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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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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篇1

2、实施两个试点“三步走”战略,全面铺开“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试点活动,推动政府对“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试点企业进行表彰,并按“三步走”工作规划,完成规模以上企业的质量监管、质量提升活动,促进我区产品质量水平、监管能力有新提高。

3、扎实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对行业性、普遍性的质量问题召开质量改进分析会,每半年组织一次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分析,撰写《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呈送区委区政府。

4、开展首届“区长质量奖”评定,牵头组织评定“区长质量奖”企业2—3家,落实奖励政策。积极开展“市长质量奖”和第十一届省名牌产品企业的培育指导工作。

5、助推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新帮助引导2—3家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新组织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2次,推动校企、校所(科)合作,帮助企业培训急需的质量检验、质量工程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管理和操作员队伍。

二、守住底线保安全,着力有效监管

1、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和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安装维保单位、使用单位等企业、产品、设备基本情况的动态更新建档工作,做到底数清、家底明。

2、建立健全“两个安全”监管体系,建立质监专职监管员、乡镇(社区)协管员、企业专职安全员“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控队伍,制订落实三方四员的工作职责、培训考核、工作运转等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防控体系。

3、组织开展“质监利剑行动”,围绕老百姓关心的食品、有机产品、家电下乡产品等,开展专项打假,严厉查处食品非法添加、假冒农资、假劣建材、黑心棉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质监领域“双打”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企事业单位质量安全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4、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完善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更新明确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到人。督促企业严把原料进厂、关键点控制和出厂检验等环节,强化特种设备生产、安装、维保、使用环节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不出现区域性、典型性食品安全问题。

5、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抓住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重大质量安全风险源,多管齐下搞排查,抓好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四个环节”,强化舆情监测引导。完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应急预案,并分别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6、扩大推行特种设备述评制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等好的做法和经验,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能力。

7、推动落实政府、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争取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争取将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纳入政府应急体系中。带头履职尽责,深入区域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创新探索网格化监管模式,责任到人,监管到点。

三、履职尽责促发展,着力服务经济发展

1、紧紧围绕区委区府全年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履行质监职能,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无偿资金工作。

2、按实施进度要求做好“524”红苕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为我区建设现代农业大示范基地服务;继续力推“524”红苕(红苕)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3、积极推动物流服务标准化工作,加强调研和指导,力争1—2家物流企业加入我市物流服务标准化全面试点城市创建;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提升产品出口创汇能力。

4、加强同科研院校、上级质监部门的合作,建立专家名录库,寻求智力支持、工作支持,培养引进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等方面急需的管理人才、操作人员,确解企业“用工荒”难题。

5、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大对能效标识的检查力度,加强对生产企业节能降耗的能源计量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增效。

6、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活动,加强对新建楼盘“民用三表”、医疗单位、集贸市场、加油站等关系公平交易、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量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监管。

7、围绕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所用材料质量、特种设备(两工地除外)开展行政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服务工程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夯基固本强质监,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开展干部大培训、大练兵和大比武活动,提高人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恪尽职守的行政执法队伍。

篇2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Countermeasure; Work main poin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以及公共工程也如雨后春笋般的拔地而起,为我国居民的生活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但由于宏观管理缺乏控制,建筑队伍整体素质的参差不齐,管理工作也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给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为了有效的控制建筑工程质量,就要积极的推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搞好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本文主要对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对策及工作要点进行了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二、新时期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责任及原则

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促进质量监督工作成效不断提高,促使建设工程沿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科学管理机制运行轨道发展,是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担负的重要职责。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依据是: 国家和省颁发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中有关工程质量的要求和说明;工程建设合同中符合有关法规的工程质量约定。监督依据是指导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具体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过程中,必须要坚持自始至终不偏离这个原则,坚持做到依法监督、依法办事、公正执法、行为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监督职责的落实,也才能使质量监督机构职能运作得到正常有效的发挥。

三、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对策及工作要点

(1)针对不规范质量行为的辨识和预控

①建设责任主体方(房地产开发商)。有时较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时间效益,抢市场、抢商机,而不完全按建设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办事。有些开发商,口头上提倡高质量、高标准要求,但实际操作上却不够合理。如: 对勘察设计过程中的方案论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完成,没有给予必要合理的充足周期; 对承建施工单位不合理压价、压工期、拖欠投入资金或工程款等,客观上对工程质量造成先天不足的影响和制约。其工程质量行为有时不规范表现在,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对规定要求应提供的资料欠完备(如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等),这对早期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利。

②勘察、设计方。有时为了抢业务不得已受制于建设主体方,抢速度突击完成勘察、设计项目工作任务,以致设计方案深度、精度不足、设计不周密、不完善,漏项、欠详。施工过程中,需要作必要的设计补充、修改变更和完善相应手续,有时质量行为不规范,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控制也产生不利影响。

③施工责任主体方。有些施工队伍对自身人员的素质教育培训不够重视,“三级教育”形式化,技术交底存在走过场(如代签名)现象,未能真正达到应有的效果,部分进入现场管理的人员及技术工人素质偏差;施工质量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施工组织设计不严密,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工序质量验收标准控制不均衡,没有完全按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严格执行,或质量控制管理力度不足,现场管理松懈、不严密,存在漏洞等;质量行为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表现,对工程质量的保障构成不利影响。

④监理责任主体方。有些对旁站制度执行落实欠缺严格,对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技术难点、施工重点监理控制不严密、监理控制疏漏或不到位,而使质量控制未能达到有效保障的效果。

⑤检测单位责任方。有些对新标准、新规范的规定执行滞后,在检测内容和方法上规范化程度还做得不够严格,出现一些疏漏等。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对策措施及工作要点

