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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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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港镇中心小学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廷模

三、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水平,抓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作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五、组织管理

1、为严防传染病在校内传播流行,本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

2、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人,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六、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1天内同班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新港镇中心小学疫情报告员报告。

3、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追究法律责任。

七、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痊愈好要出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八、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坚持开窗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二】为了加强学校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应急预案,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的防控长效机制,科学有效的防范传染病在学校中流行,确保我校广大师生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建立学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全校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校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全校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

5、认真落实晨检、午检制度。每日进行晨检、午检,一旦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的学生,立即通知家长将孩子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学生所在班级所用桌椅等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镇卫生院、教管中心报告。

6、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7、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8、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三 、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职责:

1、落实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2、加强传染病报告制度,班主任要在早晨对来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检查,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对有发热、出疹、腹泻、流感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登记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班主任要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及时进行病因追查,并认真进行登记。

4、学校以及班主任加强宣传力度,要做好时时讲,事事讲。

5、班主任要做好教室等场所的通风工作,每天放学后相关人员要对以上场所实施消毒,并认真做好记录。按时上交各种材料。

6、具体负责:刘志斌、刘安华(全面协调)、王志海(加强监管、并做好上报工作)、班主任(消毒、发现及报告疫情)

四、主要工作

(一)严格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

1、严格按要求控制学校传染源并对发病学生采取控制及隔离措施。

2、学生病情好转后,经校医检查签字后方可进入教室。

3、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加强室内外的消毒工作。

4、消毒方法:(1)开窗通风。 (2)定时消毒。

(二)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学生防病意识。

1、加强春季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四个一,即:一次大型集会、一个班会、一个宣传栏、一封告家长书。

2、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抗病能力。

五、应急措施

当学校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卫生部门报告。

(二)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教师、学生在家中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在校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教师护送去医院诊治。

3、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县医院、监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三)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学校要立即报告教委。对在校内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再通知家长送医院诊治。

2、学校要对可疑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4、学校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课时计划和教学方式。

(四)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部门,等待卫生部门和教委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五)学生因发热等原因停课居家休息治疗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身体状况,由班主任老师负责记录上报学校教育处。

(六)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校停课的,按上级教育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篇2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三、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可转至传染科的专科医生进行诊治,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或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科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重点在于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有利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工作的开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

四、收治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向县卫生局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属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病例(如霍乱)要及时网络直报,不必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

篇3

总的来说幼儿传染病的潜伏期基本在3--8天以内,在幼儿处于症状不明显,或无症状的潜伏期内,尤其是容易将传染病传染给其他幼儿,在幼儿园这样高度密集的地方,如果等发现某个幼儿已经发生了再进行防治,就失去了最佳的控制时机为时已晚,所以传染病的防治贵在早发现、早干预,在充分认识这一点后,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晨间检查。每日晨间进行检查和缺课追踪制度,每天保健老师对所有入园儿童进行认真负责的检查,尤其是皮肤、手足是否出疹子;口腔里是否有溃疡;两鳃是否红肿等。做好晨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长汇报,班级老师到班级后首先开窗和通风然后对入园的孩子进行询问检查。

2.加强缺勤追踪把好二次晨检关,有异常要求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对于排除了传染病的幼儿须有医院的相关证明,同时老师要负责对每位缺课孩子的最终缺课原因有登记记录原因,每天上午10:00老师负责考勤,没有来园的打电话,询问幼儿情况及医院看病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疫情报告,若在园内出现了传染病或疑似应及时对患病幼儿进行隔离,并通知家长到正规医院,并有保健医生跟踪确诊结果及时上报。

3.落实卫生检查对幼儿的教学生活用品以及活动场所加大消毒力度,幼儿毛巾水杯等应一用一消毒,采取每天两次以上检查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做好相关记录,若发现问题当场改正,当场指出,及时监督,督促各班做到细致的常规化的卫生消毒工作。

二、措施得当是保障

1.保持教学生活环境整洁卫生,通风换气,加强检查,严禁幼儿共用水杯餐具和小毛巾等人物物品现象

2.严格按照要求由专人为大型玩具消毒,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是根据天气情况,不定时安排全体幼儿服用具有抗病毒药效的中药

