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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本案系聚众斗殴罪刑事案件,公诉人提起诉讼并建议量刑7到9个月,本案被害人系轻微伤,且被告人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无异议。鉴于XXX有从轻减轻情节,其从认罪悔罪方面考虑:XXX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庭审阶段,其均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可依法对其从宽处理。从犯罪手段方面考虑:XXX没有持械殴打被害人的情节。从犯罪后果方面考虑:虽然XXX行为造成了被害人轻微伤的后果,但是XXX已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明确表示对XXX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XXX的刑事责任。从犯罪原因方面考虑:本案的起因是XXX和XXX因琐事发生口角所致,属于因民间矛盾激化引起的犯罪,目的只是替家人出气,其行为和故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黑,恶,痞势力不同,主观恶性小。且被告人存在自首情节,故辩护人建议量刑7个月.
就本案,律师深刻体会到,对当事人的情况要充分了解,好好进行准备工作,充分运用证据和法律,找出强有力的依据,也能够分析对方的证据等情况,找出对方的漏洞,保证占据优势证据地位,帮助当事人争取权益。
篇2
Observation of curative effects of Amiodarone on patients with acute coronary syndrome (ACS) and chronic heart failure and ventricular arrythmia
ZOU Peiyuan, FENG Xiaoyan
Department of Cardiology, the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 of Yangjiang City, Yangjiang 5295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observe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Amiodarone in treatment of ventricular arrythmia on acute coronary syndrome (ACS) and chronic heart failure patients and ventricular arrythmia. Methods: On the basis of regular treatment, Amiodarone was used in 52 patients with ACS and chronic heart failure and ventricular arrythmia, intravenous loading does of 3-5 mg/kg of Amiodarone was given within 10-20 min, followed by 0.75-1.50. mg/min infusion. If ventricular arrythmia was uncontrolled, additional bolus of 150 mg could be repeated every other 30 min, and oral Amiodarone 0.2 mg, tid, observation treatment for five days. Results: In 52 patients, 35 cases (67.3%) were significant effective, 11 cases (21.2%) were effective, 6 cases (11.5%) were invalid, 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was 88.5%. There were no significant changes in the P-R, QRS, QT intervals during iv Amiodarone therapy. Conclusion: Amiodarone can be used effectively and safely to control ventricular arrythmia on ACS with chronic heart failure patients.
[Key words] Acute coronary syndrome; Heart failure; Ventricular arrythmia; Amiodarone
ACS是临床危重病,常并发心律失常,其中频发性室性早搏易诱发室速VT和室颤VF,而VT和VF常伴有严重的血流动力学障碍,加重心力衰竭,甚至猝死[1]。胺碘酮是一种临床常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同时具有扩血管和抗心肌缺血作用,可使心力衰竭症状得以改善,其抗心律失常作用疗效确切,尤其对室性心律失常有较好的疗效。笔者对我院2008年1月~2010年3月共收治的52例ACS伴心力衰竭并发室性心律失常患者应用静脉胺碘酮治疗,对其疗效性和安全性进行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择ACS伴心力衰竭并发室性心律失常患者52例。其中,男29例,女23例;年龄48~75岁,平均(61±11)岁;ST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29例,非ST抬高型心肌梗死(NSTEMI)23例;心功能分级按Killip分级:Ⅱ级18例,Ⅲ级26例,Ⅳ级8例;左室射血分数为25%~44%,平均(33.6±6.8)%;患者在ICU室持续心电监护,发生频发室早26例,短阵VT 15例,VT 9例,VF 2例。入选病例排除由电解质紊乱、酸碱失衡和药物中毒所致的心律失常、尖端扭转型室速。
1.2 方法
在治疗ACS和心力衰竭基础上,静脉注射胺碘酮(商品名:可达龙):首剂3~5 mg/kg,用生理盐水20 ml稀释,10~20 min注完,之后给予0.75~1.50 mg/min静滴维持,若心律失常控制不满意可间隔30 min再注射胺碘酮150 mg负荷量一次,同时口服胺碘酮0.2 mg,tid,若治疗前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VT或VF,先行电复律后再应用胺碘酮预防发作。
1.3 观察指标
所有患者在ICU病房用多功能监护仪持续心电、血压监测,随时记录心律失常发生情况及用药后心律、心率变化,每天记录一次18导联心电图,监测P-R、QT间期及QRS波群时限,根据心率、肺部湿音情况评估心功能,观察时间为5 d。
1.4 疗效判断标准
室早或短阵VT、VT、VF在治疗观察期24 h内消失为显效;室早减少≥50%或重复用药后心率<100次/min为有效;重复用药后室早无减少或心室率不减慢为无效。
1.5 统计学分析
应用SPSS 13.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率的检验采用χ2检验,均数检验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一般疗效
临床疗效与心律失常的关系见表1。本组患者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后显效35例(67.3%),有效11例(21.2%),无效6例(11.5%),总有效率为88.5%。52例中VT 9例,其中5例经静脉注射胺碘酮后终止VT,其后维持静滴胺碘酮预防复发;4例电复律后应用胺碘酮预防复发;2例VF患者电除颤维持应用胺碘酮,VF反复发作而死亡,最多1例患者电除颤16次。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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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临床疗效与心律失常的关系(例)
Tab.1 Relations between clinical efficacy and arrythmia(case)
2.2 血流动力学改变
治疗前后患者收缩压、舒张压的情况比较见表2。结果表明,应用胺碘酮对血压影响不明显。通过观察心率、肺部音、呼吸困难的好转,治疗后心功能改善。用药期间无发现因胺碘酮加重心衰发生。
表 2 治疗前后患者收缩压、舒张压的情况比较(x±s,mm Hg)
Tab.2 Comparison of systolic pressure and diastolic pressure before and after treatment (x±s,mm Hg)
2.3 心电图监测
用药前后心率、P-R、QT间期及QRS波群时限变化见表3。
3 讨论
ACS常并发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特别是快速室性心律失常如VT或VF时常加重心力衰竭,甚至危及生命,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又加重心肌缺血,形成恶性循环,因此,积极复律治疗对病情和预后有积极作用[2]。Ⅰ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对病态心肌、重症心功能障碍和缺血心肌特别敏感,应用要谨慎,尤其Ⅰc易诱发致命心律失常(心室颤动、无休止室性心动过速),用于器质性心脏病治疗时安全性较差,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和钙通道阻滞剂具有较强的负性肌力作用,易诱发和加重心力衰竭,应用受到一定限制[3]。研究证实,对ACS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胺碘酮不增加基础心脏病病死率[4]。因此在心肌缺血、ACS、心力衰竭等状态下应用胺碘酮成为目前研究热点。胺碘酮可降低心律失常、心力衰竭、ACS后的死亡率,对恶性心律失常治疗作用明显优于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5]。主要是阻滞钾外流,延长动作电位时程和不应期,还能轻度阻滞钠离子、钙离子内流,以及非竞争性阻滞α和β受体,从而发挥较强的抗心律失常作用[6]。另外胺碘酮还能阻滞α2肾上腺素能受体和β2肾上腺素能受体,削弱交感肾上腺系统的活性,有利于室速和室颤的防治,降低猝死率。目前认为,胺碘酮改善ACS患者预后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高效的抗心律失常作用,但致心律失常作用小;β受体阻滞作用,但负性肌力作用小;改善心肌缺血;抗颤作用等。
胺碘酮静脉与口服产生的电生理作用有所不同,主要区别为静脉胺碘酮早期不具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作用,即对动作电位时程无明显影响。本组观察静脉胺碘酮早期除心率减慢较用药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外,P-R、QT间期及QRS波群时限均无明显变化。笔者重叠应用静脉和口服给药方法是因为静脉用药起效快而口服起效时间常为7~20 d,静脉和口服并用1周后,口服开始起效,停用胺碘酮,保证有效药物浓度,防止心律失常复发。
根据文献及本文研究,在治疗ACS心力衰竭患者的室性心律失常时使用胺碘酮疗效好而且安全,是首选的治疗药物,为缩短起效时间,应静脉应用时口服,剂量宜个体化,静脉用药过程中需要监测心电、血压,静脉推注应缓慢,以防止副作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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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1349(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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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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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fficacy and Safety of Shensong Yangxin Capsule Combined with Amiodarone for Treatment of
Congestive Heart Failure and Ventricular Arrhythmias
Chen Yong,Xiang Lin,Hu Yuhua,et al//Yongchuan District People’s Hospital,Chongqing (Yongchuan 402160)
Abstract:Objective To observe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Shensong Yangxin capsule(SYC) combined with amiodarone for treatment of chronic congestive heart failure(CHF) associated with ventricular arrhythmia(VA).Methods One hundred and six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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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ght patients(pts) with CHF and VA were randomly divided into 3 groups:Group A (n=52) treated with oral SYC,group B(n=56) treated with oral amiodarone and group C (n=60) treated with SYC and oral amiodarone for 4 weeks.The efficacy and safety were observed after the clinical treatment.Results After 4 weeks,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was 76%,78% and 86% in group A,group B and group C.The total effective rate in group C was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at in group A and group B(P<0.05).Conclusion SYC was effective as amiodarone hydrochloride for treatment of CHF and VA.SYC combined with amiodarone for treatment of CHF with ventricular arrhythmias was more effective than amiodarone or SYC alone.
