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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意见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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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意见

篇1

3、加强纪检监察督查队伍建设:在各部门配备了政治觉悟高、有较强工作能力、经验比较丰富的纪检监察督查员,保证了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各个环节专人职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从而不断提高了督查质量,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提供了坚强的队伍保障。

存在的不足:

1、专业培训的力度不够:由于各部门配备的专职纪检监察督查人员对于纪检监察督查工作不是十分专业,缺乏专业性管理经验和洞察事件的敏锐性,往往只是看到事情的表象问题,缺乏处置实际问题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合理处理事情的操作能力,要加大纪检监察督查工作力度,必须要提高纪检监察督查员的专业工作素质。这就需要上级纪委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督查员指导培训的工作力度。

2、理论培训的力度不够:大部分纪检监察督查员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培训,缺乏完整的政策法规、文化知识教育。在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表现出来,致使眼光短浅的人缺乏全局观念和战略眼光。部分领导干部认为腐败促进了经济建设,抓党风廉政建设影响经济发展。甚至有些人错误地认为监督是对领导的不信任,不利于发挥领导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影响经济搞活和经济发展,认为监督会削弱领导的自,不利于发挥领导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导致个别纪检监察干部有畏难情绪,认为别人搞经济挣钱,我们给人家找那么多事,会不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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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内控,从严治行,向案件查防工作要成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教育、制度、监督检查入手,以防范案件整改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内控机制,严格落实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杜绝了案件事故的发生,实现工行各项工作安全营运。

二、发挥工会教育职能促员工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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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下发市经贸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评,并实行追究制度。做好述职述廉工作,增强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五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方案》,结合我委实际,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落实。做好反腐倡廉立项分解工作,加大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全面推行党务公开。

三、加强行政监察,督促依法行政

通过专项监察和综合监察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政策、法律、教育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正确履职,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廉政监察,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继续加强工商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符合规定投向、资金专款专用和公开透明,防范腐败现象发生;开展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的监督,不断提高评审质量,为闽北选出合格专业技术人才。深入开展效能监察,继续实行委机关效能建设四项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服务发展最佳科室”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管理,提高执行力。督促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拓展办事公开范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四、维护合法利益,营造发展环境

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严肃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监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开展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09]25号)监督检查;围绕“突出工业、突破工业”重大战略举措,会同有关部门对市直有关单位落实工业发展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继续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解决行业不正之风。

五、重视群众,严肃惩治腐败

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决好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对件、案件中发现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有效防治的对策和建议,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抓好廉政教育,促进廉洁自律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形式。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继续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承诺。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规范公务接待。

七、完善制度建设,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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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险;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农保);

3、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

4、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

5、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补贴;

6、社会保险补贴;

7、就业补贴;

8、培训补贴;

9、解困资金;

10、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所;

11、其它所有涉及资金往来的项目。

二、程序方法

稽核审计工作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监控和举报查处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一般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确定稽核审计的项目和内容,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资料等事项告知相关科室、单位作好准备。

2、实施阶段。通过现场察看、询问情况、调阅资料等方法进行实地稽核审计,并作好相关笔录,综合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出稽核审计意见。

3、征求意见阶段。向相关科室、单位通报稽核审计意见,针对稽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共同探讨和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

4、落实整改阶段。相关科室、单位根据稽核审计结果,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将落实整改情况反馈给稽核审计部门。

5、总结阶段。形成稽核审计工作书面报告,与稽核审计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一并归档,编制稽核审计工作档案。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和稽核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由纪检组组长邵锋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稽核科、财务和基金监督科、计算机信息科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协助配合开展工作。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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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工会职工的工作过程中,针对如何化解工会之间的矛盾,起到调动工会工作积极性的效果,调解好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如何做好工会的思想组织工作,针对这些问题出现的一些工会名存实亡的说法,对工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发挥工会的职能。

一、工会设立的意义及工作职能

所谓工会是指基于一个组织共同的社会利益所组织出的社会团体。我国工会组织成立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调解职工与职工,职工与企业雇佣单位,职工与国家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我国针对对工会职能的有效实施和保护制定了专项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工会的职能是通过与雇主谈判的方式等确定职工的工资、工作的时间以及办公环境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针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我国工会组织已经不再仅仅是为维护职工利益、调解纠纷的组织的存在了,现在的工会组织已经被赋予了更加丰富的工作内涵:现代的工会组织成员通过对我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学习,从而实现对工会企业组织和社会单位、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党委建设单位等组织的一个下属职能部门。工会的这种职能方式的转变,从表面上来看是扩大了工会组织的职能权力,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却逐渐失去了最初设立的意义,在有效调解企业职工纠纷、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上起到的作用并不突出。针对这一社会现象,对新时期的工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完善工会组织的工作。

