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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职业岗位需求构建专业课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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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职业岗位需求构建专业课程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安职业岗位工作的需求量也逐渐加大,我国公安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也需要加大力度,立足于职位能力需求和职业特点,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一线,将理论教学与实践工作有效结合,加强警察职业能力培养,培养出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虽然目前我国公安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和尝试,但是在教学模式、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与课程体系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因此,公安院校需要从培养警察职业能力和公安人才培养的有效模式入手,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教学环境、教学实施、评价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的途径,以推动现行警察教育培训体系的不断完善。

一、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要素

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培养途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师资、评价制度六个方面的要素。培养目标作为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也体现了评价人才模式的效果。在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时一般根据不同院校人才培养方向的不同而设置附合院校实际的培养模式。培养途径是指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方法和手段,它是通过专业的设置和课程体系来构建而成的。专业设置在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中是重中之重,在设置专业时要以社会发展对公安人员的要求为准,与时俱进,按人才的就业方向、岗位需求和具体的业务规格来强化专业教学水平,满足社会对公安人才的需要。课程体系作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在设置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特殊性来合理构建,通过理论和实践的融合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对于公安院校来说,要求教师队伍要稳定、具有丰富的教学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并能够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促进和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公安院校在构建评价体系时要科学、合理、客观、公证,为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善提供科学依据。

二、基于公安职业岗位需求的校厅合作培养模式内涵及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迅猛,各行业院校纷纷探索学校与用人单位和业务部门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公安院校作为特殊职业的教育部门,也要将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的人才培养观念引入警察职业教育,通过与公安厅、司法厅以及各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合作战略联盟,通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强化专业教学理论与技术训练,形成学习、实践循环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我国传统的警察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专业建设和教学内容存在着与岗位实践相脱节的现象,与警务实际工作的需求不合拍,因此,要根据公安职业岗位需求,将教学任务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各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合作机制,由各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战资源,加强实战技能训练,以便让学生在走出校门后,能够直接适应公安现实工作。这种校厅合作教学模式是公安院校培养高质量应用型警务人才的现实需要和重要途径,也是建设“双师型”教师团队的需要,目前,公安院校要创新教师培养机制,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以此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出高质量应用型警务人才。

三、公安院校基于公安岗位需求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职业化教学理念,教学培养目标相对笼统和单一

目前,我国公安院校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笼统、模糊、不精细,对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不清。多数院校人才培养目标比较单一,有的院校以培养公安机关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有的则将培养目标表述为培养高学历的政法类各级专业人才。很多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是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公安的特殊性来定位,缺乏科学性和实践性,有的强调应用和技能,有的过分重视研究型人才的培养。在课程教学模式中,大都采用理论教学为主,缺乏实践性,教学的互动性和生动性也比较差。且缺乏警察职业化教育的先进理念,缺少适合警察职业化教育的灵活教学形式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使得学生很难进行的职业定位和角色进入。

(二)专业设置缺乏特色,实践性教学效果不明显

目前我国公安院校的专业设置同质化现象普遍,与社会需求脱节,这使得学校办学缺乏特色,也使学生在就业选择时面临更大的竞争。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公安院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我国公安人才的培养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社会对公安人才的专业和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很多院校的专业设置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与社会发展脱节。虽然近年来,公安院校在专业设置上逐步重视职业技能的培训,很多公安院校也都增设了模拟实训的教学环节,但由于实训内容简单、实训场地不规范等问题,使得学生很难规范地掌握公安工作的实际操作技能,各项职业能力也很难得到系统训练,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课程体系建设力度不足,教学方法过于传统

目前我国公安院校在实践和理论教学的融合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足,公安院校课程体系建设还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共课开设不足,专业课比例较重,选修课程少,学科型课程结构仍然占主导地位,精品课程建设方面亟需加强。对于公安院校来说,学生不仅需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还需要强化思想政治学习,进一步扩宽知识面,在理论知识学习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实践操作。公安院校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学方法需要不断的更新,只有理论和实践的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才能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公安人才。

