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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电视晚会,往往代表着一个频道制作的最高水平。晚会的包装好坏与否,也成为观众对节目质量评价的一大要点。大型晚会的电视包装既跟普通的电视栏目包装有相似的地方,又有它的独特性。如何策划好大型晚会的包装程序,也就成为各大电视台发展的共识与方向。本人有幸全程参与了2011年湖南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整体包装的策划制作,并深有体会。希望以此为例,浅谈一下自己对于大型电视晚会活动包装的心得和感悟。
一、包装设计的品牌性和创新性
成功的电视包装不仅可以辅助节目的宣传,同时也会给栏目频道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好的包装设计,要求在所要宣传内容和主题的引导下,既不偏离中心,遵循电视普遍原则,又构想出新颖的点子,将想象发挥到极致,给观众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如何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也成为每个电视包装工作者不断探索和思考的问题。
(一)紧密结合内容 想法推陈出新
众所周知,电视包装主要都是为内容服务的。因此,包装设计的原型,色调,创意,甚至播出时间编排等都应该依据节目本身进行。脱离了节目内容的包装即使视觉再炫目,制作再精良也起不到任何为节目造势的作用,相反,观众会觉得不知所云。好的节目包装,一方面,应该要结合宣传的内容,根据节目的进程需要适时进行完善和升级。另一方面,作为包装策划,又不能完全应节目内容而随波逐流。否则,这样做出来的包装就会没有太多的特点和自己的理念,它的策划应建立在比节目内容高半步的基础上,并且不断推陈出新,打破常规相似内容宣传模式,这样才能使得观众耳目一新,达到宣传节目、吸引客户资源和观众眼球的目的。
对于春节晚会这样题材的包装,首先要肯定的是,吉祥欢乐喜庆的元素是不能缺的。在以往对于春节联欢晚会的包装中,所见得最多的就是放烟花,爆竹等元素来打造热闹欢乐的气氛。但这次的包装我们打破了这种模式,而是用漂浮的朵朵祥云代替之,营造一种春节即将到来前温馨祥和的氛围。这个标准图形以不同组合动态反复出现在各种内包装,功能片,形象片,预告片中。既突出了春节晚会的主题,又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二)全面烘托主题 创意天马行空
任何一个成功的节目或活动都是有它特有的主题作为依托的,倘若主题不明,内容也就无法突出了。主题是亮点,是节目内容的升华。因此,在晚会包装的基础上,如何在主题上做文章,突出此次节目的独特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说内容是包装的根基,那节目的主题就是枝蔓。根基是扎实牢固的,枝蔓是可以修剪得很漂亮的。一般来说,面向大众的电视节目主题都要通俗易懂,且具有社会意义。那么作为一个电视包装工作者,就要会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将主题以灵活的新颖的方式从宣传中烘托出来,使平凡的主题变得独特,并能够引起观众的共鸣。广告设计理论中常用的有突出特征法,对比衬托法,合理夸张法,以小见大法等创作手法,若能将特定的主题与相应的表现手法有机结合,再配上一双创意的翅膀,就可以把沟通的效益发挥到最大。
2011年湖南卫视春晚的主题是“全家一起上春晚”。提倡的是一种全民的互动,草根的盛宴,即使再平凡的百姓也可以登上春晚的舞台与大家分享春节的欢乐。在经过了几次讨论之后,大家得出了用温馨氛围来衬托喜庆环境的方案,于是缝纫机咔哒咔哒将各个家庭的全家福照片用红线穿在一起的宣传片就应势而出了。怀旧的照片配上复古的背景色,与鲜红喜庆的祥云对比出彩,最后落幅大字“小年夜,全家一起上春晚!”营造出一种在春节热闹欢快中和谐美满的家庭气氛,让每个观看此片的观众都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至此,“全家一起上春晚”的主题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三)辅助频道形象 提升品牌意识
D.奥格威提出的“品牌形象论”里说到,任何一个宣传广告都是对品牌的长期投资。大型电视晚会的包装除了突出节目内容和主题外,若能把频道形象有机结合在一起,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事实上,一个大型活动在电视台举办时,所有频道资源都会向它倾斜,这时,如果把频道的形象推广与活动形象推广结合起来,不仅有利于观众对活动形成依托频道载体的认识,同时也为电视频道本身树立了品牌。在进行包装时,我们要树立一种大型活动的宣传本身就是对频道的宣传意识,将频道的标志性资源融入到节目宣传中,同样的,也可以将成功的栏目标识引入到频道包装中。从这次春晚的Logo设计中,就可以很明显的看到频道的特征。2011的0抽象画成了一个芒果的形状,颜色也是湖南卫视台标的标准色,观众一眼就能看出这是“芒果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形成了鲜明的频道特色。另外,在其他元素设计中,亦大量用到台标使用的橙黄色,使得节目包装与频道宣传相辅相成,相映生辉。
二、包装执行的阶段性和时效性
电视包装绝对不是活动可有可无的附属品,相反,它对一个电视活动节目的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优良的前期包装策划来宣传造势,缺乏热烈的气氛和吸引眼球的创意,观众将缺乏期待和好奇新鲜感。节目进行过程中,如果少了视觉包装的穿插辅助,节目亮点无法突出,观赏性大打折扣。而且在节目完成后,一个有影响力的电视节目包装还可以移植于频道包装中,形成品牌效应。
(一)宣传先行,为活动造势
宣传永远都要先于要演出的事物本身。大型电视晚会包装更不例外。一个大型活动的前期包装就像一个大型产品的出台需要作前期广告一样,必须经过周密的策划和市场调研。这个节目要出来,它首先要宣传的卖点是什么?观众对这个节目最感兴趣的点在哪里?如何利用这些悬念和卖点引起大家的提前关注和期待?在这些问题的指引下,通常在大型活动开始前一个月,活动的标准Logo、标准颜色、辅助图形、前期炒作宣传片创意、前期常规预告片设计模型、根据节目进程所设计的宣传片几大主题等方案就要拿出来了。
前期宣传在整个活动持续过程中既是最基础又是最核心的部分。持续全程的Logo,标准颜色,标准图形等构成了观众对活动的视觉感知元素;提前播出的电视宣传片又是直接吸引观众观看最有效的炒作;在前期策划中制定的宣传编排播出方案,会根据观众的收看习惯,紧密结合节目播出节奏,力求达到宣传效应最大化。
(二)宣传与播出同步,相辅相成
