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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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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篇1

第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的园林绿化建设,鼓励创建花园式单位、庭院。

第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按规划设计规范标准新建的居住区、居住小区,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不符合规划设计规范标准的,地处城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地处郊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二)旧居信区、居住小区的改建,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但改建前绿地率已达到百分之三十的,改建时不得低于原有标准。(三)新建区道路的主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旧城改造区扩建道路的主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五、次干道不得低于百分之十。(四)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项目等,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经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生产有害气体及有害污染的新建企业,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六)学校、医疗休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五;有独立庭院的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等成人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以及走读制的高等院校,地处城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地处郊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七)除市政府确定的危房改造区、一般配套建设的小型公共建筑设施的绿地,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外,其他建设工程的绿地比率,地处城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地处郊区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

第六条符合规划设计规范标准的居住区、居住小区的公共绿地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新建居住区,人均不得低于一点五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得低于一平方米。(二)旧居住区、居住小区改建,人均一般不得低于一平方米;但改建前居住区人均已达到一点五平方米的改建时不得低于原有标准。配套建设的商业、服务业等公共设施的绿地面积,与居住区、居住小区统一计算;非配套建设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建设工程设计的绿地面积,按下列规定计算:(一)成片绿化的项目,按其设计的实际范围计算,但非园林设施的占地除外;(二)庭院绿化项目,按其设计中可用于绿化的实际用地计算,但距建筑外墙一点五米和道路边线一米以内的占地除外;(三)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绿化项目,按各自的建筑面积比例分别计算;(四)道路的绿化项目,按其设计中的绿化设计面积计算;(五)乔木株行距在六乘六米以下的,计算为绿地面积。

第八条建设工程的绿地比率或公共绿地的面积,因特殊情况达不到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标准的,应经建筑工程审批机关的同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缴纳少建绿地补偿费后,方可持批准文件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后,持下列材料报有关部门审批;(一)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二)反映周围环境的规划位置图;(三)1:1000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四)1:500的景区建设设计图(包括建筑小品、道路、构筑物及各种设施和平面、立面的设计图);(五)1:200的绿化种植设计图;(六)园林建筑设计图(包括1:1000的总平面图,1:100的平面、立体、剖面图,1:50的特殊位置图)。(七)技术经济指标,包括:1、用地总面积(公顷)及不同功能用地的分类和百分比;2、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及不同使用性质的分类和百分比,层数、建筑基底面积;3、绿化苗木明细表;4、建筑工程项目的概算;(八)规划设计说明书。

第十条市内区、开发区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按下列程序报批;(一)新建市级公园,风景林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旅游、体育及文化娱乐场所的附属绿化工程,经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审核、市规划局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报批;(二)园林绿地内的建筑工程,经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审核后,由市规划局审批;(三)列入城市园林绿化投资计划的公共绿地(含区属和居住区、居住小区的公园)、城市道路绿化、沿主干道或重点地区的大型工程的附属绿地,必须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参加审批;(四)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城市联片改建区、城市重要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时,必须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参加审查;(五)其他园林绿化项目,由所在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单位附属绿地规划设计方案,由该单位负责,单位可以在规定绿地面积内,决定绿化布局。县(市)、矿区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缴纳少数绿地补偿费,按下列公式计算少建绿地面积;新建工程少建绿地面积=建设用地总面积X规定绿地比率-设计绿地面积已建工程少建绿地面积=建设用地总面积X规定绿地比率一实有绿地面积。

第十二条除单位附属绿地的设计、施工外的其他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园林绿化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

第十三条设计方案一经审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照实施,不得随意改变。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引进外省的花草树林品种,应报植物检疫部门检疫。

第十四条严禁伐移树木或占用园林绿地。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因城市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伐移树木或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一)申请单位应填写伐移树木、临时占用绿地的申请表,持绿化平面图、基建工程开工审批表和其它文件资料,向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按到伐移树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规定权限审批或上报;(三)经批准的,应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并核发伐称树木、临时占用绿地的《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过期应重新申报办理。

第十五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适时对树木进行修剪,在管线下新栽树木应选择合适的树种,避免因树木正常生长影响城市管线安全。树木结管线安全构成妨碍时,管线管理部门可以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修剪。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组织有关管线管理部门,每年对管线与树木交叉地段进行巡视,商定修剪树木方案,并有计划地组织修剪。修剪方案应明确修剪时限。

第十六条经批准砍伐城市树木和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缴纳有关费用:(一)临时占用园林绿地的,不论其所有权归属,均须按管辖范围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临时占用费;(二)砍伐树木的,按标准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补栽保证金,并提出计划,补栽砍伐数量三倍的树木,补栽树木成活后经检查验收合格退回保证金。损毁植物和绿化设施的,按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向具有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植物和绿化设施补偿费。

第十七条树木和其他植物及绿化设施所有权的确认,可按《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行;临街绿地实行了临街单位包投资、包栽植、包管护绿化责任制的,所有权归责任单位。

第十八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票据;所收费用统一上缴同级财政,列入城市园林绿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具体使用计划,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财政部门监督使用。

第十九条对违反《条例》及本办法应当给予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贪污委托的组织在其委托范围内,按照本办法实施。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第二十条单位或居住区、居住小区现有绿地低于规定标准,尚有空地要以绿化而不按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知要求进行绿化,闲置两年以上的,对责任单位处以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三十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绿化。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绿地比率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规定标准又拒不缴纳少建绿地补偿费的,处以应缴款额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补缴。

第二十二条委托无相应有效资质证书的设计或施工单位设计绿化工程方案或施工的,处以该工程设计费或承包价款总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三条城市工程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一个半月内,未拆除绿化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或未按要求清理建筑垃圾的,对建设单位处以所占绿化用地每平方米五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完成。

篇2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和职责)

市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局)是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管理的行政监督和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实施办法;

(二)对招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三)组建评标专家库;

(四)接受投诉、查处园林绿化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实施部门和职责)

市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站(以下简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按照本规定具体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审核招标人的资格、受理招标文件备案;

(二)组织信息、负责养护招投标项目登记;

(三)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核准中标结果;

(四)调解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分歧;

(五)承担评标专家库成员的日常考核和评估;

(六)指导和监督区(县)绿化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的招投标活动。

第五条(原则)

市绿化局对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工作的规范和要求、招标范围和规模提出指导意见。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对招标人的一般要求)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须招标的养护项目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交易场所)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以下简称园林分中心)是为本市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服务机构。

园林绿化养护招标投标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园林绿化分中心进行。对在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收取。

园林绿化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交易规则,对养护交易所涉及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八条(反对地方保护和部门封锁)

依法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外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投诉和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绿化局监察室、市绿化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二章招标

第十条(招标范围)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养护项目;

(二)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的养护项目;

(三)紧急整治的养护项目除外。

第十一条(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具有专门负责养护招标的工作部门;

(三)有2名以上招标业务人员。

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持以上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三条(委托招标)

招标人不具备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招标。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应当与招标机构签定合同,并持委托合同副本及招标机构资格证明材料,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十四条(招标条件)

(一)养护招标项目已列入年度计划,并且资金已落实;

(二)具备养护招标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

招标人应当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连续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名称和住所;

(二)邀请的投标人名称;

(三)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发包范围和基本要求;

(四)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十七条(入围方式)

(一)全部入选法

所有符合养护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均可成为投标人。

(二)资格预审法

对规模较大的或者园艺养护技术要求较高的养护项目可采用资格预审法。资格预审文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评审要求,但不能以预先确定投标人的数量作为评审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投标人。

(三)随机确定法

当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过多时,招标人可要求采取随机确定法,从所有投标申请人或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确定投标人,但投标人最低限额不少于7家,且在招标公告中明示。

