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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哲学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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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哲学论文

篇1

(二)促进协商教师实施问题解决教育哲学的另一个重要步骤是促进协商。在协商中,幼儿能够平等地参与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并实施自己的决定。尽管不一定每次都能达成一个令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但协商的过程远比结果重要,它能让幼儿学习受用终身的社交技能,学习接受他人的观点,学习专注地聆听和清晰地表达,学习对自己的行为负责。〔9〕在推进协商的过程中,教师扮演的是支持者而非仲裁者的角色。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其促进作用,教师必须尽可能全面地了解班上每一个幼儿,以便于在发现冲突双方势力不均等(一个幼儿比另一个幼儿高大、更具攻击性或更强势)时,可以站在靠近势力较弱的一方以给予弱小者更多的力量、自信和精神支持。此外,降低自身高度以保持与每一位幼儿平等的目光交流和不带任何成见与倾向性的语气语调也很重要。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多数教师在干预幼儿同伴冲突时会经常用到转移注意法,即,将幼儿的注意力从一个冲突或问题中转移开,或直接将导致冲突的物品拿走,同时引发他们对其他的人或事的兴趣。这种做法虽不失为一种快速平息冲突的有效方式,但对幼儿学习与同伴形成亲密、持久关系的技巧则毫无帮助,甚至还可能会让幼儿养成逃避问题和责任的不良习惯。不过,如果教师仅仅是将其作为促进双方协商过程中的一个建议来提出,如“我有一个提议,你们其中一个去玩别的娃娃怎么样?”抑或是幼儿自己想出这样的主意,效果自然就大不一样了。总之,教师只有在促进协商的过程中,把转移注意法作为多种可行方案之一来备选,才能真正有助于冲突的解决。教师在促进幼儿协商的具体操作中可参考以下做法:1.帮助幼儿弄清他们要解决的问题;2.鼓励幼儿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无论什么主意都可以,并给予双方足够的时间来考虑,当幼儿实在想不出办法的时候可以适当地给予建议;3.用积极的口吻复述双方的想法;4.帮助幼儿决定最好的解决办法;5.帮助幼儿实施这一方案;6.在问题得以顺利解决时通过给予幼儿真诚的认可来强化这一过程。

(三)转移与分离一般来说,前面两步就可以帮助教师成功干预和解决绝大多数的幼儿同伴冲突事件,但偶尔也会存在一些特例。当幼儿之间表现出一定的破坏(踢、掐、抓、咬、拉头发等)时,教师必须马上挡在双方之间并用类似于“用脚踢会伤人的,我不能让你们互相踢”之类的话语予以制止。如果仍然无法阻止,教师可以使出最后的“杀手锏”———将幼儿从冲突情境中转移并分离出来,让他们有机会可以发挥其内在的自我控制力,从而以更安全和更平静的心理状态重新返回并继续进行协商。转移与分离并非一种惩罚手段,正如美国儿童心理学家德瑞克斯(Dreikurs)所说的,将幼儿从危险情境中转移与分离出来实际上是为了保护该幼儿,并进一步促进其自控能力的发展。事实上,这种做法有点类似于美国心理学家林恩•克拉克提出的“暂时隔离”,但又不尽相同。“暂时隔离”是指当幼儿发生不良行为之后,10秒之内让他停止活动,以不超过10个字的言语将他送到卫生间、储物室等安全但无聊的地方进行隔离,并按照一岁一分钟的原则把握时间,隔离结束后再要求幼儿说出他被隔离的原因。而“转移与分离”虽然要求当事幼儿离开冲突情境,但通常还是与其他幼儿处于同一区域,并未真正与他人隔绝。同时,分离的时间也是由幼儿自己决定,只要他自己觉得行了,就可以重新回到集体中来。由此可见,对幼儿自尊心和自我控制力的保护和重视是上述两种做法的最大区别。

二、问题解决教育哲学与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

篇2

中国古代农耕有着无法取代的地位,在人们眼里草木是人类赖以生存和依靠的最根本的依靠。《诗经》的《大雅》中有“:枝叶未有害,本实先拨。”这里的“本”的含义是指草木的根、干。逐渐在有的典籍中,逐渐出现了用草木的根本比喻社会人事的说法。《庄子知北游》中说“:六合为巨,未离其内;秋毫为小,待之成体;天下莫不沉浮,终身不顾;阴阳四时,运行各得其序;悯然若亡而存,油然不形而神,万物畜而不知,此之谓根本。”这里的根本具有天下万物根据的含义。“本”还有事物的根据、根基或主体的意思。如《论语学而》中:“君子务本”。对“本”的重视,是农耕社会中哲学研究的一个特色。“体”的最初的意义是身体,人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能近取譬”是中国先哲创建的哲学范畴和建立哲学体系的基本方法。所以哲学家十分关注与身体直接相关的感受和体验。所以“体”首先与人对自己的直接体验有关。《礼记大学》中说“:心微宽体胖”。《论语微子》说“:四体不勤,五谷不分。”除了指身体之外“,体”还有“实体”“,形体”,“形状”“,卦形”“,卦状”的意思。《易经系辞上》有“:故神无方而易无体”。“本体”二字,很早就出现了,大量使用是在宋明理学中。其最初含义是“本来面目”“,本来状态”。后来“本体”的含义扩展为“根本性状”“,根本依据”“,根本源泉”等意义。唐代佛教经典《大日经》中有:“一身与二身,乃至无量身,同入本体。”这里的本体已经超越了有形的事物而进入了无形之境。到宋代“本体”已经成为哲学界普遍通用的范畴。张载在《正蒙太和》中说:“太虚无形,气之本体。”这里的“本体”指天下万物本来恒有的状态,具有最抽象最普遍的哲学范畴的基本属性。中国哲学中“,本体”含有“最高”“、最根本”、“最重要”的意思,指无形而永恒存在的宇宙和人生或事物的本来状态。

东晋僧人道安,他在《摩诃钵罗蜜经抄序》中指出,翻译有“五失本”、“三不易”。在道安看来,佛经翻译必须要“案本”,而何为“本”,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道安认为,翻译的目的正是因为人们不通异域之言,因而需要译者传达,使其通而晓之。由此看来,这个“本”指的是经文“大意”。然而,从道安的“五失本”的表达来看,“本”又可以说是包括了内容、形式及文体风格的。一“失”指经文形式的更改;二“失”指经文文体风格的改变;三、四、五失指经文内容的删简。可见,道安对“本”的理解远远超出了他的同代人,他在对翻译之“本”的阐释中不自觉地把内容、形式、风格和意义结合了起来,认为它们都是意义的组成部分。这在当时无疑是非常先进的观点。这样,形式、风格、内容和意义的关系构成了翻译的本体论即“翻译是什么”的论题。然而受其所处时代的影响,中国哲学在没有发展到对本体有着充分认识的时候,道安没有能从正面找到翻译的本体,而是从侧面指出翻译的“五失本”“、三不易”。他不拘泥于字面形式,而且追求翻译内容、风格,抓住了翻译的“根本”,体现了中国传统哲学“本体”对“根本”的重视。而近代的钱钟书先生饱读诗书,深谙中国国学之道。在中国哲学对本体有充分的认识前提下,钱钟书先生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对翻译是什么即翻译的本体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化境”。

“文学翻译的最高标准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有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十七世纪有人赞美这种造诣的翻译,比为原作的‘投胎转世’(thetransmigrationofsouls),躯壳换了一个,而精神资致依然故我。换句话说,译本对原作应该忠实得以至于读起来不象译本,因为作品在原文里决不会读起来像经过翻译似的。”从钱先生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翻译本体的理解与中国哲学中“本体”的解释不谋而合,翻译的本体就是翻译无形而永恒存在的本来状态。无论“化境”能不能达到,“化境”就是就是翻译的本来状态。在中国哲学体系下,本体是无形而永恒存在的宇宙和人生或事物的本来状态。翻译的本体是“化境”,可以说是翻译的一种理想状态,根本状态,本来状态。但从实际翻译来看,受源语和译语差别、文化知识等等因素的影响,会有道安说的“五不翻,三不易”现象,“化境”很难或者根本不能实现。“五失本,三不易”从侧面体现着翻译的本体。而说翻译是科学,翻译是艺术,翻译是重写,翻译是操纵,翻译是叛逆,翻译是解释,翻译是文化行为,翻译是政治行为等等,都是翻译本体的具体化,是本体的某个方面。

认知视域下翻译客体探究

从字对字翻译,意对意翻译,到动态对等,文本类类型,再到最佳关联,翻译的对象由最初的静态语言现象,到重视读者反应,到被视为跨文化交际行为,这体现着人类认知的不断发展,由对世界(客体)的认识,深入到主体的认识,再到主体和客体之间关系的认识。翻译活动随着人类认知的发展不断拓展,翻译理论也经历了由文本为中心到读者为中心,和文化的转向,认知转向。翻译的客体大概由词、意义、意义及其语用范围、意义及其文化、意义及语篇发展到概念内容及识解能力。翻译的客体发展过程也是人类认知发展的过程,受人类认知水平的决定,也是人类认知发展的结果。翻译是不同语言之间的活动,各种语言有着不同的语法和特点,现有的翻译理论都是以某两种或几种语言为研究对象的。虽然语言不尽相同,但是语言背后的人类认知本能是一样的。随着人类认知水平的发展和认知科学的发展,在翻译理论呈现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多元局面下,认知视角为翻译理论体系的建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p#分页标题#e#

罗马时代的“字对字”翻译可以说是名副其实,人们用拉丁语最贴近的语法对等语替换希腊语的每一个单词。这样,罗马人阅读译文时可以把希腊原文与拉丁译文逐字对照。这与当时人们对希腊源文的崇拜、敬畏有关,也与当时的翻译范围狭窄有关。当时翻译仅仅局限于经典著作和宗教文献翻译。“字对字”的翻译方法将单个的字词作为了翻译的客体。公元前1世纪的西塞罗和公元4世纪晚期的圣哲罗姆提出了“意对意”的翻译,将“字对字”的翻译客体拓展到了意义,包括语言的风格和力量。奈达将翻译客体拓展到意义及其语用范围。奈达从语义学和语用学理论以及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理论获得启示,并借用其中的概念和术语提出形式对等和动态对等。功能主义学者霍尔兹-曼塔利将翻译视为涉及文化转换的“信息传递综合体”。哈蒂姆和梅森的研究考虑到翻译的语用和意符层面,以及各类话语和话语所属不同社会的社会语言和意涵问题。认知视角下,翻译过程被视为有源语文本触发的心理场景的激活和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表现或刻画该场景的目的文本的选取。翻译的客体是概念内容和识解能力。

篇3

【正文】

哲学逻辑的崛起引发一系列理论问题。我们仅就其中几个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一、经典逻辑和非经典逻辑的界限

在这里经典逻辑是指标准的一阶谓词演算(CQC),它的语义学是模型论。随着非经典逻辑分支不断出现,使得我们对经典逻辑和非经逻辑的界限的认识逐步加深。就目前情况看,经典逻辑具有下述特征:二值性、外延性、存在性、单调性、陈述性和协调性。

传统的主流观点:每个命题(语句)或是真的或是假的。这条被称做克吕西波(Chrysippus)原则一直被大多数逻辑学家所恪守。20年代初卢卡西维茨(J.Lukasiwicz)建立三值逻辑系统,从而打破了二值性原则的一统天下,出现了多值逻辑、部分逻辑(偏逻辑)等一系列非二值型的逻辑。

经典逻辑是外延逻辑。外延性逻辑具有下述特点:第一,这种逻辑认为每个表达式(词项、语句)的外延就是它们的意义。每个个体词都指称解释域中的个体;而语句的外延是它们的真值。第二,每个复合表达式的值是由组成它的各部分表达式的值所决定,也就是说,复合表达式的意义是其各部分表达式意义的函项,第三,同一性替换规则和等值置换定理在外延关系推理中成立。也是在20年代初,刘易士(C.I.Lewis)在构造严格蕴涵系统时,引入初始模态概念“相容性”(或“可能性”),并进一步构建模态系统S1-S5。从而引发一系列非外延型的逻辑系统出现,如模态逻辑、时态逻辑、道义逻辑和认知逻辑等等出现。

从弗雷格始,经典逻辑系统的语义学中,总是假定一个非空的解释域,要求个体词项解释域是非空的。这就是说,经典逻辑对量词的解释中隐含着“存在假设”,在60年代被命名为“自由逻辑”的非存型的逻辑出现了。自由逻辑的重要任务就在于:(1)把经典逻辑中隐含的存在假设变明显;(2)区分开逻辑中的两种情况:一种与存在假设有关的推理,另一种与它无关。

在经典逻辑范围内,由已知事实的集合推出结论,永远不会被进一步推演所否定,即无论增加多少新信息作前提,也不会废除原来的结论。这就是说经典逻辑推理具有单调性。然而于70年代末,里特(R.Reiter)提出缺省(Default)推理系统,于是一系列非单调逻辑出现。

经典逻辑总是从真假角度研究命题间关系。因而只考察陈述句间关系的逻辑,像祈使句、疑问句、感叹句就被排斥在逻辑学直接研究之外。自50年代始,命令句逻辑、疑问句逻辑相继出现。于是,非陈述型的逻辑存在已成事实。

经典逻辑中有这样两条定理:(p∧q)(矛盾律)和p∧pq(司各特律),前者表明:在一个系统内禁不协调的命题作为论题,后者说的是:由矛盾可推出一切命题。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系统是不协调的,那么一切命题都是它的定理。这样的系统是不足道的(trivial)。柯斯塔(M.C.A.da Costa)于1958年构造逻辑系统Cn(1〈n≤ω)。矛盾律和司各特律在该系统中不普遍有效,而其他最重要模式和推理规则得以保留。这就开创了非经典逻辑一个新方向弗协调逻辑。

综上所述非经典逻辑诸分支从不同方面突破经典逻辑某些原则。于是,我们可以以上面六种特征作为划分经典逻辑与非经典逻辑的根据。凡是不具有上述六种性质之一的逻辑系统均属非经典逻辑范畴。

二、非单调性与演绎性

通常这样来刻画演绎:相对于语句集合Γ,对于任一语句S,满足下述条件的其最后语句为S的有穷序列是S由Γ演绎的:序列中每个语句或者是公理,或者是Г的元素,或者根据推理规则由前面的语句获得的。它的一个同义词是导出(derivation)。演绎是相对于系统的概念,说一个公式(或语句)是演绎的只是相对于一不定的公理和推理规则的具体系统而言的。演绎概念是证明概念的概括。一个证明是语句这样的有穷序列:它的每个语句或是公理或是根据推理规则由前面的语句得出的。在序列中最后一个语句是定理。

现在我们考察单调逻辑中演绎情况。令W是一阶逻辑公式的集合,D为缺省推理的可数集,cons(D)为D中缺省的后承的集合。我们来建立公式Φ的缺省证明概念:首先我们必须确定从WUcons(D[,0])。导出Φ这种性质的缺省集合D[,0]。为确保在D[,0]中缺省的适用性,我们须确定缺省集合D[,1],致使能从WUcons(D[,1])中得出在D[,0]中缺省的所有必须的预备条件。我们从这种方式操作直至某一空的D[,K]。这意谓着从W得出在D[,K-1]中的必须的预备条件。然后我们确定一个证明,只是我们不陷入矛盾,即是W必须跟包括在证明中的所有缺省后承的集合相一致。例如,给定缺省理论:

T=({p},{δ[,1]=p:r/r,δ[,2]=r:ps/pS})

({δ[,2]}),{δ[,1]},Φ是S在T中的缺省证明。

形式地说,Φ在正规缺省理论T=(W,D)中的一个缺省证明是满足下述条件的D的子集合的有穷序列(D[,0],D[,1],…D[,K]):

(i)Φ从WUcons(D[,0])得出。

(ii)对于所有i〈K,从Wucona(D[,i+1])得出缺省的所有预备条件。

(iii)D[,K]=Φ。

(iV)WUcons(U[,i]D[,i])是一致的。

由上面可以看出缺省推理中的证明是与通常的演绎证明是不同的,前者比后者要宽广些。

附图

由此可见,缺省逻辑中的推出关系比经典逻辑中的要宽。因而相应扩大了“演绎性”概念的外延。于是可把演绎性分为:强演绎性和弱演绎性。后者是随着作为前提的信息逐步完善,而导出的结论逐步逼近真的结论。

三、逻辑的数学化和部门化。

正如有人所指出的那样,“逻辑学在智力图谱中占有战略地位,它联结着数学、语言学、哲学和计算机科学不同学科。”[2]作为构建各学科系统的元科学手段的逻辑与各门科学联系越来越密切。它在当展中,表现出两个重要特征:数学化和部门化。

