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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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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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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指标

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新的进展,区域经济科技创新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

⒉以“百科联村”为主要载体的科技兴农工程取得实效。

①“百科联村”活动及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取得明显的成效;

②农村科技远程教育网点扩大至个乡镇,(覆盖全县以上的乡镇);

③科技普及、送科技下乡等科技富民活动在普及程度和服务质量上有更进一步提高,科技宣传工作有新的亮点;

⒊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打造“数字×××”工程初显成效。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原则,利用现有设施,建立健全我县信息化发展的政策,规范管理体制、人才培养、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思想观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①继续努力使全县信息化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能进一步理顺、效能进一步提高;

②科技三网(网上技术市场、农村科技远程教育网、科技信息网)进一步完善,如期完成省、市科技厅(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⒋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要在量的扩大与质的提高上实现双增长,争取市级以上科技立项经费比上年递增以上。

⒌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有新的成效,引进“大院大所”工作有新突破。

⒍知识产权保护、防震减灾等科技综合工作管理更趋法制化、规范化,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继续保持在全市县(市区)前茅。

⒎完成我县××年创建浙江省科技进步先进县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⒏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指标任务。

⒐“三个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规范化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强化,形成学习型、创新型科技局集体。

三、主要措施

(一)以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为抓手,认真实施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为了适应科技经济发展体系的需要,不断提高我县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科技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省科技厅“打造全国一流的区域创新体系”的要求,鼓励技术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设以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⒈围绕我县木制玩具、×××雪梨、食用菌三大特色支柱产业,培育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已建木制玩具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功能和作用,扩大创新服务网点,××年重点筹建为农业主导产业服务的浙江南方早熟梨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在加强对原有民营科研所的管理指导的同时,发展认定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经济的民营科研所、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机构,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

⒉加快民营科技中小型企业建设步伐。引导民营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引进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改善目前我县科技型企业比例严重失衡的结构,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能力。

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专利申请工作。以木制玩具业为主体,大力鼓励专利发明和专利申请,培训专利执法人员,加强专利执法力量,及时调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严厉打击严重违法案件。

(二)以“百科联村”和农科网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科技进步。

⒈深化细化百科联村活动。一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重点是推广科技人员入股、农民科技致富的典型;二是在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方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让农民长期收益;三是与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省科技特派员和本县科技人员两支科技生力军的作用,做好技术引进、项目包装、技术推广等工作。

⒉落实经费,稳步推进农村远程教育科技网工作,扩大网点,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把先进适用科技及时送到千家万户。××年农科网站扩大到个乡(镇),覆盖全县三分之一。

⒊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继续扶持办好重河湾(省级)和长田两个高新农业示范园区。配合林、农两主管部门强化管理,改革运行机制,切实将园区发展成为新技术、新成果的孵化器、集散地和幅射源。

(三)以引进“大院大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

⒈积极主动为企业牵线搭桥做好工作。结合我县企业、农业技术难题,重点继续加强与浙江大学、浙工大、省农科院、中国农科院、天津科大、上海水产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的合作与交流,利用以上院所人才科技优势,为我所用,重点为企业在木制玩具设计、×××雪梨贮藏保鲜、有机鱼深加工等难题项目上达成实质性合作协议。

⒉大力实施开放型战略。一是鼓励企业走“四外两基地”之路,“借脑”生财。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开发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建立技术依托,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国内、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县信息化管理,办好网上技术市场,积极筹建县信息化管理中心,进一步为企业构建平台。加强力量,加大力度,为我县工业信息化提供服务。

(四)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科技组织建设”活动为主线,深化改革,加强创新,全面推进科技各项工作上台阶,

学习是人类进步的永恒主题。以学习来提高凝聚力,以学习来提高战斗力,××年要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科技组织建设”活动为动力,以学习统领科技行政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通过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现代科技知识、创新管理知识、业务能力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全面增强党员干部的工作业务能力和局机关的科技行政工作效能。(“学习型科技组织建设”活动方案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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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组织实施好科技项目

精心组织好边疆解“五难”(学科技难)惠民工程、《5万亩八角集约化栽培技术应用推广及产品开发》、《八角种植综合试验示范基地》、《优质梨引种示范园》等项目的实施,加强项目跟踪服务,管好用好科技专项资金,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以项目带动为支撑,促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发展,确保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狠抓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

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市场经济、科普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发展能手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二是开展“菜单式”送科技下乡,大力引进新技术、新成果,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三是认真开展好科技下乡活动。2009年,要在历年科技下乡活动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发挥科技管理部门的优势,明确目标,加大力度,进一步搞好科技下乡工作,使科技下乡活动取得更大的成效。四是继续开展科普进校园、科普进社区、科技进企业等活动,充分展示科技的作用和力量,增强全社会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意识。四是加强科技培训和在职科技人员知识更新教育。2009年要举办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的科技培训1326期,培训66300人次,招收农函大学员1320名,聘请专家到县上开展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和农村科技辅导员培训。

(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拓展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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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科技计划的特点

国外的科技计划一般实施决策、管理、咨询与评价相互分离的计划运行模式,即由政府各部门进行科技计划的决策,由各部门委托下属科研机构进行项目的管理,社会相关组织共同参与计划项目的咨询和评价。

科技计划的制定在许多国家已形成较为规范的程序,并有相应的咨询审议机构。在美国,每个领域、部门、科研机构都有十分详尽的计划,科技研究和发展计划的编制通常采用兰德公司上世纪60年代提出的规划、计划和预算一体化的编制方法;在日本,科学技术会议以回答总理大臣咨询的方式提出科技发展大纲,各科技主管部门采用向科学技术会议或本部门技术会议咨询的方式,制定出本部门的重大科技发展计划,一些依法设立的审议会、委员会等机构持续开展科学技术调查与技术预测、分析与评价,为科技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发达国家一般都有不同层次的制定和实施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的机构。在日本,以研究开发为主要目标的计划,由政府直接管理,或委托部门技术会议、国立科研机构管理;以技术应用和再开发为主要目标的计划,主要委托有关民间机构管理。在美国,一些跨部门的计划一般由国家科技委员会成立由国家科技顾问牵头、合作各方首脑联合组成的高级领导小组制定政策,并进行协调;高级领导小组下设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计划、预算、执行计划和具体的协调工作。

在科技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呈现多样化,依据计划项目的领域、性质不同,由相应的部门与机构,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于基础研究计划和基础性的应用研究计划,一般采取专家管理模式;对于涉及经济发展的技术开发计划,多采用部门与专家相结合或部门、专家与产业界结合的管理模式。例如:美国的“人类基因研究计划”和日本的“创造性科学技术推进计划”属基础研究开发计划,采用的是专家管理模式;韩国的G7计划属技术开发计划,其管理模式则是部门和专家相结合。

