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文化局图书馆工作计划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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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献是内容上具有地方特征的区域性文献,是反映某一地区政治沿革、经济发展、自然环境、风俗民情等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的总和。它能为人们研究和探索特定区域的历史和未来提供翔实的信息,对本地科学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共图书馆作为本地的中心图书馆,应该担负起征集并开发利用地方文献的社会义务。因此,提高对地方文献的认识,掌握地方文献征集方法,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以天津图书馆为例,通过多年从事地方文献采访工作的实践经历,结合相关案例,探讨地方文献采访工作的方法与策略。
一、掌握出版信息,灵活运用采集方式
地方文献征集是一项烦琐细致的工作,涉及面很广。搞好这项工作的前提是要充分掌握征集的线索,即掌握信息,主动征集,开辟多种多样的征集渠道,采用灵活多变的收集方式。天津图书馆的具体做法是:一方面对重点单位进行上门采访,由专职人员到市志办公室、政协委员会、文联、新闻出版等职能部门进行上门征集,并且长期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本市有关地方志和专业志编写出版信息与动态。另一方面通过浏览本地有关报纸,一旦发现地方文献出版信息,积极与采编部门核实是否已经订购,并且做好地方文献采访目录进行征集。同时,专职人员还密切关注全市重大会议的动态,进行追踪搜集。
天津图书馆对天津历史照片的灵活采集可以作为一个成功的范例。1939年8月发生的罕见水灾,淹没天津整个市区,许多地方水深约2米。当时中国摄影公司派人在天津各重要街区进行拍摄,并制成印刷版照片,数量达130余张。这些照片不仅充分反映了水灾的真实情况,同时也反映了现已大部分消失的重要历史建筑景观。无论从建筑学、天津地方史,还是气象灾害史的角度来说,其文献价值不言而喻。但这些资料流落民间,很难探寻。直到2000年前后,这些珍贵的照片出现在天津沈阳道旧货市场上,由一位书商持有。天津图书馆历史文献部民国文献研究史的同志得知此信息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与书商多次商谈,最终使资料收藏于天津图书馆,这为今后研究天津的历史保存了一套完整的资料。
地方文献在采访过程中,会遇到各种不同于采访一般文献的情况。主要反映在:一是采访民间收藏;二是定价问题;三是手续问题。
首先,对于采访民间收藏,采访人员应主动走出馆门,通过各种渠道探询地方文献下落。经书市、拍卖会、旧书市场等活动场所,掌握地方文献交流市场的行情,做到大致了解本地区的地方文献分布、流落情况、及时收集流落在民间的地方文献。
其次,定价问题。有许多内部资料,特别是民间私人手中的历史文献(家谱、老照片)等,它们不像现今出版物有明码标价。即使有的有标价,但因文献印数少,史料价值高,以及时代因素,其开价已远远超过一般标价。目前,全国收购这类文献又无统一的规定,一般以现行市场时价为准。因此,在采访的具体交涉中,采访人员应认真鉴别文献质量,确认文献无误后,再与出售人员商谈价格。收购文献价格一般应低于市场时价为宜。如果死搬教条,坚持按文献标价收购,就很可能错过收购机会。因此在定价问题上应灵活把握,确为珍品的,高价收入也值得,尽可能使民间散落的珍贵地方文献归公所用。
再次,手续问题。图书馆购入图书资料,书店等必须出示正式发票,才能入账。但民间及社会团体收藏的地方文献很难提供正式发票,给入账造成困难。在这一问题上既要慎重遵守制度,又要灵活、变通。可向有关主管部门及财务管理部门上交专题报告说明情况,请他们批准实行专用凭据作为购入文献的依据。
二、建立成员馆共享方式,实现数字化管理
文献的资源共享是图书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地方文献资源建设应着眼于全地区。公共图书馆要利用区、县图书馆的协作关系,建立“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共享协作网”,进行联合征集、互相征集、各馆确立各自专题的地方特藏,分配文献资源复本,既防止资源重复建设,又达到资源合作共享的目的。
天津图书馆采编中心积极与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图书馆、天津市档案馆、史志办、历史博物馆等单位合作,在全市开展地方文献资源的调查、核实、编目等工作。利用UACN软件编制“采编中心”成员馆的联合目录,将天津80余家地方成员馆纳入资源共享的范围中。该中心通过建立天津地方文献书目联合检索数据库,根据与“国家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的协议,为各成员馆提供馆藏文献的书目信息资源,实现本地区书目数据资源的共建共享,有效扩大了信息的覆盖范围和共享空间,起到了区域联合编目中心的作用。
2002年,在天津市新闻出版局的支持下,天津图书馆又加入“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后又参与发起建立“深圳地方版文献联合采编协作网”。通过与天津市13家出版社签订合作协议,为其最新出版的文献编制原始书目数据,并上传至“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和“深圳地方版文献联合采编协作网”,实现津版出版物书目数据资源的全国共享。此外,天津图书馆还建立了本馆回溯书目数据库和音像电子出版物数据库,并利用该数据库协助成员馆完成回溯和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建库工作,为成员馆提供数据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很多文献已严重自然老化,装订已散或纸质脆化是普遍现象,甚至有些民国文献孤本,轻轻触摸纸张就会有碎屑掉落。对于这类文献,抢救保护是当务之急。其中,进行数字化抢救管理是有效手段之一。通过现代的扫描手段,可以对文献资源进行数字化处理。扫描前可先将图书和期刊进行了分类,针对孤本的书籍做无边距扫描,即不拆开、折叠书脊,每次只扫描一页内容;针对有多本的书籍选择其中一本拆开做分页扫描,扫描后再重新装订,用黄表纸把书脊贴好。通过这一手段,使濒危文献转化为电子读物,既可以减少翻阅的次数从而得到有效保护,又可以实现文献共享的初衷。
通过天津图书馆的案例可见网络对于地方文献资源的共享有着功不可没的作用。现代的科技手段也已完全有能力实现地方文献的保护和共享。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建立和发展完善网络资源,充分发挥现代科技的巨大能量。
三、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地方呈缴制度
国家颁布的省、市、自治区图书馆工作条例曾规定地方出版物的征集和保存是地方图书馆的重要职能之一。争取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依靠行政手段,实行“呈缴”制度一直是地方文献征集的一种重要保障。
早在1979年国家出版局就以193号文件的形式规范了各出版单位的样本缴送工作。这份题为《关于征集图书、杂志、报纸样本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出版社、杂志社要向国家及地方省(市)图书馆缴送样本。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出版单位缴送样本工作的积极性由于这项工作的无偿性质而一直不高。面对这种情况,天津图书馆适时地调整制定了征集地方出版物的方案。1989年,天津图书馆起草了“关于征集天津地方出版物的通知”,其内容包括征集地方文献的宗旨、意义、呈缴与接收的办法等。该“通知”取得了天津市文化局、天津市新闻出版局的支持。依靠主管部分下发的正式文件和新闻出版局提供的天津出版单位名称,仅1989年一年,天津图书馆就与市120家杂志社及百花、教育、科技等7家正式出版单位建立了缴送样本的关系,取得了可喜成效。此方案实际上从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一厢情愿的征集方式,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可操作的做法,对于提高征集的数量和质量都起到了促进的作用。通过总结,我们得出了以下经验。
一是争取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地方文献采访工作带有一定的政府行为色彩,更有利于文献的征集工作的广泛开展;二是改无偿呈缴为有偿征集,经与新闻出版管理业务部门及出版社商议,各出版社愿以很低的优惠价格向图书馆提供样书,结算时间及方式尊重出版社的意见,这样有效调动了各出版单位的缴送积极性;三是本着互利互惠的精神,天津图书馆采编中心编制的天津地方出版物计算机数据无偿地向出版社提供,为出版社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编发销售目录、新书推广宣传品提供方便,实现双赢。
四、建立图书馆内部地方文献的制度保障
由于地方文献的形式多样,在实际采访工作中,势必会和图书馆原有的采访工作发生交叉现象。漏采和重采都是不允许的,所以必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
例如:2002年10月,经天津图书馆藏书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馆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实施了《天津图书馆文献资源采集条例》。
在该条例中,除了提出了实用性、系统性原则外,还特别提出了地方性原则。对反映本市历史和现实发展,具有天津地方特色的文献资源应全面采集;对经过历史积淀形成的馆藏特色地方文献资源,要努力补充、完善和发展;要努力建设具有一定地方特色的文献资源体系。天津图书馆文献资源采集方针的制定及工作计划与管理由天津图书馆藏书建设委员会全面负责。文献资源采集的日常工作依照职能分工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文献采集的专门经费由藏书建设委员会提出年度使用安排计划草案,经馆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此《条例》是搞好馆藏文献资源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建立图书馆内制度的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地方文献工作是地方公共图书馆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天津图书馆在此项工作的实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经验:灵活的采集方式,全面的资源共享、数字化手段的应用、坚实的制度保障,再加上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是搞好地方文献征集工作的基本方法与策略。
参考文献:
[1]国家图书馆图书编目部.信息资源建设中的图书馆采访工作[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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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图书馆参与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意义
1.1是“图书馆服务宣言”的最好诠释
2008年中国图书馆学会正式了《图书馆服务宣言》,公开向社会承诺:“对社会普遍开放”“平等服务”“以人为本”,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公众早就应该知晓的信息,那就是向所有的人免费开放,为大众服务是图书馆的神圣责任,利用图书馆是每个人的文化权利。当代的公共图书馆理当顺应时代要求,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把开放性落到实处。而在城市人口中占绝大部分的是城市流动人口,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农民工。把农民工纳入图书馆服务的读者群体,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便是对《图书馆服务宣言》服务理念的最好诠释。
1.2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然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的普及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任何公民都有权平等地享受由政府提供的文化服务,构建公共文化服务还特别是要重视和保障老人、儿童、学生、外来人口等弱势群体的文化权利。我国5.77亿城镇人口,农民工占城市人口的35%,他们在城市一般没有固定的住所,生活质量低下,没有固定的收入,相对贫困,是被排挤在城市生活之外的边缘化社会群体。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图书馆为农民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因具有成本优势和传播影响优势而成为必然的选择。
1.3是公共图书馆实现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科学发展观把促进社会全面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目标。图书馆服务的对象不仅仅是那些有能力接受服务的人,还包括社会弱势群体。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服务的享受,不受年龄、学历、身份等限制,农民工得以步入知识殿堂;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性,是公共图书馆向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的前提,收入不高的农民可以享受的公共图书馆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此外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范围不仅局限在馆内,延伸服务也是其业务工作之一,公共图书馆可以为不能到馆接受服务的农民工,如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等农民工较集聚的地点提供馆外的流通服务。公共图书馆为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文化环境,农民工通过公共图书馆为他们提供的文化服务,实现其自身素质的提高。
2 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的实践
2005年5月,南宁市文化局和南宁市建委等政府部门共同创办了南宁市“农民工文化艺术节”,借此平台,我馆为农民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活动。
2.1走出去,为农民工提供便利的文化服务
