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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创业环境,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关部门要从市场准入、企业设立、投融资等方面加大对创业主体支持力度,鼓励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实现创业。要完善劳动者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场地等方面的政策体系,落实好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开展全民创业和回乡创业活动。
四)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
五)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把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及减少有劳动能力长期失业人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并作为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将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按照目标责任制度的要求,依法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考核、检查和监督。
二、进一步完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
一)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创办企业的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以享受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不超过3年。
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
1.持《登记证》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退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
2.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鼓励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新增岗位招用持《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由企业、担保机构、承办金融机构商定。
3.创业成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诚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
4.经办银行可将小额担保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财政负担。
5.鼓励经办金融机构在贷款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的5倍范围内,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
6.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地方财政安排,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推动信用社区与经办银行加强合作,鼓励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门槛。
7.各级团组织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实施工作。
三)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1.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2.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3.鉴于我县下岗失业人员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较多的现实情况,为扩大社会保险缴费人数,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有限情况下,积极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4.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进一步增加就业资金投入
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补贴,以及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共就业服务等。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启动六大行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市委发[]42号)要求,制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城乡统筹就业资金安排和任务分解,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0%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经费。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综合分析,进一步细化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劳动者免费服务提供资金保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经费,统一列入“金保工程”对微利项目的小额但保贷款贴息,由承办银行按季送担保机构核对,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按规定据实贴息。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深入开展创业带动就业活动
一)用政策扶持创业。鼓励支持城镇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军人、城镇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高(职)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社会群体充分利用创业扶持政策自主创业。从开拓市场、健全服务入手,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包括环境和公共设施建设、小区绿化、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卫生保健、家政服务等,开发创业项目。以发展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资源开发型、技术创新型、服务商贸型等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打造知名品牌。引导支持广大农民发展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各种非农产业创业致富。鼓励支持各类经营型、管理型、科技型人才创办企业、经济实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大力开展青年创业、妇女创业与残疾人创业活动。依托各类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立创业园区。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帮助残疾人就业。
二)强化创业服务。完善创业项目、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服务相结合的创业服务体系,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要采取各种方式,根据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加强创业意识教育,转变就业观念,营造鼓励自主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和谐创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参与“创业”主题活动。组织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回乡创业带头人和创业明星”评选、全民创业先进事迹报告团宣讲等活动,营造创业氛围,促进全民创业。
四、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141号)文件要求,按照统一、规范和效能的原则,整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资产、人员、服务和信息等资源,建立一个集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保障服务和信息共享于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财政、发改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配合,年年底前完成立项,年投入建设。
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完善管理制度,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良好秩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制度。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对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三)建立健全面各全体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培训。各级团组织要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行动”和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
1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初高中和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未就业已参加失业登记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
