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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对供电市场营销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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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对供电市场营销的影响分析

售电侧改革是新电改的重要内容与任务之一,有利于更多的用户拥有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同时,新进多属性售电主体的参与、市场竞争的引入,势必会对供电企业的市场定位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供电企业定位的转变将进一步影响公司的业务职能和具体业务内容。明确新电改给供电企业营销工作综合影响,为科学提升管理水平提供借鉴。

一、新电改对供电企业市场定位和职能的影响

随着售电侧改革、电力市场、输配电价和交易机构等方面配套文件的相继出台,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进程逐步加快。尤其在售电侧改革的配套文件中,对未来售电市场架构及主体权责都有比较明确的限定。在对供电企业职能定位方面,售电侧改革实施意见指出当售电公司终止经营或无力提供售电服务时,供电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和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供电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质量要求向相关用户供电,并向不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和无议价能力用户供电,按照政府规定收费。新电改方案重新界定了供电企业的市场定位,供电企业由原本获取购销电差价收益的营利性企业,转变为按照国家规定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公用事业化企业,主要从事电力输配送及投资建设与运行管理等工作,要求保障电网安全稳定,提供电力普遍服务。具体来说,在售电市场中,供电企业保留了保底售电服务职能,并可在一定条件下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其中,在保底售电服务职能下,供电企业将保障用户的安全稳定供电需求,具体体现在系统安全性、供电性、信息公开化和维护市场稳定;在竞争性售电职能下,供电企业的功能与其他新进售电企业相同,具体体现在性供电、定制化服务以及实现企业增值。

二、新电改对营销业务组织架构的影响

在新电改的推进背景下,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是当前的主要方向和指导,意味着逐渐放开售电侧业务,潜在社会资本可以参与配电网投资建设,推进售电公司成立,由此将对传统供电企业带来一定影响。从用户群体出发,供电客户数量、区域面积、人员等将有所减少。从收费方式出发,传统只收取客户电费,现在新增收取输配电费业务,营销业务面临一定挑战。同时,供电企业传统一体化服务体系可能被打破,供电服务及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增值服务、免费服务、竞争性服务将越来越多。在这种形式下,供电企业的传统营销管理组织架构可能发生一定变革。及时,当前营销电气人员数量较多,复合型市场经销及经营管理、谈判与骨干人员不足,结合新电改下业务发展需求及未来电气化进程不断推进,开拓市场、提升营销服务能力及业务水平具有一定挑战;第二,营销组织机构高素质人才建设面临较大需求,当前人才空间分布存在一定不合理性,生产及营销一线高素质人才相对匮乏,主要集中在管理职能机构,因此,亟须加强营销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第三,营销组织岗位设置及人才技能有待优化,未来新的营销服务业务拓展,需要进行组织机构变革与调整,需要加强专业人才技能提升建设,多方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求与发展要求。

三、新电改对供电企业业务范围的影响

新电改前,供电企业的具体售电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客户服务相关业务,例如供电客户服务、品牌建设及重要客户管理、品质管理及品质服务活动开展等;(2)市场经营相关业务,例如科学开展电力需求预测、用户侧管理及示范项目开展、节能服务及市场拓展、用电有序管理等;(3)智能用电相关业务,例如在电气化时代消费侧用电新增负荷管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建设,分布式能源管理,以及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等;(4)营业相关业务开展,包括电费电价管理,供电区域营销反窃电管理、计量管理、信息采集等;(5)综合业务开展,包括营销专业人才建设与培训、综合事务及计划管理等。按照售电侧的相关文件,供电企业在售电市场中既可以提供公共属性的供电业务,也可以成立独立的售电公司参与售电市场,兼具公共事业属性和企业属性,因此在设定业务范围时应充分考虑其双重属性。新电改之后,供电企业的市场定位转变为公共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以及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随着售电侧改革的逐步推进,供电企业还可以成立独立的竞争性售电公司参与售电侧竞争。供电企业的企业属性业务主要包括:基本电能供应服务、分布式能源供应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需求侧管理服务、综合节能和用能咨询服务等。

四、新电改对供电企业市场竞争的影响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售电侧的市场主体包括供电企业、售电公司和用户三大主体。其中,售电公司分三类,及时类是供电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当售电公司终止经营或无力提供售电服务时,供电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和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供电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质量要求向相关用户供电,并向不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和无议价能力用户供电,按照政府规定收费。全国已经注册成立将近千家售电公司,注册新的售电公司已经成为社会资本关注的热点领域,售电公司将成为重要的市场供应主体及潜在的竞争主体,电力市场化逐步放开及垄断局面打破将发生实质性推动,供电企业的基本售电业务市场份额将在一定程度上缩减。除了基本售电业务外,新电改方案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供电企业在综合能源服务等增值服务业务模块也将面临新的市场竞争者冲击。

五、新电改对供电企业客户服务的影响

售电业务放开初期,服务界面重构带来过渡期间服务纠纷发生几率增大。在形成多元化的售电主体的过程中,在完成原有供电企业客户向售电公司客户转变时,势必带来服务界面的重新划分和割接,供电企业、售电公司及用电客户都需要适应的过程,期间因服务界面而引发的服务纠纷的几率也将增大。例如,客户在选择成为配售电公司的客户后,拨打服务热线咨询电费、停电、抢修等相关信息时,将会被告知不是供电企业的客户,具体情况需要咨询自己的售电公司;而售电公司需要的电网运行信息又要由供电企业提供,供电主体的复杂化和多元化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客户服务质量,降低客户满意度。

六、新形势下供电企业营销业务应对策略分析

新电改推进对电网企业营销业务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主动适应、积极响应是未来提升营销业务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向。因此,结合综合影响要素及影响机理分析,营销业务应重点从理念上,实现企业以发展为核心,转向重视发展与竞争的差异化战略格局;积极利用自身多年来积累的营销服务优势,积极抢占售电市场,稳住售电份额,不断拓展潜在市场主体,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假设与客户沟通建设;积极拓展提升电力服务成本管理,强化输配电成本核算及合理定价机制改革,梳理成本规模与结构,提升核算性与精度;积极开展营销管理水平建设,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强化增值服务拓展,支撑电动汽车、分布式能源等新兴业态发展。

七、总结

本文以新电改下供电企业市场营销服务工作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了新电改对供电企业营销市场定位和职能的影响,新电改前后供电企业业务范围的变化与拓展,新电改对供电企业市场竞争的变化趋势,阐述了改革形势下对供电企业客户服务的挑战。提出了相关应对策略,能够为企业强化营销工作,适应新电改发展形势提供参考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