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质量监督,应体现系统监督的思想,确立系统监督的工作思路及工作模式,实施全程式多层面、多层次、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系统规范的控制和监督。要实现质监机构对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达到监督成效提高的目标,务必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监督过程中适时采取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措施。结合上文所述的一些具体情况,针对工程质量行为的实际问题,抓好三个阶段的监督。

①加强工程项目施工前的监督。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前的监督,主要工作内容是: 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的手续,按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必备的有关资料,并进行资料审查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对审查。在这个环节上,较易出现的问题是,有些建设单位为了抢市场、抢时机动工,所提供的资料欠齐全完善。如:“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因未能给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充足的工作时间准备,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欠完善,或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作方面,现场核对审查未能真正落实,在建设程序上质量行为不规范。因此,应针对这方面的问题,加强规范化监督控制措施,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控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以保障。

②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督。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监督,重点任务是对建筑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其中包含两个层次的工作内容: 一是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二是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抽检。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应针对工程特点,通过预先制订监督方案、详细计划,并进行监督交底,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和监督方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以及重要使用功能部位的关键工序环节等,具体实施监督。对施工现场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应有针对性的对“辨识”所述薄弱环节的质量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预控措施,如重点检查、三级教育、技术交底的签名记录、工程质保资料、施工记录资料、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作和责任落实的情况、质量责任人员管理是否到位的情况、必备标准规范规程配置落实情况,工序质量控制及验收记录签名存档资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所反映的情况等。当发现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时,应及时指正、限期整改或按委托权限采取必要的处理办法及措施。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应坚持“质量第一”,“一切用数据说话”,“科学、公正、守法”的工作原则;根据规范规定,实施规范化监督抽查、抽检,确保抽查结果能真实客观反映实体质量状况。发现问题或存疑时,则按规范化规定再作进一步的工作。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综合来看是行为和效果的监督。我们应把工程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情况与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结果,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分析判断工程施工质量的实际控制水平,并不断加强和完善监督控制管理措施,这样才能达到良好的监督效果。

③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主要是对竣工验收文件(各责任主体方提供的验收必备条件)的审查;对验收组织形式及验收程序、方案进行监督; 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观感质量检查;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存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应严格控制和监督的内容包括: 对工程验收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是否规范,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标准,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及验收评价、指标反映、结论报告是否真实客观,建筑产品质量是否完全合格可靠等情况,按规范规定进行监督抽测、检查和评价。质量监督检查: 发现一般性质量缺陷的,应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发现有严重质量缺陷的,应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处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质量行为及严重质量缺陷的有关责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员,应作不良行为记录存档,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提议作相应处理。

(3)发挥新技术在工程监督实体上的应用

篇3

2.组织实施质量强市绩效考核。按照质量强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出特色,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全市质量强市绩效考核体系,修订《市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考核细则》,签订各地年度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责任状,年底前组织年度考核。

3、加强质量强县(市、区)示范单位建设工作。根据省质量强县(市、区)指导意见,动员县(市、区)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建设,开展具有各地特色的质量强县(市、区)活动。

4、开展强企、强业达标活动。制定我市强企、强业达标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市《质量强企建设标准》、《质量强业建设标准》,今年全市5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达到标准要求,各县(市、区)至少要有一个行业达到标准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大质量强企、质量强业推进实施力度,要培育质量强企、质量强业的示范先导区。

5、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完善《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年内评审出1-2家市长质量奖,发挥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标杆带动作用,鼓励企业争创各级质量奖。

6、加大名牌培育力度。围绕促进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争创各级名牌,力争全市新增省名牌20个以上;力争在不同产业培育一批区域名牌,促进名牌产品由点向块发展;完善市名牌评价标准,今年全市市名牌新增60个左右;组织专家开展名牌对经济贡献率课题研究,形成名牌对经济发展贡献分析报告。

7、加大对企业质量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首席质量官、质量工程师等企业中高级管理层的培训,举办3-4期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联合人社局共同推动质量工程师在企业中的作用,加强关键岗位质量管理人员、检验员和一线员工的培训,举办3-4期关键岗位质量管理人员、检验员和一线员工培训班,不断强化企业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员工质量素质。

8、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指导。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开展国有企业质量工作调研,争取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联合市经信委开展中小企业调研,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部署,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争取出台我市《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意见》。

9、深化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要求推动质量信用评价向制造业企业覆盖,完成全部生产许可证企业、省名牌企业、省质量奖企业的质量信用建档工作,争取7家以上企业获得质量信用AA级及以上评价。加快完善质量信用管理网络系统,做好信用评价推广使用,适时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作为名牌认定、质量奖评选的重要依据,推动发改、经信、科技、银行、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等环节参考和应用质量信用报告,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激励惩戒机制。

10、积极开展宏观质量分析研究。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围绕五大产业,探索开展《产业质量调研分析报告》专题研究,分析我市重点产业质量状况与发展前景。完成全市的《汽车零配件产业质量发展分析》,组织专家开展服务业满意度调查、城市质量满意度调查活动,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城市质量发展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做好履职创新、服务创新、监管创新,打造质量管理品牌

11、创新质量管理服务模式。完善全市质量管理专家库,构建质量管理服务平台,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邀请专家团队通过研讨交流、实地走访、现场诊断、建言献策帮助企业解决质量管理中的难题,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12、加强质量工作宣传。利用烟花三月经贸旅游节、运博会、质量月等活动,开展名牌企业贡献分析、汽车产业质量分析报告、卓越绩效高层论坛、各级名牌企业、质量奖企业公布,提升质量强市工作的影响力。

13、开展重点产品、产业的质量提升活动。开展质量安全主体承诺活动,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约谈活动。积极落实国家局、省局部署的电线电缆、儿童用品、学生文具、车用汽柴油、林木制品、化肥、节水产品、建筑防水卷材等8类产品的质量提升行动。

三、完善行政许可工作,强化产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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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定抽样方法

