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保险调查报告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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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结果基本情况的阐述
第一个问题到第五个问题都是调查受访者的基本情况。本次调查男性250人,女性250人;其中18至30岁90人,31至40岁95人,41至50岁105人,50至60岁100人,61岁以上105人;现在或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25人,国有企业130人,私营企业125人,自由职业或无业120人。在这一部分的调查中,对是否参加养老保险这一项的回答中,选择参加的受访者有425人,就调查结果而言,覆盖率已达到85%,而且从调查中可以看出,选择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受访者,年龄大部分集中在18至30岁自由职业或无业的人群中。
第六个问题开始是对养老保险基本情况的调查。问题六:“您对当前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满意吗?”有180人认为满意,有195人认为一般,有125人认为不满意;问题七:“您对养老保险的具体政策是否了解?”有95人选择了解,有130人选择一般了解,有275人选择不了解;问题八:“您对现阶段养老保险中个人缴纳费用的额度负担是否困难?”有256人认为没有困难,有121人认为有点困难,有123人认为负担沉重;问题九:“您认为现阶段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否能够满足您的养老生活需要?”有185人认为基本能够满足,有315人认为不能满足,待遇水平低;问题十:“您是否投资了其他方式的养老保险?”有255人选择没有投资其他方式的养老保险,有185人选择购买了保险公司的商业养老保险,有60人选择其他;问题十一:“您更认可以下哪种养老方式?”有92人选择自我养老储蓄,有180人选择家庭养老,有23人选择养老院养老,有205人选择缴纳养老保险养老;问题十二:“您认为目前养老保险运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178人选择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有32人选择个人缴纳的费用高,有219人选择养老保险宣传力度不够,不能及时了解详细情况,有71人选择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不够。
二、调研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只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访者对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满意,认为一般和不满意的人占了受访者的三分之二,从总体上看,受访者对当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满意程度较低。另外受访者对现阶段养老保险个人缴纳费用负担是否困难这一问题的回答中,虽然有近三分之二的受访者认为没有困难,受访者基本上对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费用表示可以承担。但是还有三分之一的人认为有负担。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在我们不断努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应该更加关注经济困难的人群,并通过调研等多种不同的方式及时了解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上下功夫,不断完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制订适合各个群体的缴费额度,提高民众的满意程度。
同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受访者对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情况了解程度较低,仅仅只有不到五分之一的受访者了解养老保险的详细情况,其余五分之四的受访者认为自己了解一点或完全不了解,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缺乏详细的了解。本次调查问卷也对当前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做了调查,有近一半的受访者认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养老保险宣传的力度不够,人们不能及时了解政策的详细情况及政策变化。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养老保险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应当做到人人知晓、人人了解。因此,应当采取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信息平台,加大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民众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了解程度。
本次调查除了对一些基本情况的调查,还就受访者更认可哪一种养老方式做了调查。受访者最认可的养老方式主要集中在家庭养老和缴纳老保险养老这两种方式上,各占受访者的三分之一,只有少数的受访者选择自我储蓄养老和养老院养老。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其它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家庭结构由原来传统的大家庭转变为“4-2-1”型家庭结构,即两个大人抚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养老负担沉重,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养老需求,虽然有三分之一的受访者认可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但另有三分之一的受访者选择了家庭养老。调查可见,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还是占了很大一部分,面对沉重的养老负担,养老院集中养老及社区养老等多种模式的养老方式越来越来成为未来养老的主流,因此,加强养老院的投入,增加养老院的数量,并大力宣传和提倡养老院养老等区别于传统养老的养老方式,对于缓解愈来愈重的养老压力有积极的意义。
本篇调查报告是对实际调研材料的归纳和分析,但是由于问卷的设计及篇幅的限制,仅就养老保险的一些基本情况作了简要的分析,希望能为现行养老制度的实施作一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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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乙类药品划分不尽合理。比如安乃近、复方氨基比林、乙酰螺旋霉素等是医生最常用的常规退热、消炎药,却都划为乙类药品。
3、《报销范围》中少数品种偏离实际。如:青霉素甲类药中的凯德林、舒氨新、凯兰欣、优普林并不是大多数医生的常规用药,有的医生对此药还闻所未闻。相反,医生对划入乙类的苄星青霉素、羧苄青霉素情有独钟,病人也乐用这类常规药。价格便宜、纯属国产的麻醉药也分出了甲、乙类,不利于医生因人施药,及时治疗。
二、具体操作有诸多不便
1、报账、转院手续烦琐。报账要经过初审、复审、核审、审批四关,有的是同一部门几人分别审,有的是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审。对因无法确诊的患者要求转院的,还要求本人提出申请后经主治医生、医务科、医保科、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出。
2、结账程序不便于快捷操作。现有的医保出院费结算程序让操作人员无法做到快捷方便。
三、医疗单位工作难度加大
四、医疗单位、医保机构、患者之间产生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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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依据不足。全省是从1996年元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依据是**文件,只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全民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和人事、工资关系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人才交流机构的人员为参保对象,而农林渔工不属于此参保范围。但这四家单位的农林渔工相继进入被冠以“事业单位性质”帽子的事业单位工作,因而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致使这些人一直被排斥在两个养老保险之外。他们强烈要求比照同单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政策依据不足,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国没有统一的政策,全省仍处于试点阶段。
2、改革方向不明。当前,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职能性、社会公益性和生产经营性三大类的改革方向尚未确定。市农科所是我市唯一正处级差额拨款的农业科研机构,改革走势不甚明确。市林科所也是我市唯一科级差额拨款林业科研机构,市政府已于20**年将**林场、**林场确定为公益性林场,拟由市林业局主管转交市建设局主管,市政府已委托市建设局拟定接收方案。
3、身份参差不齐。这些农林渔工中既有建场初期的老资格,可以追溯到50年代,又有自然增长的;既有棉科所、旱科所和农科所合并而来的,又有从外地移民而来的;既有下放知青,又有从外省区调入的;既有编制部门签发编制计划、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又有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既有按事业单位固定职工管理的,又有分配给土地按农民对待的。若按资历深浅、年龄大小、进场时间长短确认其身份,无法做到公正、公平,相关职能部门也不好操作。
4、收入来源不一。**林场每年财政拨款105万元,无自营收入,人平每月338元。**林场每年财政拨款104万元,自营收入15万元,人平每月661元。市农科所每年财政拨款12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人平每月374元。水产良种场每年财政拨款10.5万元,自营收入5万元,人平每月431元。
