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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计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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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计论文

篇1

一、会计制度设计的性质

会计制度设计是会计范畴里一项实务性、方法性较强的工作,但设计过程必须考虑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生产关系对会计制度的要求,设计的结果即会计制度本身则属于上层建筑,因而这一工作又必然体现生产资料占有者的意志和要求。可见,会计制度设计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和一切经济管理工作一样,具有双重性。

1.会计制度设计和生产力。生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生产力是生产得以进行的决定性因素。一切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的。会计制度设计的产生和发展,归根到底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所决定的。生产力的运动过程,是会计制度设计的物质内容;生产力运动的规律,决定着会计制度设计工作的主要方面。

生产力反映的是人和自然界的关系。会计制度设计涉及生产力方面的内容,如簿记技术,无论是和自然生产力还是社会生产力的关系,它不受社会制度的影响,都具有自然属性。因而会计制度设计具有历史发展的继承性和不同社会制度下可以借鉴的技术性。

2.会计制度设计和生产关系。一切社会的生产,都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因此,任何社会的会计制度设计工作,都必定同生产关系相联系,从而使会计制度设计具有社会属性。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实行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以,会计制度设计必须要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经济关系的要求,以维护国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性,并通过设计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好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3.会计制度设计和上层建筑。在会计制度设计工作中,从上层建筑方面来理解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会计制度的设计工作,必须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会计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制度、计划和《会计准则》,以便维护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二是会计制度设计的结果是会计制度,本身则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因此,会计制度设计从上层建筑方面来分析,必然具有社会的属性。

二、会计制度设计的对象和任务

1.会计制度设计的对象。会计制度设计是为进行会计工作制订出准则和规范。为此,就必须针对现实的或将发生的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原则或办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日常会计工作的依据。所以,会计制度设计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其具体对象是会计工作过程。会计工作过程就是特定主体通过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运用会计方法对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正因为如此,会计制度设计可以理解为特定会计主体以国家统一会计规范,依据为研究会计事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体系和会计监督工作程序的一项行为设计活动。

设计会计制度时,要根据特定主体的性质、业务的范围、分支机构和人员的多少,以及管理的需要等多种因素,研究适用的项目,使设计的会计制度能成为最简明有效的管理办法。一般来说,会计制度设计的内容应包括特定主体基本管理原则、业务处理和组织、财务会计制度设计(财务报表和财务评价指标设计、会计科目设计、会计凭证设计、会计帐簿设计、帐务处理程序设计和财务会计事务程序设计)、成本管理会计制度设计(采购成本会计制度设计、制造和作业成本会计制度设计、销售成本会计制度设计、标准和目标成本会计制度设计、物流成本管理会计制度设计、责任会计制度设计和质量会计制度设计)和会计工作设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设置、会计制度的实施)等。

2.会计制度设计的任务。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对社会再生产过程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与监督,这也就是会计工作的任务。为了完成这些任务,特定主体就需要建立起一定的会计机构,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并在此基础上,再设计一套科学的会计指标体系,建立一套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和有效的会计控制系统,作为日常进行会计工作的依据。建立这些制度,以保证会计工作任务的完成,这就是会计制度设计的任务。

(1)明确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职责。会计工作要求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为保证独立地行使会计基本职能,不受其他业务部门的干扰,会计机构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此前提下,根据特定主体的经济经营规模、内部管理体制及业务量的多少等,确定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置及其内部的分工。

(2)设计一套科学的会计指标体系。会计指标是会计制度设计的“牛鼻子”,是确定会计报告的种类和项目、设置会计科目、设置帐户、进行会计分析的依据。设计的会计指标应当包括三方面:一是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服务的综合性指标,以便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细胞的汇总综合信息,决定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二是为特定主体的所有者、贷款者、供应者、潜在的投资者和信贷者、职工、财务分析和咨询人员、经纪人、证券承揽人、律师、证券交易所、经济师、财经报刊、同业协会及社会民众提供服务的指标,以向其外部利害关系人提供有关投资和信贷决策、估量现金流量前景,以及关于特定主体资财、资财上的权利和它们变动情况的信息。三是为特定主体管理当局决策提供服务的指标,以帮助特定主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效益,实现其目标。

(3)建立一套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会计信息系统,由会计指标、会计科目、原始记录、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等形式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传输等一系列程序所组成。信息组织形式必须严密,信息处理程序必须合理,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保证及时、正确地提供会计信息。

(4)确定一套有效的会计控制系统。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是《会计法》规定并受到《会计法》保护的。会计制度设计的任务之一,就是规划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规定所有经办人员在业务分工处理上和凭证手续上的岗位责任,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既便于履行法律责任,又能使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受到法律的保障,同时也利于会计行为的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保护资财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三、会计制度设计的原则

会计制度设计是会计管理的一项基本建设,其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会计功能的发挥,因此,在设计会计制度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证设计的质量。笔者以为,我国会计制度设计的指导思想应该是:在不断总结我国会计工作的基础上,充分研究和借鉴国际会计惯例,设计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加快市场体系培育,利于深化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会计制度。笔者认为,我国会计制度设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

(1)要求设计的会计制度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市场经济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决定了生产目的和经济管理的要求有所不同,会计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所反映的管理内容、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反应用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等也有所差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然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主义经济核算的要求,以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保护国有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为此,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对国民经济运行作出准确的判断和进行宏观决策,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合理运用国家宏观调控,必然赋予会计制度满足国家宏观调控需要的特征,即通过会计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提供宏观调控所必需的会计信息。

(2)要求设计的会计制度能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特定主体财务状况、理财过程和工作成果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而市场实际上是一种关系,是各种商品生产者之间的资金、物资、劳务、技术等契约和交换关系。建立和处理这些关系的直接前提是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而相互了解和信任的主要依据和手段之一就是会计信息。供货者必须了解购货方的财务状况是否良好,财务活动是否有效率,从而确定赊销风险,并据以作出销售决策;金融部门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必须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资信水平,以作出信贷决策;投资人在进行投资业务时,必须掌握受资人的财务状况和获利能力水平,以作出投资决策,等等。显然,描述特定主体财务状况、理财过程和工作成果的会计信息,其表达和传输已成为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基础。基于这种原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所设计的会计制度能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特定主体财务状况、理财过程和工作成果的需要。

(3)要求设计的会计制度能满足特定主体内部管理的需要。上面已经提及,市场经济要求企业行为自主化,还原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的独立的主体地位。这里至少包括两层涵义:一是国家给企业应有的自,各项法规、政策都不能阻碍企业自的发挥,不能束缚企业的手脚。这就是要求会计制度应当给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各个主体在市场中的地位应是平等的,即企业作为一个主体,其内涵应当确定,机会和义务应当均等。这就是要求会计制度的设计应从企业会计主体出发,本着明确产权关系的基本思想,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传递管理信息等提供起码的会计环境,以满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z

2.合规性原则。合规性是会计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它要求会计制度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现到会计制度中去。合规性原则在会计制度设计工作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所设计的会计制度,必须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准则》等会计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居于最高层次的会计规范,是我们办理会计事务依据的基本法。《会计法》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国家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而制定的会计法规。《规范》共六章一百零一条,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会计基础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会计准则是特定主体制定会计核算制度和组织会计核算工作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基本规范,是会计工作自由度和统一度相平衡的标准。就我国而言,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它主要规定了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要求,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和会计报告准则;具体准则是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具体规范,它以基本准则为依据,对具体会计信息业务和报告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所设计的会计制度,必须与国家有关法规相协调。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对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组织的管理和调控,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一改以往的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将主要通过法律的、经济的手段来进行间接管理。其中包括通过统一汇总的会计资料,作为管理经济的基础和依据。这就要求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必须使特定主体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符合经济、财务、税收等国家法规。如进行有关财务指标和财务报表设计时,必须遵守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有关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结算和核算规定设计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方面的金融法规。又如为加强对罚款的会计监督,在进行会计制度设计时,可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罚款开支范围规定,应设计出相对应的会计科目对罚款支出进行专项跟踪。

3.成本效益原则。会计制度设计的目的是规范会计工作,但不能因规范会计工作不讲运行质量和工作效率,而应该在满足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使会计制度设计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会计制度作为加强管理、保护资财安全的办事规程,在设计时固然不能简化,失去其加强管理、保护资财安全的作用;但如果会计制度过于繁琐,在实施时消耗的制度成本大于其运行所能得到的会计制度效应,则说明会计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因此,会计制度设计必须考虑制度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以尽量少的制度成本获得尽可能多的会计制度效应,达到成本效益的最优组合。会计制度设计的成本效益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设计会计制度时要尽可能地节省设计费用;二是在设计指标、凭证、帐簿、报表格式以及各类业务处理规程时,应以尽量少的成本获得尽可能多的会计制度效应,以实现成本效益的最优组合。

4.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是特定主体为加强岗位责任,保护资本安全,确保会计记录正确可靠,及时提供财务信息,避免无意地面临风险,预防或查明错误和不正常现象,保证授权职责履行,在内部组织分工、业务处理、凭证手续和程序等方面所规定的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因此,在会计制度设计中,必须对会计机构、会计工作程序设置必要的内部控制。因为内部控制具有预防和自动补偿功能。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有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文件记录控制、实物保全控制、人员素质控制、业绩报告控制、目标计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设计会计制度,就要将上述各种内部控制方式恰当地设置在会计机构、会计工作程序中,以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使会计制度真正成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

5.管理权限相对集中,保持制度的相对稳定性。会计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市场经济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改进。因而会计制度设计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但是,如果变更过于频繁,管理权限过于分散,将给会计工作带来不利,甚至会造成会计主体的财务混乱。因此,在设计会计制度时,应将制度权限的管理集中于管理决策的最高层,不宜分散;同时应注意保持会计制度的相对稳定性,除非特殊情况,一般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宜作较大的变动。

篇2

1美国地方政府债券发展现状

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运作方式和严密的管理体系。地方政府债券和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和投资基金一起,共同构筑成完整统一的证券市场。这里以美国为例介绍地方政府债券这一金融品种。

1.1美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规模

在美国,地方政府债券是指州、城市、县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包括某些特别的行政当局(如高等院校当局、水利当局、高速公路当局)及其授权机构和机构为学校、公路、医院、污水处理等其他公用事业项目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

美国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在战后发展很快。40年代初,美国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总值为200亿美元。到1981年底,已达3600亿美元,为40年前的18倍。在地方政府债券中,短期债券主要用于短期周转性支出,长期债券主要用于为公共资本支出(指教育、高速公路、社区发展、给排水、公交、电力和其它公用设施)提供资金和支持补贴私人活动。州和地方政府每年通过发行长期债券为公共资本支出提供60%左右的资金,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1.2美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品种

按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区分,美国地方政府债券主要有以下几种:

(1)总义务债券。大部分地方政府债券都属于这一类,其还本付息是由州或市镇地方政府的税收做保证,资信等级最高,利率比其它地方政府债券低。

(2)特殊税收债券。其还本付息是由某些方面的特殊税收,而不是由州或市镇地方政府的税收来做保证的,资信等级要低于总义务债券。

(3)岁入债券。地方政府为了兴建道路、桥梁、动力设备、医院和其他一些公用设施而发行的债券。这类债券的还本付息是靠这些项目建成后的收入,其资信等级不如总义务债券高,利率一般比总义务债券的利率约高20%。

(4)工业发展债券。地方政府通过发行这种债券集资建工厂,然后把工厂租给私人企业。其还本付息靠政府向租用者收取的租金,因此,资信等级不如总义务债券。

(5)住宅债券。地方政府发行这种债券是为了筹集资金建造低租住房。其还本付息不仅有地方政府房产部门收取的租金做保证,而且还有联邦政府房产部门作后盾,所以资信等级较高。

1.3利率

地方政府债券的利率视债券的期限、用途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说来,其利率水平要低于公司债券。但由于这种债券的信誉高,清偿有保证,且有免税优待,所以实际收益并不低。

1.4投资人

地方政府债券的购买者主要是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普通居民。1996年,在美国大约有2500多亿美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发售给银行、保险公司和个人投资者,人均购买额超过1000美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不仅促进了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也为商业机构和当地居民提供了良好的投资机会。

1.5地方政府债券的市场运作

一般是由多家证券公司组成辛迪加联合包销商,以全额包销方式发行。包销方式分为竞争投标和协商发行两种,但其基本业务结构是相同的,即包销商以一定的价格从发行者手中把债券全额买进,再以稍高一些的价格销售给投资者获取利润。

1.6美国地方政府债券二级市场

交易量不大,多数投资者购买债券后,是将其持有到期满。

2美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地方政府债券在国外发达的证券市场上已是极为成熟的金融工具,如美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在法制监管、税收安排、市场体系、各种金融技术的灵活运用和品种的创新等方面已十分完备和发达。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一方面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公用事业融通了资金,另一方面,也健全和发展了资本市场,丰富了居民的金融资产,同时,由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支持的公用事业的超前发展,为整体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市政服务的巨大需求和对高质量的金融产品的需求共同推动了美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这是美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面对同美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发展的相同需求,即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巨大的需求和从单纯银行储蓄向高质量多元化金融资产转化的需求,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3中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制度设计