Key words:congestive heart failure;ventricular arrhythmia;Shensong Yangxin capsule;amiodarone;QT dispersion
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CHF)是一种复杂的临床证候群,是各种心脏病的严重阶段。CHF患者心律失常(VA)发生率达70%以上,心脏猝死约占CHF总病死的30%~70%,主要与CHF快速VA有关[1]。应用药物治疗仍然是目前最主要和最有效的手段。室性心律失常通常选用Ⅰ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但其疗效不够满意,或因其负性肌力作用抑制心功能,甚至出现严重的致心律失常作用,限制了在心力衰竭时的应用。胺碘酮是一苯呋喃衍生物,它具有扩张血管,减慢心率,改善心肌缺血作用。20世纪70年代应用于各种快速心律失常的治疗,尤其可以控制一般抗心律失常药物无效的恶性室性心律失常[2] 。本研究旨在观察参松养心胶囊治疗CHF室性心律失常的疗效及其不良反应,以了解是否参松养心胶囊能够取代胺碘酮在CHF合并VA中的应用地位。
1 资料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择2006年6月―2009年4月住院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入选标准:有明确的基础心脏病史及症状、体征;有或无呼吸困难、乏力、液体潴留等症状;胸部X线检查:心影增大,肺门阴影增大,右下肺动脉增宽;超声心动图示左室射血分数(LVEF)≤40%,和/或二尖瓣早期血流峰速度/晚期血流峰速度(E/A)≤1.0;排除了Ⅱ度以及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及窦性心动过缓、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未安装起搏器者,先天性心脏病及心包疾病,心源性休克,校正的QT间期(QTc)>0.50 s、严重肺部疾病、严重肝脏疾病、甲状腺功能异常、严重电解质紊乱,合并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持久性心房颤动等。共入选患者168例,随机分为A组(52例)、B组(56例)及C组(60例)。
1.2 方法 所有患者在最近4周内未接受过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在常规抗心衰治疗(强心、利尿、扩血管、心肌细胞营养剂应用)同时, A组口服参松养心胶囊(石家庄以岭制药公司)4粒,3次/日;B组给予盐酸胺碘酮片(赛诺菲民生制药公司)0.2 g,3次/日(5 d~7 d),然后逐渐减量至0.1 g,1次/日;C组给予参松养心胶囊4粒,3次/日,盐酸胺碘酮片0.2 g,3次/日(5 d~7 d),然后逐渐减量至0.1 g,1次/日。用药期间根据患者心率和心律调整胺碘酮剂量。若出现Ⅱ度以及Ⅱ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或严重的窦性心动过缓
1.3 疗效评定 根据治疗前后24 h动态心电图检查结果及NYHA心功能分级标准。显效:频发室性早搏(VPC)数量平均减少≥70%;成对室性早搏数量减少≥80%;短阵室性心动过速消失≥90%;连续心搏在15次以上室性心动过速及运动时心搏≥5次的室性心动过速完全消失;心功能改善2级以上或达到心功能Ⅰ级,症状、体征基本消失。有效:VPC平均减少≥70%或连发减少≥90%;心功能改善1级或未达到心功能Ⅰ级,症状、体征有所改善。无效:达不到上述标准。
1.4 检查项目 治疗前、治疗4周后询问病史及体检,血压监测、静息心率测定,12导联同步心电图记录并测量QT间期、计算出QT离散度(QTd),24 h动态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检查,肝肾功能、电解质,甲状腺功能检查。
1.5 统计学处理 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频数或率表示,采用卡方检验。
2 结 果
2.1 治疗结果 治疗4周后,A组52例中心功能改善2级以上11例;达到心功能Ⅰ级,症状、体征基本消失17例;心功能改善1级或未达到心功能Ⅰ级,症状、体征有所改善23例;1例心功能无改善。VPC平均减少≥70%有37例(37/44);成对室性早搏数量减少≥80%有17例(17/18);短阵室性心动过速消失≥90%有18例(18/19),连续心搏在15次以上室性心动过速及运动时心搏≥5次的室性心动过速完全消失5例(5/6);有1例成对室性早搏数量未见减少。总有效率76%。窦性心律者HR由(97.42±13.35)/min减至(61.38±6.37)/min(P
B组56例心功能改善2级以上12例;达到心功能Ⅰ级,症状、体征基本消失18例;心功能改善1级或未达到心功能Ⅰ级,症状、体征有所改善24例;2例心功能无改善。VPC平均减少≥70%有38例(38/45);成对室性早搏数量减少≥80%有16例(16/17);短阵室性心动过速消失≥90%有21例(21/22),连续心搏在15次以上室性心动过速及运动时心搏≥5次的室性心动过速完全消失6例(6/7)。总有效率78%。窦性心律者HR由(97.38±13.32)/min减至(61.35±6.36)/min(P
C组60例中心功能改善2级以上13例;达到心功能Ⅰ级,症状、体征基本消失20例;心功能改善1级或未达到心功能Ⅰ级,症状、体征有所改善26例;1例心功能无改善。VPC平均减少≥70%有40例(40/47);成对室性早搏数量减少≥80%有18例(18/20);短阵室性心动过速消失≥90%23例(23/23),连续心搏在15次以上室性心动过速及运动时心搏≥5次的室性心动过速完全消失8例(8/9);有1例成对室性早搏数量未见减少。治疗总有效率86%。窦性心律者HR由(97.39±13.34)/min减至(61.34±6.32)/min(P
2.2 不良反应 治疗期间,A组出现上腹部烧灼痛等胃肠道症状6例,坚持服用或加压保护胃黏膜药物,症状有所减轻能继续坚持用药治疗。B组出现5例窦性心动过缓
3 讨 论
充血性心力衰竭是临床常见危重症之一,尤其同时合并室性心律失常,常使心功能进一步恶化,病死率明显增加,应用药物治疗仍然是目前最主要和最有效的手段。胺碘酮的电生理作用说明[3],胺碘酮是一种广谱抗心律失常药物。它具有Ⅰ、Ⅱ、Ⅲ、Ⅳ类抗心律失常药作用。对于有症状的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均使用胺碘酮、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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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体阻滞剂治疗[4]。对降低心力衰竭猝死,改善生存有益对心脏功能的抑制及促心律失常作用小,如无禁忌证是治疗严重心力衰竭患者室性心律失常的首选药物[5]。胺碘酮用于慢性心衰合并心律失常或猝死的治疗及预防,安全性高于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6]。
参松养心胶囊具有显著的抗心律失常作用,同时也有改善心脏自主神经受损或迷走神经功能受损的作用。吴以岭教授运用络病学理论,探讨心律失常的中医病理机制及其治疗[7],认为其主要病理机制是气阴两虚而致络虚不荣、络脉瘀阻,提出络虚不荣与心脏传导系统和自主神经功能异常的内在相关性,确定益气养阴、活血通络、清心安神的治疗法则,并结合其临床经验组成了参松养心胶囊处方。
本研究显示,参松养心胶囊与胺碘酮在减低QTd效果相似,在治疗后显著缩短(P
本研究结果显示,参松养心胶囊具有较好的抗VA作用,其效果与胺碘酮相仿,但不良反应明显低于胺碘酮,且均能耐受。并且参松养心胶囊与胺碘酮联用治疗CHF室性心律失常的疗效优于单用胺碘酮或单用参松养心胶囊的疗效,并可明显减少胺碘酮的用量。采用小剂量负荷方法给药,根据不同个体给予最小有效量长时期治疗,未见产生尖端扭转型室速,即使QT间期延长至0.5 s也未见致心律失常作用。由于胺碘酮引起的QT间期延长是均匀延长,故引起尖端扭转型室速较少,所以QT间期延长可不作为停药的依据,但临床上应严密观察[8]。同时应注意维持血清钾、镁在正常较高水平。由于本研究样本数较少,观察时间短,对CHF合并VA患者远期预后影响尚需大规模临床试验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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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二是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实行接受社会监督。我们把律师、公证的基层法律服务及司法行政主要职责向社会公开,先后在县政府大院和局办公楼前设立了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服务指南等专栏,并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请社会和群众给予监督。我局还每年发放二次问卷调查表,争取社会和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是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手段运用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在信息化建设中,我局目前正在建设局域网,前期工作包括总机室现已安装完毕,各科室正在安装过程中,总投资20万元,全县12个基层司法所每所配备了一台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摩托车。年底前每科室全部上网,可以达到信息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效率。
四是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建立培训机制。根据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活动。律师、公证人员除参加省、市每年不少于一次的业务培训,律师助理、公证助理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晋升为三级律师、三级公证员、三级律师、三级公证员可晋升为二级。除此之外,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还要参加我局开办的每年二次的业务培训,考试及格的发合格证书
