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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乡村医生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乡村医生

篇1

杨利霞委员说,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

乡村医生大部分素质和业务水平偏低。河南省的一项调查显示,在调查的所有行政村中,每个村卫生室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不足0.1人,村医平均年龄在45岁左右,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占13.09%,未通过考试的人员占43.13%。没有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考不过的原因主要为医学专业学历不够、年龄偏大、考试难度大、交不起费用等。

乡村医生收入和福利水平较低。绝大多数乡村医生的收入相对低于乡村教师、乡镇卫生院人员,与村、乡镇干部相比就更低。乡村医生在承担各种无偿的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没有获得相应的补助或没有拿到政府规定的行医补贴,而基本医疗服务的收入难以维持业务的发展,有些乡村医生连家庭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部分乡村医生被迫离开岗位自谋生路,出现了“乡医空白村”。据2006年中国农村卫生协会统计,目前全国乡村医生总数由350万人减为80万人,导致了农村三级卫生网的网底出现25%左右的破裂。“空白村”的村民不得不大病、小病统统往上级医院跑,大大增加了就医成本,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也受到影响,极有可能为艾滋病、人禽流感等传染病以及其他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流行埋下严重隐患。

篇2

病人出现意外,这是我们乡村医生最害怕发生的事情!

人家都说医生是个好职业,但乡村医生却恰恰相反。我们乡医的收入非常低。现在农村药品市场开放了,大家有个头疼脑热的,去药店买点儿药就行,相当多的药店本来也在私下非法行医。要是得了大病,就得去正规医院。现在很多人参加了新农合,在乡镇医院最多能报销90%的医药费,住院也变得经济实惠多了。这些,对村民当然是件好事,但我们乡医夹在中间,生活就艰难多了。我挣的那点钱,远远不如出外打工的多。而且要承担非常大的风险和压力。村卫生室设备简陋,坦率地说,不少乡医的技术和经验也有限。但遇到急症重症疑难病,我们同样得应对。一旦出了问题,不管是不是医生的责任,病人一张口就要几十万。网络时代,医疗纠纷也很容易闹得很大。正规医院的医生遇到这种麻烦有单位做后盾,可我们乡医势单力薄,所有的麻烦只能一个人扛,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弄个倾家荡产。司机高风险,但是他们能上交通强制险,一旦发生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分担风险。所以,我们乡医特别希望也能有商业保险公司为我们分担一些医疗风险的压力,但到现在还没有哪家公司注意到我们这个特殊的群体。

吃过午饭,我的心情才平静下来。下午,我按原计划给村民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这是一件非常麻烦也非常让人头疼的事情,特别是一些村民不愿意公开自己的既往病史和家族病史,不愿意谈及个人隐私。可这又是我们乡村医生的工作,我不可能去造假啊。今天,我的工作重点是完成精神病人和糖尿病人的随访。我们村一共有7个精神病人,其中一些人是没有症状了,可档案还是要建,所以必须逐家逐户去走访他们或他们的家属,争取他们的配合。结果是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不愿意提供相关信息,特别是真实的住院时间和医院名称,有的人根本不愿意承认自己曾患有精神病,其中包括一个目前还没有痊愈的病人。结果,跑了一下午,说得口干舌燥,只有一户人家提供了完整的病人信息。糖尿病人的随访也有问题,由于我们卫生室条件限制,目前还没有血糖仪,所以很多数据都无法采集到。我只能祈求老天保佑,上面的督查不要来我们村。

篇3

不过,从2009年8月起,这种情况开始得到改善。8月20日,一批基于最新3G EV-DO技术的手机和内置3G上网卡的电脑来到了河北省献县的21个乡村卫生院,为医生们提供免费的服务。

“我也用上3G了!”

3G手机光亮平整的大屏幕映照着李瑞平朴实的笑脸,原本健康的金棕色因为兴奋又添上一抹红晕。

这部基于中国电信3G EV-DO网络运行的新款智能手机,不但可以拨打、接听电话,收发短信,还可以实现3G高速无线上网。更让李瑞平感到高兴的是,手机内还预装了一个专门针对乡村医生工作需要而设计的“医务E通”应用平台。

经过两天的集中培训,李瑞平已经掌握了这种最新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方法,不过还不太熟练。她用手写笔在手机的触摸屏上点点划划,输入了自己的用户名、密码,一会儿就登录了“医务E通”系统。系统内设置了“新闻资讯”、“政策法规”、“医药产品”、“培训园地”、“专家通讯录”、“疾病会诊”六大功能板块,李瑞平说,她已经通过点击“专家通讯录”中的北京专家,将病人相关资料上传,然后电话和视频连线求教,为一个宫颈癌疑似病例成功进行了会诊。

“有了这部3G手机,我可以随时随地查询、获取自己需要的疾病治疗等多方面信息。”李瑞平对此感到很高兴。

另一位首批获得3G手机的乡村医生、献县陈庄的仝英则表示,最喜欢用她的3G手机登录“中国实用乡村医生网”,这是中国乡村医生培训中心的网站。“里面有很多医疗行业的新闻和知识,我喜欢看。而且,我们的手机里都预存了两年的上网费,所以查询信息什么的都是免费的。”

仝英还打算利用这部手机为村里的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对他们的病历和就诊纪录进行随时随地管理。手机内已经预设好了健康档案的表格,仝英只要输入病人的相关信息,然后保存就可以了,很方便。

让梦想照亮现实

李瑞平和仝英的3G手机和卫生院的电脑都来自美国高通公司“无线关爱”计划的捐赠,所使用的“医务E通”则是西安联合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历时数月专门为献县的乡村医生开发的。今后一段时间,还会有更多和李瑞平和仝英一样的乡村医生陆续实现自己的3G梦想。通过携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高通公司和西安联合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捐赠预置专门医疗应用的3G手机和电脑,为全国部分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疗保健服务系统。

尽管国家一直在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医疗体系,然而,目前广大农村的现实医疗条件相对来说仍然十分艰苦和落后。以李瑞平所在的小平王乡为例: 该乡地处黄泛区,是河北献县的贫困乡,卫生院的医疗设备很简陋,B超机仍然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购置的黑白机器,X光机是七十年代的,血液分析仪也是九十年代老式的,只能做一些比较简单的常规检查,由于资金原因,买不起新式CT、核磁设备。现有的四台微机也使用多年,经常出故障。医疗人员业务水平较低,13名大夫中只有两名具有大专水平,其他都是中专及以下学历。“基层医院医疗设备简陋,医生缺乏学习的机会和信息沟通渠道,使很多儿科疾病、妇科疾病难以得到及早预防、发现和有效的治疗,这是很多家庭的伤痛,也是我们乡村医生内心挥之不去的伤痛。”李瑞平告诉记者。

