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验房委托书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验房委托书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验房委托书

篇1

年 月 日

附:验房师的工作范围和流程

验房师主要是对已建成并即将投入使用的房屋进行客观全面检验工作,其检验工作范围如下六个方面:

1、房屋外观检验

〈1〉房屋外墙装修检验 〈2〉房屋外墙构造检验 〈3〉房屋屋顶检验 〈4〉房屋入口与墙角检验

2、房屋室外环境检验

〈1〉房屋间距是否满足规划要求 〈2〉房屋周边环境是否符合规划图 〈3〉住区配套设施是否已配置到位 〈4〉停车位等附加条件是否到位

3、房屋室内检验

〈1〉房屋结构主体的检验 〈2〉房屋主要功能房间的表面检验 〈3〉房屋门窗(或门窗洞)的检验 〈4〉房屋辅助部分的检验(阳台、储藏空间等)

4、房屋公摊部分的检验

〈1〉公共门厅与过道的检验 〈2〉楼梯间与电梯间的检验 〈3〉信报箱等必备设施的检验

5、房屋设备部分的检验

篇2

第2后磨牙部分或完全脱位是拔除下颌近中或水平阻生智齿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较为严重的并发症[1]。传统的处理方法为尽快将脱位牙复位,并以钢丝结扎固定。在临床实践中我们偶然发现将完全脱位的第2后磨牙立即复位后未结扎,约病人一周复诊,因该病人曾拔除对侧下颌智齿,自觉反应程度相似,仅仅是第2天的局部疼痛和肿胀较明显,但表面牙龈的愈合程度在1周时和未出现邻牙松动或脱位的智齿拔除者相比没有明显差异,1个月时复诊牙齿已经稳固,无叩痛。该病例促使我们近8年来认真记录了出现该并发症的患者,并进行了定期复查和回访,希望总结出不结扎仅复位的方法的可行性。

1 资料与方法

记录2001年6月~2008年11月我院口腔科智齿拔除术中出现第2后磨牙部分或全部脱位的病例15例,脱位后牙齿不做任何处理,立即手法复位。其中手法复位后不予结扎者9例(4例完全脱位,5例不完全脱位);钢丝结扎固定者6例(1例完全脱位,5例不完全脱位),对比两种方法处理后第2后磨牙的愈合效果。统计学方法采用Wilcoxon两样本比较秩和检验,所有数据均使用SPSS11.5软件进行分析。

2 结果

手法复位后不予结扎者牙龈愈合及牙齿恢复稳固的时间与结扎者无显著性差异(P>0.05),均在1周已无红肿,2周时拔牙窝表面牙龈已经愈合;1个月复查时脱位牙已恢复稳固无叩痛,3个月复查时亦无松动出现;但不结扎组的牙龈指数明显好于结扎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本组资料表明,下颌智齿拔除术中脱位的第2后磨牙无需结扎固定,只要手法复位即可。

3 讨论

阻生智齿拔除术中邻牙松动或脱位的处理方法多年来一直是复位后结扎固定,本回顾性研究的结果让仅复位无结扎的方法浮出水面,此法之所以有较好的临床效果,笔者认为与以下几点有关。①下颌第2磨牙是多根牙,牙根的形状多为颊舌向宽近远中向窄的扁根[2],这一特殊的解剖结构使之一旦复位后不易发生扭转或移位;②下颌磨牙固位方向因与重力作用及咀嚼压力方向一致,不易发生再次脱位;③拔牙术中引发的邻牙脱位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复位,整个过程基本完成在脱位后的几秒钟内,固牙周膜的污染较少,易于愈合;④结扎固定中结扎丝对牙周组织的刺激会引发牙龈炎症[3],加上结扎后带来的刷牙效率下降,使不结扎组的GI明显好于结扎组。

综上所述,在智齿拔除术中发生脱位的下颌第2磨牙仅靠手法复位就可以获得较好的临床疗效。这样做不但可以减轻病人的牙龈炎症还可以缓解病人紧张情绪,减少医患纠纷。因为该并发症的发生率较低,故本试验的病例数较少。今后在临床实践中会继续积累该类病例,并扩增调查对比的角度,如牙髓活力的远期变化和牙齿愈合方式等,以期更全面地阐述该方法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 邱蔚六,张震康,王大章,等. 口腔颌面外科学[M]. 第5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79-80.

篇3

【Abstract】 Objective To evaluate and compare the outcomes of double Endobutton and clavicular hook plate for the treatment of Rockwood type Ⅲ-Ⅴacromioclavicular ioint dislocation.Methods We have conducted two groups of patients,one for double Endobutton(18 patients) and another for clavicular hook plate(24 patients),for 10-18 months follow-up.To compare shoulder pain incidence and shoulder motion difference between two groups.Results Shoulder pain incidence was significantly different in which double Endobutton group was 5.5% and clavicular hook plate group was 45.8%.The double Endobutton group showed a better shoulder motion than the clavicular hook plate group.According to Karlsson standard,the clinical effect in two groups was not significant statistically(P>0.05),for Endobutton group was 83.3% good (15 patients),16.7% better (3 patients),excellence rate was 100%and clavicular hook plate group was 62.5% good (15 patients),33.3% better (8 patients),4.1% poor(1 patient),excellence rate was 95.8%,however the excellence rate was significant high of the fomer group (P

【Key words】 Acromioclavicular joint dislocation; Endobutton; Clavicular hook plate

肩锁关节脱位是临床上比较常见的肩部损伤,发生率约占肩部损伤的12%。目前,多数学者认为Rockwood Ⅰ、Ⅱ型急性脱位应行保守治疗,Ⅳ、Ⅴ及Ⅵ型脱位应行手术治疗,但对Ⅲ型脱位是采取手术治疗还是保守治疗仍存在一定争议。但是大部分学者倾向于早期手术。目前临床上手术治疗肩关节脱位的方法较多,其中以锁骨钩钢板应用最为广泛,但近年来很多文献研究显示它也会引起肩峰撞击、肩部疼痛、关节活动受限等并发症[1]。2007年,Struhl[2]首次报告重建喙锁韧带的方法治疗慢性Rockwood Ⅲ型及Ⅳ型肩锁关节脱位的技术,使用的固定物为内置纽扣钢板(Endobutton)。2009年6月,本科开始使用双Endobutton钢板治疗RockwoodⅢ~Ⅴ型肩锁关节脱位。本文采用双Endobutton钢板与AO锁骨钩钢板治疗Rockwood Ⅲ~Ⅴ型肩锁关节脱位,对术后功能恢复和并发症等进行比较,探讨两种方法的术后疗效。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9年6月~2011年8月,按照自定的标准选择住院手术的肩锁关节脱位病例共42例,男28例,女24例;年龄32~58岁,平均41.5岁;左侧22例,右侧20例,均为闭合性损伤。42例患者随机分成两组,A组采用双Endobutton钢板治疗,B组采用AO锁骨钩钢板治疗;其中双Endobutton钢板组18例,AO锁骨钩钢板组24例。入选标准:(1)年龄小于60岁;(2)闭合性Rockwood Ⅲ~Ⅴ型脱位;(3)单纯单侧肩锁关节脱位;(4)手术时间为伤后7 d内;(5)手术由骨科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完成;(6)随访时间在6个月以上。

