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人社局人大履职报告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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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评价
以来,建设分局在县建设局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能,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抓好各项行政业务管理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努力,取得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 一是抓好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和贯彻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行政。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制度管人,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二)城镇管理逐步走向规范。一是强化规划的管理,对辖区内新建建筑物,认真组织人员参与实施放线,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严格执行办证中的正、副本制度,并做好监督验收工作;二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严格依照房地产管理法法规对辖区合法房产进行调查登记,及时做好房产档案;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好在建工程、液化气销售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安全稳定;
(三)街道卫生逐步好转。一是通过公开、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于4月份完成了环卫站的承包,并签定了劳动责任合同;二是充实环卫清洁工人,在原来有4人环卫工人的基础上,又另招聘了3人;三是组织环卫站,对镇区肄意堆放、晾晒各种药材及杂物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开展环境监查,对乱倒垃圾、排污的群众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建立了环卫工人清洁区负责制,环卫车分早晚沿街收集垃圾。通过上述措施卫生状况得到逐步好转。
(四)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配合镇新建办完成清水塘、姑德克、尖山、小尖山重点扶持村建设项目的规划、预算、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及工程结算。并配合完成烂泥箐民族团结示范村的项目规划及预算,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做到积极参与。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交通堵塞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善。在老车站至广二中这段街道,车辆乱停、小食品摊点乱摆、建筑所用材料乱堆情况,没有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顿,造成该路段交通时有堵塞。
(二)政策宣传还不到位。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中,积极性不高,平时开展政策宣传次数也较少。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乱倒垃圾、乱排生活污水情况时有发生,还存在一些违规建筑,如:二中在建集资楼缺少相关手续。
(三)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分局中的一些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还有待提高。
三、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履行职能,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治乱摆摊点,乱停车辆行为,彻底改决集镇交通堵塞的状况。同时,加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确保环卫管理不留死角;
(二)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深化政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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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是农业大县、临沂饮用水源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各级关注的焦点、热点,农业综合执法平台建设也成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执法工作由农业、公安、工商、质检、畜牧等单位联合实施。农业部门多次反映工作中存在各职能部门机构设置与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不相匹配、执法主体多头管理的现象,原有的机构编制资源与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等问题。我们借势把县农业局等相关部门作为首批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试点部门,采取 “走出去、走上门”的方式,上门评估,上门服务,深入沟通。采取“提出问题、抓住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步步深入的方法,展开试点性评估。
三、固化评估流程,深入推进评估工作
一是评估预告,明确事项。以书面形式及时将评估时间、内容和指标以及报送自评报告等事项通知被评估部门。二是部门自评、抓住问题。部门按照“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相关要求,逐项填写下发的《蒙阴县机构编制评估表》所列事项,认真梳理和总结本单位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履职及机构编制情况,形成详实的自查报告,上报评估领导小组。三是实地评估、分析问题。结合部门自查情况,专业人员深入反复地进行实地评估检查,查阅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档案资料、查看机构编制运转情况、调看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召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典型科室全体人员三个层面的座谈会,进一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全体人大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履职活动,征求部分政协委员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及时将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估部门。四是评估落地、解决问题。实地评估结束后,我们将评估报告的书面形式上报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被评估部门。将分析查找的问题梳理分类进行解决。由编办和部门沟通协商解决的及时解决;提交县编委会和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的按程序办理;暂时不能解决和县里解决不了的,上报上级编办逐步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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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计工作安排,除完成区财政局和区地税局的审计,对我区的民政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区红十字会和XX区蒙古族小学4个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延审。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预算收入、支出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财政存量资金问题、税收政策落实和税费征管情况等方面。审计后,我们已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分别报告审计结果,审计报告得到区人大的充分肯定,并获得高票通过。为区委、政府宏观决策、人大依法监督提供真实依据。
