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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审计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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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审计论文

篇1

(一)绩效审计体系不健全,缺少操作性强的绩效评价标准

这是目前绩效审计缺乏实施条件的主要因素。绩效审计的对象具有复杂多样、综合性强等特点,所以很多理论知识和操作模式都没有定性,给绩效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绩效审计虽然在很多领域已有所实践,并颁布了较为详细的绩效评价操作细则或准则,如:《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企业效绩评价标准》等,但是此类文件,所提及的指标体系多为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财务指标,仅与经济性和效率性效益相关,对于其他效益方面难以评价。高校作为主要依托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企业的财务管理指标并不完全适用于高校财务制度;且高校主要职能是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科技创新、服务社会发展,仅对经济效益进行评价,不能满足高校资源使用效益全面评价的要求。缺乏针对高校情况所制定的绩效评价体系、操作细则,没有明确的量化的评价标杆,直接影响高校绩效审计的开展。

(二)审计证据的限制

传统财务审计中,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评价,主要是对报表、凭证等财务资料进行检查,通过翻阅会计凭证即能获得大量原始证据,收集起来较为简单且完整。而绩效审计却要收集大量业务资料来作为审计证据,证据收集时还需要审计人员依靠财务专业知识以外的其他经验来判断证据的相关性、充分性及可靠性。同时相对于高校财务部门财务制度的完善程度,被审对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不一,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可靠性存在风险,甚至存在无法提供足够的审计所需资料的情况。审计证据的不充分增加了绩效审计评价风险,按照“四个不评价”原则之“对在审计过程中,未取得确凿证据或审计证据不充分事项不发表评价意见”,绩效审计难以进行评价。

(三)结合型绩效审计的制约

目前绩效审计在高校展开的主要形式是结合型绩效审计,该形式无法充分发挥绩效审计的特色。目前高校绩效审计主要采用传统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工作中,将绩效情况作为额外需要关注的方面提出,未明确要求做出有关绩效情况的审计分析及评价;另一方面,一些资源使用的绩效情况,从宏观角度进行汇总分析,才更容易全面发现问题,如:高校资源各部门之间共享程度低,一些设备购买买来了闲置不用,一些老师却缺乏经费购买必要设备;基础建设工程缺乏长远计划,反复工程等。仅在单个部门或项目的传统审计中运用绩效审计,对于资源使用情况的信息掌握容易出现不够全面的情况,导致对绩效情况无法评价或评价不够准确。

三、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的相应对策

(一)健全绩效制度建设,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绩效审计程序

要想更好的开展绩效审计工作,就需要在实践中规范体制,发现和总结问题,健全绩效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适用于高校经济和教育活动的绩效审计制度,这是发展绩效审计的前提,之后应在此基础上确定具有操作性的评价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指标,这是有效展开具体审计工作的依据。相对于较为成熟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2011财政部颁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高校更为适用,目前该评价体系已对“项目决策”及“项目管理”这两类一级指标细化了其评价标准,而对于“项目绩效”这类一级指标仍然没有细化出具体评价标准,高校需要根据高校的特点及发展情况,对评价体系进行细化,才能更具有操作性。

(二)加强高校内控制度建设,优化绩效审计环境

审计环境是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优化现有的审计环境,审计人员才能更好的实施绩效审计。首先绩效审计的发展需要得到学校各层领导的重视,正确认识绩效审计所能发挥的作用,以及其本身的局限性,才能正确推进绩效审计的工作开展。其次,高校应建立健全各部门的内控制度,加强部门内部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妥善保存必要的基础业务资料,提高审计所需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为绩效审计提供良好的可实施环境。最后审计部门需要规范绩效审计程序,明确审计对象,确定审计重点,做好审计计划,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也便于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有效考核。

(三)加强高校审计队伍建设

高校审计部门普遍存在审计人员少、审计任务重的情况,因此需要保证审计队伍的精锐性。高校应加强审计人员的任前选拔制度,选拔具有一定的审计专业背景的人才;上岗前,应重视岗前培训,如财务审计人员需要在财务处进行实习,了解高校财务运作体系等;在岗员工应加强后续的理论教育培训,形成一定的后续培养机制。同时绩效审计的复杂性,决定了需要审计人员在需要具备基本的审计、财经、高校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外,同时还要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问题的分析能力,要依靠审计人员丰富的个人实践经验。因此除了理论知识的学习,需加强在岗人员的实践锻炼,轮流担任主审、高校之间进行经验交流与学习等,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开展独立型绩效审计

独立型绩效审计更有利于从宏观的角度汇总材料,分析现象,从而发现体制、机制的问题,提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其可以着力查处资源浪费、资产流失、效率低下等专项问题,促进各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审计监督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相对于传统审计突出查找问题,独立型绩效审计则突出对影响绩效成因的分析并提出建议,其审计报告可以以审计调查研究报告、审计建议函等形式,向被有关决策部门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对于一些虽然符合现有政策,但存在制度性缺陷或政策落后不符合发展现状,短期内难以做到根本性改进的问题,可以通过分析报告模式,向被审单位、决策者阐明问题存在的本质原因,提出改进或发展的思路和框架。所以,通过独立的绩效审计,更能宏观的、针对性的发现问题,利于更好的发挥绩效审计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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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法表示意见报告

相比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来说,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意味着公司出现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2011年有5家企业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分别是中科健、*ST中华、*ST广夏、石岘纸业、阳煤化工,有两家是*ST企业;2012年只有3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ST中华A、*ST贤成和九龙山,两家是*ST企业;而2013年有5家被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报告,*ST新都、*ST霞客、*ST超日、*ST长油、*ST国创,全部为*ST企业。其中*ST长油最引起人们注意,它是第一家退市的国企。从这三年出具的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来看,大部分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都是*ST企业,ST类的企业都意味着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经出现了很严重的状况,出现了连续几年亏损的状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存在着重大的不确定性,此外,大量的负债、借款金额、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披露不合理以及破产重整方案还未实施等也是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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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是以问卷形式向调查对象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的一种调查研究方法,它具有简便易行、成本低和客观真实等优点,在现代社会研究中得到普遍采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采用问卷调查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调查问卷设计

问卷调查是通过问卷来获取有用信息的。问卷设计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调查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设计一份高质量的调查问卷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问卷的基本结构

调查问卷一般包括标题、前言、被审计者基本情况、问题和答案、填写说明及相关解释等几部分。标题是开宗明义地表达问卷目的和内容的主题;前言是审计人员致调查对象的一封短信,主要是说明调查目的、保密承诺以及向调查对象表示感谢等,作用是取得被调查者的信任与合作。前言也可不在问卷上表述,而由审计人员在实施调查时口头表述;被审计者基本情况是对被审计者所任职务、任职期限等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作用是明确调查内容的范围;问题和答案是调查问卷的主体内容,是向调查对象提出的问题及供选择的答案;填写说明和解释是用来指导调查对象如何填答问卷的各种解释和说明。

(二)问题内容的设计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有的责任进行审查,以评价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因此,问题的设计应围绕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来确定。以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例,调查问卷应围绕五个方面来设计问题,即:各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是否取得效益,以及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和管理情况;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管理是否规范;重大经济决策是否遵循了民主决策程序,是否取得重大经济成效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特别是大额资金支出、对外投资、经济担保、工程建设、银行贷款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与效果;是否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领导干部本人是否遵守廉政的有关规定等。