1.2 手术方法 (1) 双Endobutton钢板固定:颈丛麻醉成功后,患者仰卧位,取锁骨远端直切口,由喙突偏上方延及锁骨远端表面,长约5 cm。暴露锁骨外侧端、喙突及断裂的喙锁韧带、适当清理喙突内侧缘软组织,一把甲状腺拉钩从喙突内侧伸入喙突下,使喙突的内侧和下方均有拉钩保护。复位肩锁关节,两枚细克氏针临时固定,使用直径为2 mm的克氏针在喙突正上方锁骨干距离锁骨前缘5 mm处向喙突根部正中钻孔贯穿喙突,C臂机透视克氏针位于喙突正中,用4.5 mm钻头沿克氏针钻孔,测量锁骨-喙突孔的深度,选择适当长度的带绊Endobutton钢板置于喙突下方,并通过直径为1.0 mm的胸骨钢丝引导使环形绊拉出于锁骨上表面。选择另外一个不带绊Endobutton钢板侧放入环形绊中,同时再用两根2号不可吸收的Ethibond缝线分别穿过第二个Endobutton钢板上的第2、3孔和第1、4孔,翻转锁骨上Endobutton钢板,使其紧靠锁骨平放,将两束钮扣上的缝线各自打结,锁定环形绊。修复残余的喙锁韧带后,逐层缝合三角肌及斜方肌,关闭切口。典型病例见图1及图2。(2) AO锁骨钩钢板固定:颈从麻醉后,患者取沙滩椅,将锁骨钩钢板自肩锁关节囊后方插入肩峰下,然后将肩锁关节复位,锁骨钩钢板用螺丝钉固定于锁骨上,修补断裂的肩锁韧带、喙锁韧带及肩锁关节囊。

1.3 围手术期处理 两种手术方式围手术期术前30 min及术后24 h应用抗生素。术后前臂吊带悬吊4周,术后三角巾悬吊4周。第2天进行手指和前臂功能活动。疼痛不明显后即可行肩关节锻炼,3个月内不能进行体育活动。

1.4 术后随访内容及疗效评价 临床随访:术后1、3、6个月门诊复查1次。以后每隔半年随访,对患者肌力、肩部疼痛、肩关节外展活动度进行评估。疗效评价:根据Karlsson标准对术后肩关节总体疗效进行评价,分为优、良、差。对两组病例术后出现的并发症进行比较。

1.5 统计学处理 所有资料采用SPSS 16.0统计学软件包进数据处理。对两组的并发症、术后随访内容等进行比较,以均数±标准差形式表示的指标采用成组设计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Fisher精确概率法;以等级资料表示的指标采用秩和检验。P

2 结果

本组42例全部得到随访,随访时间8~18个月,平均14.2个月。术后随访结果如下。

2.1 临床随访结果 术后两组比较,双Endobutton钢板组的肩部疼痛发生率较低,肩关节外展活动度优于锁骨钩钢板组,两项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疗效评价结果 参照Karlsson评定标准,双Endobutton钢板组优15例,良3例,优良率为100%;锁骨钩钢板组优15例,良8例,差1例,优良率为95.8%。见表2。

2.3 术后并发症 锁骨钩钢板组与双Endobutton钢板组比较,两组均未出现感染、内固定物松动等并发症,前者易出现肩关节疼痛及肩关节活动受限。

3 讨论

肩锁关节是一个微动关节,它依靠关节囊韧带和囊外韧带的完整来保持稳定,在肩胛带的功能中起着重要的作用。RockwoodⅢ型以上的肩锁关节脱位由于都伴有喙锁韧带及肩锁组织的撕裂,大多数学者主张手术治疗。目前临床上采用的手术方法较多,包括肩锁关节内固定、喙锁韧带重建与固定、锁骨远端切除、动力肌肉移位、关节镜手术等,但疗效争议颇大。近几年来锁骨钩钢板已逐渐成为手术治疗肩锁关节脱位的主要选择。该方法允许肩锁关节再一定范围和平面内微动,有临床研究显示其疗效明显优于克氏针和喙锁间加压螺钉[3]。然而随访发现它也存在一定的不足:(1)钩钢板的固定会在一定范围内限制肩关节的内旋和外展功能。(2)钩钢板固定时以锁骨外侧端为支点。钢板钩板结合处承受的应力异常增大,在随访时偶有钢板断裂。(3)锁骨钩钢板的钩端插入肩峰下后,使肩峰下间隙内容积增加,在肩关节外展及上举过程中,冈上肌腱在肩峰下方滑动易与锁骨钩发生碰撞、摩擦而产生异物或疼痛感。

Mazzocca等[4]通过试验证实,解剖重建喙锁韧带比改良的Weaver-Dunn术式维持位置稳,并且前后向的移位少,更接近生理状况,更能保持肩锁关节功能。Endobutton钢板位于喙突下和锁骨上,重建了喙锁韧带符合解剖学重建原则。该装置的袢为聚酯材料,强度和稳定性超过自然韧带复合体的40%,Endobutton钢板为钛合金材料,组织相容性好,无需二次取出。重建后的稳定性足以维持至肩锁喙锁韧带的愈合,故不需另外的韧带移植,但对于陈旧性肩锁关节脱位,如不进行韧带移植,易发生内置纽扣钢板的切割移位。钮扣钢板的袢为连续环形,不可能发生线结松脱。本研究中18例采用Endobutton钢板治疗的患者均复位满意,术后关节功能恢复较好,与锁骨钩钢板组相比,差异虽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其优秀率明显高于锁骨钩钢板组。在锁骨钩钢板组患者中有11例出现术后肩部疼痛。国内韩纲等[5]的研究证实,钩钢板术后肩痛与肩峰撞击及肩峰端应力集中有关。与锁骨钩钢板的杠杆复位原理不同,EndobuRon钢板主要是通过重建喙肩韧带来保持肩锁关节的稳定,肩峰端未受干扰,所以该组术后无一例患者出现肩峰撞击症状。正因此,Endobuuon组在术后关节活动度,肩痛等方面要略优于锁骨钩钢板组,疗效优秀率亦高于锁骨钩钢板组。

本研究显示,此两种方法均具有手术简单、复位满意、内固定坚强、允许早期锻炼等优点,而且总体疗效优良率也无显著性差异,但EndobuRon钢板对肩锁关节的干扰要明显小于锁骨钩钢板,而且术后也无需二次手术拆除,特别适用于年轻患者及运动员。当然目前该方法手术病例还不多,进一步的疗效比较尚需大宗病例长时间的随访来明确。

参 考 文 献

[1] 朱义用,汪建良,许科峰,等.锁骨钩钢板治疗肩锁关节脱位和锁骨远端骨折的肩痛原因分析.中华创伤骨科杂志,2007,9(7):692-693.