二、加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促进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我区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此次审计涉及居民3573户,涉及房屋3408套,同时关注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这都在促进保障资金拨付,加强棚改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推进闲置保障房及时分配,保障项目规范、顺利实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完成对2017年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任务,主要围绕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旅游+”战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三、加强重点项目投资审计,保障我区经济稳步发展
一是按照XX区棚户区(城中村)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110国道、210国道沿线等重点地段,以及我区北出口、沙河、赛汗、白音席勒等重点区域拆迁等棚改项目的资料审核工作。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对搬迁改造期间征收补偿、土地及地上物评估、资金的管理、拨付、使用、项目建设等工作进行审计监督,确保各重大市政工程顺利实施。截止目前,审计组已配合完成99家企业、651户居民的审核,涉及补偿金额16.81亿元。
二是严格执行《XX市XX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对工程建设前期及过程中与工程投资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成本、提高质量上的监督和服务作用,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避免资源浪费。
四、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再清查和集中整顿工作
按照XX市、XX区两级《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再清查和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同组织、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对XX区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存在“吃空饷”问题进行了再清查和集中整顿工作,确保底数清楚,清理到位。本次清查共涉及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3760人,清理并扣回违规领取的退休养老金30177元。在进行“吃空饷”工作检查的同时,也强化了责任,规范了财务管理,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做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区委巡察工作
一是按照《XX区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在集中整治中的揭示、促进整改与建制作用,为全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作出积极贡献。目前已上报清理核查问题数2个。
二是按照XX区巡察工作的需要,专门派出审计人员对被巡察单位进行财务监督并提供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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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研究制定实施办法。集中学习了《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等文件规定以及重庆、宁夏、青岛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学习,评估组成员掌握了评估的概念、定位,把握了实施的框架、关键点,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商河县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实施办法》,就评估目的、评估内容、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将评估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准备阶段、社会调查阶段、单位自评阶段、实地评估阶段以及总结分析阶段,并制作了调查问卷、评估指标及调查表,正式启动了评估工作。在实地评估前,评估组成员还通过对照评估对象“三定”方案、自评报告、调查表,全面了解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职责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召开评估组成员座谈会,交流意见,统一思路,汇总各成员对于评估工作的建议,制作了实地评估问询提纲,为开展实地评估工作做了充足的准备。
(二)深入调查,多种形式开展评估工作,确保掌握评估对象真实情况。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后,深入被评估部门,开展驻点评估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评估程序,通过听取领导班子述职,审查工作资料,单独访谈个别干部,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的方式,全方位了解被评估部门。在述职阶段,我们主要针对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采取述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听取被评估部门阐述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对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承接事项,“三定”规定中的部门职责及前期准备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估对象进行问询,避免了述职过程中内容固化、流于形式、避重就轻的情况。同时,积极征求被评估部门的意见,听取了各单位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诉求,也搜集了机构编制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在审查阶段,通过实地查看实有人员、单位挂牌,对比工资表(由县财政局提供)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对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作出评价。通过查阅部门获得的荣誉、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及开展工作取得的成效,对部门内、外部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价;在访谈阶段,主要针对在述职、审查阶段没有涉及、了解不透彻的内容,与部门内设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谈,进一步掌握评估对象机构编制配置、执行以及工作运行状况,确保搜集到的资料真实、有效、全面;在评议阶段,通过走访部门的下级单位和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访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评估对象的社会评价情况,更加客观地评价部门履行职责、职能转变等,使评估工作更具说服力。
(三)分类总结,找准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存在的问题,积累评估经验。实地评估结束后,集中汇总资料,从三方面进行总结:一是机构编制配置是否符合评估对象现阶段工作需要;二是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及运转情况;三是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总结,我们对被评估部门进行了总体定位,并形成了评估报告。在评估报告中,既肯定评估对象的成绩,也明确指出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力求评估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分析有理有据、评价客观合理、责任划分准确。