5、参保成本不低。如果比照同单位固定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在职人员月平918元作为缴费基数,现行缴费比例27%,离退休人员月平1**2元养老金标准,仅对**林场、河洑林场和市农科所进行测算的结果表明,这三家单位246名在职农林工月缴养老保险费60973元,179名退休农林工月支养老金181148元,每月收支两抵缺口12**75元,全年收支缺口1442100元。现有在职农林渔工年龄普遍偏大,收支缺口会呈直线上升趋势,给同级财政背上沉重包袱。类似这部分农林渔工,部分区、县(市)还有近2000人,牵一发而动全身,势必引起连锁反应。
二、问题突出
1、参保无门。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初,农林渔工的问题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于国家、省均无明确政策,一直被耽搁下来。近几年,这部分农林渔工一直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反映,希望能按**文件精神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也积极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汇报,至今未能很好解决。
2、生活无助。这些农林渔工虽然高高兴兴地在人事部门领回了退休证,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退休待遇;虽然按时,却不能足额领取退休费,仅为正常退休费的57%左右,**林场和河洑林场农林渔工人平退休费分别为450元、600元,市农科所最低,仅为200元,该单位移民农工到退休年龄,只能享受一次性补助300元;**林场在职不在岗的农林工,单位仅仅发给每月50元生活费,远远低于城镇低保水平。
3、心理失衡。这四家单位的国家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都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其中**林场已实行了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人平领取基本养老金分别为975元、1243元、1077元和845元,而退休农林渔工(除水产良种场退休渔工外)仅为450元、600元、200元,对比同一单位农林渔工退休费相差一倍以上,最多的相差5倍以上。收入差距过大,心理严重失衡。
4、缴费无力。**林场、河洑林场和市农科所的246名农林工,全年需缴纳养老保险费731676元,而已参保的国家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费33476元,全年需缴4**712元,两者合计共缴纳养老保险费1133388元。若将移民农工计算在内,全年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150万元以上,仅凭这几家单位现有财力是难以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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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社会保险;行业改革
作为城市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车行业近年来饱受社会各界关注。就西宁市区来看,西宁市区共有出租汽车公司7家,出租汽车总量为5666辆,从业人员9780多人,然而数量如此庞大的出租车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却不尽如人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出租车行业管理的难度,加剧了行业发展的风险。
一、西宁市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
西宁市区共有城通、瑞达、申青、泰欣等7家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总量为5666辆,其中774辆出租车经营权和车辆财产权归公司所有,占13.66%,4892辆为个体挂靠经营,占86.34%。尽管各公司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却如出一辙。
(一)出租车司机自身情况据不完全统计,西宁市区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共计9780多人,根据车辆所有权归属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个体挂靠经营者,即出租车司机本人拥有车辆所有权,挂靠在某出租车公司名下进行营运;二是出租车公司聘用的员工,即出租车经营权和车辆所有权都归公司所有,出租车司机通过应聘成为公司员工;三是承包经营者,即驾驶员通过“大包”“小包”的形式从拥有车辆所有权的司机本人手中取得车辆进行营运。1.收入结构在三种类别的出租车司机中,个体挂靠经营者只需向出租车公司每月缴纳数百元不等的管理费及自行缴纳车辆相关保险,除此之外车辆所有收入均可自由支配,故收支较灵活自由且收入略高;公司聘用的司机需向公司每月缴纳数千元不等的“份子钱”及自行缴纳车辆相关保险,也就是说每月营运收入需得先除去高额的“份子钱”,故收支限制较多,压力较大;“大包”“小包”经营者须每月向车辆所有者缴纳数千元不等的承包费,无须缴纳车辆相关保险,压力较个体挂靠经营者来说要大一些,但承包费用灵活可浮动,故其压力介于个体挂靠经营者与公司聘用司机之间。调研数据显示,41.82%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每月需缴纳1500元以上的“份子钱”,而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出租车司机仅占受访者的23.64%。换而言之,以每月4000元的收入为例,减去1500元的“份子钱”,很多出租车司机的月收入仅有2500元。想要在高额“份子钱”基础之上赚更多的收益,出租车司机就不得不增加自己的工作时间,造成了出租车司机休息少休假少甚至不休假的现状。2.休息休假高额的“份子钱”和承包费迫使大部分出租车司机早出晚归,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挤占了他们的休息休假时间。调研数据显示,58%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36.3%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在8至10小时之间,仅有5.7%的受访者认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在8小时之内。然而,出租车司机劳动时间超长早已不是每天的个案,而是形成了长年累月的工作习惯。调研数据显示,58.18%的受访者表示平均每月休息天数为零,25.45%的受访者表示平均每月休息天数为一至三天,9.09%的受访者表示平均每月休息天数为四至六天,每月能够休息七天以上的出租车司机占受访者比例不足10%。3.参加社会保险意愿受劳动合同、收入结构、休息休假、文化程度等多重因素制约,大部分出租车司机参保意愿薄弱,加之工作流动性大,对国家政策了解不足,多数司机普遍认为,如果公司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负担较重,不会主动参与社会保险。
(二)出租车司机与公司(车主)间劳动关系的确立在三种类别的出租车司机中,除去“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前两类出租车司机均应与其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判断前两类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故前两类出租车司机应该享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之权利,其中当然包括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出租车司机向出租车公司缴纳管理费或“份子钱”,接受公司的管理、调配,实际上已构成了二者之间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车辆所有人与“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之间大多只签订一份车辆承包合同,“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只需向车辆所有人缴纳一定的承包费,并不承担车辆保险等费用,而车辆所有人也不会向“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提供社会保险。
(三)政府管理早在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理顺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切实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出租汽车企业必须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驾驶员详细解释合同的主要条款。”然而在现实中,对于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否规范,政府缺乏相应监管。
二、西宁市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出租车司机参与社会保险数量有限调研数据显示,90.91%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所在的企业没有为他们购买过任何一项社会保险。造成出租车司机参保数量有限的内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1.出租车司机个人参保意识薄弱,主动放弃参保出租车司机大部分文化程度较低,法律观念淡薄,认为社会保险作用有限,无法为自己的生活提供切实的帮助,故而放弃投保。2.收入压力大,迫使出租车司机放弃参保面对高额的份子钱,每天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出租车司机疲于“奔命”,加之出租车公司并不主动为驾驶员购买社会保险,迫于强大的个人收支压力,大多数出租车司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3.工作流动性大,造成了“无所谓”的参保态度对于车辆所有权在个人手中的出租车司机,他们普遍认为:车是自己的,今天在这家公司,明天可能在那家,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复杂,不如不办。工作流动性大,成为造成出租车司机参保数量有限又一因素。
(二)出租车公司不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调查发现,西宁市区现有的七家出租车公司当中,不为驾驶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早已不是个例,而对于广受诟病的出租车公司“份子钱”问题,不同经营形式的出租车公司情况各有不同。例如,西宁瑞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出租车1470台,全部为挂靠经营车辆,即公司全部车辆所有权均属于车主本人,由车主挂靠在公司名下进行经营,每车每月仅需向公司缴纳130元管理费。对于此类经营形式的出租车公司,每月仅收取百元的管理费,若还要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是否“得不偿失”了呢?
