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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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探究

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既是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化民生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精神力量的基础性条件,也是推动西部地区乡村文化持续振兴的重要前提条件,还是西部地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文化目标任务。

一、构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直接关乎人

民群众的文化民生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1]。为防止出现公共文化服务的低效率、无效化现象,全会还在均等化的前提下划定了“底线标准”。不断提高公共文化资源的利用率,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既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文化民生保障与改善的庄严承诺,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缩小文化发展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别,既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民生体现,也是提升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幸福指数、满足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根本途径和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2]《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3],强调具体实践中要注重“乡村振兴的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3]。《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还专门设置包含四个主要指标的“乡风文明”评价指标体系[3]。可见,乡村全面振兴不仅要实现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大幅改善,也要实现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大幅提升,进而增强其精神力量。乡村全面振兴的根本目标是全面改善和提高民生发展水平,而民生改善内含着文化民生的改善。进入新时代,文化不再是一般性的民生问题,其在民生改善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成为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践行文化民生关怀的前提性条件,这对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尤为迫切,加快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担负着继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小康和提高文化生活质量的双重责任。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肩负着十分重要的社会涵化功能,具有通过文化活动与文化实践培育人民群众文明素养进而增强其精神力量的社会功能。总之,如果没有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不可能有文化民生的基本保障,增强人民群众的精神力量更无从谈起。

二、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全面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的文化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包含了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五大振兴[3]。其中,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魂”;文化振兴既是乡村全面振兴的系统构成要素之一,也是乡村实现全面振兴的文化路径和重要抓手。没有文化振兴的乡村振兴既是不全面的,也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是我国文化事业改革的基本任务、实现文化民生目标的制度性保障,也是乡村文化持续振兴的前提基础、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指标和文化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构建和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载体,提出“到2022年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3],到2035年“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3]。这些关于构建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政策性保障和制度性安排,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依循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提出的,体现了新时代发展要求、贯彻了新发展理念,既有助于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提高公民文化素养、推动乡村文化持续振兴,进而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在西部地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进程中,虽然具有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资源可利用,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导致文化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缺少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基础条件,西部地区文化振兴就无从实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不仅缺项也不可持续。因此,整合文化资源和各方力量合力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西部地区而言显得尤为重要而任务艰巨。

三、西部地区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进路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西部地区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基础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老百姓读书看报、看电视、收听广播等文化需求,从面上解决了“文化温饱”问题,文化小康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西部地区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进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关注和加以改进的问题,比如“多头管理,治理效能不高;区域文化资源丰富但较为分散,资源的聚集效应难以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不匹配,文化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导致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相对滞后,也直接影响西部地区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因此,西部地区要主动适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模式和路径,推动实现主体层面形成协同推进合力,政策法规层面完善保障体系基础,空间层面优化格局发挥区域优势、彰显地域特色,内外部、城乡统筹协调方面形成协同效应。

(一)集聚形成多主体协同推进合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全面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各方力量的全面协同参与。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部门、文化单位、社会组织乃至公民个体的合力推进,才能实现这一系统工程的整体性效应和持续性维系。

1.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公共属性从根源上决定其供给中的政府责任担当,但政府履行责任供给公共文化产品并非包揽,更不是垄断,而是要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这一领域的“放、管、服”,通过深入调研了解当地民众的文化需求特点构建“需求导向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因此,政府部门在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中要发挥主导和牵引作用,扮演好动员社会资源、激发市场活力、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重要角色。具体而言,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在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一过程中加大财政投入、制定支持政策措施、提供文化服务兜底保障;另一方面,要采取政府购买、委托承办、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4]。

2.公益性文化单位提供保障公益性文化单位主要包括文化馆(站)、博物馆、群艺馆、美术馆、文化宫等,是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公益性文化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人民群众创作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西部地区公益性文化单位要在提供一般性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上,探索利用西部文化资源形成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载体、途径和机制,使之从潜在文化资源转变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现实精神文化食粮[4]。

3.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推动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性文化社会组织在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种公益性社会文化组织一方面可以成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具体承载者、实施者;另一方面,还可以发挥其根植社会基层、深谙基层群众文化需求的优势,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并积极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近年来,西部地区城乡基层文艺队利用传统歌圩、传统节庆活动等平台、载体主动为城乡群众奉献充满乡土气息的文艺作品,在发展公益性文化舞台、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4]。

4.人民群众个体自觉实践文化实践是个体参与文化建设、提升文明素养、激发文化发展内生动力的自觉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终有赖于人民群众的个体文化自觉。为此,要积极调动西部地区民间艺人、乡村能人、基层文化工作者乃至于一般民众自觉参与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引导其以文明传承者、文化享有者的身份主动组织或参与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自己组织、自己生产、自己消费,以此满足自身的文化娱乐和精神追求,并有效提供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4]。

