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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与改革目标
2010年9月,在贵州大学教务处的安排指导下,贵州大学人文学院选择“西方哲学通论”作为教学方法改革试点的实验课程,我们为此花费数年时间开展了积极研究和努力探索。
贵州大学人文学院“西方哲学通论”课程的前身是为哲学系本科专业开设的“西方哲学史”课程。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贵州大学人文学院开始实施新的教学方案,其中相关措施有:取消原“西方哲学史”课程,而代之以“西方哲学通论”课程,同时新课程的适用对象从原哲学本科专业扩展至人文学院的中文、历史、新闻、哲学等各专业。
为落实和实现这一新的课程定位和课程任务,就必须进行教学方法改革,必须不折不扣地、真正做到哲学教学工作的深入浅出,以便让人文学院的哲学专业和非哲学专业的学生都能真正参与到哲学教学活动中来,从中受到真正的哲学教育,为各自的各专业知识的进一步学习打下良好基础。这当然就为相应的课程教材和课程教学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且要对相关教改实践的经验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与研究,以期不仅推动这门课程的教学实践,更能辐射其他相关文科课程。而且,高校哲学课程的特殊性恰恰在于内容与方法的不可分离性:方法内在于内容中,内容又提升和巩固着方法,哲学内容(哲学问题)本就是对哲学方法的凝练和反思。所以,本课题虽然是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但却必须对授课教材做出改革和更新,否则就无法真正展开我们的教学方法改革。我们因而用三年左右时间编写和出版了体现本课题研究宗旨的新的哲学通论课教材并按照此教材施行了新一轮的教学实践,以观察教学方法改革的实际效果。
二、“西方哲学通论”教学方法改革的具体措施
考虑到“西方哲学通论”作为哲学课程的特殊性,我们具体的教改实践是按照以下几个环节来展开的。
(一)结合本课程所展开的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指导思想改革的关系研究
“西方哲学通论”的教学方法改革依据于本科阶段哲学教育教学指导思想的改革。“西方哲学通论”这门新课程的出现本身就是教学方法改革的一个产物,而其中所渗透的改革精神首先是高等学校教学指导思想的改革。之所以要将这门西方哲学课程从哲学专业提升至学院各专业必修的平台课,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首先,实现从专业教育到通识教育的转向。就文史哲各专业的具体情形而言,让这些专业的本科学生接受普遍的哲学教育有利于其本专业学识的深化和巩固,而且是大学人文素质教育的应有方案。
其次,设立“西方哲学通论”并不意味着削弱原有的哲学专业教育的职责和使命。在具体教学实践中,我们并不因为这门课的平台课程性质就降低这门课程的难度和深度,我们将为哲学专业学生以及有志于在哲学领域进一步深造的其他专业学生提供良好奠基并为进一步研究预留接口。
(二)结合本课程所展开的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内容改革的关系研究
设立“西方哲学通论”这门新课程来取代和提升原有课程设置,并且为了实现上述双重教学目标,我们就必然要进行教学内容的改革。就具体问题而言,我们改变了原有教学内容史论比例。“西方哲学通论”无疑仍是要以讲授西方哲学史为载体,当我们的教学内容将更加突出“论”的因素,也就是说,我们把西方哲学的主要问题、主要方法、主要历史脉络向学生“论述”清楚。这样的话,这门课程才避免成为一个纯粹史料、纯粹知识的堆砌物与拼凑物;也只有在史论结合的基础上把问题讲清楚,才能真正让各专业学生有所收获。
所有教育的真正困难之处不是把“什么”讲清楚,不是让学生记住“知识”,而是要让学生弄清“如何”,让学生看清研究对象究竟是“如何发生”的,这才是教育的真正目标与归宿。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正是此理,这样才能真正对学生的进一步学习有真正的推动作用。那么,我们的教改实践从自身而来具有这样两个特点。
1.我们改变了原有过度侧重知识和史料的哲学史教学。具体教改实践中我们突出了“论”的因素,更加侧重对哲学之“如何”的问题的论述和讲解。
2.我们并未完全丢掉知识的传授。否则这门课程的性质就将发生变化而不再适合本科教学。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史论结合,而且要侧重后者。
那么,我们的教学方法改革就必须先要做到教学内容的改革,由于目前国内的各种相关教材大都是侧重史料的哲学史传统教材,为了我们的具体教改实践的需要,我们用三年时间编写和出版了一部适合本课程需求的“西方哲学通论”教材。
(三)教学方法改革与教学主导性改革的关系研究
“教学主导性改革”又可细分为对“教师的主导地位”与“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关系研究问题。我们认为这二者之间存在一个“教学主导性的适宜转交”的问题,因此这两个问题被我们设置为一个问题来加以探讨。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切教学方法改革都最终是为了激发和持续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我们究竟如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经过讨论,我们的对策是:在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入改革的基础上,我们采取了一些必要措施来改革我们的教学方法,以期推动我们的教学改革实践。
传统的哲学教育方法是教师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以单纯的教师讲授为主要形式。我们已经逐渐认识到,这种教学模式尽管有可取之处,但其弊端也是不可忽视的。这种教学方法的最大弊端是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我们看来,要真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根本地意味着要把主导权适当地转交给学生。因为只有有了主导权,或至少有了对主导权的经验或追求,一个人才能对学习有真正的和持久的兴趣。那么,具体到教学实践问题上,我们就有必要改变原有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让学生有积极的参与意识和主导意识。我们所采取的改革措施有如下几点。
1.按照学号秩序安排学生担当“五分钟的教师”,即每节课开始留出十分钟,让做好准备的学生充当五分钟的教师,在讲台上对全班学生讲解他所理解的某个哲学问题,然后有五分钟的时间供其他学生对该学生提问,最后教师对整个环节给予点评。这个方法我们实施了很长时间,学生反响良好,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哲学问题的积极性。
2.将全班按一定人数分成若干小组,每月展开一场哲学专题的探讨活动,每个小组提供对该专题的研讨报告,各自安排代表上台发言。小组之间相互点评、打分。
3.教师在讲授课程时要坚持两个原则:(1)教学主导权的转交只是适当地转交,教师必须掌握最终的决定权,否则教学秩序和教学进程都会受到干扰,最终损害的是教学质量。(2)教学活动的重心要放在对学生领悟力的锻炼和提升上。只有坚持这两个原则并充分展开教学实践,我们才能有最坚实的把握来真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最终激发其兴趣和提升其哲学素养。
(四)教学方法改革与考试方法改革的关系研究
在“西方哲学通论”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传统的考试方法――期末考试成绩决定最终成绩,的确有较大弊端。因为这容易使得学生在课程学习时过度注重对知识的记忆和储备,而忘却了哲学学习的根本要义。首先要去理解、领悟义理,绝非只是去记忆知识。我们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实践中当然可以反复向学生强调指出哲学学习的特点,但为了在形式上能予以体现和保障这种指导精神,对考试方法和考试形式进行改革的确是有积极意义的,因此我们说教学方法改革也需要考试方法的改革。
我们具体的措施如下。
1.增加平时成绩的考察和鉴定,将平时成绩按一定系数纳入最终成绩。平时成绩的考察形式主要有课程论文、课程发言、小组报告等。人数较少的班级适当提升平时成绩系数,创新实验班可以考虑将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系数提升至60%。
2.改革期末试卷题目结构和内容,对试卷题目的难度和深度要有切实把握,既能满足检验学生知识性学习的一般要求,又能考察学生思辨性领悟的学习效果,即学生自主思考的能力。这一要求的实现既依赖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同时也必须能多少体现改革效果。那么,这就为我们的试卷设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认真总结每次平时讨论、期末考试的经验和教训,探寻哲学考试的最适宜的模式,最终为哲学教学活动提供有力支援。
三、教改成果与经验总结
通过推进本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我们使得绝大多数学生在哲学专业知识和哲学一般素养等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具体而言,进行通识教育,我们打通了文史哲各专业的原有专业限制,让学生能够了解进而掌握西方哲学史的基本问题,提升哲学素养,从哲学层面提升和巩固人文素质教育,同时也为哲学专业或有志于对哲学问题进一步深造研究的其他专业学生提供了基础和预留了接口。其次,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地了解并初步掌握西方哲学历史脉络及基本内容,引导学生学习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思维方法,锻炼和提高了学生的理论思维能力,在哲学教育中做到了理论与实际的结合、通史与原著的结合、阅读与思考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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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武认为,研究中国哲学史,应坚持历史主义原则。19、20世纪中国哲学的主轴是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型,其总的特点是西方哲学的中国化与中国哲学的现代化,对这一时期中国哲学的研究应坚持和贯彻历史主义原则。这一原则表现为时间向度和空间向度两个方面。从时间向度看,首先要处理好中国哲学开展的过去与现在之间的联系:从空间向度看,要处理好哲学史与文化历史之间的联系。田文军指出,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哲学史研究出现了多种研究形式,学者们或从哲学发展史的角度、或从思想史的角度、或以史论批判的形式、或以哲学问题史的形式、或以文献考释的角度研究中国哲学史。因此,同样是以指导的中国哲学思想史研究,侯外庐、杜国庠先生批孔批儒,而郭沫若先生尊孔尊儒,郭沫若的研究强调转化儒家传统的现代意义,很值得重视。
关于中国哲学史的方法论有很多,其书写方式也是多元的。尤其是近几十年来中国经典诠释的方法学值得重视。黄玉顺指出,哲学之变化发展,乃渊源于当下的生活。中国哲学亦然,现代中国哲学渊源于现代性的生活方式。因此,中国哲学学科发展的核心任务既不是回到前现代的形上学,也不是拒斥形上学,而是要从当今世界、当今社会的现实生活出发,去重建形而上学。高华平指出,从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学科属性、研究现状和研究对象等几个方面加以考察,可以看出对中国哲学史进行文、史、哲综合研究,既是必要的又是紧迫的。同时,这一综合研究是现实可行的,比如各高校“国学班”的开办就是很好的例证。柴文华指出人的视域决定了原典的意义,以现代视域研究传统原典符合中国哲学走向世界的历史发展趋势。因此。在中国哲学史的多维度书写方式中,现代视域与传统原典的结合应是较佳的选择。
二、中国哲学的创新与发展
近年来,中国哲学界学者们试图突破原有范式的局限,在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等方面不断探索、积累和创新,以期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哲学。杨国荣对实践过程的理性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他认为,这一理性化从实质的层面看,不仅与“理”相关,而且也与“情”相涉。实践活动的合“情”合“理”,意味着既合乎普遍的法则和规范,又适合于特定的实践情境,二者的统一,构成了实践过程中理性化的具体形态之一。高瑞泉认为动力与秩序是中国哲学的双重关怀,它源于中国社会转型和发展的历史,并随之而呈现出某种复杂变奏。随着中国经济的起飞,中国哲学“动力”的追求开始让位于秩序的重建,它表现为“启蒙反思”、进步主义批判和儒家的重光等。乔清举指出目前中国哲学研究的趋势是“在中国的哲学”逐渐成为“中国的哲学”,当代中国哲学研究需要“确立中国文化的主体性”,主体性其实是一种创造性,更具体地说是原创性。
在中国哲学的现展中,应如何与现代西方哲学接轨,凸显创新性?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设想。陈道德分析指出,名辩学中所讨论的推理都是语用推理,而这恰是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中根本没有的。符号和语用推理在符号学中被给予了充分的研究,符号学应是深化先秦名辩学研究的更优范式。李广良指出中国现象学的成就不仅在于对胡塞尔等现象学家的研究,而且在于现象学的中国化。现象学儒学是儒学史上的一种新的形态,它有着丰富的可能性,其中包含着现象学与儒学的比较研究。其本质在于通过现象学回归儒家的源初存在,激活儒学的活力或“内在生命”,开始面向儒学的“事情本身”。
中国哲学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既具有普适性的一面,又有鲜明的民族性和地域性。李翔海提出要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以“时代性”为衡量中国哲学基本标准的理论立场,转而从时代性与民族性两个维度对中国哲学予以更完整的关照,以确立中国哲学作为一种特定哲学形态所具有的独立自足的内在意义,突显其立足于“人类哲学”之一般的高度。
三、对中国传统哲学及其价值的再认识
中国哲学学科的成立,意味着中国哲学实现了从古代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化,在这一过程中,必然存在对中国传统哲学及价值的再认识、对中国哲学现代转化之途径的思考。张学智对儒学特别是理学的宗教性进行了探讨。他认为,儒学特别是宋明理学具有独特的宗教性格,它以其形上学、超越性而又具有精神追求的具体在场性带上了精神宗教的性质,并从而抑制了基督教那样的典型宗教的产生。这种宗教性格,可以对中国文化自身的许多特点予以根本性说明,同时克服由于宗教与现实力量分离所造成的诸多弊端。
温海明讨论了儒家实意伦理学,这种哲学意识认为人在世间并与世界共同创生,人与人的关系开始于人与世界相交接的缘发端点,其目的是为了从意识的缘发端点出发说明人在变化的世界中的生存与运作状态。“实意”是儒家伦理学中推己及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儒家传统的“诚意”可以解释为将意念的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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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学作品意义的角度来进行研究,现代西方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经历了三个阶段、三次转折。随着对文学作品意义的不同解释,批评作品的方法也随之而改变。每一阶段各有自己的理论中心;每一理论中心下,又有不同的批评流派;各不同流派又有各自的批评方法或体系。从历史的发展概略地看,现代西方文学批评理论经历了:以作者原意为理解作品意义的根本依据的作者中心论,以作品的文本自身为理解作品意义的根本依据的文本中心论,以读者的创造性理解为作品意义产生的主要根源的读者中心论三个阶段,西方批评界称之为“3R”。
在读者中心论兴起之前,新批评的提倡者们提出了文本中心论,他们的矛头之一就是针对以往的以作者为中心的批评方法。他们认为,文学批评所要研究的是独立于作家个人背景与作品历史背景的文学文本。他们之所以把作品(work)称之为文本(text),目的就是为了突出作品的形式和技巧。他们还提出了意图谬误(intentional fallacy)、感受谬误(affective fallacy)和细读(close reading)等理论。可以说,新批评把文本独立于作家来研究在文学批评理论上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和进步。但是,从文学理论与批评的逻辑发展看来,西方当代文学批评模式在突破了作者中心论的偏见之后,又陷入了文本中心论自足圈套,因为它脱离了一切作品以外的因素。从理论发展史来看,在文学的“作者―文本―读者”的运作环节中,“读者”是历来研究最少,需要填充的最大空白的一环。于是,读者中心论应运而生。理论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总体指向会走向读者并不是一种偶然。本文谈谈读者中心论的哲学理论基础、布莱奇的主观批评、姚斯等人的接受美学、费施与感受文体学和卡勒的阅读程式。
一、理论基础
任何文学艺术理论的发展和更替无不是与同时期的各门学科的进步创新相互影响的。在自然和人文科学方面,二十世纪的西方社会是一个创新的时期。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给人们突破以往所谓的“客观知识即是人类对事实的简单的积累”这样一种偏见埋下了伏笔;哲学家T.S.库恩(Kuhn)指出科学上是不是所谓的事实要取决于观察者所引入的对被观察物的认识框架(frame of reference)。心理学上,人们开始认为人类思维认识世界是通过多个要素建构(configuration)而成的完型(gestalt)来实现的。而完型当中的各个要素在不同的环境(context)中会显得不同。这就说明了人们的感知(perception)是主动的建构而不是被动的接受(Selden,1985)。最浅显而又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应该是“鸭头―兔头”的图像。
*此图既可以看成是向左的鸭子头,又可看成是向右的兔子头
