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合同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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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合同

篇1

住所: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

甲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名称(小地名): ,座落在 乡 镇 村 组,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面积 亩(大写)。山场四至界限详见附件1。流转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物和埋藏物。

二、流转期限

流转林地使用年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林地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流转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承包发生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发包方(甲方)有权乙方按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林木的行为;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对流转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4、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用途,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行为,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乙方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流转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林地所有者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7、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五、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流转价格为每年 元,合计 元。流转林地上林木一并转让给乙方的,价格 元(没有时可填写零元)。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为 年(月)。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实物为 。时间为 年(月)。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就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 。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按以下第 种方式生效。

(1)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签字并林地承包管理机构鉴证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2)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乡镇政府和林地流转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篇2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村 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 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 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 甲方收取;

2. 乙方收取;

3. 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 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 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 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 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 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 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 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

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名称

QQ群号

司法考试交流群1【网校学员进】 146824317

篇3

户主或受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地 址: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机制,切实保护转出方(承包方)和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订立下列条款,并经乡(镇)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机构备案和鉴证,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土地流转方式:(选择划勾)

①转让 ②互换 ③出租 ④转包 ⑤入股 ⑥拍卖 ⑦其他 二、土地流转用途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水面) 市亩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

(1)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流转费 元,共计每年应付人民币 元,每 年递增 %,合计应付流转费为: 元。

(2)或每亩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黄谷(大米) 公斤,共计每年应付黄谷(大米) 公斤。以每年 月 日市场上黄谷(大米)的 价格为计算标准。

(3)入股方式流转的农村土地,按每亩折成股金 元,甲方共占有股份 股,每年按 分红。

五、土地流转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1、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流转费。 2、每年分 次以 方式分期支付流转费,支付时间分别为每年的 。

六、流转土地现状 1、土地性质: 2、土地等级:

2、座落方位:用简易图示法标明四方边界(附合同后)。 七、转出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①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②对采取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抵押和其他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根据双方约定获得相关权利。

2、义务:①协助受让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帮助协调本村(组)内用水、用电、道路方面的事宜;②不得干预受让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对采取转让、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享有生产经营、管理、产品处理及收益的权利。

2、义务:①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②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用途,不得使其荒芜;③受让方将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必须与转出方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按相关政策完善手续;④合同规定的流转时限届满,不愿继续流转土地,与转出方或委托的中介机构配合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相关事宜。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可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受让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受让方擅自改变流转土地所有权性质、农业用途; 6、受让方未履行按合同,使其荒芜的; 7、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8、合同规定的流转时限届满,不继续流转土地的。 十、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有效期内转出方不得调整受让方流转土地,不得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2、根据实际情况,土地流转用途、流转时限、流转面积和土地流转费支付方式与时间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可附合同副本另行约定。

3、任何其他形式的协议只能作为本合同副本,并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违背。

十一、违约责任

转出方因非法干预受让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让方受到损失的,转出方应视其违约程度向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受让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视其违约程度向转出方赔偿经济损失。

1、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流转费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擅自改变流转土地所有权性质、农业用途的; 4、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可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纠纷调解;如调解后仍有异议,则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为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签订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出方(甲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年 月

鉴证机构 年 月

(签章) (签章)

受让方(乙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年 月 (签章)

日 日 日

土地流转经营合同范文二甲方(出让方):夕佳山镇

乙方(受让方):

为扩大种植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依法、公平、自愿、有偿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流转土地位置:夕佳山镇坝上村曹村组的土地,小地名: 。

二、流转土面积: 亩,田面积 亩,山面积

三、土地流转期限:流转经营权时间为20xx年,即 年日止。

四、土地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亩田每年362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土地按254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山按150斤黄谷折算,共计: 斤黄谷为当年市场价支付甲方,从签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转费,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当年土地流转费用。

五、土地流转期重大调整:如果在流转期间被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享有转租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转费用。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在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能在租地内开展一切合法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付乙方全部损失。

九、甲方确保乙方能通过现有公路进行货物运输。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复耕,如乙方不复耕,乙方一次性补助甲方每亩1000元复耕费,由甲方自己负责复耕。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监证单位:坝上村村民委员会

20xx年日

土地流转经营合同范文三甲方:汉台区铺镇安然寺村四组(由村委会代管) 乙方:

根据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及遵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并征得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户签字同意后,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范围及座落:甲方自愿将位于铺武路东侧安然寺村四组3.5亩耕地(详见四至边界图)。

