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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安全、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__市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
主 任:__*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__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__ 市工商局局长、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组委会成员单位:市法院、检察院、物价局、安监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农委、商务局、卫生局、药监局、行政执法局、广播电视台、新闻信息中心、工商局、质监局、烟草局、盐务局、消协。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__*
三、活动时间
2013年3月8日—3月18日
四、活动内容
1、市政府召开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研究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市政府副市长__*发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
3、组织开展“我的权益我做主”201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征集活动。
4、设立投诉咨询台,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印制并发放消费知识宣传资料。
5、组织开展食品抽检、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农资市场重点监督检查、假冒伪劣商品辨识活动。
6、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7、与媒体合作,强化舆论宣传。在《__报道》、电台、电视台开辟“3•15”专题报道。充分报道消费维权政策、维权成果与动态。通过广泛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强化科学消费观念,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8、开展消费安全宣传进企业,通过加强对“诚信单位”、“诚信承诺联盟”的宣传,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产品、提供安全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更好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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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xx市消费者委员会、xx市工商局联合举行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暨新闻会,会上通报了2017年全市工商系统12315平台消费者诉求数据综合分析报告,部署了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内容。
今年“315”活动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围绕这一主题,我市将举办三项活动。
开展xx市首届“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活动由市消费者委员会、鄂东晚报社联合主办。大致分3个步骤: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参评企业名单(2月28日—3月8日);评选投票(3月9日—4月5日),消费者通过“315”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掌上xx”微信公众平台网络以及志愿者调查问卷投票方式参评,根据投票结果和审议结论,将前10名诚信单位及前30名提名单位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总结建章立制(4月18日至全年),4月18日进行“十佳诚信企业”颁奖。建立诚信企业诚信公约、建立健全企业诚信“红黑榜”制度、建立诚信联盟会议制度。
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时间:3月15日,地点:奥康步行街。市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市直公用企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协会、部分名优企业、市直新闻媒体、市消费者维权志愿者代表以及消费者委员会全体委员,开展“315”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投诉活动。
成立一批重点行业协会消费维权服务站。发挥行业协会资源优势,搭建消费维权调解平台,创新和拓展消费维权新渠道,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建设多元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时间从2018年1月—4月。目前南湖汽车城有20多家汽车4S店,是我市主要汽车销售市场,成立的汽车维权站地点设在南湖汽车城比亚迪店。房地产、烹饪酒店、婚庆等行业协会也将逐步成立维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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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4、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5、宣传贯彻好《消费与安全》年主题。
6、信誉卡是企业与经营者的信用和名誉的象征。
7、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8、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9、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0、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11、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3、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4、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5、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
17、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8、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19、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0、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2、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23、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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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活动的领导,成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朱乃振(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消协名誉会长)
副组长:武成义(市消协会长、市工商局局长),石毅(市消协副会长、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物价局、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市烟草专卖局、酒类专卖局、市司法局、市广电集团等相关单位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费者协会,高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召开市消协第三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对消费维权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2月5日召开××市消费者协会三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省消协工作会议精神;
2、总结市消协2009年消费维权工作,部署2012年消费维权任务;
3、审议通过“诚信维权单位”名单;
4、审议通过优秀消费争议和解单位名单和优秀消费争议调解员名单;
5、审议通过××市消费2012年“3.15”纪念活动方案;
6、审议通过有关消协职务调整事项。
(二)做一期“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公益广告宣传。为了使“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便于消费者理解,市消费者协会和××广电集团联合制作年主题公益广告,在××电视台滚动播出,播出时间3月1日至3月15日。
(三)举办一次“3.15”专场文艺晚会。3月10日,在市政府会议中心举办“3.15”专场晚会。晚会内容:
1、副市长朱乃振就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专题讲话;
2、市消协推荐“诚信维权单位”,表彰优秀消费争议和解单位和个人;
3、省消协有关领导和市工商局长为“诚信维权单位”、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奖;
4、市消协开通8666315电话短信投诉受理服务活动;
5、“和谐消费,服务生活”文艺演出。
(四)开展一次商品安全专项检查。春节前,由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进出口商品监督检验局开展一次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3月5日至12日,市消协将组织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物价、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食品、药品、烟酒、副食、农资等为主要内容的“打假治劣”活动,并于13日上午将相关“问题”商品在八达垃圾处理场集中销毁。以大造声势,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
(五)消费维权公益信息8--10万条。“3.15”期间,市消协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通过手机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3月5日、3月10日、3月15日分三次向全市手机用户(消费者)8--10万条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利用现代化手段开展消费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拓宽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
(六)做一期电视讲座。由市消协会长就如何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服务广大消费者,履行好社会责任,做一期电视讲座。
(七)组织开展维权服务下乡活动。市消协将编印维权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年主题、消费警示、维权知识等2万份,通过基层消协及消协分会免费送到消费者手中;各县区消协联合12315执法部门专车下乡开展流动宣传、流动受理申诉、投诉,把农民消费者维权作为服务重点。
(八)公布一批典型侵权案件。在媒体公布2009年10件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
(十)、开展有奖征集消费警示活动。作者可以依据个人消费经历和维权故事撰写消费警示,要求题材新颖、主题鲜明,警示性强。全文不超过500字。
四、3月15日当天主要活动
百货大楼、新玛特购物广场和劝业场等各大商场、市场等以及诚信维权单位,在各自门前设立彩虹门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服务台;各县(市)区工商局指导当地商家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五、活动要求
2012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年。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市消协及各基层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理事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市消协对各理事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突出主题,创新思路,围绕消费维权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基层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务使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影响。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传消费维权,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附件:“3.15”纪念活动宣传词