这说明:一个观察者本身又是一个主体,他的感知手段影响到那个客体的本质,甚至首先影响到它的存在。“一个客体被一个主体的动机、他的好奇心、特别是他的语言所限制,并给它划空界限”。(金元浦,2000)
二、布莱奇的主观批评
在主观转向和读者中心的研究中,美国理论家戴维・布莱奇(David Bleich)认为,近代以来,西方世界一直遵奉一种客观范式。按照这种范式,知识被认为是科学家对独立于他之外的事物进行观察的结果。知识客体与认知主体没有任何联系。对客体的解释被从属于那一客体,而对客体的解释则像客体一样也独立于主体。因此,关于一个客体的知识,也像客体一样,是一种客体。这就是由科学主义(scientism)霸权形成的客观范式。它确立了解释的一些标准,包括普遍性、可重复性及可预见性。当解释对象能通过数理形式或符号逻辑的某种变化得到表达时,就是符合解释标准的。这一范式几百年来一直主导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布莱奇认为,我们可能并且应该建立一种主观范式――主观批评。这就是我们上面所提到的这时期的作为读者中心转向的一些理论基础了。主观范式认为不存在独立的认识的客体,因为在每一种情况下,观察者的作用都是至高无上的。在主观范式中,新的真理是由“一种新的语言运用和一种新的思维结构创造的。新知识的创立是知识思维为使自己适应个体发生和种系发生的发展要求而进行的活动。知识不是被发现的,而是人们创造的”。(转引自金元浦,2000)
布莱奇从对新批评的客观范式的批判开始了他的文学美学理论范式的构建。他认为新批评等形式主义延续了一种“科学的”(贬义用)方法,它以艺术作品的客观自主性为出发点,把文学文本客体化为内部具有连贯的客观意义的自足的东西,认为艺术是独立于人类感知之外的客体。但文学艺术的现实实践和发展都给予这种客观范式以猛击。现代文学中早就有人坚持文学的情感和知识的主观基础;本世纪初,已有不少作者“转向内心世界”。这些主观小说家们承认,主观经验的每一种因素都有潜在意义。乔伊斯(James Joyce)、伍尔夫(Virginia Woolf)和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等20世纪文学大师都广泛表达了对主观性的发现。主观性已成为现代艺术经验的一个基本的和普遍的事实。这种文学的特点自然将阅读经验的主观性提到了显著地位。特别是在当代文化现实中,主观范式显然已获得了广泛的发展,它启发当代文学美学家、理论家建立新的文学的主观范式。
布莱奇的主观范式是建立在语言诉动机性质和象征形式上的。既然任何解释行为都发生于我们内心产生的一种对解释的需要、欲望和要求之后,所以布莱奇认为“动机”在主观范式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布莱奇看来,一切认识都是解释,这种解释通过解释共同体被认定是否是最满意的解释。这一解释共同体就是一个思想者、解释者的共同体,它既是引起象征化解释的综合者,又是再象征化及其可适性和价值大小的裁定权威。先前客观范式中认定的可预见性、可重复(操作)性等解释标准已不再具有绝对权威,解释是否满足了充分条件,更多地依据于解释共同体的认可。因此,主观范式关注的不再是作品表面的意义,而应该是接受者对由文学作品的审美对象的主观阅读活动。
三、接受美学与期待视野
接受美学(Aesthetic of reception)的诞生地在前联邦德国南部博登湖畔的康士坦茨,创始人是五位文学理论家:伊瑟尔(Wolfgang Iser)、福尔曼(Manfred Fuhumann)、姚斯(Hans Robert Jauss)、普莱森丹茨(Wolfgang Preisendanz)和施特利德(Jurij Striedter)。由于他们活动在康士坦茨,故人们称他们为“康士坦茨学派”。这五个当中,最为人称道的是伊瑟尔和姚斯。
如果说戴维・布莱奇从反对传统哲学的客观范式来考察当代美学范式的转折的话,接受美学家姚斯则从解决“文学史悖论”出发,向当代西方美学与批评理论发出了挑战。姚斯与伊瑟尔为代表的接受美学是作为对德国二战后风行的内涵阐释批评的反拨而登上批评舞台的。它以当代诠释学(hermeneutics)为哲学基础,向文本中心论的理论范式发动猛烈攻击。姚斯清醒地把握了德国及西方文学转折的历史语境。他们认为,迄今为止的文学研究一直把文学事实局限在文学创作与作品表现的封闭圈子里,使文学丧失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维度――接受。在以往的文学史家和理论家们来看,作家和作品是整个文学进程的核心与客观认识的对象,而读者则被置于无足重轻的地位。实际上,在作者―作品―读者的三角关系中,读者绝不仅仅是被动的部分,或者仅仅作出一种反应。相反,它自身就是历史的一个能动的构成(周宁,1987)。一部文学作品的历史生命如果没有接受者的积极参与则必将走向死亡。因为只有通过读者的传递过程,作品才进入一种连续性变化的经验视野之中。也就是说,只有通过读者,作品才能不断地被丰富和充实、展示其价值和生命。没有读者,文学也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这正是文学的历史本质。
接受美学立足于以往研究对读者自身理解结构的忽视。姚斯指出,任何一位读者,在其阅读一部具体文学作品之前,都已处在一种先在理解或先在知识的状态。没有这种先在理解与先在知识结构,任何文本都不可能为经验所接受。这种先在理解就是文学的期待视野(horizons of expectation)。它是在作者、作品、读者的历史之链中形成的。没有这种先在理解,任何文学的阅读都将不可能进行。从作品来看,在每一阅读展开的历史瞬间,任何一部文学作品,即使以崭新的面目出现,也不可能在信息真空中以绝对新的姿态展示自身。它总是要通过预告、信号、暗示等,为读者带入一种特定的情感态度中,一开始便唤起一种期待。读者带着这种期待进入阅读过程,以在阅读中改变、修正或实现这些期待。
读者如何进行创造性阅读呢?与文本中心论专注关于语词的客观性不同,接受美学注目于读者的审美经验,它认为,读者的既定期待视野与作品之间存在着一种审美距离。读者对每一部新作品的接受,总是通过对先前即存经验的否定来完成“视野的变化”,从而把新经验提高到意识水平,进入新视野的。一部文学作品在其出现的历史时刻,对它的第一读者的期待视野是满足、超越、失望或反驳,便构成了审美价值的尺度。正是期待视野与作品间的距离,熟识的先在经验与新作品接受所需要的“视野的变化”之间的距离,决定着文学作品的艺术性。距离越小,读者就越容易接受。反之,有些优秀作品在其问世之初并没有赢得广泛的读者的欣赏,因为它们彻底打破了读者原有的期待视野。读者只有在不断提高或发展后方能适应作品。当先前成功作品的读者经验已经过时,失去了可欣赏性时,就说明新的期待已达到某种更为普遍的水准。到了这个时候,它便具备了改变审美标准的力量。
作为对文本中心论范式的科学主义的挑战,接受美学又是对于历史主义的重新认识和批判。姚斯认为,文学的接受包括文本与读者相互关系的历时性方面与同一时期有文学参照构架的共时性方面,两个方面相辅相成,构成了接受美学主张的历史性。对于历史上同一作家、同一作品的理解、判断和评价,不同时代的读者的看法不尽相同,甚至存在较大的差异性。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一方面是读者期待视野的变化,另一方面是由于作品本身在效果史的背景上会呈现丰富的“语义潜能”。一部作品的意义潜能不会也不可能为某一时代读者或某一个别读者所穷尽,只有在不断延伸的接受之链中才能逐渐由读者展开。历史上的经典作品在其产生之初只是开辟了观察事物、形成新经验的崭新方法,但它是历史距离上的新经验。随着历史推移,读者、批评家甚至教授们对它的看法逐渐积累下来,进入读者的视野,成为传统。这时,不同视野之间发生“视野交融”,这就是调节历史与现实的效果史原则,是接受美学所强调的历史性的核心所在。
接受美学认为,文学的功能是建筑在作品的社会效果之上的。任何时代的文学都不可能斩断文学与社会的联系。只有在读者进入其生活实践的期待视野后,形成他对世界的理解,并因而对其社会行为有所影响之时,文学才真正有可能实现自身的功能。接受美学认为它对文学社会力能的构成特点的看法大大超越了传统美学的能力,从而综合了文学的历史性与社会性之间的距离。文学在社会存在中的特殊作用并不局限于艺术的再现功能,它能打破社会中的旧传统,改变陈旧的社会习俗,树立新的社会准则,并逐渐为包括所有读者在内的整个社会舆论所认可。
四、费施与感受文体学(Affective stylistics)
斯坦利・费施(Stanley Fish)的读者反应理论是与接受美学有共同之处的。他主张一种“集中于读者而非集中于文学制成品的分析方法”(金元浦,2003)。新批评的主要观点切断了文本与作者、文本与读者的各种关系,将作品作为文学唯一的本体。文学的意义就贮存在作品这个容器之中,它具有作为客体的不容置疑的客观性。费施则认为:“语言材料的客观性是一种幻觉。一行铅字,一张书页或一本书是那么明显地放在那儿――它可以用手触摸,被拍照或放到一边――以致它似乎是任何我们联系在它上面的价值和意义的唯一容器……它采取的物质形式使得我们难以看清它的本质……所有这些都鼓励我们把书看成一个固定不动的客体。”(王逢振,1991)但是,文学不是这样一个客体。文学需要阅读,阅读是一种活动,“它是运动着的(书页的掀动,字行的推移)”,而“我们是随着它一起运动着的”(转引自金元浦,2003)。因此,文学是一种动态的艺术。费施还认为,文学是一个动态的生成过程,文学的意义是一种事件,是发生于文字与读者头脑之间的事件,是一种行为或活动。文学作品的意义不是一种人们从一首诗中取出或得到的东西,或像从硬壳里剥取果仁那样,而是人们阅读过程中的一种经验。“能使一本书具有意义或没有意义的地方,是读者的头脑,而不是一本书从封面对封底之间的印刷书页或空间”(转引自金元浦,2003)。文学作品的意义生成于读者的体验与创造之中。
费施和文本中心主义理论的对立点还在于,文本中心主义如新批评等理论认为,文学文本肯定存在着一种意义,人们一看就能够知道意义的存在。费施认为这一理论在寻找意义的过程中,忽略和贬低了读者活动。其被忽略是因为文本被认为是自足的――它里面什么都有;其被贬低是读者的活动被认为是无关紧要,可以任意处理的。费施认为,他所主张的动态过程中,读者活动应是注意的中心。在这里,读者活动不是通向意义的方式,而是本身就具有意义。
意义就是一个读者在阅读作品时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而不是在他接触作品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某种东西。他说:“一个句(段落,小说,诗歌)的意义与其文学所表示的东西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或者,说和缓一点儿,一个话语所发生的信息,亦即其要旨,是其意义的组成部分,但并不就等于意义本身。话语的经验――话语的一切――才是话语的意义。”(转引自金元浦,2003)既然这样,那么整个文学要回答的问题就不是“诗含有什么意义”甚至也不是“诗起什么作用”,而是“读者是怎样生成意义的”。这在文学批评中可以说是一次根本性的转移。
这样一来,是不是文学作品的意义就完全不可决定和预知的呢?费施认为,“有可能描述出每个说话者共用的语言体系的特征”,建立一个“能力模式(linguistics competence)”(ibid.)。他认为:“假如操同一语言的说话者共有一个他们人人都内化了的规则体系,那么在某种意义上,理解就会整齐划一;也就是,理解将依据所有说话者共用的规则体系进行。这些规则约束着话语的生产――规定界限,……也将约束反应的幅度,甚至反应的方向;即它们使反应在某个范围内可以被预知和规范化。”(ibid.)这就是说,理解和反应的一致性来源于读者在对语词作出反应时所采用的规则的同一性,来源于读者与作者使用语词的同一规则。费施所说的按照其规范进行反应的读者是一个有学识的读者(informed reader)。这个读者应具备三个条件:
1.语言材料所用语言的有能力的说话者。
2.完全拥有“一个成熟的……听者带到理解任务中的语义知识,包括措辞、造句、习惯用语、职业语言和其它方言等方面的知识”。
3.具有文学能力(literary competence),即文学传统知识。
这样一个读者是有阅读经验的,完全能够内化(internalization)文学话语的全部财产,包括从最局部的技巧(修辞手法等)到整个体裁的。
五、卡勒与读者的阅读程式
美国批评家乔纳森・卡勒(Jonathan Culler)是在结构主义下寻找突破文本中心论而起的。他的基本思路是:一部作品呈现于它的读者面前的形式,不决定于本文自身,而决定于读者惯常应用于本文的符号系统。作品之所以具有结构和意义,因为人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阅读它,因为这些潜在的属含在客体本身的属性中,要在阅读行为中应用话语的理论,才能具体表现出来。这一特殊的方式就是把一部文学作品当作文学来阅读。这种阅读决不是让人们的头脑变成一张白纸,预先不带任何想法去读;而且读者事先已经对文学话语如何发挥作用心中有数,知道从文本中寻找什么,他必须把这种不曾明言的理解带入阅读活动。卡勒从语言的理解开始着手。他论证到使用某种语言说话的人听见一串语言序列,就能赋予这串语言序列以意义。因为他掌握了这种语言中的音韵、句法、语义系统。据此,他才能对这句话作出结构的描述,作出阐释。没有这样一种内含的知识,即内化了语法,声音序列对他就毫无意义。同样,谈判一部文学作品的结构,也涉及读者内在化的“文学语法(grammar of literature)”,即一种“文学的能力(literary competence)”。这就是引导读者辨认出文学作品的特征的一套阅读程式(conventions of reading)。这种阅读程式引导读者以新的方式看待语言,从以前没有被发现的语言中又找出了某些有意义的属性――文学特性。因此,文学的意义不是读者对作者的暗示做出反应的结果,更不是白板式地反映或摹写对象,而是一种已成为程式的东西,内化为读者的能力,是公众自觉或不自觉认同的程式所产生的一种作用。
在一般的文学教学中,一首诗或一部小说的研究,有助于下一首诗或小说的研究:我们不仅掌握了进行比较的要领,而且懂得了该如何去阅读。我们渐渐揣摩到一套合适的、有价值的问题,渐渐掌握一套标准,以判断在某一特定情况下它们是否能产生有益的价值;我们渐渐懂得了文学的种种可能性,以及如何区别这些可能性。我们还可以将这套标准推及另一部作品。但恰恰是这一习焉不察的推论过程本身,即文学研究者们所掌握的那些有意义的形式和特点,需要予以解释和说明。因此,将不明的东西挑明,建立一套有关文学能力的理论,这就是卡勒规定的诗学的任务。为什么一部作品可能有若干种意义,却又不是任何一种意义;为什么某些作品起初给人以怪异、文理不通、不知所云的印象,现在又似乎变得可以理解了。有这些事实,所以我们就必须架构出一个文学能力的模式,来对它们进行说明解释。
总之,卡勒认为,诗学基本上是关于阅读的理论,他把制定文学能力理论的任务放在首位,而把批评阐释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就重新制定了文学的程式和阅读活动的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一颠倒是至关重要的重新定向,具有重要意义。
六、读者中心论的意义
读者中心论是在继作者中心、文本中心后找到的另一个文学批评的维度,它的出现反映了人类哲学思想上的某些变化,在批评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是把读者纳入了文学的本体研究。在西方文学批评中,对于读者反应的研究其实一直存在。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贺拉斯、朗吉努斯一直到文艺复兴,从奥古斯都时代到19世纪的社会历史批评,都曾从不同角度关注读者的反应。但尽管有表面形式和所指对象的同一,实际上它们与西方当代接受、阅读、反应批评都有着质的区别。读者批评理论家们提出并论证了读者反应是否可以被看作诗的意义和组成部分,反应和经验是否应该成为文学理论和批评的有机构成?
其次,是对历史主义重新认识和批判性的创新。读者中心论范式下的诸批评话语是作为对文本中心论的驳斥而登上批评的历史舞台的。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语义学、符号学及结构主义等批评话语以文本的自足性,以作品的形式、技巧、结构,以文本的语义、符号等唯一的“科学”依据为其安身立足之本,以为脱离了作品与作者、读者的联系,脱离了作品与社会生活和历史的外部关联,就可以获得独立的、唯一的内在本质或内在特性。费施的读者反应批评、布莱奇的主观批评、伊瑟尔的审美反应都从解释学的视角去研究处于过程中的解释活动的解释策略,打破了在历史之外存着某个“清明中立的零点位置的传统在史观的幻觉”(金元浦,2003)。同时,这种历史的角度又不回归到寻找作者原意的解释方法中去,不以作者创作或作品诞生的历史时代的历史瞬间取代文学以语言储存的整个文化、历史和传统,而是以读者作为主要的出发点。
最后,是对西方近代科学主义的质疑和批判。几个世纪以来,现代科学方法在自然领域内的巨大成功,使人们以为这种方法在一切领域包括人文科学也同样无往而不胜,因此在文学批评中,对文学的科学性客观性的追求成为西方批评一直追求的目标之一。新批评、语义学与结构主义主张另一种科学化的“客观”批评,它们视文本为完整的系统,企图以自然科学和逻辑的精确、细密、严谨的操作方法和封闭系统,保证作品意义的“绝对”客观性。读者中心论范式下的诸种批评,首先高扬人文主义的精神品格,反对将文学作品看成永不变更的客观认识对象,看成给定的客观存在。反对将其艺术思想价值看成超越时间空间的恒量,而文学研究与批评只是发掘这些客观存在的事实而已。它们关注解释者和解释共同体,关注阅读者的情感、心理、审美经验等。同时,它也无意放弃对“客观性”的追求。它引导文学批评将目光转向个人的前理解与历史传统的关系上来。这种关系不能由任何个人主观随意地选择或决定,而是存在于个体主观意识自身之先。这种先于理解、先于解释、先于主客体分离之前的历史存在中,包含着极深刻的客观性。
结语
读者批评作为文学批评的一种新方法,它将读者的阅读活动推置于文学批评的中心,并把读者的作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带来了文学批评的又一次转向。这一转向对于纠正脱离民众、孤立研究文本的做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读者中心论在了作者的权威和否定了文学作品的自主性之后,又树立了一个新的权威,一个训练有素的读者形象。这种超常的“读者”形象将会使读者批评“重蹈绝对意义的覆辙”(王先霈,1999)。
对于读者批评的局限性,接受美学的代表人物姚斯也曾说过:“接受美学并不是独立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它并不足以解答自己所有的问题。我们不如说,它是对方法的片面反映,它不拒绝任何补充,而且还有赖于跟其他原则配合。”(转引自刘小枫,1989)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活动,是作者和读者的共同创造,在强调如何发挥读者的生产性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作者创作中的精神活动。将读者批评与作家批评结合起来,似乎是我们要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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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元浦.http://省略[EB].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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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逢振编.最新西方文论选[C].桂林:漓江出版社,1991.
