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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大自然的诗歌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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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大自然的诗歌

篇1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威廉・华兹华斯(1770―1850)是19世纪初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开拓者。他的诗歌对19世纪英国和美国的诗歌影响很大。华兹华斯是大自然的歌者,在他的诗篇中体现了对大自然和人的朴素天性的崇拜。他把自然界生活中每一幅快乐的画面,看作是人类理想的生活。在他的心目中,自然的美丽风光就是人类社会的良师益友。他对大自然和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关爱和崇尚,得到了20世纪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的回应。弗罗斯特一生中写了大量自然抒情诗,也被人们认为是一位大自然诗人。二位诗人都坚持法国哲学家卢梭提出的“回归自然”的理想,对他们来说,回归自然是对纯朴美德的回归。但他们的诗中却蕴含着诗人不同的思想情怀和人生态度,弗罗斯特三分之一的诗,涉及的是对秋天和冬天的描绘,他所记述的新英格兰秋天和冬天的自然风光,和华兹华斯描绘的充满快乐和希望的春天和夏天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一 自然画面的描写

浪漫主义诗人对自然风光和乡村生活,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他们把自己融入自然界中,享受自然,并认为大自然所具有的魅力,值得去描绘。华兹华斯就是这样一位生活在新英格兰西北部湖区的诗人,他一生中最美好的童年时代在那度过。幼小的华兹华斯充分领略了美丽的自然风光,尽情享受了大自然的壮丽山水。在他的诗中,河水和高山就像人一样会说话,风和云可以与人交流。

华兹华斯大部分的诗记述了春天和夏天的景色。春天万物新生,植物开始生长,花开了,新的枝叶发芽了。白色、粉色和黄色的花儿装饰着春天,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面。农民们在天野里播下的种子,鸟儿在欢快得啼鸣,传递着春的信息。春天是一个令人娱跃、奋发向上的季节。华兹华斯的《早春三月》(Written in March)展示了一幅生动的春天画面,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这个快乐季节的幸福描写:“溪水流汩汩/雄鸡啼喔喔/小鸟鸣啾啾/明湖闪烁烁/沉睡的绿色田野沐阳光……”在语言清新质朴,意趣盎然的诗句中,人与自然都是快乐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情景交融,物我两忘。

读弗罗斯特的诗我们会发现,在他的诗歌里,诗人大量运用了描写秋天、雪以及冬天的意象。同华兹华斯记叙春天和夏天的诗句相比,弗罗斯特的诗歌中描写的冬天、雪以及树林永远在黑暗的笼罩中,诗歌的主题主要是表现“自然界的冷漠、残暴及人类的孤独、困惑”(杨金才,2002:142),如描写秋天和冬天的代表作《荒凉之地》、《一个老人的冬夜》和《摘苹果之后》。

《荒凉之地》(Desert Places)描写的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诗人一个人在夜色茫茫中观赏雪景,大地和自然界中的一切被雪覆盖,面对苍茫大地,诗人孤身一人,内心孤寂,无法排解。《荒凉之地》(Desert Places)实质上想要表达的是诗人荒凉的孤寂的内心世界。在华兹华斯的诗歌中,自然界往往能抚慰人的心灵,使孤独的人不再孤独,但是弗罗斯特的诗歌展示给我们的,是一幅美国新英格兰凄凉的冬天画面。人类不仅不能从自然界中获得安慰,反而变得更加孤独。

二 对大自然的态度

对浪漫主义诗人来说,大自然是一个宁静祥和的世界,它能治愈诗人受伤的心,抚平他们心灵上的创伤。他们崇尚大自然,甘居乡村,过田园生活。通过与大自然交流,他们感受到了美丽的乡村风光带来的欢乐。华兹华斯称:“(那时)大自然对我就是一切(Nature then to me was all in all),我是长期崇拜大自然的人(I, so long a worshipper of Nature)。”他不是一般地欣赏大自然的美丽风光,他将大自然视为自己精神生命之根,未来生命的归宿。

华兹华斯在经历了人生失意后,于1793年8月他与他妹妹罗西重游葳河,写下了著名诗篇《丁 寺》。他听见潺潺作响的山泉,又目睹岸边的危崖陡峭,还有那黑压压的槭树、村舍院落、森森的果园和树林中冉冉升起的团团青烟,不禁发出了由衷感叹:“多少次/我在精神上求助于你!穿过树林蜿蜒流去的葳河啊/我的灵魂多少次求助于你!”从自然那里找到安慰,是大自然使孤独而敏感的他,在经历了心灵的创伤后,却仍有着美好童年的回忆,他可以在自然那里擦干身上的血迹,又重新站起来。因此,自然是他“心灵的/保姆、向导和护卫”,是他的“精神世界核心”。每当他人生遇到了失意,心灵受到了创伤,大自然总会给他滋养与抚慰。

华兹华斯和弗罗斯特都被誉为田园诗人。华兹华斯的诗歌唤起人们回归大自然的强烈愿望。然而弗罗斯特的诗,与华兹华斯的诗歌《丁 寺》完全不一样。弗罗斯特的诗歌展示给我们的,是人对大自然的惧怕,大自然具有破坏性,令人厌恶,而不是盲目的爱。他的诗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大自然总是被描述成邪恶的产物,是有邪恶的元素构成的,对人类具有掠夺性。他想象的世界,也许被令人吃惊的黑暗设计所控制,他的这一想法在他的著名诗歌《设计》(Design)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设计》(Design)讲的是作者在早晨,发现一只白色的蜘蛛在一朵白色的花朵上捕捉了一只白色的飞蛾。整首诗重复最多的是这两个字“白色”(white)和“死亡”(death)。蜘蛛在白色的花朵上捕捉了一只白色的飞蛾,整幅画面就像一块坚硬的白色布料上,布满了死亡和枯萎的气息,像巫师做的有毒的汤药的配料一样,已经死去的飞蛾的翅膀就像白色的纸风筝一样。当我们读到这首诗时,白色的恐怖气息几乎使人窒息,压得人喘不过气。

在诗的最后诗人不禁发问: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蜘蛛刚好落到那样的高度去捕捉一只飞蛾呢?是黑暗的设计吗(Design)?这首诗表面上看是说飞蛾,但实际上,飞蛾象征着人类,蜘蛛象征着冷酷的宇宙。在残酷的宇宙面前,人类是无能为力的,是软弱的,人类永远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就像那只飞蛾一样,永远也不会明白,自己会在什么时候由于什么原因而死去。这首诗揭示了自然界的冷酷无情,深不可测!

三 人与自然的关系

大自然包括山川、河流、电闪、雷鸣等等。太阳、月亮和所有的自然现象都是大自然的统一。大自然是人类的物质基础,自然界中每一件物体都有它的特殊价值,它的涵义很广。

自然界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都是诗人喜爱描述的对象。华兹华斯从大自然中得到创作灵感,他认为“人们的热情,是与自然的美而永久的形式合二为一的”。大自然是人类的精神家园,人们能从大自然中得到精神上的放松,大自然既是美丽的又是充满智慧的,自然界的和谐给人们带来了欢乐,使人们忘记了人间的烦恼。更重要的是,人们从大自然中获得了智慧和知识。

在华兹华斯的诗歌《早春吟》(Lines Written in Early Spring)中,表达了大自然不仅是美丽的,而且是和谐的。自然界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都能和睦相处,人们能从自然界中获得美德。诗中写道“I heard a thousand blended notes.While in grove I sate reclined.”描写的是一天诗人来到小溪边休憩,听见有百曲千歌的谐唱交响,快乐的思绪涌上心头,在小溪边,他还看到“绕着绿阴下的葱葱樱草/长春花绾出了个个花环/我深知每朵花的心奥/如吐纳氤氲而觉着心欢”。长春花和樱草在绿荫下和睦相处,它们共享大自然的自由和欢乐。与祥和快乐的自然界相比,人类社会充满了烦恼和冲突,诗的最后两句写道:“Have I not reason to lament/What man has made of man?”诗人有足够的理由悲哀,因为人类社会的不幸福和不公,人们应向大自然学习。

根据浪漫主义的特点,大自然不仅美丽,还能给人们提供知识,人们真正的老师就是大自然,大自然是一本令人不厌的奇书,能启发人的智慧,教给人真理。在华兹华斯《转折》(The Tables Turned)一诗中有明显的阐述:“Books! Is a dull and endless strife,Come, hear the woodland linnet,How sweet his music! On my life,There is more of wisdom in it.”华兹华斯告诉人们,林间红雀甜蜜的歌声包含着智慧,小画眉的歌声也是不同凡响的,他号召人们都来聆听自然的教导。大自然中有丰饶完美的宝藏,能启发人的智慧。而自然这本书永远读不够的。

再看弗罗斯特的诗,唯一的主题就是人与自然间的矛盾关系。自然以各种各样的消极、负面形象出现,或者冷酷残忍,或者荒凉漠然,或者潜伏着危险,或者阴险狡诈,根本就无视人类的存在,自然不仅不能抚慰人的心灵,而且还给人的心灵带来巨大的创伤。

如《一个老人的冬夜》,诗中“屋顶白雪”是老人的白发,“墙上的冰凌”是老人的眼泪,暗示老人与屋子之间的关系,老人的生存状况受到了大自然的威胁。老人与外界失去了联系,在夜晚他只能与月亮为伴,表达了人与外界的隔阂,强调老人的孤独、绝望和无助。

通过对两位诗人的诗歌比较,华兹华斯诗歌最大的特点,是采用朴素、生动的日常口语,描绘大自然的景色和劳动人民的不幸与质朴,抒发自己内心真实的情感,开创了一种清新、自然、抒情的新诗风。弗罗斯特诗歌风格是语言朴素无华、含义隽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对立,强调自然界的冷漠无情。他在看到冷漠的宇宙同时,能够勇敢地面对人生。

四 两位诗人不同自然观的成因

从以上对两位诗人的诗歌比较和分析中,我们看到两位诗人给我们描述了不同的自然画面和他们对自然的不同态度。这与两位诗人所生活的人生经历有着密切的联系。

华兹华斯出生在新英格兰的西北部湖区内,湖区以秀丽的山色和星罗棋布的湖泊闻名,他在那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童年时代,领悟到了大自然的神奇。他深受法国哲学家卢梭的影响,认为人应该回归自然。所以华兹华斯对大自然表现出了一种独特的敏感。

而弗罗斯特可谓尝尽世间的艰辛困苦,他幼年丧父,很小的时候就担起生活的重担。婚后不久,第一个孩子夭折。他的妹妹死于精神病。1938年,妻子心脏病突发而死。1940年,他成年的儿子自杀身亡。从他这些坎坷的人生经历来看,死亡、宇宙的冷酷、命运的无情、未来的无法预测等等成为他诗歌的主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弗罗斯特诗歌深受华兹华斯的影响,他也以自己生活的新英格兰乡村和乡下人为素材,描绘了大自然以及人与大自然的联系。两位诗人都对英语语言的诗歌文学做出了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 Bateson,F.W. Wordsworth:A Re-Interpretation. London:Longmans,Green and Co,1954.