(一)站在职工立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本着工会的成立目的和意义上来看,最初成立工会就是为维护企业职工这一在雇佣与被雇佣中相对弱势的群体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而我国针对这一问题设立的专项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法》更是为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出了法律保障。因此,在新的时期,若想加强和完善工会的职能工作,首先就要在这一方面加以完善,本着以职工为本,依法维权的原则为调解职工之间的纠纷问题,职工的维权问题,作出法律保障。进一步贯彻维权思想,对企业职工提高维权意识上做出努力和准备工作,并且从工会自身出发,建立健全工会机制,包括职工矛盾调解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等[1]。

(二)学习新思想,增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从当前我国对工会成员的要求上来看,我国的工会组织成员需要具备先进的思想,能够在思想政治领域理解和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如何合理运用的这一思想实现对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是工会组织成员工作内容的又一核心体现。首先要想实现对企业职工的思想培训教育工作最先要做的就是提升自身的思想教育综合素质[2]。站在新时代新形势的大环境下,工会职工要努力学习新知识,了解新的挑战内容和市场经济的社会走向,从而摸索出能够提升职工工作效益增强竞争力的新的思想理念[3]。再者要从工作的主动性上来提升自身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充实工作内容。工会职工在提升了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思想政治能力后首要任务就是做好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具体为将工作内容和工作重点渗透到企业职工的工作理念当中,从提升职工工作的效能和稳定性上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企业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提升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领域工作作出努力[4]。

三、结论

总之,工会组织工作是一种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具有工作内容的长期性和工作实施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作为工会组织的成员需要克服工作中的困难,从努力提升自身思想政治领域、实际工作能力出发,真正为企业员工办实事儿,让企业员工得到思想政治领域的提高,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在具体的工作中,注重对自身职能的发挥,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赋予的权益为企业职工维权寻找途径,努力解决企业职工工作中的纠纷问题、侵权问题,以实现对企业员工维权意识的培训。真正站在职工的角度,做让企业职工舒心、放心的维权机关。另外,在工会组织的工作中,还要注意做好市场调研工作,为企业职工和企业建设的长期发展以及我国市场经济领域的发展做好工作。

参考文献:

[1]曹海英,周世杰.工会工作要做就要创新求实――王建斌创新丰台工会工作新模式纪实[J].工会博览,20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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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相关部门建设。农口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转换职能,增强素质,加强自身建设,加快形成职能明确、职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市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体育局、环保局、规划局、旅游局、金融办等部门要从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出发,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农村工作,成立或明确一个以上专门处室负责农村工作,并配齐配强熟悉农村工作业务的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确保工作有人做、见实效。

二、完善研究决策机制,确保部署科学严谨

4、进一步健全调研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市各涉农部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倾听农民呼声,确保工作开展最大程度地符合地区实际、符合农民愿望、符合发展要求。要围绕事关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精选一批课题,通过自主研究、联合研究、项目招标等多种方式,通过走访调查、典型调查、实地考察等多种方法,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决策部署水平。

5、进一步健全会商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市各涉农部门对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想方设法及时研究解决。对不能独自承担、需要其他工作组或部门协助或联合研究解决的,要及时通知其他工作组或部门,进行集体会商,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思路,推动问题解决。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告之相关负责的工作组和部门,推动问题获得有效解决。

6、进一步健全决策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市各涉农部门对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自身无权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策,作出部署安排。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定期决策部署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决策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完善规划调控机制,加大引领导向力度

7、高度重视农村规划。坚持把科学规划作为实现农村科学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的龙头工程,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控制作用,推动镇村行政区划调整,加快“三个集中”步伐,加大新市镇、新型社区和新农村联动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城乡经济、社会、空间、生态布局,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土地集约、人口集中水平,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和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8、科学完善农村规划。研究制定《**市农村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切实明确各类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着眼长远,立足现实,坚持现实性、前瞻性、合理性有机统一,不断深化完善农村产业发展、新市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切实做好各项规划之间的科学有效衔接。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积极强化专家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努力提升规划的科学论证水平和公众参与程度,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合理。