[6]王先霈.文学批评原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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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象学本科教学的国外主要现状:目前,德国Humboldt-University (洪堡大学)哲学系在讲授现象学时,明显侧重于从格式塔心理W的角度去讲,注重对感知的分析,从这个意义上讲,其实际上是侧重于胡塞尔早期的“描述现象学”。这种侧重与近年来在德国本土以及英美流行的关于认知科学的前沿话题有关。这种讲授优势在于它可以通过强调描述,使学生切身地感受到现象学分析的精致性。德国Ludwig-Maximilians-University München(慕尼黑大学)大学的Guillemo E rosadohaddock主讲“The old Husserl and the Young Carnap”,侧重从胡塞尔现象学与卡尔纳普语言哲学对比的角度讲授现象学。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Wheaton college(威顿学院)的 ArthurF.Holmes,长期主讲“Husserl and Heidegger”(“胡塞尔与海德格尔”),其讲授侧重从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对比中阐释现象学的经典方法。
英国University of Glasgow(格拉斯哥大学)的Gianni vattimo,主讲“The end of reality”(“实在的终结”),侧重对胡塞尔后期先验现象学以及发生现象学的讲授。
丹麦Kbenhavns Universitet(哥本哈根大学)的D.zahavi长期主讲有关胡塞尔现象学的课程,其讲授一方面侧重于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文本解读,一方面又同时侧重于与当代语言哲学、认知科学的结合。
概而言之,国外近几年来在现象学教学方面逐渐转向与语言哲学、认知科学密切相关的路向,即在讲授现象学时,在一定程度上偏重从认识论维度去讲,而从本体论、伦理学等维度出发去讲授现象学,则相对少一些国内主要现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各高校哲学院系逐渐开始开设有关现象学的课程。
北京大学哲学系靳希平教授长期主讲胡塞尔代表作《逻辑研究》。靳希平老师在讲授以及课堂讨论时,使用的是德文原著,学生使用的也是德文原著,其讲授侧重于对重点的概念进行解析,讨论时则更自由一些。概括而言,靳希平老师讲授的特点有两个:一是使用德文原著,“原汁原味”;二是侧重概念解析。这种讲授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够使学生十分扎实、准确地掌握现象学基本概念,值得学习。
北京大学张祥龙教授也长期主讲有关现象学的课程,并于2003年出版了《面向事情本身――现象学导论七讲》一书。该书是张祥龙老师关于现象学课程讲课内容的集结,并包括课堂讨论部分。该书主要讲解了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观念》《逻辑研究》(选讲)、《经验与判断》(选讲)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选讲)、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选讲)以及德里达的《声音与现象》(选讲)。其讲授侧重于把现象学同多个哲学流派进行对比,以突显现象学理论、方法的某些优势,同时也强调了现象学同其他哲学流派融合的可能及其原因,另外也对一些重点概念进行了着重讲解。
概括而言,张祥龙老师讲授的特点有两个:一是对重点概念进行了深入而生动的讲解,做到了深入浅出;二是善于把现象学与其他哲学流派进行对比,在“对话”中使现象学理论、方法的优势显现得更加清晰。这都是值得认真吸取的宝贵的教学经验。
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孙利天教授长期主讲《现象学的观念》《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吉林大学哲学专业有一个传统,就是注重哲学史,提倡史论结合的研究方法。孙利天老师的讲授就侧重从整个哲学史出发来把握现象学精神,在这个基础上强调使用胡塞尔现象学意义上的直观来打通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和哲学。概括而言,孙利天老师的讲授有两个特点:一是强调哲学史背景;二是强调对现象学方法的哲学实践,即用现象学方法来解决哲学问题。这是十分具有启发意义的。 另外,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的年轻教师龙晶也长期主讲有关现象学的课程。其所讲授的主要是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作为一位具有德国留学经历并与海德格尔有着学术血缘关系的年轻教师,其讲授侧重于原汁原味,对思想的梳理非常清晰。
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张廷国教授长期主讲《现象学的观念》。张廷国老师德语非常出色,翻译过多本现象学著作。其讲授往往一语中的,简洁明快。张廷国老师善于从词源学的角度对现象学的重要概念进行解析,这一方法在教学实践中效果明显,是十分值得学习的。另外,已故的高秉江教授善于从作为西方哲学源头的古希腊哲学出发阐发现象学精神,这也是非常值得借鉴的。
综上所述,目前各高校哲学院系已陆续开设关于现象学的课程,并已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和优长。这都是值得借鉴和吸取的。
二、对现象学本科教学的实践哲学反思的必要性与应用前景
现象学作为一种哲学思潮,肇始于20世纪初的德国。现象学出现之后,不仅在欧陆哲学中占据了主流甚至是支配性的地位,而且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逐渐渗透到英美哲学,成了一门“显学”,以至于当今的哲学都在一定程度上使用现象学的理论、方法,以此为基础来表达自己。
现象学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正式进入中国学界的关注范围,并迅速成为关注热点。这一方面体现在研究领域,另一方面则体现在教学领域。在研究领域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现象学原著的翻译工作一直在持续不断地进行着。
关于现象学的著作、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每年大量涌现,根据《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的统计,关于现象学的译著、专著每年不少于十数种,论文不少于几百篇。
在教学领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哲学院系开始开设有关现象学的课程,这些课程不仅面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而且也面向本科生。另外,@些课程也不仅限于外国哲学专业,很多哲学院系的哲学教研室也为自己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专门开设了有关现象学的课程。例如吉林大学的哲学教研室就为其博士研究生专门开设了这方面的课程,由孙利天老师长期担任主讲教师,主讲胡塞尔的《现象学的观念》以及《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
由此可见,有关现象学的教学工作,已逐渐成为高校哲学院系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现象学的教学工作当中,对本科生的现象学教学工作,是最值得反思的一个环节。本科阶段是奠基阶段,因此,这一阶段的教学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以后的硕士研究生阶段、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效果。
对现象学本科教学工作的反思,相应地也成了哲学院系教师、特别是外国哲学教研室教师的一项必要的任务。黑龙江大学的哲学学科,有其自身的特色与优长以“实践哲学”见长。
因此,当我们对现象学本科教学工作做出反思时,有必要结合实践哲学的视角,以此为出发点,提高现象学本科教学实践的质量。
由于越来越多的高校哲学院系开始开设有关现象学的课程、有关现象学的课程已逐渐成为高校哲学院系教学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反思现象学本科教学工作、提高现象学本科教学实践的质量,就显得格外重要,一方面可以为学生在未来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也为学生能够进入当代哲学话语体系打下必要的基础。前一方面表现为使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能够掌握现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在一定程度上学会使用现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和哲学前沿问题,这便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日后在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阶段能够独立探索问题、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乃至思想奠定了基础。后一方面则表现为由于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和掌握现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甚至一定程度上学会使用现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探讨哲学基本问题和哲学前沿问题,这便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将来考入其他高校的哲学院系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乃至博士研究生学位时,能够适应其他高校哲学院系的课程讲授、与其他高校哲学院系的话语体系相融合奠定了基础。
篇5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无的问题,有全面否定论和部分否定论两个层次。前者强调中国少数民族都没有哲学,后者强调只有先进民族有哲学。在中国哲学界,这一问题最先发生在蒙古族哲学研究中,因为在中国首先倡议蒙古哲学史研究并列入整个学术规划的是内蒙古哲学界,因而蒙古族有没有哲学和哲学史即首先被学界怀疑13146,并有种种议论|312。后来在各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中都曾先后发生过这一问题,如有学者认为朝鲜族没有或少有专门哲学著作而强调其不可能有或少有哲学思想141;新疆少数民族即使有哲学史也不过是与宗教掺合在一起的、毫无价值的大杂烩,在哲学史方面很难开口15;土家族哲学研究则被直接否定166;其他各少数民族哲学研究也都差不多遇到过这一问题,以致于有的就加以存而不论,如佟德富等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概论》[71中即没有讨论这一问题;黄庆印在《壮族哲学社会思想》中也是直接肯定壮族有自己的哲学思想1817笔者在《土家族口承文化哲学研究》等书中也没有讨论这一问题。其他如《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史》肯定中国少数民族同汉族一样有反映本民族特点的哲学思想或哲学思想萌芽,并且是中国哲学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持肯定论者居多,有学者甚至认为,否认中国少数民族有哲学是一种主观偏见,而且积习太深,特别顽固,因此更需要解放思想。研究结果表明,各国民族也都有自己的哲学史,一些学者之所以强调只西方有哲学史而东方没有哲学史,正在于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西欧各民族的哲学创造物有不少本是起源于东方各国各民族的哲学1111;那些强调只先进民族有哲学而后进民族没有哲学,如说蒙古人在“精神智力方面没有发展,没有独立思维能力”“单纯地追求宗教思维”“对哲学稍微有些爱好”等等,可是事实也证明蒙古族有自己丰富的哲学思想。据笔者手头所掌握的现有研究资料,白族、苗族、纳西族、朝鲜族、回族、彝族、土家族、维吾尔族、蒙古族、满族等民族都已写出了自己民族的独立哲学史,有的民族还形成了自己的多部哲学思想史著作,强力地证明了中国各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思想。总之,中国少数民族有无哲学的问题长期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哲学界,特别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界。
综观产生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问题的原因,避开某些文化中心论因素的影响外,有三个因素起着关键作用:一是西方哲学重点关注问题及相应思维方式的影响,二是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惯性,三是客观上对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缺乏研究。1141
二、归化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类型
关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性,有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问题,一是有无哲学的问题;二是中国少数民族有什么哲学?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类型问题。从本质上说,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类型,也就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一般哲学,其别是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问题,目前有代表性的学说主要有代表说或融合说、多元一体说、汉族哲学说等三种类型。
一是接受汉族哲学说。这是在蒙古族哲学、朝鲜族哲学、土家族哲学等研究中都曾遇到的问题,表现为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少数民族即使有哲学思想,也是从汉族那里接受过来的,实际上就是汉族的哲学思想。
二是中国哲学融合说或代表说。已故著名哲学家任继愈先生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论集》序中以肯定中华民族是多民族融合的结果、中华民族的文化是多民族共同的创造成果为前提,强调中国哲学史是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认识史,因而现在的中国哲学本身即包括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在内,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已融入中国哲学中,讲中国哲学即亦代表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虽然他强调“少数民族的哲学应当成为中华民族的哲学的组成部分,但他同时也强调“汉族是许多兄弟民族长期融合的结果,历史上并不存在‘纯汉族’。中国哲学史上的优秀哲学家、思想家,不应当只看作汉族的,他们也属于所有兄弟民族的哲学家和思想家。这一思想的更高认知,是人类思想代表说,即强调“每个具体的哲学家虽然属于一定的民族,但我们研究哲学史,却不应把他看做仅仅属于某一民族的哲学家,同时也要看到它代表着全人类的先进思想。
三是中国哲学多元一体说。伍雄武先生以中国民族关系、中华民族结构(格局堤多元一体的实际为出发点,同样强调中国各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的多元一体关系,强调我们既应分民族地深入研究各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史,又应开展各民族思想关系史的研究,“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关系的角度来研究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171这一说法的基点是承认各民族有自己的独立的哲学,如佟德富、金京振等。
笔者认为,哲学史研究,同时也就是哲学研究,它必须如黑格尔所说,“哲学史的研究就是哲学本身的研究,不会是别的。也就是说,研究者必须有自己的哲学观渗透进自己的哲学史研究中。因此,希望人们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定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是困难的。但是,从中华民族的哲学关系而论,应特别强调的是两个基本关系:一方面是随着“用夷变夷”的进程,中国诸少数民族在逐渐融入“汉族”过程中,也的确把自己的哲学带进了“汉族”,成为“汉族”哲学的一部分,以致于不能说出这些哲学的少数民族特性,如土家族先民范长生、鹖冠子,回族学者李贽等即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在中国哲学中并没有一个单一的汉族哲学,而是以“汉”为代表的中华民族哲学,即少数民族融入以后的哲学已不再是“少数民族哲学”而是“中国哲学”。但是另一方面,中国各少数民族一般都有数千年以上的“土著生活”即使是那些“用夷变夏”的汉人进入了少数民族地区,也仍然成为该少数民族哲学的传承者,并带入相应的“汉族”哲学,从这个尺度认定,则我们所说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其中显然也有“汉族”哲学的因素,但其主体却仍然是少数民族的,因而可以用“前中国哲学”来称呼。总之,在“华夷之辩”的框架下,“夷”变而为“华”则是“中国哲学”;相反也可能有“华”变而为“夷”的情况,如不少原来的汉族融入少数民族的情况。这样,在中国哲学研究中即发生了“中国哲学的多民族背景”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前中国哲学背景”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即可解决“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关系问题。显然,据此而论,融入说、汉族说都是片面的,而多元一体说似又过于笼统。因为这一问题的本来意义即是“华夷之变视阈的中国哲学”问题,这一问题所要解决的有三个基本方面:华夷之变——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的文化尺度,这里要解决“民族融合”与“文化融合”的问题;中国哲学的多民族文化渊源,这里要解决的是目前“中国哲学”中的多民族文化根基问题;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对象、性质等一般问题,这里要解决的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独特性问题。
三、思考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形式
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形式,实质上解决的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在什么形式下存在的问题,笔者此前曾概括为范式说与文化内部构成说两个方面,并提出了自己的哲学要素论证说。根据近年的研究进展,实质上可以概括为四类解决方案,即范式说、阶段说、层次说、广狭义说等。
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问题成为人们自觉的关注对象后,解决这个问题即产生了改变范式的理路,如“中学西范”等。从本质上说,范式说是根据不同哲学观来评定中国少数民族是否有哲学的问题。黑格尔曾说过:“哲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与别的科学比较起来,也可以说是一个缺点,就是我们对于它的本质,对于它应该完成和能够完成的任务,有许多大不相同的看法。据此,笔者在《20世纪土家族哲学社会思想史》中曾专门讨论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并区别了“不同哲学观对哲学合法性的讨论”。而传统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研究,实可概括为三类范式:一类是传统教科书范式,坚定地承认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并用传统哲学原理理解模式和概念框架分析问题,笔者也曾有过这种尝试。这种范式还包括从教科书的哲学定义出发否认少数民族有自己的哲学,从而放弃在哲学意义上探究民族文化。一类是生存论范式,即把哲学理解为“以某种文化样式对关于自身存在的这种自我意识的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有人的存在,就会有某种形态的哲学存在。所以,少数民族哲学即“是存在于少数民族各种文化样式或'文本’形式之中,以少数民族哲学理解和把握世界的各种独特方式……为中介,所反映出来的他们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以及他们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思索和'觉解’。三类是思想权力说。宝贵贞即强调“哲学是一个民族思想的权力”。他以哲学是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精华为前提,阐明特定时代、特定民族所特有的哲学思想。
