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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培训总结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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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培训总结

篇1

不过,比起拓展训练来,我觉得,此次培训的重点,更应是在业务培训部分,因为,某种程度上,拓展训练只不过是一种体验,而业务培训,则可以理解为认识上的一个提升,一个改变,一个飞跃。因此,我想用更多的笔墨来就课堂学习部分谈谈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业务培训总结

(1)关于“公务员意识”的认识

在“开学典礼”当日,孟晓驷副部长在简述了“公务员”的定义之后,便开门见山,向我们这群新人提出了“四点希望”,希望我们尽早树立四个意识,即,公仆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学习意识。之后,第一堂课上,人事部付兴国副司长更是直截了当地要求我们克服学生时代的四种不良心理:依赖心理、畏缩心理、自傲心理和浮躁心理,改变学生时代单纯幼稚的眼光,从成熟的公务员的角度来观察社会,捕捉信息,并在政治上、法律上、服务意识上、工作上、调研上、心理上等多个方面,培养自身能力,联手打造一个“英才政府”。

“英才政府”,多么令人振奋的四个字!

有幸能成为国家公务员队伍中的一员,我由衷地感到自豪,同时,在自豪的背后,我也感到了沉重的压力。作为政府组织中新的细胞之一,如何保持自己的正常运作,如何做才能让“英才”二字无愧于心,我想,首先应当从意识上对自己有一个清醒而清晰的认识:自己已经不再是个做事无须负责任的学生,而是一名言必信行必果、肩负着国家未来的公务员了。

也许对校园里深居简出的我而言,飘荡得更多的,是理想主义的色彩;一夜之间理想变成了现实,不禁会错生一种措手不及的茫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多少年来,我一直被这句话中的饱含的悲壮豪情与公怀大义所激荡着、鼓舞着。何谓“天下”,苍生百姓即天下;先忧其忧、后乐其乐,方是全心为民的国家和社会的公仆。“公务员意识”,说到底也就是“公仆意识”,一旦这个意识在脑海中深深地扎了根,那它便会在有形或无形之间,成为我们一切行动的指南。而这个意识,需要长时间的潜移默化,如今我们需要做的,便是有意识地强化并坚定这个意识。只有具备了公务员意识,才具备了当称职公务员的资格,我想。

2)关于“学习”的问题

也许,刚刚逃离了学校讲堂的我们,还没有来得及与书本作业考试论文们挥手道声GOODBYE,便又要面临一个崭新的学习任务了。“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人事司吕章申司长再三强调年轻公务员必须加强学习,做政治素质坚定、品德素质高尚、能力素质突出、心理素质过硬的新时代公务员。

学习,只有不断地扎实有效地学习,才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英才”公务员。

“书到用时方恨少”,工作了以后才发现,学了多年的书本上的知识,还远远不够用。作为外语专业出身的我,就目前状态,还远称不上“精通”外语,而除了外语之外,作为文化部门的公务员,还有政治理论修养、市场经济学、文化文史知识、法律与行政、国际关系问题以及网络操作技术等等,都需要我们去涉猎,去掌握。此外,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上,更有许多实践性的地方需要我们熟悉之后融会贯通。

学习,要明确学习的目的,先求“独善其身”,再图“兼济天下”。自我的完善需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摸清规律;要“虚心请教、留心观察”,做有“心”人;还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和同事之间的交流,做到共同提高。

学习,将是我们终身的事业。

3)关于“文化、市场与外宣工作”的理解

相信很多新同事和我一样,对市场司的刘玉珠司长和艺术司的冯远司长的讲课印象深刻。刘司长谈吐风趣,他早早便提出了“文化产业”的概念,并与市场有机结合,使得这一产业日益发展壮大。他预见,“文化消费将成为将来社会消费的主流,但管理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他主张,“深入市场管市场”,即公务员必须敢于实地考察,深入调研。而画家出身的冯司长,则以一句“我首先是一名公务员,其次才是一个艺术家”,令在座的每一个年轻晚辈都深深折服。当“文化”作为“三个代表”之一在党的纲领中首次被提及,当孙家正部长明确提出“以文化人”的工作理念的时候,我们便已意识到,作为文化部的成员,我们任重而道远。

在我眼里,文化艺术与市场运作,似乎很多情况下是背道而驰的。而我们的任务便是,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来,通过对行政事务的管理,在进一步开放的同时不断地规范国内的文化市场,使市场作为文化艺术的载体,在动态中加深并扩大文化艺术的影响力。作为外交人员,从事的是文化的对外宣传工作,目的在于向外推广中华民族文化和艺术,它区别于政治、经济、军事等硬式外交手段,而主要是从“软处”入手,并结合上述外交手段,刚柔相济地加强国家的对外影响。

冯司长说,中国的文化正处在由传统走向现代的转型期。而转型必然要经历的便是阵痛。有些传统的东西,如果未能及时做出自我调整、与时俱进的话,很可能出现传承的断裂,甚至匆匆谢幕,从此退出历史的舞台。这也是我们必然要面对的代价。为了继承传统、发扬传统,我们需要有粉碎和重组的勇气,以及冷静理性的思考和完善知识结构的自信。对此,我想使用一个也许并不十分适耳的词—一“攘外必先安内”,所谓先“安内”后“攘外”,指的是先立足于本国,在稳定了国内文化市场的前提下,努力培养精品文化艺术,克服浮躁心理,厚积薄发,将经受住市场考验的、具备竞争力的精品文化艺术进一步推向国际社会。试想,一个不成熟的缺乏底蕴的文化,又怎能在国际社会的风云变幻中长久地立足呢?