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虽然做了一事实上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篇5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监督、管理、参谋、服务”四大职能,不断进取、勇于开拓,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做起,充分发挥“窗口”服务职能,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切实通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检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成效。
重职能 抓主责
制定为民办实事项目不跑偏
立足工作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入驻点的曙光社区开展座谈调研、法治宣讲活动,配合社区谋划建立“‘三官一律’矛盾纠纷调解室”,组建成立“曙光社区民主协商议事会”等为民服务平台,开展重点人群心理疏导管控、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强化案管服务职能,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为社会公众、辩护人、诉讼人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和预约申请,着力为律师、公安民警和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确保律师阅卷、公安送卷、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着力打造利民便民“阳光检务”。
多举措 强落实
抓好为民办实事工作不放松
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普法零距离,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截止目前,共下沉社区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8次,参加社区综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进会2次。依托党建引领,不断丰富市院党支部与社区基层党建“互联共转”活动内涵,邀请曙光社区干部群众开展题为“学党史、悟思想、践行动”的城市基层党建“互联共转”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拉近了干群之间的距离。优化“一站式”服务,打造律师阅卷“指尖”服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通过“开门纳谏、问需于民”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建立“检察院案管——律师服务”微信服务群,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同步推进“主动告知诉讼程序”举措,通过人工电话告知与网络推送递次衔接方式,逐步实现刑事诉讼检察环节程序性信息主动告知全覆盖,同时实现了检务信息从“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的拓展,打造便捷“指尖”服务,让律师一机在手即可随时随地办理业务。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共受理律师网上、电话和微信预约、查询76人次,现场接待律师52人次,为律师依法查阅、复制电子案卷材料770卷,大大提高了律师接待效率,受到了律师的普遍认可。同时,针对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特点,市人民检察院还推出利用互联网开展异地阅卷的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在12309检察网阅卷预约绑定和微信视频方式审核律师执业证件、律所函、委托书,审核确认之后将刻录好的电子版案卷光盘通过检察专递邮寄至律师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再由律师前往当地案管部门取回,这样既保证了案卷的安全性,也充分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腿”,坚持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篇6
(一)诉讼业务方面
积极、主动、独立主办案件十多起,总标的额数亿元人民币。
案件涉及建设工程、联营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劳务承包纠纷等领域,涉及法律部门众多,有些案件甚至触及法律边界和法理争论点。置业顾问年终工作总结个人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分析归类,比较准确地把握了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应用法律理论知识、诉讼技巧和实践经验(包括中外经典的诉讼案例实践和技巧),不断设定策略和变换策略,以便使对方进入我方的辩护思路,使审判法官的思路和自己的思路融入一体;在诉讼过程中,有规律地应用相关证据和事实,有策略、有步骤地进行辩护(起诉)、举证、质证、辩论和法庭总结,使案件的走向与自己预先设想努力靠拢,达到预期的结果,为企业挽回损失和创造法律利润。
在诉讼业务中,也很重视谈判和调解,以便达到无讼解决纠纷的境界,努力打造和谐企业,努力为社会的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案件结案后,认真思考总结,包括纠纷的原因,企业操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并向企业提供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也包括自己办案过程中的成功点和不足之处,常写一些案件体会的思考。这样使企业在法治企业的进程中不断成长,也使自己在法律顾问(律师)的生涯中不断成长,展望双赢的蓝图。
(二)合同管理方面
2012年以来,审核了大量合同,总计150多份,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近400条,合同总标的额近9000万,有力防范了合同风险和防止了由于合同可能带来的损失。
首先,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商,制定、规范了合同审核、审批流程,从程序上防范由于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比如说合同会签应该有哪些部门会签,流程顺序如何安排,有谁来签字等。在合同管理流程规范方面,最突出的是相关要害部门和法律顾问,要在正式合同的草本上签字确认,防止合同形成过程中合同篡改或责任不明确的弊端。
在合同审核过程中认真负责,从合同的方方面面周全地考虑,逐条地审查,提出相关有效而又操作性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尽管有时工作量很大,但也不得有一点马虎,审不完的合同,有时加班或带回家去审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把好和同关,为企业最大限度地消除风险和挽回可能发生的损失。
(三)积极参与商务谈判
在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积极参与多起商务谈判,并结合实际和管理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商务谈判提供有力的支撑。
在谈判之前,积极搜集谈判对方的资质、信用、资金、业绩以及前景预测等信息,并规划谈判的步骤和策略。在谈判过程中,有力地应用双方(或多方)的利弊以及心理特征,及时调整策略和方法,以便达到双方(或几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以便促成谈判,达到双赢,形成合作伙伴。
谈判之后,认真总结经验及不足,以便在将来的商务谈判过程中更进一步。
二、 学习与实践
法律顾问(律师)工作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 在工作工程中,坚持每天学习理论知识,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包括法律理论方面尤其国内外知名专家论文或论著的学习,并积极应用于实践,检验于实践。
在实践过程中,及时调整和总结,把实践过程中的心得、技巧、策略和方法,提升并融入到相关理论和法律法规,使之升华到理论高度之后,又加深学习和理解了相关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法规,形成了在实践中再学习,并用于指导实践。
坚持每天学习英语知识,阅读大量的英文资料,尤其注重合同和法律专业方面的英文学习;坚持每天看CCTV英语频道。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逐渐把自己培养成为企业需要的、能处理国际商务的法律顾问。
三、 缺点与不足
有时候在工作过程中过于强调原则,过于较真,表现为处理事情有时不太灵活,今后需进一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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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2015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案卷质量比较好,资料齐全,内容规范,从案卷中可以看到,大多数所均使用电脑记录,用打印机输出,有效的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卷质量。但也有部分所档案用纸不统一,不规范,档案整体质量差。
1.法律服务所案卷共抽查49件,其中2件无收费凭据,2件无批办单,42件全部未经集体讨论,22件无办案小结,37件无阅卷笔录。
2.社区矫正,安帮共抽查46件,均为合格。
3.法律援助案卷共抽查20件,其中1件未经集体讨论,1件无出庭通知书,2件无庭审笔录,1件无词、辩护词和法律意见书。
4.卷宗档案方面,一是个别所没有按照“一案一卷,一卷一档”的规定及时归档;二是部分所评查案卷数不够或没有评查;三是有部分所存在案卷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有的所案卷档案仍然是办案人员自己保管;四是所与所之间案卷归档水平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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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与企业文化
