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航空专业毕业论文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航空专业毕业论文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航空专业毕业论文

篇1

毕业论文是大学毕业生上的最后一堂课,是大学生涯的最后一次作业,是对整个大学知识体系的综合运用和提高的一个过程。机械专业的毕业论文有实践性强、理论要求高等特点,笔者在指导机械专业毕业生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发现高职院校毕业生由于顶岗实习安排、论文写作等方面存在问题,现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1 高职院校机械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1.1 顶岗实习岗位不对口,毕业论文无从下笔

机械专业是典型的工科专业,以技术的实际应用为根本目的。①所以机械专业的实践操作环节的锻炼尤其重要,而部分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专业所学不对口,导致毕业论文没有题材,也缺乏实际的模型和案例,只得采取抄袭等手段来试图蒙混过关。如有一名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的学生,他的毕业论文是关于创业板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很明显该论文不是出自他手,而是采取网络下载,经过改头换面变成自己的论文。像这样的情况每年都不少,究其原因,是高职院校“放羊式”的顶岗实习管理,使学生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和现实案例,而难以独立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

1.2 思想认识不到位,对毕业论文不重视

学生把毕业论文当作拿毕业证的一个环节,没有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认为毕业论文就是走过场、搞形式,不影响毕业和就业。该类学生的大部分做法是从网上直接下载或者东拼西凑,仓促地完成毕业论文。造成有的同学连自己的论文的主要内容都不了解,还有的学生连论文的署名和学校名称都弄错了,种种笑话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主要是学生认为学院不重视毕业论文,对自身的要求也不严格,对毕业论文敷衍了事。

1.3 专业知识不扎实,写作功底差

机械专业的毕业论文要求高、难度大,对专业课程如机械设计基础、公差与配合、机械制造工艺等核心专业课掌握要求比较高,而高职院校毕业生学生专业基本功不理想,毕业论文完成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选题、结构、写作特点不了解,例如有学生选题是“浅谈中国机械行业的发展”,很明显选题范围大,针对性不强,容易造成论述空洞、说服力不强;还有的学生有想法和思路,但是语言组织能力差,词不达意,文章缺乏条理,结构混乱。

1.4 WORD等常用办公软件不熟练,对论文排版等束手无策

目前,高职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的目标定位一般是:基本会用计算机,能通过学校的相关考试,能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的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者其他类似的考试。②但是计算机基础教育中的办公软件的应用教学有所欠缺,学生在毕业论文完成过程中反映的计算机水平令人堪忧。如有的学生不会设置目录、有的论文文字、段落间距不一样、有的论文字体设置混乱。虽然高职毕业生毕业之前为拿到毕业证都参加过计算机等级考试,但对于这种考试学生大多是应付式的,考过了对软件的学习也丢下了,另一方面计算机等级考试难度较低,很难从根本上促进学生的办公软件应用水平的提高,也就难以让学生写作的毕业论文满足对论文的排版格式要求。

1.5 机械专业毕业论文教学思路问题

高等职业教育以技能为本位,强调专业的职业素质,侧重熟练的技术运用能力,强调实践操作能力,体现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培养在生产一线开展技术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从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来看,高职毕业生对理论知识的整体掌握水平比不上本科毕业生,但是不少高职毕业生的论文是讇讇椎纳杓?,如有的学生毕业论文是机器人设计。像这样的毕业论文对专业理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极高的要求,大部分高职毕业生根本无法完成;另外,高职院校的毕业论文评价标准和本科院校一样,对论文的学术水平要求高,而现实的差距却让高职院校的评价标准难以为继。

2 解决问题的措施

2.1 建立完善的顶岗实习制度,落实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

知识不等于能力,从掌握知识到形成能力,需要一个内化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可以通过顶岗实习来实现。③顶岗实习作为学生进行实践学习最关键的一环,也是完成毕业论文必不可少的一步。高职院校应在宏观层面上对顶岗实习做好统一的安排和管理,做好前期准备,采取社会招聘和学校联系安排的方法来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的工作岗位,做到专业对口、岗位对口、就业对口。在顶岗实习的全过程为学生安排指导老师并定期联系和反馈,同时,企业的“师傅”也要参与到毕业论文的指导,通过企业和学校的老师共同监督和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为了提高老师的指导效率和学生的积极性,将学生在论文完成期间的表现,作为毕业论文评分的一部分。