(三)问卷类型的选择

调查问卷有两种基本类型,即封闭式问卷和开放式问卷。封闭式问卷是将问题的主要答案、甚至一切可能的答案全部列出,调查对象只能从中选取一个或几个,而不能作其他回答。封闭式问卷的好处是标准化程度高,便于统计分析,缺点是不能发挥被调查者的自主性,获取的信息受到限制。开放式问卷则不提供任何答案,而是由调查对象自由作答。开放式问卷能充分发挥调查对象的主动性,有利于得到比较全面而详细的答案,甚至可能获得预料之外的有用信息,但开放式问卷标准化程度低,难以进行统计分析。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可根据调查目的和实际需要将两种类型结合起来使用,在以结构式问卷为主的情况下,适当加入少量开放式问题,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四)问卷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在设计调查问卷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相关性,设计的问题与所审计的事项要紧密相关;二是必需性,设计的问题数量要恰当,既要保证调查任务能够完成又不致于问题过多而影响调查对象的耐心;三是严谨性,调查问卷要用词准确,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词汇;四是礼貌性,提问的态度要诚恳,语气要友好,避免言辞过激引起调查对象的反感;五是易答性,所设问题要易于回答,避免过繁过细,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性很强的术语或行话。

二、调查对象选择

问卷调查的结果源于调查对象对问卷的回答,因此,调查对象的选择对调查质量也有直接影响。选择调查对象主要涉及调查对象的确定和调查规模的确定两个问题,即选什么样的人和选多少人。

(一)调查对象的确定

选择调查对象的统计学方法有很多,如全面调查、随机抽样、判断抽样等。但是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一般的民意调查,其审计目的和审查内容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地采用随机抽样法,而是既要考虑代表性,又要兼顾相关性。所谓代表性就是要求所选人员能够代表所在单位或部门大多数群众的意见。而相关性则要求调查对象所从事的工作与问卷涉及的内容相关,以确保调查对象能够恰当地回答这些问题。要满足这两点要求,应采用判断抽样法,即审计人员根据专业判断,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从与问卷内容相关的单位或部门中选取一定数量的员工作为调查对象。在审计实践中,通常选择下列人员作为调查对象: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被审计单位下设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下属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相关部门及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职工代表等。若被审计单位人数较少,则全体人员都应参与调查。

(二)调查规模的确定

调查规模的确定实际上是一个成本效益问题,如果抽样规模过小,调查结果的可信度会受到影响,审计风险就会增大,而抽样规模过大,又会加大审计成本,降低审计效率。在审计实践中,确定调查规模应综合考虑被审计者的职责范围、行业特点、单位规模、问卷内容、审计人员对该单位的了解程度以及审计工作的经费预算等因素。确定调查规模的具体方法主要有根据统计学公式计算、查阅抽样规模确定表等,也可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根据审计人员的经验和专业判断来确定。统计学上把容量在30以上的样本称为大样本,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问卷调查的样本量一般也不应低于30人。

三、调查结果利用

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经统计分析后的调查结果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是作为审前调查,了解被审计者的基本情况。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被审计者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不足,并据此确定审计重点,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二是弥补其他审计方法的不足,降低审计风险。由于受到审计范围、审计资料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仅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面资料的审计难以达到审计目标,对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更是无能为力,而问卷调查则可以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发现这些问题或为进一步查证提供审计线索。三是作为专项审计调查,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用。对于调查中发现的某些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可以形成专题审计调查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宏观决策和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对于调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反映,使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四、调查人员选配与培训

设计精良的调查问卷只有通过调查人员付诸调查行动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科学的统计分析,才能达到预期目的。因此,开展问卷调查前应对调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挑选和培训。

(一)选择合格的调查人员

为了保证问卷调查工作的质量,挑选的调查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较宽的知识面、较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并具有一定的统计学知识。

(二)对调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如果调查人员的调查研究水平欠缺或对调查问卷不熟悉,必然会影响调查工作的质量。因此,在开展调查工作之前应对调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通过培训提升调查人员的调查技能,同时也可加深调查人员对问卷的熟悉和理解。

此外,在实施问卷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应直接参与问卷设计和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问卷设计有助于调查人员更好地掌握调查问卷的内容,从而更好地开展调查工作。参加问卷的统计分析能使调查人员更真切地了解民意,更准确地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从而提高调查结果的质量和效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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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1997年到2001年约有150份审计报告明确提及了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其中55份为拒绝表示意见,4份为否定意见,61份为保留意见,30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

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或在保留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也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极少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许多会计报表使用者反映,一些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及其披露并不存在显著差异,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说明段中的表述也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审计意见类型却差异很大。把持续经营能力问题简单地放在意见段之后,或等同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意见的审计报告,致使审计报告的有用性受到影响,甚至产生误导作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重大不确定事项。对不确定事项,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分析。

1.不确定事项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确定事项包括或有事项,但范围比或有事项大,主要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事情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任何不确定事项都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已经发生的事项,二是尚未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对已经发生的事项有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对尚未发生的事项则无能为力,审计证据有可能在将来才能获取。因此,不确定事项并不等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遇到不确定事项,就简单地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不确定事项不等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不确定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两码事。如果被审计单位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不确定事项进行了适当会计处理和披露,就不算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不确定事项。如果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管理当局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如果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3.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而被审计单位仍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编制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且被审计单位已按其他基础重新编制了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规定办理。

4.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管理当局拒绝就持续经营能力作出书面评价,而会计报表仍按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对重大事项强调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共有124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意见段之后增加了说明段,其中97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7份为意见段之后带说明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主要包括八项减值准备计提、未决诉讼、大额逾期借款、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交易事项的法律手续不完备、关联方占款以及为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资产重组、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或专家的工作、补贴收入、非经常性损益、一次易取得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较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等。上述事项固然属于重大事项,然而有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是不合适的,需要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把问题搞清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出具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修订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中明确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在无保留意见或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1)强调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2)存在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重大或有负债;(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且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4)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与已审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5)更新前期审计意见;(6)强调某一重大事项(持续经营除外)。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说明段中指明,“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段内容并不构成对会计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通过采取这样的措施,一方面可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描述事项代替发表意见的行为,防止把本应发表保留甚至否定意见的事项放在意见段后表述,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更加明确地理解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此外,我们还在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作出了一些禁止性的规定,限制把某些事项放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作出表述。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问题

2001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约有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问题,其中28份为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10份为保留意见,12份为拒绝表示意见。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中,涉及坏账准备的比重较大,有41份,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份,存货跌价准备7份,长期投资减值准备9份,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份,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份,在建工程减值准备4份,委托贷款减值准备2份(有的审计报告涉及若干项减值准备)。此外,还有若干份审计报告仅仅提及了应收款项本身,未明确提及减值准备问题。