3.1发展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基本原则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地方政府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公用事业发展的需要,而用于弥补地方财政的赤字则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必须受到一系列的约束,包括中央政府的直接制约、市场的硬约束等,同时,地方政府必须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由此可确定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发展的基本原则。

(1)既要符合市场化改革和完善分级财政体系的目标取向,也要维护和保障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的权威。中央政府在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经济管理中必须占据主导地位,地方债的发行要在中央的统一指导下进行。

(2)为保障借入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按期偿还,市政债应以中长期的专项建设公债为主,主要用于地方公共工程建设,如道路、城建、环保等,使公债投资能为当地带来整体和长远效益,并通过地方税收或合理收费的增长来保证公债本息的清偿。

(3)为防止滥用地方政府债券的行为,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收入应纳入地方预算体系进行管理。要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公债资金应由资本预算加以反映和控制,严禁用举债方式为地方政府的经费支出筹资。同时建立财政部对债券资金预决算的管理制度,国家计委和证管部门对其发行和偿付行为的监督制度,以及面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债券信息披露制度。

(4)为避免因市政债的发行引起资金在区域间的不合理流动,对不同地方的公债发行,可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可考虑规定贫困地区的市政债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发达地区的市政债只能在本区域内发行。

(5)加强有关的法规建设。一方面,对现行《预算法》有关条款加以修订,明确地方政府的公债发行权;另一方面,适时出台《财政法》、《地方财政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条例》等新法规,对地方公债发行和管理问题加以具体规范,并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等部分法律法规。

3.2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发展框架

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基本框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3.2.1功能定位

我国资本市场上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的直属机构没有相应的金融工具可以运用,因此,可把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服务对象界定为地方政府、从事公用事业建设的机构筹集地方公用事业建设资金。

3.2.2发行人及债券品种界定

由主要服务地方性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的功能定位所决定,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人应当界定为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中从事公用事业建设的机构(如各省交通厅、公用事业局、电信局)、从事地方市政建设的公司。其中只有有税收收入的地方政府可以发行一般责任债券,其他主体只能发行收入债券。为控制风险,甚至可以暂时不发展一般责任债券这一品种,而着重收入债券的培育,直接为公用事业项目建设服务。

3.2.3税收待遇

基于公用事业对经济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重要意义,我国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也应参照各国通行做法:个人投资者免缴个人利息所得税,机构投资者在计算应税收入时允许扣除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

3.2.4投资者群体

在我国资本市场,地方政府债券应当作为风险极小、收益适中的金融资产而拥有自己的投资群体。应当允许政府、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和广大居民购买,同时允许地方政府债券对上述机构进行定向发行。

3.2.5监管部门

在美国注册制的管理体系中,地方政府债券的监管主要是二级交易市场的监管。美国证监会(SEC)极少直接干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而通过其下属的地方政府债券规则制定委员会(MSRB)来实施监管。该委员会由5个证券公司代表、5个银行代表、5个公众代表组成,负责起草行业行为规则提交美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在我国,审核制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监管主体,应为有多年债券监管经验的国家计委;而交易监管应由证监会进行。长远来看:以国家计委为主体,吸收证监会在证券交易监管方面的经验,联合组建地方政府债券监管委员会更为合理。

3.2.6二级交易市场

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创建,应当包括发行市场的创建和交易市场的筹建两大块。交易市场应当交易所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并举,同时利用网络技术,鼓励交易商开展网上交易,逐步创建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券交易网络。

3.3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券运作探讨

现阶段我国还没有颁布有关地方政府债券的法律法规,但可以参考1993年国务院颁发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199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和即将出台的新的债券管理条例,作为各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指导性法规。以下就地方政府债券的市场运作进行探讨。

3.3.1发债主体

建议地方政府成立一家专门的发债公司发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债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和发债主体,公司拥有一些收益较好的已建成项目的控股权,以此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发行市政收入债券。

3.3.2承销方式

为保证地方政府债券的市场运作效率,降低发债主体的投资风险,在运作初期建议采用协商发行方式,由一家具有较强承销实力和融资经验的证券公司牵头作为主承销商,联合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组成承销团,以全额包销方式发行。待时机成熟时,再采用竞争投标方式,选择发行成本较低而效率最高的券商,降低直接融资成本。

3.3.3债券期限

目前,各地发行企业债券的期限一般为3~5年,但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周期较长,为了保证资金的运营效益和偿债能力,同时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和投资者的可接受程度,建议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期限为3~15年。

3.3.4债券利率

根据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市场经济原则,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稍高于国债,因此,收益债券的票面利率应该比同期限国债的收益率高1—2个百分点。由于地方政府债券是以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收益和政府信用为偿债保证,其收益水平和信誉都比普通的企业债券高,如果其收益率与一般的企业债券持平或稍低,对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仍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3.3.5信用评级

按照国外规范化的证券市场运作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必须由独立性较强和地位较超脱的资信评估中介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将发债主体的信誉和债务偿还的可靠程度对外公开,供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因此,我国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要获得权威性资信评估机构较高级别的信用等级评估,才能得到有实力的承销商的青睐。

3.3.6债券担保

根据《担保法》,政府是不能为企业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的。因此,作为地方政府债券的保证人应为经营业绩较好、净资产不低于发行债券本息总额的独立企业法人。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发行者在债券到期无力偿还债务时,保证债权人能够获得债券本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此提高债券的安全性。

3.3.7二级市场流通

地方政府债券的投资价值主要取决于流动性、收益率和安全性等。其流动性能的好坏决定内在投资价值,并直接影响到证券公司承销债券的积极性和投资者的信心。因此,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总额及信用评级应达到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争取挂牌上市交易。

参考文献

1中国社科院财贸所“中国地方债券市场发展研究”课题组.我国已经具备开放地方债券市场的条件[J].中国经贸导刊,2001,(12)

2林好常.论我国市政债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J].财经研究,1999(1)

3龚仰树.关于我国地方债制度设计的构想[J].财经研究,2001,(11)

4何旭德.关于开放地方债券市场的几个问题[J].财经研究,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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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长期护理保险概况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长期护理(LongTermCare,LTC)定义为“由非正规照料者(家庭、朋友或邻居)和专业人员(卫生和社会服务)进行的照料活动体系,以保证那些不具备完全自我照料能力的人能继续得到其个人喜欢的以及较高的生活质量,获得最大可能的独立程度、自主、参与、个人满足及人格尊严”。因此,长期护理包括非正规与正规两类支持性体系。正规的支持体系可能包括广泛的社区服务(即公共卫生、初级保健、家庭保健、康复服务和临终关怀)、私人疗养院以及临终关怀院,也指那些暂停或逆转疾病和残疾状况的治疗。

长期护理保险(LongTermCareInsurance),也称长期照料保险,是指为那些因老年、疾病或伤残导致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被长期照顾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老年人是长期护理服务的主要使用者。20世纪70年代,长期护理保险开始在美国商业保险市场上出现。到了1986年,以色列政府率先推出了法定护理保险制度。随后,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也相继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在长期护理保险的出资责任承担方面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归纳起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是个人和家庭应承担长期照料保险的主要融资责任,政府只有当个人无力承担出资责任时,才能作为最后的责任人,由此形成了商业护理保险。商业护理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自愿开办,以美国为典型代表;另一种是政府要确保老年人享受到综合的照料服务,政府应居于主导地位,而不管老年人是否具有经济上的承受能力,由此形成了社会护理保险。社会护理保险由政府强制实施,以德国和日本为典型代表。

实行长期护理保险需要考虑的因素

制定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在于老年护理保险的需求增加,而需求主体主要来自老年人个人(及其家庭)和政府。

从个人及其家庭的角度看,个人及其家庭对于老年护理需求的增加,主要受人口变动趋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两方面的影响。人口变动趋势主要指生育率下降、离婚率上升以及分年龄死亡率下降等因素的作用;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主要指人口教育程度提高、女性劳动参与率提高、工资收入和退休收入(包括社会保障金、退休金、资产等)也随之增加等变化。

老年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延长,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日益显现,患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老年人数增多,如心、脑血管疾病、肠胃病、腰椎间盘突出等显著增加,由此导致老年失能和残障状况突出,使老年人对于长期医疗护理或日常生活护理需求急剧增加,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家庭的护理功能在弱化。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核心化,老年人独居或与配偶共同居住的人数增多;即使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大多也因子女工作而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护理。许多老人转而求助于住院护理,或入住专业护理机构,而庞大的医疗费用和专业护理费用给老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建立在“四二一”家庭结构基础之上,即一对独生子女夫妇要抚养一个孩子和赡养四位老人,家庭的护理保障作用明显不足。

从政府医疗保险支出的角度看,在长期护理保险出台以前,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不能解决老人的长期护理问题,明确地将长期护理费用排除在外,其结果造成投保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将医院当作护理场所,老年人长期住院费用导致医疗保险支出急剧上涨。

长期护理险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保险产品。当前我国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大的城乡、地区差异决定了建立统一的社会护理保险制度尚不具备可行性。然而,商业性老年护理保险则有巨大的市场空间。一方面,老龄化发展迅速、护理需求较大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一般较高,市民保险意识也强,部分家庭已具备购买老年护理保险的能力;另一方面,老年护理需求的复杂性,决定了护理保险的内容应具有多样性,而商业保险灵活的保单设计能更好地满足这一要求。完善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建议

(一)分阶段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配套措施

德国和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政府强制实施,属于社会保险制。在德国,社会护理保险制度基本上解决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和经费问题。其护理保险制度分为居家护理和住院护理两个层次。近年来,其护理项目已经由日常生活护理,扩大到医疗护理和精神护理,还增加了心理咨询和治疗等内容,以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要。

日本护理保险一般采用“护理服务”给付方式为主,“保险金”给付方式为辅的做法。被保险人需要护理服务时,首先要提出申请,经过专门机构审查认定后,护理保险管理机关将根据病人实际身体状况提供相应内容、相应等级的护理服务。日本护理保险制度中护理服务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医生、看护人员上门进行访问护理;接送老人去日间护理设施,或保健设施进行康复训练;以及出借轮椅、特殊床等福利用具等三大部分。

在我国,现有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还仅限于对护理费用的补偿,一经确定丧失日常生活能力,老年人所得到的保险金金额也是相对固定的。今后,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仅应给予老年人“保险金”的补偿,而且应提供“护理服务”和“护理信息”在内的全面保障。与“保险金”给付方式相比,“护理服务”给付方式更能适应被保险人的多样需求,而且能较好地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节省护理费用支出。在“护理服务”给付方式中,应恰当划分护理等级,针对不同等级规定不同的给付数量和服务费用。此外,还应积极鼓励“居家护理”方式,既满足老年人居家愿望,又节省了住院等高昂护理费用问题。

(二)制定适合我国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法》

我国应在调查的基础上,做好长期护理需求的预测,研究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起始年龄、缴费标准,划分长期护理等级,制定适合我国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法》。

篇4

经过长时期的发展,文化创意企业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有一些问题,其中内部控制问题是一项重要的问题。一些文化创意企业未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对内部控制问题存在一些误解,下文从几个方面对文化创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进行了研究。

2.1企业控制环境的失败实践证明,控制环境是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的核心,控制环境能够决定其他控制要素的发挥,对企业的控制目标有着直接的影响。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企业内部的控制环境比较薄弱,致使文化创意企业的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调查研究显示,控制环境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氛围,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从思想上分析,当前我国文化创意企业中的管理层对内部控制问题的理解存在误区,企业中的内部控制意识未能从根本上引起领导者重视以及关注。从组织上分析,文化创意企业的组织有趋于扁平化以及复杂化的倾向。需要注意到的是扁平化的组织虽然能够缩短信息传递的距离,但是会给内部控制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具体体现在弱化了管理者的监督力度以及控制效果。

2.2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备文化创意企业的管理者在进行内部控制时,通常会对存在风险的环节进行定性分析,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即使是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中,对风险环节的分析也只能局限于定性分析,能够进行定量以及概率分析的情况很少。根本原因是企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可行性强的风险识别系统,在风险管理机制上仍然处于“救活式”的状态,长此以往,企业管理层中的风险意识显然变得不足,因此也不能够很好地应对来自内部以及外部的风险。

2.3组织内部信息沟通不畅文化创意企业是一项服务性比较强的产业,各个环节的工作都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全力配合。该企业中会计制度的实施,无论是经济业务的统计,还是各项财务信息的核算都需要相应的部门通力合作,这就需要企业在内部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但是当前的实际状况显示,我国很大一部分的文化创意产业内部组织混乱,沟通不畅,致使企业中的整体工作效益比较低下。这种现象的存在说到底是由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

3加强文化创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与内部控制的重要性

3.1可以有效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从一定程度上讲,会计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强的管理工作,这项工作对职员的要求也比较高。对于文化创意企业而言,加强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管理以及做好控制工作,能够促进文化创意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无论是文化创意企业还是其它企业,其内部都必须建立一套系统的管理制度,以使会计工作合理地渗透到企业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进而为发挥会计工作的职能奠定基础。总而言之,做好文化创意企业会计制度设计与内部控制工作,不仅能够改善企业内部的管理经营状况,还能提高文化创意企业的经济效益。

3.2适应了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到现在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会计制度,进而为做好企业的内部控制工作奠定基础。实践证明,会计制度的建立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良好进行将有利于文化创意企业科学地进行管理,企业中的经济效益无形中也能够得到提升。现代化企业要想真正成为一个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就必须建立完善的财产核算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以及会计审核制度等。文化创意企业中会计制度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企业做好政企区分工作。