××市消费者协会
二o一o年二月
附:“3.15”纪念活动宣传词:
“3.15”——我们共同的事业;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认真贯彻落实《消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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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伴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稳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市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开展“诚信?维权”活动,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我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市场经济秩序,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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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消费年主题开展座谈活动
区消保委将以“围绕年消费主题,放心消费在浙江”为内容,组织邀请经营者、消费者及有关部门的代表开展座谈活动;把“放心消费在浙江”作为目标要求,就如何加强对网络购物领域的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促进互联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展开讨论;通过举办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消保委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政府监督、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共治”的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开设国民消费教育大讲堂,开展系列消费维权教育“六进”系列活动
充分利用国民消费教育中心这一服务平台,开设国民教育大讲堂,结合消费维权教育“六进”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每月开设一堂消费知识讲座,为社(村)区、校区、商(厂)区及营区的消费者送去消费维权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以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文明消费的理念。区消保委将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区消保委将联合区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中心、区网络交易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区食品药品监测中心开展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提供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安全以及消费维权投诉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四个“你我”系列活动
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积极参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我执法,你参与”、“你点题,我检测”、“我宣传,你传递”、“你举报,我查处”等四个“你我”系列活动;通过开展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重点领域、热点行业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来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网络购物等重点领域、热点行业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
(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
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开展系列消费体验活动,通过到食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景区、商品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组织开展商品比较实验活动
2017年,区消保委将组织开展“xx区春节前海水产品消费比较试验”和“夏季面制品消费比较试验”,通过商品比较试验向社会公布比较试验分析结果,以督促行业和企业整改,促进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为市场消费环境的不断改善创造良好条件。
(七)开展3.15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将在全区范围内以13个市场监管所和消保分会为主,在各自的辖区内设立13个宣传咨询服务点。届时,各个宣传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大群众提供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咨询服务,并按照“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量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
(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传
“3.15”期间,区消保委将强化“xx区消费维权网”、“xx区消协315”微信公众平台、“xx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及腾讯微博的运行管理,通过网络平台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运用 “xx消协315”公众微信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有奖知识竞答”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九)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系列评选活动
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计划”,更加扎实推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区消保委将延续“诚信经营树形象、放心消费迎峰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围绕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基本条件指向,对全区的市场、商店、网店、餐饮、景区等五类消费环节经营者积极开展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行动。同时为推动企业诚信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赋予消保委组织的法定职能,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八届“杭州市xx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
(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会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2017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016年xx区产品质量报告,2016年xx区网络订餐整治工作报告,2016年xx区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传,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科学、理性、文明消费。
三、活动要求
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以消费维权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与,开展既隆重热烈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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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沈阳大学南院、北院
活动目的:
1、响应国家号召,促进绿色消费观念盛行,享受绿色生活。
2、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依法维权
3、响应依法治国理念,宣传法律,普及法律
4、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5、提高社团、学院影响力,促进社团发展。
活动内容:
以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的主题,在校内以分发传单,设立咨询,条幅联名签字等方式开展普法维权活动。
活动效果:
通过分发传单的方式使普法维权意识在南北院迅速传播开来,使依法维权观念深入人心;咨询活动开展秩序良好,有大量人前来咨询,这是本次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障;同样通过条幅签名等方式,极大地调动了人们对315维权的热情,使绿色消费享生活,依法维权筑和谐主题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气氛很活跃,使各院同学对我们社团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法学社的名望以及政法学院的影响力,对社团的宣传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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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月活动,得到了**市工商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制定了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就是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以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重点,提高广大消费者健康维权的意识,推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深广方向发展。
二、315宣传方式丰富多彩,315活动形成合力。
一是召开**市消费者协会六届一次理事会,通报了中消协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理事会听取了**市消协20xx年度工作报告和20xx年度工作安排和315活动部署。**市政府副市长董景铎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号召全社会行动共同起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举办“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活动。该局于3月13日联合宣传部、妇联、团委、消协、移动通信公司等单位,共同举办了“移动杯”消费和谐演讲比赛。经过初赛的选拔,共有来自15个党(共)委(总支)的15名选手参加了最后决赛。选手们围绕宣传“消费和谐”年主题,展开了入情入理、生动形象的演讲,来自卧龙乡党委的柴洪喜凭借《以诚信为本和谐消费共建美好家园》的精彩演讲夺得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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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市委,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于3.15都给预了充分的重视,今天到场的主要领导有:
男:还有:
女:下面请 讲话
男:现在我们提倡和协社会,它是靠法制、靠机制、靠协调进行理性维权的新思维,它表达了消费者、经营者、政府部门相互携手、打造安全、健康、和协的新生活的愿望!经营者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下面请主办单位代表讲话。
演出部分:
女:愿我们的生活质量更高、愿我们的日子开门红。: 《开门红》歌伴舞。
男:把娱乐和实用结合在一起,做聪明的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的消费,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
女:在今年辽阳市工商局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百题万人有奖竞赛活动。它分别评出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下面有请宣布获奖名单!