二、租用土地期限:承包期为30年,即从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41年11月14日止(按公历年份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土地承包费每亩每年为600元,按年支付费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第一年(20xx年11月15日蛭 20xx年11月14日)土地承包费共计人民币2100元(大写贰仟壹佰元整),以后每年乙方应在6月10日前交清当年土地承包费,不得无故拖欠。土地承包费参照本合同初次承包价格,每满5年上浮10%,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四、其他条款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租赁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2、合同期内,乙方所租用土地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若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给乙方经济赔偿,赔偿标准按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各植物和附着物的市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实际因事协商确定。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6个月,将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本合同终止,土地承包费据实结算。土地上的建筑、附着物及资产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3、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合同中规定的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总租赁期间总租金的10%。

4、租赁期内,甲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创办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并按时足额交清土地租用款额,如若违约,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承包期内,若乙方停止租用甲方土地,须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申请,以保证甲方能够顺利接茬耕种。

3、乙方创办企业工商注册于甲方所在行政机构,并离有政策规定招商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对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等行为,甲方不得干预,但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遵守土地政策,不得修建固定建筑,临时看管房屋,按土地部门要求办理。

5、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不得要求返还已付清租金,并失去租赁权利。

6、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享有租赁权。

7、合同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则乙方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土地承包费作为土地复耕补偿。土地上的建筑,附着物及所有财产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六、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说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安然村村民委员会一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附承包土地四至边界图。

甲方签章:

篇4

甲方在**市郝家桥镇兴旺村四队东干渠东边水地,旱地(包沟渠)于2010年11月20号,流转给乙方耕种,经甲乙双方平等协议后,订立本合同书如下:

一:甲方把土地流转给乙方后,永久不变,一切使用权及所有权有乙方享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任何使用权及所有权流转费

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给乙方交地时必须把四边界限画清楚,东靠排水沟及马忠有共同使用,南靠生产路,西靠沟,北靠排水沟与杨发玉共同使用,各沟存在问题有甲方出面调解。

三:甲方给乙方交地时,包括本地内的所有水利设施,电力设施及泵站以前线路,泵站及渠道所有使用权,都有乙方管理及使用,甲方不得干涉线路及用电以后的问题都有甲方出面协调及解决。

四:乙方接受后担任土地上的所有义务工和建设经费若有搅扰甲方出面协调。

五: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流转合同的条列 ,如果有一方提出停止合同协议和不遵守合同条例提出的一方必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在出现合同问题的情况下,必须有证明签字证明,如果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判执行。

七: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书,特立本合同书为证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证明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书自签字起生效。

八:关于老金 马玲 租用泵站及渠道的问题,老金 及马玲在每年用水期间除交相关的水费 电费及维修费外再给与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甲方:

篇5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村第 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流转地块:甲方将位于 的承包土地 亩,位于 的柴山地 亩,位于 的绿化林 亩的经营权 流转给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见附图。

二、流转时限及用途:甲方于XX年 月 日起将上述土地和林地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乙方将承包地用于农业生产,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绿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

三、流转价格及付费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绿化林地转让费为 元,大写 万 元整;乙方于XX年 月 日现金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甲方另立收据。

六、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订立合同

附:转让地界四至界限图。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村民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二)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出让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用途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土地类型

质量、等级 面积(亩)

1、耕 地

其中:田地

2、林 地

3、草 地

4、其 他

合 计

流转土地坐落方位简易图附后。流转土地上的附着物采取 方式补偿(管理)。

五、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四条所列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经营,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黄谷(大米) 公斤,共计 公斤作为土地流转费。如果以现金支付土地流转费,前述黄谷(大米)价值按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计算。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对于流转土地所享受的国家给予的各项政策性补贴由 所得,并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六、付费方式及时间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社区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地块上具有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保证合同到期后能复耕;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 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受让土地,经甲方同意,可退回甲方或由乙方出让给第三人经营。

2、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 村(社)集体经济组织、 乡(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出让方(甲方): (签字)**年 月 日

篇6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 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 。四至界限。 (承包地属性、质量等见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其他)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每年 元。付款时间每年10月31日。

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篇7

家庭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经+++村第 村民小组同意,本着自愿、平等、有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以下条款。

一、流转地块:甲方将位于 的承包土地 亩,位于 的柴山地 亩,位于 的绿化林 亩的经营权 流转给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见附图。