从目前来看,上市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出于增发、配股或保持业绩的需要,少提或不提资产减值准备,另一种倾向是为以后的资产重组、扭亏为盈、保住上市资格或避免ST处理打基础,而多提资产减值准备。从50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仅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描述了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的事实,而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判断;还有一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以审计范围受限从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由,同样未对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作出实质性的判断。应当指出的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属于会计估计而非不确定事项。这种现象的出现固然与上市公司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以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复杂性有关,但也反映了某些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存在问题、未能勤勉尽责的情况,从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的信息有用性大大降低,浪费了社会资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明确规定:(1)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披露,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对重大会计估计事项作出强调;如果管理当局作出了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且变更是合理的,并进行了适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以强调说明有关会计估计的变更事项及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2)如果认为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不合理,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3)如果审计范围受到被审计单位或客观条件的限制,以致无法评价重大会计估计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拒绝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

关于提及其他主体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提及其他主体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被提及的主体通常涉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及专家。根据统计,在1993-2001年之间,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50份,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约有20份,提及专家的审计报告约有10份。

1.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近年来,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以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方式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现象比较突出,通常采用“(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以及“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措辞。此外,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也使用了“我们未复核”或“(完全)依赖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等责任不清的表述方式,或未在审计报告中充分解释无法信赖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理由等。众所周知,某些上市公司年度利润主要来源于其子公司,而这些子公司往往是设在境内的高科技公司或设在境外的销售公司,潜藏着很大的财务欺诈风险。主审注册会计师不对境外子公司进行审计,或无法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只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回避可能承担审计责任的做法并不妥。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如果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均表示满意,对其一贯执业情况等方面已经熟知并认为良好,且对其他注册会计师本次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质量感到满意,主审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2)主审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的引言段、范围段和意见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也不应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3)如果无法对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或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不能满足要求,且无法直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并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但不应被视为将其责任分摊给其他注册会计师;(4)主审注册会计师如果决定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指明双方的审计范围,及由其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其他重要项目占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各该项目的比例,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的主要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5)主审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使用“我们未复核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贵公司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我们完全(或部分地)依赖于(或基于)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计及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类似表述。

2.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通常会出现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问题。根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后任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时,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比如,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仅仅简单描述“上年度会计报表经XXX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事实,而没有明确期初余额对所审计会计报表的影响;甚至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说明段中使用“贵公司上年度会计报表非由我所审计,我们对本年度会计报表期初余额不予置评”的措辞。

我们认为,如果期初余额对本期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如果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影响,后任注册会计师可以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并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如果期初余额不存在影响本期会计报表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意见段之后的说明段中提及前任注册会计师,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者把责任分摊给前任注册会计师。

3.提及专家的工作。根据统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情况在近两年来开始增多。某些会计师事务所明明知道上市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在玩数字游戏,明明知道专家的工作不甚合理,将导致收益确认存在问题,但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回避可能承担的责任,只是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提及专家的工作,或虽指出会计报表部分地依赖于专家工作的结果,但又不说明专家工作的方法、程序及其结果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这种做法不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工作的行为,我们在近期起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试行)》中进一步明确规定:(1)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以免被误认为是发表保留意见或把责任分摊给专家。(2)如果专家工作结果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提及专家的工作,包括专家的身份和专家的参与程度等,并清楚描述所发表审计意见的理由。

关于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的意见不同于原来的意见

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接受审计业务委托时,则至少前后两期(前期及本期)会计报表是由其审计的。当前期的会计报表在本期的比较会计报表出现时,是第二次出现。此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不但涵盖本期会计报表,也涵盖再次出现的前期会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再次对同一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的做法,称为更新前已发出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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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教学内容上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第一,教学内容以理论为主,案例为辅助,这在前面已经提到过理论教学会比较枯燥,案例教学又得不到好的效果。最为重要的问题是,在实际中,审计所面临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单位,有事业单位也有盈利性的企业,性质、行业不同,其会计业务是有区分的,被审计单位千差万别,也就导致审计具体工作也有很大差别。第二,案例资源匮乏。前面也提到,现阶段适用的审计案例比较少,有些比较陈旧,顺应不了现在的审计准则,而有一些又太简单,无法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另外,有很多有价值的审计案例,因为存在着行业信息保密的规定,不能全部拿来使用,这也影响了案例教学的真正效果。

1.4实训室的使用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据笔者调查,有些高职院校会建设审计实验室来供学生进行审计业务实际操作,建设实验室的目的无非是能够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身临其境审计工作环境,培养学生实际处理审计业务的能力。但是,实训室的建设和更新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配备齐全的软硬件设施,成本会很高,另外建设完毕后,还需要有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这就要求相关人员要有审计和计算机方面的知识,这在很多高职院校中,这样的复合型人才是匮乏的。再者,就是实训室的规模满足不了大量的学生,由于审计实训室建设成本较高,因此规模一般不会很大,这样,一个班级的学生就不能全部直接参与实训,必须得轮流着来操作。

1.5教学评价体系陈旧。考核方式还是以传统的出卷子考试或写篇关于审计的论文,这样的考核方式并不能够真实的反映一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并且好多学生考完之后,很快就会把所学的知识忘光了。

2对于审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2.1教学方法多样性。老师不要总是站在高高的讲台上照本宣科,来讲授枯燥的审计理论知识。笔者的意思并不是说不讲解理论知识,理论知识还是要讲的,而是用通俗的语言或者是生动的比喻来解释专业术语。在讲解过程中,也可以适当地穿插一些审计小知识,例如审计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如何鉴别发票、通俗的企业会计流程是怎样的、会计账簿造假如何辨别等等,通过这些小知识的介绍,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课堂教学中,运用PPT制作,将审计工作过程中会使用到的资料展示在上面,也可以播放视频,观看审计工作的相关视频。同时,在课外,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过来给学生们做讲座。对于案例教学,案例的选择很重要,尽量选择通俗易懂但又能说明问题的案例,教师可以适当的给学生留有时间自己讨论分析,然后做简单的指导。任课教师每次进行审计教学,不能每次使用的案例总是那么几个,应该及时更新补充国内外发生的审计案例,保证时效性。另外,根据案例实际的应用情况,对案例的选择和讲解适时的进行调整。

2.2提高教师实践操作能力,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高职院校应当重视对任课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可以由学院牵头,与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中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校企合作,把学校里的老师送出去,到企业一线去实习。笔者所在的学院,与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合作,每学期会输送专业教师去事务所学习审计,这使得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教学过程中能够通过自己的实际经历教会学生怎么做。其次,学院应当鼓励教师参加各种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2.3调整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时数。审计课程安排在大三是合理的,因为必须要保证学完会计、税法之类的课程才能学习审计。但是单单安排一门审计基础课程,对于会计专业或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来说,还是有点少,所以可以多安排关于审计课程的实训课程或者也能通过安排选修课来解决时间上的问题。其次,也能通过增加课时数来解决,笔者所在的院校审计课程只安排了2个课时,总共32课时的上课时间,显然是很紧张的,因此建议可以增加到48课时,这样就能有比较充裕的时间进行案例讨论和审计实操了。