为读者服务是图书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为适应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扩大文化服务的覆盖面,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图书馆始终在探索开展便利服务,为广大读者提供近距离的、随时随地都可获得的文化服务。农民工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根据南宁市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民工一般集中于市区内的各个建筑工地,于是我们将这部分农民工列为重点服务人群。我馆每年5月以“农民工文化艺术节”为契机,到工地开展图书馆服务宣传活动,在工地建立“图书流通站”,播放共享工程的优秀影片,并将“公益讲座进工地”列入全年读者活动工作计划中。
2.2精心策划,为农民工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服务内容
图书馆的服务项目是多方面的,从图书借阅、参考咨询到开展文化教育、文化娱乐。在开展“农民工文化艺术节”期间,如何在有限的时间、有限的场地内为农民工读者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我们精心策划了“图书展阅”“发放阅览证”“图书捐赠”“流通站的设立”“公益性科普讲座”“免费电脑培训”等项活动。其中“图书展阅”作为图书馆一种传统的服务方式,将图书馆部分藏书带到活动点,为农民工进行图书阅览服务,满足他们阅读需求的同时,也使他们对图书、对图书馆给予关注;为了把文化“种”在工地,让农民工能随时借到图书馆的图书,我们不但为农民工捐赠图书,同时在一些工地设立“图书流通站”,将图书馆部分图书以“流通站”的形式存放在工地,定期交换,由工地派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借阅的管理。为了让农民工更多、更方便地享受图书馆的公共文化资源,我们还将“绿城讲坛”公益讲座带进工地,专家与农民工谈卫生、谈法律、谈人生,公益性的讲座把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文化送到需要它的地方;为了缩小社会信息鸿沟,让农民工能掌握一技之长,有利于他们今后工作或再就业,我馆从08年起还在本馆电子阅览室推出了为农民工免费培训电脑知识的项目。
“农民工文化艺术节”自2005年举办以来,我们已到南宁市市区附近将近30个工地开展了文化活动,直接服务的农民工超万人次;同时建立了7个图书流通站,有近万册图书在工地图书流通站供农民工借阅,其中桂建工地流通站还不定期地派出农民工代表到我馆挑选图书。
3 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思考
农民工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行业,本馆主要是针对农民工较集中、而且劳动强度较大的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服务的范围和时间都非常有限。公共图书馆在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中要不断地提高服务水平,需要在思想认识上有所转变,服务方式上有所改进。
3.1强化为农民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必要性的认识
关注农民工对文化的需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农民工对文化的需求,是我们为其提供文化服务的最大的理由。但长期以来大家在认识上有一个误区,认为建筑工地的农民工从事各种繁重的体力劳动,阅读对于他们似乎可有可无,以为这个群体缺乏接受知识的能力和对知识技能追求的欲望。然而当图书走近他们的时候,你才能感受到他们内心对知识的向往,虽然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学历普遍偏低,但学历不等同智力。我们设计的“知识谜语竞猜”中的“字谜”“成语谜”,有时难度颇大,都能被他们一一解破,让人不能不惊讶。农民工的智力与我们想象中文化不高、只会砌砖抹灰的“苦力工”真是不一样,为了一个不解的“谜”,执著地寻找答案那股劲,无不让人佩服。
农民工渴望受到良好的教育,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创造幸福生活,但美好生活的创造,离不开文化教育这个根基。因此,作为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图书馆,作为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图书馆人,对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不仅有必要性,而且有可行性。只要我们提供的服务产品贴近他们的需求和接受能力,其效果是毋庸置疑的。
3.2流通站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研讨
我馆已在县级图书馆、社区、军营、村文化室建立了30多个“图书流通站”,由甲方(图书馆)提供图书并定期交换,由乙方(流通站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并开展借阅服务。但在开展流通站后续服务中,我们也发现把“工地流通站”建在工地的工棚里,方便了农民工借阅,但由农民工自己管理存在一定的困难。由于工地人手紧缺、流动性大,给工地流通站的管理者很大的压力,管理不到位,图书就不能很好地被利用。如果把“工地图书流通站”建在公司总部,由项目部经理定期到总部更换批量图书,倒也可行,但这往往不方便农民工自己选择图书。此外,由于我们是批量转移图书,每次流通的数量也仅有500~1?000册,因此很难保证每册图书的内容都适合当地农民工朋友阅读,致使本来就不多的图书利用价值不高。目前,广州图书馆开展的“流动图书车服务到工地”应是一种比较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流动图书车,又有称之为“汽车图书馆”,汽车图书车定期流动到各个工地,方便农民工就近借阅。但汽车图书馆又是一种“高成本”的服务方式,需要一定财力和人力,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市级中心图书馆还可联合城区图书馆、工会图书馆、职工书屋共同搭建起为农民工服务的图书馆网络体系,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文化服务。
3.3公共图书馆应对农民工开展“个性化”的文化服务
3.3.1农民工实际需求特点分析。在2006年开展“农民工艺术节”期间,我馆为农民工发放了“阅览证”,在阅览证上详细标明了南宁市所有公共图书馆的馆址、服务内容,欢迎他们能在工余时间就近选择图书馆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服务。其目的就是想引导农民工利用图书馆,但由于他们除了晚上有空闲时间,很少有一个完整的休息日,更不用说到图书馆来看书学习了。故有必要按照农民工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做相应的服务方式。
3.3.2缺乏有针对性的书刊。在《武汉市农民工知识能力及图书馆需求调查报告》(《图书馆》2008年第4期)一文中关于“农民工利用图书馆状况”调查中的问卷第27题是“如果图书馆使用方便的话,您愿意常去吗?”这是一个了解农民工是否有去图书馆意愿的问题,结果,表示“可以试试”的占51.68%,“很想去”的占35.08%,表示“没有兴趣”的只占13.2%。可以说农民工对于图书馆的潜在社会需求还是非常庞大的。换言之,86.8%的农民工是我们图书馆的潜在读者群。但单纯的没有针对性的书刊流通往往难以持久,必将最终流于形式。我们应分析农民工对图书的需求,如我馆最初为流通站的配书时,采用的批量转移图书的方法,这部分图书就很难满足农民工读者的需求,而桂建工地的农民工代表到我馆选择图书效果就好得多。为此,我们应注重分析农民工的阅读需求,由专人负责为农民工工地选配图书,这样虽然工作量大,但合适农民工阅读的图书受到了农民工的欢迎,更容易激起他们对图书的热爱。
3.3.3有效的书刊推荐及针对性的技能辅导。公共图书馆要为农民工“量身定做”一些适合于他们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为他们开展个性化的服务,让他们享受到轻松愉快的文化服务。可以举办一些实用型的讲座,如宣传关于公共社会安全、劳动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常识等方面与他们息息相关的知识,这些深奥的理论知识,通过专家通俗的讲解,便于他们接受。此外,公共图书馆应发挥社会教育功能,联合劳动保障部门等其他社会力量,争取政府资金支持,聘请不同行业的专家、技师,面向农民工推荐相关书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适当购买一些适合农民工阅读的小说、农业种养、法律等等书籍,建成农民工专用书库,为农民工读者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1—5.
[2]文化传播网[DB/OL].[2009-01-04].ccdy.cn.
[3]吴慰慈,邵巍.图书馆工作概论[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5:44—45.
[4]陈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研究[M].深圳:深圳极业集团出版,2006:5—17.
[5]焦芳梅.公共图书馆要加强为农民工的服务[J].哈尔滨:黑龙江史志,2008(15):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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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完成20__年国际友城青年音乐周群众品牌活动;组织开展并参加20__成都市文化四季风·音乐消夏、欢歌庆秋、劲舞暖冬各项比赛活动;开展__区邻里文化节、__之声·社区合唱节、全民阅读等品牌活动,继续开展“筑梦家园·文化同心”20____区“走基层”主题文化活动,及“戏曲进社区、高雅艺术进广场、文化直通车进校园、慰问演出进工地、公益电影进院落、文艺培训进中心”等“六进”文化惠民行动,积极配合市广新局实施“公益电影进影院”文化惠民活动。
(三)继续实施文化艺术培训工作。以“以创代训”方式开展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培训和扶持;完成市民文化艺术学校摄影、戏剧表演、__清音、二胡演奏等项目培训,培训学员1500余人次;根据街道需求,向各街道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安排文化培训150课时;区图书馆开展公益讲座6期、中老年电脑知识免费培训班1期、各种少儿暑期及阅读推广活动5场。
(四)大力促进文化产业和文态建设。进一步调整文化产业工作思路,找准产业发展促进工作抓手,探索政府部门产业促进工作模式。继续做好二环路沿线配建经营性文化设施项目促建服务工作,及时跟踪业态选择和招商情况,确保相关设施经营项目落地。做好新华社区(校园)数字院线和亚太影展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力争项目落地。认真做好公建配套文化活动中心项目跟踪、设计审查、验收移交等促建服务工作。密切配合市文化局,研究制定“文化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设计要求”行业标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启动__墓维修工程设计立项申报工作,完成__墓维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通过发改委项目立项。继续开展可移动文物“一普工作”,实施全区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及平台登录工作。实施__区文化地标建设,完成不少于5个点位的地标标识设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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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创作和演出取得新成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协助有关部门,成功举办三次较大的文艺演出活动:一是做好中央电视台“心连心”艺术团到我市慰问演出,二是庆祝建市5周年文艺晚会,三是全市首届体育运动会开幕式文艺演出。我们已筹划《桃花坳》剧目参加全区剧展活动,现在已进行排演。同时,还配合自治区话剧团打造音乐话剧《天歌王国》。在参加全区的“社区情和谐颂”汇演中,获得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和2个三等奖;在全区举办的“田园欢歌”汇演中,获得组织奖1个,金奖1个,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
(二)文化惠民工作取得新成果。一是努力抓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成了江州、天等和大新等3个支中心建设任务,并通过了文化厅组织的验收。二是做好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11个文化站建设项目工作。具体是:江州区新和镇、太平镇,宁明县爱店镇、寨安乡、峙浪乡,天等县东平乡,扶绥县新宁镇、渠黎镇、渠旧镇文化站,凭祥市凭祥镇和大新县桃城镇文化站。三是发挥文博馆、图书馆的优势,开展公益性活动。全市博物馆共接待观众13.9万人次;开展图书活动21次,参加人数达3.5万人,外借图书16.67万册。
(三)群众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坚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全市共举办各类群众性广场文艺活动378场,观众达65.3万人次。全市组织电影进村进社区共放映3578场,观众达80万人次;组织文化下乡活动31次,送图书4.51万册,送科技资料9.63万份。
(四)文化遗产保护有新进展。一是全面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结合开展“5•18世界博物馆日暨第三个文化遗产日”活动,基本完成了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二是邀请中科院、广西大学等有关专家到我市研究抢救保护花山岩画工作,花山岩画本体病害勘察及加固研究项目的《花山岩画脚手架施工图设计》再次进行了评审,年底第一期脚手架工程搭建已完成。三是经文化厅批准组织区内有关文物专家对古坡汉墓遗址进行了试掘工作,新发掘了两处贝丘遗址,出土了汉代青铜碗两件和新石器时代石器两件等一批文物。四是组织、挑选文物送区博物馆新馆展示。
(五)文化市场管理进一步加强。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结合署假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网吧、娱乐场所整治月活动。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网上传播有害信息、超时经营等行为;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反盗版宣传周”活动,全市统一举行了销毁非法音像制品活动;实施了阳光娱乐工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扫黄打非”工作的各阶段性任务。去年全市文化执法人员出动检查文化市场2996人次,其中音像市场1733家次、演出场所37家次,电子游戏室338家次,娱乐场所296家次、网吧2459家次、停业整顿13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3115盒,立案调查118件、结案118件,罚款29.18万元。