(四)教学评价体系简单,师资队伍建设有待优化

教学评价体系的创新与改革,是实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公安院校的教学评价体系过于简单,评价主体过于单一,评价内容细化程度不够,未能体现职业能力,且缺乏相应的实习评价制度。虽然各公安院校进行了相应的教学模式改革,但教学评价方式还较为传统,缺乏创新,多以闭卷笔试为主。且评价主体较为单一,多以本学院教师、院长为主的学术委员会,缺乏校外专业人士、行业专家以及学生的参与,导致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公安院校的评价内容也需要进一步细化。同时公安高等院校的实习评价制度普遍缺失,多数学校只重视实习的形式,而忽略了实习的效果评价,对学生实习的效果普遍重视程度不够。此外,在公安院校中,作为在人才培养中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师资队伍建设也有待优化。目前,我国公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教师队伍在职称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都有较大的提升和改善空间。在公安院校中普遍存在着高学历人才短缺,“双师型”教师总数比例偏低、教师多没有长期的一线公安工作经验,后备力量严重不足的现象。公安院校作为特殊的院校,其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教师不仅需要具有较强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具有公安一线的实践经验,因此,公安院校的教师梯队建设还有待加强。

四、基于公安职业岗位需求的公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建设的改进对策

(一)明确并建立具有公安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

公安院校要夯实知识教育,大力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培养,培养学生爱岗敬业、公平正义的职业精神,打牢思想基础,增强核心价值观和警察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同时注重学习、创新、实践能力的提升,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目标来探索和构建人才培养模式。公安职业是一个实战性极强职业,需要公安人才必须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因此,公安院校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不断创新,大胆尝试,通过公安技术演练等培养学生的侦查逻辑思维和实验操作能力,提高其解决突发事件和疑难问题的能力。

(二)创新教学理念,培养履职能力

公安人才的培养要符合当代社会要求,公安院校要了解社会形势与发展需求,创新教学理念,建立能够服务公安各级战线的专业体系,培养学生的履职能力。作为未来的警察,公安院校的学生要有过硬的履职本领,因此,在公安院校的教学中,要在传授学生理论知识的同时,以先进的实训教学理念为指导,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立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积极开发实践教学项目,推进警务实战训练,不断丰富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巧,提高学生的警务实战能力,以确保该专业可持续的发展,实现人才输出与公安基层单位岗位需求的无缝对接。

(三)改革升级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优化教学方案和教学方法

公安院校要结合公安职业的特殊性,着力优化和升级现有的课程结构,按照“厚基础,宽口径”的要求,加宽加厚专业基础,建构专业基础课、公共课和实践课的公安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体系,扩充专业核心课程,拓宽专业课程体系的学科覆盖面。通过不同的课程组合,培养人才的多样性,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要求。注重课程目标在教学环节中的实施,优化教学方案和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方式,加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在日常教学中,以知识的实用性为导向,以满足职业或岗位需要为目标,改革教学内容,将复杂知识点构成不同的模块,通过讲授式与案例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真实案例培养学生的思维,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采用分组讨论、案例分析、情境教学、现场模拟教学、“项目教学法”等多种方式,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水平,确保教学效果的提升。

(四)确立科学的教学评价标准和人才评价制度

公安院校要完善教师教学评价制度和学生实习效果评价制度,构建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改变单一的评价主体模式,构建以学术委员会、教师、学生以及社会人士为主体的多元化评价主体,结合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多角度建立评价指标,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合理的选取评价方法,持续完善人才培养效果评价制度,提升学生职业能力的有效性。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公安院校要转变教师管理观念,与时俱进,将教师队伍建设做为加快教育发展的重点,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建立教师终身学习的动力机制,加大对“双师型”人才的培养,拓展公安院校师资的招聘、选聘和培养渠道,建立专职教师为主导、兼职教师为主体的制度,通过再教育的模式或分类培训的模式来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通过到公安部门短期实习、调研的方式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确保师资力量的提升。结语综上所述,公安院校要立足于公安职业岗位工作的需求,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建立具有公安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调整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出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警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