等塑料制品,使鹿科动物患病,逐渐羸弱而死亡。三是秃鹫危害严重。无论是人工天然放养还是保护区外的鹿科动物,共同的天敌为秃鹫。仅沙沟天然养鹿场,自2008年以来即有250余头鹿科动物被秃鹫吞噬,造成经济损失逾150万元。四是森林火灾隐患。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呈斑点状分布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境西部,区域内有11个乡(镇),2个国营牧场,包括71个行政村,11个分场,800余个自然村,有近10万口人。其中沙沟天然养鹿场周边有3个乡,1个国营牧场,11个行政村,140个自然村,1.7万人。当地人不可避免每天要有生活、生产用火,加之改革开放以来,经商、打工、旅游等流动人口骤增,故使森林防火日益举步维艰。特别是当地森林植被密植,枯枝落叶层厚,而气象因子呈现出年均降水量较低,日照时长,大风日多等特点,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则“火烧连营”,扑灭难度较大,很容易造成巨大生态、经济损失。
3 加强鹿科动物自然保护的对策
3.1 严防逃逸与法律保护并举
对如同沙沟自然养鹿场鹿科动物逃逸的情况,只有加强电围栏的巡查,有损坏处及时维修,不够高度或选地不当处及时完善调整,别无他法。其实,即使有鹿只从围栏逃逸,但仍未逃出自然保护区外,其主要问题在于贯彻执行国家《森林法》与《野生动物保护法》。因此,在保护区范围的乡(镇)村、自然村广大民众中,要加大普法力度,并对个别猎杀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切实做到严惩不贷。
3.2 从治理白色污染与给鹿只增加营养入手防治“瘤胃食滞”
3.2.1 “瘤胃食滞”是兽医学中关于反刍动物的病理专用名词,这里是指反刍动物因误食塑料制品而引起的病变,故又称“胃阻塞”或“塑胃”。时下食品及其他包装物塑料袋以及农用塑料薄膜,充斥田野,随风飘荡或集聚,俯拾即是,既不溶化也不降解,称为“白色污染”,而鹿科动物因误食不能正常反刍,日渐羸弱的现象屡见不鲜,若能早期发现,尚可以手术取出,一旦至晚期只能剥皮食肉。故在人工养鹿、狍的养殖场附近,应常派人拾取塑料制品销毁,特别应防范游客投弃塑料袋装食物给鹿科动物。
3.2.2 鹿科动物喜食塑料制品,可能与其营养不良、缺少微量元素有关。其预防措施,可在其人工饮水或天然水源处,投放牛、羊、驼、鹿、狍等反刍动物特制的“舔砖”,特别是在秋、冬、春季节,应以专业工厂制做的“舔砖”代替传统中应用的“啖盐”。此外,若外引鹿科动物到保护区内放养,必须进行严格的检疫,严防炭疽病传入境内。
3.3 秃鹫危害防范措施
3.3.1 以声光电驱避秃鹫。秃鹫(Aegypius monachus)俗名“座山雕”,羽毛黑褐色,头顶毛秃稀,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食动物死腐尸为主,并往往在乌鸦的先导下觅食。因在青藏高原起“天葬”的作用被誉为“神鸟”,在无死腐尸可供食用时便捕食较弱小的活动物。在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每年2―11月,秃鹫经常集聚,对老、弱、病、残的鹿只,特别是正在产仔的雌鹿造成严重危害。秃鹫首先把被危害对象双眼瞎,其劲健的钩形喙一下便把厚韧的鹿皮撕裂,10 min便把1头小鹿吃光,危害严重的季节,每天竟有2~3头鹿被害。为驱避秃鹫危害,应不惜投资,采取声、光、电等物理措施。
3.3.2 试养猎鹰驱逐秃鹫。秃鹫在生物圈食物链中位于猛禽级顶端,其天敌是猎鹰,虽然它的形体长度是猎鹰的2倍多,但却惧怕猎鹰,见到猎鹰会主动躲避。猎鹰品种可选用苍鹰(Accipiter gentilis)或猎隼(Falco cherrug)或游隼(Falco peregrinus)即东北称“海东青”者,其可轻易地将1只体型大它3倍多的大天鹅抓杀。驯养猎鹰驱逐秃鹫是否可行,只要向北京军用的飞机场或吉林省林区训鹰“把式”租用1只猎鹰,试用一段时间即见分晓。
3.4 森林防火要常备不懈
在任何林区或陆地生态型自然保护区,都应把“森林防火”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问题在于因多年来并未发生森林火灾,致使有些人把“森林防火”当作是一种例行公事、老生常谈;甚至对于上级相关指令麻木不仁、充耳不闻,反正世界各地、中国西南、东北常年林火不断。在严酷无情的森林大火面前,有些人的麻痹大意思想,已陷入不可救药地步,这对森林防火造成隐患。
应从人类的生态安全以及本保护区的防火实际出发,“森林防火”就要“老生常谈”,但必须“常谈常新”,并针对本区域及各季节气象因子,编制出切实可行的防火扑火《预案》,真正做到“饭可几日不吃,火灾不可一时不防”,有备无患,严阵以待,对预定的扑火队员坚持不断更新,严格培训,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胜之受奖,奖之应当,当之无愧”。要坚决杜绝发现火警火情后,某级指挥机构唯恐防碍政绩而“欺下瞒上”封锁信息,不及时向上、下级相关单位通报,凡此愚蠢的行为,无不在造成巨大损失后,获千古之罪,悔之莫及。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自然习惯法与动物福利权利保护
