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工作意见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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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工作意见

篇1

经济总值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元,人均粮食占有量达500公斤,固定资产投入递增11%,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5%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完成*至龙神坳19公里,乐福店至新梁6公里,观音岩至平镇3公里公路的改造升级硬化工程和佛堂坝村、中坪村、黎明村等村22.3公里通畅工程项目;完成水田坝村河堤治理和乐福店街道垃圾治理工程;完成500口沼气池建设任务;完成箭竹溪、乐福店集镇自来水工程。

3、主要措施

(1)扎实抓好“三农”工作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全镇发展和稳定的核心问题,我们必顺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切实做好“三农”工作。一是继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到位,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老百性的根本利益。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投入,认真抓好农村山、水、林、田、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天保、退耕还林、长治等生态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乡村公路、基本农田等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强化科技兴农,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农口各服务中心要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办好各自幅射能力强的科技示范户,全面推广优质高产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贮藏保鲜等先进实用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四是搞活农产品流通,着力在市场信息、专业合作社、营销队伍等工作上狠下功夫,做活做大农产品流通文章。

(2)扎实抓好经济结构调整工作

围绕市场需求,坚持区域化、优质化、产业化发展方向,有计划、有重点地搞好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加强黄莲基地、长毛兔基地、经果林基地建设,致力于黄莲专业村、长毛兔专业村、生猪专业村的建设和发展。

二是加快中心集镇、中心村镇建设,积极引导各类产业龙头和服务企业向集镇聚集,提升小集镇的功能和幅射能力,鼓励支持农村富裕劳动力到集镇经商办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三是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积极引导组织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出,发展“打工经济”,“老板经济”,鼓励有识之士,回镇创业,搞活一方经济,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

(3)扎实抓好民营大户和龙头企业的发展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抓准市场切入点,完善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的相关政策,以高起点、高科技含量、高效益回报的项目为载体,扶持壮大一批规模大,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广阔的民营企业。加大对乐福畜产有限公司的扶持力度,力争长毛兔存笼达到20万只,年营销额达1000万元。实现农民增收1200万元的目标。

(4)扎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以*中心集镇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集镇形象。抓住新农村建设机遇,加快集镇建设步伐,认真组织抓好大沙坝新区开发后续工作。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建好新区。

二是以箭竹溪、乐福店为重点,抓好公路沿线新农村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箭竹溪、平镇街道改造工程,完善集镇功能,搞好公路沿线前进、柏杨渡、星红、平镇、兴隆场等新村规划,并逐步实施,形成以*集镇为中心,箭竹溪、乐福店为重点,打杵坳至龙神坳公路为连线的三点一线产业经济带,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三是加强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天保、退耕还林、长治、人畜饮水、扶贫开发等项目,重点抓好乡村公路,农村饮水、生态环境等项目建设。完成佛堂坝、黎明、田元、平和等村公路,改造升级乐福店至平镇、新梁两条村级公路,完成22.3公里通达工程。

四是加强信息通讯建设,提高无线通讯覆盖面,加强广播电视网建设,确保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5%以上。

(5)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非煤矿山、爆炸物品、水陆交通等行业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6)扎实抓好扶贫开发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20*年平和村的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启动2008年高祥村、同心村的建设工作,确保今年完成70%的工作任务,做好重点老区丰竹坝村项目的规划、实施。

篇2

2、农业投入持续增长,向上争取涉农项目资金比去年增长20%以上,政策性农业保险应保尽保,当年整合的涉农项目资金增长20%以上。

3、新农村建设。全面完成县上下达的任务。

4、产业发展。新建竹产业7000亩;新增高粱种植面积0.34万亩;全年出栏生猪4.9万头;全年粮食产量达到1.8万吨。

5、基础设施。全面完成九江、青云两村的小水利工程;新建通村水泥路25公里;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50口;

6、产业化经营。启动百绿食品5万吨泡菜产业生产线建设项目,加快农副产品集中加工园区的建设。全年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努力确保粮食稳定增长。

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对自求平衡和农民增收的基础作用,加大科技推广应用力度。各村要指导好农户对小春进行田间管理的同时,重点抓好糯稻等商品粮订单、大春生产、良种玉米补贴面积落实。