[2] Baym,Nina. The Norton Anthology of America Literature. New York:Norton and Company,Inc.1994.

篇2

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 1770―1850)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也是“湖畔派诗人”之首。在其代表作《抒情歌谣集》的第二版中,他对他的诗歌进行了定义,他认为一首好诗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情感。这种情感是自然而然流露出的,是在强大的宁静中追忆起来的情感。他的诗描写和关注的多是普通老百姓的生活。诗中的语言虽然看似平淡、朴素,却给人以返璞归真的感觉。

《我们是七个》是华兹华斯于1798年写的一首抒情叙事诗。这首诗的开头描写了一个单纯的孩子,他有力的呼吸,挥舞着洋溢着青春活力的四肢,过着他快活的时光。他真的懂得什么是死亡吗?由这个问题出发,诗人记述了他与一个八岁的农家小女孩的对话,带着读者进入了儿童的心灵世界。

下面就从诗中的语言,诗中的自然和诗中的童心三个方面进行赏析。

一、诗中的语言

尽管华兹华斯的体裁各异,诗体多变,但在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清新、隽永、朴素、亲切的气息。这种语言特色不但与18世纪新古典主义者诗人擅用的工整优雅、警句格言迭出的英雄双行体截然不同,而且与同属于浪漫主义时期的布莱克,以及第二代浪漫主义诗人拜伦,雪莱,济慈等人也大相径庭。正如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第二版中对诗歌的定义那样,他的诗多关注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用的都是普通老百姓生活中的语言,故其语言也较为简单,朴素,这使得他的诗读起来朗朗上口,不晦涩,且简单易懂。

比如本诗,整首诗共十七节,前三节讲述了诗人偶遇农家小女孩,简单的描述了一下小女孩的外貌及穿着,剩下的十四节全是诗人与小女孩的对话。描写小女孩外貌时,简单的几个词“一头茂密的卷发,头发像杂草”、“她就是个乡下孩子的样子,但是她的眼睛非常非常漂亮”,就勾勒出了农家小女孩的特征――外表普通,心灵单纯,美丽。在下面的诗人与小女孩的对话中,更是体现了简单朴素,清新易懂的语言特色。诗人在诗歌中描写小女孩的回答时,先是她“惊奇地向我张望”,而后又是“随口回答”,然后是“回答得又快又利索”,最后是“坚持回答”。这一连串对小女孩语气的描写,简单而直接,却能使读者对小女孩的形象有深刻的认识。诗中语言虽简单,却有返璞归真的感觉。

二、诗中的自然

华兹华斯是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又是“湖畔派诗人”之首,他追求浪漫,热爱自然。华兹华斯深受流行于19世纪的一些哲学思想的影响,其中包括启蒙主义运动,卢梭“回归自然”的理论思想以及泛神论,从而使华兹华斯形成了自己对自然独特的认识:人与自然“天人合一”的关系,自然使人的心灵得以净化,自然是人类的良师,朋友和保护者。在他的眼里,自然才是真善美的完美体现,才能给人以生命的真谛和领悟。自然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因此华兹华斯的诗歌无不体现着他对自然的这种情结。

虽然本诗并没有像“Lines Composed a Few Miles Above Tirtern Abbey”那样描述大自然的风景,但在诗中,他写道“She had a rustic, woodland air. And she was wildly clad.”她就是个乡下孩子的样子,胡乱穿几件衣服,一身山野的气息,就是这样一种自然的美,”Her beauty made me glad.”诗人被震撼了。这既描写了他们所处的环境,又间接反映了作者对自然的热爱。在下面的和小女孩的对话中,虽然没有直接描写自然风景,但是在对话中,当诗人问小女孩兄弟姐妹几人时,小女孩回答道:“我们是七个,两个去了威尔士的码头,两个去了海上工作。”让人联想到浩瀚无尽的大海。在诗人纠正小女孩他们是五个人时,小女孩反驳道:“坟堆看得见,青绿一片”“离我家门口二十步左右”“两座坟相挨相靠”。通过小女孩的回答,我们可以看出,虽然逝去的人不再具有肉体,但是灵魂长存,已经与大自然融为一体。这里体现了诗人“天人合一”的自然情结。只有在大自然中,人的灵魂才得以永生,才能给人以生命的真谛和领悟。

三、诗中的童心

真正优美的诗歌必然是诗人内心世界的真实显露。华兹华斯很小时就喜欢独自在田间漫步,欣赏大自然美丽的风景,思考自然与人生。童年的经历,对其儿童观的形成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他所提出的“儿童乃成人之父”以及“灵魂前存在”的观点是其儿童观的核心内容。

本诗中讲述的童心,是本诗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开篇第一句写道”A simple child”一个纯洁的孩子,仅此一句,就让读者感受到诗人对儿童的爱怜与欣赏。在诗中的第四节,诗人问小女孩她兄弟姐妹共有几人,她说我们是七个,两个在威尔士的码头,两个去海上,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在她家附近教堂的墓园里。在这个小女孩的心里,分不清生与死的界限,她自己还常常到那织自己的毛袜,常常带着她的碗到墓园里,独自地吃,独自地唱,唱给她的在土里长眠的哥哥姐姐听。虽然他们静悄悄地没有回应,但在小女孩烂漫的童心中却不曾感到生死间有不可思议的阻隔。所以,尽管诗人一再纠正女孩,说他们只有兄妹五人,但小女孩却断然否定道:“不,我们是七个。”简单的话语,执拗的语气,虽然幼稚,却反映出儿童的天真和对亲人无尽的爱。在诗人看来,儿童虽然对世俗事物懵懂无知,却保持着内心的纯洁与天真,在成人的世界里,却缺少了这份纯洁与天真。诗歌不仅体现了诗人对儿童的怜爱,更体现了诗人对儿童的热爱,对童真的赞美和对儿童时代的向往。在当今社会,人们的很多情感或许会变淡,情感变淡或许会减少许多失去的痛苦,但是,很多情感,我们是无法改变的,很多信念我们会一直执着的。就像那个小女孩,一直坚信“我们是七个”,无论身处何方,经历何事,唯一不变的是“我们是七个”,天上,人间,只要是你在心中。这里正体现了诗人的儿童观――“儿童乃成人之父”。在诗人看来,在文明社会中保持对自然的虔诚,成人后保留一颗童心,是实现完美人生的必要条件。

总之,诗歌以对话的形式,用简洁、质朴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自然的热爱,对童真的赞美和对童年的向往。华兹华斯对儿童时代的留恋和对童真的赞美,使得诗歌超出了纯粹写景咏物的范围,深化了诗歌的主题,体现了诗歌真正的美。

参考文献:

[1]郑侠.解读华兹华斯的诗歌《我们是七个》[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0,10:122-124.

篇3

高尔基在回忆聆听叶赛宁朗诵完自己的作品时的情景,曾称叶赛宁为俄罗斯“文学中头一个如此巧妙,而且能以如此真挚的爱来描写动物的人。”根据统计,在被研究的叶赛宁近339首诗中,有124首都有提到动物形象,种类多达60种。可见动物形象在诗人的作品中占据重要地位。

叶赛宁的很多诗中都提到了狗这一形象,诗人称它是朋友。“今天的狗儿使我想起,它曾经是我幼时的朋友。”(《狗之子》1924年)。 还称它为亲人,“母狗姐妹和公狗兄弟/我也像你们受人轻视。(《牝马船》)《给卡察洛夫家的狗》中,“我”对着小狗吉姆倾诉衷肠,叮嘱它代替自己表达对那位最沉默最忧伤的女客的歉意。在这首诗中,诗人说“吉姆在你的朋友中,各色各样的人很多”,叶赛宁不只是把狗平等对待,而且还把内心最隐秘不能表达的感情托付给小狗吉姆。

除了这种兄弟般的平等友情,叶赛宁认为动物也有崇高的感情,而且丝毫不比人少。在《狗之歌》中,完全以动物为主人公,以动物细腻的情感打动人心的。诗歌的题目使用了”Песнь”一词,是作者的精心设计。”Песнь”是崇高体裁,是属于颂诗写作。作者用这样的题材来写一首关于母狗的叙述诗,原因在于,在诗人看来这首诗的主人公虽然是一只母狗,但作者赋予了小狗以女人和母亲特有的情怀和本质,进而歌颂了神圣的母爱。诗歌的叙事诗按照时间顺序,清早、傍晚、晚上、和月亮出来了,讲述了在短短一天之内母狗得子到丧子的情感变化。值得一提的是,诗歌按照时间,先将母狗清晨诞下小狗,一直到傍晚,直到闷闷不乐的主人把狗仔装到麻袋里,但是诗人没有描写无情的主人如何把小狗们投入水中,而是用平静河面久久的颤抖来引起读者自己的想象,这种方法不是叶赛宁的首用。在屠格涅夫的《木木》中,也使用了相同的手法,通过描写水波的变动让读者产生自发的共鸣。同时对于母狗看到这一幕,伤心欲绝的反应,作者也巧妙的避开直接的描写,而是通过写母狗脚步的踉跄和不断的流汗,来反应它内心的震荡。在中国的诗歌里,所谓“话到七分,意境深远”,也是这个道理,如果全部平铺直叙,则大大减少了需要联想才产生的艺术效果。诗到这里还远远没有结束,母狗把天上的弯月,误看成是自己的孩子,这样的虚实对比,加强了悲伤的渲染。最后以两行狗泪结束了全诗。自然的情化,情感的物化,虚虚实实,情景交融,让悲伤的情绪贯穿诗歌从头到尾,耐人寻味。《狗之歌》最大的成功在于它情感的真挚,而真挚的原因在于,叶赛宁相信动物不只有基本的喜怒哀乐,在动物身上也存在着人类的崇高感情,动物并不是我们想像的那么简单,虽然不使用人类的语言,但是他们也是大自然的作品,大自然给予人类和动物相同的天赋和平等的地位。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体会到这一点,叶赛宁有着与生俱来的敏感和语言天赋,借助诗歌把动物的声音传达出来。难怪高尔基在听完叶赛宁对《狗之歌》的朗诵后“不由得想到,谢尔盖・叶赛宁与其说是个人,毋宁说是造化特意为诗歌,为表达绵绵不尽的田野的悲哀,表达对一切动物的爱和恻隐之心(人比万物更配领受它)而创造出的一个器官”。

叶赛宁对马也有很深的感情,在所有使用的动物形象中,马的频率最高。首先 还是朋友情节。在《我不打算欺骗自己》中,诗人写道:“每一匹又累又脏的马,都会对我点头相迎。我是动物亲密的朋友,每句诗能医治他们的心灵。”除此之外,在叶赛宁的笔下马还代表了逝去的美好时光。在《我不惋惜、呼唤和哭泣》中, 有这样的诗句:“生活,如今我竟倦于希冀了?莫非你只是我的一场?仿佛只是在那喧闹的青春,我骑了玫瑰色的骏马驰骋。”在这里最后一句,一方面是指时光匆匆流逝,如骑在马上飞逝。另一方面,好像也可以理解成,青春年少如马上驰骋般的快意,只可惜短暂易逝,让人觉得惋惜。而1920年发表的这篇《四旬祭》,最集中也最鲜明的表达了叶赛宁对于自然的护卫和对破坏自然的工业化的恐惧和排斥。马在这首诗中象征了即将逝去的乡村和自然,是叶赛宁表达自己自然观的代言人。诗中,一只“不自量力”的红棕马驹在奋力追赶铁的列车,诗人用对比的手法凸显这种赛跑的换缪于差距。一个是“铁爪”、“铁鼻孔”,边轻松的打着“响鼻”,边快速前进,而另外一个跑跳着竭尽全力,但是纤细的前腿已经抬到最大限度了,这样的比赛在一开始就定下了赢家。

虽然作者表面嘲笑马儿是“可爱而又可笑”的傻瓜,但是他心里真正排斥的是代表破坏自然的工业化和机器化的列车,这从全诗的头两句就可以明显的看出作者的观点:

毁灭的号角吹响了,吹响了!