9、精心实施农村规划。按照区域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要求,以大建制镇推动新市镇整合,以大行政村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形成以“新城、新市镇、新型社区”为主的现代化城镇体系,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加强规划与区划的对接工作,加大建制镇、行政村撤并和撤镇建街、撤村建居工作力度,促进镇村布局体系规模调大、结构调优。按规划有序推进所有保留村庄的整治改造,积极开展规划政策创新试点,允许按规划重建或新建住房或配套用房,打造宜居宜人村庄典范。

10、严格管理农村规划。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中确定的基本程序审批各类规划。各级政府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干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并作为公共决策、调控手段和实施项目的重要依据。切实强化规划执行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农村规划全面落实。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度,广泛接受各方面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规划的实施到位。

四、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发展资金支撑

11、完善财政投入制度。市财政部门加紧研究制定“财政投农资金投入使用评价办法”,科学界定财政投入范围内容,建立健全相应指标体系,切实明确财政投入具体要求,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投入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提供参考依据。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地区和各相关部门、各级人大和政协定期对同级政府开展财政投农情况的督查和检查活动,促进财政投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财政投入全面及时足额到位。

12、完善金融投入制度。鼓励支持外地银行、外资银行和地方银行发起创办村镇银行,加大对已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支持,推动村镇银行强化为农服务、实现持续发展。加快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步伐,努力实现农村小额贷款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多层次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各(市)区均要建立和完善农业再担保机构。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和覆盖面,大力发展农村意外保险、财产保险、农机具保险、农民房屋保险等涉农险种。制定完善对合作组织、村级扶贫、农民创业等特定主体的信贷投放考核激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

13、完善社会投入制度。全面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国家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千方百计减轻农民负担,切实调动广大农民投资投劳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本着“政府引导、有效扶持、自助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大力推进“一企一村、多企一村、一企多村”结对机制建设,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投资“三农”、支持农村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功能,灵活运用贴息、担保、优惠政策等方式,吸引外资资本、民间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五、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大力增强智力支持

14、加大政研合作力度。着力开展市、市(县)区两级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政研合作,加快探索地方政府与合作院校联手共建的有效机制。认真学习外地成功经验,围绕技术推广、培训教育、机制研究、挂职锻炼等主题,全方位、多层次、广领域开展各类合作活动。坚持将政研合作融入新农村建设整体之中,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人力、科技优势,着力破解科技含量不高、人才资源不足和建设机制不活等方面的瓶颈制约,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发展成高效农业、传统村落改造成新型社区、传统农民培育成现代农民。

15、加大成果转化力度。结合实际积极创办“产学研创新中心”、“高科技园区孵化器”、“技术合作推广中心”等科技创新、科技创业、科技服务载体,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生态改善、公共服务、素质提升、综合改革等方面,每年组织实施一批示范性强、带动力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进科技成果和新农村发展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按照服务综合化、功能多样化、推广社会化的定位,加快探索建立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加大科技兴农力度,提升农业科技含量,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

16、加大人才培育力度。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理念,围绕能力提升,分门类、分专业、分层次、分结构,分期分批抓好人才的培养,建立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相适应的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突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文化素养等培训内容,使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的干部都能得到较为系统的培训,打造一支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的党政人才队伍。大力实施新农村人才保障工程,推动市(县)区、镇、村实用人才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培养一大批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人才、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切实满足农村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六、完善实施推进机制,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17、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十大强农惠农工程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每年选定一个以上主题召开专题推进会,交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集体研究推进工作,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18、完善统筹协调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市农村改革发展十大强农惠农工程牵头部门、市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及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组织推进、共同检查考核等多种形式,探索行之有效的统筹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做好上下左右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互促互补效应,提高推进效率,扩大综合效果。

19、完善促进创新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市各涉农部门立足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围绕规划建设、就业保障、公共服务、两个置换、组织合作、金融扶持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加强研究,加强创新,及时制定出台有助于破解难题的鼓励性、优惠性、配套性政策措施,切实为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注重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和探索实践,深入总结、积极推广基层的成功做法、有益经验,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采取更加灵活的工作措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

20、完善结对共建制度。在强化政府自身作为的同时,积极坚持多方合力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力强化部门结对、村企结对、村村结对工作,推进市各相关部门、工商企业、经济强村继续发扬结对帮扶薄弱村的优良传统,对经济发展薄弱村加强结对帮扶,切实通过扶助困难户、帮助建设基础设施、帮助农民转移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薄弱村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