1、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大力组织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培养发展特色产业的骨干力量。继续普及“两杂”良种,全面推广保温育秧和配方施肥。完成优质稻2.2万亩,再生稻1.2万亩,优质规范玉米种植0.34万亩,高粱0.3万亩。镇、村、社紧密配合完成新品种的示范、试验和农业项目的实施。

2、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禁任何毁坏、破坏及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采取土地流转、集体经济组织代耕等形式实现撂荒地复耕。

3、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今年,中央提出了加快农村水利实施建设的步伐,因此各村要把水利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加大财政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强抗旱排涝和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抓紧塘、库、堰和机耕道路的维修,改善灌溉面积,搞好蓄水、保水,防止旱情和洪涝灾害的发生,确保大春作物的满栽满插。

4、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严打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有效地遏制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我镇农资市场规范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

(二)抓住关键,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全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大力发展林竹产业。要依托我镇的自然资源优势,继续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造竹、速生丰产、发展高效的原则,围绕“山上一片绿,河边一道墙,公路一条线”的绿色目标,进一步强化竹产业对全镇经济的支撑作用,奋力推进竹类栽、运、截等前后端产业链条延伸,深入推进竹基地建设,实现15万亩林地目标,实现“竹、浆、纸一体化”。

2、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畜牧业。以加速品种改良、提高生猪品质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养猪的综合效益,依法治畜、护畜,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和防控工作,努力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提高养殖户经济效益和养殖积极性。推进农户发展以标准化为基础、以适度规模为主导、种养结合的畜牧业循环经济。坚决打击在畜牧业发展中违规使用“瘦肉精”等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3、继续促进劳务经济提质增效。实施劳务精品战略,转变劳务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转移就业。继续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农村新增劳动力和存量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切实抓好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失业农民工转岗择业和农民工创业等多种培训,提高技能化输出比重。要积极动员本地民营企业优先聘用返乡农民工,努力扩大就业空间,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稳定。

4、切实加强扶贫开发。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把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增收放在重要位置,帮助农村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支持贫困村扶贫互助社发展,建立健全互助资金风险补助机制。针对我镇重点扶贫村——新村、高家村、孔阳村,实施扶贫攻坚工程,积极争取财政扶贫资金。

5、努力开展“一村一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设。全力打造“一村一品”富镇战略,主要项目为生猪和竹产业,示范村两个:青云村、光照村。进一步规划好其他村的“一村一品”项目建设,力争每村均实现“一村一品”发展。

6、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加强沼气技术创新、维护管理和配套服务。支持农村开发利用新能源,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清洁化利用。继续大力实施农村能源沼气建设项目,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完成沼气建设250口。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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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农口部门统计工作。统计工作对各级政府研究制订计划与政策,进行科学决策与调控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同时统计数据也是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的领导,明确主管领导、职能科室和专(兼)职统计人员,并保障统计人员的稳定性;要重视数据质量,主动加强对上报数据质量的审查与评估;要强化统计调研,认真做好农业农村各类统计监测评价等相关工作的调查与研究;要注重并依法规范使用数据,开发利用好统计资料。

2、健全基层农业农村统计队伍。各镇、东栅街道都要确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协调能力好的同志担任农口线统计员,各村(有关社区)也要确定专人负责,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住户调查等源头数据的质量控制,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准确。

二、依法统计,规范完善农业农村统计工作

(一)规范统计工作流程

1、规范数据采集。结合上级各主管部门的统计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涉及种植业统计中的播种面积、单产、总产量,畜牧业统计中的主要畜牧产品存栏、出栏和肉产量,桑、果等常年生农产品的数据采集要规范。

2、规范数据审核。根据省统计局关于GDP数据下管一级的要求,农业农村统计数据审核采取下管一级和延伸一级的方式进行,即下管到镇(有关街道),审核到村。

3、规范数据修改。根据农业农村统计数据审核与修改规范,对村级上报的统计数据不得随意修改,非经查询与记录,镇及镇以上统计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擅自修改村级上报数据。对统计中有疑问的数据,要求一律发还村级统计员,按查询程序要求,经查询、修改并记录后上报,确保数据修改的过程可逆,修改有据。

