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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监委会工作思路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社区监委会工作思路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社区监委会工作思路

篇1

目前,我们所处位置是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龙凤村的支部活动室。该支部活动室共500平方米,功能齐全,配备有远程教育站点、幼儿园、村卫生站、农资超市等,是全村的科技培训推广基地和整治文化中心。

乡是我县继赵家镇后在铁山西部唯一一个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进行整乡建设。乡党委、政府立足实际,以“12345”工作思路为统揽,按照县委提出的“整体推进、重心西移、突出特色、协调发展”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思路,以“两带三建四改五有”为具体工作内容,以解决群众最现实、最迫切的难题为突破口,突出工作重点,极大地改变了全乡的面貌。

以来,我们推行了“四个民主”的办法,共筹资800余万元,硬化村社道路52公里,实现了“村村通水泥路、90%左右的社通水泥路”的目标。新建通户路35公里,发展沼气200余户,整治水毁渠道米,维修堰塘30余口,新修堰塘15口,新增有效蓄水5万余方,增加灌面亩以上,目前全乡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堪称铁山西部一流。

在产业培育方面,我们聘请县农业局专家来村实地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讲解种植、养殖新技术和关键环节,共培训土专家、田秀才300余人;同时着力抓好“四大基地”建设:即以龙凤村为中心的千亩优质柑桔基地、以杨岩村为中心的獭兔养殖基地、以二梯村为中心的商品蔬菜基地建设,以金窝村为中心(境内有两个煤矿、百坚水泥、八个大型矿场和两个砖厂)的工业强乡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初具规模,群众增收明显。,全乡人均纯收入达3946元,比进行新农村示范乡建设前的提高了930元。

篇2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创新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三资”管理效率,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柯桥街道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按照“管好当前、立足长远”的工作思路,全面清理登记街道辖区内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发现并及时整改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集体“三资”长效管理制度,创新集体产权交易机制,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实现集体“三资”管理“运作阳光化、管理信息化、交易市场化”的目标。

三、方法步骤

按照“先行试点、分步推进、清改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整个改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3年5月8日-6月15日)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贯彻全县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班子和相应的工作班子。

2.调查摸底,制订方案。组织力量,全面摸排分析集体“三资”管理现状,掌握第一手资料。并根据全县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具体的工作方案。

3.先行试点,出台意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分别确定一个社区、居委会先行试点,按照县委县政府深化改革工作的要求,开展清产核资、整改完善等工作,探索工作方法。并根据县里出台的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深化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阶段(2013年6月16日-8月31日)

1.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17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成员、居监委主任等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明确工作内容、重点和要求。会后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方法步骤。

2.清产核资,确权登记。

一是清产核资。确定相关领导,分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包干,并组织相关人员,指导开展“三资”摸底清查。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成立清理小组,按照县里统一制定的集体“三资”清查表,逐项进行清理登记造册,对一些资产、资源需进行拍照的要拍照留存。

二是合同清理。各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涉及当年及今后几年的经济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掌握合同期限、价格、履行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三是公示公开。将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清查表,在居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群众对清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由清理小组再次盘点核实。

四是确认上报。公示结束后,将集体“三资”清理情况提交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经居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清理小组成员签字后上报街道资管办审核。

五是录入网络。“三资”服务中心以各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单位,建立完善集体“三资”的明细台账,将资产、资源及合同等资料输入“三资”信息化管理网络。

3.梳理问题,抓好落实。对清理摸底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逐一分析,并落实责任人员,抓好整改落实。主要包括:清理以据抵现、出借资金、应收款项;撤销归并多余账套、银行账户;重新签订、完善各类经济合同,收缴合同款项;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资源,经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调整。

(三)总结阶段(2013年9月1日-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