逻辑学日益数学化,这表现为:(1)逻辑采取更多的数学方法,因而技术性程度越来越高。一些逻辑问题(如系统特征问题)的解决需要复杂的证明技术和数学技巧。(2)它更侧重于数学形式化的问题。其实数学化的本质是抽象化、理想化和泛化(普遍化)。这对像逻辑这样的形式科学显然是非常重要的,近一个世纪逻辑迅速发展就证明了这一点。逻辑方法论的数学化在本世纪下半叶正在加速。这给予逻辑的一些重要结论以复杂的结构和深入的处理,使逻辑变得更精确更丰富。但是,由于逻辑中数学专门化已定型并且限定了它自己,所以逻辑需向其他领域扩张,拓宽其研究领域就势所必然。

逻辑向其他学科领域的延伸并吸收营养,于是出现了各种部门逻辑,如认知逻辑、道义逻辑、量子逻辑等等。我们把逻辑学这种延伸和部门逻辑出现称做逻辑部门化。

哲学逻辑就是逻辑部门化的产物,它是方面逻辑或部门逻辑。众所周知,经典逻辑演算的理论、方法和运算技术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它适用于一切领域、一切语言所表达的演绎推理形式。所以,它具有普遍性,是一般的逻辑。有人认为一阶演算完全性定理表明“采用现代数学方法和数学语言来刻画的全体‘演绎推理规律’恰好就是人们在思维中所用的演绎推理规律的全体,不多也不少!”[3]。表达一阶逻辑规律的公式是普通有效的,即是这些公式在任何一种解释中都是真的。而哲学逻辑各分支只是研究某一方面或领域的演绎推理规律,表达这些规律的公式只是在一定条件下在某一领域是有效的,即是它们在具有某种条件解释下是真的。例如,模态公式(D)PP,(T) PP,(B) PP,(4) PP,(E) PP,分别在串行的、自反的、对称的、传递的、欧几里得的模型中有效。而动态逻辑的一些规律只适用于像计算程序那样的由一种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状态转换的动态关系。

部门逻辑另一种含义是为某一特定领域提供逻辑工具。例如,当人们找出描述一个微观物理系统在某一时刻的可观察属性的命题的一般形式。对其进行运算时,发现一些经典逻辑规律失效,如分配律对这里定义的合取、析取运算不成立。于是人们构造一种能够描述微观物理世界新的逻辑系统,这就是量子逻辑。

四、哲学逻辑划界问题

哲学逻辑形形并且难于表征。在现代逻辑文献中,“哲学逻辑”是个多义词。它的涵义主要的有三种:它的第一种涵义是指关于现代逻辑中一些重要概念和论题的理论研究。例如,对于名称(词项)、摹状词、量词、模态词、命题、分析性、真理、意义、指涉、命题态度、悖论、存在乃至索引等概念及与它们相关的论题的理论研究以及利用形式逻辑工具处理逻辑和语言的逻辑结构的哲学争论。它的第二种涵义是指非经典逻辑中一个学科群体,它包括模态逻辑、多值逻辑等等众多逻辑分支。它的第三种涵义是兼指上述两种涵义的“哲学逻辑”。

我们认为,第一种涵义上的“哲学逻辑”不是研究推理有效式意义上的逻辑,而是逻辑哲学。我们赞成在第二种涵义上使用“哲学逻辑”一词。于是可以给出下述定义:哲学逻辑是具有哲学旨趣或涉及哲学事业的非经典逻辑,在这里应对“哲学”做广义的理解。哲学逻辑不仅与传统哲学中的概念和论题有直接或间接联系。而且也涉及各门科学中具有方法论性质的问题和其他元科学问题。

在我们看来,“归纳”和“演绎”一样,是传统哲学所关注的重要哲学概念,而且也是现代一些哲学家所争议的问题之一。同时归纳逻辑方法的启发作用在认知过程中不可低估,归纳的一些方法和技术同样是一些学科的元科学因素,是发现真理构建学科系统不可少的。因此,它应属于哲学逻辑。《哲学逻辑杂志》亦把它列入哲学逻辑诸分支之首。

问题在于,归纳推理的复杂性,对它的形式刻画和找出能行程序遇到不易克服的困难,致使其成果与演绎推理所获得成果相比,显得不那么丰硕。然而,由于人工智能等技术上的需要,推动着更多的人研究归纳推理,总会有一天,归纳逻辑也像演绎逻辑那样用形式方法来处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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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历史表明,关于决定论的思想随着人类对于事物变化发展的因果性与规律性的观察在世界上很早就出现了。我国商、周时代的卜卦活动和关于卜卦的学说《易经》中就已经包含了决定论的思想——只当一切事物之生灭是有定数的方才可以通过占卜来预测(当时的哲人把“太极”作为万物的元始与统制);春秋战国时代,“天行有常”或“天有常道”之认识的形成又使决定论思想进一步明确化(这基本上是一种规律决定论)。然而,中国古代的决定论也是不完善的,因为一方面相信有能推算“过去未来”可得知“五百年前五百年后”的通慧大师,但另一方面又认为有“法力无边”的玉皇大帝和如来佛祖,这样的神明是不遵守固定法则的至高无上的自由主宰,世界会随它们的意愿而无规变化。

    西方人的决定论思想也产生得很早,西方哲学史上有西方人决定论思想形成发展的脉络,这也是一个决定论与非决定论反复争论的历史过程。在古希腊时代,首先出现了两种性质不同的决定论:一是赫拉克利特和德谟克利特所代表的自然决定论,他们相信规必然律和因果关系的普遍存在,主张世界“古往、现在与未来的一切都是有定数的”。二是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所代表的观念决定论,他们也相信世界是有秩序的,但说这种秩序是来自“数”或“理念”或神;柏拉图又将这种观念决定论发展为目的论,认为世界万物都是由神的目的所决定的。后来的宗教神学继承了这种决定论,认为一切都是由全知全能的上帝决定的(但对于上帝决定论又分为一次决定论和不断决定论两种理解)。

    亚里士多德以后,西方早期的决定论受到两种思想的动摇。一是斯多葛派的自由意志论(他们在自然观上主张必然性,但在社会伦理领域主张自由意志论),二是伊壁鸠鲁的“原子自动偏斜说”的提出把本质意义的偶然性带入了自然界。从此,自由意志和偶然性就成了反对决定论的两大理由和支持非决定论的两大根据。决定论问题的论战由此而在西方哲学史上拉开了帷幕。再后,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怀疑主义学派反对因果性而宣扬不可知论,摈弃一切确定的论断,成为极端非决定论的早期代表。

    欧洲中世纪是宗教神学的一统天下,上帝决定论统治了这个漫长的黑暗时代,人民大众在严格的宿命论观念中忍受着教会的压迫剥削。

    文艺复兴运动给近代西方带来了思想解放和科学技术发展,上帝决定论也逐渐为新的哲学所抛弃;科学研究对自然规律和因果关系的不断揭示使自然决定论的观念日益增强,产生了许多坚定的自然决定论者,斯宾诺莎、霍尔巴赫和拉普拉斯是其中的三位代表人物,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先后提出了三个自然决定论的典型表述。

    斯宾诺莎是一个坚持从世界本身说明世界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确信因果关系在物质领域和精神领域都是普遍存在的,作为世界本原的“实体”通过普遍存在的因果关系链网必然地决定着自然和社会中的一切事物之运动和发展。他在其名著《伦理学》中写道:“每个个体事物或者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事物,非经另一个有限的,且有一定的存在的原因决定它存在和动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动作,而且这一个原因也非经另一个有限的,且有一定存在的原因决定它存在和动作,便不能存在,也不能有所动作;如此类推,以至无穷。”[1]25-26]同时,“每一个意愿只有为另一个原因所决定,才可以存在,可以动作,而此另一个原因又复为另一个原因所决定,如此类推以至无穷。”[1]29再者,作为世界本原的“实体”虽然不再为他物所决定而是自己决定自己的“第一原因”,但它也没有自由意志而只能依其本性必然地行动,除了产生现已存在的自然状态和秩序之外,不能再产生别的替代样式[1]29-30。这样,斯宾诺莎就把世界描述成了一个因果必然性的决定论系统,这里没有偶然性,没有自由意志,没有超自然的目的论,一切皆由“实体”的本性因果必然地惟一决定了,人应该平静而理智地面对所遇到的一切有幸和不幸,这是自然的法则。

    霍尔巴赫是另一位杰出而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也坚信因果关系普遍而必然地存在于世界的一切事物之中,并以物质的必然因果法则对偶然性观点和自由意志论作了严密而系统的批判,由此而提出了他的决定论:“宇宙本身不过是一条原因和结果的无穷的锁链,这些原因和结果,不断地这一些从那一些中产生出来。只要我们稍加思索,我们就会不得不承认,我们所见的一切都是‘必然的’,或不能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我们所看到的一切东西,以及超乎我们视觉以外的一切东西,都按照一定的法则而活动”[2]51。以至狂风巨浪中的一粒沙、一滴水的运动迹线都是严格地决定了的,在激烈政治动乱中人们的每一言一行也是由因果关系必然地安排了的[2]51-52。总之,一切都在因果必然性的秩序之中,霍尔巴赫的决定论是绝对严格的,不允许有丝毫的偶然性;并认为一个极微小的原因也会决定未来的一个巨大结果[2]52,但世界上决没有找不到原因的东西(如果一时找不到的话也不能承认它没有原因),哪怕混乱的状态其实也是有严格原因的必然现象。

    以上斯宾诺莎和霍尔巴赫的决定论都是以严格必然的因果关系链维系的因果决定论,但这二者也有一个明显的不同:斯宾诺莎的决定论是以“实体”为基点——第一原 因——发出一束无限伸展的“射线式”因果关系链,可称为射线决定论。霍尔巴赫则认为不能存在“第一原因”,主张宇宙因果关系链是无限循环的圆圈——自然事物“是更替地作着原因和结果;它们就是这样地形成一个生与灭、配合与解体的巨大的圆圈,这个圆圈既不能有开端,也没有终结。”[2]33从因果关系的性质上看,霍尔巴赫的圆圈体系更合理些。

    拉普拉斯是一位近代自然科学家,他在普遍成立于宏观世界的经典力学基础上提出了一个科学形式的决定论:“我们应该把宇宙的现在状态看作是它先前状态的结果,随后状态的原因。暂时设想有一位有超人的智力的神灵,它能够知道某一瞬间施加于自然界的所有作用力以及自然界所有组成物各自的位置,它并且能够广泛地分析这些数据,那么它就可以把宇宙中最重的物体和最轻的原子的运动,均纳入同一公式之中。对于它,再也没有什么事情是不确定的,未来和过去一样,均呈现在它的眼前。”[3]36(这个决定论后来密尔在其《逻辑体系》中作了重述)显而易见,拉普拉斯的决定论表述有其鲜明的特点:第一,它不仅是一种存在论的哲学论断,而且是以科学定律的形式试对世界的过去和未来定量计算,原则上要给出一切时刻的精确的宇宙物理图像,因而也是一个认识论意义的且有科学性质的物理决定论。第二,斯宾诺莎和霍尔巴赫的决定论的理论基础或立论根据是定性的因果关系或因果必然性,拉普拉斯的决定论的立论根据则不仅是因果关系,而主要是定量的经典力学规律。因此,拉普拉斯决定论可以称为规律决定论,或因果律决定论(经典力学规律是因果律);相应斯宾诺莎决定论则可称为因果决定论或因果性决定论。由于后来统计规律的产生以及发现经典力学规律对微观领域不适用,故而拉普拉斯的经典力学规律决定论就被贬称为“机械决定论”,在当今成了批判的对象(但由于一切统计规律都不与动力学因果律真正矛盾,故而当今论者的批判意见并不真正有效,拉氏决定论表述的主要缺陷乃在于它没有处理无限问题,参见后面分析)。

    另一方面,近现代西方哲学中也有许多持自由意志论的哲学家,像笛卡尔、莱布尼茨、康德、费希特、黑格尔、詹姆士、柏格森、萨特等人,都是著名的自由意志论者。由于认为自由意志不遵守因果关系和客观规律,那么上述哲学家原则上都是不支持决定论的。笛卡尔主张人是凭自由意志而自由行动的:“我们也当认为自己不止是机器,而还更进一步,因为我们在接受真理时,并非出于必然,而是自由的。”[4]14萨特也认为,自由之为自由,仅仅是由于自由的选择永远是无条件、无根据的,所以,人的选择和行动并不遵循什么规律,而是绝对偶然的[5]24。这样,即便自然事物具有必然性,但由于人的自由行动的干预,世界在总体上就不能是决定论的。因此,詹姆士说:“自由意志的实用主义的意义,就是意味着世界有新事物,在其最深刻的本质方面和表面现象上,人们有权希望将来不会完全一样地重复过去或模仿过去。”[6]62也就是说,自由意志论是希望将来不重复过去,一切是可变的,世间不断出现不能预定的新东西—这就是非决定论的本质意义。此外,罗素主张因果关系的概然性,认为一切规律皆有例外,所以他也不赞成严格的决定论;尚在发展中的西方后现代主义学派向近代传统挑战,他们反对基础论(否定世界有本原)和本质论(否定现象—本质关系),主张非确定性,从而也反对一切决定论。

    但是,也不是一切自由意志论者都主张非决定论。首先,莱布尼茨虽然主张心灵活动不遵循自然规律,但他又认为心灵和物体的运动都是上帝预先安排好的,世界万物都处于一种“前定的和谐”之中,这也是一种决定论的景图,属于上帝决定论。其次,康德的自由意志论主张人的自在本体是自由的,但在现象世界上,人的行动又是可有因果关系的,且符合自然规律。于是,在康德的哲学中,现象世界可以是决定论的。再者,黑格尔主张自由与必然相统一(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那么他的哲学实质上也不真正反对决定论。

    由以上所述,我们已看到,不论在古代还是在近代或近现代,一直都存在着决定论与非决定论两种相反观点的对立,在决定论方面也有理论根据上的差别和分歧。到了现代社会,现代科学的发展在微观领域和复杂系统中又揭示出了许多新的随机事件或不确定性现象,又加剧了人们对决定论问题的争议。这些新的不确定性现象,首先是量子力学理论(波函数)对微观事件(之观测结果)的统计性(几率)描述和关于微观粒子的测不准关系(不能同时准确测定其位置和动量等值)。其次,系统科学的发展也揭示出复杂大系统中具有非线性因果关系、涨落现象、“分叉点”问题和“对初值敏感性”效应等不确定性现象,它们似都不遵循原因与结果的确定对应关系。于是许多论者把这些新的不确定性现象称为“本质上的偶然性”事件,并认为它们已否定了因果确定性、摧毁了严格的决定论。随之,国内外也相应提出了名目繁多的新理论,如西方的“非因果决定论”和“不完全决定论”;国内的“辩证决定论”、“哲学决定论”和“多元决定论”等[7]。这些新理论尽管名称不同,但都是一种兼容了非线性因果关系、各种统计规律和“本质上的偶然性”的新式决定论,在严格的机械决定论和极端的非决定论之间开劈中间道路。它们都建立在一个新的共识之上——即认为现代科学揭示出来的各种新的随机事件与偶然性现象否定了因果律(因果确定性或必然性)的普遍存在。这些论者们步科学新发现而动,并以不同的方式与风格来着手批判或摧毁建立在因果律之上的旧式决定论,在国内外掀起了一股否定严格决定论的浪潮。但由于各种新的随机现象仍然服从统计规律,不是绝无章法的混乱现象,又使这些论者们不得赞同极端的非决定论。因此,建立一种介于严格决定论与极端非决定论之间而又能概括科学新进展的新式决定论就成了自然趋势。至于如何具体建构这种新理论,不同的论者基于各自的立场与学识而各取方案:有人通过修改旧决定论的概念含义而沿用其名称来表述新的决定论;有人维持近代概念的原有含义而修改其名称;还有人则采用部分修改 部分否定的折衷方案。于是就出现了上述内容类同而表述方式和名称各异的各种新式决定论,其实都是某种折衷理论,它们之间的争论实际上主要乃是概念定义方式上的争论。当然,坚持严格决定论和极端非决定论的人现在仍有存在,因为对于现代科学的新发现还是可以有进行多种解释之余地的。

    总之,从古至今,决定论问题经过了人类两三千年的研究和争论,现在仍未真正达成共识,在概念与实质两方面还需继续研究。

    二、“本质上的偶然性”之实质分析

    现代科学揭示出的上述“本质上的偶然性”现象或随机事件已被广泛谈论,并已成为许多论者否定因果确定性和严格决定论的基本根据。但这也不是一致公认的结论,已有一些深入一步的研究分析表明,它们仍只是一些现象问题,是对科学实验结果的表观理解,而缺乏实质性分析。下面我们试作一些实质分析(我们已经在《因果关系研究》一书中对于各种不确定性现象的实质意义作了系统的研究分析,这里将其要点简述如下)。

    1.量子力学中的不确定性现象之实质分析

    