2.2 解决学生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学生的思想认识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认识到毕业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并加强论文指导,帮助学生克服畏难情绪和懒散习惯,独立地完成毕业论文。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必须严格制订和落实毕业论文评分制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标准,科学合理地制订毕业论文评分标准,加强对答辩过程的督查,要求指导老师对毕业答辩不打人情分,严把考核关,对学生抄袭毕业论文现象严厉惩处,对于毕业论文不合格的学生一律不予毕业,打消学生的侥幸心理。

2.3 提高专业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写作技能

高职院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专业核心课程的课时,让老师有充足的课时把知识点讲细讲透,让学生看懂听懂,直到全部理解为止;高职毕业生的文学功底和文学修养整体水平不高,而写作对于毕业论文的完成至关重要。为提高学生写作技能,应适当开设毕业论文的指导课程,主要介绍毕业论文结构特点、如何选题、如何论证等关键要素,再辅以具体的案例讲解和适当的练习,教会学生掌握写作方法,切实提高论文写作水平。

2.4 加强对WORD等办公软件的应用能力的培养

从现代大学生都要考取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就可以看出以WORD为核心的办公软件的应用已经成为大学毕业生的必备技能,但是软件的应用能力的提高,在于熟能生巧,而不少大学生更多地把时间花在游戏和娱乐上,对办公软件的应用采取应付式学习。高职院校的老师应该在平时的教学中多要求学生使用办公软件完成课后作业;在计算机教学的过程中,课堂作业除了应试计划内的知识以外,还可增加一些办公应用类的题目;④学生社团也可以开展办公软件应用比赛等活动,多为学生创造学习的机会,通过多用多练,学好用好办公软件,就能应对论文写作中的种种问题,也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2.5 拓展毕业论文教学思路

高等职业教育不是研究型、学术型教育,是实践型教育。实践型论文和学术型论文的最大差异在于其鲜明的实践性,⑤因而高职院校的毕业论文教学一定要体现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首先,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不应该是讇讇椎纳杓疲杓评嗟谋弦德畚亩愿咧霸盒5谋弦瞪讯却螅咛宀僮餍圆磺浚Ω糜衫鲜Ω菅ジ谑迪暗母谖磺榭觯ㄈ缁盗慵庸ぁ⒆芭涞龋癖弦德畚奶饽俊F浯危弦德畚纳婕暗哪谌菘梢允巧呱系哪骋坏拦ば虻募庸すひ崭脑欤部梢允枪ぷ鞲谖簧吓龅降木咛逦侍猓踔量梢允嵌ジ谑迪岸怨ぷ鞯奶寤岷鸵院蟮墓ぷ鞔蛩愕鹊龋ü哉庑┦导拾咐⒕咛逦侍庋芯亢妥芙幔梢耘嘌目蒲Ь瘢嵘导寄芎徒饩鍪导饰侍獾哪芰ΑA硗猓弦德畚牡钠婪忠嘀赜谘√夂褪导矢谖坏那泻隙取⑻岢龆圆叩牟僮餍院涂尚行浴⒙畚牡拇葱碌恪⒙畚牡南质狄庖澹挥邪凑照庋穆畚纳杓扑悸方新畚慕萄В拍芮惺堤岣弑弦德畚牡慕萄е柿俊?

3 结束语

高职院校机械专业毕业论文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它的质量的高低也是整体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为提高机械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应该在顶岗实习岗位安排、专业教学及监控、办公软件应用能力培养等方面采取措施,切实抓好这一重要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注释

① 张建.机械专业本科生专业知识融会贯通能力的强化[J].肇庆学院学报,2013(2).

② 杨娜.高职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的改革研究(C).2011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MSE 2011).2011-10-01.