(三)政府缺乏相应监管近年来,西宁市政府为了规范出租车行业经营陆续出台了《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实施暂行办法》、《西宁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西宁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等规定,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些问题依然难以避免。1.政策规定难以与时俱进出租车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复杂多样,且十分多变。面对急剧变化的出租车行业改革,地方政府应该因地制宜,作出适合当地发展的选择。现行的《西宁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已实施12年,已不适应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应及时对《条例》进行修订。2.管理机制不适应市场发展据调查,全国多个省会城市均成立了出租汽车管理局或出租汽车管理处,管理人员几十名至上百人不等,而西宁市专业从事出租汽车管理的只有市运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管理人员3名,每遇突发事件都是交通局、运管处全体动员参与管理。
三、解决出租车司机参保难问题的建议
面对全国上下汹涌而至的出租车行业改革浪潮,如何妥善解决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难问题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缩影,其中不仅需要企业自律、政府监管,最为根本的是提高出租车司机个人参保意识。
(一)提高出租车司机个人参保意识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开展职工在职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出租车司机自身参保意识,从根本上扭转出租车司机参保意识淡薄的现象。
(二)转变出租车企业运营方式,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通过深入开展出租车行业改革,推广真正的“公司制经营模式”,出租车企业以雇员方式招聘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驾驶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
(三)明确政府自身责任,加强行业监管政府应出台相应的补贴政策,弥补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在参加社会保险中的不足。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规制,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为出租车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小结
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的诸多问题依然只是西宁市乃至全国出租车行业改革中的简短缩影,如何明确各方责任,切实在未来改革中配置好各方利益,才是出租车司机、出租车企业、政府需要不断去思考及探索的主题。
参考文献:
[1]郭捷.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2]范亮亮,李玉岩.出租车公司是否应为出租车司机购买社会保险[J].载现代经济,200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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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盈利状况的财务学分析
从财务学角度看,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反映为保费收入减经营费用、提取的准备金和赔付成本后的余额。而保费收入取决于费率水平与签单数量的乘积,在市场容量稳定的情况下,费率水平的高低与承保利润呈正相关关系。在保费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综合费用率越高,公司经营成本越高;综合赔付率越高,承保质量越低,经营效益较差,反之亦然。
1.费率水平趋于下降导致利润空间逐步收窄。费率水映保险产品的价格水平。在成本费用不变的情况下,费率水平越高则盈利空间越大,反之亦然。从长期来看,江西财产保险公司主要险种费率水平趋于下降,其既有宏观经济因素,也有市场竞争因素,主要因为各保险公司迫于经营压力纷纷加入降价行列,希望利用低价吸引客户,保住原有市场;部分品种原定价位利润区间较大,在经营中有降价空间。从险种来看,车险费率的变化对利润的影响最大,车险占江西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由2003年前的65%上升到近几年的77%附近。2000~2009年,除政策性因素导致部分年份车险费率水平走高外,总体水平呈下降态势。2000年,随着太平洋和平安有规模进入江西财产保险市场,实际费率水平在“暗扣”等形式下有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但仍维持在较高水平。2003年1月1日以后,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打破了车险价格垄断的局面,费率水平进一步下降。2006年7月1日,交强险实行统一的基础保险费率,拉动车险费率整体水平略有上升。2008年2月,新版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方案正式实行,平均降幅在10%左右,车险费率水平下降到2005年的水平附近。从非车险来看,2004年以后,除政策性险种外,其他主要险种费率也实现市场化改革,行业费率水平进一步降低。2009年,随着产险70号文件的继续贯彻执行,产险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机车险和其他险种的费率水平有所上升。
2.固定成本刚性和经营费用不断增加导致综合费用率偏高。近年来,随着江西保险业改革发展步伐的加快,保险市场逐步发育,许多保险市场主体进入江西,保险机构日益增多。自2002年以来,保险分支机构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递增。截至2009年底,江西财产保险市场分支机构达到888家。一方面,保险机构的增加使得固定成本不断提高,加之老公司组织体系庞大,固定成本刚性较强;另一方面,为争取业务和市场份额,新机构的进入给市场带来波动,抬高手续费率和佣金支付比例等违规展业的现象屡屡发生,从而导致经营费用不断攀升。2000~2009年,江西财产保险公司综合费用率保持在35%水平左右。新公司当年综合费用率较高,许多中小公司3年后的综合费用率超过35%。一是固定成本不断增加。机构的增加需要购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这些资产是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固定成本,需要以后年度的经营利润加以补偿,即承保利润要减去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2004~2009年,江西财产保险市场折旧和摊销的费用年均增长率为14%。二是工资费用快速增长。2002~2009年,江西财产保险市场的工资费用以年均18%的速度增长,高于保费收入增速1个百分点。根据SPSS统计软件分析,工资费用与机构扩张呈现极大的正相关关系,表现为每增加一家分支机构,会导致工资费用增加22.74万元。除正常原因和情况外,人力资源供给不足带来的人才无序流动、恶意“挖角”现象,以及新公司高管人员报酬相对偏高等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工资费用较快增长。三是手续费和佣金支出比例不断攀升。近几年来,江西财产保险公司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年均增速高达23%,占保费收入的比例由2002年的6.3%上升到2009年的10.8%。四是非理性竞争行为导致经营费用增多。许多新设市场主体服务质量和产品差异化程度较低,在保费规模压力下采取违规贴费等方式抢占业务,使得经营成本过大。
3.准备金核算方法的改变导致承保利润逐步下降。准备金计提的准确性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损益都有重大影响。不同的计提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的承保利润。从计提的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占当期保费收入的比例来看,2005~2006年处于“突增”时期。主要因为:2005年初,新的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要求2004年12月15日之前开业的保险公司在2007年1月1日前可按“双轨制”向保监会报送财务报告和偿付能力报告,之后开业的保险公司不适用“双轨制”,直接按照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计提责任准备金。2006年6月28日以后,保险公司按照“1/365”法评估交强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对其进行充足性测试,以及采用至少两种方法对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谨慎评估。同时,准备金的计提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即使在评估方法确定的情况下,准备金评估中的各个因素的假设将完全决定最终的评估结果,这些假设是精算评估的基础。评估目的不同,选用的假设也就不同,从而精算的结果也就不一定相同,这也给公司运用准备金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能。部分公司在个别年份计提的准备金近乎为零,有的公司个别年份准备金提转差甚至为负数等情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4.承保质量的不断下降造成综合赔付率持续上升。除2008年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综合赔付率高达81.51%外,江西财产保险市场综合赔付率由2000年的50.47%上升到2009年的69.01%。从公司看,人保财险综合赔付率较高,新进入的大部分市场主体当年综合赔付率较高。从险种看,除货运险、家财险和企财险(2008年除外)综合赔付率较低外,车险综合赔付率较高,保证保险、工程保险后期综合赔付率较高。主要原因有:一是许多新公司为抢占市场份额,承保了大量的高风险标的物,核保损失率不断上升。二是基层核保人员风险管理意识较差,专业化水平不高,不能很好地识别主要风险因素,不能有效区分客户群,错配承保风险与价格水平。三是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难以充分了解市场交易信息,如各地区不同的零配件价格等。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处于被动位置,不能有效降低赔付成本。四是骗赔假赔案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综合赔付率虚高。