大型晚会除了前期宣传需要花费大工夫外,晚会过程中的随时间随进程包装也必不可少。电视晚会的同步宣传不像一个电视栏目,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完全一致,大型晚会包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晚会的进程,节目宣传阶段的改变而调整,所以包装策划应该根据它的不同阶段而进行不同的演变和深入。前面提到过的内包装在晚会中得到了最全面的应用,无论是介绍每个嘉宾,每个节目的字幕版,角标,还是LED背景屏幕,甚至舞台的设置,都可以见到内包装的存在。可以说它出现在每个需要出现的地方,成为了一台晚会的视觉标志。一般在整场晚会开始前,都会有一个开场片,用来提示观众精彩节目即将开始,将气氛渲染到极致,作为开场前的预热。晚会播出过程中最常见的预告片就是“下节即将出场的是……”。这类预告片既让观众对即将播出的节目有所期待,又在广告间隙起到了衔接节目的作用。对于这种类型宣传片,我们只用在标准Logo、色调、标准图形基础上完成一套模板,再根据不同要求做修改。但一定要在平面设计上下功夫,并强调其画面的剪辑。这样既强化了大型活动的基本元素,又保证了制作的快速与播出时间。
(三)宣传包装的后期效益
当一个晚会结束了以后,并不意味着与之相应的电视包装也作废了。成功的晚会后续开发不仅可以运用到接下来有相似性的活动中,更可以将之融入到频道宣传中,使其更具资源性。我们知道,在春节联欢晚会过后,紧接着的是元宵节晚会,元宵节和春节的包装理念几乎一样,都是主打吉祥欢乐。包装元素在某些程度上都是具有共性的,良性的借鉴参考是有益的。我们可以看到,在春节晚会举行完了之后,它的一部分包装在本季的一些频道小ID,组合宣传片中仍然得以沿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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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年元宵晚会借“反串”添新意 寻“非遗”述传承“反串”是今年元宵晚会的一大亮点,相声《都是为你好》中,看主持人朱军携手高晓攀、尤宪超妙语连珠;歌曲《看山看水看中国》中,听小品演员蔡明、潘斌龙一展歌喉。另外,朱迅、沙溢携小品《过河》登台,致敬春晚。
晚会中,泥人张、皮影路、面人汤、杨柳青年画、泥塑等艺术形式大放异彩,以鸡生肖为核心创作了众多非遗作品,不仅为晚会增加了浓浓的民俗味儿、年俗味儿,而且借助节日的势头和舞台的规模,代表中华民族众多宝贵的文化财富发声,讲述着传承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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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行贿罪的刑事责任,可以借鉴受贿罪的刑事责任,比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处罚:“(一)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行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行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行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犯罪后有悔改表现,可以减轻处罚。对多次行贿的,按照累计行贿数额处罚。(四)个人行贿数额不满5000元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样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便具有操作性。
二、建议设立行贿罪的资格刑和罚金刑两种附加刑
贿赂罪是一种贪利型财产型的经济犯罪,在惩治此类经济犯罪分子,除适用主刑之外,还应同时或单独处以罚金刑,增加资格刑,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政治上都受到惩罚。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对遏制经济犯罪和财产犯罪有明显的针对性,并在发挥公正与效益的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现行刑法对盗窃、抢劫等财产型犯罪普遍规定了并处或单处罚金刑,但对行贿等经济型犯罪,只规定对单位犯罪可处罚金,对个人没有作出相应规定。笔者认为,这是运用罚金刑打击犯罪方面的一个空缺,急需通过立法予以弥补,对行贿等经济型犯罪的个人没有理由不适用罚金刑,相反,对其适用罚金刑比对盗窃等财产刑犯罪适用罚金刑,更能体现刑罚的相当性、有效性和严肃性。
对于行贿者而言,违反法律贿赂他人的目的主要是掠取更多的经济利益,科处罚金刑可以击中其痛处,有效地抑制其贪财图利的动机,从而使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重新作出评价。同时罚金刑因只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量的金钱而代价显然远低于以剥夺其生命、自由为内容的生命刑与自由刑。①罚金刑可以单处或并处,运用灵活,对于行贿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不适合判处较重自由刑但行贿数额又较大的行贿人,处以罚金刑也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对于财产性利益行贿的,亦可规定一个最低至最高金额的罚金幅度,并且要有相应的确定原则,尽量便于实际操作,同时也防止执法者的随意执法。
资格刑具有四大功能,即惩罚功能、警戒功能、防卫功能和评价功能。资格刑体现了国家对一定的犯罪行为及其实施者的否定评价,具有剥夺或限制再犯能力的独特功能。②我国刑法中也有资格刑,但主要限于对公民“剥夺政治权利”这一形式,实际上这对大多数人而言没有多少制裁意义。在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社会主体的社会权利,包括从事职业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市场准入资格,对其成为一个健全的现代社会主体,在发展意义上具有重要价值。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建立了所谓“行贿人档案”或称为“行贿人资料库”等黑名单,以限制或取消其中的行贿人进入某个行业的资格,例如对于建筑行业,四川省检察机关就将17家有行贿等不法行为的企业列入“污点名单”,并将此名单提供给工程建设主管单位备案,将这些污点企业成功地阻止在工程招标活动之外。笔者认为可以吸收这一种做法,将刑法上的资格刑范围扩大,增加诸如市场准入资格的社会权利,以进一步完善资格刑对行贿行为的制止以及对行贿者再犯能力的剥夺功能。
三、扩大贿赂的范围
贿赂有两重属性,一是自然属性,即满足需要性和客观实在性;二是法律属性,即与职务的关联性和违法性。贿赂的自然属性是中性的,只有具备法律属性,被行贿人用来收买公职人员,以诱使其出卖职务时,才具有腐蚀性和违法性。英美法学者认为,贿赂是“许诺或保证给予的、索取或收受的,带有腐败之意图以诱使或影响有公共权力或职务之人的行为、投票或意见的任何金钱、货物、无形动产、财产、有价值之物,或任何购置财产的优先权、好处、优惠待遇或报酬;用以影响接收者行为的礼物,但并不必有金钱价值。”日本学者小野清一郎认为:“贿赂不限于具有财产价值者,可令人满足欲望或需要者即可。”这一观点也是我国台湾、香港学者的主流观点。同样,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大量以“公权”与非“私财”直接交易的贿赂行为。如国家公务员在行使职务行为过程中,接受相对人为其本人或者第三人设定的股权、出国、出境旅游、调动工作、招工转干、提拔职务、安排出国留学、吃喝娱乐消费,甚至提供等等。针对这一情况,笔者赞同国内学者提出的贿赂范围应不限于财产性利益,还应包括非财产性利益。事实上,国外绝大多数的立法例和司法判例在贿赂范围的认定上已不局限于财产,如日本刑法规定,“能够成为贿赂的利益,不限于金钱以及其他财产性利益,只要能够满足人的需要或欲望的利益,不管是什么样的东西,都可以。”③我国现行立法显然落后于当前反行贿受贿的司法实践要求,不利于我们正在大力开展的反贿赂工作的深入进行。因此,笔者呼吁在立法中扩大贿赂的范围,而不是单纯局限于“财物”,以解决这一问题。