(四)狠抓落实,以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整改问题。总结工作结束后,我们以不“纸上谈兵”、不做形式工作为原则,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确保评估工作成效落到实际工作中。如,在评估中,我们发现在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方面,虽然县环保局与县水务局能积极承担共同职责,但由于缺乏长效沟通机制,造成县环保局无法掌握县水务局水资源保护管理、入河排污量控制等监测资料,而县水务局无法掌握县环保局排污口的水质、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的监测资料,影响了相关工作。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上报县分管领导,并由县分管领导召集两部门负责人,共同协商,最终决定建立例会制,每月对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通报;同时,针对各部门普遍反映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积极与县人社局协调,决定在制定用人计划时,要有所倾斜,将有限的进人名额用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上,县人社局在执行招聘计划时,要明确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具体岗位、专业要求,确保引进的人才来之有用、来之能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对象不能正确定位评估工作,影响评估效果。在评估中发现,大部分评估对象认为机构编制评估是对部门工作的考核,会刻意回避工作职责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使得评估主体无法完全掌握评估对象机构编制配置是否适应现阶段的工作,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造成影响。
(二)评估指标单一、粗略,造成评估结果准确性、客观性下降。评估指标体系的建设是做好评估工作的关键,指标是否合理决定着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由于缺乏经验,同时本着稳妥审慎、试点为主的原则,我们在设计评估指标过程中没有过多的创新,只是在借鉴其他地区评估指标的基础上进行了简单地修改,但是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指标设计过于粗略,会造成评估主体评价评估对象主观性、经验主义增强,而且,因为不同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环境存在差异,单一的评估指标会造成评价不同单位的评估结果产生偏差,甚至会导致对机构编制实际配置效果的错误判定。如,在评价职责配置情况时,评价标准是“职责配置是否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并没有明确规定达到哪些指标属于“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这就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因评估组成员的经验不同而产生差异,客观性、准确性下降。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机构编制部门单设时间较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相对薄弱,机构编制评估又是第一年开展,所以,造成很多部门不能正确地把握评估意义,这就需要在工作中善于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评估前,可以召开动员会,召集评估对象,由评估组成员向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负责同志深刻阐述评估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在自评阶段各部门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单位的情况。同时,也要在实地评估过程中宣传评估的意义,增强部门干部职工对评估的认识,形成敢于说实情、提建议、出点子、谋发展的良好评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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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制度建设,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上求突破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各镇(区)、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会前应当通过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把风险评估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决策机关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集体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或者听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后15日内按规定报市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镇(区)、各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审查、提出意见。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统一管理和三年有效期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网上报送备案制度,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规范行政行为,在提升服务效能上求突破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应进必进、授权到位、公开透明、依法办事、高效便民”的要求,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按照省市要求,统一规范县镇(区)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加快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时清理、减少和调整在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等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材料,加大联合审批的力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考评。
(六)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库的动态管理维护及运行监管,优化完善监察监督、法制监督系统功能,使监督工作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运用水平。
(七)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抓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规范和监督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办事项目信息的充分告知,逐步扩大网上查询、交费、办证、年检、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八)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依据、职责梳理工作。根据执法主体变动、职能调整以及新颁布的法规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执法依据清理、执法职能界定和执法责任制完善等工作。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依据、事项、条件、程序、流程等,必须及时录入行政权力库,并在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在5月底前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一次清理、确认和公布。
(九)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年”活动。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通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力度,定期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案卷评查,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情况和说理式执法文书制作情况。推行涉企处罚“初犯重教,督促整改;首罚从轻,下限量罚;累犯从重,严管重罚”的执法方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做好法治惠民实事。定期组织开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征地补偿、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教育收费、劳动保障、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城市管理和兵役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
(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行政败诉案件报告制度。