自然法通常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指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萌发于古希腊哲学,其中智者学派将“自然”和“法”区分开来,认为“自然”是明智的,永恒的,而法则是专断的,仅出于权宜之计。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断定能够发现永恒不便的标准,以作为评价成文法优劣的参照。格劳秀斯提出自然法之母是人性,人的本性在于人具有理解并作出正确判断的理性。人类社会生活包括道德生活的准则都由自然法所规定,自然法是永恒不变的,适用于一切时代和民族。
2009年颁布了动物权利保护草案,提出了我国的动物福利理念和具体措施,这部迟迟而来的动物权利保护草案中所遵从的立法精神、道德依存、早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年代中就已经被认知并有了相关的论述,本文正本还源,从自然法的思想源流中探知动物福利保护的精神和意境,用自然法的福泽加被我们这来之不易的动物权利立法。
一、斯多噶派的平等理念――动物福利法之核心价值
(一)法律是善良和平等之术
从自然法的普遍性出发,斯多噶派认为,整个宇宙有一个由较高理性产生的统一秩序。自然法就是把切入联结为一个巨大的共同体的纽带。切入,不管奴隶也好,野蛮人也好,同样是神的儿女,相互者是兄弟姐妹。神赋予每个人以相同的理性,所以人彼此是平等的。
罗马法学家乌尔彼安(ulplan)在其《法典要义》(Dlgest)及时章中指出,自然法乃是全部有生命者所受到大自然的教导。此种律法不是专为人类独设;它亦适用全体在陆上与海中之生物,以及在天空中之飞鸟。事实上,我们发现,切生物甚至最野性难驯者,均表现出来对此种律法之审知。
斯多噶派的平等理念正是动物福利法之核心价值,在动物福利权问题上很多持反对意见的人会说,人类优于动物,二者不存在对等关系,人类的法律只能保障人与人是平等的,动物只是财产相当于物,因此不享有平等权,何况人与人现在都无法做到平等,同命不同价也是刚刚才解决的问题,因此,动物的平等权很荒谬。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但没有一个动物权利者会认同这种观点,比如婴儿成年以前不享有投票权,但我们无法说他没有此项权利,因此人类不一定享有一切权利,但不意味着他们没有任何权利,反之动物也一样,彼得・辛格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人类价值中心的生命伦理学教授,他认为,无论用多少理论来证明人类优于动物,都无法否认一个事实,就是动物在感受痛苦方面跟人平等。
(二)动物平等考虑原则
1 动物平等考虑的理由。动物福利作为道德理论,要求我们平衡动物与人的利益,首当其冲要考虑的是平等原则。边沁认为,确保动物利益在道德上不容忽视的途径乃是将平等考虑原则适用于动物,人们假象中的动物不具有理性思考能力,不会使用语言并不能成为将其排除于平等考虑原则提供的保护之外。也就意味着他明确将这一格言表述用于动物:问题不在于他们会推理,也不在于他们会说话,而在于他们会感受痛苦。尽管边沁认为动物和人迥然有别,但他也相信动物有痛感,而动物受苦不应仅仅因为动物不会说话或不会推理而忽略他们的感受,从这一点我们不能否认动物感受痛苦方面与人类是无区别的,鉴于此,我们在这里谈论动物平等考虑问题时,就是有因有果,而不是牵强附会了。如果个生命感受痛苦,道德上便没有理由拒绝考虑这个理由,不论这个生命的天性如何,我们都应该把它的痛苦和其他生命的痛苦平等加以考虑。
从以上论述我们得出:感受痛苦的能力作为平等考虑个生命个体的权利的至要特征,感受痛苦的能力或者严格说是感受痛苦和享受快乐或幸福的能力。
2 动物平等考虑的内容。斯多噶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克里西普在其著作《法律论》中对法律的含义作了如下的表述:“法律是神和人的一切行为的统治者。在涉及什么事情是光荣的、什么事情是卑劣的问题时,人们必须把法律看成是管理者、统治者和指导者,因此,法律也就是区别公正与不公正的标准。”法律对于制定者而言都是权利制衡的表现,对于动物,他们无法参与投票或表决因此对于权利的赋予,它们只能被动接受,但我们应该给它们一个公正的法律权利,权利乃是保护利益的途径。
平等的内在价值是什么?什么是人类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保障生命健康权、言论自由权、财产权还是其他。物有价格,反映的是我们赋予它的价值,货币乃是物的价值的终极标准,人如果可以用货币来衡量价值几何,说明人已经沦为他人的资源,是实现价值的工具了,因此,我们认为,所有的人,无论其个人特征如何,都具有更高的价值,不止作为他人资源的价值。康德认为,如果人不具有内在的或固有的价值,也不免视为物而已,其价值可以用货币来衡量,也会被逐出道德共同体之外“,因此,对于人类,每个人都享有不被当作他人工具的权利。这样一项对人类而已属简单的权利是否可以赋予动物,赋予它们平等的对待的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呢?