四、取消构成要件中“不正当利益”的规定
如何认定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不正当利益”,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以“不正当利益”作为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实为不妥,这可以从刑法条文对行贿罪的规定上进行分析。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和第三百九十二条都与“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产生了矛盾。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除了专门规定什么是行贿罪外,还在第三款中补充了不构成行贿罪的情形。即: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的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从这句话的含义我们可以理解为:被勒索而谋取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再进一步可理解为:为谋取正当利益未被勒索而主动行贿的,可以构成行贿罪。因此,即便看似行贿人谋取的是“正当利益”,但其构成行贿罪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在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
另外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关于介绍贿赂罪的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首先由此可以看出介绍贿赂罪的刑期较行贿罪要轻。也就是说其社会危害性要比行贿罪小。其次,介绍贿赂罪并不要求要有明知行贿人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也未要求其本人有谋取利益等其他目的为要件。只要有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当行贿人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主动通过中间人向国家工作人员送财物两万元以上,并且行贿人在过程中起积极、主动、主导的作用时,很显然中间人和收受财物人分别构成介绍贿赂罪和受贿罪。而行贿人在促使贿赂完成过程仅仅是因为谋取的是正当利益而不构成犯罪的话就显失法律的公平、公正了。因此在对行贿罪构成要件“不正当利益”进行认定时,不应仅仅局限于“利益”的本身,更应着眼于获取利益所采用的方法、手段是否与国家法律规定相抵触,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打击行贿犯罪。刑法规定行贿等犯罪“必须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构成要件,用意是将那些谋取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交付财物的行为从行贿罪中排除出去,从而缩小打击面。应该说,这一立法意图本身是可取的。”④但是为了更好的打击行贿犯罪,行贿罪不应该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要件,行贿罪的主观要件应规定为“为谋取利益”。 转贴于
注释:
①邱兴隆:《刑罚理性评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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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重情轻法的思想一直是社会的主流思想,再加上人们对血缘关系及人情关系的重视,使法律一直处于较低的地位。因为血缘跟人情在人类内心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导致司法活动中情法不分情法模糊现象频繁。在刑事审判过程里,近亲属回避的范围应当进一步延伸,跟案件当事人关系亲密和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人都应当进行回避。
二、明确举证责任
从申请回避的主体来看,在审判过程中,法律给予了双方当事人一样的提出回避请求的权利,但因为身份上的差异,决定了他们应当承担不同的举证责任。在诉讼阶段,由于司法机关限制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如果让回避的举证责任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是有失公允的。因此,对其提出的回避申请,司法机关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其他相关人员提出的回避申请,司法机关在其提供了确实且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应当向其调查核实,确有必要,司法机关也可自己进行调查,确定回避条件是否符合。
其次,从回避制度的方式来看,我国刑事回避制度实际上包括申请回避、自行回避、指令回避三种方式。《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检察人员在明知具有本办法第九条或者第十条规定的情形,故意不依法自行回避或者对符合回避条件的申请不作出回避决定的;拒不服从回避决定,继续参与办案或干预办案的,视情予以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予以相应纪律处分。”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诉讼人、辩护人或者其他知情人认为检察人员有违反纪律、法规有关回避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检察人员所在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举报。”\+①有关部门接受举报后,应当尽快进行处理,并把有关意见及时反馈给举报人。所以,指令回避、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三者之间不尽相同。指令回避一定会导致相关人员进行回避,然而其他两种回避方式就不具有导致回避产生的必然性。因而,指令回避的举证责任应该由司法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由其来证明案件承办人有没有违反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依据采集的证据决定案件承办人的回避。
