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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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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

(二)、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做到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场在编职工26人,在职14人(其中正科2人,副科9人,科员2人,高级工1人),退休12人,从__年1月1日至__年12月3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一)、绩效工资总量

绩效工资总量为规范后确定的津贴补贴16200元加上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即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工资占绩效工资的6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按月发放。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人社局制定的县直其他事业单位主要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系数进行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40%;主要体现工作岗位、职务和工作绩效等因素,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绩效的考核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考核和测评情况考核,全面考核德才表现、工作绩效,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才表现(40分),是指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出勤情况、遵守法纪、廉洁从政的情况。工作绩效(60分),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主要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以及个人贡献的大小。

2、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__—100分)、合格(80分)、基本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指标人数按人事局下达文件(将人〔2010〕94号)《关于做好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事项》为准。

不合格等次按本场年终综合考评以县人社局确定为准。

3、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各被考核对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其年终考核档次从高至低分别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分配系数分别为:优秀1.2,合格1,基本合格0.8,被评为不合格的一律取消绩效工资。

(一)、实施绩效工资后,我场坚决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不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按要求不在绩效工资之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

(二)、本方案未涉及的其它有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问题按照《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县人社局和县财政局县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府办发〔__〕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经征求本单位全体职工同意后执行。

篇2

(一)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严肃分配纪律,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统筹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关系,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

(三)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向和要求,不断完善绩效工资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四)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全面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实施范围

畜牧系统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参管人员)。

三、执行时间

从6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固定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体现本县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考核部分),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发放。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按季度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

考核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至25日进行。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进行自我总结,于每季度末25日前完成上交考核小组办公室。

2、公开述职:召开考核人员述职会议,每位被考核者进行述职。

3、民主测评:全体职工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计算出平均得分,将考核得分结果上报局考核小组。

4、考核小组综合评定: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再计算出平均得分。

5、考核得分计算:被考核者每季度绩效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考核小组测评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6、考核结果公示:局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公示5——7天,接受民主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考核小组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三)、考核等次及标准划分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90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70-89分确定为合格,60-69分确定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确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绩效工资分配方式

1、季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除兑现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外,根据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进行分配奖励。

2、季度考核为合格等次的人员兑现全额奖励性绩效工资。

3、季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从69分(含69分)开始,每低一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扣完为止。

4、季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再享受当季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其它事宜

1、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及我县相关规定休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

2、工作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按变动后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因调动、聘用、安置等原因,新进入本系统的正式工作人员,从起薪当月起按本人执行岗位工资对应的岗位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

3、新参加工作且执行见习期工资的人员,执行见习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务职称晋升、续聘与解聘的重要依据。

5、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享受每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利益或声誉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季度内无故旷工连续3个(含3个)或累计达到7个(含7个)工作日以上、事假连续超过10天(含10天)以上或累计达到20天(含20天)、病假超过1个月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以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休和工伤治疗期间的除外)。

六、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机构,确保组织到位。成立由局长田建民任组长,支部书记田永仓、纪检员陈小荣任副组长,副局长、办公室、疫控中心、监督所、畜牧站、种草站、渔业站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畜牧系统全体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室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考核具体工作的落实。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禁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篇3

学校根据教职工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方案作了大的改变。比如领导与教师的基数一致,考虑到老教师的工龄系数、技能课课时数的调整、南北校区教学质量的分别核算、适度缩小教师之间的差距,等等。为了考虑更周全,校长在教代会的前一天下午,还召开会议征求部分代表的意见。

即使是这样,教代会的现场气氛还是显得极其压抑。作为列席代表,我感觉出了会场的郁闷,只埋头做记录。做记录是这次教代会交给我的一个任务,我想这个安排,教代会后应该来个简讯什么的(当然,结局是谁也不再说起简讯)。

无论如何,我还是对校长的答复喝彩。从他的话语中,我能听到一种真诚、一种平等商议的意愿。

然而,表决的时刻,空气几乎凝固。似乎已经商议好一般,代表们的手齐举着表示反对。我觉得尴尬,校长却说:“没事,大家对哪项有意见,可以提出来,先放着;同意的,我们先通过。”现场沉默、沉默……最终,大家不欢而散,没能实现校长事先的预想――民主的讨论,民主的决策,民主的结果。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是学校领导对于方案的解读不够到位?而对于绩效工资的含义,我们的老师是否真正理解,我们是否已经习惯了平均?什么样的分配才叫真正的“按劳分配”?

篇4

1、按劳分配,兼顾公平,适当拉开差距。

2、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3、树立责任感和责任心,注重职责岗位和贡献,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4、教师月绩效工资分配,分三块:教学津贴(250元)、班级管理津贴(200元)、职务津贴(根据分配的工作部门确定)。

二、发放对象

在职在编教职工和学校聘请人员(底薪600元除外)。

三、绩效工资核算

1、教育教学绩效250元按积分核算(含部门工作核算积分)并参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方案实施发放:1节1分

(1)按课时量积分课时量计算,语文1.5/节,数学1.4/节,六年级英语和综合1.3/节,其他学科1/节,复试二班的1.1/节,三班的1.2/节,自习课0.5/节。

(2)、部门工作纳入课时量积分,1节1分,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少先队、食堂管理,核计3节;工会、出纳、电子政务、办公室、安全保卫、图书管理,核计2节;成教、支部、教育技术、德育专干、关协、寝室管理、勤杂人员,核计1节;校委会人员加核计2节。

(3)、核算方法:将所有教学课时和部门工作折合成积分,算出个人分值,然后相加得总分值,个人月绩效工资=250×相关人数÷总分值×个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奖励津贴,底薪100元,奖励津贴参照学校班主任管理细则发放。

四、部门工作津贴(参照部门管理细则发放)

副校长 50 教导主任 40 总务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队辅导员 20 办公室主任 20 工会主席 40

图书管理员 10 德育专干 10 教育技术 10 成 教 10

寝 管 20 电子政务 10 计育专干 10 勤杂 20

出纳 20 关协 10

五、奖励绩效

1、教学成绩奖励绩效参照学校奖励方案实施。

2、年终奖励绩效人平500元,参照教师年度考核记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发标准差额核算)。

3、村小教师参照校长绩效工资核发。

4、年人平绩效工资含所有教职工核算。

5、聘请人员,参照聘请合同发放。

6、教师绩效工资包含教师平时发的所有奖励和各项补助,最后纳入人平核算。

备注:2013年上学期绩效工资发放,经全体教师研究决定:班津和教学津贴按人平发放。

附则:

(一)、出勤

1、旷工一天50元,旷会一次50元,旷课一节20元。

2、(上课、开会)迟到、早退一次10元,中途离堂、离开会场一次10元。

3、事假一天(开会请假)20元,上班病假一天(开会一次)10元,重大疾病如癌症除外。

(二)、教学常规

1、备课:每周语文20节,数学15节,一张试卷记2节;欠一节扣5元,当月不足按实际上课节次核算。一节不合要求扣2元。

2、作业批改:语文15次(含写话2次或作文2篇)、数学15次,一次测试核计2次,欠一次扣5元。单元测试必批,学生代批作业不能核计老师的作业批改次数。批改符号不全扣一分(判断符号、等级评定或记分、日期),出现知识性错误一处扣2元(错的判对、对的判错)。