我们如今怎么办,怎么办,

在这肮脏无比的路的大腿上?

但是作者还要用问句嘲笑小马,“莫非它还不知道铁马已经战胜活马?”其实这是作者的对自己的审问。十月革命后,苏维埃的社会理想是建立工业化国家,这样的国家导向必然引起工业文明与自然的冲撞,钢铁的城市与木头乡村的摩擦。面对这种趋势,叶赛宁预见到了自然面临的危险。但是作为诗人,他还是选择站在诗意来源的自然的一方,只是这个时候的诗歌里不自觉的带着浓郁的忧伤和担忧。他就像是那只代表传统木头乡村的,代表自然的小马,明明已经知道结局,但是还是不能坐等钢铁文明的侵吞,竭尽全力给予反抗。所以与其说诗人嘲笑自不量力的小马,不如说诗人是同情捍卫自然的抗争者。从今天生态学的角度来评价,叶赛宁在诗中流露出了对自然在机器时代的命运的忧患,对自然田园依依不舍的眷恋,以及对于如何拯救俄罗斯大自然,保护俄罗斯的美的思考,这种生态意识是符合今天的科学自然观的,从叶赛宁的诗中看到了他一贯坚持人与自然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点通过分析叶赛宁诗中的几个主要的动物形象,我们可以看到,~赛宁对动物感情真是来源于对自然的尊敬与热爱,反过来说,正是通过这些活灵活现,充满真情的动物形象,传达了叶赛宁朴实基本的自然观――人与动物是平等,友好,亲如兄弟的关系,不可低估动物的情感,它们也是与人类一样拥有崇高情感的自然之子,同时还包括工业文明和自然、自然和人类要和谐共生的先进生态自然观。

【参考文献】

[1]顾蕴璞译.叶赛宁诗选[M].上海:译林出版社,1999.

篇4

孟浩然生于公元689年,卒于740年,名不详,有一种说法说他名浩、字浩然,襄阳(今湖北襄阳)人。孟浩然的一生相当平静,绝大多数的时间过着隐居生活。四十岁时孟浩然曾西入长安求仕,但失意而归,在南方各地漫游了几年之后又重返故乡隐居。孟浩然的生活虽然很平静,但他的内心却充满矛盾,这主要表现在隐退与进取的斗争上。张九龄镇荆州时,孟浩然曾被召为从事,但不久就又归家。政治上十分失意,他深感自己怀才不遇,郁郁不得志。生活于“开元盛世”却以布衣而终。

篇5

3. 发现诗歌中规律性的语言现象, 仿照诗歌写一段话。

二、教学重难点

1.指导朗读课文,知道课文中大自然的语言指的是什么。

2.发现诗歌中规律性的语言现象,仿写诗歌。

课前准备:

1. 查找有关“三叶虫”化石、“喜马拉雅山脉”的文字或图片资料。

2. 观察大自然,搜集有关“大自然语言”的资料。

三、教学课时

2课时

四、教学过程

(一)第一课时

1.谈话导入,揭示课题。

同学们,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流工具。但并不是只有人类才有语言,大自然中也有很多奇妙的语言,让我们走进《大自然的语言》,去聆听,去发现吧。

2. 初读课文,整体感知。

2.1用喜欢的方式初读诗歌。

读书要求:把每节诗读得正确流利,注意读出诗的节奏。

2.2抽生接读课文,集体评议:是否正确流利,是否有节奏。

2.3请同学们再读读课文,想想课文中哪几个小节具体写了大自然的语言。

2.4指名回答。

2.5观察板书,问:同学们发现了吗,大自然的这些语言都说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归类)

2.6师叙述:瞧!大自然的语言上到天文,下至地理,涉及到方方面面。你们觉得大自然的语言怎么样?(妙不可言,释词。)

3.品读诗句,指导朗读。

3.1师叙述:大自然这些特有的语言,到底“妙”在哪里呢?大家自己研究一下课文。

提出自学要求:选择最感兴趣的一类大自然的语言学习,要求:

①想一想:大自然的语言“妙”在哪里?

②读一读:怎样读,才能让听的人体会到“妙”。

3.2检查:抽生回答,朗读。(利用句式引导朗读)

3.3出示句式,体会: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自由读文,体会。

3.4大自然用这些语言和我们说话,它真的说了吗?(生答)但是,我们一看到这些东西,就知道它向我们表达了什么。大自然的语言啊,真是 —— 妙不可言。

3.5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怎样才能发现、读懂这些妙不可言的大自然语言呢?

(热爱大自然,热爱科学,善于观察的人,才能发现更多大自然的语言。)分男女读①⑨小节。

4.回归整体,拓展延伸。

4.1现在,老师要考考大家,平时是不是一个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人。说说你还发现了哪些大自然的语言。

(生自由汇报)

4.2师补充(课件出示)

4.3能仿照诗歌再编一节吗?组成四人小组,编一编。

4.4师小结:只要你们热爱大自然,热爱科学,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一定会发现更多大自然的语言!

5.作业自助餐(三选二完成)。

5.1收集文中好词。

5.2有感情地朗读诗歌。

5.3把你发现的大自然的语言仿编一节诗句写下来,读给家人听。

(二)第二课时

1.展示作业,复习导入。

1.1同桌合作,读一读你收集的文中好词。

1.2交流创编的诗,收集成册,展贴于“学习园地”。

2.指导背诵。

2.1师生接读:老师读前半句,学生接后半句。如:

师:别以为人才说话,

生:大自然也有语言。

2.2自由练习,背诵诗歌。

2.3个别展示,背诵诗歌

2.4全班一齐背诵诗歌(不会背诵的同学可以看书)。

3.识记生字,指导书写。

3.1运用已有的知识分析记忆本课生字。

3.2指导书写。

(1)观察字的间架结构,指名发言。

(2)范写“逗、编、脉”。

搬:左中右结构(不要把“般”写成“船”。)

雁:半包围结构,里边是“隹”,不写成“住”

砍:左右结构,最后一笔是捺。

圈:全包围结构。

(3)学生描写、临写。教师巡回辅导。

3.3扩词积累。

4.作业自助餐。(三选二完成)

篇6

一、诗人与自然的对话

弗罗斯特认为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在诗中,可以感受到诗人对自然的依赖。诗人从与自然的对话中获得美的体验,从自然中获得信心,完成了情感与思想的升华。

(一)心灵的宣言

在《进入自我》这首诗中,诗人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做了深刻的思考,可以感受到诗人心灵深处的呐喊。

One of my wishes is that those dark trees,

So lod and firm they scarcely show the breeze,

Were not,as’twere,the merest mask of gloom,

But stretched away unto the edge of doom.

I should not be withheld but that some day

Into their vastness I should steal away,

Fearless of ever finding open land,

Or highway where the slow wheel pours the sand.

I do not see why I should e'er turn back,

Or those should not set forth upon my track

To overtake me,who should miss me here

And long to know if still I held them dear.

They would not find me changed from him they knew――

Only more sure of all I thought was true.

这是弗罗斯特的第一首十四行诗,可以说,在这首诗中包含了诗人创作中所有的内心情结,体现了弗罗斯特诗歌创作的显著特点:主题、题材、态度和诗人向内心观照的倾向。《进入自我》这首诗字里行间流露出诗人与大自然的紧密相连,感知诗人与大自然进行了亲密接触。《进入自我》表达了诗人有关人生、有关诗歌创作的具体思考。

在这首诗中,诗人用到了三个隐喻,“dark trees(郁郁葱葱的树林)”、“open land(广袤的空地) ”、“highway(大道) ”。这三个隐喻各有含义,表达了作者的心声。其中,“open land(广袤的空地) ”表达了作者的孤寂,无人做伴,却勇往直前;“highway(大道) ”暗示了作者尤其内心的追求,虽然路上人来车往,但是诗人仍独善其身,不随波逐流。诗人在开篇写道:“One of my wishes is that those dark trees”,这是诗人的追求,是他人生的目标。不害怕被孤立,也不屑于人云亦云,而是独自一人去往那郁郁葱葱的树林,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可以说,这是诗人内心深处的声音,愿意用心灵和去大自然交流,也愿意将自己全身心的融入到大自然中去。

诗人相信人和自然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回归自然,才能捕捉到生命的真谛。因此,尽管诗人要孤身一人前往密林深处,但并不是真的要脱离人群,脱离社会,知识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去亲近自然,了解自然,更深刻的去思索人生,从自然中获得启迪,探寻真理。

(二)对自然美的惑悟

弗罗斯特渴望亲近自然,渴望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对自然的美,诗人一直都是欣赏并发自内心来赞美的。对于罗伯斯特来讲,他是一个融入自然的人,并不断的发现、探索自然的美。也只有这样,诗人才坚信并宣称人与自然不可分割,人的心灵应于大自然相通。这在诗作《深秋来客》中深有体现:

My sorrow, when she’s here with me,

Thinks these dark days of autumn rain

Are beautiful as days can be;

She loves the bare,the withered tree;

She walks the sodden pasture lane.

Her pleasure will not let me stay.

She talks and I am fain to list:

She’s glad the birds are gone away,

She’s glad her simple worsted gray

Is silver now with clinging mist.

The desolate,deserted trees,

The faded earth,the heavy sky,

The beauties she so truly sees,

She thinks I have no eye for these,

And vexes me for reason why.

Not yesterday I learned to know

The love of bare November days

Before the coming of the snow,

But it were vain to tell her so,

And they arc better for her praise.