在进行产品抽样检验前,首先要确定抽样方法。一般来说,作为质量监督部门在企业或流通区域进行抽样时,都是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由于不同的产品用途不同,类别不同,其抽样方法也会有差异,所以在抽样开始前,应按照样品抽取类别编制不同的抽样方案。抽样方案编制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抽样量、抽样方式和批量的差别,如必要时,对于抽取样品的储存条件、运输条件都要明确规定,以指导抽样过程。在开展抽样活动时,要严格执行抽样方案的规定,并严格按要求执行储存与运输,避免样品抽取后发生变质等情况,影响检验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在编制抽样方案时须遵守以下两个原则:一是抽样方案中须做具体规定的,应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编制;二是对于没有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案,要参照相关的标准要求研究并确定最终抽样方案,力求抽样具有代表性。我国质量监督总局制定了产品监督抽查规范和产品审查细则,这些规范文件中有关于抽样的规定,在进行抽取方案设计时可做参考。另外,在进行方案设计时,抽取样品应具有较高的代表性,数量要满足抽样要求及检验用量要求,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总之,在开展抽样检验工作前,如果没有制定适宜的抽样方案,抽样工作便很难有效的开展。

2 抽样过程中的工作要点

抽样过程中的第一个工作要点,即是执行,简单的说,就是抽样方案规定的该如何抽样,就必须按方案规定的要求执行开展抽样工作,抽样工作者不能随意更改抽样方案,或是不按方案要求随意抽样,图省事儿,不执行。在进行现场抽样工作时,要严格按照产品品种、产品批量数量、产品抽样实施、填写产品抽样单、产品运输以及产品储存等步骤开展工作。

2.1 确定产品抽样种类的方式

作为产品抽样工作人员,在进入生产或销售等现场进行抽样时,须先与工作人员联系,并说明来此意图,与工作人员共同到现场抽样。进入抽样现场后,首先观察现场的工作环境,了解产品的生产与储存状况。然后,严格按抽样方案要求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抽样。在生产企业,需在成品库房进行抽样,且抽样前要先查看标识,确保抽取样品为合格品,且该产品是经过生产企业自检合格的产品,对于实行生产许可,或是强制性认证产品必须是获得相关许可证书的产品,没有经过检验,或是检验不合格的,或是残次品,不进行抽样。对于流动销售区域存放的产品,在进行抽样时,也须在仓库内或柜台上抽取合格品,对于没有特殊标识的产品均按合格品处理,进行抽样。

2.2 确定产品检验批量的方法

产品检验批量指的是提交进行检验的一批产品,也是作为检验对象而汇聚起来的一批产品。产品批量指的是检验批量中单一产品数量。为确保产品抽样检验具备较强的可靠性,一般检验批量应有同种类型、等级和型号,并且产品生产时间与生产条件应基本相同。这些具体操作要求在产品质检部门有明确规定,所以,产品抽样工作者首先应按照监督抽样的相关规定确定产品检验的批量。然后按照抽样方案和产品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产品检验的批量必须满足限量需求,在产品限量上,被检验产品存在限量值。

产品检验的批量必须根据企业的年生产力确定,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分档,产品抽样时,对产品批量最高限量值也有明确的分档,当成品抽样仓库内的产品数量高于最高限量值时,就可以将这批产品视为同一批次,产品抽样工作者应和企业沟通,按照生产情况将这类产品分解为若干批次。在抽取食品检验样本时,相关文件与产品标准规定了最小批量限值,当抽样产品的数量不满足构成一批产品要求时,不应开展抽样工作。产品总体符合抽样要求时,产品抽样工作者应清点并确认产品数量,以备更好的开展样品抽取工作。

2.3 填写抽样信息单的要点内容

填写抽样信息单就是记录好工作内容,抽样信息单是产品抽样检验工作最原始的凭证,是溯源和检验产品抽样检验工作质量的依据。如果没有完整填写产品检验的信息单,就可能影响产品检验工作的顺利执行,在处罚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时,抽样信息单所填写信息常常成为处罚单位与执法部门的争议点,有时在抽样信息单上出现的生产日期格式与抽样样品标注格式不一致,会成为受处罚单位争议的理由。因此,产品抽样信息单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详实,只有这样的抽样信息单才有利于后续质量工作的顺利进行。抽查用信息单通常需填写受检查产品的信息、受检查单位的信息、产品抽样信息、抽样单位的具体信息以及产品检验类别和来源等,上述信息的填写都应遵循完整真实原则,并应使用正确方法填写。

2.4 样品运输及储存要点分析

为确保抽样样品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抽样样品必须做封样处理,并在封条处由双方签字与盖章。为保证样品不变质,保持原有属性,以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必须加强样品运输与储存过程中的管理,严格按要求进行运输与储存。例如,有冷冻要求的,做冷冻储存处理,抽样单位必须配备适宜的冷冻设备;有防摔、防潮要求的,必须对样品做防摔、防潮处理;对于保质期短的样品,必须在保质期内完成检验工作等。同时,在样品运输过程中,还要避免人为蓄意破坏事件的发生,对于每一环节与阶段都要做好记录,以便于追溯。另外,现场抽样人员需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不要在抽样工作中带入不好的情绪,从而导致样品出现差错,使得企业逃避监督抽样,或是利用抽样人员的错误,逃避行政责任。抽样信息单漏填、错填,抽样程序出现错误,样品没有确认封样等均可能导致抽样检验工作失效,所以,抽样工作者必须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工作中认真,保持头脑清醒,尽量不要因失误出现差错,将抽样工作作为一项专业技术工作严格操作,确保抽样样品的可靠性,减少工作失误的发生。

3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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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时代意义及职责责任