三、盈利现状的经济学分析
江西保险业还处在市场初级阶段,市场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市场体系建设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较大差异,存在市场主体结构不合理、专业性人才匮乏、保险消费需求不充分、产品结构欠合理、市场化程度不高等情况,严重阻碍江西财产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1.市场供求失衡影响财产保险市场的正常发育。江西财产保险市场存在较大的供求矛盾。一是居民保险意识淡薄,保险消费倾向偏低,保险市场需求不足。十年来,江西财产保险参保率和投保率普遍较低,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占全省GDP的比例基本保持在6‰左右,全省人均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为16~100元之间,两项指标值远小于全球和全国发达地区水平。二是保险产品不丰富,保险市场供给不足。保险产品多为“克隆”品,创新能力不足,种类偏少,个性化和差异化程度较低。产品供给集中在企财险、机车险和货运险上,责任险、信用险和家财险等险种亟待丰富。市场购买力不足导致保险消费市场容量有限。为抢占市场份额,新公司采用粗放经营方式,经营效益低下。市场供给结构问题影响有效需求的实现,加剧供求矛盾,最终引发新一轮恶性竞争。同时,产品同构现象严重为市场恶性竞争也提供了空间。
2.市场退出机制还未建立导致“劣币驱赶良币”现象。一个成熟而规范的保险市场,必然是一个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动态调整、良性循环的市场,这样的市场才更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保险市场退出机制。自1980年复业以来,除营销服务部外,江西还没有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退出市场,保险市场只进不出的局面持续至今。但是,随着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费率市场化的推进,以及保险经营与金融市场的联动效应,分支机构“入不敷出”的数量将大大增加。当前,由于保险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即使分支机构长期经营亏损,只要对整体盈利没有影响,也不会被市场淘汰出局,给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祸害”,有的市场上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3.保险诚信缺失导致交易成本增加。当前,江西保险诚信问题已由一元性转为二元性,在被保险人有不诚实守信现象的同时,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也存在不诚信行为。一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存在“逆向选择”的冲动,会降低保险人的承保质量,加大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二是保险公司拒赔、惜赔等不诚信行为进一步影响居民和企业的投保积极性,加大保险公司后期的展业成本。三是保险中介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存在损害委托人的败德行为,将造成保险公司经营费用和赔付成本不正常增加。此外,保险市场参与者的不诚信行为会增加监管成本与保险制度的运行费用。
4.监管资源的不足导致违规问题得不到根治。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作为保险市场的博弈双方存在多种博弈结果的可能:如果被监管者违规成本大于违规收益,则被监管者不敢轻易进行违规;如果被监管者违规成本较小,则会导致违规收益大于违规成本,在自我约束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选择违规。江西保险监管部门自成立起来一直坚持不懈地开展市场违规整治活动,并通过罚款、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限制业务范围、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处罚,使被查处的机构付出高昂的违规成本。但由于监管资源稀缺、监管手段有限、监管机构与市场主体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存在,致使一些更隐蔽的违规行为未能受到查处,从而使得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违规期望成本降低,铤而走险的现象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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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目前在各企事业存在600多名环卫工人,至今尚未纳入任何社会保障范围,而对这些处在社会基层的环卫工人来讲而言,基本的社会保障十分必要的,特别是他们的基本养老保险,这不仅仅直接关系到他们本身以后的生活而且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城市环卫工作是公益性行业,政府应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而相应加大投入,并通过加大对社会公益性岗位的投入,来扩大和和增加城市再就业岗位,扶持就业有困难的人群,鼓励他们积极就业,如又脏又累的城市环卫行业。这样不仅解决了目前存在的环卫工人队伍不稳定的问题,而且也体现了政府的责任。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区大量商品房相继建成,大量人口回迁,环卫部门承担的作业任务日趋繁重。环卫作业的要求和标准越来越高,环卫作业任务尤其繁重。环卫工人不论严寒酷暑,不怕脏、不怕累,城市创建工作中,克服困难,为美化市容市貌,默默奉献,付出了辛勤的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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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居民参保状况及认知情况。
三、城镇居民医保交费水平。
尽管区政府在居民医保交费上已充分考虑了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负担能力,但调查中您认为现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交费水平如何?仍有50%的居民认为较高,有40%的居民认为适当,10%的居民认为较低。从调查数据中可看出仍有相当一部分居民认为现行的医保交费水平偏高,这主要是由于各地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居民的收入水平差距比较大造成的。
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要不断完善,满足城镇居民需求。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是保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更好实施的必要条件。在您认为现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满足您平时的看病需要吗?这项调查内容中,有30%的居民选择能,70%的居民选择不能。可以看出虽然政府正不断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但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仍不能满足大部分居民的就医需要。
在您认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以下哪些问题?时,70%的居民认为医疗设备缺乏,60%的居民认为医术水平不高,30%的居民认为管理不正规,20%的居民认为收费不合理。
从大家的选择来看,拥有丰厚医疗资源的公立大医院还是居民大病就医的首选,这个优势远远超出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不能满足广大居民看病的需要,因而要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使之处于强势地位,解决城镇居民看病难的问题。
五、居民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看法和意见。
居民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都十分关心,几乎所有被调查者都十分认真地写下了他们的意见和看法,希望这些意见和看法能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顺利实施起到一定的作用。被访者写的建议和看法主要反映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宣传力度。一位姓吕的商业人员写到:加大宣传力度和透明度,让老百姓了解具体内容。 一位姓席的被访者写到:加大宣传力度,把报销流程和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内容印到医保证的后边,减少工作环节。
2、报销制度存在问题。一位企业工人写到:一是报销手续麻烦;二是不能只有住院才能报销,如一些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需要经常治疗维持,住院才能治疗加大了参保人员的负担,建议每月规定报销限额,使全民医保制度起到应有的作用,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一位姓贾的教师写到:参加医保后,有些医药费不给报,被告知原因是不住院不给报,而且一些药不包括在报销范围内。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一位姓李的打工者写到:社区做为初诊,应扩大就诊项目,充实就诊器械,提高服务质量,真正把全民医保的好处落到实处。一位姓王的机关人员写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设立一些,设备健全一些,方便居民看病问题,对药价多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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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城市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车行业近年来饱受社会各界关注。就西宁市区来看,西宁市区共有出租汽车公司7家,出租汽车总量为5666辆,从业人员9780多人,然而数量如此庞大的出租车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却不尽如人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出租车行业管理的难度,加剧了行业发展的风险。