一切有知觉的生命都有其利益,特别是不受折磨的利益,对于动物而言,是否仅仅是物的存在,是人类的工具?我们认为,它们同样的地球的主人,是生物圈中的成员,应该享有不被视为资源的基本权利,也是平等权中的核心权利和基本权利。对于动物是否可以成为法律上的主体,很多学者也做了大量评论,我们现在可以为动物争取的福利权也不奢谈过多,只要能保障动物的基本福利已是上上之举了。
二、柏拉图和哩士多德的正义王国――动物福利法立法之本
(一)人性的正义观念,便是“自然法”
柏拉图(Plato,前427-347年)建立理念世界,在理念世界的观念长期存在,正义为一长期观念,人性的正义观念,便是“自然法”。人为认识正义,生而具有理智,按着理智做事,即可合于正义。根据理念哲学,柏拉图设计了理想国的方案。实现正义是柏拉图理想国所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正义论是柏拉图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
我们接着研究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他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家庭、村庄和城邦国家的形成出自人类合群的秉性,它是一个自然完成的过程。由人所组成的城邦以正义为存在的原则和建立社会秩序的基础。这是城邦社会得以存在的原因。正义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中所产生的一种美德。至于美德,则是指人能够摆服欲望的能力,是不受欲望影响的理性。亚里士多德在其《伦理学》一书中认为,正者,合法,公正之谓;而不合法律,又不公正,是为不正也。由此可以断定,法律就是正义。可以说,正义论是亚里士多德法律论的基础。在他看来,正义的实质在于“平等的公正”,它是以“城邦整个利益以及全体公民的共同善业为依据。”
二位自然法学者的正义论应该说奠定了动物福利保护立法的基石,是动物福利法的擎天之柱。
(二)地球是我们的也是他们的
我们与动物较大的不同在于,我们有
高度的理性,我们有选择的能力,而动物没有,我们除了依靠本能行事之外,还有正义、责任及道德的约束,一只狼为了解决饥饿,从不会考虑它的猎物应该享有什么权利,人类则不同,我们会考虑很多的规则,法律的,社会的,自己内心的良知等等,《尚书・尧典》说“人音克谐,无相夺论,神人以和,和由以容”。《诗经・伐木》引乌“嘿其鸣矣,求其友声”来启发人应该相互关爱并说“神之听之,终和且平”。
把属于动物的还给动物,按柏拉图的说法来做:人生而具有理智,按着理智做事,即可合于正义。
(三)强权不是公理
马丁路德金说,历史的轨迹很长且曲折,往往晦暗不明,但它终究向着正义而前进。现实中我们经常依据强权就是公理的原则行事,认为人类可以控制降伏动物,因而有了杀害、虐待它们的权利,所谓强权决定一切,如果在武力决定一切的野蛮时代也许有一定实用性,但在当今的权利觉醒时代这种观点不会被大多数人赞同。理智的人都会认为,人与动物是平等的。和人一样,动物也能够评价其生活并进而拥有“内在价值”和“天赋的平等生存权”,尊重人的天赋权利的理由,同样适用于动物。就像黑人不是为白人、妇女不是为男人而存在一样,动物也不是为我们而存在。因此人与动物是平等的。如果以一种导致痛苦、难受和死亡的方式来对待人在道德上是错误的,那么,以同样的方式来对待动物也是错误的。平等并不意味着必须对人和动物做出相同的行为,而是要平等地考虑人和动物的利益,把二者的利益看得同等重要,不能为了人类的边缘利益(Deripheral interests)而牺牲动物的基本利益;那些主张动物利益超出了道德关怀范围的人,实际上是犯了一种与性别歧视或种族歧视相类似的道德错误,即物种歧视的错误。
(四)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自然法是根据人性而来的一种秩序或倾向
何为正义?柏拉图认为,各尽其职就是正义。乌尔比安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应有权利的稳定的永恒的意义。在物福利保护这个层面上,正义即公平、公正。正义是法源之一,更是法的追求与归宿。
人们评价部法律是否符合正义标准时,往往是立足于这部法律是否能将社会关系调整得令所有社会成员都满意,但事实上,能够满足每个社会成员需要的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可以说,每个人的需要不一致,需要间的相互>中突也难以避免,那些合乎正义的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能达到的也只能是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可和满意。
三、结语
平等、正义是人类社会普遍认为的崇高的价值,是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观点、行为、活动、思想和制度等。平等、正义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的社会、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平等观、正义观。衡量他们的客观标准是这种观点、行为、思想是否促进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否满足社会中绝大多数人较大利益的需要。
对于动物而言,它们需要人类把道德的义务上升为法律保护那些弱者,这本已是汗颜的事情,希望世上的有情众生可以安康自在的生活。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对高校非专业学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的探讨
摘要:基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现状,提出高校有必要针对非专业学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并探讨了课程设置的方式以及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
关键词:非专业学生;野生动物保护;教育
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除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先后建立了多个野生动物保护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以加大执法和专项打击的力度,并积极开展各种科研和宣传工作。国内大多数综合大学特别是农林院校均开设了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相关的专业,培养了一大批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利用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保护野生动物不光是专业人士的职责,更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因此,不仅需要针对专业学生开设野生保护相关课程,针对非专业学生也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的必要。通过地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升全民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可以促进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野生动物资源永续利用。
一、高校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的必要性
1.改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现状的需要
尽管各地政府和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们付出了艰苦努力,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现状仍不尽如人意,滥捕、滥杀、滥食、虐待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如藏羚羊事件、“打鸟界”现象、“虐猫”录像、“活狐取皮”、地下熊庄等,让人触目惊心。据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被调查的餐厅有一半以上经营野生动物,且这些野生动物绝大部分来源于野外。由于人类的贪婪和生境的丧失,许多野生动物的处境日益艰难。然而,这种现状并未引起普通大众的注意,有些人甚至是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因此,有必要在高校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让大学生了解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现状,增强大学生保护野生动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2.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需要