可以说这首诗所带给人们不论是在听觉、视觉还是知觉上的感受都是震撼的。在这首诗中,弗罗斯特展现了他对自然的超高的审美知觉。诗人与自然心意相通,与秋天对话。在弗罗斯特心中,秋天具有人的特质,有血有肉,她优雅美丽,活泼可爱,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去改变周围的环境。在这首诗中,并不觉得秋日的萧瑟,有的只是对秋日俏皮可爱的会心一笑。在诗人的笔触下可以看出,弗罗斯特已完全融入到了自然之美中,看出她对秋天的赞同与欣赏,也向读者展现了秋日的美,讲述了自己的感悟,可以说,这是完全投入自然的一种审美关照。

这首诗给人以启迪。人是自然中的人,作为人类,应该去亲近自然,与自然保持一种亲密和谐的关系。我们应当学会去发现自然的美、欣赏自然的美、热爱自然的美。种种漠视自然、破坏自然的心态与行为都是不应该的。自然给人以力量,是人类的栖息之所,人能够全身心的投入自然,找到自己心灵的栖息地,对于人类而言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三)心灵和大自然的对话

在《红朱兰》这首诗中,弗罗斯特用心灵与自然进行了对话。诗人在诗中表达了对自然的热爱,并呼吁人们要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人和自然本是一体,人类的发展不能脱离自然,只有出自本心的去热爱它,尊重它,才能获得自然的善待,尊重自然也就是尊重人类自己。

A saturated meadow,

Sun―-shaped and jewel--small,

A circle scarcely wider

Than the trees around were tall;

Where winds were quite excluded,

And the air was stiffing sweet

With the breath of many flowers―-

A temple of the heat.

There we bowed us in the burning,

As the sun's right worship is,

To pick where none could miss them

A thousand orchises;

For though the grass was scattered,

Yet every second spear

Seemed tipped with wings of color

That tinged the atmosphere.

在这首诗中,诗人表达对自然的热爱与崇敬。不论是草地,还是太阳,诗人都对其进行了发自内心的赞美。这是一片长满了红朱兰的草地,这些美丽的花儿如同宝石般闪闪发光,从生动的描写中,不难体会诗人对其喜爱之情。诗人将草地比喻成庙宇“A temple of the heat”,认为自然是神圣的,不可亵渎的;而红朱兰则是充满活力的,熠熠生辉的;在俯身采撷花朵之时则是向太阳礼拜,这些都不难看出自然在诗人心中崇高的地位,也可以体会到诗人渴望与自然亲近,进行心灵深处的沟通。

弗罗斯特对红朱兰的喜爱体现了他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追求,充满着对大自然的虔诚,体现了人和大自然相依相存的伦理情怀。事实上,这首诗通过诗人与自然的对话,意在批评那些不珍惜自然,毁坏环境的种种现象。诗人意在唤起人们对自然的珍爱,意识到自然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毁灭自然,最终毁灭的是我们人类自己。

二、结语

诗人眼中的自然是带有诗人自己内心影子的自然。对自然的感受,实际上是诗人内心观念、情绪、需求、动机等心理特征的投射,是诗人思想、品格的投射。诗人的心灵在大自然宏大、纯净、壮美的熏陶感染中经受了洗礼,形成了优秀的审美品格。诗人有意识地从心灵深处主动地离弃世俗的丑恶而在大自然中寻求精神的美好的行为,最终形成了自然朴素清新的诗歌风格以及体现这一风格的精彩纷呈的诗歌篇章。

参考文献:

[1]濮阳翔,李成秀译. 二十世纪美国文学[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4.

[2]江枫译. 弗罗斯特诗选[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

篇7

因为哈代所取得的杰出的小说成就,他的诗歌常常为人所忽视。但是,哈代的诗名到了20世纪后期日益隆起,已经丝毫不逊色于他作为小说家的名声,而这也是哈代本人生前所乐于看到的。其从不掩饰自己对于诗歌的偏爱,宁愿被别人称为诗人,而不是小说家。

因为在哈代看来,诗歌比小说更高雅,更能自由地表达思想,不受限制。哈代最早走向文学道路就是从诗歌起步的,他曾仔细研读过斯宾塞、弥尔顿、华兹华斯等人的作品,在伦敦作学徒期间就开始尝试写诗,他早期的诗作《无色的音乐》、《深思的少女》情感真挚,富有想象力,意境深远,展示了他的诗歌才华。而在写作小说期间,哈代仍然坚持诗歌创作,当《无名的裘德》遭受到评论界的抨击后,他更是全身心地投入诗歌创作,在1898年出版第一部诗集《威塞克斯诗集》后,哈代接连出版了8部诗集,包括《时光笑柄集》、《环境讽刺集》、《今昔抒情诗集》等,诗歌创作多达918首,最后一部诗集《冬天的话》于1928年他去世后出版。

如果说哈代创作的小说有一种诗的意境,那么他创作的诗歌则属现实主义。哈诗冷静、严肃,甚至略带嘲讽地观察人们日常生活的希望与恐惧、困惑与迷惘、喜与悲、苦与乐,而且诗作大多具有自传性。正如他的第二位妻子弗洛伦斯所说:“要了解哈代的一生,读他一百行诗胜过读他的全部小说。”①哈代抒情诗有四类题材,即爱情、自然、战争和死亡,这构成了他创作的主要领域。

在西方文化中,爱情一直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几乎可以说,爱情即人生。在文学作品中讴歌爱情的美好和美妙一直是其长盛不衰的传统。哈代是珍惜爱情的,他那一千多首诗中,有不少是歌颂爱情的力作。哈代的爱情诗真挚纯朴,深切感人,体现了他丰富的感情世界和敏感的内心感触。特别是在1912至1913年间为追忆第一位妻子埃玛而作的总题为“旧焰余烬”的组诗,用词质朴,情真意切。哈代与埃玛年轻时的热恋曾轰轰烈烈,婚后初期也是琴瑟和谐,但其后的生活却并不美满。哈代喜欢结交少女,而埃玛对此则极为不满,两人的感情自然很难融洽。1912年埃玛去世后,哈代对她思念不已,他对曾同他一起度过人生最幸福时刻的女人的突然离去感到震惊和悲痛,并把自己的情思写入诗中来传达他在埃玛去世后的心境。

哈代诗中另一频繁出现的题材是自然。尽管自然从来不曾是他的主题,仅仅作为人类活动的背景,但他依然是一位热衷描写自然的诗人。哈代一生写过近百首自然诗,是其诗歌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由于长年居住在乡村,他对乡村生活和大自然有一种天然的亲密关系,哈代的诗歌长于对大自然景观的描绘,并寓情于景,表达他对自然万物的热爱。在他的诗歌中,仿佛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风雨雷电、飞禽走兽都具有了人的情感。尤其是对树枝的描写,达到了活灵活现的地步,有人甚至称呼哈代为“树枝诗人”。他对自然的关注实际上是对人类生存状况的关注,他从自然万物的悲剧性中看到了人类的悲剧命运。虽然对于哈代来说自然是灾难的承受者,本身有许多不和谐因素,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均充满着残酷的竞争,然而他在自然诗中从来没有让人们放弃生存意志,而是将希望寄托于人这一大自然殊的群体,寻求着人与人之间的爱,希望人们用坚韧和刚毅的态度来对待生存的痛苦。所以对于大自然,哈代既不像他的前人那样顶礼膜拜,又不是简单地回避。在继承华兹华斯的一部分思想的同时,他又抛开了华兹华斯积极向上、充满希冀的一面。他试图在大自然中找寻智慧、善良与美,但又在诗中展现自然阴暗残酷的一面,从而形成自己独特的自然观。

哈代试图从自然中寻找善与美,可是又难以掩饰他内心的荒凉,因此,他所描写的自然经常呈现出阴惨萧瑟的景象,这也是因为哈代在现实生活中感受到战争和死亡的威胁所自然流露出的情感,而这两个方面也是哈代诗歌经常涉及的主题。哈代生活的年代,英国经历过英印锡克战争(1845―1846年)、克里米亚战争(1853―1856年)、英阿战争(1838―1842年、1878―1891年)、第二次英缅战争(1885―1886年)、英布战争(1899―1902年)、几次入侵中国的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等多次重要的国际战争。战争对哈代的诗歌创作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哈代一生写了40多首以战争为题材的诗歌。他的战争诗在他的全部诗作乃至英国的战争诗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于战争,哈代是明确反对的。1899年当英国发动侵略南非的战争时,他曾以《离别》一诗来表明自己的态度,而作于1902年的《他杀死的人》则进一步揭示了战争的残酷与荒谬。此外,哈代还写了诸如《士兵的妻子和恋人之歌》等不少优秀的反战诗。哈代认为,战争是对生活的否定,是对人性的摧残,在战争中人性被扭曲,真善美被摧残。在其战争诗中,哈代揭示了战争的荒诞性和邪恶性,对战争进行了辛辣的嘲讽,揭示了战争给人类生存状况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也流露出悲观的情绪。

战争必然会带来死亡,暮年的哈代越来越感受到死亡的阴影。哈代活到87岁,亲朋故友大多先他而去,难免有不胜感慨之叹。哈代在《他在她的葬礼》等诗歌中以低沉哀惋的笔调写出了对生命的留恋,也揭示了死亡的不可避免和人生的短暂与脆弱,充满了感人的忧伤。

在哈代创作的诗歌中,除了短小的抒情诗外,还有《列王》这样的鸿篇巨制。《列王》是英语文学中最长的诗,共19幕130场,它的创作和构思,哈代共花费了30多年。《列王》可以被看作是一部史诗,通过对拿破仑的刻画,以及对一系列历史事件的展现,再现了一个混乱和痛苦的时代,探讨了人类的历史命运。《列王》全剧规模宏大,气势磅礴,形式多变,在哈代的诗歌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

作为诗人的哈代,取得了辉煌成就。他的诗中所表达的悲观情绪,对于科技迅速发展下人在宇宙中地位的思考,以及对爱情、婚姻等人生课题的探讨,与现代人的心理不谋而合。正因如此,他赢得了读者。用米勒的话来说:“现在,哈代已被公认为是用英语写作的最伟大的现代诗人之一。”②

注释:

①弗洛伦斯・哈代.哈代生平.伦敦:麦克米伦出版社,1983:392.

②米勒.哈代.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85:269.