[2] Struhl S.Double endobutton technique for repair of complete aeromioelavicular joint dislocations.Tech Shoulder Elbow Surg,2007,8(4):175-179.

[3] 隋海涛,陈建文,许多良,等.三种内固定方法治疗AllmanⅢ度肩锁关节脱位疗效分析.中华创伤骨科杂志,2006,8(3):279-281.

篇4

那么如何对这些文书进行公证?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程序是什么?费用是多少?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有关法律人士。

四种文书必须公证

近日,记者接到读者张先生的咨询电话。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近日看中一套位于闵行平吉新村内的房产,他对房型、楼层、周边配套等所有条件都很满意,而且房价也较为合理。但是有一件事让他感到有些不安,就是这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卖家称妻子留学在外,无法回国与之共同签订购房买卖合同。卖家同时表示他手里有妻子的委托书,也就是说,出售这套住宅已经征得了他妻子的同意。

张先生对房产交易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他知道如果有人背着另外一方将共同财产出售出去,这种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财产的共有人向法院,胜诉的可能性很大,也就说,买卖很有可能会失败。而张先生也曾听说过这样的情况,此前在房价快速上涨时期,有极少数卖家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看到房价又涨了不少,于是以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为由,要求法院解除买卖合同。

虽然卖家声称手中掌握有妻子的授权书,那么是不是只要看到这份委托书,或者取得复印件,就可与之办理其他买卖手续了呢?法律专家表示,仅仅只是见到授权书还是不够的,而是要对委托书进行公证,否则就无法办理交易手续。

上海荣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韧表示,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涉及到公证的文书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买卖合同公证

主要针对房屋买卖当中一方当事人为境外人的情况,现在上海政策规定,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如一方为境外人则买卖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后方生效,有境外人的客户如果不经公证则无法送交易中心交易,所以境外人在上海办理相关房屋买卖必须办理买卖合同公证手续。根据上海市公证处出具的收费标准,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0000元以下的,买卖合同公证费为总价的0.3%。房屋总价为人民币500000元以上的,则以各自标准来收取,如总价在500001~5000000元之间的,买卖合同公证费为总价的2.5‰+250元。其他不同成交总价的情形收取具体标准可见买卖合同公证费收费标准对应系数表。

委托公证

主要指房东或客户方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只能委托其他人或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手写委托书交易中心无法确认其真实性,交易中心一般会要求无法亲自到场的当事人出具公证后的委托书方能为其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由于现在上海房屋大多通过中介公司来交易,中介公司为方便交易大多会要求客户办理委托公证手续,所以不论是境外人或本地人在房屋交易中大多会办理相关的委托公证手续,而委托公证费则因委托内容的不同而分为300~500元不等。

委托公证所涉及到的文书主要有出售方委托别人代为出售房地产委托书,共有产权人出售房地产委托书,以及共有产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委托书或担保书等。

北京中原法务部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买(卖)家自己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各种购房手续,于是只有委托他人办理,因而委托公证也较为常见。但是出于保险起见,专家建议在办理委托公证时,最好在两个方面多加小心,其一是确定权限,其二就是要约定好期限。

专家表示,委托他人办理与二手房交易相关的各项手续,这肯定会涉及到一些自身利益问题,因此对于委托的权限问题应该小心谨慎为是。专家表示,买、卖方均可委托自己的亲朋好友帮忙办理缴纳税费、相关文件签订、产权过户手续及物业交验手续,但买方不宜委托签订合同、领取产权证等事宜,而卖方最好不要委托签订合同、代收定金、房款,如果有抵押最好自己去办理抵押等事宜,这样操作起来相对保险一些。

当然,在交易过程中,期限也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这在委托公证中也需交代清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贷款合同公证(境外人士)

境外人在上海购房如需贷款,则其贷款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生效,只有公证处公证后的贷款合同,交易中心才会受理并办他项权利证。贷款公证费为贷款额的0.3%+100元。

赠与公证

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还有一种方式即赠与,原房东自愿将房屋赠与给他人,并要求将房屋产权人名字进行更改,这是因为将房屋赠与他人,费用会比出售房屋少。在交易中心办理产权更改就必须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赠与公证费是合同总价的2%。

两种情形也可选择公证

除了上述四种情形必须经过公证之外,还有两种情形可以考虑引入公证机关,其一是房款提存公证,还有一种就是相关证据的保全。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表示,选择这种模式,主要是为了降低交易风险。

房款提存公证

张先生购买李先生的二手房,因为在支付房款之后,到取得房产证,中间有一段将近一个半月时间的间隔期。在这段时期,买卖双方都存有顾虑,作为买家张先生担心资金的安全问题,而作为卖家李先生,担心的是交出了房产证,拿不到钱该怎么办?

对此,王展表示,二手房交易的资金安全问题一直是购房者担心的问题,在资金监管程序尚未健全之前,考虑在交易过程中进行房款提存公证,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常见的操作模式是买家把房款提存到公证机构,并同卖家约定好所有交房条件等细节问题,如交房时间、产权过户、交房时物业的状况等,等这些条件都实现时,卖家才能从公证机构领取房款。

由此不难发现,通过提存公证,有效地解决买卖双方的顾虑。张先生把房款提存公证处后,只要满足双方约定的提款条件,李先生就可以持有关证明和张先生一起从公证处提取购房款,从而使李先生的债权实现得到了保障;从张先生的角度来说,办理了提存公证后,由于房款交给公证处保存而不是由债权人李先生直接取得,李先生从公证处取得房款的前提必须是已经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也就是说张先生实际拿到了产权证,否则,张先生仍可从公证处取回自己的购房款,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据了解,提存公证收费标准是按标的额的0.3%收费。

证据保全公证

篇5

我们(委托人_____和受托人_____)系_____关系。我们欲以_____的名义购买坐落在__________房产一套,因我事物繁忙,不能亲自前往办理,特委托_____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签订购房合同;

2、交纳购房款,缴纳税费及相关费用;

3、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4、办理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

5、办理验房、入住等房屋交接手续;

6、办理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供暖设备等物业手续;

7、办理与购买上述房产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处房产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

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我拥有位于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的房产,现委托__________为我的人,并以我的名义在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办理如下事项:

1、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银行按揭贷款(即赎楼)手续,代为签署融资担保协议,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产证等产权证明。

2、全权办理转让、出售上述房产的有关手续,打印房产买卖合同,代为签署房产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受托人代为收取上述房产转让的全部楼款或银行按揭楼款。

3、委托人办理签署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全部楼款。

4、受托人办理公证、到国土、房产等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签署、递交有关文件,办理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物业管理费、缴税或免税等一切相关手续。