(二)规范统计审核方法

1、村级现场审核要求。村级统计人员要切实加强农业农村统计业务知识学习,理解与掌握农业农村统计的数据采集与审核要求,加强基础数据的逻辑性审核,杜绝数据登记误差。

2、镇级以上综合审核要求。镇及镇以上农业农村统计审核拟采用大数审核和结构审核的方法,以提高审核效率,取得质量与效率的双赢。“大数审核”,是指根据农业生产过程的条件限制、种养习惯和生长规律,对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边界(农产品的生产边界)审核,超出边界的一律发还下一级农业统计人员进行专项查询,限时重报。“结构审核”,即镇及镇以上农业统计在数据审核中,可根据所掌握的耕地利用、行业变动等资料进行农业生产结构审核,做到既客观反映农业发展变化现状,又防止统计数据出现偏差。

(三)规范农村住户统计工作。农村住户统计工作是统计监测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重要依据。农村住户统计是通过抽取一定的农村居民住户样本进行记帐,全面系统地收集我区农村居民家庭的生产经营、收入、消费等基本情况的一种统计调查。今年我区将以省市对农村住户调查样本进行轮换为契机,重新在1500个大样本中确定150个农村住户点,通过样本轮换、记帐调查,了解和掌握我区农村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解决民生问题等工作提供参考信息,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基础性数据。

(四)依法使用数据。有关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基本统计数据,一律由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负责;使用统计数据,要以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的公开资料和《区统计年鉴》为准。一般性统计数据确需向社会公布的,需经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审核同意或联名。

三、完善制度,巩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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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两个先行区的总体要求,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基础上,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促进产业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平台,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推动农村土地向种养业经营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流转,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流转、等价有偿流转。严格保护耕地,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坚持稳定、分权、放活的原则。在稳定的前提下,使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放活土地使用权,创新流转机制。

3.坚持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立足于土地的高效利用,逐步使农村土地相对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提高农业效益。

4.坚持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加强管理和指导,严格规范流转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规范有序进行。

二、总体目标

建立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满足广大农民、种养大户、合作社、企业流转土地的需要。在十二五期间,力争使全市20%以上的农村土地得到有序流转,流转面积的50%以上实行规模经营,使农村1/3的劳动力脱离土地,从事二三产业。

三、工作重点

1、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市、镇、村三级专业化、社会化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完善土地流转工作机制。

一是以农业局经管站为依托,建立市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市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纠纷的调处和仲裁。建设市级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实行全市联网,为跨区域土地流转提供服务。

二是以各镇街经管站为依托,建立镇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镇域土地流转的政策咨询、供求登记、收集、、传输、上报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指导办理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和鉴证,建立土地流转档案,适度调解土地流转纠纷。

三是村级设立土地流转服务员。主要负责核实、上报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引导农户流转土地。

2、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市、镇(街)要依托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土地流转集中交易市场和土地流转交易大厅,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配置办公设施,完善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

3、培育发展规模经营主体。把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结合起来,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主体兴建生产基地和家庭农场,使土地向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规模产业集中,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创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

4、规范土地承包经营工作。要抓紧规范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落实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将土地确权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健全档案资料,录入微机,实现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信息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电视新闻、专题片、电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先进典型的宣传,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政策引导。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成建制流转或集中成片流转土地的村集体,鼓励和扶持流入土地较多的规模经营主体,表彰和奖励土地流转工作成效显著的镇街。对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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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调整、优化种养布局,力争全市秋冬出栏生猪2000头,羊200只,家禽6000羽,水产品20吨。全面推进造林绿化工程,认真搞好补植补造,完成造林任务1200亩。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改善灌溉面积800亩,解决4000余人农村饮水安全。认真做好秋冬动物防疫和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森林火灾。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秋冬种养工作。秋冬种养工作是全市今年应对旱灾损失,确保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乡计划秋冬种生产面积12100亩,其中冬种油菜4500亩、以马铃薯为主的冬粮1000亩、秋冬蔬菜2600亩、绿肥4000亩。具体安排:一是突出油菜基地创建。推广种植油菜,十里、、坪木、大湾各建立一个连片100亩以上的油菜高产示范片。二是突出秋冬蔬菜种植。各村要发动农户建立一定规模的蔬菜示范基地,品种以萝卜、白菜为主,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组织生产,力争将蔬菜产业培育成一大产业。三是突出马铃薯高产示范。大力发展马铃薯生产,各村要建立一定规模的马铃薯高产示范片。