(十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成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达80%。定期召开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诉讼达100%。
四、转变政府职能,在创新管理方式上求突破
(十二)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全面实施行政指导,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方法,完善行政指导评估考核办法,运用行政指导规范商品房交付使用工作。每个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有行政指导案例,行政指导项目多的部门不得少于10件。
(十三)探索开展行政调解试点工作。确定县公安、人社、工商、交运四个部门为行政调解工作先行试点单位,并逐步在全县推行。建立由政府负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按照“调解优先,全程调解”的工作原则,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工作。
(十四)探索建立“政社互动”机制。确定安宜镇为“政社互动”先行试点单位,科学界定各职能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责任务,做到人员、投入、工作和责任四到位。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提高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健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组织架构。积极引导和依法管理并重,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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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原则
综合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考核责任主体不变、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有统有分、统分结合;
2、坚持分类进行、综合评价;
3、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
4、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用;
5、坚持务实有效、简便易行。
三、考核对象
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二级局、非领导职务干部、援疆干部、挂职干部、“访惠聚”工作组成员、“住连管寺管委会”工作成员以及师市党委直属的副处级、正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四、考核内容运用
此次考核内容主要有师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团处级试用期满一年干部的考核。采取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的原则。即对团场团处级干部的考核结果,既用于对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定等的依据,又用于试用期干部是否通过试用期的依据。
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具体要求
(一)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由分项考核和民主测评两部分组成。分项考核得分由各分项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研究提出;民主测评得分为得票情况量化分值。
领导班子考核责任单位及分值设置情况如下:
1.团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团场领导班子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生产考核、环境保护考核、团场目标管理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考核、团场集聚人口能力、科教文卫、民生建设和工程建设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稳定、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深化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向南发展、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民主测评意见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设置并量化(好,按照得票率×100%×30计算;较好,按照得票率×80%×30计算;一般,按照得票率×60%×30计算;差,按0计算)。
2.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zd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安全考核和履行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改进作风、民族团结和兵地融合、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3.直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价
(1)分项考核(各责任单位,70分)
对直属企业单位的分项考核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组织建设考核、意识形态考核、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总额、资产负债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安全生产考核和环境保护考核等。
以上分项考核指标由各职能部门打分。
(2)民主测评(组织部,30分)
民主测评主要包括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进作风、企业经营状况、完成重点任务和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内容。
4.对师市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师市直党工委参照本方案组织进行;对各单位下属处级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5.领导班子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班子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等次原则上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和“一票否决”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好’’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9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的前30%,无“一票否决”事项。
(2)评定为“较好’’等次的,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且无“一票否决’’事项。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一般”等次:
①某项工作受到师市以上通报批评的;
②因工作落实不力,发生重大暴力恐怖事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重大财经违规行为且审计整改率低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但“差”票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差”等次:
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且排名在同类班子中后15%的;
②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③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认定确实存在问题的。
(二)关于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和定等原则
1.领导班子正职考核评价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采取班子总分成绩的30%和民主测评总分的70%计算百分制成绩。没有班子的各单位党政正职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30%的成绩。
2.领导班子副职及其他干部考核评价