二、流转时限及用途:甲方于XX年 月 日起将上述土地和林地经营权长期转让给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土地经营权转让手续,乙方将承包地用于农业生产,柴山地用于采集家庭燃料之用,绿化林地用于自用材采集。

三、流转价格及付费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绿化林地转让费为 元,大写 万 元整;乙方于XX年 月 日现金支付经营权转让费,甲方另立收据。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转证件: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编号: )一本;2.《林权证书》(编号: )一本;3.《退耕还林合同书》(编号: )一本;4.《财政补贴一折通》(编号: )(粮食直补贴金)一本。

五、其他约定:1.甲方若对承包地界指界有误而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2.流转合同生效后因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进行调整的,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3.国家给予的各种政策性补贴由 方享受,相关农业政策性保险由乙方缴纳,并享受保险赔偿款项。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5.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组、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

六、合同纠纷处理:若双方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政策执行。首先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特此订立合同

附:转让地界四至界限图。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村民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二甲方(原承包方): 住址:

乙方(受 让 方):乐昌市坪石镇绿天果蔬流通专业合作社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的土地(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共 亩以 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

上述土地交付标准: 。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臵收益权;

2.不得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

5.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 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年度的流转价款,以后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流转价款。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土地流转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 %滞纳金。逾期 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 %滞纳金。逾期 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当年度的流转价款,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当年度的流转价款,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或镇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各一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三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_________(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形式将座落_________,等级_______等,面积_______亩的承包地(其中:水田______亩;旱田______亩)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每年__月__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_______、_______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_______,_______,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各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方(甲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受让方(乙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公章) 承办人: (鉴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入委托书__________:

我因_____________的需要,欲以每亩______元的补偿标准,采取_____流转方式,转入土地_____亩。意向流转期限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地块的意向要求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入的土地主要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本委托人现授权委托贵单位与有关转出方协议确定符合以上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具体事宜,并代表本委托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土地的权利和义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和流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委托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或单位(签字或盖章):

住址或地址:

篇8

承租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自愿将自有经营使用权的责任田转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一致,并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本村的稻田(具体丘块面积以最新土地确权证书核定面积为准,具体承包面积见附后《稻田承包明细表》),以统一承包经营的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芡实、水稻等农业经营生产使用。

二、甲方保证承租给乙方的土地标准是现行的连片土地、无插花田、通机耕路,有水源灌溉、无权属争议等符合基本良田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

三、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从阳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除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否则不得变更该承租期限。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每年每亩土地的承租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支付方式为一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乙方于每年阳历   月  日前支付。(具体到户金额按各户田地测算的面积由甲方经手分配到各承包责任户家中)

2、总承包面积为     亩。在甲方安排、监督下,以乙方安排人员实际测量总承包面积为准。

3、乙方自阳历    年   月   日前付清押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实地一次性全部支付。乙方种植芡实的押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种植水稻的押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五、地上物的处置

 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所建设的地上各种设施和种植的各种农作物。

六、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及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任何借口要求上调土地承包金及押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方原有灌溉用的水塘、水库、水渠等水电设施及进入田间的道路无条件保留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保证水、电、路的畅通,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与该承包土地有关的矛盾纠纷。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转包该责任田。

6、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向相关部门争取有关项目和补贴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及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原有按责任田种植面积落实的粮食直补等政策性惠农资金仍归甲方领取,其他的各项补贴和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所有优惠政策。

3、乙方可以根据生产使用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拆除田埂、建造堤坝。待承包租赁结束前,乙方把堤坝拆除,恢复田埂,并把农田恢复原貌、保障适合水稻种植。

4、乙方启动农田基耕道建设,建设资金由乙方垫付,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相关部门争取农业改造项目资金,所争取的资金归乙方使用。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的机构撤并或人动,都不得因此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该合同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土地流转中心备案签署意见并盖章。

2、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土地上的种植物及相关设施的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就金归甲方所有。同时按土地面积相应地减少土地承包费及押金。

3、如甲方擅自重复转包该地块或采取了断电、断水、断路等其他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措施,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双方需在本合同到期6个月前签订后续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为违约。违约方需按乙方实际在该土地总投资额和该合同总承包金额的之和的30%计算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租金及押金。如乙方逾期30日支付租金及押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备份一份。

备注:以下无正文

 

篇9

村民小组

住址

乙方(受让转入方):

乡(镇)