1. 1 提高工程质量的现实时代意义

如今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就是工程质量。构建和谐社会,工程质量与其有着很密切的关系,也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紧密的联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是建设工程所能够涉及到的,其安全问题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也是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还关系到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质量和资产质量,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1. 2 明确工程质量监督的重大责任及重要原则

我们必须要与时俱进,对工程质量控制,要增强其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工程质量控制水平要有进一步的提高。对工程质量要加强其监督力度,要对质量监督工作成效的不断的提高有所促进,对建设工程沿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科学管理机制运行轨道要促使其发展,是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担负的重要职责。

2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不足

现在来讲讲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不足:以前,对于我国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我们必须对现行的工程质量管理体制进行肯定才能对其发挥重大的积极的作用。但是因为工程质量的管理职能的交叉、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制度的方式等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是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的,表现在以下的几个主要方面:

2.1 建筑工程管理体制不完善。在政府主管部门工程建设体制不完善主要体现为不作为和滥作为,不仅没有很高的功效,而且还进行分割管理,献礼工程等很多类型对法定建设程序不执行,不按科学规律和技术标准的突显,各自为政、封闭管理或者管理不严格,隐患重重都是现在工程监督站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2.2 在责任主体行为的监督上对主体的实体质量有了一定的保证,但是同时也对施工单位的保证和纠错能力有所忽视,这是企业的实际能力,是质量行为的核心部分。

2.3 重处罚、轻纠错。因为建筑工程的工期较为长,也有很多较为不稳定的因素,有时候出现个别质量问题也是比较正常的,作为监督人员不应该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只注重去罚款,而是要注重在出现问题的时候要找出其错误并且进行纠正错误,在技术上要给予指导更是不能少的,于是所以,报喜不报忧,对工程质量的实情有所隐瞒,也就成了施工单位的一个“特点”。

3 加强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对策思考及工作要点

3. 1 对不规范质量行为的辨识和预控

(1) 建设责任主体方( 房地产开发商) 。对于经济效益和时间效益,很多时候只是在追求片面,抢市场、抢商机,但是办事却完全不按照建设程序进行规范、科学合理的进行。有一些开发商,在口头上对高质量、高标准的要求进行提倡,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就还是不够合理。

(2) 勘察、设计方。有的时候被建设主体控制,这是为了抢业务不得已的,为了完成勘察、设计项目工作任务,抢时间进行突击,这样的做法就会致使设计方案深度、精度不足、设计不周密、不完善,漏项、欠详。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对设计进行补充、变更修改和对相应手续进行完善,这些都是很有必要要做的,质量行为有时会不规范,会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控制。

(3) 施工责任主体方。对于一些施工队伍的素质教育培训没有引起重视,“三级教育”形式化,走过场的现象是在技术交底中存在的,不能够使应有的效果达到,部分进入现场管理的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素质比较低;施工质量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施工组织设计不严密,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工序质量验收标准控制不均衡。

3. 2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对策措施及工作要点

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就是工程建设项目。系统监督的思想,对系统监督的工作思路及工作模式的确立,控制和监督要多层面、多层次、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系统规范进行全方面的实施,这些都是工程质量监督要体现的内容。

结合上文所述的一些具体情况,针对工程质量行为的实际问题,抓好三个阶段的监督。

(1)加强工程项目施工前的监督

对工程项目施工前的监督,对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注册的手续进行受理,建设单位必备的有关资料,要按照要求进行提供,并且对资料审查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对审查的进行,这些都是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工作的内容。

(2)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督

对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监督,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的就是其重点的任务,其中包括两个层次的工作内容:第一,监督管理参建个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第二,监督、抽查、抽检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工作在施工的过程中,应针对工程特点,通过预先制订监督方案、详细计划,并进行监督交底,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和监督方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以及重要使用功能部位的关键工序环节等,具体实施监督。

(3)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质量监督机构主要是审查竣工验收文件;监督验收组织形式及验收程序、方案;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观感质量检查;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存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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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质量监督员的权利

质量监督员由实验室最高管理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任命,应赋予其足够的监督权利: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当场予以制止和纠正,责令被监督人员改正;发现有问题的报告可以扣发;若出现不符合工作,对采取的纠正、纠正措施或结果不满意时,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提出整改建议等;还应保证监督员有直接与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乃至最高管理者进行沟通的渠道。

1.3质量监督员的数量

为了满足监督工作的需要,实验室质量监督人员的数量应保持恰当的比例(一般为员工数量的10%左右),质量监督员的设置应覆盖本实验室所有的专业、所有的领域。

2实验室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2.1做好质量监督计划

作为实验室一种重要的质量管理手段,质量监督工作必须提前策划,并形成计划,然后依据计划开展监督活动。一般建议归口于实验室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监督工作,收集、汇总、分析监督结果并形成监督报告。

2.2确定质量监督对象

从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相关条款可以看出,质量监督的对象是实验室人员,包括检测人员、合同制人员、关键支持人员、被投诉人员,尤其要注意针对新进人员、在培人员和转岗人员的监督。

2.3选择质量监督时机

准确把握好质量监督时机是实验室做好监督工作的关键所在,一般在下列情况下,质量监督员应考虑及时介入开展监督工作:方法出现偏离时;开展首次分包时;新标准、新方法(包括标准变更后)开始实施时;检测难度大的样品、参数时;新设备或修复后的设备初期投入使用时;新项目开展检测时;出现临界值时;质量仲裁或鉴定时;发生顾客申诉或投诉时。

2.4明确质量监督方式和内容

实验室质量监督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检查被监督人员的原始记录和结果报告,另一种是目击现场过程,即由质量监督员在检测工作现场看着被监督人员操作,相对而言,后一种方式更为重要。质量监督的内容主要有:人员持证资格及资格保持;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检验规程或规范的符合性;设备操作情况;环境、设施的符合性;样品标识情况;样品制备及试剂和消耗性材料的配置情况;抽样计划及执行情况;原始记录及数据的核查情况;数据处理及判定;不确定度评审情况;结果报告的出具情况等。