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回避制度,我们还应当吸取国外的成功经验,取其精华,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无因回避”制度。“无因回避”在我国的建立应该首先从法律上进行明确的解释,“无因”并不是一点理由都不存在,而是说它的范围比较宽泛,只是说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有失公正的怀疑是合理的,回避制度就能成立。如此以往,回避的举证责任不知不觉中就由司法人员承担了,回避条件满足的标准也随之降低了,当事人单单提供证据证实回避理由具有一定可能性就足够了。
三、明确回避制度中的管辖
在司法实践中,当涉及到地方国家机关或者主管部门领导的私人利益乃至地方当局的利益时,司法机关很可能会对案件进行管辖,从而影响案件裁判的公正。如果当事人有合理的证据表明司法机关整体有失公正,法律就应当规定案件参与人有权利申请“全体回避”或变更管辖。假如要想建立当事人申请变更管辖制度,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后,原来的审判机关应当报请上级机关,并把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处理。可以具体的规定为,当案件涉及到地方国家机关或地方利益及有关部门领导的私人利益时,原本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不宜在行使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司法机关申请回避,由上级司法机关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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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与现场表演完美融合的大型舞蹈《情迷卓别林》帅哥美女化身为几十名卓别林,跳起卓别林的经典动作,场面震撼又不缺风趣幽默,为现众呈现了从未体验过的美妙感受,观众仿佛置身于最超现代的百老汇剧场,欣赏一出声、光、电完美结台的音乐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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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情万种的女子穿着的服装如同美丽的湖面波光粼粼,舞动着手巾的手鼓带您倾听撒哈拉沙漠飘来的《海市蜃音》。全体舞蹈演员由心而生的祝福化作《七彩莲华》旋律如同雪山一般清澈,抒怀,无限伸展;再加上极富个性和画面感的歌声,清洌、甘醇、空旷,带给我们精灵般的空灵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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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现场,中国扶贫基金会伙伴关系办公室主任黄陆川先生特向社会机构发出倡议,以机构自身优势为基础,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为导向,为公益晚会各方面工作贡献力量,通过此次晚会向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公益项目捐赠善款,使机构使命与国家战略形成合力。发改委国合中心规划院品牌产业规划所副所长张欣玉倡议社会各界为推进精准扶贫、弘扬慈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会现场,高明骏、柯以敏、刘尊、龙梅子、张华敏、雪村、徐子崴、老猫、陈少华、蒋姗倍、何一等知名艺人齐聚一堂,纷纷为本届公益春晚站台,也给会带来了超高人气。主办方介绍,新闻会到场艺人只是春晚节目组艺人的一部分,而更多的知名艺人带来的精彩节目,将在春晚正式开幕之后,一一精彩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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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上一般分为急性、亚急性、慢性三种。
急性湿疹:斑疹迅速出现,皮肤发红,严重浮肿和强度湿润。在皮肤的表皮上,由于干涸的液体而开成了痂皮。
亚急性湿疹:和急性湿疹大致时同,但表现较为轻微,瘙痒触摸时皮肤呈紧张感。皮肤的皮层被小鳞片遮盖并落屑。
慢性湿疹:多由急性、亚急性转变而来,大多为持续不定型,进而为丘疹,时而为水泡,多为散在性,彼起此伏,变化无常。有些患者常年累月愈,成为一种长期的慢性的皮肤病。
中医学从《内经》、《金匮要略》而至以后的医学经典文献,对湿疹都有明确的记载。《医宗金鉴》中有很多类似湿疹状的论治,如“浸疮”条下云,此证初生如疥:瘙痒无时,蔓延不止,抓津黄水,浸成片,由心火脾湿受风而成。
中医认为:湿疹的发生,大都责之于心火炽盛,脾胃炽热与风邪相搏而成。不论属哪型湿疹,凡皮红起疹,多属火盛,瘙痒灼热多挟风邪。渗出分泌物过多,必是脾胃湿热。溃疡日久定会导致血虚。如果日轻夜重,烦燥不安者,要由阴血耗损。肝火上扰所致。“有”版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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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目前我国运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经过长期的发展、完善而得来的,但在我国经济等各方面都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下,这些制度的实行既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进步带来了帮助,又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问题,这意味着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也不能始终保持一致。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核算制度问题。当前,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依据收付实现制来开展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在这一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收入都被纳入核算期收入的范围之内,这种做法会使处于核算期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呈现出相当不平衡的状态,各单位对自身真实的收入与支出了解不够全面,缺乏准确的认识,无法掌握自身在收支方面的实际情况。此外,政府的资产及负债受到非现金交易影响的问题也不被考虑和记录,造成这方面信息的缺失,收支结余表及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出现空白。这些问题最终导致单位对风险的管理、控制能力及相关工作受到影响,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