3.注意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4.让每位教师熟知传染病应急预案内容,在幼儿园期间发现幼儿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精神委靡的症状时,老师立刻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及时就医及时隔离

三、具体工作安排

九月份

1.彻底打扫卫生环境进行全员安全大检查

2.制定本学期传染病防控计划

3.严格把控幼儿新生入园和新上岗教师体检关

4.对家长教师进行传染病知识培训

十月份

1.做好秋季流行病的宣传预防工作

2.加强卫生消毒及晨检工作,学习常规消毒

3.加强餐点环节的检查力度

4.做好秋季传染病预防工作

十一月份

1.组织学习传染病应急预案

2.加强午睡环节,巡查监督

3.进行防病知识宣传是发放与预防秋季传染病

4.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幼儿健康知识考试

5.对家长进行一次预防疾病传染的防护知识培训

一月份

1.做好秋冬季卫生保健的宣传和预防工作

2.加大卫生检查力度,督促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3.收集各类资料并归档

三月份

1.做好春季流行病的宣传预防工作,加强卫生消毒及晨检工作

2.组织教师学习春季传染病防控的知识,组织保育员学习常规消毒,加强常规检查

3.加强餐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加强午睡环节检查力度

四月份

1.组织学习传染病应急预案

2.各班上健康教育公开课进行防病知识宣传

五月份

1.发以预防春夏季为内容的告家长书

2.加大各班卫生消毒监管力度,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保健所做好一年一度的幼儿体格检查

3.及时做好体检反馈工作,对有疾病的通知家长带孩子就医,进行一次健康知识培训宣传检测

六月份

1.做好夏季卫生保健宣传和预防

2.加大卫生检查力度,灭蚊灭蝇工作

篇4

近期呼吸道传染病形势不容乐观,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上升。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认清当前卫生防病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严格按照《上海市人禽流感和流感等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预案(年修订版)》等要求,务必加强对冬春季主要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管理,强化传染病防控的工作机制,做到培训、演练和物资准备“三个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防病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单位主要领导的工作负责制、落实各部门岗位的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防控环节和流程的责任追究制。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近期对医疗机构相关门诊进行一次全面督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拟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积极帮助医疗机构整改。

二、精心组织落实,积极有效应对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疏理、分析疫情,应当严格按照《上海市流行性感冒监测方案》、《上海市麻疹监测方案》等传染病监测方案的要求,严格做好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针对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以及儿童、老年人、在校学生和外来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控,及时总结和分析监测结果,认真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不断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健全应急处置队伍,开展专业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全员培训和综合协同演练,按照有关方案要求规范、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暴发疫情。各级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人禽流感、非典病原学和病例监测以及主动搜索,加强禽类饲养人员的症状监测等工作,密切关注流感样病例的疫情动态,并及时分析监测资料,作好预测预警工作,严加防范,提高防控能力。

各级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在医疗服务中要提升对人禽流感、非典、流感、麻疹和流脑等疾病的发现和诊断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不明原因肺炎、人禽流感和非典病例的报告,要严格把握病例判定的标准和报告规范。不具备诊治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条件的医疗机构,应落实转诊制度;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诊断的病例,要及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由区和市级专家会诊,经会诊判定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要及时启动相应的报告和处置流程。同时要认真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杜绝医源性传播。

区卫生监督所近期要组织一次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针对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发热门诊等重点环节的传染病防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给予整改。

三、落实人群免疫,开展健康教育

本区要重点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对于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做好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

篇5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组织督办检查工作。医院公共卫生科负责组织相关科室落实各项公共卫生职能;医院医务科负责医疗救治和相关培训;医院临床科室负责落实本科公共卫生职能。

二、认真做好健康教育

利用黑板报及讲座等形式,及时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公共卫生教育、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公共卫生教育、传染病与季节性疾病的防治教育、常见救护知识教育、用药知识教育,以及康复医学知识教育等,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水平。

三、传染病防治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及时收集疫情信息资料,按时汇总,准确及时上报;认真做好肠道门诊登记工作,特别是每年五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对肠道门诊的病人认真登记,完成霍乱检索工作;成立发热门诊,完成疟原虫检索工作,防止传染病的流行。