七、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促进工作全面落实

21、突出督查考核重点。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的督查考核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地区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初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下达的目标任务书和制定的相关工作意见确定。督查考核要全面察看各市(县)区、各部门落实和执行各级强农惠农政策、完成农民增收等重要综合指标、完成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支农项目及资金、推进“三农”工作体系建立等有关情况。

22、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市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的督查考核活动要围绕提升推进成效,积极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工作督查要实行综合和专项、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农村科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各工作组的专项督查活动每半年分别至少进行一次,督查中要深入开展“三查三看三比”活动。工作考核要坚持平时跟踪问效、季度进度检查、年末综合评定相结合。切实通过有力的督查考核活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进目标全面完成。

23、公开督查考核结果。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情况将定期通过全市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工作简报公布。全市农村改革发展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地区(部门)自评、地区(部门)互评、群众测评等方式综合确定后,由领导小组排定名次,按时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评议。考核结果同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作为部门评优奖励的重要标准和领导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八、完善奖励问责机制,充分激发工作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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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机构

(一)建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领导机构。坎门街道建立基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坎门辖区基层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建设和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二)设立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坎门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中心主任由街道主任、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所长担任专职副主任。公共安全监管中心以“1+X”模式设立,“1”指的是:坎门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确保能切实有效承担起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承担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日常协调、指导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X”指的是:坎门街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了交通安全工作站、消防安全工作站、建筑安全工作站、质量安全工作站、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渔业安全工作站,各工作站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采取集中办公。各工作站应在监管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行业的安全监管,做到有分有合,资源共享。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业务指导由县安监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各自法定职责开展业务指导。

(三)村(社区)设立公共安全监管员。村(社区)设立公共安全监管员,在坎门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公共安全监管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公共安全信息上报等工作,并建立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台帐。

三、工作重点

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中心所监管的范围主要包括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渔业安全、建筑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根据坎门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中心,重点在以下领域开展监管工作:

(一)工矿商贸领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船舶修造、建筑等重点行业,兼顾家庭作坊,建立企业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强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交通领域。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掌握辖区道路安全通行情况。开展无牌无证、脱检脱审、报废机动车的排摸工作。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内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非运输船舶和“三无船舶”安全管理,建立非运输船舶档案。开展日常水上交通综合安全检查,牵头、协调打击非客渡船搭客、非运输船舶和港口的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现象,从源头上制止辖区非客渡运输船舶的非法搭客、载客等违规现象。切实承担起辖区渡口安全的领导责任,督促渡口经营者落实渡口安全生产责任。

(三)消防领域。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企业、家庭小作坊、“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辖区社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及“保消合一”消防队伍和其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夯实基层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四)建筑领域。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采取责令停工等措施制止建筑工程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未办理该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行为,督促业主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建设手续。加强对农村农民建房安全管理的指导。

(五)渔业领域。加强在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建立辖区船舶信息库。督促船主自觉配备必要的航行安全救生设备,制止超员搭载、超抗风能力航行、生产现象。按规定督促、配合做好在册渔船的检验登记和船员的培训工作,建立辖区渔船编组生产制度,督促指导辖区船舶遵守航行、生产值班等各项安全规定。同时,做好海上休闲渔业安全监管工作。

(六)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领域。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制度。做好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等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开展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信息档案,加强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特种设备各类专项整治。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以“3211”为核心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使用制度,提高特种设备监管“四率”水平。

(七)食品药品领域。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制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及辖区内食品摊贩的监督检查。加强辖区内学校、工矿企业、建筑工地食堂与辖区内农村较大规模家庭宴席等各类餐饮单位的检查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加强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日常协管巡查,建立和完善辖区内药品监管信息档案,确保辖区无制售假劣药品、无非法渠道进货、无药品违法广告(经销)。

四、工作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精心实施、规范运作、平稳推进”的原则,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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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前,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民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全民健身工作的现状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还不够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还不够广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还不够多,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在向社会开放、满足群众开展体育锻炼的需要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全民健身工作的科学技术和监测管理还比较落后,有关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在探索之中。这些问题,应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加以解决。

(三)为进一步增强人民体质,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发展群众体育。

二、目标和任务

(四)全民健身计划到年的奋斗目标是: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体质与健康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

(五)依据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要求,积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到本世纪末,经济、社会和体育发展程度不同的各类地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都应有所增长,人民体质明显增强,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体育消费额等逐步加大,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的改善。