篇2

一、地方高校毕业设计教学环节存在典型问题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环境工程本科专业(以下简称“本专业”)开设于2003年,该专业以培养“环境治理应用人才”为办学定位及导向,强化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及工程应用能力为目标,学校秉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质量两手同时抓、都要硬的教学理念,培养了一批在环境污染治理及工艺设计、生态环境质量影响评价以及第一线工程运行调试等理论与实践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实践教学环节,该环节对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环境工程专业基础理论、工程实践经验和现场运营技能,进而具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然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环境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设计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在地方性高校中具有共同性,大致归纳为以下两方面:1.博士及硕士青年教师刚从学校毕业就走上教师岗位,他们的理论教学和工程实践经验都不够丰富,其手头的工程设计资料、工艺调试经验非常有限。而本科毕业设计大多是一对多的非精准指导方式,导致这些指导教师列出的部分设计题目类型相似、陈旧甚至脱离实际毕业设计(论文)模式,因此设计(论文)题目中能做到追逐专业应用前沿或行业研究热点屈指可数;2.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在第7-8学期执行,此时学生的多忙于出国、考研、就业或者签约单位实习上,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能作为录取学校或的用人单位考评指标,导致学生不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少数学生在极短时间内突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从而导致毕业设计(论文)欠缺创新性,研究没深度,设计说明书内容简单,甚至出现抄袭现象。

二、基于就业需求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全过程控制体系的构建

(一)强化毕业生管理和要求

众所周知,毕业设计的主体是学生,指导老师务必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新性,对学生的指导方式要用“授之以渔”代替传统的“授之以鱼”[5]。指导教师务必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可为整个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合理且较详细的时间计划表,才能真正起到鞭策督促的作用。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各类措施,看似占用了毕业生大量的求职应聘时间或学习时间,但实则大大提高了大学生毕业设计的水平,进而促进高校教学质量的良性循环。从学生角度来看,需要完善学业导师制度,让学业导师、专业任课教师、辅导员等形成组合长效教育机制,加强学生毕业设计的过程教育,让学生真正感受到毕业设计对将来工作、学习的重要性,更要使毕业生意识到毕业设计(论文)实践学习过程是对四年大学所学理论知识的一个系统总结,是培养个人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以及解决各类实际应用能力的重要过程,最终帮助学生树立起人生规划的整体和长远目标,从意识深处强化其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视程度。

(二)提升指导教师业务素质

整合教师资源,采取学科团队负责制。团队培养模式下指导教师学科团队的构建是保证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前提和基础[3]。不同于传统单一毕业设计指导方式,基于团队培养的环境工程类毕业设计指导模式转变为团队指导,即由多名环境工程类不同研究方向专业教师组成教师团队对学生进行指导,有利于实现师资的整合与共享。学校应为青年骨干教师到公司企业兼职锻炼创造机会,通过深入生产现场一线,熟悉工艺流程,积累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发现各类实际问题及增强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最终将自身的业务能力及科研水平得到大大提升,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学质量的能力也随之加强。另外,学校拓展渠道积极寻求机会建立高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模式,构建多元化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团队,聘请行业内富有科研创新能力、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企业导师,同时学校组建专业相近的指导教师团队和企业导师联合参与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三)基于产出要求的毕业设计选题原则

选题是毕业设计的关键环节。良好的课题,能有效强化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使学生充分发挥其创造力,圆满地完成毕业设计。通过系统分析国内高校环境工程专业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让选题与专业培养目标有机结合,并以基于产出教育要求(OutcomeBasedEduca-tion,OBE)作为毕业设计选题的重要原则及依据[4]。1.符合培养目标及基本教学要求原则。开展毕业设计教学环节时,学生已系统学完所有专业理论知识,通过近三年多的专业课学习,大多学生明确自己的专业兴趣及方向。设计指导团队尽可能结合工程应用及理论基础命题,学生根据选题的原则和要求同时结合自身的兴趣选题,另外允许学生自主命题,这些举措将大大提高其毕业设计的自主性、主观能动性。2.选题与就业需求相结合。通过毕业设计教学环节学习达到提高学生就业技能的目的,将学生就业需求与毕业设计选题做到有机融合。鼓励他们到大型环保类公司做毕业设计,让他们接触各种污染控制类、环境评价类课题,在学校教师和环保企业联合导师的全程共同参与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通过毕业设计环节学生可深层次了解或掌握未来就业单位专业核心技术,有效缩短参加工作后的不适应期。而对有考研究生打算的学生来说,尽可能让这些学生参加校内指导老师主持的科研项目或者根据学生研究生阶段的研究方向选定研究课题,把锻炼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该类毕业设计的主要目标。3.选题与各类校园科技创新大赛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高校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教育部及国内高校设立了各类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和各种科技创新竞赛,建议将科技创新和科技竞赛和毕业设计选题工作相结合,引导学生参与各类大赛并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将毕业论文选题和科技创新项目相结合。