其实,在课堂上便提出了的,有许多全新的课题,值得我们去深思,去领会。诸如,如何才能改变外国人对中国文化(或说中华文化)约定俗成的看法与成见,如何保留一些日渐式微的传统文化,如何创造一个能够代表新中华形象的文化表征,等等。为此,前人沉思过,争论过,然而,这一切,也许都将留待明日,由我们去面对,去处理。新晨

综上三点,一言以蔽之,即,树立公务员意识,坚持不懈地学习,勇于在工作中实践和创新。这便是我此次培训的最大收获。

此外,作为题外话,我还想提两点建议,纯属个人意见,仅供人事司领导们参考:

篇2

二是在培训师资上,根据WTO、"四五"普法、《条例》学习等课程内容和机关干部的特点及学习工作的需要,培训班聘请了省、市委党校资深教授及区委组织部领导作学习辅导,精选了相关专题录相讲座,通过授课教师深刻理论分析,翔实的案例剖析,使大家加深对WTO规则和法律、《条例》的理解和把握。区委、区政府专门下发培训工作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对做好这次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

三是在培训时间上,考虑到既要保证每一位干部参加学习,又要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既要安排好学习、工作,又要兼顾休息的因素,培训班采取了休息日与工作日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安排一期培训班,分别占用部分工作时间和一天休息日,每期安排100人左右,培训期间,各部门在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参加学习。

第二,强化管理,精心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

为了确保培训效果,组织部、人事局、司法局、党校切实抓好培训过程的组织实施,四个部门分别有一位领导分管这一培训,分别有一位具体工作同志参加培训中的日常工作。培训还施行了班主任制,每期培训班分别有一位分管领导和党校的骨干教师任班主任,负责当期培训的面上协调和各项事务。培训班还严格了考勤制度,每次授课前签到点名,授课中参学人员定位入座,课堂上关闭寻呼机、手机。培训期间,还严格了请销假制度,并明确了缺课补课等规定。每期培训结束后,按市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考试,并组织专人评卷阅卷。这次培训主办单位还采用问卷形式就教学、管理、后勤、设施等书面征求意见。培训中恰逢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主办单位及时将收看"十六大"开幕实况列入其中,及时组织"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培训过程中,参学人员对培训的整个安排及组织工作反映较好,大家精力集中,听课专心,普遍认为工作中抽出一定时间集中参加这样的培训学习,获取信息,增长知识,拓展视野非常必要。不少同志提出建议,培训的时间再延长一些,轮训的机会再增加一些,培训期间正值南京市实施区划调整,许多部门在调整工作时间紧,事情多的情况下,仍抽出人员、挤出时间参加培训,有的同志处理完手上的工作后赶到党校继续听课。

第三,热情服务,努力做好培训的保障工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参学人员,主办单位把做好培训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搞好服务的实际动作,从保障工作上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热情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从设备使用,到茶水、用餐等后勤服务,都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抓好每一环节,做好每件事情。培训前期,为了保证培训期间电教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收看效果,党校领导还与设备管理人员维修、调试机器直至深夜,保证了培训的正常进行。培训中,有的参学人员由于工作上的原因,多次变更参训时间,主办单位及时调整,作好服务。

第四,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培训的协调工作

一是主办部门之间的协调。培训期间,组织部、人事局、司法局、党校主办单位及时联系,密切配合。在每期培训班结束时,及时召开碰头会,分析情况,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力求最佳效果。

篇3

在这些游戏中,让我感觉到,这是一个针对个人也是针对团体的一个体验式的训练。在这次的训练中,我对自己有了很多的认识,同时我也回顾了我以前的很多经历,人生没有重新来过的机会,一件事情也没有重新再来一次的机会,机会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你错过了,就会一辈子后悔,当你在做这件事的时候,假如你没有全力以赴的去做和付出,那么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你的人生当中都会留下很多遗憾,在我们付出的同时也应该要做到的,不是吗?当成功的时候那种喜悦开心.直到会哭的那种从心里流出的泪水,才是我们最真挚的情感…一个人的力量是小的,但是把每个小的力量加在一起,众人拾柴火焰才会高,同时我也想到了企业,我们游戏中所应具备的精神、品质不恰恰也是我们企业中互相协作的精神。我们对企业都是有责任的,我们都需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企业成功尽一份力。

篇4

按时完成社保年审、年检工作,在年审过程中实现顺利通过,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操作,现对社会保险网络申报、年审流程、社保法律条文及西安市高新社保局各类社保业务流程,从门外汉逐步掌握、熟悉待遇报销、养老转移等操作流程及规范。

及时办理公积金的增减变动、转移、员工公积金支取等相关手续。

为全体员工办理团体意外伤害险,及时做好新增人员的参保、离职人员的变更、出险后的报案、理赔资料准备等工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降低公司管理风险。

二、招聘、公司内部竞聘、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方面:

在人员招聘方面,通过加强内部、外部招聘渠道建设,全方位及多渠道整合内外资源,最大化的拓展人才资源渠道,同时加强个人在人力资源招聘方法方面的学习和培训,积累招聘面试经验,使促公司招聘工作专业化、流程化、标准化。加强对应聘人员工作能力的把控确保公司新聘员工的质量。2014年全年共计招聘入职员工 86人、离职25人,最大化的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人力需要。

在干部选拔方面,完成了中层、班长竞聘及考察工作,选拔了一批有能力、有想法、有干劲、有经验的优秀干部、班长上岗。这次竞聘动员充分,组织得力,给广大员工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也为公司发现人才,储备了人才。对新聘中层的考察中,着重考察了各中层的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此项工作使人力资源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为公司日后干部选聘积累的宝贵的经验。

员工入职管理方面,规范入职流程、完善人员内部档案资料,强制入职体检,使员工入职管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三、教育培训工作

2014年培训工作主要坚持公司育人理念,培养公司复合型人才为己任,重点提高公司人员整体职业化素质及职业情操,掌握现代管理知识与能力,为工作开展注入活力。2014年培训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 积极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提高入职人员对公司文化规章制度了解,融入公司集体及团队生活。

(2)开展公司操作层技术培训、新“ERP”系统操作培训、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培训、销售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激发员工掌握新知识、新思想,合理应用知识及针对性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规范试用期员工转正管理工作。2014年施行员工转正面谈制,实现了对员工试用期工作能力的有效评估,也对我个人开展人力资源工作起到了良好作用。

四、劳动合同方面

配合内控部起草了劳动合同,所有条款都仔细推敲,避免漏洞,并经律师的严格审查,与员工签订了全员劳动合同430余份,即维护了员工的利益,也保护了企业的利益,达到双赢。

五、印信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公司用印制度,把好公司用印关,杜绝公章滥用、不规范使用等现象,确保印信使用管理。全年未出现用印违规现象。

六、工会方面

在工会方面,组织了3·12扶贫村植树活动;关心职工生活,慰问生病员工,为有红白喜事的员工送去慰问金等;关爱员工身体健康,全年组织了两次员工健康体检;关注员工子女教育,为不满14岁的员工子女发放六一儿童节书卡;积极组织参加集团羽毛球比赛及举办的“第九届拔河比赛”,并在拔河比赛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体现了新达公司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七、档案管理

篇5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作了全面部署,各市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和行业特点全面推进。要建立健全公务员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引导行政机关公务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贯彻“六戒”要求,加大“六治”力度,讲真话、办实事,解民忧、求实效,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各项工作。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公开机关的承诺、公开政策文件、办事流程、工作结果以及相关政务信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把活动的开展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公务员履职尽责,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各市各部门要注重实际,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加强舆论宣传,树立各个领域、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总结各市各部门的成功经验,促进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扎实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

要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满意为目标,在全体公务员中深化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将职业道德作为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务员职业道德大讲堂建设力度,通过组织公务员职业道德理论研讨、创建机关文化、选树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等有效形式,吸引和组织广大公务员积极参与到职业道德建设中来。要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投诉、整改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完善社会评议机制。要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规范约束的重要手段,夯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基础。

(三)继续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要抓好《2011-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落实,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制度建设和基地建设,逐步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建立各具特色的公务员培训基地。深入推进公务员“四类培训”,丰富公务员初任培训内容,扩大县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规模,推进专门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在职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继续重点抓好中西部对口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依托广西教育培训网,组织公务员开展网络自主选学培训,探索建立公务员网络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制度,推进网络培训规范化。

(四)创新公务员考核工作

认真总结各市各部门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经验,继续改进和完善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努力破解考核指标、考核数据采集、考核结果运用等难点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在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切实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完善基层公务员培养、使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激发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研究制订特殊考录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边远艰苦地区招人难问题。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努力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基层公务员队伍。

二、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进一步健全和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

(一)继续完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

根据国家配套法规建设进程,及时制定广西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公务员对法律法规的熟知水平。继续开展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执行情况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公务员的意识,为法律法规的落实创造良好条件。

(二)建立健全公务员考试录用新机制

公务员考录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的职责任务开展各项考录工作。除特殊职位外,自治区级机关全部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县乡级机关招考,要加大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力度。今年继续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政策,注重录用人员来源的多样化。继续开展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完善考录政策体系,研究制订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组建自治区级面试考官、命题专家和阅卷专家等“三支队伍”。各市也要逐步建立面试考官队伍,建立考试考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加强考录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重点要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约束。对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零容忍,特别是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严格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扎实抓好已参照管理单位的依法管理,重点研究参照管理单位与行政机关并轨管理办法。要组织参照管理单位开展公务员法的全员学习、培训,适时举办参照管理单位主要领导和人事科长培训班。各市各部门要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帮助大家熟悉公务员法,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开展工作、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坚持审批标准和程序,从严做好经常性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做好参照管理单位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四)改革创新公务员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

公务员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是激发公务员队伍生机和活力的客观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精神,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改进竞争性选拔任用方法,加大对竞争上岗的指导和宣传力度,加强对竞争上岗考试考核的研究,提高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要积极推进公开遴选工作,我们将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展区直机关公开遴选活动,要通过公开遴选,强化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探索建立培养选拔基层公务员的有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结构、来源和经历结构;打通公务员在各级机关之间的交流渠道,使公务员转任制度更具规范性和科学性。各市也要积极开展公开遴选工作。继续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工作,组织监狱、劳动教养机关开展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指导防城港市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总结试点经验。贯彻落实任免升降、调任规定,规范公务员任用、交流工作。