篇5

对于节目创新,我持一种宽容的态度:创新完全可以体现在局部的改造和变化,不见得非得彻头彻尾地与众不同。我们当然期盼那种完全的创新,但现实一点考虑,也许那种局部的、在借鉴他人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改造的节目创新更符合实际需要。采纳别人的优点,结合本地市场的特点,创作出适合观众欣赏习惯、符合当地政策规范要求的节目,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创新。

“新”与“旧”是一组相对的概念,它因感受者的差异而不同。对于电视节目而言,应该将这个评判的权力交给观众。市场对节目评判的标准是受不受观众欢迎,而不是样式的新与旧。比如:前两年在中国大红大紫的《超级女声》是完全创新的节目吗?它的“偶像”,在美国红火了好几季的《美国偶像》是原创的崭新节目吗?《美国偶像》的英国前身《PopIdol》是完全独创的节目吗?如果我们熟悉美国“才艺秀”类电视节目的发展历史,对这些问题就可能有个较为清晰的判断。

但是毫无疑问,任何一个新节目,如果多年保持不变,它终究会陈旧下去,逐渐失去自己的吸引力和市场。节目再好,不创新也无生路,无发展。《实话实说》、《东方时空》、《幸运52》、《非常6+1》、《开心辞典》等节目都曾经非常红火,如今却在走下坡路,有的连生存都有问题。相反,像《TheTonightShow》(1954年开始播出)、《60分钟》(1968年开始播出)、《20/20》(1978年开始播出)、《财富幸运轮》(1983年开始播出)等节目在市场上风光几十年,靠的不仅仅是当初创下的品牌,适时应变的创新改造功不可没。①因此,节目创新是“刚性”需求。

节目创新是一个整体的、综合的概念,它的核心是节目的构架模式(Format)。比如:游戏竞赛类节目的基本模式是“由主持人组织的智力问答比赛”;真人秀节目的基本模式是“真人实景展现和观众投票表决淘汰”的构架方式。但是在这个基本模式的基础上,两个类型在世界各地衍生出大量具体的创新节目个案。游戏竞赛类节目围绕是否设立奖金、单个主持人还是双主持人、参赛者是名人还是普通人、比赛过关环节的设计等等派生出不少新的产品;真人秀节目则围绕选择人为设置的场景还是事先存在的场景、表现野外生存竞赛还是室内人际斗争、提供高额奖金还是就业机会等发展出不少新的亚品种。这些都是针对节目构架模式的创新。此外,包括节目演播室的设计、节目受众定位的调整、节目内容的提供、节目主持人的更替、节目播出安排等等都可以进行创新。

一般说来,有利于电视节目创新的条件有三个层面的要求。一是政府的政策导向鼓励节目创新;二是市场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公平竞争机制;三是电视机构自身重视节目研发创新。有了这三个条件,电视节目创新也就获得了良性的发展环境。三者当中,政府的政策导向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它将决定电视节目的市场走向和电视机构对节目创新的积极性。电视节目创新的宏观环境好了,人才、资金也就更愿意进入,电视节目创新也才能有源源不断的“活水”。

很多人强调创新人才的重要,我认为在电视节目创新方面,鼓励和培养电视节目创新人才的土壤更为重要。这个土壤就是关于电视节目管理的制度体系,包括政府的行政规章、市场的规制约束以及制作机构的研发系统。这一套制度体系设计得好,就有利于吸引入才、资金投入到节目创新中来;否则,只能是死水一潭。

美国电视节目创新的制度特点

从商业化方面来讲,美国的电视节目市场是全球最为活跃的。美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电视节目创新制作力量,也是最有利于电视节目发挥市场影响的地方。现在,美国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电视节目输出国。这和美国拥有一批著名的电视节目创作人密切相关。比如:游戏竞赛类节目大师马克·古德森,一生创作的节目多达39312期,总共播出21831.5小时,在美国电视节目史上占有不可动摇的地位,其中著名的节目有“What''''sMyLine”、“I''''veGotaSecret”、“ToTellTheTruth”等。像古德森这样专心于节目创新的人才很多,值得深思的是,美国怎么会涌现出那么多电视节目创作人才?这就不得不提它的相关制度设计。

美国电视传播业实行商业化为主的体制,其主管机构FCC要求各电视播出机构提供高品味、多样化的优秀节目。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要限制电视网等播出机构的播出内容垄断,倡导节目来源的多样化,鼓励节目创新。但是,电视台/网自己养活着一帮节目制作人员,创作成本通常要比从外面竞购节目低,其一旦取得垄断地位,电视网完全可以通过提供价廉质次的节目而获得高收入。播出渠道的绝对强势地位限制了节目源的丰富多样,限制了节目交易中的价值竞争,也就扼杀了节目创新的积极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FCC想出了两个办法,一是实行制播分离,二是鼓励节目辛迪加的发展。而扶持辛迪加发展又是其中关键的一环。

节目辛迪加是美国电视节目发行的一个独特渠道。辛迪加组织将节目购买过来向市场销售其播出权,通过开发电视节目多轮次播放的市场价值获得利润。节目辛迪加的基本商业模式形成于20世纪30年代,首先使用于广播领域,40年代开始进入电视领域。如今的辛迪加商业模式成型于70年代。当时,FCC要求电视网剥离其辛迪加业务。维亚康姆(Viacom)就是当时从CBS剥离出来的一个辛迪加组织,它拥有包括“我爱露西”、“安迪·格里芬秀”等在内的一批经典节目。这一政策打破了电视网对优秀节目资源的垄断,加上辛迪加可以采取同时向多家电视台售出某个节目播放权的灵活经营方式,分摊的价格成本大大降低,这有利于规模不大的独立电视台获得优秀的节目资源。在辛迪加经营模式下,电视网不要的节目可以获得播出机会,旧节目可以获得新的生命,昂贵的节目可以通过多家电视台分摊的方式降低播出成本。

不仅如此,这种灵活的经营模式还使得节目创新的经济风险减少。过去不被电视网看好的节目基本上就吸引不到追加的投资,而现在,没有被电视网首轮选中并不意味着节目的死亡。通过辛迪加可向全国乃至全世界电视台销售播出权,买家更多,售出的机会也大大增加。东方不亮西方亮,很多节目正是通过辛迪加获得市场认可,又重新打进电视网的。这就为解决电视节目创新的核心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方案。总结起来,美国的制度设计思路是这样的:电视节目创新需要人才和资金,只有创新的电视节目拥有良好的市场,人才和资金才愿意进来,而要想获得良好的市场,必须打破垄断实现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FCC的政策制度就是要打破垄断实现公平竞争。

为了实现这一制度设计,FCC推出了两项政策。一个是“辛迪加—财务收益规则”(FinancialInterestandSyndicationRules),另一个是“黄金时段准入规则”(Primetimeaccessrule)。“辛迪加—财务收益规则”禁止电视网参与除他们首轮播出之外的节目的收益分配,禁止电视网参与建立内

部(尤其是在国内市场上)辛迪加机构。1977年,司法部又进一步强化了规定,禁止电视网黄金时段的节目全部由自己提供。FCC制订这项政策的意图在于打破三大电视网的市场垄断和提高节目的多样化水平。该政策的理由是:电视机构的垂直整合已经非常不公平地增加了电视网的势力。通过取消其对电视节目的长期收益权和严格限制他们对辛迪加的参与,FCC不断消除电视网制作节目的动机,做到制播分离。“黄金时段准入规则”要求商业电视网允许其附属台自主安排晚间7点至8点的节目。这项规定使得轻度娱乐性节目,尤其是游戏竞赛类节目和杂志型娱乐节目大获成功。而这类节目正是早期辛迪加经营的主要节目类型。该规则要求,前50名市场中的电视网附属台星期一至星期六之间每天播出电视网节目的时间限制在3小时以内。FCC意图限制电视网对电视最佳收看时段的控制,以期引入多样化的节目,鼓励新的节目制作者和发行商进入电视产业。有了这两条措施,FCC就完成了对节目辛迪加的制度框架设计。②

“辛迪加”对美国电视节目创新的影响

辛迪加在美国传媒产业中并不陌生。我们知道的有特稿辛迪加、图片辛迪加,等等,专门提供文字和图片的内容发行机构,而节目辛迪加则是广播电视领域的一种内容专供方案。辛迪加组织的操作模式通常是通过购买和销售内容产品的发表/播出权进行商品利润开发。它的存在对于促进美国电视节目创新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辛迪加部分地打破了电视网的垄断,有力地推进了制播分离。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讲,实现制播分离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对节目播出渠道(电视台)进行政策方面的限制,二是保证市场有足够的优秀节目可供选择。这两条不能偏废。不对电视台进行严格的限制,制播分离就是空话;没有足够优秀的电视节目供电视台选择,制播分离也很难有效执行下去。一般说来,制定政策是政府管理部门可以自主完成的,而节目市场的供应情况政府无法直接干预,只能通过政策倾斜来扶持。辛迪加就是美国政策扶持下发展起来的,并且很好地解决了实行制播分离所需的第二个条件。

辛迪加为电视节目提供了额外的销售渠道,使节目制作商摆脱了电视台的苛刻限制,为节目赢得市场提供了另外的途径。解放地方电视台(包括独立台和附属台)是对节目市场的一大刺激,辛迪加可以将大量节目源源不断地供应给它们。这样既打击了电视网的垄断,又为创新的电视节目提供了丰富的市场容量。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节目制作商可以“按质论价”,一心一意搞好节目创新和开发。这样,一个规范繁荣的节目市场就渐渐形成了。有了这样的市场,自然也就容易吸引资金的投入和人才的参与。这就为节目创新准备了良好的运行条件,制播分离也才能真正实现。

其次,辛迪加降低了节目创新的经济风险。电视节目制作属于高投入产业,资金风险比较大。在美国,30分钟一期的电视节目通常需要数十万美元的制作成本;一个系列节目通常需要数百万、数千万美元的投资准备。老节目享受一定的知名度,培养了一批忠实观众,因此经济收益有一定的保障。但是对于新节目而言,风险就要大得多。根据“辛迪加—财务收益规则”,节目所有权在电视网播出一定数量的轮次后自动回到制作公司手里。任何其他途经销售(包括辛迪加)的利润都由制作公司获得。因此,许多制作公司一开始赔本制作也不害怕,他们寄希望于成功的辛迪加销售。一些节目的赔本可以通过一两个成功的辛迪加节目扭亏为盈。

另外,辛迪加组织首先和节目制作商谈判,以现金或者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获得节目的额外销售权;然后,辛迪加组织再向电视台出售节目播出权。利用一买一卖之间的利益差异取得合法收益。早期的辛迪加组织一般采用现金交易的方式购买节目和销售节目播出权。现在比较普遍的做法是部分现金加上部分广告时间的交易模式。这种模式给交易双方都降低了商业风险,增加了盈利机会,因为节目播出后的商业价值是一个未知数,有了这部分商业保障,节目创新可以说底气十足。

第三,辛迪加增加了节目盈利的途径,保证了电视节目创作者的利益。电视节目商品具有可共享性和多次消费的特点。但是在辛迪加制度实施之前,电视网控制了节目的永久收益权。在电视网垄断的情况下,节目制作商将作品一次性卖给电视网只能获得可怜的利润,而那些未能被电视网购买的节目投资只能付之东流。因此,电视节目制作商的利润不高,一旦节目获得观众认可,制作商也只能眼看着辛苦创作的节目成为电视网大把赚钱的工具。这种状况当然不利于调动制作商的积极性。而辛迪加制度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辛迪加通过多轮次销售节目播出权的方式争取节目市场效益的最大化,每一轮次的销售中,节目制作商都可以从中分得利益。另外,随着国际交流的开展,节目海外市场的开发更是给制作商提供了额外的利润来源。

辛迪加节目授权方式分为三类:非电视网辛迪加、首轮辛迪加和互换辛迪加。如果节目首轮只是在全国电视网中的部分播放,随后这个节目就以第二轮播放权销售给其他电视播出机构,这被称为非电视网辛迪加(Off-NetworkSyndication)。有线电视频道购买NBC的情景喜剧就属于此列。比如:肥皂剧“达拉斯”首轮在CBS播放(1978年),随后作为辛迪加节目在全世界遍地开花。如果节目一开始就是卖给非电视网机构的,这类节目就叫做“首轮辛迪加”(FirstrunSyndication)节目。周播节目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比如派拉蒙公司的电视节目“星际旅行”(StarTrek)系列都是“首轮辛迪加”节目。偶尔的,一些首轮供电视网播出的节目也可能转变为首轮辛迪加节目。“海湾观察”(BayWatch)节目就是一个例子。这个节目计划首轮1989年在NBC播出,因为吸引不到足够的观众,播放一季就停播了。随后,制作方改变思路,决定走首轮辛迪加路线,结果在国际市场上大获成功。互换辛迪加(BarterSyndication)是一种互惠的交易模式。具体做法是,广告主事先购买辛迪加节目全部或者部分插播广告机会。这样,广告主获得了投放广告的优先机会,节目播出机构则从广告时段的预先销售中获得利润(节目购买和广告销售的成本起码得到了部分的保障)。节目制作方同样也有好处,因为预售广告的款项可以弥补节目制作成本中的重要部分。③