大多数人都喜欢看《动物世界》,喜爱美丽的野生动物。然而,很少有人意识到,怎样做才是真正地爱护动物。日常生活中,一些关爱对于野生动物来说,却有可能是一种伤害。例如,许多城市人喜欢买野鸟来养,可是,在网捕、贩运、买卖的全过程中,鸟的存活率仅为5%,市场上每出售一只野鸟的代价是几十只野鸟的牺牲。有些家长给小孩子买小动物来养,本意是培养孩子的爱心,但孩子的喜爱多是一时的冲动,而不能很好地照顾动物,结果成了另一种谋杀。当人们在动物园、马戏团等地欣赏动物表演的时候,他们可能不会想到,台上的动物演员们曾遭受怎样的血腥训练和野蛮虐待……事实上,野生动物和人类一样是地球的主人,同样拥有生的权利,尊重和保护它们的生存权是社会文明的表现。大众应该对野生动物保护有一个科学的认识。而在高校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就如同种下了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种子――受到教育的大学生们将来会走上各行各业,走进社会各个角落,他们将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和教育周围的人们,发动人们共同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物种资源。这对于提高全民族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有着深远的意义。
3.高校人才培养的需要
大学生是祖国建设的接班人,是未来世界的建造者、使用者和维护者,经济的繁荣、科技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以及环境、物种的保护等等都需要他们来承担。面对21世纪剧烈的竞争,面对信息时代知识与技术日新月异的挑战,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也不可避免地发生改变,从专业型人才的培养转为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培养。人才的“高素质”不仅体现在精深的专业素质上,还体现在良好的道德素质上。而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不但使学生拥有了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本领,更培养了学生良好的生态道德。生态道德能唤起人们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的美好情愫,这对促进人类社会的和谐稳定也非常重要。
4.大学生自身成长的需要
大学生不仅热情洋溢、充满爱心,并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和社会责任感。全国各高校几乎都有与动物保护相关的社团,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观鸟兴趣小组、环保协会、绿色家园等等。这些社团长期开展各种保护自然、保护环境和保护生物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如2003年江苏省各高校发起了主题为“选择”的全省高校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巡回展览,参与的社团来自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广播电视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扬州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多所大学,活动内容包括标本展、绘画展、摄影展、影片展等多种形式。此次活动,规模巨大,影响范围广泛,起到了十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每年的“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中,也都活跃着大学生的身影。从越来越多的校园社团活动中我们可以看到,大学生对社会、对环境、对大自然有着深深的热爱和使命感、责任感。但是,只有热情是不够的,大学生们还渴望拥有更多的动物保护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满足其成长成才、发展兴趣、展现自我的需要,才能为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添砖加瓦。因此,高校应该通过各种形式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工作。
二、野生动物保护教育的课程设置
1.单独设课
单独设课可以开设专业选修课或者是选修课。
对于生态旅游、生态环境等邻近专业来说,应该开设专业选修课。此类专业的学生在将来的工作中,或多或少地与野生动物打交道,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事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其他专业,可开设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的受众面更广,影响范围更宽,更能吸引众多有爱心、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来。
独立开课,可以拥有较充裕的授课时间,从而保障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和性,教师还可灵活安排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此外,授课教师应为专任教师,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对教学质量才有保障。
然而,目前大多数高校均没有对野生动物保护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特别是针对非专业学生的教育,因此难以单独设课或给予该课程充足的时间。
2.融合到相关课程
将野生动物保护教育的内容融合到相关课程中去,例如,融到环境保护学、生态学、生态旅游开发等课程中去,因为此类课程均会不同程度地涉及到野生动物方面的问题。例如,生态学会涉及到物种多样性的问题,生态旅游开发会涉及到动物产品开发的问题等等,因此可将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融合其中。事实上,这种设课方式,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授课教师的重视度、业务水平等,都会影响教学效果。同时,由于授课时间短,学生无法深入领悟到真正的内涵,更不可能达到技能目标。此外,由于开设相关课程的专业并不多,故受众面也有限制。
3.专题讲座
由专任教师或外聘专家、学者定期进行专题讲座,对于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来说,不失为一种良好的方式。特别是专家、学者们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多年,专业知识渊博,同时拥有丰富的保护宣传教育经验,更能以亲身经历和传播技巧去打动
听众,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如北师大的“周三学堂”,每周三邀请一位专家进行专题讲座,面向全校甚至社会开放,并通过网络平台向公众转播,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专题讲座具有灵活性、易操作性和低消耗性的特点,在高校中应不难开设。但教学高层部门要提前统筹安排,除了保障师资外,更要保障讲座内容的系统性、延续性、统一性,不能因随意性使教学流于形式,影响预期效果。
三、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教育教学质量的途径
1.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教学质量是高校教育的生命线,而教学质量的高低首先取决于教师的素质。因此,要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在于培养一支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目前,大多数未开设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没有专业教师,而专业人士也较少考虑到没有专业设置的学校去任职。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委培方式或委派适合的在职教师参加进修深造,或者长期聘请邻近兄弟院校的专业教师及相关单位专业人士担任外聘教师。不论采用何种方式解决师资问题,都应考虑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从源头上保障其教学质量。
2.目标教学明确,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是为了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学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同时满足学生拓展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自身素质。课程设置的不同,其教学目标要求也不同。只有教学目标明确,才能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对于专业学生的教学,不仅要求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还要有娴熟的专业技能,同时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而对于非专业学生的教学,其目标则是注重于使学生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的常识,促进保护意识的提高,至少,使他们不成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消费者。因此,针对非专业学生安排的教学内容不用过于系统、,理论性过强,而应偏重于安排动物保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以及有助于道德培养的内容等。例如,专业课中必须安排“野生动物野外调查方法”这一内容,而选修课、讲座等则不需要安排,但应安排诸如“动物野外救助与放生技能”等类的内容。