“无线关爱”计划将使乡村医生们用上以往想都不敢想的最新3G信息通信技术。通过这些技术和设备,医生们可以为妇女开展防癌普查,为儿童建立健康档案,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学习、参加培训,与专家、教授视频会诊,从而提高诊断的准确率以及治疗的及时性,提高面向当地农村群众的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并特别惠及妇女和儿童等就医率较高的人群。

3G与农村医疗服务

自从3G牌照发放,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都在积极进行3G网络建设、在全国各地陆续推出3G服务。由于占据网络升级平滑等优势,中国电信的3G业务发展目前暂时在三大运营商中居于领先地位,2009年上半年中国电信的3G用户已经超过130万户,全年的发展目标为300万户。截至7月底,中国电信的3G网络已经实现全国所有县级城市的全面覆盖,其中包括全国342个地级城市、2055个县及县级市,以及包括东部沿海省市发达乡镇在内的6000多个乡镇。

3G网络的高速数据传输能力和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的功能,使得各种各样基于3G的信息化应用成为可能。包括中国电信在内的几大运营商都在协同产业链合作伙伴,积极探讨基于3G的各种应用。

“我们今天正在经历着无线通信的重要变革―― 3G技术的成熟和无线终端的不断发展正改变着无线通信的真正意义。这种发展和变革在全球都在进行着,但是全球其他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中国这样令人兴奋,因为中国拥有全球最大的手机用户群体,并正在部署全球最大的3G网络……无线通信的发展不仅具有经济和技术发展的价值,同时还具有很深远的社会发展价值。”高通公司“无线关爱”计划的全球负责人及国际政府事务高级总监Shawn Covell女士表示。“无线关爱”计划是高通公司把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感与无线通信技术发展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充分连接起来的战略计划,目前已发展成为一个全球性计划,在22个国家有37个项目正在进行,其中就包括促进无线技术在医疗方面的应用。

“随着无线技术在医疗方面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对诊所、医院和医疗专业人员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无线关爱’计划也越来越关注医疗方面的发展。我们相信,通过持续地使病人和医护人员能够随时随地地接触到医疗信息,移动终端实际上有着改善医疗管理水平的极大潜力。”Shawn Covell认为。据介绍,无线技术在国外医疗行业的应用还包括为患有心率不齐的病人提供实时无线监控服务,为患有糖尿病的病人监测血糖水平、随时提醒他们按时吃药。“这些听起来是小事,但其实对于治疗他们的疾患有着巨大的影响。”

作为“医务E通”应用平台的开发商,西安联合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涛表示: “专门针对乡村医生设计的医疗应用与高速无线接入相结合,将使欠发达地区的医生们受益匪浅,他们可以获取最新的医疗信息,并同全国一流医院的专家进行实时沟通。我们将继续专注于研究和开发无线信息技术,提供更多丰富的3G应用,造福全国各地的人们。”

篇4

骨关节系统X线片的阅读(三) 骨与关节外伤的X线诊断(二)

实用临床诊疗规范——妇产科:女性性传播疾病(三) 第三节 尖锐湿疣

小儿尿布皮炎的治疗和护理及预防

灸法在治疗皮肤科常见病中的应用

静脉滴注茵桅黄注射液致荨麻疹2例

冻伤

流行性腮腺炎35例临床及流行病学分析

新生儿肩胛间体温与腋温的临床观察

思密达与思连康联合治疗小儿肺炎继发腹泻280例临床观察

热酒精擦浴在物理降温中的体会

浅谈小儿解热镇痛药的应用

喜炎平雾化吸入治疗小儿疱疹性咽峡炎临床疗效观察

针对农村晚期癌痛患者的药物治疗——三阶梯止痛治疗原则

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

甲硝唑注射液致外生殖器血管性水肿1例

世界卫生组织《2008年世界疟疾报告》摘要和要点

交流经验 畅谈发展 全国农村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研讨会在沈阳召开

疾病与营养

高脂血症的饮食管理和营养治疗

糖尿病的饮食管理和营养治疗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饮食管理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饮食管理

痛风的饮食管理

胃下垂的饮食调理

临床肾功能检验项目及临床意义

实用临床诊疗规范——妇产科:胎儿异常及死胎

药监局要求完达山召回全部“刺五加注射液”

腹泻

冬季成人上呼吸道感染发热静脉滴注低温液体疗效观察

无水乙醇在鞘膜积液治疗中的应用

口服活性炭对有机磷农药中毒患者胆碱酯酶活性恢复的影响

复方鲜竹沥液治疗咳嗽151例

铋剂 地塞米松治疗幽门螺杆菌阳性的复发性口腔溃疡30例

老年痴呆病概述及病因的认识

老年痴呆病的临床表现及诊断

老年痴呆病的药物治疗

老年痴呆病的中医药治疗近况

老年痴呆病的护理

咳嗽 喘息

常见内科病中医诊治(四十)

不同血管静脉穿刺疼痛差异的比较

重视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的诊治

单纯性甲状腺肿

弥漫性甲状腺肿伴甲状腺功能亢进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亚急性甲状腺炎

低血糖症

糖尿病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昏迷

篇5

1、我镇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资200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20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给予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扣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扣工资30元,半小时以下一次扣工资20元。

4、如有事外出不在本行政村超过6日者必须报请防疫科科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卫生院院办备案后方可外出。否则每次扣工资100元,年累计超过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所在村卫生室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应经常在岗,以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诊,并及时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信息。

5、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皮防站、卫生院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及工作任务,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和完成,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不完成的,不参加者一次扣工资100元,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工资200元。

6、爱护公共财产,乡卫生院每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7、不按要求登记和上报传染病每次处罚50元,若因瞒报、迟报、谎报传染病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一次处罚600元,并承担处置疫情的各项工作经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触犯刑律者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时要按要求及时做好传染病的上报及应急接种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9、加强疫苗管理,坚决杜绝疫苗积压浪费,造成疫苗疫苗积压浪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10、严格冷藏设备的使用管理,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必须将冷藏包清洗干净交回防疫科统一管理;已配备冷藏冰箱的卫生室,必须保持冰箱干净整洁,24小时电源通畅、并做好冰箱内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冰箱内严禁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发现冷藏包不干净1次处罚10元;冷藏冰箱不干净整洁,无温度记录和使用记录每次处罚10元;发现冰箱电源不通畅每次处罚20元,并扣除当月30元的电费补助;发现冰箱内存放疫苗以外食品及物品,每次处罚100元并扣除当月电费补助。

11、加强医学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免疫程序学习,一经提问或考试不合格者,每次处罚20元,并到卫生院跟班学习3个月,费用自理。

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

1、自20XX年起国家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原来防疫保健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人保健、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内容,和防保工作一起统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共计三类十一大项。乡村医生必须在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人员的领导和指导下为自己辖区范围内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至少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并每月按时参加例会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年终实行绩效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广南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和我院均等化办公室、防疫、保健、院办等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指标达标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给予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对未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乡村医生或社区(村)卫生室进行行政问责或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考核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2、具体防疫工作细节由我院防疫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3、具体妇幼保健工作细节由我院保健科安排部署,并另行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三、医疗工作