在范式说之外,较普遍的申论形式是用“哲学”的层次关系求得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其中有两层次说者主张中国少数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创造的丰富多样的物质文明和灿烂的精神文明,其中的核心即是各民族鼓舞自己的精神力量和维系群体的精神纽带,这种核心凝聚为观念、结晶为理论、升华为体系即是哲学,而其中有的虽未成体系却深涵哲理,则可称为哲学思想122、有三层次说者如刘蔚华先生主张哲学观念、哲学思想、哲学是各少数民族哲学的基本层次,有的处于观念层次,有观念而系统者是哲学思想,从理论上回答哲学终极问题者是哲学。在三层次说中,伍雄武先生则以哲学、民族精神与民族文化三层次来加以阐明。124笔者也同样讲哲学的三个层次,但却是基于哲学问题来认定的,即哲学之思本身就具有层次性,第一层面的问题即哲学本体论问题、哲学认识论问题;第二个层面即历史观和文化观上的问题;第三个层面即政治哲学层面。不能用没有一个层面的问题来否认其他层面的哲学存在性。有四层次说者主张依据哲学产生、发展条件的完备程度及哲学本身发展的水平而划分为“哲学观念一哲学思想一哲学理论一哲学体系”。肖万源也强调以层次性方法分析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以免误认少数民族无哲学,并可实事求是地研究、评估少数民族哲学。
与层次说同时运用的是广义狭义说,如一些学者从古今中外哲学史的比较中,特别是从哲学思想资料来源的分析中,首先把“哲学”分为理论哲学、应用哲学、宗教哲学、民间哲学等,并据此强调理论哲学史是狭义哲学史,其他几种形式的属广义哲学史,而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则可归入广义哲学中。这样既解决了少数民族有无哲学的问题,又衡定了少数民族哲学的发展水平。与此说相应,笔者则以哲学理论的阐明有理论阐释和理论运用两种形式、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学术的和日常的两部分来立论,强调不能用一种存在形式否认其他存在形式。
与上述论说方式相异,还有一种哲学发展的社会阶段说,即夏里甫罕阿布达里在《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变》|26]中认为,从社会文化发展程度这一视角来看,诗歌民族大多处在传统社会、传统文化发展阶段或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社会文化阶段,与哲学民族比较,显然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我国各民族都还处于诗歌民族阶段。准确地说,处于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型的漫长而复杂的阶段。据此而言,整个中华民族都应该是还没有哲学的民族,是非哲学民族。与此相对,张天鹏在《从求善向求真的转变一兼评<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变>》中则又提出了另一种横向划分: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是哲学意义上的从求善向求真的转变,而不是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的转变。其中“求善”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宗旨,而“求真”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最高宗旨。
关于上述的范式说,笔者曾强调,范式说本身并不能说错,但对范式的选择性却有合理性的问题。因为我们谁都有接受或信仰某种哲学范式的权力,并且也能据此体现哲学史研究就是哲学研究的真实意义。而上述层次说与广义狭义说的共同特征则是着眼于从文化的内部结构来分析,其中后者则更强调从哲学的结构来分析。严格说来,这是一种文化哲学的分析范式,仍然可以归入哲学范式说中,如蔡茂生在《民族文化建设的哲学审视一“文化哲学与民族文化建设”研讨会纪要》等中,实际上即提出了“文化哲学”的存在形式问题等。至于发展阶段说,可以认为是基于民族思维发展水平的论证,从理论上说,还是一个哲学观的问题,即是否坚持或承认所有民族都有哲学的问题。当然,上述分析也并不是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形式的全部方面。不过,所有这些努力都告诉我们的是:无论是范式说还是层次说,也无论是广狭义说还是社会阶段说等,都在执着于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合法性,而关键在于找到一种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恰当存在形式的分析路径。
四、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根据
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根据,首先即是一个哲学观的问题。故早在1982年佟德富先生即强调“少数民族有无哲学思想的争论,实质上是如何理解或看待哲学的问题,它也涉及到少数民族哲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等问题”1112他由此强调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一般规律的自觉、完整、系统、严密的观点,即关于世界观的理论体系”。这一思想在他与金京振共同撰写的《应当重视朝鲜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研究》中也得到了体现。141但是,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的哲学观而各自提出了不少的确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的根据,如佟德富等提出了条件成熟说、存在形式说、社会贡献说、相互影响说;伍雄武先生则强调了实践论证、文化核心论证、哲学事实论证;笔者则提出了客观依据、理论依据、现实依据、构成根据等论说121。综合诸家所论,以下论证可以说是比较被接受的。
实践论证说认为:一个民族不论其大小,也不论其历史长短,只要它战斗过、拼搏过,它就一定有自己的民族精神之精华一哲学思想。有学者还直接与人们的生活实践相联系提出论证,强调“哲学不是神秘的'玄哲’,哪里有社会生活、有生产、有社会意识,哪里就有哲学。
文化核心论证说认为:一个民族的文化是多方面的、丰富多彩的,这些众多的方面又总是由某些深层的、普遍的、核心的观念把它们贯穿和联系起来,整合、建构成为有机的文化整体。“这种贯穿各种文化形式中的深层、普遍、核心的思想观念,就是哲学思想和哲学观念。“哲学观念在文化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互不相同,但是,贯穿着深层的哲学观念,这一点是各民族都相同的。如在维吾尔族高度繁荣、发达的音乐、歌舞之中“应有深层的哲学观念”;古代傣族有繁荣、发达的叙事长诗,“其中自有某种深层的观念”;藏族的佛教、维吾尔族和回族的伊斯兰教或傣族的佛教“和哲学的密切关系”也是十分明白的事实12213。总之,我们“要从文化中来发掘、认识和评价少数民族的哲学思想。
哲学事实论证说认为:经过各民族学者、专家的努力,我国少数民族哲学思想的研究所取得的一大批引人注目的成果已让世人能够看到“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悠久的历史”,“少数民族哲学史有着丰富多彩的内容。”12214至于各少数民族,如蒙古族有无哲学史的问题,就既是理论问题也是实践问题,只要
拿出实际的研究成果用事实来说话即可。
哲学产生条件论证说认为:各民族能够形成哲学的基本条件是已进入阶级社会、有了体力和脑力劳动的分工、有了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及一定发展程度的科学文化知识等。这一思想直到20世纪90年代,仍然是被学界坚持。其他如有学者分析蒙古族有没有哲学思想问题时即强调了经典作家对哲学思想产生条件的分析,基本内容与上述略同。
发展水平说认为:不能因历史上的哲学原始和朴素而否认哲学思想的存在,如对古希腊哲学苛求,对少数民族哲学也不能苛求。也就是说,不能把哲学发展的水平作为否定哲学存在的理由。
存在形式说认为:科学文化与理论思维较发达的民族能产生专门的哲学著作,但不能由此判断其他民族不可能有或者很少有什么哲学思想。这实质上是阐明哲学思想的载体问题,笔者认为应分两个方面,一是以什么文献形式存在,一是以什么话语或符号存在,后者包括范畴、行为。蒙古族的《蒙古秘史》及《蒙古源流》、维吾尔族的《福乐智慧》等都有珍贵的哲学财富1114—5。这一论证也为《应当重视朝鲜族哲学及社会思想研究〉一文所坚守。总的结论是哲学思想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1131。
篇6
在一个被当今世界公认并同称为“哲学”的学术领域里,其实从来都没有形成一个被一切自称为从事哲学研究的学者所共同接受的哲学概念。对此,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在《哲学史教程》(1892)中曾有所论:
鉴于“哲学”一词的涵义在时间的进程中变化多端,从历史的比较中要想获得哲学的普遍概念似乎是不现实的。根据这种目的提出来的概念,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自称为哲学的思维活动的结构。
也因为如此,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他所著的《西方哲学史》中只能这样来描述哲学:
我们所说的“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与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这是就科学这个词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的。至于这两种因素在哲学家的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如何,则各个哲学家大不相同;但是唯有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哲学,就我对这个词的理解来说,乃是某种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的东西。它和神学一样,包含着人类对于那些迄今仍为确切的知识所不能肯定的事物的思考;但是它又像科学一样是诉之于人类的理性而不是诉之于权威的,不管是传统的权威还是启示的权威。一切确切的知识――我是这样主张的――都属于科学;一切涉及超乎确切知识之外的教条都属于神学。但是介乎神学与科学之间还有一片受到双方攻击的无人之域;这片无人之域就是哲学。思辨的心灵所最感到兴趣的一切问题,几乎都是科学所不能回答的问题;而神学家们的信心百倍的答案,也已不再象它们在过去的世纪里那么令人信服了。……对于这些问题,在实验室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各派神学都曾宣称能够做出极其确切的答案,但正是他们的这种确切性才使近代人满腹狐疑地去观察他们。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如果不是对于它们的解答的话,――就是哲学的业务了。
面对历史上和当今世界定义纷纭、莫衷一是的哲学概念,若非随心所欲而自行其是,像文德尔班、罗素这样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权威哲学家的意见,自然就成了我们这些普通学者从事哲学研究的必要参照和主要依据了。
罗素对于哲学的总体看法,与文德尔班在《哲学史教程》中按照中世纪到近代对于哲学的分类习惯对哲学所作的分类是大致相应合的,后者将哲学区分为“理论哲学”与“实践哲学”两大门类,其中“理论哲学”被认为是探讨“对现实世界的认识问题”和“认知过程本身的研究问题”,主要包括形而上学、自然哲学、心理学、认识论;“实践哲学”被认为是探讨“在研究被目的所决定的人类活动时所产生的问题”,主要包括伦理学、社会学、法律哲学以及美学、宗教哲学。显然,罗素所指哲学中属于广义科学范畴的那部分内容大致即是文德尔班所说的理论哲学,属于宗教与伦理范畴的那部分内容大致即是文德尔班所说的实践哲学。
文德尔班是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亦称“巴登学派”或“西南学派”)的创始人,他在哲学分类中所使用的所谓“理论哲学”和“实践哲学”的概念是来源于康德所谓“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概念,而康德是以二元论思维来进行“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文德尔班语),通过这种理性批判,康德把在他看来是彼此不可调和的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分别判归于科学和哲学,将理论理性判归于科学、实践理性判归于哲学,主张科学与哲学“井水不犯河水”地各行其道,所以,综合罗素和文德尔班对哲学的总体看法,哲学区别于神学与科学的学术特征便可描述为:哲学坚定地信靠被神学弃之不用的人类理性,又不是像科学那样单靠理论理性,而是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兼取并用来开展自己的研究。
这一描述至少是揭示了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特征: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兼取并用。这一思维特征在传统哲学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不同的哲学家、不同的学派乃至于不同的民族哲学通过其具体的研究活动及其成果所显示出来的两种基本研究向度:偏倚于理论理性的研究向度和偏倚于实践理性的研究向度。按照德语世界的科学(wisseschaft)概念,可以把这两种向度的哲学研究当作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领域的哲学研究和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领域的哲学研究来理解,从而也就可以把它们当作分别属于自然哲学范畴和文化哲学范畴的两种不同性质的哲学研究来理解。这就是说,当把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兼取并用看作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特征时,这就意味着是肯定和承认传统哲学发展中实际并存有两种不同向度和不同性质的研究传统――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在理论上,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按照著名德国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弗赖堡学派的主要代表李凯尔特的观点,文化科学和自然科学有两个方面的重大区别:一方面,自然科学是以经由对经验实在的抽象所获得的概念来把握事物的普遍法则,而文化科学是以对个别的事物、一次性的事件的描述来展示事物的特殊个性;另一方面,因自然对象无所谓价值,故自然科学无需谈论价值,而每个文化现象都必有价值意义,所以文化科学非谈论价值不可,这意味着这两大学科是各有其特殊的思维模式:自然科学是非评价的思维模式,文化科学是评价的思维模式。自然哲学固然不等于自然科学,文化哲学也不等于文化科学,但是自然哲学有同于自然科学者――都无需谈论价值,都属于非评价思维;文化哲学也有同于文化科学者――都必须谈论价值,都属于评价思维。
其次,按照我国著名哲学家、科学哲学权威学者江天骥先生的说法――“17世纪以来的西方哲学主张科学的职能在于探索真理,哲学则揭示意义,特别是科学概念、假说或理论的意义,这是两者的区别及关系。”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区别也可描述为前者“探索真理”,后者“揭示意义”,或按“科学求真、人文求善、艺术求美”的观点,将其区别描述为自然哲学“求真”,文化哲学“求善”。
再次,按照文德尔班的观点,理论哲学所要把握的是现实世界的普遍规律,实践哲学所要把握的是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据此,又可将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区别描述为前者研究自然世界的普遍规律,后者研究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
要之,作为传统哲学的两种基本研究传统,自然哲学的基本特点在于依靠和运用求真的理论理性,以非评价思维来探索自然世界的普遍规律;文化哲学的基本特点在于依靠和运用求善的实践理性,以评价思维来探讨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
二、中西方古代哲学的共性特征:
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然未分的原始综合
作为统一于传统哲学的两种研究传统,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不仅同时存在于古代哲学中,而且无论是在中国哲学还是西方哲学中,它们都表现出了总体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特征。
西方哲学固然是起始于“对于自然真理的探索”,古希腊最早的一批哲学家都是“自然哲学家”,但是德谟克利特的伦理学残篇表明,他不但研究自然,同时也开始关注人事和探求人的活动的目的了。他是以精神宁静与肉体愉快的结合所达到的“怡悦”为幸福生活的最高境界,但同时强调“对人来说,精神与肉体二者应该更注意精神。精神的完善可以弥补躯壳之不足,但如果没有智慧的精神,躯壳再强壮也没有用”。苏格拉底就更是摒弃了他早年曾研习过的自然哲学,转而专注于人事研究了,他说:“如果我以眼睛看着事物或试想靠感官的帮助来了解它们,我的灵魂会完全变瞎了。我想我还是求援于心灵的世界,并且到那里去寻求存在的真理好些。”苏格拉底所求诸心灵世界的真理,是兼具自然哲学和文化哲学双重意义的,即它既是知识范畴的真理,又是价值范畴的正义。在苏格拉底哲学中,求真与求善、知识与道德是一致的,这与“合真善”(张岱年语)的中国古代哲学具有明显一致性,只不过相对说来,苏格拉底是明确地强调了“知识即美德,无知即罪恶”,而中国先秦儒家与道家均未尝如此鲜明地强调过知识对于道德的先在性、根源性。
但是,道家老子讲“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老子・五十二章》),这其实隐含“无得道之知则无守道之德”的观点;而庄子虽然表面上显得似乎是“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庄子・天下》),其实和老子一样,他也是以“道”为“知”与“德”的标准,在他看来,合“道”之“知”则为“至知”,合“道”之“德”则为“至德”,只是较诸分辨“母”“子”、“道”“德”的老子,他不是像后者那样将“知常日明”(《老子・十六章》)的“得道(母)”与“常德不离”(《老子・二十八章》)的“守道(母)”分作两截,而是将“至知”和“至德”融合于“齐物”――“齐物”具有“以为未始有物”的“齐物之知”(“至知”)和“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齐物之德”(“至德”)双重意义(《庄子・齐物论》)――在“齐物”境界里不再有“知”与“德”的分别。
与道家老子相似,儒家孔子讲“不学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日》),又讲“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这更是明显蕴含“不知礼则无仁德”的观点,只是到了儒家“亚圣”孟子那里,他将“仁”“义”“礼”“智”四者并举而将“智”放在末位,这大异于孔子“知(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论语・子罕》)之说对“智”“仁”“勇”三者的前后排序,从而显示出孟子有将“仁”高置于“智”之上的倾向――后来发生于宋明理学中的“尊德性”与“道问学”之辨,其实就是关于知识(“智”)与道德(“仁”)之相互关系的争论,其论争诸方都肯定抑或至少不否定它们之间有内在联系。不过相对说来,主张“知先行后”的朱熹是偏执于强调“道问学”的优先性而近似孔子以“智”为优先的思想;主张“立先乎其大者”的陆九渊是偏执于强调“尊德性”的优先性而近似孟子以“仁”为优先的思想;而主张“知行合一”而“致良知”的王守仁则有模糊乃至于消除知识与道德的界限而使其融成一片的明显倾向。
据实说,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将知识与道德融成一片的显著特征,因为他把探究被他认为既是“万物的原因”又是“世间第一原理”的“神”的哲学凌驾于其他一切学问之上,成为如康德所说的“一切学问之女王”,这意味着亚里士多德是将其哲学所立的“通式”――被他看作是对整个自然界与人类的理性都起作用的“世界第一原理”――当作自然真理和人间正义的“极因”(吴寿彭语)来看待了,而他对于这个“真善合一”之“神”(“极因”、“第一原理”)所进行的哲学研究,实际上正是在他所谓的“理论”的意义上对古希腊哲学最初的自然研究和继之而起的苏格拉底及柏拉图等哲学家的人事研究的一个综合,其《形而上学》便是这种综合性理论研究的成果,其《物理学》、《政治学》、《尼可马各伦理学》等则是以其形而上学的“通式”作为逻辑大前提来进行演绎性理论研究的成果,这些成果既有自然哲学的内容,也有文化哲学的内容。到了古希腊哲学晚期,“斯多葛派认为哲学有三部分:物理学、伦理学与逻辑学。当我们考察宇宙同它所包含的东西时,便是物理学;从事考虑人的生活时,便是伦理学;当考虑到理性时,便是逻辑学,或者叫做辩证法”。其后,“在中世纪,更多的在近代,头两门学科(引者案:指逻辑学、物理学)通常合称理论哲学,以别于实践哲学”。
可见,自亚里士多德至中世纪这一西方古典哲学发展之盛期,它一直是同时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向度上展开其研究,而且这两个向度上的研究是不可分割地融为一体的。