2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根据职业培训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建立健全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提高劳动者参加培训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提供培训的积极性。探索职业培训项目化动作模式,将补贴资金与项目动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12介月的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四)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职业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与各类企业签订协议,对青壮年劳动者有组织地开展订单式培训。采取多种培训方式,使初中后、高中后学生参加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围绕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和层次,把建立妇女、农民工和保安、保绿、保洁、保姆等人员培训基地和劳务就业基地结合起来,抓好对农民的技能培训。元旦、春节期间积极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鼓励和利用学校教育、职培训、远程教学等多种方式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积极开展人才咨询、个人职业生涯设计、人才测评等各种人才资源开发服务。
五)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登记失业人员应当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活动,并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登记证》向劳动者免费发放,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省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零就业家庭在登记证上予以注明。
六)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招聘和专项服务活动,着力解决就业供求信息不对接、技能不适应岗位等问题。落实好各项政策,畅通大学生面向企业、面各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流动就业的渠道。认真做好家庭困难和进行失业登记的高(职)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制定就业援助专项活动计划,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通过公益性岗位援助等多种途径,对所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二)加强对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依托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申报认定制度,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接受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申请。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通过多种形式帮扶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将旅游景区、城市公共场所等卫生间保洁人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交通协管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市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对农村家庭成员中在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但无人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可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就业结合起来,推行以工代赈,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有一人实现就业。
三)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劳动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促进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有机结合。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做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规范失业保险业务流程,统一实施《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准确区分申请人员有无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将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情况挂钩,逐步形成促进就业的良好政策导向。组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积极参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劳动和创业等活动,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吸引他积极就业。
六、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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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标
以就业促进社会比较充分就业为总体目标,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工作重点,着力实现“1139”计划,即建立1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创建1个县级创业型城市,实现3个就业率达90%以上(新成长劳动力转移就业率90%以上;当年登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率达90%以上;本地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具体目标:全市每年将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为3.2%以下。力争每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双困”毕业生就业率达100%,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万人以上。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面向城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乡劳动者就业的工作机制,城乡统筹就业全覆盖。年,进一步健全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管理制度,年末,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手册发放率占二三产业从业人数总量的25%以上。
(二)健全就业统计工作制度,按就业统计要求,落实月报、季报、年报就业统计工作,并按工作进度进行督办和通报,确保省、市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强我市台港澳就业人员的联系,完善台港澳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设立服务台港澳就业人员服务窗口,方便台港澳就业人员办理就业证。年内,力争推行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网上申报办理。
(四)按照管理权限“能放则放”的原则,年初,完成市直企业用工备案管理权限下放蓬江、江海区管理的工作。
四、工作重点和重点项目
(一)计划在年内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1个县级市区申报省级创业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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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乡镇人民政府:指乡镇政府、乡镇范围内所创办的各类企业和乡镇政府所属单位创建的就业岗位。
2县政府各部门(含直统部门)指各部门及所属各基层单位所创造的就业岗位,包括招、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安置,卫生、治保、炊事、驾驶员等。
三、创建工作内容
1创造就业岗位是指当年新建、扩建、改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第二、第三产业新增加的就业岗位;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承包造林、规模养殖增加的就业岗位;从事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家护、楼院保安等增加的就业岗位;政府所属单位开发出的公益性岗位;由政府提供政策服务、提供场地、提供资金等扶持发展的个体工商户;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等项目建设聘用人员。
2所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的人员,必须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弹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可采取灵活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3创造就业岗位实行季报制度。县就业服务局负责岗位创建工作的督促、汇总、上报工作。各乡镇、部门务必于每季度结束前十日内将就业岗位创建完成情况报县就业服务局备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四、创建工作措施
岗位创建目标任务列入年度考核责任书,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每季度督查一次,每半年考核一次,年终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的具体程序为:
1查看文件:制定创建就业岗位具体安排意见和落实措施。
2查看岗位:创建的就业岗位人员上岗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以其他形式确立劳动关系情况。
3查看名册:新创岗位上岗人员花名册。
4查看机构:成立专门组织,有专人负责落实。
5查看报表:按照安排,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五、创建工作要求
1新创就业岗位所安排人员,指城镇户口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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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以“情系家乡、振兴Xx”为主题,开展系列服务活动促进就业。一是开展就业服务月活动。年初,当媒体大量报道沿海省市企业出现严重“招工荒”现象时,我处预见到这一现象迟早影响到我市,于是在1月份,在全市开展“情系家乡、振兴Xx”为主题的就业服务月活动,目的是通过宣传本市企业状况,召开返乡民工座谈会,将返乡民工、技工留在Xx就业,为家乡经济建设服务。活动期间为返乡民工和各类求职者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培训,登记返乡民工1200多人。二是加大招聘对接频率。先后举办了以服务返乡民工为主要对象的“情系家乡、振兴Xx”暨服务企业用工大型招聘会;从元月初至三月底,以“招员工不出厂门、找工作不出家门”的宗旨,按照全面对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牵手行动;以服务市内“三区十园”企业为对象的“迎五一、春满园区”专场招聘会;以服务招商引资企业为主的“Xx大润发超市”专场招聘会等4次规模较大的招聘会,近150家企业进场设点,约万人次进场洽谈,4500多人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受到很好效果。上半年,新增就业达6894人。