3.重视实践教学与思想道德教育的融合
与专业课不同,针对非专业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目的,在于让学生在实践中受到神奇自然和伟大生命的熏陶与感染,感受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刻不容缓,从思想深处植入动物保护的意识。因此,教师应根据教学目的多安排各种实践活动,例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食用野生动物调查、野外观鸟等,在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培养学生的生态道德。
4.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注重教学效果
对于野生动物,许多学生都会感到喜爱和好奇,会被野生动物保护教育的课程所吸引。然而,针对非专业学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教育,关键在于保持学生对课程的兴趣,激起学生求知的欲望,从而促进学生学习的动力,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而能吸引住学生的,除了教师个人素质所散发的魅力外,还在于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例如,在“培养学生关爱野生动物”这一教学目标上,可以安排学生观看“野生动物”的录像片,让美妙的动物世界吸引学生的视线;或者组织观鸟活动,让学生亲眼在镜头里真实地看到生命的美丽;也可以利用社会上大多数人对野生动物保护问题比较淡漠的现状,安排学生进行社会调研活动,残酷的现实会深深触动学生的心灵,从而使其生出关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的强烈的使命感,进而产生求知的欲望。所以,教师应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教学组织形式,来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另外,教师语言组织能力强、拥有丰富的教学案例、采用精美课件或录像、标本,以及注重师生互动等等,都能使课堂生动活泼,有吸引力,使学生们有兴趣地、更深入地、持续地学习。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中学动物学教学中渗透环境保护的教育
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只有在政治、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环境,人类社会才能得到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保护,教育为本”,对青少年进行环境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在中学动物学教学中渗透环境保护的教育,可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环境意识、环境觉悟和环境保护行为,从而具备一定的环境科学知识的素质。
一、动物学中环境教育方面的内容
1.保护动物资源
保护动物资源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众多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保护生存受威胁的物种。我国有关部门1988年公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规定国家一级保护动物96种,二级保护动物161种,从而把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法制的轨道,这是极其重要的举措。生物物种多样性越丰富,生态系统就越趋于稳定和健康地发展。其次是应该保护动物生存的环境,即栖息场所。植树造林,绿化荒山,为野生动物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机会。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国已建立700多个自然保护区并规定了对大熊猫、金丝猴、白鳍豚、扬子鳄、海南坡鹿、东北虎、叶猴等我国特定的、稀有的珍贵动物的保护,禁止捕猎。
2.动物与生态平衡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的积极因素。从生态系统来考虑,动植物资源都必须在其能够不断更新的范围内来加以利用,不要轻易地消灭某些动物,因为它们作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对于保持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是不可缺少的。任何动物都与它们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生活环境决定了每种动物个体的生存和种族的繁衍状况。在一个生态系统内,它们之间彼此互相联系、互相斗争,各自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形成一个动态平衡的复杂的整体。环境保护的目的就是最有效和最有益地合理利用并保护自然资源。复杂的食物网是生态系统保持稳定的重要条件,它具有较强的抵抗干扰的能力。若破坏了自然界中的这种生态平衡,就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和对人健康的危害。比如,在某个地方,由于人们大肆捕杀老虎,使附近村庄周围的野猪、蓝牛羚等动物泛滥成灾,它们毁坏庄稼,使大片农田荒芜。由于缺乏有力的自然控制,整个生态就会遭到破坏。因此说,动物在生态平衡的保护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3.生物防治
生物防治就是利用生物之间的制约关系,使害虫和天敌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关系。常见的方法有以鸟治虫,以菌治虫,以虫治虫,以蛙治虫等。此外,利用耕作方法防治、利用不育昆虫防治和遗传防治等也获得了成功。利用生物防治病虫害与传统的农药杀灭病虫害相比,有百利而无一害,它不仅是增产节支的有效措施,而且还是防治农药污染环境和农作物的理想方法,不影响人类健康,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近些年来,利用生物防治有害昆虫,如青蛙消灭害虫、蛇消灭老鼠、黄蜂消灭螟蛉等方式,日益受到广大农民的重视。
二、动物学中环境保护教育的途径
1.生物课堂教学是实施环境教育的主渠道
学校教育是以课堂教学为主的教育,要在学校中进行环境教育,就应该立足课堂,以教科书为纲,在课堂教学中联系实际灌输环保意识,让学生获得动物知识,认识动物与环境的关系。把教材中的教学内容作为环保教育切入点,是在生物教学中进行环保教育的有效途径。在教学中努力挖掘教材的教育因素,寻找与环境教育相关的结合点,适当拓宽加深,联系实际进行环境教育。在动物学课本中,凡是直接讲到环保知识的部分,则要讲深讲透;凡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内容,则要作必要的引申、扩展和补充,与环境有机地联系起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环境教育内容丰富多彩,教学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
2.课外活动中渗透环境教育
在学生群体中积极开展一些环保方面的课外活动,是课堂教学渗透环境保护教育的延续与补充。课外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丰富多彩,在课外活动中进行环保教育,将生物知识用于实际,关注社会,关心环境,促进身边环境问题的解决,这将对学生的环保意识教育起到重要的作用。再通过夏令营、冬令营、竞赛和征文等课外活动,使学生受到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在学生中建立“环保小组”,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活动,如在每年的4月22日“地球日”、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以及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等节日为主题开展专题讲座,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组织知识竞赛,增强学生学习环保知识和技能的积极性。