(六)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日益频繁。加强与越南文化交流,组织文化代表团,参加了越南谅山市、文朗县的文化艺术节。同时宁明、龙州、凭祥等县市组团到越南参加越南谅山文化艺术节并献艺交流。在龙州天琴文化艺术节中,还邀请东盟国家艺术家到晚会同台演出;应澳门特别行政区水电工会的邀请,龙州青少年天琴业余培训班学员奔赴澳门演出。
(七)文化调研工作扎实有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实地走访、发放问卷调查表、举行座谈会的方式开展调查研究。调研小组深入到扶绥县、大新县、天等县和江州区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了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座谈会,与县级文化系统有关人员座谈了解情况,发放问卷调查表173份,撰写了《关于崇左市文化系统人才队伍状况的调查》、《崇左市乡镇文化站工作情况的调查》,查找阻碍我市文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突出问题,并研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八)文化项目建设取得了新突破。5月12日市壮族博物馆动工建设,同时征集了部分馆藏文物。图书馆、艺术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开展;完成了大石山区8个文化站的建设任务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11个文化站建设的筹备工作;新建3个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支中心。
三、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本局人员编制适应不了文化工作的要求。编制比建市前少,比其它政府组成部门的少。局机关只有8个行政编制,除局领导班子的4个编制外,平均每个科室只有1名工作人员,很难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其他二层机构,如文物局也是如此。市文物管理局只4个编制(2个干部,2个工人)是原崇左县的格局,几年来急需人用,但由于没有编制进不了人,难于完成对市本级51个文物单位的管理、保护、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市壮族博物馆建设等繁重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不适应文化发展需要。本级无一个表演团体,重大节庆活动难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演出任务。没有艺术创作机构,文化产业没有机构、人员策划和管理。
(三)市级基础设施落后。市本级至今没有群众艺术馆、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合格的图书馆、博物馆正在建设中。
(四)全市财政投入文化事业经费有限。全市7所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586845册,人均拥有藏书0.25册;年全市购书经费21.4万,人均购书费0.09元;全市文化馆事业费17.9万元,人均用于开展文化活动经费0.8元;全市文物保护单位199处,文物保护经费9.8万元,市本级仅仅是3万元。、年市本级的文物普查经费请求70万尚未到位,09年只安排3万元,距五年普查共需353万元的预算有一定的差距。
(五)文化产业没有上规模、上档次、体现本市特色的产业,发展步履艰难。
四、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主要抓好4个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10个乡镇文化站、50个文化站配套设备购置、壮族博物馆、图书馆、民族艺术文化中心、文化市场网络监控中心、斜塔景区项目建设等。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制定好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在建工程。对规划项目抓紧完善各种手续,做好报批、可研、选址、环评、设计等环节。
(二)切实抓好艺术精品创作与演出。一是围绕庆祝建国周年活动,加强文艺创作,努力创作出更多反映建国周年,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精品,做好本市“八桂群星奖”文艺比赛及节目评比上报等工作。二是抓好《桃花坳》剧目排演,力争今年参加广西第七届剧展活动获得好名次。三是继续配合好区话剧团打造音乐话剧《天歌王国》。四是抓好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扩大艺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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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随着经济的强劲发展,我市市、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也步入了快速发展轨道。市文化馆顺利进行了改扩建,建筑面积近6000M2,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均居苏中、苏北前列,被评为国家一级馆;市图书馆、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正在规划准备中,初步选址、勘测、概念设计等工作已基本完成;20个镇文化站全面建成达标,并对外开放,提前一年实现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已建成村文化活动室298个,占全市总村数的90%;建成农家书屋65家。目前,全市以市级重点文化工程为龙头,镇文化站为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基础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20*年,我市继续被评为江苏省群文工作先进县(市);20*年,被表彰为江苏省农村文化建设先进县(市)。
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统筹,强势推进,切实履行政府职能
近几年来,市政府十分重视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一是凸显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坚持从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程、惠民工程,切实做到“五纳入”,即:纳入全市“十五”、“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特别是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领导工作分工;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纳入机关相关部门和各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年评选10个文化工作先进镇,并在全市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二是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和实施意见。20*年,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市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奖惩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20个镇文化站全面达标的必成目标,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同时,将此纳入20*年市政府为民兴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并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今年初,市政府又将市博物馆、市图书馆新建工程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抓紧规划,迅速启动。三是强势推进,定期督查。市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与相关部门和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
(二)抓住机遇,争取支持,努力破解建设制约瓶颈
资金问题是影响和制约我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最大瓶颈。我们巧抓机遇,善抓机遇,积极化解,重点突破。一是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机遇。20*年初,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将农村文化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五件实事之一,并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我们多次赴省、市专题汇报,寻求支持。经过努力和争取,全市14个镇列入省专项补助计划。20*、20*两年,我市共计获得省、市文化站达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350万元,受助乡镇数和受助资金额均为南通其他县(市)总和;累计争取省“三送”(送书、送戏、送电影)专项补助资金近100万元。此外,还积极争取到省新闻出版局农家书屋援建计划,获得专项资金100万元。二是紧紧抓住有利于文化工作发展繁荣的政策机遇。“十七大”报告发出了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的号召,市镇两级对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经费投入力度前所未有。我市在财政状况还不宽裕的情况下,20*、20*两年用于20个镇文化站建设的补助资金达到160万元,对文化站建设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各镇也不断加大建设投入,据统计,近两年全市镇级财政用于文体中心建设的资金累计达800余万元。三是紧紧抓住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机遇。近两年来,全市大力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四室八有”建设标准,“四室”即:办公室、会议室、卫生室、文化室。将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作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四是紧紧抓住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机遇。利用“体育健身村村有”工程,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镇、村两级文化阵地活动设施和活动内容,提高了文化阵地的吸引力和设施、设备的利用率。
(三)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务求推进速度能快则快
面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基础薄弱、资金压力大、上级要求高的实际,市、镇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创新举措,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形成推进合力。市政府多次召开现场推进会、情况汇报会,协调解决推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加大督查、检查的力度与密度。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经济建设压力大、工作任务重、财力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努力破解资金、用地等难题,按时按质完成了达标建设任务。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尽职尽为,合力推进。市文化局作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责任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当好参谋助手:一是组织力量对全市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调查摸底,及时提出全市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发展规划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定期召开文化站长例会,策划组织各类推进活动,协助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意见,推动全市面上工作快速、均衡开展。三是建立局长挂帅,副局长挂钩包干的工作机制,做到包督查、包指导、包推进。四是加强服务和协调,组织镇分管领导和文化站站长赴通州、泰兴等地参观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推进质量,加快推进速度。五是适时对各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的选址、功能设置、内外装潢等给予帮助和指导。由于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服务指导到位,我市镇文化站达标建设工程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受到了省相关部门的表彰。
(四)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做到功能设置科学实用
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进过程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既适度超前,又实事求是;既坚持标准,又经济适用;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在镇文化站建设上,我市提出阵地面积不得少于800M2,基本功能不低于8项,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50天的要求,略高于省提出的建设标准。由于各镇经济基础不一,情况各不相同,建设模式也不尽相同。全市20个镇,大致采用了三种建设模式:一是东陈、桃园、袁桥、下原、吴窑、江安、磨头、搬经等8个镇,按照标准要求,投资新建,面积最多的镇达1400M2;二是柴湾、如城、郭园、高明、林梓、九华等6个镇,采取资源整合的办法,将闲置的学校、派出所、管电站等用房进行改造,既盘活了闲置资产,减轻了财政压力,又妥善解决了文化阵地问题;三是雪岸、常青、白蒲、丁堰、长江、石庄等6个镇,对原文化站或影剧院采取改造提升的办法,按照新的标准要求,增加阵地面积,扩展功能设置。