对于促进国内电视节目创新而言,引进辛迪加模式是需要的。既然电视剧节目能够在中国按照辛迪加模式来生产经营,相信其他一些娱乐节目也同样可以按照这种模式来经营;既然辛迪加模式能够在美国促进电视节目创新,相信它也可以在中国的市场发挥积极作用。真正的难题在于制度的配套。要想辛迪加模式真正行之有效,首先应解决制播分离间题。

注释:

篇6

“无赖原则”预设。在探讨制度必要性和它的功能设计时,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大卫·休谟(DavidHumc)提出了一条著名的原则“无赖原则”。这条原则认为,人们在考虑制度安排时,必须持定“人人应当被假定为无赖”这样一种假设。人必须被看成是“理性”的谋利动物。而制度设计要达到的目的是:不论他多么利欲熏心,通过完善的制度机制的钳制功能,使人“规规矩矩”地服务于公益。休谟说:

政治作家们已经确立了这样一条准则,即在设计任何政府制度和确定几种宪法的制约和控制时,应把每个人都视为无赖——在他的全部行动中,除了谋求一己的私利外,别无其他目的(注:[美]斯蒂芬·L·埃尔金等编:《新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7~28页。)。

制度设计必须达到以下效果:不仅要对“无赖”行径实施有效的钳制,而且要能防止和遏止人们萌发各种损公利己的“无赖”冲动。休谟认为,这一假设在作为描述性模式时是非真实的,而作为分析性模式时则又是真实的,可以得到事实的正当证明。这一预设表达了这样一种自由主义的核心思想:既然所有的政治家和政治行动者在政治生活中,都可能成为“无赖”,那么必须有强大的制约机制在先,让人们服从制度规则。这一点,詹姆斯·布坎南是这样说的:

当人们的政治行为被认为一如他们其他方面行为一样是追求私利之时,上的挑战就成为这样一种挑战:构造和设计出能够最大限度地限制以剥削方式追求个人利益,并引导个人利益去促进整个社会利益制度和规章(注:[美]詹姆斯·M·布坎南著:《自由、市场与国家》,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9页。)。

普遍“无赖”的假定,构成了国家方法论上必需的思想前提:基于“最坏情形”亦即每个政治家都可能是无赖这一最坏情形为基本出发点,而不是寄托于人性的自我完善。旅行中的安全检查就是这样。为保证飞机运行的安全,所有乘飞机的旅行者和行李都被要求必须通过一道X光机的安全门。美国"911"事件后,世界各国尤为加强了安检的力度。事实上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已被假定为潜在的可能违禁物品携带者乃至,尽管事实上,只有极少数人会这样做。然而为确保安全,人们必须概莫能外地接受一套技术实施的安全检查。

制度设计必须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采取消极预防措施,“最佳情形”和“道德圣贤”的假设是不能作为制度设计基础的。人们没有更好的办法保证“正义”成为政治家们长期的无条件的行动准则。在休谟看来,人们显然不能靠改变人性来把人的罪恶动机变成善良的后果,人类社会在设定各种所需求的政治规则时,只能以消极的防御观为基本依归。这亦如杰斐逊所说:“在权力问题上,不要再侈谈对人的信任,而是要用宪法的锁链来约束他们不做坏事。”

休谟这一预设中,还蕴涵着这样的逻辑结论:即政治规则设计者们也应当被认为是“无赖”,他们可能会操纵所发明制度的有关信息。规则设计的努力应当采取一种设计与选择分开的办法:即规则的采用应当由那些不参与设计制度的人们来择定,以防止制度出现利益倾向性。这亦如哈林顿(JamesHarrington)提出的所谓“分饼”原则。哈林顿认为,“卓越的哲学家争论不休而无法解决的问题,以至整个国家的奥秘”,“就在于均分和选择”,为确保制度之“饼”的公正分配,只能是一部分人拥有“均分的自然权利”,而另一部分人拥有“选择的自然权利”(注:[英]詹姆士·哈林顿著:《大洋国》,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3页。)。

非“天使统治”预设。如果说英国学者休谟的“无赖原则”是以一种“是什么”的判断方式,对人与制度的相关关系提供了逻辑结论的话,那么美国学家詹姆斯·麦迪逊(JamesMadison)则以一种“不是什么”的方式,从另一角度对人与制度的相关关系提供了逻辑结论。他在《联邦党人文集》一书中说:

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毫无疑问,依靠人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经验教导人们,必须有辅的预防措施(注:[美]汉密尔顿等著:《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64页。)。

麦迪逊这一论断包含着两层假设:第一,人不是天使,正因为如此,所以需要政府。(美国资产阶级启蒙学家潘恩说:“政府是由我们的邪恶所产生的”,政府是一个“惩罚者”(注:[美]托马斯·潘恩著:《潘恩选集》,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页。)。)麦迪逊指出:“用种种方法来控制政府的弊病,可能是对人性的一种耻辱。但是政府若不是对人性的最大耻辱,又是什么呢?”(注:[美]汉密尔顿等著:《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64页。)这也正如洛克指出的,政府起源是由于人性的先天不足所致,是一种“正当救济办法”,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注:[英]洛克著:《政府论》(下篇),第10页。)。

第二,政府作为社会的人,其统治本质在任何意义上都绝不是一种“天使统治”,不可能只行善不行恶——在麦迪逊看来,纯粹的“善”只能是“天使”之为,人类做不到——正因为如此,需要对政府这个管理被统治者的统治者本身,实施外在的和内在的控制,寻求“辅的预防措施”——而这实际上一直是主义的持久话题。这种“控制”最根本的,就是国家权力体系内部有分权制衡机制;外有社会力量对“利维坦”的制约。这一目标乃是政治设计的“最大的困难”,需要高超的政治艺术与技巧。

人不是天使,由人组成的政府也不是天使;政府是由人组成的,人的本性也是政府的本性。人必须有外在的制约,政府更必须有外在的控制。这就是这一预设的逻辑结论。

“局限存在物”预设。詹姆斯·麦迪逊关于政府非“天使统治”的论断,由人的特质出发考察和判定公共权威的特点,那么回眸人类这个社会存在物,它的一般性特点是什么?这是政治学一切理论的原发点,也是各类政治设计的逻辑前提。

关于人类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法学家和哲学家孟德斯鸠在被伏尔泰誉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作了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理论预设:

人,作为一个“物理的存在物”来说,是和一切物体一样,受不变的规律的支配。作为一个“智能的存在物”来说,……他是一个有局限性的存在物;他和一切“有局限性的智灵”一样,不能免于无知与错误;他甚至于连自己微薄的知识也失掉了。作为有感觉的动物,他受到千百种的支配。……这样一个存在物,就能够随时忘掉他自己;哲学家们通过道德的规律劝告了他。他生来就是要过社会生活的;但是他在社会里却可能把其他的人忘掉;立法者通过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使他们尽他们的责任(注:[法]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页。)。

以前的思想家,都把人的自然属性归为人的本质(注:马克思于1845年春,提出了一个超越一切关于人的旧理论的崭新论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页)。正是出现后,才从社会关系上真正揭示了人的本质。),孟德斯鸠这一论断基本上仍是从自然属性上界定人的。但是孟氏的这一论断对人的特质已注入了社会性的内容,强调了人的“社会生活”的特征,并提出人需要“道德”和“法律”的规范,才能介入社会生活。

这一理论预设价值在于,首先揭示了人类具有的局限性这一重大事实:人类作为“物理的存在物”,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作为一个“智能的存在物”,人类是一个感性的存在,受到种种不定因素的影响,“无知与错误”是必然的。其次导示出“局限存在物”必然的逻辑结论——人类的这一缺陷,只有通过社会生活外在的东西——一是“道德”、二是“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予以补偿和救济(这两种事物,按制度学派的定义,乃是“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人类制度的双重性构成。)。特别醒目的是,人类只有“通过政治的和民事的法律使他们尽他们的责任”这一历史性结论,必然使法律制度处于崇高的无可或缺的地位。人类设计和创制各种政治的和非政治的规则,便是理所当然的逻辑行为了。

权力无“休止界限”预设。孟德斯鸠还作过另一个经典性的、对人类政治生活具有重大揭示意义和认识价值的理论预设,这就是人们所熟知的他对权力的特质所作的一个著名的言简意赅的判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注: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这就是权力或权力者的特质。由此,孟氏给出具有公理性的结论便是:

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注: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54页。)。

这个命题业已成为检阅人类社会权力现象的基本判准。“滥用权力”的基本“规则”是:权力载体——“即是以统治者的名义行事的人,当选的立法人员、法官、官僚以及在限制和规定公民自由的供选择的条件中进行选择的人”(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场和国家》,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38页。)在运用权力时,一定会把权力运用到他可以运用的一切“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的最大范围,实现权力效能的最大边际化。

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着公共权力和私人权利这两个领域,公共权力的原始命题是为了保障私人权利。进入阶级社会后,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政治权力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逻辑起点),“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历史起点)(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8页。),为了“把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8页。),导致了政治权力的产生。由此,政治权力一经产生便具有了“公共”的性质和名义。孟氏这一理论预设蕴示:从权力的本性上说,它“总有着一种越出它自己的范围而发展的本能倾向……和一种特殊诱惑。权力总是倾向于增加权力……它喜欢自己是一个目的而不是一个手段”(注:[法]J.马里旦著:《人与国家》,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0页。)。亦如公共选择理论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坎南指出的:政治活动家们似乎有一种“天然的”倾向,去扩展政府行动的范围与规模,去跨越任何可以观察到的“公共性边界”(注:参阅詹姆斯·M·布坎南著:《自由、市场与国家》,第373页。)。

权力的这一内在特性,决定了外在制约的极端必要性。关于这一点,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托克维尔指出:必然有一个高于其他一切权力的社会权力;但我又相信,当这个权力的面前没有任何障碍可以阻止它前进和使它延迟前进时,自由就要遭到破坏。……无限权威是个坏而危险的东西。(注:[法]托克维尔著:《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289页。)

孟德斯鸠这一理论预设归纳包蕴了人类政治生活中的历史经验:一是滥用权力是权力界的普遍逻辑,罗素将之表述为“权力嗜好”(theloveofpower)(注:邹永贤等著:《现代西方国家学说》,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7页。)。权力运作者总有着一种不“休止”、乃至跨越公共“界限”去实现“权力意志”的内在冲动。二是对于“权力滥用”,最符合“事物的性质”的做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权力是一种物质力量,对于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能仅靠精神的力量、道德的力量,而必须有相应的物质力量。人类发展到今天,制权一般有这样几种方法:一是“以法制权”、二是“以民制权”、三是“以德制权”、四是“以权制权”。“以权制权”才是最本质、最见效的方法。因此在制度设计中,对于权力边界的设置,只能以另一个权力的存在为逻辑前提。

“必要的恶”预设。英国籍奥地利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波普以“证伪主义”的科学哲学、“渐进的社会工程”的政治哲学、“三个世界”的本体论哲学形成了批判理性主义哲学体系。国家学说是其政治哲学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证伪主义”科学哲学观点和批判理性主义哲学立场出发,波普反对本质主义的国家理论,注重探求“我们对国家的要求是什么?我们应当把什么作为国家活动的正当目的”(注:《开放社会和它的敌人》(TheOpenSocietyandItsEnemies)第1卷,伦敦罗特列杰与基根·保罗公司1952年版,第109页。)诸如此类国家与社会的功能性问题。对“利维坦”这种政治存在物,波普作了这样一个理论预设:“国家是一种必要的罪恶”(注:[英]卡尔·波普著:《猜想与反驳》,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499页。)。他说:

国家尽管是必要的,但却必定是一种始终存在的危险或者(如我斗胆形容的)一种罪恶。因为,如果国家要履行它的职能,那它不管怎样必定拥有比任何个别国民或公众团体更大的力量;虽然我们可以设计各种制度以使这些权力被滥用的危险减少到最低限度,但我们决不可能根绝这种危险。(注:波普著:《猜想与反驳》,第499页。美国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潘恩(1737~1809)也表达了这一思想:“政府即使在其最好的情况下,也不过是一件免不了的祸害;在其最坏的情况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祸害;因为,当我们受苦的时候,当我们从一个政府方面遭受那些只有在无政府的国家中才可能遭受的不幸时,我们由于想到自己亲手提供了受苦的根源而格外感到痛心。”(《潘恩选集》第3、241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尽管“利维坦”对于保护公民的自由是必要的,在许多思想家们看来,却是一种危险的“罪恶”,“国家是手段,不是目的”(罗素著《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92页。)国家如果取代目的,成为目的本身,无限制地扩展,自由这一“目的”就必然丧失。关于这一点,历史上思想大家们几乎持定一致的论断。)

如果说,孟德斯鸠关于权力“休止界限”的预设,是从权力个体着眼揭示权力的特质的话,那么,波普的这一理论预设,则是从权力的集体行动(collectiveaction)着眼揭示权力特质的。其基本判断:一是国家“是必要的”、二是它“是一种始终存在的危险或者罪恶”,前者侧重价值判断;后者侧重事实判断。