1、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医改政策,按照我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满足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并做到长期在卫生室执业,如夜间因患者病情需要出诊者,应随叫随到,并做好相应记录。

2、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禁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省补充药品目录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严禁私自抬高药品价格,药品差价由财政按照相关政策统一补贴,不实行零差价销售的一经发现处以所售药品金额的10至50倍罚款。社区(村)卫生室使用药品由镇卫生院与上级指定中标供应商通过平台采购统一配送,禁止私自进药,第一次发现没收药品并扣发当月工资,第二次发现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每月按照我院财务管理和一体化管理要求按时缴存所购进药品款、业务收入款,按要求统筹上报用药计划。不按时缴存药品、业务收入款将按1%的滞纳金进行处罚,给卫生院管理工作造成管理不便或障碍者,取消开诊资格。每半年必须清仓盘点一次库存药品。

3、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4、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杜绝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发生。不得违法、违规和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对违法、违规及违反技术操作规范开展诊疗活动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5、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置、院内感控有关要求和消毒隔离处理工作规范处理好医疗废弃物,不得将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废物变卖,每发现1次处罚1000-20XX元。因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当,院内感控、消毒隔离不力造成环境污染和医源性感染将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四、合作医疗工作

1、严格执行我县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政策,按规定开具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处方,并做好相关登记、签字手续,健全档案,按时将已报销处方交卫生院统一管理,发现开具虚假处方、重复录入处方套取国家合作医疗基金,一次罚款200元,二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95%以上。

3、其它未例项目参照我县合管办下发的乡村医生管理办法执行。

五、奖励办法

1、乡村医生年底履职考核与卫生院职工同等,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工作业绩突出者,作为优秀乡村医生或先进个人呈报条件,卫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对年终履职考核不称职者扣发600元绩效工资,并予警告处分。连续两年履职考核不称职者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2、乡村医生应积极参加国家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卫生院给予优秀聘用。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制定的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二为了加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保证我市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能正常、有序、高效的运作,依据《开封市规范乡村卫生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意见,特制定临安市乡村医生工作制度。

一、基本医疗工作

1、按照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的设置要求和聘用人员的执业资格依法规范开展各类基本医疗工作并与《医疗执业许可证》中的诊疗项目相符,病人就诊时门诊病历、处方、日志登记和书写符合医疗文书的规范要求,对危、重、急病人的处理要做好充分的知情告知,对可预见严重情况发生的要及时转诊并做好转诊记录。

2、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对不在本卫生室(站)就诊的外配治疗用药原则上不能给予治疗处理,遇特殊情况的必须加以说明并征得病人同意后签字。村卫生室(站)一律不得出诊到家庭进行输液或伤情清创缝合处理,对就地发生的危、重、急病人需现场抢救的,在按规范急救程序简单处置后立即转送上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留观,事后补写急救记录。

3、村卫生室(站)要严格做好一次性医疗物品、医疗废弃物、消毒隔离(紫外线、高压灭菌锅、污物桶)的使用情况记录。对对医疗行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性废弃物必须定期运送至卫生院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处理或出售,每年与卫生院签订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并按协议内容严格执行。

4、熟悉和掌握国家基本药物用药目录,掌握对基本药物的应用(包括药理作用、不良反应、适应症、剂量和用法)。对抗生素、糖皮质激素、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不得滥用,处方中用药要与疾病相符并按农保规定病种用药量比,不得超量用药。除药品零利率外的治疗性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乱收。

5、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必须公示,上班时间穿戴工作乙卯并佩证,对2人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合理安排好上班与休息时间并有交接班记录。对一人一室的村卫生室人员在休息时需要在醒目处告示休息时间和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在休息时间连续三天以上的(包括三天)必须向卫生院负责分管人员请示后方可休息。

二、公共卫生

1、及时、准确、完整的按照卫生院的要求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掌握自己辖区内各种基本信息数据的动态变化,加强与本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合作和联系,协助卫生院开展儿童保健、妇女保健服务和计划免疫工作,建立流动儿童、孕产妇管理名册,及时调整数据的动态变化,按时下发辖区内儿童及流动儿童免疫接种通知单,做好流动孕产妇保健和7岁以下流动儿童保健,协助开展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督,及时做好聚餐申报和指导工作,准确、完整的按卫生院的要求收集、统计、上报各类公共卫生相关信息数据。

2、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协助卫生院对可疑传染病的排查和确诊病人的居家隔离、随访和健康指导工作,对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不得诊治,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对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登记后,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漏报。协助卫生院分管人员做好血防、精防、结防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开展村域(辖区)内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动态掌握人群健康信息数据,开展健康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协助卫生院做好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村域(辖区)内60随及以上居民人口信息变化与健康基本情况掌握和开展规范化健康管理。协助开展死因监测。

4、做好村域(辖区)内慢性病、精神病随访管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精神病病人随防管理,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按规定要求收集和上报相关数据。

5、负责做好村域(辖区)内公众健康教育公众。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栏、墙体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健康素养、疾病防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宣传活动。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换内容不少于4次;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三、药品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站)所有配备药品必须是基本药物所属的品规,药品和非药品(卫生材料)的采购一律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上报卫生院分管人员统一集中采购,不得私自采购,不得配备基本药物范围外的任何品规。

2、村卫生室(站)所配备的基本药物一律按供应价实行零利率销售,不得私自加成获利销售,对基本药物以外的卫生耗材类可以按成本价的基础上实行5%加成销售,其他治疗过程中的收费项目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3、卫生院统一集中采购的基本药品货到后,村卫生室(站)负责人必须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总额进行认真仔细核对,有误时当面对配送单位说明清楚,有必要时向卫生院负责采购人员也说明清楚,做到三方一致。

4、药房人员要对药品加强管理,药品必须存放在通风、干燥之处,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对药品要求低温存放的必须存放冰箱,需避光的存放在阴暗处,定期检查有效期,同时做好防虫、防霉、防鼠措施,定期清查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5、药房发药时必须严格仔细执行操作规程,要认真核对,要向患者提供书写用法,不得口头传达。同时,按照农保政策控制处方用药量,不得串换药品,每日做好药品的进销存,保证现金、药品、账目一致。

四、财务管理工作

1、村卫生室(站)人员必须按照《临安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临政【20XX】69号、《临安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站)医生聘用办法》、(临卫疾【20XX】158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所属卫生院进行六统一管理。

2、村卫生室(站)必须每日对收支情况进行结算上报,并对收入按卫生院指定账户按时上缴,不得扣缴、少缴或不缴,卫生院指派专人负责对每个卫生室(站)的收支情况进行立账建册,对村卫生室(站)由于急用的支出(办公用品、水、电等)可以通知卫生院负责人后进行暂时列支,但必须提供收据或发票、经手人电话、收费项目、收费金额等以便日后做账。