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最关键的是人的观念的转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对青少年的环境教育,功在当下,利在后世。同时,环境保护的实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这种复杂性必须要让每一个学生都知道。合理开发资源,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是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我们在中学动物学教学中应该渗透环境教育,启蒙环境意识,灌输环境知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和自觉保护环境,从而培养造就出新一代的环保新人。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几个热点问题及解决措施
野生动物是环境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有利于保护生物的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目前中国野生动物的保护事业中出现许多新的问题及热点:野生动物的国际狩猎、野生动物的疫病疫源监测、野生动物产品的标志化管理。这些问题的开始和开展将有利于促进和推动我国保护野生动物事业的发展。
一、野生动物的国际狩猎
所谓野生动物的国际狩猎就是指在维护种群结构、保持种群数量的前提下,在限定的种类、地点、时间、数量以及方式下所开展的狩猎活动。桃山野生动物狩猎场是我国于1984年在黑龙江建立的及时个国际级别的狩猎场,目前我国已经在甘肃、陕西、青海、四川、新疆等省或自治区建成了25个国际级别的狩猎场。
2006年国际狩猎动物进行限额拍卖,此举立刻引起了国内媒体以及相关人士的关注,由于强烈的公共质疑,最终拍卖会被迫停止。所以,让群众充分了解到国际狩猎其实是一种重要且有效的野生动物保护手段,普及国际狩猎的知识,同时科学的管理我国所进行的国际狩猎活动,进而打消群众的疑虑。要实现科学管理我国的国际狩猎活动,就要注意以下几个点:(1)使狩猎的价格和国际接轨,以便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2) 逐步建立并完善狩猎收益的分配制度,保障狩猎的收入主要用于补偿和保护周围群众。(3)对于国际狩猎场的布设要进行系统的论证,制定出巡护、导猎以及安全等各种工作制度。(4)对被狩猎的野生动物的数量和种类要实行科学的、专门的评估方法,保障狩猎行为不会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损害。
二、野生动物的疫病疫源监测
自然界中的野生动物本身就是各类病原体良好的天然储库。在历史上,很多重大的畜禽疫病或人类疾病都与野生动物有密切的联系,例如禽流感、登革热 、狂犬病 、艾滋病等各自疾病,特别是2003年突然爆发的非典型性肺炎传染型疾病使国民经济遭受到巨大的损失。经过仔细研究发现这种冠状病毒主要来源于蝙蝠。目前在世界各地广泛流行且威胁人类健康、造成重大损失的禽流感,也经研究证明该病毒是源自野生鸟类。各种野生动物的疫病已经对人类的健康构成重大威胁。为了满足加强保护野生动物和维护卫生安全的需要,我国林业局在2005年年初开始了全国性陆生野生动物的疫病疫源监测体系的建设,各级的主管部门及时执行跟进,首批布设了450处县级、402处省级以及150多处部级的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监测站。
但是,由于我国野生动物的疫病疫源监测体系基础薄弱、起步较晚、设施装备比较简陋。目前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1)监测的站点分布尚不完善,有一定的监测盲区。目前我国所布设的监测站点不能够覆盖候鸟所迁徙活动的整个区域,难以满足加强对候鸟和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监测的具体要求。(2)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监测工作的基础薄弱。目前的监测站点很多都挂靠于当地野生动物的保护站、救护中心等,且鲜有专门的人员和机构,监测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3)监测工作的经费严重缺乏,监测的预警能力不够。
三、野生动物产品的标志化管理
CITES条约中推荐的管理方法之一就是标志化管理野生动物和其产品。目前这种措施在国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为了开展国际多边贸易、维护我国的国际地位及国际形象,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在2003年开始对我国的野生动物和其产品试行标记化的管理制度。近几年来,对蟒皮二胡,象牙制品,中成药(如羚羊角、鹿茸、犀角等),野生动物的标本进行标记,已经形成了相当大的规模,对于我国野生动物的管理及科学利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我国尚处于标准化管理的初始阶段,所以我们既要遵循国际上惯例,又要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所以,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1)逐步制定和完善我国的野生动物和其产品标志化管理的制度和法律依据。(2)完善我国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标志化的管理体系。建成审批、监管以及科技支撑的体系。(3)严格市场化准人、规范企业化运作。 (4)加强宣传我国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标志化的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使公众真正了解到标记物的作用和意义。
结语:野生动物是地理环境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体现了生物种类的多样性,也有利于保持整个地球生态环境系统的平衡。目前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还处于稳步发展的阶段,虽然遇到了一定的问题,但是只要我们能够认真研对待,仔细研究,努力寻求解决方法,那么所有的问题都将成为我国保护野生动物工作的助推力。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夏玛林区野生动物资源现状及保护策略
野生动物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起着重要的作用,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也是在野生动物的参与下才得以完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是可再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摸清动物资源分布现状,为今后更好的保护、恢复和发展动物资源提供决策依据。为此,我们对夏玛林区动物资源进行了初步调查及分析。
一、 夏玛保护站基本概况
夏玛保护站所辖林区位于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的东北部,属祁连山系冷龙岭余脉,地貌多为中山和低山两大类型,海拔在2350—4074米之间。林区气候属冷凉半干旱气候,气温低,光照不足,生长期短,昼夜温差大。天然林以乔木为主,灌木次之。乔木以青海云杉最多,多生长在阴坡、半阴坡阴湿地带。其次为柏、桦、山杨等。柏树为祁连圆柏,主要生长在向阳山坡;桦有白桦、红桦;山杨多生长在山谷河沟和阳屲山坡。灌木有高山柳、杜鹃、金露梅、银露梅、小叶杜鹃、沙棘、矮卫矛等,主要分布在乔木林上线、林缘地带和山谷、河沟。部分林区灌、乔混生。郁郁葱葱的森林,广袤的草原,孕育着十分丰富的动物资源。
二、 野生动物资源现状
夏玛林区动物种类繁多,据初步调查显示,鸟类14目27科104种,两栖、爬行动物11种,野生晡乳纲动物5目13科30种。目前已查明的动物种类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有:雪豹、金雕、马麝、胡兀鹫、白肩雕、玉带海雕、白尾海雕等; 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有岩羊、猞猁、荒漠猫、淡腹雪鸡、蓝马鸡等。由于自然植被在山地的垂直分布有一定的规律,随着海拔升高,依次出现不同的植被带,夏玛林区也从下到上依次为山地森林草带、高山灌丛带、高山裸岩带、高山荒漠带。栖息在森林中的的动物为获得相应的食物以及休养生息的场所,也具有成层分布现象。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林区人口的增加,人类在经济利益和生活需求的驱使下对野生动物进行过度的猎捕,使史册中记载的马鹿、雪豹已在本林区很难发现,原人们所熟知的胡兀鹫、蓝马鸡、岩羊等动物如今数量已显著下降,有些动物几乎达到灭绝的边缘。近年来,随着天保工程和重点公益林工程的启动,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增强,加之保护站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加大了对破坏野生动物的惩处力度,使林区内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加。
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