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结合“体育健身村村有”、“图书援建”等工程的实施,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同步落实,大力推进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建设,可望今年10月底实现全市全覆盖。
市文化馆作为老城区重要的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在2003年旧城改造过程中,有一半的活动用房被拆除。由于诸多原因,改扩建工程一直悬而未决,不但影响了市容市貌,而且制约了阵地作用的发挥。对此,文化部门的同志不等不靠,创新思路,主动作为,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融资600余万元,于20*年对文化馆实施改扩建,20*年全面建成并对外开放,新增活动面积3500M2,拓展声乐、器乐、舞蹈、书法、美术、健身、写作等11个大类、18个项目的艺术培训。无论是硬件建设,还是活动开展,在全省均处于领先位置。
市木偶艺术团是我市唯一的国办艺术团体,承担着繁重的中心演出和“三送”任务。多年来,团部一直借租在新民建筑站,条件十分简陋,严重影响了演职人员的积极性和剧团的发展。面对困难,市领导主动关心,文化部门的同志想方设法,整合资源,调整市图书馆的四、五楼近1000M2,作为木偶艺术团办公和排练场所,购买了320M2的演员宿舍,妥善解决了木偶艺术团办公及演员生活等基本问题。
(五)建管并重,建用并举,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
一是阵地文化活动正常开展。市文化馆充分发挥城区文化活动主阵地作用,认真策划和组织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综合性群众文化活动,常年开展电影放映、艺术展览、艺术培训、才艺比赛等活动,做到“月月有主题,天天都开放”;市图书馆努力拓展服务功能,简化借阅手续,年均接待读者超过20万人次。同时,实行开门办馆,延伸服务触角,在镇村、社区、敬老院、学校、军营开辟流动图书室,并积极做好镇、村图书管理和借阅服务指导工作;市博物馆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免费开放,充分发挥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各镇文化站都能比较正常地开展书报阅览、体育锻炼、艺术培训、综合展览等8项以上活动,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文化活动需要;村(居)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则为群众就近开展文化活动、读书看报提供了便利。二是主题文化活动精彩纷呈。市文化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年均组织开展4-6场大型主题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激发和鼓舞全市人民跨越争先的斗志。几年来,借助“一会两节”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了“群星拜寿”、“*如歌”、“欢乐中国行——魅力*”等数场高质量的大型文艺演出,满足了人们对高雅艺术的欣赏需求。三是社会文化活动形式多样。“雉水之夏”是我市十多年来一直坚持开展的文化品牌,市文化部门不断创新内容,拓宽服务范围,变以如城为主,为向农村、企业、港口、军营拓展;变以夏季为主,为全年均衡开展;变一年一个主题,为一次一个主题,让优质文化资源惠及更多百姓,受到了城乡居民的普遍欢迎。群众自办文化红红火火,老年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各具特色,活动常年不断。农民艺术节、文化一条街、文化大院、文化庙会、元宵灯会及体育竞赛等系列农村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白蒲镇被省文化厅命名为京剧之乡,如城镇和林梓镇分别被评为南通市工艺丝毯之乡和红木雕刻之乡,如城锦绣莲湘队、宏坝老年文艺队、九华通剧团被评为南通市特色团队。三个家庭参加中央电视台“神州大舞台”、“星光大道”家庭才艺大赛并获奖。四是“三送工程”深受群众欢迎。20*年以来,累计向镇、村送图书45000余册,送戏189场,送电影5000余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常青镇电影放映员王东生被评为“全国十佳优秀放映员”。五是文艺创作不断繁荣。近几年,文艺创作、艺术生产成果喜人,32件作品在全国性演出、评比、展览中获奖,58件作品在省级参赛、参展、发表。与日本、浙江温岭、东台等地进行了跨区域的美术、书法作品交流,扩大了我市的对外影响。六是民营剧团不断壮大。全市登记在册的民营剧团达1*个,从业人员800多人,年均演出23000多场,观众达600多万人次。我市民营剧团发展壮大的成功经验被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称为“*现象”,《人民日报》、《中国文化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均予以报道。去年,首届全省民营剧团优秀节目调演暨民营剧团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我市成功举行。
(六)提升能力,激发活力,不断加强文化队伍建设
一是实施素质提高工程。2005年以来,文化系统相继开展了“效能革命”、“效能提速”、“争创优质服务单位、争当优质服务标兵”、“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等主题教育活动,提升素质,激发动力,引导文化人才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担当起推动我市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历史重任。二是实施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引进人才。招聘大中专毕业生16人充实文化队伍,优化了人才结构。合理使用人才。打破人员性质和单位界限,合理调整,将年轻有培养前途的同志放在重要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大力培养人才。为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提供条件,营造环境,让大部分同志都有机会在学习培训、工作一线和重大活动中得到锤炼和提高。三是实施管理创新工程。创新用人机制,严格管理、考评,实行岗位竞争和全员聘用,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对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使用方面,文化部门主动与各镇党委、政府交换情况,提出建议,近几年先后对镇文化站4名同志进行了调整。
二、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全市文化建设特别是市、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间凝聚了各级领导、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指导,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爱和支持。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阵地不足、设施不佳、服务不好、服务不了等现象依然存在,具体表现在:
一是经费投入相对不足。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经费投入正在逐年增加。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总体看来,目前财政投入与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需求、与上级文化经济政策的要求仍有较大距离,直接导致了网络建设相对滞后,质量相对不高,功能相对不全,作用发挥受到制约等诸多问题,与城市化、集聚化建设步伐不相协调。
二是建设标准普遍偏低。从市级重点文化设施现状看,市图书馆现有建筑面积仅3000M2,连古籍保管必备的干湿机、阅览室内空调等基本条件都不具备,电子阅览室、盲人阅览室等基本功能也尚未到位。与国家一级图书馆所要求的“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图书年入藏总数不低于5000种、现代化技术装备、数据库建设、自动化网络建设”等硬件标准相距甚远。市博物馆阵地面积不足,陈列展示、教育研究功能受到很大制约。馆藏库房狭小,文物保护环境差,缺少必备的恒温、恒湿、除菌、除尘设备,文物安全防护级别偏低,给馆藏文物分类保管、科学保管带来很大困难。市文化馆缺少停车场,给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造成极大不便。城区文体活动场所数量不足,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从镇文化站建设现状看,仍然存在着建设标准偏低,布局不够合理,功能设施不全等问题。同时,一个镇只有一个文化站,服务半径太大,很难满足几万人开展活动的需求。从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建设现状看,大部分村人口在3000人左右,而村文化活动室面积仅有几十个平米,最大的也只有100M2左右,人均不足0.3M2,加上设施不够完备,村民文化生活相对贫乏、单调的问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三是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由于活动经费和人员数量、素质等原因,不少镇、村文化阵地存在着重建轻管、重建轻用现象,正常开放难以保障。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文化需求已从过去单纯的娱乐变为广泛的“求知、求美、求富”多元化需求,从被动接受变为自主选择。而一些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开展活动的手段相对简单,形式相对陈旧,活动内容也缺乏创新,导致这些镇、村文化阵地出现了“所建”和“所用”、“所供”和“所需”之间不平衡、不适应的现象,使用效率和效益未能达到最大化。
四是文化人才青黄不接。其一,断层现象严重。全市在编文化干部,50岁以上的占到将近一半;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仅占40%;中级以上职称的仅占19%。其二,专业人才缺乏。现有人员中,不少是顶替、土地工安排、政策性安置进文化系统的,大多专业不对口、技能不高,加之文化系统相对冷门,文化人才引进困难较大。文化管理人才、文化艺术人才、文化经营人才尤其缺乏。其三,体制机制不活。尽管文化部门已经做了不少改革探索,但由于体制,人员流动渠道不畅,考核奖惩兑现难度较大,主观能动性、积极性难以最大限度发挥。其四,基层文化队伍后劲不足。镇文化站人员不同程度存在工资发放不及时、福利待遇低,以及欠缴养老保险等后顾之忧,直接影响了基层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基层文化活动的开展。
三、加强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工作举措
当前我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共性的,也有个性的,通过不懈努力是完全可以解决的。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加到位的认识,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创新的思路,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谋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新突破、新跨越,使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与*“江苏跨越发展的领先者”、“江北科学发展的排头兵”、“苏中和谐发展的领头羊”的总体目标相适应。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意识,全面领会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新要求
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产品与公共文化服务,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更是政府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此,我们将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文化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关系。我们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对包括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在内的文化工作的领导、协调、保障作用。将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切合本市实际的文化发展战略,研究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为文化工作的发展创造条件,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把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作为评价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实绩、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对推动文化工作的杠杆作用,确保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正确处理好眼前和长远的关系。文化建设是一项不容易出“政绩”的基础工程,是一项需要持之以恒才能见效的长期工程,我们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给予文化建设更高的重视,更多的关注,更大的倾斜,为文化工作持续发展、跨越发展积蓄力量,夯实基础,充分发挥文化独特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是正确处理好建设与使用的关系。阵地建设是基础,是载体,而加强管理,发挥作用才是关键,才是目的。今后,我们将着力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根据形势发展和群众需求,进一步完善阵地功能,提高阵地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固守阵地,不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文化设施用途,不挪作他用,对已挪作他用的将限期收回,防止重蹈过去“先建后卖、得而复失”的覆辙;另一方面,将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全市文化阵地管理使用意见,确保市、镇、村三级文化设施守得住,管得好,用得足。
(二)紧扣时代脉搏,突出惠民宗旨,正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新特征