一、西宁市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
西宁市区共有城通、瑞达、申青、泰欣等7家出租汽车公司,出租汽车总量为5666辆,其中774辆出租车经营权和车辆财产权归公司所有,占13.66%,4892辆为个体挂靠经营,占86.34%。尽管各公司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却如出一辙。
(一)出租车司机自身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西宁市区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共计9780多人,根据车辆所有权归属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个体挂靠经营者,即出租车司机本人拥有车辆所有权,挂靠在某出租车公司名下进行营运;二是出租车公司聘用的员工,即出租车经营权和车辆所有权都归公司所有,出租车司机通过应聘成为公司员工;三是承包经营者,即驾驶员通过“大包”“小包”的形式从拥有车辆所有权的司机本人手中取得车辆进行营运。
1.收入结构
在三种类别的出租车司机中,个体挂靠经营者只需向出租车公司每月缴纳数百元不等的管理费及自行缴纳车辆相关保险,除此之外车辆所有收入均可自由支配,故收支较灵活自由且收入略高;公司聘用的司机需向公司每月缴纳数千元不等的“份子钱”及自行缴纳车辆相关保险,也就是说每月营运收入需得先除去高额的“份子钱”,故收支限制较多,压力较大;“大包”“小包”经营者须每月向车辆所有者缴纳数千元不等的承包费,无须缴纳车辆相关保险,压力较个体挂靠经营者来说要大一些,但承包费用灵活可浮动,故其压力介于个体挂靠经营者与公司聘用司机之间。调研数据显示,41.82%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每月需缴纳1500元以上的“份子钱”,而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出租车司机仅占受访者的23.64%。换而言之,以每月4000元的收入为例,减去1500元的“份子钱”,很多出租车司机的月收入仅有2500元。想要在高额“份子钱”基础之上赚更多的收益,出租车司机就不得不增加自己的工作时间,造成了出租车司机休息少休假少甚至不休假的现状。
2.休息休假
高额的“份子钱”和承包费迫使大部分出租车司机早出晚归,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挤占了他们的休息休假时间。调研数据显示,58%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36.3%的受访者表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在8至10小时之间,仅有5.7%的受访者认为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在8小时之内。
然而,出租车司机劳动时间超长早已不是每天的个案,而是形成了长年累月的工作习惯。调研数据显示,58.18%的受访者表示平均每月休息天数为零,25.45%的受访者表示平均每月休息天数为一至三天,9.09%的受访者表示平均每月休息天数为四至六天,每月能够休息七天以上的出租车司机占受访者比例不足10%。
3.参加社会保险意愿
受劳动合同、收入结构、休息休假、文化程度等多重因素制约,大部分出租车司机参保意愿薄弱,加之工作流动性大,对国家政策了解不足,多数司机普遍认为,如果公司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负担较重,不会主动参与社会保险。
(二)出租车司机与公司(车主)间劳动关系的确立
在三种类别的出租车司机中,除去“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前两类出租车司机均应与其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判断前两类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故前两类出租车司机应该享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之权利,其中当然包括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出租车司机向出租车公司缴纳管理费或“份子钱”,接受公司的管理、调配,实际上已构成了二者之间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车辆所有人与“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之间大多只签订一份车辆承包合同,“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只需向车辆所有人缴纳一定的承包费,并不承担车辆保险等费用,而车辆所有人也不会向“大包”“小包”承包经营者提供社会保险。
(三)政府管理
早在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理顺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劳动用工关系,切实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出租汽车企业必须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驾驶员详细解释合同的主要条款。”然而在现实中,对于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否规范,政府缺乏相应监管。
二、西宁市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出租车司机参与社会保险数量有限
调研数据显示,90.91%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所在的企业没有为他们购买过任何一项社会保险。造成出租车司机参保数量有限的内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出租车司机个人参保意识薄弱,主动放弃参保
出租车司机大部分文化程度较低,法律观念淡薄,认为社会保险作用有限,无法为自己的生活提供切实的帮助,故而放弃投保。
2.收入压力大,迫使出租车司机放弃参保
面对高额的份子钱,每天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出租车司机疲于“奔命”,加之出租车公司并不主动为驾驶员购买社会保险,迫于强大的个人收支压力,大多数出租车司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
3.工作流动性大,造成了“无所谓”的参保态度
对于车辆所有权在个人手中的出租车司机,他们普遍认为:车是自己的,今天在这家公司,明天可能在那家,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复杂,不如不办。工作流动性大,成为造成出租车司机参保数量有限又一因素。
(二)出租车公司不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
调查发现,西宁市区现有的七家出租车公司当中,不为驾驶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早已不是个例,而对于广受诟病的出租车公司“份子钱”问题,不同经营形式的出租车公司情况各有不同。例如,西宁瑞达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出租车1470台,全部为挂靠经营车辆,即公司全部车辆所有权均属于车主本人,由车主挂靠在公司名下进行经营,每车每月仅需向公司缴纳130元管理费。对于此类经营形式的出租车公司,每月仅收取百元的管理费,若还要为司机购买社会保险,是否“得不偿失”了呢?
(三)政府缺乏相应监管
近年来,西宁市政府为了规范出租车行业经营陆续出台了《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西宁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实施暂行办法》、《西宁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西宁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等规定,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些问题依然难以避免。
1.政策规定难以与时俱进
出租车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复杂多样,且十分多变。面对急剧变化的出租车行业改革,地方政府应该因地制宜,作出适合当地发展的选择。现行的《西宁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已实施12年,已不适应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应及时对《条例》进行修订。
2.管理机制不适应市场发展
据调查,全国多个省会城市均成立了出租汽车管理局或出租汽车管理处,管理人员几十名至上百人不等,而西宁市专业从事出租汽车管理的只有市运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管理人员3名,每遇突发事件都是交通局、运管处全体动员参与管理。
三、解决出租车司机参保难问题的建议
面对全国上下汹涌而至的出租车行业改革浪潮,如何妥善解决出租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难问题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缩影,其中不仅需要企业自律、政府监管,最为根本的是提高出租车司机个人参保意识。
(一)提高出租车司机个人参保意识
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开展职工在职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出租车司机自身参保意识,从根本上扭转出租车司机参保意识淡薄的现象。
(二)转变出租车企业运营方式,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
通过深入开展出租车行业改革,推广真正的“公司制经营模式”,出租车企业以雇员方式招聘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驾驶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