    即量子力学波函数对微观物质的原本运动状态的描述是有因果确定性的。量子力学的不确定性只发生在上述第二个环节中,这个环节属于测量环节。因为微观物质(或粒子)的原本状态是不可见的隐态存在,从单个量子(微观粒子)到其在宏观仪器上的表现,是一个微观客体与宏观仪器组成的整体现象,人们看见一观测到的“微观粒子”实际乃是微观粒子本身与测量设备—显示介质(乳胶、云室、屏幕、照相板等)以及各种背景和操作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这是一个“波包缩编”过程,一个从微观隐态到宏观可见态的层次过渡。但由于现有的量子力学理论不是关于测量的理论,量子力学波函数并不描述微观测量过程之波包缩编的物理机制,即它未能完备描述测量过程对微观物质运动状态的各种影响作用,因而它就不能对微观粒子的可见态给出精确的描述,只能给出一个发现的几率。

    由上分析明示,量子力学不是测量理论,量子力学的波动方程和波函数乃是描述微观物质原本状态(隐态)的数学模式,此描述是有因果确定性的。量子力学的统计性(几率)描述乃是发生在以波函数之模平方预言微观过程之观测结果P的测量环节上。波函数对这个环节的原因描述是不完备的,正如玻姆所言:“它依靠的是对人们尚不知道的过程的一种平均作用”[9]。海森伯也认为,量子力学的几率描述代表着进行测量时的实验状况,这里的统计性描述的出现是与知识不完备有关的,对一个系统的不完备的认识一定是量子论的每一个表述的本质部分。因而,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物理学家认为,~P关系乃是一种并不必然违反个体因果律的系统的统计分布。这也就是说,微观过程本身原是具有因果确定性的,这里的“不确定性”乃发生于不适合量子力学波函数描述的测量环节上,它是由未计量因素的未知作用所造成,属于原因作用的未确定而非因果对应的不确定。所以,量子力学的统计性描述并不真的否定微观过程具有因果确定性,它也不是真正的“本质上的偶然性”。

    其次,量子力学还有一个著名的“测不准关系”,这是海森伯公式X·P≥h/4π的物理意义:在一次测量中,不可能同时准确地测定微观粒子的位置与动量。其他诸如时间与能量或频率之间也有这种测不准关系。这就意味着人们永远无法准确地测定微观粒子的存在状态,它们将常在不确定之中。但进一步的分析表明,测不准关系乃是人们采用经典力学描述宏观物体的概念和术语(如粒子、位置、动量、时间、频率等)去描述微观物质状态所导致的问题,它只表明,对于微观对象用经典力学物理量来测量—描述时,将不能同时得到精确的全部数据。但这并不意味着微观物质没有自己的确定状态(上面已述,波函数对于微观物质不可见的原本状态的描述是有因果确定性的)。量子物理学家玻姆已经指出,微观过程是“一种真实的、具体的和确定性的物理过程——即一种能够以精确数学细节加以描述的过程——而测量行为则不可避免地阻碍了正在加以测量的东西。”[9]因此,量子力学的测不准关系,只是表明人们难以准确地测定微观粒子的一些物理量,而不是说它们本身也不能确定地存在,即只是“测不准”而已。当人们不对这些粒子进行观测时,它们原是带着各种确定的物理量而存在和运动的(对微观过程进行“回溯性测量”可以证明这一点,海森伯也这样认为的[10])。

    鉴于上述两方面的实质性分析,我们已看到,量子力学并未真正发现微观领域存在“本质上的偶然性”,人们谈论中的微观过程的不确定性,实乃是由于量子力学涉及测量问题和相应的不完备描述所导致的未知原因作用引起的;关于原子核衰变事件的随机性实际也是由于量子力学对其衰变过程的非机制性统计描述所造成[11]。量子理论并没有清晰明确地给出关于微观过程的实在图像,它们至今仍是不确知的暗箱事件,故“知识不完备”问题定然难免,这正是其不确定性现象的基本原因。

    2.系统科学中的不确定性现象之实质分析

    与量子力学互应,现代系统科学也在复杂大系统中揭示出了许多新的不确定性现象,主要有非线性因果关系问题、涨落现象、“分叉点”问题和“对初值敏感性”效应等几种,它们也被一些人视为是“本质上的偶然性”现象。下面我们也对其实质意义进行简要分析。

    (1)非线性因果关系分析。复杂大系统中的因果关系也相应复杂化了,出现了一些“非线性”特征,表现为:系统中各种不同原因的作用不能简单地相加,总体运动状态不能简单地还原为各局部运动状态的加和;一个原因可能引出多种结果,一个结果也可能有多种原因;结果有时会反作用于原因。这看似破坏了因果之间的单向对应关系,否定了因果确定性。但我们的研究表明,“非线性因果关系”仍是一种严格的因果关系,这里的原因仍然有其确定的结果。

    一方面,复杂系统中各种不同原因的作用不能简单相加的问题,这表明系统中的相互作用复杂化和层次化了。正如数学上的非线性关系是由于变量之间存在着相乘作用引起的一样,系统中的非线性因果关系也是由于其内各种因素或局部运动之间存在着横向的交互 联系和相互作用。正是这种横向的交互关系的存在,而使得系统的总体状态不能是其各元素各部分的原因作用之简单相加的结果,它也不能够简单地还原为各元素各部分的存在和运动,也即线性关系失效了。然而,系统内部的交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存在也只是把系统结合成为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使人们难以在其中分离出独立的二体因果链,但此系统的前一总体状态仍然对其后一总体状态有着严格的因果规定性。由于因果确定性(原因对结果的严格规定性)本来也只是对完全原因或封闭系统之总体状态而言的,故这种非线性关系就并不破坏严格意义的因果确定性了,它也不是一种“本质上的偶然性”。

    另一方面,关于“一因多果、多因一果”之说,实乃一种不严格的表述。研究表明,关于“一个原因可能引出多种结果”的现象,实际乃是由于把一种变化根据当作原因而让它在不同的条件下产生了不同的结果(例如说一个火种放在油中能燃烧而放入水中则生烟),或是让同样的原因在不同的条件下产生出不同的结果,或是将一个结果的不同部分当做了不同的结果。这里的问题乃在于没有从完全原因和完全结果上讲关系,其所言的“原因”实乃部分原因,因为“不同的条件”也是原因成分(为外因,上例中,火种与油的相互作用是一种原因,火种与水的相互作用则是另一种原因);或其结果只是部分结果。再说,宏观随机事件,由于其中存在着试验操作因素的未知作用,故它们不是真正的“一因多果”事件;微观随机事件中也存在着测量条件的多种未知作用,故两个看来同样的微观实验之不同的观测结果,也不是真正的“同因异果”。因果确定性本来只是对完全的原因和结果而言的,部分原因与部分结果之间的不确定关系并不破坏因果确定性的本义。同样,关于“多因一果”现象,也是由于把表面类同的不同东西当成了“相同结果”所致的近似判断,这种“相同结果”之间其实存在着许多的内部差异,从而对应着不同的原因。例如,手摇打字机和电脑所打印出的“相同文件”,二者在打印时间与字迹形色细节上仍是存在差异的不同结果;木棒和铁棒所敲响的锣声(之音色)也不一样;不同初始条件所致的“热平衡状态”其内部分子的运动迹线也是不完全相同的。故这也不破坏严格的因果对应性。

    总的说,世界上或系统中的事物是普遍地互相联系的,任何一个因素作用都会引发一连串相关结果,一个结果也必定由多种因素综合导致,确定对应的严格因果关系只对孤立或封闭系统的前后总体状态而有效。其他各种“二体”因果关系(包括上述的“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关系)皆是忽略了大量次要因素的近似因果关系,才引出了一些因果不确定对应的假象,曲解了因果关系的本来意义。再则,自控系统中的反馈作用问题,也并不是“结果对原因的反作用”,而实际是多个因果过程的接续:前一原因引起一个结果,这个结果状态转而又作为一个新的原因再作用于原来曾是原因的东西而使之成为一个新的结果(构成一个转圈式因果链),如此多次循环构成一个自动控制过程。这里我们不应把时间上多个不同的因果过程混淆成为一个因果过程。三体问题和多体问题也都应从系统角度来看待,因果关系才能理顺。总之,所谓“非线性因果关系”的各种现象,实际都不构成因果确定对应关系的反例,它们也不是“本质上的偶然性”。

    (2)涨落现象分析。“涨落”也称“起伏”,指热力学系统中表征系统之某种性质的物理量(密度、压强等)在统计平均值附近不断地作无规则的微小变化。它是由系统中大量物质微粒的热运动造成的。由于涨落现象大量存在而又难以预计和控制,故而也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偶然性现象。深入一步的分析表明,由于涨落现象是系统内部微粒的热运动所造成,对于气体和液体系统来说,其涨落现象的原因则是大量内部分子的热运动。物理学已知,分子的运动是遵循动力学规律的,具有因果确定性;那么大量分子热运动的集合体(系统)也就是一个严格意义的因果关系网,而由它们表现出来的涨落现象也就存在于严格的因果关系中,并且原则上是可以通过对每个分子运动迹线的计算来预计它的,只是由于这种计算极其复杂而人力难以进行而已。照此道理,由分子以上的物质微粒构成的系统的涨落现象,都应是因果关系网中的确定性事件,而非“本质上的偶然性”。关于微观领域的“量子涨落”问题,也即微观粒子的“波动性”,在上面我们已经论证微观粒子的波动过程(不可见的原本运动状态)是有因果确定性的,因而,量子涨落现象也不会违反因果确定性。总之,涨落现象只是一种人力难以掌控的复杂事件,是一种可作因果解释的偶然现象。

    (3)“分叉点”问题分析。“分叉点”是耗散结构理论中的一个著名问题,其内容是说,当一个系统向远离平衡态演化时,会出现一种通向不同状态的“分叉点”,一个无限小的扰动就可以促成一个特定的演化方向。鉴于“一个无限小的扰动”是一难以捉摸的偶然现象,故而有人认为系统在“分叉点”处就失去了因果确定性。那么应该如何看待此问题呢?通过对一些相关事例的具体考查而看到:某些系统产生“分又点”时,就是进入了一个即将发生变化的“临界状态”,一个微小的扰动就会导致一个变化迅速发生,就像一丝小风就会使一个立椎倒向一方一样。这实是一个小原因引发一个大结果的事件。然而,尽管这个“微小扰动”不易掌控和计量,但毕竟还是一个实在的原因作用,它引起的特定变化也是一个合规律而发生的因果事件,这里并没有因果确定性的真正破坏。分叉理论的提出者普里戈金也认为:“小的原因可能产生大的效果,但这个世界并非是任意而为的。……涨落逃脱控制这样的事实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找出涨落放大所引起的不稳定性的原因来。”[12]“分叉点”处的相变事件是有其确定原因的,不是神秘莫测之事。

    (4)“对初值敏感性”效应分析。“对初值敏感性”乃是混沌系统之随机现象的特征效应,系统初始条件的 微小差别将会导致后续状态的巨大变化,并且这种“微小差别”是生自系统内部的,故此效应又称为“内在随机性”。这里以“奇异吸引子”现象为例来作考查:吸引子是漩涡中心一类东西,混沌系统的“奇异吸引子”的特征在于,它在整体上是一种稳定的无穷层次自相似套嵌结构,但从局部看,它又是不稳定的,其内部套嵌的小吸引子之间互相竞争着,相邻的运动轨线互相排斥而迅速分离。研究表明,奇异吸引子乃是分形几何中的一种分形结构,相邻内部小吸引子之间的边界也是无穷细节的分形——存在着许多微小的差别;正是这些微小的差别致使边界上的质点归属不同的吸引子。这也就是说,两个竞争的吸引子之间的质点终究归属哪一个吸引子,是由边界上的微小差别决定的;这种微小的差别(作为原因)将使这些质点以后的去向巨大不同(相邻轨线按指数分离)。这是一种典型的“对初值敏感性”效应。其他还有“倍周期分岔现象”和“蝴蝶效应”等,也皆是因微小的初始差别或变化导致后续的巨大变化的事例。

    上述事例以其微小难辨的差别促成巨大变化的奇特现象使人难以捉摸和不可思议,确实是一种无从把握的随机事件,人力不可能对它们进行准确计量和预控。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对初值敏感性”效应也不是绝无原因的乱象,它们每一巨大的变化皆由一种“微小的差别”所引起,这是一种难以把握但又是真实确定的“原因”;加之混沌系统乃是“确定性系统”,故而又保证了此“小原因”对大结果的规定是有确定性的。所以有些科学家称此为“混沌决定系统的伪随机性”[13]。这样一来,“对初值敏感性”效应也应归属于认识上的不确定性现象,它们的出现虽不是源于人的无知,但却是由于人的能力有限所然,也不能算是“本质上的偶然性”;就像人们虽然写不出圆周率π的确切数值(而无法精确计算圆的周长),但每个圆皆有其确定的周长一样。

    3.事理分析

    以上我们对于量子力学和系统科学揭示出来的微观过程与复杂系统中的一些不确定性现象之实质意义作了简要分析,已经看到它们都不真是破坏因果确定对应性的“本质上的偶然性”现象。其不确定性皆由于原因的不能确定计量所引起,而非因果对应性的否定。再从事理上分析,当今谈论的“本质上的偶然性”现象,乃是原因对结果的不完全规定的事件(而非完全无规的乱象);但这“不完全规定”之性征,是介于“完全规定性”与“完全无规性”之间的,应是两种对立作用的中和效应——具体应是遵因果性与反因果性两种对立性质一同作用所造成。于是这就意味着相关原因事物同时具有着遵循因果关系和违反因果关系两种性质。然而,要让一事物既遵循因果关系而同时又不遵循因果关系,或让一性质对一物态既规定而又不规定,乃是明显违反逻辑的矛盾之事,定然不能真实存在。那么是否可以设想原因中一些因素遵因果性而另一些因素反因果性呢?若是如此,世界上就得存在一类遵因果性的东西和一类反因果性的东西;而人类科学实际上只是发现有前者,而从未发现有完全反因果性的东西(无因之果或无果之因)存在;故此设想也不能成立。一物要么严格遵循因果关系,要么完全不遵循因果关系,“半遵半不遵”乃是悖理之言,而全无因果性之物又不见存在。所以,那种“不完全规定”的“本质上的偶然性”从事理逻辑上也是不能存在的。另外,伊壁鸠鲁关于原子能作直线和斜线两种运动之学说,乃是未经证实的思辨猜想,也不能支持有“本质上的偶然性”存在。数千年的人类实践知识已确认了“自然齐一性”原理,现代科学也证实了“基本粒子全同性”规律,那么当科学已表明因果关系大量存在而一些疑难的不确定性随机现象也都能作出合理的因果解释的情况下(即并未发现有因果关系真正失效的地方),我们就能够得出:“相同的物质具有相同的属性,相同的原因皆有相同的结果”的结论,因果关系对于一切事物都严格成立,“本质上的偶然性”当不存在。之所以有许多的人都倾向于认可微观过程和复杂系统的随机事件对于因果确定性的挑战,本是出于对科学的诚信与尊重,但他们在尊重科学新发现的同时,只是直接援引科学新事实来作出理论判断,缺乏对它们的实质意义进行深入分析,流于事情的表观理解之中,故其判断难免偏颇或失当。我们上面通过对于这些不确定性随机现象的实质分析已经表明,这些不确定性现象实是原因不详之事,而非真的违反了因果确定性。争论还会继续,关键在于对科学的理解。科学的结论有其成立的严格条件,不可随意扩大其有效范围。

    三、决定论的含义与真假问题

    上面第一节中我们已简述了古今人们对于决定论问题的不同观点,由之看到了“决定论”的概念一直处在变化发展之中,其确切含义至今尚未统一界定;它的真假问题——究竟存在还是不存在——更是人们长期争论的话题,至今也尚无定论。下面我们根据有关研究来对这两个问题试作分析,希能有助于它们获得解决。

    1.决定论的含义分析

    在至今以来关于“决定论”的众多定义中,有许多是把它述为一种关于世界上因果关系和客观规律普遍存在的学说或理论。但有进一步的研究则表明,这类定义并不确切:因为因果关系和客观规律的普遍存在只是意味着变化发展有客观必然性,但对于一个开放系统而言,这并不能导致根据初始条件对其未来发展状况有决定性和预言性(因为时刻有外部干扰作用进来破坏其决定性)从概念逻辑上讲,所谓“决定论”,其本义在于“决定”二字,在于对未来的已经“决定”了,而不仅只是说未来的发展有不随意志转移的客观必然性。若一个世界或系统之未来发展不能决定或预言,它就不能是“决定论”的。通过领会古今各种决定论的意旨,我们能够从中发现一种基本思想,构成一切决定论的本质意义,它就是:“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事物之存在与变化皆在定数之中”(“定数”即已安排好了之义),简言之,“一 切皆有定数”。若偏离或舍弃了这个基本思想,它就不能成为一种决定论,至少已不是严格意义的决定论了。但是,这一基本思想只是指示“有定数”,而并未指示这种定数是由何而来或谁给出的;后者乃是各种决定论所要具体论究的重要问题,并明确体现在它的决定论定义之中。