(二)深入基层调研,剖析用工难题,千方百计满足企业用工需求。一是春节前,我们在大桥、草堰两镇召开了50多名返乡民工座谈会,了解民工在外生活、工作、工资待遇等情况,宣传我市的经济形势,介绍本市三区企业的发展情景,引导民工留在家乡就业,为家乡企业服务,效果很好。二是3月份,我们在市经济开发区、常州高新区管委会召开了用工调研会,对区内21家企业进行了用工情况调查,到用工多、招工困难的一生朋友服饰公司和新特企业彤辉磁电以及柯莱斯克医疗用品有限公司、Xx众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调研,提出了解决用工问题的建议,为企业制定解决用工问题的措施。三是开展农民就业创业百村调查。为确保调查数据准确无误,能够反映基层的真实情况,选择西团、南阳两镇进行试点,然后在全市面上推开,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在全省率先通过验收。四是外省建基地,为缺工企业招人纳才。为满足市内企业用工需求,我们开展了用工招聘西部行活动,5月份,我们组织专人到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安徽省定远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湖北省枝江县、秭归县、仙桃市进行考察洽谈,最终与潜山县和仙桃县签定了劳务合作协议,并建立了劳务基地。仙桃市近期将组织专门人员来我市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目前,我市在外省建立劳务基地4个,每年可输入劳动力2000人。6月份,潜山县将召开一次劳务输出与创业成果推介大型会议,届时我市将组织祥鸿泰和、兄弟维生素、炜华集团等企业企业赴会参加现场招聘洽谈。
(三)落实政策,重点援助,打造“就业110”服务品牌。一是继续执行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意见》(大政发[**]99号)文件精神,落实好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对市内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继续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上半年,全市有2897人,“4050”灵活就业人员可领取到社会保险补贴,支付社保补贴资金672万元;二是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大中镇21个社区有16个社区通过省充分就业社区验收,今年,在老街、新团、新德、新城、滨河五个社区继续开展创建工作,达到零就业家庭和双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目标要求。三是积极做好春节解困工作。春节解困是市委市政府在两节期间一项重点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节日期间发放解困资金200余万元,解决了部分困难企业和全市4155户困难职工节日期间的生产生活问题,并为特别困难的127名失业职工发放了《特困职工优待证》,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完善“就业110”服务措施。
五是做好小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年初,与市财政局、市妇联等四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扩大贷款范围和数额,上半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6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2%。坚持严把“贷前、贷时、贷后”三道关,防范贷款风险,贷款偿还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确保了“贷得出、收得回”,到期还款率保持100%。
(四)狠抓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充分发挥“减震器”作用。一是继续发挥五险合一优势抓清欠。并对各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保障业务实施监控,上半年清欠收入290万元,占保费收入1312万元的22%。二是继续实行主管部门代扣代缴。各镇中小学的失业保险费由教育局统一代扣代缴,征收失业保险费120万元。三是把握重点,加强稽核,力争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失业保险预警调控制度。每个月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失业人员的增加、就业情况进行趋势预测和测算,确保失业人员的失业金按月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备付能力不低于24个月。五是加强内控体制建设,保证基金安全。我们严格按照财务要求,实行财政专户存款、收支两条线和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笔笔有帐,帐簿相符,每一笔支出都有凭有据,同时将发放工作分解成多个操作流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保证基金安全。六是实行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基数挂钩制度。今年元月,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我市及时调整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即以失业人员失业前12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计发,待遇水平在454-770元之间变动,目前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48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同时随着今后缴费基数的调整,失业保险待遇也将形成定期增长机制,以增强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能力。七是及时审核发放失业金。认真做好失业登记、待遇申报审核工作。上半年新接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1147名,发放失业保险金11344人次,发放金额807万元。市新盛百货公司一次性办理失业人员118名,时间紧,任务重,股室人员加班加点,礼拜日不休息,突击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和失业职工都非常满意。
(五)以就业转移为目标,扎实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一是与镇、村联手,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今年我们加强了与各镇政府的合作,一方面在培训中心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为方便农民进城培训,在办班形式上采取了白天班,晚班一起开的形式,同时采取了随到随学滚动式培训的方式。在各镇方便农民,采取了到村办班或到企业办班的方式。为企业做好定向培训工作,针对企业需新招的对象,进行培训后再上岗。上半年我们先后组织了电脑、电动缝纫等培训班,共培训人。二是多管齐下,做好外省劳动力培训工作。针对外省劳动力几乎没有机会参加当地组织培训的特殊情况,通过派出所在外省劳动力进行暂住人口登记时,就将他们组织起来进行就业引导性培训,向他们介绍Xx的人文地理,企业概况。介绍一些择业方法、步骤。并在外省劳动力就业的热门行业中组织培训。上半年,对保健按摩行业,美容美发行业中组织了四期培训班共人。为进一步拓展外省劳动力培训,我们还在外省劳动力较集中的镇、企业,将外省劳动集中起来进行劳动安全、职业道德及有关专业技能知识的培训。上半年在祥鸿印染、宝龙集团、方强镇等处分别组织了三期外省劳动力培训班。三是四个结合,搞好失业职工培训工作。即:面上宣传发动与个别动员相结合。通过Xx电视台、《Xx日报》等市级媒体上进行宣传的同时,将培训中心的培训信息分发到每位新登记的失业职工手中。与此我们对家庭较困难的失业职工进行走访,个别动员,根据他们自身的特点帮助他们选择培训专业,走向劳动力市场;免费培训与落实优惠政策相结合。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实现减免费培训。对成本较高的专业,如数控车床、电焊、电工、钳工等实行部分免费。对成本较低的专业如电动缝纫、纺织、电脑操作等实行全额免费;就业指导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对我市所有新登记的失业职工全部组织起来分期进行就业指导培训与创业意识的培训,及向他们推荐目前劳动力市的热门行业,征询他们的培训意向,实行专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进行项目推介、小额贷款政策咨询服务。四是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搞好培训工作。培训后为每一位培训学员推荐一个就业岗位,保证每位培训学员都能充分就业问题。
三、存在问题
1、少数企业招工难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主要是两方面因素:一是在资源总量减少。新成长劳动力比利时10年前减少一半;加之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扩招,大多数初高中毕业生选择升学,两后生所剩不多,每年不到1000人,后备劳动力总量不足。绝大多数大中专毕业生不愿意回乡就业,就连我市职教中心培养的每年近千名的毕业生,也大多数前往了外地。加之本市地域优势不明显,对外地劳动力吸引不大。二是企业方面用工存在误区。少数企业主认为我市属苏北地区,劳动力应该十分低廉。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会保险。有的企业工资福利低,企业文化缺失,工人难招难留;基础设施与三区建设不配套,厂区离市区较远,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不通公交、没有医院、超市和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工作、生活很不方便,在某些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招工难度。