(五)继续推进公务员监督约束机制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严肃公务员队伍纪律,规范公务员履职行为。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五周年为契机,推进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组建工作,依法处理公务员申诉案件,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

三、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切实做好表彰奖励工作

(一)认真做好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成立评比达标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参照国家工作格局,设立常设机构,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为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市各部门要对现有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清理,落实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审批规模,规范奖励经费使用。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重大工作和经济社会形势发展变化,探索研究表彰项目进入、退出机制,实现表彰项目在总量控制基础上的动态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表彰奖励综合管理

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进记功嘉奖工作规范开展。要对实施行政奖励的系统和部门实行计划申报制度,对年度开展评比表彰的单位数量进行适当调控,推进表彰奖励工作规范平稳开展。要做好表彰奖励的审核把关工作,坚持面向基层一线,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使表彰对象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的检验。对省部级以上的表彰奖励工作,各市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报送推荐结果。要充分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示范和引领作用,通过各种生动有效的宣传,使先进模范事迹深入人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在全社会营造先进光荣的浓厚氛围。

四、抓基础固基本,扎实推进公务员管理系统建设

(一)继续加强公务员管理系统机构和队伍建设

我们将加强协调,各市也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力争年内各市都建立公务员管理机构。要带头开展好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深化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我们将组织公务员管理系统科以上干部轮训,全面提升市、县两级公务员管理部门领导、市级公务员管理部门中层骨干和区直行政机关人事部门负责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以追求卓越、严格管理、团结和谐为主要内容,创建公务员管理机关文化。

(二)积极推进“三基一化”(基本制度、基础资料、基本功和信息化)建设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管理系统信息建设,推进公务员管理系统信息数据分中心和公务员数据库建设工作,努力实现区、市、县三级公务员管理部门网络贯通和信息畅通。做好2011年度公务员统计工作,继续组织市、县和区直行政机关负责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的业务骨干培训;各市各部门要认真采集数据,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按时报送统计结果。要继续完善基本制度和工作规划,形成管理规范、衔接有序、协调通畅、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资料、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和运用,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功训练,提高工作质量。

(三)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地在部署重大任务、召开重要工作会议、开展重要活动时,要有计划地开展新闻宣传。对各市各部门在公务员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我们将及时总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市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共同办好公务员局门户网站。

篇6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总结、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12月至翌年2月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当年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五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十个工作日;

(六)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各考核单位可以将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进行细分和量化,结合本单位特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公务员制定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应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应当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

机关当年在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该单位优秀等次的人数可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内。

优秀等次名额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机关内各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分配。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及从事公务员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制定考核工作计划;拟定考核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机关各部门的考核工作;审核主管领导对公务员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的具体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被考核公务员的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被考核公务员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六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可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期间,申请复核的公务员不得提出申诉;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本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申诉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第十七条各机关应当于翌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总结(含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情况说明)和优秀等次名册、《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呈报表》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符合晋升工资条件的,晋升工资;

(二)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三)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四)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按规定调整其工资;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公务员,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无级别可降的,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经确认属考核不实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并及时更改有关待遇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调任、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转任的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或参加扶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项工作的公务员,时间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扶贫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确定等次的建议。考核材料及建议送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当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接收安置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和转业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七条当年退休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除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的情形外,年度奖金按本人当年工资及当年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第二十八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三十条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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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培训,使全区广大公务员加深对推进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重大战略意义的认识,掌握信息化和电子政务的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网上办公实务,了解信息安全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提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区处级及以下公务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两部分。理论知识包括电子政务理论、信息安全知识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实务操作包括Office操作技能和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操作。

处级干部重点掌握查询、审批等办公自动化系统功能;科级领导干部重点掌握办文流程和Office基本操作;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全面掌握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使用,熟练掌握Office操作技能。

四、培训形式

(一)集中培训

1、由区信息委、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各单位信息化与电子政务骨干人员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技能培训(含市人事局、市公安局组织的网络安全培训)。

2、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开展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应用培训,重点解决学习培训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加深对相关知识技能的了解和掌握。

3、由各主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业务信息系统专业应用培训,熟悉掌握业务信息系统应用,提高业务信息系统应用效率。

4、由区人事局、区信息委组织各单位人事干部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熟悉掌握组织人事干部业务系统,提高应用能力。

(二)个人自学

登录区办公业务网(,通过“区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系统提供的学习资料及课件,学习理论知识,练习实务操作,把握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有关知识要点,熟练掌握区办公自动化系统功能。

(三)网上自测

通过“区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系统,进行网上模拟测试,熟悉测试内容,为达标测试做好准备。

(四)技能竞赛

组织区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竞赛检验培训的实际效果。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将采取上机操作的形式,对公务员参加培训情况进行达标测试(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学员可不参加测试)。测试分理论知识测试和实务操作测试,两项测试均通过者视为培训合格。公务员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含)以上等次。各单位公务员培训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六、培训步骤

培训历经9个月,分前期准备、宣传动员、学习培训、达标测试、技能竞赛和总结评比六个阶段(具体安排见附表)。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08年3—5月中下旬),确定全区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具体内容,开发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系统,编制达标测试和竞赛题库,完成全区新版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6月中上旬),召开全区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动员会,对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进行部署安排。