2.4教学内容的改革。笔者对审计课程的内容进行了重新的整合,课程的总体设计思路是按照审计主体的不同分类,以四种不同类型的审计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为依据,确定课程目标,设计课程内容,以工作任务为线索构建任务引领型课程。课程结构分为基本知识模块和实践训练模块两大类。基本知识模块主要从货币资金、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与仓储、筹资与投资这些环节介绍审计的基础知识、审计工作原理、方法、程序和要求。实践训练模块按照审计主体不同分类,分别以四个不同类型的审计主体的业务为载体,训练实操审计业务,让学生在真实业务的环境下,体会审计工作的实质。四个不同类型的审计主体业务分别为行政事业单位、商品流通企业、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内容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使学生能够从老师教到自己做逐步过渡。每个模块都以企事业单位的真实审计工作为素材,仿真度极高。要求学生以工作任务为核心,把理论知识与技能操练结合起来,实现做学教一体化,培养学生掌握审计鉴证岗位业务操作的职业能力。笔者以32课时的审计课程为例,下面具体说明课程内容及课时安排:①项目一审计基础知识(8学时)主要包括:a审计业务基本流程;b货币资金审计;c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及相关账户审计;d应付账款、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及相关账户审计;e存货、应付职工薪酬和主营业务成本审计;f短长期借款、应付债券、财务费用、实收资本、盈余公积、金融资产审计;g撰写审计报告。②项目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业务(4学时)(A职业技术学院)a单位基本介绍、审计常用知识介绍;b行政事业单位概述、该单位审计业务实操。③项目三商品流通企业审计业务(4学时)(B副食品商行)a单位基本介绍、审计常用知识介绍;b商品流通企业审计注意事项;c审计业务实操。④项目四内资制造企业审计业务(8学时)(C模具有限公司)a单位基本介绍、审计常用知识介绍;b内资企业审计注意事项;c审计业务实操。⑤项目五外资制造企业审计(8学时)(D电池有限公司)a单位基本介绍、审计常用知识介绍;b外资企业概况、审计注意事项;c审计业务实操。估计各位看了这个课时安排表会觉得课时很紧张,确实如此。因为这门课程在本院被安排在了大三的上半学期上,课时数比较少,所以在设计课程内容的时候,尽量紧凑,所以多鼓励学生能够在课后独立完成审计业务实际操作,教师只需要在课堂上花少量时间进行点评。

2.5完善校内实训场所,建立实训实践基地校内审计实训室建设完毕后,要进行改进和完善。制定出审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详细而周全的实训计划,编制一套适用本校学生使用的实训手册和审计案例相关资料。同时,安装必要的审计软件,本校教师进行审计软件使用培训。通过实验室教学,不仅使学生了解审计过程,掌握和巩固知识,也要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可以缓解校内实训资源不足的困难。学院应当积极地与校外的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进行校企合作。校企合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事务所可以派遣专业的审计人员来学校给学生做讲座;学校输送专业老师和学生去事务所进行审计实习;审计课程教授期间,可以在课后找时间组织学生参观事务所以及审计工作过程。

2.6改进考核办法考核可以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平时情况,具体有上课情况、课堂案例讨论分析;第二,理论知识掌握情况;第三,实际业务操作情况,各个部分分别评分,并且加以权重,最后总评,即为总成绩。这种考核方法,显然能够真实反映一个学生的实际情况,不仅考核了学生的理论知识,也考核了学生的实际业务能力,通过这种方法,学生也确确实实地掌握了知识,并且能够在实际中进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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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两者相结合,是实现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一种审计方法

工程预决算审计和基建财务审计贯穿于整个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中,相比以前单一、传统的审计方法,二者相结合的审计方法有以下优点:①审计信息更加全面、准确;②提高了审计效率;③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审计结果。如以前独立的、单纯的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在项目立项、概预算执行、材料认价、施工单位转分包、工程造价高估冒算等问题上,只是各自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处理,没有融合贯通,从而使得出的结论不全面,无法达到二者相结合所能取得的审计效果。

1.3两者相结合,是高校内部效益审计由定性向定量分析转变的关键方式

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高校审计部门往往从决策管理的角度进行审计评价,侧重于定性分析,而忽视了从效益角度进行多方位、深层次的定量剖析。财务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相结合,是高校内部效益审计的重要保证,在高校内部审计综合分析方面,它是一种全新的技术方法,对经济责任的界定与追究起到了积极作用,审计力度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使得内审评价更加具体全面。当前效益审计是高校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将财务和工程审计相结合运用,来保证达到教育投资资金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

2财务审计与工程审计在高校内审中相结合的具体应用

在审计某高校的一项新建工程项目时,高校内部审计部门通过使用社会咨询机构审计力量,组成财务审计与工程审计合作审计组,对概算总投资为2.36亿元的某项目进行了试点审计。经过为期一个季度的审计工作,审计人员查出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约11252万元,这其中包括以下内容:多列概算1153万元,超预算957万元,虚列成本135万元,违规分包、截留、获取非法所得264万元,隐蔽工程虚列签证2095万元,挤占建设成本699万元,无计划开支90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2015万元,漏交税金1491万元,少计收入1543万元。取得了显著效果。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在实现全面审计基础上从两者不同专业的角度,去发现问题、疑点,并且抓住这些问题、疑点进行重点审计,高效率地完成了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核减工程造价、发现案件线索等方面的工作,从而有效地完成了任务。两种审计结合进行,可以共享项目基础资料,并对审计资源进行整合,对决策、管理上的问题进行定量剖析。在审计工作中,重点工作是促进控制工程造价以及规范工程管理,通过技术经济审查、审计控制和评价相结合,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相结合,运用财务与工程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法,对项目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了审计工作。这是以往以财务审计为主的内部审计和单纯进行造价咨询的社会机构审计都无法得到的。

2.1事前结合审计

事前结合审计指高校审计部门通过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决策、概算等方面的把关工作。事前结合审计主要进行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审计工作,包括项目立项与批复、工程概算、合同签订等内容,这些内容主要是在项目的决策阶段、规划设计阶段、招投标与合同签订阶段。在此阶段,审计人员要通过财务审计与工程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科学有效地把握好监督决策的准确度,控制好概算编制的真实完整度。据统计数据显示,项目建设期间,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及效益等方面的影响很大,因此决策方面的把关工作是审计工作的关键点。财务审计与工程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工作主要体现在项目的审查、评估及分析方面,其审查内容有项目建设立项建议书及初步设计方案,评估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生产建设条件等方面,分析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可行性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审计人员从项目建设设计方案的经济可行性、地理适宜性、技术方案先进性、施工方案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工程审查;从财务盈利能力、资金规划的合理适宜性等方面进行财务审查。对于公益性、非盈利性特殊项目,审计人员可以通过盈亏平衡产量分析法、生产能力平衡法、净现值法、成本法等方法对上述工程和财务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并作经济费用的效益分析,从而得出一个全面的审计报告。通过这种结合审计,高校审计部门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对项目的决策情况给出一个判断,并提出有效合理的建议,从而避免因决策失误让项目盲目立项开展,进而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工程审计与财务审计人员要在各自专业技术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工合作,有序进行审查工作。审查内容有:项目概预算编制依据及深度,项目建设的规模及标准,项目设备规格、数量和配置,初步设计的内容,审批手续的齐全性,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