(三)明确政府自身责任,加强行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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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委托独立机构调查
河北保监局指导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委托河北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问卷电话调查。该调查机构开通了12340社情民意调查全国统一专线,先后完成了多项政府部门委托的调查项目,具有一定的官方权威和调查经验。
(二)确定调查内容范围
为重点反映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工作成效,对财产保险公司,主要测评客户对机动车辆保险服务特别是理赔服务的满意程度;对人身保险公司,主要测评客户对人寿保险服务特别是销售服务的满意程度。
(三)进行数据抽样汇总
根据抽样调查统计方法,选择在95%置信度情况下,将相对抽样误差控制在5%以内,确定每家公司调查400个有效样本。调查问卷设计了8个问题,通过对调查问卷每个题目的不同选项赋予不同分值,对每个题目赋予不同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出各公司服务的客户满意度。
(四)加强调查过程监督
调查期间,委托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对电话调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电话调查初步结束后,将调查的原始语音资料和录入结果反馈给各公司进行逐一核对,对个别错误记录进行修正或交由调查机构重新补充调查;同时,监管机关提取调查样本总数的10%,对电话调查质量进行复核。
(五)调查结果应用转化
在河北省保险公司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增加“消费者满意度”指标,将满意度调查结果赋予40%的权重纳入其中。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召开新闻会,公布各公司满意度调查结果,在主要新闻媒体刊登满意度调查相关情况。向各公司反馈调查原始录音资料,督促公司查找服务工作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二、调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通过调查了解到:总体而言,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水平正在不断改善、提高。2012年,河北省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服务客户满意度平均得分为79.08分。其中,对财产保险公司的总体服务感受,72.85%的客户表示满意,21.53%的客户表示基本满意,5.62%的客户表示不满意。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服务客户满意度平均得分为83.91分。其中,对人身保险公司的总体服务感受,76.49%的客户表示满意,20.90%的客户表示基本满意,2.61%的客户表示不满意。
本次调查还对客户不满意的具体原因开展了进一步的分析。结果显示,财产保险公司中,“赔付不及时”占比最高,为62.03%;其次为“赔付金额不合理”,占59.70%;再次为“服务态度不好”,占42.41%(见图1)。人身保险公司中,“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内容未作出明确说明”占比最高,为65.00%;其次为“退保损失过大”,占44.58%;再次为“投资收益过低”,占37.92%(见图2)。
(二)分项情况
1 销售环节。
从财产保险公司看,关于“保险责任是否如实告知,有76.52%的客户反映业务员在销售车险时告知了保险责任;关于“投保单是否亲笔签名”,有88.22%的客户表示投保单为本人签字。说明业务员在销售车险时,相关权利义务明确告知的责任有所改进,但履行还不够到位,“代签名”问题在部分公司还依然存在。
从人身保险公司看,关于“保险责任是否如实告知”,有84.33%的客户反映业务员在销售保险时告知了保险责任;关于“投保单是否亲笔签名”,仅有1.41%的客户表示投保时不是本人签字;关于“有无对同业公司进行贬低”,有3.65%的客户表示存在此类情况。说明“代签名”问题已经不再是销售误导的主要问题,“同业诋毁”现象得到较好改善,“如实履行各项告知义务”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2 理赔环节。
从财产保险公司看,有0.42%的受访者反映“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向客户索要过好处”,92.15%的受访者反映“保险公司能够一次性告知客户应当提供的全部理赔资料”,说明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在业务素质与职业操守方面逐步改善,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而关于“赔付金额的合理性”和“查勘、定损、赔付过程的及时性”,得到肯定回答的分别为73.33%和87.35%,说明客户对理赔实效和理赔范围还有更高的期望。
从人身保险公司看,通过对客户不满意因素分析发现,“赔付不及时”和“赔付金额不合理”两个原因对公司满意度影响程度最低,占比分别为20.83%和20.00%。
3 回访环节。
从财产保险公司看,关于“车险理赔后是否回访”,有79.90%的客户反映公司在理赔后进行了回访,说明保险公司理赔制度逐步完善,回访服务逐步成为理赔环节中的一项重要服务内容和必要的工作流程。
从人身保险公司看,关于“寿险投保后是否回访”,有92.08%的客户反映公司在投保后进行了回访。在个人、专业中介、公司直销以及银行四个主要销售渠道中,反映公司在投保后进行了回访的客户占比分别为95.77%、94.30%、93.88%和85.35%,说明除银保渠道以外的新单业务回访成功率较高。
4 银保渠道。
银保渠道的整体客户满意度偏低。通过对人身保险公司四个销售渠道客户调查的情况汇总分析发现,个人渠道的客户满意度最高,得分为87.96分;其次为保险专业中介渠道,得分为86.77分;公司直销渠道得分85.77分,列第3位;银保渠道的满意度最低,得分仅为76.59分。
银保业务占比高的公司客户满意度相对较低。本次调查中,客户满意度得分排名后10位的人身保险公司中,有8家公司的银保业务占比居前10位,银保业务占比最高的公司客户满意度排名垫底。而个人业务占比排前2位的公司,其客户满意度排名也居前2位。
银保渠道在“履行各项如实告知义务”方面较差。在“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条款说明”、“投资型产品收益不固定”、“10天犹豫期说明”以及“超过10天犹豫期后退保损失说明”4个问题的调查中,银保渠道得分分别为69.81分、78.55分、78.87分和78.10分,比其他三个销售渠道均低12分至25分,说明不如实履行各项告知义务仍是银保渠道销售误导的主要表现形式。
(三)消费选择
从财产保险公司看,在调查客户选择保险公司考虑因素中,“公司信誉是否良好”占比最高,为69.60%;其次为“服务是否热情周到”,占65.64%;再次为“理赔手续是否简单”,占60.15%(见图3)。
通过调查上述在选择保险公司时考虑公司信誉是否良好的客户,“从熟人那听说的”占比最高,为51.55%;其次为“是公司的老客户”,占20.56%;再次为“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推荐的”,占10.31%(见图4)。
从人身保险公司看,在调查客户选择保险公司考虑因素中,“保险产品是否适合自己的保障需求”,占比最高,为81.09%;其次为“公司信誉是否良好”,占74.92%;再次为“服务是否热情周到”,占74.50%(见图5)。
通过调查上述在选择保险公司时考虑公司信誉是否良好的客户,“从熟人那听说的”占比最高,为33.86%;其次为“是保险公司业务员推荐的”,占31.61%;再次是“银行或邮政推荐的”,占14.61%(见图6)。
从本项调查可见,“信誉”与“服务”是影响客户选择保险公司的重要因素。财产保险公司的客户比较注重理赔服务的质量,人身保险公司的客户更加注重产品的适合性。在客户对公司“信誉度”判断方面,客户通过熟人、业务员等面对面沟通的方式影响最大,而通过媒体的影响因素最小。在“媒体”因素影响占比中,财产保险公司为3.06%,人身保险公司为5.79%。这说明,加大通过媒体宣传、普及保险知识的工作力度非常必要。
三、相关建议
(一)在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方面,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在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
在治理寿险销售误导方面,一是进一步强化风险提示,确保如实告知。制定统一的风险提示语句,做到通俗易懂、简单明了,同时加大风险提示的宣传力度。二是完善保险公司内控制度,实行客户重要投保信息强制录入,建立关键信息人工校验复核机制。三是完善客户回访环节管控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业统一的业务回访基本用语及客户回访工作标准。
在治理车险理赔难方面,一是注重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采用信息定损、估损系统及远程定损系统,提高查勘定损的效率。二是逐步引入非保险业的独立第三方车险定损机构,提高理赔估损定损的公允性。三是注重理赔后及时回访,提高售后服务的持续性。
(二)从主要销售渠道、重点治理领域入手,狠抓服务质量提升工作
人身保险公司重点抓银保渠道。进一步加强与银监部门的联合监管,健全联合会议、联合调研、联合检查以及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在银行保险业务的销售资质管理、市场行为监管、投诉纠纷处理、风险防范处置等方面完善日常工作机制。特别是充分利用银行渠道信息技术成熟、内控管理完善的优势,大力推进监管技术创新和手段创新,通过信息化控制提升保险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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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调查于2009年2月21日对成都市温江区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现状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
此次调查通过多阶段抽样的方法,对温江区各个年龄段拥有农村户籍的群众进行了抽样,抽取样本总数为100户。由于采用的是现场登记、现场答疑的回收方法,不仅回收率达到了100 %,确保了调查的质量,还获取了其他相关信息的第一手资料。