第三阶段:学习培训(6月中下旬—8月),组织各单位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应用的骨干人员进行区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培训,同时参加市人事局、市公安局组织的网络安全培训。各单位就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培训活动进行再动员,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专题辅导,组织学员进行网上自学、自测等。

第四阶段:达标测试(9月),组织全区公务员进行网上达标测试。

第五阶段:技能竞赛(10月),组织全区公务员信息化与电子政务技能竞赛。

第六阶段:总结评比(11月),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七、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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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终生教育

终身教育是指对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一生所进行的教育。具体来说,终身教育包含了纵向教育和横向教育的连续和结合。从纵向上看,它指出了人生发展的每个时期受教育的连续性;从横向看,它指出了受教育者身心各方面的发展是互相结合的。从20世纪70年代起,从西方到东方,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终身教育都被广泛接受,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等手段为终身教育的实施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和护航。

(二)公务员的公务员能力标准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要求,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此举旨在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促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各地、各部门在公务员培训教育、录用、竞争上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标准框架为参考依据,体现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据不同职务公务员的特点制定细化的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

(三)公务员终生学习与终生教育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明确提出学习能力,即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

二、公务员树立终身教育理念的必要性

(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

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崛起,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面临挑战,需要学习的知识、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日俱增。这一切对于处在各级各类岗位上,从事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公务员提出了必须进行终身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

公务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公务员们要有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思维能力、正确的决策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等等。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半衰期在缩短,知识的增长与知识的老化形成鲜明的对比,终身教育不再是口号,而是每个人的迫切需要和真实行动。

(三)公务员不断进步的内在条件

一般来讲,公务员的晋升要经历由基层、中层到高层的发展提升过程,表面上看这一过程是官位的提高、权力的增大、责任的加重,实质上是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公务员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公务员只有不断地在工作中学习提高,更新原有知识,补充新知识,力求成为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站在时代前列的人,才能担负起更高更重的领导责任。

三、公务员终身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在公务员教育培训教育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培训教育观念落后。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公务员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总认为培训教育是“软任务”,可搞可不搞,把培训教育投入看作是一种消费投资,片面强调日常事务太多,培训教育会影响甚至冲击正常的行政工作。第二,工作与学习矛盾仍较突出。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后,实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原则”,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时间太多势必会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第三,培训教育内容严重滞后。目前,全国各地公务员培训教育除了学习指定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之外,选修课的开设在地方公务员培训教育中只是小范围的尝试,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选择余地较小,难以满足那些素质较高、基础较好、求知欲较强的公务员的需要。第四,培训教育激励机制不完善。尽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培训教育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述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使得许多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往往都是被动地接受培训教育。

四、改进公务员终生教育的措施

(一)必须明确终身教育的目的

公务员进行终身学习必须首先端正态度,“正其心”、“诚其意”,弄清楚为什么而学。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工作者,必须牢固地确立为国家、为人民、为党的事业而不断学习进取的使命感,这是公务员摆正自己位置,自觉地进行终身教育的内在动力。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只有全身心地投人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去学习,力求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就具备了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基本素质。

(二)提高思想素质和提高能力素质相结合

对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必须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摆在首位,摆在“生命线”的位置,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决定着进行日常工作时的立场和方向。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切不可只注意能力的提高,而忽视思想政治素质的巩固和提高。

(四)提高思维水平和提高工作能力素质相结合

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既是一个思想家,有创新思维的能力,也是一个实干家,能够全身心地工作。公务员能够看得深,看到纷繁复杂的事物现象背后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能够站得高、看得远,看到现实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未雨绸缎,见事早、决策快。因此,公务员在终身教育的过程中,要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就应该在提高思维水平和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五)学习理论知识与社会工作实践相结合

公务员在终身教育中为提高综合素贡,首先必须养成读书的良好习惯,尤其是要读一些导师的著作,特别是哲学著作,学会哲学地思考问题,提高哲学思维能力。其次要勇于实践,实践也是一种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公务员提高综合素质,实践是必不可少的途径,只有自觉地投身到领导实践活动中,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才能更有效地锻炼提高。再次,要勤于总结经验、善于总结经验,尤其是要善于从自己亲身的经验中,从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思想经验,从自己犯错误的痛苦经验中总结提高。最后,要在交流中提高。公务员应善于利用参加各种会议、培训教育班的机会,和别的公务员进行广泛的交流,注意吸取别人的成功经验,反思警戒别人失误的教训,勇于在请教学习中查找自己的失误和不足,以利于整体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罗纳德·科林格勒,约翰·奈尔班迪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战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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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训对象

全县县乡机关公务员(含已登记参公事业单位人员)。

三、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包括全员培训和基本能力竞赛两部分。

全员培训内容:一是群众工作方法,包括联系群众、舆情应对、应急处理三项必修内容和接待、语言表达、媒体应对、新闻宣传四项选学内容;二是机关工作方法,包括调查研究、沟通协调、网络安全三项必修内容和公文写作与处理、会议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五项选学内容。基本能力竞赛围绕培训内容开展,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知识技能、语言表达、公文写作与处理、调查研究等竞赛项目,总的要求是能够展现公务员基本能力、体现公务员综合素质,参与面要广、操作性要强,通过竞赛活动检验培训效果,调动广大公务员学习提高的积极性。