2、结构性失业现象加剧,困难人员就业更难。从宏观上讲,我市劳动力总体状况仍是供大于求,结构性失业矛盾依然存在,有人没事做和有事没人做现象并存。由于用工企业需要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要求不匹配,特别是三区企业,新兴企业的入驻,需要高学历、高技术的人才和产业工人,而我市又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这就造成了一方面,有大量的失业人员要求就业,而得不到就业;另一方面,企业用工缺口较大又招不到工人,形成“用工荒”的假象。据调查这样的岗位近3000个,在工种上,主要集中在机械加工、纺织缝纫、化工生产操作、餐饮服务等工种;在年龄要求上,主要集中有18-35岁,这种结构性失业矛盾有加剧趋势。经调查,上半年全市仅“4050”灵活就业人数达2897人,这部分人员就业岗位不固定,收入不稳定,无合同无保险,一旦优惠政策到期,由于年龄和技能等原因就业和生活将更加困难。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我处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就业再就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以解决企业招工难和困难人员就业难为重点,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加大用工对接频率,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努力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
(一)以“三区十园”企业为重点,搞好用工对接服务。按照“天天有岗位、周周有活动、月月有市场”的要求,扎实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不断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实现扩大就业的目标。根据今年我市企业用工需求量大,返乡农民工多的特点,增加大型招聘会次数,为各类企业和失业人员服务。7月举办以帮助大中专毕业就业的“成就**,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9月举办“迎国庆,惠民生”定报企业用工招聘会;12月举办以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迎新年就业援助困难群体招聘会”;定期在每周一或周五举办劳务集市,根据企业需要,随时为企业提供招聘用工服务。
(二)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法。一是制作专版招聘信息,通过互联网(Xx省公共就业信息网)上招聘信息。为了更好的为市内重点规模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有针对性的用工服务。继续实行会员制服务的,加大对重点规模企业招聘信息的宣传力度,主要是通过制作、播放专版招聘信息、在互联网(Xx省公共就业信息网)上制作招聘信息。二是不定期举办小规模的新特产业专场洽谈会。通过举办专场招聘的方式协助企业招工、招聘。拟为Xx利电电子(Xx)公司、Xx金维卡纤维有限公司、Xx慈一儿童用品有限公司、Xx祥鸿印染有限公司、Xx纺织集团Xx棉纺有限公司、Xx海嘉诺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数十家用人单位举办小规模的专场招聘活动,以满足这些企业的用工需求。三是定期开展定报企业用工调查,及时了解全市定报企业的用工需求。从7月份开始对488家定报企业用工需求再次展开调查。企业投资规模的扩大用工需求将迅速增长,劳动力供求在原有的结构性矛盾基础上,供需总量性矛盾将有所增加,从而争对性的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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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省有城镇残疾人25万人,他们大部分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其中13万多人尚未安置就业,生活极度困难。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业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真正关心残疾人的疾苦,认真实施《就业办法》,正确处理企业改革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关系,在当前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下岗分流,社会就业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残疾人的就业和生活困难问题会更大。因此,各级政府要给予高度重视,投入更大精力,把依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与乱摊派、乱收费严格区分开来,保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依据《就业办法》,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意见。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实行目标管理,把按比例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分配的任务指标(附件),与省政府残工委签订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作进度。各级劳动部门要积极探索,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和安置工作。财政、工商、税务、银行要协助残联做好保障金的收缴和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认真贯彻实施《就业办法》,做好本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义不容辞地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就业保障金。要对残疾职工实行优惠政策,尽量避免残疾人下岗;对已下岗的,要设法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并尽可能选择适合的岗位安置就业。同时,要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行政执法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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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特点
就业统计范围广。现今在残疾人就业统计的工作中,由于人口分布广,数量多,统计工作的开展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由于就业统计需对已就业和未就业的残疾人情况进行统计,涉及多个工作领域。并且所有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需依法填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报表和从业残疾职工花名册,扩大了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范围。
就业统计流程多。在残疾人就业统计的工作中,主要是以残疾人就业人口调查和填报表的形式来开展工作。由于在此过程中需要与多个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致使数据上报的流程复杂,时间耗费久。
就业统计数据的更新快。由于每年都有增加的残疾人人口,以及残疾人就业的不稳定性和变更性,促使残疾人就业统计调查数据不断变化。在不断变化的统计数据中,实现残疾人就业数据上报以及数据整合的工作量大,对统计人员的工作来说是一项挑战。
(二)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开展,对调查残疾人就业状况,根据精确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残疾人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残疾人的就业率,促使残疾人提升自己的社会价值,也保障了他们的生活水平,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
二、统计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影响
(一)保证残疾人数据资料的真实性,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依据
保证用人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性,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企业,依据单位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将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统一起来。只有准确地对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就业需求的数据进行统计,才能使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它有效的提高了残疾人的就业率,促使残疾人积极融入社会生活中。数据的造假和虚报不仅违反了国家规定,也扰乱了就业秩序。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其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策的出台,对统计残疾人就业数据的精确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不仅关联着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也关系着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
(二)有效保障残疾人就业率
残疾人就业的统计直接为残疾人合理安排工作提供了数据基础。根据统计数据,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安排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并且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残疾人就业率也使残疾人在就业保障法律法规中获得裨益。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顺利开展工作
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开展提供了便利之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需要根据残疾人的就业情况和用人单位情况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如果用人单位虚报谎报残疾人就业统计数据,将对服务机构工作的开展增加障碍。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残疾人就业数据的统计和核查不仅促使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流程提供岗位资料和员工资料,也解决了数据与实情不相符合的情况。因此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质量。
三、完善残疾人就业工作统计的措施
(一)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水平
统计工作的范围广,涉及领域多,所耗费的时间和物力多。因此在实际残疾人就业统计中,为了保障数据的准确性需要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首先工作人员需要对统计学知识和统计方法进行广泛的认识学习,并且充分利用在实际生活中。采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对数据进行有效整理和统计,与各用人单位资料相匹配,方便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合理的工作岗位。其次在实际统计工作中,统计人员需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责任意识,提高数据统计的客观准确性。