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其作用不仅在于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更重要的还在于为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提供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为此,我们将努力做到“三个坚持”:
1.坚持公益性。公共文化产品及其服务,具有鲜明的公益性属性。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中,政府既是组织者,更是实施者。市镇两级政府将切实履行职责,确立“政府主导、政府主抓、政府主投入”的思路,制定包括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在内的各项文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着力发挥好规划引领作用、政策导向作用和管理监督作用。
2.坚持统筹性。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区域统筹。采取切实措施,改变“农村文化阵地设施好于城市,城市文化活动开展好于农村”的不平衡现状,做到资金安排向最欠缺的地区倾斜,优惠政策向最薄弱的地区倾斜,优质文化资源向最需要的地区倾斜,在统筹协调中求发展、以发展促进更好的统筹协调,不断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对差距,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对均衡。
3.坚持普惠性。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将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权益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追求。继续加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需求,不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辐射力。继续实施“三送”文化惠民工程,务求形式更新,效果更好。继续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一般不收费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普惠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积极探索低偿、有偿文化服务新模式,努力提供多品种、多层次的文化服务,使公共文化服务由普惠性向个性化延伸。
(三)坚持高标准,拓展新空间,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文化服务的新期待
一是实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市图书馆、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为重点,继续推进市级文化工程建设。做好财政、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协调工作,实质性地推进“两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筹资等工作进程,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按照“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市图书馆新馆建设列入2009年市财政预算,并力争将其作为2009年政府为民兴办的实事之一,确保2009年底工程主体完工,2010年投入使用;将市博物馆新馆建设列入2010年市财政预算,年底工程主体完工。确保做到高起点规划、高速度推进、高质量建设,真正把“两馆”建成靓丽的文化地标和城市景观。重点加强如城(街道、社区)、*港区、开发区等经济总量较大、人口较密集地区文化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力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继续巩固和拓展镇文化站服务功能,精心设计阵地活动项目,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形象;创新群文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拓宽服务渠道,服务触角延伸至每一个社区、村(居),不断增加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总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二是实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加强数字电视村村通、体育健身村村有等文化资源的整合和利用。以服务网络建设为重点,以共建共享为基本途径,以多种传播方式为手段,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建设进度,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服务便捷、满足需求、覆盖城乡的文化服务网络。
三是实施文化品牌打造工程。充分发挥文化品牌效应,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不断迈上新台阶。创优现有文化活动品牌。继续巩固和提升“雉水之夏”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创新演出形式,延伸服务触角,努力让更多优质文化资源惠及百姓;继续发挥木偶团等专业剧团作用,传承优秀文化传统,放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杖头木偶的品牌优势,排演精品剧目,做到服务中心与服务百姓相统一,艺术性与政治性相统一;继续推进群众文艺创作,以音乐创作为重点,带动文艺创作全面繁荣,力争多出精品力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继续放大民营剧团亮点,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大力扶持和引导民营剧团做大做优做强。进一步加大稽查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演出和不健康演出,取缔违规经营行为,净化农村演出市场,促进整体水平提升,充分发挥民营剧团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扩大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着力打造文化活动新品牌。我们将充分依托大剧院等重点文化阵地,每年举办“文化艺术周”;充分利用节假日、庙会、农闲等有利时机,每年组织“农民艺术节”,努力把“艺术周”、“艺术节”办成文化艺术盛会、人民群众的节日,让广大群众分享文化成果。
四是实施文化服务创新工程。针对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新要求,不断加大管理力度,不断探索服务新模式,拓宽服务新渠道,提升服务新水平。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农村,汲取乡土文化营养,创作排演内容积极向上,贴近百姓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让广大群众“看得懂”;策划和邀请知名艺术团体来如演出,积极探索政府买单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推行低票价制,让广大群众“看得起”;在注重大型文化活动开展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各类面向农村、农民演出的投入,引导群众文化消费,培育壮大文艺演出市场,让广大群众“看得到”。以文化服务的创新,带动文化消费的普及,用文化凝聚人气、凝聚人心、凝聚力量。
(四)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制约瓶颈,积极探索解决公共文化网络服务不了、服务不好等问题的新办法
着力破解资金瓶颈。千方百计确保“公共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1%”投入标准,将公共文化阵地设施建设、文化活动开展、文化精品打造、人才培养培训、设备更新维护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努力实现文化设施建设有保障,文化活动有保障,文化人员福利待遇有保障。广泛吸纳民资和外资投资文化建设,大力引导人民群众举办公益文化活动,赞助公益文化事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使之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创新投入方式,尝试文化活动项目制,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变“养人头”为“养事业”、“养项目”,形成“行政推动为主,市场运作为辅,群众广泛参与,多方筹资并举”的文化网络建设投入新格局。
篇7
二、任务安排
(一)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
城市基础设施及公检法司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姚志任组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公安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内的道路、标准化厂房等基础设施及安居房等社会公益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建设局:负责城市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拆迁安置房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供水设施、城市路网、人防工程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规划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环保局:负责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工业污染防治、医疗废弃物处理、环境监测等环保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公安局:负责“三基”工程、看守所迁建等项目推进工作。
6、司法局:负责司法所、调解中心等项目推进工作。
7、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公交、城镇垃圾处理设施等环卫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8、民政局: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社会化养老和城乡家政综合服务体系、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民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二)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
科技、工业、劳动保障及生产服务设施等项目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范迪斌任组长,科技局、劳动保障局、经贸委、邮政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科技局:负责科技类项目、防震预测预报等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劳动保障局:负责劳动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等社会保障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经贸委:负责工业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自主创新、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专项、产业升级专项、风力发电、高新技术产业化、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等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邮政局:负责城市邮电基础设施和农村邮政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供电公司:负责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工程、城市电网改造、西电东送二期工程等电力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6、电信公司:负责城乡电信基础设施项目及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7、移动公司:负责城乡移动通讯基础设施和服务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三)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
商贸流通、服务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吴振兴任组长,商务局、档案局、总工会、残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商务局:负责星级酒店、大型超市、商场、物流、农产品流通、食用油基础设施、生产业集聚区(功能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平台、现代化交易平台及其他服务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总工会:负责工人文化宫、职校项目的谋划推进工作。
4、残联:负责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其他残疾人服务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四)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
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陆晓华任组长,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广电局、民委(宗教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教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青少年活动中心、盲聋哑特殊教育发展等教育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文化局:负责文化馆、镇级综合文化站、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及安全、农村电影数字放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体育局:负责农民健身工程、体育场馆等体育基础设施谋划推进工作。