四、活动形式

全员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培训与自学、选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脱产培训,各单位在规定时间上报培训批次名册,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县委党校具体实施,学习内容以《公务员基本能力知识读本》为主。自学、选学则由各单位根据主题培训选学内容自行安排实施。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模范岗位现场观摩、具体业务实际操作等活动形式,促进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基本能力竞赛由各乡镇各部门分别举办,公务员人数50人(含参公人员)以上的单位,须选择1-2项竞赛内容开展竞赛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市竞赛。参加竞赛具体任务分解为:公安局侧重网络安全知识技能项目,检察院侧重语言表达项目,法院侧重调查研究项目,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公文写作与处理项目。

县委党校负责承办培训具体事宜。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青阳镇自行制订培训方案,主动与县委党校协调授课时间、地点,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备案。其余各乡镇、各部门由县委党校统一授课,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分批次参训,确保工学互不冲突。各部门在充分征求个人意见和单位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汇总填写《2015年县公务员“5+X”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计划批次名册》,于7月6日前报送县委党校教育科,并缴纳培训经费,领取教材。县委党校根据汇总情况,必修科目分批安排脱产培训,选修科目举办讲座辅导,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考试。培训经费按物价部门核实的标准由受训学员单位列支,标准为100元/人。

五、实施步骤

全县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各乡镇、各部门制定主题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主题培训活动。

县委党校集中授课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7月11日——7月14日;

第二批次:7月18日——7月21日;

第三批次:7月25日——7月28日;

第四批次:8月1日——8月4日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9月至10月,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活动总结,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主题培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六、制度保障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考勤制度。集中培训期间实施课前、课后点名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者按规定扣分,并记入培训成绩。培训期间学员应处理好工学矛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课。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二)建立公务员培训督查制度。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促进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培训的下达培训督办通知,对没有按时参加调训的部门进行书面通报。年底对没有完成规定培训课时的单位降低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2个百分点。

(三)建立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全县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培训种类(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成绩、培训方案。

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教育(属在职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24课时(每天按6课时计算),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培训课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凡达不到规定培训课时或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组织领导

全县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活动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培训工作由县委党校组织实施。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对主题培训活动的领导,制定培训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将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和工作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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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员培训体系完善意义。公务员作为公共政策制定、执行以及公共服务提供的主体,公务员能力、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到政策执行效果以及公共服务质量。在当前国家提出治理体系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背景之下,公务员的素质、能力与岗位要求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知识折旧速度的不断加快意味着公务员综合素质“不进则退”,而培训是提升公务员素质、能力最主要的手段,良好的培训体系可以推动培训效果的不断提升,从而让公务员更好地胜任工作岗位的需要。公务员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通过培训体系的完善,帮助公务员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给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这对于政府形象改善以及党执政基础的稳固也是一个促进。

(二)公务员培训体系完善原则。公务员培训体系完善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首先就是实效原则,公务员培训体系必须要具有实效性,培训体系不易过于复杂,而是要充分考虑具体实施中的实效性如何,避免出现形式大于实质情况的出现。其次就是经济原则,经济原则是指公务员培训体系在经济层面要具有可行性,如果培训体系所耗费的成本太大,远远超过培训收益,培训本身也就失去了基本的意义。最后就是创新原则,公务员培训体系中的各个方面都需要与时俱进地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方法、评估等等都要根据培训体系的运转情况来进行不断地调整。

二、公务员培训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培训内容存在偏差。从公务员体系中培训内容来看,目前培训内容“一刀切”的问题比较突出,这种培训内容不具有针对性以及区别性,很容易就会导致培训效果的下降。毕竟公务员岗位类别较多,不同岗位之间的差别较大,不同公务员在培训需求方面更是客观存在差异性,公务员培训内容设置方面并没有较多地去考虑培训内容需求方面的不一致,同时还有就是培训内容集中在理论方面,缺少实践能力方面的培训,造成的后果就是公务员的培训需求与培训内容之间的脱节,培训内容合理性比较差,培训效果不断下降,宝贵的培训资源无法实现效用的最大化。

(二)培训方法比较单一。从目前公务员培训方法来看,集中学习以及网络学习是最主流的培训方法,集中学习有时候是到党校集中受训,有时候是邀请讲师来单位开展讲座,这种培训方式缺少互动性、趣味性, 同时培训讲师照顾不到每一个培训者,不知道公务员的接受能力以及知识储备,一味就是灌输培训内容,导致培训效果不佳。网络培训方法层面,目前地方政府都已经开通了很多网络教育课程,不过这种培训方法实施中,很多公务员都是将网络培训当作一项差事进行应付,“挂课”的情况比较明显,网络培训效果不是很理想。

(三)培训评估不够到位。评估是公务员培训体系完善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评估可以发现现有培训体系存在的不足,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来加以改进,实现培训效果的节节攀升。目前我国公务员培训流于形式的问题比较突出,没有及时跟进培训评估这一手段,公务员培训体系比较僵化,不能够通过培训评估来不断进行完善。