在资助模式方面,基础性研究计划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如日本脑科学研究计划。高技术计划多采取政府匹配资金的模式,如美国先进技术计划项目政府资助低于项目研发总投资的50%;日本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计划各项目中政府拨款仅占40%;英国大型战略计划一般也采用政府、学术界和企业合作方式,政府与企业各自承担50%。再有,刺激民间科研投资的积极性。是国外高技术产业计划的一大特点。政府所采取与企业分担经费的办法,既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又使企业自身获益。

在执行模式方面,不同性质项目选择不同执行机构。基础研究类项目主要由政府部门下属实验室和高校执行;而技术开发与推广类项目,多通过有关部门与企业签订合同来委托公司承担,或由政府实验室与公司签订合作研究开发协议来共同承担。

在计划评价方面,各国一般都有专职机构负责计划的审议与评价,以美国为例,国会审议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计划的审计;白宫管理与预算局和国会评价办公室负责计划项目的可行性评价;各执行机构负责年度项目的自评价。评价方法同样因为计划项目性质的不同而各异。例如,国家航空航天局的应用研究项目有严格的验收程序;而政府对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计划评价方式则相对简单,基本上不搞定量评估,而采取模糊定性的方式,以专家判断其是否“成功”为标准。

通过对各国科技计划决策、管理、咨询和评价等分析,国外科技计划具有如下特点:

1.国家科技计划都是专项领域计划,战略目标突出。在美国,每个计划又可分为若干专项子计划,每个子计划有明确的领域、目标技术或目标产品。这既保证了计划边界清晰,减少了计划之间的重复和交叉,又确保了计划实施效果与目标的高度统一。综合性战略计划不是单纯的项目计划,而是以项目为主,兼有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技术推广、信息网络建设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有机整体。

2.国家科技计划一般通过立法或制度化方式确立,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阶段性。而且关于科技有关的立法,包括科技发展战略的拟订与修订,都集中在国家这一层面上,当然,地方也可以制定一些促进地方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

3.计划以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总目标。计划充分反映了本阶段经济与科技发展的状况,是政府为实现国家目标进行干预的有效手段,是构建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的有利措施和方法。计划内容成体系,大部分以国家优先领域专项计划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研究开发、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

4.计划项目根据目标、性质、对象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对于基础研究计划和基础性的应用研究计划,一般采取专家管理模式;对于涉及经济发展的技术开发计划,多采用部门与专家相结合,或部门、专家与产业界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计划的决策、实施、管理、评价之间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机制。

5.计划中政府投资的份额,依计划性质设定。体现国家意志,关系到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前瞻性、公益性基础类研究计划,以政府投资为主;与产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的高新技术、前沿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类计划,以政府引导资金的方式,刺激社会资金的广泛投入。

6.研究开发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基本相同或相似。即由独立的研究机构(包括国立科研机构)、大学、企业、社会化的科技中介机构等组成,而且,分工较为明确,一般来说,大学的科研机构以基础研究为主,独立科研机构以应用研究为主,企业科研机构以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为主,社会科技中介机构则主要从事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活动,以促进技术的转移。

二、我国科技计划的不足

1.科技投入低,特别是对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投入严重不足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我国的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13%、1.23%、1.33%。而2005年,美国为2.6%,日本为3.1%。科技投入低是影响科技计划实施和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据“八五”科技攻关计划的抽样调查,在未完成的项目中,有28%左右停滞或拖期的项目是由于经费不足而引起的,在未应用的成果中,有33%的成果也是由于经费不足所造成的。

2.缺乏整体战略和目标。我国有一些科技计划缺乏围绕某一个产业进行研究发展的战略思路。现有的科技计划大多是通过“自下向上”的机制制定的,即由基层科学家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特长提出重要题目,再汇总、平衡,特别是各区域的地方科技计划。这种做法缺乏战略目标,缺乏前瞻性研究,缺乏科技规划的指导。各个计划之间缺乏集成,重点不突出。

3.条块分割,设置存在交叉,没有形成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现有的科技计划体系中,部分国家科技计划与省市科技计划重合,缺乏总体的指导思想和设计框架,各个计划之间交叉重复,计划内部重视单个项目,忽略了发展战略、配套政策、能力和体系建设等关联行动,使得现有的科技计划体系缺乏整体性和规模性。

4.地方科技计划制定缺乏地方特色。长期以来,我国地方科技计划或者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翻版缩影,或者是较少地依据本地区的资源、科技能力和科技需求来考虑本地区的独有特点以确定地方科技计划体系,地方科技计划缺乏明确的地区发展目标定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全国各行政区域的经济表现出越来越多的特色性和差异性,专精于某一产业形成产业群的区域往往能表现出其显著的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但作为支撑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结构的科技却经常没有表现出其应有的区域差异和特色,区域系统不完善。相反,从计划的设置、项目经费的投入到科技计划的管理很多是相同的,缺乏针对区域经济特色和差异的科技服务体系。

5.计划目标、重点多年一贯制,难以跟上实际需要和时代需求,影响计划实施效果。许多科技计划出台时,由于种种原因,出台时间仓促,比较重视当时的需求和目标,但随着经济、社会对科技发展的需求不断深入,原有计划目标重点任务没有及时调整,影响了科技计划的实际效果和作用,也影响了政府配置社会资源的实效。

6.科技计划含基地建设,但未与人才、优先资助领域相结合。科技大部分以国家优先领域专项计划实施,计划内容包括研究开发、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在5项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相关的科技计划中,其中2项与基地建设相关,即重点实验室和大科学工程。其余不论是指令性还是指导性计划,大都采取单一的项目资助模式,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项目中,也不匹配设备设施费。

与一些国家计划相比,我国科技计划在人才培养和教育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远远不够,如目前的研究生教育经费由国家教育部统管,不论从投入数量还是投入方式上,都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严重影响培养研究生的质量。研究生始终是科研中最宝贵的人才资源之一,许多非常重要的研究工作都出现在博士论文中,而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却基本没有参与这方面的工作。

7.“产学研”研究开发机制未真正形成,企业无法成为创新主体。我国现行的科技计划基本没有考虑到构建有利于企业、公共研究机构、大学之间研究与开发合作的制度及其环境,而只是通过项目方式给企业以过高的R&D补贴。企业本身的R&D投资不足,这可按照国际通行的衡量标准,即企业R&D支出占GDP的比重比较,如在1988年只占O.32%,不及同期的OECD成员国平均水平的25%。科技计划在资助阶段上主要集中于科技成果的商品化,这就导致了企业R&D缺乏激励机制,是企业不能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我国科技计划管理进一步改进的措施

1.加大科技投入,加速形成多元投入体系。“十五”期间科技活动经费虽然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但是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相比较还远远不够,科技活动经费(R&D)占GDP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企业R&D投入虽然已经占到R&D投入的一半以上,已经成为了创新的主体,但是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同时企业R&D投入到创新性科研行为的数量相对较少,严重阻碍了产业的发展后劲。科研经费由多家管理,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难以形成合力。今后这一局面应该得到改善。

坚持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动员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建立起以企业为科技投入主体、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多种投入方式并存的科技投入体系,同时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科技投入对经济增长的巨大作用。

2.加强科技管理,提高科技管理能力。“十五”期间科技体制已经经历了比较大的变化,但还需加强管理,提高科技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科技立项、成果评定和科技奖励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科技系统行风建设。科技项目实施的管理力度有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尚待完善,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文献资源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还难以满足科技发展的需求。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管理体系,提高科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科技工作的效率,促进科技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的提高。全面落实“人才、专利、标准”三大战略,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工作。完善科技评价体系,提高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是当务之急。

篇4

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重点支持方向是什么?