5、到有关部门办理与房产转让一切有关手续。

6、受托人办理上述房产解除国土局买卖合同公证书以及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7、办理出租管理房产及签署租赁合同、收取租金,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上述房产是指法律规定的本人份额的房产。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处股权转让委托书

委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某某,男(女),某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本人系_____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_____%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_____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_____,兹委托_____为本人的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篇6

适用于业主入住管理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安排入住工作。

3.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助管理处经理安排业主入住工作。

3.3管理处物业管理员负责具体办理入住手续。

3.4财务部负责核收各项入住费用。

3.5设备部负责收楼时发现的楼宇整改的跟进和水电的开通工作。

4.0名词解释

入住:是指业主收到书面入住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手续。业主收到入住通知一个月内未办理人住手续的,视为未入住。

5.0程序要点

5.1办理入住手续的前提条件。

5.1.1小区(大厦)已经通过接管验收验收,达到入住条件。

5.1.2已经通过接管验收,标志是:

a)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

b)工程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c)工程资料已经齐备;

d)业主档案资料已经移交完毕,产权确认工作已经结束。

5.1.3达到入住的条件,这里指:

a)物业区域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气、通讯、通邮、排水、排污等基本使用功能,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b)配套设施基本齐备,建成并能够使用;

c)管理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开始办公。

5.1.4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同委托方签订完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5.2入住的准备工作。

5.2.1入住资料的准备:

a)根据物业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写和印制《业主公约》、《住户手册》、《服务指南》、《消防安全责任书》、《入住通知书》;

b)《入住通知书》的内容要求写明管理处办公地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带的资料、证件及交纳的费用明细,并附简明扼要的入住流程等;

c)印刷以下各类入住表格:

——《〈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装修申请表》;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钥匙领用登记表》;

——开发公司提供的《入住验房表》;

——《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入住登记表》。

5.2.2设计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

5.2.3入住时的环境布置:

a)区内环境:

——入口处挂横幅,内容有“欢迎您乔迁××”等,插彩旗,营造热烈的气氛;

——插指路牌,由入口处到管理处,指路牌标明“管理处”字样;

——入口处标明管理处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b)管理处办公环境:

——挂灯笼,飘小彩带,摆放花篮、盆景,给人以隆重、喜庆的感受;

——张贴醒目的“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办理手续窗口设置要求做到“一条龙服务”,各窗口标识清楚,一目了然;

——物业管理人员着装整洁,精神饱满;

——办公室内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5.3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

1.1发出入住通知。

1.1.1物业公司依据预定的入住时间,及时向业主发出入住通知。

1.1.2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有关证件和资料到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规定期限到来的前3天内,业主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物业管理员应再次发函或致电通知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前来办理入住手续;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物业管理员应将情况向管理处经理汇报决定是否登报催办。业主办理入住手续须带以下证件:

a)《关于办理入住手续的通知》;

b)《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c)业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照每人各一张;

d)单位购房的尚须带齐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e)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带业主委托书。

1.2入住手续的办理。

1.2.1验证:管理员在业主前来办理入住手续时,应首先对以下证件进行检查:

a)《购房合同》原件;

b)业主的身份证原件;

c)单位购房的还须检查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d)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检查业主的委托书。

1.2.2检查无误后,管理员将《购房合同》原件、业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返还业主,证件复印件及业主委托书存入业主档案。

1.2.3将业主提供的照片贴在《

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内。1.2.4交纳入住费用:物业管理员指引业主到财务窗纳入住费用,财务部根据收款项目开具收款收据。一般情况下,入住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a)煤气开户费:属代收代缴费用;

b)有线电视初装费:属代收代缴费用;

c)装修保证金;

d)装修垃圾清运费;

e)物业服务费:以物业公司与业主交接房之日起计算服务费。

1.2.5验房收楼:

a)物业管理员在业主交完入住费用后带业主验收房屋,并请业主将房屋存在的问题填入《业主入住验房表》中;

b)房屋经验收合格的,管理员应请业主在《业主入住验房表》中签字确认;

c)验收中发现问题,业主要求在其搬入前或在其二次装修前维修的,管理处应通知开发公司在一周内给予解决,并将整改结果通知管理处:

——开发公司在一周内未整改完毕的,管理处应将整改情况反馈给业主,并告之具体再验收时间;

——整改完毕后,由管理员通知业主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不合格的,由管理处经理进行跟进,并依据物业管理公司同开发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的保修条款要求开发公司尽快解决。

1.2.6发放钥匙:

a)业主收楼无问题的,物业管理员应将业主房屋钥匙全部交给业主;

b)业主收楼有问题的,物业管理员在将钥匙交给业主的同时,应留下一把大门钥匙在管理处,以供维修时用;

c)业主在领取钥匙时,物业管理员应要求业主在《钥匙领用表》内签名确认。

1.2.7签署《业主公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a)物业管理员将《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交给业主并请业主详细阅读;

b)请业主签署《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

c)物业管理员将签署后的《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其中一份存入业主档案,另一份随其他资料交业主保存。

1.2.8资料发放:物业管理员将以下资料发给业主保存并要求业主在《资料领取清单》上签名:

a)《住户手册》;

b)《服务指南》;

c)签署后的《业主公约》;

d)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e)《住宅使用说明书》;

f)《住宅质量保证书》。

1.2.9开通水电。

1.2.10物业管理员邀请业主一起将水电表读数抄录在《业主入住验房表》中。

1.2.11通知设备部开通该业主房屋的水电。

1.3业主档案管理的具体办法参见《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4本规程作为管理处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2.0记录

2.1《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2.2《业主入住验房表》。

2.3《钥匙领用登记表》。

2.4《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2.5《入住登记表》。

2.6《资料领取清单》。

3.0相关支持文件

3.1《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2《钥匙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3.3《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0附录

《关于办理入住手续的通知》。

关于办理入住手续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入住本住宅小区。为了方便您办理入住手续,现将办理入住手续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携带的资料:

1.入住通知书;

2.业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3.所有家庭成员小一寸彩照壹张(用于办理业主证);

4.业主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需带);

5.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公司购房时尚需带)。

二、请您于接到入住通知的一个月内,到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入住。

三、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略)。

四、入住时应交纳的费用(略)。

五、如有疑问,请致电:××××-×××××××。

篇7

篇8

城管部门在案件中收集了以下证据:(1)梁某某出具的由村委盖章的情况报告,报告是梁某某以户主身份提出重建时对房屋四至尺寸及环境保洁的保证书;(2)一份由其三个儿子潘某铸、潘某乐、潘某裕共同签名的情况报告,说明旧房屋是其父亲潘某树遗留的祖屋,现由三儿子潘某铸出资兴建,建成后交由梁某某居住,待其故去后再就房屋进行分配;(3)《某市集体土地房产权属证明书》,证明书注明权属人潘某树,房屋占用份额为全部,房屋所有权为私有;(4)是由房屋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5)一份由潘某铸、陈某某和梁某某签名的向某银行的个人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用途为生产经营;(6)某村社提交的证明,证明房屋是潘某树留给其妻子梁某某居住的房屋。