(二)认真抓好秋冬畜禽水产品养殖生产。按照“种植业损失,养殖业补”的要求。一是抓好生猪养殖,确保秋冬出栏生猪2000头。二是做好畜禽安全越冬工作。积极宣传和动员广大养殖户做好栏舍维修加固工作,确保畜禽防寒保暖措施到位。三是继续推动黑山羊等草食动物养殖产业发展。在进一步扩大今冬种草面积、丰富种植品种的基础上,做好草食动物圈养育肥工作。四是做好池塘改造工作。对池塘进行清淤挖深、塘形改造、塘堤护坡、塘埂拓宽、合塘改大、进排水系统分离及配套设施完善,改善池塘养殖条件,提高池塘养殖产量。

(三)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乡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总投资802万元。今冬明春,全乡计划开工大小水利项目478处,投工26万个,完成土石方28万方,修复水毁工程128处,整修塘坝45处;加固堤防0.6公里,疏通河道2.3公里,清淤沟渠19公里,新修或改造泵站2座;建设供水工程1处,新增供水受益人口0.4万人;改善灌溉面积800亩,改造中低产田2500亩;新增蓄水能力25万方,完成鲁塘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抓好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解决4763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认真做好秋冬造林工作。各村要高度重视秋冬造林工作,尽早谋划,既要完成好今冬明春造林任务,又要搞好因旱灾损失林地的补植补造工作。要继续坚持与三年城乡绿化攻坚活动紧密结合,全面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工作。今冬明春指令性造林任务1200亩,争取完成指导性造林任务2100亩。

(五)认真抓好秋冬动物防疫工作。目前即将进入秋冬季动物疫病的高发期,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形势日趋严峻。各村和动物防疫站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认真做好秋冬动物防疫工作,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六)认真抓好秋冬森林防火工作。当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特防期,加之秋冬季又是农事林事用火的高峰期,野外火源将大量增加,森林火灾隐患十分突出。全乡上下务必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超前安排,精心组织,狠抓各项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书、主任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查森林防火。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乡村干部、相关站所工作人员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村组、进学校、进农户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火源管控。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环节,制定完善制度,各村要组建森林防火巡逻巡查队,落实巡查的线路及负责区域。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各村及相关站所在火险高发天气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火情要按规定渠道上报,严禁多头上报、漏报、谎报、瞒报。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到位。各村要把秋冬季农业工作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认真分析当前秋冬季农业生产面临的形势,研究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要深入田间地头,通过现场观摩、举办培训班、发放技术资料等形式,提高秋冬季农业生产的技术到位率和入户率。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秋冬季农业工作氛围,掀起秋冬季农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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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扶持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竹笋、茶叶(有机茶)、蔬菜(瓜果)、水产等主导产业,建立从基地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照级以上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进行生产、管理,面积在50亩以上的,并被评为当年度市星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每个基地一次性补助1万元。

(三)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凡新建集中连片面积在10亩以上的蔬菜(瓜果)、茶叶采用毛竹大棚设施栽培的,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新建单体钢架大棚面积连片集中5亩以上,每亩一次性补助1500元;新建钢架连栋棚1000平方米以上,每50平方米(含零取整)补助1500元;对大棚特色基地推广应用防虫网、遮阳网以及棚内喷滴灌、温湿调控等配套设施,给予投资额的20%以内补助;新添置钢架大棚进行三园(竹园、茶园、果园)及其它地方养禽,每只一次性补助1500元;新添置大型农业机械并用于农业生产者,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四)大力扶持模式栽培和养殖示范户,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和发展。对新兴特色套种连作作物面积10亩以上大户,年亩产值达1.5万元以上,并有明显的示范推广作用,给予每亩补助300元;对采用大块状整地种植杨梅每亩20-25株,面积连片20亩以上,当年成活率85%以上,1-3年生每亩补助100元,4年生以上每亩补助300元;对坡度25度以下的低产茶园,采用全垦整地,种植无性系良种茶,连片面积10亩以上,每亩种植4500-5000株,当年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上,每亩补助200元;对当年春茶结束后进行中低产茶园改造,用修剪机进行重修剪,修剪高度离地面45厘米左右,改造后能恢复茶叶产量,连片面积30亩以上(以制作名茶为目的,每年春季修剪除外),每亩补助100元;对在禁养区外常年存栏家禽0.5万羽,达到市标准化养殖示范户,并未发生规定疫病的养殖户,给予1万元的奖励。