答:在国家层面设立支撑计划,目的是落实《规划纲要》中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的任务,以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为重点,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开发,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全面有力的支撑。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将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引导和动员全社会的科技力量和资源,重点在以下4个方面发挥支撑作用。

一要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支撑计划必须把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放在优先位置,抓紧研究开发适合国情的相关技术,积极开拓新的能源资源渠道,依靠科技进步,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要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按照2006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支撑计划要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技术,积极运用生物、信息等技术,加快农业技术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收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要为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支撑计划必须以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积极发展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为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

四要为保障人民的安全健康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支撑计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口质量、生活质量、保证人民安全健康等公益事业作为重要任务,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保障人民的安全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总之,组织实施支撑计划要突出战略性、全局性、紧迫性和实用性。突出战略性就是要符合国家战略重点,体现国家的战略目标;突出全局性就是要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体现科技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支撑:突出紧迫性就是要优先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紧迫问题;突出实用性就是要以应用为目标,进行实用技术攻关,尽快取得可实际应用的成果,形成产品、产业,发挥效益。

问:为配合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保障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增设的相关专项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为配合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保障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增设了西部开发和奥运科技两个专项。

西部开发专项:

针对保护和治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开发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推动西部信息化建设,安排一批重大项目并进行联合攻关。西部开发专项的重点任务是:优化、重组或新建一批生态环境建设和特色资源增值转化关键技术;构建西部重点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开展西部地区多层次、覆盖面广的科技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初步建立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东西部合作的良性机制。

奥运科技专项:

针对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必须解决的若干焦点问题和“瓶颈”问题,在环境、交通、数字奥运、运动科研和科普等5个方面进行技术攻关与示范,为北京创造一个清洁、优美、安全、便捷的奥运会环境,为高水平办好20Q8年奥运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十五”时期,奥运科技专项重点支持一批解决北京防沙治沙、气象监测、污水处理、智能交通、数字新闻信息系统、智能化比赛管理系统、科学训练、运动器材和兴奋剂检测等问题的项目。

问:“十一五”期间,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定位和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主要突出以下特点:

(1)在定位上,强调科技支撑作用。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以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开发,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2)在任务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主要落实《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的任务,重点在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业、材料、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人口与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个领域进行部署。重点支持4个方面的研究开发:一是攻克能源、资源、环境领域的关键技术,增加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的供应,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益;二是农业技术全面升级,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四是攻克一批重要的社会公益技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技术支撑。

问:“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管理思路有什么新变化?

答:“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积极探索和推进机制创新,建立科学高效的计划管理体系,在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以下特点:

(1)需求牵引,突出重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通过广泛征集部门、地方的重大技术需求,重点选择和支持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2)突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创新,优先支持产学

研联合的项目,促进产学研结合。对有明确产品目标导向和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强调必须由企业牵头或有企业参与,且企业必须有相应投入。

(3)统筹协调,联合推进。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地方、企业、专家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各方面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资源集成、平等协作、联合推进的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部门、地方的作用。项目主要委托部门、地方组织实施。同时,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中,规定项目组织单位系统外的单位,承担项目的任务经费比例应不低于40%。

(4)权责明确,规范管理。实行各方面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决策、咨询、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5)注重发挥专家作用,保证公正、公平。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将建立专家委员会,加强对重大战略问题和重大项目的决策咨询。对参与项目咨询和论证的专家选择,将实行随机遴选和回避原则,保证项目评审的科学公正。

(6)加强评估、监督和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的中期评估和过程监督,把中期评估作为滚动实施的重要依据,完善验收和绩效考评制度。

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有哪些责任主体?各主体的职责是什么?

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组织实施单位包括科技部、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专家及科技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参与有关咨询或服务工作。

科技部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实施的总体效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总体设计和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发展纲要;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建立备选项目库,审定项目立项建议,择优确定项目组织单位,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批复立项;编制年度计划;指导并督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实施,组织项目中期评估,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考评;汇总登记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按规定加强管理。

项目组织单位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其他具备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对项目目标的完成及实施效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按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项目的任务分解,组织课题招投标及评估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项目最终技术或产品集成的负责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落实项目约定支付的匹配经费及其他配套条件;组织项目及课题的实施,监督、检查课题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按要求汇总、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协调并处理项目、课题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组织课题验收,对课题进行绩效考评,按要求准备项目验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按要求进行成果登记并对项目所形成的成果资料(包括技术报告、论文、数据、评价报告等)进行归档,推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转化,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加强管理,保护各方权益。

课题承担单位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其主要职责是:按要求编写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课题任务书;按照签订的课题任务书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组织研究队伍,落实配套条件,完成课题预定的目标。相关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按课题任务书要求对最终技术或产品集成;按要求编报课题年度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及时报告课题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交课题验收的全部文件资料;在课题实施前与各参与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对课题执行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权属,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保护各方权益。

建立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技术、经济、管理、财务、法律、企业等各方面战略专家的作用,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宏观战略及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决策提供战略咨询。

在国家科技计划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聘请具有良好信誉的专家参与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项目立项、监督验收、经费预算和绩效考评等有关评估咨询工作,并对评估咨询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负责。从事评估、招投标等活动的科技服务机构,须按照《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进行资格认定。科技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专利查新、招投标、评估、过程管理等工作,对服务质量及工作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问:国家财政经费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有哪些支持方式和实施机制?

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计划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根据项目和课题的特性,以及承担单位的性质,实行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不同支持方式和实施机制。

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管理都包括哪些环节?项目实施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包括需求征集、项目凝练、综合咨询、立项决策、可行性论证、项目批复、实施与过程管理、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环节。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设项目和课题两个层次,项目由若干课题构成。项目采取有限目标、分类指导、滚动立项、分年度实施的管理方式,项目实施周期为3~5年。

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立项经过哪些步骤?