2.5做好质量监督记录

和实验室其它工作的要求一样,质量监督也应做到当时予以记录。质量监督记录包括被监督人员、监督的内容或范围、相应的依据、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结果评价等,其格式以固定表格与文字报告相结合的形式为宜,来源于本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必须是受控的。监督过程中也可以出具不符合项报告或预防改进措施报告。若需要采取纠正,必须要求被监督人员现场纠正,并对纠正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做好记录。若需要采取纠正措施,必须出具不符合项报告,相关责任部门督促被监督人员分析不符合原因,制订纠正措施计划,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完成后由质量监督员实施跟踪验证,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若纠正措施得当,实施有效,则关闭不符合项,同时做好记录;若纠正措施不当,实施无效,则相关部门需要重新分析不符合原因,再次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关闭不符合项。

2.6形成质量监督报告

实验室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⑴概述本年度监督工作实际完成的情况;⑵总结监督工作成效,如人员能力的提高,实验室数据和结果质量的提高等;⑶总结质量监督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的措施及整改的效果;⑷对下一年度质量监督工作提出建议,如人员培训计划的侧重点、仪器设备期间核查的重点对象等。

3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质量监督工作无计划

质量监督计划是实验室年初需要制定的若干工作计划的其中之一,目前部分环境监测实验室往往忽视了质量监督计划,监督工作有应付检查之嫌疑,没有落到实处,这种情况下,想要切实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往往无从谈起,必须认识到质量监督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部门质量监督员应通过所积累的工作经验来确定监督的频次,明确监督对象,于每年年初做好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3.2质量监督工作的职能划分、质量监督员的选择不得当

有些环境监测实验室但凡看到“质量”两个字就认为该项工作应划入质量负责人的职责范围,事实上实验室的质量监督针对的是人员的能力,监督的对象是检测人员,应该属于技术负责人的职责之一,因此质量监督工作在技术负责人领导下开展更为合理。一般来说应由资深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来担任质量监督员,保证由高一层次的人员,至少是同一层次的人员来实施监督。部分实验室监督员数量不够,不能覆盖所有技术领域,个别实验室甚至任命了尚未转正的实习生、部分行政或财务管理人员担任质量监督员是非常不合适的,无法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

3.3质量监督对象、监督时机概念模糊

实验室质量监督是为了保证实验室人员自始至终具备符合要求的能力,因此需要准确把握质量监督的时机,部分环境监测实验室存在着监督工作概念不清、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建议每年年初根据监测工作要点,切实做好质量监督计划。

3.4质量监督记录、质量监督报告不规范

“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于记录的基本要求,少数环境监测实验室存在着事后补记或检查前临时突击补记的现象,质量监督报告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建议各部门质量监督员应严格按照监督计划开展监督工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所有监督记录,编制质量监督报告,作为实验室管理评审的输入和日常改进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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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是我国政府部门重要的行政职能之一。作为一项系统工作,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内容丰富,包含广泛。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就是其中一项基础工作,是正常开展商品质量监督不可或缺的手段与措施。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查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部门对于市场商品的管控效果,兼具科学性、严肃性、规范性、合理性和权威性等特性,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抽样检验人员必须熟悉抽样检验工作标准,严格执行检验规范,按照工作流程认真实施。

1 质量检验抽样方案的确定

目前我国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查一般情况下都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检验样品。鉴于产品分类广泛,特性各不相同,因而在抽样前应依据产品特性科学制定样品随机抽取方案。抽取方案应以我国质监部门出台的产品监督抽查规范和产品审查细则相关条款,既要保障抽取样品的代表性,也要据有切合实际的可行性。样品取样方案要对样品取样量的大小和取样方式,以及批次情况进行明确规定。部分特殊场合,还应对取样的储存条件和运输情况作出规定。取样方案是商品抽样检验工作开展的基础,必须严格执行。考虑到抽样检验工作的复杂性,在实际工作中,如果遇到方案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应参照我国同类产品抽样检验的技术规定和抽样方案,结合被检产品的具体特性和情况,确定取样方案。取样数量应满足检验需求,确保检验结果能够反映受检产品批次的整体情况。取样方案没有做好,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就无法保障。

2 商品质量监督抽样工作要点

商品抽样方案编制完成并获得确认后,就成为样品抽样检测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检验人员应严格依照取样方案进行样品的抽样。具体来说,产品抽样应依次对产品种类、批次数量进行确认,在此基础上进行取样、填写取样文件、样品运输和保存等一系列工作。

2.1 取样样品的选择

取样人员在正式取样之前,要先于企业现场负责人进行沟通,就取样活动达成一致意见,进入现场后,首先要较为全面地了解下取样现场情况,比如现场环境,受检单位生产情况,产品库存情况等,由此对取样工作的目标有个初步的判断,作为后续工作实施的基础。产品抽样检验作为政府部门行政职责的一个有机组成,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和规范。应在成品库房进行取样。企业生产过程中会出现部分不合格产品,企业通常将不合格产品和合格产品分类存放。抽检的样品应全部为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不能作为取样对象。取样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固定,发现违法现象立即向上级部门反应。

2.2 产品检验批量的确定

产品检验批量的确定是产品质量检验取样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抽取的悠肥欠衲芄淮表受检批次产品,直接关系到检测结果的权威性。检测部门针对这个问题颁布实施了规范化文件,对检验批量型号、等级等指标进行了明确说明。遵循相关规定确定产品检验批量,是取样工作的原则之一。当受检产品库存量大于产品批量最高限值时,可以作为同一个批次检验,如果产品存量低于产品批量最小限值,检验结果不具有代表性,不能进行取样。取样方式通常为随机取样,根据产品特性的不同,随机取样的方法也有区别,常见的有系统抽样方法、整群抽样方法、随机的简单抽样方法以及分层抽样方法四种。无论哪种方式,其基本原则都是保证受检产品中每一个单体被抽取的几率都是一样的。