(五)注重新品种、新农技项目的引进和农业品牌建设。对于茶叶、畜禽、蔬菜(瓜果)、花卉、水产等名特优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杨梅高位嫁接新品种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于本街道主导农产品进行品牌注册的企业和农户,每注册一个农产品品牌一次性补助3000元(以批准手续为准),已注册品牌被评为国家、省、级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二、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六)鼓励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和加快技术改造。积极鼓励本地工商资本和外资开发农业基地和兴办农业龙头企业。对当年兴建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原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包括农业基地建办),办事处按其实际投入(厂房、设备、设施)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按2.5%进行补助,最高不超10万元;对兴办新、特、优加工企业另行拟订补助政策;对村级引进农产品加工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所在村1万元。

(七)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上等级、上规模。凡当年度评为国家、省、和市级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办事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5万元、1万元的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加强流通体系和农业新体制建设

(八)鼓励发展“订单”农业,重视购销员队伍建设。对工商企业和农业企业(包括购销大户)通过定向投入、服务、保护价收购、分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与农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形式紧密的利益机制和产业链,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当年度实际收购种植业农产品面积在300亩以上,以每100亩奖励1000元。

(九)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机制。鼓励各村、工商企业(含农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基地负责人按照“民办、民营、民享”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发展以农户为基础的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每组建一个专业合作组织(有批准依据)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当年度经工商注册登记,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上的家庭或合作加盟等各类新型农场,每家奖励1万元。

四、加大农业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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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总支认真抓好“三品一标”基地建设,积极申报产品标示。

二、农业废弃物治理工作

请各党总支种督促各村民委员会将废弃农药包装物、废弃农膜进行规范化回收或无害化处理。同时指导农户使用低度高效农药及0.01mm以上农膜,推行秸秆综合利用,防治外来生物(水葫芦、水花生、福寿螺),促进我镇生态农业的发展。

三、种粮大户补贴工作

种粮大户是指承包或租种耕地达到一定规模,集中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户、法人或其它组织。按经营主体划分,主要有种粮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类型。种粮大户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小春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青稞、芥麦等。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

(二)在一个县区域内需达到一定的种粮面积:种粮农户30亩;家庭农场100亩;土地股份合作社2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直接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产业化农头企业等500亩。

(三)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租种合同。国有农场、科研院所、村集体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四)耕种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等。

(五)能独立承担种植风险,自负盈亏,并享有产品处置权。

(六)按规定向耕地所在镇乡人民政府申报补贴,未申报的不予补贴。

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

核实完毕后,由镇乡人民政府实行乡镇和行政村两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耕地面积、种植面积、补贴金额以及镇乡人民政府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

要求:不弄虚作假,村检查种植面积,盖章。申报农户做好各类表册及提供文件要求的资料于9月10号前上报。

四、晚秋农作物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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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支持农村好青年兴办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凡农村好青年兴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3、放宽准入领域限制。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农村好青年创业主体开放。

4、放宽注册资金限制。凡农村好青年兴办的公司制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符合法定注册资本3万元的要求,一次性注入资本金有困难的可以不受行业、区域、企业规模限制,允许分期缴纳出资,其中首次出资额只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可以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

5、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农村好青年创业者作为经营场所的房产,如暂未取得房地产部门制发的产权证书,可以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放宽发起人人数限制。农村好青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最少人数最低到2人。允许自然人、法人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成员人数最低到2人。允许非农自然人、农村好青年共同投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人数最低到5人。

7、大力推行产销订单化。争取政府出台政策,使订单农业成为多部门服务农村好青年创业的平台;建立“企业+农户+基地”的运行模式,提高农村好青年创业的积极性和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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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源开发。加快编制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合理布局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优化秸秆利用结构。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一批大型综合利用工程,集约、循环、高效、充分利用秸秆资源,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和随意堆放问题。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坚持“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原则,加快研发以秸秆等为原料的第二代生物质燃料,适度发展非粮能源作物,走中国特色的生物质能源发展道路。

