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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商扶贫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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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目前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攻城拔寨的关键时期,扶贫供给侧改革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工作。因此,若要推动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农村经济转型已成为必然要求。陇南市位于甘肃省南部,与陕西省、四川省相邻。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导致陇南市人民群众的收入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国家也把它纳入了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62%,总人数为287.81万。陇南市先后在9县区1365个建档立卡村中选择确定了750个贫困村开展电商扶贫试点工作。本文选取了具代表性的陇南地区作为调查对象对相关问题进行探究。在调查了解陇南市农村电商精准扶贫的现状、成效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困境,有助于促进陇南市电商扶贫的实施。

一、陇南市农村电商扶贫的现状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对陇南市近几年相关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对陇南市小川县、成县的农户,电商及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研所得。1.农民接触电商的时间在2016年达到顶峰自2014年陇南市被确定为全国的电商扶贫试点以来,无论国家层面还是甘肃省省政府层面纷纷出台有利政策和文件极力鼓励、支持、引导农村电商的发展。但是在对接触电商扶贫的时间方面,直到2016年才达到顶峰,在电商扶贫刚刚开展的2014年占比仅为6.5%。反映出农民捕捉经济动态的滞后性,这也为农民接受电商提出了挑战。在调查对电商扶贫的了解程度及了解途径方面,仅有13%的人相对了解,其中通过政府采取的宣传措施了解的人数占14%,参加正式电商培训的仅为9%。在网络与物流方面,村镇物流网点建设和宽带网络入村所占比例极高,基本达到覆盖。但在电商人才引进方面比例却极低,主要实施于大学生、村官、相关就职人员等。2.电商扶贫对收入的作用效果并不显著通过调查仅有20%的人认为年收入有所增加且增加额度偏低。出现此现象是因为据农户反映,自2016年电商收益达到顶峰以来,收益逐渐下跌。3.农民对电商扶贫持悲观态度在对电商扶贫的信赖程度方面,绝大多数农民对电商扶贫都趋于不信赖的状态,对电商扶贫信赖的比例仅仅占到了25%左右。

二、陇南市农村电商扶贫的成效

虽然农村电商的出现确实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交通闭塞、消息滞后等方面的问题,但是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仍然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从电商扶贫产生的正、负效应两方面来论述陇南市农村电商扶贫的成效。

1.农村电商带来的正效应

(1)陇南市的网络交易额明显提升

自2014年底电商扶贫开始以来,网络零售额逐年大幅度增加,从最初的1400亿元到如今的9倍之多,据2018年5月29日近期统计数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2017年度中国农村电商发展报告》显示,2017年农村网店达到985.6万家,零售额达12448.8亿元。

(2)完整的新产业链得到创新

从网络购买、农资采购、根据平台大数据定制化生产,到电商平台贷款,互联网对农村生产环节产生更深刻的影响,开创了网络时代背景下的新型产业链,为电商扶贫工作的开展增加了活力和生命力。报告统计,2017年全国农村网店带动就业人数超2800万人,且数量稳步增长。

(3)电商企业的应运而生,给电商扶贫发展带来了推动效应

2017年以阿里、京东为代表的电商巨头和部分“独角兽”推动中国“精准扶贫”。报告表明,阿里巴巴零售平台自2016年起,在832个部级贫困县,共销售292亿元商品。

(4)农村电商发展降低了农民生产、生活成本

社交电商平台凭借较低获客成本,大大降低“农产品进城”门槛,推动“电商扶贫”下沉落地。电商销售方式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交易的中间渠道,从而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使得农产品的成本降低,农民获得利润提高。

(5)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交通出行方式日益多元化,电商扶贫政策的推广使得政府增加了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的整修投入力度,使得农村道路硬化、宽带网络入村、物流网点建设变成现实。

2.农村电商带来的负效应

(1)电商扶贫的推进存在较大的困难

农村当前遗留人口中,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现状的变化的敏感性相对较低,对“互联网+”的推出理解难度大、关注程度少,对电商扶贫的政策实施有一定的疑惑性和不解,并且政府的宣传仅仅停留在表面或是仅给已经从事电商工作的农民进行普及教育,从而给扶贫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也使得互联网操作平台有了更大的技术挑战。

(2)电商扶贫发展的中间渠道过于繁杂

农村扶贫从上到下的推广模式使得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很多的问题。其中提出时间和具体的实施普及时间存在很大的时间差,使得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支出以及行政人员的调动和正常行政秩序的不稳定。而且很多行政措施留于表面,不仅没有对扶贫工作有实质性的推动,反而造成了一些负面作用。

(3)地方政府工作的滞后性给电商扶贫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首先办理电商扶贫创业贷款的相关手续的程序复杂、耗费时间长、资金资助量少,对农民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承担的风险和必要的报酬率不构成正比,从而导致农民缺乏主动性;其次在发展过程中,农户的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很难有进一步的推动和发展;对于政府提出的相关政策,并没有具体讲解到农户,从而使得部分不法人员钻政策的漏洞,骗取农民的收入,使得农民的人身财产受损,造成了更大的贫穷。

(4)网络信息的透明以及线上销售方的增加导致农民销售额反而下降

网络信息的公开透明,使得农产品收购价格明显降低,农户的利润锐减,同时坚果类产品质量不易辨别,也使得网络评论时好时坏,给线上销售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线上销售方的增加使得产品竞争力增加,产品销售难度加剧,与此同时由于线上产品质量检测不严,很多不良卖家借用低质量产品以次充好,毁坏产品声誉,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同一类产品的销售。

(5)网络交易量逐年增加,但利润的最终受益方不尽人意

自电商扶贫开展以来,线上零售交易额翻倍增长,但最终的受益方大多均为中上阶层以及大中企业的电商,而真正的扶贫对象农民却没有得到预期的利润,且中间的流转金额较多,造成农民最终的收益额极低。综上分析可知,电商扶贫的负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由于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扶贫工作推动存在很大的困难;二是电商扶贫发展的中间渠道过于繁杂导致前期工作耗费时间过长;三是政府工作的滞后性使农户承担了一定的风险;四是网络信息的透明以及线上销售方的增加导致农民销售额反而下降;五是网络的公开透明的特性导致农户销售的竞争力反而增大。

参考文献:

[1]王嘉伟.“十三五”时期特困地区电商扶贫现状与模式创新研究[J].农业网络信息,2016(4):17-21.[2]李平荣.甘肃省电商扶贫工作的现状研究及对策[J].农业网络信息,2018(529):27-29.[3]姚庆荣.甘肃省电商精准扶贫中的问题与建议[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8(59):144-145.[4]汪向东,姜奇平,叶秀敏.和谐社会与信息化战略[M].商务印书馆,2014:21-45.[5]周海琴.农村电子商务助力农民反贫困的机理与效果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2012.32

作者:邢文华 西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