2.3 抽样检验信息单的填写

样品抽样信息单是取样工作中的重要文件,是对取样工作要点的全面记录,也是事后对取样工作进行整理和追溯的重要原始凭证。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不但是评价受检产品质量好坏,是否达标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和司法机关进行审判的关键性依据。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受检产品在抽样检验信息单上填写的生产日期格式和抽样样品标注格式不同而使得受检企业遭受处罚的情况。所以,必须高度重视样品抽样检验信息单的填写工作,确保填写内容详实、准确无误,字迹清晰工整,防止信息疏漏和误解。抽样信息单填写完整、合格,后面的质量检验监督工整才有保障。抽样信息单实际上是对本次抽样工作的一次全面反映,需要填写的项目包括受检产品、受检企业的相关信息和样品抽样情况、抽样单位情况以及检验类别、来源等技术内容。在填写时应逐项认真填写,确保填写符合规范。

2.4 样品的运输及储存

样品取样后往往不能就地现场检测,需要送到指定部门进行专业的检测。在这个过程中就涉及到样品的保存和运输。为避免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样品性状发生改变,给检测结果带来不可确定的影响,取样后的样品必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封样处理,取样单位和受检单位应在封样封条上进行签字确认,以保障样品的合法性。之后,样品在保管和运输环节都要按照国家质监部门相关技术规定实施,防止样品性状发生改变。对于需要低温冷冻保存的样品,取样单位应按照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低温冷藏设备,对于易受潮、易因为机械碰撞发生破损的产品,则应进行必要的防潮、防冲击处理。对于保质期较短的产品,则应尽快在保质期限内完成检验。对于其他样品有特殊需求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满足。在保管和运输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查程序,做好相关记录,防止人为原因造成样品损坏或性状改变,保证事故发生后可以追溯。此外,样品取样工作是个非常精细的过程。实际工作中,许多取样现场都是生产场合,现场噪音大、气味浓烈、物品驳杂,很容易给取样工作者的心理状态带来负面影响,从而降低取样质量。这些问题都需要取样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加以克服。

3 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我国市场日渐繁荣,商品种类、规格和数量都呈现出井喷的发展趋势。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也给商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作为商品市场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大力度做好市场和商品的规范化管理。首先要从制度方面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切合实际的商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让质量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既要保障对企业产品和生产活动的有效监管,又要维护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商品质量监督工作意义重大,商品质量能否得到保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质监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决做好质量监督工作,为中国梦伟大事业的顺利实现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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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纤局毛麻茧化纤质量监督处提供的2011年非棉纤维工作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公证检验的受检企业一共有177户,共检验非棉纤维8.65万吨,其中:山羊绒9975吨,麻类29000吨,生丝1000吨,桑蚕干茧4.6万吨。2011年共组织完成6个品种共24次非棉纤维公证检验监督抽查,监督抽验的平均相符率达到93.6%。在检验工作的技术水平上,建立公证检验设备运行期间的核查制度,保障检验工作的质量,并针对非棉纤维检测的特性,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工作和检验技术的比对工作,规定桑蚕干茧新上岗的检测人员必须通过理论和实操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操作。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11年非棉纤维工作在“量”和“质”两个方面都处在稳定提高的态势中。

基于以上数据,孙会川副局长用“稳”字评价去年非棉纤维的监督工作。他说:“非棉纤维的公证检验从2004年开始,从毛绒公检、生丝公检、麻类公检扩展到干茧公检,非棉工作发展的‘稳’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是稳定的财政保证,财政部每年财政预算给公证检验一定的经费支持,而且力度逐年加大;二是非棉工作已经形成比较稳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从工作程序、规程,到监督抽验制度,以及期间核查和人员培训等,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工作制度;三是建立起来一个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撑,培训了一批检验人员队伍,并建立了一批条件比较不错的实验室,特别是桑蚕公证检验的实验室还是比较先进的;四是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工作局面。从2004年非棉纤维公证检验工作开始,到现在已经形成一个稳定的工作局面。”

提升:进一步夯实基础,提高有效性

纵观全局,非棉纤维的质量监督工作虽然发展很快,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基础还不够牢固,公证检验的有效性还有待提高。从2011年的统计数据上看,非棉纤维公证检验的比例还比较低。棉花公证检验量已经覆盖我国棉花总产量的80%,而非棉纤维的公检远没有达到理想目标。这主要是因为非棉纤维的公检工作还较多依赖政府财政的支持,而不是更多缘于体制、机制的正常运行,即其在市场上的存在基础不稳固,进而推进速度受到较大制约。

孙会川副局长说:“公证检验报告在干茧市场交易上的采用率比较高,但真正在生产企业和其他方面的采用率还不高,这表明非棉纤维公检的基础不够稳固。公证检验一方面是市场交易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生产的需要,只有找到指导下游生产的路子,公证检验的存在基础才能稳固,发展才有后劲,否则只靠几个市场的支撑,将来的发展是有隐患的。”

国家茧丝办刘斌处长也认为:公证检验对生产企业指导作用的大小,决定着企业对公证检验的认可度,也直接影响公证检验的有效性。公证检验的有效性和公证检验的存在基础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如果有效性不能得到广泛认可,那么非棉纤维公检的存在基础也就不会稳固。刘斌认为,桑蚕干茧公证检验数据的有效性及控制下游生产数据的相关性方面还有待研究。缫丝厂如果能利用桑蚕干茧公证检验的数据指导缫丝生产工艺、原料购置或采购价格,那么公证检验自然会得到企业的认同,公证检验的有效性才能得到体现。