当然,中、西互相比对而言,中国古代哲学在理论向度上所开展的自然研究确实从未有过如古希腊早期哲学那样独立而鲜明的表现,故相形之下,古希腊哲学便显得它有一个自然哲学传统,虽然该传统其实主要是表现在前苏格拉底时期。而中国古代哲学就显得缺乏这样一个传统,虽然其宇宙观中以“五行”、“水”、“精气”、“元气”等作为其标志性概念的思想或学说,以及以《周易》为代表的对“数”与“象(形)”的数学研究和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医理研究,表明了中国古代哲学其实也不乏自然哲学的内容。
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作为两个互有区别的研究传统在中西古代哲学中表现出总体上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特征,这恰好说明了古代哲学具有这样两个显著特征:(1)它没有固定的思维模式,或者说它是介于或游移于评价思维与非评价思维之间的一种特殊思维方式,按照这种思维方式,是否作价值判断,取决于研究对象或研究主题的具体情况;(2)它既是崇尚真理的“爱智之学”,又是坚持正义的“贵德之学”。借用朱熹的话语来说,中、西古代哲学这两个方面的旨趣及其研究活动可一言以蔽之曰:“穷理”。朱熹道:“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大学或问》卷一)“穷理者,欲知事物之所以然与其所当然者而已。知其所以然,故志不惑;知其所当然,故行不谬。”(《朱文公文集》卷六十四《答或人七》)中、西古代哲学的“爱智”特征即体现在为达到“心不惑”而探求“事物之所以然之故”;其“贵德”特征则体现于为达成“行不谬”而探求“事物之所当然之则”。
三、17世纪以后西方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的分化
在哲学发展的古代阶段,固然无论中、西,其文化哲学和自然哲学都是处在混然未分的原始综合状态,但是到16、17世纪,中、西哲学在研究向度上都各自从这种原始综合状态中逐渐分化而形成各有其明确偏向和取向的特定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
就西方哲学而言,一方面,以17世纪初英国哲学家培根著《新工具》(1620)、法国哲学家笛卡儿著《正确思维和发现科学真理的方法论》(1637)为标志,开始逐渐形成了一个明显侧重于自然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培根的《新工具》提出了“哲学和科学的正当分划”,事实上是对自然哲学与自然科学作了明确区分,因为他这里所讲的“哲学”和“科学”实际上是“自然哲学”和“自然科学”的代名词,他所主张建立的“查究那种永恒的、不变的法式”的所谓“形而上学”,按其对象和内容来说,就是关于“自然的永恒的和基本的法则”的自然哲学,而且由于培根意识到“由论辩而建立起来的原理,不会对新事功的发现有什么效用,这是因为自然的精微远较论辩的精微高出多少倍”,因而主张运用由他所首创的包括观察、实验和归纳三个主要环节在内的“发明知识”的“新工具”,故他所倡导并致力于研究的自然哲学是根据“由特殊的东西而适当地和循序地形成起的原理”的归纳原则来认识自然界,按照“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引出一些原理,经由逐步而无间断的上升,直至最后达到最普通的原理”的归纳方式来建立自己的原理,这种经验型自然哲学不再像传统思辨型自然哲学那样是按照“从感官和特殊的东西飞越到最普遍的原理,其真理性即被视为已定而不可动摇,而由这些原则进而去判断,进而去发现一些中级的公理”⑤的演绎方式来建立自己的原理,这是17世纪初西方自然哲学所发生的一次划时代的学术转型,由此所引发的“智力革命”(康德语)改变了自亚里士多德时代以来久已形成而根深蒂固的知识观念和相应的认知路线与认知方法,其影响是如此深远,以至于“自从伽利略和牛顿的时代以来,现代科学就已奠基于对自然的详细研究之上,奠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之上,这就是:只有已被实验证实的或至少能被实验证实的陈述才是容许作出的”。如果说培根的《新工具》是现代自然科学方法论的奠基之作的话,那么,笛卡儿的《方法论》则实为法国启蒙运动的理论奠基之作,因为此书不仅探讨了“什么是知识”的知识本体论问题,更探讨了“我怎么能知道”的知识方法论问题,其“我思故我在”的著名命题,正是表明了笛卡儿所提倡的“正确思维和发现科学真理的方法”乃是一种始于怀疑而非始于信仰的反神学方法。这种方法较诸培根自然哲学所提供的经验自然科学方法,是属于理论自然科学范畴的方法――如果说培根哲学是一种经验型自然哲学的话,那么,笛卡儿哲学则是一种理智型自然哲学。这两种自然哲学作为不同类型的自然科学方法论,后来演化成逻辑实证主义,成为现代形态的自然哲学――努力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科学哲学特别是以石里克等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Vienna School)的“标准科学哲学”的方法论基础。
另一方面,以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著《人性论》为标志,西方哲学又开始逐渐形成另一种明显偏向于文化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因为休谟主张哲学应当以人性为研究对象:“在我们的哲学研究中,我们可以希望借以获得成功的唯一途径,即是抛开我们一向所采用的那种可厌的迂回曲折的老方法,不再在边界上一会儿攻取一个城堡,一会儿占领一个村落,而是直捣这些科学的首都和心脏,即人性本身;一旦掌握了人性以后,我们在其他方面就有希望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了。”同期法国哲学家爱尔维修也有与休谟类似的观点,他曾宣称“哲学家研究人,对象是人的幸福”。休谟、爱尔维修等之所以主张哲学应该去研究人,其背景是17-18世纪自然科学的发展挤压了自然哲学的发展空间,使哲学在自然领域的活动范围大大缩小了。到了康德写作《纯粹理性批判》(1781)时,曾经自认为能给人以“最高智慧”的形而上学已然衰落得不成样子,以至于让康德发出了“时代之好尚已变,以致贱视玄学”的感叹,甚至戏称曾经长期被尊奉为“一切学问之女王”的玄学(形而上学)已然沦落成如同遭人鄙弃而颠沛流离的“老妇”了。正是在形而上学的学术地位如此一落千丈的情况下,康德开展了“理性对其自身的批判活动”。通过“三大批判”,康德不但论证了“要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即而形上学的)理解是不可能的”,还认识到了“哲学在生活实践方面的使命”。这意味着康德是抛弃了“在个别科学之外或在个别科学之上对宇宙作哲学的(即形而上学的)理解”这一传统形而上学的研究方式,将形而上学的研究范围从原先大而无当的全宇宙或自然界转移到了人类理性世界,使形而上学由宇宙本体论转变为限于研究人类理性的人本论。另一方面,康德为完成“哲学在生活实践方面的使命”,更致力于构建以“人”为主题的新哲学,这种被他自我称名为“实践哲学”的新哲学,在他看来应当是立基于“上帝存在”、“灵魂不死”和“意志自由”三大假设之上,但显然,这些假设是既不能从经验中产生,也不能通过经验来证明的,只能归因于康德自己指摘“玄学”时所说的那种“高翔于经验教导之外”,“唯依据概念”来进行的“完全孤立之思辨”。可见,康德哲学仅仅是在“科学认知”方面摒弃了玄学,在“生活实践”方面则仍然承纳玄学。由此可以认为,西方形而上学发展到康德这里,不仅其知识论早在培根时已然发生历史性转变,其本体论也开始发生历史性转变――从探求宇宙终极原因和第一原理的宇宙本体论转向探求生活实践原理的人本论。康德的实践哲学作为一种人本论形态的本体论,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但按江天骥先生的观点,他认为“真正的文化哲学导源于尼采,因为尼采对意识、自我和主体进行彻底的摧毁,并且主张重估一切传统观念的价值”。似乎江先生的观点更有道理,因为从西方哲学史上最先提出“文化哲学”(Kulturphilosophie)一词的德国哲学家和哲学史家文德尔班的有关论述中可以看到,他倡导“文化哲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挽救19世纪哲学从康德发展到尼采时所发生的在他看来是由于尼采的价值观所引起的深刻哲学危机。按照文德尔班的看法,尼采要求“对一切价值重新估价”,这是表明他主张“一切价值都是相对的”,这种“不受限制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可能导致“哲学的解体和死亡”,面对这种危险,“哲学只有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才能继续存在”。文德尔班所谓的“文化哲学”,正是指的将作为“普遍有效的价值的科学”而“继续存在”的“哲学”,故他所说的“价值”也是就“文化”而言,是指文化的价值。在《哲学史教程》(1892)的结语里,文德尔班从研究对象方面对“文化哲学”做出了明确界说:“文化价值的普遍有效性便是哲学的对象。”紧接着这个文化哲学定义,他又指出:“人性之屹立于崇高而广阔的理性世界中不在于合乎心理规律的形式的必然性,而在于从历史的生活共同体到意识形态所显露出来的有价值的内容。作为拥有理性的人不是自然给予的,而是历史决定的。然而人在文化价值创造活动的具体产物中所获得的一切,通过科学,最后通过哲学,达到概念的清晰性和纯洁性。”这是表达了他对文化哲学的任务的看法,即文化哲学是要用清晰和纯洁的概念来全面反映人在文化价值创造活动中所取得的成就,以充分展示屹立于崇高而广阔的理性世界中的人性。由此可见,文德尔班所谓“普遍有效的(文化)价值”,就是指通过文化哲学所把握到的通过由“理性的人”所创造的文化产物及其成就表现出来的“人性”。所以,他所提倡的文化哲学,其实是这样一种哲学:它是从人类创造文化的历史活动和历史过程中去探求人性的学问。
四、16世纪初中国哲学向文化哲学的转型
较之于西方哲学,中国哲学约提前了一百年就开始走出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然不分的原始综合状态:16世纪初,以王守仁“龙场顿悟”而创“致良知”之说为标志,开始形成明显侧重于文化哲学的研究风格和研究传统。
中国古代学术发展至西汉武帝时,已形成一个“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汉书・司马迁传》)的传统,其中“究天人之际”一语概括性地表达了先秦以来中国哲学的总体特征。此语出自司马迁之口,乃是表明中国哲学发展至司马迁时已达到了对“究天人之际”这一自我本性的高度自觉。从此以后,中国哲学在总体上一直都是在“究天人之际”的自觉意识的支配和指导之下自为地发展的。不管人们怎样去理解“究天人之际”的具体内涵,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即它的基本意义是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这种关系作为根本问题的哲学,恰好是说明了它具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双重性质,抑或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混为一体的原始综合性。
从中国古代哲学天人观演变角度来看,先秦时代前荀子时期普遍存在自觉或不自觉的“天人不分”意识,直至苟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主张,乃有自觉的“天人有分”观念。在“天人不分”阶段,“究天人之际”尚未免带有某种程度的自发性、盲目性,此时的哲学研究还谈不上有什么自觉而明确的研究取向。到了“天人有分”阶段,荀子在研究向度上有了自觉而明确的取向,提出了“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荀子・天论》)的观点,这似乎意味着他有不求“知天”但求“知人”的研究取向,但至少他未曾从理论上说明为何在“知天”与“知人”之间应当做出不求“知天”只求“知人”的选择之理由,故即便其哲学已显其文化哲学的研究志趣,也不能说他已然有自觉的“知人”取向了。
汉唐时期,从董仲舒“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的观念,到刘禹锡“天人交相胜”和柳宗元“天人不相预”的观念,都还反映不出此一时期哲学的研究向度到底是偏向“知天”还是偏向“知人”。到了宋明时期,张载首先明确提出“天人合一”之说(《正蒙・乾称》),从其上文“因诚致明”和下文“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的话来判断,其“天人合一”是指“得天而未始遗人”,这是通过“因明致诚,因诚致明”的“致学”所达到的“圣”境。故在张载哲学中,“天人合一”是针对“致学”这一道德修养问题所提出的一个知行观命题④,还不是直接针对“天人之际”这一哲学根本问题而提出的一个天人观命题。这一时期,倒是首先由程颢提出了“天人无间”(《二程集》)的天人观命题,从其“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二程集》)的话,可见“天人无间”的意思,是“天人无二”或“天人不二”,而非“天人合一”。“天人不二”和“天人合一”是思想上并不等值的两个命题,在程氏哲学这里,“天人无间”是绝不可以用“天人合一”来代替的。程颢“天人无间”的命题在逻辑上蕴含“天人相即”之义,也就是说,在该命题所陈述的天人关系中,天人之间是“天即人,人即天”或“天不离人,人不离天”这样一种互不相离的双向互依关系。这种天人观在逻辑上必然导致“知天”与“知人”相即不离的认识论观念,由此更未免进一步导致认知取向和研究向度上把“知天”和“知人”视为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从南宋“朱陆之争”的情况来看,朱熹及其学术上的反对派陆九渊,就都是坚持了“知天”“知人”的统一观,只不过朱熹是偏重于“知天”而以“知天”为先、为主,陆九渊是偏重于“知人”而以“知人”为先、为主罢了一
朱熹从程氏“一人之心即天地之心,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二程集》)之说引出“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朱T-~类》卷九)之说,但又声称“自家虽有这道理,须是经历过,方得”(《朱子语类》卷十),于是将《大学》“格物在致知”之语解读为“即物而穷其理”,从而要“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大学章句・补格物传》),如此将“知天”路向的“格物穷理”作为达到“得自家这道理”的“知人”之手段和路径;(然据王守仁所“手录”的《朱子晚年定论》说,朱熹到了晚年则自我意识到“向来诚是太涉支离。盖无本以自立,则事事皆病耳”。且表示“今日正要清源正本,以察之机微,岂可一向汩溺于故纸堆中,使精神昏弊,失后忘前,而可以谓之学乎?”)陆九渊则继承和发展了孟子“万物皆备于我”和“求放心”之说,认为“道不远人,人自远之耳”(《与胡季随》)。“道塞宇宙,非有所隐遁,在天日阴阳,在地日柔刚,在人日仁义。故仁义者,人之本心也。……愚不肖者不及焉,则蔽于物欲而失其本心;贤者智者过之,则蔽于意见而失其本心。”(《与赵孟》)“蔽解惑去,此心此理,我固有之,所谓万物皆备于我,昔之圣贤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者耳”(《与蛭孙睿》),“思则得之,得此者也;先立乎其大者,立此者也”(《与邵叔宜》),“求则得之,得此理也;先知者,知此理也;先觉者,觉此理也”(《与曾宅之》),因此坚决反对首先向外去“格物穷理”,以为如此将导致“道之不明”而“困于闻见之支离,穷年卒岁而无所至止”(《与蛭孙睿》)。但他并未否定“知天”路向的“格物穷理”之必要性,仅仅是强调“格物穷理”须“先立乎其大者”而已。
及至“龙场顿悟”之后的王守仁,他对“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的“天人无间”关系方有明显不同于程朱的新见解:
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传习录》下)
充塞天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人只为形体自间隔了。我的灵明便是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传习录》下)
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答季明德》)
这些见解表明,王守仁将“天人无间”的意义由“天人相即”转换为“天即人”或“天不离人”了――在这种天人关系观念中,天人之间不再是一种互相不离的双向互依关系,而是天对人的单向依赖关系,由此在理论上确立了“人”在“天人之际”的中心位置和主体地位,也因此,他对《大学》“格物在致知”的诠释就大不同于朱熹所解释的那样是所谓“即物而穷其理”,而是“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答顾东桥书》)了。这意味着中国哲学发展至阳明哲学阶段,不再是像以往那样在研究向度上游移不定的“究天人之际”,而是将“知天”与“知人”的关系确定为“知天不离知人”或“知天依赖于知人”的关系,使“究天人之际”的方向明确偏向于“知人”并使“知人”落实于“知行合一”的“致良知”――阳明哲学断然摒弃了以往“究天人之际”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着的到人和人心之外去追求知天明理的那种研究传统,将目光从“天人之际”的方向上彻底收回,全部投向“人”,全力关注“人”,并且直指“人心”,直接向“人心”讨回“良知”,以“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皆得其理”。显然,这种被称为“心学”的哲学,其实质乃是一种人事之学,一种生活之学!它是在肯定人人都有“良知”的前提下,欲使“良知”成为彼此平等的人与人之间互相评判道德是非及其个人自我评判道德是非的价值标准,以消解日常生活中人人都会遇到而且经常遇到的因个人与社会之间、自己与他人之间互相评价和自我评价的标准不一致、不统一所造成的价值冲突,抚平由于这种价值冲突给个人和社会所带来的心灵上与环境上的创伤,质言之,就是要让“良知”成为个人与社会之间、自己与他人之间普遍有效且绝对合理的价值标准,从而使人类能按自己的“良知”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和创造自己的生活。十分明显,这种合乎“良知”的社会与生活,就是阳明心学所期望达到的人类生活的总体目的。故阳明心学的创立是标志着中国古代哲学终于走出了其原始综合状态而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以“人”为中心的文化哲学阶段。
由王守仁所开创的中国传统文化哲学,起初表现为心学形态。这种心学文化哲学不再以“究天人之际”的思辨形式来讨论“性与天道”,而是把“性与天道”理解为人所固有的“良知之天理”,从而使“究天人之际”转化为“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而“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的道德实践。这种主张直接依赖于“本心”来开展“致知良”的道德实践的文化哲学,至明清之际发生了分化,这种分化尤其突出地表现在信奉阳明心学的黄宗羲和批判阳明心学的顾炎武这两位政治见解十分接近而学术道路明显相异的学术大师身上。
黄宗羲是曾师从于刘宗周而受到刘氏心学熏陶甚深的一位心学家,其心学特色,刘述先先生曾以黄宗羲《明儒学案》自序中的三句话及全祖望在《梨洲先生神道碑铭》中所引的一句话来概括之:(1)“盈天地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2)“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3)“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4)“读书不多,无以证斯理之变化,多而不求于心,则为俗学。”黄宗羲的这种心学世界观使他走上了思想史的道路,关于这一点,冯契先生曾指出:“在黄宗羲以前,王阳明把理看作一个过程,以为工夫与本体是统一的。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黄宗羲进而提出了‘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是本体’的著名论点。他否定心是虚寂的本体,把本体看作是随工夫(精神活动)而展开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此心‘一本而万殊’,于是表现为‘殊途百虑之学’。那些学术卓然成家的学者从不同的途径去把握真理,虽深浅有异,醇疵互见,但对本体各有所见。学派纷争的历史,正体现了本体随工夫而展开的运动,而史家只有运用历史主义的态度来进行系统的批判考察,才能把握其‘一本而万殊’的脉络。”正是这样,黄宗羲将“致良知”的心学引向了史学之路,使王守仁那种主张直接依赖于“本心”来开展“致良知”的道德实践的直觉型文化哲学转变为主张通过“殊途百虑之学”来把握“一本而万殊”之“本心”的史学型文化哲学。
顾炎武在学术上无明确的师承关系,早年主要是受其嗣祖父“士当求实学”(《亭林余集・三朝纪事阙文序》)的家教影响,17岁参加复社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复社通经致用学风的影响,继而更从“朱子之说”中领悟到了“圣人下学之旨”(《亭林文集》卷六《下学指南序》),由此逐渐形成了以“明道救世”为根本宗旨、“博学于文,行己有耻”为基本原则、“非好古而多闻,则为空虚之学”为实学理念的“修己治人之实学”(《亭林文集》卷四《与周籀书书》,《与人书二十五》,《亭林文集》卷三《与友人论学书》,《日知录》卷七《夫子之言性与天道》),这种实学指摘“其说盖出于程门(案:指程颐、程颢)”的“宋之三家”(案:指上蔡谢良佐、横浦张九成、象山陆九渊)以及“源于宋之三家”的“今之言学者”(案:指明代以来的理学家)是“于禅学”(《亭林文集》卷六《下学指南序》),是“语德性而遗问学”(《日知录》卷七《予一以贯之》),尤其指摘后者为“谈孔孟”之“清谈”,是“未得其精而已遗其粗,未究其本而先辞其末,不习六艺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综当代之务,举夫子之论学、论政之大端一切不问,而日一贯,日无言。以明心见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实学,股肱惰而万事荒,爪牙亡而四国乱,神州荡覆,宗社丘墟”(《日知录》卷七《夫子之言性与天道》)。然而,尽管其学术批判的矛头主要针对的是王守仁及其后学,但顾炎武本人所提倡并从事的“修己治人之实学”其实是一种比较接近于阳明心学的以“尊德性”为本的实践哲学,这种实践哲学的基本特点是:根据“非器则道无所寓”的观点,将“文行忠信”本质地理解为“性与天道”寓于其中的道德实践形式,并将这种道德实践看作“尊德性”的现实表现和实现人道与天道(“性与天道”)互相统一的现实途径与方式。由于其道德实践哲学是形成和发展于清初特别是康熙以后,其时顾炎武原有的“保国”意识随着明朝灭亡和南明诸政权的逐渐消亡亦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保天下”意识了,这种意识是出于对“吾道”(儒家仁义之道)有被毁之危险的警觉,由此推动他去从事“明道救世”的学问,这种学问所追求的是“救世之道”,这与其早年所追求的“经生之术”的根本区别在于:“经生之术”是其个人赖以从事济世经邦之实践的知识基础;“救世之道”则是其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基础。正是出于“明道救世”的需要,其学术活动才由追求“学识广博”转变到追求“学务本原”,从而最终归本于“经学”。这个“经”即“五经”及“圣人之语录”,其实就是顾炎武心目中华夏民族文化的“本原”。就此而言,顾炎武“明道救世”的“经学”也未尝不可以理解为就是华夏文化学。故如果说黄宗羲哲学是一种史学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顾炎武哲学则是一种经学型文化哲学。