城管部门依据案件调查情况(主要是潘某铸提供和陈述的内容)作出了处理决定:依据调查的事实和收集的证据,认定梁某某是违法建设的行为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条规定,构成违法建设,且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设,应予以拆除,故作出了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

二、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意见

梁某某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的申辩意见包括:一是处罚对象不正确,涉案房屋由其本人和三儿子潘某铸共同出资兴建;二是对于村民宅基地房屋,城管部门应依据《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规定,责令其补办手续;三是根据某市“三旧”办关于“城中村”改建有关文件规定,危房复建面积应为280平方米;四是作为本人唯一居所,恳请保留不拆除。

立案后法院为查清事实,在庭审后前往梁某某所在的集体经济联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对潘某铸、陈某某(个人借款合同的签署人)进行询问,并采纳经双方庭审质证无争议的证据后认为涉案房址原登记产权属人潘某树去世后,涉案房址的宅基地继续由潘某树的家庭成员使用。涉案房址的新建楼房目前部分由梁某某、潘某铸、陈某某居住,部分供出租。

最后法院判定:城管部门认定梁某某是违法建设行为人的证据主要有4份检查笔录、2份询问笔录、听证笔录,但上述笔录均由原告梁某某的三儿子潘某铸签名,或者包括潘某铸签名,虽然潘某铸本人称其是受梁某某委托处理相关事宜,梁某某也出具了授权委托书,但城管部门没有进一步查证梁某某事违法建设的行为人和违法建设事实。从询问笔录中看,潘某铸均称,其母亲梁某某在其父亲去世后,接管该地使用权及一切施工项目,而据查梁某某与丈夫潘某树共育有四子一女,该宅基地原登记权属人潘某树1997年病逝后一直未进行变更登记,谁是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仅凭梁某某和三儿子潘某铸的陈述进行认定,应视为证据不足。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梁某某坚称涉案房屋是由其及三儿子潘某铸和儿媳陈某某共同出资兴建,从城管部门提供的证据来看,潘某铸实际参与了涉案违法建设行为的全过程,且新楼房建成后,部分由梁某某、潘某铸和陈某某居住,部分用于出租。综观上述情况,城管部门认定梁某某为违法建设行为人证据不充分,应视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

三、违法建设行为人的认定是顺利实施行政处罚的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而在工作实践中,办理此类案件的城管部门往往是对于违法建设的用地情况、是否办理相关手续、面积、建设时间等事实调查较重视,却经常忽视了对违法建设行为人的认定,这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违法建设的行为人是建设的实质投资人,在一些违法建设案件中投资人关系复杂,调查取证存在一定难度。但是对违法建设行为人的认定是案件调查的基础和前提,行为人错误将直接导致案件的违法事实不清。《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里的案件事实应包括“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情节(轻重)”,“何人”即违法主体是谁,在违法建设案件中实质投资人该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所以查清违法建设行为人是我们认定违法事实的最基本的要素。在前述案例中,城管部门在开展调查时无论的询问笔录、现场笔录、收集的证据材料中可以看到对于违法建设何时建设、何地、有无手续调查比较清楚,但是在行为人认定时却简单的根据经验进行了判定,无视在收集证据时出现的一些自相矛盾的情况。这直接导致了行政处罚案件由于事实不清楚从而被撤销。

四、城管部门在作出违法建设行为人认定时应注意的问题

1.在固化的笔录模板中完善对违法建设行为人认定环节。如前述案件中,案件调查人员应该在案件询问或者检查笔录中将违法建设行为人的认定作为制式内容进行询问。一般询问中会问建筑物由“何人建设、何人设计”,而在本案询问中如果将违法建设投资人作为重点询问内容有利于一开始发现行为人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矫正调查认定错误。案件中潘某铸自行陈述“房屋是其父亲,母亲梁某某接管土地使用权和一切施工”,与其后城管部门收集由其三个儿子潘某铸、潘某乐、潘某裕共同签名的情况报告,报告中说明“旧房屋是其父亲潘某树遗留的祖屋,现由三儿子潘某铸出资兴建,建成后交由梁某某居住,待其故去后再就房屋进行分配”,两份证据材料就何人出资兴建存在明显矛盾,这时如果询问何人出资,明确房屋的实质出资人,有利于下一步收集证据明确查办方向。

2.注意案件中单独违法还是共同违法的判断。对于单独违法,行政机关应当有证据认定是单独实施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证据应当排除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的可能性。对认定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写明共同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和实施的具体内容,并提供相关的证据证实上述事实。在本案件中收集的证据无法排除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的可能性,虽然潘某铸说明工地是由梁某某接管,但是没有证据表明原宅基地属于梁某某一人所有,而梁某某与《某市集体土地房产权属证明书》注明权属人潘某树共同育有三子一女,所以简单就认定梁某某单独实施违法建设行为不妥。如果认定共同实施,就必须调查潘某铸在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时的作用和地位,这恰恰是本案中所忽视的部分。

3.加强证据收集意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由委托人提供证据和接受询问调查的情况,这些证据和情况往往城管部门所作出的决定主要依据。在这种情况下有几点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应明确委托权限。在某市城管部门制式授权委托书列明的委托权限是:(1)签收本案执法文书;(2)协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调查本案;(3)行使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4)处理本案其他事项。根据工作实践,应对制式文书进行修改,增加身份证号码、期限及代为提交确认相关证据材料权限,以减少权限模糊的情况。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根据这一原则性规定,行政处罚中的授权委托行为当事人是公民个人的,该公民要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最好能加摁指印;当事人是公司法人时,规定授权委托书的签发人最好是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一并签发。对于行政处罚告知程序委托行为,因为行政处罚告知程序是行政执法机关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此时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或者要求听证则是权利而非义务,当遇到委托人前来接受行政处罚告知时,城管部门更加应当审查好权限。

二是对于委托在行政处罚案件的效力问题,吴庆丰在《行政处罚中委托行为的法律效力》有详细的阐述,他认为分三种情形:(1)调查询问对象有作证能力,但无授权委托;(2)调查询问对象有授权委托,但无作证能力;(3)调查询问对象既有作证能力,又有授权委托,无论属于何种情形,仍需要从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等角度进行审查判断,与其他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在本案件中,城管部门发现的建设物原地址属于潘某树,而潘某铸持有梁某某的委托授权提交了证据并接受询问,在证据中对违法建设的投资人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情况,这就需要进一步对证据链上进行查证。而在其后梁某某亲自参加的听证中,城管部门仍忽视了这个问题,没有就证据链条中明显的矛盾对梁某某进行询问,而是简单采纳了其委托人潘某铸的陈述,认定梁某某就是违法建设行为人。由于缺乏了证据的应证,一旦发生行政诉讼,当事人就有充分理由委托人的陈述。就如同此案件一样,当梁某某在行政诉讼中提出共同出资兴建时,城管部门就陷入了行为人认定错误、导致事实认定不清的不利局面,造成了案件败诉。

参考文献:

[1]吴庆丰.《行政处罚中委托行为的法律效力》.