(四)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篇3

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定位

在高校综合性发展模式下,多数理工院校成为“以工为主”综合性大学(以下称“理工院校”),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专业成为其作为综合性大学的重要学科支撑。但理工院校法学人才培养,与政法类院校和传统综合性大学相比,在培养经验、师资水平、图书资料、学术积淀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法学专业知识培训存在缺憾。但法律工作本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需要多方面的社会阅历、社会经验;法律职业者的知识需求,除了法律专业知识外,还要有跨学科的专业知识。且随着科技发展、社会分工细化,相关专业的立法和司法活动频繁,这使得法律工作者不但要掌握法学基础知识,还要对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特别是新兴科学技术知识也能把握。“以工为主”综合性大学浓厚的理工学科背景,容易为其特色法学人才的培养提供背景支持,为科技法学、知识产权法务、企业法务人才的培养提供学科支撑,容易形成自己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和培育优势。“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提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更为理工类院校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了契机。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要求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简介1998年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就强调法律培养的职业性、专业化,将其培养目标定位为“高级专门人才”,要求法律从业人员通过专门系统的培训,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操作技能,形成独特的法律思维和法律信念。且法律作为社会的调整器,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法律纠纷的解决不能单靠法律知识,更需要相关领域的学科知识[1]。即法律职业对法律从业人员的要求,不单是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更要求社会化;既有着后天训练得来的法律理性判断[2],也有着对更多领域知识的掌握,凭借丰富的社会经验、社会阅历,自由驾驭法律运用,实现法律规范的规范目的和规范价值。但我国目前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脱节严重[3],法科学生的培养过于强调理论性、主张原理研究,忽略司法实务中的法律现象;有关法律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教育教学制度,也由于实施条件不足等原因而在一定程度上被“虚置”[4],教育、培训效果并不明显。有鉴于此,2011年12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颁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从应用型法律人才、复合型法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层面,对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做出整体战略性部署,建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以解决法学教育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与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的状态,在尊重法律人才培养职业性需求的基础上,培养具有法学知识认知、实践能力操作和社会责任感的法律人才[5],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

(二)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卓越”要求法律职业是一种在经过专门法律训练后、具备娴熟法律技能、具有基本法律职业伦理的人所从事的工作[6]。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在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方向上强调法律人才培养的卓越性。如何理解该“卓越性”?从字面意义看,“卓越”意指“杰出”、“突出”、“非同一般”。法律学科作为一社会学科,法律本身的知识架构虽然相对独立,但其对应的社会现象却是纷繁复杂、非孤立存在。如金融业务、专利发明、证券业务、法医学、高科技开发和涉外等法律业务,都要求既通法律业务又懂其他专业知识,但能胜任这些跨专业法律业务的法律工作者却极少。也就是说,法律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需要多方面的社会阅历、社会经验。目前我国法律人才培养较注重法律知识的通晓而不注重其他专业知识的灌输;加之法学专业培养出来的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较弱,面对实际问题时往往无所适从。所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是在尊重法律人才培养职业性需求的基础上,强调法学专业学科知识掌握基础上的学科交叉,要求卓越法律人才既掌握法学专业课程本身的知识,也了解与法律事务相关联的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甚至工学、理学等领域的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技能,掌握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在内的法律操作技术;富于法律人的法律理念、伦理修养[7],拥有法律正义感、职业伦理观念、法律担当精神和勇于创新、不断探索意识,展示出较强的法律职业发展潜力,能够在未来社会中妥善处置不断涌现的各种社会纷争,以较强法律实践运用能力实现人才培养的应用性、复合性和职业性。

二、理工院校“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定位

(一)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背景支持“以工为主”综合性大学(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以其深厚的理工优势、科技特色和管理学背景,有着工程学、工学、理学和经济、管理类学科的资源优势,加之注重实验教学,强调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培养,顺应了卓越法律人才的应用性、职业性的培养需求。若能有效弥补理工科院校法学专业办学氛围不足的缺憾,积极借助理工院校实践性强的培养特色,以规范化操作的模式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以高校与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互聘制度、互训模式,从锻炼校内教师实践运用能力和提升校外教师理论功底的角度,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厚基础、宽口径,强化并落实法学实训教学环节,随时为学生实践能力训练提供操作平台,定将为单一模式法律人才培养提供更为广阔的领域。理工院校的科技背景、实验特色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背景支持。