    由第一节所述已知道,古代的决定论有三种,一是因果决定论,以因果关系普遍而必然地存在为根据,由它决定世界的古往今来之定数;另一种是神灵决定论,它的定数由上帝、真主或佛祖的法力来安排;再一种是目的论,它由某种超自然的目的性规定了古往今来的一切定数。实际上,目的论也可以归入神灵决定论。

    由于神灵决定论和目的论随着科学文化的发展而逐渐为历史所抛弃,只有因果决定论长期流传下来,并且在内容上不断充实,成为了近代决定论的主流。又则,近代社会、特别是西方近代社会,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揭示出了许多自然规律,这些规律以数学形式表述,具有精确定量的特点,能够把事物存在与变化的各种定数具体地计算出来,比定性的因果推理关系大大前进了一步。于是,规律又进入了决定论的定义和根据之中,补充和发展着因果决定论,并有取而代之的趋势。例如,拉普拉斯决定论就是在因果决定论的基础上补充了力学规律的内容,使它成为了一种有操作意义的规律决定论。进而,如今还有一些论者已完全用规律来定义决定论,或只承认规律决定性。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来界定决定论的确切含义呢?或者说,决定论与因果性、规律性以及必然性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三者中何者才是决定论的真正基础与根据呢?显然,要判定这些问题,只能以决定论的基本思想——一切皆有定数——为准则。由这一准则来审视,可认为决定论与规律的关系最直接。因为决定论的“定数”是指一切事物的存在与变化而言的,它既指一切因果性变化过程有定数,也指一切非因果性变化过程有定数,还指事物的空间结构与分布状态有定数。但是,因果关系只是使因果性过程有定数,必然性也只是使一切变化过程有定数,这二者都不直接规定事物之空间结构与分布上的定数,而空间定数也是决定论的基本内容,这一内容又只能由结构规律来规定。因此,只有普遍的规律性才完全符合决定论的要求,它可以构成决定论的直接基础。若是把因果关系或必然性作为决定论的基础的话,则总有一些定数难以直接说明。例如,因果关系的普遍存在只意味着现在的空间状态是由过去的空间状态规定的,但初始状态的空间结构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因果关系本身不能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必然性同样也不能回答它,只能求助于事物的结构规律。不过,对于一个已经存在的世界或系统而言,它的初始条件已经确定了,这时只要因果关系普遍而严格地存在,此世界或系统(封闭系统)就是决定论的了;即在这种情况下,普遍而严格的因果关系可以成为决定论的基础或根据。

    然而,用规律性作为决定论的基础或根据也有其特定的问题,这就是统计规律问题。我们知道,动力学规律能给出对象的确定数据,它直接体现着决定论的意义;但统计规律只有系集的大数确定性,对于个别事件,它只能给出一个几率描述,规定一个大致的答案范围,而并无确切的定数。那么,只有统计规律性的事物还属于决定论的范畴吗?这乃是当今论者正在争论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出现导致了决定论意义的变化,有些论者提出严格决定论与趋势决定论之分,后者又被赋予哲学决定论、辩证决定论和统计决定论等新名称。但实际上,趋势决定论乃是在严格决定论与极端非决定论之间的折衷方案,是既要屈从科学新发现而又欲坚持决定论原则的不得已之为;若敢于放弃决定论原则的话,统计规律也可以划归非决定论范畴。不过,我们已在上一节中较系统地论证了统计规律并不与因果确定性真正对立,它的不确定性乃是由于相关科学的局限性和人的能力限度等原因造成的,故而统计规律并未真正否定严格的决定论,它也不能成为另一种非严格决定论的存在根据。因此,统计规律的存在不会破坏以普遍的规律性作为决定论之基础的结论。

    由以上分析我们已看到,“决定论”概念的含义应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本义,即认为世界上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事物之存在与变化皆在定数之中,绝无例外;二是基础或根据,世界之所以一切皆有定数,是因为世界有因果性与规律性,普遍而严格存在的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已把世界古往今来的一切皆安排成严格的秩序,规为定数。由是,“决定论”概念的确切含义已经清楚,我们现在可以给出它的定义:

    “决定论”宣示:世界上普遍而严格的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使得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事物均在确定的秩序之中,导致宇宙万象的存在与变化皆有定数。

    上面的表述是决定论的完整定义。至于其“定数”是否可以计算的问题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因为世界之巨大与复杂已限制了人力计算天地人生等大值定数的可能,但人们可以按照科学定律推算各种具体事物的存在状态和变化结果之(一定精度的)数值。同时,决定论的存在也为宇宙的全息结构及其相关的各种预兆提供了可能或依据,反之,一些预兆或预言的实现也可引为对于决定论的支持,非决定论的世界是没有预言性的。

    上述定义也表明,决定论作为一大哲学原理,也是一种存在论意义的宇宙观,它宣示了世界之存在与演化的必然性;同时也指示了事物之变化发展的可预计性,又具有认识论意义。换个角度看,决定论既是关于世界总体发展的必然性原理,也是关于具体事物存在与变化的确定性法则,它兼有世界决定论和事物决定论二义。再从决定论拒斥自由意志论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关于人类活动的物质决定论;鉴于决定论否定“本质上的偶然性”,它又是一种关于事物演化的时空决定论。

    2.决定论的真假分析

    上面我们已界定了决定论的概念含义,它是一种关于由普遍的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导致严格的世界秩序的哲学原理或宇宙观。当然,这只是从概念逻辑上界定了它的内涵,至于它是否具有相应的外延,即是否真正存在的问题,则还需另行研究分析而定,因为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着各种反对决定论的观点。我们先来分析这些反对观点的理由。

    回顾古今各种非决定论,其反对决定论的基本理由或根据,在古代主要有两种:一是主张人有自由 意志,二是认为物质运动有偶然性(如伊壁鸠鲁的原子自动偏斜说)。在近代和当今,自由意志论依然相当广泛地存在,但微观过程和复杂系统中的随机事件或不确定性现象已成为反对(严格)决定论的主要根据。由于随机事件也属于偶然性范畴,所以,总计古今反对决定论的基本理由或根据,也就只有两种:即认为世界上存在自由意志和偶然性。关于偶然性,我们已在上面第二节中,对于微观过程和复杂系统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偶然现象作了专题分析批判,论证了它们都不是真正违反严格的因果性与规律性的“本质上的偶然性”。至于各种经典统计学中的相对偶然性事件,则更是些可作因果解释的复杂现象,它们不会破坏决定论的存在。再关于自由意志问题,经过近百年来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们坚持不懈的努力,现代心脑科学已经无可辩驳地证明了各种心理意志过程都具有相应的神经生理机制,是大脑神经活动(以及有关的身体结构)引起和支持着一切心理意志活动的进行;而大脑神经(和身体组织)的活动乃是物质性生理活动,它们只能遵照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来进行。因此,一切超越神经生理活动而违反客观因果规律的自由意志是不能存在的,人类科学也否定了有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但由于人们在生活中学习了许多知识与技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组织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去实现自己的意愿和目的,这也可以视为是一种“自己决定自己”的自由意志活动。但这种意义的“自由意志”活动是基于神经生理活动且符合因果规律而进行的(因为知识与技能是依规律而习得和起作用的),属于与必然相统一的自由行为,它们并不破坏世界的因果关系链[14]。总之,自由意志问题也不能构成对于因果性、规律性和决定论的反例。这样,上述两种对于决定论的反对理由就都已化解否弃了。那么,决定论就真的存在无疑了吗?待我们进一步分析之。

    我们认为,除了自由意志和偶然性之外,还有一个干扰决定论严格存在的自然因素,这就是世界的无限性。因为决定论的基本含义乃是普遍的因果规律使得世界的一切皆有定数,这意味着可以依照因果规律由世界的先前状态规定其后续状态,有一种因果确定对应关系。然而,世界或宇宙的无限性会破坏因果之间的长程对应性,从而也破坏了决定论的严格存在。道理如下:

    第一,因果确定性或严格因果关系的普遍存在只能在一个孤立或封闭系统中才导致严格的决定论,对于一个开放系统则不然。因为一个开放系统会不断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以它的初始条件或先前状态为原因依照因果规律决定不了它的后续发展过程、虽然外来因素也是依照因果规律确定地起作用的。由此,我们看到了决定论与因果关系和规律性的区别:决定论是指世界或系统的初始状态对其以后全部演化过程的规定性,为一种长时程的预言法则;因果规律严格说只有瞬时的规定性——由前一状态严格规定后一瞬间的存在状态而不能保证对再后的状态有严格的规定(外来因素会干扰其原先的作用效果),它们只是一种关于事物变化机制的法则。

    第二,如果世界是有限宇宙的话,它就可以作为一个孤立或封闭系统来看待,普遍的因果性和规律性将导致它的决定论;但如果世界是无限大的话,它就不再是一个系统了,因为“无限大”没有止境,是不可想象、不可描述、不可总括的,故而不能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了,而系统则是一个可以总括的整体。从而,无限大的世界也就没有了一个可描述的总体“初始状态”来作为因果关系和规律的推演起点,决定论因而也无从安立。另一方面,当世界是无限大的时,那么其中的任何一个有限系统—不论如何巨大—其外都将存在着一个无限大的环境,从而将避免不了来自无限环境的外部影响因素,且时间越长,影响因素也越多。再则,无限世界的每一事物也将受到来自无限过去之无限远处的无限因素的无限影响,这种无限影响也是无从计量的。同时,不论未来科学如何发达,人力所及的范围总是有限的;尽管数学上有表示量无限的极限方法,但可以断言,科学绝不可能发展出描述无限物质世界和总括无限环境影响的实用方法来,“无限远处”永远是未知之谜。因此,无限世界中的任何一个有限系统和事物都将无法确定它所遇到的全部影响因素,从而也就无法确定它们的未来状态,故其决定论也无从形成。即从全体和部分两方面分析,无限世界都不能是决定论的。

    第三,或许有人会说,上述道理只是一种认识论的非决定论,而不是实在意义的非决定论,普遍而严格的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必然会使无限世界的现在状态决定它的未来状态。其实,这种辩解并不成理,关键仍在于“无限世界”不能作为一个整体、一个系统来看待,这并不仅是因为人的能力有限造成的,而是本来就不可能有“无限大的整体”或“无限大的系统”这种违反逻辑的东西存在(因为“无限大”是永远不能完成其综合的,故不能当作一种已完成的东西来看待)。再说,各种客观规律和因果关系也只能成立于已综合的事物之中,而无从以“不能综合的无限状态”为初始条件(未完成综合者不能起确定的原因作用,故因果关系和规律皆无从生效);即不能将因果规律用于无限情形。所以,决定论对于无限世界及其一切部分和事物皆不成立的结论,不仅是认识论的,也是存在论的。

    综上所述,虽然自由意志和偶然性问题不足以否定决定论的严格存在,但世界的无限性问题则可以左右它的真假:如果世界是有限宇宙,则决定论为真;若世界是无限大的,则决定论对于世界及其一切有限部分(系统和事物)都不能成立。但是,在近似意义上,无限宇宙中的某些近似孤立的系统在有限时段内还是可以存在一定精度的决定论的(罗素的“因果线”就属于这种情形),因果规律可以在这些系统中作一定精度的运用。具体对于我们的地球世界而言,如果宇宙是有限的,则地球世界是决定论的;如果宇宙无限大,地球世界原则上应是非决定论的,但在一定期限内它也可以有近似意义的决定论。

    另一方面,上述分析结论还使我们看到了拉普拉斯决定论表述的缺陷所在。实际上,拉氏决定论表述的主要缺陷并不在于它的严格因果性和力学规律性(因为它并不排斥纳入其他规律共同起作用),而在于它尚未确知世界是有限还是无限的情况下就把宇宙作为一个可 总括的整体来描述了,并认为这个“整体”的力学数据可以(通过神灵)计算出来。然而,如上所述,如果世界是无限大的话,这个“整体”就并不存在、更不可能计算了。当然,如果世界是有限宇宙的话。则拉氏决定论的表述原则上是正确的;其缺陷乃在于并未确定世界是有限还是无限的情况下就按有限宇宙来表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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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识记轻理解。每一项道德内容都产生于人与其生活世界的特定的交往关系中,我们把这种关系称之为“背景”。在现实德育中,这个“背景”常常被忽视,相反浮在表面的道德知识、行为表现却受到过多的重视。传统的德育让学生知道了道德是什么,却又不知道为什么是这样,这是因为学生仅仅反映了道德,而没有理解道德。理解不是对老师所讲授的道德知识的识记,而是教师、学生和德育文本的视域融合。虽然各自的视域不同,但视域决不是封闭的。理解一开始,理解者的视域就进入它要理解的那个视域,随着理解的进展而不断扩大、拓宽和丰富。二、未充分正视学生的前见。这里强调的前见主要是指学生在理解之前已经具有的认知结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等。受强制性灌输习惯的影响,现行的德育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统一性和同一性的特点。道德不是一成不变的知识,它本身是具有理解性的,不同的学生对道德会产生不同的理解。理解本身具有历史性意味着两层意义:第一,理解是对历史的理解,没有历史,理解便不可能,因为人是生活在历史中的。第二,正因为理解是在历史中展开的,因而也就具有历史性。由于前见的存在,也由于每个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思维能力的不同,使得不同的学生在同一德育过程中产生不同的思想觉悟。所以德育不能完全注重同一性,要因材施教。

传统解释学关注理解方法的寻找而忽视了对理解条件的思考。哲学解释学的一个重要进步就是注重理解条件的探讨:一、善待前见。伽达默尔把前见区分为两类。一类是“合法的前见”,即历史赋予的,对理解有正价值的、人永远无法摆脱的前见。它来自人对历史文化的继承。另一类是“盲目的前见”,指个人在现实生活中不断接触吸收的、可以消除的见解和观念等,它们主要来自于人们对各种各样权威的盲目顺从。这种前见往往会妨碍学生正确理解的实现,使理解走向单一和死板。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应在克服之列。二、把握时间间距。近代方法论解释学把间距视为理解的障碍,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则强调我们与历史之间存在的时间间距不仅不是理解的障碍,反而是我们不断产生新理解和新真理的意义源泉。间距是客观存在的,从根本上说是不可克服的。在德育过程中,教师理解学生需要时间,对学生的了解过程和对各种事件的分析处理过程就是时间间距发挥作用的过程。学生理解教师同样也需要时间,这个过程可能比教师理解学生的过程更漫长。三、积极融合视界。所谓视界融合不是简单地服从或重叠,而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商谈达成的关于特定话题的共识。教育者向受教育者敞开自己的视界,受教育者做出应答。在这种相互作用下,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尽可能地从积极方面理解对方视界中的特殊性,同时尽可能地反思自己视界中的不合理成分,并通过清除这些不合理成分为接纳对方的合理差异腾出空间,就是视界的共同区间即实现视界融合。四、驾驭理解循环。在伽达默尔看来理解循环也是解释循环。强调德育文本自身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就是强调德育文本有独立于环境的永恒不变的原意即文本的客观性。强调历史、社会等与德育文本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就是强调文本没有原意或者原意是由读者赋予的即文本的主观性。哲学解释学认为理解永远是相对的,循环永远不会消失,理解就是一个意义预期、筹划与具体的理解相互循环的进程,这说明理解是发展的、前进的,也表明理解是开放的、无限的。受教育者与德育文本的视野融合并不是在一次融合中终结,而是不断的融合,从而不断生成个体价值与意义。

参考文献:

[1] 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m].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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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哲学是一门以哲学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主要任务在于通过语言分析,澄清语词和语句的意义,使我们能够以适当的、准确的方式使用哲学语言,从而有效地表达我们的哲学思想。语言哲学的研究既要从哲学的角度分析语言问题(研究哲学语言学),又要能够从语言或语言学的角度探讨哲学问题(研究语言学哲学),并从中寻找出共同问题。

一、植根于日常语言哲学中的语用学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研究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哲学家们认识到不论研究存在还是研究认识,都必须首先弄清语言的意义。他们把哲学问题归结为语言问题,把语言看作是哲学的首要研究对象,语言问变成哲学研究的中心和出发点。尤其是从理想语言回归于自然语言的转向致使日常语言哲学产生。以维特根斯坦、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着眼于对日常语言一自然语言的分析,这一分析遵循一个从日常语言范畴分析一日常语言用法(使用规则)分析一言语行为分析的过程,这个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从批判的、治疗的语言分析向建设性的言语行为分析发展的过程,其中维特根斯坦后期的语用分析是一个转折点。日常语言哲学的发展对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一定程度上讲,当代语用学正是在日常语言哲学研究中孕育发展起来的。