文化是与人类活动相伴生的,有了人类就有了文化。可到底什么是文化,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确定的定义。《辞海》就将文化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文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不同的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更是给文化下了极多的定义。甚至在19世纪末,还形成了专门的文化学来研究文化现象。究其原委,这应该归因于文化的博大精深,而又与人息息相关。
企业文化是人们对文化现象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它肇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国,企业文化理论一经提出,很快就得到了世界各国的认可和重视。现在“企业文化”一词可以说已经家喻户晓,但是,它与文化一样,也没有一个确定的定义。
哈佛商学院的JohnP.kotter和JamesL.Heskett两位教授在《企业文化与经营业绩》一书中,将企业文化分为两个不同的层面进行定义,他认为,在不易为人察觉的层面上,“企业文化”代表着拥有这种文化的人们的基本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是一个人类群体所共有的。即便这一群体中成员不断更新,文化也会得到延续和保持。譬如,有些企业成员始终认为金钱万能;而有的则强调技术万能。
而在较易察觉的层面上,“企业文化”则体现了企业的行为方式或经营风格。譬如,一个企业的人们一贯“辛劳勤奋”;而另一个则一贯“刻板保守”。两个层面的文化现象会相互影响。
这是一个有影响力的定义,它在较大的范围内为人接受,这个定义对我们理解什么是律师事务所文化有指导意义。
2、律师事务所文化的主要内涵
律师事务所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组织,与企业相比,两者并无根本性的区别,所以律师事务所文化当然归属企业文化范畴,是企业文化的分支。借助上述企业文化的定义,笔者认为,所谓律师事务所文化,是一个律师事务所在较长时期的法律服务实践中凝聚、积淀起来的基本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及服务风格等的总和。
可能有人会问,律师事务所真的有这种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服务风格吗?答案是肯定的。国外企业文化理论的研究成果表明:所有企业,只要它不是昙花一现的,就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只不过许多企业虽然身处其中,却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并未能认识到自己的企业文化。律师事务所也是这样,许多人因为对自己的事务所太过熟悉,对事务所在较长时期的法律服务实践中形成的习惯性看法、做法、管理模式、规范以及制度等习以为常,往往认识不到这就是文化。
事实上,律师事务所创立后,经由如下三个步骤的实践,必然会形成自己的个性文化。首先、在律师事务所成立之初,一位或数位主要合伙人会按照自己对客户经营及法律事务处理的认识而制定事务所的整体经营服务策略,当然,这些策略有些所是系统制订,也有些所是零散制订的;其次、在这些策略思想的指导下,事务所全体成员会进行经营和服务的实际操作。操作中,有些不同于既定策略思想的观念及做法会因为成功而被吸收进来,也有部分策略思想会因屡遭失败而被抛弃;最后、律师事务所通过实际操作,取得一定成就,且成就持续较长的一段时间。此时,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就会形成。那些策略思想的一部分以及其它的一些相关信念会形成事务所的基本价值观念,实际操作时的方式方法及由此而产生的经验体会则形成事务所的行为方式和服务风格。
如果仔细观察我们周围的律师事务所,就会发现支持这一结论的例证,譬如、有的事务所侧重专研业务;有的则侧重广告文宣。
当然,不能说基本价值观、行为方式和服务风格就是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全部内涵。事务所文化是一个系统,包含多方面的内容,不同的定义和分类可以划分为许多方面。
企业文化理论的研究结论也告诉我们,律师事务所文化当然具有优与劣、好与坏、良性与病态之分。不同的文化对律师事务所起的作用也不同。
3、律师事务所文化的作用
律师事务所文化具有三方面的作用。
首先:律师事务所文化对事务所长期业绩有着重大影响。这种影响分为正面的促进影响和负面的制约影响。起正面促进影响的事务所文化可以称为高业绩文化;而起负面制约影响的文化可以称为低业绩文化。高业绩文化是注重客户关怀、注重创新进取、注重团队协作、注重服务能力的文化,也是注重社会形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文化。低业绩文化则缺失上述方面。
其次:律师事务所文化对事务所稳定起决定作用。作用同样可以分为凝聚纽带作用和离心分化作用两种。从律师业的发展情况看,有两个时间点对律师事务所具有指标意义,一个是3年左右,一个是10年左右。前者是初步稳定期的门坎,后者则是平稳期的门坎。有些所根本过不了初步稳定期的门坎,能够安然跨过10年平稳期门坎的律师事务所也不见多。过不了三年门坎的律师事务所,肯定是成员间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无法协调,这实际是一种文化的冲突。到了平稳期后,影响事务所稳定的则是其它一些因素,譬如,在事务所成长起来的青年律师试图迅速发展的需求如果得不到满足,会导致分裂,当然这根本上仍然是文化问题。律师事务所应该建立以人为本的和谐文化,以保证事务所的发展目标始终是全体老、中、青律师的共同愿景。
再次:律师事务所文化是事务所实现规模化的推进器。毋庸置疑,规模化是我们目前一个挥不去的痛,“所小人少”是行业的普遍特征,执业律师超过百人的律师事务所在国内就属于航空母舰型的事务所了,但和国外那些几千、甚至近万人的事务所相比,实在是相形见拙!许多有识之士纷纷对此开出良方,提出诸如改革利益分配机制、引入CEO或设立专职高级管理人等措施。笔者认为,这些措施都能从文化方面进行解读,要真正实现规模化,建设好事务所文化必不可少。
二、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目标定位
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应根据各所的基本特点进行恰当的定位和规划,即不能漠然视之,也不能好高骛远,找准文化建设的切入点非常重要。岸庆律师事务所是2005年4月经批准成立的新所,成立之初只有三名发起人,“起步晚、起点低”可以说是当时的真实写照,如何把后发劣势变成后发优势?我们把文化建设当成了制胜法宝。经过反复研究,我们决定确立以下五方面的文化建设目标:
1、核心价值观方面
我们把事务所的核心价值观确定为“追求真理、实现公正”。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理论的重要方面,确立这样的核心价值观能保证事务所的发展方向不会偏到历史错误的那一边。
确立这样的价值追求也有助于提升律师的执业境界,它能引导执业律师追求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案件结果。
2、人力资源方面
我们把人力资源方面的文化建设目标确定为“有较好的教育背景,为人宽厚,有责任心”。
相似的教育背景容易产生相同的价值观念,而较好的教育背景则是形成合理价值观念的关键因素,所以我们把较好的教育背景作为人力文化的第一方面。
古人曰“小成在智、大成在德”,宽宏大度是取胜的一个重要法宝。如果执业律师都具有宽厚的品德,则律所的长期稳定就有了前提,所以我们把为人宽厚作为人力文化的第二个方面。
律师的责任心对律所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律师应在每一个案件上体现出责任心。我们把有责任心作为人力文化的第三方面。
3、办案方面
我们把办案方面的文化建设目标确定为“重研究、重沟通、重质量”。
我们要求全所律师要把每个案件都当成一个小的科研课题。首先要通过全面收集证据,完全吃透案件事实,绝不留盲点;同时还要将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关的法学理论及最高法院、省高院的有关司法观点收集齐全,要吃透法律,从而保证案件质量。
由于审判权掌控在法官手中,律师只有在证据出示及法律适用上和法官进行完全、充分的沟通,法官才有可能接受你的观点和思想。
重研究也好,重沟通也好,归根到底是重质量,律所应该狠抓法律服务质量。
4、管理方面
我们把管理方面的文化建设目标确定为“严格管理”。
律所改制后,人员的行政依附性完全消失,而流动性则大大加强,律所对律师的管理难度加大。从律师事务所长久发展的角度考虑,我们决定建立和实行“严格管理”制度。
5、关注公益慈善事业
当前执业律师对公益慈善事业普遍缺乏持续关注,加之社会对律师收入的一些不准确解读,整个行业在社会公众的认识中有拜金主义的特征。我们决定要从自身做起,把关注公益慈善事业作为岸庆所的追求目标。
上述五方面,除第一方面是纯粹的价值观外,其余四方面并未细分,而是把价值观、行为方式及服务风格混合在了一起。
三、着力探索,努力推进文化建设目标的整体实现
长期建设目标要想实现,必须要以更具体的短期和中期目标的实现为前提。岸庆律师事务所一年来围绕目标定位,群策群力,制定并实施了若干具体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塑造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是意识形态,塑造核心价值观就是要把“追求真理,实现公正”确实内化为全所人员的认识,进而在行动中外化。
首先、强力进行价值观灌输。无论是合伙律师,还是其他律师,在价值观问题上都不可能是一张白纸,这就需要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强力灌输。我们强调:符合法律和公平正义原则的判决只有一个,律师的职责就是追求这一真理;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一部分,律师应该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前提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律师事务所不是赚钱致富的平台,而是关心社会公益、承担社会责任的舞台。
其次、利用通案制度指导、督促执业律师在个案的处理中体现核心价值观。我们鼓励在证据和法律上占优势的当事人服从调解,以实现公平正义;劝说无理由的当事人息讼;支持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进行适当的帮助……。
在我们不懈努力下,核心价值观已略有所成。
2、打造人力文化