四、预防接种工作

在本院妇产科设置预防接种室,持证上岗,严格按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

五、公共卫生培训工作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新入院的医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37号令、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等相关内容。

六、加强重症精神疾病和死亡监测管理工作。

篇6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分析流感、手足口病等冬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流感、手足口病等冬春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要制订防治方案,明确责任,密切与教育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抓好重点人群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和标准,组织开展流感、手足口病等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控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做好疫情监测与分析,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

疾控机构要继续加强流感、手足口病的疫情监测报告与分析工作,不断提高疫情报告工作质量。严格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年版)》、《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2年版)》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等冬春季传染病的流行病学监测和病原学检测,特别是聚集性病例及重症和死亡病例的病原学检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病原分布情况,尽可能准确分析研判疫情趋势,为科学制订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三、积极加强病例诊治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2年版)》、《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年版)》和《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临床处置流程图(年版)》、《流行性感冒诊断与治疗指南(年版)》等相关治疗规范要求,着力提高流感、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救治能力;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思想,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各单位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认真做好病例的诊治工作。对于轻症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重症病例转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四、进一步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各镇(街办)卫生院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卫生保健人员流感、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指导和检查,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落实晨检制度,指导其做好缺勤登记、报告、消毒和健康教育工作,必要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停课、停托措施。各医疗机构要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重点做好门诊、急诊、发热门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医院感染控制措施。

五、进一步规范疫情报告

全市启动应急监测,各卫生院要加强辖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晨检情况的主动收集、汇总、分析,监测学生的发病情况,于每日上午10时前将监测情况通过办公系统报市疾控中心传防科汇总。各镇(街办)卫生院接到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报告传染病疫情或其它相关事件后,应及时组织公共卫生人员对报告事件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将现场核实情况报告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根据相关工作方案要求,安排落实进一步的疫情处置措施,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市卫生局。

篇7

二、加强疫情报告规范化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执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疫情资料,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对辖区内各网络直报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按照《州2015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覆盖率达100%,并写出总结报县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凡有重大疫情发生,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将发病时间,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病趋势等以最快方式上报,并及时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及时审核;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资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进程报告:①写出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险性评估;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③资源使用情况。结案报告: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③评价措施效果;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4.加强组织建设,巩固疫情报告网络,完善县对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疫情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疾病监测

1.每日监测。传染病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每日随时(至少四次)上网审核,监测辖区内疫情动态,发现新发,暴发疫情及时请示上级和预警,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正确处理暴发疫情。

2.重点疾病的监测。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报告的乡镇必须做个案调查和采样并送检。如有暴发疫情发生,需在当月的疫情分析中简要描述,内容包括:暴发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病原因,疫情发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况等。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

3.传染病自动预警。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完成异常卡片的填报工作,如是疑似病例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防控处置。

4.流感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佑乡卫生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州流感监测方案》(阿州疾发〔2016〕25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和标本采集(每周5-15份),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标本保存,运输工作,进一步提高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州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检测工作。

各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病例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每一起暴发疫情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摄氏度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州疾控中心)。进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实验室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辖区内流感病例月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监测。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的必须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标本,送样检工作,检验结果反馈及时订正。

四、编码维护

每年11月完成辖区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标准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的上报

1.传染病月报表。每月3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上月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数(即月报表),全年共12期。年报及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报出上月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报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终分析时间另行通知。分析内容包括:总体发病,死亡情况,重点疾病发病分述,防治对策及建议。

篇8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将重大传染病及艾滋病防治工作列入年底考核内容。

(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20年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1个、发放传染病防治宣传手册600余份、通过开办健康知识讲座、免费义诊、张贴宣传画等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保健意识;积极组织乡村医生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理论知识,掌握法定传染病防治知识,确保全乡公共医疗卫生安全。

(四)坚持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畜牧站定期对动物疫病进行检测,做好疫情记录、统计和分析,发现应请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于重大疫情,不隐瞒、不谎报、不迟报或阻碍他人上报,做好疫情的处理记录工作,保存好档案,资料以便相互配合扑灭疫情。

(五)加强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管理。今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或方案;组建防治技术小组和疫情控制机动队伍,配备消毒药品和消毒、防护设备。同时对可能发生的公共突发卫生事件或重大传染病疫情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报告及配合处理。