“在现代世界里,由于国家权力过大所造成的罪恶很大,但却很少被人认识到。”(注:罗素著:《社会改造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2页。)波普认为,国家权力扩张与滥用的可能性是始终存在的,无论谁执掌权力,即便是民主选举产生的统治者也不例外(注:美国法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认为,即使是由选举产生的政权,也容易成为非正义的。他认为“政治制度中非正义的影响比市场的不完善更为痛苦和持久。政治权力迅速地积累,并且成为不平等的利用国家和法律的强制力量”(罗尔斯著《正义论》(ATheoryofJustice)英文版,哈佛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第226页。)。因此,只要权力这种“罪恶”存在,无限扩张趋势的可能性就存在。恩格斯曾精辟地揭示过现代国家权力扩张的必然趋势:“生产和流通的物质条件不可避免地随着大工业和大农业的发展而复杂化,并且趋向于日益扩大这种权威的范围。”(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53页。)

英国哲学家、政治思想家约翰·密尔(JohnStuartMill)在《论自由》一书中,对国家权力的非制度化增长作过这样的假设:它不惜牺牲一切而求得机器的完善,由于它为求机器较易使用而宁愿撤去了机器的基本动力,结果将使它一无所用。(注:[英]约翰·密尔著:《论自由》,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25页。)于是,德国籍近代著名政治思想家洪堡归纳的这样“两件事”,也就成为人类文明社会理所当然的抉择了:

对于任何新的国家机构的设置,人们必须注意两件事。其中任何一件被忽视都将会造成巨大的危害:一方面,界定在民族中进行统治和提供服务的那一部分人以及界定属于真正的政府机构设置的一切东西;其次,政府一旦建立,界定它的活动的扩及和限制的范围。(注:[德]威廉·冯·洪堡著:《论国家的作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3页。黑体为引者加。)

没有国家的干预,自由就会死亡;国家过多干预,自由同样也会死亡。这是“自由的悖论”(注:参阅波普著《开放社会和它的敌人》第11卷,第124、125页。)。波普主张,重要的是要设计出合理有效的制度,对“利维坦”进行控制。为了防止“利维坦”对社会生活的威胁,波普提出了类似中世纪“奥卡姆剃刀”的“自由主义剃刀”。(注:波普著:《猜想与反驳》,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499页。)

英国政治理论家和现代分析哲学主要创始人伯特兰·罗素认为,社会组织和权威一旦形成后,便具有一种独立于人的、非人的意志所能驾驭的力量。一方面,组织和权威不可没有,另一方面,又要对它加以限制。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应该成为一切政治科学的中心议题。而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寻找一个适当的比率”,则应当成为国家理论尤其是现代国家理论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罗素呼吁:(像国家)这种巨大组织是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因素,要想废除它们是不可能的……的确,它们使维护个性更加困难了,我们需要寻找一种使它们尽可能地与个人创造性结合起来的方式。(注:罗素著:《政治理想》,纽约世纪出版公司1917年版,第22页。)

“有限理性”预设。政治和行政管理归根结底是决策行为,决策具有对理性追求的倾向。按对理性作用的不同认识,决策理论分为三类:其一是绝对理性选择论,基本要点是认为决策者拥有完全的知识、明确的价值序列,并能利用所掌握的知识取得期望的价值选择。限制只在于外在的物质因素。其二是排斥理性的非理性决策,这种理论把焦点放在决策中的价值冲突上,认为所有的价值都是相对的,甚至是随意择取的,人们的决策并不以理性为旨归。其三便是美国行政学家、管理学家和经济学家西蒙(HerbertAlexanderSimon)为代表的有限理性决策论。认为人的理性具有局限性,决策理性充其量是一种“有限理性”。

西蒙在《管理决策新科学》一书中认为,传统的“完全理性”的假设不符合人类行为的现实。他从人的意识、决策环境与人的能力等方面否定了“完全理性”的假设,提出了“有限理性”(boundedrationality)假设。关于理性,西蒙认为,“理性就是要用评价行为后果的某个价值体系,去选择令人满意的备选行为方案”(注:[美]西蒙著:《管理行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74页。)。“广义而言,理性指一种行为方式,它第一,适合实现指定目标,第二,而且在给定条件下和约束的限度之内。”(注:西蒙著:《现代决策理论的基石》,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第31页。)决策者是在有限理性中决策,因为决策者是在存在着无法控制的未知数和变化着的内外环境中决策。由于人的智能的局限,不可能搜集到和充分分析处理决策中所需要的大量信息,行政机构只能接受不圆满的决策,而不可能实现最佳决策。西蒙对这一问题进一步表述说:

如果我们假定决策者的计算能力是不受限制的,那么就可以得出两个重要的结果。第一,我们不必将真实世界与决策者对它们的认识区分开来:他或她对世界的看法与真实世界一样。第二,我们可以预言,一个理性的决策者根据对现实世界的知识所作出的选择,不需要有关决策者对感知或计算模式的知识。(当然我们确实得了解他或她的效用函数。)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接受决策者的知识和计算能力是受到严重限制的看法,那么我们就必须将现实世界同行动者对它的看法与理解区分开来。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建立一个决策过程的理论(并在理论上检验它)。我们的理论不仅要包括理解过程,而且还必须包括形成行动者对决策问题的主观表述的过程。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理性人常常能根据给定的效用函数来达到有目的的或主观的最好决策。认知心理学中的理性人则是根据可得知和计算方式而以程序上合理的方式来作出他或她的决策(注:转引自[美]道格拉斯·C·诺斯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31页。)。

人的“有限理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环境是复杂的,在非个人交换形式中,由于参加者很多,同一项交易很少进行,所以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不确定的世界。而且交易越多,不确定性越大,信息越不完全。二是人对环境的计算能力和认识能力是有限的。由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制度通过设定一系列规则能减少环境的不确定性,提高人们认识环境的能力并规范人自身的决策行为,从而提高决策的质量。

西蒙关于“有限理性”的预设表明,人拥有的知识能力和决策能力是有限的,不仅受到物质因素和环境不确定的影响与限制,还受到诸如记忆容量、判断准确程度、计算能力有限性的限制。这一预设的逻辑结论是:必须通过制度设计与制度创制,来预防和弥补人理性的不足。

政治是一个“社会中价值的权威分配”(注:[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系统》(DavidEaston,ThePoliticalSystem),纽约艾尔弗雷德·A·克诺大出版公司1960年版,第113页。)的决策领域。从本质上说,需要“完全理性”的支撑。然而“理性短缺”正是政治领域最常见的现象。英国政治学家格雷厄姆·沃拉斯(GrahamWallas)在《政治中的人性》一书中认为:国家政治首先必须克服“唯理智论”,传统的政治理论大都强调“人是理性的”,而在政治中,人往往在感情和本能的驱动下行事,“大多数政治见解并非是受经验检验和推理的结果,而是习惯所确定的无意识或半意识推理的结果”(注:格雷厄姆·沃拉斯著:《政治中的人性》,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6页。)。任何组织都是人的组合,虽然拥有相当大的解决问题的权能,但是由于人的智力与理性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决策绝非是一种全知全能的完整理性体系。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使得人们对环境反应所建立的主观模型差异很大,从而导致人们选择上的重大差异。人不但处于“有限理性”下行事决策,而且还常常处于“非理性”状态下行事决策。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与人的理性的稀缺性,是政治制度需求与供给的一个深刻的内在原因。

“诺思悖论”预设。国家的目标是什么,国家的基本职能是什么,这是人类历史上不断被思想家们审视和论辨的一个重大课题。在新制度学派经济学家诺斯看来:

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无论是无文字记载的习俗(在封建庄园中),还是用文字写成的宪法演变,都有两个目的: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即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权结构),这能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二是,在第一个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注:[美]诺斯著:《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页。)。

国家既要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从而增加国家税收。是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还是使社会产出最大化,在许多情况下,这是一个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两难选择。“从历史上看,在使统治者(和他的集团)的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这种基本矛盾是使社会不能实现持续经济增长的根源”(注:[美]诺斯著:《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7页。)。

诺斯认为,由国家来界定和保护产权可以产生规模效益,但是国家并不是中立的,竞争与交易费用的双重约束往往引导国家选择无效或低效的产权结构。也就是说,国家权力是构成有效产权安排和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和产权交易,又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和侵害,导致无效的产权安排和经济的衰落。这就是著名的所谓“诺思悖论”。事实上,包括产权在内的各种制度安排,并不完全取决于效率的或经济的原则,而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不同规模、不同地位的利益集团与统治者相互博弈以及各集团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这一“悖论”的实质,反映了国家行为存在的内在冲突:有效率的产权制度的确立与统治者的利益最大化之间的矛盾。按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国家是一种“制度”结构,其职能是生产和出售一种确定的社会“产品”,即公正与安全。国家提供的基本服务是博弈的基本规则。因此诺思认为:

无论如何取得效益最大化的行为准则对任何国家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具有一个好的行为准则对一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实际上要想取得交易成本低的经济市场和有效的政治市场,也需要这种诚实的、合乎理性的、好的行为准则(注:《经济学消息报》,1995年4月8日第4版。)。

由于“公共利益以国家的姿态而采取了一种和实际利益(不论是单个的还是共同的)脱离的独立形式,也就是说采取了一种虚幻的共同体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8页。),国家作为一个“从社会中产生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6页。),不可能漠视自身的利益机制。国家的两个目标,失却其中任何一个都是不现实的。办法只能以外在制约机制,促使国家行为的内在冲突减至最微限度,尽可能地确立公正的、合乎理性的社会准则。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缓这种冲突。“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但不一定是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注:诺斯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第7页。)这是“诺思悖论”所蕴有的政治学启示。

“政治创租”预设。公共选择理论把市场经济下私人选择活动中适用的理性原则(注:在以个人为基本分析单位时,经济学假定人在市场中的私人经济活动是理性的。即经济活动中的个人在决策之前要经过仔细计算,力求一个于己最有利的结果,以追求其希望实现的目标或有价值的东西。具体到消费者身上,理便是追求效用最大化;具体到生产者身上,理便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应用到政治领域的公共选择活动中(注:丹尼斯·缪勒:《公共选择》,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确立了国家人“经济人”角色和“寻租”预设。

在政治环境中,国家人同样扮演着“经济人”角色。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只要政治活动中的个人行为有一部分实际上受效用最大化动机驱使,只要个人与群体的一致达不到让所有的个人效用函数相同的程度,那么政治活动中的经济个人主义模型就具有价值,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利己主义行为都是正常的。问题在于,这种利己主义动机有一种与经济租金(economicrent)因素相结合的动势,由此便产生了“寻租活动”(rent-seekingactivities)。公共选择学派的“寻租理论”(rent-seekingtheory)描述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公共权力与经济财富进行交换的过程,揭示了腐败产生的现实经济根源。

所谓“租金”(rent),是指某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的收入中,超过这种要素的机会成本的那一部分剩余。(注:在早期的李嘉图学派中,租金是指永远没有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的报酬,它诱使这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所必需的最小的额外收益(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83年中文版)。马歇尔发展了租金的概念,认为租金还应包括被称为准租金的暂时没有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的报酬(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下卷,商务印书馆1983年中文版。)。现代经济学中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发现,政府对经济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由于抑制了竞争,扩大了供求差额,也能形成类似地租的超额收入。租金是由于政府行为(干预和管制)阻止了供给增加的结果。按照布坎南(JamesBuchanan)的解释,所谓寻租活动,是指人们在某种制度环境下,凭借政府保护而进行寻求财富转移的活动,这种努力的结果不是创造社会财富而是导的社会的大量浪费(注:Buchanan,J.M.,"RentSeekingandProfitSeeking",inBuchanan,Tollison,edc.,Towarda

TheoryoftheRentSeekingSociety,U.S.A.TexasA.&MUniversityPress,p3-15,1980.)。

租金的本质乃是在政府干预下,由于行政管制市场竞争而形成的级差收入,而一切利用行政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都是“寻租行为”。政府官员的寻租活动,一如塞缪尔·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中指出的:“腐败的基本形式就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的交换”(注:[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第66页。)。在寻租活动的过程中,政府官员一般不只仅仅扮演一个被动的、被利用的角色,而是“主动出击”进行“政治创租”(politicalrentcreation)和“抽租”(rentextraction)。寻租活动与政府对市场过度干预紧密相关。没有政府过度干预,没有干预所提供的特殊垄断地位,租金便无从寻求。既然政府干预和行政管制能够创造租金,寻租活动便不可避免。

寻租理论阐明了腐败的深层本质。只要公共权力的存在和经济生活不停止运行,寻租活动很难根绝。一如詹姆斯·布坎南言:

纯粹租金的因素从而权力因素,更容易在复杂交易而不是简单交易中出现,从而更容易在群体关系而不是在两人关系中,以及在政治协定中而不是在市场协定中出现,这应该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科学劳动的正确划分要求“政治科学”学科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政治安排上,而要求经济学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市场安排上(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场与国家》,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40页。)。

布坎南还指出:

政治家和官僚……的行为同经济学家研究的其他人的行为没有任何不同。对于这个简单观点的承认,以及由此对这个观点在现代政治环境中的含义的实证分析,是进入必定推动立宪改革讨论的更广泛的比较分析的基本通道。正是因为现代官僚理论和规则理论的洞察力,人们才逐渐意识到新的制度约束的必要性(注:[美]布坎南著:《自由、市场与国家》,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40页。)。