(一)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思想

后期维特根斯坦放弃“语言是世界的逻辑图像”这一基本观点,提出他的“语言游戏说”。语言游戏说是贯穿于《哲学研究》的中心学说。他认为语言是一种现实活动、一种游戏,并力图通过观察语言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使用来探究语言的意义问题。语言的意义由语言的具体使用来规定。使用语言必须遵守语言规则。不同的语言规则产生不同的语言游戏。各种言语游戏就像家族相似的不同成员,不存在一般或概括的可能性。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各种语言游戏通过约定形成我们的生活方式,构成整个人类生活的一部分,有什么样的生活形式就会有与之对应的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植根于生活形式中。“想象一种语言就意味着想象一种生活方式。”语言游戏说从根本上排除从语言与实在的对应中寻求意义的观念,使对语言的分析从语形和语义的层面转向语用层面。

(二)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

言语行为理论是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最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之一,是哲学家们研究的最有声有色的一个课题。该理论的发起人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Austin(奥斯汀)。奥斯汀早期区分了叙事句和施为句。前者陈述事实,有真有假;后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完成某种行为,并不描述世界,没有真假,但有适当和不适当之分。后来奥斯汀进一步提出了言语行为三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使该理论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他把言语行为区分为三类:(1)叙事行为或言内行为(1ocutionaryact),即“说某事的行为”,主要是陈述一个事实;(2)施事行为或言外行为(illocutionaryact),即“在说中实施的行为”,如:警告等,它们普遍具有语力(illocutionaryforce),传达言者的用意和意图;(3)成事行为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act),即通过说出一个句子有意无意地对自己或别人产生某种效果。在这三层意义中,施事行为是他的意义理论的核心。同时,他还强凋意义对于现实语境的依赖,离开具体语境,单纯的意图、意向不可能构成言语行为。“我们必须注意现实语境的情况,注意我们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以及究竟为什么。”

奥斯汀的哲学研究新方法不仅为哲学研究注入了活力而且启发了语言学家,这使奥斯汀成为当之无愧的现代语用学之父。他的言语行为理论成为现代语用学理论的基石,随着这种看待语言和世界的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语用学逐渐在20世纪70年展成为一门显学,借助语言哲学家对哲学的洞察解决语言问题,成为一种风尚,导致了对行为中的言语和语言中行为的交流和社会研究的语用学转向。

(三)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由于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很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作为奥斯汀的学生,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认为:“当一个施事行为问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另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对奥斯汀提出的以言行事分类作了修订调整,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分类,即1、断言类(assertives):包括陈述、描绘、报道、断言、说明等;2、指令类(direc—tives):包括建议、要求、请求、命令、邀请等;3、承诺类(commissives):包括允诺、答应、打赌、发誓、保证等;4、表达类(expressives):包括感谢、祝贺、道歉、欢迎、哀悼等;5、宣告类(declatatives):包括任命、辞职、解雇、命名、宣布等。塞尔的这种分类旨在表明,在我们称作以言行事的动词中,有许多动词并不是以言行事目的的标志,而是以言行事行为的其它某些特征的标志,譬如完成以言行事行为的某种风格或方式,所以,我们必须把对以言行事的分类与对以言行事的动词的分类仔细区分开来。

言语行为经过维特根斯坦的启蒙,奥斯汀的系统研究以及塞尔的修改、丰富,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理论。最终成为一种在哲学界和语言学界自成一派且颇有影响力的语言哲学理论,尤其是直接导致了语用学的诞生。

二、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向性问题

为深入界定言语行为概念,塞尔引入意向性概念:言语行为不仅使用语言符号,而且表达说话人的意向。

(一)意向性和意义

意向性和意义的关系问题,是目前许多语言哲学家热烈争论的一个焦点。最早把意向性问题和意义问题联系起来考察的是塞尔。在他看来,“表达式”和“记号”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这一区别在于,尽管每个记号与它所表示之物具有某种关系,但并不像表达式那样具有“意义”。而表达式之所以具有意义,是由于它明确地提出某种思想的意向,换句话说,是意向赋予表达式以意义。他认为,意义问题和意向性问题是紧密相连的。

在当代,相当多的哲学家,特别是日常语言学派的哲学家以及他们的追随者,大多强调意向性在确定语词或语句的意义中的作用,主张从语言与其使用者的关系来考察意义问题,重视研究意义的语用方面。他们认为,语句的意义必定随语境而变化,不以语境为转移的所谓语句字面意义是不存在的。塞尔就是这种观点的积极支持者。他认为,不能把语句本身的字面意义与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语句表达的不同意义混为一谈,更不能根据说话者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同一语句表达不同的意思这一点来否认语句本身具有它们的字面意义。他的意向性理论强调“意义是意向性的派生形式”,突出语言意向性意义的重要性。他试图用意向性说明语言和意义问题,即用心理学概念分析言语行为。他说“我相信语言哲学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根据这一观点,基本的语言概念,如指称、意义、陈述等等可以用更基本的心理学概念如信念、意向、愿望来分析”。塞尔既强调意向性又不忽略言语行为规则的重要性,从而比较全面地看到意义是内在意向和外在言语行为规则统一的产物。到了20世纪80年代,塞尔对于意向性和意义问题的研究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比较系统的学说。

(二)言语行为与意向性问题

由于以言行事和以言取效都涉及到了说话者的说话意图、意向,所以塞尔又进一步深入研究了意向性(intentionality)问题。塞尔在研究和分析言语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以言行事中的语旨力与意向有着密切关系。他说:“在以言行事行为的完成中,意向性有双重层次,一层是行为的完成中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一层是完成行为的意向。”就后一层意向性来说,正是由于说话者把表达某种意义的意向赋予了话语,话语才具有了各种言语行为功能;就前一层意向性来说,塞尔认为,话语有意向性就如愿望、担心、信念等精神状态有意向性一样。这一层意向性就是一个人的某些精神状态指向自身之外的外部世界的特征:如果我有一个愿望,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愿意做某事或希望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担心,那么它就表现为我精神状态上不愿意做某事或害怕某事发生;如果我有一个信念,那么它就表现为精神状态上我相信某种东西等等。

就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的关系来讲,任何以言行事行为都必然表达某种相应的意向状态。意向状态是言语行为的真诚条件。不过,以言行事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实际的意向状态并不一定全都一致。例如,撒谎这种言语行为表达出的意向状态与说话者内心世纪的意向状态就不一致。这时,我们说,说话者完成的是一个非真诚的言语行为,所表达的意向状态也是一个非真实的意向状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言语行为和意向状态等同起来。言语行为讲的是行为,而意向状态讲的是状态,前者与物理现象有关,而后者只是某种心理内部的意向。

言语行为理论从言语行为分析发展到探讨语言使用者的语言行为意向,把意义归结到语言使用者支配其言语行为意识的能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心灵主义的传统。塞尔认为,正是在意向性这一点上,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会和起来了:人通过自己的意向把那些使意向状况得到满足的条件转移给了相应的对象,从而把自己的意向加给了本身并不存在意向的对象身上。言语行为只不过是人类行为的一部分;心灵通过意向,从而通过言语行为使人类和外部世界联系在了一起。不难看出,作为当代语用学基本理论奠基人之一的塞尔是在哲学轨道上研究语言的,是在用语言解决哲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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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通将美学和逻辑学相区分,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已标志着美学自身的合法性,克罗齐最终完成了美学合法性的确立。在克罗齐之后,卡西尔对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等各种文化形式的本体论研究,提出美和艺术是文化的一种表现性符号形式的观点,完成了艺术符号自律性的阐释,最终确定了各种文化形式的合法性基础。卡西尔将人类文化视为多样统一的哲学理念,直接影响着苏珊·朗格整体观下符号论美学理论的构建。

一、符号整体观

苏珊·朗格整体论美学思想资源极其丰富,但对其产生深刻广泛影响的莫过于卡西尔的文化哲学整体观。朗格曾诚恳而谦卑地说过:“是卡西尔——虽然他本人从不认为自己是美学家——在其广博的没有偏见的对符号形式的研究中,开凿出这座建筑的拱心石;至于我,则将要把这块拱心石放在适当的位置上,以连接并支撑我们迄今所曾建造的工程。”[1](P.477)这里的“拱心石”是人们所熟知的,即卡西尔的符号论。但一直被人们所忽略的问题是,这“适当的位置”在朗格艺术哲学理论构建中到底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其实这“适当的位置”就是朗格从她的老师卡西尔那儿秉承过来的文化哲学理念——现代科学整体观。朗格如同卡西尔一样,将现代科学整体观作为自己理论构建的哲学基石,而卡西尔的符号论只是朗格美学理论展开的关键词。作为新康德主义者,卡西尔遵循康德的“批判哲学”路径,继承并发展了康德的图式论思想,构建了在20世纪产生重大影响的符号文化哲学体系。“图式”是康德哲学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它是起沟通联结作用的一种认知的形式结构。它是一种“把知性概念在其运用中限制于其上的感性的这种形式的和纯粹的条件”[2](P.140),正因“图式”这一感性条件,纯粹知性概念才得以运用。但在现代科学整体观的影响下,卡西尔已经不满足康德的“图式”思想,认为康德的“图式”缺乏一种伸展性,只是囿于自然科学的狭义范围。卡西尔试图将康德的“图式”扩展为能说明人类诸种文化的“符号形式”。卡西尔认为,人类文化所创造的一切符号形式,无论是神话(宗教)的、艺术的还是历史的,都和自然科学所描述的世界图景同样是真实的,并非实证的才是科学的。卡西尔以符号的独特视角为起点,切入人类文化的各个扇面,通过对各类人类文化基本特征的深入研究,提出了“人是符号的动物”的著名论断。那么,“符号”在卡西尔的理论中又作何解释呢?卡西尔告诉我们:“所有在某种形式上或在其他方面能为知觉所揭示出意义的一切现象都是符号,尤其是当知觉作为对某些事物的描绘或作为意义的体现、并对意义作出揭示之时,更是如此。”[3](P.109)这样,符号不仅能像康德的图式那样在科学认知中起中介作用,构想自然界的景观,而且也能在人类文化诸形式中显现出人应有的世界。神话(宗教)、艺术、历史与科学等都是人类文化打开的不同扇面,各自体现了文化本原性的赋形力量。由此我们可知,人的本质力量是通过符号活动得以对象化的,文化的符号形式展示了人自身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历史过程。卡西尔对符号论的研究方法尽管是分析的,但他的人类文化观则是以整体论统摄的。卡西尔认为,虽然人类文化形式的符号极其丰富而且多变,但只要我们坚守整体观就能对诸文化形式进行整体的把握。因为“一种‘人的哲学’一定是这样一种哲学:它能使我们洞见这些人类活动各自的基本结构,同时又能使我们把这些活动理解为一个有机整体。”[4](P.107)在此,卡西尔运用现代科学整体观,把具有抽象化的图式与功能在于象征某种意义的符号统一了起来,把康德哲学中只有在科学范围内才具有的“真实性”扩大到了人类全部文化领域,以独特的符号形式作为文化哲学的逻辑起点,阐释了人类文化的丰富性和独特性。卡西尔试图用符号整体统一诸文化形式的构想,为朗格研究艺术哲学夯实了整体观的哲学基础。可是,朗格并没有沿着卡西尔的逻辑路线将艺术哲学理论建构于符号的理性方面,而是从符号的原始功能入手进入到符号的感性方面。卡西尔用分析的方法对思维逻辑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将诸文化符号形式分为逻辑符号和非逻辑符号两大类。朗格通过细致的考察,认为卡西尔关于符号两分法中的非逻辑符号可以置换为表现性符号。即所有的符号都存在传达形式的问题,作为艺术的传达形式不宜使用“非逻辑符号”这一概念,因为它过于宽泛,没有揭示出艺术独特的本质特征。符号应分为推理性符号和表现性符号,唯有如此,我们方能在整体论语境下给艺术一个自足的空间。推理性符号将我们导向“外部的客观现实”的描述,帮助人类探索外部世界发展的模式;而作为表现性符号则将我们导向“内部的主观现实”,使我们内在的主观情感显现为感性的世界,体验情感发生的全过程,本真地把握生命的生成运动。朗格在其艺术哲学的研究过程中,自觉地将科学与人文两大文化形式进行整体性观照。朗格的看法是,艺术虽然不像自然科学那样以抽象思维方式为主,但它在根本性上与自然科学达成一致。两者因文化的历史发展曾作暂时的揖别,但最终它们将会在人类文化发展的某一个契合点上再次携手共进。艺术家相对的原则是艺术这个有机的整体,如同科学理论构建中整体性诉求一样。在艺术作品中,人的生命力彰显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艺术的形式是作为一个整体性符号显现在人们面前的,其中每一个符号都不能脱离整体而存在:二是艺术的各符号之间保持自足的契合,不能假借“创造”之名,随意地割裂。否则,生命形式只能是一种碎片化的人为拼凑。因为艺术遵循的是符号构形,借助直觉思维“言说”着推理性符号不能言说的东西。艺术的符号形式之所以能够传达出我们的情感世界,正是这一符号形式与我们的情感世界有着逻辑类似性的缘故。“艺术形式与我们的感觉、理智和情感生活所具有的动态形式是同构的形式。……以至于在人们看来,符号与符号表现的意义似乎就是同一种东西。”[5](P.24)艺术就是通过感性赋形将我们情感世界显现出来的一种文化形式,这种形式不仅是一种逻辑的形式,更是一种生命的形式。朗格进一步指出,不管是推理性符号还是表现性符号,都存在着非理性的直觉。直觉是新的思想产生和释放的过程,是一种比思想更深刻的思想。直觉思维在人类思维活动中占据着本源性地位,直觉思维渗透在人类的一切符号活动和文化形式之中,是一种不须经过推理过程而达到对现实把握的特殊认识,凡是文理相通的人无不具有高度的直觉能力。表现性符号中的直觉不是可供理性思维的概念,而是具体的感性表现形式。在艺术具体的感性表现形式中,艺术所创造的符号无疑是一种虚幻意象。这就意味着艺术的虚幻意象是一种具体的抽象,是思维外在传达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它如同科学中的直觉一样,引导艺术家越过逻辑思维的理性制约,而直达创造之物的内在本真。艺术直觉形式不是对各种形式要素的机械组合,而是依照艺术家的最终目的荷载意义。像舞蹈,它的符号形式绝不是实体的人的物理运动与组合,而是虚构出来的表现生命力的一种自由的创造,是人的一种纯粹的直觉表现形式,它连接着我们整个的生命运动,让我们从不可分割的文化整体意象中感知生命的意义。