(六)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组织开展了对全乡各村卫生室的传染病管理防治工作的督导,在乡卫生院的配合下,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宣传和检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医疗卫生体系不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所软硬件设施不健全,大多数农村卫生室缺乏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由于技术力量整体水平不高,乡应对突发性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数量众多,流动返乡人员难以管控,增大了乡重大传染病防治的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篇9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与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要成立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医疗救治工作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建立行之有效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工作责任制,

成立临床专家组,负责指导本辖区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和治疗工作。

二、确定定点医院,积极进行医疗救治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传染病院或二级以上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救治能力的综合医院,为本地区甲型H1N1流感病例诊疗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负责接收本辖区医疗机构转诊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定点医院要健全工作专班,成立医疗救治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的预检分诊、医疗救治和疫情报告工作的管理,在上级专家组指导下,积极有效地进行医疗救治工作。

三、设立发热门诊,强化预检分诊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设立专门的感染性疾病科或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

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承担本地区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预检分诊工作。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利用发热门诊并设立流感样疾病的分诊点。

预检分诊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应配备有丰富临床经验的、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师和护士担任预检分诊工作。医生在接诊病人过程中,除询问病史、症状和进行相关检查外,还要特别注意询问与疾病有关的流行病学资料,特别是要询问近期有无到过国外,防止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漏诊、误诊,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及必要的消毒隔离。

四、诊断程序

非定点医疗机构接诊的、经确认的不明原因肺炎或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的患者,应立即转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辖区内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派出市级临床专家组进行判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各市州首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报告后,应派出省级临床专家组进行判定。年度首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需由省级临床专家组初步判定后报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由卫生部组织的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进行最终确认。后续发

生的病例,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省级专家组进行诊断,并及时将病例的有关情况和专家组意见报卫生部备案。

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与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的鉴别诊断工作,既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也要防止假阳性病例出现,保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五、送检与报告程序

定点医院诊断的甲型H1N1流感的疑似病例应立即采集患者呼吸道样本(如咽拭子、口腔含漱水、鼻咽或气管抽取物、痰)和血液样本,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测。年度首例及后续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原始标本送省疾控中心进行初步检测后,送中国疾控中心进行复核确认。

综合医院或定点医院等医疗机构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和确诊病例时,于2小时内通过电话报告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属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于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乙类传染病”下的“甲型H1N1流感”。

甲型H1N1流感疑似、确诊病例的病情进展、诊疗情况、病情转归及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定点医院应将上述信息每天向当地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通过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在报告事件类别选择“乙类传染病”下的“甲型H1N1流感”进行报告。

六、病人转运与转诊

市、州级医疗急救中心统一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转运工作。转运病人时,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要求进行转运,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转运过程中传播。转运过程中,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

七、控制医院感染,加强防护措施

医疗机构要根据流感病毒的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房时,必须正确穿戴好防护物品以减少职业暴露,离开病房时必须进行手消毒并脱出防护用品。隔离病区内,被病人污染的物品及医疗器具必须采取消毒措施,隔离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

构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防止医院内感染发生。

八、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专家组主要由临床相关专业(呼吸科、传染病科、儿科、医院感染科、重症监护科、医学影像科、检验科、中医科)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第一版)》诊断标准、治疗方案开展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对疑难危重病

人抢救进行技术指导,指导做好医院的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工作。

九、开展人员培训,充实物资储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要根据卫生部《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第一版)》及《甲型H1N1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培训工作,要加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增强医务人员甲型H1N1流感防控意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要督促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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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疫情预警、预测能力

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疫情报告单位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报告分析质量,加强疫情预警、预测预报工作为重点,切实发挥疫情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

《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级疫情责任报告单位的疫情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各医院、卫生院要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将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作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建立起系统完善的疫情管理报告网络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在人员、设备、经费、待遇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稳定、充实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各单位疫情管理人员岗位如有人动,应提前写出人员调整申请报区疾控中心备案,以便区疾控中心及时掌握疫情人员调整情况,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使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二级以上医院要保证至少两人专职从事疫情管理工作,镇卫生院、厂企、民营医院要配备一人专职、一人兼职的疫情工作人员,且工作要相对稳定,做到专机专用。