3、村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奖励性工资,参照卫生院制定的经费分配方案和绩效考核细则执行。卫生院要加强对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各项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务纪律,不得将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补助经费挪作他用,也不得随意克扣。

4、村卫生室(站)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涉及所有收费项目的(包括外出上门服务)必须开具发票,实行一人一病历、一登记、一处方、一发票,每日下班结算做到现金、处方、发票数额一致。

5、村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收费、不得药品加成出售、不得擅自提高其他收费标准,卫生院负责人要加强对各卫生室(站)的收支情况监管、定期检查,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乡村医生要严肃处理,酌情扣除奖励性工资,情节严重的上报市卫生局备案。

6、各村卫生室(站)对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业务收入要做到日结月清,卫生院负责人账目必须与代管各村卫生室(站)账目款额相符。

五、学习培训工作

1、卫生院加强对下属村卫生室的各类业务指导,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提高他们的专业服务技能,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综合水平,特别要注重基层全科医生培训工作,配备护理人员要鼓励参加社区护士岗位培训。

2、对辖区内符合参加全科医师培训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的乡村医生,卫生院要合理、科学安排好学习与上班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为了提高个人专业技能和村卫生室(站)的发展,对参加全科医师和全科护士岗位培训的人员,在取得毕业证书的给予以1000元的补助,并作为今后福利普升的重要依据。

3、卫生院对所辖的乡村医生每年不少于6次的培训例会,一般二月一次,例会培训内容包括:各类专业和非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传达卫生信息和上级文件精神,提出工作思路,布置落实任务、提出建议、交流商讨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评估工作绩效、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同时能够使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站)之间。各村卫生室(站)之间经常性的保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基层卫生服务发展。

4、参加例会培训的乡村医生要妥善安排好工作,认真做好每次例会内容的记录,建立相应的台账资料,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卫生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每半年做一次总结评估,卫生院要把培训例会纳入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标。

5、乡村医生要按时参加各级卫生部门和乡村医生协会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认真工作,积极进取,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

乡村医生管理细则三为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确保各村医疗、公卫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卫生院每月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动态管理。

2、必须按时参加乡卫生院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对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对村医一次20元,迟到、早退者5元。

3、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站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村医一次扣发200元。

4、爱护公共财产,卫生院应每半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5、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要按要求及时做好应急接种,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

二、新农合工作及门诊报帐

1、村医不得诱导参合农民无病消费、过度消费,严格控制按照生病产生的门诊医药费才能享受报销补偿。

2、严格按照新农合有关规定比例补偿门诊。

3、规范门诊报帐,在门诊报帐时,要在《合作医疗证》上认真填写拙记录,做好报帐登记,报帐农民要在登记表和处方上签字确认。处方留底备查;严禁开假处方。每半年乡卫生院对村卫生站的进药与销售药品进行查对,严禁虚开医药费用为参合农民报帐,发现套取基金,一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取消乡村医生资格。

4、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中心卫生院或上级业务部门考核查检中发现不合格处方在3-5张者扣除10元,超过5张者扣发30元,责令其在中心卫生院进修学习10天。

5、积极开展合作医疗知识宣传,确保本村合作医疗知晓率达100%,抽查每下降5%,罚款100元。

三、公卫卫生管理

1、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常用住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并协助卫生院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篇6

本人还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不断吸取新的医疗知识,自己的业务水平也慢慢的有所提高,现在掌握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医学.全. 在.线,提供.。在日常生活中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一丝不苟接待并认真负责的处理每一位病人,从最大程度上避免误诊误治。还通过订阅大量业务杂志和书刊,网上查阅等手段,从而开阔了视野,扩大了知识面,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涉取新的营养,促进自己业务水平的提高。

每次到卫生院开会,我都认真听取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积极的向广大村民宣传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中,走家串户送儿童防疫针的通知单,做了不少实实在在的工作,对于儿童家长的询问总是耐心的给予解释,直至满意为止。尤其是自xx年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更是在我和村民之间架起了沟通心灵的桥梁,我不厌其烦的向村民解释,宣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政策,并且认真执行上级政策。

自从踏入乡村医生的工作中,这*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帮助和同道们的支持下,工作取得了一点点成绩,但与其他同道相比相差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努力,克服不足,掌握更多更好的医疗知识,争取创造更好的工作成绩,为广大村民朋友排忧解难。

工作*年来,我逐渐认识到乡村医生是一个光荣而且神圣的工作,我将一如既往的兢兢业业地工作,为乡村医生增光添彩,为党和政府赢得民心,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乡村医生。

篇7

取缔村卫生室与中国实际不符

以往在有关研讨乡村医生未来发展的会议上,有些专家曾提出,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和交通的便利,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可以取缔,仅留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便可满足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但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很多专家改变了看法。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卫生部新农合专家组副组长王禄生说,中国地大物博,>60%的人口为农民,虽然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较快,有效地缩短了城乡距离,但据卫生经济研究所最新调查显示,仅有<15%的农村在乡镇府所在地,由乡镇卫生院取代了村卫生室的作用,其他地区基本上都形成了“一村一室”,甚至“一村多室”的格局,且农民在村卫生室首诊比例高达>60%。从这一角度分析,舍弃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不符合中国实际。

“还有一个硬性指标使得我国不能舍弃村卫生室。WHO要求所有成员国都向卫生服务可及性的目标迈进,可及性的考核指标为居民出门15分钟可以到达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目前,我国城市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已经基本达到这个目标,但县级以下地区与这个目标还相去甚远。”华中科技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教授姚岚如是说。

卫生经济研究所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中部和东部地区,农民平均出门2.5 km可以到达农村卫生室;西部地区超过5 km才能达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新疆、青海等地的距离则更远。王禄生表示,在这种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尤其是农村偏远地区严重医疗资源匮乏的情况下,如果取缔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农民到达乡镇卫生院的平均时间约为45分钟,这与WHO提出的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差距很大。

“另外,我国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行卫生服务均等化。无论是农民的小伤小病,还是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服务都离不开村卫生室的协作”。河北省邱县新开头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王玉艳说,以前他们在家里开诊时,负责的是农民的基本医疗,自从2003年纳入到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管理后,他们的工作职责已从基本医疗扩展到协助乡镇卫生院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计划免疫等多项工作。姚岚表示,农民对村卫生室的需求非常大,如果贸然取缔,很多卫生服务无法延伸到基层,更可怕的是公共卫生事件上报工作会更加滞后,进一步威胁农民的身体健康。

退出舞台的仅仅是乡村医生称谓

“既然村卫生室不能缺少,那这级组织就不能缺人。”卫生部妇社司原司长李长明说,近年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再加上农村环境不比城市,医务人员和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大都不愿意深入农村,所以当前农村卫生室的主要力量仍是原有的乡村医生。