黄、顾的文化哲学和王守仁的文化哲学一样,都是属于道德实践哲学范畴,都是主张通过道德实践来体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并且都把人的本性理解为人所固有的天命之性,更把这种人皆有之的天命之性归结为“仁”,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又都属于儒家“仁学”范畴,都是继宋明理学而起的明清“新仁学”。但是,黄、顾的文化哲学都不再是像王守仁的文化哲学那样主张直接诉诸人的“本心”来开展“致良知”的直觉性道德实践,而是主张通过史学或经学的学术方式来达成其道德实践目的。故如果说王守仁的文化哲学是一种以崇尚“明心见性”为特征的直觉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黄、顾的文化哲学则分别是以推崇史学和经学为特征的知识型文化哲学――到章学诚提出并较系统地论证了“六经皆史”的史学观点以后,分别由黄宗羲和顾炎武所开创的史学型文化哲学和经学型文化哲学就逐渐合流为一了。
黄宗羲、顾炎武之后,通常奉顾炎武为始祖的清代朴学(考据学)兴起并盛行于乾嘉时代。因其考据范围既涉及史更涉及经,故清代朴学完全可以被理解为黄、顾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一一就其史学考据而言,则可视其为黄宗羲史学型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就其经学考据而言,又可视其为顾炎武经学型文化哲学的发展形式。换言之,清代朴学其实也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只是由于其发展至17世纪晚期,“自我认同趋明确、具体,人们不再把道德修养视为求知问学的首要途径,而是看作理性质疑的对象。崇尚道德修养之风式微了”,故朴学形态的文化哲学便不再具有道德实践哲学的性质,从而原本属于儒家“仁学”范畴的道德实践哲学就演变成属于儒家“智学”范畴的智能技术哲学了。这种智能技术哲学具有鲜明的诠释学特征,它主张“通儒之学,必自实事求是始”,提倡“实事求是”的“征实之学”,并通过理证、书证、物证等考据方法的实际运用,提供了一种“以信息还原为本质特征的诠释方法”。
五、中西哲学同归于文化哲学的发展趋势
“文化哲学”(Kulturp hilosophie)作为一个学术名词是相当晚出的,是到了20世纪初才由文德尔班首次提出来。当这个名词成为中外学术界相当流行的一个哲学术语以及相应地文化哲学成为中外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或重要领域时,人们对文化哲学概念的理解和解释就变得多样化了。这里不拟也不便于具体地考察和评论这些互见差异甚至大相径庭的理解和解释,只是根据笔者对于文化哲学的上述理解以及对相关情况的有限了解来进一步阐明自己的一些浅见。
笔者是从文德尔班作为一个哲学家和哲学史家的学术背景和他同康德的学术渊源关系以及他对哲学的总体看法中,从德语世界的特殊科学概念和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狄尔泰等德国哲学家对文化科学(或精神科学)和自然科学相互关系的讨论中,领悟到了“文化哲学”的一般意义应是指哲学研究的一种基本向度,即实践向度的哲学研究,进而把这一向度的哲学研究理解为就是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它与自然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自然哲学)相对应。当把文化哲学纳入文化科学范畴,把它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来理解时,要准确地把握文化哲学的学术特质,就应该也必须将其置于同文化科学的关系中来加以考察和理解。据说,在德语世界里,是“十九世纪黑格尔首先提出了‘文化科学’的概念”。而德语中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和“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这两个学术名词在指称同“自然科学”(naturwissenschaft)相对的学科的意义上是异名同谓。“文化科学”概念后来被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从德语世界引入英语世界,使用于研究原始文化的著作中。但是,一进入英语世界,“文化科学”概念在内涵上便发生了变化,其涵义不再是它在德语世界的时候那样系指与自然科学相对的那些学问,而是指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文化人类学了。这明显地表现在泰勒起初在《原始文化》中提出了“关于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概念,而在其后所著的《人类学――人及其文化研究》中,又把原本被他称作“关于文化的科学”的学问(即该书所谓的“文化研究”)归入“人类学”了。
以笔者浅见,文化科学在德语世界和英语世界实是按下述不同学术路向发展的:
在德语世界里,文化科学是在哲学家们探讨它同自然科学的关系特别是它与后者的区别的学术理论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研究最终导致了由文德尔班首先以“文化哲学”一词来命名的新哲学的诞生;在英语世界里,文化科学则是在人类学的先驱者们对原始部落社会的实地观察记录和采访报道的人种志(ethnography)研究中发展起来的,这种经验科学研究导致了人类学(anthropology)的诞生,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形成了由美国人类学家怀特所发明的“culturology”(文化学)这一专有名词来加以标志的文化学概念,此概念的确立实是怀特受德国著名物理化学家、1909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奥斯特瓦尔德《文化学之能学的基础》(1909)一书的思想的影响所成,奥斯特瓦尔德在该书中提出,人类的独特之处不是社会而是文化或文明,故理应在社会学之外另外建立文化学,他并且把文化学置于科学体系的金字塔顶端,在1915年所作的题为“科学的体系”的一次讲演中,他又提到“很久以前,我就提议把这一正在讨论的领域称之为文明的科学或文化学(kulturology)”,怀特赞同奥斯特瓦尔德的观点,所以提出用“culturology"这个英文单词来做关于文化的科学(the science of culture)的正式学科名称,并在《文化的科学――人类与文明研究》(1959)一书中对文化学进行了充分的阐述。
由上述可见,德语世界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概念和英语世界的文化学(culturology)概念在外延上有如此差异:前者是指与自然科学相对的一切有系统的学问,后者则仅指以文化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问。故完全可以也应该把文化学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一门具体学科来看待。在文化学这门具体的文化科学领域中,诚然也可以开展某种形式的哲学研究,但这种形式的哲学研究,完全可以也应该被当作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的一种特殊形式来看待。这也就是说,在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之外,不存在抑或根本无须建立另一种意义的文化哲学。换言之,文化哲学概念应该被统一到指称文化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这一意义上来,以免造成与该主题相关的思维混乱和文化哲学领域的学术乱象。
就文化哲学与文化科学的区别来说,文化科学所研究的是与自然现象有根本区别的作为人的本质(人性)的具体表现形式的人文现象及其规律,因而它是属于经验科学范畴,文化哲学所研究的则是人性本身,它视文化科学为认识人性的具体途径,试图为具体文化科学提供认识人性的一般方法,换言之,文化哲学本质上是认识人性的一种方法论。从理论上说,正是基于对文化哲学概念内涵的上述理解,才足有理由将中国哲学发展到阳明心学阶段的心学本质地理解为一种文化哲学,因为这种心学提供了一种把握人性(“良知”)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致良知”;王守仁的“致良知”学说就是关于把握人性的一种方法论,但它所提供的“致良知”方法是一种“知行合一”的直觉方法。其后黄宗羲和顾炎武的哲学之所以也可以被当作文化哲学来理解,是因为黄氏哲学和顾氏哲学都各自提供了不同于阳明心学“致良知”的独特方法――黄氏哲学以史学作为把握人性(“本心”)的方法,顾氏哲学则以经学作为把握人性(“性与天道”)的方法。至于清代朴学,其“征实之学”并不是直接用于把握人性的方法,而是它为经学和史学所提供的用于解读经史的诠释方法。在其诠释方法归根到底是服务于把握人性的经学和史学的意义上,清代朴学所自我标榜的“实事求是”的“征实之学”也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继朴学而起的晚清今文经学,其实和朴学一样也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只不过晚清今文经学所提供的诠释方法不再是“征实之法”,而是“阐发微言大义”的方法――一种以文本重构(text reconstruction)为特征的诠释方法。从信息论角度看,文本重构就是信息重构(information reconstruction),它可以被理解为信息传递中的信息变换(information conversion),由此当然会产生信息失真(information distortion)的情况。所以,如果是以“求真”的科学(science)标准来加以评价,清代朴学的诠释方法是比较接近于科学而具有一定科学性,晚清今文经学则是远离科学而缺乏科学性;但是反过来,如果是以“求善”的文化科学(kulturwisseschaft)或“精神科学”(Geisteswissenschaft)标准来加以评价,清代朴学的诠释方法倒未必适用于文化创造活动,而晚清今文经学的诠释方法倒是更贴近文化创造活动的本性。
自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1918)、创立中国哲学史学科以来,中国哲学界的哲学研究,无论“中”“西”“马”,实际上都不过是运用某种诠释方法或综合运用某些诠释方法来解释各自领域中用文字写成的文本――中哲研究是解释国学中的某些经典文本,西哲研究是解释西学中的某些经典文本,马哲研究是解释经典作家的经典文本。按照笔者在2013年参加中国哲学史年会所发表的论文中所表达的观点――“哲学知性是人类知性的一种形式,无论这种知性在人类知性系统中占有怎样的地位和发挥怎样的作用,它都是人类本性(人性)内容之一,这是确定无疑的,因而它也无疑是我们自己作为人类成员的类本质的内容之一,在此意义上,哲学史研究不过是从一个方面对自己的类本质进行历史维度的自我反省,以达到对这种自我本性之来龙去脉的自知之明。就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来说,中国哲学史研究也不过是对自己的民族本性进行历史维度的自我反省,以达到对这种自我本性之来龙去脉的自知之明”,现代“中”“西”“马”的诠释性哲学研究与黄宗羲的史学研究、顾炎武的经学研究本质上是同一的,都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如果说黄、顾的研究分别是属于史学型文化哲学和经学型文化哲学的话,那么现代“中”“西”“马”的诠释性哲学研究则是属于哲学型文化哲学――以哲学作为把握人性的方法。
就现代西方哲学界而言,文德尔班、狄尔泰等一批德国哲学家所从事的哲学研究固然是属于文化哲学范畴,就是以石里克为代表的维也纳学派所从事的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科学哲学,实质上也具有了文化哲学特性,这不仅是因为,如果不是将包括其命题在内的自然科学看作仅仅是由一系列通过一定语言(语词、句子)表述出来的概念、命题所构成的既定知识系统,而是把自然科学本质地理解为人类的一种历史活动形式的话,那么“自然科学命题”就无疑可以且应当被纳入“人类历史活动”范畴,从而所谓“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也就同“人类历史活动的总体目的”有内在联系了,而不只是同“自然律”(石里克语)有本质关系,于是,解释自然科学命题的意义的自然哲学活动,就不仅可以甚至也应当被当作研究人类历史活动总体目的的文化哲学活动的一部分或一个方面来看待了;而且更是因为,发生在20世纪初的自然哲学的转向,还意味着自然科学领域的哲学研究从原本关注自然事物和揭示自然世界的规律,转移到了关注人文事物(自然科学)和揭示人文世界(科学知识领域)的意义,这样,自然哲学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文化哲学的属性,从而使自然哲学具有了同文化哲学开展学术对话的可能性,这种学术对话当然有可能导致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的学术争端或冲突,但同时也有可能在它们互相排斥的学术冲突中逐渐走向互相的学术合流或融合。这也就是说,在自然哲学与文化哲学之间并不存在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
江天骥先生曾从意识哲学到文化哲学的转变角度论及文化哲学所当具有的四个特征:(1)信念定型和经验意义的整体主义观点;(2)主张我们所感知的直接对象并非在心里,而是在外界;(3)主张回到日常的生活世界;(4)属于广泛的实用主义传统的新语言观(维特根斯坦基于对传统语言观的批判的彻底语用学观点)。江先生认为,其中第三、第四个特征是一切严格意义的文化哲学所必须具备的,他强调了文化哲学以生活世界为基地,也就是以文化世界为基地(胡塞尔虽然以生活世界为出发点,其先验现象学却又放弃了生活世界),并认为同一文化世界的居民具有某种相同的意义场,以便主体之间能够相互理解、交谈或争辩,或者说,同一种生活方式的行动者,必定具有彼此共同预设的确定信念系统,以便相互了解,进行意见交流;同时强调了语言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社会活动,语言的意义是由使用语言的社会实践所决定,即由讲话、交谈的活动所创生,因而语言的意义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以讲话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环境(context)为转移的,他坚决反对把语言看作表达私人心里观念、思想或者表象某些事物的工具,因为这是错误地预设了语言的意义是独立于语言之外的东西。江先生的这些文化哲学论见,实际上是讲明了从意识哲学(包括语言哲学、科学哲学等等)到生活哲学(即文化哲学)转变的基本条件。
笔者在18年前所撰《生活论――哲学的未来形态》一文中,曾如此论证过现代哲学向生活论形态的哲学过渡的必然趋势:
在世界哲学典型意义上,通观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它实际上经历了三大发展阶段一一存在论、认识论和实践论,这一依次逐步上升的发展过程有其内在的逻辑性:
首先,存在论所致力于探讨的一般与个别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存在,原本是自在地统一于存在的两个方面,只是由于人们认识活动的开展,它们才被自觉地区分开来,并且只是由于人们在认识过程中片面地强调和夸大了感觉或理智的作用,它们才被对立起来。然则,存在之成为问题,实是因认识而起。故当存在问题被研究且不断向纵深推进时,作为引起该问题的原因的认识本身,就必然要被当作更深层次的问题提出来加以研究。这就决定了存在论的发展最终必然逻辑地归结到认识论上。
其次,认识论之所以必然进展到实践论,则是由于认识是起因于实践。人们出于实践的要求而不得不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进行某种形式的社会交往;而语言和意识就是“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可见,认识原是实践着的人们用以实现其社会交往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它不过是实践的产物,是服务于实践的第二性的东西。因此,要使认识问题得到澄清,就不能局限于认识论,而必须扬弃认识论而使之上升到实践论;只有站到实践论的高度,才能认清并正确地揭示出认识过程的本质。
篇7
徐良利,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湖南长沙410081)
古希腊是欧洲文明的发源地,古希腊文明灿烂辉煌,不仅在古代产生过重大影响,而且对后世世界文明的发展也起过促进作用。由于地理上的阻隔和社会条件的限制,直到明代,欧洲传教士的东来,中国才对古希腊文明有了少许了解。此后,在清末,随着西学东渐的加强,中国对古希腊的认识逐步加深,出现了评介古希腊的论著。到20世纪上半叶,由于中外文化交流的进一步开展,中国学术界与古希腊文明的关联有所变化,这种关联值得深入全面地研究。
在20世纪上半叶,我国一些古典学者,他们大都留学国外,有的还懂得希腊文,熟悉希腊古典著作。他们走出国门之后,发现中国自称文明古国固然不错,但远古希腊也有古老、丰富而灿烂的文化,有那么多神话传说,那么多英雄人物,诗歌,散文,戏剧,雕刻,哲学,史学,无不闪烁着智慧的光辉,引人入胜。于是,他们便把希腊文化引进中国,并探索其奥秘。一时间古希腊成了热门话题。某些学者在希腊典籍和作品的翻译、研究上,古希腊文明的阐释上取得重大成果。
所谓西方古典学是关于古希腊一罗马文学、艺术、哲学、历史、科技乃至建筑、雕塑、音乐、绘画、舞蹈等方面的知识和学问。在20世纪上半叶,一些中国学者的研究已涉猎希腊古典学的局部。他们掀起的“希腊热”,不应成为后辈学者认识的“盲点”,不甚了了。在已出版的有关论著,如黄洋、晏绍祥著的《希腊史研究入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晏绍祥著的《古典历史研究发展史》(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刘家和、廖学盛主编的《世界古代文明史研究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等书,对这一时期学术界的“希腊热”都有所忽视,没有加以评述。这一热潮值得我们重视和珍惜,它反映了前辈学者在艰难条件下辛勤的探索,它又表明前辈学者不盲目自封,而是立足世界、洞悉世界古老文明的雄心壮志。对前辈学者探索希腊文明历程的研究,当属学术史的领域,借用张广智教授的话语,这一研究能使我们听到“先行者的驼铃”,能看到“探索者的足印”,从而使后辈学人的有关研究“越会有的放矢,更有深度”。
下面以学者的业迹为线索对20世纪上半叶中国学术界的“希腊热”,加以考察。
一、周作人关于希腊文学、文化的译评和研究
周作人(1885—1967)早年留学日本时,掌握了古希腊文,一生将相当精力投入希腊文学的译评和希腊文化的研究上。在20世纪上半叶相继翻译下列希腊文学作品:路吉亚诺斯:《大言》,刊于《晨报副刊》1921年10月28日。海罗达思:《希腊拟曲》二首(《媒媪》,《塾师》),刊于《中华小说界》,1916年10月第10期。谛阿克里多思:“《牧歌》,刊于《新青年》4卷2号,1918年2月。谛阿克里多思:《情歌》,刊于《晨报副刊》,1921年11月2日。谛阿克利多思:《割稻人》,刊于《晨报副刊》,1921年12月4日。朗戈斯:《苦甜》,刊于《晨报副刊》,1921年12月11日。路吉亚诺思:《冥土旅行》,刊于《小说月报》13卷11号,1922年11月。谛阿克里多思:《牧歌一首》,刊于《语丝》24期,1925年4月。路吉亚诺思:《论居丧》,刊于《未名》终刊号,1930年。海罗达思、谛阿克利多思:《希腊拟曲》(共七篇),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亚坡罗陀洛斯:《希腊神诸神世系》,刊于《艺文杂志》2卷10~12期,1944年。
在每种译作都附有说明与考释,表达了周氏的研究成果。罗念生称赞周氏这些译作:“译文相当忠实,有自己的风格,在当时是‘标准的翻译’,我曾根据这些译文中的专名译音,制定出古希腊文译音表,收入我此后数年中出版的古希腊戏剧译本。这个译音表曾在北京外国语学院的《西方语文》1957年第1卷第2期上发表,为一些文学出版社所采用,对统一译名
了一定作用。”止庵认为“周作人所译介的古希腊著作不仅具有文学价值,而且亦具有文化价值,其出发点既是文学的,也是思想的。”在这一时期,周作人还翻译了外国学者如佛来若、劳斯、哈利孙等人有关希腊神话的论著,对读者进一步展开研究大有帮助。
周氏对希腊文学也进行过系统的研究,作为北京大学丛书之三的《欧洲文学史》于1918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第一卷就是专门评介希腊文学的,分“起源”(神话)、“史诗”、“歌”、“悲剧”、“喜剧”、“文”、“哲学”、“杂诗歌”、“杂文”几部分。吴宓高度评价此书,指出:“盖自之起,国内人士竞谈‘新文学’,而真能确实讲述《西洋文学》之内容与实质者则绝少(仅有周作人之《欧洲文学史》上册,可与谢六逸之《日本文学史》并立。)止庵称赞说:“《欧洲文学史》更主要的还是向我们展现了作者所具有的广阔的文化视野,……周作人在思想上受到古希腊的深刻影响,后来在这方面的论述,要点已见诸于此书中。”