首先、制订个性化的引进人才政策。(1)确实关注拟引进人员的教育背景、人品与责任心。对高学历者大开绿灯,对不符合我们要求者,坚决说不。(2)率先实行青年律师在1.5万元收入额度内不向律所承担任何费用的政策,并对没有案源的青年律师实行1.2万元年收费的最低保障制度。我们认为律所应该对青年律师予以扶持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行业的温暖,只有这样,律师业才能保持持续的吸引力。在我们的带动下,这些政策已开始为其它事务所接受。(3)度身定制为兼职律师制订政策。兼职律师的学历和职称较高,是我们行业的门面,但他们案源普遍不多,参与司法实践的程度较低,对此,我们决定由律所拿出案件进行调剂,确保兼职律师每年办理的法律事务不少于3件。
其次、制订所内二次分配制度。律师与律所发生矛盾,有许多是利益分配所致,我们试图建立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所内二次分配制度,以保持事务所的内部和谐。我们规定:骨干律师须拿出一定比例的案件进行所内合作。同时,对所内律师合办案件、代替开庭、代替出差、陪同会见及处理其它临时性事务等,都规定了具体的分配标准。
再次、坚持对全所人员进行品德和责任心的教育灌输。(1)建所之初,我们就把“小成在智、大成在德”作为所训,即把它刻写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也印刷在每位律师的名片上,以时刻提醒执业人员。(2)定期在周日上午进行品德和责任心的教育灌输。我们要求每名律师要将责任心当成自己和律所生存的生命线,不管大案小案,要确实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我们的责任心,我们不包输赢,但保证尽责。我们也要求每名律师要以业内为人宽厚的同志为榜样,做事大度、为人宽容,同事、同行之间不要斤斤计较,更不要算计别人。
最后、制定责任心事件处罚制度。我们把开庭饮酒、举证迟延、沟通迟延等作为典型的责任心事件,规定出现一次罚款500元。
由于我们针对不同的人员制订了各具个性化的人才政策,也由于我们坚持这种引进时严格按标准进行考察,引进后坚持按标准进一步塑造的做法,我们的队伍建设初见成效,人力文化初步形成。首先、执业律师从成立时的三人增加至目前的十名。其次、人员教育背景较好,目前所内有五人具有硕士学历,五人具有本科学历。最后、为人宽厚、以德取胜的做人原则以及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做事原则已成为主流所风。
3、铸造办案文化
我们把“律师工作的第一要义是研究、第二则是沟通,归根到底是质量”作为岸庆所的服务理念,我们要求全所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充分贯彻这一原则。为此,我们还采取了以下的具体措施。
首先、制定周日通案制度。我们规定所有案件都必须经过讨论研究,未经讨论就处理的,一案扣款100元。我们把每个星期天的上午定为专门的通案时间,任何人不得缺席,以任何理由请假都要扣钱,一次50元。
其次、实行案件流程及质量控制制度,以从内部最大限度的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律师的责任心。我们把一个案件从接受委托到结案的过程切割成若干个点,对这些点我们用严格的时间进行限制,律所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员,由其对每个案件在这些时间点前必须完成的工作是否已实际完成进行核查确认。以一审民事案件为例,我们规定:从接受委托起三日内,案件诉状须写好;从接受委托起十日内,案件须立案;从接受委托起十五日内,案件须经讨论;从接受委托起二十五日内,证据目录须制作好;开庭后二日内,正式的意见须写好并递交法官;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办案小结须写好。我们设计了一张流程表,每个案件受理后,即由质量控制员启动流程,每个环节的工作是否完成由控制员在流程表上签字确认,任一项如未及时完成,扣款50元。
再次、实行集中听庭评议制度。庭审水平是执业律师的一项必备技能,也是展示律师形象与风采的重要窗口。我们2005年12月份组织了首次全所集中听庭活动,所内律师每人安排一件开庭案件让其他律师观摩评议,我们要求每位律师都必须听遍观摩庭,少听一次扣款200元,集中听庭的反响非常好。集中听庭结束后,又进行集体评议,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制订了《岸庆所律师出庭行为规范》,规定律师不得酒后出庭、不得在对方律师发言时有不敬的行为表现、开庭时应端坐等等。我们已将集中听庭规定为一项须长期坚持的制度,每年六月份、十二月份各搞一次。
另外、建立门户网站,以最大限度的获取信息支持。重研究、重质量都必须要有大量的信息支持。建所之初,我们就组织人力建立了岸庆所的门户网站。网站的建立即拓宽了我们对外沟通的渠道,也为我们即时获取信息提供了保证。为最大限度的提高案件质量,我们每周坚持将周日通案中发现的重大疑难案件到网站上进行讨论。
最后、强调法律文书质量、强调撰写调研论文。我们认为法律文书是律师的脸面,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我们目前采取了二方面的措施,一是对所内每位律师文书质量现状进行评估,以使本人及所里有数;二是通过案件流程及质量控制制度来督促执业律师及时制作法律文书。
研究当然要撰写调研论文。我们要求全所律师要注意从办案中发现问题,并进而进行理论总结,撰写论文。我们制订了专门的奖励办法来进行鼓励。
在我们坚持不懈的抓研究、抓质量、抓沟通的努力下,专法律、研法理已在所内蔚然成风,特别是周日通案制度和案件质量控制制度的执行,使全所案件的承办质量明显有了提高,同时也为青年律师迅速提高办案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帮助。
4、营造管理文化
一年来,我们以案件质量管理为主线,以人员行为管理为辅线,努力营造我们“严格管理”的管理文化。我们制订了大小近二十项以经济处罚为后果的规定,譬如上面提到的缺席周日通案学习无区别扣款规定、责任心事件扣款规定、案件流程及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扣款规定等等。
通过严格管理,岸庆所避免了执业律师各自为政、各自打拼的局面。通过严格管理,岸庆所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得到了增强。同时,严格管理也为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契机。我们要进一步在严格管理方面加大力气,把严格管理做足、做强。
5、努力关注公益慈善事业
首先、我们2005年7月在淮安市电大设立“岸庆律师奖学金”,用以奖励电大品学兼优、实践突出的学生,获得良好反响。
其次、在各种场合倡导建立律师慈善捐赠体系。我们积极利用各种正式及非正式的场合发表倡议,呼吁律师关注慈善事业,呼吁建立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的慈善体系。
再次、积极办理援助案件。除了指定援助外,我们还制订了事务所自行援助的规定,以最大范围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我所承办的无臂女婴董宝宝父母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案受到媒体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为保证该案的援助质量,我们邀请淮阴师院、淮阴工学院的专家学者以及市人大、市检察院、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的资深法律人士专题研究该案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效果良好。
最后、积极拓展关注社会公益的新视角。我们参与基层政府组织的社区建设活动,无偿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和基层司法局共同利用我们的网站开展普法活动;我们还具体承办地方政府“社区服务网”中的法律服务项目等。
关注公益慈善事业使我们的心灵得到净化,对人性的认识得以提高。我们考虑随着律所的发展,要逐渐在奖学助学方面加大捐赠力度。
结语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是个崭新的课题,关注的人正越来越多。囿于当前国内对此问题的专题研究开展的不多,能查阅的资料很少,也囿于我们自身的水平有限,我们对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认识,以及基于此种认识而开展的探索都是极其肤浅的。但我们的探索使我们尝到了益处,短短一年时间,我们获得了跳跃式的发展,我们确信律师事务所有必要践行文化建设,以持续推进律师事业的发展。
参考资料:
1、《企业文化与经营业绩》美约翰·P·科特詹姆斯·L·赫斯克特著李晓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贾春峰说企业文化》贾春峰著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3、《企业的文化管理》罗争玉著广东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4、《企业文化沙龙》第4册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5、《Z理论》美威廉·大内著孙耀君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版。
篇9
(三)强化债务清收与优化公司制订了分片包干制度、定期跟踪制度、打调结合制度来进行债务清收清欠工作。分片包干制度,即根据已完工项目分布情况,按区域划分为山东片、武汉片、云南片、长春片等区域,每区域由专人负责清收清欠。定期跟踪制度,即制作《债权清收情况跟踪一览表》,以表格的方式体现重点项目清收的基本情况,既便于领导掌握清欠动态,也便于具体承办人不在位时,其他人员能跟进。打调结合制度,即法律手段与清欠手段结合的制度,针对欠款时间长,业主还款能力弱,政府融资瘫痪的项目欠款,敢于使用法律武器,在常规清欠基础上,以法律诉讼为手段为企业减轻债负。公司制订了逐级谈判、分期付款、债权转让、债务优化、末次付款终结风险等制度对公司已完项目的债务进行优化,做到在债务处理方面有礼有节,既合理控制了债务规模,也有效地控制了债务风险。
二、创新机制的效果
篇10
郭建梅是刘震云的初恋,作为北大校友兼河南老乡,两人自然而然地走近了。他比她高一届,他学中文,她学法律。第一次见面,是刘震云受母亲之嘱去看望也在北大读书的朋友女儿郭建梅。按说老乡见面,分外亲切,但刘震云开口闭口便是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令郭建梅很是心烦。
没想刘震云对她却是一见倾心。大三时,郭建梅过生日,家里很穷的刘震云积攒了好久,给她买了8毛钱两朵的塑料花,还有4个梨。虽然那些梨上还有烂洞,5毛钱一堆的那种,但就是这样的梨,让郭建梅开始感觉到他的真诚、善良、憨厚。
什么样的男孩子,才值得交往与托付?聪明的郭建梅留意到,当时的刘震云一年到头穿着妈妈做的布鞋,穿久了,脚上的大拇指都露了出来。平时,他都拿着一个磕得坑坑洼洼的铝饭盆去食堂,为了省钱,他每天都喝粥。当时学校有1毛钱一个的猪肉馅饼,特别香,他从来不买。但在街上看到要饭的,他都会给点钱,还幽默地对郭建梅说:“你看,都是我兄弟。”
她总是挺感动:“这个人怎么这么善良啊!”