4、广播电视局: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电中心等广电基础设施类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民委(宗教局):负责孝文化中心、宗教场所及少数民族村建设等相关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五)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
农林水利及计划生育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副市长庆德超任组长,农委、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国土房产局、计生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农委:负责新农村建设、农村沼气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扶贫开发(含以工代赈)、种子工程、旱作农业、油糖料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百亿粮仓”工程、农村清洁工程、农业生产配套服务体系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型水利枢纽和水源工程、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骨干工程、大型排涝和灌溉泵站更新改造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林业局:负责林业血防体系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林业产业化等林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4、农机局:负责农机装备项目、农机大市场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5、国土房产局:负责市政府指定的有关项目谋划以及土地整理、置换项目推进工作。
6、人口计生委:负责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等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六)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
发改、投资、城投及镇(街道)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局、投资促进局、城司、各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发改委:负责全市重大项目协调、统筹、汇总及信息,进京跑部等工作。
2、财政局:负责全市项目资金融通监管服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谋划推进等工作。
3、投资促进局: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推荐和招商谋划组织工作。
4、城司: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谋划推进工作。
5、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项目的谋划、编制、推进以及协调工作。
(七)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
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及粮食流通等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孙兆宏任组长,交通局、国家公路局、卫生局、粮食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1、交通局、国家公路局:负责农村公路、渡改桥、港口、城乡客运中心及枢纽、国家高速公路、国家和地方规划高速公路网、规划铁路、国家和省道干线改造升级等交通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2、粮食局:负责粮食产业园建设、粮油存储设施、粮食烘干设备、粮食物流等粮油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3、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社区医疗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项目谋划推进工作。
(八)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
综合协调项目工作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文任组长,发改委主任陈学文为副组长,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人行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跟踪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时重大项目信息,做好全市重大项目计划的汇总,指导项目单位抓好项目谋划编制工作,组织重大项目进京跑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三、工作机制
1、建立项目信息沟通和报告机制
各项目单位要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厅局及市直部门的沟通联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跑省跑部,及时掌握政策和项目信息。要确定专门工作班子对上加强衔接和联络,对下加强信息服务和工作指导。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的项目编制工作经验,了解项目信息和投资动态,提高项目编制工作质量。要加强项目信息报告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发改委要会同市财政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资源整合。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及时将本地、本单位项目的信息、资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项目编制和申报机制
项目编制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好项目策划和编制工作,组织专门班子和一批技术人员开展项目编制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集思广益,开阔视野,大胆借鉴先进地区项目编制经验,积极策划和编制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进一步加大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力度。对已申报2009年计划和己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项目,要积极跑省跑部;对符合国家扩大内需投向的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深化工作,重大项目要完成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一般项目要完成专项规划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完善项目报批条件,要确保进入国家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计划的重大项目盘子。
3、建立项目督查督办和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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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方针,加快山东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要加强学校与济南高新区的协调与沟通,巩固现有合作成果,继续从政策环境、发展模式、支持措施、配套服务等方面,搭建大学科技园发展平台。
积极推进山东省高性能计算中心建设,发挥综合服务功能,为全市电子信息行业、气象服务部门及有关科研单位提供一流的高性能计算数据处理服务。
积极落实山东大学与济南市高新区签署的“科研基础设施与公共实验平台开发使用合作协议”,进一步扩大山东大学与济南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领域,发挥大学科研基础设施与公共实验平台的资源优势,协助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拓展孵化服务内容,以提高科技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促进开发区科技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挥科技人才优势,推动校企合作
以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先进制造四大高新技术为重点,发挥山东大学科技人才优势,重点加强与重汽、济钢、机床二厂、裕兴化工、齐鲁制药、力诺集团、山水集团等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紧密型的合作关系,加快产学研进程。
适应济南市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调整与企业技术创新的要求,依托山东大学软件工程、模具工程、机械加工、控制工程、热能工程、物流技术等省级工程技术平台,以现有的面向制造业新产品开发的快速设计与快速制造技术、开放式软件数控系统平台及其应用、安全可靠供电技术、基于ASP的网络化制造服务平台技术等为重点,推动济南市装备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凝炼一批对济南市制造业强市建设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关键项目。同时以研究开发、工程支持、技术转移、接受委托科技服务、转让技术成果和出让国家大学科技园孵化的技术公司等为主要形式,开展产学研联合。
积极推动新材料及其加工领域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重点推进“有机显示与白光照明工程”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动现代药物制剂及医用生物材料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以济南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以及生态市建设的关键技术的推广实施为重点,积极承担市区县环保、生态市、县建设规划等项目,重点加强“煤洁净燃烧与烟气净化技术”、“污水处理技术”、“清洁生产与污染治理”“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恢复”、“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关键技术项目的推广,为济南生态市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整合和发挥学校多学科、人才优势,以推动“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研发”和“现代物流技术研究与推广”等重大项目为重点,为济南市尽快实现城市现代化管理和建设全省的交通物流中心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强化高层次教育服务,提高人才素质
按照济南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状况,每年按照订单式培养模式,面向济南市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经济、法学、管理、计算机、电子信息、机械、自动化、电气工程、制药工程、护理等专业的本、专科成人教育和高职教育。
利用学校现有的MBA、MPA、工程硕士、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等教育平台,积极为济南市企事业管理与技术人才、公务员培养与培训开展高层次研究生学历教育。
积极为济南市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教育。
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开展以外语、计算机、法律、管理等为特色的专业证书、资格认证等各种层次的职业教育。
四、拓展社区服务领域
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方面。构建社区公共卫生体系,也是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课题。要发挥山东大学多学科的人才优势,组建若干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专家组,深入济南市各社区,进行社会诊断,提出社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山东大学与济南市有关部门定期进行交流和学习,为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和公共卫生等学科研究创造便利条件。
加强大学生社区服务。根据山东大学各校区在济南市区分布广泛、学生人数众多、整体素质较高的特点,利用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完整的组织系统,整合各基层团组织在长年的学生日常社会实践活动中拥有的资源,与共青团济南市委联合启动“山东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社区行动计划”,通过参与社区文化建设、从事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结队帮扶弱势群体、配合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方式,提升济南市各街道社区的文化生活品位,促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日常化、规范化、长期化建设,构建山大学生服务社区的长效机制,形成山东大学学生与济南社区居民的互帮互助、良性互动,通过实实在在的社区服务行动,切实提高山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并真正担负起大学服务地方文化、社会发展中的社会责任。