(六)依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体育改革。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充满发展活力的运行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科学化、产业化和法制化的全民健身体系的基本框架。

三、对象和重点

(七)全民健身计划以全国人民为实施对象,以青少年和儿童为重点。青少年和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昌盛,要发动全社会关心他们的体质和健康。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做好学校体育工作。要对学生进行终身体育的教育,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技能与习惯。继续搞好升学考试体育的试点,不断总结完善,逐步推开。盲校、聋校、弱智学校要重视开展学生的体育活动。要积极创造条件,切实解决学校体育师资、经费、场地设施等问题。

(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工体育工作,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文明的职工体育健身活动。

(九)积极发展社区体育。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发挥居民委员会和基层体育组织的作用,做好社区体育工作。体育行政部门要给予支持和指导。

(十)提高农民的体质与健康水平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各级农民体育协会的作用,并与文化站协同配合,做好农村体育工作。继续开展评选全国体育先进县活动,推动农村体育的发展。

(十一)实施《军人体育锻炼标准》,进一步发展部队体育,增强体质,提高部队战斗力。培养部队体育骨干。部队在搞好自身体育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支持和帮助驻地附近的居民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十二)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在民族地区广泛开展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主的体育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各级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

(十三)重视妇女和老年人的体质与健康问题,积极支持他们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注意做好劳动强度较大、余暇时间较少的女职工的体育工作。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

(十四)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丰富残疾人体育健身方法,培养体育骨干,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

(十五)积极为知识分子创造体育健身条件,倡导和推广适合其工作特点的体育健身方法,重视对中高级知识分子进行健康检查和体质测定工作。

四、对策和措施

(十六)把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以普遍增强人民体质为重点,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切实抓出成效。

(十七)加强宣传工作,形成全民健身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体育健身意识,提高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程度。使全社会认识到,身体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物质基础,全民健身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体育发展水平是社会进步与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十八)加强群众体育的法制建设,认真执行现有体育法规,有计划地制定并实施社会体育督导、群众体育工作、体育社团、场地设施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制度。逐步完善群众体育运动竞赛制度,加强对工人、农民、少数民族、残疾人以及各类学生运动会等的组织和管理。突出群众体育运动会和竞赛活动的群众性、健身性、民族性、趣味性和科学性。

(十九)充分发挥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行业、系统体育协会和其他群众体育组织,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二十)体育部门要改善资金支出结构,逐步增加群众体育事业费在预算中的支出比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资助体育健身活动。提倡家庭和个人为体育健身投资,引导群众进行体育消费,拓宽体育消费领域,开发适应我国群众消费水平的体育健身、康复、娱乐等市场。

(二十一)实施体质测定制度,制定体质测定标准,定期公布全民体质状况。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加强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建设。

(二十二)推广简便易行和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与体质状况的体育健身方法。挖掘和整理我国传统体育医疗、保健、康复等方面的宝贵遗产,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

(二十三)加强人民体质与健康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要发挥体育科技队伍的作用,体育科学研究单位和体育院校要以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的科学研究为重点,要增加对群众体育科学研究的投入,加快科技成果向群众体育健身实践的转化。

(二十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要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体育场地设施或者挪作它用。各种国有体育场地设施都要向社会开放,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并且为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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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基础设施、执法手段和人员队伍的配置和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半年内完成省级“法制质检样板区”创建。

3.积极开展进出口机电、轻纺及进口废物原料等产品的检验监管模式创新,探索建立进口动物全过程监管模式、进口木材检尺全过程信息查询系统,加快工业品分类管理、“国检通”、“检信通”等电子系统的推广应用,实现既严密监管、又简便快捷的目标。

4.各业务部门至少举办一期所辖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人员培训,指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增强企业自我管理能力,推动实现转型升级。

5.深化推进中德合作基地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力争年内建成省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促进区内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强化科学施检的基础能力,全面推进业务综合软实力建设,持续提升口岸特色业务建设的影响力

6.加快石化实验室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确保按计划通过总局考核验收;尽快完成煤炭实验室筹建开检,迎接实验室扩项审核。

7.强化口岸检疫实验室基础能力建设,建立ISO17025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年内通过CNAS及国家认监委能力认可和资质认定。