二、形式整体观

卡西尔将符号视作其文化哲学的支撑概念,但符号何以认知?在卡西尔看来,我们认知符号的途径便是形式。如果没有符号形式的有效传达,就连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定律和关系都是不可思议的。卡西尔在谈论艺术时指出,艺术是感性的符号形式创造,这种形式不是别的形式乃是一种生命的形式。“生命形式”这个概念是卡西尔在他的三卷本《符号形式哲学》中首次提出来的,虽然卡西尔在这部著作中对艺术没有进行具体地阐述,但是有关艺术本质的问题,卡西尔显然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哲学把握。当卡西尔文化哲学理论形成体系并发展成熟时,这一问题便在他晚期的《人论》中得到了具体集中的探讨。卡西尔通过康德的《论德国建筑》以佐证自己关于艺术是生命形式创造的观点:“艺术早在其成为美之前,就已经是构形的了,……人有一种构形的本性,一旦他的生存变得安定之后,这种本性立刻就活跃起来。”[4](P.21-222)卡西尔主张,包括科学在内的各种文化形式都是人类精神自由创造活动的不同表现形式。这些形式体现了人类精神创造的不同力量、结构和组织原则,共同构造了人的经验世界。因此,只有通过对各种文化形式的特殊结构和规则的深入研究,才能揭示人的完整的精神结构。艺术形式并不是牛顿式的机械排列,倒是诸矛盾张力经由作家的整体观照而获得的内在和谐。即便我们否定艺术创作的整体和谐预设,但我们在接受艺术文本时仍然会运用整体观念。把艺术仅仅视作一种自足的语词存在,显然是狭隘的、不合适的。我们所要做的是,寻找各独立存在的外在联系与内在关联,从整体的语境中指称存在的角色并赋予其语义。当一部作品离开了其存在的整体语境时,它什么也不能被指称,只是一堆无法显现意义的孤立符号。卡西尔的艺术形式整体观直接影响着朗格对现代美学思潮的反思。朗格认为,符号不仅是世界的表征,也是人类能动把握世界的有效方法。人类的经验材料通过直觉赋予形式,直觉将内容与形式统一起来。虽然贝尔的“有意味的形式”是对艺术本质一次尝试性的解释,但其解释的意义显得缺乏逻辑的清晰度,且带有神秘主义的玄惑。朗格在借鉴传统美学理论时,以综合发展的眼光从符号整体论角度对艺术作了新的界定。朗格在其1953年出版的《情感与形式》中明确地指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 [1](P.51)因为“艺术品本质上是一种表现情感的形式,它们所表现的正是人类情感的本质。”[5](P.7)朗格借用现代物理科学中“场”的理论构想,在艺术研究中创造了一个“艺术场”的概念。物理学中的“场”是指一个限定的域,是一种整体的存在。场中的每个部分的性质都由场的整体性质决定,但场的整体性质并非其各个部分性质简单相加或算术总和。从艺术哲学角度理解,“艺术场”是指文本与一切文化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朗格认为,近代科学有碍于这种个性的平衡发展,因为它过于偏重知识的分析和追求公式化的材料。虽然科学的抽象化是必然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科学的抽象总有自身的限度,科学理论是看不见的,它需要形象化的外在传达。即便是所谓的抽象的符号,也需要一种形象化的陈述。艺术如同其它文化形式都是符号的表征,只是各种文化形式的构成方式不同而已。我们要想更好地认识艺术的本质,就不能只是在艺术这个圈子里转悠。我们不但要走进去,还要能走出来,看看艺术生存的环境是什么样。艺术哲学应具备现代科学整体观,像克罗齐的表现直觉说只是一种单纯的心理学表现,其实艺术符号的表现除此之外,同时还存在着逻辑的表现。因为艺术并不是情感本身,只有当情感与形式形成一个有机的生命整体,艺术才是我们可以观赏的特殊符号形式。而这种特殊符号形式的获得,无疑离不开艺术的抽象原则。当美学不能给艺术存在形式一个合法性的描述,就意味着它丧失了描述和被描述之间的内在逻辑与外在逻辑的一致性。为了让美学研究具有辨证的有效性,必须将艺术这一文化存在从复杂的文化背景中抽绎出纯粹的自足的形式,同时还得将其放回生成的文化语境之中。而以往各种流行的美学理论并不符合描述合法性条件的要求,且他们的研究范围是狭隘的,研究的方式方法是封闭的。朗格如同她的老师卡西尔一样有着很好的自然科学基础,对格式塔心理学是相当谙熟的。朗格从该理论完形概念入手,在其《情感与形式》中为我们进行了极为细致的逻辑梳理。朗格指出,艺术家的创作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起初往往是捕捉到一个由整体文化长期蕴育而成的“意念”。艺术家在“意念”指导下逐步对物理世界进行处理和心灵世界的转化,随着艺术家的想象力的不断展开而得以造型,从而将艺术中的符号表现为整体性的艺术符号。艺术家“面对着造成其各种不同功能的影响,它似乎坚持着自己最初的目的,并从自己真正的主干中创造出变型,而不是用别的什么东西简单地取代它”[1](P.141)。这就像音乐基质具有结构有机统一性似的,无论是音调和谐、节奏重复,还是旋律进行,乐句起止,作为整体艺术的符号无疑要遵从音乐基质的有机形式。这种艺术符号形式恰似生命原动力的血脉,让各艺术中的符号彼此关联着,共同形成一个承载着生命力推动的合力,使艺术品的表现性形式臻于完形。一个真正具备创造能力的音乐家从不机械地单一地处理音乐符号,而是将每一符号的选择始终把握在整体音乐的形式构成之中,让独立的音乐符号与其它每一音乐符号达成一种毕达哥拉斯式的内在和谐。对于艺术自足来说,艺术是自洽的、封闭的。但对于人类整体文化构成来说,它又是开放着的。因为“具有有机联系和生命节奏的抽象形式只不过是整个情感表现的小小组成部分,而且自始至终都是以潜在的形式存在于这个大的整体之中”[5](P.171)。在这个裂变的时代,艺术企图以破碎的意象昭示被遮蔽的世界。但它已无力揭去面纱,获得神谕。它只能放弃终极意义追求,让意义无限推迟出场。而朗格在卡西尔艺术整体论影响下所建构的符号论美学,让差异之物走向历史的前台,从生活的碎片之中发现其意义总体性的可能,完成了艺术范式的重大转换,在有关后现代艺术的一片喧哗声中,为我们作出了艺术重构的超越性回答。

三、文化整体观20世纪后半叶的后现代文化似乎君临天下,在其碎片化的热炒声中忽略了德国哲学卡西尔文化哲学对当下文化运动的特殊贡献。卡西尔和德国古典哲学家一样,都将目光聚焦于人类精神的自我认识。但与德国古典哲学家不同的是,卡西尔并没有将理性归结为人类精神唯一的决定因素。卡西尔认为,人类精神是一个兼容情感、直觉和思维在内的有机整体,理性与非理性都是人性整体构成的必要部分,不能简单地将它们中的一项化约为另一项的支配物,语言、艺术、宗教、科学等都是人类整体文化演化过程中的不同存在形式。各种文化形式都开启了一个簇新的地平线,展示了人性发展历史的新视面。虽然各种文化形式都有其特殊品性与结构,但从功能方面看,各文化形式是具有内在联系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任何理论都是我们对这个世界的预设与构想,同样,“一个文化哲学是从这样的假设出发的:人类文化的世界并不是杂乱纷离的事实之单纯集结。它试图把这些事实理解为一种体系,理解为一个有机的整体。”[4](P.348)哲学是万科之母,尽管科学实证主义极力悬置哲学在科学中应有的话语权,但科学发展史告诉我们,所有伟大的科学家都有深厚的哲学基础。哲学并不是对单纯的事实搜集,从中归纳出逻辑的结果,而是试图把这些杂乱的事实理解为有着内在逻辑联系的整体,于这整体之中对世界进行根本性的追问。卡西尔的文化哲学给自己提出的任务是,“它的出发点和它的工作前提体现在这种信念上:各种各样表面上四散开的射线都可以被聚拢来并且引向一个共同的焦点。在这里事实被化为各种形式,而这些形式本身则被假定为具有一种内在的统一性。”[4](P.348)在卡西尔看来,人类文化是有机体的整体,它处于永恒的创造过程之中。构成我们生活的不只是原初的物质或客观实体,而是由性质与关系构成的符号“有机体”。世界的实在性在于它的符号构建,符号就是世界,世界就是符号。有机体的根本特征是符号的构建活动,而这一构建过程是有机体各元素之间内在联系的整体创生过程。卡西尔在《符号形式哲学》中明确地指出,我们既不能形而上学地描述人的突出特征,也不能靠物理科学揭示人的本性。要想真实地界定人的本性,只能从人的“劳作”入手。“劳作”既是人的起点,同时又是人的终点。正是人类的生产活动所生成的体系,划定了“人性”的圆周。历史不是既成不变的“事实”,它是具有生成性的“事件”,而历史的生成性全在于人的创造性。尽管不同时期或同一时期不同群体各自的创造对象不同,但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它总是离不开形而上学总体性的预设,因文化功能的统一性必然地趋向于一个共同的目标。人类的一切文化形式都是这个圆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们所见到的是已经打开的扇面,还存在着被遮蔽或正在逐渐打开的扇面,它们共同构成了人类文化的一个有机整体。正如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集》所说的那样,当人们审视上帝的作品是否完美时,不应该只将一个造物孤立起来看,而应该把上帝所有的造物都合起来看。只有当我们以有机整体的文化哲学视野瞭望这个世界时,我们才能真正展示人性的广度和深度,从而最终展现出一部人类精神文化生成的整个发展史。卡西尔秉承自古希腊已来的世界和谐统一的科学哲学思想,坚持整体论,反对机械论和破碎观,寻找各种文化最大的内在统一性。他用发展开放的眼光告诉我们,在开放的世界中,我们必须把一般实在的性质和特殊意识的性质作为一个结合的整体来理解,且这个整体是处于运动和展开的无限过程之中的。虽然卡西尔的文化整体论为朗格符号论美学提供了哲学基石,但这并不意味着朗格的符号学美学只是对卡西尔文化整体观的具体阐释。卡西尔的符号论只是对神话、宗教、艺术、历史和科学的性质进行了哲学界定,但并没有进入到诸文化的深层结构。而朗格则将符号论作为自己美学理论展开的关键词嵌入艺术的各个层面,为我们研究艺术哲学开辟出广阔的视界。朗格告诉我们,符号绝不是意义的本身,它只是象征着意义。符号与其意义的关系在原始先民的神话思维方式中是融为一体的。在他们的眼中,符号并不代表对象,符号本身即是对象。当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已经将符号与其所象征的对象进行有意识地区分。我们应避免逻辑实证主义者的做法,将符号的内在意义抽空纯化为一种物理的记号,使符号与其所传达的意义完全成为一种外化的关系。其实,科学家的心理意象也是创造性科学思维中的重要环节,所不同的是,艺术家头脑中形成的意象,必须以主观情感去感受物象,而科学家的心理意象,既可用实际观察到的对象来构造,也可以从科学理论的传达物之中获得。朗格的美学理论虽然像其老师卡西尔重视艺术的抽象特性和理性认识作用,但其理论所坚守的核心是,艺术是人类情感生命形式的表现。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符号的构成形式有自己极强的特殊性,它在感性直观的形式中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活生生”的审美王国。艺术符号具有文化遗传属性,在一定的社会语境里,不但可融通共享,还可传达出普遍的文化意义。艺术创作一方面是艺术符号自在性的组织和构成过程,另一方面又是人的“劳作”世界的符号化过程。譬如,一首诗既是一个独立自足的文本世界,同时又是人类整体文化打开的一个扇面。因为“诗化语言保持了一种奇异的萌发力和创造力,与人类精神的不息的创造力相呼应。它激活那沉睡的活力,焕发出蛰伏在无意识深处的结构性的力。它给予孤立于即成文化中柔弱的个体以创造者的位置。诗化语言在于利用这自然之力即无意识的语言形式把意识的语码或文化的单元重新结构。”[6]这就是说,艺术形式以其有机整体性开辟着生命的新境界,构建人最高的真实存在方式。艺术创造的目的就是呈现一个完整的感性文化世界,这个世界因其内在组织的功能统一性而成为有“意味的形式”。艺术世界具有不可穷尽的特殊意义,在向人类展示着新的文化天地的同时,扩大和提升了我们的生存空间。朗格以其文化整体观为我们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艺术哲学景观,虽然朗格本人并没有用“后现代”这个词,但她却是以科学与人文想融合的当代思想谈论现代艺术的。朗格是赞誉现代世界的,但她也清楚地认识到现代社会的局限性,并指出要修正与超越它。朗格发现在现代社会开始之时,在艺术哲学中反理性主义就已经初现端倪,理性的作用更多地受到限制。但朗格在坚守传统的过程中同时守望未来,不仅要求重建个性原则,而且还要求重新形成作为整体的知识有机体概念。朗格把自己所处的时代看作是一个辩证发展的文化大综合时代的开端,并把自己看作是其中的一员参与有关艺术本质的对话。

参考文献:

[1][美]苏珊·朗格著,刘大基等译.情感与形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2][德]康德著,邓晓芒.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德]恩斯特·卡西尔著,甘阳译.符号形式的哲学(第1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23.

[4][德]恩斯特·卡西尔著,甘阳译.人论[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

[5][美]苏珊·朗格著,滕守尧译.艺术问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6]耿占春.隐喻[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3.206.

Theoretical Relation between Susan Langer's Aesthetic Thought and

Integration Overview of Cassirer's Cultural Philosophy

WANG Zhi-de

篇9

海德格尔的哲学不论是以存在论批判传统形而上学的前期理论、作为主要方法的现象学还是赋予语言以本体论意义的后期哲学都对我们现今的语文教学有所启示。下面我们就从这三个方面探讨实施语文课程改革的必要性和进行言语形式教学的必要性。

一、从海德格尔对传统哲学的批判审视传统的语文教学的认知误区

海德格尔对传统哲学的批判是对十九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潮流的顺应,也是对当时欧洲哲学和文化危机的应对。归根结底,这种危机不是局部性的危机,而是根本思维方式的危机。海德格尔认为传统形而上学自柏拉图以降,犯的根本性错误在于以对存在者的研究代替了对存在的揭示。这种思维方式最主要的特征就是“看”的方式进行研究,把人由世界的涌现、显露而直接“领悟”存在的整体过程分裂成了人借助理念之光去认知(看)身外世界。由此造成了主客二分为难以弥合。海德格尔将整个以主客二分为特征的形而上学时代称为“存在的遗忘的时代”。

这种认知的方式对科学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它的广泛滥用也使得人文精神的丧失成为越来越普遍的问题。由于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和以“看”为特征的认识方式的影响,我们习惯于将世界看成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人则是认知

活动的主体。因而,语言成了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工具”,成了人表达思想传达意义的“符号”,似乎以客观“对象”的形式被人们加以“感受”、“理解”、“学习”、“了解”、“掌握”。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指导下,学习语言其实只是学习词汇和语法,学习课文就是理解文章的内容和写作技巧。语文学习被当作是人掌握一种“工具”的过程,或者说,语文被当作与人“异质”的,需要人(“看”的主体)通过某种方式“获取”(“看”的过程)的“技能”(“被看”的客体)。因此,“工具说”的学科性质观下形成的“语言本位”与“义理本位”思想交错发展着,而语文教学实践却持续低效着。

海德格尔的批判暗示了“看”的认识方式及其弊病的普遍性,同时也展示了超越它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在其现象学方法中展现出来。

二、从现象学的方法中寻找走出传统语文教学认知误区的可能性

海德格尔师承胡塞尔,后者开创了现代哲学最重要的方法——现象学。胡塞尔一再谈到,他的现象学方法旨在超越以往各种哲学方法,它本身没有任何先决条件,不需要先有任何本体论或认识论的假定,它只是描述在纯粹的内在直观中呈现出来的“绝对材料”,即真实的存在、“现象”。这里的现象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与本质对立,作为认识本质的途径的或者说是本质的表现的东西,而是真实的存在本身。现象学的原意就是“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胡塞尔的现象学有若干自相矛盾的地方,海德格尔的现象学则是对胡塞尔现象学的继承和超越。

海德格尔把传统哲学所谈论的一切对象化的存在都还原为直接涌现、显示意义上的东西,即现象的存在。他把现象学的方法与他的存在论结合起来。在他的哲学中,“事实本身”是具有时间性和历史性特征的存在着的过程,主体是在对存在者的存在(存在着)的领悟中体现出来的存在。无论是被领悟的“现象”,还是这种领悟自身都处于存在着的过程中。他认为应当按存在本身的显现来揭示其存在的意义,让“存在”自己显现,在“存在”的显现中体验存在的意义。

这里面有一个关键词——“领悟”。海德格尔将这个概念提出来是要用来与“看”区别开来的,因而,理解这个概念对我们走出“看”的误区尤为重要。关于“领悟”这一概念的理解,大致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认识:

1、“领悟”是主客体双方存在的共同体现。

2、“领悟”与“显现”密不可分。

3、“领悟”区别于“看”,依存于客体“存在”的“显现”,也依存于主体“领悟”的过程,进而体现出主体的“存在”。

4、由以上几个要点可以推出,领悟是一个双向的“对话”过程。它是主客“存在”的共同基础,是二者深层次的融合过程。

现象学博大精深在有限的篇幅中无法清晰全面地阐释,作为一种哲学方法,本身亦不能生搬硬套移植到其他学科,但它对语文教学有着类比意义。就语文而言,我们要在教学中将人、语文、生活联系在一起,语文应该是“领悟”的过程,是双向交流的过程。现象学展示了非定量的研究方式的可能性和科学性,同时启发我们用“深层对话”的方式“重启”语文课程,重视内隐学习。这或许就是我们走出传统误区的一条出路。

三、从海德格尔“哲学的终结和思想的复兴”的理想中寻找语文教学的出路

海德格尔认为,思想通过语言呈现存在。“存在在思维中形成语言。语言是存在的家。”语言就是思中之在,即把思所思的存在说出来。这样的语言并不是表达知识的工具,也不是逻辑和语法结构,而是对存在的意义的直接显示。……人必须使自己处于一种无我之境。既不受“公众”、“常人”的诱惑,又不囿于个人的主体性,而使自己作为纯粹意识把存在本身呈现出来。而语言正是对存在的呈现,就是让存在本身说话。从本源上说,听者和说者原是一个人。他是有话要说然后才说话,而有话要说意味着先从存在那里听到了这些话才说出来。因此,语言不是人的工具,而人倒是语言的工具。因为体现存在的语言正是通过人的说和听呈现出来。

他说,传统哲学的主要错误就是在存在者状态下来看待思想和语言,不把它们当作存在的直接呈现,而当作知识,或者说对它们作了技术性、工具性的解释。这种解释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在他们那里,思想和语言本身就是一种为行动服务的技术和工具,由于人们对思想和语言作技术性和工具性解释,于是便把哲学同对思想和语言作技术性和工具性解释,于是便把哲学同对思想和语言作技术性和工具性解释的各门科学相提并论。但这样一来,哲学便把真正的思想放弃了。这正意味着哲学专注于对存在者的研究而遗忘了存在者的存在。这样的哲学是作为一门知识或者学问而产生的。它必然把对本源性的存在问题的研究当做对存在者的研究,因而必然是形而上学的。它越是发展得完善,就越具有形而上学性。海德格尔认为这样的哲学从古希腊发展到欧洲近现代已到了尽头。