(1)为了更好的研究各年龄段的经济情况,我们对年龄段与家庭人均月收人两个变量进行列联表分析,50岁以上的人群人均月收人主要集中在500元以下,占到调查人数的70 %,收人水平低下,在这个年龄段的人群中,人们基本上没有工作,平时的日常费用支出主要来自于政府发放的养老金或者是子女的赡养费用。在22一35与35一50的两个年龄段里,人们的人均月收人水平比较稳定,集中在500到3000元之间,虽然收人差距比较大,但是目前基本的生活水平还是可以通过自己收人得到保障。
(2 )在问题“您对新型社会养老保险的了解程度”的信息回馈中,对“年龄段”、“经济状况”与“了解程度”三个变量进行了因果分析与交互表分析,只有10%左右的被调查者对目前实施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比较了解,然而,大多数被调查者都反映对对该项制度并不是很了解,了程度仅为一般或者根本就不清楚。对该项制度比较了解的被调查者主要集中在35岁以上的年龄段中,在35岁以下的被调查者中,仅有一人比较了解,大多数人们都不是很清楚。这一方面反映了年轻人对养老保险的关注程度不够,但同时也折射出目前温江区对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人们的了解程度偏低,只有35岁以上必须购买社保的群体对该制度的具体内容才有所了解,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更为有效的宣传方式,且对还未参与社保的人群应特别关注。
(3)在问题“您是否担心退休后的养老生活”的信息反馈中有71 %的被调查者担心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这主要集中在低收人者,其中,在“担心养老生活”的被调查者中有34.3%的位于500元以下的收人水平中,有34.3%的位于500元一1500元的收人水平中。1500元以上收人水平的人们基本上不担心自己以后的养老生活,因为这部分高收人者主要在22 - 40这个年龄段中,他们有更多的时间与财力采取购买其他商业保险等措施来保障自己以后的晚年生活。
(4)在问题“以您现在各项养老保险金的总和,退休后您觉得生活水平会是怎样”的信息反馈中,大约一半的被调查者反映目前的养老金金额无法保障自己基本的生活需要。50岁以上的人群中有69%的被调查者反映目前的养老金使自己的保障程度处于中等偏下的状态,有少数人的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而其他年龄段的被调查者大多数觉得处于中等水平。可以看出目前的养老金金额对于患有较多疾病的老年人还是有点紧张,保障不够,这为我们以后的改革起到了导向性作用,可以设置合理的机制,不同年龄段的社保金额区别对待,体现相对公平。
(5)在问题“您觉得退休后每月需要多少养老金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信息反馈中,有41%的被调查者认为按照目前的消费水平,每月400一600的养老金才可以基本保障其生活需要,26%的被调查者认为600 - 800元比较合适,29%的被调查者认为800元以上比较合适。如果以比例0.04,0.41 ,0.26,0. 29作为权重对各样本距均值400 , 500 ,700 ,800进行加权平均,由期望的计算公式,可以得到社会群体对社会养老保险金额的月期望值为635元。
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对社会养老金最低需求的程度与被调查者的年龄段有着密切的关系,在50岁以上的被调查者中,有75%的被调查者对养老金的要求为月400一600元,而更为年轻的调查者则认为月400 - 600的养老金将不能保障目前消费水平下的生活需求,在35 - 50岁的人群中,有65%的人觉得月600元以上才能维持自己的晚年生活需求,而在22一35的人群中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月800元以上养老金才能保障自己退休后的养老生活,这与各年龄段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有着关联性,根据托宾的绝对收人假定的消费理论,人口的老龄化现象与生活必需品范围的扩大都将影响人们长期的消费倾向,而按照目前的费水平,低年龄段比高年龄段的人们在对保障金额的要求数量上有差异是正常的,如何更好地解决这种生命周期跨期赡养的问题是以后如何改革的重点之一。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模式的构建
基干目前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施行实地问卷调查所反应的具体问题,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对比借鉴,为我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明确的方向。
(1)实行个人帐户管理。该帐户包含三个户头:普通户头、保健户头、特殊户头。普通户头可以用于个人的养老、教育、购房等方面;保健户头用于个人的医疗保健;特殊户头用于养老和紧急开支。
(2)实现全国联网办理业务,由于中国特有的农民工现象,通过全国联网办理,简化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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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状况
在岗的每月只能领400元的收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人,长期有重病并无生活来源有2人。
此次调查的对象是**省**市国有商贸困难企业的部分职工,包含特困企业的市民贸公司,市进出口公司等。资料的收集以访谈为主,主要是在企业和极少数职工家里等地随机访谈调查。从表列出的基本情况看,此次调查情况基本符合困难企业职工的整体状况。因此,本文将通过对此次调查所获的资料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以期反映困难企业的医疗保障现状,并试图提出一些个人的
想法和建议。
二.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市委、市政府也对我市的医疗保障状况引起了高度重视,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这几年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好广大职工最为突出的“看病难”问题,整合公共卫生资源,推进基本医疗保障进企业,逐步扩大职工参保面,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等。由此可见,从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改革过程可以看出党和政府对改善人民健康状况方面的努力。但是,效果如何呢?从我们的实际调查中却发现困难企业的职工对现行医疗保障制度抱怨的多,满意的少,
可见,目前我市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着现实的困难,尤其是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
困难企业方面更是问题难上加难。
㈠城市困难职工的医疗保险不到位。如今农村农民医疗保险,在各级政府的关心下得到了解决。但是城市困难企业的职工的医疗保险,成为老大难问题。比如**市民贸公司因仅靠少有门面租金免强维持,自**年7月起到至今已经脱保养老,失业两大保险;由于企业特别困难,职工的医疗保险一直没办理。这种种原因说明,对新的医疗保险制度不够完善,有些政策措施没有考虑城市困难企业的职工。医疗保险是关系城市广大职工的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职工对参加医疗保险有着强烈的愿望和期盼。首先是部分企业领导同志对医保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在基金的缴纳上延缓滞后;还有一些企业没有做到应保尽保,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职工利益。二是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因为长期没参加医疗保险,便对医保产生很多不满和抱怨情绪。三是医保没有真正覆盖到困难企业职工,这一不到位给困难企业职工个别出现生病无法无处治疗的现象。
㈡困难企业中的40-50人员对医疗需求的愿望强烈,而现实却让他们无法享受应得的医疗保障。调查发现,由于企业困难,职工生活受到影响,几乎所有40-50人都强烈希望政府能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险,这样他们就医的生存才有保障。且40-50人员多患有各种疾病,他们更希望就医有政府的关心等,但事实却与他们的愿望相差甚远,一旦生病,出现“小病扛,大病挺”的现况,特大病,
只有得死。
㈢“扩面”难度大。大部分困难企业效益较差,无力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加之对医疗保险认识不足,认为缴纳医保费给企业增加负担,不愿缴纳医保费,导致了医保工作进展不平衡。要“逐步扩大参保面,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实现,这是我们此次调查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仅以市属国有困难商贸企业的市进出口公司原有的另三家企业为例,该公司属于国企,仅限少有租金收入维持,从**年以来已有51人未办养老保险,然而职工办理医疗保险一直未办理,这些职工大部分现在都属于“4050”人员,1997年以来没有一人办理最低生活保险,这些人员重新就业相当困难,而且也没有任何医疗保障,于是生活变得艰辛,对很多政策、措施都充满了抵触情绪。当然,其中也不乏认为“社会整
体上还是在不断进步的”有识之士。
(四)攀比心态
劳保、公费医疗与现行医疗保险制度共存,导致困难企业职工与其它人员之间的攀比和不平衡心理,影响医疗保障的公平性。与一个效益相对好企业的职工相比,其各方面都要强上很多倍,本以为这个企业的矛盾会相对少一点,殊不知也有不易缓和的矛盾。主要是劳保、公费医疗和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并存的现状造成的。该企业的医疗保障水平普遍较高,按理来说应该比较满意,可令人意外的是,当问到他们医疗保障方面的问题时,他们就变得很敏感,因为那些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人可以报销的比例很大,有的甚至可以全额报销,相比之下,那些按现行医疗保险的标准报销的人就感到不公平,于是不满情绪更甚。
三.对策
医疗保障进困难企业,实质上忽略了与更多群体切身利益关系紧密的医疗保障,的确让人看到了**市在建设和谐社区方面的突出成果,但不可否认,在“基本医疗进困难企业”方面的投入和努力明显不足,在其他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的同时,困难企业医疗保障建设却相对逊色很多,然而,困难企业医疗保障确是构建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为此,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对发展我市困难企业医疗保障事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㈠提高思想认识。