在北大上学的时候,郭建梅的妈妈患了乳腺癌,来北京做手术。瘦弱的刘震云背着她上楼下楼,实在是背不动了,就停下来歇一会儿,从不喊累。那时助学金只有19块5毛,他就偷偷在外头给人抄稿子,从没见他吃过好的。
郭妈妈把女儿拉到一边:“小梅啊,这个人真是好,你看他自己不舍得吃,一个肉包子都不尝,都给我们吃,他自己去吃淡馒头。”
不久,25岁的刘震云要去《农民日报》文艺部做编辑。他在烟波浩淼的未名湖畔,向郭建梅许下了“百年之约”。
2个月后,郭建梅进入司法部下属的《司法研究》编辑部。那时候,刘震云除了上班,就是发疯似地写小说,连约会的时间都要压缩,可收获的却是堆积如山的退稿。
1985年初春,刘震云的短篇处女作《载花的小楼》发表在《安徽文学》上。他沉浸在莫大的喜悦中,拉着郭建梅的手,去领取了结婚证。2年后,女儿妞妞出世了。
婚后,夫妻俩的事业迅速进入了一个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刘震云在《人民文学》发表短篇小说《塔铺》,引起文坛关注。此后,他又陆续发表了《一地鸡毛》、《故乡相处流传》等,一跃成为“新写实主义”的代表作家。
而与此同时,郭建梅也在事业上大步迈进。她被调至全国妇联法律顾问处,专职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工作。
转折性的改变,发生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后。那天,郭建梅以女记者的身份参加了世界妇女大会律师论坛。当一位国外代表问到中国是否有专门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民间组织时,现场顿时鸦雀无声。这一分钟的静默,深深刺痛了郭建梅的心,在大会上,她第一次听希拉里演讲,主题是:妇女的权利就是人权。郭建梅的内心一直燃烧公平与正义理想,顿时萌发了要创办一个民间组织,为弱势妇女伸张正义、讨回公道的想法。
一些圈内的朋友知道她的这一决定后,大多数持反对意见。“这事可为而不能为,你就傻吧,你就疯吧。”郭建梅的哥哥是法官,劝她说,一般律师都不好当,更别说公益律师了。再说,在当时的那个年代,砸掉铁饭碗去做公益,是件多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面对旁人的不解与阻扰,郭建梅深感压力。但丈夫刘震云却说:“只要你觉得快乐就好,你愿意做的事情,我绝对不干涉!你选择的事业是超前的引领性的,相信自己,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郭建梅一听这话,就觉得踏实了。
一直以来,刘震云总能给她踏实的感觉。当年貌美如花的她选择嫁给不名一文的刘震云,就有同学为她惋惜,觉得应该找个条件好的。“他可是穷得丁当响啊。”
但郭建梅就是觉得嫁给刘震云很踏实:“他是个农村走出来的老实孩子,从来都是能忍耐,又有能耐……”
如今有了丈夫的支持,郭建梅变得异常坚定。她义无反顾地辞去公职,在北京中关村一家旅馆简陋的房间内,创办了全国第一家专业从事妇女法律援助与研究的民间公益性机构――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用尽全力呵护患忧郁症的妻子
郭建梅兴致勃勃地踏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公益律师之路。作为法律援助中心执行主任的她,成了中国第一代公益律师。
2个月后,另外4名公益律师到位,该中心正式运营。美国福特基会给该中心提供每年4万美元的活动经费,条件是1年至少免费50个法律援助案子。因办公室的年租金就高达14万元、办案经费每年至少需要10万,郭建梅和同事们的月工资只有1000多元。
再苦再难,郭建梅都在咬牙坚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是忙碌的:外宾来访、汇报工作、回答各种各样的问题……曾经有记者在采访时,听过法律援助中心的热线电话后慨叹道:“我可干不了这个,老这么听下去,我非心理变态了不可!”为中心的事四处奔波,郭建梅的嗓子一刻也闲不下来,不堪负荷,声带小结,只要一开口,嗓子就嘶哑了下来。
而身体上的疲惫倒在其次,内心的压力却是最沉重的折磨。中心正式运营后,郭建梅面临取证难、不被外界信任等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最让她难以接受的是,连法院系统的个别法官对法律援助也是抱着一种蔑视的态度。更糟糕的是,中心成立早期,她的案子因复杂、曲折,经常败诉,以至于当事人当庭痛哭,她也忍不住失声痛哭,感觉自己像是在和一堵“铜墙铁壁”战斗。更令她气恼的是,有人经常问她:“你做公益律师,是不是傻啊?”“你给弱势妇女案子,能拿多少钱?”
中心成立5周年的时候,郭建梅感到身心俱疲。那段时间,她经常哭,对刘震云说,不想再继续干这件事了。刘震云疼惜不已,他安慰妻子:“路是你选的,而且是你自己所喜欢做的事情,何必为别人的话而迷茫,被困难轻易打倒呢?”见她低头不语,他打了个比方说,石子可以打翻一杯水,却只能在大海里制造一朵小小的浪花,究其原因,只因杯子和大海的境界和层次完全不一样。
在丈夫的抚慰和开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郭建梅重新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刘震云本以为这下可以放心了。
不久,刘震云发现妻子每天晚上回到家里就倒在床上,泪水怎么也控制不住,还伴之以严重失眠。他忙问怎么了。她哭着说:“手下的4名公益律师,现在走了2个,求助的人越来越多,全国各地的来电来信及电子邮件应接不暇,但我确实有心无力了,我不想继续了。别人说我做公益,是为了炒作,为了出名,说我是冒牌律师……”
刘震云听了,默默地将妻子搂在怀里,以自己两大纸箱的手写稿被退回的事劝慰她:“我笔下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能拧出我的汗水,我没叫一声苦,没流一滴泪。”他鼓励妻子,要坚强面对。
令刘震云没有想到的是,转眼2个月过去了,妻子的状况几乎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反倒越来越严重。他敏感地意识到妻子是出现了心理疾患,赶紧带她去精神病专科医院做检查。医生告诉他,郭建梅患上的是重度焦虑症和中度抑郁症,这是由于身体长期透支造成的身心衰竭而引起的。
刘震云顿时惊慌失措,但他明白,此时的自己,更应该沉着冷静。为此,他停止写作,四处打听哪家医院的治疗效果最好,然后,带妻子走进北京朝阳区的中日友好医院,接受药物治疗,以保护神经纤维、细胞及大脑功能。
在医院住院1周后,刘震云特别为妻子写下一句励志语:“你是你的敌人,只有你才能打倒你;你是你的天使,只有你才能拯救你!”