(三)大力推进农村生产生活节能减排技术。农业部已经了《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十大技术》,下一步将大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节农膜等资源节约型技术,加快发展节油、节电、节煤等农业机械和渔业机械技术及设备,推进高能耗农业机械的报废和更新换代,降低农业装备能耗。筹划实施新一轮农村省柴节煤炉灶(炕)升级工程,推广高效低排放省柴节煤炉具,使热效率平均提高10个百分点。加快推进秸秆成型燃料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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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宣传,提高信用社全体职工对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的认识,以高昂的斗志、充足的干劲,积极投入到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工作中去,形成全员参与清收的良好氛围。要向社会各界宣传信用社开展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的意义,使大家认识到,借信用社的钱必须归还,赖是赖不掉的,提高他们参与清收的积极性。对信用社全体职工要做到早动员,全面部署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的目标,强调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清收不良贷款的对象,全面部署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使每个职工都落实清收工作责任,承担清收工作任务,坚定信心,认真、努力、扎实地做好清收工作。

二要精细组织,确保取得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的胜利

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方案,成立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指导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清收措施,确保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工作如期开展,如期完成,取得胜利。

三要做好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的梳理工作,加强督导检查

要按照不良贷款形成的时间、成因、损失程度以及清收难易程度等划分类别,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清收。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领导小组要上下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对好的经验、典型事例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推广和通报,对清收工作的开展、进度及真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帮助解决清收过程中遇到实际困难。

四要严格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的考核工作

考核是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的动力,要建立清收不良贷款台账,按月公布,认真考核,对完成任务好、进度快的职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无进度、措施不力、效果差的职工进行通报批评。要通过考核,增强全体职工的清收工作积极性,确保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取得实际胜利。

五要形成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的整体合力

要利用电视、墙报、标语等舆论工具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借款户的信用意识,塑造良好的信用氛围。清收工作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引起政府部门重视,依靠党政,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协助强制清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切实做到以借款户为中心,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到既能清收不良贷款,又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要改进工作方法,加强与职工、借款户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清收过程中的困难和进程,了解借款户的心理真实想法,达到上下互动、全员一心的目的,从而将清收工作做到最优化。

六要加大清收力度,全力盘活存量不良贷款

在打赢清收不良攻坚战中,要研究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寻找工作突破口。对违规发放的贷款,将清收任务分解到岗、到人,明确清收责任人,督促责任人员采取有效方式积极清收,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对诚信缺失贷款,要逐户上门,逐个见面,逐笔清收。对外出务工农户贷款,要充分发挥协贷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强化贷款管理。要创造条件开通汇路,为外出务工农户偿还贷款提供便利条件。对农户冒名贷款,要采取必要措施,全力保全资产,提高收回率。对遭受自然灾害贷款和家庭困难农户贷款,要准确定性,区别对待。对有可能收回的,要采取多种手段尽量收回;对暂时无法收回的,要减轻加罚息惩戒力度,延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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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就业服务

第三条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村居民统一纳入就业失业登记,对其中的失业人员,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发给《省就业失业登记证》,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城镇失业人员有关就业扶持政策。

第四条持有《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可在市、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进行求职登记,由市、县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进行职业介绍,其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在县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

第五条对有培训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可在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或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申请领取《省就业(创业)培训券》,自主选择省内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创业)培训。培训结束后,初次参加职业资格等级鉴定的,由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免费进行职业资格等级鉴定。

第六条对进城落户人员,优先安排参加各类培训,优先安排就业创业,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第七条对持有《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自主创业人员,发给《省自主创业优惠证》,由市、县区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免费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项目和跟踪指导服务;户籍在县内的可向县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申请最高8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同时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第八条鼓励县内各类企业优先招用进城的登记失业人员。对吸纳持有《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占到企业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业3年内,免除各项行政性收费;当年吸纳持有《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达到5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可到县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申请最高200万元本金的贷款贴息。