核算固定资产的问题。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相关的会计制度并没有进行折旧计提处理,这会影响核算结果的准确程度。除此之外,该会计制度在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时,还存在一个问题,即对单位的资产减值问题没有多加考虑,而是仅仅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值在资产负债表里进行计算,再加上无折旧计提处理的问题,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内容缺失、单位的资本支出被弱化。
现金流信息的问题。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还存在现金流的信息反映不够全面到位的现象,现在实行的会计制度对单位的现金流表编制并无要求,另外许多单位都实行了权责发生制,而这种制度有着会计结构方面的不足,不能将单位的现金流信息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来,使得行政事业单位无法全面掌握相关的信息,不利于进行决策。
完善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策略
变革当前的核算制度。收付实现制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原因是该制度将其全部的收入都归为核算期的收入,十分笼统;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对当前的核算制度进行变革。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在会计工作中慢慢引进责权发生制,先采取双轨制的方法来指导单位的会计工作。这种会计制度把权责关系的发生及影响作为确认单位或企业的收入、费用的基础;与收付实现制一味将全部收入纳作核算期收入的做法相比,该制度的核算更为明朗清晰,可以减轻、甚至消除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不平衡的问题,还能提高对资金的利用率,可将其视为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变革的一条出路。在推行时,行政事业单位应做好万全的准备,推动权责发生制的实行,使其逐渐取代原有的核算制度,或与收付实现制相辅相成。
完善固定资产的核算。要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问题,需要转变原有的核算模式,建立起用于处理折旧计提的项目,取消如专用的维修资金这类项目;增加资产负债表的内容,把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纳入其中。这样一来,既可以强化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又能把所有的资产问题呈现出来,减少或消除固定资产的虚增问题,掌握其净值。另外,事业单位在开展折旧计提的工作时,要合理利用适当的摊销方式,在相关的成本中计入费用,科学地进行工作。同时,对一些在建的工程也要进行详细的建设成本、工程支出的核算工作,在不同的工程建设时期,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核算,比如可以将核算过程分为建设期间和建设完成两个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的标准来核算,可以更好地把握相关的信息。
促使各单位编制现金流表。虽然责权发生制拥有收付实现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即缺少对现金流表的编制要求,这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流信息无法被准确而全面地反映出来。要改善当前的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增强对现金流的管理意识,主动编制相应的现金流表;以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依据建立起管理制度,对现金的流入和流出进行管理;设置与之对应的组织机构,加大监管力度,保证现金流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弥补责权发生制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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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界定及我国的立法现状
(一) 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界定
1 商业贿赂的概念
分析商业贿赂是一个经济法上的概念, 经济法一般在竞争法理论中探讨这个概念, 它是指一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8条明确禁止了商业贿赂的行为, 但没有给出明确的商业贿赂概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6年出台了《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规定: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 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但理论界对这一概念的认识并不一致, 主要原因是法定的商业贿赂的概念表述不够明确。首先, 《暂行规定》中的商业贿赂概念表述, 从字面上看实际只是商业行贿行为的概念。但贿赂行为本身是一种对合行为, 若只禁止其中的一种行为, 而不禁止它的对象行为, 不能有效的制止该类行为的发生, 而且这种差别待遇也是不公平的。