(二)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定位理工院校法律人才的培养,可以考虑其理工优势、科技特色,将法律人才的培养与科技服务、企业管理、基层事务处理有效结合起来,借助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通过“法律+管理”、“法律+经济”、“法律+科技”等模式优化课程体系,以法律外部知识供给拓宽专业面,打牢专业适用基础,培养专业适应能力,在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课程结构优化等方面整体优化、提高素质、提升适应力和竞争力,注重“复合人才的专业素养、通识教育、综合素质与能力”等[8],形成自己的学科培养优势。具体而言,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专业性、卓越性、复合性,可围绕“科技类法律卓越人才”这一核心,利用“以工为主”的综合性院校学科部门齐全的特点,根据理工院校法学专业规模大小、办学特点,按照“基层法务实验班”、“企业法务实验班”、“知识产权法务实验班”等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和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要求,侧重于知识产权法、建筑法、交通法、企业法等专业方向,“面向科技、面向行业、面向基层”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成为既通法律又懂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的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实现“法律”与“科技”、“法律”与“管理”的融通,以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模式,满足社会、市场对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三)“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多样理工院校“科技类法律卓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使“科技类”法律人才培养成为理工院校法学人才培养的首要任务。而如何培养“科技类法律卓越人才”,各理工院校都有自己的模式选择。如有的学校采用“法学专业课程+全校性公共选修课”模式,要求法律专业学生选修理工类、经管类专业的公共选修课。这种培养模式虽然扩大了法学学生的知识面,却无法对法学专业以外的学科知识进行全面系统掌握。有的学校采用“科技+法学”本科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要求理工类本科学生在主修科技专业课程的同时,以“2+2模式”在三、四年级或从第二学年下学期开始,辅修法学专业课程。由于辅修课程多半利用晚上、双休日时间授课,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课程内容和要求都比较简单,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都在四年的学制时间内完成,学习时间较为仓促,无法保证其学习质量,法律知识体系化掌握和法律技能培养受到影响。由此,有的学校采用“科技+法学”本硕连读的培养模式,设置“科技+法学”试验班,将“科技”与“法学”两个专业结合起来,用“3+3”或“4+2”的时间完成一个科技类本科专业和一个法律硕士专业的学习,获得科技专业本科学位和法学专业硕士学位。如让本硕连读的学生,头3年完成建筑、计算机、管理、会计等本专业课程学习,第4年在完成本专业毕业论文的同时,进入法律硕士课程的系统学习,第5年完成法律硕士课程,第6年完成法律硕士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这种模式,可以让学生较为系统地学习法学专业知识,但也因此冲击法学本科、研究生的招生名额、招生规模;且因为跨专业的本硕连读,需要理工专业与法学专业的相互配合,有些事宜需要不断调和、甚至要工科专业做出让步才行。当然,也有学校依托知识产权研究所、环境资源保护法研究中心、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法与管理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进行“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但这种培养多从研究型角度进行,法律的操作性、应用性不足[9]。理工院校结合自身学科优势的法律人才培养,虽类型多样,但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相应瑕疵。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使理工院校“科技类法律卓越人才”培养优势得以凸显,也对该卓越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出要求。笔者以为,在法科学生大类培养的基础上,根据理工院校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按照“知识产权法务实验班”等实验班的模式,制定专门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特色课程,强化实践训练,让学生系统掌握交叉学科课程,以通识教育的视角把握科技活动中的各项法律事务,既强调学科领域的交叉、又注意学科彼此的系统与完整,不失为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之一。下面笔者将就如何设置法务实验班,如何培养科技类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进行具体分析。