有些人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认识存在偏差,没有意识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保障困难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而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心存疑虑,认为参加医疗保险是“国家甩包袱”“劫富济贫”等的。对此,医疗保险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改革的宗旨、政策内容、管理办法等家喻户晓,城市困难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保护的是广大困难职工的根本利益,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福利补贴,关键是要建立国家为困难职工合理负担的机制和约束机制,依法实施,全部参加,让每个困难参保职工遇大病
以后都能有可靠的保障。
(二)国家应出台特殊政策
作为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商贸企业在过去计划经济时期是为国家作出过贡献的,国企职工是负出过巨大贡献的。由此,在市场经济时期,国家对这些困难企业应当出台对《国有困难企业职工无偿参加医疗保险的规定》,实行对全部困
难职工免费参加医疗保险,让他们老有所养。
(三)高度关注特殊人员
鼓励和发展以困难职工为中心的40-50人员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将困难企业40-50人员纳入职工医疗保险支付范畴,保证40-50人员得到就近、及时、便捷、价廉质优的医疗保障服务。还应建立困难企业医疗救助制度,对特困40-50人员给予医疗救助,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由此建立起一个围绕40-50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针对慢性病,大病的补充医疗保险所组成的
40-50人员医疗保障体系。
(四)发挥社区医保的作用
要解决医疗保险“扩面难”问题,首先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失岗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作用,因为多数失岗人员与原单位关系已经不太紧密,且居住分散,不太便于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管理,而居住地区则是他们生活和活动的地方,因此,以社区为单位进行管理不仅方便,快捷、成本低,而且还不容易造成遗漏现象。而且,社区工作人员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地点等多种便利条件而更容易深入失岗人员的日常生活,与失岗人员关系相对密切一些,他们也愿意向是失岗人员反映一些问题和实际的困难,有利于形成一种良好的交流沟通氛围,这种氛围一旦形
成,必将有助于更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五)推行全民医保
取消现行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合并为统一的新的医疗保险制度,让每个社会成员都公平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管是国家干部,企业职工,农村农民还是普通民众,还是外地的农民工,只要按规定交费了的,都同等看待,真正让参保人员放心、舒心。医疗保险应该是一种带有风险性的社会保障模式,每个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完全太过忽略其风险性。但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却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医疗保障的风险性,结果导致诸多诸如滥用医疗资源,忽视日常健康等不良现象,要杜绝这些现象,保证医疗资源的公平性和高效性,
必须取消尚存的公费、劳保医疗,建立统一的全民的新的医疗保障制度。
必须取消尚存的公费、劳保医疗,建立统一的全民的新的医疗保障制度。
篇13
本次调查报告是由进出口经理人杂志社和德国莱茵TUV集团联合发起并完成的,也是第5次此项报告。从调查结果看,外贸企业面临的困难仍未缓解,对出口预期持更加谨慎的态度,但同时它们主动出击化解困境的信心和动力更足。在此,“2016年外贸企业生存现状调查报告”为您呈现外贸企业的真实情况。
调查样本说明
本次调查共收到1183家外贸出口企业的反馈。与往年调查结果相比,机电行业企业仍然最多,占30.6%;其次是轻工行业企业占19.1%,纺织服装行业企业占12.6%,五矿化工行业企业占10.9%,医保行业企业占4.9%,食品土畜行业企业占4.4%,其他行业企业占17.5%(见图2)。其中,55.7%的被调查企业是生产型企业,此外依次是流通型企业、服务型企业及其他,占比分别为23%、19.7%和1.6%(见图3)。
影响企业出口的最大因素:国际市场需求减弱及订单减少蝉联榜首
与2015年调查相比,在本次调查中,国际市场需求减弱、订单减少及成本上升、自身创新研发能力不足仍然排在前3位,其中国际市场需求减弱、订单减少占26%,再次蝉联影响企业出口的最大因素。而与周边国家竞争压力加大、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加剧两个因素,则从上次调查的倒数第4位和倒数第3位分别提升至本次的第4位和第6位。由此可见,我国传统优势出口产品受到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冲击,同时欧美等市场针对中国出口的贸易壁垒有所增多。另外,汇率波动加剧、资金紧张及贸易风险加大等因素延续到了2016年,继续成为制约企业出口的突出问题,而产业转移和机制体制两个新加入的调查因素则排位靠后(见图4)。
出口最多的地区:北美再拔头筹
本次调查显示,目前外贸企业出口最多的地区仍是北美,选择比例为22.5%;其次是欧盟,选择比例为19.4%;东盟位列第3位,选择比例均为13.4%(见图5)。与上年调查相比,这3个市场位次没有变化。本次非洲和拉美市场的选择比例越过日韩市场,分别排在第4位和第5位。而上年排在第4位的日韩,本次下降到第6位。近3年调查结果对比显示,北美占比呈上升趋势,而欧盟则呈下降走势。这与欧盟经济复苏乏力、英国“脱欧”等不无关系。日韩占比下滑与当前市场大氛围相符,特别是政治层面的波动影响到了出口市场。在新兴市场中,近3年东盟和非洲占比稳定,而拉美表现较为跳跃,或与其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多有关,比如巴西经济动荡。
在企业出口市场预期的调查中,近3年调查结果对比显示,2016年企业对出口的预期更加谨慎,表现为预期“下降”的企业占比普遍提高,除了欧洲表现较好,其他市场均不理想,比如日韩从30%左右提高到了38皇%;而预期“增长”的企业占比呈下降趋势;选择“持平”的企业占比基本都在40%以上(见图6)。由此可见,在国内外多重因素叠加之下,外贸企业对主要出口市场的预期更加悲观。
2016年出口预期:企业态度两极分化
在“过去1年企业出口规模和利润情况”调查项中,与上年选择“规模持平,利润下降”的比例最高不同,本次选择“规模下降,利润下降”的企业最多,占27.9%,其次是“规模上升,利润上升”占19.7%,呈现两极分化走势(见图7)。这意味着一部分企业经营业绩下滑较为严重,而另一部分企业则逆势上扬、表现可圈可点。这与外贸行业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密切相关,谁把握住了转型机遇,谁将在未来占有更多的市场空间。另外,选择“规模持平,利润下降”“规模上升,利润下降”和“规模持平,利润持平”的比例分别为13.1%、11.5%和8.7%。
对于2016年出口规模预期,企业也呈两极分化态度。调查显示,选择规模和利润都“下降”的企业占28.3%,选择规模和利润都“上升”的企业占25.1%(见图8)。总体来说,企业对未来出口预期较为谨慎。
开拓国际市场的主要方式:参展和电商名列前茅
本次调查显示,参加展览仍然是外贸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主要方式,选择比例为31.7%。随着跨境电商的大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在外贸中的地位更加凸显,本次选择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拓海外市场的企业占到283%(见图9)。此外,依托国外大型经销商和境外营销网络这两种传统方式占比分别是16.3%和11.3%。这4种主要方式的排序与往年调查结果相同。
化解成本压力:调整产品结构.技术改造地位凸显
近些年,劳动力、原材料等成本上升一直是压在外贸企业身上的一座大山,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我国传统外贸竞争优势丧失,产业向东南亚转移势不可当,企业面临国际订单减少的困局。在消化出口成本上升的举措方面,本次调查结果与2015年大致相同,排在前5位的仍然是调整产品结构、技术改造、加强管理、通过谈判让海外买家分担和向上游企业压价,企业选择比例分别是21.2%、18.8%、16.7%、10.4%和9.7%(见图10)。其中,调整产品结构和技术改造占比分别高于上年1.7个百分点和2.5个百分点。这表明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当前企业更加重视提质增效和创新升级,对提升技术水平更具主动性。
企业是否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近几年,跨境电商发展如火如荼,涌现一大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自主平台,同时通过跨境电商实现的出口增速都是在20%以上,其在我国出口中的占比也不断增加。由此可见,跨境电商对外贸出口的补充作用不可小觑。鉴于此,本次特别加入了这一重要调查项。调查显示,不管是借助第三方电商平台还是自建平台,企业已开展跨境电商和未开展跨境电商的占比分别是37.7%和623%(见图11)。涉足跨境电商的企业已占到被调查企业的近40%。随着市场的推进,相信未来这一比例还会提高。
打造自有品牌,向产业链中高端要利润
在我国外贸行业黄金发展期,加工贸易功不可没。我国加工贸易产业链成熟且完备,其输出的产品物美价廉,让全球市场受益。然而,随着国内外市场的变化,企业逐渐意识到自主品牌的重要性。要与国际大品牌竞争,拿到更多利润,必须推出自己的强势品牌。这也成为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突破口之一。对比2014-2016年3年的调查结果,选择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占比一路上升,分别是40%、45%和47%(见图12),其中不乏出口传统优势产品的企业;还没有打造自主品牌的企业占比则持续下降。
在“自有品牌占出口额的比重”调查项中,选择自有品牌占出口额的比重超过50%的企业最多,占343%,超出我们的预期。选择自有品牌占出口额的比重在40%-50%(含)之间的企业占比也不小,为17.9%。另外,自有品牌占出口额的比重少于10%的企业占比为29.9%(见图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