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立项工作步骤主要有:

(1)科技部根据国家目标及战略重点,公开征集科技需求与项目建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行业性大型企业集团、支柱产业的行业协会等单位,根据支撑计划定位和支持重点,汇总提出科技需求及项目建议,正式行文同时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上报。科技部对征集的需求及项目建议进行初审,列入国家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库。同时,科技部在国家支撑计划网站上开设固定的科技需求和项目建议征集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科技需求。

(2)科技部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备选项目进行筛选、凝练、整合,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议进行综合咨询。结合项目所属行业、实施地点、成果应用等特点,由部务会研究讨论后,确定立项项目和项目组织单位。

(3)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及课题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项目实施运行机制等。任务分解及课题设立要避免重复、分散;对于具有产品目标和产业化前景的课题,应由企业牵头或必须有企业参与,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实施机制。

(4)科技部组织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5)项目组织单位根据论证意见,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委托,或者按《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招投标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及集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系统外的单位承担项目任务的财政资金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项目组织单位组织课题论证,将根据论证意见完善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后的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计划报科技部。

(6)科技部审核批复项目立项。项目组织单位根据批复意见,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经科技部审定批准后实施。

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实施和评估有哪些变化?

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实施由项目组织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单位需按照项目批复要求和课题任务书,检查、督促并落实项目、课题的相关配套条件,确保项目、课题按计划执行。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实施中增加了年度报告制度。课题承担单位需按要求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有关信息报表,项目组织单位汇总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科技部;执行期在当年度不足3个月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

在项目、课题监督和评估方面有所加强。凡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中期评估。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除此之外,还引入了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对项目或课题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配套条件落实、经费管理、预期前景等进行独立的评估监督。评估意见作为项目、课题调整或撤销的重要依据。

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以调整或撤销吗?

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或课题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及时调整或撤销:

(1)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需要修改的;

(2)匹配的自筹资金或其他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或课题正常实施的;

(3)项目或课题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继续实施的;

(4)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研究工作无法进行的;

(5)项目或课题的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严禁同一项目、课题在不同的国家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立项。对于重复申报和课题申请单位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或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立项资格,申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5年内不得承担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课题。

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项目和课题什么时候验收?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课题在规定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分为项目验收和课题验收两个阶段,其中项目验收由科技部组织,课题验收由项目组织单位组织。

课题验收程序为: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课题验收的书面申请报告,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在接到课题的验收申请报告后,1个月内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课题进行验收。项目验收由项目组织单位在课题验收完成90%以上后,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科技部申请项目验收;科技部组织专家组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方式可采取会议审查验收、网上(通信]评审验收、实地考核验收与功能演示验收等多种方式。验收工作可以根据项目、课题的特点和验收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联合多种方式进行验收。

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在项目、课题评审评价方面有什么新做法?

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在项目和课题评审中实行了一些新的做法。如实行了绩效考评制度,重大项目要进行中期绩效考评。绩效考评可以和验收、中期评估工作结合,同步进行。绩效考评结果还要作为以后确定立项、选择承担单位、确定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绩效考评分级组织实施,科技部负责项目的绩效考评,项目组织单位负责课题的绩效考评,负责分明,利于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强评估专家队伍和独立评估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科技服务机构进行第三方独立评估。此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还积极探索建立对项目和课题成果的后评价机制,项目和课题验收一年后,根据其成果应用状况和效益,评审方可以进行比较科学的综合评价。

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对参与计划的专家有什么规定?

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完善了专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机制。建立了支撑计划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技术、经济、管理、财务、法律、企业等各方面战略专家的作用,对支撑计划宏观战略及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决策提供战略咨询,构建了项目咨询、评审和验收专家库。

为了保证专家能够对计划项目、课题的咨询、评审和验收的公正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规定:专家参与的方式必须是在国家科技计划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遴选,凡具有良好信誉的专家,通过遴选才能参与支撑计划的项目立项、监督验收、经费预算和绩效考评。

此外,为了确保对支撑计划的项目评估咨询结果的公正性,还要执行专家回避制度。专家在参与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应当回避:(1)课题承担单位是专家所在工作单位;(2)被咨询单位与专家所在单位有利益关系;(3)在两年内与被咨询单位有合作成果;(4)与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在研究生或博士后阶段存在师生关系;(5)与课题负责人或课题主要研究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6)与课题承担单位或被咨询对象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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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争取上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1项。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家;建好科技型企业2家;培育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1-2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家,开发新产品2-3个,高新技术总产值增长10%。

(三)抓好科技兴农工程。培育科技示范乡镇3个,村4个,户10户。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15项以上。

(四)增加企业科研经费投入。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力争企业投入研发经费逐年增加。

(五)加速奶业、笋竹林、药材和草山开发。办好1个奶牛、饲草科技示范点;建好1个笋竹林示范基地。

(六)防震减灾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更趋法制化、规范化。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2所;完成专利申请12件以上。

(七)信息化建设。继续办好科技服务热线、《科技信息》和科技网站,科普工作有新的亮点。

(八)科技特派员工作。选派20名以上,社会与经济效益明显。

三、工作思路

(一)围绕一个中心。围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这一中心,以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为主线,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实现科技资源的集成。

(二)突出一个重点。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大力推广先进成套的农业技术,加快现代种植业、养殖业的发展。着力推广农产品和农村资源加工技术,提高农村劳力科技素质,加快相关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三)实现一个结合。实现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需求,促进科学技术与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的有机结合,推动县域经济结构升级,提升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竞争力。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抓科技进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强化党政领导的科技意识,提高我县科技工作在党委、政府工作中的地位。

(二)以项目为抓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组织实施一批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优势项目,支持企业开发高新技术新产品。二是针对我县特色产业,为农民提供一系列配套技术,推动主导产业的发展。三是牵线搭桥,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和个人开展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专利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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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1.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8%,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经济的比重达32%,创新型经济的总量不断扩大,区域创新体系充满活力,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位次前移。

三、工作计划

概括起来就是“一二三八五”工程。

围绕“一条主线”:

以加强科技创新为主线。

突出“两个重点”:

一是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

二是加速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高效农业示范园的提档升级。

构建“三大体系”:

一是以专利申请为重点,着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二是以科技特派员为重点,着力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三是以产学研合作为重点,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研发创新体系。

抓好“八项工作”:

一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数量上和争取资金数量上求突破。力争本局培育项目120个以上,推荐上报项目50个以上,项目立项数20个。

二是在高技术战略发展规模上求突破。力争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家,高新技术产值在2012年171亿的基础上,增幅达到240亿元。

三是在科技服务研发平台建设上求突破。积极推进科技创业园和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服务能力提升,继续争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力争新增省级以上研发中心2家。

四是专利申请工作方面求突破。力争各类专利申请和专利授权合计达1600件。

五是在产学研合作机制上求突破。力争完成校地合作1家,校企合作32家,产学研合作在研项目累积达80项。

六是在科技与金融结合路径探索上求突破。力争新增市级认定创业投资公司1个。

七是在人才引进工作方面,全力配合人才办在获批的数量上求突破。力争推荐申报省市各类人才项目25项以上。

八是在科学发展观考核,市对县科技创新考核,和科技创新工程指标考核方面,争取在三项考核进位上求突破。

争创“五个品牌”:

通过以上八项工作的落实,在品牌体系创建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我县科技工作争先进位。

一是争创省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示范店

二是争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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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区域技术需求整理及科技成果项目申报方面积极作为