2.2事中结合审计

事中结合审计指高校审计部门通过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把关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事中结合审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查处概算执行、材料认质认价、招标人费用项目控制、变更签证控制、付款控制、施工单位转分包。事中结合审计应该着重审查的内容有:工程概预算的审批及执行情况、合同中与资金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及履行状况;工程进度款结算、设备材料的管理、应缴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等。其中,他们在合同调整的合法性、建设标准的执行情况、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的真实性、超概算外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等问题上运用结合审计的方法比较突出。财务审计与工程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互相交换各自收集的信息,并通过交换意见,对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及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以保证各项资金专款专用,避免了虚列成本、乱开支、挤占、挪用、截留、转移、损失浪费等现象,确保了拨款与工程进度的一致性。一个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关键之处在于工程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因此,审计要把这个关键点作为重点审计,深入分析查证,落实资金是否到位,拨付是否按计划进行,资金使用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使用,进度款支付是否坚持先审计后付款的原则进行,把这些问题审查到位,才能更好地控制造价,有利于后期的决算审计。事中结合审计的每一次工程结算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工作,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重要的原始记录,各种资料的审查对于工程结算的准确度有直接的影响,更体现了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合法性。财务审计在此阶段主要关注“预付账款”、“建安投资”、“应付账款”等科目,这个阶段的审计主要以工程审计为主,财务人员配合。工程审计人员可通过认真核对工程量、定额、图纸、变更签证资料及相关甲方认质认价材料签证、招投标文件、取费标准等资料,认真套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或有关定额,审核应该结算的价款,防止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维护学校的利益,并同财务人员实际结算的价款进行对比,看是否按审计金额结算工程价款等情况,财务人员亦可根据账目数据查看施工单位的可疑资金动向,抓住疑点线索,进行深度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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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地基承载力验算

根据该工程地质报告,基础持力层为层③中等风化石灰岩,岩石埋藏深度浅、强度高、工程性质良好,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3000kPa,计算结果显示的基础底板下基底平均压力值(含基础自质量)为pk=279kPa,即pk<fak,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2.2结构的抗倾覆验算

根据PKPM2010版系列结构软件satwe计算结果,结构整体抗倾覆验算数据如表1所示。表1Z08#楼结构整体抗倾覆数据依据以上计算结果及《高规》第12.1.7条之条文解释,该工程结构的抗倾覆能力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不需再验算结构的整体倾覆。

2.3结构的抗滑移验算

高层建筑在承受地震作用、风荷载或其他水平荷载时,筏形基础的抗滑移稳定性应符合下式的要求[2]图1Z08:#楼局部总平面示意图抗倾覆力矩倾覆力矩比值零应力MrMovMr/Mov区/%X向风荷载1318648.136019.336.610Y向风荷载620252.955291.011.220X向地震Y向地震1279152.0601675.125794.525794.549.5923.3300建设工程能源技术与管理EnergyTechnologyandManagement2014年第39卷第6期146Vol.39No.62014年12月Dec.,2014KsQ≤F1+F2+(Ep-Ea)L式中:Ks为抗滑移稳定性安全系数,取1.3;Q为作用在基础顶面的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或其他水平荷载,kN;F1为基底摩擦力合力,kN;F2为平行于剪力方向的侧壁摩擦力合力,该工程忽略不计;Ea、Ep分别为垂直于剪力方向的地下结构外墙面单位长度上主动土压力、被动土压力,kN/m;L为垂直于剪力方向的基础边长,m。

2.3.1基础顶面处的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力根据该工程基础四周嵌固条件,最不利抗滑移方向为Y向,依据结构软件satwe计算结果得出,作用在基础顶面Y向的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总合力Q=2050.94kN

2.3.2基础底面摩擦力合力F1计算基础底面摩擦力合力计算公式为:F1=μ(F′k+Gk)式中:μ为基底与岩石地基的摩擦系数,本工程取0.40;F′k为上部结构恒载传至基础顶面的竖向力,根据PKPM2010版系列结构软件satwe计算结果为76032.97kN;Gk为基础自重及基础上土重之和,其值为22370.80kN。经计算F1=39361.50kN2.3.3结构两侧主动土压力、被动土压力计算垂直于剪力方向的地下结构外墙面单位长度上主动土压力Ea、被动土压力、Ep计算式分别为:Ea=12φaγh2kaEp=γh2kp式中:φa为主动土压力增大系数,该工程取1.0;γ为填土的重度,该工程取18.0;h为挡土结构的高度,该工程为5.05m;ka为主动土压力系数,该工程取0.2;kp为被动土压力系数,该工程取5.0。经计算,Ea=45.9kN/mEp=45.0kN/m

2.3.4该工程的抗滑合力该工程抗滑合力为:F1+F2+(Ep-Ea)L=39361.50+0+(45.0-45.9)×28.5=39335.85(kN)

2.3.5该工程的抗滑移验算该工程的抗滑移验算式为:KS=F1+F2+(Ep-Ea)LQ经计算,KS=19.1即KS>1.3依据以上计算结果,该工程基础的抗滑移稳定性验算满足《高层建筑筏型与箱型基础技术规程》(JGJ6-2011)第5.5.1条之规定[2]。

2.4本工程所采取的抗滑移措施

该工程采用1000mm厚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设计在满足承载力、稳定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了一种抗滑移基础,是在筏板基础底面东西两侧及南侧各设置一道抗滑趾,抗滑趾的长度方向与基顶水平推力的方向垂直,如图2所示。抗滑趾的宽度和高度是通过计算确定的,其值应能满足抵抗与基底交接面处的抗剪切及抗弯能力;抗滑趾长度与基础底面宽度H同向且等值。通过在基础底面增设抗滑趾,能有效增加基础的抗滑移能力,从而保证岩石地基上高层建筑筏板基础抗滑移的稳定性。图2Z08#楼基础埋置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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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审计的主体职能包括监督职能和管理职能,其中监督职能是基本职能。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监督职能是审计的最基本职能。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都具有监督的职能,但这三者的监督方式、监督力度都不相同。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且高等学校的审计应当对高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行独立地监督,所以,监督职能应该是高校审计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职能。

2.管理职能

高校审计属于内部审计,首先是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控制与监督作用。现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效益观念的增强,投资主体的拓展,学校规模的扩大,校园经济的壮大,高校审计在实施控制与监督的同时,利用其人才优势,信息优势,更多地围绕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开展工作,逐步发展成为高等学校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学校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已经成为高校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取决于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观念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审计人员本身,包括敬业精神和业务水平。

二、目前高校审计的现状与发展的思路创新

审计力量不足。当前高校普遍存在内审机构不健全、人员缺少现象。在机构设置上,一部分高校合署办公,由1至2名工作人员;有的高校虽设有,也只是象征性地配置了两三名审计人员,在职的审计人岗或“转业”到审计部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专职内审计人这项工作,素质参差不齐。领导对审计工作重要程度认识不足。高校在配置审计工作人员时把关不严,把一些没有审计能力的人安排在审计部门,致使审计手段落后、工作效率低下,当前很多高校还是使用过去传统的审计方法,靠审计人员手工计算核对数据的对错。这种传统的审计方法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时间长、效率低、易出错,已经不能适应高校快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强化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参与督促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重视审计工作。国家审计部门依照审计法律法规加强对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高校审计工作纳入高校党政负责人考核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实行审计工作的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广泛征集审计线索。省级审计机关、高校审计部门应在高校内外广泛宣传审计工作,扩大高校审计线索来源途径。改革现行审计主体,改变目前高校审计部门人员孤军奋战的状况,引入“内部审计外部化”的机制,发挥国家审计机关的强制性、权威性职能,形成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关三种力量组合的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关三种力量组合的“审计主体”。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高校实际情况了解全面、真实的优势。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较强、审计经验丰富、人员素质整体较高的优势。