(1)领导评价(30分)。团场党委书记、政委根据年度履职情况,商团场党委副书记、团(场)长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商行政正职对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按总分30分进行打分评价,无党组(党委)书记的单位由行政正职或负责人对班子副职或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进行评价。班子副职及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的打分工作由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或党办)负责,分数确定后,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安排专人于12月30日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70分)。测评内容:德、能、勤、绩、廉。
3.领导干部考核定等原则
领导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根据领导干部所在班子考核定等情况和干部考核得分等情况综合确定。
(1)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团场领导班子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8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机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75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的前40%,无“一票否决”事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考核得分一般应不低于60分、无“一票否决”事项。
团场领导班子正职不计入团场领导干部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优秀等次名额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或同类型单位师市党委管理干部数的15%。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50分但不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3%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不称职”得票率不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师市通报批评的;
④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负有领导责任的;
⑤有问责情形的。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①领导干部考核得分低于40分,且排名在同类干部后1%的;
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③违反政治纪律,不按政治规矩办事的;
④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的。
(4)其他领导干部,一般应评定为“称职”等次。
领导班子正职(含二级局正职)定等,由师市党委研究确定,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不提出定等建议;各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师市党委管理的干部考核定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研究提出建议,师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总体评优比例情况统筹报党委确定。领导班子考核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的,正职和负有直接责任的班子成员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未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适当提高评优比例。领导职数较少的处级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副处级单位,可按1个优秀名额推荐,由师市党委统筹确定。一级局辖多个二级局或副处级单位的,一般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领导干部总数的15%。师市机关部门副职的评优,按照以总支述职、测评为基础,师市党委综合统筹确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等次:
①因职务行为以外的错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
②受一年处分的第二年,或受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③受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
④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
⑤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调查期间尚未结案的。
(6)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不计入受援地、受援单位评优基数、评优比例不受限制。
(7)按照规定有一票否决、兵团干部在线学习任务未完成或其他规定不得评为优秀情形的,相关领导不得评优。
六、各单位团处级试用期干部考核具体要求
对2017年新提任且试用期满一年的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
1.考核一般采取本人书面述职、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其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对领导干部能否正式任职提出初步意见,提前报师市党委组织部。
2.团处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师市党委书记审批,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前,委托单位党委按规定与试用期干部谈话。
3.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师市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七、考核方法程序
(一)撰写总结述职材料。
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内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每项考核内容形成专项报告。年度工作总结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兵团、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简要报告其他考核内容。报告要突出以下方面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2.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精神,全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情况,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兵团党委、师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完成重点任务情况;
3.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和行为操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开展“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学转促”、“访惠聚”和“住连管寺”活动情况;
4.强化“兵”的职能,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兵地融合和向南发展的情况;
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法治建设、环境保护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全面总结一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学(以下简称“四述”)报告。报告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依法办事情况等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书记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和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党委(党组)成员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党建责任作为重要内容。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四述”报告,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摆谋稳定、抓党建、改作风、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由党委(党组)集体审定,领导干部“四述”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签。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不含专项报告)和领导干部“四述”报告提前发参会人员阅读,为考核做好准备。