第十八条(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须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发包范围及内容、养护期限、养护等级要求、资格要求、资金来源、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现场踏勘日期、投标答疑会日期、投标文件的编制、提交、修改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承包方式等内容;

(二)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合同草案;

(三)技术规范及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格式以及应附的表格、公函等示范样本。

(五)评标的标准与办法。

(六)对细微偏差和重大偏差的认定。

(七)评标办法。

(八)工程量清单及绿化养护现场图。

第十九条(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交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限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的备案)

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前二天,应当持招标文件样稿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部分也应到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第二十一条(踏勘和答疑)

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投标人获得踏勘现场的机会应当平等。

招标人对任何投标人做出的答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公开。

第二十二条(信息保密)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规避招标)

招标人采取下列方式之一,属于规避招标

(一)擅自改变养护项目资金来源或者用途;

(二)虚假招标或者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

(三)将部分项目排除在具体招标范围之外;

(四)其他不招标或者不公开招标的行为。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四条(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当具有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参加投标的养护企业应当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报送投标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养护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备招标人对投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投标文件的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二)投标人的报价应当保证其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项目。

(三)投标文件应当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第二十六条(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和撤消)

(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送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点。

(二)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投标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遗失。

(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投标文件。

(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五)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不含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变更和补充)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送达、签收和保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截止日之后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投标保证)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等方式。保证金应视标底的大小,按养护工作量的百分之一收取,最高不超过二万元。

第二十九条(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

(一)中标后,中标人在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定合同的;

(二)在领取招标文件并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下,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提交后又撤回的;

(三)被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的;

(四)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的。

第三十条(投标截止期限)

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日,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共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一致投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事先商定,突出一个投标人,其他投标人作为陪衬参加投标;

(三)招标人将投标情况透露给投标人;

(四)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五)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六)招标人和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

(七)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八)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二条(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三十三条(无效投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二)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封口处未按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签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四)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市绿化管理局建立的养护项目评标专家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加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对评标专家施加可能影响评审结果的行为。

在中标结果确定前,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评标专家的管理)

评标专家应当是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具有与养护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经济类人员,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定期对评标专家库成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需要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和更新的,对在评标过程中不称职或者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取消其资格,应当报市绿化局同意。

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今后不得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第三十六条(评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人应当给予评标委员会足够的阅标时间。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提供书面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将评标过程与结果形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进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当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和协查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评标办法)

根据养护项目的不同特点,招标人可以分别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投标文件的澄清)

经招标人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或者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标底合理幅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第三十九条(废标)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一)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二)投标人不能对报价较低作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经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三)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第四十条(中标候选人)

公开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邀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2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一条(中标)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全部使用财政资金拨款或者财政资金拨款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的,可以依序确定其他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在开标之日后10天内完成定标工作,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天。定标后,招标人应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重新招标)

有效投标不足3个(不含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四十三条(评标备案)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提交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

(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未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表。

第四十四条(结果公示)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应及时将中标有关情况告知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市绿化局信息中心和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应及时将中标情况信息在“绿化”门户网站(和园林分中心信息网上进行公示3天。在公示3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

第四十五条(合同的签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订立书面合同。

自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六条(履约担保)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中标人须提供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履约担保。

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四十七条(合同履约)

中标人应当就承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备案的处理)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发现备案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的内容,以及招标机构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应当在招标人报送备案材料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四十九条(行政管理措施)

市绿化工程管理站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索贿受贿、干预正常招标投标活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公正度评价)

篇3

1.1进行园林绿化施工进度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发与世界世贸组织的加入,使我国经济建设的脚步越迈越大,经济增长的速度越来越快,给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带来巨大好处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然环境,造成一些地区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而且有关部门对这种现象也不加重视,甚至还存在着为了加大生产而进行严重的破坏环境现象,造成我国的生态环境失衡,生态问题恶化,再加上被屡遭破坏的植被也不能得到及时的补充,令生态环境问题形成恶性循环,虽然我国政府部分对绿化建设投资的力度不断的加大,但如果没有合理的施工进度管理,只能使资金形成严重的浪费,使经济发展得不偿失,基于以上种种,对园林绿化建设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1.2加强进度管理及成本控制的主要内容

首先,要设定具体的施工进度方案管理,只有保证方案的合理性,才能使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而方案的内容除了包括土方工程建设之外,重点对园林的绿化进度进行设计与管理,而目前我国所进行的园林建设大都是几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这就需要做好协调与规划、协调与沟通,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进行的和谐进行,达到园林绿化的最佳化。其次,要做好施工进度管理的具体规划与协调工作,这样才能使资金的使用达到最大化,根据施工方案,把工程的各项任务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与安排,比如说对于苗木的种植,为了保证其成活率,苗森种植的进度是一刻也不能耽误的,必须要做到随到随种,要想达到各项工程进度管理的有序化,就必须做到对工程项目的详细了解,做到工程安排的合理性,保证各项设备、设施的提前到位,为园林绿化施工进度节约时间,节约成本,保证质量。最后,做好各项工作以及各个建设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也是整个施工进度管理的重中之重,以防在施工过程中有些部门故意磨洋工,造成资金的无形浪费,或者遇到图纸等等不清楚的地方,也不进行及时的沟通,而使工程不能到期完成,绿化工作做不到位,不仅使施工成本不受控,更直接影响到生态的保护与经济的进步。

1.3用施工进度管理制度体系来进行成本控制

之所以大多数人们都没有对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形成正确的观念,究其根本原因就是其管理机构没有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对于生态环境失衡问题没有相关的文件或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管理,造成很多的生态问题得到不到有效的管制,也调动不起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情况下,即使政府对林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再大,人们看不到努力的结果,也会形成消极心理,造成成本增加。所以,根据施工进度的需要,进行各项制度的合理编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工程的各个项目都能用制度进行约束和考核,是保证施工进度管理的前提,保证资金利用最大化的根本,更是保证园林绿化效果的基础,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节约施工的成本投入。

2施工进度管理中成本控制的办法及策略

既能进行进度管理的最大化,又能达到成本控制的有效化,才是园林绿化工作的最高境界,所以进行园林绿化施工的成本控制是十分有必要的,也是进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更是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2.1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进行园林绿化施工建设中,“人”是最关键的因素,所以要想达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效性,就必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大对他们的学习和培训力度,让他们在掌握园林知识的同时,提高思想意识,让发展性理念深入到他们的内心深入,让他们把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当作自己的责任去治理,另外,还要运用各种激励的手段来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发起他们对环境保护问题的主动性,对一些科技创新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实现人与自然的融洽相处,实现自然与经济的和谐统一。另外,作为管理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施工成本控制管理的核算工作,做到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使园林绿化工作得以顺利的实施,推动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

2.2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在进行园林绿化施工过程中对于各项工作的进度安排及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管控是十分有必要的,也是进行成本节约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只有调动起广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把各项工作做到高质量、高品味、高进度,才能保证成本控制的有效性,也才能让项目管理成本得到合理的压缩及管控,达到节约、节俭的目的。

2.3机械设备、苗木种植等的合理安排

园林绿化工程也是一项比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尤其在进行土方建设中,肯定会需要一些大型的机械设备辅助,这就需要在施工管理方案中进行明确的规定,并按照工程的进度进行及时的配备,防止延误工期。另外,对于园林绿化所需的苗木、植被等等,尽可能的就地取材,一方面可以节约运输费用,另一方面本地本土的植物,更容易成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约一些苗木采购的费用。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更是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只要加强施工进度的规划与调控管理工作,做好成本控制,就一定能满足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满足人们现代化生活的需求,给人们一片碧水蓝天。

作者:赵侨 单位: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参考文献:

[1]唐绍锋.园林绿化施工进度控制与质量管理[J].中国园艺文摘,2010(5):88~89.