三、公务员培训体系完善的具体策略

(一)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公务员培训内容需要进行科学设计,基本思路就是对于公务员岗位进行分类,基于不同岗位的胜任力制定培训内容,这样才能确保培训内容的更具针对性,避免培训内容与培训需求之间的脱节。还有就是要做好公务员个体层面的培训需求分析,制定弹性化的培训内容,提供一揽子的培训方案给公务员,让公务员根据自己的培训需要选择培训方案,从而实现培训内容的更加合理。

(二)优化培训方法。公务员培训方法层面,需要在目前集中培训、网络培训方法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引入一些实效性更强的方法,一切有助于培训效果提升的方法都可以积极地引入,举例而言,可以引入实践性更强的案例式、情景式培训模式,这些培训方法的优点主要在于互动性强,可以充分地调动公务员培训的积极性。

(三)加强培训评估。公务员培训体系完善方面,还需要做好培训评估工作,将培训评估作为一个常规性的工作来加以开展,培训评估推进中,评估主要集中在反应层面、学习层面、行为层面以及结果层面,综合从这四个方面来全面地评价培训开展情况,针对这四个维度存在的问题,来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明确培训体系完善的重点以及方向。

四、结束语

我国在公务员培训体系构建方面起步比较晚,加上在此方面也没有一个可供借鉴的统一模式,由此导致了公务员培训体系构建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影响到了培训体系的完善性以及科学性。公务员培训体系的完善任重而道远,未来需要国家给予这一工作更多的重视,综合从培训内容优化、培训方法创新、培训评估推进等几个方面着手,从而实现公务员培训体系的不断优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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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学管理、依法行政,抓好贯彻落实

(一)公务员日常管理情况

1.公务员的录用和登记。自《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公务员录用工作。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且有相应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向上级部门提出考录公务员的申请,并对岗位安排、年龄限制、专业类别等报考条件进行科学合理设置;对县人事局统一招考、拟录用的公务员,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严格考察,2014年至今,我镇共组织专门力量对5名新进公务员进行了实地考核。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规定的登记原则、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进行登记,仔细填写《公务员登记表》,严格把关,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公务员退休、辞职和辞退。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退休的规定,对我镇符合退休条件的龚方荣等几位同志,依法办理退休相关手续;根据《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认真清理公务员相关情形,无管理对象辞去公职和被辞退的情况。

3.公务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每年年底我镇均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上级下发的关于公务员年度考核文件,对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对象个人进行总结、主要领导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的程序进行考核;2015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创新实施《镇亮牌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提拔推荐的依据。对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符合奖励情形的机关公务员,给予通报表彰,并依法向上级推荐,申请予以奖励。镇纪委切实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公务员用人机制执行情况

1.公务员交流、竞争上岗。为全面提升我单位公务人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我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以便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综合型公务员队伍。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条件及要求,扎实做好公务员职务升降工作。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通过对拟提拔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严格考察,配合竞争上岗机制,择优选任,确定机关内公务员晋升中层干部人选。

2.公务员回避。在执行公务和公务员岗位设置上,从严贯彻公务员回避制度,凡遇处理公务过程中涉及公务员本身利害关系及其亲属的利害关系的,该公务员必须回避。

(三)公务员权益保障情况

1.公务员福利、待遇执行情况。我镇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执行,根据上级下发的执行标准,于每年年初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并按时申报工资调整资料,按规定的标准足额、及时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公务人员正常待遇,解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后顾之忧。另外在机关内为家住较远的职工提供了部分宿舍,建设了职工食堂,充分提供后勤保障。如无紧急事务需处理,国家法定节假日均未安排工作,保证了公务员的正常休假和带薪休假。

2.公务员培训。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中央着眼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战略决策,我镇始终高度重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在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时,根据学习内容把范围扩大到全体机关干部,引导机关干部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二是对新进公务员和从事部分重要业务的公务员,积极与市、县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荐其参加业务培训,收到明显成效,仅2014年我镇共推荐7名公务员就有到日报、县档案局等部门学习培训。

(四)公务员履行义务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素质培养和行政职业能力提升,全镇上下形成了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为民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全体干部职工均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执行政策、落实规定等均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同时,我镇也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内容丰富,我镇在认真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了解掌握还不够深入;二是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培训经费投入上还有所欠缺;三是公务员交流渠道还不够畅通,轮岗范围不够大;四是仍然存在借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镇上的工作力量;五是因工作业务繁忙等客观原因,导致部分公务员公休、补休未得到有效落实或未全部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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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严格对公务员的管理,抓住实施公务员法的有利契机,着力解决对在公务员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履职能力。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我们把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作为优化服务环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形象的重要环节,着眼于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不断开拓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培训内容上我们注重把政治理论、思想道德、语言文字、公文写作、法律知识、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网络信息、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充实到公务员培训中,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岗位适应能力。在方法上我们采取了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督查考核。坚持机关学习日制度,按计划要求遂一抓落实,按照五五普法纲要,在公务员队伍中大规模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公务员队伍中有14人多次参加了县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有3名公务员分别参加了市残联举办的康复人才学习班;以突出提高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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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阐述了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构建的四大理论基础,分别为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人本管理理论、学习迁移理论以及培训理论,由于培训模式的研究非常之少,本部分内容还阐述了美、法、新、加四国的公务员培训制度的情况,以期通过从上述四国的公务员培训制度中,管中窥豹获得对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建构的启示。