3、计划、总结、论文或学校部门等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含临时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扣5元。

4、班级管理

(1)、环境卫生(教室、寝室、清洁区),学校安排一次未打扫的扣5元,不彻底要求后依然未完成的一次扣2元。

(2)、安全纪律,由于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班主任和值周老师各扣损失总额的20%,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学校规定和校纪校规,出现违纪一人次扣2元。

(3)、教师违反学校规定一人次扣50元。

A、参与打牌赌博被上级抓获的。B、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家长上访或学生流失的。C、教师之间闹不团结吵架的。D、教师参与社会打架斗殴的。E、不接受学校合理工作安排的。F、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点名批评的。G、不接受学校工作检查的。H、违反学校临时明文规定的。

篇5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8-214-03

医学院校绩效工资改革旨在建立按岗取酬、优劳优酬,切实发挥激励导向作用的绩效工资制度,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职员工争先创优,进而培养出更加出类拔萃的医学栋梁。在绩效工资改革涉及的种种问题中,绩效分配是较敏感的话题,事关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绩效分配方案的优劣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医学院校绩效工资改革的成败。而对于事业单位的医学院校来讲,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统发,可调控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因此探索制定适宜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医学院校绩效工资改革中至关重要。

一、医学院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现状

2010年起,国务院规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自此,全国医学院校纷纷开始进行绩效工资改革。以西部某医学院校为例,该校自2011年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截至2015年年底,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占绩效工资总量达57%,这意味着在绩效工资的改革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为了解本校绩效工资改革的整体情况,探索奖励性绩效工资有效分配办法,我们通过实地考察、访谈、数据分析等形式对该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实践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结果如下:

1.地方对医学院校绩效管理的整体要求。2011年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工资构成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四部分,绩效工资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固定,由财政统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总量控制,调控线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财政拨付,调控线外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医学院校自筹,医学院校可在总量内自主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项目。分配项目决定教职员工获得绩效工资的方方面面,也是教职员工的业绩贡献情况在绩效工资中的体现形式。该校的分配项目分为年功津贴、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特殊人才津贴、职务补助津贴、学生工作津贴、重要学术岗位津贴、通讯津贴、保健津贴、奖励津贴等10项内容。从分配项目来看,当前高校的奖励性绩效分配项目充分考虑了教职员工的业绩贡献情况。但本奖励性绩效分配项目较细,在实际发放中计算比较繁琐。

3.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方式。通讯津贴和保健津贴按元核算,其他各项津贴采用分值核算,每分值的标准按当年经自治区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上年度全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分值来确定。从核算方式上来看,前期的测算工作量较大,但后续的可调控性较强,可根据总量情况适时调整分值标准,不需重新调整分值。

4.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各分配项目所占权重。在分配项目中,年功津贴、岗位津贴、业绩津贴、通讯津贴、保健津贴统称为基础津贴,每人根据岗位工资职级获得对应的报酬,特殊人才津贴、职务补助津贴、学生工作津贴、重要学术岗位津贴及奖励津贴统称为特殊津贴,具有对应业绩贡献的职工可享受。如图1所示:在整个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中,基础津贴分配比例达67%(其中年功津贴占4%、岗位津贴占27%、业绩津贴占26%、通讯津贴占5%、保健津贴占5%);特殊津贴分配比例为33%(其殊人才津贴占9%、职务补助津贴占2%、学生工作津贴占1%、重要学术岗位津贴占1%,奖励津贴占20%)。从分配项目所占权重来看,该院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中,充分体现了按岗取酬,优劳优酬,向优秀人才倾斜。

5.各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情况。调查显示:专业技术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相对较高,为2942元/月;管理人员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居中,为2089元/月;工勤人员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为1616元/月。如图2所示。

二、医学院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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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本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市直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及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制定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三)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制定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送市机管局备案。

二、统计报表的填报主体

(一)基础表及台账

基础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由各公共机构填写、上报。县、区(新区、开发区)所属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逐级上报至本地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再由各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市本级公共机构统计数据由各机构汇总后,报市机管局。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是各公共机构分类汇集、整理和积累能源资源消耗原始信息的账册,是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报表的依据。各公共机构须逐月按时填写。

(二)综合表

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其中,《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供市本级各公共机构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市直各单位、部门填写后报送市机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供县、区(新区、开发区)汇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时使用,由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汇总本行政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报送市机管局。

三、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一)公共机构基本信息采集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和市本级各公共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统计、整理本行政区域、本级公共机构的数量,登录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填写本行政区域所有公共机构的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信息,于2011年3月1日前完成;各公共机构在填报统计数据时自行填写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等其他信息。

(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采集

各公共机构必须建立规范的能源资源统计台账,严格实行能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管理服务。分户是指按用能单位计量;分类是指按用能种类计量;分项是指按能耗用途计量。

1、电耗数据电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从电力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逐户调查各用户和公用电耗,然后累加获得总电耗。

2、水耗数据水耗数据采集分两部分:一是自来水,从自来水供应部门获取数据;二是自备井水,按照自备井实际水消耗情况获得水耗的数据。然后两部分相加获得总水耗数据。

3、煤耗数据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煤消耗量,然后累加获得煤耗总量。

4、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能耗数据采集有两种方式:一是对集中管道供应的由燃气公司提供能耗数据;二是对分户购买的,采取逐户调查各用户能耗,然后累加获得消耗总量。

5、集中供热耗热量数据已安装热量计量装置的,通过对计量表读数获取数据,未安装的不需填写。

6、公车用油数据逐车调查单车油消耗量,累加获得油耗总量。

7、公共机构合署办公区的能源资源消耗数据

已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的,由各公共机构分户采集、填报。未安装能源资源消耗分户计量装置或分户不彻底的,应在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参考用能人数、建筑面积、用能设备等因素,对能源资源消耗量进行合理分摊,分别填报。

四、统计数据填写、审核

各公共机构应指定专门统计人员(以下称“统计员”)负责能源消耗数据的采集、报表的填写和按时报送。统计员应当具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各公共机构主管节能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上报的能源品种、计量单位、换算方法等内容符合统计规定,确定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并定期抽查,市本级各公共机构也应当对本单位、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以确保上报的能源资源种类、计量单位、消耗量及费用等内容符合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有关规定。

实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填写报送时参照上述程序严格进行审核和复核。

五、报送周期与时限要求

(一)市本级公共机构

1、市直单位、部门(不含省垂直管理单位和驻外机构)按季分月填写本级机关的《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并于次季度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

2、市直单位、部门的下属公共机构按季分月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报本机构的主管单位、部门。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由本机构的主管单位和部门自行确定。