(二)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
合理的规章制度促进了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开展的可持续性。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且对统计人员的数据成果进行检测。将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个职员的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责可循,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效率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除了建立统计工作制度,还应建立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监管制度。对工作人员的统计数据,统计质量等进行监管,以减少统计工作的漏洞。
(三)提高人们对统计工作的重视
在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中,需要残疾人员、用人单位以及各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配合。提高人们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对残疾人就业统计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可以有效统计残疾人的就业情况,也可使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以及残疾人服务等机构的工作有效实施。提高人们对残疾人统计工作的重视,首先加强人们思想道德观念建设,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从思想上认识到就业对弱势群体的重要性,以“扶残组残”和人文主义的价值观营造平等的就业环境[3]。人们支持残疾人就业制度,配合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对残疾人就业上岗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束语
残疾人就业统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以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的开展。它不仅使残疾人平等享有就业机会,提高生活质量,也对残疾人的社会价值体现和心理精神上熏陶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在实际统计工作开展中,为了确保数据的精确度以及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培训,并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积极配合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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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管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县残疾人联合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按比例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数达不到一人的,应当安排一人。安排一名盲人或重度肢体残疾人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第六条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差额人数(单位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人数)与统计部门公布的在职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之积,计算并按期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每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当年在职职工人数、已安置残疾职工人数、下年度拟录用残疾人就业人数,填入《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表》,报送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数额由残疾人联合会设置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依照省、市有关规定核定。
第九条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每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计划。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全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对涉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违规案件进行查处。
第十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以上单位直接缴入县级国库。
其他单位应当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代征,其中百分之十缴入省级国库,百分之九十缴入县级国库。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工作经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县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与管理。
第十二条对本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有争议的,可向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提出重新核定的申请。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可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属县财政经费保障的单位由县财政扣缴;未在县财政扣缴的实行依法征收。
第十四条按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由单位提出申请,并附同级财政、税务部门核定的单位年度结算或决算报表,报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经审查批准后,可缓缴。
被批准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缓缴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五条不适合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特殊部门或单位,可不安置残疾人,但要按本办法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六条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县财政扣缴的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由县政府责令其主管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实施法定征缴程序,由县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对限期缴纳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缴纳决定的,由县残疾人联合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依法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残疾人的职工培训和就业服务费用;
(二)扶持城乡残疾人依法从事个体经营、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活动;
(三)开发建设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生产经营设施和公益性岗位;
(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残疾人社会保险费补贴;
(五)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
(六)经县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的其他开支。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由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提出方案,并报经县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违反本办法规定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有关责任单位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或处罚。
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县财政、审计部门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审查、监督的情况向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
第十九条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二)未依法审核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
(三)其他未依法履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用人单位无法定理由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二)用人单位对残疾职工随意加重劳动负担或者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残疾人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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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7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205个;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10人;力争将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
工作措施:
1.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所的职能作用,全面掌握我县企业空缺岗位,积极主动收集县外、州外好的企业用工信息,并以各种方式进行,推荐各类求职人员到企业就业。