篇8

菲利普・弗瑞诺在这类优美抒情的诗歌中有着极高的精神境界,不仅他的诗歌感情充沛,情景交融,想象丰富万千,同时在这之中还蕴含着许多哲理,饱含着弗瑞诺自己的信条、观点与人生态度。自然、人生和生死变迁这些主题都能在他的诗歌之中找到痕迹。

《野忍冬花》是一首极其优美,充满宁静之意的动人诗歌。全诗运用了特殊构思的结构和恰当准确的修辞呈现给读者们如画一般的景致,生动而形象。弗瑞诺对野忍冬花充满着喜爱之情,他通过自己的想象从环境的变迁出发探寻野忍冬花的一生的历程,从野忍冬花开放到凋零之中,我们能看到的不仅是永恒不变的自然之美与客观无情的自然法则,更是菲利普・弗瑞诺那超然的人生感悟与态度。

一.《野忍冬花》赏析

1.《野忍冬花》中四季构思的结构美

纵观《野忍冬花》全诗,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整首诗歌由4个诗节组成,仔细看每个诗节可以发现4个诗节分别对应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弗瑞诺刻意的安排了全诗的结构可谓是别具匠心。4个诗节对应的四季也正好符合了野忍冬花一生所要经历的过程,两者一一对应,使得野忍冬花在每个相应季节的环境中所表现出的状态更加的形象具有说服力。

第一诗节是春天,弗瑞诺在僻静的角落看到了这野忍冬花,它是如此的美丽,花枝也是那么的招展。春天正是万物复苏的时节,所有的花草树木都逐渐冒芽生绿。而这野忍冬花也是如此。它开在这个无人问津的地方不像其他花朵开在更易被人看到的地方。虽然它鲜为人知但换来的好处是不会被人肆意的折枝与采摘。

到了第二诗节的夏天,艳阳高照,其他花朵都被阳光照得耀眼光彩,而野忍冬花却被阴影所遮蔽,独自在阴凉之中孤芳自赏。虽然在最艳丽的时刻野忍冬花的美没有被众人欣赏,但是它却依然自在的开放在大自然中怡然自得。夏天的野忍冬花似乎告诉着我们美丽的东西并不会因为不被发现而不美丽。

第三诗节的秋天显得十分悲凉。秋风的到来所有的植物都开始渐渐衰败。无论是那些在人们面前受尽褒扬的花朵还是野忍冬花这种无人问津的美丽都阻挡不住凋零的脚步。弗瑞诺顿时心生怜惜之情,哀叹如此美丽的野忍冬花未被人知晓便要消逝于世了。终于在最后,野忍冬花存在的迹象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四诗节,虽然弗瑞诺没有明显的词语表示,但是从内容上可以看出这便是冬天的情景。因为冬天所有的花草都化为了“无”。弗瑞诺走出了秋天带来的哀伤,由此为野忍冬花发出了超然感叹,因为你原本也一无所有不为人知,因此离别时也会了无牵挂,没有什么可以失去。

春夏秋冬四季完整地记录了野忍冬花的平凡一生,这种四季结构不仅完整了整个故事,而且体现了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形式美。做到了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一致,试读者在感官上得到了完整的身临其境的体验。

2.《野忍冬花》中恰当准确的修辞美

弗瑞诺在《野忍冬花》中修辞手法的运用十分贴切娴熟。全诗中运用的修辞手法有拟人与排比两种。

拟人手法的运用集中在第一诗节中,弗瑞诺称呼野忍冬花时并非用“它”,而是用了第二人称的“你”。在弗瑞诺眼中,野忍冬花并不是普通的植物,而是寄托了作者感情从而形象化了的一位美丽的女子。从“招展”“躲藏”等字眼生动形象的表现出野忍冬花犹如一位娇弱的女子一般的唯美之感,更加使读者对这一无名的野忍冬花增加了怜爱之感。

排比的运用出现在一、三两个诗节。第一诗节中弗瑞诺运用排比,叙述了野忍冬花的生长环境是幽静的鲜为人知的,从而增加了诗歌的神秘感,渲染出一个引人入胜的意境,对读者阅读的兴趣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第三诗节同样也出现了排比,起到了情绪递进的效果。对于即将消逝的野忍冬花,弗瑞诺的哀伤之感循序渐进,由它在世间的消亡联想到世间所有的花都将如此,从而引发读者更加悲伤的共鸣感,再次加深了情感。

菲利普・弗瑞诺在《野忍冬花》中准确的修辞运用使得全诗美感剧增,在情感方面强化了读者的感官体验,进而达到了抒情的效果。

3.《野忍冬花》中引人入胜的意象美

《野忍冬花》全诗其实只有一个意象,即野忍冬花。然而正是这个贯穿全诗的意象深刻体现了自然美、形式美与意境美。

开篇,弗瑞诺以拟人的手法极力地描绘了野忍冬花外表的婀娜、娇柔与含羞之美,感叹了大自然的神奇与伟大。野忍冬花的唯美犹如大自然这个造物主的馈赠。而身处于幽静隐密之处的野忍冬花的幽深正是自然美最好的例证。

形式美在这篇诗歌中也是显而易见的。野忍冬花这个意象贯穿始终,经历四季,在形式上体现了完整合一,春夏秋冬有头有尾,又首尾相连轮回不止。如此的形式体现了多样一统的和谐感。也看得出弗瑞诺独具匠心的设计。

最后,野忍冬花这个意象走遍全文,由它的成长经历的由盛转衰带领着我们心情与之对应的跌宕起伏体现了情景交融的意境美。弗瑞诺在开篇描写野忍冬花娇美之时,读者仿佛能透过它的形象感受到春天的勃勃生机,看到嫩绿的枝叶冒出枝头。当弗瑞诺描写夏天百花争艳时,野忍冬花孤芳自赏,自得其乐的独白仿佛萦绕耳边。而当秋天和冬天(即三、四诗节)弗瑞诺抒情多于描写时,野忍冬花被冷风吹落渐渐凋零的模样却依稀可见。这真是弗瑞诺《野忍冬花》作品的神奇之处,描写景色时作者情感已然从中表达,描写情时景致的细节却也历历在目。而如此的意境之美却仅仅透过野忍冬花一个单独意象全然托出!

二.借景抒情,托物言志,探究菲利普・弗瑞诺的人生态度

1.自然之爱

《野忍冬花》一诗中所体现出作者菲利普・弗瑞诺对大自然的热爱与赞美是不言而喻,跃然纸上的。

全诗中,弗瑞诺对自然环境的描写非常贴切,对野忍冬花细致入微的描写更体现了弗瑞诺观察的仔细。试想,野忍冬花既然躲藏在难以寻觅的幽静角落之中却被诗人弗瑞诺寻见,这就侧面体现了他对自然的热衷与亲近。如果像常人游客那样地走马观花式走进自然,那么想必他们能看到的就是那些显而易见长在显著地方的花朵从而错过了野忍冬花这一美丽的景致。大自然固然是美丽的,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像弗瑞诺那样真正地走进大自然去看一看,而不是仅仅接触到大自然的一些皮毛就妄自菲薄的声称自己热爱大自然。大部分人也许只是喜爱艳丽花朵与幽绿草木所带来视觉与嗅觉的享受而已。弗瑞诺对自然之爱的真切感受体现在《野忍冬花》这部作品的每个字里行间内。

弗瑞诺对自然之爱也是对他祖国美国大好河山的热爱。与此同时,亲近自然更能开拓视野,陶冶高尚的情操,唤起对生活的热爱。

2.宁静之爱

《野忍冬花》中,弗瑞诺表现出对宁静环境的喜爱也是非常明显的。诗歌中或直抒胸臆,或直接用相关文字表示,亦或是含蓄内敛的表达。

如野忍冬花生长的环境即是幽静之处,这就奠定了全诗的基调直接表达了弗瑞诺对于宁静的追求。而后,无论是虫鸟欢鸣的夏天、凉风扫落叶的秋天还是北风呼啸雪纷飞的冬天,在弗瑞诺的《野忍冬花》中似乎都是寂静的,无声的。第二诗节中“静静的流逝”便把喧闹的夏天变为了宁静的夏天,就连第三诗节中“无情的寒霜再加秋风的威力,会叫这花朵消逝得一无踪迹。”也只是一笔带过,经接着在第四诗节又写到了“朝阳”和“晨露”一下子把秋冬恐怖的天气回归到了宁静。

正如弗瑞诺所写的一样,无论狂风暴雨还是严寒霜冻终有平息的那一刻,而那一刻的万籁寂静,雨过天晴才是惬意舒适的。狂躁之后的宁静往往充满着生机,充满着活力,充满着无穷无尽的力量与希望。而对此的向往与热爱,弗瑞诺已在诗歌中表露无疑。

3.与世无争的中庸态度

野忍冬花贯穿全文有着一个特点,它只是静静地呆在不显眼的幽静之处,不参与其他的花朵的百家争鸣。弗瑞诺之所以写下这篇诗歌相信野忍冬花这种与世无争的中庸态度正是他自己向往与崇尚的做人处事原则。

野忍冬花在春夏两季靓丽的盛开着,相信与其他花朵相比并不会逊色,但在其他花朵争鸣之时它却在角落中微微一笑,丝毫不参与其中,它做得只是等待着像弗瑞诺这样的有缘人来发现它来欣赏它。到了秋冬两季,野忍冬花要枯萎了,但是它曾经同样也美丽地绽放过,得到了有缘人的赏识。野忍冬花终其一生不被世人知晓它的美丽,但是它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纵使美丽不被显露,但是它曾在大自然中的身影是不会被抹去的,它的美丽会通过弗瑞诺这个有缘人的诗歌传达给懂得欣赏的后人。

弗瑞诺对于野忍冬花的托物言志十分深远。生活中许许多多的人不也像野忍冬花一样吗。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被家喻户晓,都能够登上新闻头条,亦或都能够一举成名,大多数人终其一生也将是默默无闻的。但是每个平凡人都会拥有他那属于自己的传奇故事,每个人对于他自己以及身边的人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是不平凡的。

因此,并不是最出挑的才是最好的,并不是声音最大的才是说的最有道理的。世上就本无最好最坏之分,像弗瑞诺那样中庸的态度,做好自己,不去嫉妒与攀比,做一个随遇而安,与世无争的平凡人,那么这一生就已经不平凡了。

4.乐观、豁达与超然的精神

在《野忍冬花》的第三诗节,作者弗瑞诺由最开始对野忍冬花的赞美喜爱转变为由于秋天降至,野忍冬花的寿命也将结束从而哀叹,悲伤。字里行间中充满了对野忍冬花的无限怜悯与为它在世时不为人知而感到愤慨无奈。

但是到了第四诗节,弗瑞诺的悲伤之情,哀痛之感已经淡化,随之而来的是弗瑞诺对野忍冬花的理性与释怀的感悟,即野忍冬花既然在世时什么也没有得到,那么当它离世时自然什么也不会失去。

弗瑞诺的乐观、豁达与超然的精神在此就体现了出来。秋天野忍冬花的枯萎是哀伤的,是让人流泪的。但这是必然的,是不容改变的客观自然的法则,与其为他的到来捶胸顿足,不如大方的接受自然的洗礼。如此,弗瑞诺便有了第四诗节的豁达释怀,这也无疑体现了弗瑞诺乐观的人生态度。弗瑞诺能够很快的从失落感伤中走出来,并予以自我的安慰,放下沉闷的气氛抬头向前方的路看去。

在弗瑞诺看来,野忍冬花在冬天的死亡并不可怕,因为,对它来说,是大自然给予了它生命亦是大自然夺走了它的生命,一切都是大自然的规律。人也会生老病死,同样人的寿命也不是自己刻意去左右就能够控制的。弗瑞诺因此对其抱着对死亡的一种坦然面对之的豁达态度。当自然死亡来临时,没有必要害怕与惊恐,因为它终将来临,弗瑞诺认为洒脱的看待它才是正解。

最后,弗瑞诺还有这一种超然的精神,这也是整首诗歌的一个巨大伏笔,其实也是一个自然常识。因为在诗歌最后当冬天来领了,那春天也就在那不远的明天了。那么美丽的野忍冬花离重生在春日的阳光中的日子也就不遥远了。虽然在诗歌中弗瑞诺只字未提,但是透析全文依稀可见弗瑞诺对死亡的一种超然见解,即死亡并不可怕,也许这只是另一个美好的开始。

参考文献

1.《美国文学史及选读》[M],吴伟仁,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3年.