3、市直各单位、部门按季度、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部门汇总情况》,季度汇总情况于次季度的前10日内报送市机管局;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度2月28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二)县区(新区、开发区)公共机构

县、区(新区、开发区)按年度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行政区域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类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市机管局。

各县、区(新区、开发区)对本地区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周期和报送时限应在符合市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自行确定。

六、数据分析

各公共机构应每季度或每月结合本单位、部门、本系统建筑面积、用能人数、用能设备运行情况等,对电、水、气、油、煤等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评价。

县、区(新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与统计数据同步报送。

篇7

二、 电子阅览室消防应急预案

1 抢救指挥部

总指挥:

职责:负责调度指挥,一旦发生火灾,指挥员接到通知后须立即赶往现场组织抢救指挥,负责事后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报警联络员:

职责:一旦发生火灾要沉着冷静,立即上报指挥部、各应急小组及有关政府部门。

2 抢险抢修应急组

组长:

组员:

职责:抢险抢修应急组接到电话通知后,立即派人把事故区域动力电源切断,制定安全疏散计划,按人员分布情况制定在火灾的紧急情况下安全疏散路线,用醒目的指示牌标示安全出入口位置,安全出口的利用率要平均,对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平时要训练以便火灾发生时有序地进行人员疏散,在开放运营时间,电子阅览室的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并保证安全通道、楼梯、出入口畅通无阻。安全出口不可锁闭,通道不可堆放物质,组织疏散时应进行宣传引导,维护秩序,稳定人员情绪,按制定的线路尽快地将在场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区。

对电子阅览室的工作人员要求做到每人都会使用灭火器,学会火场自救的基本方法,要求知道安全出口的准确位置,要知道逃生的基本方法。

3 抢救防范小组

组长:

组员:

职责:抢救防范组长接到通知后立即带领本组成员赶赴现场,负责抢救人员物质,灭火工作,进行现场秩序维护及周边检查,维护现场,等待公安消防人员调查取证,负责整个电子阅览室区域的场内秩序。

三、 预防措施

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建立电子阅览室防火档案,确保本场所的防火重点部位,制定单位灭火,疏散,逃生方案。

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和灭火技术培训,要求人人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加强对当班人员的管理,要求当班人员身体健康,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有效的扑救初级火灾。

四、应急措施

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坚持经常性的检查。要牢记: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当值管理人员要马上通知安全人员,尽快增加援助人手,组织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具等进行扑救,力争有效控制火情,尽量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有重大火情,同时向“119”火警报案,当值管理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位置,然后在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当值管理员应正确引导场内的人员向安全通道出口疏散,并授之正确的逃离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并清楚各种障碍,疏通各种通道,为消防部门的人员,设备进入现场扑救创造有理条件。

为更好的应对紧急情况,当值管理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人员的现场指挥。

篇8

通过“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学校的治安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和重大安全事故。促进学校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持续深入地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学校育人环境和校园周边治安状况,力争实现全年无安全事故的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xx

副组长:孔xx

成员:滕xx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二)学校成立“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xx

工作小组负责根据分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 年 3 月 26 日-4 月 16 日)。召开“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措施,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的重要意义,在全校形成“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 年 5 月—12 月)。学校要对照《xx市教育局直属(代管)学校(单位)校园安全情况自查记录表》各指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明确方向,狠抓整改,认真开展校园安全工作。

五、工作重点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学校校长是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形成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网络,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形成将安全工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的考核体系。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学校一是要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阶段性检查、有考核、又专项经费,坚持将安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各部门目标考核。二要健全完善专职保安、(学生)护校队巡查、固定资产、实验器材(药品)、食堂卫生、疾病防疫、师生宿舍、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

(三)完善校园常规管理。学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和校园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学校文化和环境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校园整洁美观、文明有序,体现校园安全特色,展示校园安全文化。强化校园安全检查,每学期放假和开学前、“三月安全教育月”、“119 消防教育月”以及重大节假日,对校舍、楼道走廊和教学设施、技防设施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校内安全检查,并有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门卫管理、宿舍值班、节假日值班、校领导值(带)班均有完整的记录。有完善的制度各类应急预案,每学期开展应急演练。校园交通实行人车分流、部分汽车限行。

(四)扎实安全保卫措施。一是要加强落实人防措施。按规定建设学校警务室,并配备有专职的保卫人员 20 人。专职保安 24 小时巡逻和巡查,巡查台帐记录做到及时、规范、齐全。二是要推进技防建设。学校校门口、楼梯口周界等校园主要通道要安装视屏监控系统,校门口的监控要与当地派出所和教育局联网,围墙要安装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

(五)强化安全法制教育。坚持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自救自护常识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个人卫生教育、交通安全教育、防水防火教育、防灾减灾教育、防邪反育、突发事件应对教育、禁毒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 2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校园内设有法制宣传标语、宣传专栏。加强宣传,认真实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险工作。

(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定期进行综合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违纪活动,及时当地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清理学校门口无证经营摊点;不定期查出学校周边的黑网吧,净化学校周边秩序,确保校园的安定稳定。

(七)保障水电消防安全。学校已配备必备的消防器材,做到摆放规范,标志清晰,专人管理;所有教职员工会使用灭火器,学校设有义务消防队伍,专职人员会使用灭火栓;保持消防通道、供水管路畅通;校内水、电、气及各项基础设施(设备)标识清楚,教室楼道、宿舍通道等人员密集场所装有不间断电源,供电线路排列规范无私拉乱接,宿舍照明、空调、电扇与插座等电源实行总控;校园网络设有防火墙等装置,防黑客入侵;配电间加装绝缘、防鼠网,配电箱专人管理呈锁闭状态,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八)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量化分级达 C 级以上,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坚持外购食品索证索票,坚持食物留样制度,年内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液化气瓶不与明火同处一室,油烟机表面及通风口无油垢,地面防火无油腻,校内商店卫生安全、证照齐全。校内商店无“三无产品”、“过期产品”。

六、具体活动安排

(一)学前 1 系 2017 级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班会(详见附件一)。

(二)学前 1 系 2017 级、2017 级、2017 级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专题安全教育活动(详见附件二)。

篇9

高效读写、夯实基础

二、参赛对象

每个学区推选1名1—3年级优秀语文教师

三、活动时间、地点

预赛时间和地点由学区学校定;决赛时间拟定于4月7日—16日地点待定。

四、评委

中教组全体成员及镇级骨干教师2名

五、观摩对象

每校派1-2名语文学科教师参加

六、活动方式

1、授课內容:授课教师自选一节本学期1-3年级语文识字课为执教内容。

2、授课顺序及授课班级:抽签决定

3、上课学生:由承办学校安排

七、活动要求

1、各校应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提前举行学区内选拔赛,做好活动资料存档,以备学年度末常规检查使用。