加强医疗单位的网络直报工作,扩大网络直报覆盖面,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工作要求,全区所有由财政拨款组建的医疗卫生单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论是否接诊传染病人均作为网络直报单位,私立医疗机构逐步纳入网络直报范畴。

做好疫情报告审核,加强疫情通报工作。国家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敏感性和准确性得到了很大提高。各单位要在规范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的同时,特别要加强传染病报告及时性和填报质量的分析,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反馈疫情信息,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并定期通报。做好对疫情信息的预测、预警工作,对重要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并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理。区疾控中心疫情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疫情报告工作,一月一督导,半年一考核,并将督导、考核结果及时报告区卫生局,有效推动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的落实,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定期组织疫情漏报调查,及时发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和指导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对辖区内的疫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发现异常报告(疫情报告突然增多或减少、传染病的暴发等)要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内将调查结果按规定逐级上报。

三、加强疫情监测,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感、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的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

为及时应对人禽流感、SARS发生和流感大流行,控制和降低全区呼吸道疾病的发病,2012年要继续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各类传染病暴发的技术、物资储备;继续加强辖区内公共卫生监测点的指导,完善监测网络报告工作;加强培训,提高呼吸道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医院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的要求,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及时诊断和排查处置人禽流感和SARS预警病例,认真贯彻执行市局[2005]32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具有前哨作用的环节和机构的建设与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工作流程。要加强大众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要抓好组织、人员、物资的落实,定期组织非典防治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要按照《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市突发人间禽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及《市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等要求,加强流感、人禽流感疫情监测、预测预报工作,重点是医院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工作和重点人群的监测,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加强流感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必要时启动人间禽流感高暴露人群监测点和设立应急监测点;加强预防流感宣传,有计划地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流感疫苗接种、登记、统计与上报工作。

四、强化霍乱和腹泻病的防治措施,降低肠道传染病发病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霍乱和腹泻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坚持“预防为主”,严格落实《霍乱防治工作方案》,高度重视霍乱、腹泻病防治工作,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建立健全各级霍乱和腹泻病防治专业组织,按时成立霍乱防治机动队。

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医疗单位腹泻病门诊工作规程》和《中国腹泻病诊断治疗方案》,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准备,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有单独的腹泻病门诊区,两镇卫生院开设单独的腹泻病门诊,厂企、民营一级医院设立专桌,保证肠道门诊按时开诊。加强疫情监测,有计划地开展疫源检索,特别是霍乱弧菌、O157:H7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的检索,在流行季节加强对重点人群和外环境的监测,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执行全省首例霍乱病例处理制度,一旦出现首例疫情或暴发疫情,迅速核实诊断,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继发、蔓延。实行霍乱疫情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区疾控中心、市立四院、省交通医院、山大二院按要求建立腹泻病防治机动队,要做到物资装备齐全、整洁、实用、有效和便于携带,组织现场疫情处理演练,增强实战能力。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进一步加强饮水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开展以“三管一灭”为中心,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区疾控中心在流行季节对海产品、疫区的食品、饮用水和其他外环境进行抽样检验,所有标本进行霍乱弧菌分离培养。同时,加强对黄河、工商河水点的采样检索,加强对旅馆、饭店、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摊点、集体食堂的监测和管理,对重点人群进行采便检查,防止霍乱的水型和食物型暴发。

五、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强化艾滋病防治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和《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以《省艾滋病防治宣传“五进”方案》、《省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和《省高危人群干预工作方案》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机制,实行依法防治、科学防治、规范防治。加强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艾滋病基本知识、防治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能力,努力实现到2010年90%以上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等人员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目标,逐步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就诊病人中主动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发现率。

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是预防艾滋病进一步传播蔓延的最有效措施之一,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重点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济卫疾控发[2007]17号)5类艾滋病防治重点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宣传、安全套推广和高危行为干预,全面开展场所内服务人员艾滋病检测。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知识“五进”活动,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无偿献血知识和“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使全区15-49岁人口中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有效干预措施在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的覆盖率、安全套使用率等指标达到省、市的要求。