(二)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法律法规保障体系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性、制度性保障。西部地区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从贯彻落实上级文化政策法规与制定完善地方性文化政策法规这两个层面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和支持体系。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1)贯彻落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文化制度,保证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正确方向。具体要求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文化制度,突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在全球化、网络化时代,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系统性、复杂性特征,不仅要面临批判继承传统文明与创造重建新时代文化的双重任务,需要应对主流传统文化与非主流传统文化、主体价值理念与多元化价值理念的双重冲击,还要面对社会阶层分化加重和文化消费群体分化趋向加重的现实困惑。在这种背景下,如果缺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文化制度的保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没有文化自觉的科学态度、文化自信的积极心态以及文化自强的使命担当,构建和完善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没有方向引领和保证,也将因缺乏制度化刚性确保难以常态推进、稳定发展、落到实处。(2)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繁荣发展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和民族文化的专项政策法规,使之落地生根。为推进西部地区文化建设,国家结合西部地区实际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推动国家层面文化政策法规扎根于西部地区,为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文化振兴提供基本政策法规保证。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些专门政策法规,西部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才有文化制度和政策法规的刚性保障。

2.制定与实施地方性文化政策法规结合地区实际对相关政策性制度进行优化,也是确保西部地区文化建设健康有序进行的制度性保障。当前,西部地区文化政策保障体系还无法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要求,因此,有必要结合实际制定地方性文化法律法规,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体系。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西部地区要根据区域文化发展实践和人民群众的文化诉求,制定区域性、地方性文化政策法规,提高文化的法制管理水平,推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建设的参与权、文化成果的享有权,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水平。

(三)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建设模式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结合乡村社情和文化发展实际来进行。西部地区具有地域多样性、文化多样性、民族多样性等特征。因此,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文化传统特点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精神需求等实际情况来推进。在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具体实践中,西部地区要在坚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地理环境、人文社会习俗、历史文化背景、民族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民族、不同消费群体的文化需求,尽可能地以独特样式展现其文化个性,形成不同市(县、乡、村)的多样化特色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族人民群众不同的精神文化需求。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因其所处地理环境而具有区域性特征,浓缩了少数民族地区人们长期以来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文明成就,是可贵的文化精神与物质财富,是西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特色优势资源所在。因此,西部地区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有效发挥区域文化、民族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综合分析各类影响因素,积极探索适合本地乡村特色文化资源开发的路径,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特色优势和针对性,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与消费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

(四)完善内外联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西部地区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坚持系统观念,注重完善内外联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1.强化内外联动互动建设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协同联动,提升系统效应。西部地区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既要激发地方党委政府、村民的内在主动作为,也要发挥上级政府、东部发达省份和社会组织等外部支持。(1)就内部主动作为而言,要增强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源性动力机制。具体来说,就是地方党委政府要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采取一系列的解决方案、措施,特别是在建立常态化经费投入、人员配备、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作出统筹安排。同时,要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共建共享共治理念,提高当地村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自觉,激发他们参与文化艺术活动、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乃至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主动性,使之在参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更好地享有文化成果进而增强其精神力量。(2)就外部支持而言,要争取上级政府、东部发达省份和社会组织等的大力支持,形成有力的外部支撑。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可用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非常有限。为此,西部地区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地方的一般财政支持和文化建设的专项支持,提高上级党委政府对地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财力支持和有效指导。要利用东西部对口支援的机制优势和东部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带动效应,积极争取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在夯实文化设施建设基础、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外部援助。此外,西部地区在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也要适度引入市场机制,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文化企业的积极作用。这样既可以弥补投入不足等方面的缺陷,也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但需要明确的是,运用市场手段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性原则。

2.推动城乡文化融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本质上是要缩小城乡差距、共同富裕。推动城乡文化融合发展既是有效缩小城乡文化差距、推动城乡文化均衡发展的有效举措,也是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有效路径。为此,西部地区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坚持统筹兼顾,着力在解决文化领域的城乡二元结构上下功夫,缩小城乡、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差别。在资金投入上,更要注重加大公共财政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地区的投入,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中积极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和民族区域倾斜,在城乡文化格局上建立城乡互动融合发展机制,在文化发展实践中要重点扶持西部地区利用地方文化优势发展特色文化服务[4]。在推动城乡文化融合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实施城市反哺农村的文化工程,建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互动机制,“增强城乡文化发展的关联性和协调性”[5]。一是利用城市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普遍运用的优势,对西部农村地区的特色文化、民族传统文化进行加工、整合和数字化,使之符合农村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便捷需求;二是构建城市对乡村的文化援助机制,制定相应政策积极引导城市机关、团体、居民对农村文化事业进行有效的帮扶和资助,结合农村文化实际,找准薄弱环节所在,大力支持文化站、图书室、农家书屋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等文化下乡和城乡文化联谊活动;三是通过开展农民文化艺术节等文化活动,组织乡村特色文化活动以展演、会议等形式进入城市,在与城市文化交流互动的学习过程中充分弘扬乡村的特色文化,在彰显个性的同时促进城乡文化的互动融合发展[4]。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5-01/14/content_2804250.htm.

[2]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122.

[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N].人民日报,2018-09-27(1).

[4]张发钦,等.科学发展视阈下民族地区文化软实力建设研究[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17:265-267.

[5]唐惠敏.乡村振兴战略三维向度论纲[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

作者:张发钦 张陈诚 单位:广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