腐败作为“政治之癌”(注:何增科著:《政治之癌——发展中国家腐化问题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年版。),在空间上是全球性的,在时间上是历史性的(注:恩格斯曾认为,在古代东方,掌握了政治权力的“社会公仆”正是在从事灌溉、治水等公共工程上升为“东方暴君或总督”的。(参见王沪宁主编《政治的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1页)。“所有权力都易腐化,绝对的权力则绝对地腐化。”(注[美]哈耶克著:《通往奴役之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9页。关于权力腐败,法国著名政治学家莫里斯·迪韦尔热说过一段这样的话:腐败在“任何社会制度中都将如此。的缺点在于,它认为这种现象只存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范畴内,只要消灭了私有制,这种现象就会随之消失。然而,所有的官僚阶层、领导阶层、比较富裕或有地位的阶层、特权集团和尖子人物都企图让后代子承父业。要想不让他们得逞,就必须建立一些制度机制来阻止他们这样做。但这些机制也难以实施,因为执行者通常正是这些机制所有限制的对象。由于相信阶级会随着资本主义的消失而消失,因而忽视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对这个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并始终保持必不可少的警惕性。”(迪韦尔热著《政治社会学》第157页,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迪韦尔热关于腐败普遍存在于当今社会包括社会主义社会的判断,是有警策意义的。但是认为把腐败现象只划定在私有制社会的论断,显然不符合事实。当然,迪韦尔热关于以“制度机制”“阻止”腐败的见解,是有参考价值的。)

篇7

从的情况看,金融机构授信大客户主要集中在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及交通银行。贷款趋同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客户主要集中在4家国有商业银行。截至2004年9月末,上述6家银行授信大客户共有181户,评估授信额度1115.87亿元,实际贷款865.44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额的52.47%,其中:4家国有商业银行支持的大客户166家,占大客户总数的91.71%;授信额度1109.27亿元,占大客户总授信额度的99.41%;贷款余额613.3亿元,占大客户贷款总余额的70.87%。二是贷款在客户、行业和地区间的集中度较高。9月末,6家行前10位客户贷款余额394.46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余额的23.92%,占大客户贷款总余额的45.58%。国家开发银行大客户贷款占该行贷款余额之比达97.39%。从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电力、交通、煤炭、通讯等行业,9月末贷款余额为582.01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余额的35.29%,占大客户总贷款余额的67.25%。从地区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3个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9月末3个地区大客户贷款余额578.56亿元,占其各项贷款总余额的35.08%,占大客户总贷款余额的66.85%,其中:呼和浩特市的大客户最多,达40户,贷款余额370.46亿元,占大客户总贷款余额的42.81%。三是大客户多头授信现象较为普遍。在181家大客户中,有44户在2家以上银行有授信,有的甚至在5家银行有授信,多头授信的现象较为普遍。

二、解决银行贷款趋同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观念,改革经营方式,走差异化发展的路子。商业银行要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借鉴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做法,把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加强结构调整和提高业务创新能力结合起来,改变多年来重同质竞争、轻差异化发展的经营方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改进对客户的服务,推进银团贷款和俱乐部贷款,完善项目融资,学会风险定价;大力调整资产结构、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和收入结构,提高规避风险和培育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篇8

民营企业薪酬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探究

近年来,民营企业得到迅速的发展。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民营企业的管理方式仍然没有脱离家族式管理。在薪酬管理上由于制度的不公开、不透明,形式单一等种种原因使得对员工的激励不够,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1.薪酬制度设计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奖金发放制度不明确在民营企业中,薪酬制度往往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并且由于制度的不严谨,在执行的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另外也是经常变动。2.薪酬工具单一,员工的薪酬只有外在薪酬,没有内在薪酬我国大部分民营企业的薪酬多采用结构工资制的形式,它的薪酬理论过于狭隘,只注重人们的物质需求,而忽略了他们的精神需求,可以说工资成了企业员工劳动报酬的全部,而员工参与决策的权利、享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在企业中个人的晋升机会、发展机会等却从来没有引起管理者的重视。3.薪酬分配制度不公开、不透明很多民营企业对员工的工资和奖金采取秘密发放的形式。1.家族式管理对民营企业的影响中国人以治家的心态来管理企业。同时企业内部的很多员工甚至管理者都是家族成员或准家族成员,所以在薪酬管理上做不到客观、公平、公正。2.管理者缺乏必要的薪酬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我国许多民营企业没有人力资源部门。员工的薪酬统一由老板说了算,没有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使得民营企业的薪酬管理存在很多不规范之处。3.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我国民营企业的薪酬水平同同行业相比普遍偏低,许多员工选择离职或者跳槽,这样造成企业老员工的不断流失,又不得不招聘新员工,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虽然我国民营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种种不足,但由于其自身独特的优点,使得它的薪酬制度也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只要管理者增大激励力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优秀人员的加盟,并留住原有人才。因此,民营企业的薪酬策略应以激励性为主。

民营企业激励性薪酬制度的设计方案

前文论述了民营企业现行薪酬制度的不规范、不合理,薪酬所能起到的激励作用微乎其微,因此,薪酬体系急需变革,该激励性薪酬模型希望能够对民营企业起到导向作用。把薪酬收入分为基本薪金和绩效薪金两部分。基本薪金根据员工的个人条件和本公司职工平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而绩效薪金以基本薪金为基础,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挂钩。基本薪金用来保障员工的日常生活需要,起到保健的作用;绩效薪金用来激励员工,所以,员工的薪酬结构可以用公式表示为:I=t1x+t2y(x)+C±Q(1)其中,x为员工的基本薪金,t1为基本薪金的调整系数,y为员工的绩效薪金,t2为员工绩效薪金的调整系数,Q为员工解雇或者离职时给与的补偿或者扣除的金额。下面具体说明基本薪金和绩效薪金的计量。基本薪金:一般根据本企业员工的平均收入水平并结合员工的自身条件来确定。但也应随着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者各方面的综合考评随时不断调整,基于此,这里引入t1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后的结果进行调整。t1的引入具有合理性,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并激发他们的创造性。t1与年终考评相关联,如果经营业绩好,不仅绩效收入高,而且基本薪金也进行调整,大大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绩效薪金:根据企业内部管理模式、自身的经济实力、所处的行业发展状态以及企业年度的经营成果来确定。如果企业年度经营成果逐年上升,而运营成本也有略微的下降趋势,并且企业在自己所处的行业领域内的地位也在不断的提高时,员工可按t2的比例增加绩效工资。所以员工会更加积极地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国家法定节假日双倍或三倍工资和周末及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所得的薪酬.解聘补偿或离职扣除。如果公司对员工的表现不满意,要解聘时给与员工Q的经济补偿,同时如果员工对企业不满意,要离职或者是跳槽时,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企业要扣除员工的一部分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企业既保护了职工中的弱势群体,又避免了员工的随意跳槽。前面设计的员工的薪酬制度既体现了报酬、利益,也体现了责任、风险,符合薪酬管理的要求;同时,在员工的薪酬结构中的风险比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双因素理论,可见这种薪酬制度既能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又对员工具有较强的激励作用。

本文作者:张润秀工作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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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市场制度设计和改革思路

汇改后,外汇市场制度设计着眼于提高市场公平和效率,为寻找人民币均衡汇率构建了一个有弹性、有深度和广度的平台。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突出表现出如下思路

(一)进一步凸显市场化取向

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充分体现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首先,人民币汇率不再单一盯住美元,改为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浮动,减少了套利机会,维护了多边汇率的稳定,有利于保持国际竞争力。人民币汇率随市场供求关系总体呈现升值趋势,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市场供求格局、中外利差和市场预期,逐步恢复弹性,提高了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

其次,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银行美元现钞、现汇买卖价差幅度的放宽以及非美元货币买卖价格限制的取消,增强了银行定价自,为增强汇率弹性提供了制度保障。汇改后,各银行汇率定价机制趋于理性,挂牌汇价同步变动、但都根据自身资金头寸情况实行差异化报价。

再次,远期和掉期业务的价格没有管制,央行也不入市干预,完全由市场根据本外币供求关系决定,减少了市场扭曲。各行人民币对外汇远期和掉期业务逐渐以利率平价作为定价依据,各行远期与掉期价格趋势及水平逐渐趋于一致。这说明,随着市场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以及银行的日趋成熟,人民币外汇即期、远期、掉期价格形成的市场化程度逐渐增强。

第四,提高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上限后,对银行的本外币转换的数量管制得以放松,赋予了银行调度本外币资金的更大自和灵活性。

(二)着眼于扩大外汇市场规模和提高运作效率

降低外汇交易手续费,活跃外汇市场交投。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做市商竞价交易征收的手续费从原来的万分之三降低到万分之一,对询价交易征收的手续费更是大幅降低到十万分之一,大大降低了外汇交易的成本和和风险,降低做市商在竞价市场和询价市场的做市成本,有利于市场会员利用价格波动进行高抛低吸,平滑汇率走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单边市格局。

在银行间市场引入外币对外币交易,提供一个公共产品,通过招标引入境内外大型外汇交易商充当做市商,为境内中小银行提供一个进入国际外汇市场的直接通道。

将即期外汇交易的标准交割时间改为T+2。改革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割时间为T+1,但是国际上外汇交易的交割时间是T+2(除加拿大元外)。因此,T+1清算的人民币汇率并不能与国际汇率直接比较和套算。而且银行在银行间市场买卖非美元货币后,往往通过在国际市场平盘,因而形成T+2的头寸。这就需要进行掉期交易将T+2美元头寸调度为T+1的美元头寸。因此,为了提高市场效率,从2006年1月4日开始,参照国际惯例,将T+2的清算速度统一为一个行业惯例,作为竞价市场的指定交割时间和询价系统的默认交割时间。但同时允许交易方在询价方式下采取灵活方式,根据双方约定,将清算交割速度改为T+0或T+1。

适当延长交易时间,开市日期与国际接轨。将询价系统交易时间延长到17:30,以便会员之间在竞价市场15:30闭市后仍能进行柜台头寸平补,避免隔日汇率风险。明确所有周六、周日,包括“黄金周”前后调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银行间外汇市场闭市。这是因为境外外汇市场和银行不营业,资金无法平补和交割。

为了规范交易秩序,外汇局确定了将所有的银行间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归由一个主协议管辖的思路,以便统一交易惯例,减少银行的风险暴露。为此,外汇局牵头组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所有银行间远期会员制定了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主协议。同时,针对掉期和远期同属一类外汇衍生产品,银行间市场掉期交易不再进行准入备案,并将对远期交易主协议适当修改后扩大到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以便银行自由地在即期、远期和掉期三者之间自由组合和套利,提高效率和规模。

(三)追求外汇市场公平原则

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始终贯彻非歧视原则。例如,取消了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阶段规定的申请银行年度即期结售汇业务量须达到200亿美元的准入标准,将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从七家银行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银行,不论是中资还是外资银行,不论银行规模大小,只要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符合远期结售汇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基本条件,就可以向外汇局申请备案办理此项业务。这一市场准入原则同样适用于银行申办对客户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资格,以及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和掉期交易资格。上述举措使内外资银行、不同规模的银行在外汇衍生产品服务上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上。又如,从9月22日起,实施结售汇综合头寸改革,对中外资银行统一管理政策和限额核定标准,实现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

(四)推进外汇市场多元化发展格局

首先,建立多层次市场主体。汇改前批发市场以银行为主体。汇改后,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扩大到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大型非金融企业,扩展了市场主体,增强了外汇市场的竞争性。

其次,提高交易灵活性。国际上外汇市场主要有三种交易方式:指令驱动、价格驱动和经纪中介。竞价市场属于指令驱动,价格由交易规则决定,过去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各银行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竞价系统集中撮合的竞价交易,并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集中清算,清算风险由交易中心承担,交易费用较高。汇改后,为了提高交易灵活性,银行间远期和即期外汇市场增加询价交易方式。市场会员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对手的特点,选择交易对手,定制外汇交易的价格、金额、期限等要素,有利于形成多样化的外汇供求,进一步丰富外汇市场的层次,活跃外汇市场交易,符合国际外汇市场交易发展的方向。

再次,远期结售汇定价也走过了从一价到多价的阶段。汇改前,7家银行采取协商定价、大家共同遵守的定价方式。汇改后取消了协商定价原则,由银行自主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价格,银行要靠资金成本、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赢得客户,赚取合理利润。

(五)注重改革次序选择

放松汇率浮动区间采取了分步走的改革思路。第一步,先从汇率改革之初的2005年7月22日开始,将非美元货币的波幅管理从原来围绕中间价对称上下浮动改为实行买卖价差幅度管理,从而允许银行对客户结售汇业务一日多价。第二步,从2005年9月24日开始,扩大了银行间市场的非美元货币交易汇价的波动幅度,从汇改后的中间价上下1%提高到上下3%,同时,维持美元交易汇价波动区间0.3%不变;另一方面,取消了银行对客户结售汇业务的挂牌汇价的价差限制。第三步是扩大银行间市场美元波动区间。周小川行长已经表示,此举将在今后国内国际条件成熟时推出。