一是对全县规模企业进行科技创新调研。了解把握、深入挖掘目前我县企业发展创新点,为在全县规模企业中开展企业创新试点活动奠定基础。二是积极开展重大技术需求建设征集活动。结合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筛选、确定、编写《甘薯淀粉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农村改厕清洁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等8个项目作为地方重大技术需求予以上报。三是积极组织阜阳市科技进步奖、阜阳市优秀专利奖申报工作。通过网站公告通知和电话联系,初步确定《龙虾高产高效养殖技术推广》、《标准化养蚕技术推广与应用》、《无张力疝修补改进和应用》、《双侧输尿管结石手术创新》等8个项目申报市科技进步奖;县蕴旺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的瓜果脱水制蓉机和成红科技的无铅汽油生产技术申报市优秀专利奖。四是组织《鲜食玉米保鲜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

三、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

今年我县开始实施3项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是《高产菱角推广种植及产品开发》、《煤矿塌陷区水域生态保护与渔业综合开发》两项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技术专家组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和农民技术培训。《*县高产菱角推广种植及产品开发》项目已在六十铺、五十铺、慎城等20个乡镇完成种植面积0.6万亩。迪沟镇6000亩煤矿塌陷区综合开发治理项目进展顺利。二是五十铺名特优香草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项目发展迅速。香草专家大院首席专家安农大董召荣教授亲临现场指导生产和开展技术培训,80亩新繁育基地正在建设。

四、加大科技宣传培训,促进科技创新

一是举办*县*年科技活动周。5月17日—23日我局会同宣传部、科协、农委等部门举办*县*年科技活动周。特邀中国科技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院大气专业博士生导师任保华教授在*二中为县直有关单位和广大师生举行“保护地球环境、保卫我的家园”的高端学术报告会;在黄桥镇郭彭村举行*县良种长毛兔科技示范繁育基地揭牌仪式;为新集镇韩庄村白灵菇种植示范户吴正支赠送一台电脑。二是与农业等部门合作,积极组织参与全省春季农业科技入户行动,邀请省农业专家对农民进行了春季小麦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养猪、养牛等先进适用技术培训。三是依托县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积极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以种、养、加等实用技术、技能为主,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

五、知识产权工作逐步加强

一是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日、科技活动周、送科技下乡、企业调研等活动形式,加大了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提高了全民特别是企业法人的知识产权意识;二是积极开展“雷雨”、“天网”专项行动。4月份,我局抽调专人配合有关部门集中组织开展以打击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及涉及专利诈骗行为为主要内容的“雷雨”、“天网”专项行动。三是专利申请及运用出现新局面,企业及个人申请、运用专利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年-*年5月,我县已申请国家专利55项(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外观设计13项);授权专利2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13项、外观设计6项);开发生产专利产品6项,主要为蕴旺食品机械公司研发的瓜果脱水制蓉机、削皮机、皮蓉分离机、切菜机,成红科技的无铅复合汽油等;引进运用专利5项,主要为安徽惠尔矿用设备有限公司的矿用导风筒热塑整体一次性成型技术、雷科环保制品有限公司的一次性淀粉纤维生物降解技术等。

六、党务、政务工作稳步进行

一是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科学分析*科技发展形势,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局机关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树立一个学习型、服务型、廉洁高效型效能机关形象。二是加强科技信息工作,选派股室业务骨干到市局参加政务信息培训,制定信息报送奖励办法,加强科技信息网站维护,为各股室配备电脑设备,并对局现有电脑进行升级改造。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对我县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成果鉴定、项目申报、获奖情况等及时公开。四是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爱民意识、规范从政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洁从政、促进科学发展”两个主题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在四川汶川大地震期间,积极组织系统全体党员捐款及缴纳“特殊党费”5950元。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的筹备工作,对照国家考核指标任务,补充完善各项软硬件,充分作好申报准备。

(二)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工作。以五十铺名特优香草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六十铺循环经济、黄桥良种长毛兔繁育等科技示范基地为载体,更好发挥基地在农业科技成果引进、转化、示范、推广等方面辐射带动作用。

(三)继续做好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跟踪服务、阶段检查验收工作。

(四)开展企业创新试点活动。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为重点,以加快企业科技创新步伐,促进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引进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传统产业,推进规模企业技术提升。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专利申请量。加大对我县现有专利成果转化资金支持力度,促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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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以科技促进民营科技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帮助企业谋划项目,申报立项,争取各级资金支持,解决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难题。以提高企业的研发和创新能力,培养拳头产品,增加企业的发展后劲。积极组织民营科技企业和产品参加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展销活动,帮助企业展示自己的形象和产品,扩大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引进企业急需的项目资金和人才,促进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组织相关科技政策和法规的培训,帮助民,营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在科技方面的鼓励和支持政策。

4、加大信息工作的力度,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在03年工作的基础上,再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定期收集整理相关行业和企业人才、技术、融资、产品供求等方面的信息,通过沧州市科技信息网上网,为企业提供一个外联平台。二是利用互联网和国家科技信息数据库系统搜集整理相关信息,定期对有需要的我区企业和社会各界。科技信息数据库系统包含工业信息、农业信息、科技成果、企业产品、专利信息、寻医问药等五大内容,容量大、内容丰富、更新快。在加强宣传的基础上欢迎和鼓励我区有关社会各界查询和使用该数据库系统。从而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信息支持。

5、继续加强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联系,通过项目、技术和人才的间的合作,提升区内企业的研发、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广交朋友、联络感情、密切关系来建立和完善科技研发的前沿跟踪机制,跟踪和挖掘一手科技研发信息。为我区企业抢占行业技术制高点、强化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间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牵线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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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走出去借力发展。加大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和深度,从单一解决企业生产中的某项关键技术,向全面提升企业产品档次、产品结构和提升地区优势产业整体水平转变,争取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与我区企业实现对接、转化,并进一步实现产业化。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强大的科技研发能力为依托,解决制约企业跨越式发展的技术瓶颈,实现从技术优势到产品优势、市场优势转变,为我区传统产业的调整提升和新兴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4、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建设,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与企业的科技创新战略、经营发展战略有机结合,制订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及个人申报专利。进一步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提高发明专利占全区授权专利总数的比重,帮助专利持有人将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及产品尽快实现产业化。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能力和水平,保护专利持有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5、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以信息化作为促进企业规范化运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发挥制造业信息化试点企业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在更大的范围内开展我区制造业企业信息化的推广工作,对于基础较差的企业先从财务、人力资源、生产原料和产成品的“进、销、存”入手,在有条件的企业,要从产品结构调整,办公自动化和生产管理入手,全面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工艺流程的信息化水平,降低企业生产管理的劳动强度和人工成本,夯实企业发展基础,以信息化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为企业壮大创造条件。