篇9

1.向他人或单位赠与房产,须由赠与人(房屋所有权人,下同)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注明赠与房屋的原因),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赠与书”和“房屋所有权证”。

2.私有房屋的受赠人(含法人,下同)须同时提交受赠房产的书面申请,申请中须明确确系无偿赠与,并无买卖关系及经济上的其他交换条件,私人受赠申请,还须写明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关系。单位受赠申请,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受赠单位上级机关同意其受赠的证明。

3.赠与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须持上述有关证件、身份证及名章共同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赠与申报手续,按“房产赠与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由经办人代填“北京市房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赠与人或受赠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须经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证明,不在本市居住的,出具的委托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4.“审批表”中有关赠与人、受赠人的情况、赠与房屋情况,双方现住房情况及双方关系,赠与原因,赠与人与受赠人须如实报告,经办人询问代填后,由双方签字、盖章。

私人受赠,受赠人必须使用户籍姓名,不得使用化名,别名或假名。单位受赠、必须使用单位全称,不得使用简称,不得以个人名义受赠。

二、办理房产赠与的工作程序及审批权限:

1.受理与初审:房产赠与手续由房政科长指定专人负责经办,并代双方填写审批表的有关内容,经办人收取的有关证件应开具“收存契证”收据。

根据房产赠与人和受赠人交验的“申请表”、身份证件、赠与房产的有关权证、证明,经办人须调阅房屋产籍卡及房档,并到房屋所在地现场核实产权来源、房院位置图形、房屋状况、院界墙归属、现房屋使用、有无产权纠纷等情况与“申请表”对照是否相符,无误后,在调查情况及意见栏内签署初审意见,并注明到房屋现场核实的日期,由经办人盖章将初审件全部报送房政科长复审。

2.复审:房政科长根据“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房屋产籍卡及房档等资料,结合经办人的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如有疑点,应到现场进行复查或向双方询问。经审查,赠与房产的产权来源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无买卖行为及经济上的其他交换条件的,可签署同意房产赠与的意见,上报主管局长审批。

3.区县房管机关主管局长根据复审件进行审批,并签章,然后,将审批件转房政科,由房政科转估价员估价。

根据规定须经市房管局审批的,要将区县局审批件加盖区县房管局公章后上报市房管局房政处。

4.估价:估价员根据“申请表”及房档到房屋现场进行估价后,将估价金额、应收契税金额、应收手续费金额等填入“申请表”相应栏目。按《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免收契税的,可在免收契税栏内填写“免收”字样。

5.收费:估价员盖章后将有关材料转交此件经办人,经办人复核估价款额无误后,通知受赠人携带收存契证收据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交纳房产赠与手续费。交费完毕后,经办人应开具“北京市房产登记费”收据;并在“收存契证”收据上加盖“已办理房产赠与”字样的印章。赠与人及受赠人应携带“收存契证”收据及“北京市房产登记费”收据作为房产赠与产权来源的凭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6.建档:由经办人将房产赠与有关证明、权证及“申请表”、“收存契证”存根、估价单、“北京市房产登记费”存根一并装订建档。

7.转件:经办人将房产赠与档案全部转房屋所有权登记人员登记后收存,然后由登记人员负责督促赠与人及受赠人按要求在3个月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审批原则和违章处理:

1.经查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批准:

(1)无合法证件或证件不全的;

(2)有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

(3)受赠人无本市常住户口的;

(4)经批准征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

(5)由于赠与房产造成赠与方居住困难的;

(6)有买卖行为或变相买卖行为尚未查清的;

(7)单位以个人名义受赠或双方隐瞒真实情况的。

2.名为赠与实属买卖的,一经查明,即应根据其违章情节按《北京市房屋买卖管理暂行规定》第14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四、税费收缴:

赠与契税按1982年房价标准5倍的6%计征。

篇10

1、确认业主身份(如业主委托他人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应提交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正确指导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填写《装修申请表》;请业主提交装修平面图。

2、与业主及装修负责人签订《装修管理协议》一式两份,如业主是自装应签订《装修保证书》并盖章。

3、发放《装修指南》请业主阅读并签写《装修承诺书》;发放《装修、房屋使用注意事项》、《装修管理注意事项》并请业主签收,需口头告知业主装修管理的注意事项;

4、将业主装修申请及图纸一并交给工程部进行审核。

5、工程部审核签写《装修审批通知书》后由客服部一并将业户装修申请全部资料交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业主与装修负责人一并到管理处办理装修手续。

二、办理装修手续

1、请业主到物业财务交清费用:

1)装修押金。

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计算。

2、管理处签发《单元施工许可证》、《装修审批通知书》给业主;需告知业主《单元施工许可证》须张贴在入户大门口。

3、装修单位须办理工人出入证:

提交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出入证押金、出入证工本费。办理入伙的流程——

首先,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有关证件和资料到销售中心、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伙手续,如果在规定期限到来的前3天内,业主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销售中心再次发函或致电通知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前来办理入住手续,并做好相应记录。业主办理入住手续须带以下证件:《关于办理入伙手续的通知》、《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业主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吋彩照每人各一张、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带业主委托书。

其次,入住手续的办理。验证:物业管理员在业主之前未办理入住手续时,应首先对以下证件进行检查:《购房合同》原件、业主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检查业主的委托书。检查无误后,物业管理员将《购房合同》原件,业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返回业主,证件复印件及业主委托书存入档案。将业主提供的照片中的一张贴在《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内。

再次,交纳入住费用:物业客户服务应指引业主到物业财务部交纳入住费用,财务部根据收款项目开具收款收据,一般情况下,入伙费用包括以下项目:煤气开户费(属代收代缴费用,小区无此配套项目的不予收费)、有线电视初装费、装修垃圾清理费。

管理费:预收六个月物业费等等。

再次,验房收档

a)物业客户服务在业主交完入住费用后交于工程组,由物业工程组带业主验收房屋,并请业主将房屋存在的问题填入《业主入伙验房表中》。

b)房屋经验收合格的,管理员应请业主在《业主入伙验房表》中签字确认。

c)验收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协商整改。

d)整改完毕,再通知业主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不合格的,由客服中心跟踪改进,至合格为止。

再次,发放钥匙。业主领取钥匙时,应在《钥匙领用表》中签字。

再次,签署《业主公约》。

再次,资料发放。

管理员将以下资料发给业主保存:《住户手册》、《服务指南》、《业主公约》、《住宅使用说明》、《住宅质量保证书》。

在xx物业公司工作了两个月以后,我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离开,不是因为我工作很累,而是因为我的心累了。经过一个星期的艰难寻业,我在新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上了房管员,可是,公司领导说我是实习的,在毕业证拿到之前不给予转正,由于我在成熟小区工作,所以,主要工作就是催费(尤其是下半年),还有一些维修事宜要动用维修基金。