村民小组

住址

丙方(发 包 方):

乡(镇)

村民小组

为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还必须经发包方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基本原则

1、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权稳定(采取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的需重新确立承包关系)不变;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流转;

3、坚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

4、确保流转期限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5、受让方必须具有较好的资信和具备农业经营能力;

6、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受让权;

7、承包转出方应主动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二、流转土地状况及用途

序号

座落地名

等级

面积(亩)

用途

1

2

合计

三、流转方式及期限

甲方采取

方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有权获得其转让前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所增加投入的相应补偿;

3、协助乙方取得或接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有权获得或接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业生产服务;

3、按时交纳流转费用;

4、保护耕地,不得进行掠夺式经营,不得随意弃耕抛荒。

六、履约时间、方式

流转费用(或农产品)共计

元(或

公斤),在当年(或以后年度每年)

日之前由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或

公斤)。

七、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或者乙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当年流转费用(或农产品)的 %支付,自违约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付清。

八、其他事项

1、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丙方有权提出对乙方的资格要求,并对乙方的情况进行考察,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可不同意转让;

2、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执行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作补充,补充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如与现行政策不符,以政策规定为准;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盖章):

丙方负责人:

篇10

(三)税收征收管理难度大节能服务作为一种新事物,税收政策的执行本就不理想。“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和开具、进项税额的认证和抵扣、设备和不动产的判定、进项税转出和视同销售等关键环节,比营业税的税务处理要复杂很多,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也比营业税严厉得多。此外,营改增后增值税核算体系和原增值税项目核算体系同时存在的情况也加大了基层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

二、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流转税政策

(一)细化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基于现行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立法机关可以携手税务机关,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务问题展开调查研究,并尽快制定出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合同能源管理税收政策的实施细则。如制定类似于“合同能源管理增值税管理暂行/试行办法”的行政法规,就合同能源管理增值税问题,包括征税范围、纳税主体、税率、计税发法、减免税等,进行统一、合理的规定,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里增值税征管。

篇11

调查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当前许多地方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的管理不够规范化,保护措施疲软,诸如:有的地方不能对相关合同和档案材料及时立宗归档,可能导致信息遗失;还有工作人员变动时对档案资料交接不到位,也容易造成信息遗漏和档案损失;再者就是传统的书面办公中存在的材料填写不规范、笔迹潦草等等。诸如此类显现出当前许多地方的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没有跟上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不符合《档案法》的规定,更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精神相悖,甚至带来实际的消极影响,给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工作带来重大影响。

二、如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规范管理的紧迫性,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契合当地实情的管理方式,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防范意识,以期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和经营中的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奠定基础。

1.普及档案管理法制知识,提升管理能力

档案管理必须全面依循国家的档案管理法制,要注意宣传法制知识。首先,要进行分级培训。对档案管理法制知识的了解要从基本知识到重点知识和案例进行全面化的分级培训,加深大家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促进各单位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其次,要保证档案员能够持证上岗。也就是说要在学习法制内容后进行全面的考核,考核合格后领取《法制培训合格证》,然后才能参加档案管理工作,这样一来就可以将法律学习培训纳入全员岗位培训内容,在综合培训中加强法律知识的培训,以增强全员的法律意识。

2.明确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归档

各级单位对土地流转合同档案管理有不同的针对对象和责任,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是规范管理的基础,只有这样才能落实依法归档,才能保证档案材料不至混乱、遗失及其责任的相互推诿。比如,签订五年或五年以上土地流转合同的,必须一式五份,县、乡、村、当事人各存一份,还有一份由乡镇管理机构集中向当地综合档案馆移交备份实行一体化管理。另外,土地流转过程中生成的其他档案资料可以由形成单位依法保管,不得遗失。

一般来说,目前土地流转相关归档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农村承包土地调整方案批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情况汇总清册、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证明文件、现场勘界确认材料、公告材料、登记核准文件、登记台账、权属变更登记材料、登记发证原始材料、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备份等交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归档保存;土地承包工作小组名单、承包土地调整方案、土地承包方案、土地流转委托书等档案材料,由村民委员会归档保存……唯有如此才能对号入座,责任由归,防止管理上越俎代庖造成混乱,杜绝责任追究中李代桃僵等不规范的事情发生。