野生动物资源是国家的天然财富,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大量流失,野生动物的数量也呈下降趋势,许多野生动物已处于灭绝或者正在濒于灭绝之中。随着人类对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地方也相继出台了一些规章制度,夏玛保护站与当地政府紧密配合,加强管理,逐步扭转了严重破坏野生动物的不良局面,从而使我们看到了濒危物种生存繁衍的希望。
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结合护林防火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特别是加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法规宣传,使宣传深入人心,使野生动物的保护与林木等同起来。
2、保护生存环境。加强封山育林,扩大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地环境。保护好野生动物必须同时保护好栖息环境,栖息环境的破坏将给野生动植物的载体造成危害,从而间接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3、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站紧紧依靠当地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森林警察和林政管理人员的骨干作用,狠抓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查处,严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4、严格狩猎制度。针对本区野生动物分布特点,限制任何形式的狩猎活动,确因科学需要而狩猎外,不得以任何原因和理由狩猎和收购野生动物。
5、制止野生动物的买卖。工商、畜牧、林业等部门要严格对收购、贩卖、采挖的非法人员进山、进村的管理,对出入车辆严格检查,从源头上杜绝构成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
6、积极预防和控制自然灾害。夏玛林区内自然灾害主要有风灾,雨雪灾和病虫害。这些自然灾害都会给野生动物的正常繁衍生息造成威胁。因此必须加强自然灾害监测,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提高防御能力。对密度大的林分实行间伐,使其发挥更大的森林生态效益,如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要对保护价值大的野生动物进行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
在夏玛保护站林业职工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与关心保护下,夏玛林区的野生动物资源一定会健康持续地生存和繁衍下去。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紫金县野生动物的保护现状和对策探讨
摘要:指出了随着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危及着野生动物的生存,野生动物的保护已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以紫金县为例,分析了野生动物生存现状及存在问题,从宣传教育、执法监管、人工养殖等方面为保护野生动物提出了对策,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人与自然;野生动物;保护
1引言
紫金县位于广东省东中部,河源市东南部,全县8成以上为山地,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全县林业用地28.3万hm2,森林覆盖率达74.6%,有着优美的自然环境,多样的珍稀动物和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曾是野生动物的乐园,并在2009年被评为省级生态县。紫金县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坡鹿、野牛、白鹳、蟒蛇等10多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水鹿、猫头鹰、鹦鹉、白鹇、虎纹蛙、大壁虎、鹃鸠等23种,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并先后建立了省级白溪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仙女滩、乌禽嶂等)17个。
2存在的问题
2.1乱捕滥猎现象时有发生
紫金县人口众多,野生动物资源主要分布在边远落后地区,群众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保护意识淡薄,有不法分子使用猎枪、吊杠、野猪剪、鱼网等工具进行狩猎。猎捕对象主要有哺乳类如野猪、山羊、野兔等;爬行类如蛇类、龟鳖、穿山甲等;鸟类主要是鹦鹉科和鹧鸪科。
2.2栖息地环境遭到破坏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毁林开荒、森林火灾、水利工程、稀土开采、城镇化建设等及各种地质灾害对栖息地的破坏十分严重,使许多野生动物失去了适宜栖息地而被迫迁徙甚至死亡。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的季节,田间地头常见受伤或死去的野生动物。
2.3存在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野生动物产品的社会需求益增,巨大的市场需求为野生动物贸易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食用野生动物是引发野生动物乱捕滥猎和非法贸易现象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在立法上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在法律责任未作明确规定,没有明确量刑,缺乏国家强有力的制约。而且食用野生动物极易引发传染疾病,根据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10年开展的寄生虫病感染状况调查表明,因食用野生动物而感染寄生虫病的发病率高达17.6%。
2.4监管环节薄弱
非法捕猎监管受经费、人力,地域面积广且村落分散、乡土风情等因素限制,不定时、不定点,执法难度大是目前较大的问题和困难。同时由于合法与非法交易并存,集市流动性大的特点使监管难度加大。集市上也常见野生动物活体的非法交易,入冬季节在省道的沿路圩镇、村头小店也可以看到晾晒大量鸟类干品出售,消费人群主要是从珠三角返家旅游的人群。
3保护措施
野生动物是我国自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具有多样性、不可替代等特点。过度地捕杀野生动物已经导致许多物种的逐年减少,种群失去增长的动力,并使一些物种接近危急的水平。野生动物的生衍死灭与人类的生活密切相关,野生动物的大量毁灭造成生态严重不平衡,对人类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为有效地遏制野生动物的非法利用,保护野生动物多样性刻不容缓。
3.1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了解不足,保护意识相对淡薄。我国“传统饮食文化”和“传统医学”中对野生动物保护不利的观念是造成我国野生动物需求大的社会根源,必须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宣传工作,每年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爱鸟周”的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印发《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小册子分发到单位、学校、镇、村和相关餐饮行业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广泛宣传,让全社会知晓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大力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和保护野生动物,推进和谐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其次从中小学就开始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科普教育讲座,从小就培养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3.2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进入秋冬季野生动物案件数量频多,森林公安应从