2、参赛教师应积极参与,认真准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手段。

3、上课时间为40分钟。教师有必要进行课前谈话,与学生互相熟悉,增进感情。根据学校铃声上下课,拖堂超过4分钟,扣除总分的2‰。

4、执教老师比赛前上交教学设计,发送至1069605967@qq.com。活动后,结合评课教师的指导意见,认真反思、总结得失,写一份教学反思发送至以上邮箱。

八、奖项设置及结果使用

1、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获奖者作为教学骨干可优先参与外出学习和各级别的教学竞赛活动。获一等奖,期未学校年度常规检查考核总分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没有举行学区内选拔赛的,学区学校扣3分,无教师参加学区选拔赛的学校扣2分。

3、评选办法:所有评委评分,结果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4、评分办法见附件。

田畈街镇中心学校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田畈街镇2021年小学语文识字教学评分表

赛课点:

选手姓名: 课题:

项目

权重

评分标准

得分

理念

20

1.学生的主体性得到充分体现。

2.巧妙创设学生自主学习的情境,并且有明显效果。

3.敏锐捕捉生成资源,并借以进行有效的教学。

目标

20

1.教学目标准确、明确。

2.音、形、义、书写都有必要的体现。

3.注意养成教育,培养识字兴趣。

4.要求读得准确,坐得端正,写得规范、整洁。

教学过程

50

1.设计合理,条理分明,容量适宜。

2.一、二类字分类教学区别明显。

3.有学,有练,有指导;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4.学生学得积极主动,教师引得适时巧妙。

5.讲究实效,因材施教,面向全体。

6.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与教具,讲究必要性。

7.教学过程流畅、自然,教学效果良好。

业务素养

10

1.文化底蕴厚实,教学基本功好。

2.普通话规范、准确,教态自然、和蔼。

3.临场应变能力强,教学自觉、主动、灵活。

4.创新意识强,思维敏捷、新颖。

篇10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地、县(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括列入重点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

文物保护单位不适用本标准。

1.2使用方法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按照本标准检查一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见报告书》(见附录A),在下一季度的前十天上报消防支队或消防大队。

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单位应当每月按照本标准检查一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见报告书》,在下月的前十天上报消防支队或消防大队。

1.3法律责任

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对检查工作和《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见报告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单位不按规定报送《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见报告书》或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不执行本标准的,公安消防机构应按照《****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1.4实施与解释

本标准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试行期一年。

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地区公安消防支队解释。

2.消防安全责任

2.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2.1.1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在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1.2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2.1.3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车间、班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2.1.4确定部门、班组、岗位消防负责人。

2.1.5每年根据工作实际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存档备查。

2.1.6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1.7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

2.1.8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专职消防队。(见附录B)

2.1.9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2.1.10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

2.1.11职工超过40人以上的单位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

2.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2.2.1单位应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职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2.2.2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3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2.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2.5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2.6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2.2.7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2.2.8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2.9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10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2.2.11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上述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2.3涉外责任

2.3.1实施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2.3.2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2.3.3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2.3.4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有关合同和文件应存档备查。

2.4重大活动责任

2.4.1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群众性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2.5建筑施工责任

2.5.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2.5.2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

2.6专职消防队职责

2.6.1配备足够的队员。

2.6.2执勤人员值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2.6.3营房设施符合要求。

2.6.4配备足够的消防装备和器材,保持装备器材完好。

2.6.5制订灭火作战预案,开展灭火作战演练。

2.6.6进行灭火战术、技术训练。

2.6.7服从公安消防机构调度。

2.7义务消防队职责

2.7.1配发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和个人灭火装备。

2.7.2定期学习消防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

2.7.3队员熟悉常用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7.4队员熟悉基本的救人、物资疏散方法。

2.7.5制定灭火计划并组织实施演练。

3消防安全管理

3.1基本要求

3.1.1凡符合《****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登记。

3.1.2各单位内部应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3.1.3单位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

3.1.4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施行,并存档备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及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3.1.5员工熟悉并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会使用消防器材。

3.1.6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举办。

3.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3.2.1建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台帐,明确责任人和控制措施。

3.2.2库房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灯具下不得堆放物品。

3.2.3库房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带入火源。

3.2.4库房设置了相应当的防爆、防静电及泄压设施,并能完好使用。

3.2.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地点符合要求,库房通风良好,无被阳光直射。

3.2.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存放,物品标识明显,放置规范。

3.2.7进入库房的车辆安装防火罩,库房及库区不得停放、维修车辆。

3.2.8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防爆。

3.2.9装卸操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的工作服、衣帽,使用无火花工具。

3.2.10库房内不得进行实验、分装、打包操作。

3.2.11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辆应配备灭火器,悬挂危险物品标志,安装静电接地和阻火设备。

3.2.12生产岗位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超过了一天的使用量。

3.2.13各类容器无损坏、滴漏现象。

3.2.14高层建筑或者地下建筑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3仓库管理

3.3.1仓库新职工应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内部考试合格上岗。

3.3.2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

3.3.3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3.3.4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3.3.5库存物品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3.6甲、乙类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3.7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存放在安全地点。

3.3.8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

3.3.9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米。

3.3.10库房内需设办公室时,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公安消防机构的同意。

3.3.11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均安装防火罩。

3.3.12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3.3.13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经单位消防安全归口部门批准。

3.3.14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维修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单位消防安全归口部门批准后进行。

3.3.15在丙类固体物品库房不得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低温灯具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3.16仓库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3.3.17照明灯具下放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3.3.18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冰箱、电视等电器。

3.3.19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3.3.20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3.3.21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3.3.22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内部办理动火证,按动火制度严格管理。

3.3.23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3.24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3.3.25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

3.3.26库区的消防车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4集体宿舍管理

3.4.1在车间、仓库、公共娱乐、易燃易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4.2集体宿舍应按消防法律法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3.4.3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线路,临时用电应由专门电工敷设,用完后立即撤除。

3.4.4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高温照明灯具和电热设备。

3.4.5不应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或用明火做饭。

3.4.6宿舍及疏散通道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3.4.7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3.4.8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或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3.4.9夜总会、歌舞厅、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除值班人员外,顾客、员工严禁留宿。

3.5重点部位管理

3.5.1根据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合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3.5.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3.5.3确定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有无违章现象。

3.5.4消防控制室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3.5.5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清楚、完整。

3.5.6值班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事故处置正确。

3.6火种管理

3.6.1禁烟区内严禁吸烟。

3.6.2吸烟点标志明显,吸烟点无随意乱丢烟蒂的现象。

3.6.3动火现场人员应遵守“无内部动火审批手续不动火,无作业预案不动火,无防火措施不动火,作业预案和防火措施不熟悉不动火,现场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无现场监护人不动火”的规定。

