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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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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思考

一、经济新常态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作用

经济新常态发展背景下,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可推动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对提升现代化企业管理质量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为现代化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具有推动力。

(一)有助于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质量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可充分满足其发展规律。政府部门需掌握新时代环境下自身地位和角色,在精准掌控社会经济发展机遇的条件下,更好地面对社会矛盾和挑战,充分结合新时代人才具体需求,明确市场发展过程中优秀人才的供需矛盾,推动社会保障工作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的传承与创新,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有助于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经济新常态环境条件下,社会保障工作的持续落实。近几年在疫情的影响下,我国许多实体经济始终处于萧条的发展时期致使产能过剩,严重影响社会大众群体的收入,很多企业纷纷走向破产倒闭的道路,大量工人事业,而这种连锁的反应,为整体社会的稳定造成严重冲击。现如今,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应利用全民创新创业的不断转型,有效提高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机会,可有效缓解失业人员焦躁不安的不良情绪,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及可持续发展。

(三)有助于增强企业管理效果经济新常态条件下,确保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明确落实尤为重要,既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质量和效果,还有利于企业利用人力资源配置实现科学优化。深入挖掘优秀人才的潜力,不但能够为企业健康经营发展带来强有力的推动力,而且可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大量潜能,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和可行性提供保障,进而满足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人力需求。

二、农民工拖欠工资的现状

(一)农民工月收入低如表1所示,农民工收入最高的行业是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次是第二产业的建筑业,两个行业的收入差距不大。如图1所示,建筑业和制造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幅趋势一致。如图2所示,从2016年至2021年,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都呈上升幅度,但与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对比,可见农民工从事建筑业的工资收入依然不高,始终与全国职工平均月工资存在差距。2016年至2019年,建筑业农民工月均工资始终与全国职工平均月工资相差30%左右,2020年以后差距比重逐渐缩小到20%左右。这表明我国采取的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民工权益等措施取得成效,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在不断增加,以求逐渐达到全国职工平均月工资的标准。表1分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单位:元时间制造行业建筑行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行业住宿、餐饮行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行业2016年367238473893348634982017年380441684178373337422018年414246044707402940482019年435248764957432242802020年475951875355458845192021年50545514552347884754数据来源:2016-2021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图1农民工从事建筑业、制造业月均收入数据来源:2016-2021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图2建筑业农民工与全国职工平均月工资对比情况数据来源:2016-2021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二)农民工拖欠工资成为常态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也被赋予自由流动权。面对城市的逐步扩张,农村土地被大量占有、开发。农村居民为了谋求生存,只能选择进城务工。当城市发展迅速需要大量的务工人员时,他们可以进城,为城市化和工业化提供充足的劳动力;当经济发展不景气时,他们可以回乡安于耕作,缓解城市的就业压力。可见,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作为廉价劳动力为社会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这类群体,特别是建设领域的农民工,依然一直被排除在城市社会保障政策之外,无法享受和城乡居民平等的就业政策和生活保障政策。加之这类群体自身文化水平低,掌握的专业职业技能少,其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能力被彻底削弱,找工作的领域比较狭窄,只能成为廉价劳动力,大多辗转于各个工地从事木工、力工、瓦工等技术工种。而这类工作和普通单位职工相比,危险系数高、工作难度大、工作环境苦、工资低、没有社会保险等补助,且常常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为。但农民工为了保住找到的工作,只能对众多侵害自身权益的做法听之任之。《2021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21年建筑业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15066元,比上年增加3614元。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17898元,比上年增加3751元。就2020年、2021年分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数据而言,拖欠农民工工资仍主要发生在建筑业,但各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均有所缓解,除批发和零售业以外,比重均有所下降,见表2。就2015年至2021年建筑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数据而言,整体上被拖欠工资比重呈下降趋势,拖欠工资状况在不断得到改善。这表明我国针对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见图3。