8.推动木材港外堆场上半年内正式启用,规范后续监管,促成港口前沿木材有效分流;推动万方木材加工园区建设,力争年内开始动工,促成进口木材产业的合理布局和转型升级。

9.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年内建成一个新型口岸废物原料查验专用场地,力争形成局特色的一流水平监管场地。

10.推动相关口岸部门合作互动,建立完善集中查验中心的“两衔接”运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口岸查验效能。

11.建立港开放口岸检验检疫设施建设标准,并分步推动各码头建设完善。

12.提前介入港综保区规划建设,拟定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确保配套建设到位。

13.积极参与省局“三环联控”执法监管体系探索试行,大力推进口岸信息中心、电子闸口等建设,力争在“完善物流监管”环节上做出特色和亮点。

三、强化科学管理的基础思路,全面推进和谐大家庭文化建设,持续提升现有资源的整体战斗力。

14.认真学习贯彻十精神,严格落实省局十二项规定,深化推进绩效考核管理和质量体系运行,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开展非执法领域的廉政监督、纪检与执法监督同行等特色工作,促进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15.有效开展持续培训,深化落实“拜师学技”机制,继续开展“科长大讲坛”活动,推动全局人员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岗位资质的不断更新和提升,力争在全省系统技能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16.深化五级人才队伍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一支协检员骨干队伍;开展业务人员定期考核,探索建立不合格惩戒和换岗机制,促进人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

17.继续深化局特色的和谐大家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及相关组织的作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切实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不断提升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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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紧紧围绕新一轮“平安”、“和谐”建设目标,按照“科学规划、统一标准、加强管理、强化应用、规范运行”的基本思路,在前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推进全区技防设施建设,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充分发挥技防设施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中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同志任组长,副区长、市公安局分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乡镇长及机关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技防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级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冶办主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分局副局长童云飞同志任副主任,分局通讯科科长葛明全、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全区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参照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三、建设任务

以“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覆盖”为建设原则,通过三年时间的建设,在全区全面完成技防城建设工作。具体要求是:在技防城总体框架上,要针对动态社会治安特点,重点构建全区的治安监控防线,建设城市道路治安监控网、车载移动监控网和车辆轨迹网,实现对高危车辆、高危人群“来能发现、走明方向、全程跟踪、精确布防”的目标;重点推进技防乡镇、技防小区、技防家庭、技防场所单位建设,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防范目标。

(一)内部单位:由公安分局对照省公安厅技防城建设标准对内部单位逐一过堂,对不符合技防单位建设标准的,要限期进行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由区综治委进行通报,并在年终平安创建工作检查中予以警示,发生可防性案件的予以一票否决。

(二)学校校园、幼儿园:由区教育局牵头,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各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规定落实有关校园安全措施的,由区教育局责令相关学校限期整改。

(三)新建小区:对新建小区要全面落实技防措施,新建小区在规划时要有技防设施的规划设计,并经规划部门审核。新建小区在开盘前必须由公安机关对其技防设施进行验收,凡未取得技防设施验收意见书的,房管部门不得发放许可证。

(四)老小区改造:对老旧小区要积极推动将技防设施纳入小区改造;凡有物业管理的老小区,由房管理部门责成物业管理公司限期建设技防设施。

(五)社会面监控系统:由公安局对现有监控点的布局进行充实调整。对现有监控点位置不合适的要进行调整,对监控点已损毁要及时进行补损。对由于城市和道路的扩建以及治安复杂场所需要新增一批监控点,达到行人在主干道行走10分钟被拍录一次,在次干道行走每20分钟被拍录一次,在城郊道路行走30分钟拍录一次的要求。对现有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向高清、全数字化系统过渡,将后台系统建设成具有自动比对识的智能化系统。实现对特定目标对象(车辆)监控、人像识别、监控点的自动复位、自动报警、灯光照射后的反背光以及电子地图等功能,充分发挥社会面监控应有的作用,为打击破案提供服务。2014年完成城区社会面监控系统20个点的新建和改造任务。

(六)道路监控系统: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在辖区国省道、主要县乡道路和治安卡口、城市出入口要全部安装高清智能卡口监控系统,城区道路要达到机动车行驶3公里至少抓拍一次的要求,国省道要达到机动车行驶20公里至少抓拍一次的要求。实现车牌双向抓拍、识别、比对报警和布控等功能。2014年完成第一期规划的20个点道路监控系统建设任务。