3.7用电管理

3.7.1临时用电有归口管理部门,用完及时拆除。

3.7.2无乱拉乱接电线,随意增设电器的现象。

3.7.3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要求。

3.7.4熔断器的选用正确,严禁使用铜丝、铁丝、铝丝等替代保险丝。

3.7.5灯具或者镇流器无直接安装在可燃、易燃材料上的现象,灯具距可燃、易燃物保持足够的距离。

3.7.6长距离敷设的电缆应有分隔措施。

3.8公众聚集场所管理

3.8.1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应存档备查。

3.8.2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月组织检查不少于1次。

3.8.3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

3.8.4在宾馆客房内禁止使用电烙铁等电热设备。

3.8.5餐厅内摆放餐桌不应影响疏散。

3.8.6不得使用液体酒精做酒精炉燃料。

3.8.7餐厅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3.8.8煤气、天然气管道不得穿过客房和其他公共区域。

3.8.9厨房内烟道及时清洗。

3.8.10床头柜内音响设备、灯光等进行防火隔热处理。

3.8.11厨房内采用防潮灯具。

3.8.12荧光灯、碘钨灯不得靠近可燃物或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构件上。

3.8.13公共娱乐场所上、下层、贴邻位置不应布置燃油、燃气的锅炉房和油浸电力变压器室。

3.8.14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8.15营业时不超过额定人数。

3.8.16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设声像警报装置。

3.8.17商场营业厅不得设小型中转库、电器及钟表等维修部。

3.8.18商场内柜台摆放不应影响疏散。

3.8.19商场中有禁烟标志。

3.8.20露天集贸市场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

3.8.21露天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5米以内禁止摆设摊点。

3.8.22室内集贸市场不得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3.8.23集贸市场半敞开式建筑顶棚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3.8.24集贸市场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距离不得小于50米。

3.8.25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应在明显处设置疏散图示。

3.8.26人员密集场所的员工火灾发生时应当会组织人员疏散。

4消防设施管理

4.1建筑管理

4.1.1建筑工程施工或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同意。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建筑内部装修以及安装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项目。`

4.1.2已经审核、验收合格的建筑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4.1.3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

4.1.4无破坏防火分隔的现象,防火分隔墙上的孔洞应采用相应当耐火等级的不燃材料封堵严密。

4.2灭火器管理

4.2.1灭火器管理定人、定点、定措施,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4.2.2灭火器放在方便取用的地点。

4.2.3灭火器配置不应超过其最大保护距离。一般最大保护距离为15米。

4.2.4灭火器配置与场所性质相符。

4.2.5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不应少2具。

4.2.6同一场所选用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

4.2.7灭火器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2.8灭火器设置稳固。

4.2.9灭火器设置有指示标志。

4.2.10灭火器的铭牌朝外。

4.2.11设置在室外潮湿或强腐蚀性地点的灭火器有保护措施。

4.2.12灭火器不得过期失效。

4.3消防疏散设施

4.3.1装修、改造不得影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4.3.2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前不应设置门槛和在1.4米范围内设置踏步。

4.3.3公共娱乐场所太平门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或侧拉门。

4.3.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杂物,设置栅栏,楼梯间不得圈占或堵塞,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

4.3.5公共娱乐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幼儿园、疗养院、老人院、医院住院部等场所的房间外窗上严禁安装金属护栏。

4.3.6疏散门向疏散方向开启。

4.3.7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门帘、门槛、门垛、管道等突出物影响疏散。

4.3.8不得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4.3.9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并张贴“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关闭”的警示用语。

4.3.10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应是乙级防火门。

4.3.11疏散通道吊顶、墙面、地面严禁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4.3.12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装应急灯、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4.3.13楼梯间不得设置烧水间、储藏间等突出物。

4.3.14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得穿越楼梯间。

4.3.15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灯、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位置、数量、时间、照度等符合要求。(见附录C)

4.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

4.4.1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

4.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值班人员应经消防培训合格上岗,熟悉系统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

4.4.3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每班2人以上。

4.4.4严禁擅自移动、拆除火灾自动报警探头。

4.4.5每年清洗火灾探测器。

4.4.6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签订定期检查维修合同。

4.5水灭火系统

4.5.1按照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

4.5.2室内外消火栓不得生锈、漏水、接口无垫圈。

4.5.4室外消火栓附近不得有影响使用的障碍物。

4.5.4不得擅自埋压、圈占室外消火栓。

4.5.5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确保水量、水压。

4.5.6室内消火栓箱水枪、水带、消防卷盘齐全好用。

4.5.7室内消火栓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无故障。

4.5.8室内消火栓箱玻璃门完整、箱内无杂物。

4.5.9消防水泵在5分钟内能启动。

4.5.10严禁圈占和遮挡室内消火栓。

4.5.11装修应避免造成喷淋头缺少或被遮挡,不得擅自改变自动喷水系统喷淋头位置。

4.5.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喷头、报警控制阀、闸阀报警控制器、附件、管网接头不得损坏、锈蚀、渗漏。

4.5.13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签订定期检查维修合同。

4.6泡沫灭火系统管理

4.6.1按规定设置泡沫灭火系统,并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

4.6.2系统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

4.6.3泡沫灭火系统的操作规程张贴在消防泵房设备附近。

4.6.4手动灭火系统在发生火灾时专人操作。

4.6.5灭火后,对整个系统进行冲洗、检查,并及时恢复到准工作状态。

4.6.6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签订定期检查维修合同。

4.7气体灭火系统

4.7.1按规定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并保证系统能正常运行。

4.7.2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签订定期检查维修合同。

4.8防排烟系统

4.8.1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的铭牌标志清晰,能正常运转,风量、风压符合规范要求。

4.8.2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采用消防电源。

4.8.3排烟口、送风口的铭牌清晰。

4.8.4排烟管道和送风管道的支架作防腐处理。

4.8.5防火阀、排烟防火阀应能联动或手动关闭并能向控制中心反馈信号。

4.8.6与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单位签订定期检查维修合同。

4.9其他消防设施

4.9.1消防电梯应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4.9.2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孔洞,如必须开设时,应为能够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4.9.3设置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关闭后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4.9.4装修、改造时不应擅自将原设计中的防火门、防火窗等改造为普通门、窗。

4.9.5双扇或多扇防火门应设置顺序关门器。

4.9.6疏散通道、防烟前室、楼梯间等处的常开防火门,发生火灾时应能自行关闭并能向控制室反馈动作信号。

4.9.7防火门上的膨胀密封条、防火玻璃(不带有防火玻璃的防火门除外)、闭门器、顺序关门器及门体应完好。

4.9.8防火卷帘应有手动、自动和机械控制功能并保证有效。

4.9.9防火卷帘下方不得堆放物品。

4.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4.10.1本章4.4节—4.8节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保养、检查周期和范围由附录D规定。

4.10.2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保持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建筑消防设施因改造或检修必须停用时,应当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方可采取相应的措施。

4.10.3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建筑消防设施生产厂家检查、维护本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

4.10.4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和灭火演练。

4.10.5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单位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4.10.5.1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安装及竣工验收资料;

4.10.5.2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审核、验收等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4.10.5.3建筑消防设施名目表及各类设施的相关资料;