同时, 规定相关受贿行为也符合现行立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明确了行贿和受贿都应被禁止, 所以, 我们同意大多数学者的观点, 认为商业贿赂应该包括行贿与受贿。其次, 应该明确商业贿赂的存在范围。对此, 学界的分歧比较大, 有些学者从经济法的性质出发, 认为商业贿赂只存在于商事主体、市场主体之间, 不包括不平等的政府机关等; 有的学者则从商业贿赂的行为目的出发, 认为只要是为了达到非法竞争的目的的贿赂都应认为是商业贿赂, 不管对象是谁。[1] ( P129) 我们认为后者的观点是正确的。而且实践中商业贿赂也多发生在与政府关系密切的行业和领域。有调查表明, 人们认为商业贿赂最严重行业是工程建设与承包、土地出让与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政府采购, 它们平均得分都在7分以上(满分10分) , [2] ( P54) 而这些交易的相对方都是政府机关或公共部门。这些行业和领域的商业贿赂实际上主要是公务贿赂, 所以, 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包括对公务人员贿赂的治理。
综上, 从现行的经济立法出发, 商业贿赂应该是经营者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 在商业活动中, 给予或许诺给予交易相对方或者能够对交易起决定作用的人或单位财物或利益的行为, 包括平等的经营者之间贿赂行为, 也包括为取得竞争优势而对公职人员贿赂的行为。这种广义的商业贿赂行为概念符合“重拳出击”治理商业贿赂的国际潮流。许多国家为了防控商业贿赂都制定了专门的法律, 而且都包括了对公职人员的贿赂行为, 例如, 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和德国的《反腐败法》都明确将经营者为促成交易对公职人员贿赂列为刑法打击的范围。[3] ( P99)
2 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界定
经济法的商业贿赂概念是商业贿赂犯罪概念的基础, 广义的商业贿赂产生广义的商业贿赂犯罪, 因此, 我们认为, 商业贿赂犯罪是指经营者以不正当竞争为目的, 在商业活动中, 给予或许诺给予交易相对方或者能够对交易起决定作用的人或单位财物或利益的犯罪行为。需要强调的是, 基于经济法商业贿赂概念的商业贿赂犯罪, 绝不是简单的从行为所处领域不同而界定的概念, 广义的商业贿赂犯罪不是简单的指“在商业领域发生的贿赂行为”或者“私营部门发生的贿赂行为”, 而是在商业交易中的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犯罪, 不只包括刑法第163条和第164条, 而且包括刑法第八章贿赂犯罪中的多个罪名。商业贿赂犯罪不是一个刑法典确定的罪名, 它是属于广义的刑法范围之内, 它是附属刑法的内容。附属刑法与刑法的关系有多种说法, 有“实质刑法说”、“特别刑法说”、“补充说”和“照应说”等。[4] ( P98) 我们认为, 在新刑法确定的统一刑法典体系下, 附属刑法与刑法的关系定位为“照应”才是恰当的。因为刑法确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所以, 在现在的刑法体系中不存在利用附属刑法补充刑法, 规定单独的罪名的基础, 附属刑法只能作为“提示性规定”照应刑法中的相关规定。这种照应关系分单一照应和多项照应。[5] ( P15) 单一照应是指只照应一个罪名, 多项照应指一条规定照应多个罪名。商业贿赂犯罪就是一个多项照应的附属刑法,它不仅包括私营部门内部的贿赂, 也包括对公务人员的贿赂和介绍贿赂的犯罪, 可以认为所有发生在商业领域, 影响、破坏公平交易秩序的贿赂行为, 都属于商业贿赂犯罪。但广义的商业贿赂犯罪不应作为认识刑法中贿赂犯罪的基础。因为经济法和刑法的立法目的不同, 一个是为了保护法益, 一个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刑法在界定行为、确定罪名时更多的考虑侵犯法益的不同, 并同时要考虑不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不同。所以, 刑法在对贿赂行为分类时, 应根据法益区分公务贿赂和非公务贿赂, 而不能依据所处的领域不同区分为商业贿赂和非商业贿赂。而且这种区分也符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
篇10
1.1 临床资料:45例治疗观察者均为2004年1月至2006年6月云南省彝医医院的门诊病例,其中男19例,女26例,年龄最小18岁,最大59岁,平均年龄(31.12±4.1)岁,病程2月至15年,平均病程(11.8±1.36)月。
1.2 诊断标准:参照《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CCMD-2-R》)中失眠症的诊断标准:(1)以睡眠障碍为几乎唯一的症状,其他均继发于失眠,包括难以入睡,睡眠不深,易醒、多梦、疲乏或白天困倦;(2)睡眠障碍每周至少发生3次,并持续1月以上;(3)失眠引起显著的苦恼,或精神活动效率下降,或妨碍社会功能;(4)无躯体疾病或精神障碍。中医辩证属肝郁化火,痰热内扰,阴虚火旺型。
1.3 纳入标准:符合《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CCMD-2-R》)中失眠症的诊断标准;符合肝郁化火、痰热内扰、阴虚火旺型失眠症(不寐)的中医辨证分型。
1.4 排除标准:既往有精神疾病,滥用药物及酒精史;不符合纳入标准,未按规定用药者。
2 治疗方法
用回心宁神方通治,该方组成:回心草10g、小红参15g、夜交藤30g、合欢花12g、黄芩15g、当归15g、龙骨20g、牡蛎20g、郁金12g、法半夏15g、炒竹茹9g、黄连6g、阿胶12g、淮药20g。肝郁化火盛者加龙胆草10g;痰热内扰盛者加法半夏15g、栀子15g;阴虚火旺盛者加龟板15g。以上药物以1:5加入自来水,浸泡30min,煮沸30min,滤汁复煎2次,共得汁约400ml,3次药汁混匀,均分为3份,1日3次,中、晚餐前及睡前半小时温服。1日1剂,1月为1个疗程,2个疗程后评定疗效。晚餐后禁饮浓茶和咖啡,嘱患者按时上床休息,尽量排除杂念,清淡饮食,戒烟。所有患者均给予心理疏导。
3 疗效标准及治疗结果
3.1 疗效标准:治愈:睡眠正常,伴有症状消失;好转:睡眠时间延长,伴有症状改善;未愈:症状无改变。
3.2 治疗结果:治愈9例,好转31例,未愈5例,总有效率88.8%。结果还显示,病程长短对本病预后有较大影响,见表1。
4 典型病例
李某,女,54岁,2004年8月12日初诊。患者诉3年前夫妻感情失和离婚后开始出现失眠多梦,难以入睡、易醒,醒后难以再睡,每晚睡眠时间少于3小时,甚则彻夜不眠,服舒乐安定2mg,亦难入眠超过4小时,日间心烦急躁,疲倦乏力,昏昏欲睡,头晕头重,健忘纳言,脘腹胀闷不舒,口苦便干,舌红,苔黄腻,脉弦细滑无力,症型属肝郁化火,痰热内扰,阴虚火旺,予回心宁神方10剂,煎服法如前述,停用舒乐安定并给予心理疏导,服药后复诊患者诸证减轻,每晚能入眠4―5小时,继守方20剂,睡眠如常,诸症渐消。停用3天后又守方3剂,随访半年病愈如常人。
5 讨论