王玉艳告诉本刊记者,近年来他所在的卫生室陆续分配来过几名大学生,但都待不了几天就调到乡镇卫生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了,没有一个真正扎根农村,换来换去,每到年末,剩下的仍是他一个人。“因为我的家人在这里,我才愿意把根扎在这里。”王玉艳说。

2010年卫生统计年鉴显示,我国现有乡村医生90余万人,不仅包括工作在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还包括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姚岚表示,乡村医生队伍非常庞大,他们的心已经深深地扎在了农村,且他们对周边农民非常了解,谁叫什么名字,家里几口人等等都了如指掌,短时期内没有任何一个组织能代替他们的职能。按照农村人口数量划分,当前平均1 000农民就有1名乡村医生,东部配备为1.23,中部1.07,西部0.9。

“这么庞大的一支队伍,农民又那么需要,所以这支队伍不能说没就没了,真正退出历史舞台的应该是乡村医生的称谓,换而言之这支队伍要改变农民身份,走向真正的执业化医师道路。”王禄生指出,从现有乡村医生队伍来看,乡村医生不仅身份复杂,年龄也趋于老化,>50岁的乡村医生占到整个队伍的>25%,<29岁的只有7%。从学历构成上看,本科毕业人数仅有1%,即便是大专学历也仅有9%,>60%都为中专学历,而在这>60%的人群中,真正脱产学习三年的少之甚少,相当一部分都是在职中专,函授中专,还有近30%连高中学历都不具备,仅仅是老子带儿子,师傅带徒弟,所以真正意义上的乡村医生退出历史舞台就是指这支队伍要更新换代。

农民需求增加乡村医生水平亟待提高

为什么在当时的那个年代要给医生前面加乡村二字,实际上这和他们的身份有很大关联,他们通常一部分时间行医,一部分时间务农。但随着时展,乡村医生的工作分布有了很大转变,现阶段的乡村医生几乎不再务农,医疗卫生服务是他们的全职。

卫生经济研究所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前乡村医生从事基本医疗活动的时间占>60%,27%的时间从事预防保健,只有<12%的时间在家务农,而每天出诊时间平均为13.67小时(乡村医生活动情况调查,见图1)。

在浙江省乐清市石帆镇河淇卫生室做了34年乡村医生的李颀拯告诉记者,以前他是一边务农,一边行医,因为那时干农活比行医挣钱,庄稼收入占到家庭总收入的>80%。但近些年,行医的收入占到了他家庭收入的9成,现在连他的女儿也爱上了这一行,跟着他给村民看病,只有妻子偶尔干点庄稼活。

王禄生分析说,从工作时间上来看,乡村医生不再是“兼职”医生,而是一名“全职”医生,可乡村医生的身份仍是农民,并不是独立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法》规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的应该为执业助理医师,而执业助理医师为国家卫生技术人才。可乡村医生的身份是农民不是国家技术人员,但他又从事国家技术人员该做的工作,所以说他们的身份和职业本身就是一对矛盾,急需转变身份。

据了解,现阶段乡村医生发生医疗事故的惟一处理依据是《乡村医生管理条例》。上海第二军医大学法学教研室徐青松认为,这个条例仅仅是一个历史时期的过度产物,经过时代的变迁条例会自然消亡。在建国初期,我们的县乡村都没有医疗机构,11亿人口面临缺医少药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国家采取了权宜之计,将没有医学背景的人员,经过3~4个月的集中培训,分配到农村行医。在那个时代是没有错的,毕竟不能等到5~8年培养出执业医师后,再分配到农村医疗机构。如今60年过去了,全国各项事业飞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一方面,农民已不再满足于乡村医生给他们看病;另一方面,这支庞大的队伍植根于广阔的农村大地,目前农村还无法从根本上离开他们,所以我们采取的方式绝不是舍弃,而是更新换代。

农民身份限制了乡村医生待遇

我国卫生统计年鉴卫生技术人员分类中并没有乡村医生这支队伍,而是放在另外一份统计报表中,这说明国家并没有将乡村医生列入卫生技术人员之列,原因在于乡村医生的农民身份。

“更新换代四个字好写,但做起来真的很难”。王禄生说,乡村医生更新换代面临的问题非常严峻,从卫生统计年鉴人员分类我们发现,卫生技术人员中并没有乡村医生这一组织,而是放在另外一份统计报表中,这说明国家并没有将乡村医生列入卫生技术人员,原因在于乡村医生的农民身份。国家卫生技术人员都是国家财政规定工资级别,什么职称,什么职位对应什么工资级别,无论是工资改革,还是政策改变,只要是国家卫生技术人员都会直接受益。但乡村医生就没有这个待遇,因为乡村医生没有归为国家卫生技术人员。

长沙市高新区雷锋镇真人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袁雪丽说,不是国家不给我们钱,因为我们的身份问题没解决,就是国家想给钱都难。是给工资,还是补助?现在我们的卫生室已经归乡镇卫生院管理,但我们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生不在一个地方发工资,他们是财政拨款,我们是乡镇卫生院自付。又如养老保险问题,国家卫生技术人员有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但乡村医生没有,领导的回答是不知道该给我们上哪种险,是农民养老保险,还是职工养老保险?

“现在有些地区已经解决了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这部分乡村医生就可以参加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有了新农合,乡村医生也就有了农村医疗保险。”李颀拯说,职工医疗保险我们保不了,因为单位那部分没人给出钱,也就是说,农民有什么,乡村医生就有什么。

“无论是待遇,还是养老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都因为乡村医生身份问题而受到限制。”李长明说,以前乡村医生仅仅是存在身份与从业的矛盾,但新医改进一步加重了他们的生存负担。例如,新医改要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建设,下拨专款在农村建立卫生室,不仅有了新房子,也有了新设备,但国家投资盖的村卫生室产权应归国家所有,乡村医生都是个人行医,不是国家技术人员。只有乡村医生走向执业化道路,才能与国家技术人员一样享受各项待遇。

用10年时间为乡村医生队伍换血

多年前,国家就采取各种措施鼓励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刚开始时,乡村医生的积极性很强,但由于考取后的乡村医生并没有获得身份的转变,因此积极性被打消,直到2009年,我国乡村医生中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仅为11%。(2009全国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情况,见图2)。

袁雪丽说,刚开始的时候觉得考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特别好,很多乡村医生都一股劲的复习考试,但由于国家对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没有给予编制,即便考取了也还是工作在原来的岗位上,待遇也没有明显改善。

王禄生表示,乡村医生执业化必须要有措施,只凭口号根本无法推进。近些年,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迅猛,农民对自身的健康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也需要专业的医师为自己看病,从农村患者不远千里到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求医的现状就可以看出这一需求,所以农民为农民看病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取而代之的是执业医师服务。但乡村医生转为执业医师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逐渐的更新,预计这种更新需要10年才能完成。

