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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开放水平持续提升
1.出台多项规划及政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作出全面部署。2017年,商务部等13部门印发《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立足于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形成内外联动、开放发展的服务贸易新格局。2021年,商务部等24部门印发《“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首次将“数字贸易”列入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在文化贸易领域,我国先后发布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及政策对于提升服务贸易整体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服务贸易规模增长,推进服务贸易结构优化,提升服务贸易整体国际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
2.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探索放宽服务业开放新模式
2013-2021年间,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由190条缩减至27条,其中涉及服务业领域的特别管理措施大幅缩减,有力提高了商业存在模式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水平。2021年,我国发布跨境服务贸易领域的首张负面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对现有服务贸易管理模式进行了突破,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专业服务、交通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做出水平较高的开放安排,明确列出针对跨境服务提供者的11个门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相关负面清单的发布有助于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提升我国整体开放水平,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载体和平台不断扩围,示范作用初现
1.完善服务贸易发展载体和平台建设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载体和平台是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抓手,有助于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扩围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等方式不断完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载体和平台建设。截至目前,我国共有28个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37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形成了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等省市“1+4”的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试点格局;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总数达112家,覆盖文化、中医药、数字服务、人力资源、地理信息、知识产权和语言服务等7个领域。
2.服务贸易发展载体和平台作用初显通过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载体和平台的先行先试作用,我国优势服务出口不断扩大,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持续提升。2021年,我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所在省区市服务进出口在全国占比约97%左右,“领头羊”地位更加稳固。37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总计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9591亿元,执行额7336亿元,分别占全国总额的84.9%和85.3%。5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服务业创造了9.3万亿元的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占比达69.6%,高于全国均值16.3个百分点;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3052.9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的33.7%、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的26.6%,对全国服务业开放发展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日益显现。特色服务出口中,我国文化服务进出口快速增长。2021年,我国对外文化贸易额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同比增长38.7%。
跨境服务贸易规模快速增长,已率先恢复至疫情前水平
1.跨境服务贸易快速增长,规模已超疫情前水平2012-2021年间,我国服务进出口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年均增长6.1%,高出全球增速3.1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从4829亿美元增长至8212亿美元,10年间贸易规模增长了70.1%,在世界服务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由5.4%提高至7.1%,连续八年位居世界第二位;其中,服务出口额从2016亿美元增长至3942亿美元,出口额增长了95.6%,在世界服务出口中的占比由4.4%提高至6.6%,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服务出口大国;服务进口额从2813亿美元增长至4270亿美元,在世界服务进口中的占比由6.3%提高至7.7%,连续九年位居世界第二位。得益于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已恢复至疫情前水平。与2019年相比,2021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增长了4.6%,规模增长了362.5亿美元;其中,服务出口增长了39%,规模增长了1106.5亿美元;服务进口下降了14.8%,规模降低了744亿美元。
2.服务贸易逆差保持收缩态势,规模达近年来历史最低值2012-2021年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呈现出先增大后降低的V型发展态势。2012-2019年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规模居高不下,逆差额最高时达2536亿美元(2017年)。新冠疫情的发生对服务进出口产生较大影响,2020年以来,我国服务出口增长速度大于进口,出口规模的快速增长带动我国服务贸易逆差进一步下降。2021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额仅为327亿美元,远低于2017年水平,达近年来的历史最低值。与2019年同期相比,2021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大规模下降,降幅高达85%。
三、服务贸易结构持续优化,运输服务成为规模最大领域