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切实做好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结合中-美艾滋病合作(GAP)项目、国家级艾滋病哨点监测和自愿咨询检测(VCT)等项目,在全区重点场所开展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数量和服务质量,通过外展服务促进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扩大服务范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为艾滋病病人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和管理。

根据《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督导、检查和质量评估。做好全区有关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的调查处理。继续实施报病有奖,对报告疫情和及时完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各医疗单位要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在上半年对防治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两镇继续做好外来妇女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摸底调查和采血工作。

六、贯彻《结核病防治规划》,提高结核病的发现率

结核病防治要按照《2006-2010年省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综合医院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和转诊制度,规范病人的治疗和管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完成我区新涂阳病人指标的发现任务,保持病人治愈率达85%以上,DOTS覆盖率达100%的水平。

七、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情

全面落实以“防鼠灭鼠、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做好疫点和暴发点的处理工作,加强疫情报告和管理,进一步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按照《省流行性出血热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加强人间疫情和鼠间疫情监测,及时收集、汇总、分析监测资料,评价防治措施效果。严格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报告,对新发病人按国家诊断标准规定试验方法进行确诊,做好新发病例的流调工作,新发病人流调率、血膜采集率要达到100%。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预防接种,提高疫苗接种率。

八、强化措施,落实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认真执行国家《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省碘盐监测方案》,加强对碘缺乏病区碘盐监测,提高合格碘盐的覆盖率;加强尿碘、水碘监测,以了解重点人群碘营养状况以及水碘含量,为政府制定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疟疾监测,加强流动人口疟防管理和“三热”病人(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血检,密切关注来自疟区的流动人口和自疟区返回的居民,各镜检站5-10月份完成100份的血检任务,染色合格率达90%以上,并于次月5日之前向区疾控中心电话上报血检数量(联系电话),区疾控中心针对血检质量每月抽取10%的血片进行复查,严防输入性疟疾病例的发生与流行。组织实施以全民服药驱虫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防治肠道寄生虫病,降低感染率。

九、积极开展慢病及学校、托幼机构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加快慢病防治示范社区的建设工作,按照中国CDC制定的《社区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方案》等规范要求,对慢病高危人群及患者进行个性化健康指导。加快慢病防治机构建设,完善慢病防治网络,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学校卫生工作要以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控制为主要目标,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校医、保健教师和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的技术培训,加强疾病监测和报告,防止传染病在学校(托幼机构)内暴发流行。

十、加强隔离消毒工作,防止医源性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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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工作无小事”原则,一刻也不能松懈。

二、工作目标

要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手足口病预防工作的积极性,做好预防,加强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强化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传染病不大面积传染,确保不出现死亡病例,努力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构建安全、卫生的和谐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安排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班主任

由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校开展手足口病预防工作。

(二)加强宣传

要立即传达省市中心学校召开的手足口病防治紧急会议精神,让广大师生了解开展预防手足口病疫情的工作要求以及预防方法,明白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一种疾病,克服慌恐紧张心理和侥幸麻痹思想,端正心态,积极应对。要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墙报、以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将手足口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增长学生及家长的预防意识,提高他们自我防护能力和战胜手足口病疫情的信心。

(三)认真防范

1、学校建立晨检制度。重点检查以发热、口腔溃疡和疱疹为特征的手足口病临床表现。检查时一定要全面,认真做到“一看、二问、三测、四访、五记”。对于缺课的同学,做好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

2、学校要重视校园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清除卫生死角,保持教室内通风换气。

3、坚持每天消毒制度。若手足口病疑似病例一旦被卫生部门确认,立即停课隔离,并立即对教室、桌椅及物品等进行彻底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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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开展窝沟封闭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保健所完成学生的体检和软件上报工作。

4、加强学生常见病的防控,矫治工作。强化对学生日常卫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读写姿势、眼保健操评比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5、充分发挥各班卫生员的作用,加大对卫生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班级的卫生工作的管理。