失眠症是一种持续相当长时间的对睡眠质和量的不满意状况,并影响白天社会功能的一种主观体验。此病病程长,常缠绵难愈。因此给患者造成精神和肉体上的极大痛苦。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此病的发病率呈上升趋势。目前治疗失眠症的方法很多,主要以药物为主,有研究显示苯二氮卓类中艾司唑仑、阿普唑仑、安定等仍为目前临床最常使用的第一线药物,但这些药物服用后,尤其是长期服用后不良反应出现,如:耐受性、依赖性、戒断反应、记忆损害等,至今尚无较好的处理办法,这给患者带来很大的心理畏惧感而致服药依从性差。现在市场上的许多安神类中成药患者服用后往往效果不佳。
本病在中医古籍中称为“不得卧”、“目不瞑”,属中医内科“不寐”范畴,本病的病因《内经》认为原因很多,如运行失常,营卫失调,胃不和,肝热等,或由心脾两虚,心肾不交,痰热内扰,食积胃脘,肝郁血虚种种。《景岳全书・不寐》引徐东皋曰:“痰血扰乱,心神不宁,思虑过伤,火积痰郁而致不眠者多矣。有因肾水不足,真阴不升,而心阳独亢者,亦不得眠”。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发现“不寐”实证者较多,虚证者较少,虚无纯虚,实无纯实,常为虚实夹杂,多属肝郁化火,痰热内扰,阴虚火旺型。笔者对此型患者用彝药中药10余味组成彝药回心宁神方治疗。方中回心草、小红参为彝医临床常用的养心安神彝药,回心草味甘,微苦,性寒,归心路,养心安神补肾;小红参味甜,微苦,性热,归肺、肝路,活血通络,补血宁心;夜交藤、合欢花、当归等药为彝医中医常用的药物,夜交藤、合欢花养心安神;郁金、合欢花疏肝解郁;黄芩、黄连清热泻火;半夏、竹茹化痰;龙骨、牡蛎平肝潜阳,镇心安神;当归、阿胶养血补阴;淮山药健脾补中,诸药并投,攻补兼施,标本并治,共奏疏肝解郁,清热化痰,补血养心,宁心安神之效。依临床观察,该方治疗顽固性失眠疗效较好,无明显毒副作用。
参考文献
1 杨本雷,余惠祥.中国彝族药学.云南民族出版社,2004年12月.
2 张伯臾,董建华,周仲英.中医内科学.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10月.
篇11
乐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恒宽在任职不到两年期间,多次收受贿赂价值近百万元人民币。日前,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崔恒宽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据了解,崔恒宽曾先后担任景德镇市吕蒙乡书记和昌江区副区长,1996年,调任乐平市担任市委副书记,不久后又担任乐平市市长职务。今年3月25日,景德镇市纪委开始对崔日前,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崔恒宽有期徒刑13年。
法院查明,2002年至2004年期间,身为乐平市长的崔恒宽,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土地开发、转让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64万元、美金2万元和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块,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崔恒宽积极退赃,并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述受贿事实。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崔恒宽未提出上诉。
江南都市报·金其会
篇12
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就是规范和监督事业单位各类资金运作及其运作结果的一种管理活动。随着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变化,财政体制也进行了深入的改革,事业单位也进行了相应的财政改革,因此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在新的环境中,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也需要进行新的理念,新的会计制度需要结合环境的变化进行科学的调整。
1 事业单位内现行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国家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1998年1月份开始实行的,该制度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与确立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适应了各级财政部门与各级事业单位强化会计核算以及预算管理的需要,对于提高我国整体的会计管理水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各类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的这套会计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处于不断变化中的事业单位的现状,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行制度与预算管理的改革不相符。目前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改革已经使得预算资金流转发生了变化,单位收支确认这方面的内容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现行的会计制度却没有随之改变。比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行以后,各级事业单位发放工资、购买资产、材料以及其他服务所需要的资金都不再是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直接拨入需要用款的单位,而是财政部门按照相应的程序,采取直接支付方式通过国库直接将款项付给商品供应商或者相关收款人,这样事业单位只能看到预算指标但是无法直接接触现金。而事业单位能够收到的资金要不就是单位收入有所增加,要不就是相关的支付费用有增加,或者固定的投资、单位承建的工程需要的资金增多。那么事业单位在只能看到预算指标的情况下如何才能反映出此类业务,而属于事业单位却存放在国库的预算资金如何支配和使用,资金的所有权与支配权如何去界定也是一个棘手问题。这些新问题的出现都要求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才能得以解决。另外,在支付方面出现的问题也需要得到重视,比如单位在采购物资或者材料时有可能出现物资已到可发账单却没到的现象,还可能出现物资没到可发账单已到的问题,这时应该收货和支付就不同步。这些都涉及到应该如何去改变收支确认的基础这个大问题。