6、完善芳烃基地网络宣传平台,打造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挖掘和芳烃基地建设相关信息,利用网站高效快捷的对外能力,大力宣传,畅通和扩展招商引资的渠道,做好芳烃基地全面开发的配合工作。充分发挥我区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依托石油化工、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培育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和建立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芳烃基地申报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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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在中西部地区和东部欠发达地区,每年启动一批试点县(市),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集成推广500项左右的先进适用技术。通过3-5年的努力,支持300个左右国家级试点县(市)实施专项行动,以项目为载体,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从整体上带动1000个左右县(市)依靠科技富民强县。

通过实施专项行动,试点县(市)应实现以下目标:

(一)提高县(市)转化推广科技成果能力,为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先进适用的技术成果。

(二)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提高科技公共服务能力,为基层提供有效的科技服务。

(三)提高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提高专项行动重点科技项目辐射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水平。

(四)培育科技型的特色支柱产业,增强龙头企业科技实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壮大县域经济。

二、指导原则

(一)分级管理,地方为主。中央、省(区、市)、地(市)、县(市)分级管理,以省为主,县(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各地区域特色和地方科技工作基础,进行整体设计,统一部署,按照进度安排,选择不同类型的、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县(市)及重点科技项目,成熟一批,实施一批。

(三)集成资源,突出重点。针对实施专项行动的需求,有效集成中央和地方相关科技、人才、资金等资源,突出重点,供需对接,相互协调,集中力量,共同支持。

(四)因地制宜,有效切入。充分利用适应市场需求、符合当地特色、形式多样的运行模式,调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专业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户等各方面积极性,找准专项行动切入点,选准项目,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扩大农民就业空间和增收致富渠道。

(五)财政引导,奖补结合。以财政投入为引导,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实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拓宽专项行动的资金来源渠道。

三、重点任务

(一)引进、推广、转化与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根据当地和重点科技项目的科技需求,有针对性地引进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示范的基础上,向周围企业和农民辐射推广,使技术成果为农民增收和企业发展发挥有效的作用。

(二)培育和壮大县域特色支柱产业。立足本地资源特色和优势,以重点科技项目为载体,培育和发展县域特色支柱产业,推动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创造县域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组织开展科技培训。围绕专项行动开展面向广大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和面向企业劳动者的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科技素质和技能,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加强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和基层科技服务能力。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面向农村和中小企业的科技信息服务网络体系,集成中央、地方的科技信息资源,完善国家科技信息库,连通省(区、市)、地(市)、县(市)科技信息网络,建立县(市)科技信息服务站,为基层提供方便、快捷、实用的科技信息服务,并带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相关科技服务能力的提高(该项任务将由国家自上而下另行统一组织实施)。

四、遴选要求

国家专项行动试点县(市)的选择须依据重点科技项目的可行性、县(市)和省(区、市)实施科技富民强县的工作基础、环境等方面综合评价,试点县(市)申报内容必须已列入省(区、市)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科技项目的遴选条件

1.与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需求紧密结合,对其他县(市)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2.着眼于延长产业链,带动一定范围的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县域经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3.市场前景好,能够调动和吸纳社会投入,并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运行机制。

4.依托的技术先进成熟,并具有技术转移应用的人才保障和行之有效的成果推广和科技服务体系保障。

5.承担单位应具备必需的工作基础和能力,能按要求完成任务。

(二)省、地、县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1.制定了符合本地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的专项行动方案和相应的政策措施。

2.科技工作有较好基础,在促进县(市)科技进步、科技成果向县(市)基层扩散转移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3.对科技投入努力程度较高,选准申报的试点县(市)和重点科技项目,对实施专项行动有资金保障。

4.有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科学规范;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专项行动。

五、组织管理

(一)省级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要在本省(区、市)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指导下制定专项行动规划,组织试点县(市)及重点科技项目的申报、遴选和实施,协调科研单位与试点县(市)对接,落实省级相关政策和科技资源集成,对科技项目实施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省级政府应将专项行动作为各省(区、市)科技和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省(区、市)科技规划。

(二)地(市)科技部门、财政部门按照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协调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对专项行动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试点县(市)是专项行动具体实施的落脚点。县(市)主要领导对专项行动实施负直接责任;试点县(市)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任务的落实,协调县(市)相关资源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专项行动的实施。

科技部、财政部从宏观层面做好专项行动的总体设计,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集成中央相关科技资源,支持专项行动的实施。对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及经费使用进行动态跟踪、监督、考核和验收。中央财政将视省(区、市)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及投入情况,给予经费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分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各地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门,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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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制定支撑计划管理办法。科技部负责支撑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支撑计划的管理原则:

(一)需求牵引,突出重点。支撑计划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二)突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创新,支撑计划中有明确产品目标导向和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或有企业参与。

(三)统筹协调,联合推进。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地方、企业、专家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各方面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资源集成、平等协作、联合推进的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基地建设。

(四)权责明确,规范管理。实行各方面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决策、咨询、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关键技术是指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完善或延伸产业链、培育新兴产业等方面起决定性作用的技术。共性技术是指在产业领域、不同行业或不同区域能够广泛共享应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普遍推动作用的技术。公益技术是指基本不具备明确的市场竞争属性,主要服务于国家安全、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和环境改善等公共利益的技术。

第六条支撑计划管理包括需求征集、项目凝炼、综合咨询、立项决策、可行性论证、项目批复、实施与过程管理、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环节。

第七条支撑计划设项目和课题两个层次,项目由若干课题构成。项目采取有限目标、分类指导、滚动立项、分年度实施的管理方式,实施周期为三至五年。

第八条支撑计划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加强对经费的监督检查,计划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组织

第九条支撑计划的组织实施单位包括科技部、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专家及科技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参与有关咨询或服务工作。

第十条科技部对支撑计划实施的总体效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支撑计划的总体设计和发展战略研究,制定支撑计划发展纲要;

(二)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三)建立备选项目库,审定项目立项建议,择优确定项目组织单位,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批复立项;

(四)编制年度计划;

(五)指导并督促支撑计划的实施,组织项目中期评估,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考评;

(七)汇总登记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按规定加强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组织单位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其他具备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对项目目标的完成及实施效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负责项目的任务分解,组织课题招投标及评估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项目最终技术或产品集成的负责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

(三)落实项目约定支付的匹配经费及其它配套条件;

(四)组织项目及课题的实施,监督、检查课题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按要求汇总、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协调并处理项目、课题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五)组织课题验收,对课题进行绩效考评,按要求准备项目验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六)按要求进行成果登记并对项目所形成的成果资料(包括技术报告、论文、数据、评价报告等)进行归档,推动支撑计划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转化,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加强管理,保护各方权益。

第十二条课题承担单位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对课题任务的完成及实施效果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按要求编写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课题任务书;

(二)按照签订的课题任务书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组织研究队伍,落实配套条件,完成课题预定的目标。相关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按课题任务书要求对最终技术或产品集成;

(三)按规定管理课题经费;

(四)按要求编报课题年度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及时报告课题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交课题验收的全部文件资料;

(五)在课题实施前与各参与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对课题执行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权属,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保护各方权益。