篇4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是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依据工程建设的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采取强制性措施控制和管理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在政府的政策允许下, 以实物质量、环境质量以及相关的工程建设部门的质量行为、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为监管对象的行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是权利机构。要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我国采取政府监督、企业自控的质量控制体系、社会监理三者相结合的方式来控制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

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管以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为目标,在控制园林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监管和协调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工程工期及质量,管理好工程建设合同及信息,调和有关单位间的各种关系,按照既定的投资、进度和质量规划逐步实现园林建设目标。园林建设工程质量体系中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事务、概念、质量和规程等内容。园林建设监理质量管理实际上是监理工程师以提高园林建设工程质量为目标而开展的各项作业技术和活动。如今,项目施工及完工验收阶段是园林建设工程监理的两个主要阶段。所以,质量管理基本上也是在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

三、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建立一套统一的法律法规

现行的园林绿化全国性的法规还是以城市绿化条例6为依据开展, 并没有形成一整套统一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各省市也要按照各地实际情况作出更改或调整, 彼此之间没什么联系,更谈不上集中规范和管理。

2、各参建主体没有正确认识质量园林绿化工程工作

在旧观念及思想的影响下, 项目建设人员通常都认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问题仅仅是苗木死株, 苗木死了可以种植,却未意识到苗木的低成活率(尤其是一次成活率)实际上不仅仅是影响绿化景观效果也是在浪费社会资源,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外,施工单位如果只觉得苗木本身就有生命, 自己会成长,即使不养护到了时间还是可以验收,这就将建设场地当成了苗圃。这些错误的思想在各参建主体的脑海中根深蒂固,他们未意识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3、现场管理人员不合格

质量监督人员监理中,我们发现大部分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重要监理人员都有着“缺位”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建设项目虽然严格要求园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但地方建设部门和行业协会缺乏实际意义上的园林绿化的专业施工人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平时也没注重对其开展培训,这就极容易导致园林绿化专业的几大重要人员水平较低,而且项目人员配备不足(虽然招标单位成立了所谓的项目部,人员配备书面上全,但在实际施工中往往是项目经理一个人全盘实际从事整个工程的一切事务,人员到位严重缺失);另外就算有配备基本上都是土建专业毕业, 流于表面,不利于抓好园林绿化的质量。

4、内业资料归档不合理

对于内部资料归档工作没有建立统一的制度规范,不管是对施工单位,还是对监理单位来说,各个项目所用到的从检验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到验收交付过程中的表格各有千秋, 自制或者参照房建、市政的都有, 缺乏一个统一的格式及标准,这使得验收工作不够严谨,无法规范和统一档案的管理工作。

5、监督验收缺乏依据

在现实的操作过程中,监督验收的依据主要还是过去的CJJ/T82 -995城市绿化工程施工, 以及城市绿化工程验收规程6,园林工程属于跨专业较多的一个行业, 工艺难度大, 尤其是园林古建筑(亭台搁)、假山叠石等都有特殊的工艺要求,制定明确该方面内容的验收标准很有必要。还有绿化的基础性工作如种植土,规范上没有细化物理性状和化学肥力指标,这也是我们监督验收中缺少依据的一环。绿化工程不同于土建工程主要体现在苗木上,树木的形态差异性比较大,而土建材料的框架是比较死的,在绿化工程施工中如何把握好苗木的形态质量关和种植前的修剪关,目前还无详细的规定,也可以说规定太粗。

6、变更设计肆意无规,执法水平滞后

一些重点工程, 其审美观点及价值不同, 各部门看过现场后按照自己的思想要求更改设计,这就使得刚种下苗木被调换,所谓的视察团来一次,景观就变化一次。另外,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文件没有统一的要求及规范, 使得现场监督缺乏依据。监督人员在现场发现了设计不一致的问题后,制定整改报告, 要求现场整改,但并未采取强制措施,也没有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及制约机制来保障这一工作实施。

四、浅谈如何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1、推行园林绿化施工市场的准入制

园林绿化工程在一定规模的情形上,一定要推行招投标制,允许达到绿化施工资质、业绩要求的施工单位进入市场。以优胜劣汰为市场竞争原则,合理淘汰施工水平低,信誉差的施工单位,让其淡出园林施工市场。针对小规模绿化工程,同样要注重只让符合绿化施工资质单位来开展,不符合资质要求者,禁止其参与绿化工程的施工活动。要把企业的业绩放到重要的高度,要注重园林绿化的行业特殊性,而不能等同或类同于土建等工程项目。

2、注重职责考核,让管理者各尽其责

建设单位的管理者,要做到恪遵职守。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管理者同样也要如此,一旦问题出现,要分步认定、办签证,建立问责制。 注重培训与学习。要让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不断充实行业知识,不断培养其业务能力。要让其充分熟悉图纸,按图施工,还要按照工程近况,把握工程深刻的设计精神,参透设计意图,让施工单位编制具体的施工预案,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施工,发挥设计图纸的最佳效益。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监理是代甲方的实施主体,而目前往往监理在施工过程的发挥度不够,因此对监理的职责考核尤为重要。

3、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即为现场施工管理组织的施工质量自控、管理系统,也就是施工单位为管理和实现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目标,在现场施工管理内容基础上,确定并分解质量管理目标,合理配置所需人员和资源,建立并落实施工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从而控制好质量的一个工作系统。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要以现场施工管理经理等组织结构为先导,遵循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要求为基准。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具有系统性、双重性和互动性之特点。完善质量责任体系。完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范围,推行联质奖惩制度。要运用合理的管理办法和手段在开展工程的过程中控制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进度等工作,保证工程有序开展。目前我市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流程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1)规划告知阶段:主要是出具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告知绿化施工单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步骤和控制点。(2)实施阶段:采取巡检、抽检和分步分项验收的办法对项目实施中的材料、工艺、施工步骤实施监管。(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再次检查验收。

4、管理和控制施工工序的质量

合理使用种植土。土壤施肥优良关系到植物生长的优良状况。而种植土是这其中的关键,施工规范中明确提出种植土必须是有一定肥力的表土,如泥土和沙土、人工混合泥土等才是合格的种植基质。不允许将建筑垃圾土当作种植土,如出现返工现象,监理要全权负责。但如前面提到的规范缺少细化物理性状和化学肥力指标,好在2012年末我市已经出台专业标准,加以强化。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中包括若干个分项、分部工程组成。要优化和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必须全面控制和监督施工过程,要确保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达到质量标准。可以说,工程质量要通过把握好每一个工序来体现。有重点的监督其中一两个工序,从根本上把握工程质量。

5、让公众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做好后期养护管理

园林景观工程覆盖范围广,与实际生活联系紧密,得到广大公众的监督与支持,质量才能真正得以保证。监督机构要按时发散各种宣传材料, 带班讲解让群众都明白园林景观工程的特点, 知道如何辨别质量好坏;同时,要提供质量举报电话,构建和谐的社会监督机制。要控制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园林绿化工程后期养护工作也不可忽视。现行的绿化养护要求,要注重苗木的生长季节,做好其后期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其成活率,要做到三分栽,七分管,搞好后期养护管理工作,来提高工程质量。

五、结语

园林工程质量与园林企业的效益息息相关,必须意识到园林项目质量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并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监管效果,实现园林建筑企业的利益最大化。政府部门只有采取高效、强制的手段,才能实现政府部门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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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今园林绿化建设在施工管理方面暴露的问题