(2)事业单位的会计报告结构不严谨,缺乏合理性。一般来说,每个单位都会有内部会计报告,将各项收支明细标明。但是目前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收支明细存在重复以及交叉的现象[1]。比如资产负债表都采用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种平衡原理,但是这会导致会计报表的内容不符合其名称,而且会与收支表产生重复,这样信息使用者对报表进行分析时会出现问题。而单位资产负债表一般也应该反映出事业单位在特定时期内所控制的经济资源、所需要承担的义务以及其对净资产的所有权,而目前制度下的资产负债表则只提供某一日期单位的资产总数,揭示的则是在特定时期内资金来源以及运用的情况,但是收入支出表却可以反映一定时期内单位运营的会计报表,应该说其反映的是一个时期概念。而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却将这种动态要素与静态要素通过一张表将单位内部的经营情况、运作情况以及财务状况都反映出来。这样就会混淆了会计核算的时期和时间点的概念,使得具体的信息变得模糊。
2 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议
(1)根据实际问题重新定位会计制度,增加需要的科目。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规定无形资产应该在一定时期内分期进行平均摊销,可是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却没有照顾到。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首先得加以改进,可以取消一些科目,比如固定基金、专用基金―折旧基金,然后创建累计折旧这个新的科目,以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计算,以便将之列入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单位在购置新的资产时,可直接地借记在固定资产这个科目,然后贷记在银行存款这个资产类科目下。此外,还应该在会计报表中增加在建工程、低值易耗品这两个科目。一旦单位有工程建设,需要购置大量新的资产时便可在此类目下登记成本以及支出,等工程完毕可以投入使用后,便可从在建工程科目中转到固定资产账户。而且,现行的会计制度对于固定资产的计量标准也有规定,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或者价值未达标却能使用一年以上的资产才可以当作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但是目前我国的物价普遍升高,CPI也不断上扬,500、800元这样的标准很显然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情况了,应该给予相应的调整。
(2)改革会计报表结构,统一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上文已经提到,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存在重复交叉的现象,尤其是单位资产负债表与收入支出总表有所重叠,因此首先就需要对报表的编制基础进行改革,将资产负债表中“收入与支出”这些内容删除,将资产=负债+净资产作为最后的编制依据。此外,反映单位在会计工作期间的事业活动、投资行为、经营行为或者资本筹措活动等对单位资产流入与流出产生影响的现金流量表也应该进行改革。在企业的会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是企业的三大报表之一,并且是企业管理部门进行现金预算的主要依据之一,而现行制度下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没有规定要编制这个报表。但是随着事业单位的核算基础从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现金流量表也应该得到重视。编制的表格应该能够使相关的报表使用者获得直观且准确的信息并能够对单位的现金流量事先进行预测,以便通过一种动态的方式反映出单位未来的现金流量。另外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是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附注,此表应该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原则、方法以及具体依据等进行解释,以便使用者可以对报表内容一目了然。
3 结束语
篇13
同时,还有一批在春节期间仍然坚守岗位的员工,他们以酒店为家,勤恳工作,无私奉献,在此我向他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诚挚的祝福!请大家以最热烈的掌声感谢他们!(掌声)
极不平凡的**年已经过去,这一年,在董事会和总办的正确领导下,酒店呈现出一派真抓实干的可喜局面,产生了一批又一批成绩优秀的管理干部和员工,他们在全年的经营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表率作用,请大家把热烈的掌声送给他们!(掌声)这次年终优秀员工评选,名额有限,其实还有一大批榜上无名的实干家,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工作着,请大家用最真诚的掌声鼓励他们!(掌声)
过去的一年,公司紧紧围绕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总办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严格按照现行制度规范运作,调整人才结构、优化人力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构筑营销体系、强化内部管理,各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特别是在今年金融风暴的关键时刻,公司坚持维护员工利益,不裁员、不减薪,而全体员工也能积极配合,共克时艰,能与董办、总办的战略决策保持一致,在这一点上,我看到了大家这种“以店为家”的奉献精神和“店兴我荣”的高度责任感。谨此,我代表董事会向全体同仁表示深深的谢意!!(鞠躬)
一元复始来,酒店万象新!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深化公司的改革,进一步强化服务和管理;同时对硬件格局进行巨资改造(如大厅装修、图书室、网球场的扩建等等……),使各项软硬件设施向国际标准化的五星看齐,以利于持续提升我们酒店的企业文化价值。到时,我们就是五星级酒店的创业者和改革者,我们应深感喜悦和自豪!
同事们:新的一年,生机勃勃的春天总是带给我们无限的憧憬,而市场的起伏,总是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只要我们有信心,有斗志,无论多大的困难,我们都能克服!!无论多大的挑战,我们都能超越!!
**年是真抓实干的一年,**年是大干快上的一年!希望全体员工在朱总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协力,以新的思维、新的姿态全情投入新年的工作,为谱写**年新的精彩篇章,实现新的腾飞,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