三、理工院校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模式的具体思路

(一)依循理工院校学科优势设置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如前文所述,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可根据院校法学专业规模大小、办学特点,“面向科技、面向行业、面向基层”的培养。这实际上也是从理工院校的自身学科发展要求出发考虑的。由于理工院校,特别是地方理工院校招录的学生大部分来自学校所在地区域,学生就业选择多半为回家乡或到家乡附近地域,环境适应较快,往往能很快投入工作。理工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也是如此,毕业后基本上在生源所在地附近的法律实务部门、特别是基层法律实务工作,地区适应期也短,可以较好地满足司法实务人才需求。与此相反,一些综合实力强的法学名校毕业生一般不愿意到基层、特别是到中西部地区的基层法律部门工作。将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定位为“面向基层”,可切实有效地满足基层法务部门的用人需求,也解决了法学学生的就业问题。而理工院校的科技特色、行业优势,又是专门政法院校无法比拟的。所以,理工院校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从“科技”与“法学”、“行业”与“法学”相结合的角度,在法科学生大类招生的基础上,择优筛选、设置“基层法务实验班”、“企业法务实验班”、“知识产权法务实验班”、“交通法务实验班”、“电力法务实验班”、“水利法务实验班”、“建筑法务实验班”等,充分发挥理工院校的专业特质、行业特色,从知识产权法、建筑法、交通法等方向,培养懂法律、通外语、晓科技、重运用的卓越法律人才。

(二)确定并优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的培养方案教育部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了16门核心课程。各高校为满足政策要求而纷纷设置了16门核心课程,又在教学学时总量的要求下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学科特色课程,以致全国法学教育培养方案“一盘棋”,呈现单一性、同质性特点。2013年2月,教育部了新的法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但也未体现出“卓越计划”分层次、分类培养特点。既然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定位在“科技类”法务人才的培养,“面向科技、面向行业、面向基层”培养优秀法律职业者,确可从自身学科建设、培养特色需要出发,在保证理论教学、提高学生理论素养的基础上,调整现行法学本科培养方案,提升培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法律运用能力的课程比例,形成理工特色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如在理论课程体系设置上,可针对培养对象的行业需求,从实际出发,适当减少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科目,减少在基层法务工作中较少遇到的“国际法”(教育部规定的16门核心课程之一)等课程,考虑将其合并到其他课程中或改为选修课、压缩课程学时。而为应对基层法务工作者群众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基础课或任选课中,可酌情增加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及历史学等公共课程,丰富拓展学生的学科知识领域,注意其社会纠纷调解能力、心理辅导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其他社会技能的培养,而不单纯局限于法律技能培养。并在教学学时上给予“科技”门类、“法学”门类课程必要的学时保障,不受制于学校统一设定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学时总量的限制。同时,为凸显“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特质,“知识产权法务”实验班的课程设计时,可考虑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细化,设置“知识产权法总论、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专利与实务、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等系列课程,让“知识产权法务”实验班的同学在本科阶段对知识产权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把握。“交通法务”实验班的课程设计,也可考虑将交通法则细化,在“民法总论、侵权法”等课程基础上设置“道路交通安全法、铁路运输法、航空运输法、交通行政法、交通执法实务”等系列课程,形成“交通法务”实验班的课程特色,满足科技类法律人才面向地区、面向行业的培养需要。而在集中安排的法律实践、法律实训环节,除了考虑常规的法学专业见习、“模拟法庭”教学实习、“法律诊所”课程实训和法学专业见习,强调法学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外,还要注意增设非专业实践环节。如可借助理工院校理工科学生的实习工厂,安排相关实验班的同学到实习工厂见习,了解技术产品的生产流程、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过程,增强对科技成果保护、转化的感性认识,起到科技技能锻炼、科技意识熏陶的作用。