(一)缺少技术作为支持

在目前的城市建设中,园林绿化方面具有较强专业性的建设单位较少,尤其是在园林绿化的施工方面,基本上依靠于其它的施工去提升整体效果,进而将工程单位等换成园林绿化单位,这种现象表现得极为严重。当然,在园林景观中实施绿化建设,往往忽视了植物对生长环境的需求,加之缺少技术作为支撑,间接导致在施工管理中出现了较为频繁的管理问题,给绿化工程后期管理造成一定的养护难度。

(二)缺乏先进的管理意识

由于施工在规模上的扩充,致使施工的管理者将目光全部投射在施工上,导致施工的管理工作出现疏忽。此外,建设单位在实施园林绿化建设工作中,其运用的管理观念也完全综合借鉴一些外国的经验,以致于现今施工工作难以与我国的建设的具体行情相适应,形成了较大的差距,使得管理工作的效率大打折扣。加之一些热门、新兴的园林绿化项目吸引了许多的投资单位,促进了项目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由此一来,政府无法实现有效的管理,进而使绿化施工未能达到标准的要求。

(三)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基于园林绿化项目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存在的周期较短,致使现今的施工管理在制度方面还不具完善性与规范性。然而,该管理制度在施工方面能够起到指导与协助的作用,若是在管理中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难以有效指导管理者展开有意义的监管工作。因此,只有具有全面性、完善性的高级管理制度,才有利于提升管理者的综合管理意识,进而弥补工作上的缺失,有效防止由于管理对施工造成损失。另外,对于施工单位而言,虽然已经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由于缺少实际的管理与监督行为以及不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会使园林绿化在施工方面不具及时性,直接影响植物的成长以及绿化质量。

二、研究园林绿化在施工管理方面实施的有效对策以及措施

(一)为施工提供技术的支持

为了满足园林绿化对施工管理的需求,需要在施工前期制定与设计好具有可行性的施工方案。首先,应详细掌握绿化植物对生长环境的要求,有利于对施工的工序进行合理化、科学化的安排,促进管理工作更好的落实。例如:苗木在种植与栽培过程中,需要合理配置实施人员,对工作进行调动也是管理中容易出现以及注意的主要问题,进而有效控制工程项目在施工中使用的成本,避免对成本造成浪费。另外,对技术进行科学性创新,从而完善施工中的全部信息与资料,以便为施工在技术上提供支持与数据的参考。此外,在对信息与技术等加强管理同时,控制施工的现场以彰显技术提供支持的作用。

(二)提升监督、管理的力度

施工的管理工作对园林绿化在建设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施工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城市化建设的水平。综合影响的后果分析,务必在施工之前对绿化的具体施工进行相关性申报,只有在申报成功以及批准之后,才能开展后续的绿化建设。例如:在北京城市中,对园林景观实施绿化工作,必须要对相应的机关单位提出工作性质的申请,批准后方可进一步施工。而针对施工期间出现的工序问题,管理者和部门应及时处理与纠正,以便将质量提升至理想的标准范围。

(三)完善施工的管理制度

要想将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应该全面性的掌握施工单位现有情况,以便在结合相关管理规定的同时,为施工的管理工作制定具有完善性的管理体系与制度。首先,根据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以及工作展开细致的划分,全面落实施工总体内容,展现管理制度完善的有效性。其次,对管理工作展开审核,在此期间,一定要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完成科学合理的审核工作。最后将合格、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充分地应用在管理工作当中,使符合标准的制度能够适合绿化施工管理工作的需要,从根源上提升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升管理者的综合技能

由于园林绿化在工程施工中涉及到相对多样的管理技能及其内容,对管理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全面提升管理者的综合技能是提升园林绿化施工质量较为有效的举措之一。在具体的行动中,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全员性的业务理论培训。这主要是因为管理者是落实实际管理的主要参与者,对建设质量具有一定的掌控作用。因此,对其展开全面性的培训工作,这对提升建设与绿化质量具有直接影响的意义。另一方面,伴随社会群体对园林景观审美意识的提升,意味着绿化工艺也要满足现代审美的要求。因此,在提高管理者综合技能基础上,还要培养他们在创新方面的能力。在结合创新理念前提下,使绿化施工展现出植物种植的多样化。将培训的内容应与创新理念结合在一起,力争在本质上提升绿化施工的整体质量。

(五)加强养护的管理力度

园林绿化在项目上有区别于其他工程项目,在后期施工中还应加强养护管理力度。将其重点工作放在植物的种植方面,应尽可能确保并提高植物在绿化施工中的相对成活率,真正落实绿化施工的最终目标。该项目在施工的前期主要是注意建设问题以及植物栽培问题,而后期应加强对养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养护的落实程度对植物的相对成活率有着直接的影响,进而会间接影响到园林绿化的整体效果与质量。在施工后期,若养护管理工作未实施到位,大部分植物极有可能因此而停止生长,进而影响整个施工工作的进程以及绿化的效果。因此,在施工的后期适宜制定出规范的养护制度,以便在养护方面提升植物在绿化建设中的成活概率。

总 结:

综上所述,对于具有较高重视度的园林绿化项目来说,其施工管理在力度上会对施工的整体质量产生直接较为明显的影响。因此,要完善相关制度去提升监督与管理的整体力度,不仅要加强管理工作落实的力度,还要掌控施工的成本、养护等各方面工作,除此之外,管理者的综合技能也不容忽视,应在管理培训活动中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管理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园林绿化工程的整体质量,为城市的建设增添光彩的一笔。

参考文献:

[1]王国安.加强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有效措施[J].园林工程养护管理现代园艺,2015,3(2):179―180.

[2]罗德红.优化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有效策略[J].园林工程养护管理现代园艺,2015,3(3):160―161.

篇6

一、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施工管理制度的完善缺乏

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实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主要依据,纵观近几年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由于我国园林绿化工程的发展时间相对较慢,长期以来,人们对园林绿化的施工单位存在一定的误解,并且有些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认为从事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就是城市农民。在这种背景下,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对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不闻不问,施工单位的领导也没有对园林建设的现场管理引起高度重视,导致现有的施工管理制度不能跟上施工单位的发展脚步。由于施工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在园林绿化施工过程中,就容易出现施工过程随意性大、施工管理不到位、不具有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计划、工程竣工后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及时的处理。

(二)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中缺乏相应技术政策支持

在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中,通常绿化工程是附属于其他建设项目中,并且专门的绿化监理公司少,这就造成在园林绿化施工多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兼任绿化施工监理,加上《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款较少,往往出现:树坑不要大,能栽下就行;土壤好不好,能栽就行;基肥施不施,不死就行等。由于这些条款制度的建立不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导致绿化施工管理中因树木生长不良而加大了后期维护管理的难度,也没有达到良好的景观效果。

(三)园林绿化施工质量不达标

在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中,苗木移植是重要的环节,并且对移植苗木的规格有十分严格的要求,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间接的抬高了苗木的价格。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在短时间内达到绿化的效果,通常会进行大量的树木移植,导致在园艺市场中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尤其是优质的园林大树,备受青睐。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成本,往往在选择苗木过程中出现避重就轻的现象,即降低苗木规格的现象,这样不仅破坏了园林设计景观的稠密度和立体感,也影响了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质量。

(四)施工人员素质较低

相对于一般的建筑工程建设而言,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技术性和严谨性相对较低,这就造成大部分施工人员误认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较为简单,不过是铺铺草、种种树而已,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人员缺乏对园林绿化施工现场的具体环境及栽培技术的认识,导致栽种的植物出现大量死亡的现象,加上大多数园林绿化施工单位误认为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利润可观,风险较小,造成大量缺乏专业知识的园林建设单位加入到园林绿化这个行业中,进而造成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出现大量的挂靠现象。在这样的施工管理模式下,往往出现:施工单位中标后,必须付出一定的管理费用,由于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是自行决定的,这就导致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缺乏相应的管理体制,施工过程中出现基本程序及操作规范模糊不清的现象。由于施工单位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园林绿化施工质量,施工队伍专业技术的缺乏,严重影响了园林建设的最终效果。