2.按照省、州就业援助政策文件规定,扎实推进就业援助政策落实。
3.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尽量按照其求职意愿进行推荐就业。
4.继续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与财政、农行联系。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工作目标:全年建立4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促进8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2013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6%。
工作措施:
1.准确掌握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及专业,并针对大多数高校毕业生的专业建立4个见习基地,通过见习让他们学习工作经验,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通过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各种形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
(三)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目标:全年完成品牌培训100人;职业技能培训540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40人;创业培训50人;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400人。
工作措施:
1.与县内各大企业、宾馆饭店联合起来开展在岗培训,提高在岗人员的就业技能。
2.结合我县旅游业、开展乡村旅游,厨师,挖掘机,手绣制作,汽车驾驶员,酒店服务,客房服务等技能培训和农劳品牌培训,让广大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3.通过各乡镇调查掌握的农村劳动力培训意愿,对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
二、项目资金
(一)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安排州就业专项资金40万元)
1.农民工在岗培训资金,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解决,不足部分在争取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2.利用就业专项资金印发各类政策的宣传手册,让各类求职人员、城镇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了解政策、享受政策。
3.小额担保贷款资金80万元由农行、信用社承担。
4.残疾人培训18万元由省、州、县级资金安排解决。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安排6万元州就业专项资金)
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6万元由州就业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三)加强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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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残疾人就业工作不仅是残联一个部门的工作,也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环节,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残疾人就业工作不只是只管把残疾人推荐给用人单位,而应该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为残疾人提供适合其特点的岗位使其真正就业;残疾人就业工作不光是安排就业岗位,鼓励自谋职业也是残疾人就业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尊重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和生命价值,对于残疾人不能着眼于他不能干什么,而要着眼于他能干什么。
其次,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帮助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工作中必须克服以下偏差:一是单位领导认识不够,工作有抵触,敷衍塞责;二是基层发动不够,思想有疑惑,对为残疾人提供岗位不理解;三是残联独术难支,工作合力无法形成;四是工作重布置。轻考核,形成工作雷声大雨点小,有动作无突破的被动局面,影响并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依法推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办法,积极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从事个体从业和参加农业生产劳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解难、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减压。 第三,依法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的人认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干预了企业的用人自,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乱收费”,加重了企业负担。还有的人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偏见;只是迫于形势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压力,消极对待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得不到有力支持。
诚然,由于残疾人自身所存在的生理缺陷,一些单位确实无法安排就业岗位,而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最需要关心和帮助的,企、事业单位理应担负起帮助残疾人就业这一社会共同责任。对不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要依法按规定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此促进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保障金来扶持残疾人就业或解决其基本生活来源。使这一难度较大的工作管理科学化、运作规范化。
第四,加强职业介绍。首先,要教育引导残疾人发扬“四自”精神,激发其脱贫致富的欲望和创业热情,鼓励他们克服残疾障碍。战胜自我。在此基础上,加快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要提高职业介绍效能。
一是进一步加大职业介绍工作力度,提高劳动服务机构的运作效率,彰显服务效能,尽快凸显社会效益;二是高标准建立残疾人就业工作信息网,使求职残疾人和用工单位方便、快捷、准确地获取所需劳动力市场信息,使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更加快捷高效,从真正意义上体现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化责任。
加强就业培训
由于残疾的影响,残疾人整体受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偏低,这也是导致其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残疾人的素质培训,是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一要加强就业前培训。由于自身原因,有些残疾人不能很快适应就业岗位的要求,有时候会因为达不到最起码的上岗条件而无法安置。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上岗培训方案,依托社会资源,多特性、多渠道地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掌握生产工作技能,以适应岗位需要,满足就业需求。
二要加强在职培训。随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速度的加快,过去单一的学习和技能状况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残疾人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能力迫在眉睫。应该在完善培训制度的同时,太力加强在岗残疾人培训,提高他们的社会竞争能力。
三要加强创业培训。目前社会就业观念仍十分陈旧滞后,残疾人自主创业意识也相对淡薄。因此要强化对残疾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积极开展创业培训,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
激励自强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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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以学校整体工作为核心,强化招生就业工作。通过加强招生就业工作,切实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效益。一是招生工作方面。针对20xx年的招生严峻形势,做好20xx年的招生准备工作,招就处要调动每位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全面招生,全员招生,全程招生。注重学校形象宣传,创新招生宣传方式,邀请和吸引教育媒体、社会媒体更加关注我校的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和取得的成绩,积极做好20xx年招生筹备工作。二是就业工作方面。努力构建多渠道、立体化就业工作网络,在原有就业渠道基础上,充分挖掘潜能,进一步拓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开拓市场,多方、主动搭建与企业的互动合作平台,及时收集相关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继续加强毕业生的就业管理、就业服务、就业指导,完善就业跟踪调研体系。
三、工作措施:
1、总结近几年招生工作经验教训,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招生工作,借鉴兄弟学校的有效经验和方法拓展生源空间,坚持宣传、定点联络、全员招生的方针,立足我县,再向外县扩充,建立相对稳定的招生网络,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源基地,全力做好招生工作。
(1)、精心组织,提前安排准备,切实做好20xx级高一新生的预录取、收费、报名、登记、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2)、加强市场调研,紧贴市场设置专业,开发具有前瞻性、市场需求大的特色专业。
(3)、借鉴兄弟学校的有效经验,并与各初级中学多方联系,深入沟通,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源基地。