三、创新审计工作思路

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家审计规划或计划高校审计部门、社会各方面反映的信息等制定审计计划,召集注册会计师进入高校审计现场,由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业务中的询证、计算、实际盘点等具体审计工作,高校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复核确认,审计机关负责终审并出具审计意见,公布审计报告。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报告的监督、执行和反馈等后续审计。

1.增加审计经费,提高审计工作物质基础条件,建立审计经费的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在学校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时充分考虑对其审计工作的经费安排。

2.强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高校审计中除基建审计等专项审计之外,经济责任审计是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几方面作为审计重点,能控制经费、预防腐败、发现问题、健全制度。①对财务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主要内容:是否根据《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并及时足额入账等。②对设备管理部门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学校各类资产状况是否安全完整;公用经费和专用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学校财务制度和预算规定,设备费分配方案是否合理,设备的使用效益如何。③对基建规划处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其重点在于: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基建投资是否报经主管部门审批,有无自行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或扩大建设面积;基建工程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手续是否完备,经办的经济合同、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执行情况如何等等情况。

建立评价体系,优化审计成果在高校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实,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恶意欺瞒等事实,如实记录其人事档报、恶意欺瞒等事实,如实记录其人事档案,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将从此不作选拔和任用,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健全高校审计工作评价体系,把高校审计反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重要依据。审计评价可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社会效益方面可以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获取师生员工对审计结果的满意度,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审计工作的一杆标尺;经济效益方面可以采取对被审项目和社会同类项目经济效果进行对比,从中找出问题进行分析,对发现具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要将高校审计结果列入高校主要负人业绩考查内容,维护高校发展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张庆龙.内部审计价值(第二版).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2]朱锦余,赵新杰.经济责任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3]刘高焯.审计学(修订本).立信会计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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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从我国国家出台的政策法规环境看高校内部财务审计发展。我国对审计工作也是十分重视的,相继颁发了国家《审计法》,社会审计方面出台了《注册会计师法》,而面向内部审计工作的法规只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而直接针对于高校的只有教育部内部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都没有上升为法律的高度,没有法律的保护与支持,使得许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工作得不到相应的重视,审计人员遇到具体问题无法可循,许多审计人员钻空子找漏洞,使高校财务管理十分混乱,国有资产受到严重的损失。

(二)高校财务审计人员配备不全。

近年来高校审计工作发展更加独立,人员要求更加专业化、审计知识更加专业化,而以往高校财务管理人员还不具备内部审计师应具备的各方面专业知识,而新工作的审计工作人员还没有一定的财务审计经验,导致了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现代高校发展形势的需要,导致审计工作中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产生难以估量的损失。

(三)机构设立不规范,工作内容狭窄。

一部分高校内部审计财务机构的设立是由其他领导部门领导合署办公的,独立性不强,这种状况会导致内部财务审计人员受到各方面利益的影响牵制,很难独立的完成各项审计监督工作,制约了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高校审计工作常规审计多,随着高校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范围狭窄的弊端已经逐渐显露出来,高校财务收支审计、基建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对制度评价、风险管理区很少涉足。而内部审计还不能满足各方面的需求。

三、解决方案

(一)调整审计人员结构。

现代高校财务审计需要配备更加专业化的财务审计人员,不仅能够做到内外财务审计、学校财务管理,还更应该能够做到财务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价,这就要求我们高校财务审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够深层次地发现财务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且能够在不给国家学校造成损失的前提下解决相应问题。而对于现任这些有工作经验,对业务又比较熟悉的审计人员,要把他们安放到审计工作重要的位置上去,并且形成“师徒绑定式”,带出一批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的新一代年轻审计师。

(二)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

就目前状况来看,高校审计机构必须摆脱附属机构的地位,形成专门的财务审计机构,独立完成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及领导的制约,真正形成独立的财务审计工作管理,发挥其真正的职能作用。高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加强审计工作的力量,优化结构,增强审计内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制定一系列审计人员奖励机构,调动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审计工作实际上繁重、劳心,许多审计人员工作久了就会缺乏积极性和责任心,工作懈怠。奖励机制能够调动起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工作中的责任、工作量与奖惩挂钩,能够使得审计人员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不仅使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而且也能使审计人员的素质提高一个档次。

(三)健全高校财务审计职能规章。

高校审计职能应不断拓宽,制定相应的规范程序,实施审计质量的全程控制。高校审计部门应制定出一系列完善的高校审计实施方案和工作操作规程,明确责任和审计人员义务。高校审计人员必须按规章制度完成审计任务,规避风险,以便于接受各方面被审单位的监督。上级主管部门应制定出审计人员从审计开始到审计终结应有的考核评价体系,以增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降低审计工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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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会计疖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按照承担的内容可以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形式。但关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到底是尊重“过程真实”(即审计过程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还是偏倚“结果真实”(即审计报告体现了法律标准),会计界与法律界争议颇多。

会计界认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的过程中依据的执业标准是《独立审计准则》,相应地遵守的法律法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而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只要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审计准则,保持了必要的合理的职业谨慎,给予了必要的合理的职业关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即具备了审计标准上的“真实性”,即使与实际不符,也无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由于过错即遵循独立审计准则而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报告,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独立审计准则成为认定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其理由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成本的约束下,只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公允地”发表意见,无法彻底避免或者消除审计结果的“虚假性”。

法律界认为,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即为虚假报告,其追求的是结果,而非过程。法律专家刘燕提出:“在法律界以及公众看来,如果说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满足了审计准则的‘真实性’要求,就不能认为其工作的结果是‘虚假’的,其逻辑是很荒唐的”。因为注册会计师作为审核有关财经信息的中介机构,其工作成果(而非工作程序)与股东以及其他信息使用人的利益高度相关。公众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几乎都来源于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查验后才披露的财务信息,因此,如果报告失真,公众的利益通常都会受到损害。不论导致注册会计师报告失真的原因是什么,对于公众投资人来说都没有意义,因为他们并不关注、也没有能力来关注注册会计师审计、查验的过程,只能被动地接受注册会计师提供的结论。

我们的观点是,随着会计界和法律界的相互不断的对话,双方都应吸收对方的合理的意见,一方面要考虑大众的需求,维护大众的利益,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审计事业在我国属于刚刚发展起来的行业,需要培养和呵护的实情。从形式公正走向实质公正。