二、加强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改进措施

(一)加强园林绿化施工单位的内部管理

由于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质量是与施工单位的施工有一定联系的,为了使园林绿化施工达到理想的效果,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相应的内部管理工作。然而,要想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使其确保园林绿化工程顺利施工的主要依据。为此,在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上,在选择项目经理过程中,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完善施工组织计划,并明确施工人员的工作职责,以保证园林绿化施工顺利进行。第二,树立良好的服务理念,为了确保人们的生活环境,在园林绿化施工中尽量防止质量不达标的情况,提高自身的社会形象及信誉度,从而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三,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积极组织开展管理经验交流活动,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使管理人员在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中起到指挥作用。

(二)建立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

由于从事园林绿化建设的施工队伍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园林绿化施工质量,在园林绿化施工中,必须建立一支专业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之前,对于业主方来说,必须根据园林建设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实际能力进行摸底,选择技术质量过硬、信誉度高的施工单位来承担工程的建设工作,以保证园林绿化施工顺利进行。然而,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应加强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既要加强栽培技术、施工现场的环境勘查级植物的生长习性等知识的学习,还要加强思想道德的教育,让施工人员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转变思想观念,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另外,对于从事园林养护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加强专业培训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养护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园林绿化植物的成活率。

(三)制定完善的园林绿化工程的相关标准

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相关部门必须制定出相应的规范标准,包括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制度、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明确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方式,确保制定的规范标准落到实处,完成整个项目工程的施工,以保证园林绿化施工达到良好的绿化效果。

(四)严格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关

在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中,必要严格把施工质量关,将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加强对施工过程的防范措施,尤其是苗木移植、栽培及养护管理等方面。在苗木移植施工中,必须注重成本控制,选择质好价优的材料,严格按照苗木移植的相关规范进行栽培,加强苗木栽植后的管理,降低死亡率,从而减少后期的补栽成本。然而,在后期养护管理中,定期对植物进行剪枝,浇水,定期维护园林工程的喷泉、水景及小品等设施,提高植物成活率,以保证园林绿化施工质量。

总结:

在现代化城市发展中,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已得到了高度重视,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针对当前施工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达到园林建设的景观设计效果。总的来说,通过提高园林绿化施工质量,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有利于城市的发展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参考文献:

[1]华国柱. 浅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措施[J]. 城市建筑,2013,14:113.

[2]居长霞. 浅析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措施[J]. 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12:4.

篇7

园林绿化施工队伍与普通建筑工程施工队伍的选择相比有着很大的差距,要求也更为严格,如施工队伍不仅需要具备专业的园林修剪技能,还得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能够做到适地适宜。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队伍参差不齐,不能够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工程施工,使得现场效果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不仅艺术表现力不强,而且美化环境与净化空气的作用也没有凸显出来。促使此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队的选择过于轻率,暴露了施工管理制度的缺陷。

1.2绿化材料的选择不够严格

绿化材料包括树木、草地以及绿化所使用的工具。选择了过于劣质的材料,使得绿化园林不能长久使用,在后期更需要重新投入大笔资金进行修理和维护,这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没有根据植被的特点进行种植,导致植被死亡,尤其是一些名贵的树木,由于没有得到良好的照顾,极容易受到伤害。总之,在选择绿化的草木时,要因地制宜,不要盲目选择。

2优化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措施

为了更好地地优化城市园林施工管理制度,可以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管理部门要对绿化施工队伍予以教育和培训,最重要的是,要让基层施工人员掌握相对应的园林绿化知识,理解园林绿化的要求。构建一支专业的涵盖园林工程、绿化种植与管理、绿化艺术设计等各方面人才的施工管理队伍。在施工时进行筛选,如果施工技术掌握不全、综合素质等不高的施工者只能进行一些简单的操作,例如,花草的铺设。一些高难度的施工必须由有掌握专业技能的工人实施,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2)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检察工作,在施工前后进行考察检测,如果施工队没有按照政府规定的政策进行施工,相应的给出惩罚,这样才能真正引起人们对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制度的重视,更好、更有效率地完成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作。(3)在进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前,需做好成本预算,将有限的资金合理分配在每一个环节中,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还要做好2个方面:一方面施工单位要针对树木移植,尤其是贵重树木等容易造成树木死亡的事件,展开详细有效的管理,并形成一套体系方案,减少由于苗木死亡造成后期补栽成本的消耗;另一方面施工人员要合理地选用机械型号,并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并注意机械使用注意事项,做好维护与保养工作,减少在机械方面的损失。(4)施工单位可以利用定额管理方式,合理设置人员与机械的比例,尽量做到人机的优化配合,提高施工效率,从而缩减人工支出。政府的城市建设部门要针对某个绿化工程项目进行自主地造价调研,并调研参与竞标的单位,选用最科学合理的造价方案,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3结语

随着城市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逐渐增多,同时,人们对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也标志着今后在园绿林化工程项目建设中,相关的管理人员必须要加强加对于园林绿化施工及其管理的重视程度,尤其是要重点针对当前园林绿化施工管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优化,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施工管理水平,让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在我国又快又好地发展。

作者:孔祥斌 慕晓燕 单位:上海景湫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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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928.73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园林不仅是各种游憩的境遇,还能够为改善环境质量起到一定作用。园林绿化是人工通过专业化的技术设计手段,融入到创新的思维,在一定的环境内对树木、建筑等进行优化改变,提升美感。由此可见园林绿化的重要性,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也十分必要。

一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

园林绿化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完成,这个过程就是将设计者的理念由园林建造师的展现出来,在园林绿化工程完成之后,对其的养护管理才是实现设计者意图的关键,如果不注重养护管理,植物就有可能枯萎死亡,建筑有可能遭到人为破坏。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园林养护管理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不重视

园林绿化施工建设的成功与否,是否能够得到大众的满意,除了施工环节获得的成效之外,与施工后期的养护管理有巨大的关系,所谓园林绿化的三分之一靠设计,三分之二要靠养护,由此可见加强养护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但是管理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关键性,加之一些市民的绿化意识欠缺,对园林绿化带的破坏等,使得园林绿化工程中的人文价值、社会价值以及生态价值不能够充分发挥。

(二)园林绿化中的不合理种植加剧了养护管理的难度

园林绿化设计不仅是一项工程,还是一项富于创造性和创新性的工作,园林内的绿化植物在配置过程中需要具有美感,也要符合环境的生长需要,这样能够利于养护工作的开展。但是实际情况是,园林绿化中的植物选择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一些园林绿化设计人员缺乏相应的植物学知识,只是片面的追求外观的美感而忽视了植物内在的平衡性,造成了园林内书中的单一,织物密度大,缺乏充足的养分吸收,这样给养护工作带来了难度。加之管理者过分的对国外树种的养护,而对本土树种的养护较为冷落,也是管理不当的表现。

(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较为落后

园林绿化的持久性和美观效果都是靠养护取得的,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园林绿化效果的实现和绿化经济效益的获得。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当前我国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方法较为陈旧,管理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性,所采用的管理设备和管理技术也较为落后,不能够跟上时代的发展变化,加上养护人员的素质欠缺,园林绿化养护经常会出现后养护或者是被动养护的局面,管理者不能够制定一个长期稳定的养护规划,也是管理水平落后的表现。