城乡着手,深入到乡村边远山区、田间地头开展检查监管,与镇、村一级建立联动保护机制,成立以林业、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根据城乡集市的特点,重拳出击,对区域内各农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错时检查、打击非法出售、收购等不法行为,与周边市县联手打击各种非法猎捕、走私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禁止餐饮业非法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对餐饮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不定期检查,实现“不准猎,不准卖”的目标,杜绝野生动物的消费渠道,摒弃滥吃野生动物的陋习。
3.3积极开展人工养殖
严格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同时,顺应形势,对社会需求量大的野生动物如野猪、龟鳖、山羊、蛇类等,积极鼓励相关科研部门开展人工驯养繁殖研究,并把成果向商业性转化,鼓励指导单位和当地群众开展人工养殖和加工利用,这样不仅能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又能为农村农民增收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而起到保护野生动物的作用。
3.4切实加强民间枪支弹药的管理
非法流散社会的枪支弹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直接威胁野生动物安全,加强民用枪支的管理,收缴非法猎具,严禁使用军用枪支狩猎,保障珍稀动物安全。3.5提高森林公园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
近年来紫金县结合实际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大力营造混交阔叶林,提高了林分郁闭度、林业生态等级,为野生动物营造适宜的栖息环境。建立完善保护制度,落实管护措施和管护专员,同时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小区的调查管理,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如野生动物主要繁育地、停歇地、迁徙路径监测、疫源疫病监测、调查等,为野生动物的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促进野生动物物种多样性和资源平衡发展。
4结语
野生动物资源与人类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人类社会的发展对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维护野生动物资源多样性,持续合理发展和利用,如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动物保护概论论文:论发展林蛙产业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作用
1.中国林蛙的现状
林蛙即所说的哈士蟆,我国主要有中国林蛙(Ranachensinensis)和黑龙江林蛙(R.amurensis),中国林蛙形态近似青蛙,雌蛙体长7~9cm,雄蛙较小。皮肤颜色,随着季节的变化面不同,秋、冬为褐色,夏季为黄褐色,雌蛙腹红黄色。雄蛙有声带。栖于长白山麓。松花江及鸭绿江上游山区森林、荒地,喜阳光较弱的湿润山林背坡。夏季离水,秋、春入水。雌性林蛙的输卵管,是名贵的中药材,它集滋补、健身、防病、治病之功效为一体的珍贵蛙种,是历史悠久的名贵药材,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人们对以来自天然、野生动植物资源为材料所生产的具有丰富营养保健功能的产品更加关注和青睐,林蛙及其制品的市场需求逐渐的趋于旺盛,因而林蛙养殖就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目前已经成为当地林区职工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但现实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正确地分析国有林区林蛙产业发展的优势,强化措施保障,对于林区林蛙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有效保野生动物——林蛙这一物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2、林蛙产业发展的现状
中国林蛙养殖不仅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而且还有良好的生态效益。林蛙在我国东北三省广泛分布,中国林蛙是我省林区的特有品种,是集食、药、补为一体的珍贵蛙种,“俗称大补品”;因其专摄取昆虫类食物又称“纯绿色食品”,是延缓衰老、滋补强身、增强机体免疫力的进补良药。其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很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捕捉野生林蛙的人越来越多,广泛用于医药和保健品制造的林蛙油(田鸡油)越来越缺乏,价格也非常昂贵(俗有软黄金之称),但是中国林蛙对其栖息繁衍的生态环境条件具有很强的选择性,而适宜其生长的森林生态环境又逐渐减少,加之人为滥捕滥杀,至使林蛙的资源日趋枯竭,为了保护和发展林蛙产业,我省各大林区都在积极探索和寻求发展之路,制定好的产业政策和创造优良的产业发展环境,建立示范区,选出产业带头人,对职工和农民的养殖户进行培训、技术指导等,在林区内开展了沟系承包经营活动。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完善,这一有效形式得到了林区广大职工农民的养殖户的认同,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蛙养殖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3、野生动物--林蛙保护的重要性
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是一项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林蛙是林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林区自然生态平衡起着积极的作用。天然森林面积不断缩小,林蛙的生境破坏,分布区缩小,数量减少。如果中国林蛙的适生环境遭到破坏,导致生态平衡失调,从而危及中国林蛙的生存和繁衍。又由于近年来各地降水量较少,严重影响了林蛙正常生长活动和越冬、产卵、孵化,导致林蛙种群数量逐年减少,加之一些地方以养殖为名,非法捕捉、销售野生林蛙现象的出现,对野生中国林蛙资源的过度捕猎,造成约有60~70%的适生区域,林蛙分布密度急剧下降,有的地区甚至已经绝迹,加剧了对野生林蛙资源的破坏。
由于上述原因,东北不少地区的中国林蛙已经绝灭或处于绝灭的边缘。如不采取措施保护资源,到本世纪末将有大部分产区的林蛙达到绝灭状态。
为切实保护林蛙资源,严厉打击非法捕捉、销售野生林蛙行为,杜绝采取许多毁灭性手段进行捕捉(如炸药、毒药、电击等),对野生动物资源林蛙的保护,采取大力发展林蛙产业,带动林区职工致富及职工致富项目的产业转型,以达到合理开发和利用林蛙资源来保护这一易危物种的目的。因此,在区域内对中国林蛙保护是非常必要的。
4.调查及研究方法
4.1林蛙养殖户基本情况的调查
中和林场林蛙养殖是在1996年8月阿城林业局正式开展野生动物林蛙的驯养繁殖工作开始的,中和林场施业区面积为306810亩,规划林蛙驯养繁殖区域面积为206025亩。现有林蛙养殖户为48户,总计林场130个林班,其中有106个林班为驯养繁殖区域,最小户面积1230亩,较大户面积22115亩,平均每户4292亩。林场职工养殖户8户,农民养殖户40户。
4.2保障性工程及措施的调查
林蛙养殖的保障性工程主要有长年固定式管护房、产卵池、孵化池、变态池、越冬池等;措施主要有安排大量管护人员,林蛙林蛙孵化期间管护,上山、下山期间重点看护,河流秋冬季重点看护。
4.3林蛙产业发展、产业政策调查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发展好林蛙野生动物资源及物种的特性,根据《中共中央关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将森林保护与森林多种经营产业有机结合,在保护好野生林蛙的基础上,适度进行发展林蛙产业,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野生林蛙资源,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4.4自然环境因素影响调查
中国林蛙是水陆两栖动物,在自然条件下,大多数野生林蛙在林区积水或雨后水坑中配对产卵,因此,水源不足,水质混浊,饲料不足,天敌危害等,使蝌蚪成活率仅在10~20%左右,投放幼蛙回捕率仅也仅在5%左右。
5.结果分析
林蛙养殖区域种群密度每亩14.99只明显高于非林蛙养殖区域的种群密度每亩1.59只近10倍,非林蛙养殖区域种群数量相对较少,对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可以增加种群数量。
6.结论和讨论
大力发展林蛙产业,对区域内野生动物林蛙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林区职工群众拓展了又一致富项目。有效保护有“森林卫士”之称林蛙,对于区域内森林病虫害防治,有着重要的生态学意义。虽然种群众数量在林蛙产业发展区内有所增加,起到了有效保护林蛙这一野生动物的积极作用,但养殖户过多地追求成品蛙数量,会不会对该区域产生种群暴发,对区域内森林生态环境会不会产生负面影响,还有待于进一步做细致的研究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