2.论菲利普・弗瑞诺诗歌中的浪漫主义元素[J],张海霞,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

3.与平凡之中见神奇――关于《野金银花》及其美学思想[J],刘晓晖,社科纵横,1998年.

4.严寒中的那抹清丽――菲利普・弗瑞诺《野忍冬花》品读[J],王思捷,考试周刊,2013年.

5.论弗瑞诺诗歌中德浪漫主义抒情特征[J],张丽萍,中文学术前沿,2013年.

篇9

中图分类号:I106文献标识码:A

罗伯特・弗罗斯特,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诗人之一,素以诗风通俗简洁而著称,自然景物和新罕布什尔朴实的农民是他诗歌中的主角。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给读者理解带来困难,分析弗罗斯特诗歌的悖论性对其诗歌的理解有着重要的意义。

逻辑学上悖论可以这样表述:由一个被承认是真的命题为前提,设为B,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后,得出一个与前提互为矛盾命题的结论非B;反之,以非B为前提,亦可推得B。那么命题B和结论非B都是悖论。我们按照某些约定的规则去判定某些命题的真假时,有时会出现无法解决的悖论问题。

陶乃侃曾著文《弗罗斯特与悖论》,运用悖论思想分析了弗诗的意象和语气,本文旨在在此基础上从思想意义上分析弗罗斯特诗歌的悖论性。

一貌似和谐的现实生活与内心的孤寂

17世纪法国最具天才的数学家、物理学家和哲学家布莱斯・帕斯卡尔(Blaise Pascal)曾惊叹于人类现实生活不和谐的、矛盾的处境:人是怎样一种怪诞的东西啊!是怎样的奇特、怎样的怪异、怎样的混乱、怎样的矛盾主体、怎样的奇怪啊!

这种处境经常出现在弗罗斯特的诗歌中,他通过对农夫间关系的描述,来折射普遍的人类生存状态。《修墙》(“Mending Wall”)以诗人与邻居相约一起修墙这样极普通的事作引子,表达了貌似和谐,实则相互隔绝的人际关系的主题。诗中的墙实际是一个悖论。

1 高墙出友邻和高墙妨碍出友邻

一方面,邻居高唱“Good fences make good neighbors”(高墙出友邻)。人们并不清楚从何时起有的这堵墙,但是父辈之言,必须要恪守。每到春天人们便开始修墙。诗人和友邻相约,一起修补横在他们果园之间的石头界墙。两人一边干活,一边还相互交谈着。这种其乐融融的场景不免让人对农夫和谐恬静生活的心生羡慕。

按照这样的逻辑推理,诗人应该赞赏友邻,享受与邻居和谐友好的共处。但是,诗人却笔锋急转,从另一方面对墙的存在提出质疑,“在墙那地方,我们根本不需要墙/他那边全是松树/我这边是苹果园”。在诗人看来,唯有破坏这堵墙,人们才能更好地交流,才能出友邻。

有趣的是,诗人自己就是一个矛盾体。是他发起这项工作,通知山那边的邻居来修墙,而他一边修墙,又一边挖苦他的邻居。诗人理论上不赞同邻居的做法,但是迫于无奈,他又不得不做与自己内心期待相悖的事情。诗人肯定“高墙出友邻”就不该嘲笑邻居,肯定“高墙妨碍出友邻”,就该停止手中活计。无论如何判断,诗人都是一个矛盾体,整首诗的悖论性表露无疑。但恰恰是这种悖论性展示了貌似和谐实则相互隔阂、怀疑甚至敌视的人类关系。

2 没有悲哀的悲哀

婚姻似乎是文学中一个永恒的主题,弗罗斯特花了很多笔墨描写夫妻关系。不论是《家葬》、《伺候仆人的仆人》还是《山间妻子》里的妻子,都生活在貌似和谐,实则支离破碎、无爱、无沟通、更无欢笑的家中。

帕斯卡尔曾说过,人的伟大就在于人的思想,而这种思想首先就是对人的悲惨境况的认识。人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能够认识自己的可悲。笔者认为认识自己可悲乃是可悲的,然而认识不到自己的可悲才是更大的可悲。“The Hill Wife”(《山间妻子》)被R・弗伦奇评为弗罗斯特诗中最悲惨的作品。在这首诗中,妻子用乡村妇女日常聊天的口吻,压低嗓门的语调议论着周围的景、物、人、飞来飞去的鸟儿、黑色的松树及流浪汉的微笑。似是在谈论与己毫不相关的事情,实际却是因无人交流而造成的内心的孤独和恐惧的表现,但是她自己却丝毫觉察不到自己的可悲,这是一种没有悲哀的悲哀。

弗罗斯特正是透过日常生活中矛盾的事情,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冲突,表示人类彼此交往与理解的障碍,从而

使这首诗达到哲理的深度并使其具有普遍意义。

二对现实生活的热爱与厌倦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弗罗斯特的诗歌表现对生活的热爱,又表现对生活的厌倦。于热爱生活中追求梦想,于追梦中回到现实生活,于厌倦中寻求解脱,于解脱中认识现实。

1 对现实生活的热爱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在《雪夜林边停》一诗中就可以看到,在平凡的生活中,无须刻意寻找,美景往往无处不在,表达诗人对生活的热爱。诗人将读者带到一个令人神往的、美的意境――丛林、白雪、冰湖、黄昏、风儿、雪花。着墨虽少,却恰到好处。皑皑白雪覆盖着一片可爱的丛林,小马驹遥响铃儿,诗人独行在林子和冰封的湖之间,构成一幅动中有静,静中有动的境界。对自然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进而使他追求梦想,诗人陷入梦境中,和自然融为一体。

但是诗人并没有忘记自己的约会,没有沉醉于这一年中夜色最浓的夜晚。马铃儿将诗人唤醒,“我”不能只是听从内心世界的召唤,还有许多世间的约会、责任。“路迢途远岂敢酣眠”?诗人从梦幻中回到了现实世界,为了达到人生的目标,现在“我”还得向前跋涉。放弃即是追求,放弃眼前的景色,是为了追求许多更美好的东西。

2 对现实生活的逃避和对梦幻的追求与放弃

如果说《雪夜林边停》体现的是诗人热爱生活,进而追求梦想,并为了实现梦想回到现实。《白桦树》一诗则写诗人想逃避现实,但最终要回到现实中来。自然景物的描写揭示了生活的艰辛与磨难,这使诗人对生活产生厌倦情绪,想要逃避现实生活。他就像在森林中迷路的旅行者一样四处碰壁,蛛丝缠面,满脸烧伤,一只眼睛还因受伤而在流泪。

诗人转而写道“然后再回来,重新干它一番”、“你要爱,就扔不开人世”。毕竟生活中有许多美好的东西值得追求,因此,生活又值得眷恋。爬上去象征逃避大地,荡下来象征回到现实中。诗人梦想超脱大地,脱离混乱无序的现实,摆脱生活中的苦难。享受美好的生活,但脱离实际的梦想终究会破灭,最终要回到现实中来。诗中写道:

“我真想去爬白桦树,沿着雪白的树干/爬上乌黑的树枝,爬向那天心/直到树身再支/不住,树梢碰着地/把我放下来。去去又回来,那该有多好”

诗人告诉我们:生活的磨难会让我们暂时逃避现实,但我们最终还得面对它,短暂的休息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都不可少,人类正是在这种悖论中生存,社会在这种矛盾中发展。帕斯卡尔说他所赞许的,是“那些一面哭泣一面追求着的人”。哭泣并追求着也许是对弗罗斯特《白桦树》恰到好处的形容。

三大自然的友好和冷漠

弗罗斯特非常喜爱华兹华斯抒情诗的清新与质朴,但又并非一味地模仿。弗罗斯特一方面描写自然的美好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揭示自然的冷酷无情。

在《雪夜林边停》一诗中,诗人描绘了让人留连忘返的自然美景,这里不再赘述。但是在更多的诗中,读者看到的是大自然的冷酷无情以及他对自然的畏惧。正如R・弗伦奇所说:“如果说弗罗斯特的诗歌一再强调什么东西的话……它强调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彼此隔绝”。他钟情于秋天和冬天,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象:白桦树、野花、森林、石墙、牧场、积雪等常再现在他的诗中,揭示描述宇宙万物中“黑暗的一方面”(the darker side of the universe). 正因为如此,著名的评论家Lionel Trilling 称他为“a terrifying poet”。

1 抒情诗中冷漠的自然

在《星星》一诗中,星星代表了自然的眼睛,诗人在仰望夜空,寻求同情和支持时,星星“仿佛关注着我们的命运/担心我们会偶然失足”,马上又变得十分冷漠:“然而既无爱心也无仇恨/星星就像弥涅瓦雕像/那些雪白的大理石眼睛/有眼无珠,张目亦盲。”冷漠的自然根本无视人类的存在,人在自然面前孤立无援,显得渺小而且可怜。华兹华斯认为人与自然彼此通感,自然是心灵寻求抚慰的源泉。但《星星》所表现的是人与自然彼此隔绝,自然中的人孤立无援,自然对人漠然视之,甚至充满敌意。

《踩叶人》中,深秋诗人在积满落叶的林子里漫步,树叶色彩斑斓,形状不一,对现代人来说,这是一种惬意和极富情趣的漫游。然而诗人却失去了秋兴。这满目的落叶似乎将他包围,要拉他一起走向衰老,走向死亡。“整个夏天,好像只听得它们/在向我威胁,那沙沙的低声/它们挨到要动身了,仿佛存心要/拉我一起,经历那死亡的路程。”在他笔下,连夏日充满生机的叶子也成了对人类生命的威胁。

2 叙事诗中无情的自然

即便是在弗罗斯特以人物为主题的叙事诗中,读者也不难发现自然对人类的冷漠。《山间妻子》、《老人的冬夜》无不弥漫着自然对人类的冷漠。自然独立于人之外,丝毫不理会人类的困苦以及孤独寂寞。以《山间妻子》为例,第一小节“Loneliness”(寂寞)“描写妇人眼中四季的变化及鸟儿们的来去匆匆,这是个位于偏远山区的农场,人烟稀疏,且少有人问津。她只能与鸟儿为伴,希望从鸟儿身上获取哪怕丝毫的慰藉。然而鸟儿们不解人意,无视她的存在,飞回来只是为了寻找食物、、筑巢。离去时绕屋飞行也不与她道别。这一切更加剧了她无以排解的孤独寂寞。

综上所述,弗罗斯特的诗歌朴实无华,没有刻意的精雕细琢,没有华丽的词语,描绘的仅是现实生活中身边平凡的事物,平凡的劳动人民,平凡的生活琐事。然而在平凡的现实生活和自然的描绘中,读者却往往能看到哲理性的东西。貌似和谐的真理经不起推敲,得出的是与之相悖的结论;看似信口道来的闲常聊天,道出的却是内心深处无以排解的哀怨。

不论是出于对现实生活的热爱而心生对未来的无限期待,还是由于厌倦现实生活而梦幻逃避现实,最终又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于现实中追梦,于梦中回归。抛弃毫无事实依据的幻想,追求有认识基础的梦,得出事实如梦,梦与现实不可分的悖论。大自然给人类创造美景,给人类提供享受生活的源泉,同时又无视人类的存在,对人类漠然视之。这一切似悖非缪,似是而非的既通俗又玄奥的悖论或许正是弗洛斯特诗歌的精髓。正因为如此,弗洛斯特的诗歌耐人寻味,能够从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

参考文献:

[1] Alan Shucard,Fred Moranarco,William Sullivan.Modern American Poetry.G.K.Hall 1989.