(七)技防乡镇:由各乡镇牵头负责本乡镇区域内的技防社区、技防村等技防入户的建设工作。重点强化技防社区和技防家庭建设。年底前,集镇商铺必须建立起与派出所联网报警系统。大力推进技防进村入户工作,在农村开展10户联防技防入户工作,年底前必须有30%的村完成技防入户工作。通过三年建设,技防乡镇、技防小区、技防村覆盖率要达到100%,城镇背街小巷治安监控系统覆盖率不低于70%,单独居民楼等难以封闭的居民区技防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技防进家庭比率城区不低于70%,农村地区不低于90%。

四、任务分工

(一)区综治办:负责牵头做好“技防城”建设,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按合同约定履行建设监管任务,督促各乡镇做好“技防乡镇”的建设。

(二)公安机关:负责科学规划、布点;负责采取招标形式确定工程承建单位;为治安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保障,加强监控管理监督,使监控效能最大化。

(三)财政部门:负责认真审核建设方案,保障由县财政承担的建设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佳的效果。

(四)各乡镇:把技防项目建设经费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平安建设的重点工程,规划和落实技防社区、技防村(街道)及技防入户工作,大力推进“技防乡镇”建设。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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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村级能力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相结合,村级集体发展与农民自身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当前,着重在增强村级“造血”功能上下工夫,夯实自身发展和服务农民的坚强物质基础;着重在服务农民上下工夫,增添服务手段和推动农民增收;着重在基层组织建设上下工夫,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村级能力建设目标。

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入、服务增手段、干部增活力、管理更民主、村内更和谐、群众归属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村级能力建设主要任务。

2010年,消除21个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村;20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达标的村,基本达到每村600平方米;可支配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村增加15个、50万元以下的村减少100个;实现村务财务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平台全覆盖。

2011年,村级可支配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村占全市总数的10%,消除可支配收入50万元以下的村,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全面达标。

2012年,全市村级可支配收入总额翻一番;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3000元;参加“四大合作”的农户占全市农户总数比例达到60%;村民对村集体的满意率达到60%以上。

二、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确保村级能力建设取得实效

“多予”就是各级政府抓住重点,排出具体政策和项目,把能够给村的利益都让渡给村,为增强村级能力提供有利条件。“少取”就是逐步规范村级事务,减少村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资金配套。“放活”就是“非禁即可、非限即许”,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激发村级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项目带动,创新内生发展机制。全市重点扶持189个村级可支配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每个村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工业标准厂房,培育村级经济的“造血”功能。一是以镇街为单位,在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配套)区内建立村级标准厂房专属区。二是在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后,允许每个村使用整理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10—15亩,置换至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内,用于建设标准厂房。三是建立以多元投入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筹融资机制。除市、区县和镇街财政共同扶持外,村集体可以探索以新形成的集体资产打包抵押来获取贷款的途径,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也可以通过村企联建、村村联建,多渠道吸引外来资金的投入。四是新建工业标准厂房统一发放集体资产产权证,实行“村级所有,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经营,收益保底,按股分配”的运营新机制。

同时,鼓励其他村通过建设工业标准厂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关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到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建设标准厂房等政策,可以参照执行。

(二)因地制宜,拓宽集体增收渠道。加强调查研究,逐村分析制定村级发展规划,理清发展定位和思路。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潜力,积极鼓励村集体发展物业和租赁型经济,支持各村结合村庄整治和中心村建设,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节余的建设用地建设村集体物业项目。鼓励村级利用集体资源,参与或组织领办各类合作社,增加集体收益。鼓励村企结对,合作开发,企业所得收入中定向用于结对村社会事业的资金,可按规定在税前列支。

(三)强化管理,推动资产保值增值。建立集体土地和房产租金递增机制,有条件的镇街可以探索建立以镇街为平台,统一经营、按股分配的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市场,有效配置农村集体资产。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规范村级集体经营性、资源性、非经营性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交易等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严格控减村级不良债务。

(四)明确事权,不断规范村级负担。强化村级负担监督,实行村级事务准入制度。规范村级事权,在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时,按规定应由政府承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村级组织承担。对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但需要出钱出物的,有关部门要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村民福利保障制度,逐步将村民福利纳入集体股改红利分配。对村级兴办小型公共服务项目,要按村所能,因地制宜。要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落实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政策。