周氏具有的古希腊文学素养使他对古希腊文化有一整体的了解和深刻的认识。他认为古希腊文化体现了“现世”,“爱美”,“节制”三个特征。由于他对希腊文化有深刻认识,他给予希腊文化以高度的评价:指出“西洋文明的主线来自希腊,要了解西方文明似乎不可不从希腊谈起”。
综上所述,周作人引进希腊文明功不可没,他对古希腊文化的一些观点和认识,即使在今天看来仍然是有重要的参考意义。郑振铎在《惜周作人》一文中评价周作人时写道:“他的对希腊文学的素养也是近人所罕及的。”
二、吴宓对古希腊哲学、文学的研究 —1978)早年在美国哈佛大学留学期间即受希腊文明的熏陶,1920年本科毕业后的暑假潜心研读英译本《柏拉图全集》,写有详细的札记,并选修希腊罗马史。9月入哈佛大学研究生院选修欧洲政治学说史,写有论文《孔子、孟子之政治思想与柏拉图及亚里士多德比较论》。
吴先生学成归国,1926年以后任教清华大学外文系时,开设有希腊罗马文学课。1938年他来西南联大工作时,继续研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研读过耶格尔(jaeror)的《论亚里士多德》,乌维克(urwick)的《柏拉图书简》,康福德(comfod)的《柏拉图的理想国》等著作,领悟颇深。此外还读过利文思通(livingstone)的《希腊精神与现代生活》,柏里(bury)的《古代希腊史》等书。吴先生讲授过有关苏格拉底、柏拉图及亚里土多德哲学思想的课程,他礼赞苏格拉底写有《苏格拉底像赞》:
亹亹苏哲,奋志求真,明法殉道,杀身成仁。
天地正气,日月精魂,音容宛在,光焰长存。
东圣西圣,此理此心,师表万稷,一体同尊。
举世横逆,吾独辛勤,内省不疚,常视斯人。
在礼赞中,吴宓把苏格拉底与孔子相提并论,尊为“西圣与东圣”,作为学习的楷模。这也表达了他寻求中西会通的意向。吴先生也非常崇仰柏拉图,他说:“余最膺柏拉图之哲学,以为可以包括一切事象,解决一切问题。柏拉图哲学之精华,尤在(1)两世界及(2)一多相关无碍之义。”他热衷希腊文明,称颂“今世深厚之生活,盖皆本于希腊人所创造之理性也。”“古希腊之哲理艺术者,为西洋文化之中坚,源流所溯,菁华所在,为吾国人研究西洋文化所首先注意者。”
正因为吴先生如此服膺希腊文明,所以才努力进行介绍、宣传。他曾以《学衡》为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希腊文明,亲自并组织友人撰写论文,翻译近20种(篇)有关希腊的古典著作或论著,其中重要的有景昌极、郭斌苏翻译的柏拉图《五大语录》、《苏格拉底自辩义》、《克利陀篇》、《斐都篇》、《筵语篇》、《斐德罗篇》。向达、夏崇璞翻译的《亚里士多德伦理学》。这两大哲人的著作在《学衡》连载后,还先后单独出版,为中国学人了解、研究希腊文明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柏拉图对话所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哲学、伦理、自然科学、政治、教育、语言、艺术等,几乎无所不谈。可以说柏拉图的对话是希腊文化的一部百科全书。通过阅读柏拉图对话,我们可以了解希腊民族的精神世界。
《学衡》杂志还发表有a·童壁著郭斌苏译的《希腊之历史》,嘉德纳著朱复译的《希腊美术之特色》,尹吉著胡稷咸译的《希腊之宗教》,乃特著汤用彤译的《希腊之哲学》,穆莱著吴宓译的《希腊对于世界将来之价值》等文,这些译著大开了中国学人认
识希腊文明的眼界。
令人注目的是吴宓又致力于希腊文学的研究,写有《希腊文学史》,刊于1923年1月出版的《学衡》第13期和1923年7月出版的《学衡》第14期上,共两章,计有35 000千字(不知何故吴先生未将希腊文学史全部写完)。
《希腊文学史》第一章《荷马史诗》共八节,分别为“荷马以前之诗歌”、“荷马史诗之内容”、“荷马史诗之结构”、“荷马史诗之作成”、“荷马史诗之评论”、“荷马史诗之影响”、“荷马史诗与中国文章之比较”、“伪荷马之著作。”这一章内容丰富,学术信息详尽。如第四节在评述“荷马问题”时,列举有十位学者的看法。再如第五节“荷马史诗之评论”,综合各家之说,归纳为七个方面:内容、文章、性质之比较、描绘人物之法、神与人之关系、道德观念、描绘之入神。对这些都加以明晰的叙述。第二章《希霄德之训诗》(今译为希西阿德的教谕诗),共四节“希霄德以前之训诗”、“希霄德之略传”、“希霄德训诗之内容”、“希霄德训诗之评论”。吴先生还把荷马史诗、希霄德训诗与中国文学进行了比较,将《伊利亚特》比之于《封神传》及《三国演义》、《奥德赛》比之于《西游记》及《镜花缘》,又比之于《左传》。更从“其大体精神及作成之法”,指出弹词与荷马史诗相类似。吴宓还把希霄德之诗与《诗经》、《易经》等进行了比较。后世学者王锦厚高度评价吴先生这两章论著,指出:“这两章,在当时相当全面、系统地考察并论证了荷马史诗及希霄德训诗的来龙去脉、特色、意义、影响,这是我国学者用自己的观察、以新的观点、新的方法编撰的第一部希腊文学史,也是第一部国别文学史。它的出版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第一次向中国文艺界及广大读者介绍了世界另一文明古国希腊文学知识,而在于他开辟了研究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的新的途径,运用比较的方法编撰系统的文学史。”
吴先生熟悉并积极推介有关研究希腊文学史的书目,反映在他发表在《学衡》第6期(1922年6月出版)上的《西洋文学精要书目》中。在这份书目中,共介绍了有关希腊史、希腊文学史、史诗、训诗、情诗(今称抒情诗)、庄剧(今称悲剧)、谐剧(今称喜剧)、历史原著、哲学、辞令及亚历山大时代及其后世的十多类英文书籍共156种。
难能可贵的是吴先生又致力于普及希腊史知识,1933年1月9日写有《世界历史世界文学训示国人应积极抗敌苦战牺牲》,刊于《大公报·文学副刊》262期,以希腊史上海克多(今译赫克忒)抗敌殉国、德谟森尼(今译德摩斯提尼)抗击马其顿等事迹激励国人抗战斗志。1948年3月15日他在武汉文化会堂作了以希腊罗马史诗兼及修昔底德与幼里庇得的剧作《特洛伊妇女》为内容的演讲。
三、罗念生对古希腊喜剧的译介和希腊文化的研究
罗念生(1904—1990)1922年到1929年在清华学校读书期间,对古希腊文学发生兴趣,喜欢读荷马史诗和希腊悲剧。1929年人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英国文学系,1932年以后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院和康奈尔大学研究院深造,选修希腊文与考古学。1933年从古希腊文译成欧里庇得斯的《伊菲革涅亚在陶洛人里》,同年人希腊雅典学院修雅典城志、古希腊建筑、雕刻、戏剧艺术等课程,成为中国第一位希腊留学生。期间在希腊国家剧院观看过希腊戏剧。1935年任教北京大学外文系,教授翻译课、希腊文、希腊文明及考古学。1936年翻译出版埃斯库罗斯的《波斯人》、欧里庇得斯的《依斐格涅亚》、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上海商务印书馆版)。1938年译出阿里斯托芬著的喜剧作品《云》,由长沙商务印书馆出版。1939年任教四川大学外文系,担任希腊悲剧、希腊罗马古典文学等课程。1940年所译欧里庇得斯著《美狄亚》由长沙商务印书馆出版。1943年所撰的《希腊漫话》,由中国文化服务社重庆分社出版,同年所译欧里庇得斯著的《阿尔刻提斯》由重庆古今书局出版,1944年译成欧里庇得斯著的《特洛亚妇女》,由重庆商务印书馆出版。1947年译作欧里庇得斯著的《特洛亚妇女》由重庆商务印书馆出版。1947年译作埃斯库罗斯著的《普洛米修斯》,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1948年任教于清华大学外语系,教授希腊悲剧、希腊神话等课。 以后罗念生继续致力于古希腊戏剧作品的翻译与研究,成果丰硕,详见《罗念生全集》第八卷第374-375页,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罗先生翻译这些剧本时,历尽了辛苦。他曾指出:“古希腊著作是不大好翻
的。据说学习古希腊语的难度仅次于印度的梵文。单说一个正规的希腊动词的变化就将近有300个字形,困难还不在这里,而在于不规则的词形变化。古希腊语不大讲究语法,几乎任何一个字都可以放在句首,读者要从杂乱的语句中找出一条语法来。其次是抄本古老,而且有许多笔误和篡改,不容易读懂。还有古希腊文学作品内容深奥,典故繁多。”在这一时期,罗先生还对古希腊文化进行了多视角的研究,其成果辑入所写的《希腊漫话》一书。他在序言中交待,在希腊游学一年期间,对古希腊发生过强烈的情感,写作了几篇文章和希腊抗战史话,共20余篇,可惜有些已散失,现今结集十八篇成书。《希腊漫话》一书属于学术论文的是以下几篇:《古希腊与中国》、《希腊精神》、《怎样研究古希腊文学》、《古希腊悲剧的特点》、《<特洛亚妇女>引言》、《古希腊雕刻》,这些论文至今仍有参考价值。其中尤其重要的是前两篇。《古希腊与中国》一文,从文字方面考证了希腊对中国的影响以及古代希腊与中国的交通往来。什么是“希腊精神”,这既是一个关于希腊文明的关键问题,又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罗先生在《希腊精神》一文对此作了全面深刻的分析。他认为作为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其特点有七:(一)求健康精神;(二)好学精神;(三)创造精神;(四)爱好人文的精神;(五)爱美的精神;(六)中庸精神;(七)爱自由精神。罗先生强调指出:希腊精神与我国固有的精神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他们所表现的种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特别是爱自由的精神。
罗先生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把他相当一部分精力投入引进、研究古希腊文化(尤其是戏剧作品)的艰巨而宏伟的事业中,引导中国学人进入希腊文化的殿堂,登上这座高山。黄宗仁在纪念罗先生的文章中写了这样的诗句:
甘于寂寞,皓首穷径,
东土西天,馨香一炉。
四、陈康、严群致力于古希腊哲学的探讨
20世纪初期,中国出现了研究希腊哲学的论著,到30年代中期,古希腊哲学研究出现繁荣景象。在众多学者中,陈康与严群最为突出。
陈康(1902-1992)早年留学英国、德国学习希腊哲学、希腊文、拉丁文。40年代任教西南联大,讲授古希腊哲学,他的名著《巴门尼德斯篇》1944年由重庆商务印书馆初版。陈康在翻译柏拉图的这篇著作原文同时,还分别从文字的校勘、词句的义释、历史的考证、义理的研究等4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注释。经过这样翻译和注释的译本,确切地说是个注释本。在文字上注释的部分比原著的翻译部分要多出9倍,这个译本解决了柏拉图哲学研究中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过去研究者都夸大了亚里士多德“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的说法,摭拾亚氏表面上对于柏氏的批评,便以为两氏的哲学根本对立。陈先生却根据他自希腊文原著的独到研究,揭示出自柏拉图的思想过渡到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发展的线索,指出亚氏只是承继、发挥、补充柏氏,并不反对柏氏。贺麟高度评价陈康这一研究成果,指出他是中国哲学界钻进希腊人原著的宝藏里、直接打通了从柏拉图到亚里土多德的哲学的第一人。当代古希腊哲学史研究专家陈修斋也认为陈先生这一作品代表了我国学者在西方古典研究中的最高水平,是在这领域内能与西方的有关权威学者相抗衡,并实际超过西方学术界在这领域内水平的代表作。
严群(1907-1985)1929年在燕京大学哲学系主修希腊哲学,1932年入研究院继续研究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1935年赴美,在哥伦比亚大学专攻希腊哲学史、古希腊文与拉丁文。1938年转入耶鲁大学继续专攻希腊文与拉丁文。
193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所著的《亚里士多德之伦理思想》是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学术专著,它用表解和诠释的方法对亚氏的伦理思想进行了准确的概括和转述,并结合中国伦理思想进行了比较分析,至今仍起着导读作用。2003年列入浙大学术精品文丛,由商务印书馆再版。后来严群又著有《希腊思想》,由华夏出版公司在1948年出版。此书围绕古希腊自然哲学与近代西方自然科学内在联系这一中心展开论述,揭示希腊自然哲学各学派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各自的发展过程。在严群看来,思想和学问这东西绝非突如其来,总是一代一代积累而成的。以西方文明为例,它有三个来源,即希腊哲学、犹太宗教和罗马法律。他一反传统看法,认为近代西方的自然科学来源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而不是始于文艺复兴时期。后
世学者黄见德高度评价《希腊思想》一书,指出:“在论述中,材料集中,观点明确,立意新颖,全书虽然篇幅不大,但却给人以精雕细刻的印象。”关于严群的学术生平及著述参见《世纪学人自述》第三卷“严群自述”,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
五、其他学者有关希腊文明研究
何鲁之(1891,1965)早年留学法国,在成都大学任教时,出版有讲义《希腊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在四川大学任教授期间,写有《希腊民主政治》(在中英、中美文化协会的讲演),刊于《华文月刊》第1卷第2期,1942年3月5日,后辑入王挺之、孙锦泉主编《川大史学·世界史卷》,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吴廷醪(1910,)早年留学日本,在四川大学任教期间,写有《古代中国希腊文化接触之研究》,刊于四川大学《人地时》1944年第一期、第二期,后辑人《吴廷谬史学论集》,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阎宗临(1900-1978)早年留学法国和瑞士,1944年任教桂林国立师范学院时写有《欧洲文化史论要》(桂林文化供应社1944年版),后辑入《欧洲文化史论》一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其中第五章为“古代希腊文化之特点”。
李金发(1900-1976)早年留学法国,在1922年写有《希腊人生活之实况》一文,刊于1931年出版的《世界杂志》第1卷第1期。 年留学美国,曾任教北大、北师大、清华大学,写有《希腊文学研究》,刊于1922年1月15日《改造》第4卷5号。
缪风林(1898-1959)曾任中央大学历史系主任、教授,写有《希腊之精神》刊于1922年8月出版的《学衡》第八期。
郑振铎(1898-1958)曾旅居英法两国,回国后任教燕京大学、暨南大学,著有《希腊罗马神话与传说中的恋爱故事》,1924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希腊神话与英雄传说》,1935年由上海书店出版。
陈训慈(1901-1991)1921年毕业于东南大学史学系,1924年以后任教中央大学史学系,写有《希腊四大史学家传记》,刊于1926年出版的《史学与地学》第一期。
应该说,解放前,限于社会条件,中国学者在世界史研究方面,从总体上来讲水平不高,与外国学者相比,有相当大的差距,与中国古代史研究相比也显得薄弱。但不能说没有学术专精的学者,在世界史某些领域,开展了研究并取得了重大成果。
注释:
①详见陈德正:《19世纪后期传教士对西方古典学的引介》,辑入《西学研究》第二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李长林、杨俊明:《清末中国对古希腊文明的了解与评述》,辑入《中西古典文明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沈扬:《中国人对希腊罗马文明的早期认识》,辑入《史与诗:世界诸文明的历史书写》,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②这些成果表明中国学界对古希腊文明的认识已比19世纪后期有关的了解大有进步。在19世纪后期,中国的希腊古典学处于开始引进阶段,这表现在文献形态上。总体上绝大多数论著停留在编译的阶段。介绍性的文章占绝大比例,评述和研究性的论著微乎其微;在文章的深度上还只能根据国外流行的书籍进行一般性的转述,很少能依据古典史料作学术考证和研究。
③详见张广智教授为王海利著的《法老与学者一埃及学的历史》——书所写的“序言”。
④罗念生:《周启明译古希腊戏剧》,辑入陈子善主编:《闲话周作人》,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⑤《欧洲文学史》,岳麓书社1989年再版重印。
⑥见《学衡》第48期,《柏拉图对话录之四·筵话篇》之文尾。
⑦穆莱著,吴宓译:《希腊对于世界将来之价值·编者识》,载《学衡》第23期(1923年11月)。
⑧商务印书馆1982年再版重印。关于陈康及其主要著作可参见汪子嵩、王大庆编《陈康论古希腊哲学》,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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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菊香,张铁荣,周作人研究资料(上)[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
[8]王锦厚.五四
篇8
关于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认识论背景,国内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比较强调从莱布尼兹、沃尔夫到鲍姆加登的德国理性主义哲学传统的影响。(注:见邵大箴,《温克尔曼及其美学思想》,载《希腊人的艺术》,(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页5—6。) 但是,西方研究温克尔曼的专家阿历克斯·波茨(Alex Potts)则认为,温克尔曼关于文化和历史的认识并不像是歌德、施莱格尔和黑格尔那样的德国唯心论者或浪漫主义者,倒是更接近于卢梭、伏尔泰和孟德斯鸠。(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4) , p. 24. ) 看来,在这个问题上还有必要继续作一番研讨。
我们都知道,尽管温克尔曼在1738年进入曾是沃尔夫的讲坛所在地的哈雷大学学习神学,而且他还听过沃尔夫的学生、美学的创始人鲍姆加登的课,(注:鲍姆加登于1737—1740年间在哈雷大学任教。) 但是他对鲍氏的哲学很是不以为然。(注:见[德]西海·贝格瑙,《论德国古典美学》,张玉能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页6。) 通观温克尔曼的著作,我们也会发现,尽管温克尔曼是在德国的学术中心哈雷大学接受了正规的神学教育,他也熟知莱布尼兹、沃尔夫一派的哲学理论,但是温克尔曼的著作中并体现不出德国哲学家擅长的形而上思考的特点。显然,从温克尔曼对待鲍姆加登的态度来说,他可能在他的著作中有意避免给人以鲍姆加登式的印象。然而,德国的理性主义传统对于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形成所具有的潜在而深刻的影响却是不能因为作者的主观姿态而否定掉的。温克尔曼史学思想中的一些具体的问题——作为体系的艺术史、自由与艺术的繁荣、关于理想的美——事实上都与他之前的理性主义者的哲学思考有着密切的联系。温克尔曼把艺术史作为一个“体系”去进行思考首先就得益于他在德国所接受的哲学训练,这种探索体系形式的理论训练先是由莱布尼兹灌输到了德国哲学中,继而在沃尔夫那里得到了强调,最终影响到了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进程。而英、法的哲学在笛卡尔之后对于庞大哲学体系的建构则基本上持着一种排斥的态度。(注:关于德国哲学在体系思维上的训练及其与英、法哲学的区别的论述参见[德]E. 卡西勒,《启蒙哲学》,顾伟铭等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6),页326—327。) 正是因为温克尔曼接受了这样一种训练,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不是已经在研究上走在前面的英法古物研究专家,而是德国人温克尔曼发明了现代的、综合的艺术史学科。在讨论自由与艺术繁荣之间的关系时,温克尔曼把“自由”这一基本的原则当作一个对于艺术之繁荣来说必须事先存在的理由,这本身就是一种理性主义的思维方式。在“美”的问题上,温克尔曼根据他对希腊艺术的研究勾画了一个理想的美——“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正是因为它的高高在上、超凡绝伦,因此一些学者把温克尔曼称作是新柏拉图主义者。(注:“美”的性质在温克尔曼思想的研究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学者意见不一。克罗齐、韦勒克、贡布里希、朱光潜都把温克尔曼看作是新柏拉图主义者,而文杜里则对此予以否认,黑格尔也把温克尔曼归为从经验的角度研究美的学者之列。相关论述见:[意]贝内戴托·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王天清译、袁华清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页105;见[美]雷纳·韦勒克,《近代文学批评史》(第一卷),杨凯身、杨自武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页199;Gombrish, Ernst, Ideas of Progress and Their Impact on Art, Ⅰ. From Classicism to Primitivism; Ⅱ. From Romanticism to Modernism. New York, Cooper Union( The Mary Duck Biddle Lectures) , 1971;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页118,鉴于朱光潜受克罗齐影响之深,有理由认为他的这一看法来自于克罗齐;[意]L. 文杜里,《西方艺术批评史》,迟轲译,(海口:海南人民出版社,1987),页126;[德]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页19。本文同意文杜里和黑格尔的见解。) 然而,无论说温克尔曼的美是来自于夏夫兹伯里这个赞成理性主义的英国的新柏拉图主义者,还是说它来自于莱布尼兹对于“美”的理解,在我看来都只是看到了温克尔曼关于美的论述的一些表面的问题。恰恰是温克尔曼的这两位前辈在模仿普罗提诺,而温克尔曼则是通过分析、归纳和总结,使理想的美从具体的材料中生发了出来,也就是说,他把理性主义者的论述用经验主义的方式颠倒过来了。