五、努力为济南改革发展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学校与济南市各部门建立定期会晤制度,面向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双方组建若干个以首席专家为核心的课题组,做出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提供高质量、高层次决策咨询服务。
以管理学、政治学、行政学和信息工程学科为基础,集合优势资源,加强济南市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研究。重点开展行政许可、电子政务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党的执政能力与政党研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调适、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城市社区发展与制度创新、公共政策制定与公民参与、社会动荡的预警系统等研究。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整合历史、哲学、社会学、文学、民俗、宗教学、旅游管理、考古等学科的研究力量,推进济南市文化产业与文化旅游资源研究与开发,为济南市整理与开发文化旅游资源,作好规划与咨询服务,以推动全市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发展。
依托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宗教学、理学、工学、医学等学科优势,整合人才资源,积极开展农村问题研究,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管理或技术层面的决策咨询方案。
组织生态学、环境科学、生命科学、城市建设等领域专家,积极参与济南市城市建设、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可持续发展等的决策与规划。
六、积极服务于泉城济南的文化强市建设
重点加强研究济南的文化资源、特征、历史与现状,比较研究国内外先进城市的文化建设发展思路和经验,为济南市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提供咨询服务。
依托山东大学考古研究中心的优势,加强与济南市文化局等单位的密切合作,推动济南市出土文物以及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做好文物的保护与开发。
依托学校的教育优势,加强文化产业研究和文化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以及优秀创作、生产和文化经营人才。
以山大知名学者为主,利用大众传媒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针对济南市民定期举办系列文化讲坛、社科普及活动,提升市民的文化素质。
根据济南市城市文化特色,积极与济南市有关部门合作,筹划举办高品位的国际、国内文化论坛,形成有泉城特色的文化品牌,造就有特色的文化环境、举办有影响的文化会展,推出有感召力的文化名人等,借此构造具有泉城特色的文化环境和创造优秀的文化品牌。
七、建立高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计划落实
学校成立以展涛校长为组长,王琪珑副校长、娄红祥校长助理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山东大学服务济南工作计划协调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服务地方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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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应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第四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投资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县乡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行政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中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援、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县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其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安排,扎实推进。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总结、同时考核。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奖惩。
(四)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设立县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配备满足需要的工作人员。
(五)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支出。年度财政预算应安排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专家活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用于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设施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等。凡国家、省、市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县乡政府都必须安排配套资金,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订和健全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七)建立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组织治理公共设施、破产企业存在的以及无法明确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本行政区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组织救援,做好善后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九)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运输、烟花爆竹、电力、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等领域(行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等。
第三章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统计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并信息。
(三)根据县政府的授权,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四)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提取、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
第九条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作为审批、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把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监督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投入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十条县经贸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对技术改造项目依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并作为办理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前置条件。
(三)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电力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组织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诊断、评估。
(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拼装车及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点。
(五)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县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有效控制道路交通安全指标。对机动车辆进行注册登记、检验及报废注销登记,负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日常教育和机动车驾驶证的年度审验,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纠正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超限、超员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布置、安装、维护、监管。
(二)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有效控制火灾安全指标。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四)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焰火晚会燃放,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五)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第十二条县监察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风景区管委会和县直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二)负责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和行政责任追究。
(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县司法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第十四条县交通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县乡公路(包括桥、涵)安全设施(包括路标、交通安全标志、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
(四)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有关资质的监督管理。
(五)严格查禁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六)负责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县浮桥、船舶登记、检审,监督检查船舶驾驶人员是否具备安全操作资格。
(八)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县公路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国、省公路(包括桥、涵)安全设施(包括路标、交通安全标志、安全护栏等)的设立、维护与管理。
第十六条县黄河河务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黄河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黄河汛期和凌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县建设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纳入城市建设管理的前置条件。
(三)负责城市燃气、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城区内道路(包括桥、涵)安全设施的设立、维护与管理。
(五)参与建筑、燃气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和签订劳动合同中涉及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二)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工作,监督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的赔偿。
(三)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并监督检查涉及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落实情况。
第十九条县国土资源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在审批、核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时,审查安全生产条件。
(二)依法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打击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及违法从事选(洗)矿行为,规范矿山开采秩序。
(三)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政府决定关闭的矿山企业,按规定及时注销采矿许可证。
(四)负责组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与坍塌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监督矿山关闭后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五)参与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企业登记中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依法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不予登记。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作为整顿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市场经营活动,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的行为。