部署:“三个加快”和“四个关系”

2012年国务院实施的《质量发展纲要》是今后10年质监工作的指导性和方向性文件,同时,今年国家质检总局也提出了“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十二字方针。这些文件和方针的和实施,对纤检工作的发展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非棉纤检工作也要放到这两个大局中去思考、研究和发展。以此为总思路,孙会川副局长对做好2012年非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三个加快”和处理好“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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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督导工作,地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作,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具体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是指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成立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和程序,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条对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违反质量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检举。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形成全省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按照各自分工,行使各自职责。

第八条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负监督责任。各地可根据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模式,并应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要求或动员受益乡镇、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参与监督,切实形成上下联动、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质量监督机制。

第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人员,必须经过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培训、考核,报备地市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第十一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上级监督部门及被监督单位报告或通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质监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热情服务,严格遵守监督工作保密制度。与被监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质监人员应挂牌上岗并在执行工作中主动出示有效监督工作证件。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质监机构及其质监人员进行监督,对其违法乱纪行为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检举。

第十四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工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如灌砂筒、混凝土路面抽芯机、贝克曼梁、三米直尺、钢尺等。混凝土芯样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室进行强度试验。

第三章质量监督检测费

第十五条省交通主管部门每年统筹补助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监督检测费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检测,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六条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每年应安排配套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补助给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确保农村公路监督的正常有效开展。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十七条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二)支持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及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三)协助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有关的质量管理办法;

(四)配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督导组对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

第十八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地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责;

(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质量监督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制定监督工作要点;

(三)在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四)对本地区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或者巡检,定期报告农村公路质量动态;

(五)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六)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质量监管工作,业务上受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具体内容有:

(一)负责农村公路路基的交验及路面施工认可审核工作;

(二)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将所用原材料及试件按规定频率送检,负责混凝土路面取芯抽查和芯样送检工作;

(三)配合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完成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

(四)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农村公路质量情况。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本着人员精干、高效务实的原则,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不留死角”,采取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履行对农村公路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予以配合与支持。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内业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含原材料、半成品、工程实体等)进行检测、检查、取证;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四)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情况,并取证。

第五章监督程序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率应达100%,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多个项目或按片区集中统一向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或由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在下达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时直接委托。

第二十三条申请质量监督时应报送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批复文件以及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

(二)施工许可文件;

(三)如果实行监理的项目,附监理委托合同副本、监理工作计划、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

(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果有)的主要负责人及质量检验人员资质情况;

(五)资金拨付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

(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所签订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承诺书》。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期为自发出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始,至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止。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到申请后,确定项目质量监督人员,并根据本年度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分布情况,确定重点工程、重要路段、重要部位。以申报监督项目为单位,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填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送建设等参建单位。

第六章质量鉴定与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完成。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或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实施质量监督的项目,完工后,均应由地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完成质量鉴定,出具竣工鉴定报告。

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抽检结果、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的抽查、以及交工检测的结果,参照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省市制定的相关办法进行工程质量鉴定。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路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农村公路完工后,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竣工验收按《*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

第二十七条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制度,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立项目工程档案。

第七章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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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理报告制度”推行之初,我站被确定为全省试点单位之一,自2017年8月份就按照省住建厅黑建规范[2017]5号文《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向住建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监理情况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在市区内在建工程中全面推行了监理报告制度。今年,作为该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我在落实该项制度过程中总结了一些经验。为使监理填报表格时更加规范、直观、易懂,我按照制度要求设计制定了我市专用表格,该表格也得到了省站的认可。在出台正式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向住建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监理情况制度》之前,应省站要求,协助制定了监理报告“周报表”,并对制度草稿提出了一些建议得到了省站采纳。

三、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统计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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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方案,落实安全责任

根据市人防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通知》所列清单内容,结合质监站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质监站安全生产方案》,将在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逐项进行分解,将建设单位责任进行明确。截止目前,累计质监在建工程项目7项,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状况良好。

(二)完善制度,健全安全机制

我站按照国家《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加强防空地下室竣工专项验收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结合先进地市的工作经验,及时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流程、标准严格进行了规范,对质量监督报监程序、交底会内容、质量监督检查内容进行了详细修订。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重新制定完善了《质监站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站长工作职责》、《质监员工作职责》、《资料管理员工作职责》,《公章使用制度》等内容,还印发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服务指南》,将工程质量监督及专项竣工验收的详细流程和标准以手册的形式进行明确,未来将更好地为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落实在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承诺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文本进行了修改。

(三)统一标准,规范质监

按照“统一标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对全市质监竣工流程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实施,并对县(市、区)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加强督导县区全面开展质量监督和专项竣工验收工作,对没有能力开展工作的县区人防办,协调县区住建局探索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代为对人防工程监管的模式。

(四)采取措施,助推复工复产

制定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采取了八项有力措施全面助推人防工程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了从业企业复工复产平稳运行。自复工以来我站对景西路回迁、幸福里、南洋广场、等在建项目分别进行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尚嘉美庭项目专项竣工验收。

二、存在问题

今年第一季度,我站安全生产领域继续保持向上向好,总体平稳可控,但也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在建工程参建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的内容过程中有不严格落实和不重视的现象。

二是参建单位在具体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各方主体履职不到位的情形,不能有效履行控制施工过程质量的责任与义务。

三、第二季度安全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全站自我疫情防控管理。落实日常消毒,做好体温检测上报,严格外来办事人员管理,加大对质量监督过程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落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按照制定的措施助推人防工程建设企业复工复产,确保人防从业企业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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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内容