第三章社会保障

第九条养老保险

1、实行城镇居民制度(取得《城镇居民户口簿》)的进城农村居民,自愿选择社会养老保障,可以参加或转移接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到达规定年限,享受相关退休待遇;也可以继续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到达60周岁享受相关待遇。

2、实行城镇居住制度(取得《城镇居住户口簿》)的进城农村居民,自愿选择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社会养老保障,可以参加或转移接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到达规定年限,享受相关退休待遇;也可以继续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到达60周岁享受相关待遇。

3、城中村农村居民,不论选择城镇居民制度或城镇居住制度,都可按《市被征地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试行办法》(宝政发[]51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4、转移接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只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选择补缴费或折算的办法进行接续。

补缴费办法: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期间,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同期各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算,由个人逐年据实补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利息)和转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差额。补缴后,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折算办法: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日起,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同期各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算,并将转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向前折算成对应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5、转移接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积累额全部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再补缴差额,转入后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续费,到达退休年龄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6、已经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进城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享受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7、对选择城镇居民制度(取得《城镇居民户口簿》)的进城农村居民和选择城镇居住制度(取得《城镇居住户口簿》)的进城农村居民的未分配承包地的子女,持有《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8、对从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城镇居民户口簿》的进城农村居民参加或转移接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县财政给予1000元一次性缴费补贴,补贴实施期限暂定3年。

9、对选择城镇居住制度的进城农村居民参加或转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其领取《城镇居住户口簿》后,并在城镇连续居住3年以上,从第4年起,县财政给予500元一次性缴费补贴,补贴实施期限暂定3年。

10、进城农村居民凭《城镇居民户口簿》或《城镇居住户口簿》和当年县职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缴费票据,直接在县推进办申请缴费补贴,县推进办审核完毕,公示7个工作日后,即可领取缴费补贴资金。

11、农村居民进城后(取得《城镇居民户口簿》或《城镇居住户口簿),按下列程序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或转移接续事宜: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直接向参加养老保险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凭《登记表》审核并办理参保或转移手续。

第十条医疗保险

1、进城农村居民可以自愿选择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社会医疗保障,既可以自愿选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可以继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2、对选择城镇居民制度(取得《城镇居民户口簿》)的进城农村居民和选择城镇居住制度(取得《城镇居住户口簿》)的进城农村居民的未分配承包地的子女,持有《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转换: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和在校大学生、技工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可转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折算办法,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每3年折算为1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足3年的,按此办法折算到月,不再补缴差额,按城镇职工标准缴费,缴费年限女性累计满25年、男性满30年,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转换: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年限视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转移手续由转出地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列出花名册连同基金一并转入落户地县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5、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每5年折算1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此办法折算到月。

6、参保城镇居民转为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可按上述第3款规定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享受待遇实行6个月过渡期。

第十一条农村居民进城后,有工作单位的,可随所在企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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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农村富余劳动力、农转非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为主要培训对象,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大”文件精神为指导。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活动,进一步转变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就业思想观念,增强发展劳务经济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年龄要求为18-45周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对象为镇辖区内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年以后转非的农转非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初中以上文化,未参加过相关培训。今年,计划开设计算机基础知识、车工、钳工等专业,。

三、工作措施

精心组织培训,明确工作职责。

具体办理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组织和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镇街社保所全面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各村、社区社保站负责本单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具体相关工作。各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各村社保员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信息员。

吸引学员参加培训,加强宣传引导。

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各驻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要深入到农村院坝,以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黑板报、广播、院坝会等方式。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各项政策,镇街范围内营造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良好工作氛围,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及镇党委政府实施这项民心工程的决心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同时对农民进行引导性宣传,开展思想素质教育和转变就业观念的教育,使农民树立起自主择业、竞争择业的就业观念。

提高培训效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对辖区农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以市场和用工企业的需求为依据,依托市广播电视大学和兴光技能培训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并且以确保农民学到就业谋生的真本领为标准,来确定各专业培训的课时。严格按照区劳务办审批认可的教材和教案进行教学,保证教学的质量。同时,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建立完善并报送培训的各种台帐、资料。

推进培训农民的就业转移,广泛收集就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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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奋斗目标