三、经济新常态下人社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有效措施

(一)制定健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在建设领域,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确保在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的全覆盖,确保工资保证金制度应收尽收,确保符合条件的及时运用。建筑业发生欠薪事件,由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查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职工工资,总承包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发生欠薪事件的,由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职工工资。建议人社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全面推行企业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地财政结合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明确筹集渠道,使用条件、使用程序、清偿办法和管理措施,切实解决企业欠薪造成职工临时性生活困难,以维护社会稳定。多方协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查处机制,建立健全政法领导下的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及人民银行协调配合的行政执行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依法快速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对存在行为人欠薪逃匿,劳动者确实有困难的,建立第三方担保机制,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为快速解决纠纷、最大限度维护劳动利益提供条件。

(二)制定完善的工资发放监管体系人社应注重成立专门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运行进行实时监控与管理,做到事前检查完善、事中监控规范、事后纠正改善,使得各企业单位的工资发放体系更加完善。亦可以通过借助互联网建立“工资发放监管平台”,当地企业需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报送相关部门并记录于电脑,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工资拖欠问题,进行及时解决与处罚。这种实时的动态监控体系能够大大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的实施力度,建议所有有条件的地区都建立并推广这种基于网络的监管体系。同时大力推广实名制机制与欠薪预警机制,对一些长期多次恶性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挂名警示,包括:①政府电子政务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罚。②劳动市场网,避免其再次在求职市场中招聘骗人。不仅如此,相关的地方性政府还要根据自身的市场环境制定健全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是否能够按时按量的发放工资作为评价的一项重要标准,对信用极低的企业进行驱逐市场的惩罚,让企业能够为了自身长远的发展进行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从根本上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有效保障农民工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市场的稳定性及有序性。

(三)增强主体责任制的明确落实,确保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到位总包单位明确落实主体责任制的方法就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和案件。其重要方式为根据部门负责和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劳动保障、建设项目、公安机构、信访部门等成员的领导小组,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有效发挥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仲裁机构在建设管理执法力度、治安管理、信用稳固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资金的预警管理和司法追讨工资的相关制度,明确总包单位和建设企业的主体责任。做到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避免农民工在重大节假日集中爆发讨薪的情况。还可以通过常规检查和专门检查等方式对以往案件、重点案件和现有案件进行监督管理,对由于拖欠工程资金等原因无法按时全额的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做到信息清查,确定原因是否属实,之后介入其中;将所有程序简化,对问题进行快速有效的仲裁,之后将问题一一处理好,以此来保障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四)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方式以及时间进行明确的规定现代化条件下,是否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保障劳动关系稳定性的关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应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形式以及时间进行明确的规定,以便能够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须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将用工起止时间、工时制度等写入劳动合同中,以避免工资无故拖欠以及克扣行为的发生。企业相关的人事部门应该按照相应的工作量以我国劳动法规为基础对具体的工资情况进行合理制定,用人单位须将员工的出勤情况以及工作的完成程度进行记录,本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最终工资发放数额的依据,按照合理制定的工资表格进行支付(包括农民工姓名、工资的具体数额、工资的发放周期、工资的发放时间以及领取者的签字等),并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保留至少3年,为日后的核查工作提供依据。

(五)提高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采用多种渠道,如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方式宣传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全面宣传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针对用人单位大力宣传依法支付工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拖欠工资会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案件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达到惩处违法犯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的目的,形成企业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愿欠薪的社会氛围。对劳动者重点宣传维权知识和途径,引导劳动者通过联动举报投诉平台等法律途径理性维权,扭转劳动者“向政府讨薪”的错误观点,切实防止“以闹求解决”现象的发生。

四、结语

总的来讲,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不但是挑战还是发展机遇,因此,应注重顺应经济新常态的发展,需紧随时代的发展脚步,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更为匹配,为社会与大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而当前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则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予高度重视,应针对性采取措施给予保障,进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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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伊新国.基于经济新常态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策略[J].全国流通经济,2022(13):103-105.

作者:闫娟 单位: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