(三)依法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或生产经营点,依照有关规定,吊销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
(四)加强对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生产、使用、检测检验的安全监察。
(二)组织打击、取缔特种设备的非法生产点,查处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负责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涉及安全指标的计量工作。
(三)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的质量。
(四)负责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对危险源实施监控。
(五)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县国资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县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引导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督促县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整改事故隐患,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支持县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五)督促县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六)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县环境保护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全县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生产、储存、转让、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二)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物的处置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监测。
(三)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旅游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监督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车辆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林业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工作。
(二)制订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火灾信息。
(四)负责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县农机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
(三)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县水利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水利设施、河道、溢洪道桥梁及其岸线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水利设施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县民营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民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指导、监督民营企业落实新、改、扩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三)指导、监督民营企业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县气象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全县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
(二)组织管理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负责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向社会恶劣天气气象信息,建立与高危行业企业气象信息直通制度,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四)组织管理全县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负责对施放气球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县广播电视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三)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及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文化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管理全县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教育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组织整改事故隐患。
(三)制订和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将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五)负责学生在参加劳动技能教育、公益性活动等方面的安全。
(六)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县卫生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监督全县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四)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安全生产事故实施紧急处置和救护。
(五)负责食品、药品、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县体育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管理全县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俱乐部等场所的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场所、设施及大型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二)负责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县地震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全县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县地震监测、群测群防工作,并提供救援指导。
第三十六条县总工会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益,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七条县财政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存储、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负责将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第三十八条县供销、粮食、物资、商业、水产、邮政、通讯、供电等单位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九条县人民政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的考核、奖惩工作。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工作指标考核标准附后)。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于次年一月份进行。
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等级是指,年度未发生死亡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且年度工作指标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
合格等级是指,年度未发生死亡安全生产事故、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且年度工作指标考核得分在94分以下、81分以上(含81分)的。
不合格等级是指,年度发生死亡安全生产事故或突破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或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下的。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县政府对年度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并作为向上级推荐“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的前提条件。
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不得提拔使用。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有关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有关部门凡涉及相关表彰奖励的,应事先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四十四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第四十五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的;
(二)制定或者采取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造成不良后果或者经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指出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六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向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颁发有关证照的;
(二)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机构、人员予以批准认定安全生产资质、资格的;
(三)对经责令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撤销原行政许可或者不依法查处的;
(四)违法委托单位行使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的;
(五)有其他违反规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为的。
第四十七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批准向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超量提供剧、火工品等危险物资,造成后果的;
(二)批准向非法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经营者,提供剧、火工品等危险物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条件的。
第四十八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装备、设备、设施采购或者招标投标等活动的;
(二)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者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
(三)干预、插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的;
(四)有其他干预、插手生产经营活动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
第四十九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申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组织审查验收的;
(二)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
(三)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组织、参与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四)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报告、应急救援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五十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阻挠、干涉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的;
(二)阻挠、干涉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的;
(三)不执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决定,或者擅自改变上级机关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
第五十一条县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
(二)违反规定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