1.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规模持续增长,在服务贸易总额中的占比稳步提高2012-2021年间,我国知识密集型领域服务进出口年均增速达到9.3%,在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中的占比提高了10.3个百分点。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额从736.6亿美元增长至1956.7亿美元,在服务出口总额中的占比由36.5%提升至49.6%。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口额从886.9亿美元增长至1648.4亿美元,在服务进口总额中的占比提升至38.6%。与新冠疫情前相比,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已实现恢复性高增长。相较于2019年,2021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总额增长了883.2亿美元,涨幅达32.4%。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规模增长了519.2亿美元,增长幅度为36.1%;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口规模增长了364亿美元,增长幅度为28.3%。
2.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增长迅速,成为知识密集型服务中规模增长最大的领域
2012-2021年间,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总额增长了3.2倍,在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中的占比提升至14.6%。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额增长至794.7亿美元,在我国服务出口总额中的占比提升至20.2%;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口额增长至401.1亿美元,在我国服务进口总额中的占比提升至9.4%。受疫情影响,服务贸易加速数字化发展,促进我国电信行业高速增长。与2019年相比,我国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总额增长了388.2亿美元,增长幅度为48.1%;其中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额增长了256.1亿美元,增长幅度为47.5%;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口额增长了132.1亿美元,增长幅度为49.1%。
3.传统服务贸易优势继续保持,运输服务成为规模最大领域
2012-2021年间,我国传统服务贸易总额保持平稳增长态势,进出口额从2926.4亿美元增长至4234.3亿美元。其中,我国运输服务贸易总额增长至2607.4亿美元,在我国服务贸易总额中的占比提升至31.7%。2020年,运输服务超越旅行服务成为我国服务贸易最大的领域,我国也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运输服务贸易国。同时,运输服务也是新冠疫情后我国服务贸易增长最快的领域,特别是运输服务出口。与2019年相比,2021年我国运输服务贸易总额增长了72.8%;其中,运输服务出口额增长了1.76,增速远高于其他领域;运输服务进口额增长了27.3%。4.服务业利用外资快速增长,服务贸易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开放举措扩大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一是压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全国版负面清单由2015年的93项减至2021年的31项,压减了62项,其中服务业条目压减了30项,例如,压减了交通运输、增值电信、金融服务等领域的条目。二是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全国版鼓励条目由2015年的349项增至2020年的480项,其中服务业条目增加了48项,例如,新增了研发设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领域的条目。三是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在这些举措的带动下,2012-2021年间,我国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从602.7亿美元增长至1405.1亿美元,规模增长了1.3倍;在我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总额中的占比由53.9%提高至78.9%。服务业已经成为我国吸收外资的主要领域。同时,服务业利用外资结构趋于优化。2021年,我国高技术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增长19.2%,增速高于整体利用外资额4.3个百分点。其中,电子商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引资分别增长2.2倍、25%。离岸服务外包稳定增长,成为稳就业重要力量服务外包产业保持稳定增长,稳居全球第二大服务外包承接国地位。2015-2021年间,在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引领带动下,我国服务外包离岸合同额从718.4亿美元增长至1717亿美元,规模增长了0.97倍;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从559.2亿美元增长至1303亿美元,规模增长了1.02倍。以人民币计,2021年我国承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额首次突破一万亿元人民币,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从业务结构看,2021年,我国企业承接离岸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执行额分别为3631亿元、1308亿元和36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3%、11.1%和25.3%。其中,检验检测服务、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服务、互联网营销推广服务、金融后台服务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增速较快,同比分别增长85.6%、85.3%、61.7%和37.1%。从吸纳就业来看,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累计吸纳就业人员数1127万人,成为稳就业的重要力量。
四、附属机构服务贸易持续增长,商业存在继续保持主要模式地位
服务贸易统计包括服务进出口统计和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FATS),FATS统计和服务进出口统计相结合才能全面反映一经济体的服务贸易发展状况。根据商务部发布数据,2020年,我国内向、外向附属机构服务销售收入合计达17.5万亿元,是当年4.6万亿元跨境服务进出口总额的3.8倍,比2019年下降2.2%,商业存在继续保持我国服务贸易最主要模式的地位。
1.内向附属机构服务贸易出现负增长
2020年,我国内向附属机构服务贸易企业216721家,实现销售收入95025亿元,同比下降1.3%。从行业看,销售收入排名前五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实现销售收入22449.2亿元、20457.2亿元、16012.5亿元、10938.1亿元和7770.2亿元。从国别(地区)看,销售收入排名前五的国家(地区)为中国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日本、新加坡和韩国,分别实现销售收入52732亿元、10561.1亿元、4967.9亿元、4889.5亿元和2725.9亿元。
2.外向附属机构服务贸易降幅大于内向附属机构
2020年,我国外向附属机构服务贸易企业24636家,实现销售收入80226.9亿元,同比下降3.8%。从行业看,销售收入排名前五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实现销售收入33852.4亿元、11087.2亿元、10755.8亿元、8310.5亿元和3758.5亿元;从国别(地区)看,销售收入排名前五的所在国家(地区)为中国香港、美国、新加坡、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分别实现销售收入44850.8亿元、5334.6亿元、4247.3亿元、3478.7亿元和2327.8亿元。
作者:李俊 赵若锦 张琼 单位: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