二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措施分析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是确保园林绿化功能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上文中指出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下面本文就针对问题提出几点措施,希望对养护管理工作起到帮助作用。

(一)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

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保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所以说为了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定要健全制度模式。为此,首先需要加强对管理者的管理技能及理论水平的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增强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为养护管理制度的建立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原则以构建养护管理制度,并严格的执行制度,进一步实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的完善和优化。同时,健全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还需要具备完善的监督机制,所以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建立起动态的监督机制,同时建立起管理信息的共享平台,实时的了解管理过程中的各种情况,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除此之外,建立起对管理者的奖惩机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挖掘管理潜力,也是健全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加强宣传,提升管理者的养护意识

养护管理意识对于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上文中指出,由于缺乏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意识,园林绿化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人文价值不能够充分发挥,这也就是去的养护的意义,所以说必须要强化这一观念,为此,首先需要从宣传上着手,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个人都能够了解园林养护管理的重要性。为此,可以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宣传,如网络平台、管理部门内部的会议等,这样能够在实际的宣传中培养养护管理意识。除此之外,相关领导还需要定期的对管理者进行思想培训,或者进行管理意识相关的考核,使他们进一步巩固管理知识,使得管理者既能够顺利的开展工作,又能够在管理中将园林绿化设计的内涵表达出来。

(三)实现园林绿化的科学规划,降低管理难度

当前状态下,随着本土植物的大力开掘和研究发展,其存活率高、使用能力强、便于养护管理等优势越发明显,因此在现代园林绿化中被广泛的应用和推广。但城市园林绿化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植物,进行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尽量的降低养护管理的难度,所以说在实际的设计和植物的配置中,需要根据植物的性质和功能进行划分,坚持以本土植物为主,外来植物为辅的原则,提升园林绿化设计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实现好养护好管理的目标。在管理的过程中,管理者需要对园林土壤的性质和周围的环境进行考察研究,看植物是否适宜在这样的环境下生长,同时看设计者是否利用生态学以及植物学的相关原理进行植物配置,将植物形态完美结合,做到科学美观的规划,如果不恰当管理者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在园林绿化施工的过程中,管理者还需要对植物的选苗、运输和栽种进行管理,为今后的养护打下基础。

(四)采取科技措施实现现代化养护管理

现代社会是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在进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充分的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现代养护。为此,首先需要购买现代化的养护操作设备,在提升养护效率降低养护管理强度等基础上实现科学化养护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要对园林植物进行养护管理,对于设备的养护也不能够忽视。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现代化管理意识的加强,提升园林绿化现代化管理的宣传,相关的部门也要配合好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切实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积极的采用先进的养护管理技术,借鉴其他先进的养护管理经验,切实实现现代化的养护管理。

结束语:园林绿化施工不仅能够实现城市人们接近自然感受自然的愿望,同时能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空间环境,也是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在园林绿化施工建设中,加强养护管理工作十分必要,这是进一步实现绿化功能的关键。本文就以此为出发点,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为今后的养护管理工作起到帮助作用,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城市提供最佳的园林绿化空间。

参考文献:

[1] 姜子秋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2年第04期

[2] 黄慧鹏 园林绿化养护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中国园艺文摘,2009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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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园林绿化工程中,施工管理是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保障,加强现代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可以更好地发挥园林绿化工程效果,为人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但就现阶段工作来看,在园林绿化施工中,绿化施工管理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导致园林绿化工程出现各种质量问题。质量是现代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的核心工作,而要想确保工程质量,就必须全面加强施工管理工作。

1 现代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现代园林绿化是现代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已成为我国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园林绿化建设工程中,施工管理至关重要,绿化园林工程有着施工复杂、周期长、范围大等特点,加强施工管理,可以保证绿化园林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同时,园林绿化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来完成,而加强施工管理,更好地规范他们的施工行为,从而保证施工安全,保证施工质量[1]。

2 现代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施工管理制度不完善

就当前园林绿化施工来看,施工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是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对工程项目审批不重视,再加上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中注重进度,忽略了施工过程的管理,很容易造成施工管理混乱局面,影响工程质量。

2.2施工管理人T水平不高

作为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工作的执行者,施工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安全。现阶段来看,施工管理人员难以满足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工作的需要,许多施工人员工作不主动,缺乏责任心,不注重施工细节管理,从而留下了许多隐患。

2.3质量问题

质量是当前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核心工作,然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问题频频出现,主要体现在:施工材料质量不过关,施工过程中虽使用了一些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负责了管理工作,但对每一道施工环节的检查不仔细,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来进行施工。

2.4安全问题

除质量问题以外,安全问题也是当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就当前园林绿化施工作业人员来看,这些人员大多是一些进城找工作的农民,文化水平有限,在施工的过程中比较随意,再加上施工单位没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实际施工中很容易出现安全事故。

3 现代园林绿化施工管理措施

3.1完善施工管理制度

对于现代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工作而言,健康、完善的管理制度是施工管理工作开展的依据[2],因此,相关部门应当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要完善绿化工程施工审批程序,在绿化工程施工前,应向相关部门提供审批报告,然后由部门对施工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对于不满足申报标准的单位给予驳回;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将园林施工管理相关责任落实下去,将责任追究到工作人员,从而更好地控制施工。

3.2提高施工作业人员水平

必须强化知识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对园林绿化施工的认识;要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针对管理人员,要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从而为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培养一直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队伍。

3.3加强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要严格控制施工材料质量,针对园林绿化施规定工所需要材料,如草皮、苗木、花费、钢筋、混凝土等,要按照做好质量管理工作,从正规的供应商那里购买质量合格的材料,在材料进场前要做好质量检验,确保施工使用的材料质量过关;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安排专业的人员指导施工,对每一个施工环节进行检查,在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3]。

3.4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前将园林绿化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实现进行重点交代,提高施工人员的认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场地要佩戴安全帽,针对不配合的施工作业人员可以采取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教育;要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做好设备防潮工作,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同时,要将设备的操作程序张贴在设备较显眼的地方,供作业人员阅读,避免事故的发生[4]。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园林绿化工程中,施工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加强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可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而现阶段,园林绿化施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威胁到园林绿化施工安全和质量,而要想避免安全和质量问题,就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只有不断强化施工管理,才能为园林绿化工程带来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陈琦.浅析优化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的有效策略[J].建筑知识,2013,(01):21-23.

篇10

一、园林施工的关键要素

新时期,我国园林施工工程不断发展,国家和政府针对城市绿化工程和园林施工颁发了一系列的施工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园林施工和管理要结合科学合理和规范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进行施工及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园林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整个园林施工建设更加高效合理。

(一)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

结合园林施工工程的实际需要,要针对园林施工的绿化设计目标,有针对性的结合园林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现场复核,保证整个园林绿化工程的科学有效实施,同时园林工程施工管理人员要集合绿化工程做好施工设计计划,对园林工程的施工现场和施工给排水工程以及定点防线等工作进行合理准备,切实做好园林工程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可以确保整个园林工程更加高效合理施进行。

(二)结合园林绿化方案规范施工

针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要结合园林工程的施工计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尤其要结合园林绿化的植被养护标准进行养护,可以确保绿色植被更好成活更好发挥效用,确保绿色植被有效发挥美化城市的作用。所以针对园林工程绿化施工要有效遵循园林绿化施工设计方案,如果违背了园林绿化施工设计方案要求,势必会导致城市绿化工程难以有序开展,并且在施工开绿化过程中,不遵循和不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很容易导致设计理念与实际的施工过程产生偏离结果,导致整个工程施工出现问题。所以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中要结合设计理念和施工工程要求进行绿化施工,保证园林工程得到更加高标准的效果。