郭建梅服用了2个月的药后,病情明显好转。刘震云知道心病还需心药医,遂去咨询心理医生,又去图书馆查阅了大量的医学资料,对妻子开出“快乐处方”:每天早晚对着镜子大笑10分钟;每天打一次乒乓球或羽毛球,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夫妻一起晨起早锻炼;每天眺望一次蓝天绿地;每天晚上画一幅山水画;戴耳机上网听音乐每天不少于2小时;每天至少念叨100遍“吃得咸抵得渴,天天快乐一点点”……
哪知几个月后,郭建梅突然声音嘶哑,几近失声。刘震云陪妻子去做了声带小结切除手术,整整在医院做了8天的专职男“陪护”。
妻子手术后,他买来沙滩椅、太阳伞和帐篷,带着妻子去青岛疗养了半个月,并用DV拍了一组场景。回到北京后,他请朋友剪辑成“山寨电影”,让妻子一边观看,一边想象着自己正躺在阳光普照的沙滩上,享受海风徐徐,心灵一派明净……
为了给妻子更多的精神力量,刘震云给她买来《德兰修女传――在爱中行走》。郭建梅看过后,被德兰修女身上的平和的力量和柔韧的气质深深吸引,激发起了自己骨子里的“侠气”。
为了让妻子尽快康复,刘震云煞费苦心,为她请来了一个古筝老师,进行专业辅导;平时还同她下军棋,让她的身心放松,再放松。
转眼间,半年过去了。要不要回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上班呢?刘震云给了她三个选择:“要么做全职太太,要么做商业律师,要么回中心上班。”同时,他还递给她一张银行卡,上面存有自己全部的稿费,说:随你怎么花。可这一次郭建梅下定了决心――她要将自己所喜欢的公益律师做到底。
心潮汹涌,夫妻双双渐入佳境
郭建梅彻底走出了心理疾患的折磨。刘震云特意带着妻子去到海南三亚度假,以资庆祝。
迎着柔柔的海风,光着脚丫走在海滩,郭建梅感到无比地惬意。刘震云若有所思地说:“你内心的洪流有多大,事业的砥柱就有多大。小梅,你知道吗,正是你在工作上洪流滚滚,给我的‘小人物大命运’的写作路子带来了深刻的启示。”郭建梅感到汗颜,她觉得自己过于关注事业,根本不是个合格的贤妻良母,但丈夫的这番话却让她感动不已。
最优秀的男人,是能给自己深爱的女人的人生加分的男人。刘震云正是这样,他建议妻子,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要好好珍惜自己,这样才能做得长久。郭建梅频频点头。
回北京后,郭建梅着手调整了援助方向,重点援助特别贫困的妇女;承办有代表性、有研究价值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家政女工权益保护、职场性别歧视和性骚扰等妇女权益案件。
这一嬗变,迅速改变了她过去在工作上的一蹶不振。胜诉的案子越来越多,整个中心的工作进入良性循环阶段,郭建梅变得越来越有自信,工作中的她,重新恢复了往日的激情与爽朗。刘震云知道后,夸她是个很聪明、很懂得转轨及盘活资源的好律师。
在丈夫的坚强后盾下,郭建梅获得了一系列殊荣:她与全球千名杰出女性共获诺贝尔和平奖集体提名;被评为“中国公益事业杰出贡献奖”;“中国法律界十大社会公益人物奖”;“公益律师年度人物奖”;“美国维护世界妇女权益组织全球女性领导者奖”,全世界只有8人获此荣誉。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现任国务卿希拉里都曾来过郭建梅的中心访问。
2009年春天,来北京访问的希拉里第6次接见了郭建梅。当问郭建梅未来的规划时,郭建梅泰然自若,表示就算风浪再起,她也会全力而赴。她的刚毅打动了希拉里,也打动了身边所有人。
看到妻子的事业渐入佳境,刘震云也开始全身心投入创作。他推出长篇小说《我叫刘跃进》,其后同名电影公映,均取得极大成功。
面对现实世界的物质洪流,郭建梅坚定自己的信念,恪守清贫与骄傲。一次,她应邀去参加同学聚会。有的同学官至副部级,有的同学成为大富豪,有的同学成为大教授,唯独她还拿着每月不到3000元的月薪,奔走在为贫弱妇女维权的公益之路上。有同学好奇地问:“建梅啊。你怎么还在做这个啊?”郭建梅回答道:“我愿意。我会一直做下去的,除非哪一天走不动了。”
不久,有人找到郭建梅,希望她能给芬必得新头痛装拍一个公益广告。郭建梅犹豫不决,对她而言,过去的非议已让她处处小心。刘震云也劝她别碰广告,免得让自己所从事的公益事业染上商业色彩。
但当知道接拍这一广告,可以把公益律师推向前台,让更多的人了解公益律师,了解这个群体,而且可以拿到100万元的片酬,为中心的发展注入更多的实力时,郭建梅动心了。
于是,郭建梅穿着棉袄,系着围巾,前去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拍了3天的广告。走在冬日的乡间小路上,羊群在她的身后,远山迷蒙,寒气袭人。一组组帮助弱势群体的画面里,传出她略带嘶哑,却刚强有力的声音:“公益律师这条路不好走,我却走了12年……每一个眼神都是一个沉重的托付,每一个案子都是一道难关,头痛时连一个小小的托付都实现不了……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2009年春天,刘震云推出长篇小说《一句顶一万句》。读者好评如潮,他的事业也在渐入佳境。
1周后,刘震云在电视上看到了妻子的公益广告,内心的温暖一下子被放大了。他当即决定,自己下一部作品的主人公是女性,妻子是最好的原型。
篇11
办案人员受理本案后,仔细审阅了侦查卷宗。鉴于陈某某又聋又哑且不懂手语这一特殊情况,及时与其法定人陈某(陈某某之父)取得联系。经询问陈某及陈某某的姐姐得知陈某某上过小学一年级,此后便辍学在家,陈某某能够认识并书写少量汉字。办案人员还向本案侦查员了解了其在办案过程中与陈某某沟通、交流的细节,侦查员除反馈了陈某某能够书写自己名字等少量汉字外,还反馈了陈某某常用自己的一些简单的手势和动作与人进行沟通、交流这一重要信息,如陈某某表示“抢夺”的手势是将右手五个手指并拢、手指向下手背朝上后手腕和手做向上提的动作,陈每次作案前向同案作出这一手势,同案便知是要一起去抢夺财物,陈某某表示“骑车”的动作是模仿人骑摩托车时双手扶车把、双腿作弓形的动作,陈某某表示“吃饭”的手势是右手掌心向上、手指并拢后向口部做向上摇手动作等等。上述情况的掌握为此后的案件审查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针对陈某某的特殊情况进行权利告知
本案陈某某系聋哑人且识字不多,既无法采用口头告知的方式,亦不能完全采用送达文书告知的方式。因此,为了充分保障陈某某的诉讼权利,办案人员采取了“当场在纸张上书写文字并将整个告知情况记明笔录”的方式。具体的作法是尽可能地将权利意思用简单的文字书写出来让陈某某阅读,如“根据法律,你有权请人为你辩护、辩解。”陈某某点头表示理解并书写“我明白”。我们还聘请海南省聋哑学校的手语教师作为翻译人员参与了告知工作。
(三)对证据材料的审查
本案系公安民警在洋浦某超市门前发现正欲盗窃摩托车的陈某某、张力、王强形迹可疑,欲对陈某某等三人进行盘查,陈某某等三人逃跑后被民警追上并制服。民警随后将陈某某等三人带回审查,并从陈某某身上搜出李某被抢身份证、张某某被抢身份证、吴某被盗手机等物品。被害人李某、张某某案发当日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侦查员通过拨打手机内存有的电话号码联系到被害人吴某并对吴某制作了询问笔录。
1.讯问犯罪嫌疑人。经办案人员审查,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对陈某某制作的两份讯问笔录因既未通知陈某某的法定人到场,并且还让陈某某的姐姐作为翻译人员参加讯问,该两份供述无法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属于广义的非法证据)。因此,依法对陈某某进行讯问,核实案件事实便成为本案证据审查的重要环节。我们在讯问中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继续聘请海南省聋哑学校通晓手语的教师担任翻译;二是充分保障陈某某的法定人陈某讯问时的在场权、提出意见权等权利;三是在符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要求的相关规定(如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候首先向其询问其是否有犯罪行为,让其陈述有罪的事实或者做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及讯问笔录制作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查明案件事实为宗旨依法进行讯问。
以下是对陈某某讯问笔录的部分内容:
……
问:你是否有犯罪行为(书写文字)?
答:陈某某点头(表示认可)并在便条上书写“有的”。
问:你有什么犯罪行为(书写文字)?
答:陈某某在便条上书写“偷”和“抢”。
问:偷了什么(书写文字)?
答:陈某某作出打电话的手势,之后用双手作出是一个方形物品的手势。
问:(检察人员拿出自己的手机),是偷手机吗(手语翻译并书写文字)?
答:陈某某点头(表示认可)。
问:(出示侦查卷宗中被盗手机照片),是偷这个手机吗(手语翻译并书写文字)?
答:陈某某仔细看后点头(表示认可)。
问:(出示陈某某指认在洋浦电影院旁盗窃手机地点照片),是在这里偷的吗(手语翻译并书写文字)?