(二)召开考核会议。
综合考核会议由带队师领导作动员,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报告年度总结工作、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四述”报告均采取书面形式。上述有关材料要提前印发给参会人员。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参会人员名册、民主评议表、布置会场、印制各类表册、确定联络员等。
各农牧团场及水管处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纪委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有一定人数参加(10%左右)。
zd系统各单位参加述职述廉的范围是: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处级领导干部,各科室主要领导和各垦区领导班子成员,一定数量的“两代表一委员”。
直属企事业单位参加述职述廉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团处级干部,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师市机关团处级干部的考核主要以党总支为单位,参会范围为党总支全体正式工作人员。
(三)民主测评。
在综合考核会议上,对考核内容进行测评。领导班子正职和副职后备干部会议推荐工作,结合综合考核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四)评定等次。
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责任单位提出的意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师市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等建议方案,报师市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上报材料。
1.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正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按照领导班子正职职数1︰1比例确定;副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按照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的比例确定,并上报后备干部人员花名册和登记表。
2.各单位在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组意见反馈情况,上报单位副职(包含其他处级干部、援疆干部等)定等意见。
八、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市党委组织部分别向各单位、各部门反馈考核的相关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反馈情况、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的领导干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3.领导班子确定为差等次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组织调整的意见。
领导干部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正职由师市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
领导干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具体情况适时进行组织调整。
4.对综合考核中发现涉及领导干部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依据中央《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和兵团《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打招呼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干部进行及时提醒、批评教育或函询、诫勉谈话以及予以调整、追究责任等。
九、一般干部的考核
一般干部的考核主要是指对师市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zd系统各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已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团场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和师市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主要由师市人社局、师市直党工委负责。
十、其他要求
1.师市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的年度考核,除已进行考核的,其余人员与所在单位其他师市党委管理干部一并进行考核。进疆工作不足半年的,原则在派出单位参加考核(各受援单位要与援疆干部派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以防出现重复考核和均未考核的情况)。
2.参加“访惠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访惠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参加“住连管寺管委会”活动的干部年度考核,由师市党委统战部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4.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在现单位进行考核。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交流任职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5.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进行“四述”,可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其中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四述”、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6.挂职锻炼或参加专项工作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挂职或服务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或服务不足半年的,由挂职或服务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7.到龄免职的领导干部,已批准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8.师市机关各部门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由师市直党工委按通知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9.团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束后,填写“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机关各总支、各单位负责统一收集和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师市机关一般干部总结结束后,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总支统一收集上报师市人社局。