男:下面有请观众抽出今天的特等奖
女:有请 歌手献歌!
男: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是每个消费者都应具有的常识。下面我要向大家提出几道问题, 请您来回答!
女:下面请市消委会宣布获得XX-XX年维权十佳先进个人名单。
男:当你需要的时候,他们在你身后;当你无助的时候,他们在你左右,他们是旁人,但他们也是朋友!让我们将下面的歌献给这些维权的战士! 英子的歌!
女:辽阳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打假维权氛围的工作中,付出了他们艰辛的劳动!下面请工商局有关领导宣布XX-XX十大侵权案件!
男:每到3.15,我们都翘首以待,虽然有些沉重,但它毕竟是我们的希望!也许此时的歌会让我们轻快起来!! 歌手献歌!
女:下面继续现场问答,请观众做好准备,有纪念品相送!
结束部分:
男:让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联合起来,把3.15活动不断的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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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是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是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是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是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是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是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是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是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是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市场监管局针对2016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是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是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6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是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是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市场监管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是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是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是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是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是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是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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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活动内容:
(一)3月15日上午在xx北国商城外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启动仪式、有关行政部门及公共服务企业共同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投诉,解决消费者的实际问题。同时为落实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及时维护消费权益,消费者协会在主要商场、超市开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在北国商场举办挂牌仪式。
(二)加强媒体宣传,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营造纪念消费者权益日的深厚氛围,大力宣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各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展示各单位消费维权成果。
(三)为全面提升我县旅游服务质量,迎接全市旅发大会的召开,县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局协同文物旅游局在全县所有旅游景点实现“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全覆盖,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针对我县旅游现状,集思广益,查遗补缺。
(四)各超市、商场、广场、乡镇集贸市场要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3·15宣传牌、相关警示标语、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宣传口号等措施,
(五)各乡镇、工商所要在本辖区主要商业地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五、组织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对本单位打假维权成果进行总结上报,为新闻宣传提供消费维权案例,进行法律、法规解读。
(二)号召县域企业结合我市开展的“美丽省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内容,大力宣传新《消法》,积极倡导诚信经营,文明经商,努力营造和谐、法制、诚信的消费环境。
(三)结合县域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开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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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辛勤奋战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并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参与消费维权事业发展的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表示衷心的感谢!自年我国开展“3·15”活动以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已成为具有影响广泛、意义深远的社会活动。“3·15”活动年的主题是:“”,其含义深刻而明晰。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开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对于实现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的和谐统一,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行业协会、各生产经营企业,都要围绕“消费与安全”这一主题,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组织开展好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系列活动,狠抓各项消费维权工作的落实。
第一,要继续强化监管主体职能,加大对消费市场的规范与监督力度。各级工商、质监、食药监、卫生、文化、环保、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涉及民生、民利、民安等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调解处理力度,特别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今年确定的重大投资、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领域等工作重点,加强建筑、建材、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行为。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健康、文明、安全消费。
第二,要继续推进完善行业自律。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提供合格、优质、安全的产品,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生产、经营企业要恪守商业道德及行业准则,自觉修正不平等格式条款及“霸王条款”,充分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全面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无公害的商品和服务。
第三,要培养消费者依法消费观念。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安全消费,充分发挥消费者自身在构建消费和谐环境中的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