他宣告传统哲学终结和“思”的时代的到来的时候强调后者超越主客二分、超越对知识的确定性的追求,直接谛听存在的声音,澄明、显示存在本身的意义的特点。他认为苏格拉底以前的希腊哲学家以及德国浪漫派为代表的一些近代艺术家诗人作品中的语言接近这种语言——从中可以谛听到存在的信息。只要恢复和谛听这种语言,就能重新接近被遗忘了的存在的真理。因此真正能澄明和揭示存在本身的与其说是哲学家,不如说是诗人。思的时代就是诗的时代。

在此我们要再次强调这个概念:思想指的不是工具性和功能性的科学和逻辑思维,更不是存在的一种特性,而是作为此在的人对存在者的存在的显露、澄明、呈现出来,或者说存在者的存在呈现于人的思想中。思想与存在者的存在是同一的。而海德格尔所推崇的,能够谛听到存在的语言那种是抒发性的语言而非描述性的语言,它们未被概念和逻辑思维扭曲,是“诗”的语言。

海德格尔所强调的“诗”的语言是抒发性的语言,即,形式重于内容的语言,或者说,其形式就是其内容的语言,他的哲学自此将哲学、思、诗结合到了一起。这也为语文找到了一个可以立足的基础——存在——超越具体存在者而直接谛听到的存在。

语文教育界长期以来对语文的定义中,“工具性”是最为稳定的一个关键词。它实际上是从西方继承下来有几百年历史的机械论的思维方式,它使得我们不知不觉中违背了语文的本体——语言意义——不是语言的解释或者指称功能,而是其之于人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它的思想的本质。传统语文中的体悟、灵性等等在机械论的冲击下显得无力,但当它们逐渐失去市场的时候,人本身也逐渐变得脆弱和卑微了。

海德格尔给我们的启示是这样的:语文应该注重言语而非言语作品或者一般意义上的语言,即实际的使用中的向我们显现了意义的存在。语文教学应该是一种超越言语内容的深层对话,在对言语不断感受、领悟、反思、修改过程中加深和扩展自己的生命体验。

由此可见,我们倡导的“言语形式”的教学的实施和推广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刘放桐.新编现代西方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 李海林.言语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中心小学

篇10

[2]邱凌.解析软实力与公共关系的关系[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09(2):145-146

[3]黄孟芳.美国当代公共关系理论发展研究[J].新闻界,2009(12):63-65

[4]陆新蕾.反思与开拓:2011年中国公共关系学研究回顾[J].新闻界,2012(4):18-22

[5]卢山冰.公共关系理论发展百年综述[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3(2):168-173

[6]王梁.网络时代的公共关系[J].现代传播,2012(7):165-166

[7]聂静虹.“第五媒体时代”的政府公共关系刍议[J].学术研究,2009(2):66-69

[8]刘梦琴.刘智勇,论政府公共关系的基本原则[J].软科学,2012,26(1):59-61

[9]陈开和.论我国在多边外交活动中的国际公共关系策略[J].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07(6):68-74

[10]任莺.新媒体环境下政府公共关系的创新[J].新闻界,2013(5):62-65

[11]徐刚,黄训美.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公共关系问题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04(5):14-16

[12]于朝晖,敖冬蕾.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型公共关系研究框架[J].现代管理科学,2010(9):36-38

[13]崔凤海.试论奥运会等大型体育赛事中的公共关系问题[J].体育与科学,2003,24(6):22-23

[14]杜建国.关于高等院校公共关系宣传的若干问题与思考[J].中国高校研究,2000(2):75-76

[15]吴世家.传播学与公共关系学之比较——以中美高等教育为例[J].新闻大学,2008(2):106-112

公共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1]杨桦,任海.我国体育发展新视野:整体思维下的跨界整合[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4,34(1):1-8.

[2]居延安.公共关系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3.

[3]SCOTTBEEKMAN.NASCARnation:ahistoryofstockcarracingintheUnitedStates[M].USA:Praeger,2009:20.

[4]JOEMENZER.Thewildestride[M].USA:Touchstone,2001:101.

[5]GREGFIELDEN.NASCARchronicle[M].USA:PublicationsInternationalLtd,2005.

[6]向洪.淘金体育[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4:78.

[7]王永顺.美国全国赛车联合会(NASCAR)的公共关系研究[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10:18.

[8]张晓立.美国文化变迁探索:从清教文化到消费文化的历史演变[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98.

[9]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17.

[10]齐超.制度变迁动力理论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9:90.

[11]卢山冰.公共关系理论发展百年综述[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3(2):168-173.

[12]蒋楠.中国公共关系三十年发展对传媒业的影响分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41(8):1-7.

[13]万茹.行政管理型体育组织公共关系的危机管理策略——以“现代队罢赛”危机为例[J].体育学刊,2006,13(1):26-29.

公共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1]周安华.公共关系:理论、实务与技巧[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胡淑芳,周健.中小企业公共关系的运用及对策[J].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8(2).

[3]李福纯.云南中小企业公共关系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8(6).

[4]陈劲甫,许金田.企业伦理:内外部管理观点与个案[M].财团法人信义文化基金会,2016:11.

[5]刘光明.中国公共关系二十年:理论研究文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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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依据:(包括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的有关情况)

目的: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是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其文风刚劲,热衷在文学中探寻生命和自然的本质,在美国甚至世界文坛“自然主义”文学中拥有不可撼动的地位。在对杰克?伦敦文学创作产生影响的哲学思想中,尼采的哲学的影响最深(白淑荣2),学界对杰克?伦敦“自然小说”中尼采哲学渗透的研究更是层出不穷。

然而,学术界对杰克?伦敦在“自然主义”文学创作上取得的成就给予了极大关注,却忽视了其在另一文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这一领域便是拳击文学。在对国内外拳击文学研究进行检索之后发现,学界对拳击文学的准确概念尚无定论,普遍认为拳击文学是拳击运动市场化的一部分(Mitchell225)。类比体育文学的概念,我们可以将拳击文学定义为“从拳击的基本精神及立足于此的现实情况出发所进行的文学性虚构”(申相星29)。杰克?伦敦作为美国乃至世界上第一位名副其实的拳击文学作家(Mitchell225),其拳击小说理应受到读者及学术界的重视。本研究的目的,在于填补文学界对杰克?伦敦拳击小说研究的空白,以杰克?伦敦作品中最为核心的尼采哲学作为切入点,深入探索尼采的代表性思想“日神-酒神精神”在杰克?伦敦拳击小说上的体现程度及体现方式,证明“日神-酒神精神”是杰克?伦敦拳击文学创作的主导哲学主题,更是一大创作特色和标志。

意义:

拳击文学是杰克?伦敦文学创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与其非拳击文学拥有相同的文学地位。同时,拳击文学作为“体育文学”这一更大类别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获得更多的关注。研究“日神-酒神精神”在杰克?伦敦小说上的体现,不仅仅可以完善杰克?伦敦小说的研究,更是对体育文学所承载的哲学内涵愈加深入的挖掘,对学术界具有双重意义。

国外研究情况:

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检索表明,在杰克?伦敦拳击文学研究这一领域里,成熟的学术研究非常匮乏。实际上,自杰克?伦敦的第一部拳击小说诞生起,学术界和评论界便对之采取忽视态度,没有以严肃、严谨的学术态度予以对待。富兰克林?沃克评价杰克?伦敦的拳击小说《蹩脚?贝路》为“杰克?伦敦最差的小说之一”(Mitchell226),凯文?斯达在其为小说《月亮谷》所做序言中,对主人公比利?罗伯特的拳击手背景只字未提。直到20世纪下半叶,美国文学界才出现了少量对杰克?伦敦拳击文学的研究,且研究大多数局限于对其拳击场面描写“真实性”(Mitchell229)的探讨,而未深入至主题及哲学内涵层面。

国内研究情况:

反观国内,学界对杰克?伦敦文学的研究更为局限,在中国知网核心期刊总库中以“杰克?伦敦”为关键词检索,所得结果60%以上都是对其“自然主义”小说《野性的呼唤》、《海狼》和《白牙》的研究,而其余研究也大多关注杰克?伦敦的政治观和超人思想,极少涉及“日神-酒神精神”,更未见对其拳击文学的分析。在此研究背景下,本研究将尝试填补这一领域研究的空白,并试图为后续研究打下基础,完善杰克?伦敦小说的研究,更为体育文学的研究提供新的内容。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预期结果

主要内容:

本文的写作基于广泛阅读,包括杰克?伦敦的小说《拳赛》及尼采的著作《悲剧的诞生》,国内外各评论界批评文章,以及文学理论和哲学理论的相关文献。

写作内容主要分为:1、“日神-酒神精神”的概述;2、利用“日神-酒神精神”对杰克?伦敦小说《拳赛》进行文本分析,具体包括(1)情节分析,(2)人物分析,(3)写作手法分析;3、综合文本分析,总结出杰克?伦敦的拳击小说在“日神-酒神精神”视角下的文学意义和哲学内涵,并得出其拳击小说作为传达“日神-酒神精神”的载体之一所具备的独特性。

预期结果:

本论文试图证明尼采的“日神-酒神精神”不仅仅是杰克?伦敦的“自然主义”小说的核心哲学思想,也是其拳击小说中的重要哲学主题,是杰克?伦敦创作艺术的一大特色和标志。

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

研究对象:杰克·伦敦拳击小说:《拳赛》。

研究方法:1、文献资料法,通过对于作家作品、相关评论等文献资料的阅读,搜集有价值的信息,并进行整合。2、逻辑分析法,对文章内容进行分析,比较和归纳,找出内在联系。

论文进展计划

6月10日论文撰写工作启动,通知学生暑假论文选题,撰写论文开题报告。

7月15日——8月31日学生阅读文献,撰写开题报告

9月1-6日学生将论文开题报告交给班长,统一汇齐后交给外语系负责老师。

9月15日前外语系根据学生选题分配论文指导教师,通知学生与指导教师见面,制定科研工作计划。

9月30日前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

10月31日前查阅资料、处理数据,完成论文写作大纲,交给指导教师审定。

11月30日前按指导老师审定后的提纲完成初稿,交给指导教师审阅,进行论文中期检查。

12月20日前按指导老师意见完成初稿修订工作,提交论文二稿

1月10日前提交论文终稿,交给指导教师,进行论文初步评定。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中常出现的问题

摘要:开题报告是本科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和重要基础,为提高大学生开题报告的质量,有利于大学生完成毕业论文阶段的工作和学习,本文结合实践教学工作经验,总结了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常出现的几个问题,并进行了必要的阐述。

关键词: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1.前言

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是本科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过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的能力,提高分析实际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因此,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环节。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做好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对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培养合格的毕业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题报告是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工作的首要环节,是为阐述、审核和确定毕业论文题目而做的专题报告,它是实施毕业论文课题研究的前瞻性计划和依据,是监督、检查和保证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培养大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与学术著作撰写的能力的有效的实践活动[2]。为提高大学生开题报告的质量,有利于大学生完成毕业论文阶段的工作和学习,我们在本文中对大学生开题报告的目的和在开题报告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做一个简要的阐述。

2.开题报告答辩的目的

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往往通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答辩”的形式组织专家对大学生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和检查,其目的主要是(1)检查学生阅读的相关文献是否充分;对研究背景的了解是否深入,全面;对国内外研究工作的具体进展是否了解的全面、详细;引用的资料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比性;(2)检查学生是否充分具备完成论文研究工作所需要的相关知识;(3)检查学生所选课题是否符合其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否具有一定的理论上的意义或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在其专业方向上从事科学研究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4)检查所选课题的研究内容是否适中,是否适合于本科生的特点和毕业论文的时间要求。(5)检查学生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是否合理,是否切实可行等等。为有助于学生的毕业论文顺利进行,在“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答辩”中,专家组还针对具体的检查结果对学生及其指导教师进行必要的指导。因此大学生的论文开题报告应主要针对以上目标和要求进行准备。

3.大学本科生开题报告中常出现的问题

实践教学中我们发现大学本科生的开题报告中经常出现一些问题,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开题报告题目中出现的问题

开题报告题目是毕业论文中心思想的高度概括,因此开题报告题目应该结合具体的研究对象,尽量简要概括出所研究的具体内容。为此要求题目既要准确又要规范,既能将研究的问题准确地概括出来,又能反映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此外,开题报告题目中的用词造句要科学、规范。在开题报告题目中学生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一个是所选题目过大,过于笼统。例如2006年我校有个学生的题目是“稀土过渡族化合物的性质研究”。众所周知,稀土过渡族化合物有很多种类,每一种又有多方面的性质,因此从题目上根本得不到论文选题所研究的具体内容。在开题报告题目中另一个常出现的问题是题目与将要研究的内容不符,例如2004年我校有个学生的题目是“2∶17型稀土过渡族化合物的结构与磁性”,答辩中发现其研究内容是2∶17型稀土过渡族化合物的热膨胀性质。虽然2∶17型稀土过渡族化合物的热膨胀性质与其结构和磁性有关,但很明显这个题目与具体的研究内容是不相符的。实际上出现这些错误与指导教师的工作不细致有一定的关系,因此要求指导教师在开题报告的题目上要充分重视起来,严格把关。

(2)文献综述中出现的问题

文献综述,即论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并进行分析比较,要以查阅文献为前提,所查阅的文献应与研究问题密切相关,但又不能过于局限,过于局限就会忽略学科相互交叉、渗透的关系,不能充分理解文献的意义,不能准确地掌握文献中的研究方法,使视野狭隘,思维窒息。所谓综述的“综”即综合,综合某一研究领域在一定时期内的研究概况;“述”更多的并不是叙述,而是评述与述评,即要有作者自己的独特见解。要注重分析研究,善于发现问题,突出选题在当前研究中的位置、优势及突破点;要摒弃偏见,不引用与导师及本人观点相悖的观点是一个明显的错误。综述的对象,除观点外,还可以是材料与方法等。实践中常出现的问题主要有①文献阅读量少,信息不充分,特别是缺少对重要文献的评述,反映出学生对研究状况了解的不够;②对文献只引用,不评述,缺乏对文献的理解,实际上是对文献的罗列;③文献综述定性描述过多,缺少重要的定量的数据指标。例如2009年有个学生描述其拟研究的某种光致色变材料时,介绍这种材料最大的优点是“电导率高”,这里就应该有一个定量的与其它相关材料的电导率的比较,作为其立论的依据;④引用文献的结论时不加标注。文献综述所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应予著录,这一方面可以反映作者立论的真实依据,另一方面也是对原著者创造性劳动的尊重。此外,在文中相应的引用之处必须加以标注;⑤对文献中(研究内容中)中所涉及的特征量(研究目标)的含义不清楚,这实际上反映出学生缺乏相关的基础知识。例如2008年有个学生拟研究的内容是某种有机分子磁体的结构对Tc温度的影响,答辩中发现学生不知道“Tc”这个符号表示的是居里温度,更不知道居里温度的意义,甚至在反铁磁材料的论述中还在讨论Tc温度。这个学生显然不具备研究内容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因此在文献阅读之前,应该补上这些必要的知识。这一点要特别引起学生注意,任何一个研究工作都会或多或少地涉及一些以前没有学到过的知识,因此在研究工作开始之前及贯穿整个研究过程之中都要不断地去学习。另外,学生在文献综述中经常过多地介绍基本概念,占去了大量篇幅,实际上忽略了文献综述的主要目的。

(3)研究内容中出现的问题

研究内容应该充分考虑到本科论文的目的、特点和完成论文的时间要求,学生的研究内容计划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研究内容过多、过泛,有些甚至可以作为博士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这在本科论文半年的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其次是忽略了主次关系,研究计划中对重要的问题没有充分安排,而不重要的问题却安排得很多,这实际上反映出学生对研究目标的理解还不够。

(4)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中出现的问题

选题确立后,最重要的莫过于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本科论文应尽量采用已经成熟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当然,采取一个新的视角,采用一种新的方法和技术路线,也常能得出创新的结论,但在本科论文阶段,采用新的方法和技术路线时一定要慎重,最好有一定的预研工作作为基础。在这部分学生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一个是对已经成熟的方法介绍得过细,占去了过多的篇幅,另外一个是详细描述整个实验(或研究)过程,包括每一步的研究结果,似乎研究结果已经确定,全部研究工作已经完成。

综上所述,大学生在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每一部分基本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开题报告之前为学生专门做一个专题讲座,以提高开题报告的质量,这将有利于大学生完成毕业论文阶段的工作和学习,为将来的工作和进一步的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篇12

在西方教育史上柏拉图第一个提出学前教育思想.他认为对儿童的教育开始得越早越好.“凡事开头最重要,特别是生物,在幼小柔嫩的阶段,最容易受陶冶,你要把它塑成什么型式,就能塑成什么型式.”(《国家篇》377B)他甚至主张胎教,“我们同时应该甚至在孩子出生以前就着手这一工作:待产的妇女必须接受为了有利于未出生的孩子所需要的那种训练.”(《法律篇》789D)他认为,孩子出生后,必须确保护士甚至在他能走路之前给他有益的运动和空气,尤其不许他由于过早走路而伤害自己(《法律篇》789E).婴孩应尽可能接近于仿佛他一直在大海上那样生活;应该把他上下摆动,给他唱歌,以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便使他免受惊吓(《法律篇》790C—E).这是为发展勇敢和坚定性格的首要的准备工作.当孩子3岁或更大一点,我们可以开始审慎地纠正他,让他开始玩游戏,最好让孩子发明自己的游戏;在6岁时,就要认真开始授课,随之把女孩和男孩隔离开来,应当教他们骑、射、投、掷,应该注意把孩子们训练成左右手并用(《法律篇》793D—794D).现代脑科学表明,儿童的大脑具有极强的可塑性,柏拉图早在两千多年前就认识到小孩的肉体和精神具有极大的可塑性,因而提出了早期教育的思想,我们不得不为柏拉图的睿智所折服.