10.各考核组及各单位要及时与师市党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沟通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报师市纪委,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评议结果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其他材料上报师市党委组织部干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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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清形势,明确差距,进一步坚定抓好肉鸡养殖基地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肉鸡养殖基地建设是县委、县政府从培育立县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出发,立足县情实际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在全县肉鸡养殖基地动员会开完之后,全县上下迅速行动,一是各乡镇先后组织召开了乡村两级动员会,传达贯彻全县动员会议精神,制定肉鸡养殖基地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宣传相关优惠政策和典型大户的成功经验。二是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肉鸡养殖基地建设。开发区积极跟踪服务作用,积极推进肉鸡养殖基地建设,对大昌公司一期工程建设和养殖合同拟订工作给予了很大支持;县畜牧兽医局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基层,加强技术指导;大昌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8个乡镇的养殖户进行了技术培训;其他成员单位也都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开展工作。三是领导小组非常重视,人大有民主任多次带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深入全县8个乡镇和部分村屯、养殖户进行调研和督促检查,现场办公、现场推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了工作顺利启动。从前期情况看,通过全县上下的积极努力,老百姓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大家对这个产业还是比较认可,目前全县已有108户申报,拟建标准化鸡舍145栋,已建成10栋,在建11栋。
虽然前期全县肉鸡养殖基地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工作进展慢。按照《方案》中确定的4个月建设时间,目前已经过去两个半月,可目前80栋标准化鸡舍建设任务仅完成了10栋,也就是说,在剩下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平均每天要建成1栋以上,否则今年的建设任务根本完不成。二是进度不平衡。目前伊汉通乡建成2栋、在建3栋,松南乡改扩建7栋,按照《方案》中确定的指标,只有这两个乡能在近期完成任务。方正镇任务5栋,建成2栋;天门乡任务10栋,建成1栋;会发镇任务10栋,建成2栋;宝兴乡任务10栋,在建2栋;德善乡任务10栋,有3栋刚刚开始建设;大罗密镇任务10栋,有3栋开始建设;林业局任务15栋,建成3栋,按照这样的进度,今年10月31日前是完不成任务的。三是规划设计标准低。从目前情况看,养殖基地选址布局、配套建设的标准都不高,布局分散,没有形成规模,有的乡镇到现在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划设计和选址意见。虽然有些乡镇和部门启动了建设,但绝大多数建设规模没有达到《方案》所要求的标准。
分析当前肉鸡养殖基地建设的形势是“两头热,中间凉”的一个局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群众热情也很高,但乡镇、部门不够积极主动,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把这项工作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当作必须完成的任务推进,等待观望,能拖就拖。二是有的乡镇对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能否成功没有信心,怕担风险,怕担责任,存在畏难情绪。三是有的干部对县里确定的优惠政策心存疑虑,不知能否落实到位,不敢深入去抓。
第二,乡镇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有些乡镇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通过领导小组的调查,有些乡镇对本乡镇情况不是完全了解,乡镇真正有多少户想要建舍,有多少户有能力建,有多少户没有能力建,建不了的原因是什么,没有做到心中有数,没有完全摸清底数。二是有的乡镇和部门在选址过程中没有实地踏查、现场论证,有的选在基本农田,有的选在环评不允许的地方,最后把问题上交,等待县里解决。三是有的乡镇面对老百姓资金、土地、环评等问题制约,不是积极主动去协调、去解决,而是在等、在靠,绕着困难走,不能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攻艰克难。
第三,部门服务不到位。一是主动服务不够,有些部门缺乏全局意识,仍然坚持部门利益至上,在支持服务肉鸡养殖基地建设上没有大的动作。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相互推诿,甚至有的部门对领导小组现场办公决定的事情顶着不办,手续办理依然繁琐。二是对上争取不够,在去年8月份,市政府出台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从7个方面加强对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扶持,据我了解,我们县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争取到上级的相关支持。三是落实力度不够,在《方案》中,我们参照市里《意见》出台了3个方面7项优惠政策,同时也明确了18个成员单位和8个乡镇的职责分工,但是落实的不好。
当前这些困难和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时刻,已经影响到全县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的整体进程。今年的4月29日,县政府与大昌公司签订了协议,也对企业做出了承诺,要在三年之内达到年出栏2000万只肉鸡养殖规模。目前,大昌肉鸡屠宰场项目进展顺利,厂房已经完工,下步即将开始冷库施工和设备安装,年内将完成5000万元投资额度。如果封冻前完不成这80栋鸡舍的建设任务,年底前就不能实现肉鸡屠宰加工,县委、县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将受到质疑。所以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肉鸡养殖基地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想方设法解难题,千方百计补差距,迅速在全县掀起肉鸡养殖基地建设新。
二、集中全力,超常运作,坚决打胜肉鸡养殖基地建设攻坚战
现在距《方案》确定的10月31日完成时限还有1个月零8天时间,距11月中旬封冻期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要想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全县80栋标准化鸡舍建设任务,可以说时间紧、任务重。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必须打破常规,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集中有效时间,集中全部精力,全力完成肉鸡养殖基地建设年度各项任务目标。
第一要坚定信心,坚决做到“四个不变”。一是决心不变。建设肉鸡养殖基地是县委、县政府立足全县大局,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强县富民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此,县委、县政府的态度十分明确,决心不会改变。二是目标不变。年初县里确定的建成80栋标准化鸡舍目标,是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实际,也能够实现各乡镇、各部门坚决完成任务。三是政策不变。刚才在看视频的过程当中,也有养殖户提到,我们县里出台的政策,会不会落实,会不会兑现,在这儿我郑重的和大家讲,县里承诺的新建标准化鸡舍每平方米100元补贴、改造旧舍每平方米40元补贴的政策不变,领导小组从现在开始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一栋,兑付一栋,让大家放心,让老百姓托底。四是奖惩不变。年初动员会及方案制定的奖惩办法,年末坚决兑现,该奖励的奖励,该批评的批评,该问责的问责,县委、政府定的事一定要干、说的话一定会算,也请大家把这些意见传达给广大养殖户,让他们放心大胆的去干。
第二要狠抓落实,坚决做到“三个卡死”。从前期进展情况看,80栋鸡舍建设任务要在11月15日封冻前完成、12月31日前全部投入运营,有效时间所剩不多,必须打破按部就班的传统工作模式,采取紧逼加压,强势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一是卡死时限。各乡镇、县林业局要对照年初下达的任务,逐栋按天制定施工进度表,倒排工期,倒计时推进,坚决把完成时限卡死在11月15日前。二是卡死任务。目前,各乡镇、林业部门对想建鸡舍发展肉鸡养殖的农民和职工立即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将年度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到户,明确专人,定点帮扶,坚决按期建成投入使用。三是卡死标准。对于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我们在基地建设方案中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各乡镇、县林业局和国土、环保、畜牧等相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标准,指导养殖户搞好选址、布局,特别是消毒、污染物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确保一次建成、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