经过这长达大半年的时间的实习,我觉得收费难的原因在于:

1、物业费太高,业主认为物业服务费的高低跟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有关。

2、房屋质量。

3、业主不了解物业管理的实际含意。为了加强收费效率,我觉得我们应该对不同性格的业主进行不同的沟通。

比如:

1、理性型:这样的业主占绝大多数,凡事好说好商量,只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敞开胸襟,坦荡行事,因误解而产生的摩擦、干戈自然会渐渐瓦解、冰释。

2、忧郁型:这样的业主看什么都是灰色的,甚至处处只看到事情的阴暗面。他们或因家庭、婚姻出现矛盾,或因事业或工作出现变故,心情烦躁就找物业管理公司撒气,甚至无理取闹,作为提供物业服务的一方必须敢于承受、一如既往地耐心服务。

3、情绪型:这些业主常常随着情绪变化而变化,在与物业管理人员交流时,态度也随着个人心情变化而起伏变化。

4、暴跳如雷型:这样的业主,往往在事情还没有讲清楚之前,就开始无理谩骂,拍桌子、瞪眼睛。总体来说,我觉得对待不同的业主采取不同的沟通方式,才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积极有效的“沟通”是化解矛盾的最佳良策,作为一名称职的物业管理人员,不仅要求自身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更要在日常工作和点滴事务中不断地培养公司员工的“沟通”能力、不断地锻炼他们,使所有物业管理人都能不断探索并掌握“有效沟通”的技巧,让“业主满意”恒久定格。

其实,最关键的是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大收费管理,尤其是对于无理拖欠费用的业主可通过以下三种方法收取:

(1)一般性追缴。当上半年费用被拖欠时,物业公司在下半年向业主、住户发催款通知单。此单将上半年费用连同滞纳金以及下半年费用一起通知业主、住户,并经常以电话催缴和登门催缴。回访时以及在电话中要注意文明礼貌。

篇11

积极利用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公开采(团)购普通商品住房,用于拆迁改造中产权调换的拆迁安置,以加快拆迁进程,更好地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

二、团购的组织

(一)市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网”等相关媒体或街道社区等组织(以下简称“团购组织单位”),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团购公约》,发起团购活动。拟购买第一套自住性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购房消费者需团购商品住房,响应《团购公约》的,可报名参加团购活动,并委托授权团购组织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协商谈判等方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团购协议,签订《商品住房团购协议书》。

(二)团购组织单位应当在制定商品住房《团购公约》,并报市工商局审查备案后,方可组织团购活动。《团购公约》应明确团购参与条件、团购程序、选房规则、购房款交缴与监管、风险承担、退出机制、交验房办法、委托授权团购组织单位的权限和范围等。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协商谈判前,团购组织单位应充分听取参团成员的意见,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参与团购的购房消费者有权就拟购买商品住房的户型、面积、价位、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功能配套等发表意见,必要时可采用表决的方式决定有关事项。

三、开发项目的团售条件

拟通过团购出售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开发项目,应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经验收完成基础施工后,方可进行开发项目团售宣传推介、参与团购投标、竞争性谈判、协商谈判和签订《商品住房团购协议书》。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商品住房团售营销。

四、团购住房的销售管理

团购商品住房应严格执行国家支持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遏制投机投资性住房消费的差别化税收、信贷政策,并按照有关商品房销售管理的法规加强销售管理。

(一)《商品住房团购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10日内,团购(售)双方应持《团购公约》、《商品住房团购协议书》、参团购房人名单及清册、委托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市房管局办理《商品住房团购协议书》登记备案。市房管局应将商品住房团购的相关信息在“网上房地产”网站进行公示。

(二)对已签订《商品住房团购协议书》的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在预售方案中载明清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商品住房团购协议书》的约定和购房清册,按照《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参团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后,预购人(参团购房人)转让商品房的,应当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并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后,方可上市交易;禁止预购人(参团购房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

五、团购资金的管理

商品住房团购资金应由购房人承担,严禁利用单位或财政性资金(基金)购买商品住房。团售商品住房的开发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原则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预订款,但《商品住房团购协议书》约定需支付团购订金或购房价款的,参团购房人可按照《商品住房团购协议书》规定缴款。参团购房人缴存的购房资金应按照《团购公约》规定的资金监管方式监管,或通过设立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团购组织单位三方共管账户的方式监管;按照《商品住房团购协议书》的约定或工程进度支(拨)付资金。资金依约支(拨)付到位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向每个参团购房人开具发票。

篇12

这是北京天如律师事务所接到的一个棘手案子,事务所主任孙律师告诉记者,目前李小姐正准备中介公司,整个纠纷是由中介公司当初在签订居间合同时,未尽其职责,对卖方的真实性没有进行认真审查造成的。

不断走高的房价使二手房成为购房人尤其是初次置业的年轻人的首选,尽管有不菲的杂项费用(约为房款的10%,其中包括税收、中介费等等),但正如购房者龚先生列举出的理由:“现在现房本来不多,买二手房能看到实物、不用看沙盘,听开发商画饼,住的方便不方便问问周围邻居就好,而且省得装修那么麻烦。”二手房的交易日益火爆,从一线城市大街小巷铺开的中介公司门面可见一斑,就京城来说,最近两年,北京的二手房每年的交易量都超过7万套。

但相对于新建商品房买卖来说,二手房交易风险较高,其具有操作不规范性、过户手续繁杂、交易双方多为个人等特点。记者通过采访银行、中介及房屋买卖双方时注意到,由于二手房有的使用时间比较长以及和卖房人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少投资者对购买二手房还是比较谨慎。正确认识二手房交易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对于有意出售或购买的双方来讲都十分必要。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风险呢?通过对采访链家房地产高级顾问叶先生和北京天如律师事务所的负责房地产交易的孙律师,记者发现二手房交易至少存在五项常见风险,而通过对这些风险的防范,购置二手房会更加顺利。

二手房性质的瑕疵:

1、房产权利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属于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问题。2、房产已被出租。买房应注意到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3、买方购买准备用作营业或办公的,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

风险防范:

购房者在投资之前,首先要验看该房的产权证正本,最好再到房管部门查询一下产权证的真实性。

其次,要了解该房是哪一年建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市政部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

再次,要核实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要察看房屋的内部结构,看管线设置和走线情况,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等。

最后,尤其要审查出卖人是否对标的房屋享有全部产权,弄清该房有没有共有人、产权有没有抵押等情况,这样就可以使购房人免受不必要的损失。

审查产权证时,应注意到以下几方面:

1、以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售时要按成本价补足费用。许多职工购买原产权单位的住房时,都是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买的。所以,购房者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按相关规定,以优惠价、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该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6%的差价。