4.10.5.4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管理人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4.10.5.5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4.10.5.6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及检测报告资料;

4.10.5.7其他有关资料。

5电气设施检查

5.1低压配电装置

5.1.1各设备(含母线)的各部位连接点无锈蚀、烧伤和熔接等现象。

5.1.2各设备的套管和绝缘子外部无破损、裂纹和放电现象。

5.1.3低压电气设备的灭弧罩完好。

5.1.4隔离用的挡板无破损和放电痕迹。

5.1.5电缆终端头无放电现象。

5.1.6母线的连接点、分支接点和接线端子的温度和温升符合规范要求。(见附录E表一)

5.1.7刀开关触头、熔断器触头和电缆终端头的温度和温升符合规范要求。(见附录E表二)

5.1.8柜内无火花放电声音。

5.1.9中性线、保护地线和分支回路的相线电流无异常。

5.2照明装置

5.2.1配有镇流器的照明灯具,镇流器的温度和温升符合铭牌标注值。如无标注值,其最高允许温度不应当大于95℃(内有衬纸)和85℃(内无衬纸)。

5.2.2照明灯具及其附件无异常温度。(见附录E表二)

5.2.4灯具及其附件无放电现象。

5.2.4霓虹灯专用变压器外壳最大允许温升不应当大于50℃。

5.3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5.3.1低压电器接线端子的最高允许温度和温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见附录E表二)

5.3.2低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防火用漏电保护器等的接线端子的最高允许温度和温升符合规范要求。(见附录E表二)

5.3.3电力电缆的表面允许温度和温升符合规范要求。(见附录E表三)

6防火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

6.1防火检查

6.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每日防火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6.1.2巡查人员和主管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6.1.3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防火巡查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

6.1.4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开展夜间防火巡查。

6.1.5检查要有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查看记录

6.1.6落实节假日检查制度和阶段性检查制度,并有记录。

6.2火灾隐患整改

6.2.1消防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及时发现消除隐患。

6.2.2当场改正范围内的隐患应立即改正。

6.2.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6.2.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7.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7.1定期对每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7.2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7.3单位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内容、考核、总结等存档,填写教育培训登记表,存档备查。

7.4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学校、幼儿园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7.5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操作管理等特种岗位人员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8.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8.1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设立: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8.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的成员熟悉预案内容,责任和分工明确。

8.3灭火物资、装备和器材齐全。

8.4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5消防演练时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人员。

9消防档案管理

各单位必须建立的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9.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

9.1.1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档案。

9.1.2有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和单位总平面图等档案。

9.1.3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齐全。

9.1.4有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档案。

9.1.5设立消防设施器材台帐,明确数量、类型、位置、管理责任人等。

9.1.6有专职(义务)消防队档案。

9.1.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档案。

9.1.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1.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档案。

9.2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

9.2.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9.2.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9.2.3有关燃油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9.2.4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9.2.5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9.2.6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9.2.7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9.2.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台帐及检查记录。

9.2.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2.10历次火灾情况记录。

9.2.11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9.3档案管理与保管

9.3.1各单位要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档案保管处应清洁、干燥、远离火电源等不安全地点。

9.3.2对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要有交接手续,不得丢页。

9.3.3对往年的档案不得丢弃、毁损,要保存10年以上。对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要永久保存。

附录A: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意见报告书

地区消防支队:

我单位按照《****省****地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标准》于年月日至月日,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仔细地检查,我单位认为消防安全符合(不符合)要求。

我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隐患):

现我单位已开始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在年月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期间,我单位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人:

(公章)

年月日

本报告书一式两份。单位自行存档一份,一份交当地消防机构备查。

附录B建立专职消防队的规定

根据《****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一)大中型发电厂、民用机场;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大中型企业;

(三)储备重要物资的大中型仓库、基地;

(四)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十公里以外的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五)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十公里以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大中型企业。

根据2004年4月28日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一项的规定:

发展公安、专职、志愿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凡未设立现役公安消防队的县(市、旗),要建立地方专职消防队;东部地区的乡镇和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乡镇要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使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成为我国乡镇和农村扑救火灾的重要力量。

附录C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以下内容摘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版)适用于:

一、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二、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

三、地下民用建筑。

第10.2.6条公共建筑和乙、丙类高层厂房的下列部位,应设火灾事故照明:

一、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二、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

三、观众厅,每层面积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

四、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第10.2.7条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第10.2.8条医院的病房楼、影剧院、体育馆、多功能礼堂等,其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均宜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地下商店内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第10.2.9条事故照明灯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

疏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他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以下内容摘录自《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1修订版)适用于:

1.0.3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9.2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9.2.1.1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9.2.1.2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9.2.1.3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9.2.1.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附录D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规则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2、每周检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层显(或区域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1)采用检测设备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工作情况,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试验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对主机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

(4)自动或手动试验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5)检查所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

(6)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线路是否安全无损。

(7)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按厂家生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试验检查。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周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试验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检查下列功能:

(1)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

(2)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阀试验系统的供水情况,报警阀瓣开启,延时器底部有水排出,并延时5-90s内报警装置开始连续报警,压力开关接通电路报警,消防控制中心有显示,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3)利用末端放水装置放水,验证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三、消火栓灭火系统

1、每周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试验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检查下列功能:

(1)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

(2)试验远距离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总数的20%。

(3)屋顶消火栓出水,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

3、每半年检查下列功能:

(1)打开室内外消火栓,检查供水情况。

(2)试验消防水泵在模拟火警后5min内正常供水。

(3)为消火栓手轮丝杆处以及消防水喉卷盘等所有转动的部位加注油。

四、气体灭火系统

1、每周检查贮瓶间及防护区的工作环境以及贮气瓶、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喷嘴、紧急启动按钮、声光警报装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检查下列功能:

(1)对灭火器剂贮存容器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量的95%。

(2)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问题,则应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短促喷射试验(释放设计喷射量的10%)。

五、泡沫灭火系统

1、每周检查消防泵房泡沫液装置间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泡沫混合器、泡沫发生器、泡沫栓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试验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启动消防泵,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工能。

3、每半年检查下列功能:

(1)检查泡沫液质量。

(2)并对地上管道及地下管道进行压力试验。

(3)对报警和自动设备、自动和手动装置进行性能试验。

(4)检查泡沫液储存容器是否损坏,液位高低是否符合要求。

4、石油化工贮罐定期检测维修时,同时检测维修泡沫发生器。

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周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七、防火分隔系统

1、每周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影响门正常启闭的障碍物、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门的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自动方式启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用手动按钮启动防火卷帘门。抽检数不少于总数的30%。

八、防、排烟系统

1、每周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抽检楼层数量不少于总数50%。

(2)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

(3)试验手动方式关闭防火阀,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

九、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1、每周检查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2)试验选层广播。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3)试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应急广播状态的功能。