答:陈某某点头(表示认可),之后作出打开箱子、拿出东西、放在自己身上后跑的连贯动作。
……
整个讯问笔录的制作过程中陈某某的法定人陈某一直在场,制作完成后办案人员亦将笔录向陈某宣读,陈某表示笔录中记录的内容与陈某某的表达一致,办案人员将此情况记名笔录。该份讯问笔录亦由陈某某、陈某、翻译人员签字确认。
2.量刑证据审查。本案证实陈某某系聋哑人的证据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陈某某系聋哑人的说明材料,以及审查期间陈某某家属提交的陈某某的《残疾人证》。我们认为,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仅能证实侦查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陈某某听力、语言能力障碍的这一事实。根据我国残疾人证的办证程序,残疾人证的发证主体为一般为县区一级残联,而残联决定是否发给残疾人证明的依据主要是医学评定,且办证程序简单,《残疾人证》的真实性、准确性均有待商榷。鉴于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了对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法定量刑情节以及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五类《残疾标准》中规定了听力残疾标准分为聋(又分为一级聋、二级聋)和重听(又分为一级重听、二级重听)两级,而一级重听也属较为严重的听力障碍。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对陈某某的聋哑状况作出医学鉴定。经鉴定,陈某某双耳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I级。结合上述两份书证,检察机关依法认定陈某某具有《刑法》第17条规定的量刑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并作为量刑建议向人民法院提出。
二、本案出庭公诉
办案人员在开庭前经过精心准备,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讯问提纲力求简洁、明确,举证提纲、顺序以便于陈某某理解作为侧重点,办案人员还在开庭前学习了一些常用的手语知识。
讯问提纲:(1)被告人陈某某,书你看过了吗?(2)书指控你抢夺2次、盗窃1次是否属实?(3)你有无辩解?
以下是举证提纲的部分内容:(1)出示陈某某指认盗窃手机现场笔录及照片;(2)出示被盗手机照片;(3)出示陈某某在审查阶段的供述及示意图;(4)出示被害人吴某的陈述;(5)出示搜查笔录;(6)出示鉴定意见。
篇12
对案件材料进行鉴定时,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来进行,这一行为以及最终的鉴定结果,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应将这一行为进行否定,或者及时进行补充和改正,以上描述我们将其定义为违反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的程序性法律规定后果。有很多行为都在《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以及《鉴定规则》中被注明是禁止发生的,一方面要通过实体法进行禁止,另一方面从诉讼程序意义角度予进行否定。当刑事科学技术人员对于案件材料进行鉴定时,必须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及时已经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鉴定方法,但上述问题而给鉴定工作导致的不利影响并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救济性的措施。
(二)程序中法律监督的不足之处
对于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中的侦查活动和行为,我国已颁布并实施了《刑事诉讼法》,基于侦查活动特点,做出以下规定:第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的鉴定工作往往是非公开的,所以在侦查活动中侦查行为只有少部分是可以直接对见证人开放的,而见证人或者被搜查人员及其家属,对于案件的现场勘验检查、搜索、物证、书证的扣压过程,法律尚未允许其可以行使监督权,当事人和其代表通常情况下也是没有鉴定在场权的。第二,鉴定活动进行过程中有关见证人的见证制度在现行法律中也没有做出明文规定。
完备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立法的相关措施
(一)完备违法实施的程序性的最终后果
若只是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人自身进行自律是不能够完全解释对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法律程序的遵守的,这还需要制定相关的措施来制约鉴定人的违法行为,避免他们的违法行为给鉴定工作造成不利后果。笔者认为在进行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立法的完善的时候,需要添加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如义务性或者禁止性的规定,直接使程序性的后果受到制约。当鉴定人按照法律规定完成鉴定之后,未及时签名或者加盖鉴定机构的公章,就需要及时的依法补正。
(二)建立完善法律责任制
西方国家有种说法就是“没有责任就没有法律”。所以为了保证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人员能够认真地对相关的法律义务的履行,并且强化研究相关的鉴定人员的法律责任问题,比如极少数鉴定人员利用职能和知识谋求私利,因工作不负责导致的错误鉴定和虚假鉴定等,责任机制的完善和建立是非常有必要的。这边的法律责任具体含义应包括,由于自己的失误,行为人直接导致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或者物的损毁,需不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法律监督程序
为了保证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的结果的公正、科学、可靠,解决存在鉴定程序中的弊端,增强当事人对结果的认同感,笔者认为监督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使用的方式可以进行如下划分:1.辩护律师可以介入一般的案件鉴定过程中。2.鉴定过程中,当事人的亲属或其聘请的技术顾问能够有限度地参与。3.确立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见证人制度。
篇13
为了更有效地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宪法日这天我们特邀请边门镇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边门镇派出所副所长郭峰来到边门镇中心小学,为全校的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带领学生观看视频,短剧表演,法律常识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郭所长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自己办案当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讲解法律常识,给同学们敲醒了警钟。同时围绕现在很多校园中存在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分析讲解,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新的认识,虽然这一现象在他们身边偶有发生,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识到它的危害性。他们通过这次讲座,知道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应对办法,同学们受益匪浅。在进行互动的时候,大家踊跃参加,用惟妙惟肖的表演生动地再现了校园欺凌时的场面,同学们在观看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教育。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和平和秩序,大家要知法懂法,更要遵法,还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利益。
我校在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也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宪法日活动心得体会2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锦花社区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宣传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x年11月24日上午,锦花社区联合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了法律咨询进社区活动。此次活动邀请了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的陈红芳律师来到社区为居民进行法律知识解答。在活动中,向前来的群众发放了法律常识宣传材料。
居民群众参加活动的热情很高,前来咨询的居民高达30多人,现场提出了许多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其中包括:房屋拆迁问题;房产继承问题;什么样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工伤的界定范围;无籍房确权等问题,就群众提出的问题,陈红芳律师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解答,使居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提升了法律宣传效果,极大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也在居民中掀起了一轮学法、守法的浪潮,形成了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国家宪法日活动心得体会3根据x教执〔20x〕71号《关于开展20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学习文件,引起重视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校长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全体老师进行了学习,使广大教师明白了这次法制宣传的目的、活动的主题、宣传的重点、时间安排、整个活动的安排以及活动要求,为这次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为了使整个活动有序进行,我校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制定了《x小学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方案,对我校的法制宣传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并结合贯彻落实“x五普法”规划,将《宪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管理规程》等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
三、按照方案,开展活动
1.利用显示屏显示标语“学法知法守法,共筑伟大中国梦,从我做起”。
2.为了把这次法制教育活动推向,12月4日早会,我校召开了“学法知法守法,共筑伟大中国梦,从我做起”法制宣传会,教导主任进行国旗下讲话,通过真实案例的讲解剖析,使全体学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3.举办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
12月4日,我校各班开展了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由于学校在例会上提前进行了安排,各班以“学法知法守法,共筑伟大中国梦,从我做起”为主题,进一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国家宪法日活动心得体会4今年为了更好、更深入地开展“x”普法工作,我社区大力宣传法治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社区多形式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全社区居民参与普法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居民的法制观念,为构建和谐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普法活动小结如下:
一、拓展普法宣传园地,充分利用好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社区在宣传橱窗栏里张贴了多张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海报,通过图片、文字展览方式,让居民更直观掌握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同时,组织了社区志愿者发放法律宣传小册子200余本,多途径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
二、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12月4日,社区组织全体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及部分居民代表开展了“法律进社区”的主题学习活动。从党法制教育角度出发,我们学习了党的十关于“依法治国”和“法制宣传教育”重大部署,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还学习了“民主法治社区”有哪些要求、社区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我国法律对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如何规定的等社区法制相关知识,让居民可以真正了解民主法治社区,如何更好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到社区自治工作中来,更好的监督我们社区的日常工作,真正实现居民自治;当然,也特别安排了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小常识的学习,主要有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遗弃父母的子女有继承权吗?继承人在哪些情况下丧失继承权、买房时要看哪“五证”等。整堂课学习下来,大家都受益匪浅,都感叹自己平日法律知识学习的太少了,以后一定要加强自己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三、关怀社区帮教人员。12月6日,由社区干部结对,对社区3位帮教人员家庭进行了探访。主要关心他们工作、生活近况。是否有什么困难,思想情绪上有什么变化,做好开导辅助工作,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开展正常的生活。
通过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有不足之处,社区居民多,流动人口也众多,普法宣传广度还不够。今后,社区会继续开展好“x”普法教育工作,创新活动载体,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公民守法观念,为减少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提供法律保障,构建和谐安定社区。
国家宪法日活动心得体会5x中心小学积极组织,认真谋划“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x中心小学举行了《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学校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个别章节、条款,打印发给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12月4日,利用课间操时间,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动员大会,由少先大队辅导员潘长虹进行动员和部署,并进行了有关宪法知识的宣讲。了解《宪法》的有关知识和《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
12月4日上午第四节课,全校各班组织开展以“宪法在心中”为主题的法制班队课。通过活动的开展和学习,使学生懂得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学会自立自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