第十三条建立支撑计划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技术、经济、管理、财务、法律、企业等各方面战略专家的作用,对支撑计划宏观战略及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决策提供战略咨询。

第十四条在国家科技计划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聘请具有良好信誉的专家参与支撑计划的项目立项、监督验收、经费预算和绩效考评等有关评估咨询工作,专家对评估咨询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负责。建立和完善专家遴选、回避、考评制度。有下列情形的专家,应当回避:

(一)课题承担单位是专家所在工作单位;

(二)被咨询单位与专家所在单位有利益关系;

(三)在两年内与被咨询单位有合作成果;

(四)与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在研究生或博士后阶段存在师生关系;

(五)与课题负责人或课题主要研究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六)与课题承担单位或被咨询对象有其它可能影响公正的关系。

第十五条科技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专利查新、招投标、评估、过程管理等工作,对服务质量及工作结果的公正性负责。从事评估、招投标等活动的科技服务机构,须按照《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进行资格认定。

第三章立项

第十六条支撑计划项目根据支持的方向和作用,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按项目、课题两个层次组织实施。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形成重大战略产品、支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以及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等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大、影响度高,需要在国家层面协调推动的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着眼于公益技术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问题,具有较强应用前景的项目;支持服务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支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性重大工程建设的项目。

第十七条科技部根据国家目标及战略重点,公开征集科技需求与项目建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行业性大型企业集团、支柱产业的行业协会等单位,根据支撑计划定位和支持重点,汇总提出科技需求及项目建议,正式行文同时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上报。科技部对征集的需求及项目建议进行初审,列入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库。同时,科技部在支撑计划网站上开设固定的科技需求和项目建议征集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科技需求。

第十八条提出的科技需求和项目建议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为实施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开发,以及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所必需的重大关键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问题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等;

(二)项目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三到五年能够完成,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或相关技术标准;

(三)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企业提供的科技需求,在完成时本企业能够直接应用或进行成果转化;部门、地方提出的科技需求,部门、地方能够提供成果应用及转化的资金、政策等相关条件;

(四)项目前期基础条件较好,组织保障到位,能够带动人才、基地发展,实施机制合理,产学研结合;

(五)根据项目的目标、任务提出项目概算建议。

第十九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以及行业协会在征集、汇总企业科技需求时,不得漏报、拒报符合支撑计划条件的企业科技需求。

第二十条科技部根据《纲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备选项目进行筛选、凝练、整合,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议进行综合咨询。结合项目所属行业、实施地点、成果应用等特点,确定立项项目和项目组织单位。

第二十一条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及课题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项目实施运行机制等。任务分解及课题设立要避免重复、分散;对于具有产品目标和产业化前景的课题,应由企业牵头或必须有企业参与,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实施机制。

第二十二条企业承担或参与项目和课题的条件:

(一)属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转制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二)企业技术需求与项目和课题的目标一致;

(三)企业在相关任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

(四)企业承担的任务,在完成时有能力在本企业进行应用和转化;

(五)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常设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或稳定的科研队伍和人才,能够为项目或课题实施提供任务书确定的资金及其它条件;

(六)通过项目或课题的实施,能够与其他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技术创新联盟与知识产权联盟,能将项目或课题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或服务,促进全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

第二十三条科技部通过评审、评估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二十四条项目组织单位根据论证意见,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委托,或者按《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招投标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及集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系统外的单位承担项目任务的财政资金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项目组织单位组织课题论证,将根据论证意见完善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后的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计划报科技部。

第二十五条科技部审核批复项目立项。项目组织单位根据批复意见,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经科技部审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科技部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国家利益的项目,做好定密保密工作;项目组织单位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科技保密协议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七条支撑计划根据项目和课题的特性,以及承担单位的性质,实行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不同支持方式和实施机制。

(一)具有明确产品导向并能形成产业化规模,或者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和课题,根据项目和课题的不同特点,主要由企业和转制院所牵头承担,产学研联合实施。其中,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和课题,以企业投入为主,企业资金投入不低于总预算的50%;财政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支持,形成多主体联合投入及统一管理的机制。无偿资助限于支持产业化前阶段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任务。

(二)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和课题,主要由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牵头承担,积极吸纳企业参与,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和引导,并调动社会各方面资金,实现多元化投入。

(三)公益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项目和课题,以无偿资助为主。

第二十八条建立支撑计划应急反应机制。对影响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突发性事件,如果具有紧迫的、重大的科技需求,科技部可商有关部门、地方直接论证立项,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项目、课题的可行性研究应将专利查新作为重要内容,并提交相关知识产权现状、预期知识产权可行性和水平等分析报告,把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作为项目、课题的重要考核目标之一。

第三十条支撑计划把形成技术标准作为重要目标之一,优先支持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具有重要影响和保障作用的,对能够形成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公益性技术标准、产业共性技术标准、前沿交叉领域的技术标准等重要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撑的项目。含有技术标准研究的项目,在立项时要对相关技术标准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说明,并将形成技术标准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课题的重要考核目标之一。

第三十一条支撑计划把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作为项目论证和考核的重要指标。优先支持国家研究实验基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承担支撑计划任务;优先支持形成面向企业开放和共享的公共科技资源有效利用的机制;鼓励通过支撑计划项目的实施带动国家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基地的形成和发展。

第三十二条积极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项目、课题的立项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十三条严禁同一项目、课题在不同的国家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立项。对于重复申报和课题申请单位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或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立项资格,申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五年内不得承担支撑计划项目和课题。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项目组织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项目批复要求和课题任务书,检查、督促并落实项目、课题的相关配套条件,确保项目、课题按计划执行。

第三十五条支撑计划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有关信息报表,项目组织单位汇总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科技部;执行期在当年度不足三个月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

第三十六条加强对项目、课题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实施周期在三年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中期评估。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对项目或课题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配套条件落实、经费管理、预期前景等进行独立的评估监督。评估意见作为项目、课题调整或撤销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项目或课题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及时调整或撤销:

(一)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需要修改;

(二)匹配的自筹资金或其它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或课题正常实施;

(三)项目或课题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继续实施;

(四)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研究工作无法进行;

(五)项目或课题的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六)由于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第三十八条需要调整或撤销的项目或课题,由项目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科技部核准后执行。必要时,科技部可根据实施情况、评估意见等直接进行调整。

第三十九条支撑计划撤销的项目、课题,项目组织单位应当对已开展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同时报科技部核查备案。

第四十条对不按时上报年度报告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接受监督检查的项目和课题,采取缓拨、减拨、停拨经费等措施,要求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项目或课题,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追回已拨付经费、取消其参与支撑计划活动资格等处理。

第四十一条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科技成果,一经查出,撤销立项,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并向社会公开,五年内不得承担或参与支撑计划。违反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科技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课题的专利查新、招投标、评估、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追回工作经费,取消其参与支撑计划的资格。

第四十三条加强信用管理,对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责任人、专家、科技服务机构等在实施支撑计划中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记录,并作为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验收及绩效考评