[2] Huang Zongying.A Road Less Traveled By.Beijing: Pe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0.

[3] Michael Meyer,The Bedford Introduction to Literature,Forth Edition.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1996.

[4] 方平:《一条未走的路》,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

[5] 郭瑞萍、李春宁:《论弗罗斯特诗歌中的辩证思想》,《名作欣赏》(下半月),2008年第4期。

[6] 陶乃侃:《弗罗斯特与悖论》,《外国文学评论》,1991年。

[7] 王素青、赵彦杰:《弗罗斯特诗歌所展现的人类关系及生存状况》,《石家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5期。

[8] 义海:《雪夜林边伫立抒怀》,《外国名诗鉴赏辞典》。

[9] 左金梅:《美国文学》,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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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奏与韵律特点

Frost的这首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完整、押韵,很有意境,读起来朗朗上口,极富节奏感。全诗共分四小节,每小节四行,每行八个音节,用抑扬格四音步(iambic tetrameter)的格律写成。该诗的韵律结构为aaba bbcb ccdc dddd,例如,在诗歌的第一节, know, though和snow押韵, 第三节的sweep与deep,keep,和sleep押韵。有规律的节奏和韵律产生一种令人愉快的效应,推动诗的发展。这种组成模式的例外出现在最后一小节,引起了读者的注意。第三行与前面两行押韵,而第四行重复讲了一次。在英语诗歌的四个主要音步,抑扬格、抑抑扬格、扬抑格和扬抑抑格中,抑扬格在英语诗歌中是最常见的音步,从而也被称为最自然的韵律,用这种音步写就的诗行,其节奏鲜明而又持续平缓、畅如流水,更适于表现田园风光恬静素淡的美。

二、意境

这首诗以新英格兰为作写背景, 描写了在一个漆黑的夜晚,诗人伫立在大雪覆盖的丛林旁,这儿没有村落,没有炊烟,有的只是静谧祥和,在深林与结冰的湖泊之间,大自然显得是那样的富有吸引力,诗人浑然忘我,停步不前,诗人欣赏着黑暗中的浪漫森林雪景, 寓情于景,表述着更为生动的内涵哲理。在这个寒冷的夜晚,幽深的森林里,诗人的马儿摇动着铃铛,忍不住问诗人为何停歇下来,这儿如此寒冷,如此漆黑,森林的湖边已结冰块,况且也毫无村落。马儿摇晃着铃铛问诗人有何差错,唯一的回复是微风与飘雪。

三、象征,比喻意义

这是一首充满浪漫情调和淡淡忧思的诗歌。费罗斯特本人认为这首诗是他所有创作的诗作中他本人最喜欢的一首诗。这首诗有5组意象连缀起来表达了一种梦幻迷离,依依不舍的情调。第1组意象是大雪纷飞的夜晚。这是洁白与幽暗,寒冷与唯美的结合,诗中的 “It is the darkest evening of the year”,象征着诗人在寒冷的雪夜心情凄美,极度压抑的意境。第 2组意象是森林,提到森林,我们马上会与神秘,静谧,幽深,未知的世界联系起来,象征着诗人的梦幻心境,也预示着诗人的某种寄托。第3组意象是挂着铃铛的马儿,这是自由不羁,理想追寻的生命象征,马儿摇铃铛,象征着周遭的一切,人,动物,大自然是如此的和谐一体化。第4组意象是结着冰的湖泊,象征着冰冷与无情的绝决,也是诗人未来不可避免的冰冷归宿。第5组意象是漫天飞舞的雪花,“the easy wind”and “downy flake”, 我们可以想象该场景,微风抚触着雪花,诗人的心情也和飘落的雪花一样,自己也不确定为何伫立下来,不继续赶路,同时该意境轻柔静谧,静中有动,飘逸梦幻,是诗人追求唯美的写照。

在这首《雪夜林中小驻》中,诗歌中一些意像体现了诗歌的隐喻修辞手法。有些单词的字面意思,如“森林、房舍、雪花、马儿、冰、湖、佩铃、旅程”都十分普通,但在诗里他们都具有隐喻含义。比如将“睡觉”作“死亡”解,则结合上下文,可以说,白雪茫茫一片,盖掉了一切有限之物的界限,就好比死亡抹平了一切。还有诗中的“树林”是可爱、幽黑和深邃的,森林旁边还有一个“冰湖”,附近杳无人烟,万籁俱寂,一片荒凉,这些都是死寂、危险、不祥之象征,并使诗人联想到“死”,但又忽地醒来,自己还有很多路要赶,还用很多约定要信守,因此现在不能结束生命,得让生命继续。

四、结语

费罗斯特使用最浅显的语言、最直接的景象和意象,写出多层次的诗。在这首诗里,普通而具体的事物负载了深刻而抽象的意义。这首诗运用象征,比喻手法,从日常生活中提炼诗情,以具体生动的形象表达抽象深刻的哲理,写出了人们普遍具有的人生感受,情味浓郁,内涵丰富,耐人寻味。

参考文献:

[1]辜正坤.中西诗比较鉴赏理论与翻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霍晓军.从文体学的角度看Frost的诗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J].太原教育学院学报,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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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意象对于诗歌创作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诗歌艺术构造的形象元件,是构成诗歌整体意境的基本单位。美国诗人艾米莉・狄金森擅用具体、凝练、奇特的意象,被誉为意象派先驱。作为一个极少远行的维多利亚时期的隐居诗人,狄金森所能直接观察的仅限于草地、森林、山、花朵,和极小范围的一些动物,也因此她所用的意象是非常有限的,但是这些意象却非常适合表现她个人的思想和内心冲突。她以鲜明、准确、含蓄和高度凝炼的意象,生动及形象地展现事物,并将其瞬息间的思想感情融入在诗行中。

动物意象作为一种具体意象在狄金森诗歌中反复出现,含义丰富,是其诗歌中自然意象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使狄金森的诗歌时而灵动,时而瑰丽,时而神秘。本文将尝试分析动物意象在狄金森诗歌中的表现及其功能,探索动物意象与狄金森诗歌主旨表达的关系。

一 动物意象与狄金森对自然的认知

在狄金森的一生中,特别是在她三十多岁选择归隐生活时,父亲的花园成为了她休憩的领域,大自然成为她仅有的亲密朋友。自然不仅如母亲一样安抚着狄金森,还召唤了小生物来陪伴她,带给她欢娱或慰藉。在第348首诗里,诗人自诩“苦难国的女王”(The Queen of Calvary),正是蜜蜂、知更鸟、水仙花这些自然的造物陪伴并慰藉着孤傲、苦难中的作者。由此,狄金林的诗歌里有大量的植物和动物的意象就不足为奇了。狄金森认为自然中的任何事物都能作为自然本身的一个象征。诗人用人们熟悉的事物定义自然,而动物意象则成了诠释狄金森诗歌自然主题不可或缺的元素,生动传递着诗人对自然的认知。

1 美丽生物,理想自然

首先,动物意象勾勒了狄金森精神世界中理想的自然景象。根据本文作者统计,狄金森诗歌中出现频次较高的动物词汇是鸟(Bird-260次,Robin-40次)、蜂(Bee-109次,Bumble bee-14次)和蝴蝶(Butterfly-28)。这些词汇出现远高于其它动物词汇。由此,我们不难判断,狄金森偏爱可爱的、自由的、体型小的、会飞的动物。狄金森曾在诗中直接将朋友比作小鸟和蜜蜂,因为它们“会飞翔”和“有羽翅”。这些小巧喜人的动物配以花草,加上狄金森的奇思妙想,构建着和谐自在、妙趣横生的自然画卷。在狄金森看来,“造就一片大草原需要一朵红花草和一只蜜蜂”,她熟识蜜蜂与蝴蝶,“丛林中美丽的居民”待她都十分亲切。狄金森诗歌中有较多的蜂蝶嬉戏的欢乐景象。如“草儿要做的事儿不多/只有一方纯绿的天地/仅让蝶儿流连/专供蜂儿嬉戏”。诗中不乏作者与蜂蝶同乐的场景:“‘店主’把酩酊的蜜蜂/驱赶出毛地黄花的门庭/蝴蝶/也不再浅酌慢饮/我却要喝得更多更凶!”;“告诉我蜜蜂品啜多少杯/纵饮花露长酩酊”。与蜂蝶相伴,使作者得以逍遥自得,忘怀得失。

在狄金森的诗中,动物意象演绎着季节轮回。季节轮回在狄金森诗歌中占有一定比例。诗人描绘着四季的不同色彩、景物以及一些标志季节更替的典型动物。在狄金森的诗卷中,我们看见早春三月沾着泥浆的小狗和冬日里孤独的小鸟,我们得知当夏日即将结束,“鸟儿活跃过后”,蟋蟀“在草丛里悲声迸发”,大黄蜂“飞过太阳的那一边”。诗人以一只苍蝇的身份用轻松幽默的笔调写信给蜜蜂,勾画出了和谐的大自然在春天里的生机与活力。可怕的苍蝇与美丽的蜜蜂共同分享着春天到来的喜悦。这封“信”中也提及了其它一些典型的动物意象――青蛙,鸟儿。狄金森打破传统人类文化中“苍蝇”贪婪、邪恶、肮脏的象征,赋予苍蝇一种新的含义,它代表了和谐与生命力。可见,即便是一个人见人恨的微小生灵在诗人的诗歌中亦获得一席之地,在狄金森眼中,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有灵魂的生命。

值得一提的是,蜜蜂对于狄金森来说,是诗意自然的重要因素,特别是描写夏日景象不可或缺的意象。除前面提到的第1775首,第19首也强烈突出了自然画卷中蜜蜂这一动物意象。作者自比玫瑰,配以蜜蜂、清风与其他植物,构建了一幅动态的、清新美好的、夏日清晨的画面。而蜜蜂的衰老理所当然地象征夏日的逝去。

我们可以用狄金森的“自然是我们所见”一诗总结诗人和谐自然这一主题:

“自然”,是我们所见

山峦――午后的风光――

松鼠――日月食――野蜂

不――自然就是天堂――

“自然”,是我们所闻――

食米鸟――海洋――

蟋蟀――雷霆

不,自然就是和声(Harmony,又可译为和谐)――

‘自然’,是我们所知――

我们却无法说明――

要道出她的单纯――

我们的智慧无能――”。(668)

诗中运用了一些典型的动物意象,即松鼠,野蜂,食米鸟和蟋蟀。这些动物意象在《狄金森全集》中出现频次较高,分别为15,14,9和8。这首动物意象和其他自然景象构筑的自然诗卷,阐述了大自然的一切事物与人类之间关系融洽、和平共处这一主题,也言明了大自然的神秘和不可知。