乡村医生队伍“转公” 不能一刀切

乡村医生逐步转公是一个大趋势,应该遵从“老退、优转、劣汰、严进”的原则。但乡村医生的转公绝不能效仿教育部门民办教师一刀切的转公模式,毕竟每名乡村医生的技术水平不同,我们应该主张逐步转公。

有些乡村医生很羡慕民办教师,当年民办教师无论什么学历,无论什么职称,一夜之间全部转为公办,但对于乡村医生的转公多数专家不赞同效仿教育部门。李长明说,对于乡村医生转公问题卫生部召开了很多次会议。现阶段来看,多数专家不赞成一刀切转公办,因为医疗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其职业具有特殊性,毕竟任何事物都无法与生命相比较。特别是现阶段乡村医队伍人员参差不齐,学历、技术水平相距甚远,少数本科,还有一些连中专学历都不具备,所以我们多数人主张逐步转公,这样地方财政也好负担。

王禄生指出,乡村医生逐步转公是一个大趋势,但应该遵从“老退、优转、劣汰、严进”的原则。“老退”有两层含义:第一,到年龄的乡村医生要鼓励他们退休,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为其买一份养老保险,没条件的地区给予一次性补偿;第二,建立乡村医生退休机制,这样就不会出现老的不退,新的不来的局面。优转也可以有两种形式:第一种,身份转变。考取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由农民转为卫生技术人员。第二种,入编转公。乡村医生能考取执业助理医师后,不仅转为卫生技术人员,当地政府给予正规编制,工资纳入地方财政。但这其中也不乏一些基础差,技能有限,无法考取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生,如果屡次考试不过,没有办法只能出局。当然这种出局应尽量缩小范围,还是尽可能地鼓励他们考取。同时,还要实施考聘制度,不能说一次考过就终身受益,要不断地激励他们学习,整体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对于新加入这支队伍的医生,我们必须采取“严进”的策略,规定他们上班实习1年后必须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通过10年逐步换血,相信这支队伍就能走上执业化道路。

对于王禄生带领团队经过多年调研构思而得出的更新策略,很多专家表示赞同。姚岚说,通过这种方式的更新,10年后我们的乡村医生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了,但退出的仅仅是名字,这支队伍还在,并已经被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成了真正的执业医师,这支队伍的素质会有大的跨越。

2009年,这一课题已经上报卫生部政法司,可喜的是目前江苏苏州、重庆九龙坡等地已经开始乡村医生队伍更新的尝试。苏州所有乡村医生都拥有了企业员工性质的养老保险,但由于江苏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经济实力较强,多数专家不建议效仿。而重庆九龙坡经济发展适中,具有普适性(重庆九龙坡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模式详见链接一),考取执业医师转为国家技术人员的乡村医生,特别珍惜从农民转为技术人员的机会。重庆市九龙坡区合谷镇净龙村卫生室张玉说:“从收入上来看,不仅转公后的工资比以前多了,最重要的是我有了集体,我的职业是医生。”

与张玉一同工作的田玉山已经54岁了,但他还在努力看书学习,他坚信自己一定能考取执业医师。他说哪怕他今年59岁,他都希望能考取执业医师。“行医一辈子最后一定要获得医师的资格,不能错过这样的机会。”

链接

重庆九龙坡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模式

九龙坡区是重庆市主城区之一,全区下设11个镇、113个行政村。目前设有11所乡镇卫生院,80所农村卫生室,共计142名乡村医生,其中42%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为何这个并不算富裕的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篇8

居马泰工作所在地包扎墩,是一个环山围绕、封闭的丘陵山区,在哈萨克语里,“包扎墩”是未开发之地的意思。

用牧民的话来说,包扎墩的草很有劲,因为山上的草能够生长成熟,一捆草能顶山下的几捆草,适宜牲畜过冬;包扎墩又是一个令牧民从心底里畏惧的地方,被当地人称为天堑之地,这里最高的达坂海拔超过4000米,牧道奇险,忽而穿过急流,忽而贴紧山崖,忽而横过吊桥,许多地方路面只有七八十厘米宽,每年冬季牛羊转场,只要稍有不慎,人和马就会坠下山崖,尸首都很难找到,骑行在复杂莫测的奇险之路上,生命完全托付给马。险峻处,错过一个马蹄之处,便是万丈悬崖。每年都有牧民在险路峭崖上不慎摔下送命。

特克斯县乔拉克铁热克镇有5个牧业村,每年都有牧民要进入包扎墩。华提江是乔拉克铁热克镇民政办原主任,作为一名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哈萨克族人,华提江对自己的骑术有充分的信心;作为一名民政办主任,华提江每年都要进入包扎墩对镇里的牧民进行慰问,有多次进入包扎墩的经历。华提江对居马泰是打心眼里佩服,他曾经试过,居马泰骑马走一个小时的路,他要走5个小时;居马泰能过去的路,他没有胆量过去。

有一次,华提江等人在进山慰问时遇到居马泰去给牧民巡诊,便一起同行。他们来到了一个特别危险的地方,这里一次只容一匹马通过,一边是如削峭壁,一边是万丈深渊,路面是溜光的坚冰。居马泰下马牵着马走过去了,华提江看看路况之后,心惊胆战,呆在那里进退两难,从来不抽烟的他连抽了一盒烟,好不容易作出了前进的决定,但走了两步就彻底崩溃,只能趴在地上匍匐行进,而且越爬越心惊,最后忍不住号啕大哭,以此来释放心中的恐惧。同行的牧民见到这一幕,就将这个地方命名为“华提江哭鼻子的地方”,以此调侃他。出来以后的华提江每当提起这段经历,就会说“那样的地方还能去吗?”

但这样的地方还是要去的,牧民要去,居马泰也要去。

哈萨克族人有句老话,歌和骏马是哈萨克族人的两只翅膀。居马泰就是用这两只翅膀在包扎墩的深沟险壑里穿行。

2005年的冬天,居马泰收到牧民带来的口信,说铁克泰克沟有一户牧民得病需要救治。居马泰带着药品就往那条沟里赶,山道上的路很陡,而且全冻成了冰。为了赶路,居马泰骑着马走,没想到一不小心马失前蹄,直接往山下冲去,居马泰迅速滚下马来,也顺着陡峭的悬崖向下滑去,山坡上全是尖利的石头,万幸的是在悬崖中间有一个小小的平台,马掉下了数百米的山崖,居马泰落到了平台上,当场昏了过去。不知过了多久,寒冷的山风把昏迷的居马泰吹醒,居马泰发现自己的右腿被石头掀掉了一大块肉,被血浸红的裤子已经被石头撕成了条状,他用撕成条状的裤子对伤腿进行绑扎后,让自己冷静下来。看着数百米的悬崖下已经死去的马,居马泰还是有些后怕,离这里3公里的地方是牧民姜布拉提的家,居马泰试着大声喊姜布拉提的名字。姜布拉提正在附近放牧,循着声音找到了受伤的居马泰。看到居马泰摔落在半山崖上,姜布拉赶紧找来了绳子。居马泰把绳子绑在腰上让姜布拉提慢慢地把他吊上去,剧烈的疼痛使居马泰又昏迷在姜布拉提的背上。到了姜布拉提的家,居马泰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装药的马褡子掉在悬崖下,快去帮我找回来。”由于右腿被尖利的石头削掉一大块肉,居马泰无法给自己的腿进行伤口缝合,至今,那条伤口依然是那么醒目,时刻提醒居马泰大自然那不动声色的威严。