远期结售汇市场准入管理走的也是渐进性开放的步伐。首先选择中国银行进行远期结售汇试点,然后过渡到结售汇经验丰富、客户基础广泛、容易对冲风险的大型银行,最后扩大到所有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和健全衍生产品内控资质的银行。

从结售汇头寸管理政策的演变也可以看出渐进改革的道路。从1994年汇改后实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主要为即期代客业务头寸。对远期结售汇实行现金收付制管理,即远期结售汇只有到履约时才可以计入头寸。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的管理区间下限为零、上限为外汇局核定的限额(即不能卖空美元)。银行在远期结售汇签约时不计入头寸,不能到即期市场平盘。汇改后,企业远期结售汇业务需求急剧增加,银行强烈要求扩大结售汇头寸限额。为此,2005年9月23日后,从结售汇周转头寸改为结售汇综合头寸概念,涵盖范围扩大到银行代客、自身和远期结售汇和银行间远期交易。由于银行对客户办理的远期结售汇并不能做到自身平衡,银行迫切要求在签订远期结售汇的同时即可到即期市场平盘,从而规避汇率风险。因此,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对做市商实行权责制头寸管理,允许银行对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以及在银行间市场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后产生的风险暴露计入结售汇头寸,也就是说,远期签约时即可到即期市场平盘。

(六)注重风险防范先行的原则

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特别注重防止出现剧烈市场振荡。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入市,但规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和交易员的条件。远期结售汇和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准入要求事先取得金融衍生产品资格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深化,外汇市场不断拓展广度和深度,人民币汇率具有更大的波动性。这些改革和变化,为市场主体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更大的挑战,需要市场主体结合市场条件的变化,运用自己灵活调整的能力应对变革。对企业而言,应当改变对浮动汇率的恐惧,合理预测汇率走势,在财务管理、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等方面尽快做出调整,不再仅仅盯住即期汇率,而应围绕未来的汇率进行规划和经营。企业、个人在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时,要货比三家。对银行而言,外汇市场汇价管理改革后,银行定价自增强,使得银行间定价差异增加,这意味着谁的定价水平合理,谁就能赢得客户。需要提高经营水平,有效控制风险。询价交易方式收费低廉,但是通过双边清算,要求银行加强双边授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

二、汇改后外汇市场表现

(一)即期外汇交易情况

2005年前半期,人民币对美元继续保持稳定。美元对人民币日加权平均价一直维持在8.2765元人民币/美元)的水平。2005年7月21日,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中间价调整为8.11,人民币升值幅度为2.05%。之后,人民币有升有贬,双向浮动。美元对人民币收盘价最低达到8.00040(2006年4月10日),最高为8.1128(2005年7月27日)。上下波幅达到1088个基点。期间人民币走势分为两个阶段。从2005年7月22日至12月30日,美元对人民币价格小幅振荡,有升有降,总体保持平稳波动、略有升值的态势,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收盘价由8.11小幅升值至年末的8.0702。全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了398个基点,升幅2.56%,日均升值3.5个基点。2006年,人民币升值步伐加快。2006年4月21日人民币汇率升至8.0210,升值了492个基点,升幅0.61%,日均升值6.7个基点。

与此同时,人民币汇率的波动率也在增加。

从2005年7月22日到2006年4月21日,日均波幅21.3个基点。其中,从2005年7月22日到2005年12月30日,汇率日均波幅16.7个基点;从2006年1月4日到2006年4月21日,汇率日均波幅28.7个基点,较2005年下半年放大72%。2006年3月16日人民币汇率为8.0350,较汇改之前8.2765升值幅度首次突破3%。

从2006年以来的市场成交情况看,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运行基本良好,交易量较2005年底明显上升。询价交易成交较为活跃,交易量超过竞价交易,询价和竞价成交量之比约为9:1。大中型金融机构是询价交易的主要参与者。同时,竞价交易也保持一定的规模,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联社等中小会员因授信不足,主要在竞价市场交易,而做市商则为其提供流动性。

从2006年以来的成交情况看,做市商全部进行了询价和竞价交易的买卖双边报价和交易。做市商交易总量约占市场成交量的四分之三。做市商平均每笔成交1000万美元,远远高于一般会员。做市商报价也普遍优于一般会员报价。在询价市场,所有做市商美元买卖双边报价点差随做市经验积累而逐步走低,目前在10个基点以内。这些充分显示做市商制度活跃了外汇市场交易,提高了外汇市场流动性,增强了中央银行调控的灵活性,进一步提高了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更好地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二)银行间市场远期外汇交易

2005年8月15日银行间市场正式推出远期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全年市场发生交易的有美元/人民币的1周、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七种期限品种,以及日元/人民币的1周、1个月、2个月、3个月四个期限品种。交割方式分两种,既有全额交割又有差额交割。从美元1年期远期报价走势看,美元远期价格稳中趋降。1年期美元远期报价在业务推出之初先上行并企稳,8月末回复初始价位,此后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稳定,并与境外NDF价格逐渐贴近。11月报价呈逐级下行之势,12月止住跌势,月末一度大幅上扬,但随即迅速回归,以7.7500的全年最低点报收。2006年后由于允许做市商签订远期合约后即可到即期市场平盘,远期报价大幅反弹,向利率平价回归,并与境外NDF逐渐拉开,相差超过1000基点。2006年2月9日达到年内最高点7.8370,随后有所下跌。4月24日报收7.7920(见图3)。

三、外汇市场改革前瞻

随着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顺利开展,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第一阶段政策已告一段落。汇改后,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外汇市场得到很大发展。但升值压力仍未消除,外汇市场改革的任务还很繁重。外汇市场发展的国际经验表明,现代化的外汇市场离不开高效的交易系统和清算安排、多元化和专业化的市场主体、丰富的交易品种以及市场透明度。从更广的视角看,货币可兑换是外汇市场供求的基础,汇率制度安排和利率市场化是外汇市场活跃成熟的关键,加强风险监管是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保障。因此,还需多管齐下,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和完善外汇市场

(一)进一步扩大外汇市场主体和品种

扩大即期和掉期交易市场准入。降低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即期市场的门槛。从第一家非金融企业中化集团公司入市情况看,短短两周,交易量已突破2000多万美元,显示了企业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这主要来源于其早已获得境外商品期货交易资格,而期货交易和外汇交易所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相似,交易员的交易经验也相通。因此,建议即期和远期外汇市场会员扩大到有证监会和外汇局颁发的境外商品期货交易资格的非金融企业。降低掉期交易市场准入。目前远期外汇交易准入条件要求银行取得金融衍生产品资格,但银监会对金融衍生产品资格的准入控制较严,中小银行难以取得资格。鉴于外汇掉期交易类似回购交易,在国际上普遍视为货币市场工具,仅仅涉及利率风险,不涉及汇率风险,银行面临的市场和清算风险远远小于远期交易(国际惯例中掉期交易风险权重仅为远期交易的4%),为给中小银行提供规避汇率风险渠道,建议修改有关市场准入条件,不再要求银行具备远期交易资格6个月才能申请掉期资格,允许中小银行直接申请掉期资格。

丰富市场交易品种。目前虽然推出了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但在外汇衍生产品的两大类品种中,上述两种产品都属于远期衍生类产品,还没有期权类衍生产品。而且这两个产品还不是标准化产品,不同银行之间的报价相差甚远,市场处于分割状态,流动性较差,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清算风险。应创造条件,适时拓宽汇率避险和保值工具,推出外汇期货、期权交易,适当开放金融创新的空间。

(二)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适时扩大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日波幅限制。近期,国际外汇市场各主要货币波动率在增加,美元经过2005年的升值后已显疲态,近期贬值力度加大。从理论上看,人民币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波幅也将随国际市场汇率波动增大而扩大。目前,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弹性加大,3月28日最高达到0.16%。,超过允许波幅的一半。银行间市场交易汇价每日上下波幅也在放大。人民币交易汇价波幅不应等到逼进0.3%的上限才着手放松,而应在波幅离边界尚有一定距离时就扩大交易汇价波幅限制。

延长交易时间。2006年银行间即期询价交易推出后,时间延长到17:30。这极大地方便了银行柜台交易和风险控制。但竞价市场仍然维持15:30闭市,造成两个市场闭市不一致,客观上对询价市场授信不足、倚重竞价市场的中小银行不公平。而且,由于17:30询价市场收盘后,新疆、等地银行机构仍然要营业到19:30,造成新疆和地区银行柜台结售汇的头寸存在隔夜风险。2006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由前日银行间市场收盘价改为当日做市商报价的加权平均价后,隔夜汇率风险成为银行面临的最大的外汇风险,为减少银行隔夜汇率风险,应延长交易时间。在这方面,首先应延长竞价市场闭市时间到17:30,以使询价、竞价两市统一闭市时间。这是因为即期竞价和询价交易清算时间已改为“T+2”,所以清算交割准备时间的技术性问题已不存在。其次,可参照银行间外币对外币买卖市场19:00闭市的做法,视情况将询价和竞价市场延长至19:00。

进一步改进交易方式。引入声讯和电子经纪相结合的交易平台,方便交易员之间信息的即时沟通,减少市场不对称性。实现国内外汇市场和国外交易市场平台的无缝对接。允许银行在询价市场闭市后双边直接交易,事后补录在交易系统上。此外,鼓励银行企业入市交易,形成多元化的交易需求。

逐步降低交易费用。目前,竞价交易仍然沿用汇率机制改革前按照顺差交易金额万分之三的比例收取手续费,一买一卖来回手续费高达0.6个百分点,远远超过国际外汇市场通行百万分之八左右的标准,不利于竞价市场的发展。实际上,竞价市场正在被边缘化,目前竞价、询价交易量之比约为2:8。而且竞价交易份额还在逐步缩小。另一方面,询价交易和竞价交易手续费相差过大,也是造成询价市场和竞价市场价格系统性偏离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当在适当时候进一步理顺外汇市场收费体系,降低竞价交易手续费。

推进外汇清算系统现代化和国际化,引入竞争。引入清算所,消除中央银行承担最后清算风险的局面,降低竞价交易的清算风险,间接可以为降低竞价交易手续费打下基础,同时可以为加快期权、期货市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提高外汇市场透明度。

修改有关法律,降低外汇交易的法律和清算风险。为了减少外汇交易的头寸暴露,国际上一般采用轧差清算的做法以最大限度减少信用和清算风险。例如,国际掉期和衍生产品协会(简称ISDA)主协议规定,双方所有的交易采取轧差清算(NETTING,或称净额结算)的方法。根据国际清算银行2004年调查,全球场外(OTC)金融衍生产品名义金额为220.1万亿美元,通过轧差清算方法使得交易市值下降到到1.5万亿美元,风险暴露下降了99.3%。因此,应提请修改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明确轧差清算原则。

提高外汇市场透明度。目前,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有兴趣入市交易,但它们入市的目的往往处于投资性质,入市交易往往通过模型进行,迫切需要了解交易量数据,需要了解交易量。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推出一段时间后,外汇市场运行平稳。由于竞价之外还增加了询价市场,市场行为与过去完全不同。而且央行已经基本不在两市干预,建议应适时公布交易量。首先可以从公布上年数据入手,因为外汇储备数据已经公布。然后按顺序逐步恢复公布季度、月度、每周、每日的具体数据。

(四)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管和自律,减少系统性风险。

加强外汇市场的自律性管理,建立市场会员行为准则。建议成立交易员协会,制定交易行为规范和行业惯例。进一步规范市场运作程序和信息报告制度,防止市场欺诈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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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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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科教学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综合性环节,是对专业培养效果的检验,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校的办学质量水平。独立学院是近十几年来高校发展的产物,总体上办学历史短,办学经验不足,缺乏科学研究的学术氛围和有效的学位论文管理机制,使得独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不高。如何提高独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健全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机制,已成为独立学院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08-2010年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状况,分析影响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主要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就提出提高独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措施和建议。

1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浙教高教[2004]137号)文件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对我省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抽检制度。为更客观、全面评价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水平,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从2009届起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采取抽查评审制,评审专家为具有丰富指导经验的非本院教师,评审项目包括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评价和分项评价,分项评价内容包括:选题、学术水平、应用价值、综合应用基本理论能力、文字表述能力五个指标。

1.1 本院指导教师与非本院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总体评价分析

表1近三年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成绩对比汇总表

从抽查结果来看,近三年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本院指导教师评价总评成绩平均分为78.9分,非本院教师评价总评成绩平均分为74.1分,本院教师评价平均分高于非本院教师评价平均分4.8分,本院教师与非本院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评价差距从从2009年的6.5分缩小到2011年的3.1分。

1.2 非本院教师对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分项评价分析

毕业设计(论文)分项评价包括:选题、学术水平、应用价值、综合应用基本理论能力、文字表述能力五个指标。从抽查的结果来看,评价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等五个指标评价为中等的约占75%,除了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评价为优秀的占19%以外,其他四项指标评价为优秀的均在15%以下。

图12009、2010、2011年非本院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分项评价平均分对比图

从表1和图1来看,独立学院学生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术水平不高,应用价值欠缺,综合应用基本理论能力和文字表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总体水平偏低。

2 影响独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主要因素

当前,独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受到高校发展状况、招生生源等多方面的影响,从独立学院自身角度考虑,影响独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培养方案设计有待优化