(五)加强培训,教育培育新型农民。关注农民就业状态,切实组织好农民就业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和创业比重,让部分农民不当农民,让部分农民当好农民。通过教育和引导,增强农民的团结、合作、奉献精神和凝聚力。传承农村“熟人文化”精髓,弘扬乡村文明,提升农民互助合作理念,使农民更诚信、更团结,齐心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村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定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训、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和经营管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领农民致富的能力,充分发挥村干部“领头雁”的作用。

(六)创新机制,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依法建制、以制治村,不断提高村级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村级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对于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村集体投资项目的建设方案、资产经营或处置方案、年终收益分配方案等,必须实行民主决策,让群众知情、放心,使群众满意。认真做好村级组织干部选用、选派、选训工作,坚持把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新形势下处理农村各种矛盾的能力,作为选拔村级干部的重要标准,培养一批“双带型、双强型”农村干部。继续拓宽村干部的选拔渠道,逐步把大学生村官放到重要岗位,充分发挥其才能。大力实施“引智”工程,鼓励把致富能人或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聘任为村级经济发展顾问。切实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水平的标准,妥善解决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切实做到工作有动力、干好有前途、退岗有保障。

(七)政策扶持,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一是税收奖补。对村招商引资到区县、镇街工业园区和三产聚集区的项目,企业新增税收的区县和镇街留存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直补到村。对市里确定的重点扶持村,两年内实行全额奖补。二是规费减免。凡市级村级能力建设项目安排的标准厂房,其建设环节中,市级及以下所有规费予以全额减免(详见附件)。土地出让收益部分,作为村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资金,全额用于村级能力建设;省集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部分,以及其他土地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村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三是财政扶持。市、区县(镇街)共同出资,设立村级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扶持两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扶持兴建标准厂房,区县(镇街)财政按照1∶1的要求配套投入。同时,继续安排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四是金融支持。各级金融机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项目要优先提供金融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利率优惠。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集体资产打包抵押贷款途径,并严控此类款项用途,不允许直接参与经营投入。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和镇村银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村级能力建设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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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乡镇、园区及相关部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统计基础工作、统计报表、统计服务四个方面。

1、组织领导。领导重视、关心、支持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规定。主要领导对统计工作和主要统计数据负总责,日常统计工作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日常统计工作经费列入乡镇、园区年度财政预算管理并予以保障。对于普查、抽样调查等阶段性工作所需经费,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安排落实,确保统计工作和各项调查的顺利开展;把统计工作作为单位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2、统计基础工作。各园区、乡镇、相关部门要设置统计岗位,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统计人员变动必须征求县统计局意见,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本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名录资料,及时维护更新本区域内基本单位名录资料,并将调整结果上报县统计局;按时开展“三上企业”申报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部门、园区、乡镇、村及“三上”企业统计纸介质台帐和电子台帐;按照档案建设标准化要求,对有关统计公文、业务书刊、统计报表、原始记录等各类统计资料收集齐全、保存完整;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统计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根据上级组织开展的统计法制宣传周活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积极配合上级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稽查,切实组织好自查、互查和重点抽查;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统计单位执行统计方法制度、开展依法统计工作的检查指导,促进统计单位依法统计;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保持网络安全、畅通,开通统计内网,并正常运行。

3、统计调查和报表任务。做好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各项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同时认真完成各类专项调查和一次性调查任务。负责规范好所辖单位联网直报统计调查行为,坚守“四条红线”,并保证企业“一套表”的直报率和直验率。各相关主管部门在向市级主管部门报送各项统计资料时,要确保数字质量,为开展国民经济核算和各项统计监测提供必要的统计数据。

4、统计服务。密切关注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对本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跟踪监测,加强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并针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统计调研分析,认真撰写和提供具有一定份量的专题调研报告及分析文章;及时向县统计局报送有关统计工作开展落实、措施、效果等方面以及问题性、经验性的工作动态信息资料;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印发本地区经济社会主要统计资料,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经济社会发展信息。

四、考核方法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县统计局局长、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核程序

1、各乡镇、园区及有关单位对照本考核主要内容逐项进行对照评价,并形成书面自评材料,在本年度12月中旬前报县统计局,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评先资格。

2、部门联评。县统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单位日常统计报表质量、工作配合程度,按年度分单位提供考核评价情况。

3、领导小组讨论。县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各单位自评和部门联评情况进行审核和讨论,并作出考核评价。

(三)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列入县目标办对各乡镇、园区、相关单位统计工作考核分值,并作为评比统计系统基层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奖惩

1、年底从高分到低分排前6名的单位作为一、二、三等奖,予以通报表彰。