“我用呼吸看得见每条路,我用心情越过每座山,天上的鸟儿是我的花朵,地上的羊群是我眼睛……”这首歌是居马泰自己编来唱的。居马泰非常得意于自己对包扎墩的熟悉程度,在20年的奔波中,他熟悉路边的每一块石头,能听出每条小溪的声音,认识天上盘旋的每只山鹰,虽然天天在马背上骑行巡诊,孤独和清苦伴着居马泰一路前行,但居马泰总会用歌声来抚慰自己那颗孤寂的心。

20年细心呵护

牧民们最熟悉的就是居马泰的那个破旧的皮药箱,那是父亲俄白克当年行医时用过的药箱,至今已经有35个年头了。20年前,居马泰在伊宁卫校临床医学专业完成了学业,毕业后没多久,居马泰就被组织安排到基层卫生所,成了一名吃公家饭的人。居马泰刚当上牧医时,父亲俄白克就郑重地拉着他的手说:“小马驹长大了,大马要休息了,男孩长大了,就要接好父亲的班,你要好好干,做个称职的牧医,有什么困难,这个药箱就是我的眼睛,我一直在看着你。”居马泰始终牢记着父亲的话,不敢有丝毫懈怠,每次心里有过不去的坎、扛不住的困难时,他总要摸着药箱上的那个红十字。药箱跟着居马泰颠簸了20年,一直见证着发生在居马泰身上的每个故事。皮药箱被居马泰补了又补,缝了又缝,但他始终带在身边。

58岁的托合塔尔汗想起居马泰,心里就会呈现出居马泰给她丈夫治疗心脏病的那几年情景。托合塔尔汗丈夫身体差,需要小心照料,丈夫的病情居马泰一直挂在心上,每到冬天都要骑马走上七八个小时到她家,最多的一年去了5次。

2005年元月,正在包扎墩牧区齐巴塔沟里放牧的小伙子达开的妻子吐尔逊古丽突然流产。接到口信后,居马泰仔细考虑了该如何前往患者所在地,以求得最有效的抢救时间――如果骑马按常规道路走,需要6小时;如果翻越海拔4000余米的达坂,则仅需要2小时。但是,对道路十分熟悉的牧民仅仅只在夏季里才走达坂,而此时天降大雪,达坂上早已经没有了任何山路的踪迹。

想到达坂里的雪深达三四米,一不小心就会滑落沟底,传信人劝居马泰放弃不顾自身危险抄近道的想法。没想到,居马泰思虑再三,果断作出了令人惊愕的决定:为了赶时间,一定要翻越达坂。两个多小时后,居马泰终于翻越达坂来到牧民达开的家中,这位哈萨克族小伙子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居马泰,你果然是包扎墩的飞机啊!谢谢你!”

居马泰有很多孩子,很多孩子的名字都是由居马泰起的,在包扎墩里巡诊,经常能听到孩子叫居马泰爸爸,因为包扎墩这种特殊艰苦条件,居马泰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很多孩子接生。努尔是铁热克村镇的牧民,多年以来,他一直觉得自己愧对居马泰,对居马泰的恩情无以回报,因为居马泰是努尔一家的恩人。努尔有4个孩子,其中两个孩子都是在包扎墩里由居马泰接生的。至今,努尔还欠着居马泰的1500元钱没还上。

努尔的冬草场在包扎墩最里面的阔克拜沟里,2003年12月,努尔的妻子快要分娩了,由于孕妇不能骑马,无法出山去生孩子,努尔就托人给居马泰捎口信,居马泰来后检查说,还需要两天时间,这两天我不会走远,就在附近的沟里转转,两天后回来,叮嘱了一些注意事项后,居马泰就骑马出去了。两天后,居马泰回来让努尔准备了一些东西,让努尔当助手做起了接生员,当孩子的哇哇声在木屋里响起时,大家都松了口气,居马泰怕气候反常产妇出问题,就一直在努尔家呆了7天,看着孩子放进摇篮,居马泰才放心地离开,这孩子叫杜拉提,名字是由居马泰起的,几年后杜拉提做托依(割礼)时,居马泰被奉为上宾,杜拉提一直称呼居马泰为阿该(爸爸)。努尔的大女儿贾伊旦和小儿子杜拉提每次见到居马泰,比自己的亲生父亲还亲。

在山里生活过的人都知道晚上骑马走山路有多么危险,即便是把马当成自己生命的一只翅膀的哈萨克族牧民,晚上骑马出门除非是十万火急的事,而且必须是两人以上结伴而行。巴海在自己工作的15年中,从来没有半夜骑马出门的经历,尽管他已记不清居马泰有多少次半夜骑马出诊,但却知道居马泰从来没有推脱过一次。居马泰也知道晚上骑马出诊的危险,但每一次都义无反顾。

20年负重担当

从医20年来,居马泰有一个从没破过的规矩,就是有钱没钱先治病。在居马泰简单的家当里,有两本账本十分重要:这账本一本记录着部分经济困难病人看病的欠账记录以及自己帮着垫付的金额;而另一本账本则记录着各级领导、组织为牧民们免费发放药品的登记情况。

库什尔汗家与居马泰是相距不远的邻居,她的丈夫巴合提患胃病时,居马泰曾经带着巴合提前往州友谊医院看了三次病,有一次还专程去乌鲁木齐市看病。每一次看病,居马泰的路费都由他自己个人出,光是到乌鲁木齐检查的几天路费和吃住的费用就花了1000多元。回到家中,居马泰还一直照顾着病危中的巴合提整整两年。

乔拉克铁热克镇村干部尔伯对2008年9月20日这个日子记得特别清楚,当时他带领50多个牧民在包扎墩牧场维修牧道时,突然有一个叫别克的牧民肚子疼得实在走不动路、吃不下饭。牧民们抱着小伙子,骑马走了近3天方才赶到阿尔帕萨斯牧业卫生所。

居马泰为别克检查之后,诊断为慢性阑尾炎,并为其做了相关的手术。随后,别克在居马泰的卫生室里住了3天,居马泰不仅没有收他一分钱,而且把别克和陪护的几位牧民的吃住全管了。