二、音乐及体育教育

柏拉图特别重视对儿童的音乐文艺教育和体育教育.他认为“教育就是用体操来训练身体,用音乐来陶冶心灵,教育要先教音乐后教体操,将故事包括在音乐里.”(《国家篇》376E)古代希腊重要的文化生活是听民间艺人弹着竖琴演说史诗故事,故“音乐”一词包括音乐、文学等义,相当于现在的“文化”一词.

他认为儿童阶段的文艺教育至关重要.“一个儿童从小受了好的教育,节奏与和谐浸入了他的心灵深处,在那里牢牢地生了根,他就会变得温文有礼;如果受了坏的教育,结果就会相反.”(《国家篇》401)他认为,一切种类的音乐、诗歌和艺术的教育目的都在于陶冶人的道德情操,培养人的道德品格,音乐教育的最后目的在于达到对美的爱.(《国家篇》403c)因为音乐诗歌由于其潜移默化的作用,自幼便会把真、善、美同假、恶、丑的区别注入人心,使儿童“从童年时就和优美、理智融合为一.”(《国家篇》401D)正因为他对儿童的音乐文艺教育非常重视,柏拉图主张对音乐文艺教育的内容应严加审定.“先入为主,早年接受的见解总是根深蒂固不容易更改的.因此我们应特别注意,为了培养美德,儿童们最初听到的应该是最优美高尚的故事.”(《国家篇》378E)因此,“我们首先要审查故事的编者,接受他们编得好的故事,而拒绝那些编得坏的故事.”(《国家篇》377C)他提出要制定一个限制音乐、诗歌的法律,规定哪些内容的音乐、诗歌可以提倡,哪些内容的音乐、诗歌必须取缔,以“鼓励母亲和保姆给孩子讲那些已经审定的故事,用这些故事铸造他们的灵.”(《国家篇》379C)柏拉图认为音乐教育之后,年轻人应该接受体育锻炼,“体育方面,我们的护卫者也必须从童年起就接受严格的训练以至一生.”(《国家篇》403D)他认为,体育训练的目的是使护卫者的身体状况能适应护卫者的工作,“他们有必要像终宵不眠的警犬;他们在战斗的生活中,各种饮水和各种食物都能下咽;烈日骄阳狂风暴雨都能处之若泰.”(《国家篇》404B)因此,他要求护卫者必须戒除酗酒,食物应当简朴,不能嗜睡.

柏拉图认为应将音乐教育与体育锻炼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为“专搞体育锻炼的人往往变得过度粗暴,专搞音乐文艺的人又不免过度软弱”(《国家篇》410D),因而应使音乐和体育良好地配合,使“音乐和体育服务于人的两部分——爱智部分和激情部分.”(《国家篇》412)

三、女子教育

柏拉图的教育思想中不仅非常重视对男子的教育,而且提倡给女子以同样的教育,他是西方第一位主张“男女平等”的思想家,他用动物作比方,以此来证明男女应受同等教育.“我们除了把母的警犬看做较弱者,公的看做较强者以外,应当一切工作大家同干.”(《国家篇》451E)“那么,如果我们不分彼此地使用女子,照使用男子那样,我们一定先要给女子以同样的教育.”(《国家篇》452)他提出应该同样用音乐和体操来教育女子,并且还要给她们军事教育.他认为两性之间惟一的区别不过是生理上的区别,在一些方面如织布、烹饪、做糕点等,女人比男人更擅长,在诸如行军作战方面男人比女人更擅长,因此,没有任何一项管理国家的工作因为女人在干而专属于女性,或者因为男人在干而专属于男性.女人男人可以有同样的才能和禀赋适宜于担任国家保卫者的职务,分别只在于女人弱些男人强些罢了.

四、城邦护卫者的教育

柏拉图的教育思想是直接为其所构建的理想国服务的.他认为,统治者最需要抓好的大事只有一个,就是教育,即通过音乐和体育培养出优秀的公民.良好的教育和培养造成良好的身体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再接受良好的教育,产生出比前代更好的体质,这除了有利于别的目的外,也有利于人种的进步.在这里,柏拉图充分认识到了教育对于富国强民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他认为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具有最高知识的真正的善良的城邦护卫者,这一目的进一步体现了他的教育为国家政治服务的思想.

关于护卫者的学习内容,柏拉图认为应先学习五门预备性学科:数学、平面几何学、立体几何学、天文学和音乐理论.他认为,治国者之所以应学习这些知识,是因为它们不仅在军事作战上有用,更重要的是能锻炼人的心灵,发展抽象思维的能力.这些知识的对象都是不能用感觉来触摸的,“只能用理性去把握,别的任何方法都不行.”(《国家篇》526A)通过这些知识的学习,将治国者的灵魂“从变化世界转向‘真理和实在’,最终达到最高知识——‘善’”的理念.他认为,所有这些预备性科目应趁护卫者年轻时教给他们,不能用强迫的方式进行传授.

柏拉图认为,在学完预备性学科之后,要想达到“善”的境界,还必须接受“辩证法”的训练.对于为什么要学习“辩证法”,他用著名的“洞穴的比喻”加以详细的阐述.他把洞穴内的世界称为“可见世界”,把洞穴外的世界称为“可知世界”.在洞内看到洞壁上木偶的形象,相当于认识的“猜测”阶段,转身看到木偶的实物相当于认识的“相信”阶段,及至走出洞穴到光天化日之下,认识便进入“理念世界”(“知识”的阶段).而洞穴外的太阳则喻作理念世界中最高的“善”的理念.他指出,正像整个身体不改变方向就无法离开黑暗转向光明一样,我们必须“有一种灵魂转向的技巧”,使学习的器官——整个灵魂(它类似看物的眼睛)转离变化世界的个别事物,正面观看实在世界的理念.这种“灵魂”转向的技巧或学问就是他所说的“辩证法”.

关于学习前面提到的课程的对象,柏拉图认为必须挑选出最坚定,最勇敢,在可能范围内也最有风度的人,此外,他们不仅要性格高贵严肃而且应具有适合这类教育的天赋,如必须刻苦学习,强于记忆等.

柏拉图不仅对护卫者的教育目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还就教育的时间安排及人才选拔作了详细论述.他将护卫者教育的时间安排分为六个阶段:(1)童年——青少年时期.护卫者自幼接受音乐和体育教育,目的是照看心灵,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他们的学习和哲学功课应适合儿童的接受能力.(2)十七八岁——二十岁.这一阶段主要是进行必要的体育训练,为哲学研究准备体力条件.(3)二十岁——三十岁.进行第一项选拔,把那些在“劳苦的身体锻炼、学习和战争恐怖中总是表现得最能干的孩子挑选出来”(《国家篇》537A),对他们施以数学、几何、天文、音乐等“辩证法”预备性学科的教育.(4)三十岁——三十五岁.进行第二次选拔,“选出其中最富这些天赋条件的青年,在他们年满三十的时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候,给以更高的荣誉,并且用辩证法考试他们.”(《国家篇》537D)凡经过考试的,可让他们“用六年或者四年”(后“定为五年”)时间“专心致志地学习辩证法”(《国家篇》539DE).(5)三十五岁——五十岁.用十五年时间到实际工作中锻炼,“强迫他们负责指挥战争或其他适合青年人干的公务”,目的是“让他们在实际经验方面不低于别人”(《国家篇》539E),同时还可以在公务中继续考验他们的素质.(6)五十岁以后——去世.他们必须接受最后考验,使他们最终达到“善”本身,管理好国家、公民个人及他们自己.在剩下的岁月里用大部分时间研究哲学,在培养出国家的继承人后他们便可辞去职务,进入乐土,并安居下来.

五、柏拉图的学园

为了把自己的教育理想付诸实施,柏拉图在雅典的阿卡得穆建立了自己的学园.关于学园建立的确切日期无从查考.“从建园的纲领和柏拉图说起曾在40岁那年访问意大利和西西里时确立的信念之间的明显联系来看,我们自然应该设想建园大概是在这个时期(公元前388—387年).”[1]学园的活动以“讲学”为主,学习和研究几何学在学园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学园入口处悬挂的“不懂几何学者,请勿入我门”的名言充分说明了柏拉图对于几何学的重视.除几何学外,柏拉图学园对生物学、地理学、天文学、宇宙学等学科也开展了广泛的学习与研究.学园除重视文、理科学习之外,最重要的,凌驾于一切学科之上的课程当属柏拉图的哲学,他将哲学之前的各门具体学科称为“预备性学科”,而将学习哲学作为通向最高知识的“善”的理念的惟一途径.阿卡得穆学园作为教育科学中心虽然以教学和科研为主,但它并不是与世隔绝的象牙塔.柏拉图创办学园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哲学和政治的新的结合,培养一批既精通哲学、自然科学又善于治国的政治人才,为他心目中的理想国服务.

二柏拉图是西方教育史上第一位提出系统教育理论的人,其教育思想涵盖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所有阶段,其关于教育的许多主张与思想至今仍熠熠生辉.但其教育思想如同其他思想一样,也或多或少带有时代的局限性和保守性.

柏拉图非常重视教育的政治意义和作用,其教育思想是为其乌托邦式的国家政权服务的,其教育目的是培养经世致用的治国人才——城邦护卫者,因而其教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育活动具有明显的社会功利性,过分注重教育的政治功能,而且他这种培养护卫者的教育只能是极少数人享有的教育.柏拉图重视早期教育,提倡公共学前教育,重视女子教育,主张男女平等,提倡德、智、体、美和谐发展,但他认为对儿童的游戏故事,唱歌的内容必须加以选择,进行严格审查,原则是必须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忽视了儿童的个性和独立人格的发展,他关于妇女儿童社会公有的思想更是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而应加以批判的.超级秘书网

柏拉图的教育思想与他的人性论思想是密切结合的.他认为,上帝造人分为三等,即金质、银质和铁质.他认为,“一个人属于哪一种,他所生下来的子女就属于哪一种.”[2]其遗传决定论的观点实质是论证奴隶社会阶级统治的合理性.

柏拉图的教育旨在与智者教育对城邦所造成的离心力相抗衡.对柏拉图来说,教育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在孩子们身上培养音乐的机敏与身体的灵巧,也不是通过在神话和诗歌中所反映的人类生活来培养政治的和实践的智慧,真正说来,它是一个人灵魂的内在和谐的塑造,即内在于人的不和谐因素的协调一致.教育是人身上难以调和的东西--野兽性与天使性--的统一.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形成这种统一,使人既不变成一头驯顺的绵羊(奴隶),也不变成一头贪婪的狼(僭主).[3]人变成一个政治存在的潜能依赖在他之中这种哲学本性与尚武本性的统一.因此,教育并不是对某种技能的培养,而是要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形成权力与爱知识的统一.

篇13

一、测度指标

本部分研究主要采用“学科自引率”“学科他引率”和“相关学科引用率”这三个测度指标来进行测度。

“学科自引”是指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文献引用本学科或专业文献作为引文的文献引证行为。“学科自引率”为学科文献引用本学科或专业文献与其总引文量的比率。

“学科他引”是指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文献引用非本学科或专业文献作为引文的文献引证行为。“学科他引率”为学科文献引用非本学科或专业文献与其总引文量的比率。

“相关学科引用”是指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文献引用相关学科或相关专业文献作为引文的文献引证行为。“相关学科引用率”是指学科文献引用相关学科文献占其总引文量的比率。

任何一门学科在其发展的成熟阶段,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本学科的基础理论、方法或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学科发展得越成熟,其研究成果就会越多,研究成果越多则可供本学科研究的知识就越充足,即越是发达或成熟的学科其“学科自引率”就越高,“学科他引率”越低。反之,如果一门学科发展的历史较短,学科还处于年轻的发展时期时,其知识量还不足以满足自身的需求,学科还需要从其母系学科或其他学科吸收“营养”,其“学科自引率”往往则低,“学科他引率”则高,这种情况就可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学科还处于成长发育的阶段。因此,学科自引率的高低往成为衡量一个学科发展成熟程度的重要测度指标。而“相关学科引用率”可以反映出本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所存在的关系以及关系程度的强弱,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越大,其“相关学科引用率”就越高,反之“相关学科引用率”就越低。因此,“相关学科引用率”是反映学科之间强弱关系的主要指标。目前,“学科自引率”和“相关学科引用率”是情报学界衡量学科成熟程度、确定学科背景及探讨学科之间相互关系程度强弱的重要测度指标。

二、统计样本

本文调查样本选取了我国13种体育核心期刊中的体育经济学学科论文,著文总计1224篇,其引文7382篇,引文总计8274条作为统计样本。该来源期刊所载的上述著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国体育经济学学科论文的总体情况。统计样本的取样时间自1998年始至2007年共计10年。参照由蔡军、钟天朗和邵淑月主编的《体育经济学》一书,对这些引文进行学科自引和相关学科引用情况的统计。

三、结果与分析

从我国体育经济学科学论文之引文的学科自引和学科他引情况统计表(表1)中可以看出,我国体育经济学论文之引文的学科自引率为47.20%,学科他引率为52.80%,以上数据可以得出,该学科目前所引用的知识中只有47.20%来自于本学科,学科的知识积淀还不足以达到自给自足的地步,其仍有52.80%的知识来源于其他相关学科。以上情况说明,到目前为止我国体育经济学还是一门相对年轻的学科,学科的发展不是很成熟,其知识体系仍在不断地充实和发展完善之中。于此同时,52.80%的学科他引率进一步表明,我国体育经济学在知识的吸纳上其开放程度还相对比较高,由此也进一步证明该学科正处于从其母系学科和其他相关学科中引进知识、汲取“营养”的发育、成长阶段。

本文将我国体育经济学和运动心理学与运动训练学这两个二级学科的有关数据进行了比对研究。我国运动心理学的学科自引率为40.8%,学科他引率为59.2%;我国运动训练学的学科自引率为46.99%,学科他引率为53.01%。通过对以上数据的比较可以看出,我国体育经学的学科自引率要高于运动心理学的6.4%,基本等同于运动训练学的自引率,由此说明我国体育经济学的学科知识建设相比之下相对充实。但从学科自引率总体上看,该三门学科的学科自引率均不是很高,说明该三门学科的知识积累均处于发展建设之中,学科的发展都还不很成熟。与此同时,通过对比该三门学科的学科他引率还表明,这三门学科在学科知识的积累上均处于相对较大的开放状态,从母系学科和相关学科中吸取知识的“营养”仍然是该三门学科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了证明我国体育经济学目前究竟与哪些学科具有密切的联系,本文对调查样本又进行了“相关学科引用率”的调查。详见表2。

根据表2可以看出,我国体育经济学引用经济学的文献为22.59%,占其相关学科总引用率的42.78%,首先说明经济学是我国体育经济学的母系学科,我国的体育经济学尚未从其母系学科中完全“脱胎”或独立出来,经济学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支撑着我国体育经济学的学科建设。这一点也同时进一步证明了本文前述对我国体育经济学学科发展尚未成熟的研究结论。

其次,我国体育经济学引用体育其他学科的引用率为16.09%,说明体育经济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紧密联系了体育学的理论。

总之,经济学和体育学与体育经济学关系最为密切,是该学科的主要背景学科。除此之外,体育经济学与社会学、管理学、法学、心理学、哲学、教育学等学科的引用率表明,我国体育经济学研究同时还在不断引进或吸纳上述各学科的知识用来丰富和完善自己的学科知识体系。

我国体育经济学还是一门发展建设中的年轻学科。该学科科学论文在知识的引用上独立性程度还相对较低,开放性较大,说明该学科知识还处于不断充实和发展的阶段,学科的发展建设相对不是很成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