第四十四条支撑计划项目应在规定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内组织验收,包括课题验收和项目验收两个阶段。课题验收由课题承担单位向项目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项目组织单位应在接到申请一个月内组织课题验收。项目验收由项目组织单位在课题验收完成90%以上后,向科技部提出申请,科技部组织验收。

第四十五条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在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仍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科技部将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项目、课题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应提前三个月申请延期,经科技部批准后按新方案执行;如未能批准,项目、课题仍需按原定期限进行验收。

第四十六条验收形式主要包括:会议审查验收,网上(通信)评审验收,实地考核验收,功能演示验收等。根据项目、课题的特点和验收需要,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联合多种方式进行验收。

第四十七条验收工作可采取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经科技部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验收专家组一般由9~13名专家组成,从科技计划专家库的相同及相关领域中随机选取。

第四十八条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核、观看演示、提问质询的基础上,独立提出意见,经专家组详尽讨论或专家组长归纳汇总,形成验收结论意见,并在结论意见中提出成果或产品今后的应用推广建议。

第四十九条支撑计划项目和课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

(一)项目、课题计划目标和任务已按照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为通过验收。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的,为不通过验收:

1.项目、课题目标任务完成不到85%的;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3.未经申请或批准,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考核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发生变更;

4.超过项目批复或课题任务书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并且事先未做出说明;

5.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

第五十条因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或项目、课题的成果资料未按要求进行归档和整理,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为需要复议。需要复议的项目、课题,应在首次验收后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改进或补充材料,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未再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进行改进或补充材料,视同不通过验收。

第五十一条课题验收结论由项目组织单位书面通知课题承担单位;项目验收结论由科技部书面通知项目组织单位,除有保密要求外,向社会公示。

第五十二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和课题,科技部将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其中,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和科技计划管理制度未通过验收的,取消其五年内承担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资格。

第五十三条支撑计划实行绩效考评制度,重大项目要进行中期绩效考评。绩效考评可与验收、中期评估工作结合,同步进行。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确定立项、选择承担单位、确定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四条绩效考评分级组织实施,科技部负责项目的绩效考评,项目组织单位负责课题的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的具体工作可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科技服务机构进行。

第五十五条探索建立对项目和课题成果的后评价机制。在项目和课题验收一年后,对其成果应用状况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章知识产权与成果

第五十六条加强支撑计划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支撑计划取得的成果要按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管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执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项目、课题形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和管理按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产生、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五十七条鼓励支撑计划成果的转让和转化。课题任务书中应包括成果转化和应用方案,明确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促进成果转化的责任和义务。成果转让和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等问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科技部《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执行。对具有重大推广意义的成果,通过协调、利用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方式,给予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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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办大型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活动3场(次)以上。

3、完成专利申请受理量60件以上,专利结构有明显改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比重有明显增加。

4、积极推进与黄石市三益专利商标事务所的合作进程。开辟专利申请“绿色通道”,完善专利申请服务平台功能;发挥全县首批5个知识产权(专利)试点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实现年度内专利“扫零”企业5个以上,使全县专利企业达到20个。

5、实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登记2个以上。

6、申报省、市科技奖励项目5个以上,力争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省级或市级科技奖劢。

(三)组织实施我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成立我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家咨询服务小组。专家咨询服务小组成员从全县涉农领域专家中挑选骨干人员组成,明确专家咨询服务小组职责。 3、制定我县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户)建设方案。推进农业技创新示范企业(户)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认定一批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户),并予以授牌。

4、扶持黄梅现代乳业公司发展。积极帮助其建立奶牛养殖技术研究中心和申报国家奶牛繁育基地(中心),积极为其争取上级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5、实施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计划。做好科技特派员到期换届工作,调整科技特派员组织结构,积极探索科技特派员服务的新模式,着力培育1—3个全省有影响的模范或优秀特派员,创造条件为其争取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6、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发挥农技110信息平台作用,强化农业科技普及和培训工作,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

(四)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加快企业发展步伐。

1、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出台关于加强全县校企合作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和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力争年度内校企双方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3个以上。

2、制定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认定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确定全县重点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20强名单,积极为其搭建投融资平台,争取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引进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为县内企业注资。指导和帮助规模企业建立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引导企业用于科技研发的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逐步提高5%。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研发中心1个以上。

(五)适应科技发展要求,提高争资立项质效。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科技政策精神。按照“面向需求、找准关键、设计目标、整合资源、形成体系”的原则,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提高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制定局机关业务学习年度计划,不断提高全员业务能力水平。

2、跟踪服务已申报2012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和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

3、下大力气申报青虾基地、五瑞生物省级研究与开发项目,实现2012年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5个以上,立项资金180万元以上。

4、建立和完善项目申报与立项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发掘培育一批、库存备选一批、择优申报一批、立项实施一批、发展壮大一批(“五个一批”)的办法,集中集成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创造条件组织申报2011年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6个以上。

(六)服从和服务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1、积极参与团队招商引资,力争牵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2、积极完成扶贫帮困、联系挂点等工作任务。

(七)加强部门自身建设,树立政风行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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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天坛文化圈发展战略为主线,结合市科技工作主题计划,以促进“文化、体育、商贸”三大产业发展为着眼点,立足崇文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企业自身发展实际,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科技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支撑作用,增

二、重点支持方向:

1、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等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应用的项目;

2、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项目;

3、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相关项目;

4、新产品开发,含有新的技术研究内容的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新工艺、新技术的吸收应用,产品的系列化开发;

5、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研究项目;

6、自主或引进专利技术的开发、实施项目;

7、社会科普类项目

8、软科学研究类课题

(1)天坛文化圈发展、建设相关研究

(2)龙潭湖体育产业园发展相关研究

(3)新南城中轴大道建设相关研究

(4)科技促进永外时尚创意产业发展相关研究

(5)科技促进前门地区发展、建设相关研究

(6)科技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相关研究

(7)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对策研究

(8)节能、节水、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相关研究

(9)传统手工业、老字号企业的保护、传承与发展相关研究

(10)和谐社区建设相关研究

(11)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相关研究

(12)区域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研究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研究

(14)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研究

(15)城市管网现状调查分析

(1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的科技工作主题鲜明、目标清晰、内容明确,有较完整的技术应用方案(最好有科技调研基础),所应用的技术具备一定的先进性、适用性,项目的开展对部门或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示范作用;

(二)项目参与单位分工明确,项目研究与实施的技术方案、条件、措施、资金预算基本可行;

(三)项目的经济分析和市场需求定位准确,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各单位填写《崇文区重点科技项目申报书》或《崇文区软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

(二)区科委将依据《崇文区重点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和《崇文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以及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评估审核;

(三)通过评估审核的项目将列入2009年崇文区科技计划项目;

(四)列入2009年崇文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将择优推荐申报北京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五、其他

(一)请各单位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崇文区重点科技项目申报书》或《崇文区软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本一份)报送区科委

(二)报送地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