针对种子、农药、农产物质量安全、农机等市场的监管,深化农资销售点开展例行抽检工作。种子以检查种子质量,种类真实性,种子标签、种类核定及受权和转基因种类等为重点;农药以抽查农药质量的有用成分能否及格,农药标签运用能否符合要求,标签标注的内容能否规范为重点;农产物质量安全以检测蔬菜及生果农药残留为重点;农机以财务资金补助置办的农机具为监管重点,增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和质量查询工作,果断打击经请假冒不及格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让渡农机推行判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加大农机质量监督力度。

三、活动方式

农资打假活动由市农业局统一部署和组织,执行集中与涣散相结合,营建气势,扩展影响,考究实效。

四、活动安排

由市农业局组织畜牧、种子、农机、农产物质量安全等农业法律人员构成农资打假活动小组,于3月15日上午8点开端对市区农资市场、各农资批发商及某些农资问题突出重复发生区域的监督治理,将重点区域和领域的农资监管作为打击冒充伪劣农资主国场,把诺言差、屡查屡犯的农资经销商作为本次打假活动的重点对象。

五、保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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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发展是硬道理,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而言,同样适用。经过监管人员的努力,新形势下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已日臻完善,趋于成熟,“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督、企业自控”的管理制度已有效实施,效果显著。在实际工作中,监管领域的各位同仁,坚守责任担当,秉公执纪为民,在对建筑质量监督的把控上,向来都是按规则办事,从不徇私枉法,以铁面无私的严肃态度执行监督管理,全心全意为实现精品建筑而努力。时代的发展需要更新理念,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鼎新改进,无疑为项目参建各方搭建了庇护所,为意外纷争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建设各方的权益不受伤害,使参建各方能放下包袱专注工作,监管人员也会心无旁骛地为质量目标的实现发挥自己的作用。监管人员的努力付出没有白费,有效促进了建筑监督制度的推广施行,将传统的行政命令为主的管理模式,推陈出新,转换为赋予建筑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目标的得力监督和精心管控。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

工程开建前的监督重点是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并做好对相关单位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如果发现问题,则应周密处理,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工程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以现场监督为中心,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监督管理。对工程质量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主次分明,重点倾向于威胁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比如主体结构、地基基础。为了使结果真实可靠、权威科学,在对现场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时,请务必选用合格的监测仪器与设备,这样测出的数据才令人信服。工程竣工后的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的把关之举。对于未达标的低劣工程,坚绝禁止交付使用。此外,严查并追究因装修而对已有建设工程的关键部位造成毁坏的行为。

3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策略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策略有下8点:①深入改革《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现质量监督领域的有法可依,依法执监;合理分配监督资源,高效发挥监督效能,对工程监督行为勇于担责——这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要思考的工作要点;实行、贯彻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并努力做到执行有力,落实到位;许可制度的实际应用化解了许多现实尴尬,防止了工程无证开工的乱象,真正把工程质量监督由核验工程质量等级转变为监督竣工验收工作。②在监督过程中,对同仁的好经验应科学借鉴,拒绝生搬硬套、泥沙俱下的全盘端来的工作方式。同时,严厉制止施工现场以假冒真的偷工减料行为,不给豆腐渣工程提供滋生的机会;从我做起,尽己之能,全员行动,推进建设监理制的健康发展;监理人员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随意签字;禁止越俎代庖,避免假公济私,一旦违纪违规,从严处理,过于严重的应取消监理资格。③加强对社会监督与监理单位的管理。强化监理公司对工程监理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利,对社会负责;监理公司受雇于建设单位,为建设单位服务,代表建设单位管好工程,一切行动听从于建设单位的指挥,但监理公司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责,这样才会对工程本身负责;推进监理公司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社会监督与社会舆论起到了重大的主导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质量监督保证机制的重要内容,应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建立工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④监督和约束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推行全员培训上岗制度和技术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⑤对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展开集中管理。对于公共工程,应由建设部门设置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从一而终,实行全过程的集中管理,工程竣工后移交给项目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务必强调的是,工程的所属单位或使用单位,禁止直接参加项目的组织实施。这些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属既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权,又在工程项目上行使政府的管理职能,其行为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建议可先行组织试点这一方案举措,经验累积富足时,可进行大力推广,全面应用。⑥严格内部管理,树立执法人员形象,严格工程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一分为二地分析,监管人员代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监督管理权,其任何行为都会对政府形象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推行定期书面汇报制度,要求所有监管人员,对于查出的重大问题马上汇报,严禁拖延,频繁督促,勤于检查,将监督记录做到规范。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各种先进技术,利用有效途径,强化监督管理,及时记录,到位考核,使工程监督工作做到台账健全,保障优质工程实现高效竣工。⑦运用超前理念,更新模式,优化质量监督工作。针对不同情况,归门别类,做到对工程质量的差异化监督管理;突击检测,随机抽查,事先不透露任何征兆,做个不速之客,对建筑质量进行高效监督管理。⑧周密计划,周全考虑,制订事前预防方案和监控策略。俗话说,未雨绸缪强于收之桑榆,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而言,超前预控,充分周密的计划与布控手段、防御措施,远远大于事后的改错补救,及早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有备而为,胸有成竹,发挥杠杆力量,提升监督效率,以一敌百。

4建议

建筑工程质量涵盖范围很广,一旦工程出现质量意外,不能只由施工单位来负担,其他参建单位不能袖手旁观,都要各担其责。建议建立主要责任人制,由一个主要的责任单位来带领其他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设计方案关乎建筑质量,建议严格审查设计人和设计企业的资质,严格审核设计方案,确保建筑质量的安全性。用户是建筑工程的最终使用者,为了获得更好的监管效果,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人员和所有企业,应将用户提出的标准、建议、想法作为最终决策的最后依据。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房屋是人们乐此不疲的谈资,质量过硬是全民的集体心声,优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公众的期盼。基于此,监管人应变压力为动力,革新辞旧,激励工程相关人员多方配合,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