(4)、早准备、早谋划、早安排,制定20xx年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制作20xx年招生宣传简章,及早做好文字、照片充实、版面设计等工作。
(5)、建议学校及早召开招生工作动员会,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专门的招生宣传队伍,落实招生指标和招生任务,形成群策群力,全员招生的工作机制。
(6)创新思路,多渠道探索开展招生工作。面对当前招生工作的严峻形势,根据今年招生工作的信息,我们了解到,全县及周边地区初级中学的领导、教师、考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办学实力知之甚少,信息渠道依然不够畅通。对此,我们在采用常规模式招生的同时,积极探索招生工作的新模式,多渠道、多途径进行招生,形成招生工作的新格局。
2、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广开门路多渠道拓展就业途径,优质高效的做好实习生就业推荐工作。
(1)、摸清学校待就业学生人数,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重点考虑合作企业,为本学期的学生顶岗实习和学生安置到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岗位和企业就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切实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对学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指导教育,培养学生创业成才意识,为适应企业岗位需求及今后的创业成才奠定基础。
(3)、强化就业制度,严格按就业程序操作,确保就业工作质量稳步提高。
(4)、加强对学生就业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要与已就业学生
和企业保持密切联系,通过QQ、电话等方式及时沟通,了解掌握企业的工作环境、用工信息、新上项目、薪水待遇以及学生在企业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为学校下一步就业安置工作夯实基础,确保学生就业满意。
(5)、重视和加强实习工作。提前拿出实习方案,做好实习安排。本学期,招就处将会同教务处加大实习检查力度,对就业班学生的实习提早计划,提前联系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的实习准备工作。
四、工作安排:
现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1、3月份:
(1)制定部门工作计划;
(2)做好学生控流工作(3月20日前);
(3)协助会计室核准高三职高班缴费工作;
(4)做好江苏万宇鉴定考试工作;
(5)落实好高三职高实习工作。
(6)抓好各专业的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素质培养和就业 创业指导工作;
(7)多方联系企业,做好高三年级社会实践调研工作;
(8)分组到各生源校调研招生工作,摸准各生源校实际在校学生数;
2、4月份:
(1)加大校企合作办学力度和深度;
加强校校合作,推行五年一贯制大专班,提高招生吸引力;
(2)积极开拓我校和西部招生,扩大生源市场;
学习外市县招生经验,起草县关于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安排好高三年级综合班社会实践工作;
(3)上报20xx年招生计划1200人(县内1100人,省外 100人)。
(4)做好江苏京一鉴定考试工作;
(5)做好江苏省高新技术考试工作。
3、5月份:
(1)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法;
通过电视招生广告等形式,宣传我校中职招生情况;
(2)准备20xx年招生工作的相关资料,完成20xx年中职招生简章;
(3)出台20xx年招生方案;
(4)配合县教育局召开20xx年招生工作总结暨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会议;
(5)完成本县各生源学校两轮招生宣传工作;
组织全县初中学校部分初三年级班主任及部分学生和家长到我校参观和介绍我校办学情况。
4、6月份:
(1)全校教职工赴各生源校预录取工作;
(2)请电视台记者进行学校专题报道,介绍学校概要、招生计划等;
(3)录取考取本科的学生电视台点歌工作;
(4)县局实行预录取旬报制度。
5、7月份:
(1)全面招生,巩固、稳定生源,实施包校包组责任制对20xx年“未升学人员“一对一”上门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2)做好新生报名接待工作;加强网络联系,加大跟踪服务力度;
(3)举办一期就业招聘会,提供企业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平台,参会企业主要是签订了联合办学的企业,采取多家企业与学生同时见面的策略,提高就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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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的
实施“就业直通车”工程,深入村组,深入企业,全面推进对群众、企业的各项劳动保障服务,实现一条龙服务工作模式。利用2-3年时间,力争将全区被征地劳动力培训一遍,有意愿就业、合同签订、参保率分别达到80%以上,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计问题,真正实现安居乐业有保障的目标。
三、年工作任务
就业直通车的工作对象主要是全区被征地农民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年各镇办通过落实就业直通车工程完成就业40人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镇办要充分发挥劳动保障联络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的作用,深入行政村、组和企业。对镇办、行政村、组的劳动力资源数、构成及企业基本情况、岗位需求等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掌握群众的培训意向、就业愿望,填写求职登记表、培训登记表、就业登记表等,并建立相关台帐,为组织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安排就业打下基础。
(二)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镇办、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招聘会等形式,对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创业致富、观念转变、企业用工法规、制度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一个“大培训、大就业、大创业”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发挥各级职能,深入组织动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转移就业,签订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三)精心组织,科学培训。区就业培训中心要积极发挥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职能,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在引导性培训基础上,按照“1+3”的培训模式和“校企联合”办学方式,在就业培训中心建造电气焊、机电维修、电器维修等实习车间,重点开展电气焊、计算机的操作与维修、保健按摩等专业培训,使每一个参训学员都能学会1-2门专业技能,并取得资格认定证书,为实现就业做好准备。
(四)开发空岗,做好对接。区职介中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家门口就业计划”基础上,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招聘会。同时,邀请沿海发达地区的用工企业来我区召开劳务对洽会,组织不同形式、不同对象的劳务对接活动。
(五)发挥职能,搞好服务。各镇办、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将服务延伸到最基层,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搞好“两个服务”。一是服务好企业,主动宣传劳动法、用工政策、优惠政策,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进行用工备案,提供劳动力资源信息、招用方法、国家规定的招用工标准等咨询服务和推荐求职者;二是服务群众,为求职者提供用人信息、择业指导、求职咨询和介绍用人单位,指导当事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力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优质服务为就业人员做好劳动维权和社会保障工作。
(六)搞好协调,整合资源。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工作上形成合力。各镇办要发挥职能,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督促辖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使劳动者充分享受有关政策。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各种政策优势,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切实为被征地农民办实事、办好事,最终形成“劳动保障人人有责,农民就业大家来做”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21日-5月21日)。
1.搞好动员。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思想准备。
2.各镇办根据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
3.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利用1-2天时间,对全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包括村级联络员培训一遍,提高其工作能力,掌握工作方法,做好实施技术准备。
4.制作宣传版面、条幅、宣传资料等物品,做好物质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2日-12月20日)。
1.认真组织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
2.继续开好家门口招聘会,做好咨询、求职、培训介绍、维权等服务工作。
3.积极组织本辖区有关人员参加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
4.有针对性地开发岗位,安排培训人员就业。
5.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劳务输出。
6.积极到企业服务,督促其与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三)检查总结阶段(12月21日-12月28日)。