一、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构建的理论基础

(一)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者认为参加学习的个体对于知识的掌握是以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为参照体系,并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构建起个体的新的知识框架。因此,教学过程中应该重视学习者的固有经验,把参与学习的个体固有的知识、经验作为个体新知识的生长点,可以说,教学不是知识的传递,而是知识的处理和转换。

建构主义的目的也是要寻求适合于学习的教学途径,因此,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确立了本论文培训模式的思想,是公务员的培训模式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

(二)人本管理理论

人本管理思想产生于西方的二十世纪约三十年代,而真正将人本的思想有效运用于企业管理。人本管理思想引入至公务员培训中的借鉴意义非常重要,人本思想强调培训要依照公务员的自身发展规律,可以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通过培训,一方面使公务员更好的完成工作任眨同时,培训可以提高、完善公务员的意志、品格。因此,人本管理思想可以视为公务员培训模式的研究中的重要理论依据。

(三)学习迁移理论

关于学习迁移的理论,具有代表性的是十八世纪德国心理学家沃尔夫(Wolff)创立的官能心理学的形式训练说。学习迁移理论之所以受到学者和研究界的重视,主要是因为学习迁移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其广泛存在于各种形式的学习与培训中。学习迁移理论的意义主要存在于两方面,一方面学习迁移理论能给学习者带来高的学习效率,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地发挥教学者的作用。

(四)培训理论

许多学者提出了有关培训的思想理论,比较有影响的是雨果・芒斯特伯格的《心理学与工业效率》著作,芒斯特伯格分析了环境、生理、心理等因素对生产效率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并突出强调了教育培训在工业生产中的重要性。

麦基和泰勒合作出版了《企业与工业中的培训》。在书中,他们提出了三层次分析法来分析培训需求,即组织分析、任务分析、人员分析。直到现阶段,国内外的学者和管理者一直沿用三层次分析法的理论开展培训需求的分析。

二、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借鉴

(一)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经验

国外许多国家通过公务员培训的实践,从中总结出了不少极具有借鉴意义的培训制度,下面逐一进行介绍:

1、美国公务员的培训制度

1978年,美国颁布的《文官制度改革法》就是对美国文官制度的重大改革,制定了有关公务员培训的细则。美国的政府培训机构一直致力于与高等学校相结合,形成资源优势互补的公务员培训机构网络。

美国公务员培训具有务实求新的培训理念,并且培训内容注重实效。把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是美国政府公务员培训的根本目的。美国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准则是培训要与公务员的工作岗位密切相关,要与提高公务员的自身潜能密切相关,同时,要有助于政府机构工作效率的改观。

美国公务员的培训类型多种多样,大致分为高等学校提供的行政学研究生课程、短期培训和行政官员“快升系列”项目等。培训过程中广泛采用理论讲授、案例教学、模拟教学、现场观摩、网络培训等方法。

2、法国公务员培训制度

公务员培训历来被法国政府视之为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1971年通过的《继续教育法》对法国公务员的培训与进修做出了详细规定。1985年,法国政府在法律上规定,政府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公务员参加培训,公务员也有权要求参加培训,政府会从国库中提取大量的资金用于文官的培训方面。

法国普遍建立起遍及全国范围的公务员培训机构的网络化系统,系统由上百所专门的培训院校和机构所组成,包括基于行政划分而形成的不同层次的培训机构,还包括基于不同职系、不同专业设立的培训机构。

在培训内容、培训方法方面法国公务员培训工作也做得很出色。法国公务员培训内容依托于现实需要,实用性是法国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原则。不仅重视基础理论的学习,也重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学习。

3、新加坡公务员培训制度

每一个政府公务员每年需要接受大约两个星期的脱产培训。在接受培训时,公务员既可以选择参加国内的培训,也可以选择参加国外的培训。新加坡公务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培训提出申请,其主要的培训项目有5个,即攻读研究生项目、管理培训项目、其它短期培训项目、非政府资助的研究生培养项目、由本人自费或外部奖学金资助参加的学习项目。

2005年,新加坡的公共服务署公布了重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培训和发展政策》,其中有内容规定为:公共服务署全面推行公务员强制培训项目,包括入职培训、领导力开发计划、面向督导者的绩效管理等。

4、加拿大公务员培训制度

加拿大于2006年1月1日颁布的《学习、培训和开发政策》是公务员学校为公务员提供培训的政策依据。加拿大政府对公务员学校的运作模式进行了重组:在课程提供方面,由提供满足个人需要的课程转变为满足公共服务需求的综合性课程;在学习途径方面,由单一的课堂学习途径转变为综合性的学习模式,该模式运用一系列的方法和技术帮助公务员进行学习,主要包括网络在线学习、课堂与网络相结合的学习等。

(二)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对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的启示

美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四个国家的公务员培训各有自己的特色,从总体上对四个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其实有很多相通的做法,这些做法为我国公务员的培训提供了借鉴作用,有助于探索研究我国的公务员培训模式。

1、公务员培训的法制保障

美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四个国家很早就将公务员培训提升到政府管理工作的战略高度,纷纷为公务员培训制定了若干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公务员培训机构的网络化

通过多年实践操作与运行,西方一些国家纷纷建立起以各级行政学院为主体的,包括各级培训机构在内的公务员培训网络。同时,充分注意运用高等院校、各类研究团体等机构开展对公务员的培训。培训机构呈现出的网络化特点,提供给公务员充足的培训基地,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了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