到2011年底,全县生猪饲养量达到13万头,养猪业产值达到18200万元;到2010年底,全县生猪饲养量达到15万头,养猪业产值达到21000万元;到2013年底,全县生猪饲养量达到30万头,养猪业产值达到42000万元,平均每亩果园1头猪;到2015年,全县生猪饲养量达到60万头,养猪业产值达到84000万元,实现平均每亩果园2头猪的奋斗目标。

三、实施措施

(一)切实抓好良种猪繁育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全县生猪良种化程度。

从2011年起到2013年底,三年时间内,全县累计发展存栏基础母猪600头以上规模的良种猪繁育场6个,存栏基础母猪100头以上规模的良种猪繁育场30个,存栏基础母猪50头以上规模的良种猪繁育场(户)60个;规模以上良种猪繁育场(大户)二元母猪存栏达到1.6万头以上,年生产优质三元杂交仔猪32万头以上,基本解决全县生猪生产猪源不足和品种混杂、老化问题。

(二)狠抓规模养殖大户建设,推动养猪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按照大户带动,小户覆盖的工作思路,重点扶持发展一批规模大、标准高、效益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育肥猪养殖大户。到2013年底,全县累计发展10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15个,5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60个,100头以上规模养猪大户390个。规模养猪场及养猪大户年出栏生猪达到14万头以上。通过扶持发展大户,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全县农户养猪覆盖率和生猪生产整体水平。

(三)大力推行集中繁育、分户饲养、联户经营模式,全面提升生猪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进一步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力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大、水平高的良种猪繁育企业和育肥猪养殖基地。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运行模式,以良种猪繁育企业为龙头,以育肥猪养殖基地为依托,积极组建养猪协会或养猪合作社。合作社内部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对社员实行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产品销售的合作经营机制。合作社对社员按低于市场价格的标准供应仔猪,按正常市场价格收购育肥猪,并与省内外屠宰加工企业签定购销合同,实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充分调动养猪户的积极性,推动全县养猪生产快速发展。

(四)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对养猪业的扶持力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政策。一是严格执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县畜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补贴款的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认真落实能繁母猪保险规定,鼓励母猪养殖场(户)积极参保投保,提高养猪户抗御自然灾害和疫病风险的能力。

2、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养猪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从2011年起到2013年,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和小额扶贫贷款捆绑使用,对养猪户实行全额贷款贴息,由县信用联社及县农行每年配套安排1000万元贴息贷款,专门用于扶持良种猪繁育场(户)、规模养猪场(大户)和养殖小区建设。具体办法是:建成存栏基础母猪600头以上规模的良种猪繁育场安排贴息贷款100万元,存栏基础母猪100头以上规模的良种猪繁育场(户)安排贴息贷款20万元,存栏基础母猪50头以上规模的良种猪繁育场(户)安排贴息贷款5万元;建成年出栏1000头以上育肥猪的规模养猪场安排贴息贷款20万元,年出栏500头以上育肥猪的规模养猪场(大户)安排贴息贷款10万元,用200万元贴息贷款扶持发展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养猪大户。县畜牧、财政、信用联社、农行及各乡镇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良种猪繁育场(大户)和规模养猪场(大户)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及贷款发放工作,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3、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妥善解决规模养殖场(大户)及养殖小区建设用地。各乡镇及县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畜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统一纳入乡(镇)土地使用总体规划,所占用的土地按农业用地对待。

(五)加强饲料加工营销体系建设,保证饲料充足供应。

一是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饲料基地建设。二是积极鼓励、引导、扶持个体工商户兴办饲料营销企业,保证各种配合饲料的充足供应;三是采取政府补贴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办法,为养猪大户购置和配备必要的饲草饲料加工机具,提高农副产品加工利用率;四是采取招商引资的方式,鼓励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兴办饲料加工企业,为我县大力发展养猪产业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综合服务功能。

按照强化县级、充实乡级、完善村级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县畜牧部门要在全面落实畜牧兽医体制改革政策,健全机构,完善机制的基础上,切实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相关设备设施,提高工作效能;要加快乡镇兽医站建设工作,到2013年达到每个乡镇一个畜牧兽医站的目标。同时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齐人员,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全面提高乡镇兽医站的综合服务功能;要切实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按照每个行政村一名动物防疫员的标准,全县配备24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并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确保养猪业的快速发展。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