2 神秘生物,敬畏自然

狄金森的自然诗歌色调多变,对待自然的态度是因时、因地、因心情而变化的,是前后矛盾、互相对立的。在日常观察中,她发现人与自然之间有一种不可逾越的疏远感:人们可以感受自然、崇敬自然,但不能揭示自然的奥秘,也不能完全融入自然。

自然对人类及其它生物的漠视态度令诗人感到既神秘又敬畏。在她的名篇“一只小鸟沿小径走来”中(328),诗人不仅刻画了自然界生物间的弱肉强食,而且强调了自然界对一切生命的生死漠不关心并泰然处之。更重要的是,诗人指出人与自然完全契合的境界永远无法达到。如“蜜蜂的喃喃声”一诗中,诗人将蜜蜂的喃喃声比喻作巫术,揭示了自然的神秘性以及人类对自然的敬畏。

狄金森的视角不仅仅停留在美丽的自然事物上,她还刻画了那些易被人忽视的、外表可怕的生物,如老鼠、苍蝇、蛇、蜘蛛、蝙蝠等,用以揭示自然的神秘、冷漠、危险。在“一个瘦长的家伙在草地”中,诗人提到了与蛇的相遇,试图与之亲近却受拒绝。“我”与“蛇”的相遇象征和暗示着人与自然的一种原始的冲突关系。自然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对人根本漠不关心。两者之间的疏离感永远无法打破。诗人对蛇的情感正表露了诗人内心深处面对“自然之谜”时一种错综复杂的情感:恐惧、崇敬以及困惑。在诗人的笔下,这些丑陋的生灵也深深打上诗人的情感烙印,成为具象征性且包涵有丰富心理文化内涵的典型意象。

狄金森运用动物意象诠释着她对自然的复杂甚至矛盾的感情。在退隐之后,自然几乎成了她的最为亲近的朋友,但诗人眼中的自然却呈现着两张不同的面孔,或是温柔可爱美丽善良,或是暴戾善变冷酷无情。狄金森心中既有对和谐自然的诗意歌颂,也有对自然的冷漠和不可知的质疑和敬畏。也许狄金森这种矛盾情结不可避免,因为美与丑交织,弱与强共存才是完整和谐的自然。

二 动物意象与抽象复杂的概念和关系

在诗歌中,意象是具体有形地传达抽象的思想和情感的重要媒介。狄金森曾表示,“要说出全部真理,但不能直说”。所以诗人常用比喻性和描述性的意象,表现哲理或自己对生活的感悟,其中不乏动物意象的运用。

1 动物意象与抽象概念

狄金森常用动物隐喻阐述抽象或是复杂的概念。诗人将“一点小名声”比喻成“一场刺痛甜蜜的短暂斗争”,暗示对名声的追逐犹如追逐蜜蜂,可能享受甜蜜的战利品(蜂蜜喻指名声),但必须忍受刺痛的苦难。在第319首中有一个类似的比喻,“我们追求的天堂,像六月的蜜蜂”。诗人指出世人追逐的世俗快乐可能不过如夏日的蜜蜂一样喧闹和短暂。在第254首诗中,狄金森把希望比作“长羽毛的东西”,借“那温暖可爱的小鸟”在凶猛的风雨中被打得发愣,表明希望的美好和脆弱。

狄金森也运用动物意象探讨死亡、宗教。诗人厉声谴责上帝的不公和世事的荒唐,因为上帝对信仰虔诚的“我”和只知索取的“小鸟”持同一态度。“我”不仅虔诚地祈祷,还有“雅致”的风度和仪表,时刻关注着上帝是否在意;相比之下,小鸟却显得浮躁而缺乏教养,它不仅急躁地“顿足”,而且还高叫“给我”,迫不及待地要求得到上帝的“仁慈”。在狄金森死亡诗歌的精品之一“我听见苍蝇嗡嗡叫――当我奄奄一息――”中,苍蝇这一意象让读者难忘。卑微的苍蝇出现在叙事者弥留之际、上帝应该出现的庄严时刻。上帝不垂顾弥留之际的受难者,而一向为人不齿的苍蝇在这一刻表现出勃勃生机,讽刺了上帝的冷漠。苍蝇也暗示了诗人对永生的怀疑。

2 动物意象与复杂的人类关系

诗人以大自然为背景,借助动物意象淋漓尽致地展现复杂的人类关系。狄金森常用动物意象比喻男女情爱。蜂与花演绎的情人模式是比较稳定的意象组合模式。蜜蜂常以变化无常的情人形象出现。蜜蜂与花时而为甜蜜的恋人,关系融洽:“蜜蜂向花求爱,鲜花接受了他”;时而又轻率地背叛爱情,频频离婚。在第565首中,一群凶猛的雄狗追逐一头无助的母鹿,最终“排满女主角两侧”的雄狗蜂拥扑向母鹿,对其施行轮番侵害。诗人用简洁含蓄的语言,借助雄狗和母鹿的形象描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画面,影射了人类社会残忍的行为(刘守兰,2006)。除了狗,狄金森还借用其它兽性动物意象展现施虐者的形象。其中描写出色的则是蜜蜂、蜘蛛和蛇。如蜜蜂残忍地摧残“盛开的红玫瑰”,并把它一口吞到肚里(1154);而纯洁的玫瑰不仅因此丧失性命,而且还遭到名誉的诋毁。狄金森生动地表现出受害者为此做出的反抗,她们用如“天鹅绒般的”柔弱的身体筑起围墙,抵御侵犯。

三 动物意象与诗人的自我认知

有些动物意象承载着一个重要的象征意义,即象征诗人本身。狄金森运用一些动物意象直接表述自己的主观感知,使读者在想象世界里直观感受作者形象。狄金森将自己与一些会飞的生物作比,如蜂、鸟甚至蚊子。她曾声称“只当一只蜜蜂”,“在空气的筏子上畅游/整天里在乌有乡划行/”。诗人自比筑窝的麻雀(84),表明她的心易守着家。诗人把生性温良的知更鸟看作自己的化身(刘守兰,2006),坦言“知更鸟是我的标准调”。虽然她梦想能够如蜂和鸟一样自由飞翔,可残酷现实让她沮丧,诗人禁不住感叹她连卑微的蚊子都不如:“活得像我一样寒酸,就是蚊子也会饿死”,“我也不像蚊子享有特权飞舞”(王冰,2010)。狄金森自比作断翼的诗歌精灵,只能孤独、无助地孑孓在现实和诗歌世界之间。

结语

狄金森创造意象的技巧娴熟,其动物意象的意义之丰富恐怕难以一文尽述。来自日常生活的动物意象在狄金森的诗歌中超越了它们的世俗的形象,准确生动地传递了狄金森的诗情、诗意。本文认为狄金森的动物意象是其诗歌的重要组成部分,诠释了诗人对自然的复杂甚至矛盾的认知,清晰阐述了诗中抽象概念和复杂关系,巧妙传递了诗人的自我认知,具有很重要的象征意义。艾米莉・狄金森,这位“苦难国的女王”,借诗歌的翅膀,与形形的动物朋友相伴,得以翱翔想象的天空,尽情演绎悲喜诗情。

参考文献:

[1] 毕凤珊:《艾米莉・狄金森的自然视角》,《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

[2] 常耀信:《美国文学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 刘守兰:《狄金森研究》,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4] 蒲隆:《狄金森诗选》,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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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体空间结构的变幻之美

空间结构的变化是王维诗歌当中艺术表现手法之一。因为结构是“艺术创作的重要步骤之一”[2]。在绘画艺术中,远近、大小排列的不同,构成生动的相互关联的富有立体感画面,使诗所表现的意境具有立体感。

王维诗中综合地运用绘画艺术手法,把自然景物用文字加以排列组合,构成错落有致的立体感,层次分明,意境高远。如《终南山》:“太乙近天都,连山到海隅。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分野中峰变,阴晴众壑殊。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在这首诗中,作者首先对终南山的地理位置予以确定,接着写终南山的气势,最后再从读者的角度进行描绘。从结构上,由远及近,由点到面,处处融入了绘画的技巧。在写作手法上,诗人先把整个山体进行分段描绘,从山之高、山之长进行刻画,并运用多种技巧。首联两句是抬头所见终南山远景,是远观。颔联写进入山中所见终南山的近景,山中云雾缭绕,奇妙无穷。颈联写来到中峰时所看到的情景,突出了山之高大、景致之缥缈,仿佛使人入仙境一般。尾联再写作者流连忘返,直到傍晚才向砍柴人寻觅住处。全诗八句,仅用四十个字,每联变换一个角度,句句体现作者匠心独运,处处都在用笔作画,线索清楚,层次分明,把终南山的高大雄伟展现在我们面前。诗人借用浓淡渲染、远近衬托、色彩对比等多种艺术手法对终南山进行描绘,这是诗人兼画家高超艺术的结晶。

二、天人合一的和谐之美

王维的山水田园诗在对大自然描绘的同时,将人的活动同样也融入大自然中,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写景抒情都极其真切自然,不用辞藻涂饰,得到了“天然之趣”。王维在《山居秋暝》诗中写道:“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这首诗是作者描写山水田园诗“诗中有画”的代表作。空山、新雨过后,秋天的月夜,月朗星稀,空气清新,竹林里传来浣衣女阵阵的笑声,宁静的荷叶丛中,忽然莲花摇动,是渔舟轻盈地迎着月光驶去。诗人在清新宁静而生机盎然的自然山水的描写中,感受到了万物生生不息的生之乐趣,将自然美和人的活动融为一体,创作出人和自然和谐统一的美景。王夫之曾说:“右丞工于用意,尤工于达意,景亦意,事亦意。”[3]同时在这首诗中他将多种艺术表现手法相统一,描写月光,由远到近;描写清泉,由近及远;描写浣女,由暗到明;描写渔舟,由明到暗。青松是静态的,月光是动态的,石头是静止的,流水是移动的,动与静和谐统一,充分体现诗人娴熟的艺术功底。

又如,王维在《新晴晚望》中写道:“新晴原野旷,极目无氛垢。郭门临渡头,村树连溪口。白水明田外,碧峰出山后。农月无闲人,倾家事南亩。”作者起手先写远处广袤的原野,再写近处的村门、树木,紧接着描写的是春雨新霁后夕阳在水田中泛着白光,遥远的青山也清晰可见,末尾两句道出农家人忙春耕的繁忙景象。这样描写,使新晴景象与农民劳作融为一体,构成一幅景色优美且又充满生活气息的和谐美景。在表现手法上,采用由远及近、由静到动、由虚到实等多种表现手法相互交融、相互统一,体现出人和自然的和谐美,这种天人合一的和谐美彰显了王维诗歌的独特之处。

综上所述,王维的山水田园诗,既有结构的变化又有和谐之美,使人读诗如赏画,他将绘画多种艺术表现手法运用于诗歌创作中,形成他独特的诗歌艺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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