3.严审档案质量,规范收集整理

传统的档案大多是手写体,其中不乏字迹潦草给工作带来困难者。所以在档案规范管理中,土地流转相关合同务必经过严审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求数据准确、字迹工整、图谱易读,落款、日期及公章签字等清晰明确,具有可标识性和合法性;纸质合同档案要使用不易褪色或消失的中性笔用工整的楷体填写,纸张及装订要严格按照档案保护的要求,不易损坏和失散。

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才能确保合同档案的准确不失。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及时将合同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归档。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处理抑或拒纳归档。为了便于检索和查询,合同整理归档后,应编制目录以备查询。

篇12

1.1四川省农地流转模式

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主要采用“公司+农户”合作经营模式,业主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流入方,从农民手中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这一权利的同时,业主需通过农户土地收益权保障给予农户定量补偿,将这一补偿方式合法化的有效途径即是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双方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基础上,通过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保障农民土地收益权。

1.2“公司+农户”模式经营下合同执行现状

在“公司+农户”型产业化经营模式实际操作中,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后存在着多种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其一,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双方地位不平等,突出表现为农户对合同内容的认知度和流转法律知识的熟知度过低。当前,农村留守的大多数是老年人和小孩。在这一现状下,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当事人存在年龄偏大、合同知识匮乏等情况。据走访调研四川省几个市县土地流转的农户发现,签订合同的农户对合同的认知仅限于流转土地的亩数,以及土地流转所能获得的收益和支付时间,而对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知之甚少。一方面,公司在合同中并未明确告知农户流转后土地的使用方式,若使用方式发生更变,将致使流转合同结束后,农户无法对归还的土地予以作业。另一方面,外出务工的青壮年返乡后,他们的土地流转意见与已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老年人不相统一。

其二,合同限定内容不完备,违约责任赔偿不清晰。《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范本)的通知》(川农业发[2003]53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指出农民的权利在于“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起收回流转的土地”。不难看出,文件在农民权利方面只保障了农民的收益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指出企业的义务在于“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保证合同到期后能复耕”。在违约责任方面指出,当企业不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情况下,农户有权收回土地。而没有明确指出当上述情况出现,企业应当作何赔偿。如此,便留有一个协商、裁量的可能,为企业通过关系运作而侵占弄民权益提供机会。

其三,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签订过程中,业主和农户的信息沟通不充分。公司业主和农户之间直接签订合同的形式并不多见,据南充市西充县百科园业主赵总、崇州市杞泉乡群安村蜀曦农业公司老板郭先生介绍,合同签订主要与村委会直接打交道,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这一过程中几乎不与农户直接联系,在这类合同方式签订的背后,缺失农户与公司业主之间的充分对话和沟通。

第四,土地流转合同单方面执有。作为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甲方、乙方,农户和公司业主应当同时独立拥有合同的原件,以保障在发生纠纷时不至于某方因法律有效要件缺失而导致利益受损。据走访调研,南充顺庆区搬罾镇土地流转农户、都江堰天马镇金陵村和大观镇茶坪村土地流转农户、崇州市桤泉镇和集贤乡土地流转农户均反映自己无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合同由虚拟产权主体村委会统一保管。作为土地流转的双方,公司握有土地流转合同,而土地流转的直接当事人农户自身却没有土地流转合同,一旦出现租金问题以及土地使用方式等情况,引发纠纷。企业必将寻求法律途径,而此时因缺失有效法律要件,农户势必会处于劣势,正当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二、四川省就土地流转合同工作的探索

2.1省政府、农业厅工作探索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发[2002]109号)文件指出要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指导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土地流转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书面的土地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应对合同的合法性予以审查监督,保护好农民的利益;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范本)的通知》(川农业发[2003]52号)文件指出农户与农业开发业主之间的土地流转,必须按照范本提供的基本内容和格式,结合当地实际和流转土地的类型、用途,增补相应的约定条款,订立正式书面合同,明确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农户和业主之间原来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若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应重新签订;不完善的,应当逐步补充和规范,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要及时签补。

合同范本中规定农户的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规定受让方的义务: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保证合同到期后能复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序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川办发[2009]39号)文件指出土地流转合同须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监督下,土地流转双方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式5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和县级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同时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应建立“一社一册、一户一页、一地一格”的土地流转台账,随土地流转信息、土地流转合同及其他规范性流转书面材料等一并整理归档。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序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川农业[2009]150号)文件指出要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的各项规定,推行我厅即将出台的规范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要把指导合同签订同开展土地流转法律政策宣传、流转咨询、流转价格评估等多项服务结合起来,指导土地流转双方在充分自主协商的基础上,依法建立合理的流转关系和利益关系,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要积极开展土地流转合同签证,对提出鉴证申请的,要及时给予办理,通过合同鉴证,纠正土地流转双方违反法律政策的约定。