2、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大多数这样的单位都不允许其职工向外人出售房屋。

3、远郊区县的乡产权房屋不能上市交易。乡产权房屋需经国家批准,征地开发,待土地性质由集体变为国有时,才能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房产交易。如果是县城住房,土地使用证上显示是城镇开发的,则可以上市交易。

4、1998年以后颁发的产权证的封皮及内页颜色、尺寸、材质和所标注的字体、字样、字号、格式都有统一标准。红色塑料皮的房屋产权证,基本是1998年以前取得的,而大多数《房地产所有权证》均为1998年以后颁发。

此外,购房者还要注意: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的同时,应要求卖方及时协助自己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防卖方看房价上涨而毁约,给买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尽量不要购买,否则也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而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

卖方资质上的瑕疵:

1、卖方并非产权证上的所有人,也没有所有人的授权。2、卖方虽是所有人之一但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前面李小姐遇到的就是这方面的问题。

风险防范:

要搞清楚房屋的产权人究竟有几个。如果产权人有多人,而合同仅一人签字,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原则上都会认定合同无效。因此,产权人是一人以上的,一定要有委托书,而委托书最好是经过公证的。

南京市有一个三口之家,儿子为了谋取不义之财,瞒着父母把房产证和私章偷出,同时还伪造了委托书,将房子卖出。事情败露后,买房人既搬不进,也讨不回钱。像这种情况,如果在事先能查明,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其次,与业主约定迁出时间。专业人员认为,由于历史原因,譬如前些年的房改房,除产权人外还有共住人。他们虽然没有产权,但法律规定他们有居住权。如果未征得他们同意,届时他们不愿搬离的话,也会造成很大的麻烦。遇到这种情况,最好能和卖主约定迁出的条款,这样买房者可以主动些。

二手房价格上的瑕疵:

1、二手房价格应为周边区域新建商品房市价的2/3左右(具体视房子时间而定),过分高于此价格将存在贬值的风险。2、二手房售价中计算了违章搭建部分的价款,但实际上这部分面积并未载入房产权证。3、二手房存在未缴清的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风险防范:

价格问题是二手房交易中的重要问题。卖方担心卖低了,总喜欢拿同地区商品房的房价来比较,因而差价不大;而买方总强调一个“旧”字,结果往往是买卖双方提出的价格相差悬殊,无法成交。其实,二手房估价则应从几个方面具体分析。

房屋因素。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折旧期,此外,楼层、朝向、平面布局等对价格也会产生相当的影响。

环境因素。在同一地段,旧房的小区环境会逊色于新住宅区,比如小区平面布局、设施、绿化以及房屋的外观造型等,旧房都要大打折扣。

另外,地区居民的结构、文化氛围、配套建设、有无物业管理、小区是否独立封闭等也会对房屋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去年8月份购房的丁小姐于去年11月底与业主办理完过户手续。当丁小姐拿到新的房产证准备开始过自己新的生活时,物业公司上门来收供暖费和物业费了。拿到单据后丁小姐傻了眼。原来该房屋原来的业主拖欠了近两年的供暖费和物业费,全部算下来有将近10000元。丁小姐拒绝交费,并打电话与原先的业主联系,可是业主拒不接电话。打电话找中介公司要求解决,中介公司却称,房屋交易已经完毕,交易过后所有的事情都与该公司无关。由于全部房款早已支付给原先的业主,无法从中扣除前业主所欠费用,并且房产现在也已经变更为丁小姐名下的产业,因此丁小姐只好自己承担了全部的物业供暖费。

购买房屋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后再支付剩余房款。如“我爱我家”公司,就会协助购房者与业主双方在房屋现场进行物业交验,并要求双方在交验当天填写《物业交验单》,确认签字无误后才会代购房者向业主支付购房尾款。

二手房质量上的瑕疵:

1、住宅本身的质量瑕疵。如存在漏水、墙面开裂、下水道堵塞、水压电压不足等情况。2、相邻关系上的瑕疵。如邻里之间存有公用面积纠纷、原居住人存有过度复杂的社会关系等。

一些购房者往往只看重房屋的地理位置和价格,而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却很少关注,也往往因此出现很多在房屋成交后才出现的漏水缺电情况。

风险防范:

购房者一定要对房屋质量仔细验看,除了实地考察外最好向左邻右舍、物业公司询问房屋是否做过大修或存在其他质量问题。特别是需要小心检查屋内水、电、气等设施是否完好,查看房屋的供电容量,以防冬夏空调开不了的尴尬,观察屋内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购房者对简单的新装修更要多一个心眼,有些新装修是为了掩盖房屋本身的质量缺陷,如墙壁上的裂缝,天花板的渗水痕迹等。

二手房交易过程的瑕疵:

主要为交易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引发争议,或交易方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以及交易过程规范的风险控制。

2006年8月,金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一套房子,总价156万元,但由于其本身已经有2套房子的抵押贷款,所以金先生担心自己不能再贷到款。但中介公司承诺跟银行很熟,办出贷款绝对没有问题,于是金先生就与上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开始办理贷款申请。然而没想到的是,多家银行都没有批准贷款。为了付款,金先生不得不将自己另一套房子匆忙出售。由于已经延期付款一个多月,他不仅向上家赔偿了将近20000元的违约金,而且所出售的房屋由于过于匆忙,也比市场价低了很多。但由于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中介公司的承诺,所以无法向中介公司索赔。

从法律关系上来看,贷款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除非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未能成功,贷款可以成为终止合同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否则,一旦未能获得贷款,基于买卖合同付款方式的约定,购房者就必须以其他方式支付房款,否则就构成了违约。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购房者应当充分考虑到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银行信贷能力,如果中介公司承诺贷款的,应当要求其出具书面承诺或者作为付款担保人。

风险防范:

对于金先生在交易时出现的这一问题,专业人士指出,二手房交易的风险在二手房按揭过程中同样存在,交易双方应尽量规避。

篇13

    二、缩短各类登记的办事时限,简化必收要件:

    (一)初始登记

    办事时限:由10个工作日改为3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批文;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房屋建筑面积测量报告。

    购买商品房的,以上要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提供。

    (二)转移登记

    办事时限:由50个工作日改为7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文件(房地产转让合同,法院司法文件,房地产赠与、继承公证书,依法处置房地产的其他批文)。

    (三)变更登记

    办事时限:由50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翻建、改扩建的批文,房屋分割协议,名称、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

    (四)房地产抵押登记

    办事时限:由7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其中:在建工程抵押由8个工作日改为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地产抵押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以预购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则应审验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有权设定抵押权的证明文件);

    3.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用地证明文件;

    4.房地产价值证明(房地产评估报告或抵押权人出具的房地产价值证明)。

    (五)注销登记

    办件时限:2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原房屋所有权证;

    2.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六)商品房颈售登记

    办件时限:由10个工作日改为3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4.工程进度证明文件;

    5.预售面积核定报告。

    (七)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商品房预售合同。

    (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

    三、几点说明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