42岁的努尔住在包扎墩冬牧场最深的一条山沟――铁木拉克沟,居马泰就是他一家的恩人。2012年9月27日,努尔突然感到腹部疼痛,于是赶紧找到阿尔帕萨斯牧业卫生所。努尔的病情经居马泰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必须做手术。当居马泰骑着摩托车将努尔送到乡卫生院时,他已经瘫坐在地上起不来了。

居马泰当即联系了一辆线路车,把努尔送到特克斯县人民医院。当时,身患重疾的努尔身上只带了500元钱,考虑到他手术费不够,居马泰又将自己身上的1500元钱全部拿出来借给了努尔。迄今为止,因努尔家境困难,始终未能还上这笔手术费,居马泰对此并未在意。

居马泰根本记不清自己在20年里给多少病人赊过药、垫付过钱。他坚信一件事:每个人都有良心。

二十年淡泊坚守

篇9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第六条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适应农村需要的医学学历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的卫生人员。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第七条国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国家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

第二章执业注册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十一条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

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本条所指的培训、考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本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第十六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应当依据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十一条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二十三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获取报酬;

(六)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五条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第二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第二十八条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第三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对承担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其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边远贫困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为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学习提供条件,保证乡村医生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三十三条乡村医生应当按照培训规划的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结果与乡村医生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村民或者乡村医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

(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九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四十条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四十一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篇10

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

第六条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医学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适应农村需要的医学学历教育,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的卫生人员。

国家鼓励乡村医生学习中医药基本知识,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

第七条国家鼓励乡村医生通过医学教育取得医学专业学历;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国家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开办村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

第二章执业注册

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第十一条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

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本条所指的培训、考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6个月内完成。

第十二条本条例公布之日起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

第十六条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再注册,由发证部门收回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册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应当依据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十一条村民和乡村医生发现违法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反映的情况应当及时核实,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第三章执业规则

第二十三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三)参加业务培训和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获取报酬;

(六)对当地的预防、保健、医疗工作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键康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二十五条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第二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第二十八条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乡村医生一般医疗服务范围,制定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乡村医生应当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第三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开展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规划,保证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培训规划制定本地区乡村医生培训计划。

对承担国家规定的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其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边远贫困地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支持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医生培训计划,负责组织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为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学习提供条件,保证乡村医生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三十三条乡村医生应当按照培训规划的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乡村医生本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收集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汇总、分析结果与乡村医生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六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有关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村民或者乡村医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处方药品的;

(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不按规定报告的。

第三十九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违反规定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四十条乡村医生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未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四十一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发证部门收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乡村医生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收回或者补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或者再注册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准予执业注册、再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向村民予以公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村民和乡村医生反映的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注销注册的违法活动未及时核实、调查处理或者未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寻衅滋事、阻碍乡村医生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乡村医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11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

第三条根据服务范围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服务范围以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偏远地区和人口较多的行政村根据当地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群众意愿也可适当增设服务网点,但两个村卫生室之间应不低于步行30分钟的距离。

第四条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受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行政、人事、业务指导与培训。

根据服务人口、服务范围、地理环境合理配置村卫生室人员,村卫生室法人实行择优聘用制。原则上每千农村人口配备一名乡村医生,各地可在辖区内的村卫生室中择优调配乡村医生。偏远地区可适当减少比例。

乡村医生变更执业地点,应当填写《乡村医生注册申请表》,并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第五条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乡村医生连续注册时,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申请重新注册。逾期未重新注册的,不得继续执业。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受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的。

第七条乡村医生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执业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应当在30日内报告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注册,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家属,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八条对从事公共卫生的乡村医生实行聘用制管理。

(一)聘用的村级公共卫生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个别边远村可适当放宽至取得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并经卫生局培训考核合格的,聘为村级公共卫生助理员,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2、身体健康,能胜任公共卫生工作;

3、上年度县级培训与综合考核均合格;

(二)聘用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

2、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在辖区内公示5天无异议,审核同意后报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原则上一年一聘,其身份性质不变。

第九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一般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

(二)参与医学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活动;

(三)参加业务培训和医学教育;

(四)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五)获取合理合规的报酬;

(六)对当地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

(二)树立爱岗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公民提供连续的卫生服务工作;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公共卫生、疾病控制、监督和基本医疗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六)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七)对辖区内的公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服务,并按要求建立健康档案和连续跟踪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报酬

第十一条对受聘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乡村医生(含聘用的村级公共卫生助理员)实行绩效补助管理,绩效补助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半年划拨一次经费,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乡村医生从事基本医疗服务按规定获得相应的服务报酬,并根据基本药物制度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业务管理

第十二条受聘的乡村医生由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在本镇(街道)的村卫生室范围内统一调配。

第十三条对村卫生室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仍按原相关规定配备采购药品,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按规定处置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逐步对村卫生室进行一体化管理。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应积极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等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第十六条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或转送。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发挥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等综合能力。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

第十八条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地的乡村医生培训计划,组织乡村医生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应当为乡村医生培训提供条件,保证乡村医生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十九条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每年对本辖区的乡村医生进行绩效考核不少于2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应当客观、公正,从德、能、勤、绩全方位综合评价,同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相应政策。

第二十条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检查乡村医生执业情况,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乡村医生经县级培训和绩效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在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二条对在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给予奖励。

篇12

我自愿从事这项工作,是因为我于XX年始在XX卫生院工作多年的时间,先后参加了各种医科培训,短期住读卫校学习理论与实践结合学习,并通过理论考试于XX年取得了护理大专学历。

我于XX年至XX年一直在XX卫生院上班,到现在已经全面掌握了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我知道农/:请记住我站域名/村基层卫生室的乡村医生主管多方面工作,如预防为主的工作系列治疗工作,计划生育,以及公共卫生服务,虽然事不大,但管事多,责任重,我任村卫生室后,我一定会认真对待并做好每一项工作。根据农村卫生室工作实际,我将进一步掌握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等。这些工作非常复杂,我会配合卫生院完成好这个任务。以后的工作十分艰巨,工作量相当大,但为了百姓健康,我什么都不怕,我都会配合卫生院服务机构扎实工作。

在治疗工作上乡村医生是农村最基层的力量,从根本上解决就近就医、就药、就地治疗的困难,一丝不苟接待病人,看病服务周到,一般病人做到不出村,深受广大村民欢迎。

总之,我任西园村村医后,将积极参加防疫站、计划生育工作、公共卫生服务、疾病诊治等工作。虽然我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我会利用业余时间认真自学和抓住每一次培训的机会积极参与培训,以提高自己的医疗技能,将一切为了事业,更竭诚奉献,回报党和人民政府对我多年的培养和教育。

以上申请,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能解决我当乡村医生,对乡村医生事业的期盼。

此致敬礼

篇13

3、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乡村医生考执业医师的要求:《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

4、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

5、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6、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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