6、完善卫生保健工作的网络化管理,不断充实博客内容,通过网络不断向其他学校保健教师学习。

三、措施

1、积极参加保健教师岗位练兵活动,并根据岗位练兵细则的完成学校的常规性工作。

2、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卫生部等印发学校"甲流"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执行,制定应急预案,防控措施,上报晨午检等制度等明确职责,落实到人,严防"甲流"在学校暴发流行,确保教职工及学生的生命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按照上级要求,每日做好因病缺课登记、晨检、午间、因病缺课追查登记、传染病报告等相关工作。坚持每日网上零报表,并按要求在每月的最后一天将当月统计结果填入因病缺课统计报表后,打印存档一份,并通过QQ群上传报表。传染病报告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绝不瞒报、漏报。实行网上报告和电话报告相结合,并做好传染病登记。

认真及时全面填写好《保健教师手册》.,及时检查各班级的《卫生员工作手册》,同时做好全校消毒、通风的总记录。

对学生的课间活动、体育课运动量等进行卫生监督,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纠正不良的饮食习惯,增强学生机体的免疫能力,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3、学校要充分利用健康宣传日,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积极利用广播、板报、墙报等形式进行健康宣传。并且要按照保健所规定的宣传内容进行每个月的宣传,并将内容和宣传小样,上传到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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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各类传染病高发季节,肠道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机率大大增加,我县传染病防治工作也将面临严峻形势,不容乐观,更不容忽视。我们要在重点环节预防、重点区域筛查和重点病种治疗上狠下功夫,做到“不留死角抓预防,不误时机抓送诊,不惜代价抓救治”。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各场镇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宣传、教育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紧密结合“健康*、幸福人民”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板报、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讲解预防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治措施,使广大群众了解其危害、明白其传播途径、掌握其预防办法,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积极预防疫情的发生和扩散,避免不必要的恐慌。要组织开展以传染病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能力,保护身心健康。同时要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县卫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疫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对外任何手足口病疫情,新闻宣传部门要严肃新闻纪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口径,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抓好舆论引导,并对社会上流传的谣言及其他容易影响稳定的因素,要及时澄清实事,以正视听。

(二)加强监测预警,提高疫情处置能力。各级医疗机构都要做好准备,尽快设立肠道门诊,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提高对手足口、霍乱、痢疾、伤寒、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敏感性。对前来就诊的病人要逐例、逐项登记,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县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和我县《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手足口病、霍乱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分析和报告,认真做好病例登记,发现可疑疫情,立即按程序上报、及时救治。要对重症病例或聚集性病例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变化做出科学的预测、预警,一旦出现暴发苗头,迅速采取措施,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严防疫情发生和蔓延。同时,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处置队伍,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现暴发疫情,及时报告并调查处置。

(三)加强医疗救治,保护患者生命安全。实践证明,重症病例的早发现和救治是挽救患者生命的关键,尤其是EV71肠道病毒所致的神经元性肺水肿不同于一般重症肺炎的治疗方案,时间和效率就是生命。一要建立健全医疗救治预案。各级医疗机构要依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和我县《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认真制定本单位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二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防疫救治水平。要分层次、分内容办四类培训:一是对医疗机构儿科、传染科主任、医生、业务院长、卫生院院长进行培训;二是辖区内医务人员特别是对乡村医生进行全员培训;三是对托幼机构进行培训;四是对幼儿家长进行培训。三要加强收治管理。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承担的医疗救治职责,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筛查登记、留观收治、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治疗和转诊行为,对每一例患者都要进行明确诊断,凡诊断为手足口病的,要及时报告,全力施治。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深入各医疗机构进行巡诊治疗,一旦发现重症患儿,要立即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大投入,配齐配强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最大限度提高救治水平。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逐级分诊负责制,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做到不漏诊、不误诊,不能不负责任的转诊。四要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隔离治疗患者,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限制住院病人陪护和接触者人数,认真落实消毒措施,避免发生院内感染。

(四)加强重点人群防控,严防较大疫情发生。婴幼儿、学龄儿童是手足口病等夏秋季传染病易感、高发人群,也是防控工作的重点人群,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制定应急措施,积极采取以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疫点终末消毒和预防性消毒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发现疫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要随时了解幼儿和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晨检制度,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登记工作,做到校园不漏班、班不漏人。卫生、教育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学生提供安全饮水,保证教室、宿舍经常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消毒,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患者,必须立即隔离,及早动员患病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要指导幼儿和学生家长搞好家庭室内外的环境清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经常消毒,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儿童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症状,要尽早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