2.2取得的成效

第一,通过及时补签和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解决没有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和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土地流转合同问题,为土地流转农户保障权益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要件;

第二,规范了合同文本,规定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土地流转中农户享有的收益权、处分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把指导合同签订同开展土地流转法律政策宣传、流转咨询、流转价格评估等多项服务结合起来,指导土地流转双方在充分自主协商的基础上,依法建立合理的流转关系和利益关系,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

2.3存在的问题

第一,合同内容不完善,没有涉及到在合同终止时因土地肥力、等级、质量下降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在“公司——农户”土地流转经营模式下,农户流转出的土地被企业用于种植经济作物或搞养殖等,这些土地使用方式改变土地原来的用途。客观上造成了土地肥力、等级、质量下降等问题,为农户收回土地后的复垦带来破坏性影响。文件只提出业主有义务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保证合同到期后能复耕。但并未考虑到现实情况,流转后的土地在某些使用方式下势必会导致土地肥力、等级下降,以致复垦困难,农民权益受到损害,这是不可避免的,在这一情况下急需土地质量、等级鉴定组织,在第一时间确定土地受损度,并事先拟定好赔偿措施。

第二,权利义务确定不细致,对于以何种形式归还土地没有做出一个规范性指导。土地流转后,农户原本零散、分乱的土地被企业业主进行大规模的重整、区划,势必改变了土地原有的格局。合同终止归还土地时,这种模糊了土地界线的情况易引发相邻土地承包者之间因争夺土地而发生纠纷,破坏邻里关系。因此需事先设想到是按流转合同前的原格局归还土地,还是按照新的模式:一户“一块田、一块地”的方式归还土地。

第三,合同管理不善,绝大部分土地流转农户未执有土地流转合同。目前合同签订大范围内是基层政府或者村集体组织代农户与企业业主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其中并没有农户的委托书面材料,并且合同只被基层政府或者村集体组织和企业业主执有,农户未执有合同原件甚至复印件。

三、完善合同,保障农民权益对策

3.1规范合同签订程序

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规范土地流转交易的程序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须以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一并告知农民权利义务、流转面积、流转方式、期限、租金收入明细、租金给付方式、违约责任和其他应该写入合同并告知当事人的事项等内容。农民在充分理解、认同合同全部条款的前提下,自愿、直接与企业业主签订流转合同,村委会、村组不得代签、代按手印;如确需代签,须由农民出具书面委托书或者由农民口头委托,村委会、村组与农民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

3.2完善合同内容

第一,在现有土地流转合同此基础上要考虑到在合同终止时因土地肥力、等级、质量下降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要考虑到业主对土地的使用势必会降低土地肥力、等级、质量,以致农户复垦困难,在这一情况下如何第一时间确定土地受损度,如何鉴定土地质量、等级,并拟好可操作的赔偿措施。

第二,要考虑到合同终结时以何种形式归还土地。土地流转后,农户原本零散、分乱的土地被业主进行大规模的重整、区划,改变了土地原有的格局。合同终止归还土地时,模糊的土地界线易引发相邻土地承包者之间因争夺土地而发生纠纷,破坏邻里关系。因此需事先设想到是按流转合同前的原格局归还土地,还是按照新的模式:一户“一块田、一块地”的方式归还土地。

3.3规范合同管理

引导农民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统一规范的书面同文本。一方面,要做到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握有农地流转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并报发包方和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备案。另一方面,要做到“一社一册、一户一页、一地一格”的土地流转台帐,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应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参考文献:

[1]四川省农业厅合作经济处,四川省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政策法规选编[M],2010(9).

[2]姜晓萍,衡霞.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农民权利保障机制研究[J],政治学研究,2011(6).