独立审计作为一种“公共合约”和“监督经营者对一般通用会计规则的遵守和对剩余的会计规则制定权的适当行使”的“外部权威”,可以理解为主要涉及审计委托人、审计人、经营管理层和监管机构四方的契约。在审计人最初承接审计业务时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即为此项契约行为的法律证明文件,也就是交易合同。用法律执行合同所需的条件为:①交易双方当事人事前签订的合同条款必须相当完备;②合同中规定的行为在事后不仅能被双方当事人观察到,而且能为第三方(法官)所见证。但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的“有界理性”以及交易环境的不确定性,要预期所有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是非常困难的,写出一个完备的合同就更难了;即使从理论上讲一个完备的合同是可能的,但如果成本高,当事人也宁肯选择不完备,留待以后根据情况不断补充。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即使双方都能观察到的行为,要在法庭上证明也相当困难;由于当事人与法院的信息不对称,使得许多交易合同不可能由法院来执行。因此单纯依靠法律来执行合同,似乎有些力不从心。

基于此考虑,我们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应当具有其相对的法律地位,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其不能成为注册会计师免责的法定标准,而是将其纳入法律既有的框架内进行考量,如其符合“公共利益”,则成为注册会计师免责的标准,否则,不能作为免责的标准。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进行执业,尽到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则即使审计报告与事实不符亦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仅仅形式上符合审计准则的标准,而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即未达到审计准则的实质性要求,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如果形式上未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但其有充分的理由表明已尽到了实质上应有的注意义务,则亦可免则。

二、注册会计鼻法律责任的规蠢

鉴于日益加大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压力,注册会计师必须从实质上把握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旨,在所有重大问题上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只承担自己能胜任的业务,提高专业判断能力。

(一)提高审计质量。有效规避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最主要的对策是提高审计质量。提供尽可能完善的审计报告

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师应在审计中始终保持独立性。审计独立性是指注册会计师不受那些削弱或纵是有合理的估计仍会削弱注册会计师做出无偏审计决策能力的压力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这是世界公认的基本要求。我国独立审计准中也将此单独列了出来:所谓的独立性,包括形式上的独立和实质上的独立两个方面。实质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如曾在被审计单位任职后离职未满两年的、持有被审计单位有价证券等的利害关系;形式上的独立是指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出一种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身份。只有在审计中始终保持审计独立性,才能对审计质量有基本的保证。

2、加强业务承接前对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了解,降低法律风险。诸如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品行、面临压力、被审计单位经营情况与经营风险、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等的调查了解都应当是注册会计师承接业务之前认真对待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可以获取有用的信息,注册会计师应特别注意加以利用,以防止管理当局购买会计政策或故意向注册会计师隐瞒重要信息。

3、出具明晰的审计报告,减少不必要的误解。近些年有不少事务所在审计完毕出具审计报告时经常出具“不清洁”审计意见,比如用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把问题藏在说明段中令使用者难以理解。这种行为一方面大大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也给会计师自身带来了麻烦,因为如果信息使用者利用这一点提讼,事务所即使不败诉,为了应付诉讼也要耗费较大的人力物力,不如用较确定的语言表明态度,也可避免无谓的纠纷。

4、实行会计师事务所的定期轮换制与同业互查制度。轮换制度主要考虑到长期接触会使注册会计师可能与客户形成亲密关系,并对熟悉的事物失去警觉和敏感能力,从而有损审计的独立性。同业复查制度要求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由另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质量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及其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目的就是要借助业内注册会计师的技术和经验,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二)加强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制定完善的审计法律法规.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增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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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没有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规范体系

高校内部财政支出绩效具体的评价,一般都是利用通用的一些财务规则并设立具体的指标,对财政支出具有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例如,我国广东省制定的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将总资产反映出的增长率作为具体的发展潜力指标,并没有充分的考虑到资产整体的利用效率,按照这样的趋势,如果大部分高校只是盲目的进行扩张,盖一些并不实用的豪华大楼,这种情况会使总资产增长的速度逐渐增加,但是,股东资产具体的利用效率如果比较低,这就不能证明财政资金具体的最终利用效率比较高。因此,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评价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三)指标评分方法不够完善

想要得到最终具体的评价结果,需要对所有的指标值都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最终进行综合。这就会涉及到无量纲化等内容。具体的无量纲化是指利用各种数字变化完全抵消原始指标影响,从而有效的解决指标具体的综合问题。但是,这种无量纲化具体的指标并不能代表最终的总评分。但是,在我国所有的评价工作中,最后的指标评分只是根据标准对照最终的得分,其中的评价标准并没有科学规范的制定,并且最后的结果大多都是利用工作人员日常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并不准确。

二、完善我国高校内部财政支出

具体的绩效审计评价高校内部的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审计评价属于一个非常复杂繁琐的系统,并且是多指标进行综合性评价的繁琐系统,建立科学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过程。第一,评价目标的选定,其中主要包括对总体目标的选择与确定,并对目标进行细致划分。第二,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首先需要确定好需要建立的指标体系,然后,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检查并合理的优化。第三,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模型的具体选定,其中包括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并确定评价的标准规则等。第四,进行综合评价,包括采集具体的数据资料,对数据进行合理的评估,对模型参数进行适当的评价等。第五,对确定的评价结果进行合理的检测,从而有效的判断评价模型以及各种评价的具体标准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具体的要求,如果最终的结果表明并不符合相应的要求,需要进行及时的修改调整。第六,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并制定评价报告,包括对评价结果进行公正的书面分析,撰写具体的评价报告,最终将评价得出的最后结果进行公布,将得到的各种数据资料进行存储。其中,在前三个过程中,虽然我国仍然没有比较健全完善的高校内部财政支出具体的绩效评价体系,不过,部分财政部门已经开始相关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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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分析(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江苏省从2014年开始一年组织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门课程,均采用计算机考试(三科连考),另外,珠算五级按照《全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标准》进行。对于企业而言,在招聘会计人员时,一般都要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是会计专业毕业生的敲门砖,所以这个资格证书相对于会计与审计专业的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设计的考试科目在我们现在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都有安排,但是,在课程的设置时间上应该作适当调整。就近几年的情况来看,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考试通过率还不是很高,每年江苏省的通过率基本在30%-40%,所以,将这个证书作为会计与审计专业学生毕业必备的技能证书似乎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江苏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从今年开始为一年考两次,这样我们学生考试通过的比例会有一定幅度提高。(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职称考试)目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考试和中级资格考试。报考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了具备基本条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我们的学生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书就可以报考初级资格的考试,对于会计与审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凭借学校里的专业知识还是可以应对初级职称考试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对于会计与审计专业毕业的学生来说要工作满5年才能报考,所以,我们应该在校的时候,让学生把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这三门课程学扎实,以备将来的中级职称考试。

二、调研结论

(一)培养目标调查显示,高职院校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强实践能力、满足基层需要的中级应用型财务会计人员。定位于中小型企业各会计岗位直至会计主管;应能熟练进行会计信息处理,熟悉相关的会计法规、会计制度、中小企业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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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基建工程管理模式陈旧。我国多数高校基本建设采用的是原苏联模式,自行成立基建部门对项目进行管理。由基建部门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委托施工单位施工,自己进行项目有关各方面的协调、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每个工程建设时间、地点、条件等的不同,高校基建工程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例如,高校的基建处由于工程项目数量或种类等因素,往往经验不足,容易造成基建资金的浪费和损失。