人才培养方案是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层次定位的提纲挈领式文件,其定位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一所学校培养出的人才是否适应社会的需求。独立学院或是依托于母体学校办学,或是从母体学校中脱离出来,与母体学校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其自身发展历史都较短,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独立学院办学特性的充分展现,致使包括培养方案在内的诸多办学要件与母体学校雷同,而母体学校与独立学院的培养对象即学生在学习能力、学习态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些差距最终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表现出来,即独立学院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高。

2.2 指导教师队伍需要加强

独立学院由于办学历史、办学定位等客观原因,总体上存在教师职称结构不合理、师资水平有限、自有教师不足等现状,多数独立学院采取外聘指导教师和新上岗的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新教师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缺乏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经验,对论文选题、文献综述把握不到位,选题过大或理论性过强,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难度超过了学生的范围。而外聘教师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往往力不从心。

2.3 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投入不足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学生选择了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敷衍。最后一学期是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关键时期,也是学生忙于制作简历、参加各种招聘会的黄金时间,与就业相比,广大学生放弃了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努力,毕竟,很少有用人单位会重视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否能取得优秀,而一份不错的工作是大多数学生一进校门就开始追求的。毕业设计(论文)是一项繁重的工程,当学校安排论文答辩时,学生才匆忙东拼西凑地完成了定稿,其质量是可想而知的。

2.4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力度不够

独立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独立学院教学教务部门对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时限、格式规范上的监控;二是教学督导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等论文整体质量的抽检;三是分院(系部)对本分院(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监控;四是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全面把关。目前,独立学院教学教务部门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监控按照传统的管理方式,工作不够深入;多数督导为返聘教师,工作量超负荷,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不能全面进行;而分院(系部)和指导教师不能有效地管理学生,让其有足够的时间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3 提高独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对策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掌握及运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能力的综合体现,其质量直接反映高校培养人才的水准和独立办学的能力。如何切实有效地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是提高独立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

3.1 准确定位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课程体系改革

毕业设计(论文)是一个实践性教学环节,其质量的提高归根结底还要从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建设入手。独立学院要明晰独立学院学生的特质,转变传统重理论、轻实践的培养模式,确立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注重学生课程设计和学年论文的训练,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

3.2 构建毕业设计(论文)数字化管理平台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高等教育培养过程中所占学分比重大,涉及文档多。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所需时间周期长,且处在学生就业、择业的关键时期,学生流动性大。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缺乏合适的数字化管理平台,指导教师很难对学生进行在场指导,管理部门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监控缺乏可行性和有效性。因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信息化管理,构建毕业设计(论文)数字化管理平台日趋紧迫。毕业设计(论文)数字化管理平台应该提供教师出题、督导审题、学生选题、文档上传下载、指导教师在线评阅、文档检查、师生互动交流、毕业设计(论文)抽查、成绩统计分析、毕业设计(论文)归档保存等功能。

3.3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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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薪酬结构不合理

当前长沙市大多数星级酒店职员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效益工资等两个部分合成。岗位工资占基本工资的70%,这是职员薪酬的大头,主要根据其所处的岗位而定;浮动工资占30%,这部分工资的活动性比较大,主要用于职员的绩效考评;绩效工资则根据酒店一年或季度的盈利情况来统计与考核。就当前执行的情况而观之:浮动工资要低于绩效考评分85分时,这部分工资才会被扣发,而且这部分工资包含在基本工资中,所以除了有严重违纪外,管理者一般不会让职员低于这个分数,因而造成职员养尊处优的性格,其忧患意识不强,无任何工作压力,也不会有更多的上进心。职员绩效工资差别不大,致使酒店想留的人留不住,要用之人招不来。

(三)绩效考评体系不完善

当前长沙市星级酒店的薪酬结构的浮动和绩效两部分工资均与绩效考评之间的联系相当密切,每家酒店都有制定绩效考评表,表中对岗位的具体要求作好详细说明,还标明了考核标准,但是否具有可执行性、科学性和可评估性等,值得怀疑。从现有的酒店绩效考评其执行情况而观之,绩效考评体系大多数酒店都不够完善。主要在于:管理者对执行过程的监控不力,工作指导既不及时又不到位,对标准执行中的问题和结果未作具体记录和备底,考核所要求的基本材料空乏。由于没有平时记录情况登记,致使考核时期只能凭主观印象打分,导致绩效考评中职员工作的真实情况无法展现,造成考核结果失真。

(四)薪酬制度制定不具有公开性

长沙市星级酒店的薪酬制度一般由酒店的总经理室和综合办公室制定,职员对薪酬制度的制定、管理过程通常没有太多了解和知情权。薪酬方案一经制定,职员只能被动地接受,若职员对其存在不满情绪或觉得方案不公平,他们无权作出改变,除了抱怨和发牢骚以外,几乎无法改变命运;当职员在工作中带有这种不满情绪,就必定会消极怠工、混日子,甚至传染他人,给酒店造成更恶劣的后果。而酒店的管理层却相对比较稳定,他们没有太高的学历,对酒店如何发展没有太多的概念,影响着酒店的管理水平提升。正因如此,很多酒店管理岗位人员长年不变,基层工没有晋升机会。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

长沙市星级酒店的薪酬体系存在上述问题,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明确的薪酬管理方案

长沙市星级酒店中三星级诸多,这类酒店在长沙市区遍布每个角落,尽管他们每年都制定经营目标与管理方案,但与本酒店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及长沙市酒店业的发展规划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许多酒店长期发展战略目标模糊,没有太多竞争意识,人力资源职能战略和薪酬战略更差,大多数酒店只是将人力资源管理简单地当作人事或文员工作来统一管理,当作日常事务来处理。管理层对薪酬管理持无所谓态度,这是长沙市星级酒店薪酬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主要因素,也是出现薪酬结构性问题而无法切实得到解决的重要原因。

(二)缺乏科学的薪酬设计

从长沙市星级酒店现实情况调查来看,酒店薪酬设计工作单一,一般就是由酒店的人事主管来完成。设计薪酬级差时,过度依赖于设计员的个人经验。由于精力和经验等条件的限制,很多酒店的薪酬设计步骤不科学,岗位分析、职位评价等综合方法使用较少,他们直接借鉴其他酒店方式方法,基本上不按照自己酒店的特殊情况,或直接套用酒店传统的体制与制度,在运作中根据长沙酒店管理普遍性情况对职员薪酬结构进行微调。可见长沙市星级酒店在薪酬设计时过程简单,步骤单一,很少考虑岗位职责与价值差异。

(三)忽视薪酬调查和薪酬定位

从长沙市星级酒店薪酬的平均水平来看,平均水平比较,都有一定差距。从长沙市星级酒店薪酬水平偏低的原因主要是酒店经营状况水平一直较低,难以大幅度提升薪酬管理的水平和级别。但长期以来始终忽视薪酬管理的市场调查和薪酬水平合理性定位,同样是导致长沙市星级酒店薪酬管理无法迈上新台阶的重要原因。长沙市星级酒店薪酬处于酒店行业的下峰,导致薪酬差距越来越大,越来越难留住好的人员。

(四)绩效管理执行力不足

绩效管理应用于星级酒店职员薪酬管理,是有效激励职员积极工作的重要方式,最直接的方式是通过“薪酬差异”来反映绩效水平。从长沙市星级酒店不同岗位的职员情况来看,由于岗位特征不同,职员的个人素质相异,这必定会产生具有一定差异性的工作绩效,职员日常工作中对酒店的贡献情况更是千差万别;因而酒店给予职员的经济回报自然要拉开一定的差距,尤其要将这种差异用最为直接现实的方式———薪酬差异表现出来。但是,目前的情况表明,大多数酒店除了公关、销售部等少数部门的绩效薪酬考核执行是按这一规律进行的以外,其他岗位绩效考核基本上作用不大,绩效考核对薪酬管理的支撑作用不明显,酒店薪酬的激励功能自然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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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需改造的甲机房大厅面积525平方左右,机房内布4台TSW2500型500kW短波发射机,由于设备发热过大,故对每台发射机做单点降温处理。预计单台发射机外溢至室内空间中的热能约为50kW,共计4部,致使机房目前室温较高,全年冬季室内平均达到27摄氏度,夏季室内气温最高达40摄氏度,严重影响设备寿命、设备使用环境的安全可靠性并且夏季超出人员作业的可承受环境温度,估测降温需提供制冷量计算如下:

2.1对于制冷量需求的测算

单台设备热负荷*台数+环境热负荷*面积=需要的制冷量(kW)即:50kW*4+15m*35m*0.14kW/m2=273.5kW(备注:0.12—0.18kW/m2为机房环境热负荷的估算范围,由于我台机房空间较大,设备密度较小,单机功率过大,故按照热密度0.14kW/m2估值。)补充说明:机房层高6米,3米以上的空间气温对人员及设备影响较小,所以不需过多考虑对3米以上空间正常气温的处理。

2.2对于换气次数需求的测算

甲机房打厅内空气体积:35*15*6=3150m3,依照机房建设标准,机房内每小时换气应保证20-30次,即2-3分钟一次。故需求量为3150*20~30=63000~94500m3/h热负荷估算原则负荷特点现阶段设备的集成度越来越高,精密性也越来越高,使得机房的负荷特点更加显著地表现为:机房设备散热量的95%是湿热,热负荷大、湿负荷小、热湿比极大。单位体积发热量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空气处理可近似作为一个等湿降温过程。在这种情况下的焓差小,要消除余热必然是大风量。此外,因为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行,所以需要空调系统一年四季不间断地运行。余热量大:机房内95%以上的热量来自设备;余湿量小:机房内潜热量来自人体出汗蒸发以及新风含湿量,由于人员较少且新风是经过热交换后进入机房,余湿量很小;循环风量大:需要较大的风量来解决机房内散热;焓差小:由于室内温湿度允许变化率较小,所以焓差小;热负荷大,冬季仍需制冷。机房专用空调正是依据上述特点研制开发而成的,显热比可达到90%以上,并可通过中央控制器调节温度及相对湿度,温度精度可控制在±1℃,相对湿度可控制在±5%,充分保障使用功能,并达到节能目的。

2.3系统设计与实现

2.3.1设备及风管布局图如图1增设4台100kW大功率恒温恒湿冷冻水型机房精密空调,控制室内温湿度并加速室内空气循环达到30次/h。精密空调室外制冷主机采用高效率热交换的风冷模块机组,运行稳定可靠,整机制冷效率较高。建立风管将4台100kW大功率冷冻水型机房精密空调出风口并管并延伸至机房各个要道,多点定点矩阵化送风,避免局部热岛效应。建立分支风管与PSM设备已建立的冷却系统对接,利用现有的单点设备冷却系统风道辅助对设备进行降温以减少设备向室内空间逸散的热量。2.3.2气流循环方式(保证送风回风风道畅通无遮挡)发热设备高度在2.5M内,热量逸散区域在落差3M空间内影响周边气温,精密空调送风风道从3M—3.5M高空将冷气流吹出,与下部热空气混合,由精密空调强力回风口风机抽回,每个过道形成局部气流循环,热量被不断带走经过精密空调处理成冷风继续优化室内温度。精密空调回风口带温湿度探头,如果回风口(即混合气流)测定温度达到所限定的温度标准,机组停止制冷,仅风机运作带动气流循环,极为节能。2.3.3动力与环境监控拓扑图机组标配:RS485接口及232接口,可以方便接入常规通用的监控系统中,也可直接选择BMS所使用的楼宇协议(如MODBUS等),便于监管机房运行情况。名义工况:进/出水温度7℃/12℃参考工况:进/出水温度10℃/15℃参考工况:进/出水温度12℃/18℃G4标准空气过滤网声级测试在距机组1m开阔地带图3拓扑空间图2.3.4技术特点大风量、小焓差、高显热比专业设计。蒸发器采用亲水铝箔,高效内螺纹管设计,耐腐蚀、长寿命、高效率。电极式加湿器,避免干烧的危险,能快速产生纯净蒸汽,具有自动清洗功能,检修时不停机。智能除湿保证除湿速度快、精度高。风机选用后倾无壳式第三代高效EC风机以达到节能的要求。金属框架G4标准过滤器,过滤效率高达90%,确保机房洁净要求,可反复清洗降低运行成本。机组全正面维护设计,不受安装环境限制,维护更方便。高品质制冷配件确保机组在各种条件下稳定运行,寿命10年以上。智能控制器融合完善控制逻辑、实现多重保护。大屏幕4行*30列LCD液晶全中文图形显示,机组运行状态、温湿度曲线、报警记录等。提供500条历史告警记录。群组控制,实现备份、轮巡、层叠、避免竞争运行功能。远程监控,提供RS485、MODBUS、SUNRISE-PLUS、TCP/IP监控方式。2.3.5方案特点能完全满足降温需求及室内风循环换气需求。不与室外气流交换,机房内洁净度在机组运行状态下每小时室内空气完全过滤24遍,机房内将越运行越洁净,同时减轻运维人员换洗过滤网的工作量。机组可方便接入各种通用监控系统,便于运营管理。可随意设定机组温度,例如设定至30度,那么机组在30度以下将停止制冷,只有风机运转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高效节能。机组设计使用寿命15年,运行稳定性高,运维成本很低。对机房外观及内部主体构造没有任何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