(三)提高园林施工组织设计的应用价

针对园林绿化施工,要结合园林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密切关注园林工程的施工进度,对园林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调查和研究,并结合工程施工制定相应施工组织计划书,严格规范施工工序,对园林施工中需要的各种材料进行规范确定,同时要控制和落实施工进度,结合工程施工进度对园林工程施工进行工程进度调整,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的有序进行,针对园林施工要强化施工组织设计的应用价值,加强园林施工各个工程项目之间的类型,施工人员要严格把握施工项目进展情况,严格遵循施工进度安排进行工程施工,尤其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对各个项目的施工时间进行控制和管控。

二、园林管理要素及其创新思路

所谓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主要是结合城市政府的管理要求对城市绿地和林地以及风景区和公园等地的建设和管理养护,其中包括有园林规划管理、园林建设管理、园林产权管理、园林监督、城市公园管理和城市名木古树的管理等。进行城市园林管理要遵循艺术创造、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方面的管理要素。

(一)艺术创造

园林施工过程中要结合园林管理的艺术创造要求进行,首先要保证园林绿色工程的绿化效益发挥,同时要有针对性的进行艺术创造,保证园林项目工程发挥出更高的效益。首先园林工程管理者要具备一定的艺术素养,对艺术创造有一定认识,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艺术创造知识的学习和意识培养,在实际工作中要关注自然变化和自然景观,并加强同城市园林作品的关注度,积极学习各项艺术园林创造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创造水平。在进行城市园林管理工作中,要组织工匠队伍对园林工程进行一定形式的艺术创造,努力发挥出艺术的价值,让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发挥出更高的效用,让多彩的植物艺术创造为城市发展增光添彩。

(二)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建设和管理要秉承质量第一的原则,保证园林绿色工程的质量是进行园林管理二等首要基础。园林工程质量往往涉及到园林艺术寿命和持续使用寿命等两个方面,在针对园林工程质量管理上,对园林绿化工程发展有重要作用。园林管理人员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对城市园林工程管理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对网络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断形成以工程管理者为首要责任人,各个项目工程负责人为辅助管理者的三维立体管理体系,在进行园林工程质量管理中严格落实责任管理主体,对各个项目进行管理科学高效管理。积极推广新设备和新工艺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确保园林施工管理质量不断提高。

(三)成本控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充满了活力,针对园林工程管理不仅要保证艺术创造和工程管理质量,同时还要做好成本控制,传统的园林管理机制僵化落后,难以发挥出园林管理效果,导致资金浪费和效益低下。所以新形势下,要不断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吸引高技术人才进行园林管理,采取培训制度提高管理人员工作素养,保证整个园林工程的成本控制和经济效益等得到有效提高,确保工程管理效率大大增加。

结语:

总体来说,城市绿化工程建设施工和园林管理对城市绿化和城市发展有重要作用。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需要对园林施工和园林管理进行一定形式的创新,园林施工中要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结合园林绿化方案规范施工,同时要提高园林施工组织设计的应用价值,在园林管理工作中要做好艺术创造和工程质量管理以及成本控制方面的工作,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质量和管理效果。

参考文献:

[1]马成全.园林绿化施工与养护管理有效方法分析[J].绿色环保建材,2018(11):23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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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园林绿化档案是在园林绿化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照片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园林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核定的必要条件,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和改扩建的原始依据。管理好园林绿化档案,具有保存和利用参考价值的原始记录,为城市建设、改造与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因此,我们必须把握住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特点,认真做好城市园林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使园林绿化档案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及各项工作服务。

二、园林绿化工程档案概述

城市的园林建设不可能在短时间就全部建成,需要长远考虑管理、养护、发展的问题。园林绿化档案记录了城市园林的建设布局、林木花卉品种、栽培技术、生长习性等。因此,为园林发展建设的连续性、周期性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凭证和参数。园林绿化档案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园林绿化部门任何一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离不开园林绿化档案。通过利用有关园林绿化档案,从而能够借鉴过去的好经验和好办法,更好地保护好美好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首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园林绿化工程是通过人工构筑手段加以组合的具有树木、山水、建筑结构和多样功能的空间艺术实体。多涉及到给排水工程、水景工程、辅装工程、假山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等,需要多部门、多行业的共同协作。其形成的档案部门多、种类多;工程施工交叉复杂;各自材料既有重叠,又各自一体,最终形成庞大复杂的资料。

其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多变性。园林绿化工程随意性强、可塑性大。园林绿化工程为做到自然、新奇与协调,突出园林景观艺术的观赏性,留给建筑者发挥的空间很大。建筑者常常即兴发挥,形成了园林绿化工程组合的千变万化。园林绿化工程档案常适应园林绿化工程需要,多以修改补充原有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图纸,工程的多变性,决定了档案的多变性。档案只有准确完整,才能避免造成建设和维修的失误和损失。

最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社会性与开放性。园林绿化工程是一项公共事业,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造福于人民的公共事业。园林绿化工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不断提高,显现出大规模地高速增长态势。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真实记录了城市环境的巨大变迁,它与社会发展、经济发达、思想开放等内容息息相关。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被深深打上历史的烙印,唯有准确收集、整理、归档,以保存历史的真实记录,才能得到永久的开放和保存。

三、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管理

1.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 随着档案管理手段的更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科学的档案管理体系。要推动档案管理创新,包括管理模式、管理思维、管理制度、管理技术、管理手段和方式、管理过程和控制、管理流程、档案功能的创新;要推行档案标准化管理,以“最优化”的理念,综合分析各家之优缺点形成最佳方案,将档案工作标准化纳入单位标准工作程序,提高档案管理整体水平。最后还要搞好8个纳入:将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程序;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领导的议事日程和职责范围;将档案工作纳入合同管理制,依法管理档案;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技术管理;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监理制;将档案工作纳入验收程序;将档案工作纳入合同结算和质量保证金。

2、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社会的进步,数字化进程的加快,也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尽快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式,不能停留在原始资料收集的手段上。加强档案法的学习和宣传,增强园林绿化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档案管理意识,领导重视是档案管理的前提。要把档案管理纳入重要议程,作为园林绿化重要内容来抓,与园林绿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使管理者、职工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档案与自己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密切关系。各级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应不断优化档案工作人才队伍,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创新模式,形成特色,进而更好地服务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加强自身素质锻炼,努力掌握新学科、新技术的基础上,加大对信息资料的采集、梳理、辨析,使之形成的资料具有准确性和实效性,形成一个系统的管理模式,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

3、加强施工阶段的档案管理

园林绿化工程开工之前,园林绿化工程主管部门要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档案责任书,各建设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工程施工的每一步都涉及到档案工作,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开工前,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要记录现场踏勘测量,核对核实有可能产生的设计变更,收录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施工中,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要对土方登记单,标高复核记录,苗木出圃单,隐蔽工程验收单等一系列情况记录。对施工图分布、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操作记录等都要随时收集。这些记录既描述工程进度,又是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竣工后,园林绿化工程档案要记录竣工报告、工程决算、竣工图以及竣工验收所产生的会议记录等,变更文件所提出的修改内容要全部准确的反映在施工图上。建设单位在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预验收前,要提请有关部门为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取得两部门核发的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方可组织工程验收。

4、加强各部门分工协作

园林绿化工程的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园林绿化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园林绿化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等,要制定出明确的工作程序,要及时将工程档案移交给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与园林部门沟通协调,深入工程现场指导检查;举办培训班,帮助建设单位建立档案的工作流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他们提供各项服务。而园林绿化工程档案人员要勤于思考,加强学习,增加知识储备,增加才干。只有三者通力合作,才能使园林绿化工程档案彻底改变其被动、薄弱的局面,迅速成长壮大起来。