(二)制度建设不完善,容易给学校造成损失。高校基建工程项目多为非经营性项目,主要靠国家投入资金,资金相对来说有保障,导致高校对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建设重视不够。例如部分高校基建工程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和奖惩措施。在这些高校里,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有关责任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节约投资也没有奖励,造成有关人员对成本控制积极性不高。因而,制度上的不完善,容易造成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积极性不高。

(三)高校审计部门权利受限。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内部审计独立性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内部人控制”严重。我国的内审制度规定在进行内部审计时,若发现有重大问题,可向被审计单位的上级机构反映。显然,这种过分强调内部审计接受两个利益格局不同的阶层领导或称“双向领导”,是为利益格局不一致的经济主体服务,实际上超越了内部审计固有的职域,其结果是把内部审计推向了两难的境地。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高校审计部门,许多高校审计部门由于受到主管领导的控制,权利受到限制,失去或难以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高校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1.多计、重计已完工程量。有些基建工程由于工期长或由两个施工单位共同承建,就存在混淆工程界限、交点工程重复计算的现象。有的已完工程实物量与施工图计算工程量不相符;有的由于设计变更应该调整减少的工程量而在编制决算时不做调整,使工程量多计算等。2.高套定额标准,提高工程造价。有的工程高套其他地区定额、其他年度工程定额等。3.提高取费及资质级别。有的工程该取四类的自行取三类,该取三类的自行取二类,自行提高取类标准而提高工程造价;有的不按自身企业资质级别取费,个体的套集体,集体的套国营,随意提高取费标准,使工程造价提高。4.虚报材料价格或费用。有的工程用料以次充好,抬高价格;有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没有使用大型机械和特殊机械而计提费用;有的工程实际没有发生材料二次搬运而自设自取;有的工程不需要抢时间、抢进度,而故意夜间施工增加费用等。5.隐蔽工程偷工减料。有的工程在决算中通过故意虚增基础土方的开挖量、石方混凝土的充填量、垫层的厚度等方式来增加费用。

(二)重视事后控制,忽视事前和事中控制。长期以来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已形成事后控制的传统习惯,通过对基建工程完工后提供的各种资料来进行工程决算,但往往是“木已成舟”,已经造成的工程超预算或者工程差错的现象无法挽救,这是忽视事前和事中控制的结果。对于这种问题,一方面可能是承包方在招投标环节弄虚作假,虚高要价;另一方面可能是少数部门和个人为谋私利,故意在工程进行中变更增加项目。如果有了对高校基建工程的事前和事中控制,则可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1]。

(三)项目变更存在漏洞。由于高校基建工程有许多的自身特点,工程价值量大,特殊要求多,工程变更也就很多,施工合同普遍存在着内容不完善、施工单位算计建设单位的问题。有的高校利用工程变更,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工程造价大幅度提高;有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关系密切,不应发给的签证也给签;有的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基建人员不懂基建管理和工程管理,提出一些不合理的变更签证;有的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不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而是按施工单位要求随意签发签证。这些不合理的工程变更会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四)工程监理不完善。目前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有些监理机构和人员素质不高,对施工质量不负责任,而是按照施工单位的要求随意签发变更签证,增加投资;二是对监理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评审和监督不严格,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力也不够;三是有些高校没有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的不完善影响了高校基建工程决算审计,增大了审计难度。

三、加强高校基建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高校基建工程内审工作建设。一方面加强基建审计制度建设,各高校应按照《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和本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例如:审计风险约束机制、审计项目质量责任制、审计工作质量考评体系和奖惩制度。使审计可以做到有章可循,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减少和避免各种错误的发生[2]。另一方面加强基建审计队伍建设,各高校应按照《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内审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基建工程预决算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承担基建审计的人员不仅应具备会计、审计和基建预决算的知识,还要掌握经济、法律等多种专业知识,为此要不断加强基建审计人员的培训,积极参与基建审计的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为审计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提供平台。同时,要注重提高审计人员的计算机的运用能力,实现计算机辅助审计,从而提高审计效率。

(二)找准参与工程造价监督的切入点和掌握好参与度。审计部门应把握住自身在基建活动中的角色,界定自己的活动范围,保持独立性。为发挥内审的管理功能,审计人员必须找准参与工程造价监督的切入点和掌握好参与的度,这个问题处理好了能使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处理不好会失去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因而应做到:与管理部门合作,主要对单位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进行审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整个基建项目的效益、质量有长远的影响,是内审部门把关的重点;与单位财会部门合作,主要对工程各项前期费用、工程建设中的工程预付款拨付情况及工程竣工后的工程款结算情况、资产入账情况进行审查;与单位基建部门合作,主要对大中型基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的合理性、真实性及有关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必要时会同基建部门进行现场勘查核实;与工程验收部门的合作,主要监督项目的验收是否合规,验收工作是否认真、严格,以杜绝验收工作流于形式、弄虚作假。

(三)重点加强对工程变更签证的控制。对工程变更签证的控制直接影响建筑工程成本的高低。对变更签证把关紧一些,工程成本可能低一些,反之,建筑工程成本就可能偏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不是尽善尽美,或是甲方原因,局部工程内容要求进行变更。按常规,大的变更内容要经过设计部门出具变更通知书,小的变更内容要经过甲方代表和项目监理签字认可。每一个工程都存在着变更问题,三边工程(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变更就更多了。因此必须注意审查变更签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齐全及内容是否清楚。

(四)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是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的跨越,是现代审计的发展方向,它有利于基建工程的造价控制,也为基建工程的决算审计打好基础。跟踪审计包括从工程招投标到工程完工的各个环节。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审计,对影响工程造价的每个环节,进行实地勘察,为审计结算工作提供确凿资料,而且工程决算审计的质量与了解现场的施工条件、施工方法、施工机械有关的变更签证项目等有密切的联系。而要如实地知道这些情况,不仅要依靠提供的工程资料,而且要深入施工现场。目前,甲乙双方之所以在工程结算时,经常发生争议,很多方面就是因为没有进行跟踪审计,收集不到准确情况,而提供的资料又常被认为不实。只有实行跟踪审计,充分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才能准确掌握工程过程中的各种信息,减少与施工单位的矛盾和纠纷,加快决算审计速度,提高经济效益;才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减少工程的高估、冒算,防患于未然;才能完善基建项目体制,构建全过程立体式项目控制机制;才能使原来现场乱签证问题和资料收集不及时、不齐备问题得到彻底根治[3]。

(五)加强对监理单位控制。高校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从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准备到施工、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也可以只将其中部分阶段和步骤委托给监理单位。高校必须做好充分调查研究,了解拟参加招标竞争的监理单位的基本情况,选择合理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签订监理合同时,必须明确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把决算审减与监理公司的经济利益挂钩,并适当增加奖惩条款,促使监理单位通过科学管理,保证对工程建设投资、进度、安全、质量四大系统实行全过程的控制,正确处理投资、进度、安全、质量之间关系。

(六)确保提高高校基建工程的审计质量。对于高校基建工程的审计质量问题,应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审计的,应安排质量好、信誉高的社会审计机构,并与之签订协议,要求该社会审计机构做到审计质量高、审计费用低;对学校自行管理的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上级主管部门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