(三)建设联合培养机制下的“双师型”卓越法学师资队伍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首先要求法学师资队伍的卓越。以“建筑法务实验班”为例,建设工程监理课程授课,不仅要求教师熟知建设监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还要求其掌握“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等与建设工程监理相关的专业知识,需要师资队伍专业知识掌握的双向性,要求既懂法律又懂工程、既懂理论又会操作,否则无法胜任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但由于理工院校对文科专业师资的支持远不及工科专业,本身就难吸引优秀法学人才前来执教;而传统法学教育的“纯法学性”,就算现有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也因为其不做实务、不懂理工学科知识,无法将法律知识与科技专业知识有机融合在一起,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令人堪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双千”计划的实施,打开了理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大门。即理工院校可顺应复合型、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需求,在现有教学队伍的基础上,与地方法律实务部门建立双向互通的联合培养机制,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即法学院系教师走出校门,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检视法学理论知识的运用;学校也外聘一批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特别是科技法务方面的实务工作者,如专利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等作为实务教师、兼职教师。这些法官、检察官、律师等长期接触法律实务,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实务人才培养需求往往有最直观的认识和表达,能有效弥补学院教师在实践能力训练指导上的不足。加之理工院校法学师资相较于专门政法院校本身存在较大差距,注重实践教学,注意与校外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交流、优势互补,培养一支既有专业理论功底又有法律实务经验、特别是科技法务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学师资上的不足,更能形成理工院校法学人才培养的特色和优势,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卓越性”也由此得到展现。因此,联合培养机制下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由学校校内教师与法律实务部门工作者,在教学、科研、就业实习基地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不仅能为法学学生提供良好的法学理论知识,还以法律实务操作理念进一步训练学生的法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素养;并能对法律实务中暴露出来的诸多法律问题进行校内外师生的共同交流、沟通,为该实务问题的解决寻找理论根据,更为法学理论的确认提供实例依据。这不仅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有效结合的重要途径,更是法律职业化需求的实质所在[10]。

(四)注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教学理念更新和教学方法改进法律教育本身是一个系统工程,其需要实际解决的问题并非是教什么,而是如何教[11]。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作为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对法律人才培养的整体性战略部署,涉及培养定位、教学理念、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各个方面。其中,教学理念在培养定位后,对整个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起着主导和支配作用;需将良好的教学理念内化为教学的自觉行动,并以其不断更新的教学内容、日趋合理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表现出来。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在把握法学教育共性基础上,围绕“以学生自身发展为本、以实践性教学为主”的教学目标,结合学科特点,奉行“不断挖掘学生发展潜力”的教学理念,发挥理工院校重实验、讲应用的培养特色,借助理工院校的校内实习工厂等实习基地,选择适合具体课程的个性教学方案(如小班教学、个别疏导等,但这需要花费老师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注重法学知识的方法论训练。当然,由于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学时紧张,不可能让学生在校期间学尽所有知识,传统灌输式为主的教学方法难以应对学生获取知识需求;而专门知识的方法论训练,可以让学生掌握学习知识的具体方法。

四、结语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有许多需要记忆的知识点,但这些知识点的把握,不是通过记忆、背诵的形式表现出来。我们应摈弃单纯记忆性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考试方式,借助“法律逻辑思维训练+案例分析经验积累”的方法论训练,强化法律实践操作技能把握,并将其纳入学生学习效果的评定指标、评价范畴,毕竟职业发展潜力的大小是确立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标准之一[12]。所以,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应在把握法学教育共性基础上,围绕“以学生自身发展为本、以实践性教学为主”的教学目标,结合理工学科培养优势,奉行“不断挖掘学生发展潜力”的教学理念,注重法学知识的方法论训练,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并于其中积极引导、提升学生大胆思考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13]。只有培养出来的学生有了较强的职业发展潜能,才能在今后的社会实践历练和工作经验积累中胜任司法实务和法学研究工作,才有可能成为理工学科领域的卓越法律人才[12]。

参考文献:

[1]房文翠.知识在法学教育中的属性与效用———兼论我国法学教育知识观的重构[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6):142-150.

[2]王晨光.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及其局限[J].法学,2002,(6):3-9.

[3]霍宪丹.法律职业素养是“法共体”的基本资质[J].法学家,2003,(6):19-24.

[4]蒋志如.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张力问题研究[M].法律出版社,2012:17.

[5]余涛.从法学的学科属性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法律职业能力导向下的法学教育改革[J].朝阳法律评论,2012,(2):113-129.

[6]孙笑侠.法律人之治:法律职业的中国思考[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72.

[7]喻中.为卓越法律人画像[J].法制资讯,2013,(10):21-22.

[8]王文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改革[J].中国大学教学,2011,(7):31-34.

[9]黄辉,陈祺祎.论“以工为主”综合性大学的复合型法学人才的培养[J].人力资源管理,2014,(3):135-137.

[10]胡卫萍.浅议法律职业需求下的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13,(Z):41-43.

[11]王爱民.试论法律人才的培养与法学教学方法的革新[J].社会科学家,2005,(1):125.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