针对本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年度工作认真检查总结,发现好的经验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为下一步工作打牢基础。对于实施阶段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劳社保局是“就业直通车”的组织单位,具体负责工作布置、组织实施、检查落实、考核评比等工作。各镇办是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劳动力资源调查、岗位收集、宣传发动、人员组织、就业安置、服务维权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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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共职介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服务就业中心工作,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重点是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四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全省联动专项招聘周活动。
(一)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帮扶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1月18日-25日,其中1月18日启动举办“‘迎新春·送温暖’再就业援助帮扶全省联动招聘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做好活动前期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现场招聘活动具体援助措施;二是拓宽就业岗位信息采集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发就业岗位,保证必要的岗位数量;三是大力宣传“两法”和就业援助政策;四是做好援助对象的跟踪推荐就业工作。
(二)春风行动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2月17日—2月23日,其中2月17日启动举办“春风行动·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就业援助帮扶全省联动招聘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现场免费发放“春风卡”,张挂“两法”宣传画,公布举报电话等,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二是免费提供“一对一”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引导服务;三是有选择地组织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与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面对面洽谈。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2008年5月的第三周,其中5月11日启动举办“全省民营企业大型联动招聘专场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积极与工会、工商联共同联动,岗位信息收集工作以工商联为主;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三是做好招聘活动和政策落实的宣传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将根据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四)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招聘周活动。
1、时间安排:9月7日—9月13日,其中9月7日启动举办“全省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帮扶大型联动招聘专场活动”。
2、活动内容重点:一是做好活动前期宣传,大力挖掘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络服务平台,提高信息质量,将网上求职招聘与现场求职招聘结合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中毕业生的援助帮扶力度,优先推荐就业,落实就业援助的相关政策,提高帮扶实效。
二、强化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各类专项联动招聘活动
为适应公共就业服务新要求,在重点开展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招聘周活动的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突出主题,开展各类主题性专项招聘活动,推动公共职介活动得以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成效地开展,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
(一)纪念性节日专项招聘活动。
1、“迎三八·架金桥”女性援助招聘专场活动。(3月7日)
2、“迎五一”全省大中专、职技校毕业生供需洽谈招聘周活动。(4月下旬)
3、与民政部门、部队联办“八·一”拥军爱民大型招聘专场活动。(8月1日)
(二)专业技能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活动。
1、三资企业中高级技能人才招聘活动。(10月中旬)
2、与教育、人事部门联办高校毕业生公益性招聘活动。(11月下旬)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招聘活动。(12月下旬)
以上活动的具体举办时间和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三、加强部署引导,切实推动各项联动活动深入开展和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全省联动招聘活动作为全年公共职介工作的重点,突出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加强领导,认真筹划,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确定专人负责,形成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效突显的工作机制,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13
二、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按差额人数缴纳上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市和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征收;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可以委托税务、财政部门代为征收或扣缴,也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征收。”将第五条第三款删除。
三、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部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财政预算,严格审批,严禁挪作他用。”
四、将第十三条删除。
有关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1995年7月13日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30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修订公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要求就业的残疾人,为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是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和区、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所属的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具体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残疾人劳动就业状况调查;
(二)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和职业培训;
(三)残疾人就业咨询、登记和职业介绍;
(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除外)、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按上述比例计算,应当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0.5以上、不足1人的,按安排1人计算;安排1名盲人,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
第五条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按差额人数缴纳上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市和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征收;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可以委托税务、财政部门代为征收或扣缴,也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六条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七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部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财政预算,严格审批,严禁挪作他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八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
(二)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或者个体经营;
(三)奖励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补贴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的必需开支;
(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用于残疾人就业的其他开支。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在每年年底前,向市或者所在区、县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递交单位职工情况表,如实填写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情况。
第十条市和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和各单位填报并经核实的单位职工情况表,确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和缴纳的数额,并且向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发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