十、移动灭火器材

1、每周检查灭火器种类、数量、设置位置、标志等是否符合要求。

2、每季度检查灭火器压力、重量、有效期等。

十一、其它设施

1、每周检查消防电梯迫降按钮、集水坑排水设备、缓降器、氧气或空气呼吸器、自救逃生设备、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试验自备发电设施能否正常发电。

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1)试验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功能。

(2)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

(3)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

附录E电气设备检查数据表

表一交流低压母线装置各部位的允许温升值

部位材料周围空气温度40℃的允许温升(℃)

母线上的插接式触点铜母线60

镀锡铝母线55

母线相互连接处铜-铜50

铜搪锡-铜搪锡60

铜镀银-铜镀银80

铝搪锡-铝搪锡55

铝搪锡-铜搪锡55

表二低压电器与外部连接的接线端子的允许温升值(以下为电流满负荷情况下的值)

接线端子的材料周围空气温度为40℃的允许温升(℃)

裸铜6060

裸黄铜65

铜(或者黄铜)镀锡65

铜(或者黄铜)镀银或者镀镍70

表三电力电缆最高允许温度和表面允许温升值

电缆类型缆芯长期允许温度(℃)表面允许温升(℃)

带铠装不带铠装

篇11

“无所谓”,就是不要把绩效工资想象得过于美好,这块蛋糕本身就属于奖励性质的,属于集体所有,但总有自己的一块,只不过多点少点罢了。如果能视同这部分利益本身就不属于你,用端正的观念,积极的心态,大气的行为要求自己,努力之后,意料之外的收益更让人感觉获得的喜悦。

“有所谓”,就是对待绩效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差错,无论大小,我们应该重视,应该在乎。既然出现问题,肯定是漏洞未补救,环节未细化,标准未提高,需要不断改进和优化。

“有所为”,就是鼓励教师多创佳绩。绩效考核是提高全体教师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一种方法,它不仅仅只是简单意义的“利益之争”,更是检验工作效果的一剂良方,刷新工作模式的格式化程序。

关注群众意见:突出方案的合理性

我们初步制定了《泗港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并在第一时间召开了教师代表听证会。根据教师代表的情况反馈,我们又对方案进行了完善与修改。我们筹备学校八届二次教代会,将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和提案表下发给教代会代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我们的实施方案前后共进行了三次修改,听取群众意见共计11条。对于方案的制定、完善,我们主要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激励性原则。绩效的主要目的就是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假如实施绩效工资后绝大多数老师反而泄气了,这就说明整个方案失败了。

2.保障性原则。虽然绩效工资是用来奖励的,但毕竟是教师工资的30%,也就是说,根据“人头”来的,这里要充分考虑教师的心理承受范围。我们根据学校的实情进行了预测,普通一线、不享受其他职务补贴的教师的保障性绩效工资大约在1.9万元。

3.改良性原则。我们的教育体制决定了基层学校在待遇分配上不能进行彻底的革命。本来绩效工资就是一次“工资改革”,不是“工资革命”,包括普通群众关注的“教干津贴”问题也是这个道理。既然是改良,就要尊重历史,以人为本,关注所有应当受益的群体。

关注增值评价,突出工资的绩效性

教师的实际绩效成果一般很难用量化数据直接进行科学准确地测评,任何片面的考核都有失公允,很难服众。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的绩效考核突出绩效,关注增值。

首先是贡献成果。如担负工作量的多少、班主任副班主任工作或其他管理岗位情况、在业务评比活动中赢得上级主管部门的荣誉多少、教育科研的成果、学生在上级竞赛及活动中的表现评价、在学校创建及各等级活动中对学校团队的贡献大小……这些都是进行嘉奖的理由和凭据,都可以按有关条文规定纳入绩效工资中进行奖励,既合法又合理。

篇12

1、各科都计提科室基金3-5%,计提比例不超过总绩效工资的5%,由才务科统一保管分别记账,用于科室共同支出、奖励(如表现突出、、科室小讲座、竞赛获奖等等)。

2、小于等1/3的绩效工资与工龄、学历、职称、职务挂钩。绩效分参考值:学历(中专0.10、大专0.15、本科0.20、硕士0.30、博士0.40)、技术职称(士0.10、师0.15、中级0.20、副高0.30、正高0.40)、执业工龄(每年0.01)、职务(科主任0.30、副主任0.20、护士长0.20、副护士长0.10)。

3、2/3略强的绩效工资与工作量桂钩。各科都有医生、护士工作量计量方法,有科室工作量细到处方病历书写、输液打针次数登记,也有科室只记收治人数、手术台数、管床数。

4、医、护比总体分配比例接近4:6。但各科有细化比例,每月收入结构不同,比值会有波动。如儿科实行的三种分配比例,医护之间“收入”奖按1:2分配、出院病历奖按1:1分配、收治病人奖按2:1分配;胸脑外科医、护比,医生占48-49%,护理占51-52%;口腔科比例,出院收入奖医护比6:4,手术收入奖医护比7:3,门诊收入奖医护比7:3,总收入奖医护比5:5。

5、临床、医技科室绩效考核每月进行,按月兑现,各科室病历(处方)缺陷、有效投诉、药品比例、医疗、护理责任事故等绩效扣分落实到主要责任人。医疗纠纷及赔偿扣分不管责任大小、有无责任全部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科室明确责任,又能明确责任人的由责任人、科室领导共同承担,无法落实明确责任人的及科室责任小或无过错赔偿责任(遇到医闹)的,由全科室共同承担。

6、2013年为了体现奖励向临床一线倾斜,医院针对临床科室开展流动红旗评选,外科评出前三名、内科评出前四名,科室绩效工资计提比率按名次分别增加0.9-1.2个百分点。获奖科室科主任、护士长绩效工资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

7、职能科室绩效工资总额控制在临床科室平均值的70%以内。各职能科室员工按职称、职务分别按全院平均奖的60%-100%(科员或初级职称60%、主办科员或中级职称75%、高级职称或科长90%—100%)计算绩效奖金。绩效考核每月进行,按月兑现。差错、失职、有效投诉扣分落实到责任人。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1、医、护分配比例接近4:6,护理人员提出意见多,有代表性的几种情形,第一是医生人数少护士多的情形,如有科室医生8人,护士25人。护士认为科室绩效工资医护差距大,工作二十多年的护理人员还没有刚分配来的医生高,连科室平均奖都拿不够。第二是科室医生、护士没有达到规定比例配置的,护士提出护理人员配备不足,工作量大,奖金低,建议按照医护比配置护理人员,如不足则按照配置数发放护士奖金。还有护士提出,护理人员配备不足长期加班,每年未休工休假,建议医院考虑待遇。第三特殊情况的是手术室,提议医护奖金分配比例1:2(每台手术需1个麻醉医生,2名护士,手术室护士还承担所有麻醉护士的工作,因医院无单独麻醉护士,2名护士承担麻醉复苏室工作)。对于医护分配比例医生意见相对少,只有急诊科部分医师提出医师工作压力大,比护士辛苦,觉得现有医护比例不太合理,希望增加医师分配比例。