对于温克尔曼来说,经验主义的影响确乎更大。经验主义在当时整个德国的文艺理论界也是占优势的。18世纪初的德国思想对于温克尔曼的确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因为当时的德国学术比起英、法两国的学术来说实在是太薄弱了。(注:关于德国启蒙运动的一般状况参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页279—282。) 对于当时的德国思想界来说,更多的影响来自于英、法。当法国的启蒙思想家们在进行“古今之争”的时候,德国人考虑的问题却不是古今的优劣,而是他们的文艺是应该借鉴法国还是英国,足见当时的德国知识界在其文化上的不自信。以高特雪特委代表的莱比锡派与以波特玛和布莱丁格为代表的屈黎西派之争,本质上是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之争在德国的延续,其结果则是以经验主义的胜利告终。(注:参见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页282—286;以及[英]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页211—281。) 法国的启蒙思想对于德国的启蒙运动当然是具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注:在这个问题上,德国的思想家当然不是完全被动的接收,这与其注重形而上思考的根深蒂固的传统有着内在的联系。参见[英]柏林,《休谟和德国反理性主义的起源》,载《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冯克利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页193—224。) 而在哲学史上,18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事实上也更多地受到了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影响。根据罗素的分析,造成这种影响的原因,除了英国优越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吸引,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牛顿对于宇宙演化的解释超越了笛卡尔使得人心偏向了洛克,洛克哲学在英法的胜利主要应该归功于牛顿的威望,而把英国以洛克为代表的经验主义哲学传到法国去的主要人物正是伏尔泰。(注:见[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马元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页175。)
1726—1729年,伏尔泰流亡英国三年,在后来的著作中,他曾写道:“尤其在哲学方面,英国人是其他民族的导师。”(注:见[法]伏尔泰,《路易十四时代》,吴模信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页496。) 在自然科学方面,伏尔泰成为牛顿的信徒;在历史学的领域,他则创立了一种以《风俗论》(1756)为代表的新的方法论方案,也就是一种新的历史哲学。卡西勒指出,这种方案就是不让历史写作单纯的依赖哲学或者神学的建构力量,而是试图直接从生动丰富的历史细节中引出新的哲学问题。(注:见[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195。) 伏尔泰的兴趣不在于事件的前后相继,而在于文明的进步和它的诸因素内在的关系。伏尔泰抱怨历史知识较之自然知识而言处于支离破碎的状态。历史也应当能够类似于牛顿的科学,能把事实还原为定律。他打破了以前的历史以《圣经》作为基本的叙述结构的局面,而是要模仿牛顿的力学从最基本的历史材料出发建构新的历史模型。这个历史模型把人类的历史从神学的救赎史拉回到了世俗的世界,试图通过对人生活的环境气候、民族、风俗等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考察勾画一个世俗的人类文明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卡尔·洛维特把从鲍胥埃的《世界通史》(1681)到《风俗论》的转变称作是发生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欧洲精神史上危机的标志。(注:见[德]卡尔·洛维特,《世界历史与救赎历史》,李秋零、田薇译,(北京: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页121。) 卡西勒对伏尔泰历史编纂观作了精到的分析,他认为伏尔泰并不否认理性作为一种人类先天的禀赋的存在,他的做法是通过一种新的历史模型使得理性能够在经验中显现、并能为自身所理解,也就是说在伏尔泰那里唯有分析的、经验的历史才能够充分地展现理性的发展。(注:[德]E. 卡西勒,《启蒙哲学》,页213—214。) 而伏尔泰是温克尔曼艺术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的前导,熟悉伏尔泰的温克尔曼显然受到了前者的启发。事实上,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也表现出了与伏尔泰的历史逻辑相似的一面,尽管他深受德国理性主义哲学训练,却也用一种经验的方式去进行艺术史研究。
二
前述的认识论背景对于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构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古代艺术史》绪言中,温克尔曼说:
“我所着手写作的古代艺术史不仅仅是一部重要事件的编年史,也不仅仅是要说明在那些年代里发生了些什么变化。我是在一种更宽泛的意义上使用‘历史’这个词,这种意义就是它在希腊语中所具有的含义;而且我的目的是试图提出一种体系。在第一部分中——关于古代国家之艺术的论述——涉及到每个单独国家的艺术时我已经力图实施这个构想,这一点在论述希腊艺术时尤为显著。……”(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p. 107. )
这一段话的重要性在于,温克尔曼提出了他的艺术史不是一部罗列事件的编年史,而是“提出一种体系”。把艺术史作为一种体系去研究,也就是说要用一种体系性的思维去构架艺术史写作的结构,这无疑是温克尔曼的一个创造性的贡献。
“体系”显然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涉及到图像、风格、文献材料的考据等一般的艺术史方法,它首先是一个哲学概念,一个重要的认识论问题。西方现代哲学史上,从莱布尼兹开始,德国的古典哲学大家们多倾其一生,努力构建自己的哲学体系,像康德、谢林、黑格尔这样的形而上学哲学家也被称作“体系哲学家”。海德格尔在对谢林关于人类自由的本质论述的相关研究中曾用相当的篇幅讨论过“体系”的概念及其历史,特别是“体系”在近代的形成史。我认为,这一渊博而又深刻的论述对于我们理解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是很有帮助的,这一论述不只对谢林有效,因为体系的观念是近代哲学思维逻辑的一个基本的“语境”,所以我想首先简要地引述一下海德格尔的研究。(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40-65。)
海德格尔首先考察了何谓“体系”?“体系”来自于希腊语συνιστημι,意为“我来安排”,他有两个意义的指向:其一是内在的、给事情提供其根据与支点的结构;其二是外在的随意的堆积框架。后来“体系”这个词逐渐被使用于认识领域,由于其本来所具有的两种意义指向,从而使得人们一方面创造真正的哲学体系,另一方面也把一些随感堆砌起来,以“体系”的名义招摇。海德格尔简要地考察了古代和中世纪的哲学。他认为,西方哲学的开端,也就是古希腊,如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并不“具有”哲学“体系”,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伟大。在中世纪,像托马斯阿奎那的著名的《神学大全》也不算是体系,其概念十分的混乱,就连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也不及,更不用说是和像黑格尔、谢林那样的真正的体系相比,因而中世纪的各种神学“大全”不算“体系”,而是神学的教科书。接着,海德格尔对于“体系”的概念进行了集中的论述,他反对把“体系”当成是对现有的教学材料进行的划分排列,指出:“体系一般地首先并非是、也并非仅仅是给现有知识材料以一种次序,以期适当传达知识,反之体系是可知东西本身的内在安排,是给其以论证性的形态和展示,更真切地说,体系是对存在东西在其存在性内结构与衔合的合知识性的安排。”(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45。) 在海德格尔看来,真正的“体系”是在近代,也就是17、18世纪形成的,因为直到近代“体系”才具备了其形成所必需的条件,其中首要的就是数学的理性体系在人类思维中占据优势统治地位。在进行了以上论述之后,海德格尔指出,在从17—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思想变迁的过程中,“体系”是“整个哲学的主导词语”。(注:相关的论述参见[德]马丁·海德格尔,《谢林论人类自由的本质》,薛华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页55。)
从海德格尔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抽出一条最为核心的理念,即“体系”必须是某种理论内在的结构秩序。然而,海德格尔的论述是着重于德国的唯心论哲学传统。前文中,我强调了温克尔曼与经验主义的关系,那么,是否能够找到一个接近海德格尔所谓“体系”概念的实质,而与温克尔曼的联系又更为直接的论述呢?狄德罗主编的《百科全书》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提示,其中对“体系”一词有专门的词条解释,解释者正是那位伟大的启蒙思想的代表人物伏尔泰。伏尔泰说,“所谓体系,无非是一种艺术或科学中的不同因素按照一定秩序的组合,这种秩序使他们彼此相互依存;从其原始因素可以导致并说明其最终因素。那些用以解释其他因素的,称为原则,而原则的数量愈少,体系就愈完善,最好是减少到只有一个原则……在所有的体系中也只有一个首要的原则,而构成体系的各个因素都依存于它。”(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梁从诫译自[美]斯·坚吉尔的英译本,(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页349—350。) 伏尔泰认为在哲学家的著作中有三类原则,他们形成了三个类型的体系:第一类原则是一般的或抽象的原理,涉及此种原则的体系被称为“抽象体系”;第二类原则是一些假设,以此作为基础的体系称为假说;第三类原则是由事实所构成的,这些事实,是在实验中收集到并经过考察和鉴别的。伏尔泰认为“真正的体系是在最后一类原则上建立起来的;只有它们才有资格被称之为体系。”(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页350。) 而且,真正的体系要以事实为基础,它要求有大量的观察,以使人有可能掌握各种想象之间的内在联系。伏尔泰坚信“没有任何一种科学或艺术是根本不能建立任何体系的。”(注:伏尔泰释《体系》,见[法]丹妮·狄德罗,《百科全书》(选译本),页353。)
伏尔泰的解释使我们意识到,“体系”的问题在17、18世纪是欧洲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阿历克斯·波茨说:“为了认知人类文化和社会某些关键层面的经验的多样性而精心构建一个体系是启蒙运动的一个中心课题。”(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p. 33. )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把温克尔曼与孟德斯鸠和卢梭相联系。的确,有许多思想家在他们的著作中都提到了“体系”,但是这些“体系”的概念和取向都是有区别的,并不像阿历克斯·波茨说得那么简单。从伏尔泰对于“体系”的解释看,“体系”的概念以及人们对于体系思维的认识在当时并不是唯一的,因而不能用一种笼统的趋势概括它在当时的发展和影响。卡西勒曾指出,当时的英、法正流行着一股反体系的潮流,对温克尔曼具有重要影响的夏夫兹伯里甚至说“体系是把人变成傻瓜的办法”。(注:转引自[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327。) 孔迪亚克在1759年发表了《论体系》一书,他强烈地主张在物理学中消灭“体系癖”,而17世纪那些伟大的形而上学大厦正是从这种“体系癖”中产生的。孔迪亚克反对任何基于表面的“物性”的一般的、任意的解释,而是主张必须直接对现象进行观察,通过对现象的经验性质的联系作出清楚的规定。接着,把牛顿奉为经典的伏尔泰也用这种理想向笛卡尔的物理学发难。(注:转引自[德]卡西勒,《启蒙哲学》,页51。) 伏尔泰在解释“体系”的词条时,实际上也就包含着反对以前的理性主义者主要通过演绎的方法所建立的形而上学体系,主张一种基于现象的观察建立的经验的体系的思考。按照伏尔泰的设想,关于艺术的研究显然也应该能够建立一个体系。这个“体系”当然应该是一个“真正的体系”,也就是基于观察的、由事实建立的体系。温克尔曼在大家都在反对“体系”的时候却提出了要建立一个艺术史的“体系”,不管它是什么样的“体系”,这首先应该说是莱布尼兹灌注到德国哲学中“体系精神”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反应。当然,深受英、法经验主义哲学影响的温克尔曼不会把这个“体系”建构成“抽象的体系”,而是伏尔泰所说的那种新的经验的“体系”。
由于温克尔曼本人并没有对他的“体系”的概念作出说明,阿历克斯·波茨在研究温克尔曼的艺术史的“体系”概念及其理论结构时采用的方法是通过把《古代艺术史》“体系”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和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中的“体系”原则相类比得出结论。(注:See Alex Potts, Flesh and the Ideal, pp. 41-46. ) 本文在讨论“体系”的概念时没有按照他的方法,而是从海德格尔和伏尔泰的相关论述中抽象出来的,可以作为阿历克斯·波茨的相关论述的补充。涉及到温克尔曼的“体系”的逻辑方法问题,阿历克斯·波茨认为:“温克尔曼的体系既是一个从那些作为自明真理的原则中推衍出来的概念结构,又是一个从实物证据中归纳出来的分类框架,这些实物证据联系于置于思考之下的现象,在他那里也就是古代艺术。”(注:Ibid. p. 33. ) 进而,他又对这一论点作了发挥,认为温克尔曼的体系尽管建立在一些基本的原则之上,却不能被完全认作是来自于先验原则的推演。他认为这个体系乃是为了认知经验的材料而组成的“假设的结构”(hypothetical constructs)。单是推演或归纳性的论述都不可能证明这个体系的任何一个方面,只能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做到。(注:Ibid. p. 41. ) 本文在前面说过,温克尔曼的思想从大处说乃是受到了在他之前的理性主义哲学和经验主义哲学的综合影响。理性主义注重演绎,经验主义注重归纳,在他的“体系”中,无疑也反映了这种影响。但阿历克斯·波茨的这种表述过于折中,而且从基本的原则往下推演逻辑方式涉及到温克尔曼的“美”和新柏拉图主义的问题。温克尔曼的“美”和“自由”并不是阿历克斯·波茨所说的“先验的原则”(priori principles),(注:Ibid. p. 41. ) 这些原则是可以“经验”的,而且在古希腊是已经“经验”过的,只不过对于当时来说像是一种“先于当下经验”的存在罢了。我赞成关于“体系”是一种思维综合的表述,但不是一种折中。我不否认这些原则在温克尔曼的脑子里先是作为一种预设的结构存在的问题,但我认为温克尔曼的这个“体系”中的原则都是由经验建构起来的,他以具体的艺术作品和史料为基础对古代遗留下来的艺术作品进行了仔细的考察和鉴别,其“体系”不是“抽象体系”,也不是假说,完全可以把他归入伏尔泰所谓的“真正的体系”。
三
温克尔曼的“体系”涉及到基本的原则、操作性的历史学方法以及具体的论证过程。古代艺术发展的基本规律、自由与艺术的繁荣之间的关系以及理想的美等问题都是构成温克尔曼的“体系”的基本原则;《古代艺术史》中比较初级的风格分析、题材与历史、神话之间的关系问题的分析、辨别真伪的分析等问题都是具体的、操作性的历史学方法;涉及到具体艺术作品、碑铭的论证则更多。我们可以把后两者全部归入到一般经验的领域,而组成“体系”的基本原则却是由这些最基本的经验论证所支撑的。作为思想范式的研究,我们只研究温克尔曼的《古代艺术史》中那些最基本的原则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
首先是古代艺术的发展规律问题,也就是温克尔曼的历史叙事。这一叙事也就是古代艺术的兴衰模式,他说《古代艺术史》的目的“是要说明艺术的起源、发展、变化和衰落,以及不同的国家、时代和艺术家所具有的不同的风格,而且要尽可能地从现存的最古老的遗迹开始全面考察。”(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vol. 2, p. 107. ) 他像以前的人一样,把艺术比作人和植物的自然生老的过程。但是,在温克尔曼那里艺术并非如瓦萨里所言来自于上帝的创造,他认为艺术以一种最为简单的形式出现,在所有孕育它的民族中以相同的形式起源,却没有证据表明艺术到底最早起源于哪一个国家和民族。(注:Ibid. p. 133-34. ) 表面上看起来,温克尔曼关于艺术发展过程的描绘在他那个时代几乎是陈词滥调,因为把历史的发展比作人或者植物的荣衰早已经不是新鲜事了,但是在温克尔曼的表述下面却是不平凡的发现。首先,尽管温克尔曼继承了瓦萨里的艺术进步论,(注:See Gombrich, ' The Renaissance Conception of Artistic Progress and its Consequence' , in Norm and Form: Studies in the Art of the Renaissance, ( London: Phaidon Press, 1985) , p1. ) 但是他在解释艺术的起源和发展时却已经不像瓦萨里那样套用《圣经》的历史序列了。(注:见[意]瓦萨里,《意大利艺苑名人传》,中译本《中世纪的反叛》卷,刘耀春译,(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2003),页21—23。) 他摆脱了一般的历史循环论,(注:德国学者汉斯·贝尔廷将温克尔曼与瓦萨里相比,认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观仍然是循环论的模式,而阿历克斯·波茨则认为,比之一般的艺术史循环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体系是一个例外。我认为,不能通过《名人传》和《古代艺术史》的简单比较就得出温克尔曼的艺术史观是循环论的结论。《古代艺术史》写的只是“古代”,而《名人传》则一直写到瓦萨里的时代,后者是能够全面反映作者史观的,而前者只是古代艺术的历史序列,不构成作者完整的历史观。温克尔曼对于当代艺术要朝着古典的“美”前进的观点是深信不疑的,他并没有讨论新的历史循环。启蒙的时代是历史进步论的时代,温克尔曼也是进步论的,只不过他的历史进步的目标是“好古”的罢了。关于贝尔廷和阿历克斯·波茨的观点,参见《艺术史终结了吗?关于当代艺术史和当代艺术史学的反思》,载《艺术史终结了吗?当代西方艺术史哲学文选》,常宁生编译,(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1999),页295—298和Flesh and the Ideal, p. 39. ) 而把艺术的进程重新确定为对至高无上的理想的“美”的追寻。无疑,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温克尔曼跳出了瓦萨里无法逾越的属于中世纪的“上帝之城”。其次,他给整个古代世界的艺术发展勾画了一个合理的图景,这个图景也就是一个描述古代艺术的通史的结构。正是在这个通史的结构中,希腊真正成为古代艺术的典范,成为古代世界最为辉煌的缩影。哈斯克尔所说,“温克尔曼最重要且持久的贡献是为包括埃及人和伊特鲁斯坎人在内的整个古代艺术——主要是雕塑——制造了一个完整、综合而且清晰的年代学框架。”(注:Haskell, Francis and Penny, Nicholas, Taste and the Antique, (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1) , p. 101. ) 温克尔曼不仅给古希腊勾画了艺术的兴衰,而且给整个他所了解的古代世界,在各个民族之间建立了一个关于艺术兴衰的参照体系,轴心是古代希腊的艺术,这是一个大跨度的人类精神实践的历史综合。他说,直到希腊人去发现之前,埃及人和波斯人的艺术如同一棵没人知道它的好,却被悉心照料的树木;伊特鲁斯坎人的艺术是湍急的溪流;而希腊人的艺术则像是一条穿越富饶峡谷的弯曲的河流,清澈的河水充满河道却不泛滥。(注:Johann Joachim Winckelmann, The History of Ancient Art, vol. 2, p. 133-134. ) 这一点对于他以后的西方艺术史的价值描述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第三,他还给当时并不为人所了解的古希腊艺术勾画了一个历史的发展轮廓,把古希腊的艺术分成了四个时期:第一种风格从远古到菲迪亚斯为止,相当于政治上希伯战争之前的时间,风格以直线和僵直的造型为特点,被称为“远古风格”。第二种风格延续到普拉克希特列斯、留西波斯和阿匹列斯,政治上相当于雅典自由城邦极盛的时期,风格是崇高的、多棱角的,被称为“崇高风格”;第三种风格随着上述三人学派的衰落而衰亡,政治上一直延续到亚历山大时期,风格是雅致的、波浪形的;此后就是衰落时期了,风格以模仿为主。(注:[德]温克尔曼,《论希腊人的艺术》,载《希腊人的艺术》,页173-201。) 以前的法国古物学家也想构建一个希腊艺术史,但是只有温克尔曼给希腊艺术拿出了一个合情合理的年代学框架,从而描绘了希腊艺术发展的历史序列,这个历史序列也就是希腊艺术风格演变的序列。这个风格序列的不平凡之处就在于:它是从具体的艺术作品出发,通过对风格的历史分析从而达到对古代艺术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