5、实行网络信息自动化

按照新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不需要拟定案卷标题,以件为单位,不仅省时省力,而且利用计算机检索达到方便快捷,既降低了人为因素在文件归档工作中的影响,又可发挥计算机管理优势,提高了工作效率,真正达到了简化整理、深化检索的目的。通过建立档案管理中心,明确职能,将各科室、各个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明确本单位档案的归档范围、加强科研档案的收集。要将园林绿化形成的音像信息资料、科研资料、科研成果、建设施工各种协议和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等方面的材料,一同纳入档案收集管理的内容,认真落实好收集、管理制度。

四、结束语:

园林绿化工程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点,对于工程施工过程记录的档案资料,我们必须要做好多方面的处理工作。这样不仅能长期保存档案,还能让档案的潜在价值得到发挥,为后续的园林建设工程维修、改造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篇12

引言

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建设项目一样也存在安全问题,只是因其特殊性而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在生产的全过程中造成植物大量死亡或人身伤害或引发生态灾害,使国家和人民遭受生命或财产损失而出现的问题就是安全问题。从多方位、多角度剖析园林绿化发展过程的安全问题,对改进和提高园林绿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现状

1.1 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缺失

目前园林绿化安全法规尚不健全,国务院1992年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没有安全方面的规定,只规定了造成绿化损失和破坏的补救措施和处罚办法。 ?但园林绿化安全隐患问题已经开始显现,例如:园林绿化、景观环境、建设中缺少安全评估及管理制度;绿地灯光建设缺少安全措施、绿地使用中的安全检查;大树无限疯长接近高低压电线,遇大风吹刮可能导电;接近居民楼屋的大树遇大风吹刮可能掀翻屋顶,随时可能倒塌等。但因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约,造成安全管理部门执法力度不够。

1.2 园林绿化工程尚未全面开展安全事故评估工作。

目前,大多数园林绿化工程尚未全面开展安全事故评估工作,造成事先对工程安全的确估计不足,工作被动局面。对园林绿化安全事故评价涉及多个方面。从绿化安全事故类型上看,主要有绿化生态安全、绿化交通安全、绿化施工安全、绿化形态安全和园林古建安全等。对绿化安全事故评价把握得当,无疑对绿化安全的预防和控制、赔偿和处罚有积极意义。 绿化生态安全事故可从有害生物疫情、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等方面评价其等级;绿化施工和养护安全事故主要以绿化植物死亡百分率或成活率为标准;绿化形态安全事故则从绿量恢复期和绿地稳定性及养护成本考虑;绿化交通安全事故应从绿化规划设计和养护管理上是否符合司机及行人安全要求进行评价;古典园林安全要综合建筑、文物等方面的规定展开评价。

1.3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

一是部分园林施工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普遍重视不够,意识不强,安全制度流于形式,管理水平落后,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强制规定上大打折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没有真正贯彻落实到生产一线上;总承包单位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装备落后、质量低劣,配备严重不足;施工方案脱离客观实际或者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且不落实,盲目赶超施工进度,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现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是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由于园林绿化工程相对于其他行业具有进入门槛低、对体

力劳动者需求较多的特点,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导致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不能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目前从业人员文盲与半文盲占多数。他们受到的教育培训较少,技能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漠,从而增加了安全事故隐患。

1.4 安全投入不到位,是制约安全生产的关键

近年来园林绿化市场正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但也存在不足:建设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压低工程造价,取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拖欠工程款,使得施工企业不得不垫资建设,安全经费没有保障,在园林植物的养护中严禁使用。用药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对于园林绿化工程中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工程等应严格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执行。文章不再赘述。

3.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管理应努力的方向

(1) 研究制定和完善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研究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抓紧研究制定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最终使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2) 园林绿化安全应纳入安全防范体系,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和风险只有通过科学的手段才能加以识别和控制。加强绿化安全的研究,加大信息化力度,使政府以及各管理部门迅速掌握信息,进行严格有效监督管理。对所有潜在的危害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提出适当的控制措施,加强对安全的预防。检查园林绿化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科学的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安全。一要建立评价制度,从技术层面上整理现行法规中涉及到园林绿化安全的条款,加快制定和完善我国的绿化安全标准,定期组织综合性绿化安全评估;二要建立披露制度,让全体市民了解绿化安全情况,参与绿化安全管理;三要建立服务制度,实行绿化工程监理;

(3) 改进安全监管方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在安全监管中要注重市场和工程安全的监督,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在施工资质的审查环节以及招投标监管环节,严把企业准入关。不断充实、优化、整合监管资源。逐步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主动出击,改变单一的运动式检查,从重点监督检查施工主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检查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逐步在园林绿化工程领域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4. 结束语

各园林绿化参建单位都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园林绿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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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管理意识仍然薄弱

风景园林施工在所有的工程建设专业中无论金额还是规模相对比较小的,施工管理人员一般都会将注意力集中在造价高、体量大的专业工程上,对于同时施工的园林工程重视不够。此外,在我国园林建设中,投资方众多,呈现出多元管理的特点,监管困难,很多工程施工质量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

1.2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纵观中国园林的发展历史,北方以皇家园林为主,南方则以私家园林(庭园园林)为主,现代化的城市园林发展时间还比较短,所以施工管理制度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系统性的制度具在管理和疏堵漏洞上有很大的指导作用,不够完善的制度,就会让部分管理人有机可乘。

1.3管理人员专业水平需要提高

园林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内容变化大的特点,专业知识不扎实不能驾驭。比如因对植物的管理不合理,造成苗木死亡,从而浪费人力和财力。此外,我国城市不断发展,生活水平和人们的审美观念不断提高,这也要求园林施工管理更加科学细致,以提高工程质量,满足人们的生活质量。

1.4施工队伍整体结构有待优化

园林施工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施工人员素质要求比较高,在理论知识上有足够认识的同时,还要能将这些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并不断总结经验。施工人员应意识到园林绿化工程的重要性,提高对自己的要求,提高责任感。此外,管理人员应清楚国家对环保与质量的标准,加强材料的管理和控制,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及时与采购人员联系处理,消除施工材料问题。

2.管理措施

2.1加强施工人员的培训,提升施工人员技术水平

许多园林工程质量较低,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有限,很难满足园林建设的具体要求,施工质量难以达到设计标准。因此,优秀的项目往往有优秀的管理人员和管理模式,大部分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方法及技g、设备的项目,致力于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的队伍,项目都比较成功。如湖南娄底绿化工程建设中,由于技术专业,施工效率大大提高,项目进展顺利,实现提前竣工。

2.2严格执行工程报批制,落实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无论市政工程还是地产景观绿化,都需要向管理单位申报和批准才能施工,这其实是工程各方施工前准备的过程,有时为了赶工期拼进度,不具备施工条件却提前进行施工,这不符合园林绿化工程的规范,影响工程质量。

2.3提升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应该是复合型的专业人士,要有丰富的园林绿化工作经验,整个工程要在一个严谨的施工环境中完成,这才会使管理工作更好的开展。此外,不断调整管理制度,形成竞争激励机制,从材料采购到施工再到后期管理都要进行细致的检查,以确保施工质量。同时加强项目安全和进度的管理,以确保工程能够按期交付。

2.4加大成本管理力度,确保施工质量与进度达标

园林绿化工程非常特殊,不仅可以体现商业价值,在城市规划中有一个非常高的地位,更重要的是能够反映社会福利,美化人们的生活。因此,园林工程从投标开始就要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偷工减料”、“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这种不利于施工的现象出现,保证企业“有利可图”,这样企业才能保证质量与进度。

2.5根据植物的属性及时令,合理安排种植时间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