篇13

“三年前,多数人眼中的九州通只是搞医药流通的,但是现在的九州通早已不是单纯经营药品,她同时也是一家医药行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商、供应商、集成商。”九州通技术总裁谷春光接受《鄂商》记者采访时说。

九州通医药集团创建于1999年,是一家以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零售连锁以及药品生产与研发为核心业务的股份制企业,在全国近万家医药商业企业中,九州通位列第三名,在中国民营医药商业企业中排名第一。

在医疗行业,随着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客户的需求逐渐从少批次、少品规、大批量向多批次、少批量、多品规的方向转变,医药物流是物流领域中最为复杂的一种。

九州通技术总裁谷春光说,优化医药物流企业供应链有着重要的意义。药品名目种类繁杂、货品周转快、进出频繁,对物流有着严格的要求。医药物流企业的信息化可以有效地提高决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质量,加速企业的市场反应能力,降低成本,促进销售,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003年,九州通业务规模扩大后,每个物流中心每天要处理成千上万个客户订单,原有的手工仓储、物流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因此开始兴建现代化的医药物流中心,并自行研发了现代物流管理信息系统(LMIS)。随后,九州通集团陆续建立15个省级物流中心、25个地市级配送中心,从而形成了覆盖华中(武汉、郑州)、华北(北京)、东北(沈阳)、华东(上海、南京、温州、济南、福州)、华南(广东、广西)、西南(重庆)、西北(新疆)地区的医药物流网络,并通过现代物流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整体物流运营效率。

记者在九州通湖北事业部现场感受到了自动化立体仓库的强大,只见净空高 25 米的库房内,货架高达 22 米,却看不到员工的身影,四周静悄悄的,只有同样高达 20 多米的堆垛机在货架间的悠长巷道里沿着铁轨运行,不断伸出长长的钢铁手臂,准确快速地将药品从堆码整齐的托盘放入或取出。 而此前,九州通对于信息化的运用局限于,运用软件系统规范和优化核心业务流程,整合企业的业务、财务、办公、人力等资源,利用信息系统实现规范的GSP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打造企业内部资源优势和创办了医药行业最早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之一――九州通医药网,配合批发业务,通过B2B方式进行网上交易。

通过对信息技术的运用,九州通不仅实现了业务的快速增长,还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良好的业绩是集团正确发展战略指引的结果,清晰的信息化战略则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因素。”谷春光说。

“我们是做流通行业的,不仅要服务下游几万家医院和连锁药店,还有上游四千多家供应商,我们要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包括技术服务。经过七八年自主研发成果的积累,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技术软件产品线”。2009年以前九州通的信息服务只针对企业本身,后来技术成熟了,就思索着向上下游推广。

一般情况下,医药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后,就必须建立自己的物流中心。而九州通的优势正是在于此,九州通在全国已建立起 15 家省级现代物流中心、25 家地级配送中心,都是通过企业本身的技术来完成的,这也为九州通积累了相当的经验。

物流信息化成另一拳头产品

“2009年以后,我们在保障企业自身使用的前提下,开始向外的技术输出。”谷春光说。如今,一直被业界乐道的九州通物流技术,也被打包成可以对外销售的产品。

九州通针对医药行业客户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医药物流中心规划设计与集成的整体解决方案、仓储管理系统与集成、药品供应链管理相关软件的开发、ERP系统的开发与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与实施等服务。

“只要客户确定园区用地后,我们就可以帮助客户完成物流中心的规划设计、基建工程的管理、设备的集成与调试、软件的开发与实施、整体运营模式的设计直到客户可以‘拎包入住’。”

处于产业链中间环节的九州通,下游面对的是医院、药店等终端。对医院而言,“药品与耗材的库存管理是个比较头疼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配送企业只把药品送到医院中心库房,很少有人关注医院是如何将药品配送到各个科室的。”谷春光说。

在考察了国内一些知名大医院之后,谷春光发现不少医院对于其药品的库存管理还处于粗放式管理阶段,于是九州通开始关注医院物流。

九州通为北大人民医院搭建了库存管理系统和采购平台,采购平台与九州通的业务平台直接对接,整个系统与医院的HIS系统对接,系统实施后,九州通可以将医院所用的医疗耗材直接补货到北大人民医院的各个科室。 针对二级及以下的小医院,九州通也研发出独特的产品。在四川遂宁,九州通为其实施了“基层医疗机构协同平台”,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实现收支两条线、降低供应链成本,而且便于医保、卫生、财政、药监等多个部门的协同监管。

结合医院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与药品相关的技术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流程,降低客户的运营成本,从而与医院建立了牢固的合作关系。在九州通内部这个模式被称为“技术营销”。

在进行信息技术研发和推广的同时,九州通也积累和提升了专业团队。2009年,基于九州通的物流与技术研发团队,组建了湖北九州通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