2、医师的主要意见是对自己所在科室的绩效工资系数提出异议,认为自己所在科室绩效工资计提系数应更高一些。奖励更进一步向临床倾斜,医技、体检的奖励比率太高,临床压力大,奖励力度反而低于医技体检科室。医护奖励分开核算,由医院实行垂直管理。

3、医师意见中提出医技科室考核指标不健全、不完善,导致医技科室绩效考核得分高于临床科室,临床绩效工资普遍低于医技科室,未体现技术价值,建议医院提高临床绩效分配系数。

4、代表所有科室愿望的,一是绩效工资总的来说计算比率低,希望增加收入。有科室提出期望值每月绩效工资能达3000-4000元。二是纠纷赔偿如科室无过错,建议不扣科室;如有过错,医院应建立纠纷赔偿风险基金,制定院、科赔偿比例,参照比例扣款。

5、最有建设性的提议是耗材、药品、医保费用考核指标应根据手术级别、病种制定使用比例及费用,细化考核指标不应采用一刀切的方式。

6、经过本次调查收集意见,医护满意度最高的科室是普外二科。普外二科的考核分配方案非常简洁,只有如下几条。最后是科主任、护士长、考核联系人签字。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已执行多很有借鉴价值。

三、绩效工资二级分配制度改革思路

1、绩效评价指标去繁就简。

绩效考评目标应简化,制定简化的考评项目及完成时间。目标过细让医护人员在工作中事事小心、时时注意别忘了记录。如象打针、输液、量体温、都要记录次数并进行打分等等太过繁琐,分配核算过程又非常复杂。容易让员工中形成过于计较次数的错误观念,员工之间也容易产生计较“次数”相互抢活干的恶性竞争的情形。简化二级分配核算指标,就是把绩效任务分类记分、分时间段计分、人员分组计分进行考评。即有分工也讲合作,让员工自己统筹计划去完成任务,同时也要相互合作配合的完成任务。

2、核算明晰。

计算方法要充分讨论,在全科室形成统一意见。成立绩效考评经管小组。计算方法公开透明。进行必要的公示。制定恰当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可以由最低目标、中级目标、高级目标,分阶段设置逐步提高绩效奖励比率。把员工个人的晋级、晋升、进步与科室以及全院的总体目标紧密联系。个人达到什么绩效目标同时也是科室、医院总体绩效目标的一部份。通过绩效二级分配体系分解设置,让绩效考核成为激励员工的一种动力。让人能看到有希望的目标、得到希望的奖项。

3、推行“权责发生制”,让我看到“钱”。

绩效考核进行评分形如“纸上谈兵”、准确及时的核算颁奖才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二级核算分配要及时的兑现。在每月的绩效沟通会上,让大家都知道为什么得奖,人人都可以通过努力去争取获得奖项。在医院这样的事业单位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准则,在绩效考评过程中就出现本月工作业绩与会计核算时间不一致,会计核算是以医疗服务终止患者“出院时间”为结算时间。

4、集中核算直接到账

在调查收集到的意见中,个别科室出现了二级分配不透明,在二级分配总额分到科室后,科室计提单项奖、中干奖比例过高,造成不同程度的分配不公。还有是绩效工资拖延发放时间,员工反映最长有拖延半年之久的现象。这样的二级绩效分配就起不到绩效激励作用,恶化了干群关系,影响到员工之间的团结。改革的思路,可以由考核办集中收集全院员工的绩效考核资料进行综合评分。再接合各科室绩效考评资料汇总,将全院职工的绩效考核分值直接通知财务科汇算,直接转账到职工绩效工资卡上。减少分配环节,简化分配工作流程。避免出现二级绩效分配不透明不及时的滞留现象。真正发挥绩效激励作用。(作者单位: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参考书目:

[1]《高级统计师实务》四川省统计局 2013年4月

篇13

    2)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3)公司、部门、班组三级考核的原则;

    4)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与奖惩挂钩的原则;

    5)结果反馈被考核人的原则,使70%以上的被考核人生产绩效提升,使70%以上的员工对考核制度满意;

    6)考核促进企业效益提高原则;

    实施考核后,使企业管理得到改善,使生产经营业绩得到显着提升。

    一个优秀的绩效考核方案应满足下列要求:

    1、目标一致:企业经营目标与考核目标一致、清晰,企业希望员工做什么,就考核员工什么。

    2、标准量化:标准要客观、量化,很多企业的绩效考核不能推行到位,流于形式,都是因为标准模糊。

    3、心态良好: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底蕴,要求员工具备一定的职业化的素质。

    4、与利益、晋升挂钩:绩效考核与利益、与薪酬挂钩才能够引起企业由上至下的重视和认真对待。

    5、“三重一轻”原则:1)重积累:平时的点点滴滴,正是考核的基础;2)重成果:让数据说话、注重成果,让员工看到进步,才有前进的动力;3)重时效:按周、按月、按季度考核绩效,兑现奖惩。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4)轻便易行:指标不宜过多,要便于操作。

    6、绩效考核方案制度流程简单、清晰、明确,易于理解,易于操作,易于执行,易于控制。

    目前在制造业企业在实施生产绩效考核方面,普遍存在下列10个问题:

    1、管理基础薄弱:企业部门职能、岗位责任不明确,内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在工作检查、干部述职、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管理环节存在严重缺陷;

    2、考核方案有缺陷:绩效考核制度和流程不完善,考核指标设计不合理,导致绩效考核无法认真执行下去;

    3、绩效沟通缺乏:忽视绩效沟通的重要性,导致企业老板、部门经理与企业员工之间对绩效考核的认识不一致,不能形成共识;

    4、培训工作不到位:忽视绩效培训的作用,没有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绩效考核培训,甚至绩效管理人员也不熟悉绩效考核工作的步骤、流程和表单的运作;

    5、绩效考核存在盲区:生产工人没活干也拿原工资,一旦加班却要支付加班工资的问题;

    6、在实施计件工资的条件下,车间存在着快活、好活抢着干,慢活、累活、脏活不愿干、哄着干的问题;

    7、计件工资与绩效考核脱节:生产绩效考核,怎样同时兼顾产量、质量、成本、清洁和安全等考核内容?

    8、考核数据评价难:绩效项目和考核指标确定后,如何建立一个完整的绩效指标信息反馈系统,怎样监控指标完成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9、计件工资核算与技术技能怎样结合,如何在实施计件工资时,鼓励员工学技术、搞革新、创优质?

    10、如何解决老工人不愿意带徒弟,不愿意传授生产技术的问题;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初步归纳、总结出一套比较切合企业实际的操作方案。这套方案将包括下列内容:生产绩效考核培训课程大纲;企业部门职能与岗位职责手册;生产工人计件工资实施方案;管理人员计时工资实施方案;绩效考核管理与员工奖惩制度;绩效考核操作方案;绩效考核运作表单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